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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期謎題答案提交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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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3-31 20:01:19 發帖際遇
截題時間:2017-04-07(周五) 20:00 屆時將放出第77期答案以及第78期謎題。(回答期限為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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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17-3-31 20:37:09 | 2017-4-7 12:09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1. 下毒方式
引用
“根據調查,常思雨的死因是中毒,我們在桌子上這罐可樂里,摔碎的杯子中剩余的可樂漬終,碎玻璃片的外側(常思雨用右手端杯子的地方)還有常思雨右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上發現了有毒物質的痕跡。我們對這罐可樂做了仔細的調查,沒有在可樂罐上發現任何的做過手腳的跡象,可樂罐周身完好,未發現針孔。”

根據這里的描述,結合我們平時開可樂的習慣,推測毒被下在了可樂罐的開口處。當我們用右手開易拉罐時,常用拇、食指、中指,導致死者相應部位留下毒物,而打開易拉罐時不免將拉蓋與可樂接觸,導致可樂里有毒。

2. 嫌疑人確定
不優先考慮合謀,且雖然死者有自殺傾向,但是從死者的死亡方式看,也不優先考慮自殺
從可行性角度來說,可樂是死者死亡前一天晚上買的,而第二天早上寢室四人一起吃的早中飯,所以到中午之前沒有下毒的時機。故下毒的時間就是在第二天中午到死者死亡前。在這個時間段內,悠和羅菲沒有機會下毒(均出門在外),同樣豆豆也沒有機會進入女生寢室,于是能完成下毒的是孫和韓。而毒藥是半個月前失竊,說明兇手早有預謀,而韓是臨時被叫來的,所以不可能提前半個月偷藥,故兇手是孫夢南的可能性最大
從動機上,雖然豆豆有花都血統,但是之后吳隊長也說了豆豆和韓與死者沒有交集,所以豆豆和韓都沒有殺人動機;死者的三個室友均有動機,其中孫夢楠的殺人動機最充分
綜合來說,當前的最大嫌疑人就是孫夢楠

3.案件還原
孫夢楠男友被常思雨搶了,懷恨在心,就偷了V2的毒準備毒死常思雨。但是半個月來一直沒有機會下毒,直到那天下午悠和羅出門了,常去上課了,寢室就只剩孫一個人,于是孫乘機在常要喝的可樂罐頂部涂了毒,因為她考慮到要是涂在杯子里,萬一杯子摔碎了就gg了,所以選擇了直接涂在可樂罐頂部。后來常回來喝了可樂就死了。
1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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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7-3-31 23:45:19 | 2017-4-4 23:32編輯
    線索整理
    引用
    經過調查,涉案的死者的三位室友在近十五天內有關賬戶并未發現大額的資金支出。

    排除買兇殺人,兇手親力親為。
    引用
    在桌子上這罐可樂里,摔碎的杯子中剩余的可樂漬終,碎玻璃片的外側(常思雨用右手端杯子的地方)還有常思雨右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上發現了有毒物質的痕跡。

    可樂里、杯子上和死者手上都有毒藥,毒藥曾經經過死者的右手、可樂和杯子,而死者當時是使用右手拉開可樂的拉環,所以毒藥按照某種順序經過拉環、死者右手和杯柄。而杯柄未接觸可樂罐,下毒地點只能是在拉環或者死者右手,從作案成功率來考慮,在死者右手下毒風險太大,指不定她會觸碰別的什么東西,而在拉環上下毒就很穩妥了,死者的強迫癥室友都清楚,不會有人隨隨便便就動常思雨的可樂,所以這種下毒方法,很容易就可以把死者定位在常思雨。下毒地點為拉環。
    引用
    給我開門的是一個女孩子,然后她打開了箱子,檢查了一下里面的貨,就讓我走了

    韓雪飛送到貨的時候一直有孫夢楠在旁邊,前者沒有下毒機會,而豆豆唯一的方法就是通過韓雪飛下毒,這么一來豆豆的嫌疑可以和韓雪飛一并排除。而為了以防萬一,兇手應該不會提前太多時間下毒,而死者中毒左右的時間羅菲和筱溪都不在寢室,下毒人便是孫夢楠。但是從研究所把V2偷出來,這么多嫌疑人可沒辦法辦到,除了家境顯赫的筱溪。所以應該是筱溪和孫夢楠合謀。
    答案編輯:
    1.死者并非自殺;兇手將V2施置于死者將喝的可樂的拉環上。
    2.應重點調查孫夢楠和筱溪。
    3.案件過程:筱溪事前取得V2,先自己貯存,待到殺人計劃將要實施才將毒藥交給孫夢楠。孫夢楠動機不用多作解釋,自然就是因為常思雨勾引她男朋友啥的那些事,所以她也愿意讓筱溪離開宿舍而獲得不在場證明,只身一人進行涂毒。韓雪飛把手工皂送到之后離開,孫夢楠抓住這個無人的絕佳時機,將V2涂抹在了常思雨將喝的可樂的拉環上,然后就離開去玩塔羅牌。孫夢楠洗衣服時常思雨回來,孫夢楠靜靜地等待著常思雨拉開拉環,毒藥既沾在了她的右手,也落入少量到了可樂罐中,混進了可樂里,常思雨倒可樂后用右手拿杯子,所以拿杯子的部分也沾上了毒藥。孫夢楠看著常思雨喝下毒藥死去,活像看著自己操作的一出戲劇。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5
      | 發表于 2017-4-1 03:42:07 | 2017-4-7 19:57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1.毒物被發現在死者的手上,可樂瓶上以及玻璃杯上面。
      可樂是提前三天購買,死者死前一天喝過一次。
      分析:首先,如果下毒在玻璃杯上面,那么可樂瓶子上不會有毒;如果毒下在死者的手上,那么死者進門之后就會有觸碰的地方有毒物痕跡,而且事情發生之后是立刻報案,沒有處理的時間和機會。所以毒藥在可樂瓶上面。
      其次,死者前一天喝過,說明當時毒藥還沒有涂上去,之后等到第二天才有機會涂,所以兇手集中在第二天能接觸到可樂的人。

      2.快遞妹子描述的收貨人是蹲著的,于是她耽誤了幾分鐘,沒有看到正臉;在宿舍的收貨妹子說簽收很順利,快遞人很快就走了。
      上下樓時間不超過10分鐘。
      分析:快遞妹子和收貨妹子描述的對方不是一個人。說明二者可能遇見了第三個人。這個人可能就是兇手。
      而快遞妹子和收貨妹子都幾乎在相同時間收到了回答,而且妙處的房間也是c-309沒錯。所以可能兇手利用了上下樓的時間差。
      快遞人的時間不可以控制(畢竟樓下阿姨可以作證時間),但是可以控制收貨人的時間可以控制,比如調整宿舍的鐘表。這也就是兩個人為什么差了3分鐘打電話。那么兇手就是先扮作送貨人,引收貨妹子暫時不出現在一進宿舍可以看到的區域,然后再在宿舍扮作收貨人收取快遞。此時送貨妹子自然很快打了電話,而收貨妹子就會慢一些打電話回復。
      3.豆豆是個身形瘦弱的男孩子,聲音也是偏女性化,出身農村。死者以前曾經害得一個農村的妹子出事。
      送貨妹子也是出身農村。
      分析:如果送貨妹子和兇手合作的話,就不會說出和收貨妹子不一樣的證言,所以這里只有一個兇手(可能有接電話的幫兇)。動機就是為了被害死的妹子報仇。
      4.從另外兩名妹子的地方到宿舍時間上面不可以實現。分析:大致證明她倆不是親手殺人。
      綜:豆豆因為被害的妹子起了殺心,偷了毒藥,又了解到了死者的習慣,策劃了這次謀殺。他首先給微商妹子提供貨物,之后要求送貨上門,他便一人飾演兩角,并利用中間無人的間隙涂抹毒藥,然后離開。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7
        | 發表于 2017-4-1 08:23:10
        嫌疑最大的我猜是孫夢楠。因為可樂罐沒有針孔、毫無異樣,而且被喝掉的第一罐可樂都沒毒,所以毒不是一開始買來就有的,也不是下在可樂里面,目測毒藥是下在杯子里的。(題目里的時間看的頭大~)根據題目,那個快遞員MM與死者無仇無怨,豆豆GG是個男的,進不去女生宿舍,可以排除。而在時間上,14點后宿舍沒人的時間段分別是14:00——14:50,以及15:30——16:00. 然后,14:30兩個出去的妹紙才只分開了大約15分鐘,這時候才趕回宿舍下毒從時間上來看是不可能了。因此,我想說的是只能排除了。(雖然按照一般尿性這題目大概是不在場證明??)
        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外出的兩妹紙之一是兇手,然后在離開學校之前就已經在杯子里下毒。可是這一點照題目所述我也排除了(,雖然不是百分百排除該可能)——“孫夢楠是一個行事比較粗線條,風風火火的姑娘,不夠心細”。所以如果除了孫夢楠本人之外(準確而言是逃課的兩個妹紙之一)是兇手的話,12:00兇手外出之前就已經在杯子里下毒就有可能誤傷友軍。
        既然外出的兩妹子排除了,兩路人排除了,剩余的最有可能是兇手的人便是孫夢楠了(如果是謀殺的話)。
        最后,自殺的可能性需要考慮嗎?本人也不清楚,就是趕腳自殺的可能性不大。
        ——以上。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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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理積分 +1
          | 發表于 2017-4-1 09:12:40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只能開腦洞了,花都人豆豆為了報仇在手工皂上涂毒,死者拉開拉環,罐口沾了毒。作案動機都不強,只有花都那件事。嗯腦洞結束。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1
            | 發表于 2017-4-1 15:39:38
            首先我認為死者不是自殺,因為自殺的話無法解釋為何死者右手三個指頭上會有毒素痕跡,而且自殺的話方法很多,也不需要特地去盜竊V2毒素。關于下毒手法,由于死者不會讓別人當著她的面碰她的東西,而杯子這種東西一般會隨身攜帶,也沒有什么作案機會,那么一種可能的手法是和之前苦咖啡那道題一樣,把毒下在吸管或者勺子之類用于攪拌的東西上,這樣便能解釋手指上的毒素痕跡,然后手指上的毒素沾到了杯子的外側。
            至于案件全程,由于死者經常喝可樂,而且之前沒事,說明下毒時間就是在文中的這一天。而從各人的證詞來看,有機會的就只有孫夢楠和送快遞的女孩。孫夢楠性格大條,不像是會做出偷竊之事的人,而若上文關于投毒手法的猜測成立,那么就需要孫夢楠來處理用來下毒的東西,所以本題我猜測本題犯人不止一個,而是多人共謀:某研究所開發出一種新型毒素,這種事情一般人不太可能知道,而且要到研究所盜竊的話就需要對其內部結構有所了解,這也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到的,而若是相關民企的副總的女兒的筱溪的話就有可能。但筱溪此人沒有動機,不太可能參與共謀,可能是在聊天時把相關情況透露了出去(也有可能所謂百無聊賴的專業是指生物或制藥,這樣題中眾人都有機會知道)。搞到毒素之后,羅菲把筱溪約了出去,一方面排除掉無關人員可能帶來的干擾,一方面為自己提供不在場證明。當然兩人所在的電影院位置說明中間投毒的過程不可能是二人下的手。
            快遞女孩韓雪飛的證詞中有一處矛盾:羅菲最近并未買過可樂,死者桌子在宿舍右方,而她看到的可樂是在左邊的桌子上。而且死者就讀的學校是西城大學,她所去的大學是女子大學。于是便有如下可能:參與共謀的人中有一個在另一所大學就讀的女孩,她的宿舍號碼也是C309,參與共謀的眾人利用這點用一個不知情的快遞女孩為自己掩蓋真相。而這個女孩也有著殺害死者的動機,從題中信息來看,就是死者的高中室友李泓。而且韓雪飛描述中的蹲下時很痛苦也和下身癱瘓的癥狀吻合,孫夢楠說自己生理期也可能是為了與此吻合。而到死者宿舍的那個快遞女孩的真實身份,應該便是豆豆。這名字一看就和題中其它名字畫風不同,應該是個化名或者綽號,他的真實身份應該是李泓的哥哥之類的。而且他和筱溪一起參加過cosplay活動,從被cos的動漫人物的男女比例來看,很可能cos的是個女性角色,也就是說他有扮成女生的能力。而且他的聲音特點也能讓他扮得更像。接下來的事情就是投毒,死者死亡,孫夢楠處理下毒用的東西,然后打電話和報案。
            結合上述過程,接下來警方應該調查的便是豆豆,調查他和李泓的關系,搜查豆豆家中有無相關物品(快遞外套、假發等)等。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5
              | 發表于 2017-4-2 08:45:51 | 2017-4-2 09:44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好無奈╮(╯_╰)╭      
                  根據玻璃外側處的毒痕跡可以推出,死者是右手沾到的痕跡。那幾個拇指,和拉可樂拉環是一樣樣的,所以說,毒是放在拉環里的。可樂的拉環拉開后,有一頭是鉆進可樂瓶里頭去了,然后可樂倒出來,也會淋著出來。毒又易容易溶于水,所以完全OK啦!
                   投毒時間的話,范圍太大了。誰都可以的,誰讓死者是一個強迫癥的人呢,可樂擺成一排,還按著順序來喝,每次都是用杯子接著喝。性格問題,還不允許別人動她東西。這些得結果就是,這些可樂都只會是死者喝了,不會誤毒到別人。

              不應該是自殺,喝之前的神態合語言,都不像是自殺的人,而且毒藥難弄到,甚至根本就不知道這種毒藥,很難接觸到這種毒藥的。
                 重點調查就是羅菲和那個孫,這兩個人有糾紛。畢竟人人都有作案時間。只能從動機入手,還有毒藥來源。


              就編到這里了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3
                | 發表于 2017-4-2 14:19:13
                1:不是自殺,兇手將毒抹到可樂拉環上,死者拉開拉環,沾有毒物的拉環一面倒扣可樂罐中,當可樂倒入杯中時接觸拉環被染毒,拉拉環時三個手指也被染毒,拿杯子時杯子也被染毒。
                2:重要嫌疑人是孫夢楠。
                首先韓雪飛沒有作案可能,因為她在宿舍的時間里都有孫夢楠在場,沒有作案時間,并且與他們都不認識,而且是臨時過來的,所以可以排除,根據她的口供,被問及是否看到可樂時。她說是在進門左邊第一個書桌上,但是死者的書桌是在右邊第一個,并且死者不愿意別人動自己的東西,所以可樂是在死者不在的時候被移動過,根據時間線,只有孫夢楠有移動的時間,所以她嫌疑最大。
                3:當天,羅菲和筱溪外出,孫夢楠叫死者去上課,后來接到羅菲的電話回到宿舍,難得一個人就動了殺機,將可樂從死者桌上移到羅菲的桌上涂毒,移動原因可能是怕死者忽然回來,可以說是羅菲買的可樂(只有她們倆喝可樂),簽收完韓雪飛送來的快遞后,就去隔壁宿舍企圖制造不在場證明。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5
                  | 發表于 2017-4-2 18:55:08 | 發自安卓客戶端
                  不是自殺。兇手將毒涂到死者的第一個未開啟的可樂罐的全身(其實杯口就好了)。死者拿起可樂罐時左手粘上了毒藥,毒藥順著可樂口流入被子里。
                  孫夢楠
                  兇手先買來毒藥,藏到寢室里,等待時機。羅飛和尤溪出門之后,便以借口旁邊寢室玩兒,等到打電話送快遞的要到的時候回寢室下藥,然后處理道具。接收快遞后再利用送快遞的人將毒品盛放物帶出去(扔垃圾之類的吧),然后回到隔壁寢室,構成不在場證明。最后,就只需等待就行了。
                  1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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