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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期謎題答案提交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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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11-24 19:59:49
截題時間:2017-12-01(周五) 20:00 屆時將放出第89期答案以及第90期謎題。(回答期限為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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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17-11-24 20:00:28 | 2017-11-29 00:09編輯
《名偵探的登場》解答:我認為探討犯罪動機和塑造人物是相輔相成的,當一個人被逼得走投無路時,此刻心理狀態就形成了犯罪的動機……兇手是陳默。
1、兇手的分析。

死者章雨和林木的致命傷均為頭部左側的敲擊傷,說明兇手的慣用手是右手且手法一樣說明兩名死者都是同一個兇手所殺。首先分析蘇嵐,因為蘇嵐是左手拿的筷子且是右手戴手表的,說明他的慣用手是左手,因此可以排除蘇嵐。排除蘇嵐的第一個原因是因為他是左撇子,第二個原因是因為蘇嵐的作案時間取決于陳默而非取決于自己,如果陳默沒有打電話叫他回去,他根本就不會在案發時間回到招待所,他無法保證陳默就一定會在那個時候打電話給自己,除非他們兩個都是兇手。然后分析“我”,章雨和林木的死亡時間均為案發當晚22點至0點,這段時間“我”一直在車間,最重要的一點案發當晚招待所的大門并沒有“我”的開門記錄,除非有人在里面給“我”開門,而這個人肯定也知道“我”在撒謊,但是卻沒有說,有兩個最大的可能性,第一、此人是“我”的同謀;第二、此人已死,可能是林木或章雨。蘇嵐是案發當晚22點左右離開車間,23點50分左右回來的,從招待所到車間大概要半個小時,所以如果是“我”在蘇嵐離開的時候偷偷回到招待所殺人的話至少要花費一個小時以上,而“我”根本就沒有辦法保證在“我”回到車間之前蘇嵐就一定還沒回去,除非蘇嵐就是“我”的同謀,但是“我”和蘇嵐并沒有殺害章雨和林木的動機,而且并沒有證據表明蘇嵐就是“我”的同謀,故排除“我”。再者分析林雙木,林雙木是偵探,在謎題里面偵探毫無疑問不可能是兇手,除非是作者玩我們,所以也排除林雙木。最后剩下陳默,他跟章雨在競爭出國的名額,他有殺害章雨的動機。結論是陳默是兇手的可能性遠遠大于其他幾個人。
2、章雨先死,林木后死。

林木襯衫背部上面和后腦勺均沾到了章雨的血,假設是林木先躺在地上,章雨的血再流出來,這種情況下林木襯衫背部上面和后腦勺是不會沾到章雨的血,因為林木躺下的時候地上是沒有血的,后面血只能從林木身體旁邊流過很難進入到中心部位,所以可以排除林木先躺在地上。那么兇手也不可能先把林木殺了,尸體扔一邊,然后再把章雨殺了,最后把林木的尸體拖過來故意讓林木襯衫背部上面和后腦勺均沾到章雨的血,兇手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做,也沒有這樣做的理由。綜上所述,章雨先死,林木后死。
3、為什么林木是后死的?

假設有一個連環殺手闖入一家三口的房子,房子里面有丈夫、妻子和小孩三個人,連環殺手要把這一家三口全部殺掉,請問連環殺手會先殺誰?答案很簡單,連環殺手必須先把丈夫殺掉,畢竟丈夫的力量遠遠大于妻子和小孩。同樣的道理放在這個案件,為什么是章雨先死了,林木后死?第一、兇手一開始只有殺害章雨的動機,并沒有殺害林木的動機(后面殺害林木可能只是殺人滅口);第二、兇手在殺害章雨的時候,房間里面就只有章雨跟兇手兩個人。
4、書架的分析。
另外和招待所工作人員核對后,發現了一處較大的疑點,就是書架四層的書籍擺放順序出現了混亂,甚至部分書籍被移到了二層。首先,可以排除書架曾經倒下再被重新立起來的可能性,因為這樣的話四層的書籍擺放順序全部會發生變化,而非單單只是四層跟二層發生變化。所以,結論是有人特意動了書架四層跟二層的書籍。然后,是兇手還是其他人特意動了書架?從動機角度分析的話,兇手并沒有必須要動書架的動機?除非是為了干擾警方的視線,可是這樣的干擾并沒有任何實際意義。而其他人的動機,我認為是為了告訴我們兇手是誰,也就是死亡留言。最后,不管是兇手還是其他人動了書架,肯定是有理由的。沒有理由的話可能是作者玩我們。

4.1、書架的疑點是否指向蘇嵐?

書=蘇→shu=su,而四=十→si=shi,前面的變化剛好是少一個h,后面的變化剛好是多一個h,十二=L=嵐,所以是蘇嵐。可是我認為這樣的解釋并不能說服別人,而且在1的分析里面蘇嵐因為是左撇子所以被排除了。但是并不排除是兇手的特意嫁禍,所以陳默打電話叫蘇嵐回來就是為了嫁禍蘇嵐,故意讓蘇嵐在案發時間出現在招待所,給蘇嵐制造嫌疑。而關于變化的H還有另外一個解釋,那就是HIGH,在嫌疑人里面只有陳默是一米九的身高是里面最高,所以H指的就是陳默。

4.2、書架的疑點是否指向林雙木?

如果是林雙木在行兇的過程中撞到了書架,導致書架四層的書籍掉下來,但是因為身高的原因(她只有1米5的身高),無法把書放到四層,只能放到二層的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因為四層的書籍擺放順序出現了混亂,如果是因為身高問題,林雙木根本就做不到。還有房間里面有書桌,我就不相信房間里面沒有椅子。有椅子的情況下,林雙木同樣可以把書籍放回四層。而甚至部分書籍被移到了二層,我認為是兇手要嫁禍給林雙木的可能性比較大。

4.3、書架秘密是否是《巴別塔之犬》里面的那個死亡留言,利用書名告訴我們兇手?

不知各位是否有看過《巴別塔之犬》,文中那位自殺的妻子也是改變了書籍的擺放順序,而根據她所擺放的那個順序,提取每一本書名的一個單詞,剛好可以組成一段話“要是昨天我早知道今天的事,我絕對會挖出你的兩個灰眼睛,放進泥土做的眼睛;要是昨天我早知道你不會屬于我,我絕對會無情地挖出你的心臟,放入一顆石頭制作的心。”同樣的,這一次四層的書籍擺放順序出現了混亂,我認為是其他人留下的死亡留言,可能是這樣一句話“兇手是陳默”,而這個其他人可能性最大的就是林木,在第2點里面分析了林木是后面死的。“我哥從小就充滿正義感,小時候我父親出軌,結果被早回家的哥哥看到,不管父親怎么求饒,哥哥最后還是告訴了母親,之后我們父母也就離婚了,哥哥跟著母親,而我則和父親在一起。我和哥哥這次好不容易能再次見面,居然沒想到發生了這種事情...”。林木因為23點約了章雨談事情,23點去找章雨的時候剛好目睹了陳默殺害了章雨,陳默求他不要告訴別人,可是林木肯定不會答應,陳默為了不讓自己的殺人秘密暴露而選擇殺林木滅口。但是兇手殺完林木走的時候,林木其實還沒死(但也快死了),他知道兇手肯定回來,他利用了最后的一口氣給我們留下線索也特意不讓兇手知道,所以林木在書架的四層動了手腳,做了跟《巴別塔之犬》里面一樣的手腳。但是后面兇手回來,還是發現了林木的死亡留言,他破壞了那個死亡留言,因為他不知道原先的順序是怎樣的,只能再次弄亂擺放順序,然后把部分書籍移到二層是為了嫁禍給林雙木。因為書架的死亡留言被兇手破壞了,所以我們才會對書架沒有任何思路。

4.4、結論。

4.3的分析雖然是很精彩,但是把部分書籍移到二層是為了嫁禍給林雙木這點我認為不切實際,因為對于陳默來說,嫁禍給一個偵探還不如嫁禍給蘇嵐呢,除非陳默跟蘇嵐兩人是GAY,不然怎么解釋蘇嵐選擇幫陳默而不是幫章雨,一般的男性不是更愿意選擇幫助女性而非男性嗎?還有一點就是林木留下死亡留言那段也有點不切實際,兇手當時為什么會離開?為什么會再回來?根本想不通啊。而相對來說陳默又有了打電話叫蘇嵐回來的這個舉動,這就增加了4.1的可能性。4.1的推理雖然有點荒唐,但是似乎是比較符合實際的。但是4.1并不能解釋書架四層的擺放順序發生混亂,而4.3卻可以解釋清楚。或許還有一種可能就是4.1跟4.3都不是作者的答案,作者在文中說了林雙木的身高1米5,“我”和蘇嵐的身高1米8,陳默的身高1米9,這些肯定是有用處的。但是我始終想象不到是什么用處,書架高2米,如果的身高是1米8的,把手舉過頭頂同樣可以碰到書架四層啊,還有1米5的身高我在4.2里面也有分析了可以利用椅子。林雙木也說過因為真實的兇手確實是千奇百怪的,所以或許有其他理由也說不定。但是我認為我的想法已經足夠千奇百怪的了。

5、兇手為什么要冒險把林木的尸體的丟在窗戶外面?

首先必須解決一個問題,那就是丟林木的尸體的一定是兇手嗎?當然如果不是兇手丟的,而是其他人丟的,這個其他人肯定知道了真正的兇手是誰,而出于保護真正的兇手才選擇把林木的尸體丟在窗戶外面。而如果是真正的兇手丟的,其動機還是一樣的,就是為了防止自己的殺人的秘密被暴露。所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如果把林木的尸體留在房間里面會暴露兇手。而我不知道我是否成功GET到作者設計的那個點。試著把林木的尸體放在房間里面,連同章雨的尸體,你能想到什么?這或許是一個新的死亡留言。林木的尸體如果沒有被丟到窗戶外,我們就必須把連向窗戶的那個血跡去掉。或許也是因為作者的畫比較飄逸吧,把那個豎的血跡去掉之后,我們再看下圖,被包圍著尸體的那個血跡是不是非常像個O,而林木是男人,也就是”man”,所以就是MO,就是默。這樣的兇手也是夠千奇百怪的吧,因為犯罪現場的環境讓他察覺到有可能指向自己,而不得不把犯罪現場的刺激物轉移也就是林木的尸體。

6、橡膠手套。

在1里面我用了兩個原因排除了蘇嵐,在這里分析排除蘇嵐的第三個原因。這時有人在二樓的公共垃圾桶里找到了一副燒焦了的橡膠手套,于是張警官立刻趕了過去。如果兇手是蘇嵐,我相信他不會把燒焦的橡膠手套扔在二樓的公共垃圾桶。因為他后面還有去車間,他完全可以把這個橡膠手套扔在外面。所以二樓的公共垃圾桶發現的那副燒焦的橡膠手套直接指向兇手是案發當時一直在招待所里面的人。但是假設蘇嵐具備反偵查的知識,就是他故意裝自己是左撇子(這個應該裝不來吧),故意在死者門上留下手印,故意把燒焦的橡膠手套扔在二樓的公共垃圾桶讓我們懷疑兇手是案發當時一直待在招待所的人。但是我認為這樣的可能性非常低,蘇嵐具備反偵查的知識僅僅只是毫無根據的猜測。所以橡膠手套真正指向的就是案發當時一直待在招待所的人,也就是陳默。

7、案件還原。

陳默在案發當天假裝要做幻燈片而沒有跟蘇嵐一起去車間調試設備,蘇嵐只能叫“我”一起去車間,畢竟章雨還是陳默出國的競爭對手。蘇嵐之所以對陳默這么好,可能就如4.4里面說的兩個人是GRY。后面陳默打電話叫蘇嵐回來,可能是為了嫁禍蘇嵐。陳默本來只想殺害章雨,畢竟章雨跟他爭奪出國的名額。可是被充滿正義感的林木發現,為了不讓自己的殺人的秘密曝光而選擇殺了林木滅口。當陳默把刀子插進章雨的身體,血流滿地面,看到了O和M的他不得不把M丟到了窗戶外面。之后關門的時候不小心在門上留下手印,為了銷毀證據而在二樓的垃圾桶燒了橡膠手套。因為在二樓垃圾桶燒橡膠手套這個舉動可能性比較大就是一直在招待所里面的人,所以才排除了蘇嵐。因為如果是蘇嵐的話,他完全可以在去車間的路上扔掉那個橡膠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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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積分 +9
    | 發表于 2017-11-24 20:36:35 | 2017-11-30 16:22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很抱歉,在度假,無電腦,無精力,在此和幸苦的主辦方和出題人道個歉。我現在在長途巴士上盡力寫寫答案吧 。

    首先,這個案子的嫌疑人居然是少之又少,故事中一共涉案的才六個人,其中兩名就是死者,剩下的四人中,主人公“我” 也不可能是兇手,不然這個題目本身是由殺手敘述,太滑稽了,殺手也不一定給完全正確、客觀的信息,這整個題目就和廢了沒兩樣。因此出于故事情節,主人公和女主角林雙木不可能是兇手。這么一來,兇手只能在 陳默 和 蘇嵐 直接了。

    我們先看看現場。“ 死者章雨,死亡時間為昨晚22點至0點,致命傷為頭部前側左邊的敲擊傷。而尸體上的刀是死者死后不久插上去,可見兇手對死者應該非常痛恨。另外一個死者林木,死亡時間也為昨晚22點至0點,致命傷也為頭部左側的敲擊傷。而在林木尸體邊上發現了一塊石頭,根據傷痕識別的結果,章雨和林木均是被這塊石頭砸死的。至于現場的血跡,在章雨的房門上有一個模糊的血手印,林木襯衫背部上面和后腦勺均沾到了章雨的血,在章雨尸體周圍的血跡邊緣也找到了林木背部和后腦勺的印子,而通往窗臺的血跡,經過痕跡對比,也確定是將林木尸體拖到窗口時所留下的。”

    這么一乍看,兇手的仇恨和動機似乎主要是在死者章雨身上,殺死林木似乎更是無奈之舉,只是因為林木也在場不得不殺了林木滅口吧。死亡時間倒也沒什么幫助,因為這兩個嫌疑人在22:00 至午夜的期間都有大量的無人證明時間空白。

    兇手的動機也似乎一目了然,無非就是關于死者章雨和陳默之間的明爭暗斗。明顯的,章雨沒有陳默那么正面地競爭,而是一直給林木和老師送禮收買,這一定被別人看在眼里很不爽。

    這里現場的一些細節也是值得注意的,林木背部頭部沾到了章雨的血,地上也有林木背部頭部的血印記,這說明章雨比林木先死,而且應該是比林木早死了至少十幾到幾十分鐘。因為林木必須倒在地上的一灘章雨的血才會留下以上提到的印記,也就說明了章雨先被砸死了,血流了一地后林木才倒在章雨的血灘上。兇手又為何要多此一舉將林木的尸體拖到窗口扔到樓下呢,這一點也是值得琢磨的。

    我又忍不住吐槽:這道題是不是又是一道看手的題目。。。如果不是就是我想多了,抱歉。

    兇手是蘇嵐,因為根據我對于題中的細節觀察,似乎就只有他最具備作案條件。題中對于傷口的描述均為頭部左側受到了重擊,也就是說如果兇手不是左撇子的話,很難做到一擊致命。

    而題中唯一是左撇子的似乎就是蘇嵐了,雖然我實在不明白這是什么不成文的設定,但似乎一個人的肯定會把手表戴在非慣用手上,而題中蘇嵐看時間卻是看了看右手的手表。因此,蘇嵐是左撇子。

    陳默雖然似乎直接被這場矛盾影響,并也是最大獲益者,但他的作案可能說實在不大。他似乎非常執著于公平競爭,更是想要證明自己,他不太可能采取這種極端的手段。

    蘇嵐在自己的言行里也嚴重的暴露了自己:

    “嗯,待會兒我要去車間調試設備,你和我一塊兒去吧,你趕緊學一學,以后我和你陳默師兄去了國外,你可能就學不到了,章雨學姐可不像是要教你的樣子。”

    明明人選還不定,為何蘇嵐就已經認定了陳默是出國的人選!?恐怕是因為蘇嵐知道自己將要殺死章雨,無論如何就只能是陳默出國了吧!

    可惜這題最讓我糾結的地方在于書架明顯被動過的書籍以及房門上的血手印。書架的書肯定與案件有關,而且這書也肯定是蘇嵐動用的,畢竟題中只提到了他有開門打卡的記錄。這里我不得不大開腦洞,蘇嵐拿書是為了嫁禍陳默。這似乎推翻了之前幫陳默出國的動機,因為這么一來似乎蘇嵐的動機是除掉所有可能出國的人,只讓自己一個人出國。但為了迎合我這個腦洞,暫且這么說吧。

    我只能這么想:題中還特地提到了身高,似乎只有陳默高出了眾人整整十厘米(以上)。章雨門外的血手印一看就知道不是死者的手印,因為死者尸體與血跡都在室內和樓外,兇手也更不會傻到關門逃離現場時視若無睹。

    這個手印是兇手故意留下嫁禍陳默的,是蘇嵐從招待室拿了一些書籍疊到大概十厘米高,再在門上留下手印,讓人以為是一個一米九的人才能留下的手印。但這個解釋好牽強啊我都不好意思繼續了。。。估計是我錯了。。。早知道不度假了。。。

    大概的案件還原:

    蘇嵐十點離開車間,戴上手套去外面找了石頭,之后打卡回到室內(22:33),去了死者章雨房間。蘇嵐進屋后趁死者不備用石頭打死了死者,這時卻不巧林木23:00點左右來找章雨,蘇嵐不得不將其引進屋內,以同樣的方法殺人滅口。之后蘇嵐將林木拖到窗口扔下,同時丟棄兇器。(以下為腦洞部分) 蘇嵐殺死林木不再計劃中,或許蘇嵐一開始是計劃殺章雨再嫁禍林木的,現在處于無奈只好嫁禍陳默自保。他跑到招待處那一疊,回到章雨房門前,站在疊好的書上在房門很高處留下血手印。最后蘇嵐用沒有血的戴手套的手捧著書慌亂地放回書架,(腦洞結束) 并燒了手套扔在二樓垃圾桶。做了這一切后,蘇嵐才回到車間,也是為何蘇嵐從 22:00 出去直到 23:50 回去。我實在不相信蘇嵐弄個文件做個驗算能花近2個小時。

    我的作答完畢,謝謝。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6
      | 發表于 2017-11-25 11:00:07 | 2017-11-25 15:43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一、死者及兇手特征分析

      我們先來看一下尸體,根據兩個尸體的狀況,女死者是頭額前側左邊受到了敲擊,并且在死后被插了一刀。男死者同樣是頭部左側受到了敲擊。二人的兇器都是同一塊石頭。
      我試了一下,因為死者是前額受傷,所以死者和兇手一定是面對面的,如果我用右手去打擊對面人的前額的話,應該會打在斜對側,也就是受害人的右側。但現在死者是頭的左側受傷,可見兇手應該是一個左撇子。
      死者死亡的時間是22點到零點。

      所以現在對于兇手特征的勾勒大概有兩個特點,22點到零點之間沒有不在場證明,而且是個左撇子。

      二、嫌疑人分析
      接下來我們先看一下幾個嫌疑人吧。
      因為雙木是偵探,我就先把她排除了。

      “我”,20點到了倉庫,招待所門禁沒有顯示我的進入記錄,并且招待所外墻四周沒有攀爬的痕跡,所以可以確認我當晚不在案發現場。排除。

      陳默,他一直在招待所,他說是在房間準備材料,但不能排除他入室殺人的可能性。未排除。

      蘇,他是在嫌疑人中我認為嫌疑最大的。他吃飯的時候放下了左手的筷子,看表的時候看的是右手的手表,如無意外,他應該是一個左撇子【符合兇手特征】。
      他在22:33【招待所門禁系統證明】回到招待所,再次回到車間的時候是23:50【我的口供】。車間距離招待所單向行程是30分鐘,所以可以判斷蘇在招待所單獨呆了40分鐘左右,完全具備犯案的時間。
      在此次出差的行程中,蘇是主動要求來的,因為他完全沒有必要來,那么他主動要求來會不會存在某種目的?

      所以現在能確定的兇手(或者之一)是蘇嵐。

      三、案件梳理
      先列一個時間線:
      20:00 我和蘇去到車間
      22:00 陳默給蘇打電話&雙木來找陳
                 蘇從車間趕回招待所
      22:33 蘇回到招待所&雙木回自己房間
      22:40 蘇給陳資料
      22:40-23:20 蘇在自己房間★
      23:00 男死者約見女死者【男死者生前說過約了女死者】★
      1:00  陳睡覺
      2:00  我和蘇回招待所休息
      【因為門禁的信息只顯示了蘇回招待所的一幕,所以我假設其他人,即陳和死者們完全沒有離開過招待所】
                 
      物證:
      1 垃圾桶里有燒焦的橡膠手套。兇手是用它來行兇的,以避免留下指紋【此案并非臨時起意】,畢竟兇器是石頭,上面還是很容易留下指紋的。
      2 用石頭將女死者一擊致命,但在女死者死后又插了一刀【目的是為了讓地上流出大量血跡嗎?】
      3 書架第四層的書被挪動過,甚至有的書放到了第二層。假設有兩個人在書架前進行了搏斗,幾個當事人的身高都很高【180/190cm ,書架約2米】,所以完全可能把書架四層上面的書震落。
      4 女死者周圍有一灘血跡,然后有一長條血跡延伸到窗戶。周圍完全沒有血跡。男死者后背和后腦上有血跡。
      但是不是兇手拖著男死者的雙腿,拖到窗戶那里,然后扔下去的呢?
      如果兇手要拖著男死者到窗戶那里,又要不碰上血跡【女死者除了周圍的血跡以外,沒有零星血跡】,完全使不上力呀!
      所以感覺男死者應該是雙腿系了繩子,然后,繩子扔出窗外,最后兇手在招待所外面拉動繩子,把男死者的尸體拖到樓下。
      或者當時現場有兩個兇手,一左一右拉著男死者的腿,這樣就可以很輕松的把他拉到窗臺那里推下去。
      5 門上的血手印。兇手戴著橡膠手套在處理尸體的時候,手套上可能不小心會沾到血。在離開女死者房間的時候,由于那個門要向里推才能關上,可能兇手不小心在關門的時候留下了手印。

      四、還原
      陳為了取得出國的另一個名額,可能花了巨資,要求蘇幫他一個忙,就是在這次出差的時候找機會干掉女死者。
      【具體情況可以隨便編理由,也可能是抓住了蘇的某些把柄,甚至是蘇有一些必須殺掉女死者的理由】

      按計劃,蘇當晚和我去了車間【蘇特意把電腦帶上】。
      22點,陳給蘇打電話,讓他回來。
      22:30 雙木剛離開陳的房間,陳沒有機會去動手。
      22:40 蘇見過陳之后,準備去殺女死者。
      蘇戴上了橡膠手套,準備了一塊大石頭,放在背后,去敲女死者的房門。
      女死者開門后,蘇進到房間,趁其不備打向女死者前額,一擊致命。
      恰恰在這個時候,男死者過來找女死者。一直在觀察動向的陳可能和男死者一起,進入到女死者的房間。
      進去之后,男死者看到了女死者的尸體以及屋內的二人,他一向很有正義感【從童年回憶可以看出】,陳默為了阻止男死者出去告發他們,可能在書架附近和他有了推搡,撞到了書架,導致最上層的書跌落。
      一直戴著手套,拿著石頭的蘇,趁機上前也給了男死者一擊。
      在確定兩個人都死了之后,他們可能發現,在剛才的推搡中,地下留有陳或者蘇的血跡【可能不小心你一拳我一拳,打中了鼻子流了血】。
      為了掩蓋血跡,他們找到一把刀,扎死了女死者,流出大量血跡【至于死后多長時間能流出足夠多的一灘血跡,我不清楚,沒有找到相關資料】。
      之后,把書放回第四層的書架,然后有一些隨手就放到了第二層。
      二人一左一右,拖動男死者的雙腿,讓男死者的背部和后腦勺浸在血液里,將他拖到窗口,推到樓下。
      在離開現場的時候,兇手戴著手套上沾了血跡,在關女死者房間門的時候,房門上留下了血手印。
      他們順便把女死者的房卡拿了出來,然后隨手就扔在了地上。【可能是便于發現尸體,進入現場吧】
      之后他們就在垃圾桶里焚燒了橡膠手套。
      蘇覺得時間差不多了,立刻再趕回車間。

      回答完畢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6
        | 發表于 2017-11-25 19:18:56 發帖際遇
        前排占坑
        兇手是陳默和蘇嵐,兇器為石頭動機為林木與章雨晚上商議出國一事 陳默迫切的希望出國 蘇嵐希望陳默與自己一同出國

        晚上10點,陳默給蘇嵐打電話執行兩人早已商量好的殺人計劃,蘇嵐會意,在招待所外撿了塊石頭并將其與從實驗室帶來的橡膠手套一同交給陳默,陳默進入房間欲殺死章雨,沒想到林木也在,發生搏斗,撞到書架以至于四層的書掉落,陳默身材畢竟比林章二人高大有力,用石頭打死二人后將林木尸體拖到窗戶扔下,轉身看到天天跟自己過不去的章雨,隨手抄起一把刀又捅了過去....

        冷靜之后的陳默把掉在地上的書隨意擺放起來,離開房間后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3
          | 發表于 2017-11-25 22:53:41
          兇手是蘇嵐,蘇嵐與章雨本是情侶,當蘇嵐22點回到招待所時正好碰見林木和章雨在親密,惱羞成怒的蘇嵐潛入章雨房間先偷襲林木,再去偷襲章雨后,把林木尸體連同兇器石頭從章雨房間的窗戶扔下,再把章雨尸體放到房間中央后,把書架上蘇嵐為章雨寫的講稿連同作案時消除痕跡的橡膠手套一同焚燒,然后回到車間。因為沒有事先記住書籍的順序,所以書架上的書籍,才會被打亂。
          1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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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7-11-26 16:21:50 | 2017-11-30 21:28編輯
            案件分析:

            1)“偵探就是要找兇手,尤其是名偵探,而推理作家則是要挑戰偵探,所以推理作家其實是兇手。”……“那么你是想說因為現實的兇手并沒有約束,所以偵探其實并不考慮十誡之類的約束?”……因為真實的兇手確實是千奇百怪的。”

            分析: 作者忽然在謎題引用推理十誡,如果這只是一個擾亂推理的小把戲,這未免誤導性太重了。假設這推理十誡是和本謎題有著密切的關系,那么先看看那些戒條是有可能被打破。

            推理十誡為
            一)兇手須在故事前半段亮相,但要防止讀者完全得知他的思絡。= 兇手無法在這謎題中隱身,排除。
            二)故事中不可存有超自然力量。= 謎題背景無指向超自然力量,排除
            三)故事中不可存在秘室或秘道。= 死亡現場是在一個封閉的樓層,臥室相連,保留。
            四)故事中不應出現不存在的毒藥、以及太復雜需要長篇解說的犯案工具。= 兇器是一塊普通的石頭,排除。
            五)故事中不可有中國人角色。= 這也排除,全部都是華人。
            六)絕不可透過意外事件和直覺能力來破案。= 兩具尸體很可能有牽涉到意外,保留。
            七)偵探不能犯罪。= 偵探在這謎題里有作案的時間,保留。
            八)偵探不應把焦點集中在無關案情的線索,避免誤導讀者。= 基本行我都無法得知哪些是有關或無關,保留。
            九)偵探身旁的忠心朋友,思維應該坦白;其智商最好在一般人之下。= 不存在,排除。
            十)除非先寫出有雙胞胎,否則兇手不準是雙胞胎。= 不存在,排除。

            不排除四點有
            一)偵探可能是兇手。
            二)秘道的存在。
            三)有可能是意外。
            四)答題者會被誤導。

            2)“嗯,其實因為我父母的關系,我妹妹一直沒有和我住在一起,我也好久沒見了~”說話的是林木……林雙木強忍著淚水說道,“我哥從小就充滿正義感,小時候我父親出軌,結果被早回家的哥哥看到,不管父親怎么求饒,哥哥最后還是告訴了母親,之后我們父母也就離婚了,哥哥跟著母親,而我則和父親在一起。我和哥哥這次好不容易能再次見面,居然沒想到發生了這種事情...”

            分析:不排除林雙木是兇手。這可能是林雙木的殺人動機,因為是林木的固執而讓她沒有了一個美滿的家庭。林雙木是有心報復。或者這段描述暗示,林木遇害的理由是他碰巧目睹案發經過/知道兇手是誰而不愿袒護任何人,所以被滅口。意味著除了“我”以外,林雙木、陳默和蘇嵐都有可能是兇手。

            3)不遠處,一個一米五左右的小姑娘拖著行李箱正朝這邊來……陳默師兄一米九的大個,還經常健身,一看就是個運動健將,我和蘇嵐師兄一米八的個頭雖說不算矮了,但是還是經常被陳默師兄俯視,順便一提這是因為我們導師喜歡籃球所以我們實驗室的海拔都是挺高的。

            分析:忽然這么刻意的描述身高,有貓膩。林雙木1.5米、陳默1.9米、蘇嵐1.8米。林木沒有描述,估計至少有1.7米;章雨沒有描述,估計至少有1.6米。

            4)“林木,老板這次出國是不是就是去確定出國的事情了?”坐在我后座的章雨向林木靠了過來。……“可能吧,具體他也沒多說~”林木似乎并不想多聊這件事,然后就閉上眼睛開始睡覺了。后面的章雨也沒法多問,坐回自己的位置開始玩手機了。

            分析:章雨非常在乎出國的機會。

            5)“這次一定要好好把設備調試好,這樣就能出國了。”陳默看著窗戶上自己的樣子心里暗暗說到。……“不用擔心了,有我在,沒有什么設備是搞不好~”一旁的蘇嵐似乎看出了陳默的心事。……“是是是,畢竟大神,這些當然都不在話下。”陳默應和了一句。

            分析:陳默非常在乎出國的機會,這可以是他的殺人動機。蘇嵐和陳默的關系非常不一般,難道又是男男之間的戀情?陳默似乎是個能力不強,只靠抱大腿的人。

            6)“是啊,你是爽啊,只要帶著大家吃好喝好,而干活的我們可就慘了,要是搞不好就要被老板拿小本本記下了~”陳默喝了一口杯中的果汁。……章雨不屑的說到:“哼,沒本事當時就不要逞強嘛,說不定我一個人早搞完了~”……“啊呸,沒我你現在估計還在查文獻吧~”……“沒你?倒不如說沒蘇嵐,你的事情不都是蘇嵐一塊搞的?”……林木感覺到氣氛在向詭異的方向發展。

            分析:章雨和陳默的不和關系,是公開的。章雨被形容為一個愛靠關系走后門的人,似乎整篇謎題都沒有看見章雨把工作放在心上,付出額外的努力得到成果。而陳默被形容為一個缺乏能力靠著抱大腿的人,大腿是蘇嵐;很奇怪的是蘇嵐愿意那么吃虧能無條件的幫組陳默。

            8)而招待所的大門可以從里面打開,但是從外面需要刷各自的房卡進入。……我撿起章雨門口的房卡打開她的房門……

            分析:其實整篇謎題很糾結的一件事是,進入房間需要房卡嗎?外面進入招待所的大門,留下記錄,這是非常清楚寫著。而進入房間需要房卡嗎?“我撿起章雨門口的房卡”和“打開她的房門”兩者可以是“用房卡打開門”或者“撿起房卡,接著不需要房卡把門打開”。

            假設“用房卡打開門”。章雨自己打開門讓兇手進去,遇害后林木在2300左右來找章雨時,兇手又讓林木進來并殺死他。然后在向外的門面留下血跡,讓他人發現兇案現場。疑點是,兇手殺了章雨后為什么還會讓林木進來?只要兇手不做聲,林木會以為章雨睡了而離開吧?兇手讓林木進來,也許兇手認為林木會保守秘密,林木可以保護兇手。

            假設“不必用房卡開門”,兇手可以是強行潛入章雨的房間把她殺害,而被尾隨的林木看見,某些情況下被逼連林木也殺掉。林木進來章雨的房間完全是兇手沒有料到的,因為兇手無法把門上鎖。

            9)地上鋪在紅色的地毯,墻紙整體是暗黃色的,但細看上面有一些凸起的花紋,房間的門則是翠綠色的,上面還有一圈金色的描邊,天花板上裝著兩個水晶吊燈,明亮的燈光把這一切融合在一起,讓人感受著周圍的高貴。

            分析:這是招待所房外的描述,似乎沒有秘道的出現。

            10)進入房間后,依然是一種尊貴的體驗,房間的隔音效果極好,同時房間里電冰箱、電視等家電一應俱全,甚至房間里還有一個差不多兩米高的書架,書架有四層,每層上放著一些書籍,不過顯然這些書都是沒什么營養的。

            分析:隔音效果好,意味著里頭發生什么事外邊無法聽到。如果每個房間的擺設是插圖同樣一個模式,章雨房間的書架,隔開一道墻,是林雙木的床。因為不能排除秘道的可能,如果章雨房間書架后面是秘道,林雙木通過秘道進入章雨的房間?搬動書本可以減輕架子的重量,架子被移到理想的位置上再把書填回去。
            但是會引起很多疑問:1)這秘道怎么來的?2)秘道是臨時挖掘,之后用墻紙遮蓋?3)挖掘過程不發出聲音/隔音效果真的這么好?4)秘道挖通了,被書架擋著怎么過去?5)需要這么大費周章,時間充足嗎?
            似乎秘道好像不存在,幾乎可以排除。

            11)快到8點時,因為和蘇嵐師兄有約,所以我便和林雙木道別提前回招待所了。……“嗯,待會兒我要去車間調試設備,你和我一塊兒去吧,你趕緊學一學,以后我和你陳默師兄去了國外,你可能就學不到了,章雨學姐可不像是要教你的樣子。”

            分析:“我”和蘇嵐有一段時間可以互相印證。這段話也可以看出章雨是個不得人心,也許她性格比較自私自利。

            12)“好的,不過不叫陳默師兄么?”……“算了,他還在寫明天給公司展示用的slide呢~”蘇嵐拿上電腦,便帶著我出門了。

            分析:陳默沒有跟去。如果林雙木不是兇手,那么陳默和蘇嵐很可能兩人聯手干案。

            13)招待所在公司的生活區,從招待所到車間大概要半個小時。我和師兄大概8點半的時候到了車間……蘇嵐師兄抬起右手看了眼時間,“都快凌晨2點了,你咋不提醒我,走走走,我們趕快回去吧!”

            分析:招待所和車間距離半個小時。“我”幾乎可以被排除是兇手。2200~2350這段時間留在車間,來回殺人不但需要交通工具,還要靠運氣先在蘇嵐之前回到車間。

            14)當我們回到招待所的時候,整個招待所已經熄燈了,互道晚安后我們便摸黑回到了各自房間休息了。

            分析:無法看見門上的血跡。招待所熄燈是特地還是巧合?理論上是不可能外面走廊熄燈的,這是安全問題。

            15)我撿起章雨門口的房卡打開她的房門,只見章雨倒在房間的正中間,胸口上還插著一把刀,而地上則是以章雨尸體為中心的一大灘血跡。

            分析:”房門是不是需要房卡才能打開”這點之前已經討論過了。“以章雨尸體為中心的一大灘血跡”,這血是哪個傷口流出來?頭部的傷口流血,血灘應該是偏向頭部的位置。如果這灘血是從刀傷流出,這有點奇怪了。刀是死后插上去,心臟已經停止跳動,血壓很低。刀插在傷口處,阻擋血流出之余,血壓又偏低,是不會在尸體為中心留下一大灘血。

            16)林雙木徑直向窗戶走去,顯然她也看到了通向窗口的血跡了。……于是我也馬上跑到了窗口,向下望去,只見林木一動不動地躺在樓下。

            分析:林木被人從章雨的尸體處開始,被拖至窗口丟下去。

            17)死者章雨,死亡時間為昨晚22點至0點,致命傷為頭部前側左邊的敲擊傷。而尸體上的刀是死者死后不久插上去,可見兇手對死者應該非常痛恨。

            分析:“致命傷為頭部前側左邊的敲擊傷”這傷口的位置很奇怪,也沒有解釋得很清楚。兇手襲擊死者頭部“前側左邊”有兩個情況,第一個情況是當時兇手和死者正在起爭執,情緒激動下忽然拿起兇器殺人。第二個情況是偷襲,兇手拿著兇器,等待死者轉過身來才一擊斃命。

            “頭部前側左邊”這位置可以推測兇手的身高。我很好奇傷口的位置不是“頭部左側上方”/“頭部左側上方偏前”,因為這類的創口的位置是兇手比死者高/一樣高,右手高舉兇器襲擊目標頭部最常見。“頭部前側左邊”,這代表兇手身高比死者矮?這是作者要表達的點嗎?

            刀子是章雨死后再插上去,警方解釋這是對章雨的仇恨,這又是一個兇手滿了矛盾的舉動。如果是發泄,兇手會重復傷害死者/尸體直到心中的怨氣減低。這代表兇手可以是多過一次敲擊章雨的頭部,或者多過一次用刀破壞章雨的尸體。

            章雨死后只插上一刀,怎么看起來有點唐突。三個可能性,第一個是如警方說的為了發泄,第二個是兇手嫁禍轉移目標,第三個是兇手對刑偵意識不強,以為刀創能誤導死因。

            還最可疑的一點是,這是一起有計劃性的謀殺,還是激起殺人?房間內不會有刀具,而出差也沒人帶刀具,這刀是事前準備好的?

            18)死者林木,死亡時間也為昨晚22點至0點,致命傷也為頭部左側的敲擊傷。而在林木尸體邊上發現了一塊石頭,根據傷痕識別的結果,章雨和林木均是被這塊石頭砸死的。

            分析:”頭部左側的敲擊傷”,之前已經分析過了。兇手身高超過林木造成的創口會是“頭部左側上方”/“頭部左側上方偏前“。而估計在場比林木矮的只有章雨和林雙木了。

            頭部創傷是由石頭造成,兇器是一塊石頭。石頭,一樣不屬于招待所以內的物件,是從外面帶進來的兇器。如果這是一起又計劃性的殺人,為什么會在現場留下那么多奇怪的線索指向激起殺人?

            19)至于現場的血跡,在章雨的房門上有一個模糊的血手印。

            分析:兇手故意在外面留下血手印,好讓人發現尸體。

            20)林木襯衫背部上面和后腦勺均沾到了章雨的血,在章雨尸體周圍的血跡邊緣也找到了林木背部和后腦勺的印子,而通往窗臺的血跡,經過痕跡對比,也確定是將林木尸體拖到窗口時所留下的。

            分析:章雨受傷后/死亡后一段時間,林木才死在章雨旁邊。假如林木約了章雨2300,林木2300準時進去章雨房間,兇案已經發生至少15分鐘的時間。兇手在面對面和林木交涉,再一次以同樣的手法把林木殺掉。

            根據案發現場的血跡,林木倒下的位置很奇怪。林木繞過章雨,面向著兇手交涉。兇手擊斃林木,林木倒在章雨尸體旁邊。第一,為什么林木會繞過尸體,而不是以最直接的方式檢查章雨?第二,林木對著手拿石頭的兇手,為什么還會接近兇手讓兇手成功把他殺掉?林木對兇手沒有防備之心?第三,林木背部和后腦粘到章雨的血,林木死亡保持仰臥的姿勢;而照著圖畫的描繪,兇手應該是握著林木的雙腳拖至窗口,再把他拋下去。第四,為什么兇手要把林木拋下樓下?

            21)對招待所大門的門禁進行調查,發現10點33分有一次蘇嵐的開門記錄。

            分析:蘇嵐在2033回到招待所,基本上時間吻合。

            22)另外和招待所工作人員核對后……就是書架四層的書籍擺放順序出現了混亂,甚至部分書籍被移到了二層。

            分析:秘道的假設,幾乎是被推翻了。那么,書本從書架掉下來的原因是可能爭執過程中不小心把書本從架子上掃下來。那么疑點又來了,為什么兇手需要再把書本排好?讓它維持原狀不能嗎?逗留在現場越久被發現的幾率將會大大提高。

            23)“昨晚,我散完步后就去找我哥了,”林雙木平靜地說道,“我和他聊到大概10點左右,他因為23點約了章雨談事情,似乎是章雨出國的事情,便讓我先走了,而我離開后去找陳默了,我找陳默的目的主要是找些資料來看看,畢竟明天就要見公司的人了,差不多十點半的時候我拿了資料就回房間了,然后到第二天早上我都沒有離開過房間。

            分析:林雙木知道林木在2300會見章雨。如果林雙木不是兇手,這時間點很重要。這代表兇殺事件是在2230~2300這段時間發生。然而如果林雙木在撒謊,這段口供將完全失去意義。

            24)這時有人在二樓的公共垃圾桶里找到了一副燒焦了的橡膠手套。

            分析:如果這橡膠手套是屬于兇手,那么兇手是有預謀犯案。很奇怪的是,被燒毀的橡膠手套不會留下難聞又特別的氣味?還是在一個封閉的空間燃燒橡膠手套,沒有人發現么?

            25)“昨晚8點半到2點我和蘇嵐師兄一直在車間,期間蘇嵐師兄接了個電話,然后在22點左右離開,之后在23點50左右回來的,這段時間我一直在幫蘇嵐師兄記設備輸出的數據。”“早上起來后我準備去跑步,出門看見章雨門上的血和地上的門卡,我感覺章雨出事了于是打開章雨的門就看見章雨倒在房間中間。

            分析:蘇嵐2200離開車間,30分鐘路程2230到達招待所,2240見過陳默后,2320離開招待所,2350再次回到車間。這意味著2240~2320這40分鐘的時間,蘇嵐沒有時間證人。

            26)“哦,是這樣的,我們老板,啊不,我們導師與國外一個大牛教授合作,可以選兩個學生去交流一段時間,目前蘇嵐師兄是已經確定了,剩下一個名額應該是在章雨和陳默中間選。具體情況您可以問我的師兄們。”

            分析:陳默和章雨之間有直接的利益沖突,非常明顯的殺人動機。

            27)“昨晚我回房間后就開始準備原本今天要用的講稿,因為有幾個關鍵問題還沒有解決,而講稿里需要解釋清楚原因,所以我一整個晚上都在寫講稿,大概到1點才睡。大概22點左右我給蘇嵐打了個電話,問他要一些數據,之前有些實驗是我和蘇嵐一起完成的,所以有的數據在他那邊,當時他好像在車間,然后他數據拿過來的時候已經快22點40了。接著他說有事情就先回房間了。哦,對了,林雙木在22點左右來過一趟,就在我和蘇嵐打電話的時候,她過來拷了一些設備的資料。”

            分析:2200~2230陳默和林雙木在一起,2240陳默見過蘇嵐后,陳默就沒有時間證人了。

            28)“是的,我是在和章雨爭出國的名額……然后我們導師之前還說過誰先把問題解決好,剩下一個名額就給誰,所以我一直很努力在解決問題。但是章雨好像不是這樣,上次我看到導師辦公室的土特產就是她家那邊的,而且最近她好像還纏著大師兄,不過大師兄一向很公平,我相信他不會淪陷的。”

            分析:章雨似乎在耍手段走后門。林木和章雨之間的見面到底是談些什么?林木有這個需要和章雨在深夜見面嗎?他們之間有什么不見得人的秘密?林木和章雨的會面似乎是一個迷,沒人知道。

            29)“昨晚我回房間后先玩了會兒手機,然后8點左右師弟來了,因為陳默之前說晚上要準備講稿,所以我約了師弟一起去調試設備……后來22點多的時候陳默給我打電話要上次實驗的數據,我數據放在移動硬盤里,而硬盤在房間包里,于是我就趕回去了一趟。……數據拷給他以后,我發現這個數據有問題,然后我回房間驗算了一下。電腦在車間,所以我用的草稿紙,后來算了一遍發現是我之前想錯了...然后我就回車間了。后來大概2點的時候,設備調得差不多了,我和師弟就回招待所了。”

            分析:蘇嵐在2240~2320這段時間在房里做運算,沒有時間證人。如果蘇嵐不是兇手,他離去的時候手印和燒毀橡膠手套還未發生。

            30)林雙木繞著招待所走了一圈,招待所外面沒有攀爬的痕跡。

            分析:兇手沒有通過窗口離開現場。


            推理前的理清:

            回答這期的謎題,讓我想起了每謎80期《優等生的初戀》。這期的每謎實在讓我看不透,很多的線索沒有明示的表達清楚,提示之間也不能全部聯系一起形成一個合理的解釋。由于不確定的線索太多,而且也許存在干擾性的誤導,實在無法推理出兇手。謎題中的推理十誡是什么作用?命案現場不符合兇手心理的舉動背后的意義?兩位死者遇害前會有不符合正常心理的舉動?種種無法解釋的破綻/不符合常理的現象等等,讓這期的每謎推理完全去到一個新的高度。

            我相信作者在每謎提起推理十誡是有一定的寓意。通過分析的結果,會是三個可能性。
            一)偵探是兇手。
            二)這事件存在意外的因素。
            三)答題者會被誤導,推理十誡是個幌子。

            橡膠手套、石頭和刀,這些不屬于案發現場的工具這明確的線索支持下,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殺人事件。這是一起意外的可能性可以被排除。推理則繞著兩個點展開。
            一)林雙木是兇手
            二)陳默是兇手,蘇嵐也許是幫兇。


            案件還原

            一)林雙木是兇手 (可能性低)

            把林雙木假設為兇手,疑點最大在于動機。通過謎題,最直接的可以是為了設陷阱陷害林木,因林木的固執報復從小失去家庭溫暖。而隱藏的動機可能是林雙木和章雨有些糾結,姑且起了殺心。雖然兩個動機都十分無力,但是無論在時間、機會和案發現場能夠看出,林雙木可以是兇手。特別是現場留下痕跡,另一面的行為分析,兇手身材矮小和氣力不大。

            林雙木知道林木2300會見章雨,所以如果能夠在之前把章雨殺掉,嫁禍給林木達到報復的目的。林雙木2230敲門進入章雨的房門,章雨在2230這么晚了的時間,沒理由讓一些敵對或不熟悉的男生進入房間吧!林雙木忽然和“我”飯后除外散步的目的,是到外頭拿了一塊石頭為兇器。林雙木帶上手套,用石頭砸死了章雨,如果作者描述創口“頭部前側左邊”,這代表兇手身高比死者矮,那么符合角色身高的設定。也許在殺人過程中,不小心碰倒書架上的書本,林雙木選擇把書本放好。2米高的書架分成四層,第二層的書架高度是1米左右,這點符合身高1.5米的林雙木以最方便最快的姿勢和高度把掉落的書排在第二層。而在死后插刀,也是故意轉移警方的注意,轉向仇殺成份。

            林雙木進入章雨房間因該是被林木看見了,2300林木要進入章雨的房間時,林雙木知道紙里包不了火,開門讓林木進去。別忘記門關了之后需要房卡或者房內的人開門,外面的人才能進去。林木看見這一切,接近章雨檢查她的時候,林雙木為了要殺人滅口再把林木也給殺了。林雙木不知什么原因,要把林木的尸體丟下窗戶。而拖拉林木尸體的腳部,在地上留下清晰的血跡可以推測,這拖拉過程是緩慢的,意味著兇手是一個氣力不大的人。林木尸體掉落后,也一同把石頭丟下窗戶。

            布置好一切后,林雙木在確認蘇嵐離開后,陳默熄燈入睡后。在章雨的門口留下血手印,然后把房卡留在外頭,好讓別人發現案發現場。把橡膠手套燒毀后,把招待所所有的燈都滅了。直到明早,命案才被他人發現。

            二)陳默是兇手,蘇嵐有可能是幫兇 (可能性高)

            陳默有行兇的動機,但是蘇嵐是不是幫兇卻沒有確定性的線索。蘇嵐在很多事上無條件的幫助陳默,但是在犯罪過程中蘇嵐時間上和機會上都有涉及的嫌疑。作為兇器的石頭和刀具,可以是陳默一早預備好的,石頭也可以是蘇嵐從車間回來的時候在路邊撿的。蘇嵐回招待所的時候沒有開燈,也許是知道章雨門口已經印了血跡而故意不說破。蘇嵐也有可能在章雨的房間幫忙陳默清理案發現場。但是這些都是假設性的理論,完全沒有實質的證明。根據案發現場的描述,如果陳默是兇手,他獨自一人可以完成所有的殺人過程而不需要任何幫助。

            陳默知道自己無望出國,只好走最后一步,就是把競爭章雨對手殺死。陳默在林雙木離開后,開始實行殺人計劃。2240,陳默說服章雨打開房門讓他進來,然后用石頭把章雨打死。章雨死后,陳默還用道具施虐章雨的尸體泄恨。2300,林木也許在之前看見陳默進入章雨的房間,此時陳默無法不把房門打開。林木看見章雨的尸體,上前檢查章雨的時候,陳默再次用石頭把林木打死。陳默接著把林木的尸體拖到窗口后拋下,為兇器的石頭也一同拋下樓。無法猜測書架上的書本是何時被掃下來,但是陳默卻把書本排好。

            接著陳默趁著蘇嵐離開后,把章雨房門關上,把門卡留在外頭。在門口留下血手印,把橡膠手套燒毀后,把招待所的燈關掉。直到明天章雨的尸體被發現后才出來。

            感想

            這是我回答過最無解的每謎。案發現場留下的痕跡和線索,完全不符合案發現場心理學。也就是通過案發現場的痕跡,反推兇手做每件事的動機、心情和目的。線索非常籠統,沒有仔細形容,推理后產生很多都有可能的結果。看在我認真回答的份上,評審可以多給一些同情分嗎?

            感覺上,都是在猜。看看眾作答者誰的運氣最好吧!我真的盡力了。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10
              | 發表于 2017-11-26 22:32:46 | 2017-11-30 15:52編輯 發帖際遇
              粗讀一遍,覺得蘇嵐的疑點和指向他的線索都是最重的。
              左撇,空出來的時間,動機,異常都有
              莫名的懷疑這道題是否真的這么直白......
              另外,圖片是Windows自帶的畫圖做的嗎



              推理的入手點從異常開始,異常來自于 書架四層的書籍擺放順序出現了混亂,甚至部分書籍被移到了二層 這一異常。
              這是一個2m高的書架,第四層的高度也是相當高的,一般說來得有1.8m左右,而恰好這個課題組的成員們因為導師喜歡籃球的關系,都是“巨人”。
              四層的這個高度最可能是一個身高1.8以上的人去翻找的。
              而二層,更像是一個女生的身高去翻找的。
              而四層的書出現在了二層,再結合這是一個女生的房間。所以造成這一現象的情況,極有可能是房間的主人章雨將某物藏于書架中。為了掩飾某物,她把不顯眼的高處四層的書(對她自己的身高來說不顯眼)轉移到了二層,讓二層的書籍密度增加,更好的隱藏某物。

              結合動機和章雨的利益需求,某物很容易聯想到:蘇嵐的帶有測試數據的硬盤。(或者是有測試數據或其他蘇嵐實驗成果的存儲媒介:例如U盤、磁盤、實驗數據表等...下文就用移動硬盤代指)
              沒了硬盤,蘇嵐和陳默的數據就會被毀,自己將能在出國的名額爭搶上獲得優勢。
              而且蘇嵐當時出門了,硬盤被獨自留在了房間的包里。蘇嵐當時也只是以為留在了包里,而包在房間里,其實可能硬盤早就被竊了。(比如在吃飯的時候)
              考慮到這次出差的眾人是合作關系,既然是合作,章雨有渠道得知這個硬盤的存在。
              書架里能藏的物品不會太大,而移動硬盤剛好合適。

              以上,得到的結論:
              章雨偷竊了蘇嵐的移動硬盤,并且藏到了自己房間的書架上。


              那么引出下一個問題,移動硬盤最吼為什么沒在書架上。

              結合蘇嵐的證詞來看(蘇嵐為嫌疑人,他的證詞部分說謊)。
              他證詞中有一個不合理之處。他自稱使用草稿紙驗算發現自己之前的數據錯了,但是他發現錯誤后是回車間,而不是立刻去通知還在熬夜做ppt的陳默。
              而且蘇嵐在22:40到23:50之間的一個多小時無人證明,如果減去路程必須的30min,他擁有40min的作案時間。他并沒有不在場證明。
              在蘇嵐的證詞中可以得知,移動硬盤現在處在蘇嵐手上。
              也就是說,蘇嵐在之后又從章雨那找回了移動硬盤。
              在蘇嵐的視角上來看,一旦移動硬盤丟失,第一懷疑對象就是章雨。
              那么下一個推論就是,章雨當時如果活生生的在房間是不會允許經常幫助陳默的蘇嵐在自己房間翻找移動硬盤的,那么可以得到結論:蘇嵐是在章雨死后翻找她的書架拿回了硬盤。
              所以書架的異常并不只來自于章雨藏硬盤,還來自于蘇嵐翻找硬盤。


              如果蘇嵐是在章雨死后翻找她的書架拿回了硬盤,那么就涉及到另一個問題,蘇嵐在22:40分的時候,拿什么數據給陳默的?
              這個問題可能有兩種解答
              1.陳默對此和蘇嵐串供,他的證詞為假
              2.蘇嵐使用另一個含有古老數據的移動硬盤


              那么,蘇嵐從陳默房間里出來的下一步計劃是什么呢?自然是質問章雨是否偷竊了自己的移動硬盤。
              此時的時間點應該在林木去找章雨之前,也就是不到23點。
              從章雨尸體位置來看,她受到攻擊的地點應該在她房間中央,那么可以推測,林木進入了章雨房間并且懷疑她偷竊,章雨被抓了人贓俱獲還拒不認罪。蘇嵐憤怒將章雨殺害。
              至于為什么使用非慣用手右手(左額頭的傷口,即是說對面的人的右手側),因為他是左撇子,使用石頭砸人腦袋很容易被判斷出兇手行兇時使用的手。如果被警方發現是左手的話,左撇子的自己自然是最大嫌疑人。相反,右撇子可能是“我”,雙木,林木,甚至陳默。可以減小自己的嫌疑。
              也就是此時,他找到并拿回了移動硬盤,因為他殺了人,他更加不得不拿回硬盤,否則待到警方搜查找到屬于自己的硬盤時,自己說不清楚。


              本來事件應該就此結束,但事實上林木也死了。
              可以推理:沒想到林木和章雨在23點有約的蘇嵐在尋找自己硬盤時,被林木看到了。林木看到了蘇嵐在章雨房間里和章雨倒在地上的景象。
              但他并沒有發現章雨其實已經死了,因為恰好這個招待所的地毯是紅色的,而且本身也有凸起的花紋,這樣血跡的光線角度看起來不是那么清晰。林木進入房間想詢問蘇嵐,但蘇嵐想到了二層的平面圖,林木房間雖然正對著雙木,但是他一開門最先看到的是章雨房間,自己的行兇很可能已經被林木目擊了。
              再想到林木平常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一定不會熟視無睹的。
              于是他便再次動手襲擊了林木。
              這次用的同樣是非慣用手。
              從林木尸體襯衫背部上面和后腦勺均沾到了章雨的血可以判斷出林木的死在章雨之后,這點支持了以上這個推理。

              “意外”連殺兩人的蘇嵐可能也慌了,他想將尸體和兇器丟下樓,想在待會兒自己出門時處理掉。

              本來事件在此可以結束了,但是由于章雨身上被插了一把刀,說明事情還有后續。
              顯然,蘇嵐在殺害章雨和林木之后,他沒必要再對已經死了的人再捅一刀。
              說明了捅刀的另有其人。
              在蘇嵐丟下林木尸體后,他聽到了有人想進入章雨房間。這個人應該是和章雨有競爭關系的陳默。
              陳默可能發現了數據不正確,聯想到章雨疑似賄賂過導師,覺得自己可能競爭不過章雨了,越來越想不通,于是想殺害章雨。
              陳默的殺人是有準備的。他想用刀,就必須戴上手套。
              因為插在章雨身上的刀是被留在現場的,所以上面不應該留下指紋,那么戴橡膠手套則應該是使用刀的人——也就是陳默。
              聽到房外有聲響的蘇嵐,立刻藏進了章雨房間的衛生間。
              于是陳默進來看到的就只是章雨躺在房間中央的地上。同樣,由于地毯的效果,他沒有能看到血跡,還不知道章雨已經死了。
              陳默快速將刀刺入章雨體內,并迅速退出房間。房門上的血手印很可能是戴著橡膠手套的陳默留下的。
              藏在衛生間的蘇嵐看到了這一幕,待到陳默離開后,他也離開的這間房。


              關于動機:

              從蘇嵐和陳默的關系來看:
              蘇嵐很可能喜歡這陳默,由以下幾點:
              1.蘇嵐對自己幫助陳默顯得理所應當,把自己稱為給陳默打雜的,也要將功勞給他。
              2.他倆經常一起共事,做實驗測數據
              3.他倆在大巴上坐在一起,且與眾人離得很遠
              4.
              引用
              我和你陳默師兄去了國外,你可能就學不到了,章雨學姐可不像是要教你的樣子。
              他似乎已經默認出國的是自己和陳默了。想一起出國度過二人世界。
              5.本文作者

              以上,可以得 蘇嵐是有立場的,他是想讓陳默贏得這次機會。同時愛情的力量是強大的,所以他同樣也有動機殺害章雨。


              關于兇器:
              石頭。
              為什么兇手選擇使用石頭作為兇器。
              一來,他需要一個鈍器,這樣自己攻擊被害人的左額頭就會被警方認為是一個右撇子所為,降低自己嫌疑。
              招待所內如果有些魚缸、花花草草的自然也會有些碎石。但很可惜并沒有提到。
              前文的分析是蘇嵐見章雨一時抵賴而沖動殺害她,但其實不一定。
              蘇嵐應該是已經有殺念了,他拿著石頭去章雨房間就是證明。
              石頭來源,如果不是在招待所內的話,那就是更早的時候兇手從招待所外拿的。那蘇嵐的殺念就出現得更早。而章雨偷竊也好,抵賴也好,都只是蘇嵐殺害章雨的導火索,蘇嵐打從一開始就想好和陳默一起出國共度美好時光了。


              陳默和蘇嵐在案件中的犯罪角色是否可以互換:
              即陳默是那個殺害章雨林木的人,而蘇嵐是那個捅一刀的人。
              這個情況下,左側額頭的傷口的確是右撇子的陳默造成的,此處就不需要反邏輯了。
              但這種情況概率不大。試想如果蘇嵐去章雨房間尋找硬盤,是不太可能在倒在地上的章雨身上捅一把刀的。而且蘇嵐比陳默更早地發現數據出現了問題。
              大巴上對陳默的心理描寫就點出了,他還是優先想通過完成任務來和章雨公平競爭的,殺人并非他本意。


              關于房卡:
              丟在門前屬于無所謂,為了顯示房卡在外,給大家一種誰都有可能進入房間的錯覺

              關于證據和尋找兇手:
              給大家做一次血跡檢測鑒定,包括大家各自的衛生間內。大概只能找到一個或者兩個人有血跡反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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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7-11-28 17:09:13 | 2017-11-29 18:16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PS:藍色部分為引用原文

                兇手:蘇嵐


                案件還原(包含動機、手法):

                       蘇嵐曾經與章雨是戀人,后來被章雨背叛。為了報復章雨,他選擇幫陳默拿到這次出國機會,剛好陳默也對他酬以重利。沒想到章雨為了這次機會不惜勾引林木,怒火中燒的他決定趁這次出差殺掉章雨,報復她的不忠。
                       到達招待所第一晚,蘇嵐連休息都顧不上,就是為了速戰速決,避免意外發生。他明知陳默今晚要寫講稿,需要之前的調試數據卻沒有提醒,之后又讓“我”陪他去車間調試,以作不在場證明。果然,22點左右,陳默打電話過來要資料,而蘇嵐也順勢找到回招待所的借口。
                       蘇嵐將資料給陳默后便借口有事立馬離開,實際是他經過章雨房間時,看到房門大開,房內無人,機會難得。他迅速回到自己房間,帶上從車間順來的手套和石頭,偷偷潛入章雨房間,并移動書架,利用書架及冰箱掩藏自己的身影。沒想到書架最高層的書籍倒下來,他不得不迅速將書撿起放到最順手的第二層,然后躲起。
                       事實上,章雨并沒有離開房間,她只是在洗手間,因為與林木約好23點談事,所以她提前將門打開方便林木進屋。蘇嵐躲好后,林木進屋關門,與此同時,章雨也出來了,并從背后抱著林木,她想用美色誘惑林木,從而得到出國機會。林木掙扎間,蘇嵐動手了。
                       蘇嵐看到兩人抱著,掙扎著,離書架越來越近,知道再不行動可能會被發現。于是直接動手,先用石頭砸向章雨頭部,接著砸向林木,兩人死亡。想起章雨剛剛的行為,蘇嵐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又補了一擊。
                       出于憤怒與嫉妒,蘇嵐將林木的尸體扔到窗外,并將石頭扔下。之后拿走章雨的房卡扔到門外,并在門口用手套按上血手印,關門離開。因為大家都知道“我”每天七點起來晨跑,雷打不動,所以這些處理能讓“我”成為第一個發現命案現場的人。
                        蘇嵐回到自己房間燒掉塑膠手套,并扔到公共垃圾桶。之后趕往車間繼續調試,為了拖延時間,他將整個設備全部調試完成,以確保兩人回去時招待所已熄燈,且工作到半夜的“我”在困頓狀態下更不容易發現異常。于是,蘇嵐回到房間休息,順便等待明早的尖叫。


                案件分析:

                1.蘇嵐放下左手的筷子。
                蘇嵐師兄抬起右手看了眼時間。


                所以,蘇嵐是左撇子。

                2.[color=MediumTurquoise]死者章雨,死亡時間為昨晚22點至0點,致命傷為頭部前側左邊的敲擊傷。而尸體上的刀是死者死后不久插上去,可見兇手對死者應該非常痛恨。另外一個死者林木,死亡時間也為昨晚22點至0點,致命傷也為頭部左側的敲擊傷。而在林木尸體邊上發現了一塊石頭,根據傷痕識別的結果,章雨和林木均是被這塊石頭砸死的。

                兩位死者都是尚未反抗便被殺死,說明兇手并不是從正面襲擊。兇手從后側襲擊,而兩人傷口均在左邊,說明兇手用左手行兇,即兇手是左撇子。而兩人中只有蘇嵐是左撇子,所以,兇手是蘇嵐。

                3.“不用擔心了,有我在,沒有什么設備是搞不好~”一旁的蘇嵐似乎看出了陳默的心事。
                “嗯,待會兒我要去車間調試設備,你和我一塊兒去吧,你趕緊學一學,以后我和你陳默師兄去了國外,你可能就學不到了,章雨學姐可不像是要教你的樣子。


                蘇嵐為何如此信心十足,篤定出國的一定是自己和陳默,要知道意外常有,除非章雨這個競爭對手不在了。所以,蘇嵐早就有計劃這次出差殺掉章雨。

                4.這時有人在二樓的公共垃圾桶里找到了一副燒焦了的橡膠手套,于是張警官立刻趕了過去。

                蘇嵐在車間調試設備,想獲得橡膠手套輕而易舉,而招待所內不可能提供。如果兇手是陳默,他可以提前準備好手套,但他并未出門,無法獲得殺人兇器——石頭。就算陳默提前準備兇器,也應該準備更方便的工具。所以,排除陳默嫌疑,只有有計劃卻又見機行事的蘇嵐才能作案。

                5.“算了,他還在寫明天給公司展示用的slide呢~”蘇嵐拿上電腦,便帶著我出門了。
                數據拷給他以后,我發現這個數據有問題,然后我回房間驗算了一下。電腦在車間,所以我用的草稿紙,后來算了一遍發現是我之前想錯了...然后我就回車間了。


                身為一個有經驗的大神,蘇嵐怎么會不知道陳默寫講稿需要用到實驗數據,卻沒有提前給他準備。所以,他是故意留下數據,以作回去的借口。
                蘇嵐發現數據有錯誤,還趕回房間用紙筆計算大半個小時,而不是借用陳默的電腦,畢竟這個數據是陳默需要使用的。
                而且他驗證了數據錯誤,卻沒有告訴陳默,陳默明天早上就要展示,如果數據錯誤,他的任務也會隨之失敗。所以,蘇嵐在撒謊,這段時間他并沒有在房間計算。

                6.陳默師兄一米九的大個,還經常健身,一看就是個運動健將,我和蘇嵐師兄一米八的個頭雖說不算矮了,但是還是經常被陳默師兄俯視。
                房間的隔音效果極好,同時房間里電冰箱、電視等家電一應俱全,甚至房間里還有一個差不多兩米高的書架,書架有四層,每層上放著一些書籍,不過顯然這些書都是沒什么營養的。
                對招待所大門的門禁進行調查,發現10點33分有一次蘇嵐的開門記錄,另外和招待所工作人員核對后,發現了一處較大的疑點,就是書架四層的書籍擺放順序出現了混亂,甚至部分書籍被移到了二層。


                書架上的書沒什么營養,意味著不會有什么人去看。但現場沒有需要用書充當墊板或其他道具的操作,所以關鍵在于書架而不是書。
                書架接近兩米,普通冰箱也是一米八左右。如果是為了隱藏身形,從而移動書架,則一切可以解釋。移動書架時不穩,由于重心作用,最高層的書先掉。面對兩米的四層書架,一個一米八左右的男子放書時最舒適的高度是第二層。所以,兇手應為一米八的蘇嵐。

                7.“我吃飽了,我先出去活動一下~”大家都知道我有每天吃過飯都要散步的習慣。
                早上7點,鬧鐘如期而來。我醒來后,簡單的洗漱了一下,便出門跑步了。但當我打開門出去,看到這一切就知道出事了。我撿起章雨門口的房卡打開她的房門,只見章雨倒在房間的正中間,胸口上還插著一把刀,而地上則是以章雨尸體為中心的一大灘血跡。


                所有人都知道“我”每天要晨跑,所以門上的血手印以及地上的門卡是兇手故意讓“我”發現的,而不是死者所留。兇手只要保證自己不是案發現場第一發現人就行,為什么非得讓“我”發現呢?除非“我”能為兇手作某些證明。所以,這也是指向蘇嵐的證據。

                8.“不用擔心了,有我在,沒有什么設備是搞不好~”一旁的蘇嵐似乎看出了陳默的心事。
                “沒有啦,我只是幫忙打打雜而已,具體都是陳默自己搞的。”蘇嵐放下左手的筷子,然后看了陳默一眼。
                “好的,不過不叫陳默師兄么?”
                “算了,他還在寫明天給公司展示用的slide呢~”蘇嵐拿上電腦,便帶著我出門了。
                終于蘇嵐師兄完工了,“這樣明天讓陳默來改進一下應該就可以了。”


                蘇嵐幾乎幫陳默將工作做完,并半聽命于陳默。要么是利益關系,要么被威脅,但蘇嵐對陳默的態度稍顯親近,利益關系更合理。所以,陳默對蘇嵐許以重利,讓他幫助自己完成工作。

                9.林雙木平靜地說道,“我和他聊到大概10點左右,他因為23點約了章雨談事情,似乎是章雨出國的事情,便讓我先走了。”
                但是章雨好像不是這樣,上次我看到導師辦公室的土特產就是她家那邊的,而且最近她好像還纏著大師兄,不過大師兄一向很公平,我相信他不會淪陷的。
                林木襯衫背部上面和后腦勺均沾到了章雨的血,在章雨尸體周圍的血跡邊緣也找到了林木背部和后腦勺的印子,而通往窗臺的血跡,經過痕跡對比,也確定是將林木尸體拖到窗口時所留下的。


                林木約章雨23點談事,兩人卻都在23點至0點期間被殺。根據兩人身上的血跡分析,以及章雨想勾引林木的動機,林木死時應該是被章雨從后面抱著,然后兇手突然出現殺了章雨再殺了林木。

                10.“嗯,待會兒我要去車間調試設備,你和我一塊兒去吧,你趕緊學一學,以后我和你陳默師兄去了國外,你可能就學不到了,章雨學姐可不像是要教你的樣子。”
                “沒你?倒不如說沒蘇嵐,你的事情不都是蘇嵐一塊搞的。"
                但是章雨好像不是這樣,上次我看到導師辦公室的土特產就是她家那邊的,而且最近她好像還纏著大師兄,不過大師兄一向很公平,我相信他不會淪陷的。”
                而通往窗臺的血跡,經過痕跡對比,也確定是將林木尸體拖到窗口時所留下的。


                從前兩段文字來看,章雨和蘇嵐似乎互相了解。陳默知道章雨打算勾引林木,那么蘇嵐也應該知道。根據第九點分析可知,蘇嵐行兇時,章雨正從后面抱著林木。那么蘇嵐殺了人之后,不趕緊離開,反而致力于將兩位死者分開,并將林木扔下窗戶,由此可見蘇嵐對章雨的愛恨交加。所以,蘇嵐與章雨曾經交往過,并因愛生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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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7-11-29 20:25:56 發帖際遇
                  這個題目里的一個暗示覺得可能有些重要,就是案件中不考慮推理十誡。
                  兇手:殺死章雨的是林木,林木自殺,林雙木移尸。

                  從對兇手的排除中開始入手吧。
                  首先是文中的“我”,和蘇嵐晚上去了車間,蘇嵐中途回去過而“我”在一直記錄數據,這個應該是不太可能造假的,很容易識別,而且“我”是新生,在動機上并沒有殺兩個人的動機,所以“我”不會是兇手。
                  接著是蘇嵐,蘇嵐雖然中途回去過,而且中途有一段時間是自己獨處的,但一來蘇嵐從陳默房間出來已經10點40以后了,這個時候林木可能已經去了章雨房間,一打二感覺不是太容易,而且林木和蘇嵐體格差不多,要想殺他也不是很容易,現場應該會弄的很亂。另外最重要一點,就是蘇嵐是左撇子,因為他吃飯用左手,并且右手戴表(這個暫議)。用石頭砸人這種行動用非慣用手是不容易的,而死者的傷是在頭前側左邊,這只能是面對面的時候右手砸頭造成的,因此蘇嵐不會是兇手。
                  然后是陳默,陳默確實有時間犯案,但和蘇嵐一樣,想殺掉林木也不是特別容易,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書架上的書。書架上四層的書有一些被放到了二層。書架高兩米共四層,那么二層就是大概一米的位置,如果這書是陳默收拾的,那么以他的身高來說,把書放到四層不是問題,就算不放到四層, 順手也會放到三層的,而二層對他來說則是需要半蹲才能放到的,所以如果書是陳默放的,那么他不會放到二層。既然書不是陳默放的,那么基本也可以證明陳默不是兇手。
                  那么最后,從書的擺放位置來看,只能推斷是林雙木放的書,因為她只有一米五左右,四層是肯定放不上去的,二層三層都可以順手放上去。因此書架的書應該是林雙木放的。
                  那么很顯然,林雙木肯定在此之前是出現在章雨的房間中的。
                  但她是兇手的話一來她對章雨沒有什么殺人動機,二來她也不可能殺自己的哥哥。
                  那么如此一來,兇手只能是章雨和林木之一了,很顯然,因為林木的尸體上有章雨的血跡很顯然是章雨死在林木之前,所以殺掉章雨的是林木,而林木,應該是自殺。
                  接下來從另一個方面來分析,就是兇手為什么移尸。如果是第三個人殺掉了林木和章雨的話,那么他完全沒有移尸的必要,如果移尸,就全移,只移動一個尸體,能夠造成的結果就是讓外人看來這是有第三個人殺掉兩人。也就是說,移尸的目的,是為了掩蓋林木殺人并自殺的事。從這方面推斷,也能推出林木殺章雨并自殺。

                  動機的話,猜測是章雨為了出國的事糾纏林木,或者有了林木的什么把柄,威脅林木要幫她出國,而林木的性格是比較正義的,既不想違背自己意愿,又有把柄在別人手里,因此決定殺了章雨,并且自殺。在殺章雨的時候,可能由于一些爭執使得書架上的書掉落了。而在此之后,林雙木因為一些原因去找林木,看到了現場后知道林木殺人并自殺,為了維護林木的名譽,因此收拾了房間,同時在章雨身上又捅了一刀(可能是因為確實恨章雨讓自己的哥哥死),收拾了書,在門上留下了手印,然后把林木移尸出去,最后鎖門,制造出有第三個人殺了章雨和林木的假象。


                  感覺林雙木的解答會是各種嫁禍吧,真相估計會由“我”來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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