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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6-8-13 19:32:5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59 編輯
開車撞死秦申志的是呂譽。勒死杜浩思的是高一行。呂譽是自焚。許昌嵐是呂譽所殺。  

首先呂譽之死, 呂譽的住所從11日下午五點一直到事發的12日凌晨5時,一直有警察監視,沒有人進入,窗戶也是封死的,所以排除所有不可能,剩下的真相就是,呂譽是自殺的。五六瓶啤酒不算多,尸檢也說他體內只有少量酒精,不足以完全喪失意識,所以他不大可能是醉暈了被人燒死的。室內有難聞氣味,可能是汽油之類的燃料,現場沒有發現點火裝置,也說明不是有人定時放火,只能是死者自己處理掉的。所以這起案件的真相就是呂譽事先已經準備好汽油(或其他燃料)藏在屋內,凌晨接近5點的時候,先在地上制造一點明火(比如地上倒一點汽油點燃),然后處理掉點火裝置(比如把火柴從馬桶沖走或是從窗縫扔掉之類的),最后把汽油倒在自己身上并靠近明火,完成自焚。
關于現場的情況做如下解釋:1,墻上的“火”字是呂譽自己寫上去的。2,盛汽油的容器可能是澆完汽油以后處理掉了(處理方法同上述點火裝置),也極有可能就是那幾個啤酒罐,因為體內只有少量酒精,也就是可能只有一兩罐是真啤酒,剩下的都是汽油。3,點火的東西可能是像上面說的處理掉,也有可能是和衣服一起燒焦了,還有可能是根本沒有用常規方法點火,比如可以用電火花或打火石之類的摩擦起火。  
確定了呂譽為自殺后,至少說明兩點, 呂譽自己在墻上寫上"火"字,說明他對于這一系列謀殺是知情的,而且他知道自己將是第三個被發現死亡的人。而另兩起兇案都是剛剛才事發,警察也并沒有告訴他。他如果知情的話就說明他就是其他案件的兇手或參與者。 呂譽的房間被監視期間,在附近的路口發現了黑衣人的蹤影,這個期間呂譽沒有出門,他不可能是黑衣人。14號早上許昌嵐的尸體突然出現在工地上,說明是13日夜里有人往工地運送了尸體,那么這個人也不可能是呂譽(已經是死后兩天了)。這也就是說,這起連環殺人除了呂譽還有其他同謀。  
呂譽自殺以及參與殺人的動機,應該和十七年前的案件有關。因為作者交代不讓強行腦補,這里不做過多分析,只大致推測為呂譽其實已經意識到了他們當年犯下的罪行有多么殘忍,受不了良心的譴責,因此自殺并殺死當年的其他兇手,以謝被害少女的在天之靈。大概如此吧…  
那么有了這樣的前提,再來看其他的案件。


按照真正的死亡時間順序,第一個被害的其實是杜浩思,死于10日晚8~9點。8點時二樓樓道監控出現的黑衣人很有殺人嫌疑。因為這個工廠“外人很難進入”,那么這個黑衣人也不大可能是外人,只能是廠里內部的人換了這身衣服。那么從文中相關人員看,這個黑衣人只能是高一行。監控沒有出現黑衣人走出宿舍樓的畫面,卻有高一行9點從外面回到三樓自己房間的畫面。那么只能是高一行穿著黑衣戴著帽子進入到二樓杜浩思房間,殺死杜后從后窗戶跳下離開,然后到沒人的地方脫掉黑衣褲和帽子,像平常那樣從正門回房間。
關于現場的情況做如下解釋和分析:
1,桌子上的“林”字是兇手高一行刻下的,“林”是“風林火山”的第二個字,但是杜浩思實際上是第一個被殺的,說明兇手已經知道第二天被撞死的秦申志會被第一個發現,而杜浩思要到第二天中午才能發現。可見兇手已經策劃好了四起案件的殺人順序以及尸體被發現的順序,該案件只是第一步。而兇手對宿舍樓的布局和監控范圍十分熟悉,對于杜浩思的上班時間和工友關系也很了解(這樣才能把握好尸體何時被人發現),這一點也只有高一行最為符合。所以得到的結論是,高一行是殺死杜浩思的兇手,且在連環殺人中是呂譽的同謀。
2,高用繩子勒死死杜后吊起尸體,從內反鎖住門并把桌子搬過去堵著桌子,在房門處制造雙重密室。
3,高是跳窗離開的,窗戶是事后使用某種機關從外面鎖住的。手法比較多,這里不過多列舉,只說幾個比較簡單的以證明其可能性。 手法a.用漁線掛住窗鎖扳手,從窗臺處垂下,翻出窗外后拉好窗戶后跳下樓,在樓下使勁拉漁線,使扳手拉下鎖住窗戶,最后通過縫隙回收漁線。 手法b.高回到三樓后當夜帶著工具從窗口再下到二樓,將窗戶右側的玻璃卸下,手伸進去鎖住,再從外面安裝上玻璃。 手法c. 用一條漁線,一端被桌子壓住(類似壓住也可以),另一端掛一個重物,重物同時用另一根漁線掛在窗鎖扳手上。撞門時桌子移動,重物下墜,鎖住窗戶,然后所有這些線都有個線頭從三樓窗口收回,重物可能直接收回,也可以是趁亂在警察來之前藏起來。總之那時高就在宿舍,要回收隱藏什么的還是很方便的。此手法雖然有點多此一舉,但是可以解釋撞門時那“砰”的一聲。
4,草地上的壓痕可以是高跳窗時留下的,也可以是手法c里面的重物造成的。
5,考慮到樓道口有攝像頭以及每戶有五戶人家,排除了高從房門處做手腳制造密室的可能。  


接下來是11日上午的秦申志被撞事件。
首先這起案件是10:58發生的,當時有作案動機的高一行在工廠上班,李德凱出差在外地。沒有作案動機的其他人:杜浩思已死,許昌嵐中午才離開家。所以相關人員里可能有作案時間的只剩下呂譽和秦恒志。
呂譽的住處警務室已經被荒廢,所以呂譽何時出門去了哪里都沒人可以證明。所以他是最有可能的兇手。
在此案發生后不久,又有一黑衣人在商店打電話將許昌嵐約了出來。打電話的精確時間以及打電話的地點與棄車地點的距離,文中并未交代清楚,所以我們尚不能確定這個黑衣人和撞車的黑衣人是否為同一人。另外商店主人雖然說打電話的黑衣人“ 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 ”,但是因為用于辨認的照片只有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凱三人的照片,所以所謂的比較像只是在這三人之中做對比,我們既不能強行腦補呂譽長得像秦恒志,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
但是在殺人動機方面,秦恒志作為秦申志的親哥哥,似乎沒有理由如此殘忍地殺害弟弟。(當然我們可以腦補出各種狗血劇情來提供動機,比如哥哥送飯時愛上了那個少女之類的…)反觀呂譽,他既然有了自焚的覺悟,殺死秦申志也是沒有什么奇怪的。而且我們可以注意到,在當年案件的描述中秦申志家里是犯罪基地,最后秦申志只是從犯,秦恒志無罪,呂譽被判得最重,秦申志的現狀也明顯比另外幾個同伙優越,這一切可能暗示秦家有一定的背景,呂譽當年只是在工地上干活的一個窮人,他有可能是被富二代秦申志脅迫著犯罪,也可能在審判過程中存在有替秦家兄弟頂罪的情況…雖然這些都是腦補出來的,但是只是為了說明一種可能性,就是呂譽有殺害秦申志的動機,也有威脅秦恒志協助他犯罪的把柄(秦恒志當初不僅僅是送飯那么簡單,而呂譽替他頂了)。
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呂譽出獄那天,秦恒志突然去拜訪弟弟。一周后,弟弟就遭遇車撞,兇手熟悉秦申志的生活規律和行動軌跡,也明顯有他的汽車鑰匙。雖然生活規律呂譽可以靠跟蹤監視一段時間了解到,但是車鑰匙,如果不是親近的人,是很難得到的。所以我們可以認為是秦恒志偷出并復制了秦申志的車鑰匙。
那么可以基本可以對此案做出一種最大可能性的還原—— 呂譽4號出獄,聯系秦恒志,威脅他要揭發他當年的事,讓他想辦法得到弟弟的車鑰匙交給自己,并且讓他11號中午穿著黑衣黑褲黑帽子去指定地點打電話把許昌嵐約出來。然后11日呂譽就把秦申志撞死,而不知情的秦恒志(可能呂譽告訴他的只是他要偷用秦申志的車和許昌嵐一起去盜竊之類的借口秦恒志覺得事情不太嚴重才會同意,另外打電話時秦申志剛被撞死,消息還沒傳到秦恒志那里,所以他才會按要求去打電話。如果知道弟弟被撞死,他應該不會再滿足呂譽的要求了)打扮成黑衣人的樣子打電話約出了許昌嵐。


最后是許昌嵐的死。
許昌嵐是11日晚間死亡。當時呂譽被警察監視,李德凱依然在出差,如果是被毆打后當即死亡的話,有時間作案的只有高一行。
許昌嵐11日中午被秦恒志的電話約到呂譽指定的地點,這個地點大概是李德凱的家里。因為這里方便運尸。(當然如果有汽車也可以考慮從遠處運尸,但是文中沒有提到高一行有汽車,這里就當沒有吧。。)隨后呂譽可能將許昌嵐囚禁了起來,隨后呂譽離開回家。晚上高一行來到李德凱家里打死許昌嵐,再用準備好的水泥將其封進汽油桶里。隨后高一行穿著黑衣出現在呂譽家路口,造成黑衣人殺死呂譽的假象。
13日李德凱出差回來,當夜把尸體運到了附近的工地。
但是考慮到死者是被毆打致死的這一情況,也很有可能許昌嵐遭到毆打后不是馬上死亡,而是被封進水泥慢慢失救而死,那么兇手就可以是呂譽。他把半死的許昌嵐就那么扔在那里回家了。綜合各方面情況我們更傾向于這種可能。而高一行在此案中的作用大概只有冒充黑衣人走了一圈。
李德凱可以是同謀,也可以是卷進去的。把許昌嵐尸體放到他家里,等于是給他的禮物。當然李德凱也可以完全沒有關系,汽油桶可以是高一行或秦恒志送的,也可以是呂譽生前雇好的某人。呂譽刻意選擇他出差的日子殺人,也是為了不讓他受懷疑。總之呂譽還是很尊敬李德凱的。

最后的腦補。
呂譽17年前不小心說漏嘴,也許就是良心發現后的自首。審判席上的笑容也許是因為,大家終于都被抓住了。
直覺。。。
風林火山,其實是尸體被發現的順序,而非兇手殺人的順序。這其實是呂譽為了掩蓋其實自己最后一個死的事實,給人以錯覺。
山字其實應屬于呂譽,之所以錯亂是因為自焚比被水泥封死更容易自殺。
最后,一直覺得呂譽獨自完成一切(利用秦恒志不算)才完美。我只想說。如果工廠不是那么難進,呂譽是不需要把高一行卷進來的。
無論如何,因為作者不讓胡亂腦補。。所以,就這樣吧。。。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3 19:35:3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45 編輯 【殺人動機】
秦恒志看不慣弟弟的惡性,卻無力阻止悲劇的發生,雖然兇手們都紛紛落網,但他一直沉浸在自責當中。
高一行作為田綺順的男朋友,看到女友被人折磨慘死,心中的仇恨日益滋生,一心為女朋友報仇。
李德凱身為正義的檢察官,只因犯人們是未成年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看著罪犯們不為自己犯下的過錯懺悔,想要為可憐的田綺順伸張正義。
因此三個人一拍即合,開始了他們的復仇計劃。

【案件分析】
8月4日                呂譽出獄

8月11日        中午10:58        秦申志(風)撞死
兇手:李德凱       
高一行上班時間為8~12點,中午8月4日秦恒志來到秦申志家,目的極可能是偷到秦申志的車鑰匙。由李德凱在11日中午開車撞死了秦申志。
【一周前(8月4日)許久不見的哥哥秦恒志曾經來過他們家。】
【早上8點~12點和下午2點~6點是高一行工廠上班的時間。】
【老板說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
這個時間點可以作案的只有李德凱。

8月10日        晚上8~9點        杜浩思(林)勒死
兇手:        高一行
作案手法:
高一行6點下班后,從正門進入二樓死者所在房間并把門反鎖將其勒死,鑰匙放在死者身上,把尸體掛在吊扇的粗麻繩上,再從窗戶跳下去【在杜浩思的房間窗戶正下方的一塊草坪似乎被什么較大的物體壓過】,到了9點高一行才回到宿舍。
(疑點:發現尸體的工友說撞開房門時,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聽到“砰”的一聲)
工友撞門而入的同時觸發了高一行事先布好的機關,拉動了窗戶的扳手,造成密室殺人的假象。

8月11日        晚上9~10點        許昌嵐(山)水泥灌死
兇手:高一行  從犯:李德凱
作案手法:
李德凱8月9號謊稱出差,其實和同伙籌備復仇計劃。8月11日中午,秦恒志在拂煦路的商店給許昌嵐打電話約他出來【與此同時高一行在德康路撞死了秦申志】,等許昌嵐到達時被事先埋伏在此的李德凱襲擊,等高一行6點下班后,用鈍器多次擊打許昌嵐的頭部造成顱內出血,最終被兇手用水泥封在汽油桶里。

8月12日        凌晨4~5點        呂譽(火)        燒死
兇手:秦恒志
作案手法:
下午5點前,秦恒志帶著一打啤酒來到呂譽的公寓名曰慶祝他出獄,呂譽看到熟人就給他開了門。5點的時候警察來了,剛出獄的呂譽怕再生事端,秦恒志自愿躲來起來。警察離開后呂譽喝了點酒,這時被兇手打暈。等到夜深人靜,兇手將幾罐啤酒倒在呂譽的身上再點燃。凌晨5點焚燒尸體的味道從通風口蔓延到隔壁陸仁賈的房間,熟睡的陸仁賈聞到怪味就來敲打呂譽的房門。兇手乘此機會從房間通風口爬到陸仁賈的房間,樓下的三個警察都趕來撞門,兇手早已逃之夭夭。

現場留下的“風、林、火、山”,暗示兇手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給田綺順報仇,他們用的手法也是當年犯人虐待田綺順的方式。

2016-8-13 19:36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3 19:40:2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57 編輯
吳譽四人在1999年犯下令人發指的罪行,主犯吳譽只判了17年,上周主犯出獄,8月4日......

①8月9日,李德凱去外地出差。


②8月10日,晚8點,身著黑衣帶著黑色鴨舌帽的男人來到杜浩思的樓層——2樓。

③8月10日,晚8~9點,杜浩思被勒死后吊在吊扇上。(林)

④8月10日,晚9點,高一行回到自己所在的樓層——3樓。


⑤8月11日,早上10:52,秦申志停車小學附近。
                 10:55,帶著黑色鴨舌帽,身穿黑色衣褲的人進入車內。
                 10:58,秦申志被撞身亡。(風)

⑥8月11日,中午,街道電話后便出去,沒再回來。

⑦8月11日,下午1點,杜思浩的尸體被發現。有工友聽到“砰”。

⑧8月11日,下午5點,劉軍等三個警察開始不間斷監視吳譽住所。

⑨8月11日,晚9~10點,許昌嵐被多次重擊死亡,尸體在裝有水泥的汽油桶內。(山)

⑩8月11日,晚11點,穿著黑衣褲帶著鴨舌帽的男子出現在吳譽所住公寓附近。

⑪8月12日,凌晨4~5點,吳譽被燒死。(火)

⑫8月12日,凌晨5點,因為鄰居陸仁賈的關系,吳譽尸體被發現。


⑬8月13日,李德凱出差回來。


⑭8月14日,許昌嵐尸體被發現。



從③⑤⑨⑪來看,四個被害人的死亡因素與其案發現場留下的“風”“林”“火”“山”字義相對應,組成“風林火山”,兇手刻意營造一種預告函的形式,卻不是為了傳達出更多復仇的信息,例如下一個復仇對象并不上一件案子的發生,說明兇手有一種強迫的傾向按某種規律殺人。從③⑤⑨⑪的順序,是“林風山火”,但尸體發現的順序⑤⑦⑫⑭,則是按著“風林山火的”條件。
若要按照這個順序,假設兇手已算好⑦最早會在第二天才發生,那么他就要在之前做好⑤案子。下一個就是⑫,然后才是⑭,但許昌嵐是比吳譽先下手的,兇手故意隱藏⑭在⑫之后,原因是若在殺許昌嵐之后隨便棄尸,那么尸體很快就會被發現,因為正在施工的工地一般都會有人在場。另外許昌嵐和吳譽是當年最殘忍的兇手,在田綺順逃跑后對其施以非人折磨,許昌嵐的死法和仿佛在模仿當年的手法,是赤裸裸的報復行為。因此許昌嵐不是直接被殺害,而是一個較長的等死過程,兇手在過幾天確定他死亡才回去棄置他的尸體。

在“風”這個案子中,事發突然,兇手如果有足夠時間把車開到避開人視線的地方,就可以利用攝像頭的死角下車,并且有條件在擋風玻璃上留下“風”字。有必要也可能在車內換好衣服,比如里外衣服顏色不同,調換順序就行,再摘下帽子,攝像頭就錯過捕捉黑色衣服的人。

在“林”這個案子中,每層樓樓道口都有攝像頭,然而黑衣男子進來后而沒有拍到他出去的畫面,那么他不是從樓道口出去的,可以從窗戶出去。推拉窗的所已經生銹,難以扳下,那么這窗子就鎖不上,兇手在進入杜思浩的宿舍之后將他殺害,用鑰匙從里面鎖住門,這和從外面所鎖住看起來一樣,用桌子堵住門,留下“林”字。高一行的窗戶上可以懸掛麻繩下來,兇手綁住自已好關好窗戶。在窗戶正下方已放上氣墊之類的東西,以2樓的高度應該受傷不大。至于后來發現尸體聽到的“砰”,這是弄破氣墊這類的聲音。之所以在這時候弄破是因為之前比較容易引起其他人注意,而這時嘈雜并且其他人注意力都在尸體上。高一行就有行兇的條件和動機,但他應該是協助兇手行兇,他是共犯。

在“火”這個案子中,陸仁賈會在凌晨的時候敲鄰居的門,那應該就是吳譽吵到他休息了。首先,吳譽通宵之后睡了一天,到了接近晚上的時候應該醒了,有些活動。但吳譽并沒有外出,那么他房間的應該有使他致暈的物質。而他房間里那濃烈的味道中可能就隱含了這一物質,而且這種氣體易燃,哪怕是手機或電話的火花都可以點燃(如果他出獄一周就帶有手機的話)比如家用煤氣就符合。這個現場可以在警察來之前、吳譽回來之前就布置好;也可以是晚上11點左右回來通過通風口灌輸進來。陸仁賈是被他的鄰居的爆炸聲吵醒的。吳譽體內只用少量酒精,可他的啤酒罐說明他有更多的啤酒灑在身上,這樣火就更容易集中在他身上。

秦恒志當年可能有提供到關于四個罪犯的證據才被免罪,當年他也未成年,符合輕判和保護隱私條件。現在他可能受李德凱控制,李德凱有份棄許昌嵐的尸。
秦恒志是兇手,高一行、李德凱有參與協助。

8月4日,主犯吳譽出獄,李德凱就尋思要除去這四人。以當年秦恒志出賣過吳譽一行四人為條件威脅秦恒志代他動手。8月10日晚,秦恒志在工廠宿舍勒死杜思浩,高一行提供協助秦恒志離開,如果高一行動手會引起杜思浩警惕,杜思浩卻不會對秦恒志警惕。在高一行的協助下秦恒志才可以方便進入工廠,比如有他的通行證,還有杜思浩的房間等信息。
然后在第二天早上開車撞死秦申志。(也可以是李德凱動手,因為相同的衣著容易讓人誤以為是同一個人;再說秦申志是秦恒志親弟弟,難以下手;若這種情況秦恒志可能在一周前就警告弟弟,另外在殺死杜思浩之后可以直接爬上高一行的宿舍,等到第二天其他工友發現尸體時才從三樓跳下逃走)
然后秦恒志把以吳譽出獄和當年的案子為由把許昌嵐約到李德凱住宅附近,甚至李德凱的住宅里,偷襲或聯手襲擊許昌嵐,這時是下午到晚上這段時間,晚上11點,徐志恒再到吳譽所在公寓附近,但高一行提醒他警察已經來過,他才沒有直接從門口進,,而是用來其他方式避開警察。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3 19:51:42
是呂   我黨的對犯罪分子的再教育完美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3 19:53:31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59 編輯
四起案件相對獨立,但是兇手應該是同一人。根據案件難易一件件分析。

第一起:秦申志
比較奇怪的是17年的徒刑出來后居然還有一個上小學的孩子,作者故意的吧。
案件比較簡單,兇手偷了死者的車撞死了死者,應該是利用干擾器,阻止鎖車,然后上車后搭線發動,撞死死者,再逃逸后棄車,并留下風的字跡,兇手不能判斷是誰。由于上海未找到勝利小路,所以具體地點及之后的案件對地點均不再分析。

第四起:許昌嵐
這個案件也比較容易,秦申志死亡當天8月11日中午,兇手將許昌嵐電話約出后,用鈍器擊打死者,死者死亡后將死者放入汽油桶,留下山的字樣。兇手根據店老板口供,秦恒志嫌疑最大。

第二起:杜浩思
這個死亡案件也比較容易,死因就是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10日晚上8~9點間,這個時間去過現場的只有一個身著黑衣戴著黑色鴨舌帽的男人,兇手就是這個男人,殺害了杜浩思,問題就是密室的形成,最容易的就是本來不是密室,鑰匙就在兇手身上,兇手趁發現尸體的時候,趁亂放在死者身上,但是由于說了高一行正在自己的房間內午休,所以排除。那兇手就是殺害了杜浩思后,利用重物拉在窗戶扳手上,再把繩子拉在門把手上,最后用桌子拉住繩子,當人們推開門的時候,重物一下拉住繩子,就把窗鎖住了,密室形成,兇手最大可能就是樓上的高一行,殺人后弄好機關,從二樓跳窗,再從門進入三樓。

第三起:呂譽
這個案件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人進入過房間,但是卻被燒死,唯一的線索就是8月11日晚上11點曾經有一個穿著黑色衣褲戴鴨舌帽的男子出現,而且現場彌漫著一股極其難聞的氣味,那么肯定就是地板上扔著的五六個空啤酒罐,里面曾經放上了某種可燃氣體,當一個燃燒后,其余罐子也一起燃燒起來。至于進去方法,因為下屬只注意了門,以為被封死的窗不能進出,兇手就是利用窗進出了現場,打暈死者,將可燃氣體放入房間,最后利用打電話,開關燈,或者自己在窗外點燃氣體,達到燒死人的目的。兇手無法判斷是誰。

四個人的死亡順序及死因
杜浩思,死亡時間10日晚上8~9點間,死因是機械性窒息,發現尸體是在11日下午1點
秦申志,死亡時間11日早上10:58:19,撞死,當場發現
許昌嵐,死亡時間11日晚上9~10點,鈍器多次擊打頭部,8月14日發現
呂譽,死亡時間在12日凌晨4~5點,燒死,凌晨5點發現

所以最大可能兇手就是秦恒志,高一行聯合殺人。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3 19:58:1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36 編輯
死亡時間/人                                黑衣人出現時間       
8月10晚8-9點,杜浩思                8月10晚8點                掐死(密室)
8月11日早10:58,秦申志        8月11日10:55        車禍
8月11日晚9-10點,許昌嵐        8月11日中午                水泥
8月12日凌晨4-5點,呂譽                8月11日晚11點        火
鑒于1.秦申志案與許昌嵐案中黑衣人出現時間相近;2.杜浩思的工廠是個外人難以進入的工廠(高一行同在這個工廠);3.秦申志案因為兇手熟知秦的行動軌跡應為熟人作案(熟人里哥哥秦恒志最可疑),也不排除有人一直調查跟蹤他;4. 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凱三人的照片給店老板辨認,老板說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認定兇手兩人或兩人以上。

嫌疑人有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凱三人,先看看文中線索(以及吐槽)。

1.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如此嚴重的案件卻只在報紙上占得極小的一塊版面,全文算起來還不如一年級小學生的作文字數多。四人中一定有人家里有權勢。
2.秦申志騎著摩托車來到她的身旁朝她腰部右方踹了一腳。家里有錢或是偷車。
3.死者(秦申志)駕駛車牌號為滬J25028的黑色本田轎車來到德康路。還是有錢,將少女先奸后殺后還能娶老婆生孩子開汽車,也是厲害。
4. 攝像頭拍到在10:55時有一個戴著黑色鴨舌帽,穿著黑色衣褲的人進入車內,10:58:11車開始啟動,于10:58:19撞上正過馬路的死者。不考慮加速度15米每秒,速度很快,應是經常開車車技好。
5.那起案件的調查非常順利,因為本來就是主犯呂譽在另一起案件的訊問時說漏了嘴,幾乎不用考慮是其他人犯案的可能。“另一起案件”是什么?偷車?
6. 檢察官李德凱一拳將桌子打出一個凹痕當著在場所有的人厲聲喊道。力氣很大,當時27歲。
7. 沒有,只是曾經聽朝東前輩提起過。當時報道的就是陳朝東。
8. 一周前許久不見的哥哥秦恒志曾經來過他們家。那天是主犯呂譽刑滿出獄的日子(8月4 日)。
9. 但是當田綺順被囚禁在秦家時是由他(秦恒志)來負責田綺順的飲食。秦家倆兄弟及其他三人能囚禁一個女子不被父母發現,那應該是他們不和父母住在一起有別的房子,如此秦家應該很有錢,所以秦申志才能17歲開摩托,出獄后還能結婚生子。
10. 整個房間則是密室狀態。房間窗戶是普通的推拉窗,拉上窗戶以后從內部才能鎖住,但是這個窗戶的鎖生銹的厲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拉下扳手。所以那扳手是拉沒拉啊…應該是沒有吧…
11.根據樓道口的攝像頭,在昨晚8點(8月10日)曾經有一個身著黑衣戴著黑色鴨舌帽的男人來到2樓,但攝像頭沒有拍到他離開的畫面。
江流來到這個外人難以進入的工廠,意外的發現還有一個與17年前案件相關的人——高一行。他高中時與田綺順同班,是田的男友。他在昨晚9點(8月10)從外面回來回到自己房間所在的3樓,高一行的房間就在杜浩思房間的上方,直到第二天早上8點再沒出去過。
死者是在昨晚的8~9點間死亡。既然這個工廠是外人難以進入的,那就說明那個黑衣人是工廠內部人員或者說是經常來工廠找某個人。高一行是在晚上9點回房的,而杜浩思是在晚上8-9點死的,人應該不是高一行殺的。
12.吊著杜浩思的繩索是很粗的麻繩,繩子在房間天花板中央的吊扇繞了一圈打了一個死結,尸體就這樣掛在上面。兇手能進入杜浩思的房間,證明他和杜浩思是相識的。吊死杜浩思的是很粗的麻繩,兇手進屋時肯定是沒有帶著的(太引人注目了)。
13. 在杜浩思的房間窗戶正下方的一塊草坪似乎被什么較大的物體壓過。發現尸體的工友說撞開房門時,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聽到“砰”的一聲。死亡時間是晚上,而發現尸體的時間是第二天下午1點,兇手難道布置現場花了那么久的時間(還是他在里面睡覺了)?這應該是兇手用來迷惑警方的。
14.呂譽一周前出獄后只回來向他們拿了點錢說自己要去外面住就離開了,好在呂譽還是告訴了父母自己的住址讓江流可以找到他。看來也是一個有錢人家,呂譽搬出外面去住地址能告訴誰,畢竟他在監獄里呆了17年,外面還有什么人會和他聯系,或者他會和什么人聯系,只能是他的同伙三人。
15.來到呂譽的住所時已經是下午5點,沒想到的是他竟然還在睡覺,呂譽對此的說法是自己昨晚通宵泡網吧所以白天要補覺。有沒有可能是呂譽去找了杜浩思一夜未歸?基本不可能,因為工廠是外人難以進入。那他真的是去網吧了嗎?
16.許昌嵐所在公寓的門衛表示許昌嵐中午出門后就沒有回來。住公寓也是有錢…
17.江流走到房間的窗戶邊,這棟公寓的窗戶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門一個出口。三名下屬都一致表示在自己值班時沒有看到任何人進去過。值班的時候沒看到有人進去過,那有人出去過么(文字游戲?)?警方的監視是從8月11日下午5點至8月12日凌晨5點。如果兇手本身就在呂譽公寓內,那他至少是在8月11日下午5點來的,兇手和呂譽也應該是認識的。
18.在公寓附近路口的一個監控攝像頭發現,8月11日晚上11點曾經有一個穿著黑色衣褲戴鴨舌帽的男子出現。說的是“出現”,那便是不能確定是“進入公寓”還是“離開公寓”。認為是離開公寓。
19.從許昌嵐的父母處得知,8月11日的中午他接到一個電話后便出門去了,也沒有說去哪里。能有許昌嵐電話的人也應該是和他認識的人。
20.但是李德凱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來。排除嫌疑。
21.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凱三人的照片給店老板辨認,老板說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那約許昌嵐的人十有八九是秦恒志了。
嗯…其實有些點我也不知道列來干嘛…就這樣吧 。綜上,秦恒志和高一行嫌疑確定。

杜浩思:兇手是秦恒志。他于11日晚8點進入工廠(秦恒志可能曾多次來找高一行或者杜浩思,臉熟了可以進入工廠,比較傾向于找高一行商量殺人),借口有事找杜浩思進入其房間,乘機掐死他。然后高一行晚上9點回房,將粗麻繩從樓上的窗口放下讓秦恒志拿。秦恒志將門反鎖后把桌子搬到門后刻字(如果說在門內反鎖和在門外反鎖不同,那便是高一行下放了一條比較細的繩子秦把鑰匙綁在上面,高下樓鎖門后再用同樣的方法把鑰匙給秦)。拿到粗麻繩后秦恒志把杜浩思吊起來,并把鑰匙放其口袋中。布置好現場后,便跳窗離開了(可以先趴在墻上把窗關了再跳),至于工人聽到的響聲則是高一行故意制造的。
秦申志:秦恒志事先調查好了弟弟的活動軌跡(不是高一行的原因是早上8點~12點和下午2點~6點是工廠上班的時間,而發現尸體是在今天下午1點,那時候高一行正在自己的房間內午休。,高一行并沒有作案時間)然后就開車撞死弟弟了。至于監控攝像頭沒有拍到離開,監控攝像頭哪里都有,沒有死角?拍不到很正常吧...
許昌嵐:秦恒志應該有許昌嵐的電話,店老板說那人比較像秦,那秦應該是在店里打電話給許,約他出來見面,高一行要工作沒有時間出來。秦恒志將許昌嵐約到工地后,用鈍器打擊其頭部半死后,將其放入油桶藏好。等高一行下班帶水泥來(或者是直接在工地拿水泥)又打了許昌嵐一頓死了,用水泥封口。
呂譽:秦恒志在11日5點前來到呂譽家中,并帶了幾罐啤酒,其中的酒有安眠藥之類的東西,等呂譽睡死后,將酒都倒在他身上,寫好“火”字后,將呂譽身上的酒點燃(可能用了某些延遲裝置,然而我不會...),晚上11點路過監控攝像頭。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3 19:59:19
四個案子
1、
   風  時間:8月11日10點58分          地點:第一小學門口         死者:秦申志
   林  時間:8月10日8點到9點          地點:工廠宿舍樓的房間內   死者:杜浩思
   火  時間:8月12日凌晨4點到5點      地點:死者家中             死者:呂譽
   山  時間:8月11號的晚上9點到10點  地點:發現于某工地           死者:許昌嵐
2、嫌疑人:秦恒志,高一行,李德凱
3、從犯罪現場都被兇手用各種方法留下“風”“林”“火”“山”四個字以及四個被害者曾經同是一起罪行的參與者,可以判斷這四個案子的兇手是同一個人。兇手對四人因田綺順案件懷有仇恨,且兇手對田綺順案件的細節十分了解
田綺順案件
如此嚴重的案件卻只在報紙上占得極小的一塊版面,全文算起來還不如一年級小學生的作文字數多。
由此看來除了少數人外與案件無關聯的人是無法知曉案件細節的。
其疾如風
1、        “黑色廣州本田以極快的速度沖來。就在撞倒了正要過馬路到校門口去接孩子的一位家長后,沒有一絲猶豫、停頓,黑色本田便消失在人們的視野里。”
“當日10:52,死者駕駛車牌號為滬J25028的黑色本田轎車來到德康路,因為第一小學對面禁止停泊,所以車是停在與學校相距120米的路旁。”
“頭拍到在10:55時有一個戴著黑色鴨舌帽,穿著黑色衣褲的人進入車內,10:58:11車開始啟動,于10:58:19撞上正過馬路的死者。”
從以上過程,可知肇事者了解死者的日常生活,可能觀察過死者的生活,并且知道死者車的樣式。能進入死者的車內,肇事者可能持有車鑰匙,也可能是用其他方法進入。如果他持有死者車鑰匙,他可能是死者的熟人。
從車與學校的距離看來,肇事者在車內應該可以看到學校門口的馬路狀況。他應該是尾隨死者而來,死者下車之后進入死者的車,并在車內觀察死者的路線,等了約三分鐘,見死者要走上馬路,肇事者便啟動車輛,并且毫不猶豫撞倒死者,說明他心中有極大的仇恨。
2、“在勝利小路發現了肇事車輛,經過比對車的撞痕以及車頭部分的血液,確認系肇事車輛無疑。但是沒有目擊者看到肇事者下車,以及逃竄方向,調查路邊的攝像頭同樣沒有結果。奇怪的是,車子的擋風玻璃上被人用紅色的油漆寫了一個‘風’字。”
開到此處原因應是躲避目擊者和攝像頭,肇事者對這里應該十分熟悉。風字是孫子兵法中風林火山的風,“其疾如風”(結合后幾個案件知)。方向盤上只找到秦申志的指紋,我想兇手應該戴了手套。殘留在駕駛位上的衣服纖維是很普通的滌綸。兇手做事很干凈利索。
2、        一周前許久不見的哥哥秦恒志曾經來過他們家。哥哥可能拿走了車鑰匙犯案。
其徐如林
1、        整個房間則是密室狀態。
原文沒有說窗戶的上鎖情況,但說整個房間處于密室狀態,那么可知窗戶是上鎖的。
2、死者是在昨晚的8~9點間死亡,死因是機械性窒息,尸體的脖頸上有兩道勒痕,很顯然是先被勒死后再吊起來
既然很明顯是他殺,那么吊起來的意義是什么,不是為了偽裝成自殺,猜想這是組成密室的不可少的一步。
3、江流來到這個外人難以進入的工廠,意外的發現還有一個與17年前案件相關的人——高一行。他高中時與田綺順同班,是田的男友。高中畢業沒有考上大學,現在是這家工廠的工人之一。
外人難以進入那么兇手很可能是工廠的人,并且知道杜浩思房間的所在地,可能認識死者。高一行是田綺順的男友,存在動機,很可能對四人懷恨在心,是兇手的可能性很大。
4、“根據樓道口的攝像頭,在昨晚8點曾經有一個身著黑衣戴著黑色鴨舌帽的男人來到2樓,但攝像頭沒有拍到他離開的畫面。”“身體健康的成年男性從2樓窗戶跳下應該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沒有拍到離開的畫面,則兇手應該是從門口進入,殺害被害者后,再從窗戶跳下離開。
5、這個窗戶的鎖生銹的厲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拉下扳手鎖住。
宿舍背面,在杜浩思的房間窗戶正下方的一塊草坪似乎被什么較大的物體壓過。
發現尸體的工友說撞開房門時,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聽到“砰”的一聲。
結合上文,猜想是門上和窗戶扳手上系著一根繩子,另一端系著重物,一開門后,繩子斷裂,重物掉落,扳手
被板下。。。。然后重物事后回收。。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樣腦補不出來。。
6、他在昨晚9點從外面回來回到自己房間所在的3樓,高一行的房間就在杜浩思房間的上方,直到第二天早上8點再沒出去過。早上8點~12點和下午2點~6點是工廠上班的時間,而發現尸體是在今天下午1點,那時候高一行正在自己的房間內午休。

侵略如火
1、尸體體內發現有少量的酒精, 死因就是燒死,死亡時間在凌晨4~5點。
2、這棟公寓的窗戶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門一個出口。三名下屬都一致表示在自己值班時沒有看到任何人進去過。
3、地板上扔著五六個空的啤酒罐,墻上用馬克筆寫著一個“火”字,但現場沒有發現打火機、火柴一類的點火裝置
不動如山
1、        汽油桶外寫著“山”字而上方還有一個人頭,從水泥里拆出來的尸體被送去解剖。
汽油桶與水泥是17年前四人處理尸體的方法,兇手應該對17年前的案子十分了解。
2、確定了死亡時間是在8月11號的晚上9~10點,死亡原因是被人用鈍器多次擊打頭部造成顱內出血
3、附近的一個小區就是17年前負責案件的檢察官李德凱的住所。但是李德凱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來。檢察官李德凱有不在場證明,犯案這幾日都不在本地,是兇手的可能性較小。
4、,8月11日的中午他接到一個電話后便出門去了,也沒有說去哪里。警方調取了通信記錄發現對方號碼是從拂煦路的一家商店的電話撥出的,根據店家 的證詞,當天有一個穿著黑衣褲戴著鴨舌帽的男人來打了一通電話,但是因為這名男子戴著口罩他們也不知道男子的相貌如何,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凱三人的照片給店老板辨認,老板說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
  兇手是如何得知許昌嵐電話號碼?電話的內容是什么?能把人立刻約出去。雖然老板說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但實際上感覺是非常不可靠的,也有可能是兇手為了嫁禍于秦恒志才喬裝成那個樣子的。
秦恒志:
1、存在動機
沒有直接參與犯罪,但是當田綺順被囚禁在秦家時是由他來負責田綺順的飲食。一審時被以協助犯罪起訴,判決無罪。
可能為了彌補自己當年的過錯,伸張正義而犯下罪行。
2、        一周前許久不見的哥哥秦恒志曾經來過他們家        
3、        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凱三人的照片給店老板辨認,老板說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
高一行
1、存在動機
高中時與田綺順同班,是田的男友
可能因為四人殺害其女友,對四人懷恨在心
2、與杜浩思在同一家工廠工作,高一行的房間就在杜浩思房間的上方
李德凱
1、        存在動機
檢察官在法庭上聲嘶力竭的吶喊要給主犯判處無期徒刑,可是最終卻只得到了17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可能為了伸張正義而犯罪。
2、警察在工地附近進行排查,發現附近的一個小區就是17年前負責案件的檢察官李德凱的住所。
3、但是李德凱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來。
有不在場證明,犯罪時間段不在本地  
總結:兇手兇手做事很干凈利索,假如秦恒志是兇手,肯定不會一周前來秦申志家里,加重自己的嫌疑。否定秦恒志是兇手。李德凱有不在場證明,不可能是兇手。小區在工地附近只是偶然或者是兇手故意為之,想要警察將注意力轉移到李德凱身上。而且把尸體放在自己住所附近不符合兇手謹慎小心的性格。排除法可知高一行是四起案子的兇手,動機是為自己的女友報仇。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3 20:00:0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15 編輯
先說句題外話,金田一少年事件簿R第一季,劍持警部殺人事件。。。。。。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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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是幾個未成年少年的殘忍犯罪,導致某學生死亡。(妥妥的社會派。。。)
撇開文中第三組介紹的任務,來看剩下還活著的人第二組,秦恒志,高一行,李德凱。(路人甲先不看)秦恒志是疾如風里死者的哥哥,在17年前的案子里,只介紹了他作為從犯負責田綺順的飲食,最后被判無罪。從疾如風的案件來看,死者在過馬路時被撞,又迅速駕車開離現場,成功避開監控探頭,說明兇手需要對死者行蹤熟悉,并切調查過案發現場周圍情況,才能做到,秦恒志案發前1星期突然出現,并且和死者的關系,擁有這樣的條件。高一行,工廠工人,按文中描述這工廠外人難以進入,因此住在杜浩思樓上的高一行是擁有作案條件的不二人選。侵略如火和不動如山的案件,沒有如上限制,所有人都有條件,但是檢察官案發前出差直到案發之后才回不具備作案條件。

接下來來看每個案件的手法和案發經過,在這里多說一句,吾認為每個案件之前的那段描述17年案件情況的段落(文中作者用不同字體標明)是有用意的,或許案件的手法會在這個段落里得到提示。

疾如風的案件,秦恒志在1個星期前來到死者那里開始解除,了解死者習慣,并在選擇作案地點后,在地點附近進行偵查,力求目擊者和探頭都只能拍到是個黑色衣褲的人。關于如何打開死者車,吾有如下猜測:以哥哥的身份,直接騙走死者的車鑰匙,開走。。。。。。

徐如林的案件,文中描述,窗生銹不是很容易拉下扳手鎖住,但給的圖扳手朝上,吾是否可以任務窗其實沒鎖住,只是看上去像密室?高一行在8點的時候來到死者的住處,進入掐死死者之后用麻繩掛在電扇上,然后設計了機關,用魚線一頭繞在一個桌腳,另一頭先在窗把手上繞個圈,再通過窗縫隙穿到窗外,最后栓著一個重物。自己布置完之后從窗口爬出,關上窗讓把手保持沒鎖上的狀態,然后脫掉作案是穿的黑衣褲,9點回住處。第二天,工友破門而入的時候,移開的桌子,魚線因重物作用拉上了把手,并連同重物掉到窗外。草地上的壓痕是人和重物壓過的痕跡。

侵略如火的案件,房間里只有死者在燃燒,應該是死前被弄暈,然后灌下啤酒或者連一起灌下,然后直接從嘴巴點燃,從內部開始燃燒(好惡心的畫面),沒發現點火裝置或許是易燃的物質一起燒掉了(感覺很牽強)。點火方法未知。。。這里排除一下自殺的可能性,燒死很痛苦,一定有很大的掙扎痕跡,文中沒提到,所以排除。

不動如山的案件,死者裝在汽油桶里關上水泥,或許這個汽油桶就是之前案件的那個重物。。。被看到的嫌疑人身材像秦恒志。。。

死亡順序:杜浩思,然后秦申志,許昌嵐,最后主犯呂譽。
兇手:秦恒志和高一行。關于檢察官,因為案發時人不在,參與可能比較低,最多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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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最后來講講頂部的那段題外話,金田一少年事件簿R第一季,劍持警部殺人事件這個案件的背景和本文很想,導致吾看完題目,馬上翻出視頻補了一邊。。。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3 20:44:5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59 編輯
解答:
整個事件(四人之死,正是秦恒志、高一行、陸仁賈、李德凱四人謀劃的)黑衣人不是一個人,而且他們四個,為死去的女孩報仇,代表正義懲罰死者。如果李德凱的出差證明不能偽造,也就是說確定出差了,那么排除他,或者他是幕后。(這還是要靠腦洞啊)

一、秦之死
兇手:秦恒志
事發時間:8月11日中午10:58
事件還原:秦恒志在一周前來弟弟家里,如監視器顯示,死者下車后,秦恒志進入車內(怎么進的沒細說,也許買車時候有兩把鑰匙,也許是有什么別的方法,想不粗了要靠腦洞),撞死死者后來到一個沒有監控器而且人少的地方,在車窗上寫了字后,然后把車倒著開進另一個更大的車里(就是轎車車頭向外)。這個車是四個兇手中的其他一人開在這里等他的。大車開到勝利小路監控器盲區,兩人讓轎車從大車里面滑下來,這樣不僅造成轎車開過來的假象,也可以不用從車里逃離。然后開大車逃走。
推理過程:
        首先這個車鑰匙的問題,雖然不知道怎么才能開車門,但題中沒說用特殊方法比如硬撬開車門,那么只能認為用鑰匙開,可是不知道有沒有第二把鑰匙。(希望作者在這里能給個滿意答案)如果有第二把鑰匙,那只能是自己人。

二、杜之死
兇手:高一行
死亡時間:8月10日晚20~21點
事件還原:黑衣人也就是高一行,八點進入杜的房間,勒死他后,把尸體吊到電扇上。在桌子上刻字。把門反鎖,桌子搬到門前。然后開著窗子跳下逃出樓。在監控器外換裝,在九點回到樓內三層。從自己的房間下到下面死者房間。通過機關讓窗子鎖住。機關大概是一根又細又結實的線狀物,一端系在窗戶把手上(這時把手斜向上)另一端系著重物垂在窗外,細線中間通過桌子的結點,并通過窗子通往窗外。窗外的重物也有另一根繩子連接通往三樓高一行的房間。高一行將機關布置完畢,關上死者窗戶,爬回自己房間。這樣在眾人推開門時,推動門口的桌子,繩子擺脫桌子束縛,窗外重物下落,帶動二樓死者房間的窗把手,把手拉下后,把手上的繩子滑落,并從窗縫中掉出。高一行聽到重物掉落便拉回自己房間。

三、呂之死
兇手:陸仁賈
死亡時間:12日早4~5點
事件還原:黑衣人先是在晚上11點左右在附近故意被監控器拍到。死者的啤酒是陸仁賈準備的,里面有特殊的東西。凌晨5點,陸仁賈敲門,可以引燃死者。(到底是啥東西這么神奇)然后趁警察進入滅火,假裝回自己房間,而趁他們不注意在墻上寫字。
推理過程:
文中沒有交代陸仁賈的行蹤,就認為他沒有引起懷疑的地方。那么黑衣人就不是他。
房間有5、6個空啤酒罐,死者體內卻只有少量的酒精,說明啤酒罐里裝的不都是啤酒,而且可以使死者燒死的東西。
陸仁賈早上5點突然敲死者房門,說明跟本案是有關系的。目的就是引導警察發現死者。也為了控制死亡時間。
死者房間根據題意沒有人出入,窗戶也不能出入,也沒交代可以隱藏兇手的地方,那么只能是兇手沒進入房間。
那么怎么知道房間內的進度呢,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控制進度。也就是通過陸仁賈敲門。具體手法東西真心想不出。
兇手是什么時候寫下的字呢,從來沒能進入房間,又不可能在死者活著的時候寫。就只能是陸仁賈引來警方開門滅火,假裝回自己房間,而趁其不注意寫上的。之所以在清晨引導大家也是因為這個時候人少,只有三個警察,如果人多很容易被發現。


四、許之死
兇手:打電話的可能是秦,殺人的除了李誰都行
死亡時間:11日晚11~22點
事件還原:這個手法就很簡單了,11號中午約出來,關了一會,晚上把他打死,用水泥埋進桶里就行了。
推理過程:
許是在11日晚21~22點死亡,而黑衣人在11日晚23點出現在呂的附近,不知道這倆地遠不遠,遠就更證明了黑衣人不是一個人。
許死亡時陸仁賈在警察的監視范圍內,所以兇手可能是另外三人中的任一人。至于李德凱,不知道文中的出差可不可以偽造。可以偽造就也排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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