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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08-12-26 22:46:52
從作案條件看,王杰、柳婷排除,“我”應該排除,兇手該不會向別人說我就是兇手這話吧,結尾也說了“我想我知道兇手是誰了”肯定不是“我”即陳瀟,剩李時、林植和2店老板。
紅字:“不過更頻繁的是和你們這些員工吧。不過也查過了沒有。小白臉也沒。”應該是突出更頻繁的是員工(因為小白臉和不正常關系貌似與這案子無關)是在暗示兇手是員工嗎?
如此只剩李時、林植2人? 總覺得怪怪的...
雖然理由有點牽強,但林植與死者感情好,而且死者將他當兒子般照顧,不至于發生殺死死者的事吧?
最后剩下李時這大廚師了。一個30歲,1.83米高的人做什么不好偏要做廚師?(隨便做個籃球隊員都可以了吧,1米83的身高...)我想李時可能是和以前的車禍有什么關系?車禍后因為要賠償所以日子艱難,想報復,就到這小飯店打工等待時機殺害死者...或許就是車禍那個“幸運”的大貨車司機或兒子?因某次菜燒糊了被死者扣了當月工資10元人民幣而成為導火索引爆了多年的仇恨而殺死死者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雖然怪怪的... 但我認為,兇手就是李時~!
| 發表于 2008-12-27 00:35:16
兇手是林植。
門鈴沒壞,說明是死者認識的人,死者開的門。
現場都是指紋,說明是臨時起意殺的人。
以上兩點,以及死者接觸最平凡的是店內職員,所以,嫌疑人在5名職工中。
排除有充分不在場證明的王杰,柳婷,和“我”(陳瀟)。
剩下廚師李時,林植。
李時,身高一米八三。體重95公斤;死者, 身高一米六二。體重80公斤。 如果他是兇手,應該很容易制服死者,現場不會有明顯的打斗痕跡。并且10元的矛盾,不至于殺人。
那么只有林植了。可能的動機是,他知道當年的車禍并不是一起意外事故,并借此不斷勒索死者。當晚他去找死者要錢,死者不給,爭斗時,將其殺害。
| 發表于 2008-12-27 14:35:58
首先,我本想問一下,鑰匙是否還在老板娘的房間里,我起初想到了密室殺人事件這是。房間里留下了很多未知指紋,很有嫌疑的人留下,假如是兇手的話,他為什么不檫掉指紋???原因可能性只有:一是外來人員殺人劫財所為,二是兇手根本不擔心這些指紋會暴露自己,也就是警察不會想到和懷疑到的人。再加上老板娘后來專門在卷簾門上安裝了門鈴,就意味著她以往會在夜里給人開門,不然她假如她沒有情人幽會,為什么會突然想到在門上按門鈴???肯定有外在的刺激她這么做,所以導致了安裝門鈴。回到案發的夜里,當有人像以往一樣按門鈴,然后老板娘開門放其進來,結果導致悲劇的上演,所以是否是密室無關重要,因為該嫌疑人在以往的過程可能已經配備好了鑰匙,即使沒有配置,假如他直接裝著鑰匙殺人后再出來關門,誰會知道你們這些警察這么沒有責任心,這些線索和案件就置之不理這么久呢,別怪我啊,我這人說話就是這么直。。。
是否是密室不重要,重要的是透過這些線索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是老板娘會在夜晚與其幽會,至于是不是情人就無從考證,至少存在一個關系密切的人物存在,可以稱之為“情人”。而那些指紋有可能是在以往就已經留下,或者是在當夜才留下。假如是當夜的話,為什么老板娘會在夜里給陌生人開門?要么就是這個陌生人是她以往熟悉的人。但這些指紋卻并非員工和2個有矛盾的嫌疑人的指紋。無論是哪種可能,再加之上面的依據,得出的結論還是存在的這個人是老板娘熟悉,而且信任其不會對自己行兇的人。而且老板娘的銀行帳戶上的錢每月可能就是給了這個“情人”》
“情人”就是兇手?很有這個可能性,兇器上有其指紋。假如是其他人戴著手套進入房間的呢???窗戶是警察敲碎的,樓下的門只有老板娘可以打開,但半夜三更老板娘給并非以往的那個“情人”開門,她是否會擔心讓這個人知道“情人”的所在呢?“情人”很可能會在這時候來啊,因外那天跟以往一樣,并沒有什么異常。原因就有很多了,老板娘不擔心“情人”那天會來,要么就是“情人”的到來是在特殊日期或者時間,要么就是“情人”永遠不會再來,要么就是該嫌疑人跟“情人”也有很大的關系,他是代表“情人”而來。
“情人”會是誰呢???你們警察都沒有查出來的人。那個豬肉王子?跟老板娘關系最為要好的人,難道他有著唏噓的胡渣子和拿杯馬丁尼,可以跟老板娘講感情?即使他是老板娘情人,但他有這么大的魅力讓老板娘每月給他這么多錢???老板娘每月給情人這么多錢要么就是個情圣,要么就是被“情人”所要挾。老板娘為人和善,性格這么好的,有什么樣的把柄直接扼住她的死穴呢?很嚴重的問題。假如是偷情要曝光的話,她也不用擔心會被自己老公會知道,因為高子純9年前已經死了。
但假如高子純沒有死呢?上面所有有關“情人”的疑問在高子純這里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9年前,高子純的尸體已經燒焦,可能連指紋都沒有留下,為什么那么肯定可以是高子純的尸體呢?
所以這是老板娘和高子純合謀騙取保險費的詐騙案。然后老板娘夜里還經常會和自己老公一起生活。那誰會是高子純呢?員工不是,都太小了。2個有矛盾的生意對手,警察比對過指紋并非他們。那么也就只有那個豬肉王子。好了,可以去嚴刑拷打了。
| 發表于 2008-12-27 18:30:00
首先聲明:本人是第一次答題,多多包涵啊,可能會扯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解題:先是用最簡單的方法,根據不在場證明,排除王杰,柳婷的嫌疑,從根本上他們是不可能犯罪的,其次,林植和鄂百物分別有5分鐘和8分鐘的作案時間。從現場情況看來,死者和兇手可能曾經有過爭執,既然死者對周圍鄰居很友好,就不會有人對她懷恨在心,兇手也很有可能是為了錢才殺人的。我認為關鍵點是地上撒落的錢。既然有抽屜被開過,兇手顯然很熟悉這里的位置,所以很方便地找到了放錢的地方,但又因為種種原因不小心掉了本已拿在手里的錢。為了錢會殺人,我想能做這種事的兇手是絕不會放過任何能拿到的錢的,但他放棄了。為什么?因為他怕自己沒有時間,也就是說,兇手就是我上面提到的那兩個若作案則會有時間限制的家伙。(排除外人作案的可能,因為不可能有小偷不帶任何工具就闖家門,更不可能用現場的兇器作案,他還不如把用過的水果刀扔了好,以免留下指紋。)因為如果不盡量把時間縮短,所做的不在場證明就不會容易被人相信了。基于這個原因,加上慌張,所以才會漏掉。死者存了錢又取出來,不是一次兩次,就不可能是因為怕銀行不保險,肯定是那出來用了。而且一個小飯館用不了那么多錢,她肯定是借給了別人。能借誰?而且不是只借一次?而且沒有還多少?而且借多少都可以?只有被死者視為親兒子的那個人------林植。也許是死者不愿再讓林植那么游手好閑,就不再借錢給他,他就順手殺人,而且和死者親密的他也知道那里放著錢。(他很有可能是在上網途中發現錢不夠用了,才偷偷溜到了飯館,也沒帶什么東西,事后再裝作自己有不在場證明。)
這是大致的思路,至于那個不明指紋,我只能認為那是某人來拜訪死者,于是死者給他開門,把他請到屋里作了一番長談。至于那個在柜子上的指溫,只是不小心留下的而已。那夜沒有多少人會看見是否有人進出,就更可以展開想象了,因為任何人都有可能在這個時間進出,因此會發生什么事都是有可能的。
最后聲明:本人是第一次答題,多多包涵啊,可能會扯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 發表于 2008-12-27 20:17:23
最近的迷題越來越難了。
首先分析一下尸體(死因是腹部中刀,失血過多,死者倒在房間正中央內)
死者中刀后并沒有離開房間(明明有這樣的時間可以離開房間或打120,但她并沒有這樣做)
所以得出結論她是自殺的。
兇手當然是這樣想呢!!
從文中,小白臉寫得很有可能是兇手 ,但是我還是不選擇他是兇手
伊我認為兇手是李時。
我的推測就是兇手從晚上到早上根本就沒有離開過案發現場。當警察發現卷簾門打不開的時候,就上去隔壁2樓從陽臺翻到隔壁陽臺。與此同時兇手就從卷簾門出來,接著把門關上就可以了。所以兇手就是在李時,陳瀟,柳婷,牛一戶。
牛一戶如果他從陽臺翻過死者陽臺就必須到隔壁家,如果警察問到隔壁他就完了,所以可以說基本排除。
柳婷因為有證人,所以也可以說排除了...不過凌晨0點-2點,還有人不睡覺啊真是奇怪所以說基本排除。
陳瀟主人公...不會是幫自己掩飾把,也可以說基本排除。
李時是一個沒有證人證明他在家呆過一日,所以說他嫌疑也挺大的。
兇手恐怕是在案發當日,到死者家按下門鈴.....然后把她殺掉,然后把尸體幫上2樓放在房間中央,目的恐怕是引警察注意
再清潔地上的血跡。由于死者去開門于是是不會再將房門關上,所以講兇手是很容易進入死者房間。然后等警察翻過陽臺的時候就趁機逃跑關上卷簾門。由于陽臺與陽臺之間的阻擋,所以兇手可以利用此阻擋方法不容易被人發現,然后逃跑。
還有卷簾門的指紋應該指有范春花和李時,因為服務員都是最先走的紙有廚師是最晚走的一個,因為沒有人打掃衛生,而廚房的衛生要求是最嚴厲的,所以兇手就是李時。。。。。。
神秘的指紋,我真的想不到有可能是小白臉留下的。因為死者房間在2樓何況是女生的房間,所以紙有一定親密程度的小白臉才可能進去。死者的存折的錢不翼而飛,因該是死者自己把錢存在小白臉的存折里了(而這個存折應該是死者幫小白臉開的)
而說到兇手動機,真的不會是為了10快錢把。。。。
從老地方飯館的FANS來看,應該主要是廚師的手藝。所以猜測兇手是為了離開老地方飯館才把死者殺害的(覺得這個理由比10快錢的要好多了。。我要去便便了,實在忍不住。。。。)

[ 本帖最后由 小鼠乖乖 于 2008-12-28 19:42 編輯 ]
| 發表于 2008-12-27 23:26:40
我覺得兇手是林植。
   范春花是死在她居住的飯館二樓的房間內,那她死前見的兇手應該是她很熟悉的人。且飯館的卷簾門上面的小門上有貓眼、門鈴。在兇手按門鈴后范春花通過門鈴看見他,認出他,然后到二樓上。樓梯扶手上的指紋就是在那時留下的。到二樓后范春花給兇手銷水果,兩人在交談中發生爭執。爭執時兇手無意中手碰到范春花手中的刀使刀反向向范春花的腹部刺去,導致失血過多而死。看見事情不妙后兇手便慌張了,把房間弄得很亂且拿走抽屜里的錢,使現場像有人入室搶劫似的。在慌張逃離中在地上掉了幾張錢,在卷簾門上留下了指紋。至于找不出那是誰的指紋是因為指紋庫里沒有兇手的指紋,因為指紋庫里沒有并不是每個人的指紋在指紋庫里找的到。
至于動機我想和九年前的高支純的事故有關。當時高支純的貨車突然從拐彎處冒出來且和迎面而來的大貨車撞上,把大貨車都撞到一旁后燒毀在山下。可見高支純的車速是非常快的。這應該不是一件簡單的意外事故。意外事故保險公司一般是不會賠償的。但是這次保險公司有賠償20萬元,那可能是高支純的個人保險吧。大貨車被突然迎面而來的車撞到一旁后也有賠償。也許林植是那大大貨車的孩子,那次覺的事情不對,想找范春花談談。范春花把林植當成兒子一樣看待,自然是沒有戒心的。
  第一次推理,不足之處請見諒。

[ 本帖最后由 孤獨旅者 于 2008-12-28 12:35 編輯 ]
7
| 發表于 2008-12-28 14:26:52
純推理我喜歡,討厭那些無聊的釣魚線~沒一點技術含量。
首先,根據不在場證明排除王杰、柳婷。再排除陳瀟。 瀟哥哥怎么會是殺人兇手呢?開玩笑,但是既然是講述人那么一般不會是兇手。(如果最后答案說他是兇手,我就殺了他給春花姐報仇。)

接著就剩下李時、林植(我家那有個弱智兒就叫這個…… )、牛一戶、鄂百物(這名字強大)


現場有些許的亂,說明經過打斗,但是肯定不會很激烈。所以林植就不可能了……就那個身板不打的激烈點根本沒戲。當然如果他天生神力也許可以,不過題目沒說就當他沒有吧。正常人一個。

春花姐是死在自己的房間里的,那么兇手肯定是個熟人了。這樣一來牛一戶、鄂百物就排除了。 啥?你說仇人也算熟人?
那就算吧,但是大半夜的會讓他們進來嗎? 答案顯然是不會,就算進來也不至于到房間里去吧。難道他們有私情? 喂喂,不可能的,因為小白天天說沒有情人的。

那就剩下李時, 好,他就是兇手了。
來分析下他是怎么殺人的,
在一個夜黑風高的夜晚,他來到了飯店門口。然后按了下門鈴。春花姐下來了,開門了。他進去了。
他就跟著春花姐到了二樓, 奇怪,到二樓干嗎? 跳過去。接著他就和春花姐因為某些問題發生了矛盾,吵啊吵得,他就不小心把春花姐給殺害了。在這種情況下,跑啊~ 于是乎他拿走了抽屜的錢就跑了。

問題一:春花姐怎么會讓他到二樓?大半夜的……又不是情人。
問題二:他咋知道哪個抽屜有錢?總不能春花姐把抽屜擺在那給他看吧: “李時啊,你看這就是我的錢……”

這倆疑點先擺著。
看看春花姐奇怪的人生
九年不嫁人?這個時代又沒貞節牌坊,老公既然死了,為啥不嫁人呢?難道要等黃臉婆再嫁?
每個月的辛苦錢存到銀行然后又取出來?顯然取錢的人不是她。那是誰呢?
沒事給卷簾門安裝門鈴?有什么企圖呢?

顯然根據以上三點,可以知道有這么一個神秘人躲在幕后把她每個月的錢都取走,而且常在半夜到她那兒去。啊!情人!可是小白說那幾個嫌疑人里面都沒她的 情人。 用最簡單的思維來看,她的情人不就是她老公了嗎?
那尼?她老公不是翹了嗎?

錯,她老公沒有翹。那場意外是他們兩合伙詐騙保險金的說。接下來的事你明白了吧。
還不懂,真討厭,老是要人家把話說得那么明白。

9年前, 春花姐和支純哥一同合伙詐騙保險金。 成功后,春花姐就開了這家飯館,而支純哥就躲了起來。
當初搞飯館剩下的錢肯定是給了支純哥了。但是支純哥不滿足所以要求春花姐每個月的飯館純收入要給他。所以才會出現一會存錢一會取錢的事情。
因為支純哥活著 ,所以他不會允許自己的老婆再嫁人的。而且他為了滿足生理需要,經常半夜跑到春花姐那里去嘿咻。
所以春花姐為了他方便和自己嘿咻就安裝了門鈴。不然來人的時候pong、pong的響,總會被人發現支純哥還活著的。
在案發那天,支純哥又來要嘿咻順便拿錢。 但是可能二人發生了什么口角。所以就爭執起來,在這期間,支純哥不小心就把春花姐給殺掉了。
在這樣驚心動魄的場面下,支純哥要跑。于是乎他拿了錢就跑了。

兇器上的無名指紋就是他的,因為他“死”了,沒人會想到會是 他殺人。所以他不必擔心什么指紋被人發現。
而且說不定是當時太緊張了,,,根本就忘記擦指紋了。


所以兇手就是高支純!

[ 本帖最后由 名偵探小品 于 2008-12-28 17:40 編輯 ]
| 發表于 2008-12-28 15:14:33
從兇器、指紋和案發現場來看,入室搶劫和謀殺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如果是,那她在看見小偷或有人想殺她時應該會喊叫吧!所以這應該是一起由于一時沖動而起殺機的案件。只要將案發現場發現的不明指紋作對比,就可以知道誰是兇手了,如果這是兇手因為沒時間擦掉指紋而留下的破綻的話,那么他又為什么有時間拿走抽屜的錢呢?所以他們(王杰、李時、柳婷、陳瀟、林植、金牛拉面館老板牛一戶、地方好飯館老板鄂百物)應該不會是兇手。兇手之所以不擦掉指紋只有一個原因——他認為即使留下指紋也不會懷疑到他,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有一個人——死者的丈夫高支純。我想他9年前應該沒有死,說的是另外一個人。他當年可能因有事而沒有去開的貨車,而是另外一個人去開貨車,可恰好就發生了車禍了并且是一具燒焦的尸體。于是,他讓死者去確認這尸體是自己的丈夫認騙取高額的保險金。死者銀行的錢應該是他拿的(他是死者的丈夫不可能不知道密碼)。死者知道后約他在家中見面,兩人起了爭執并動了手,他由于一時沖動錯手殺了她.

[ 本帖最后由 真理之號 于 2008-12-28 15:33 編輯 ]
| 發表于 2008-12-28 15:16:24
從兇器、指紋和案發現場來看,入室搶劫和謀殺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如果是,那她在看見小偷或有人想殺她時應該會喊叫吧!所以這應該是一起由于一時沖動而起殺機的案件。只要將案發現場發現的不明指紋作對比,就可以知道誰是兇手了,如果這是兇手因為沒時間擦掉指紋而留下的破綻的話,那么他又為什么有時間拿走抽屜的錢呢?所以他們(王杰、李時、柳婷、陳瀟、林植、金牛拉面館老板牛一戶、地方好飯館老板鄂百物)應該不會是兇手。兇手之所以不擦掉指紋只有一個原因——他認為即使留下指紋也不會懷疑到他,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有一個人——死者的丈夫高支純。我想他9年前應該沒有死,說的是另外一個人。他當年可能因有事而沒有去開的貨車,而是另外一個人去開貨車,可恰好就發生了車禍了并且是一具燒焦的尸體。于是,他讓死者去確認這尸體是自己的丈夫認騙取高額的保險金。死者銀行的錢應該是他拿的(他是死者的丈夫不可能不知道密碼)。死者知道后約他在家中見面,兩人起了爭執并動了手,他由于一時沖動錯手殺了她.

[ 本帖最后由 真理之號 于 2008-12-28 15:33 編輯 ]
553
| 發表于 2008-12-28 19:20:53
推論過程:
    首先,死者因腹部中刀失血過多而死.排除遠程殺人的可能性...第一,遠程殺人需要迷魂類藥物的輔助才能使其具備操作性,死者體內沒有這類藥物;第二,遠程殺人需要某些裝置去完成,而現場似乎沒有類似的物品來利用。得出一結論:兇手是親手把刀插進死者腹部的...
       建立在“不在場證人的口供正確”的前提下,誰沒有可能完成這一動作呢?第一個,王杰;第二個,柳婷(雖然我覺得她在凌晨幫人搞衛生的行為十分荒謬,但也不排除有凌晨叫人搞衛生癖好的某戶人家存在...姑且當他們的口供成立,柳婷一直沒有離開過)。
    第三個排除的人是陳瀟,首先,他沒有動機,除非他是殺人狂或者極度空虛無聊的人(瀟逝在利用偵探就是兇手的盲點),但文中并未提及,所以我認為這并不是瀟逝(我猜作者是你)的本意。再者,白天他們當時也對陳瀟作了極其徹底的調查...也印證了他不是兇手的事實...
       其次,從王杰沒有飯館鑰匙的事實推出,員工是沒有飯館鑰匙的(除非有不正常的關系),在卷簾門留下指紋的可能性很小(陳瀟更是連門都沒見過),文中也說到了,調查過沒有跟死者關系不正常的員工,于是剩下的兩個員工林植和李時的嫌疑減低了一些。
    下面對三個重要的事實作個推斷:第一,死者金錢的去向,一個無兒無女,沒有丈夫,沒養小白臉,每天只在飯館做生意度日子的中年婦女,就算上有高堂(都六,七十了),每個月也沒什么可能用那么多錢。除非她好賭成性,或者吸毒。但很難想象一個好賭成性而且整天輸錢的女人會如此買力地做生意,如此好的脾氣...更難想象的是一個80公斤的肥胖婦女是吸毒者,加上如果是吸毒驗尸時也不可能查不出來。所以假設不成立,那么錢到底去了什么地方呢?死者的存折每個月的錢都被取了出來,她不可能不知道,所以這個取錢人與死者一定有非比尋常的關系。先放下這個問題...第二,神秘指紋的問題,死者居住的大部分地方都留下了這個神秘指紋,說明其主人與死者的關系非同一般。經調查死者沒有關系不正常的男性朋友,也沒養小白臉...在放下這個問題...第三,卷簾門的門鈴是后來才裝上去的,為什么一間白天打開門做生意,晚上又要休息的飯館的飯館要裝一個門鈴?必要性似乎不大,除非...是為了某種目的...
      上述三點再加上一個事實:當年范春花的丈夫在交通意外中尸體是被燒焦了,只是范春花確認尸體是高支純...這四點綜合得出了一個結論:死者的丈夫高支純還沒死!!得出這個結論之后,就會牽涉到另一個問題:當年存在著一個替死鬼,那就不是意外了,而是一起詐騙保險金及命案事件。到此,事情就有可能按兩個方向去分析:是復仇,抑或不是...如果是復仇,那么兇手在殺了范春花后沒被抓,另一個目標應該是還在人世的高支純,為什么不把另一個仇人也殺掉(是不知道是誰嗎?當然有心復仇查到他的身份并不是難事)?殺一個是死,殺兩個也是死,不殺白不殺...而事實是案件沒有繼續發展下去。結論:范春花的死不是當年事件的復仇,那兇手是死者"死去"的丈夫嗎?根據文中的人物,死者的員工都在三十歲以下,而白天也把牛一戶與鄂百物的指紋分別與死者房間內的指紋進行過比對但是不匹配,說明這兩個人也不是高支純...這里又作一個假設:文中沒有出現的高支純是兇手,那么照一般的犯罪心理分析,他應該會把留下的指紋檫掉...另外一點,他是一個已經"死了"的用假身份過活的人,殺了死者他沒有一點好處.所以還在人世的高支純不是兇手。
    那么一個平日人緣很好的人為什么會招人殺害呢?必定是牽涉到死者那尚在人世的丈夫.如果死者與她的丈夫見面,那么必定是不能讓人知道的.白天是不可能見面的,所以他們的見面時間必定在晚上10點30到早上7點這個時間段內...誰最有機會在這個時間段里見到已經"死亡"的高支純呢?就是附近兩家飯館的店主。一個是牛一戶,一個是鄂百物。牛一戶因生意不好而經常到死者的飯館鬧事,而鄂百物就用背后攻擊的辦法。從這兩個人的做法可以看出,牛一戶嘴里藏不住話,有什么就往外說,若是被他抓住了范春花的痛腳,他一定會乘機報案,使影響自己生意的老地方結業。而依鄂百物的性格,他更有可能對范春花進行勒索,加上他好賭,這樣做花猶如多了一部自動取款機,他才不會輕易地報案...所以看見高支純的就是鄂百物...而且他利用這點對范春花進行勒索。
   
    事件真相(LUSAKI版本):九年前,范春花夫婦制造了一起看似意外的事故,他們找到了一個無親無故的人作為高支純的替死鬼(迷魂他再算好有對頭車來的時間讓車在轉彎處忽然冒出),騙取保險金,之后范春花就用那些錢開了老地方飯館改善生活,而把那十六萬剩下的錢給高支純造了一個假的身份繼續生活(如果是文中的人物,就只可能是朱子清了,但或者是另有其人),而每月從范春花帳戶提錢的就是高支純。而在范春花房間里的指紋就是高支純的。他們經常在老地方關門之后幽會(這也能解釋為什么一個別人認為沒有性生活的中年婦女會有如此好脾氣的原因),在卷簾門上裝貓眼和門鈴是為了防止早來的員工看到不該看到的,門鈴起到提醒作用,方便高支純從二樓陽臺逃走。但紙是包不住火的,終于有一天晚上被鄂百物(經常在街口賭錢)看見,于是他決定利用這點勒索范春花。這也是范春花一部份收入的去向...
          案發當晚:鄂百物手氣很差,于是以去大便為借口,到老地方飯館去問范春花要錢,但因次數太多范春花實在是忍無可忍了,兩人爭執,終于在爭執的過程中,鄂百物錯手殺了范春花,于是他把留有自己指紋的兇器帶走,用紙巾握著死者房間的水果刀(所以只有死者與高支純的指紋)插向死者...擺脫自己的嫌疑,再把飯館的錢拿走,逃離兇案現場...在鄂百物逃離之后,高支純回來了,看見范春花被殺,雖然傷心,但自己是不能見光的人,只好把二樓抽屜里放的關于自己真實身份的資料拿走,還特意在地上“掉”幾張錢讓人覺得那抽屜是放錢的(如果是賊,哪有這么笨的賊,正常的賊當然會把錢全部拿走。除非那抽屜原本裝的不是錢。他只是故意制造假象)。但高支純不確定什么時候會有人來,不敢在兇案現場逗留太久,于是他沒有收拾現場,檫掉指紋(反正自己已經是“死人”了,警方不可能查出)只收拾了自己真實身份的資料就匆匆離開了。所以留下了他大量的指紋。這也是警方查不出指紋是誰的原因,因為指紋的主人在九年前就已經“死掉”...
       綜上所述,鄂百物就是兇手。動機是勒索過程中的誤殺...另一個真相,案中有案,九年前的死者高支純仍在世上...

[ 本帖最后由 LUSAKI 于 2008-12-28 19: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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