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讀一遍,覺得蘇嵐的疑點和指向他的線索都是最重的。
左撇,空出來的時間,動機,異常都有
莫名的懷疑這道題是否真的這么直白......
另外,圖片是Windows自帶的畫圖做的嗎
推理的入手點從異常開始,異常來自于 書架四層的書籍擺放順序出現了混亂,甚至部分書籍被移到了二層 這一異常。
這是一個2m高的書架,第四層的高度也是相當高的,一般說來得有1.8m左右,而恰好這個課題組的成員們因為導師喜歡籃球的關系,都是“巨人”。
四層的這個高度最可能是一個身高1.8以上的人去翻找的。
而二層,更像是一個女生的身高去翻找的。
而四層的書出現在了二層,再結合這是一個女生的房間。所以造成這一現象的情況,極有可能是房間的主人章雨將某物藏于書架中。為了掩飾某物,她把不顯眼的高處四層的書(對她自己的身高來說不顯眼)轉移到了二層,讓二層的書籍密度增加,更好的隱藏某物。
結合動機和章雨的利益需求,某物很容易聯想到:蘇嵐的帶有測試數據的硬盤。(或者是有測試數據或其他蘇嵐實驗成果的存儲媒介:例如U盤、磁盤、實驗數據表等...下文就用移動硬盤代指)
沒了硬盤,蘇嵐和陳默的數據就會被毀,自己將能在出國的名額爭搶上獲得優勢。
而且蘇嵐當時出門了,硬盤被獨自留在了房間的包里。蘇嵐當時也只是以為留在了包里,而包在房間里,其實可能硬盤早就被竊了。(比如在吃飯的時候)
考慮到這次出差的眾人是合作關系,既然是合作,章雨有渠道得知這個硬盤的存在。
書架里能藏的物品不會太大,而移動硬盤剛好合適。
以上,得到的結論:
章雨偷竊了蘇嵐的移動硬盤,并且藏到了自己房間的書架上。
那么引出下一個問題,移動硬盤最吼為什么沒在書架上。
結合蘇嵐的證詞來看(蘇嵐為嫌疑人,他的證詞部分說謊)。
他證詞中有一個不合理之處。他自稱使用草稿紙驗算發現自己之前的數據錯了,但是他發現錯誤后是回車間,而不是立刻去通知還在熬夜做ppt的陳默。
而且蘇嵐在22:40到23:50之間的一個多小時無人證明,如果減去路程必須的30min,他擁有40min的作案時間。他并沒有不在場證明。
在蘇嵐的證詞中可以得知,移動硬盤現在處在蘇嵐手上。
也就是說,蘇嵐在之后又從章雨那找回了移動硬盤。
在蘇嵐的視角上來看,一旦移動硬盤丟失,第一懷疑對象就是章雨。
那么下一個推論就是,章雨當時如果活生生的在房間是不會允許經常幫助陳默的蘇嵐在自己房間翻找移動硬盤的,那么可以得到結論:蘇嵐是在章雨死后翻找她的書架拿回了硬盤。
所以書架的異常并不只來自于章雨藏硬盤,還來自于蘇嵐翻找硬盤。
如果蘇嵐是在章雨死后翻找她的書架拿回了硬盤,那么就涉及到另一個問題,蘇嵐在22:40分的時候,拿什么數據給陳默的?
這個問題可能有兩種解答
1.陳默對此和蘇嵐串供,他的證詞為假
2.蘇嵐使用另一個含有古老數據的移動硬盤
那么,蘇嵐從陳默房間里出來的下一步計劃是什么呢?自然是質問章雨是否偷竊了自己的移動硬盤。
此時的時間點應該在林木去找章雨之前,也就是不到23點。
從章雨尸體位置來看,她受到攻擊的地點應該在她房間中央,那么可以推測,林木進入了章雨房間并且懷疑她偷竊,章雨被抓了人贓俱獲還拒不認罪。蘇嵐憤怒將章雨殺害。
至于為什么使用非慣用手右手(左額頭的傷口,即是說對面的人的右手側),因為他是左撇子,使用石頭砸人腦袋很容易被判斷出兇手行兇時使用的手。如果被警方發現是左手的話,左撇子的自己自然是最大嫌疑人。相反,右撇子可能是“我”,雙木,林木,甚至陳默。可以減小自己的嫌疑。
也就是此時,他找到并拿回了移動硬盤,因為他殺了人,他更加不得不拿回硬盤,否則待到警方搜查找到屬于自己的硬盤時,自己說不清楚。
本來事件應該就此結束,但事實上林木也死了。
可以推理:沒想到林木和章雨在23點有約的蘇嵐在尋找自己硬盤時,被林木看到了。林木看到了蘇嵐在章雨房間里和章雨倒在地上的景象。
但他并沒有發現章雨其實已經死了,因為恰好這個招待所的地毯是紅色的,而且本身也有凸起的花紋,這樣血跡的光線角度看起來不是那么清晰。林木進入房間想詢問蘇嵐,但蘇嵐想到了二層的平面圖,林木房間雖然正對著雙木,但是他一開門最先看到的是章雨房間,自己的行兇很可能已經被林木目擊了。
再想到林木平常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一定不會熟視無睹的。
于是他便再次動手襲擊了林木。
這次用的同樣是非慣用手。
從林木尸體襯衫背部上面和后腦勺均沾到了章雨的血可以判斷出林木的死在章雨之后,這點支持了以上這個推理。
“意外”連殺兩人的蘇嵐可能也慌了,他想將尸體和兇器丟下樓,想在待會兒自己出門時處理掉。
本來事件在此可以結束了,但是由于章雨身上被插了一把刀,說明事情還有后續。
顯然,蘇嵐在殺害章雨和林木之后,他沒必要再對已經死了的人再捅一刀。
說明了捅刀的另有其人。
在蘇嵐丟下林木尸體后,他聽到了有人想進入章雨房間。這個人應該是和章雨有競爭關系的陳默。
陳默可能發現了數據不正確,聯想到章雨疑似賄賂過導師,覺得自己可能競爭不過章雨了,越來越想不通,于是想殺害章雨。
陳默的殺人是有準備的。他想用刀,就必須戴上手套。
因為插在章雨身上的刀是被留在現場的,所以上面不應該留下指紋,那么戴橡膠手套則應該是使用刀的人——也就是陳默。
聽到房外有聲響的蘇嵐,立刻藏進了章雨房間的衛生間。
于是陳默進來看到的就只是章雨躺在房間中央的地上。同樣,由于地毯的效果,他沒有能看到血跡,還不知道章雨已經死了。
陳默快速將刀刺入章雨體內,并迅速退出房間。房門上的血手印很可能是戴著橡膠手套的陳默留下的。
藏在衛生間的蘇嵐看到了這一幕,待到陳默離開后,他也離開的這間房。
關于動機:
從蘇嵐和陳默的關系來看:
蘇嵐很可能喜歡這陳默,由以下幾點:
1.蘇嵐對自己幫助陳默顯得理所應當,把自己稱為給陳默打雜的,也要將功勞給他。
2.他倆經常一起共事,做實驗測數據
3.他倆在大巴上坐在一起,且與眾人離得很遠
4.引用 我和你陳默師兄去了國外,你可能就學不到了,章雨學姐可不像是要教你的樣子。 他似乎已經默認出國的是自己和陳默了。想一起出國度過二人世界。
5.本文作者
以上,可以得 蘇嵐是有立場的,他是想讓陳默贏得這次機會。同時愛情的力量是強大的,所以他同樣也有動機殺害章雨。
關于兇器:
石頭。
為什么兇手選擇使用石頭作為兇器。
一來,他需要一個鈍器,這樣自己攻擊被害人的左額頭就會被警方認為是一個右撇子所為,降低自己嫌疑。
招待所內如果有些魚缸、花花草草的自然也會有些碎石。但很可惜并沒有提到。
前文的分析是蘇嵐見章雨一時抵賴而沖動殺害她,但其實不一定。
蘇嵐應該是已經有殺念了,他拿著石頭去章雨房間就是證明。
石頭來源,如果不是在招待所內的話,那就是更早的時候兇手從招待所外拿的。那蘇嵐的殺念就出現得更早。而章雨偷竊也好,抵賴也好,都只是蘇嵐殺害章雨的導火索,蘇嵐打從一開始就想好和陳默一起出國共度美好時光了。
陳默和蘇嵐在案件中的犯罪角色是否可以互換:
即陳默是那個殺害章雨林木的人,而蘇嵐是那個捅一刀的人。
這個情況下,左側額頭的傷口的確是右撇子的陳默造成的,此處就不需要反邏輯了。
但這種情況概率不大。試想如果蘇嵐去章雨房間尋找硬盤,是不太可能在倒在地上的章雨身上捅一把刀的。而且蘇嵐比陳默更早地發現數據出現了問題。
大巴上對陳默的心理描寫就點出了,他還是優先想通過完成任務來和章雨公平競爭的,殺人并非他本意。
關于房卡:
丟在門前屬于無所謂,為了顯示房卡在外,給大家一種誰都有可能進入房間的錯覺
關于證據和尋找兇手:
給大家做一次血跡檢測鑒定,包括大家各自的衛生間內。大概只能找到一個或者兩個人有血跡反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