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期的謎題真的是難到爆了。要好好分析分析。
——————————解答篇————————————
一、初步結論
孫夢楠、筱溪、羅菲三人合謀,殺死室友常思雨。
二、排除常思雨自殺引用 7、常思雨曾經在一些朋友面前流露過輕生年頭。
引用 常思雨抱著一摞書走進了宿舍,四人間的宿舍里,空空蕩蕩的。 盡管常思雨曾經透露過自己又輕生的念頭,但是我想一個將要自殺的人應該完全沒有必要如此認真的抱著一摞書去上課回來,然后如同儀式一般的打開可樂罐,淡定的喝下已經是毒藥的飲料吧。而且從常思雨最后幾句話中,可以看出她對自己蠻橫跋扈的言行絲毫沒有收斂,全然看不出她會有自殺的可能。因此,排除常思雨自殺。
三、毒藥來源筱溪引用 V2,西城科研中心近年來從海洋生物體內提煉出的一種新型致命毒素,易溶于水,不易揮發,無色,有淡淡的苦味,這是一種能夠使心臟驟停的毒素,能在很短時間內致人于死命。半個月前,西城科研中心曾經報案,實驗室在夜里遭遇盜竊,但當時并未注意到V2制劑的存量明顯減少,不排除兇手為行兇專門盜竊少量V2的可能性。 一種十分新型的高致命性毒藥,僅存在于科研中心,需要通過偷盜才能獲得。普通人是無法得知這么重要的物質的存在,也不會知道這個物質的特性,更不可能有機會接觸到這種物質。唯一符合接觸這個毒藥特性的人只有一個人——筱溪。
引用 筱女神,你以為誰都和你一樣,有個做公司副總的老爸啊, 雖然不清楚筱溪老爸公司的業務范圍是不是醫藥類,但是畢竟筱溪是混在上流社會圈子中的,人脈和社交較之其他人都要廣很多。而且筱溪家境殷實,即便通過花錢打聽到這類消息,買通別人偷盜毒藥,也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因此,確定,毒藥來源筱溪。
四、排除豆豆、韓雪飛引用 警方對豆豆調查發現,他與常思雨和孫夢楠沒有任何人生交集。
引用 警方調查韓雪飛的履歷發現,她從未在西城有過定居或工作的記錄,與常思雨、筱溪、孫夢楠和羅菲四人均不相識,亦無人生交集。
引用 豆豆和韓雪飛從未在學校超市出現。
引用 宿管阿姨證實,豆豆曾經給羅菲送過貨,與羅菲見面、交接是在樓下,韓雪飛確如孫夢楠所說,從上樓到下樓的時間不超過十分鐘。 調查發現,豆豆和韓雪飛與宿舍四人均沒有人生交集,因此不具備殺人動機。且豆豆和韓雪飛也從來沒有在學校超市出現,無法購得與死者同批次的可樂。且豆豆和韓雪飛在案發時間均具有不在場證明,不具備作案時間。
因此,排除豆豆和韓雪飛參與殺人(包括與別人合謀等)的可能。
五、排除筱溪單人作案引用 “筱女神說話就是直來直去的,我說你腸子什么時候能拐彎啊,難怪母大蟲最煩的人就是你了。” 從描述中我們不難看出,筱溪一直也是不受死者常思雨待見的人之一。因此筱溪具備殺死常思雨的動機。
根據第三條結論,我們得出,筱溪具備得到毒藥的途徑。
引用 大概14:30的時候,羅菲接到了豆豆的電話,說他已經找好人把貨直接送到我們宿舍,問我們宿舍有沒有人在,羅菲說她要打電話問問夢楠。然后羅菲就離開放映廳出去打電話了,大概十五分鐘以后她回來,我們繼續一起看電影,吃東西,直到接到你們的電話才知道出事了。
引用 光影書屋至案發現場開車至少需要二十分鐘。
引用 筱溪從未出現在超市, 從上述描述我們可以看出,在看電影的過程當中,筱溪和羅菲僅分開十五分鐘,之后兩人均未分離,互相作證。故筱溪不具備作案時間。而且筱溪也從來沒有在超市出現,無法購得與死者同批次的可樂。
因此,排除筱溪單人作案。
六、排除羅菲單人作案引用 “這哪來的手工皂啊,又是羅菲的貨吧,你說她至于窮的要做微商嗎,每次都把宿舍搞的亂糟糟的。”
引用 她確實經常瞧不起我,看我做微商就說我窮酸,我也的確很討厭她。 從上述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出,羅菲的家境不好,也是常思雨排擠的對象之一。因此羅菲具備殺死常思雨的動機。
引用 我一共就離開了大概十五分鐘吧。
引用 羅菲在案發前兩天買入過衛生紙和方便面, 與第五條分析相同,筱溪和羅菲僅分開十五分鐘,之后兩人均未分離,互相作證。故羅菲也不具備作案時間。且貧窮的羅菲并沒有途徑可以得到如此特殊的毒藥。羅菲也沒有在超市中購買過可樂。
因此,排除羅菲單人作案
七、排除孫夢楠單人作案引用 我一點也不喜歡思雨這個人,而且她還和我男朋友不清不楚的,
引用 思雨和夢楠的男朋友不清不楚的,夢楠不是更有理由殺人嗎? 從上述描述中我們看出,孫夢楠因男友被搶,一直對常思雨懷恨在心,故孫夢楠具備十分充足的殺人動機。
引用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思雨真的就是當著我的面,像往常一樣打開一罐可樂,倒在杯子里,還問我要不要喝,我話還沒有說完她就倒下了。我什么也沒做,真的。
引用 孫夢楠在案發當天下午14:00到14:30分出現在超市,購買生活用品。 首先,根據第三條的分析,孫夢楠不具備獲得如此特殊毒藥的途徑。
雖然孫夢楠身在學校,有充分的時間可以作案,但孫夢楠對案發過程的口供與監控記錄全部吻合。而且孫夢楠并沒有在超市購買過可樂。
因此,排除孫夢楠單人作案
八、排除羅菲、孫夢楠合伙作案
接第六、第七點分析,兩人均具有殺人動機。但兩人均不具備獲得毒藥的途徑。
因此,排除羅菲、孫夢楠合伙作案。
九、排除筱溪、羅菲合伙作案
接第五、第六點分析,兩人均具有殺人動機。筱溪雖有獲得毒藥的途徑,但案發時兩人均在二十分鐘車程之外的電影院,兩人均不具備作案時間。
因此,排除筱溪、羅菲合伙作案。
十、排除筱溪、孫夢楠合伙作案
接第五、第七點分析,兩人均具有殺人動機。筱溪具備獲得毒藥的途徑,完全可以組織殺人。且案發時,孫夢楠正在寢室中,有充分的時間進行犯罪。
引用 豆豆說:“妥妥妥,我這就打電話給快遞聯系好嗎?現在是13:30,我盡量讓他們15:00以前送到咋樣?”
羅菲:“行,都沒問題,但是這次你跟快遞公司說一下,給我把貨送上樓去,我讓我室友驗。”
引用 我是大概14:50回來的,本來我還想去圖書館借本書,但是14:40左右我接到了羅菲打來的電話,說等一下會有她做微商賣的東西上門,讓我幫她查收,然后驗一下貨,我就急匆匆的回宿舍了。 從上述描述我們可以看出,送到寢室的請求是羅菲臨時提出的,對于孫夢楠來說具有不可預見性。一旦羅菲提出別的要求,都可能影響到二人的殺人計劃。在如此不確定的情況下,二人不具備順利完成作案的可能。
因此,排除筱溪、孫夢楠合伙作案。
十一、確定孫夢楠、筱溪、羅菲三人合謀
根據上述的推斷,我們首先排除了自殺,接著又排除了兩位無動機NPC參與殺人的可能,再接著通過毒藥來源和不在場證明,依次排除了寢室三人單人作案和分別兩兩作案的可能。
排除一切不可能,最后剩下的就是真相。
因此,確定,此案系孫夢楠、筱溪、羅菲三人合謀設計殺死常思雨。
十二、殺人手法
引用 我們在桌子上這罐可樂里,摔碎的杯子中剩余的可樂漬終,碎玻璃片的外側(常思雨用右手端杯子的地方)還有常思雨右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上發現了有毒物質的痕跡。我們對這罐可樂做了仔細的調查,沒有在可樂罐上發現任何的做過手腳的跡象,可樂罐周身完好,未發現針孔。
引用 子楓走到寫字臺,發現可樂的擺放很有規律,從左到右依次是四個未開封的可樂,空位和一個喝過的可樂罐。
引用 死者是一個有嚴重的強迫癥的人,她每次都會把可樂這樣一字擺開,然后每次按照順序一罐一罐的喝。 死者有嚴重的強迫癥,作為她的室友都深知這一點,因此常思雨一定會拿從右往左的第二罐可樂喝。只要將毒藥涂在從右往左的第二罐可樂上,常思雨必死無疑。
因此我們猜想,兇手只要將毒藥涂在可樂的拉環外側,死者用右手觸碰拉環的時候,手指上就沾有了毒藥。因為現在可樂的拉環是嵌入式而不是拉開式的,當死者打開拉環后,涂有毒藥的一側拉環就進入了可樂罐中,毒藥就這樣溶于可樂液體中。之后死者再將毒可樂倒入杯中,便形成了現在的狀況。
引用 2、警方未在死者宿舍內發現盛放毒物的容器。 但是警方并未在寢室找到毒物的容器。我們猜想,毒藥并不是放在某個容器當中的,而是被涂在了某個物體上,而那個物體又恰好也是潤滑的,可以涂抹在別的物體上的。思前想后,在寢室中符合上述條件的物體就只有手工皂。
引用 V2,西城科研中心近年來從海洋生物體內提煉出的一種新型致命毒素,易溶于水,不易揮發
引用 “我在呢,等我洗完衣服的。”陽臺上傳來了清脆的女聲。
引用 以前我自己也給羅菲送過貨, 這次已經不是羅菲在豆豆那邊的第一筆生意了,也就是說,寢室里存在以前買的手工皂的可能性非常大。
因此我們推測殺人手法大致是這樣的:毒藥V2事先被涂在寢室中已有的手工皂上。孫夢楠將手工皂上的毒藥又涂在了可樂罐的拉環外側。接著孫夢楠便使用手工皂洗衣服,將手工皂上的毒藥洗去,不留痕跡。而常思雨在不查之下打開拉環,將拉環上的毒藥溶于可樂液體中,致使自己喝下毒可樂,中毒身亡。而毒藥已經被孫夢楠洗掉,寢室之中證據全無。
十三、進一步猜想引用 聽說思雨這個人在花都曾經闖過一次不小的禍事,然后性格各種古怪。
引用 5、常思雨在花都上高中期間,與同寢室一位叫李泓的室友關系不睦,多次對李泓惡語相向外加諷刺李泓是農村出身等,致使李泓自殺未遂,但下半身癱瘓。在學校引起較大非議。
引用 羅菲,西城本市人,單親家庭長大,經濟條件很普通, 常思雨瞧不起窮人,高中時又曾經因此闖下大禍,且此事又從筱溪口中說出,可見筱溪是知情的,同樣寢室中的其他人也可能已經知情,比如同樣家境貧窮的羅菲。
我想,在寢室里,常思雨一定也用當年同樣的方法諷刺逼迫羅菲,羅菲不堪其辱,最終決定提出殺掉常思雨的建議,便向寢室其他二人提出,沒想到卻得到了相應。
最終,三人決定分工合作,由家境最好的筱溪提供毒藥,由從事手工皂微商的羅菲提供毒藥容器,最后則由被搶了男朋友的孫夢楠完成涂毒殺人過程并毀滅證據。
三人獨立開,都是不足以構成犯罪的,要么沒有作案時間,要么沒有毒藥途徑。這便是三人想要達到的目的,既能避開警方的排查,又能使警方無法得到完整的證據鏈。
但當三人結合起來看的時候,所有的謎題就都解釋的通了。
可惜,證據已經被毀掉了。如果花些精力去盤查毒藥的來源,應該可以找到一些筱溪花錢雇人買毒藥的證據,但也僅限于此,并沒有直接證據可以指證三人合謀犯案。可以說,這是一起完美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