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論過程:
首先,死者因腹部中刀失血過多而死.排除遠程殺人的可能性...第一,遠程殺人需要迷魂類藥物的輔助才能使其具備操作性,死者體內沒有這類藥物;第二,遠程殺人需要某些裝置去完成,而現場似乎沒有類似的物品來利用。得出一結論:兇手是親手把刀插進死者腹部的...
建立在“不在場證人的口供正確”的前提下,誰沒有可能完成這一動作呢?第一個,王杰;第二個,柳婷(雖然我覺得她在凌晨幫人搞衛生的行為十分荒謬,但也不排除有凌晨叫人搞衛生癖好的某戶人家存在...姑且當他們的口供成立,柳婷一直沒有離開過)。
第三個排除的人是陳瀟,首先,他沒有動機,除非他是殺人狂或者極度空虛無聊的人(瀟逝在利用偵探就是兇手的盲點),但文中并未提及,所以我認為這并不是瀟逝(我猜作者是你)的本意。再者,白天他們當時也對陳瀟作了極其徹底的調查...也印證了他不是兇手的事實...
其次,從王杰沒有飯館鑰匙的事實推出,員工是沒有飯館鑰匙的(除非有不正常的關系),在卷簾門留下指紋的可能性很小(陳瀟更是連門都沒見過),文中也說到了,調查過沒有跟死者關系不正常的員工,于是剩下的兩個員工林植和李時的嫌疑減低了一些。
下面對三個重要的事實作個推斷:第一,死者金錢的去向,一個無兒無女,沒有丈夫,沒養小白臉,每天只在飯館做生意度日子的中年婦女,就算上有高堂(都六,七十了),每個月也沒什么可能用那么多錢。除非她好賭成性,或者吸毒。但很難想象一個好賭成性而且整天輸錢的女人會如此買力地做生意,如此好的脾氣...更難想象的是一個80公斤的肥胖婦女是吸毒者,加上如果是吸毒驗尸時也不可能查不出來。所以假設不成立,那么錢到底去了什么地方呢?死者的存折每個月的錢都被取了出來,她不可能不知道,所以這個取錢人與死者一定有非比尋常的關系。先放下這個問題...第二,神秘指紋的問題,死者居住的大部分地方都留下了這個神秘指紋,說明其主人與死者的關系非同一般。經調查死者沒有關系不正常的男性朋友,也沒養小白臉...在放下這個問題...第三,卷簾門的門鈴是后來才裝上去的,為什么一間白天打開門做生意,晚上又要休息的飯館的飯館要裝一個門鈴?必要性似乎不大,除非...是為了某種目的...
上述三點再加上一個事實:當年范春花的丈夫在交通意外中尸體是被燒焦了,只是范春花確認尸體是高支純...這四點綜合得出了一個結論:死者的丈夫高支純還沒死!!得出這個結論之后,就會牽涉到另一個問題:當年存在著一個替死鬼,那就不是意外了,而是一起詐騙保險金及命案事件。到此,事情就有可能按兩個方向去分析:是復仇,抑或不是...如果是復仇,那么兇手在殺了范春花后沒被抓,另一個目標應該是還在人世的高支純,為什么不把另一個仇人也殺掉(是不知道是誰嗎?當然有心復仇查到他的身份并不是難事)?殺一個是死,殺兩個也是死,不殺白不殺...而事實是案件沒有繼續發展下去。結論:范春花的死不是當年事件的復仇,那兇手是死者"死去"的丈夫嗎?根據文中的人物,死者的員工都在三十歲以下,而白天也把牛一戶與鄂百物的指紋分別與死者房間內的指紋進行過比對但是不匹配,說明這兩個人也不是高支純...這里又作一個假設:文中沒有出現的高支純是兇手,那么照一般的犯罪心理分析,他應該會把留下的指紋檫掉...另外一點,他是一個已經"死了"的用假身份過活的人,殺了死者他沒有一點好處.所以還在人世的高支純不是兇手。
那么一個平日人緣很好的人為什么會招人殺害呢?必定是牽涉到死者那尚在人世的丈夫.如果死者與她的丈夫見面,那么必定是不能讓人知道的.白天是不可能見面的,所以他們的見面時間必定在晚上10點30到早上7點這個時間段內...誰最有機會在這個時間段里見到已經"死亡"的高支純呢?就是附近兩家飯館的店主。一個是牛一戶,一個是鄂百物。牛一戶因生意不好而經常到死者的飯館鬧事,而鄂百物就用背后攻擊的辦法。從這兩個人的做法可以看出,牛一戶嘴里藏不住話,有什么就往外說,若是被他抓住了范春花的痛腳,他一定會乘機報案,使影響自己生意的老地方結業。而依鄂百物的性格,他更有可能對范春花進行勒索,加上他好賭,這樣做花猶如多了一部自動取款機,他才不會輕易地報案...所以看見高支純的就是鄂百物...而且他利用這點對范春花進行勒索。
事件真相(LUSAKI版本):九年前,范春花夫婦制造了一起看似意外的事故,他們找到了一個無親無故的人作為高支純的替死鬼(迷魂他再算好有對頭車來的時間讓車在轉彎處忽然冒出),騙取保險金,之后范春花就用那些錢開了老地方飯館改善生活,而把那十六萬剩下的錢給高支純造了一個假的身份繼續生活(如果是文中的人物,就只可能是朱子清了,但或者是另有其人),而每月從范春花帳戶提錢的就是高支純。而在范春花房間里的指紋就是高支純的。他們經常在老地方關門之后幽會(這也能解釋為什么一個別人認為沒有性生活的中年婦女會有如此好脾氣的原因),在卷簾門上裝貓眼和門鈴是為了防止早來的員工看到不該看到的,門鈴起到提醒作用,方便高支純從二樓陽臺逃走。但紙是包不住火的,終于有一天晚上被鄂百物(經常在街口賭錢)看見,于是他決定利用這點勒索范春花。這也是范春花一部份收入的去向...
案發當晚:鄂百物手氣很差,于是以去大便為借口,到老地方飯館去問范春花要錢,但因次數太多范春花實在是忍無可忍了,兩人爭執,終于在爭執的過程中,鄂百物錯手殺了范春花,于是他把留有自己指紋的兇器帶走,用紙巾握著死者房間的水果刀(所以只有死者與高支純的指紋)插向死者...擺脫自己的嫌疑,再把飯館的錢拿走,逃離兇案現場...在鄂百物逃離之后,高支純回來了,看見范春花被殺,雖然傷心,但自己是不能見光的人,只好把二樓抽屜里放的關于自己真實身份的資料拿走,還特意在地上“掉”幾張錢讓人覺得那抽屜是放錢的(如果是賊,哪有這么笨的賊,正常的賊當然會把錢全部拿走。除非那抽屜原本裝的不是錢。他只是故意制造假象)。但高支純不確定什么時候會有人來,不敢在兇案現場逗留太久,于是他沒有收拾現場,檫掉指紋(反正自己已經是“死人”了,警方不可能查出)只收拾了自己真實身份的資料就匆匆離開了。所以留下了他大量的指紋。這也是警方查不出指紋是誰的原因,因為指紋的主人在九年前就已經“死掉”...
綜上所述,鄂百物就是兇手。動機是勒索過程中的誤殺...另一個真相,案中有案,九年前的死者高支純仍在世上...
[ 本帖最后由 LUSAKI 于 2008-12-28 19:2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