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仙》推理過程:
*第一起案件的密室手法
根據原文中提供的線索,可知成年人不可能從外面進來。由于袁旺失蹤的時間是5月4日,而6月12日尸體就被發現,最多只有一個月的時間,但密室木板近期不可能被打開,因此排除拋尸屋里再釘上木板的可能。那么排除這些可能,只有那兩個洞可能使骨頭丟在“鬼屋里”。
屋頂的洞骨頭不可能塞進去(題中明確說明),而大牛他們幾人進去的洞往前走擺放著農具。根據后文得知白骨發現在廚房,但廚房里不可能擺著農具。或者換個角度,他們幾人“探險”時是走了一段時間才發現的白骨。因此白骨不可能直接從洞里投向被發現的地方。
如果是從屋頂的洞里和側面的洞里連一條繩索將白骨“送”進去呢?也不行。骨頭從側面進來,上方的洞里需要有東西牽引才能改變骨頭的位置,而這是不可能做到的。其次,連線后會呈平滑的曲線,高的一端在鬼屋靠里的地方,骨頭要想進到里面就意味著要“往上走”,有違地心引力。最后,骨頭上沒有什么洞,無法將其固定。
所以骨頭要想進到廚房,必須得有生物攜帶它從側面的洞里進去。成年人不可能,那也就只有小孩和“非人類”。
再翻過來看第一段,當時膽子最大的大牛都退縮了,何況別的小孩呢?如果是大人強求小孩將骨頭帶進去也不可能。一是小孩徒手拿著骨頭或肢體定然不敢;二是村里的人比較迷信,沒有人敢拿那間屋子和人骨開玩笑。若是將完整的尸體帶進去,屋子里也沒有切割肢體的利器,更何況沒有人能夠操作。因此,只有動物帶進去的可能。
而能擁有拖拽股骨的力量,身型不太可以鉆進洞里的就只有狗,而且是馬波家的狗。
因為大仙村的村民都對狗照料有加,想來狗幾乎是膘肥體壯,只有馬波家的狗瘦骨嶙峋(因此馬波被視為怪人)。只有狗的身形允許,狗才能鉆進去。除此之外,還有幾點證據:
1)骨頭表面有多處動物啃咬的痕跡。
2)狗有得到東西后藏起來的習慣,且狗不在乎迷信風氣。
3)李九每兩個月給馬波送一次貨。通過他說“最后一次送貨狗少了”,再結合6月25日時十多條狗只剩五條,得知這兩個月的期間里狗減少了五條以上。按常理來說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可以推斷,馬波家的狗啃咬了袁旺的尸體,而間接的誤食砒霜中毒死亡。
即使馬波要求狗拋尸,狗是活物,也不一定服從他的命令,更何況從文中得知馬波對狗并不好。那么這就說明,鬼屋并不是拋尸現場。我認為,拋尸現場是森林。
引用 “這而方圓300米都沒人煙。雖然昨晚說的那個故事是騙小孩,但村民最不愿意接近的是舊屋旁的那片森林。幾年前有一位村民在這片森林尋找資源,沒料到被野獸攻擊。少部分村民是靠采集山貨養家,所謂的天生天養,這就是命啊!”
通過引用可知,森林里有野獸。由此大可推出整個“密室”形成過程:兇手殺人后將尸體拋尸在平常無人靠近的森林里,離森林近的狗們和一些野獸爭搶袁旺的尸體。因為狗比不過其他野獸,因此就搶到了一根股骨。然后狗將它藏起來,形成了“密室”。
*馬波他殺的線索
引用 獵槍口、死者頭部和背后墻壁的彈孔,三者形成一條直線
從百度中得知,霰彈槍本身打一槍出去,多枚彈丸會散布出一個較大的命中面。然而根據引用,可得知槍彈擊中于頭部,這一點對于散彈槍的特性是不合理的,因為如果真是自殺,彈孔不應只集中于頭部。
所以是兇手拿散彈槍超近距離(射程距離越近槍彈分散就越集中)殺害馬波以后再擺出這樣一個造型,偽裝成馬波自殺。
*A是誰?
首先最可疑的肯定是馬波,不過我認為他僅僅是一個毒品制造商,而【A】是賣家。根據別人的證詞,馬波平時足不出戶,因此更不可能在城里交易現金或放置貨物。
引用 剛開始,袁旺為【A】和S市的買家穿針引線。【A】行事十分小心
鑒于以上引用,我認為A是趙志一家。而在城里交易毒品,則是通過他的女兒趙雪。
題目開篇說過“雪雪進城了。”這里的雪雪指的應該是趙雪。因為趙雪有哮喘病,進城去看也是理所當然。鑒于【A】的小心行事,很有可能想出這個方法,畢竟趙志作為史龍的助手并不能時常出去。雖然并沒有決定性的證據,但作為與其他可能是販毒者的比較,趙志一家是最可能的。不過趙雪是不知道“捎”的東西是什么的。
通過馬波家的狗瘦骨嶙峋及結合馬波制造毒品,可以得知“甩腦丸(這個名字莫名想起了搖頭丸)”對狗的身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都是哺乳動物……人也差不多)。而趙雪同時也符合這個情況。她的哮喘極有可能是因為長期接觸毒品造成的。
*第一案的兇手
如果我的上述推(xia)理(meng)正確的話,那么第一案的兇手是趙志。
引用 根據旅店入住記錄,袁旺不是第一次到大仙村。每相隔3到4個月,他會回來村子一次,每次都是住一晚就退房,也每次都勞煩旅店老板訂巴士車票。
結合題目中的引用內容,袁旺入住酒店和甩腦丸事件的大體時間符合,也符合“每相隔3到4個月”。且結合“每住一晚就退房”可知,大仙村是袁旺與買家協商交易等等事件的地點。
而這樣,除了買家和毒販們,沒有其他人知道袁旺的行蹤,更不可能再大仙村設點殺害袁旺。然而通過【A】的描述及一般毒品交易的常識,都是先交錢,再提貨。如果買家在這時候殺害袁旺,他的貨就沒了。且買家沒有殺害袁旺的動機。因此,只有毒販有機會殺害袁旺。換句話說,如果關于【A】的推理正確的話,只有馬波和趙志可以做到這一點。
翻回頭看馬波,馬波只是個制造毒品的,袁旺什么時候賣其實一點都不關自己。就好比商家進貨后怎么賣都是生產者完全不在意的。
其次就是之前說過的,馬波足不出戶。雖然這幾點有些牽強,但真正讓我懷疑趙志的其實是這一點:
引用 別看這鍋雜燴不起眼,是大仙村村民招待貴客才做的一道菜……趙志為他們各盛裝一碗雜燴。楚南仔細吃在嘴里,這滋味可好到不得了。唯一美中不足,香料和辣椒下的太重了,楚南嘗了過后舌尖都麻了好一會兒,胡莉則被嗆得不斷咳嗽。
先說說下毒的手法:袁旺以前是緝毒組的成員,且當過好長一段時間,也應時不時和毒販較量。因此,想制服這樣一個“強悍”的人,只能智取。那么,就是把砒霜(老鼠藥)下在雜燴里,借辣味掩蓋。
馬波是外鄉人,自然不掌握大仙村地道的雜燴做法,且作者如此廢筆墨地去描寫雜燴自然不是白搭的。因此綜上:兇手只能是趙志。
(不過如果【A】不是趙志我就瞎了)
[fly]以后再也不拖延了……動機第二個案件什么的都沒時間說……[/f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