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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期謎題答案提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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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8-12-21 21:03:53
謎題地址如下:
http://www.njjzkj.com/thread-5502-1-1.html
答案
直接
在此帖內回復,不用加任何代碼。
另,答案請盡量詳細,推理依據很重要,只有結論沒有推理過程的答案是不可能高分的。
若要修改答案請直接點擊編輯二字,若發帖修改答案,則取最后一次回帖為你的答案。
截題時間:2008-12-28 20:00 屆時將放出第二十二期答案和第二十三期謎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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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8-12-21 21:40:01
首先分析下疑點
①密室
看起來第二天早上沒有辦法從卷簾門進入,而警察是打破陽臺玻璃進入的,也就是說現場是密室。但僅僅如此并不成問題,兇手既然來殺人,之后就可以獲得卷簾門的鑰匙,然后從外面鎖上。(題目并未具體描述卷簾門鎖,據我所知,卷簾門鎖是一個插入地下的插鎖,似乎是內外都可鎖吧。)
②兇案過程
死者的房間有打斗的痕跡,根據資料可以知道,死者是個比較“壯實”的婦女,跟她來硬的確實有一定難度。然而現場的凌亂程度以及死者自己的水果刀似乎提示著我們,兇案是臨時起意的。畢竟無論死者多么健壯,有計劃的兇手還是可以出其不意地擊暈死者再下手。臨時起意的情況下,兇手只能是李時。
不過死者的死因,腹部中刀失血過多,是很蹊蹺的。假設兇手確實是擊暈死者后再動刀子,那么兇手為何選擇腹部而不是胸部?而一個清醒的人在中刀后為何不反抗或者求救(從現場血跡來看是沒有的)?如果是因為兇手一直守在那兒直到死者咽氣所以死者才沒能求救,那么兇手為何不直接補上一刀,而是站那兒干瞪眼?
③不明指紋
現場出現的指紋似乎是不屬于任何涉案人員,那么它要么是被偽造的,要么就是此案中有一個大家都不知道的人存在。第二種情況似乎有些奇怪,畢竟一般案件的兇手都不會是涉案人員以外的人。而第一種情況則與前面分析的”臨時起意“相矛盾,臨時起意的兇手不可能做好了偽造指紋的準備。
※指紋一定屬于兇手,因為兇案發生后現場是密室,沒人進得來,更加無法將指紋印在刀上了。
④死者的錢
死者每月存入銀行的錢很快就被取出,最后基本上所有的錢都不翼而飛。對前一情況可以進行推測,無非是死者在付給某個人固定的錢款,不是生活費就是被勒索。無論是何者,收錢的那個人與九年前的車禍應該是有關的。
⑤門鈴
飯館開門營業的時間很長,什么人需要在七點之前或十點半以后造訪呢?即便有朋友串門也該是偶爾的,既然特地裝了門鈴,那似乎是為了準備某個規律性的造訪。這個造訪和死者的錢肯定有著莫大的聯系,或許就是為了每月交付錢款。
現在從九年的車禍入手,嘗試找出可以解釋以上疑點的推論。
當年的車禍的尸體已經燒焦,是范春花辨認的,這場景很難不引起YY。尸體到底是不是高支純?范春花是很好的一個人,似乎不會去謀害她的丈夫,可是如果那場車禍真的是意外,范春花的錢也好,其他很多也好,似乎無法解釋。
如果這場車禍真的包含著一個陰謀,范春花又是無辜的,我有這樣一個設想:當年的死者不是高支純,高支純之所以讓別人代替他死,是因為他做了很糟糕的事,不得不假死以重生。尸體已經認領完了,范春花當真認為死者是自己的丈夫。可是后來高支純這個垃圾還是混不下去了,只好找到范春花繼續靠著她,畢竟她開飯館的錢還是因為高支純才得到的。然而當時那個”迎面而來“的貨車司機后來發現他看到的司機的長相不是高支純,而代替高支純死的那個人的親人通過追查了解了這一情況,認為這是高支純夫婦的陰謀,而計劃向范春花進行報復,于是最終殺害了她。
逐一代入,門鈴和錢的事情都解決了:是為了高支純。那么兇案過程和指紋到底要怎么解釋呢?復仇,顯然就不可能是臨時起意了。指紋自然是偽造的無疑。
現在倒過來推測兇手的用意。為何現場會有打斗痕跡,可以說兇手可能確實和死者有過打斗,不過使用死者的刀子、印得到處是的指紋、掉地上的鈔票,都顯示出兇手很倉促。但是兇手不可能倉促,復仇是他計劃好的。 為何死者傷處是腹部呢?為何兇手又要偽造指紋?偽造一個沒有主人的指紋,除了增加案件的神秘性以外,沒有什么作用。總的來看,兇手的意圖似乎是布置一個”為了錢起爭執,兇手臨時起意動手殺人“的場景。這樣首先可以隱藏自己的動機,其次也混淆了對時間的估計。但是腹部的傷處把一切都暴露了出來。
-----------兇手不在場。
這是現在唯一合理的推斷,兇手利用了機關殺害范春花,自己當時并不在場。指紋,錢,凌亂,都是提前做好的。當然也提前弄暈了范春花,架好刀子,弄出一個機關,機關啟動刀子便落下刺死范春花,第二天早上再回收機關。所以兇手選擇了腹部,因為胸部在肋骨保護下未必會被無人控制的刀子穿透。
兇手是一個肯定保證了自己在案發期間有完美不在場證明的人,只剩下王杰和柳婷。不過王杰顯得尤為可疑,作為一個服務員,他未免來得太早了。我想他是來回收機關的。而柳婷畢竟是”臨時工“,半夜三更做事的時候也沒有人時時刻刻盯著,不在場證明并不很充分。
于是兇手是王杰,動機是為了報仇(或許那個車禍中死去的是他的父親)。
PS 覺得那個”迎面而來“的另一輛貨車的事是很重要的,因為作者突兀地提到了它,可是自己僅僅是牽強代入。不抱什么希望,畢竟連街道圖都沒用到。只不過這么長的題,讀完了總得答一答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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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黑羽 于 2008-12-27 21:3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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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8-12-21 22:03:01
占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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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8-12-22 16:34:30
林植
十九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5公斤。工作時長:一年。老地方飯館的服務員。案發當時正在E時代網吧上網。該網吧管理人員可證明期間出去過一趟,大約有15分鐘左右。據稱是到對面的麥當勞吃宵夜。麥當勞人員無法證實。而那家麥當勞因為資金緊張未裝有監視器,所以無人證明。
從該處到飯館開車需要5分鐘。步行需要10分鐘。附近并無公交車站點。
和死者感情很好。無矛盾。
他們說的林植也是我們這的一位員工,也是年紀最小的,老板娘一直把他當作兒子一樣看待。不知道他知道這消息是什么反應。
很明顯,這個林植就是小白臉咯,與其說是當親生兒子看待,還不如說是當小老公養著
因為每月都存一筆錢到卡上又拿出來,所以自然會聯想到是養情人,但是什么樣的情人
會用他的錢,而且她還會不公開呢,答案就是小白臉咯
至于犯罪手法從這個案件來看,不需要想,只要核對指紋就行了
而且要說手法的話,因為沒有太多現場資料,文章大多在講人際關系,所以
只要合理的利用某些東西,很多人都可以辦到,只能說明兇手跟受害者很熟并不能
鎖定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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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8-12-22 22:30:29
占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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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8-12-23 15:19:26
作者很強大!喜歡這樣的題目~
很明顯密室殺人?卷簾門打不開,死者的房間陽臺玻璃是鎖著的!哪兇手呢?很傷腦筋~兇手不會是調查過的人,因為指紋未知。所以貧僧大膽猜測,沒有兇手!死者不是他殺,而是自殺。死者丈夫高支純曾到過現場,指紋自然是他的了!高支純和死者為了騙取保金,從而詐死!而后,一直與死者有關系,并一直與死者要錢,死者已經吧保金的錢全給了高支純,但高支純還不滿足,繼續糾纏死者。
最后一次,高支純到店里,搶走了店里的錢~跑了。死者無奈下,受不了高支純的脅迫,從而自殺了~
這好像是唯一能解釋密室的原因了!期待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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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8-12-23 18:52:55
虧我還總結了一大堆人物關系,看到最后一句才發現沒有啥用……
兇手 是 高支純
推理如下:
1 /首先排除蓄意殺人(計劃殺人)的可能,因為兇器是死者屋內的水果刀,而案發現場處理的也不干凈(留有指紋、兇器),若是蓄意殺人,兇手影自備兇器、手套、處理現場也理應更加妥善,故應為沖動殺人,而如果是沖動殺人,那么之前是否積怨也就變得不那么重要(并非完全不重要);
2/排除 牛一戶/鄂百川 嫌疑理由如下:作為一個單身女性,對一個經常上門找麻煩的老男人,你會在黑燈瞎火的深夜(案發時間0:00-2:00)把他讓進屋里(不光是店里,而是二樓的屋里)說話么??所以兇手一定是被害人信任的熟人(親密的人?);
3/店員方面,柳婷、王杰有充分不在場證據;陳瀟作為故事敘述人,按照慣例已被假定為無辜;林植雖有15min時間,但往返最快也需要10分鐘,在5分鐘內完成作案(何況我前面已證明,并非是蓄意作案),可能不大;李時是唯一一個看似具備作案動機(克扣工資)、作案條件(身材彪悍),作案時間的人,但老板娘會在深夜和店員在房間內會面嗎;
4/刀、門、卷簾、抽屜、樓梯扶手上都發現不明指紋(該指紋與任何一個關系網內的人員不符),而留下指紋的方法有以下兩個:
第一,兇手是經由死者同意,由卷簾門上小門進入,走樓梯,進入死者房門,與死者發生沖突,舉刀殺人,在開抽屜拿錢,故這些地方都留有指紋;
第二,兇手其實是經常出入被害人店鋪、房間的熟人,故在日常生活中留下了數量可觀的指紋;
5/為什么指紋至今都查不到呢?當然,指紋的主人有可能是一個沒有前科,非警務(警務人員都有指紋備案),從來沒有交通違章,又恰好在反復偵察下都一直沒有進入警方視線的神秘人物……但這種可能性有多大?最有可能的是,指紋的主人是一個在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的人——死人!人死了,戶口一銷,所有有關此人身份的記錄也會被消除,自然也就查不到了,這也可以反過來解釋,為什么兇手作案后河西那么囂張的臉現場都不處理就離開,因為沒有人會懷疑一個大家都認為一死了的人;
6/那么,假如我在5/的推理是正確的,高支純為什么要假裝死亡呢?范春花有為什么配合她的丈夫演這出戲呢(別忘了指認被燒焦死者是高的唯一依據是范的證詞,而尸體被燒得面目全非,也不好斷定真正的死亡原因)?答案很有可能是“騙保”,二人合演了一出戲,為的就是那20萬的保險金,這也支持了范春花在九年間一直都未再嫁的事實(丈夫都沒死,再嫁什么),而夫妻兩人也一定在關店后經常會面,這也印證了我在2/中有關熟人作案和4/中關于指紋為何出現的推理;
7/假定前六條都是正確的,高支純的作案動機又是什么呢?我的懷疑是,他變心了——高支純愛上了別的女人想要和被害人分手(并且很有可能提出分錢),而案發當天,高支純是來找被害人攤牌的。攤牌途中二人起了沖突,沖動之下高將范殺死,搶錢拿走。至于為什么銀行的錢都被取空了,那也很可能是高以某種名義(比如哄被害人說錢放銀行不安全)或理由騙被害人取出的。當然,也可能是反過來,即范和豬肉朱有了奸情,打算和高支純攤牌,遂被殺。
[:50:] 哎喲,累死我了……
最后,瞎掰兩句:
剛剛看完《流星之絆》,推理時總是忍不住想,那個一直緊追案件不放的警察才是犯人吧
以及,你不覺得,這個老板娘很……呃,我的意思是,她請的男店員質量都很高啊(還類型齊全,
連林植都有成為可愛幼太的潛質[:40:] ),而且男女比例又那么可觀
原諒我這個在文科大學、外語學院讀書的姑娘吧……
完成了![:19:] 完成了![:19:] 完成了![: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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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8-12-24 13:44:54
這個案子可不簡單。迷團有很多 卻有著某種看不到的聯系~
卷簾門不合邏輯地裝門鈴和貓眼,性格很好的老板娘常年沒有情人,每個月存進銀行的錢不久就被取出。以及當年那樁車禍 那個燒焦的尸體。那個神秘的指紋。
下面我開始推理
1
當年的案子那個燒焦的尸體根本不是老板娘他丈夫,因該是另外一個頂替丈夫出車的人,此人是單身漢,所以失蹤后也無人問津。應該就是貨車車主。試想一下 一具燒焦尸體是很難確定其身份的 即使是親人 所以這件車禍后,老板娘和她丈夫騙了21萬保險金。這是案子的第一階段。
隨后,丈夫高支純就用了假身份生活,而原來的高支純所有檔案也人間蒸發。當然 沒有身份證的他是開不了新銀行卡的 存錢只能存到老婆的銀行卡里 而不相信銀行安全的老婆看到有錢進帳就立即取出 這也就解開了存錢又取錢的迷題。
2
既然是夫妻 當然會定期見面,然而“死人”丈夫高支純是見不得人的,所以他只能在深夜大家睡著時偷偷見老婆。當然, 深夜敲卷簾門必然會引起街坊的注意,所以范春花裝了門鈴和貓眼這樣敲門時就不會發出巨大聲響 。這也就是為何要裝門鈴以及貓眼以及寡婦范春花沒有一個情人的原因。
3
。
死者死于自己的臥室,不是最親密的人怎么可能進入臥室。而且 兇器是死者房內的水果刀就證明這件殺人案不是預謀殺人 而是突發殺人,預謀殺人怎么可能不帶兇器。我懷疑,老婆范春花想要獨吞丈夫多年工作賺的錢,范春花覺得她獨吞這錢以他老公現在沒有身份也拿不出辦法,當他們攤牌時 ,氣急敗壞的丈夫就隨手拿起刀桶向自己的老婆 并倉皇地翻了老婆的臥室拿走了抽屜里的大量現金 由于過于倉皇 導致地上散落了些鈔票。期間留下的指紋也來不及擦拭。 不過檔案已經歸入死人的他也不必擔心被查出指紋。這就是神秘指紋之迷。
以上是我與我同學上課討論出的推理 死者范春花的丈夫高支純就是本案的兇手。雖然有些出人意料 但我想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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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8-12-24 22:29:41
兇手應該是鄂百物。
首先確定是熟人所為,他是最有可能的。案發期間,他正在街口賭博,中間有10分鐘他去上廁所。然而從賭博處來到死者的飯店只需1分鐘,這10分鐘內并沒有人能證明他在哪,他有充分的時間作案。
本案最大的疑點就是抽屜上,門上,樓梯扶手上都有的無名指紋。要解決這個疑問就應回溯到9年前死者丈夫的意外身亡。我認為那起事故是死者夫婦為了騙保偽造的。由于最后在山崖下找到的尸體已燒焦,無法辨認面目,所以只要死者指認,那么警察就可以確認身份。這樣一來,死者的丈夫就被確認為意外身亡,其所有資料就被消除。然而死者的丈夫并沒有死,他很可能整容,改姓名變成了現在的鄂百物(這也可能就是死者并沒有任何情人的原因)。容貌身份可以改變,但指紋卻變不了。由于死者丈夫(鄂百物)真實的資料已消除,所以警方無法辨認出現場留下的指紋。
動機也很明顯。當晚鄂百物賭博手氣不好,于是便向死者要錢,死者不給,兩人爭執起來,鄂百物最終殺害死者,將錢洗劫一空,匆匆忙忙逃離現場。在文題的敘述中可得知,死者的飯館收入不錯,且還有開飯館剩余的保險金,但銀行賬戶上的錢經常是才存進沒多久就被取出,最后只剩下20多塊。我猜想這可能就是因為鄂百物經常賭博輸錢,向死者索要錢財導致。而案發當天,當鄂百物再次向死者索要錢財,死者因不能忍受其反復索取而拒絕,隨后遇害。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案發過程。深夜,鄂百物借口上廁所來到死者處所。死者通過貓眼認出了鄂百物,所以主動開門將他請進屋。而得知鄂百物的來意后,死者拒絕鄂的要求。于是兩人發生激烈打斗,死因腹部中刀,失血過多身亡。隨后鄂帶著錢財離開,匆忙之中有幾張碎票散落到地上。
第一次答題,還請院長多多鼓勵。[:tl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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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月落晨曦 于 2008-12-26 09:0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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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8-12-26 19:51:03
我認為啊 兇手是死者的丈夫 高支純
首先 解釋一下 九年前的那場車禍 高支純并沒有死 因為死者的尸體已經被燒焦 只是憑范春花的指認才確定了身份。至于為什么這樣做 原因很多中可能 可能是由于經濟上欠下債務 以此來騙取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不管怎樣 在這九年中 范春花肯定知道高支純還活著 但既然已經定案 那么高支純就無法再路面了 所以他一直就住在范春花的家里 而范春花也因為高的存在 而在卷簾門上安裝了門鈴,這樣當高支出一個人再加的時候便可以分辨處是范春花回家了還是其他人。
再來說理由 一、從案發現場看 地上會掉下一張錢 抽屜 樓梯 門上都有一個陌生的指紋。 試想一下 假設這個指紋是兇手的 那么 兇手怎么會再這么多地方留下指紋呢 這不是給了警察一個線索么。況且對于兇手來說的話 留下的信息越少越好。 綜上 指紋不能是兇手的。因此 應該是死者很熟悉的人---高支純的 對于高支出來說 他的指紋應該隨處可見 它作案之后雖然也想擦掉指紋 無奈 碰過的地方太多 因此留下了幾個沒擦掉的。 二、死者的存折每月都會有不少的錢存入 但不久就會被取出。首先肯定一點 這個錢肯定不是死者取出來的 而能夠用死者的存折取款的人 只能是和死者有親密關系的人。因此只有高支純可以。 、從審問的材料中看 只有李時 陳蕭 林值 鄂百物 牛一戶五人有作案時間 但是 陳蕭可以排除 李時與林值與死者沒有矛盾 也可以排除 至于鄂百物 牛一戶 雖然有矛盾 但那點利益絕不至于殺人。因此這五人都不具備條件。因此 在文中所給的人中 只有高支純 和那個有著好名字的賣肉的那個人再就沒有別人了。
再說一下 文中提到的林值 可能是高支純殺死范春花的一個動機。林值可能是死者去其他人所生 也可能是死者和高支純的兒子而高支純 由于某種原因 (很可能是金錢的緣故) 在九年之后冒險殺人。這九年中 范春花的收入加上九年錢的賠償金至少有一百萬 而高之春可能是在厭倦了這種永遠隱藏在地下的生活 因此將錢全部拿走。
再說林值 他的存在對案件有很大的作用 很有可能是一個導火索。范春花死后 他會很傷心 并且來的時候臉上有淚痕 作為一個在飯店僅僅工作了一年的員工來說 很難產生如此大的情感。
至于林值高支純 和范春花之間到低發生的什么 謎題中沒有特殊的說明 也就懶得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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