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曉東和明遠是我的同事
神秘的明遠又出現了
(1)死者的死亡不是意外
原因如下:
1.根據證詞,死者離開時當晚說走走。如果只是步行的方式,他不應該在一個多小時后能出現在倉庫一小時車程外的蓮花山水庫邊,亦不會意外落水。
2.根據尸檢引用 死者肺部沒有發現大量的積水和浮萍,這說明死者在落水的時候,已經出于頻死狀態或者窒息狀態了。
引用 死者的肺部除了有明顯的溺水死亡特征外,還發現了明顯的肺水腫癥狀。 說明了死者在墜入水庫之前,已死或者將死,而且是酒精中毒而死。換言之,他并不是意外墜入水庫而死的。
(2)死者的尸體為何會出現在距離其最后出現的倉庫一小時車程外的蓮花山水庫里?
因為死者的尸體并不是在一小時內到水庫里的,而是之后有人丟下去的。落水聲的時間!=死者墜入的時間。
這也解釋了為什么警方沒有發現和死者有關的任何東西。
(3)本案是否是謀殺案?兇手有幾個人?兇手是誰?
是謀殺案。直接兇手1人。宋博維。
(4)兇手的作案手法?
著急問什么作案手法,一步步來分析。
整個案件的異常點在于死者在墜入水庫之前已經將死或者死亡了。根據眾人的證詞來看,死者步行并沒有辦法能在一小時內到達水庫。而除了死者妻子和小司機之外的所有涉案人都無法開車將死者帶去水庫邊。
也就說明了小司機聽到的落水聲并不是死者墜入的時間,那么死者就是當晚死亡,之后被人丟入水庫中的。
鑒于小司機和死者素昧平生,毫無交集,不考慮他說謊的情況。
那么引出一個問題。
小司機聽到的水聲是給宋馬胡吳四人的一個不在場證明,這個水聲是怎么來的。
首先,有一個條件支持了落水聲=死者落水的結論。
人煙稀少,平常不該有物體落水。
這也同樣是兇手布置落水聲的關鍵。
在小司機沒說謊的情況下,他的確聽到了落水聲,并且沒看見其他人或者車輛。
那么落水聲的產生就只能是自動或者遠程控制的了。
解決落水聲的問題,首先確定落水物體。
引用 在死者尸體發現的水域附近的淺灘上,發現兩三個裝滿泥沙的麻布袋。麻布袋的重量與死者的體重相仿(75kg)
可以用與死者體重相仿的麻布袋來模仿落水聲。
具體遠程讓麻布袋墜入水庫的方法可能有多種,這里隨便舉幾種例:
1.帶攝像頭的遙控無人機控制切斷綁麻袋的繩子,上廁所的時間足夠操作了。
2.方形大冰塊墊在麻袋下面,一端架著麻袋伸出懸崖,另一端用泥沙固定。算好冰塊融化的時間。
3.當然不用麻袋也可以,在某個地方放個大功率錄音機,每隔一段時間大聲播放一次,如果可以的話,加上運動檢測功能,有運動物體(車)來了就放一次。
支持該說法的線索
1.道路窄,僅能通一輛車
2.路邊有一堆散落的泥沙
3.由于固定會有司機在固定那個時間經過,故該手法可行性大。
4.人少目擊率非常低。
5.沒有有效的監控
綜上,遠程讓小司機聽到落水聲的詭計可行。
既然如此精心制作了一個不在場證明,那么兇手就出在這個不在場證明的受益人宋馬胡吳身上了。
接下來我們重新考慮死因。
引用 死亡原因,我們初步判斷是飲酒過多導致的酒精中毒死亡。
引用 目前還無法做出最終判斷,但是初步檢查發現,死者的肝腎功能嚴重受損,死者的血液里酒精濃度極高,此外,死者身上有比較多處擦傷和骨折跡象,不排除死者在醉酒不清醒的狀態下,失足從山坡上墜下的可能性。
死前造成的多出擦傷和骨折、和死后造成的難道會分不出來嗎...
并且由于死者夫人的原因無法尸檢
想表達死者是怎么死的都有可能?
引用 死者的面色呈粉紅色
引用 死者的肺部除了有明顯的溺水死亡特征外,還發現了明顯的肺水腫癥狀。
引用 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發甜的味道,該味道與宋博維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張明德有重度的潔癖,在使用衛生間之后,都會用洗手液洗手
以文中描述來看,死者的死亡可能有很多種:溺死、飲酒過多導致酒精中毒、肺部中毒導致呼吸困難
(像什么面色呈粉紅色,就是酒精中毒的癥狀,但是非要理解,有的人稍微喝多點就會面色變紅了)
沒有人能一一排除完這些死因,這里只挑最有可能的來說。
氯仿中毒。
ps.我真覺得死因與其說是推理不如說是腦洞,反正法醫都沒判定死因,讀者看看尸體現象就能“推理”得出死因了嗎
支持這個死因的原因:
1.暴力將張總溺死較難,他當時已經出門,兇手事后在五分鐘內追上并殺害他太難。
2.酒精中毒的有不少,但是啤酒的酒精含量低,喝的再怎么多(而且其實也不多)喝啤酒喝到酒精中毒的太難了。
3.酒精中毒會加重氯仿中毒帶來的肝、腎和肺的損傷。
4.會引起肺水腫癥狀。
5.手上衣服上有氯仿的味道。(文中居然用疑似這個詞= =)
6.衛生間的地面發現了疑似死者的嘔吐物的痕跡。氯仿中毒會導致嘔吐。
死因“猜”完了之后,接下來“推理”下毒時間和死亡時間。
法醫推測死亡時間是晚22:00至23:30之間。
前面分析了兇手行兇是在張總出發之前。
張總是22點走的。即表明他中毒的時間在22點之前,但死亡卻是在離開之后。
考慮毒發需要的時間的話,他應該是在走之前不久中的毒——也就是張總去上廁所的時候。
時間確定了之后,再來分析下毒方式。
死者有潔癖,故可以預測到死者會使用洗手液。
另外,洗手液也是含氯的,事后毒藥容易偽裝成洗手液。
故毒藥是下在洗手液中的。
沒檢測出毒藥是因為宋博維事后換成了另一瓶洗手液,固定架子放著一些干凈的洗漱用品,但洗手液瓶身上卻有灰塵印證了這一點。
是通過洗手液下毒的依據還有張總撞墻這件事
有潔癖的張總上廁所必然會用洗手液,也就必然會接觸到毒。(這是一種可以通過皮膚進入人體內的毒)張總便會中毒。呼吸困難,精神紊亂的他可能失去意識倒了下去撞到了墻壁,由于撞擊張總重新恢復了意識并且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引用 抽水馬桶旁邊的墻上,發現了一處明顯的磕碰導致的墻皮掉落
這里說明了張總實際撞擊的地方不是馬桶而是墻壁。
而宋博維需要把張總撞擊的位置說成馬桶,是因為他需要有借口出門上廁所,且張總可能在馬桶上留下了含有毒的洗手液,他需要找個借口重新更換馬桶。
以上這種說法正好印證了兇手是宋博維。
1.下毒地點是他的家里,他有地利優勢,了解地形,了解每天的貨車經過時間。
2.他是化學博士,擁有理論和實踐能力
3.他可以布置洗手液,可以事后銷毀毒藥證據。
4.更換了馬桶
5.這次聚會是他組織的
宋博維的動機:
引用 與死者關系并不和睦,吳蕾曾經看到宋博維和死者之間發生過嚴重的爭吵
他和死者發生過爭吵,擁有殺人動機。爭吵內容可能和死者盜司器材貪污經費有關。
正如引言所表現,他看不慣張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為自己謀利,而替天行道,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做法的對與錯。
案件還原:
宋博維在布置好發出落水聲的機關后,和兩個同事、張總一起回家喝酒。途中上廁所時更換帶毒的洗手液。由于張總有潔癖,上廁所后會使用大量洗手液。而且這里偏僻無人,來到此處路途遙遠,正常人走遠路之前都會去上廁所。所以張總去廁所是可以預料的事。在張總撞到墻壁的時候宋博維進去查看情況,見到洗手液剩余的量便知道計劃是否成功。
發現計劃成功后,宋博維在上廁所的時間尋找張總的尸體,并藏好,(可能藏在材料倉庫里,但其實可以藏的地方很多)如果有必要則操控遠程發聲裝置。
第二天進行房間痕跡處理,并將張總尸體丟棄。
關于無差別:
在洗手液下毒,以及可能的在菜里下毒其實都是無差別的。雖然張總中毒的可能性最高,但是其實馬曉東和胡郁成也可能中毒。所以兇手的目的可能是想將主謀張總和心腹員工一同殺害。
關于死者意志有點消沉,心情不太好:
可能是想著家庭的事,此時正好處于和妻子鬧矛盾的時候。
關于服用酒精量:
啤酒酒精含量低,難以讓人酒精中毒,或者是損害肝脾。但引用 我們各自做了一個菜 兇手完全可以在自己做的菜中多放加些乙醇。
關于排除妻子:
張夫人的報失蹤案的時間不合適,如果真的是她殺的人,自然希望尸體越晚發現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