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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時間的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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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謎題] 【原創】時間的證物

原創  簡潔模式
發表于 2008-11-11 21:25:16
未經作者同意,禁止轉載本篇謎題
這是一個冬天的早晨,重案組的探員們趕赴西貢海邊。一具用鐵鏈和大石綁在一起的男尸,靜靜仰臥在海邊的巖石上,海水長時間浸泡下,它已發脹起來,因此,亦影響到死亡時間的準確推斷。而驗尸官初步檢驗的結果,尸體泡在水中大約二十天時間。


  負責此案的是張成勇督察和搭檔梁忠杰。明天就是平安夜了,這時還發生這種不平安的事情,張成勇和杰仔顯然有點兒沮喪。



  死者的大衣內袋找到了錢包,里面有數張大面額的鈔票、信用咭及死者的身份證。他名叫劉偉,現年四十歲。大衣內袋除錢包外,還有一只石英陀表,表殼背面刻著「給我最愛的偉」。陀表已入水,秒針動也不動,顯示的時間是十二月三日九時三十二分,張成勇和杰仔意味深長地互瞅一眼。



  戴著手套的梁忠杰搜索著尸體,忽然喊了聲:「勇哥!」



  原本面向大海沉思的張成勇倏地回過頭。杰仔從死者大衣內一個特制的隱藏式夾層袋,掏出兩樣東西,分別為開山匕首和隨身聽。張成勇接過開山匕首,從皮套中拔出刀鋒,刀刃鋒利無比,背面是一排狼牙鋸齒,和煦的陽光下綻放出懾人的寒芒。杰仔檢查著隨身聽,那是沙灘防水型,他試著按下「PLAY」鍵,只聽「卡嚓」一聲,是錄音帶卷到盡頭的聲音。



  回到警署,鑒證科的人員套取了證物上的指紋,張成勇拿著陀表端詳,杰仔則研究著隨身聽。



  杰仔:「所有證物上都只有死者的指紋?」



  張成勇:「是啊,杰仔,你有什麼看法?」



  杰仔:「我想,絕不是謀財害命,因為他身上的錢包還在,也許……說不定這防水隨身聽留下了什麼線索……」



  說罷,杰仔取出隨身聽的帶子,放進錄音機中回卷。按下「PLAY」鍵當兒,空氣中回響著兩把聲音。



  甲:「你找我有何貴干?」



  乙:「李明兄,你最近春風滿面嘛……」



  錄音帶中的乙道出了一件桃色事件,男主角是李明,女主角是一位富豪的太太……



  「你到底想怎麼樣?」



  「也沒什麼啦,最近手頭很緊,想老兄你幫幫忙。」



  「錢嗎?……你到底要多少?」



  「三百萬。」



  「什麼??我哪來那麼多錢!!」



  「你有的。」



  「沒有就是沒有!」



  「啊……你就不怕事情揚了出去?」



  「你……你……」



  「看你那副模樣,哈哈……」



  「笑什麼笑,你給我去死!!」



  「哎!你想怎樣?我……救命!救命呀!救命……」



  呼叫越顯微弱,乙的脖子好像被緊緊扣著,空氣中的呼吸聲雜亂而急促。



  數分鐘後,卻只剩下一人在喘氣。喘息過後,再度開腔的是甲。



  「慘了,我為什麼如此沖動的啊!怎麼辦?」



  一分鐘後……



  「還是溜吧!」



  汽車引擎聲逐漸遠離,很靜,只有水滴的淅瀝之音。



  大抵五分鐘過後,汽車的馬達聲由遠而近。



  「唦唦……」,似乎有人觸碰尸體,「彭」的一聲,好像是車門或車尾行李箱關上。



  過不多久,汽車的引擎再度響起,然而這回非遠離,而是間歇持續著。「卡嚓」,錄音帶卷到盡頭去了。



  張成勇和杰仔面面相覤,張成勇斬釘截鐵喊到:「還等什麼?」



  李明是一個二十來歲的富家公子,樣子俊秀,態度囂張,不是很愿合作的樣子。他說認識死者劉偉,但否認殺死了他,更沒可能沉尸大海。



  杰仔拿來了錄音機,當下放出死者留下的錄音帶,李明顯得渾身不自在,但到了最後,他仍然否認錄音帶中的甲是自己。



  杰仔盤問他:「本月三號晚上九時三十二分,你在哪里,做些什麼?」



  李明想了想:「我和一位舊同學在「尖沙咀文化中心」看表演,表演九時正結束,之後我們在附近拍照留念,直至十時才跟她分手。」



  「什麼同學?」



  「英國留學時的女同學,我那時候的女朋友。她以前從來沒有來過香港,在這里逗留了一天便到日本去了。」



  杰仔:「女友啊?即使是以前的,她的話也實在很值得懷疑,不是嗎?」



  李明:「有相為證啊!好了,在律師來之前,我拒絕再就任何問題作答。」



  針對李明在棄尸時間的不在埸證明,張成勇的一組人展開了調查,結果就如李明所說,他的舊女友唯一入境紀錄是本年十二月三號,出境紀錄是十二月四號早上十時。而他們的那些照片當中,有三張是在「尖沙咀鐘樓」附近拍的,大鐘顯示的時間是九時二十分前後。李明在英國的舊女友亦在接受電話詢問時,為李明所說的話作證。



  由於這個不在場證明的成立,李明獲得釋放,臨走時,他還抱怨警察們「好人當賊辦」。



  「十分鐘內由尖沙咀飛到西貢棄尸?這不大可能吧!」張成勇嘆息到。



  杰仔:「劉偉錄音是為了抓住李明的痛腳,拿來作本錢,以後把李明當做提款機看待,這一點我都明白。可是他不怕錄音帶成為自己勒索的犯罪證據嗎?勒索人拍照不就可以了?」



  「那些問題我也有考慮過,我猜劉偉不是不想拍下李明和闊太的照片,而是找不到機會,偷拍也得要獵物出現的啊!而且,李明可能已沒再跟闊太來往了。劉偉大概在某某「小筑」碰見李明和闊太,然後想到以此勒索。我認為,他回家後一定會用轉錄的方式,把錄音帶中不利他的對白刪掉。他在錄音時已部署好,一開始就把李明的丑事和盤托出,接著等待李明作出反應,只要李明不作否認,他的詭計就得逞了。之後的對話刪掉就行。劉偉知道李明此人性格沖動,一定會掉進他的圈套里面,但是,卻料不到李明反應如此激烈,結果招致殺身之禍,這完全是他的誤算。談話時他沒有停止錄音,因為怕按「STOP」鍵的聲音給對方聽見,結果,反而把整件兇案的過程錄下,成為李明殺人的有力證據,恐怕他從來就沒想過吧……」



  杰仔:「李明殺人的證據很充分。劉偉被殺的時間未能確認,所以說,李明不可能擁有殺人時的不在現場證明,最棘手的竟然是,他在棄尸時間握住不在場證明。」



  張成勇嘆了口氣:「就是這個問題!」



  「說什麼也得先解決這個問題對吧?那麼我們就快想想看!大家來幫幫忙。」



  房間里的探員們靜靜思考起來,然後,有人提出想法,可是到了最後,大家仍未能找到一個滿意的答案。



  這時候,一直陷入沉思的張成勇提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為什麼死者劉偉好像知道自己會被殺,然後棄尸大海一樣?隨身聽用防水的就很奇怪。」



  杰仔搔著頭想了好一陣子:「難道說……他游泳?嚴寒的天氣,實在不可思議……」



  張成勇:「開什麼玩笑!穿成這樣子,又帶著錢包,陀表也不是防水的,再隨便的人,想必也不會哇?」



  杰仔翻著資料:「劉偉這個人絕不隨便的啦……可以說,他凡事非常小心認真,他開當鋪的,把所有認為重要的東西鎖進甲萬,有帳簿、日記、喜歡的典當物,還有就是……你絕對想像不到的……他跟女人親熱的艷照……」



  張成勇:「咦……!有這種怪人??簡直就是神經質嘛!嗯……看來他備了匕首旁身,不無道理,他就是這麼的一個小心的人,可惜呀!還沒拿出來就……李明沒法子拿他的命,如果及時亮出匕首的話……小心奕奕……慢著……」



  張成勇若有所思,良久,他雙眼閃現了明亮的靈光。



  「杰仔,快查查最近哪天下過雨,這冬天里,我記得只下過一次雨。」



  杰仔出去一會兒,回來報告道:「根據天文臺的記錄,最近的一次下雨,是上月的三十號,之前就要到九月份了。」



  張成勇放開了揭月歷的手:「三十號嗎?」



  「對……」



  「果然如此!杰仔,我們去拿逮捕令吧。」張成勇信心十足地說。



  「要逮捕誰?」杰仔問。



  「這還用問?當然是殺人犯李明啦!」張成勇說。




兩天以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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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08-11-12 01:39:21
十一月三十號在下雨,劉偉約李明出來...為了錄音,所以選擇了防水的錄音機.
現場再現:
        李明想:不知道今天劉偉找我有什么事.這家伙整天游手好閑的,肯定不會是好事!該死的天氣,該死的劉偉,下那么大雨還叫我出去.
         .......中間省略,對話請看原文.
         李明:怎么辦,我殺人了....我不想坐牢!! 怎么辦! 還是先離開這是非之地.
         說罷,開車便走人.
         路上,李明清醒些須,想,不行,既然他被我殺了,那么現場肯定會留下大量的證據和痕跡.我要制造不在場證據,要怎么辦才行呢?不管那么多,先把那該死的尸體移走再說.
        想罷,調轉車頭,回到了剛才的地方.把尸體搬上了車后廂.
        李明住處.
        李明戴上手套搜索著劉偉的尸體,看有什么值得利用的東西; 在劉偉大衣內袋找到了錢包,里面有數張大面額的鈔票、信用咭及死者的身份證。大衣內袋除錢包外,還有一只石英陀表,表殼背面刻著「給我最愛的偉」。
         石英陀表!!!或許可以利用.李明看著表想到.
         李明利用自己的身份查到此類型表的性能,并買來了一只.
         李明住處浴室-----李明看著水中買來的石英表,秒針動也不動.臉上露出了笑容.
         十二月三日,李明在機場等到了久違的舊女友.陪在舊女友身邊的李明想道,過了今天就可以擺脫該死的劉偉了.這家伙死了都還要霸占我的浴缸,等過了今天,老子要重新裝修我的房子.
         十二月三日晚,將劉偉的表時間調好,慢慢放進水中....(如果是12小時制,可以利用早晚時間一致性,無須調表),看著水中手表秒針直至停下,李明迅速把手表放進劉偉的大衣內,用車把尸體運到西貢海邊,為了讓尸體盡量晚讓警察發現,李明用鐵鏈和大石將劉偉的尸體綁在一起
.

故事編完. 大家不可笑!

證人甲 于 2008-11-12 02:04 對帖子補充以下內容

后來想了想,這表必須是24小時制,否則,李明一樣逃脫不了干系!!!
| 樓主| 發表于 2008-11-12 21:02:09
錯了錯了...........
| 發表于 2008-11-12 21:06:36
我...我...我...用來1小時零7分38秒編的


你看,我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沒有苦勞也有疲勞嘛~! 那么打擊我...
| 樓主| 發表于 2008-11-12 21:20:05
那好.為表示歉意.我就把我以后作品的人物名字留給你把...忽忽
| 發表于 2008-11-12 23:11:02
我可以做帥氣的偵探么? 最好身邊美女如云....還要很有錢...武工好比李小龍,身材就如小貝......

| 樓主| 發表于 2008-11-16 08:33:08
我給你個罪犯甲.... ........................
| 發表于 2008-11-16 09:05:55
灌灌灌 使勁灌把水管子給灌爆了~~
| 發表于 2008-11-19 09:31:45
汽車引擎聲逐漸遠離,很靜,只有水滴的淅瀝之音。

由這部分的錄音來看,死亡那天根本就是在下雨嘛。。。。
所以死亡日期是上月的三十號,不是本月三日。也就是說李明的不在場證據用不上了。。。
具體表為什么顯示的時間是十二月三日九時三十二分這應該很簡單,調表的時間應該是誰都會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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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08-11-19 13:28:12
這題有兩種方向可解  一是照片動手腳 一是真正日期動手腳  顯然兩種方向都是開放的 所以任何一個都能夠成立  似乎唯一有限制的就是為何死者有刀卻不反抗 腦子里的大概是  兩人本來是另有計劃 先做好錄像帶  然而死者被李明反利用了 可是留下這樣一盤袋子對李明沒有任何好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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