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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期謎題答案提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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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9-2-15 20:21:59
謎題地址如下: http://www.njjzkj.com/thread-6340-1-1.html

答案直接在此帖內回復,不用加任何代碼。

另,答案請盡量詳細,推理依據很重要,只有結論沒有推理過程的答案是不可能高分的。

若要修改答案請直接點擊編輯二字,若發帖修改答案,則取最后一次回帖為你的答案。

截題時間:2009-02-22 20:00 屆時將放出第23期答案和第24期謎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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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09-2-15 22:51:31
本帖最后由 名偵探T 于 2009-2-21 22:30 編輯

恩恩。。。好象我是第一個作答的?沙發`~~~~
以下題外話一小段:
[[[提醒一下。。。是不是應該把氰酸鉀改成氰化鉀呢?關于這兩者的區別我記得以前有人發帖詳細說明過了,可以去百科學院找找。氰酸鉀的毒性應該沒有達到幾秒就死人的地步(吸一口煙),而氰化鉀是劇毒十秒左右就死人了= =
反應一處文字錯誤:“重新回到作為的德里克才發覺自己有一點餓了,波士頓這么久他一直都沒吃過什么東西。”座位打錯了,打成了作為。后半句是病句,應該在“波士頓”前加上到達之類的詞語。
= =||   ]]]
下面是我的思考
為了回答方便,直接把3人名字叫做ABC。死者叫D。
ABC3人中,A的描寫最多,B描寫其次,C描寫最少。從文章內容來看,C幾乎沒出現,B也只是說了幾句話,A與死者對話最多,而且有一個很好的下毒機會:在D去廁所的時候。那么這樣來看A是最有嫌疑的。
我記得去酒店的時候,穿西裝的人都會把西裝外套脫下來,套在椅子上這一動作。估計D當時就是這樣。然后就去了廁所。這時候A就把毒放在香煙里。

記得文章中有一句:“整座酒店還有什么地方有氰酸鉀的痕跡?”“8002的門把上、死者的打火機和西裝上都有。其他地方就沒有了”
奇怪了,這樣的話如果只是香煙有毒是不可能在門把上,打火機和西裝上有毒的。加上兇手不可能知道D吃煙吃那一支先,這樣一來,就基本可以確定是D手上有毒而不是香煙上有毒了。只要嘴唇接觸到就可以了。這么一來ABC三人全部都有嫌疑了。。。

說話有點長。。。還是簡練一點好吧。。
那么D的手都碰到了什么東西呢?西裝,門把手。。。。。。等等,有一樣東西很可疑。為什么“死者的右手食指、拇指和中指上皆有毒物痕跡。不過中指的痕跡比較少。”呢?門把手一類已經排除了。
如果是一般的東西接觸,應該是食指和中指接觸的東西一樣才對。怎么回事?
他的手碰的不是一般的東西。用食指和拇指就能碰到。是什么?
分析到這里,B應該已經消除嫌疑了,因為他沒有與D有任何身體/衣服的接觸,且以后再沒見過死者。也不可能在門把手上下毒。C的嫌疑應該更小了,根本沒有與D見面,也沒與D接觸什么的。提前放毒也是不合實際的,因為中指上的毒小的關系,也因為他不知道D一定會去摸哪里。不知道少量氰化鉀在空氣中的時候毒性消失要多少時間,符合的話就進一步排除嫌疑了。

目前嫌疑犯只有A一個人。A如果在D去廁所的時候放毒,不可能。D會立即中毒并死亡,而且會讓人很自然地就懷疑A自己。那么放毒機會只有一個!也就是文中這句:“愛蘭歌勾著德里克的手,讓人覺得這二人就像是新婚的夫妻一般。也許在德里克心中就是如此。”!!!

關鍵在于“愛蘭歌勾著德里克的手”我認為文中A與D的感情才算初步發展,應該不會做出那種雙方手臂
互相勾住的樣子。所以,勾的意思大概是雙方的指尖勾在一起。= =
這個動作不但D絕對不會拒絕,而且一定能碰到D的手。唯一的失敗就是D不夠大膽,只是“勾”而不是“握”!大家可以想象勾手是怎么樣,就是雙方只是指尖接觸。所以呢,中指上的毒藥才會因為接觸不夠全面而毒物痕跡較少!作為D的好友,對D的吸煙習慣也有一定的了解。

SO~!殺死D的兇手就是:A(愛蘭歌:Allegra)!
我認為這次推理得不錯呢~~~掌聲鼓勵~~~
| 發表于 2009-2-16 15:07:20
本帖最后由 shybaby1982 于 2009-2-19 09:28 編輯

兇手是愛蘭歌。原因:
    根據文中提供的信息,下毒時間應該為早上10點(死者離開住處)到下午6點(約會結束)之間。
    查爾斯應該首先被排除,他下午7點前一直在公司工作,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
    在考慮作案方式時,即毒物放在哪里的時候我陷入了茫然。打火機、門把甚至死者的手上都有可能。我未能得出結論,轉而考慮兇手的想法。毫無疑問,兇手應該是熟識并知道死者抽煙習慣的人。也就是說,兇手應該是知道死者有用手觸摸香煙過濾嘴習慣的人。這樣,兇手的范圍大大縮小了。
    死者有抽煙的習慣不過是近三年的事,他的前妻貝瑟尼是離婚8年后首次意外見面,排除。兇手的可能只剩下愛蘭歌。
   
    想到這里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毒物的名稱:氰酸鉀。事實上,作者在這里犯了一個小錯誤,氰酸鉀是無毒的,氰化鉀才有毒,而且是立刻使人死亡的劇毒。
    如果我是兇手?我會怎么做?把毒下在打火機上?如果是在約會的時候下毒,即下在打火機或者死者手上,誰也不能保證死者是不是會突然的吸根煙,然后暴閉。如果是約會之后,即死者回到房間之后再去下毒,我又無法解釋馬上就死的人為什么會在門把上留下毒物的痕跡。
    答案呼之欲出。毒物肯定是下在門把手上。愛蘭歌,她早就恨透了死者(為什么恨我也不知道,呵呵,也許是給的高潮太少?),首先利用約會探知了死者的房間。然后在約會的前一刻將毒下好在死者的門把手上,然后告訴服務臺無須打掃死者的房間。在約會后,死者回房間的時候開門,然后用沾上毒物的手指碰了打火機,再接觸了香煙的過濾嘴,最終毒發身亡。
    補充:后來想了想,毒物下在電話或者衣服上也是有可能的。不做過多推理了。
178
| 發表于 2009-2-16 20:08:53
本帖最后由 黑羽 于 2009-2-22 17:59 編輯

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死者究竟是如何被下毒的。
有毒的地方一共三處。發現尸體時有三個人在場,因此排除有人當時動手腳的可能。也就意味著,死者的香煙確實只有(如果有的話)一支被下毒,如果這樣全文基本都無意義,排除。而根據正常人點煙習慣順序,打火機不會是毒源。另外,酒店有“一流服務與監控系統”,意味著如果有人在兇案前后靠近8002房都將被錄像拍攝下來,從而作為線索提出,然而事實上沒有。所以也不會是把毒下在了門把手上,何況那樣死者的手上就不會僅僅是三根手指有毒。
因此,剩下兩種途徑,一是由兇手直接把毒下到死者手上,二是間接把毒下在死者必然觸碰的地方。如果是第二種,我們可以推斷那必定是在死者搭乘電梯至8樓之前,因為8樓顯然都是房間,沒有什么死者必然觸碰的東西。毒也不是被下在電梯里的,因為電梯里必須觸碰的只有樓層按鍵,那是只需要一個手指就能搞定的,不是三個。況且,如果有哪位嫌疑人在6點時出現在電梯里下毒,顯然ta這行動將被重點懷疑。那么就只能是在進電梯之前了。可是并沒有在電梯里發現毒藥痕跡,而死者必須按按鍵。即便是兇手清理掉了,死者那樣的紳士,恐怕會主動幫通行女士按吧,兇手何以知道這一點呢?
因此兇手唯一下毒途徑是把毒下在死者手上。
與死者碰面過的貝瑟妮并沒有任何與死者的肢體接觸,雖然她確實可能通過監視了解到死者后來才形成的煙癮。再者,如果不是把毒下在了死者可能重復觸摸的地方,那么洗一次就沒有了,所以下毒必然發生在離6點較近的時間,簡言之就是晚餐之后。
就不必多說了,能做到這些的只有愛蘭歌。回酒店時,她親昵地勾著死者的手,下毒簡直易如反掌。
另外,文中提到香煙只有濾嘴上有毒,這似乎是不自然的。但是死者如果把煙抽出煙盒一部分,然后用嘴叼出來,也能算得上自然了。


然而!
死者的房間“窗戶緊閉“,這就算了,連窗簾也是緊緊拉上的。死者是當天上午到的,那時他會拉上窗簾么?進來打掃的保潔員又會去拉上窗簾么?最合理的是他回到自己房間后拉上的。那么,為何,在窗簾上,沒有毒藥痕跡?
水平太臭,到目前仍然沒能做出一個完完整整的推論,就此放棄,解答篇之殘章。呵呵。
632
| 發表于 2009-2-16 20:51:48
知道死者會來的人只有分公司里的總經理和愛蘭歌,而死者的對手只不過是他來后才
知道的,而香煙是新的,在開封前,香煙是密封的,不可能不拆封都能下毒,而拆封
是死者自己拆的,所以毒不在香煙上。因為煙盒里面只少了一根香煙,是他剛從電梯
出來后和愛蘭歌分開才抽的,但煙盒上有毒,也就是說,手上沾的毒是在碰煙盒前沾上的,
而之前貝瑟尼和死者相遇時與事發的時間太久了,再加上中途去了洗手間,所以不是貝瑟尼
下的毒。所以除愛蘭歌 和 服務員 有機會下毒以為,其它人都不可能下毒。根據現場,
桌上有一盤水果,如果兇手的計劃是讓死者的手上沾上毒,而再吃水果,那么計劃就完成了。
如果兇手是他的對手查爾斯的話,那么就可以排除他了,他是本地人,通常知道酒店
有水果的人是住過酒店的人或服務員,而他自己本來就在分公司工作的,所以有可能不
住酒店。如果這個假設成立的話,就只有愛蘭歌 和 服務員是兇手。而死者在死亡之前
會碰到的東西是電梯上的按鈕,“8” ,只要兇手事先把這個鍵沾上毒,愛蘭歌在9樓,之后上到9樓,把毒擦掉了。
那么就可以把死者殺害了,因為愛蘭歌和死者常常在一起,沒有機會把鍵沾上毒,所以只有服務員
有機會鍵沾上毒,服務員有可能是兇手,也有可能和愛蘭歌是共犯。但這個是其中的
一個可能,其實還有很多的可能性,例如愛蘭歌便與德里克一同回到了凱爾特酒店,
愛蘭歌勾著德里克的手,愛蘭歌手上沾了毒,把毒沾給死者,之后她自己清洗,這個也是
一個可能。也有很多的可能,所以我不說了。(▼o▼)
524
| 發表于 2009-2-16 22:36:09
先是怎么死的
毒在手上,抽出煙時粘在煙嘴上的。
這里有寫:
“經過我們的調查,德里克?李是因為食入氰化鉀中毒身亡。死者的右手食指、拇指和中指上皆有毒物痕跡。不過中指的痕跡比較少。
香煙。尸體的嘴邊一摞著一只香煙,因為是掉在房間的地毯上,所以沒有完全燒完就滅了。我們只在濾嘴部分查到了毒物的痕跡。而死者正是在吸了一口香煙后死亡。”
那包香煙在死者的身上,里面只少了一根香煙,所以我們確定這香煙是新買的。香煙的盒子上有毒藥的痕跡,但是不多。里面的香煙都沒有查到有毒藥的痕跡。
8002的門把上、死者的打火機和西裝上都有。其他地方就沒有了。”

三個人都有作案動機,而從標題和結尾上來看ABCD有同時作案的可能[心有靈犀一點通]。。。汗。。



那么挨著挨著來排除。按照事情發展順序。
從D開始。
這個就不說了。。。自殺的可能性很小。但不排除。

然后是B。
B是D的初戀情人,B在見到D時沒有機會對D下手,從他們的聊天情況上可以看出[太長就不復制了],買冰琪凌的是d本人。然而只在手上下毒,其他地方卻不粘到毒的情況下,B的幾率就更微乎其微了。最重要的是B并不知道D成了煙鬼。所以暫時排除B。
這里有寫:“貝瑟尼突然就出現在了德里克面前, 她也很驚訝,沒想到八年后他們還能再次見面。
德里克自從第二次離婚后,也就是三年前就迷上了煙草。他的煙癮很大。這點他身邊的人都知道。”

接下來是A。
A主動約D,且見面后用試探性語言使D處于興奮狀態失去理智[汗。。心理戰術可以有吧?]。A是兇手的幾率最大,可能是在和D回酒店的路上牽手是下毒,只要自己不碰到帶有毒的手指就可以了。
這里有寫:“于是愛蘭歌便與德里克一同回到了凱爾特酒店。愛蘭歌勾著德里克的手,讓人覺得這二人就像是新婚的夫妻一般。也許在德里克心中就是如此。”

最后是C。
他作為D的老對手,應該動機最大,但是文中沒有提到,但按照時間順序來說,C下毒基本是不可能的,除非內容有所補充。
這里有寫:“可以說德里克的死亡時間就在6點05分左右
是這樣的。愛蘭歌?索菲亞說她在7點30分左右想去找德里克一同出席一個晚會,就在她敲門的時候,查爾斯也正巧要來找德里克。于是二人一同敲門都無人應答。所以就叫了服務原來打開房門,于是發現了尸體。
查爾斯,在19點之前一直是在公司里工作。結束工作后他聽說德里克來到波士頓,就驅車前往凱爾特酒店。接下來的事情也很清楚,他到了8層遇到愛蘭歌。”


根據文中所給線索。。。答案就如上所述。。。兇手為A。。

怎么作案的。。。不知道。。。沒時間想了。。不管對錯了。。。把昨天被槍斃的內容原封不動發上來,不然飯團爸說我輕易就放棄。。。汗。。也許有些推論根本就沾不著邊兒[笑]。。。。
| 發表于 2009-2-17 00:03:29
首先死者是右撇子不用說了``從死者身體上只有右手手指上有毒`而左手上并沒有毒`.再來煙盒上也測出了毒物..而煙盒里的香煙沒毒 個人感覺吧``死者應該是右手從衣袋里把煙拿出來`再右手拿著煙盒`左手從煙盒里面抽出香煙.. 再來``右手拿著打火機把香煙點著.. (我猜想這時候香煙應該沒有毒的`) 再來再右手拿起香煙`吐氣`再吸的時候才中毒而死的..  從上述一輪的流程看來.. 最有可能的就是衣服和煙盒上有毒..但煙盒上的毒并不多..那應該可以說明不是毒源.. 再來衣服`衣服的可能性很大` 但如果是衣服上的話`也就是說死者在進房間之前右手上已經有毒物了`然后再粘到門把上..但里面說到的“8002的門把上、死者的打火機和西裝上都有。其他地方就沒有了。” 就不成立了``個人感覺還差了一樣東西``房間的鑰匙``房間的鑰匙并沒有沾上毒`也就是說`可以除去衣服是毒源了.. 因此綜合上述的`毒源應該在是房間的門把上.. 再來就是死者用鑰匙開門(感覺應該是那種把鑰匙插進去扭動后`再按下門把的那種鎖..) 進屋之后再來上述吸煙動作而死了`.. 而氰化鉀是一種在潮濕空氣中容分解的化學物品.`并且口服后能在10秒左右讓人去見”馬克思”的毒藥`因此我相信兇手為了避免藥品變質`并且被其他人觸發到而死應該是躲在酒店里等待死者準備出現時再去弄上門上的..因此兇手我推是查爾斯•杰金斯..只有他有時間犯案而已..動機嘛``也許再商業上吧`而且氰化鉀是極危險的化學藥品并且容易變質``而且從時間上來說`如果說在現場怎么也找不到容器瓶的話`那有可能會在兇手身上..但我想他也沒可能這么笨的` - - 有可能沖到廁所里了吧??   哎`就是這樣
以上是本人一點小推理``也許有很多的漏洞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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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09-2-17 15:47:35
怎么覺得題目挺簡單的——要不然就是我搞錯了——

現場發現有毒的地方分別是:死者的三個手指、煙的過濾嘴、煙盒、打火機、門把手、西裝。煙盒內部包括其他的煙都是沒有毒的,那么可以判斷:毒并不是直接下在煙上的,而是手上沾上毒再附在煙上再送進嘴里的。

所以,只需要解決一個問題:死者是從哪里把毒沾在手上的?死者的衣服上有相當量的毒,而他又只在餐廳脫過和穿上衣服,所以毒應該是在他離開餐廳之前的某個時間沾上的。

既然嫌疑人就那么幾個,我們就可以直接把投毒的人限定在愛蘭歌和貝瑟尼。如果是愛蘭歌投毒,那么,這就很危險,用刀叉的時候就很容易把毒掉在盤子里。所以,毒藥應該是貝瑟尼涂在冰淇淋的握柄上的。
| 發表于 2009-2-17 20:13:20
愛蘭歌:Allegra..
我認為他是兇手。。
我個人認為,他是在電梯間被下毒的。。就可能在電梯的按鈕上~~
| 發表于 2009-2-17 20:18:33
本帖最后由 樂音 于 2009-2-22 18:13 編輯

和愛蘭歌吃飯的時候并沒有中毒,推測死者碰到氰化鉀的時間在約會后。從有氰化鉀的痕跡可以看出,毒藥應該是涂在門把上的,所以中指的毒藥較少。推測貝瑟尼應該就是兇手,首先貝瑟尼和死者分開后不知道行蹤無不在場證明,可以推測她可能也住凱爾特酒店,在德里克到的時候應該就已經知道了德里克的到來,裝作偶然出現在德里克的面前,想和德里克和好,但隨后發現德里克的約會對象,希望破滅后來到德里克的房門涂上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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