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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9:02:50
秦之被殺案
當然不是死者自殺。先吃藥再撞頭最后切腹,墻上寫字裝神弄鬼。行為奇葩不說,關鍵也沒看出他哪里有自殺的動機。
所以,這是一起密室謀殺。
鑰匙只有一把說明只能在屋內上鎖。
門鎖由偵探確認上鎖,且是偵探參與撞開門,說明確實門上了鎖。
門窗無法通過鑰匙排除把鑰匙送入室內的機械手法。
進門時一覽無余排除兇手仍然藏于室內。
但是,偵探撞開門后,并未對死者的身份進行確認。大家只是看到一個白色衣服的人背對著門側躺而已。所以這個密室的核心手法是:偵探撞開門時看到的并非死者,而是兇手假扮的死者,在他離開找人的時間里,兇手把跟死者進行了掉包。
具體流程是:兇手先引出死者,將其擊暈(捂住嘴或在隔音處進行攻擊),然后換上死者相同的衣服去死者房間布置現場(如刷墻)。而后鎖門,在屋內播放慘叫聲,假裝成死者倒地。
如果你認為不能播放錄音的話,那就是引死者出門后有比較好的理由拖住他,然后趁此機會去布置房間。然后再回來敲擊死者,讓死者發出叫聲。但相對來說,顯然前一種方法更靠譜一點。因為裝扮死者穿的衣服未必事先就有,很可能是從死者身上扒下來的,那樣的話,如果死者依然清醒就做不到了。

知道了手法再來確定兇手的話就簡單多了。
首先,一直守在門口的溫言自然脫不了干系。因為在偵探離開后,發生死者掉包的過程,她是不可能不知道的。所以她必然參與其中。而溫在發現死者時首選“保護現場”而不是“救人要緊”本身也是不合理的行為。實際上,溫叫住偵探的是為了防止他去查看死者,找理由支開了他是為了完成后續掉包。所以其實這個密室手法能成功,溫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但是,溫也不可能一個人完成這個手法。因為前面說過了,必須有一個人來代替死者躺在那里冒充死者。這個人是誰?
從圖中的時間上,已經可以把范圍縮小到林瑾了。
夏:8:20去上廁所去了10分鐘的話,8:30已經從廁所回到沙灘了。
許:一直在游泳,沙灘上的人可見。
王:如果夏8:30返回沙灘的話,王此時也必須在沙灘。
宋:在8:30之前已經回到沙灘。
更簡單的排除法是:偵探在見到假尸體之后立刻沖向了沙灘去召集眾人,那么這個假尸體是不能在偵探之前抵達沙灘的(因為他不但要在偵探后離開,還必須在離開前完成掉包)。但是顯然偵探去沙灘的時候并未發現少人現象(否則必須指明)。所以這個假尸體不會是沙灘的4人。
林瑾可以完成扮演死者的重任嗎?
可以。因為林瑾已經是一副男人扮相了,扮演一個男人貌似不成問題。
謀殺契機是巧合嗎?比如死者若是也去了海灘怎么辦。
不是巧合。死者體內發現導致頭疼的藥物,這必然是兩位兇手的杰作。在這個藥力下,他自然會想去休息的。另一方面,一直怕水的偵探也是被挑選好的目擊證人。

兇手:林瑾 和 溫言。
證據:查看死者衣服里有無林的皮屑毛發。
查看刀上的指紋,如果有的話。

林瑾之死
首先,一般正常兇手并不會采取無差別殺人,無意義且無效率。所以除非實在無法得出特定目標,否則不考慮無差別殺人。
林是被毒死的。因為喝了拉菲。而拉菲是王帶來的,本來也是準備盛給王的。
所以首先必須要明確:下毒的目標究竟是誰?
葉的確愛喝紅酒,但是未必在當天晚上真的會喝紅酒。當晚王和夏一共要了3杯酒,而林發現廚房只有一個杯子的時候,只說去拿2個杯子。也就是說,杯子并沒有林的一份。就算她拿最后一個杯子是給自己用的,但在她回來之后并沒有人再出入過廚房,所以對于進入過廚房的人來說,廚房依舊是3個杯子的狀態,沒有林自己的杯子。在這種情況下,篤定林會喝酒下毒是非常不靠譜的事情。相對來說,反正如果下毒目標是王的話,就比較容易理解了。因為只有他要了拉菲。現場發現兩杯有毒的拉菲(一杯林喝了,一杯在垃圾桶),若是將這兩杯酒呈給王,必殺之。
確定了毒殺目標,再回頭來看這個案件就比較容易理解了。
因為外面沙地的關系,從窗戶進入已經排除。那么有下毒機會的,即曾單獨在廚房呆過的只有:
林,許,宋,溫。
許如其所言,當時林離開只是意外,所以排除。
溫進入時間過短,所以排除。
宋雖然進入時間很長,但是他若是下毒,并不能解釋為什么他會倒掉一杯有毒的拉菲。
相對的,如果林是兇手,那么所有的情況都能得到解釋。
一開始,林在兩杯拉菲里面都下了毒,目標當然是毒死王。她在另一杯普通紅酒里面加了冰塊,目的是為了區分毒酒。而后王來到廚房,告訴他不單他要喝酒,許也會喝酒,林臉色不好是因為若她按原計劃把兩杯毒酒呈上去,那許也會被誤殺。于是她選擇再去拿一個杯子來裝許的酒。這次去的時間長是因為她在思考如何能夠只讓王一個人中毒,所以想挑選一個略有差異的杯子讓自己不至弄錯。回來后,她先倒掉了一杯有毒的拉菲,扔掉了杯子,并在新的杯子里盛滿酒。而后她自己想喝酒,就喝了加冰塊的那杯酒。因為這杯酒原本應該是普通紅酒。她準備喝過后洗洗杯子再給夏重新倒一杯。順便一提,之所以沒有只是倒掉毒酒洗洗杯子再給許裝酒一方面是因為不確保毒能洗凈,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她需要一個能區分的杯子。
所以林中毒其實只是意外,她并不知道宋曾經來過廚房,并且無意間幫她把冰塊掉包了。所以她中毒而亡,死的時候還一臉難以置信。

兇手:林瑾。
證據:這個只能想辦法在屋里找找毒源。


王杰被殺
王杰在得知他很可能是兇手目標的時候,就開始提心吊膽。處處戒備。但是他還是死了。不過正是由于他處處戒備,所以能接觸的毒源十分有限,這也讓本案的排查變得簡單了很多。
他直接出了兩樣東西,點果酒和水。
點果酒里肯定沒有毒,因為溫喝了并沒有中毒而死。所以毒下在水里的。
兇手事先準備了有毒的水放在桌上,等王杰咳嗽了就遞給他使其中毒。不難發現,王吐了并且咳嗽了其實是遞給他水的一個前提,如果不喝酒就不會吐,如果不遞給他喝酒他就不會喝酒。所以兇手只能是讓他喝酒的溫。
因為王對芥末辣椒過敏,所以溫只是在點果酒里加了些芥末或是辣椒東西。溫喝過酒之后臉紅紅的,嗓子啞啞的,甚至還流淚,其實就是因為喝了辣椒水的關系。

兇手:溫言。
證據:檢查一下果子酒就知道了。


王跟秦被殺顯然與10年前的案件有關。
林瑾和林一是姐弟關系,自然會為他報仇。
而溫言很可能是林一的女朋友。由這句話得出:“記得有一次我走在路上,正好看到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手拉手在我前邊走,我看男孩的身形挺像林一,就叫了一聲,他回過頭來,看到我,像老鼠見到貓一樣,拉著那個女孩就跑掉了,你說啊……”

10年前發生了什么?
很明顯,林一當時是為了保護小島,決定去燒開放商的倉庫。
在倉庫里發現了燒了的書包,而這個在倉庫管理員下午檢查時還未發現,所以書包只能是后面有人帶進來的。但是當天下午李伯曾見到過林一,當時他手里并沒有拿什么東西。所以還有人去過倉庫,這個人就是書包的主人。書包里有手電筒是為了照明,與燒倉庫行動相符。書包里有衣服的話,那能聯系到的只能是秦之。因為他非常愛心偵探團的衣服,所以舍不得在燒倉庫的時候穿,怕弄壞弄臟,所以裝到書包里的。因此當天晚上聚會他并沒有穿這件衣服。
另一方面,倉庫門沒有破壞,是用鑰匙打開的。能拿到鑰匙的只有王杰,他趁著父親把鑰匙掛到家里的時候偷到的。
所以王杰也是事件參與者。

但是只有林一死了。應該是另外兩個人看到汽油著火嚇壞了,直接逃離了現場,對被木材壓住的林一見死不救。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9:09:0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9:44 編輯
關于兇手:
第一起案件,即殺死秦之的案件中,是由溫言林瑾合謀犯下的罪行。
第二起案件,即林瑾中毒死亡的案件,是一起意外
第三起案件,即王杰中毒身亡的案件中,溫言是兇手。
以上結論是基于作案手法得出的,能夠使用這種手法造成不可能犯罪假象的,只有上述兇手。

關于作案過程:

一、第一起案件:
        共犯提議大家去海邊玩,由“在秦之尸體中,檢測到某種可能導致頭痛的藥物”可得知為何秦之一開始自稱不舒服:犯人先給秦之下了藥,保證他在其余人出去玩的時候呆在房子里。同時大家都是兒時的玩伴,犯人能夠預測到葉蕭會因為怕水而留下,于是在共犯行動時犯人去葉蕭房間拖住他,以免破壞她們的計劃。之后犯人也借口留下,伺機行動。現場情況是這樣的:“在墻旁邊穿著白色禮服的人背對著門側躺在地上一動不動”“而與白色產生對比的,是禮服旁一灘鮮艷的紅色”,注意這里的用詞是“鮮艷的紅色”而非血跡,由對尸體的鑒定“一共有兩處足以致命的傷痕,一處是后腦受到劇烈撞擊,較少量出血,第二處是腹部的刀傷,出血量比較大,經詳細判斷,后腦的傷比腹部的傷早一些”可以推測,第一次后腦受到傷害時是共犯打暈了秦之,然后共犯將秦之布置成背對門口的方向,使葉蕭看不到“腹部上的傷口”,并用紅色顏料在墻上寫下“天罰”二字,留下201的鑰匙。布置好一切后,共犯發出慘叫聲吸引葉蕭下來檢查,虛掩上201的窗戶并通過窗戶離開,下到一樓開著窗的廚房,之后再與眾人會合。由于出血量較少,兇手利用紅色顏料給了葉蕭一個“秦之已經死了”的先入為主的印象。溫言和葉蕭趕到現場時,葉蕭只確定了門是被反鎖的,而沒有確定窗是否鎖好,兇手指揮葉蕭去報警并通知其他人,并利用之后十分鐘的空白時間捅傷秦之腹部,并鎖上窗戶,兩個人先后動手是為了造成密室的假象(不可能犯罪),使人聯想到惡靈殺人,排除嫌疑。至此,密室完成。

二、第二起案件:
這是起意外。先列出一個時間表:
10點36分,林瑾捧著一瓶拉菲紅酒走進廚房。
10點38分,許藝捧著一瓶普通紅酒走進廚房。
10點39分,林瑾離開(去拿兩個酒杯),不到30秒后許藝離開。
10點40分,林瑾手里拿著2個杯子回到廚房。
10點41分,王杰進入廚房,和林瑾說兩杯紅酒是他和許藝一人一杯的時候,“我就發覺,不知林瑾病了還是其他,臉色特別難看。”一分鐘后離開。
10點43分,林瑾離開廚房。(去拿另一個杯子)
10點44分,宋垣進入了廚房。(喝掉了加冰的普通紅酒,扔掉了冰塊,又倒了一杯無冰的紅酒,在另一杯拉菲里加了冰塊)
10點47分,宋垣離開了廚房。
10點48分,溫言進去廚房(找溫言在不在),但不到十秒鐘就離開了。
10點49分,林瑾回到了廚房,手里還拿著一個杯子。

正如葉蕭所說,這里的主要疑點在于——為什么林瑾要拿第四個杯子?如果一開始林瑾就打算自己喝一杯紅酒,為什么不一開始就拿四個杯子?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在準備紅酒的過程中,發生了什么使林瑾改變了主意去拿第四個杯子。而林瑾出去拿第四個杯子正是在王杰和她說兩杯紅酒并不都是他要喝的之后。顯而易見,正是王杰的話使她改變了主意。最后的死亡現場是這樣的:“林瑾確實是喝了下了毒的拉菲死掉了,在垃圾桶中找到的杯子中拉菲殘漬是有毒的,桌上的兩個瓶裝酒色完全一樣的拉菲和普通酒都是無毒的桌子上的兩杯一杯是拉菲的,一杯是普通的,林瑾死時喝的應該是加冰塊的拉菲的”,也就是說,最后林瑾死前,廚房里一共有一瓶無毒的拉菲,一瓶無毒的普通紅酒,一杯無毒的普通紅酒,一杯無毒的拉菲,一杯被扔進垃圾箱的有毒拉菲,一杯被林瑾喝掉的有毒拉菲。而在林瑾之前,宋垣喝了的加冰普通紅酒也是無毒的。林瑾死時表情是驚訝的,我們可以得知:林瑾知道這些酒杯中有的酒有毒,但她認為自己喝的那杯是無毒的。再來看看宋垣的行動——他的行動非常關鍵,而且是不可預測的——他把加冰無毒的普通紅酒喝掉后,又倒了一杯普通紅酒,并往剩下兩杯中的一杯拉菲里加了冰塊。至此廚房里剩下了一杯不加冰的有毒拉菲,一杯不加冰的無毒普通紅酒,一杯加了冰的有毒拉菲。(怎么解釋起來這么繞)

接下來就是合理推測:一開始林瑾以為兩杯紅酒都是王杰要喝的,她的目標正是王杰,剛開始她先往廚房里的一個杯子倒了普通紅酒,并加冰做記號,然后在10:40時拿了兩個杯子,倒入拉菲并下毒,后來王杰告訴她還有一杯是許藝要喝的,然而林瑾并不想害死許藝,(這一點同時可以由林瑾聽說此事的反應——“臉色特別難看”佐證)于是又去拿了個杯子并打算找溫言商量(所以第二次拿杯子時間更長),但是兩人恰好錯過了,于是林瑾獨自回到廚房,扔掉了三杯紅酒中沒有加冰的那一杯(正好是下了毒的拉菲),并在第四個杯子里倒入了無毒的拉菲。她在思考,兩杯拉菲,如何使王杰喝到下毒的那杯而保證許藝的安全時,她習慣性地想要喝杯紅酒——她也很喜歡喝紅酒,所以在冰窖里備了不少,她常說喝紅酒能讓她鎮定下來,可以安靜地思考一些事情。”,于是喝下了(她認為的)之前加了冰做了記號的無毒普通紅酒(想著一會兒可以再倒一杯給夏馳)。然而因為之前宋垣的行動,這時林瑾喝下的就是加了冰的有毒拉菲(林瑾平時也愛好紅酒,不應該分不清拉菲和普通紅酒的區別,然而她太過于相信自己做的醒目的標記而忽略了兩者之間香味的不同)。于是廚房就剩下了兩杯無毒的紅酒(一杯拉菲,一杯普通紅酒)。




三、第三起案件:

這起案件的關鍵在于為什么同樣喝了果酒的溫言沒事而王杰卻死了?仔細閱讀一下對喝完果酒的王杰的描寫——“王杰才喝了一口,突然猛吐了一口,捂住自己的嘴,大口地咳嗽起來。”——而溫言喝完酒之后的表現是——她劇烈地咳嗽起來,許藝忙去扶,卻被她直接甩開。”咳嗽,就是他們的共同表現。毒并沒有下在果酒里,而是下在了桌上的水杯里——那杯水無人注意過,在溫言誤導大家“王杰中毒”之后,也是溫言指揮讓王杰喝水,在王杰喝水的時候,才是真正被毒死了。果酒里只是加了另外一種東西——芥末。王杰對芥末過敏,所以他的反應才會比溫言更加激烈,而溫言喝完王杰杯里剩下的果酒時,也會因芥末而劇烈咳嗽。同時,嘗試過的人都知道,喝了一大口有芥末的飲料后,是會嗆得說不出話的,也就沒有留給王杰辯解自己沒有中毒的機會。在那一瞬,葉蕭看到溫言的眼中閃動著什么,那是眼淚嗎?”不,那是復仇成功之后的激動。




關于動機:


       一切都和十年前林一的死有關。根據李伯的描述,我們知道林一當時有個女朋友,那個女朋友很可能就是溫言。十年之后,溫言和林瑾約好,林瑾邀請當年的伙伴們回到島上,進行她們的復仇計劃。還是根據李伯的描述,“據倉庫的守衛,也就是王杰的父親講,每天晚上六點鐘倉庫鎖門時,他都會檢查,當天并不記得里面有這個背包。倉庫的門鎖沒有被撬開的痕跡,應該是用鑰匙打開的,而唯一的鑰匙只有王杰父親有,他說鑰匙一直放在身上,只有晚上回家以后會掛在客廳的衣櫥里,但似乎很久沒有人來到他們三口之家做客了。”也就是說,在王杰父親下班鎖上倉庫之后,縱火犯才進入了倉庫作案。然而能夠得到鑰匙的沒有外人,只能是王杰。再根據十年前秦之山頂上的豪言壯語沒錯,無論付出什么樣的代價,我也要保衛我們自己的島!”就能推測出個大概:王杰、秦之、林一越好要在倉庫中放火,讓人們以為是惡靈顯靈,保護他們的島。因此林一在十年前的祭祀日早早的出門來到倉庫,王杰早就偷出了爸爸的鑰匙打開倉庫,林一到達倉庫的時候王杰正回家還鑰匙(否則很快就會被發現),林一打算布置一下現場,撒了汽油,卻意外被壓在木頭下,最后秦之到來,沒有注意到木頭下的林一,以為一切按計劃進行,林一布置好現場后先去和同伴匯合了,于是就放了火,燒死了林一。由于身上沾了汽油味,秦之不得不返回家中換下原本穿著的“少年偵探團”隊服,最后遲到了。然而這對于姐姐林瑾和女友溫言來說卻是不能容忍的——如果他們沒有這種爛主意,林一就不會死。



關于證據:


        綜上,能夠以這種手法殺人的,只能是溫言和林瑾。


吐槽:這篇“秦之”和“夏馳”真的不是在捏他《端腦》嗎= =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9:11:46
【秦之死亡事件】
       一開始我是懷疑溫言的,因為她是最后王杰之死的兇手,而且她找葉蕭聊天估計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但細細想來卻又不對。因為
引用
“我的話,一直在打掃浴室,突然聽到了尖叫聲,就跑出來,正好看到了守在那里的溫言,于是和她一起等你們回來。”林瑾道。
,秦之的房間與浴室同在二樓,而葉蕭和溫言在三樓,在浴室打掃的林瑾居然在葉蕭撞開門乃至離開后才趕到現場,顯然不合情理。所以林瑾才是此次謀殺事件的真兇,她先是找到秦之,趁其不備時以鈍器重擊秦之后腦,致其昏迷,再在腹部補上致命一刀,之后制造現場,并用事先準備好的錄音設備放出男子的慘叫聲,因為要處理錄音設備和油漆,所以迅速離開現場。冷靜的溫言或者事先知曉一些什么的溫言支開了葉蕭,甚至可能在葉蕭離開的10分鐘里與林瑾談過,并之后做了偽證(沒有指出林瑾就是兇手)。至于密室,旅館房間的鑰匙肯定不止一把,而作為旅館主人的林瑾制造這個密室簡直輕而易舉。溫言為什么不指出林瑾呢?因為十年前那個和林一在一起的女孩就是她,溫言喜歡林一,對林瑾的所作所為也能理解,而且出于私心她也想保護林瑾。
       兇手:林瑾
       動機:林一的死和秦之以及王杰的家庭有直接或間接的關系,行兇只是為了復仇。

【林瑾死亡事件】
       10點40分,林瑾手里拿著2個杯子回到廚房。
       10點41分,王杰進入廚房,一分鐘后離開。
       這里有個疑點,至10點41分,林瑾已經有三個杯子,既然王杰已經下來,為什么不直接倒好紅酒讓王杰自己端上去?因為此時酒里已經下過毒了,但許藝的出現打亂了林瑾的計劃,只想殺了王杰的林瑾不想誤殺了許藝,所以才會面露難看之色,并執意不讓王杰自己端上去。而且王杰走后,林瑾決定晚一點在行兇,所以出去再次拿了一個干凈無毒的杯子,準備給王杰和許藝送上去。但宋垣的出現,打亂了有毒與無毒的杯子,林瑾回來后為了鎮靜下來,喝了她自以為無毒的酒,但其實是被宋垣調換過的有毒的酒。所以在林瑾在給新杯子倒酒時毒發,杯中酒灑落一地。關于林瑾第二次拿杯子花了6分鐘的時間,可能是在途中遇到了一直在找她的溫言,溫言想勸說林瑾就此收手,但林瑾執意行兇。之前溫言到廚房找林瑾,估計就是為了勸說林瑾,可惜沒有遇到。勸說過程中,林瑾觸及弟弟的死,難免心情激動,再加上原計劃失敗,所以回到廚房后才喝了酒以求鎮靜。
       兇手:意外
【王杰死亡事件】
       酒杯是沒有毒,所以溫言喝光了酒也沒事,但水杯中的水確實有毒的,所以喝了水的王杰才會毒發身亡。溫言作為他們的朋友,自然知道王杰怕辣的東西,所以溫言事先在果酒中放了辣椒粉之類的辣的東西,所以王杰喝了酒之后才會有如此大的反應。而且
引用
“王杰,他不會中毒了吧?!”溫言看起來有些驚慌,“這……這……,快點拿杯水過來,讓他吐出來。”
,是溫言主動提出讓王杰喝水的。溫言嘶啞的嗓音,是因為辣椒粉的問題,離開時眼中的淚水,我想,一半是辣椒粉的問題,一半則是對朋友和死去的林一、林瑾的真情流露。
       兇手:溫言
       動機:既是出于復仇,也是為了完成林瑾的心愿。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9:12:07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9:40 編輯
首先,第一個案件:最大的疑問在于房門被反鎖了,本房門的鑰匙在鎖著的房間里面且鑰匙只有一把而死者”死“在里面,兇手殺掉他后怎么出來。由于靠門縫什么的把戲去讓鑰匙回到房間時行不通,所以可以斷定在溫言和葉蕭感到“案發現場”,秦之并沒有死否則不可能形成密室。另外,由于死者后腦又被擊打很可能會暈死過去而不是慘叫,如果能慘叫,然后再被刀桶死的話,那么兇手是來不及逃走的就算來得及逃走也不會有時間制造密室,隨時會被溫言和葉蕭發現。再加上前面說的,這個慘叫就很可疑了。所以推測慘叫是事先錄好音放在案發現場的房價里,為的是制造不在場證明用的。再根據,這個后腦的擊打傷是在桶傷前,桶傷流出大量的血。綜合上述三點,可以想到,死者先被致使頭痛藥物被迫在房間內呆著,隨后兇手把死者叫道自己的房間之后打暈,涂上了天罰兩個字,如果兇手不認識死者的話不會輕易讓兇手進入房間而且還能背對著兇手,而后兇手乘機敲打死者后腦勺讓他暈死過去(還沒死)在他周圍涂點像血的顏料把死者的私人物品雜亂的放著,把事先準備好的錄音機之類的能播放聲音的器材放在雜亂的地板上設置好時間播放,最后把他身上的201鑰匙扔在顯眼的地方隨后鎖上門偽裝成密室實際上自己。最后隨著喊聲,引導其他人進兇手的房間。最后把同伴支開,乘機把尸體搬運到死者自己的房間,可能事先就寫上個天罰這兩個大字和擺好雜亂的私人物品,然后痛死對方死者流血身亡。

能做到這個的只能是第一發現者,且能留在現場有自由時間的人。這只能是溫言才能做得到。其他人人時間上和地理位置上不符合,溫言房間就在201的隔壁留在犯罪現場有空白時間可以做一些事。

第二個案件,由于現場桌子上的裝有拉菲紅酒的酒杯和普通紅酒的酒杯無毒,酒瓶里也無毒。且宋垣自己偷喝酒,說明那時候酒瓶里沒有毒,宋之前裝普通紅酒酒杯的酒沒有毒。
由于溫只呆了10秒都不到,下毒的可能性很低,尤其是這么短時間內下了毒不一定能毒死目標傷及無辜就不好了。
最重要也是最可疑的有兩點,就是死者手里攥著酒杯和死者自己最后又拿了一個酒杯回到廚房。
由于王杰看到死者生前臉色不好,很可能之前有人和她對話導致心情極差,想穩定情緒才想拿一個杯子自己喝酒。
根據第一個案子,林瑾還活著的時候可能發現,溫的犯罪手法,所以與溫交涉,得知她弟弟的死亡真相,然后情緒極度不穩定。
可能溫慫恿林瑾用毒殺死涉案的王杰或透露出溫還想毒死王杰,林知道后回到廚房拿著有毒的杯子扔到垃圾桶里,隨后決定自殺。
最決定性的證據是,如果她是意外吃到有毒的紅酒她手里不應該攥著酒杯,而是松開酒杯或者酒杯不在手里。
所以只能是自殺。


第三個案件,王杰喝了溫言遞了的酒,然后死了,根據溫最后也喝了王杰死之前喝下的酒而流眼淚,王杰生前對于芥末或辣的東西嚴重過敏。可以推測知道,這個酒里有的不是那種劇毒的毒物,而是芥末(或很辣的東西),王杰在喝了之后引起過敏性休克最后死亡。而后溫也喝了,只是太辣流出眼淚而沒事,且能毀滅證據,所以她撒了謊掩飾了這個酒的辣。

而溫的動機,是10年前林一被火燒死的案件。由于當時,倉庫的鑰匙只有管理員即王杰的父親有,王杰也能偷偷拿出來。
當時,王杰可能把鑰匙借給秦之,而秦之偷偷和林一約好在倉庫見,為了偷偷探索倉庫或者類似的事。
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故意),秦之間接(或直接)導致了還在倉庫內的林一被活活燒死。
而秦之在那時把一張紙放到時間膠囊里去了可能透露了之前和林一一起在倉庫玩耍的信息,而后某個時間溫發現了真相決定殺死間接(也可能是直接)害死了林一的王杰和秦之。隨后就有了這兩起他殺案件和一起自殺案件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9:20:17
兇手是溫言。

推理:
十年前案件林一被燒死,兇手應該是王杰和秦之。李伯曾看到林一和一個小女孩手拉手,那個小女孩應該就是溫言,溫言和林一當時是男女朋友的關系。而后來,溫言決定找出殺害林一的兇手,這其實是很好找。

倉庫的鑰匙是王杰父親保管,而王杰父親會把鑰匙放在家里的衣櫥里,所以只能是王杰才有機會將鑰匙偷出。而實施殺人計劃的是秦之,所以他才會遲到那么多。

知道溫言是兇手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這幾起案件只有她才能做到。看似她很無辜,但是只要破解她的手法就能讓她無路可逃。

第一起案件,秦之被殺。秦之的死是有預謀的,他被人下了導致頭疼的藥,于是沒有去沙灘。接著他被殺,然后溫言這時候在和葉蕭聊天。看似她不可能犯罪,實際上她有共犯,這個共犯就是林瑾。只有她們兩個配合才能完成密室。

首先是林瑾用鈍器擊暈秦之,秦之發出叫聲。這個地點應該是浴室。然后林瑾渠道秦之房間,用紅油漆在墻上涂了字,地上畫上血跡,然后自己穿著準備好的和秦之一樣的衣服,反鎖門,躺在血泊里。這時候溫言和葉蕭趕到,撞門而入。這時候才是秦之發出叫聲沒多久,應該還有救治的希望,但是溫言阻止了葉蕭靠近,讓他去通知其他人。溫言這么做,非常不合常理,感覺像是知道秦之已經死了。其實是因為為了完成密室,只好讓林瑾裝秦之的樣子躺在房間里。林瑾是短發,而且準備了同樣的衣服,背對著門,很容易讓人產生錯覺,以為這是秦之。葉蕭走后,林瑾和溫言對秦之補上致命一刀,放到房間里,換好衣服,在門口等大家。

第二起案件其實是誤殺,林瑾是溫言的幫兇,溫言想要殺王杰,她知道王杰喜歡喝加冰的拉菲,而夏馳和許藝沒有這個習慣,所以她在去廚房那點時間是往冰里下了毒。在之前偷喝加冰拉菲的宋恒沒有死,說明那個時候冰還是沒有毒的。溫言這起案件的計劃沒有告訴林瑾,只是用借口比如我也想要喝一杯拉菲,然后把杯子藏得比較深,于是林瑾去拿杯子去了很長時間,讓溫言有時間來下毒。只可惜林瑾也偷喝了加冰拉菲,于是中毒身亡。

第三起案件就更是只有溫言才能做到。其實果酒,杯子,瓶子,都沒有毒,溫言沒死就是最好的證據,毒是下在最后遞給王杰的那杯水里。王杰不喜歡芥末,誤食就會受刺激而咳嗽。于是溫言在兩個杯子里下了芥末,這樣王杰不管要了哪個杯子都會咳嗽,這是人們以為王杰是喝了酒已經中毒了,實際上不是的。溫言這時候把下了毒的水遞給王杰,王杰毫無防備的喝了下去,然后才開始吐血,沒多久就死了。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9:27:23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9:56 編輯
我覺兇手可能是三個溫言,林瑾和許藝,第一起秦之死亡溫言是林瑾的幫兇
這一題看這一題感覺上沒有什么明顯得線索
    首先看下所害者有 :秦之,林瑾和王杰,貌似隱隱約約都說明可能與10年前與林一的事件有關
從后面開始說“應該是個挺好的孩子,很善良,還很靦腆。記得有一次我走在路上,正好看到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手拉手在我前邊走,我看男孩的身形挺像林一,就叫了一聲,他回過頭來,看到我,像老鼠見到貓一樣,拉著那個女孩就跑掉了,你說啊……”可以看出林一在十幾歲的時候有個戀人那么這幾起案子就完全可能是為林一報仇,再結合林瑾和王杰的談話“嗯……”王杰沉思了片刻,“我進去的時候,她問我我怎么一個人要了兩杯酒,我說,我約了許藝一起聊聊天,要和她一起喝的,然后,我就發覺,不知林瑾病了還是其他,臉色特別難看。”我才林一的戀人就是許藝
1.秦之可能是和秦之沒有遵循當時的諾言“沒錯,無論付出什么樣的代價,我也要保衛我們自己的島!”秦之信誓旦旦地說。(我也覺得很牽強
2.林瑾是林一的姐姐在弟弟不見得情況下沒有去找他導致林一葬身火海(當然我覺得她的死跟像是意外)
3.王杰的父親就是倉庫的管理員應該是在沒有檢查的情況下就把倉庫的鎖了導致林一活活燒死
第一起秦之死看起來是是密室但是如果溫言和林瑾為搭檔的話就不存在密室“秦之!”葉蕭大喊著想要沖進去,卻被溫言一把攔住。
“你瘋了嗎葉蕭?!這里是犯罪現場,你現在進去會破壞線索的,你體力比我好,你快去把大家找回來,我在這里守著。”溫言此時看起來比葉蕭鎮定了許多,語氣像命令一樣。葉蕭點頭,轉身跑了出去。
這里葉嘯并沒有進人房間就走了那么當時窗戶還沒有確認是鎖牢的,還有當時林瑾在二樓的浴室的化聽見秦之那應該就是比葉嘯溫言他們先到然而沒有看見她的人,那么答案就只有他當時脫不開身,1.再看林瑾的房間在秦之的正下方完全可以自己爬上去,2.在加上溫言是和林嘯談話一方面監視林嘯一方面掩蓋樓下的聲音達到完美的控制.    案情應該是林瑾先在一樓爬上窗戶爬上二樓用給秦之頭部一重擊之后一聲慘叫,當時溫言與林嘯聊天,之后林嘯撞門,而林瑾則是在窗戶外趴著還是回到樓下后,林嘯去叫人而溫言或者林瑾補上最后一刀。補充:在房間看到的天罰可能就是先就寫在哪里用什么東西擋著再把現場弄亂掩蓋當時林瑾也可能就在床下啊被子下面之。之后就是眾人都來了
第二起案件:首先看林瑾去拿杯子的6分鐘“而且,在第一次取杯子時,林瑾只用了一分鐘,第二次卻用了足足六分鐘,這似乎也有些不合理,兩次取杯子的時間為什么不一樣呢?”在看地圖創庫的正對面就是許藝的房間可以聯想道林瑾順便和許藝去說了什么,就是這第二起案件最不確定因為感覺是一起誤殺兇手就是溫言他完全能在10幾秒的時候把毒下到裝有冰塊的酒里因為3杯酒中唯一可以直觀的看出差別的就只有加不加冰所以直接可以看出溫言就在加冰的加毒了--------------------------------
第三起案件:是王杰之死,兇手是溫言和許藝。首先1.溫言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                2.“啊——”王杰才喝了一口,突然猛吐了一口,捂住自己的嘴,大口地咳嗽起來。                  3.許藝慌忙拿起茶幾上的水杯,趕快遞過去,“給——”
王杰接過水,表情依舊糟糕,他大口地喝下去,直接喝掉一整杯,卻絲毫沒有好轉。突然,王杰開始吐血,身體不斷抽搐起來。                  4.溫言沒說話,她拿起酒瓶,仰起頭,喝了精光,又拿起王杰死時手中的酒杯,也一口氣喝了下去。
從這綜合上面的三4點來看一個大膽的假設就出來了:但是溫言拿的并不是什么果酒,而是一種辛辣刺激的飲料,文中也說了王杰不喜歡甚至過敏,就是證明那么就好說了首先溫言沒有下毒因為知道王杰生性謹慎那么換成辛辣刺激的東西。加上王杰確實一天一夜沒有喝水和看見溫言一飲而盡自然的就想一口氣喝完,誰知道喝到自己最不喜歡的東西自然是首先是一口水噴出來,接著就是許藝把茶幾上的水杯遞給了王杰.王杰因為當時情況慌亂自然而然的就接過這水杯,這水或者杯子上有毒所以立即毒發身亡,之后溫言假借證明無毒把酒喝完來了個死無對證。
可能二:就是真的如許藝說的“在此之前,我們大家一起吃了早餐,難道說兇手給每個人都下了毒,但在某樣菜中放了解藥,但是王杰對那道菜十分不喜歡,所以只有他中毒了?”葉蕭說,“許藝,你還記得王杰有什么飲食習慣嗎?”
許藝認真思考了一下,“嗯……我記得王杰很討厭辣的食物或是芥末,他完全不能吃,甚至還有些過敏。”
“啊,早餐有麻婆豆腐和壽司!”宋垣叫起來。
“我才沒有,人不是我殺的!”身為廚師的夏馳辯解起來。
“可是,壽司還有麻婆豆腐我也沒有吃啊……”許藝道。
因為許藝就是兇手這樣說打消疑慮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9:30:15
首先來一個總括。十年后三起案子的兇手為許藝與林瑾合謀,溫言應知道一定內情為知情者。十年前林一的案子或許只是一個意外。

先說十年后吧。秦之第一個死亡。秦之體內有某種導致頭痛的藥物,這給他不去沙灘留下來創造了條件。兇手本意就是要在旅館殺死他。導致頭痛的藥物是何時被秦之攝入?晚飯大家是一起吃的。但是,各人的餐具都是由林瑾擺放,此時做手腳在合適不過。【而且餐具是許藝主動提出去洗,作為同謀也算盡心盡力毀滅證據。】再來看看各人的不在場證明。葉蕭和溫言在聊天,排除偵探本人犯案的可能性,這兩人的嫌疑排除。去了沙灘的人們,許藝在游泳有目共睹,排除;王杰在聽音樂,通過宋垣證明,排除;宋垣去了便利店,從來回時間和小票以及店主回憶上來看是真的,排除;夏馳去了廁所,十分鐘足夠沙灘和旅館來回,但沒沒有剩余時間殺人,排除。林瑾聽到尖叫從浴室出來遇見溫言然后一起等待。林瑾這個不在場證明看上去沒錯,但是這一聲尖叫是否是秦之發出有待商榷。秦之所受兩處致命傷,腦后先于腹部。后腦受劇烈撞擊應該是趁其不備的熟人所為,這一下應足以導致暈厥。那么之后腹部受刺也不應發出尖叫。再者,慘叫聲一出現葉、溫二人便跑下樓,兇手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實施殺人的計劃。因此認為該男子的慘叫聲是兇手通過錄音機之類故意為之,為的是尸體被人發現。說到尸體,不能不說說葉、溫二人發現秦之倒地之后的行動。聽到尖叫后撞開門,溫言攔住葉蕭讓他去找人 十分鐘后人到齊才確認死亡。這一舉動是否過于輕率?萬一此時秦之并未死亡只是重傷昏迷呢?十分鐘時間足以讓大出血帶走他的生命。不得不說,溫言可能有意為之。知道當年一定內情的聰明的她猜出了兇手,并在這十分鐘內一直和兇手待在一起。沒錯,綜上所述,殺死秦之的,是林瑾,動機將在解答最后說明。
然后來說說犯案手法。林瑾作為旅館主人,應該對旅館環境比其他初來乍到的幾人熟悉得多。對于這個密室,我有兩種想法:第一,房間內有不為人知的密道、管道之類可以運輸鑰匙。作為旅館主人應該可以做到這點。然而題目里對房間描寫很簡單完全沒提到這些,因此舍去。第二,那就是這個密室是秦之自己制造出來的。秦之后腦被擊或暈厥或迷糊狀態,腹部被刺,出于本能先跌跌撞撞逃回房間避開兇手,自己用鑰匙鎖上門窗。然而這時他看到被兇手弄得凌亂的房間,墻上兇手早已寫好的“血字”,驚詫大出血交加中昏迷背對著門在墻邊。【不過若是按照此來說,從門到墻應有滴落狀血跡,題目里沒說,可能是秦之自己捂住了?】兇手只要把門外血跡清理好,準備好播放尖叫聲的裝置,回到浴室裝作打掃即可。浴室里想要洗掉自己身上沾染的血跡也是很方便嘛!

第二個死者是剛才所說的秦之案兇手,因此推斷兇手不止一人。林瑾喝了有毒的拉菲中毒死亡。三杯紅酒是當晚王杰和夏馳決定要的,兇手應該沒有機會提前準備。但是懷疑兇手早有預謀已備好毒藥,只待時機成熟下毒。林瑾和許藝共同去酒窖拿酒,這個時間足以讓兩人商定如何下毒。是的,合謀就是許藝,目標是王杰。王杰約許藝聊天,因此要了兩杯紅酒。我的推斷是,林瑾開始并不知道兩杯紅酒是給王杰和許藝兩個人的。許藝晚到廚房不只因為林瑾忘拿一瓶紅酒,更是要去將攜帶來的毒藥取出給林瑾,好讓其下毒。于是林瑾根據指示在兩杯拉菲中都下了毒。這時候王杰進來,告訴她是他和許藝一起喝,林瑾臉色難看大概是怕殃及許藝。于是林瑾重新去拿杯子,并且順便告知許藝如何區分有毒沒毒【這也就是為什么第二次拿杯子要花更多的時間。】意外發生了,吃貨宋垣進入廚房喝掉了那杯加了冰塊本來應該給夏馳的紅酒。宋垣洗了杯子重新倒入普通紅酒,但是把冰塊放在了另外兩杯有毒的拉菲之一中。林瑾回來不知道有人動過杯子,認為加冰的還是給夏馳的普通紅酒。于是倒掉了另一杯沒有加冰的有毒拉菲并扔掉杯子,換上了一杯無毒的拉菲。這樣一來,桌上沒加冰的一杯普通一杯拉菲,都是無毒,一杯加冰拉菲為有毒。林瑾此時大概心里也很不好受,一直以來的鄰家大姐姐要殺死伙伴。夏馳說紅酒能讓林瑾鎮定下來,安靜地思考一些事情。于是她拿起那杯加冰有毒的拉菲紅酒,誤以為是該給夏馳的普通紅酒就喝了起來。但是這是一杯有毒的拉菲,林瑾死前的難以置信應該是因為她沒想到自己會中毒。林瑾的死,算是一個意外。

但是兇手還沒有罷手,因為還有一個合謀許藝。她們的目標王杰還沒有死。王杰因為害怕把自己關在屋里不吃不喝沒有睡覺,這期間兇手沒有下毒的機會。溫言拿來果酒,王杰神經兮兮地還要求換杯子,可見心里壓力之大。王杰長時間未喝水直接喝掉一大口果酒,必然對喉嚨有一定的刺激。但是王杰心里一直認為有人要殺他,就以為喝了毒藥,吐出來猛烈咳嗽起來。許藝這時候沖上來,先是占據有利地位。她明白此時必定需要水,她早就準備好了一杯有毒的白水在茶幾上,只待溫言一要,離得最近的她便遞上去。準備時可能為了避人耳目下的毒藥并不多。但毒藥很烈,林瑾的死可以證明這一點。王杰喝掉整杯水,毒量已經足夠,就此一命嗚呼。溫言知道不是自己殺的人,卻也清楚兇手會是誰。她對于這種同伴之間互相殘殺的行徑恨之入骨。在證明了酒無毒之后,她甩開許藝的手跑了出去。

那么最后該說說動機了。動機是必定要牽扯到十年之前的偵探團的。據李伯回憶,當年的林一和一個女孩子關系密切。這個女孩子必定是偵探團中的同伴。從題目敘述來看,偵探團中只有溫言和許藝是女孩。我認為更大可能為許藝,因為十年后的殺人案許藝和林瑾都參與其中。林瑾是林一的姐姐,那么許藝必定也和林一關系密切,這是一場為了林一復仇的謀殺。秦之在同伴重聚時特意穿了一身白色禮服。按理說并不需要穿的這么正式。那么就只可能是故意顯擺炫耀自己如今的身份。偵探團中,必定也有秦之當年喜歡的女孩,這是在等待十年后打開埋藏的盒子時進行表白吧?十年前秦之在盒子里只放了一張紙,想想也知道是什么誰誰誰我喜歡你之類的。那么這個女孩是誰?為什么秦之會被首先殺死?
許藝。當年的秦之和林一喜歡的都是許藝,但是許藝喜歡的卻是林一。秦之對許藝的稱呼首先是許藝,其次才是隊長,可見許藝在他心中的地位并不只是隊長那么簡單。秦之那天破天荒地沒有穿自己最喜歡的隊服應該是有目的的【忘了肯定是借口!千篇一律的隊服怎么能顯示出個人魅力呢!】。那么他為什么非挑那一天呢?因為那天他打敗了林一。他遇見閑逛的林一,約他去倉庫決斗之類。林一去了,然后不幸被打敗壓在木頭下面,秦之揚長而去。說到倉庫,鑰匙一直在林父身上,只有晚上才放到衣櫥里。林一完全可以每晚偷出鑰匙和心上人許藝跑到倉庫里玩耍【過家家之類?】所以倉庫里才有裝著書,衣服,手電之類的背包。林一本來可以等別人來救他,但是這時有反對開發的人向倉庫里扔了火把。扔的人可能并不知道里面有人,只是想避免小島被開發,最終釀成悲劇。王杰當年堅定地說一定還可以住在這里,大概是被許藝和林瑾兩人懷疑參與了縱火,于是被列為第二對象。許藝和林瑾,大概地猜出了當年的真相,但是憑此不足以定罪,于是在十年后,準備充分的二人以打開盒子為名召集眾人實施復仇。

果然是悲哀的真相。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9:45:3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9:52 編輯
第四題答案:
使用【】標注原文推理依據:
1)關于王杰的下毒案。
由于【“可是,壽司還有麻婆豆腐我也沒有吃啊……”許藝道。】
而且在這里并沒有提到其他人的飲食習慣,故很容易排除掉毒藥和解藥的可能性。
接下來考慮下毒,由于【溫言沒說話,她拿起酒瓶,仰起頭,喝了精光,又拿起王杰死時手中的酒杯,也一口氣喝了下去。】
因此,不可能是在酒杯和酒瓶里面下毒,因此,考慮王杰生前接觸過的東西:
【王杰接過水,表情依舊糟糕,他大口地喝下去,直接喝掉一整杯,卻絲毫沒有好轉。突然,王杰開始吐血,身體不斷抽搐起來。】
所以只有可能是王杰喝下這杯水死了,水里投了毒,而酒里面則沒有毒。
而如果作為常人,在下毒后是肯定不會喝剩下的酒的,即使不是自己殺人,而溫言則直接喝下了所有的酒,說明她清楚這酒里面是沒有毒的。
那么王杰會咳嗽的原因自然就可以判定了,顯然是在果酒的原因。
果酒里面可能有刺激咳嗽的物質,而王杰喝了之后的咳嗽并不是中毒現象,而溫言則繼續讓其他人把一杯水遞給了王杰:【“王杰,他不會中毒了吧?!”溫言看起來有些驚慌,“這……這……,快點拿杯水過來,讓他吐出來。”】
這里喝下去之后再喝水顯然是不會吐出來的,一般要讓別人吐出來都是用手指摳喉嚨,所以這里也可以看出溫言只是想讓王杰喝下水而已。
因此殺害王杰的兇手就是溫言,她在水里面下了毒,在酒里面加了刺激性的物質,然后自己忍著喝完了所有的酒,等王杰咳嗽的時候順勢把有毒的水讓他喝下,于是王杰中毒而亡。
【不知為何,溫言的臉紅起來,聲音聽起來也有些嘶啞。】
加的東西應該是辣椒芥末之類的可能刺激的東西。
這描寫也是溫喝下了那種刺激性的果酒的輔助證明。

2)關于密室案件
   【另外在秦之尸體中,檢測到某種可能導致頭痛的藥物】
   由這一點,顯然只有林姐能夠在飯菜里面下毒,因此預謀的犯罪可能有林姐參與。
  首先由于原文沒給出房間平面圖,而且原文強調:【.旅館的門底部門縫很小,幾乎插不進任何東西】排除掉機械犯罪。那么密室的可能性只有兩個:
1)那個死者是假扮的,真正的死者在其他地方。
這種的風險比較大,因為之后林姐很快就趕到了,兇手沒有足夠時間轉移尸體,而且轉移尸體也會有相應的痕跡會留在其他房間,而這個房間的血液也不可能是偽造的。
那就只剩下一個可能性,也就是說,鑰匙是偽造的。
雖然那把鑰匙看起來是原旅館的鑰匙,但是只要事先來過一次旅館就可以得到偽造鑰匙的機會。
而其他的人的不在場實際上就可以排除掉
其中許藝,王杰,宋垣,夏馳他們的不在場可以通過給出的地圖和發條相互證明,故可以排除掉,而剩下的嫌疑人只有溫言和林姐,而如果溫言要求留在現場的話,林姐一個人是不可能制造出密室的,因此溫言一定參與犯罪。
那么可能是溫言和林姐共同犯罪制造的密室
但是也有可能是溫言一個人制造的密室。這里也有可能是溫言下的藥。這里答案還是支持后者。

3)投毒案
   根據上面的分析,可以發現嫌疑人只有可能是溫言。
   【我進去的時候,她問我我怎么一個人要了兩杯酒,我說,我約了許藝一起聊聊天,要和她一起喝的,然后,我就發覺,不知林瑾病了還是其他,臉色特別難看】
   而之后在房間內發現【最終在垃圾桶內找到了一個杯子,并且里面似乎有一點殘留的酒漬】【在垃圾桶中找到的杯子中拉菲殘漬是有毒的】
    可以發現,林姐這里在意識到王杰不是一個人喝兩杯酒之后可能的原因只有可能是她在其中一杯中下了毒,因為她原來認為是王杰一個人喝兩杯酒,而現在則可能是誤殺自己的朋友,而之后她又去尋找一個新的杯子,為的是倒掉有毒的那一杯,然后換掉一杯。這個時候溫言則帶著有毒的冰塊進來,下在另外一杯沒毒的酒里面,林姐把那一杯有毒的倒掉倒進垃圾桶之后,然后感到口渴,喝了剩下的一杯拉菲,毒死。

4)動機
【,正好看到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手拉手在我前邊走,我看男孩的身形挺像林一】
  從兇手來看,顯然溫言和林一就是老伯看到的那對情侶,也就是說林一死去的時候他們是情侶關系。
  而這里林一死亡案的兇手可以通過兩點鎖定:
  【后來在現場發現了一個背包,里面有書、衣服和手電筒,但已被燒得不可辨認。】【而唯一的鑰匙只有王杰父親有,他說鑰匙一直放在身上,只有晚上回家以后會掛在客廳的衣櫥里】
  由于倉庫大門鑰匙在王杰那兒,所以王杰肯定和林一死亡有關,而秦之的隊服不見了,而之后在現場發現了隊服,因此秦之也可能有關,這也就是兇手為什么會想殺秦之和王杰的理由。而林姐則是誤殺。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9:48:47
藍色字體為原文或原文整理,紅色字體為推理結論。


本案是一起以報復為目的謀殺案件,兇手是溫言和林瑾合謀,而林瑾的死亡只是意外


隱情
十年前的倉庫起火事件中,死者林一在火災發生之前被目擊到并沒有帶任何東西(“那他當時有拿著什么東西嗎?”“沒有,應該是這樣。”),而火災現場卻發現一個裝有書和手電筒等的背包(現場發現了一個背包,里面有書、衣服和手電筒),這是不合理的,而秦之在之前曾說過要在時間囊里埋偵探推理小說等東西,卻只帶了一張紙(“秦之,你的怎么是一張紙,我還以為對你來說,推理小說才是最重要的呢!”),而且很反常的并沒有穿隊服并且遲到了(“秦之,我們約好晚上祭祀開始前半小時見面,你看,我們約好了八點的,現在都八點十分了,你又遲到了。”;說好了要穿我們少年偵探隊的隊服來的,衣服呢?)。再者王林的父親作為看管倉庫的管理員,擁有唯一一把鑰匙(唯一的鑰匙只有王杰父親有),而他只有晚上回家的時候會將鑰匙離身(只有晚上回家以后會掛在客廳的衣櫥里),在結合十年前王杰和秦之的話語(“不會這樣的,我們一定還可以住在這里!”王杰說。“沒錯,無論付出什么樣的代價,我也要保衛我們自己的島!”秦之信誓旦旦地說。),不難想象,當年是王杰將父親的鑰匙偷出來后偷偷進入倉庫放火,而秦之將林一引到倉庫中導致其死亡,現場的背包應該是秦之的。這也導致了秦之和王杰兩人成為兇手行兇的對象


密室天罰事件
現場正對大門7、8米距離出現紅色油漆寫的大字,死者背對著門側躺在地上,門牌號是201的鑰匙就在現場

密室現場呈現的兩個大字,因為如果大字出現在其他房間就是鐵證,并且油漆大字很難短時間清除掉,導致了調換密室現場之后搬運尸體的手法是不可行的。從現場來看,門窗都是鎖死的,而現場位于二樓兇手是不可能從窗戶逃離的,唯一可能的就是從房門離開,而鎖死房間必須要有鑰匙,根據題目設置鎖門后不可能將鑰匙立即移動到房間內形成密室,所以有理由相信地上那個刻著門牌號的鑰匙并不是201的房間鑰匙,只是換了一個鑰匙牌而已。

密室手法(一):
兇手在事先準備了導致頭疼的藥物,敲門進入被害者秦之房間,趁其不備將藥物放在被害者的飲食中(可能是飲用水里),導致他頭疼,之后借故為其按摩頭部,在被害者放松警惕的時候將其擊暈,用事先準備好的紅色油漆在房間中寫下大字之后,更換自己房間和死者房間鑰匙的門牌(注意只調換門牌),放在現場后搞亂現場物品,將被害者擺成背向房門側臥的姿勢,并在旁邊倒點紅色顏料之后鎖門離開。此時被害者并沒有立即死亡,而現場的鑰匙是有門牌號201的其他鑰匙。設定好時間播放男人慘叫的聲音,在制造不在場證明后,支開其他人,一刀捅在被害者肚皮上導致其死亡時間確定在發現現場的時間段,只需要不動聲色的將門牌鑰匙再次調換回來就能完成手法了。

死者秦之的尸檢報告中明確到,秦之生前服用過導致頭痛的藥物,并且先是后腦重擊,再是腹部刀傷秦之的身上一共有兩處足以致命的傷痕,一處是后腦受到劇烈撞擊,較少量出血,第二處是腹部的刀傷,出血量比較大,經詳細判斷,后腦的傷比腹部的傷早一些,另外在秦之尸體中,檢測到某種可能導致頭痛的藥物。兇手之所以要準備頭疼的藥物而不是直接捅死被害者秦之,就是因為自己是個女性,正面交鋒沒把握

能夠有時間完善手法的人只有溫言。在發現現場之后,溫言阻止了葉蕭查看被害者情況的舉動而是讓她立即去叫人,按照道理來講,應該第一時間查看被害者是否死亡(沒死還有的救……),溫言的舉動是不合常理的。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溫言已經知道了被害者已經死亡,或者需要支開葉蕭。在支開葉蕭后,溫言只要捅上一刀并調換門牌鑰匙就好了,而這所需的時間也很短,完全可以在林瑾到達現場之前完成。

為了讓自己有不在場證明,兇手必須讓被害者的死亡時間確定在20:30左右,所以將被害者姿勢弄成背對門并且側臥,以防同行的葉蕭看到肚子處并沒有刀(此時的葉蕭只是看到了地上紅色的油漆),在葉蕭被支開后一道捅上去,完成不在場證明。之前布置好現場后,溫言在20:10到了葉蕭的房間讓葉蕭這個警察為其做不在場證明(葉蕭的身份也是溫言選擇他的原因)。可以判斷,在20:10之前,秦之就已經被襲擊昏迷了

以上手法是建立在鑰匙門牌分開的情況下(用鑰匙鏈連接),而如果鑰匙的門牌號是刻在鑰匙本身上面而不是用鑰匙環連接的,就只剩下合謀的可能性了。

重點是,林瑾在二樓浴室打掃,聽到叫聲三樓的兩人跑下樓后林瑾卻還沒有出現,這也是不合常理的。依照這個情況推斷出密室手法(二)

密室手法(二)
在葉蕭和溫言發現現場時,躺在里面的人其實是短發的林瑾(現在的林瑾一頭男士短發),只要換上被害者的衣服,并且按照背對大門的姿勢,門口的葉蕭是發現不了異狀的。在葉蕭離開的10分鐘里,溫言和林瑾完成了搬運尸體過來,完成換裝等工作,這個手法就不需要換鑰匙了,相當于更換了被害者呈尸地點,制造密室假象。在身為警察的葉蕭確認之后,再將尸體移入所謂的密室就可以了。

出現兩種情況:溫言和林瑾合謀,或者溫言單獨殺人(確實不知道刻著門牌號是刻在哪,我就當做刻在鑰匙本身上吧……請評委和出題人按照第二種情況給分,第一種只是吐槽)

廚房中毒事件
檢測報告指出,林瑾的死因確實是中毒而死,而且是喝下拉菲中的毒,但是其他所有的地方都是沒有毒的(桌上的兩個瓶裝酒色完全一樣的拉菲和普通酒都是無毒的,桌上其他杯子和杯子里的酒也都是無毒的)。而這個事件唯一的疑點就是宋垣偷喝酒卻沒有中毒的事件。從事件一來看,宋垣沒有撒謊的必要,那么他所見到的就是真實的情況(恰巧看到有兩瓶紅酒和三個裝滿酒的杯子)。而他之后所做的事情就喝掉了三杯中唯一帶冰的那杯,冰塊在我洗杯子時扔掉了,倒好酒后,我不太想讓別人注意到這個被我用過的杯子,于是在另外一個杯里放了冰,放回原來的位置,反正三杯里還是和原來一樣有一杯加了冰救了他一命,這意味著三杯酒里不是所有都有毒

這里林瑾一共拿了兩次杯子,而如果第一次就發現少杯子的話,林瑾只需呀一次拿三個杯子就可以了,而林瑾在第二次拿杯子前和王杰的談話中可以看出,之前她并不知道這兩杯拉菲其中一杯是許藝要喝的。在22:40到22:43之間,唯一有可能讓林瑾再次得到需要拿杯子的信息的只有兩種情況:王杰讓林瑾拿杯子,林瑾自己去拿杯子。而王杰現在撒謊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只能是林瑾自己去拿杯子,而唯一的理由就是林瑾知道她需要替換有毒的杯子,以免許藝當了冤死鬼

這樣也能解釋溫言到廚房的10秒鐘所作的事情,和林瑾第二次拿杯子用時過長的原因。在林瑾得知王杰不是兩杯都喝的時候,林瑾和溫言商量改變殺人計劃(應該就是事件三的手法),之后讓溫言去將之前下毒的杯子扔掉,而林瑾自己去拿了另外一個杯子

問題是林瑾在這種自己清楚下毒的情況下如何自己毒死自己的呢?原因很簡單,她們所用下毒的東西就是冰塊。而這個冰塊是由不知情的宋垣加入進去的。也就是說,能夠下毒的地方只有冰塊。將毒凍在冰塊中,冰塊沒有融化時喝掉是不會中毒的,冰塊融化之后毒素就會蔓延融化進去。她們應該提前準備了一些有毒的冰塊和無毒的冰塊。下毒之時,在王杰的其中一杯拉菲里加入有毒的冰塊(已融化,應該是提前加入),而為了區別,她又在普通紅酒中加入無毒冰塊(未融化,之后加入)以免拿錯,在林瑾和溫言交接的時候,溫言正確的扔掉了指定的有毒拉菲(畢竟并排三杯),當林瑾回來之時,剩下兩杯紅酒,而她喝下了有冰塊的紅酒(她腦海中的普通紅酒),但是她不知道宋垣換過冰塊標志,而宋垣在加冰塊的時候恰巧加入的就是有毒的冰塊,導致了她的死亡。

這種推理就能夠解釋所有的疑點
林瑾喝酒的原因是她要思考接下來的殺人計劃(她常說喝紅酒能讓她鎮定下來,可以安靜地思考一些事情)。
扔掉杯子是因為兩人怕誤殺勒許藝
那么久都沒有拿紅酒上去因為我要紅酒很久了,所以去廚房看看為什么還沒有送過來是為了等待有毒冰塊融化
拿第四個杯子是因為同伙扔掉了一個杯子
拿第四個杯子用時過長是因為期間和溫言進行商量


王杰死亡事件
要解決的問題是,同樣喝了酒也同樣使用了死者杯子的溫言為何沒有死亡。從原文來看,毒并不是下在酒或者杯子里的,因為這樣不能完全保證死者死亡,而喝過酒的人都出現過咳嗽的情況。唯一可能的情況是:毒并不是在酒中,而是在只有死者喝過的水里
可以推測,兇手選擇黑加侖果酒的原因是因為該酒帶顏色,加入其它成分并不會引起懷疑,而兇手在酒里添加的很可能就是兇手不愛吃的芥末或者類似的東西,導致死者他大口地喝下去,直接喝掉一整杯其實死者只是被芥末嗆到了而已,而兇手巧妙的幾句話就堂而皇之的讓死者喝下了帶有毒藥水。而這里全部的動作都是溫言一個人做的(她讓許藝遞的水),很明顯她就是兇手。


動機:很明顯動機就是十年前的事件,林瑾很可能用了十年的時間調查到了當年弟弟死亡的真相,這也是她當年沒有離開的原因很多島民忍受不了搬離了小島,少年偵探隊只有林瑾一家沒有離島),于是發起了這次殺人聚會(所有成員收到了林瑾的邀請函)。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9:48:5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9:56 編輯
案件一:秦之死亡

時間:晚上8:10

死亡時:室,門窗都已被從里面鎖了,唯一的鑰匙還落在了現場。而秦之死亡在里面。

后來,他們仔細檢查了房間,散落在地上的基本都是他的私人物品,并沒有什么特殊。而墻上的紅字是使用紅色顏料刷上去的,并非想象中的血跡。

原文說過:“等下大家去沙灘玩吧,既然來了就好好玩吧,不過大家記得隨身帶好自己的門鑰匙,每個房間只有一把鑰匙,鑰匙丟了可就進不去房間了。”

死亡時鑰匙是在房間內,并且房間上鎖,說明是密室殺人。

首先我們排除秦之是自殺的,因為他不僅沒有理由自殺,而且墻上的字也說明他是被殺的。
當時葉蕭和溫言在一起,所以,秦之大叫時,葉蕭和溫言才下去,葉蕭又去尋找其他人,所以葉蕭不是殺害秦之的兇手。

原文又說過:

“呃……”秦之說話了,白色禮服還是那么扎眼,“我有些不舒服,就不去了。”“我也不去了,今天有些累了。”溫言跟著說。“那你呢?葉蕭?”王杰問。“你們都知道的,我從小就怕水,肯定不會去的。”葉蕭答道。最后,秦之、溫言、葉蕭不去,回房間休息。而林瑾,因為要收拾一下二層的浴室,所以也沒有去。

除去葉蕭,溫言和秦之外在旅館內的還有林瑾。

林瑾的在原文是這樣說的:

”我的話,一直在打掃浴室,突然聽到了尖叫聲,就跑出來,正好看到了守在那里的溫言,于是和她一起等你們回來。”林瑾道。

那其他人都是去沙灘上,是這么說的:

許藝:“我那時在海里游泳,因為其他三個人都不愿意下水,所以只有我一個人。”許藝第一個發言。

王杰:“我一直在沙灘上聽音樂,8點20的時候,夏馳說要去廁所,讓我幫忙看一下他的背包。”王杰說。
“他去了多久?”“大概十分鐘。”“你們之前一直在一起嗎?”“嗯,我們在一起聽音樂。”

宋垣:“那你呢,宋垣。”“我怕大家口渴,所以去了便利店。”宋垣從口袋里拿出一張收據,上面記錄的時間是8點20分,“后來,我就回到了沙灘,應該是8點25分,那時我看到了在海里游泳的許藝還有正在聽音樂的王杰,并沒有看到夏馳。”

便利店的老板回憶也印證了宋垣發票收據是真實的。

那么到這里就大概案件簡述完了,我們發現:
1:兇器不在案發現場,明顯是兇手拿走。
2.墻上的字跡是涂上去的,也是兇手布置的。

由于當時秦之大叫后,葉蕭和溫言兩個人立刻趕到,那時墻上已經有了字跡,說明字跡是在死者死亡前涂上的。從所有人進入旅館中都沒有機會涂上,那么就只能是早就涂上的,而能夠完成這個計劃的就只有一人!就是旅館的老板林瑾!

至于鑰匙林瑾的是102而秦之的是201,只要倒反過來就可以看成是201。并且當時沒有人去實驗鑰匙是否能夠打開。

所以說真正的鑰匙是在林瑾那,所以可以鎖上房間。

而其他人做案時間不夠,因為來回是很耗費時間,必須在晚上8:10分到達。

第二案件:林瑾死亡


死亡原因是中毒死亡。兇手不是同一人。

那么林瑾碰過的食物只有兩樣:

酒和早餐,但是早餐是不太可能,因為早餐是大家一起吃的。王杰的死就證明了。王杰沒有吃任何東西,只是喝了酒就死亡,只能說是酒或者酒杯有毒。

原文說過酒杯是沒有毒的,而酒又是林瑾布置的那么林瑾怎么會中毒呢?

林瑾是喝拉菲的酒中毒的,而拉菲的酒是王杰帶來的。所有的酒都是林瑾布置的。
而王杰本來要去喝拉菲的酒。是林瑾布置的。林瑾卻喝了死亡。那么拉菲有毒嗎?
不可能,因為拉菲是王杰帶來的,要是有毒的話,王杰就不會要了,這也說明王杰不是兇手。

那么是怎么下毒的呢?

宋垣講過他偷喝了一杯酒,那是唯一有冰塊的酒,而酒不是拉菲的,他喝過之后并沒有死亡。
說明他喝的酒只是那另外一個普通的酒,那普通的酒和冰塊在一起并沒有毒。
之后他又把酒杯洗了,然后把酒杯倒上普通的酒,把冰塊放在另外的酒杯里!
注意這個冰塊是放在另外的酒杯里。
要是冰塊有毒的話,那么普通的酒就是解藥,可是他又把冰塊放在其他的酒杯里,要是酒杯里不是有解藥的普通酒,而是沒有解藥的拉菲酒的話,那么她林瑾喝了剛好就會死亡。

文中也說過,林瑾是喝了有冰塊的酒,更符合了推理。

而這些本是林瑾布置的,卻因為意外被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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