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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期謎題答案提交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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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18-4-5 19:08:41 發帖際遇
袁旺是被馬波殺死,因為袁旺是警察,而且在警局那邊可以查到一些有關他的資料,所以馬波為了不暴露自己,所以殺掉了袁旺。馬波現將袁旺的左股骨撕扯掉。然后把骨頭留在家里,因為他養了幾條瘦的皮包骨的狗,因為他們常常不能溫飽,所以就會肯骨頭,這也就能證明骨頭上有被動物咬過的痕跡。把骨頭丟進洞窟里,形成了一個密室。因為馬波是販賣毒品的,所以每次給他送不給的李九會把毒品偽裝成干糧一些生活用品的形式,給馬波運貨,當他知道馬波殺了袁旺為了不給警方留下一些線索,所以就等馬波把袁旺的尸體處理掉之后,就跑到馬波的家里,威脅馬波讓他用散彈槍自殺。然后把現場偽裝成自殺的現象,這樣李九就能擺脫嫌疑,然后自己一個人販賣毒品獨吞錢財。經過推理證明A是李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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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8-4-6 11:50:37 發帖際遇
    首先是密室。老宅的勘探工作基本確認骨頭只能從那個洞里送進去,而成年人是做不到的,小孩子帶進去的也沒什么道理,最大的可能是狗叼進去的,從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線索。首先以洞的大小狗是進得去的,骨頭上動物啃咬的痕跡雖說可能是老鼠咬的,但是由于是撕扯下來的,狗是很符合這一情況的,因為人是沒有任何理由做這件事情的,骨頭的發現是很偶然的事情,可見做不做運送骨頭的事情正常而言都不會有區別。馬波家的狗看起來許久不吃東西,并且6.15時就已經少了,很有可能是被殘留的砒霜毒死的。
    袁旺于5.4日晚失蹤,一般他都會住一晚,但這一次就不見了,很有可能這天就是他死亡時間。袁旺被警察抓過之后已經販不了毒了,被盯上了,對于A來說袁旺不但沒用了還可能暴露自己身份,殺袁旺也理所當然。以后來馬波的反應來看,A與馬波合謀殺人也是很有可能的,當天晚上他們約了袁旺,然后在吃的東西或酒里下毒即可,案發地點大概就在馬波家,處理尸體也在附近,這也就導致了后來馬波家的狗意外將袁旺的骨頭叼出。
    馬波為什么是他殺沒看出來,是彈殼還是硝煙反應的原因嗎?兇手應該是A,畢竟警察已經要開始查狗仙村了,馬波制毒遲早暴露,先下手免得之后暴露身份。
    A我傾向于趙志。開頭提到雪雪去城里,也就是說雪雪的病需要定期到城里去,這對于趙志而言是一個很好的借口去城里。趙志對馬波家的狗看起來也很懂怎么驅趕,他要巡查也有足夠的理由在村子到處亂轉。A的行動感覺上都快人一步,趙志作為警察身份很有可能。不過史龍有沒可能呢,這我也說不上來,似乎也不是不行。
    不過我有個疑惑,趙雪得哮喘,為什么菜燒的那么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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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8-4-6 12:04:48 | 2018-4-6 16:28編輯
      藍色為原文引用     紅色為推理要點

      真相:殺害馬波的兇手為趙志

      案件分析:
      1.關于密室
      關于找到袁旺骨頭的鬼宅的具體線索是:
      所有門窗都被木板封住,沒有發現其他入口。封閉門窗的木板腐朽老舊,在近期內不曾被撬開,更不可能在近期內釘補上去。
      沒有發現大小可以供人穿過的洞口。瓦片上長滿厚厚的青苔和堆積的塵土,排除有人在近一年內揭開過瓦片。失修的屋頂多處都漏雨,但最大的破洞或縫不超過3厘米,排除從屋頂投下骨頭的可能性。
      舊屋沒有地下通道,唯一的通道只是墻角一個寬40厘米,高30厘米的半圓窟窿。成年人不可能通過該窟窿,連小孩鉆過去也非常困難。
      不可能小屁孩作惡據,在迷信的村子里沒人會拿人骨開玩笑。
      沒有直接把骨頭丟進去的手段,成人沒辦法進入鬼宅,小孩子也不會因為惡作劇而把骨頭丟進去,所以事實就是此事并非人類所為,而是村中最常見的動物,狗所為。
      首先判斷一下骨頭出現在鬼宅的動機。在大仙村里面流傳著關于鬼宅的恐怖傳說,一般人是不可能進去的,如果把尸體藏在里面確實被人發現的可能性很低。可是根據謎題內容記述,在鬼屋內只發現了一塊股骨,完全沒有其他身體部分的影子,如果要把尸體藏在這里為什么只出現了一塊骨頭呢,這明顯不符合邏輯。更重要的一點是,大仙村相對偏僻,兇手把尸體掩埋處理不是更為合適么,訓練狗把尸體一塊一塊的叼進鬼宅反而有更多的不確定因素。所以,骨頭出現在鬼宅并非兇手本意,而是狗出于習慣叼進去的

      2.袁旺被殺案
      關于尸體部分的陳述如下:該左股骨被證實是人類的股骨。根據殘留在髖關節的髖臼韌帶,該左下肢被以用力扯裂的方式,脫離原本的軀干。股骨只附著少量的肌肉組織,骨骼表面有多處被動物啃咬過的痕跡。
      從殘余的肌肉組織,發現含有嚴重超標的三氧化二砷。有理由相信該股骨的主人已經中毒身亡,人類無法在攝取如此大劑量的三氧化二砷后存活。
      關于馬波家的狗的描述:我非常不愿意來馬波家,因為他屋外養的整10多只狗太兇了,送貨時提心吊膽。雖然最后一次去送貨狗兒數量少了,但是還是很嚇人!
      守在外圍的5只狗,全部跟著并圍在車子不斷吠著,似乎非常不歡迎他們來訪。這些狗都是一副皮包骨的模樣,看來它們常常不得溫飽,長期營養不良。
      馬波家的狗本來有10多只,可僅僅過了半個月就只剩下5只,讓人不得不懷疑這些狗去了哪里,結合前面的線索,事情的真相可能是這樣:馬波家的狗長期營養不良,發現了袁旺的尸體后出于饑餓就當做食物吃掉了,撕扯痕跡和動物的咬痕出現的原因就是這樣。然而袁旺是中毒而死,骨頭里有過量的毒素,吃了尸體的狗自然也被毒死了,所以馬波家的狗消失了很多只。
      大仙村很久沒有發生兇殺案,馬波聽見大牛發現人骨的消息,嚇得臉色都變了!不難看出,馬波很有可能是知道骨頭的主人是誰的,所以袁旺最可能就是在馬波家被殺害的,或許就是馬波和A一起合謀殺死的,之后他們草草處理了尸體,卻沒想到被狗破壞了計劃

      3.馬波之死
      關于現場:死者坐在沙發,正對面3米外,有一把單管獵槍固定在一張椅上。該椅子其中兩個腳被鐵盒子墊高,校準射擊角度。獵槍的扳機系上一根繩索,繩索的另一端則在死者的手里。先說這個現場,馬波一個殘疾人,設計出這么一個復雜的自殺流程,到底有沒有可行性,都準備要自殺的人了,何必這么麻煩,左腳癱瘓的他做這種校正射擊基本沒什么可能,所以直接排除。另外,15號馬波還正常接收了生活必需品,對于自殺的人來說也不必要。
      經過檢查馬波身上沒有其他外傷,那么真兇可能采用的手法有兩種:1.打擊馬波頭部致使其昏迷,然后布置現場,馬波醒來無意觸發機關,因為頭部被霰彈槍轟掉了一半,所以打暈的傷痕沒辦法檢測2.使用安眠藥或者麻醉劑一類的藥物使其昏迷,之后同上。因為尸體被發現時候已經開始腐爛,藥物是否額可以被檢測出尚未可知。
      兇手殺死馬波的目的是由于袁旺尸體暴露,很快就會查到馬波的家里,為了讓他成為替罪者A,吸引警方的注意力。所以真兇就是所謂的A,A和馬波認識并且一起制作毒品。
      店里的員工證言:我非常不愿意來馬波家,因為他屋外養的整10多只狗太兇了,送貨時提心吊膽。雖然最后一次去送貨狗兒數量少了,但是還是很嚇人!
      剛來到現場時候:車子停在院子處,趙志先下車,熟練地把這一群狗驅散。不愧是大仙村的居民,對于狗的脾性摸得一清二楚。所有人下車后,趙志領頭來到馬波的家門前。
      馬波不與人來往,每月來2次的店員對于那些狗都很害怕,然而趙志卻很熟練地把狗驅散,恐怕他之前經常來這里,所以才會了解狗的習性,經常和馬波來往的自然是A,所以趙志就是A。

      4.趙志的家庭
      陳淑芬立即在口袋摸出一瓶藥,倒出一顆讓趙雪吞下。可憐的趙雪倒在母親的懷中,臉色發白,嘴唇和鼓鼓的手指頭都變紫色了。
      “龍哥,楚長官。我家雪雪哮喘發作,不方便繼續招待諸位了。”趙志即禮貌又含蓄地下了逐客令。
      首先需要說的是趙雪的哮喘。
      哮喘發病時候緊急治療都是通過噴霧藥療,發作時候吃藥是非常錯誤的。哮喘患者對于麻辣等刺激性味道也比較敏感,屬于禁忌的食品,然而這次招待有好幾道這樣的菜,我覺得趙雪是應該回避的。嘴唇和手指發紫的癥狀更像是心臟病一類的,綜上所述趙雪患的應該不是哮喘。
      “史老哥,近期村民出城的記錄可以弄到手嗎?” 楚南問道。
      偵探在文末提出了出城記錄,而趙雪一家無疑是出去過的
      “姐姐,我想念雪雪。好幾天沒見到她了。”
      “阿花!雪雪進城了。” 平時少說話的狗蛋,是雪雪的鄰居。
      這可能會成為鎖定兇手的一個線索。
      P.S.無心答題 好想早點拿到雞里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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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8-4-6 14:12:54 | 發自安卓客戶端
        這次我太水了完全不會。〒_〒

        2018-4-6 14:12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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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理積分 +2
          | 發表于 2018-4-6 17:30:31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密室形成是馬波肢解了袁旺的尺體然后喂狗,某只狗啃著左股骨跑到了舊宅里。馬波把大仙村家家都有的老鼠藥放在什么東西上給袁旺吃。馬波本身左腳殘疾行動不便若自殺不可能會這么麻煩。兇手可能是趙志狗遇到陌生人不可能趕得開除非熟人說明趙志經常來馬波家。A一般不與交易者見面,可能是A身上有什么明顯特征容易被人識別或記住還可能A本身行動不便或A本就是毒品源頭所以A可能是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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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理積分 +1
            | 發表于 2018-4-6 18:09:53 | 2018-4-6 19:13編輯 | 來自小霸王手機
            《狗仙》推理過程:

            *第一起案件的密室手法

            根據原文中提供的線索,可知成年人不可能從外面進來。由于袁旺失蹤的時間是5月4日,而6月12日尸體就被發現,最多只有一個月的時間,但密室木板近期不可能被打開,因此排除拋尸屋里再釘上木板的可能。那么排除這些可能,只有那兩個洞可能使骨頭丟在“鬼屋里”。
            屋頂的洞骨頭不可能塞進去(題中明確說明),而大牛他們幾人進去的洞往前走擺放著農具。根據后文得知白骨發現在廚房,但廚房里不可能擺著農具。或者換個角度,他們幾人“探險”時是走了一段時間才發現的白骨。因此白骨不可能直接從洞里投向被發現的地方。
            如果是從屋頂的洞里和側面的洞里連一條繩索將白骨“送”進去呢?也不行。骨頭從側面進來,上方的洞里需要有東西牽引才能改變骨頭的位置,而這是不可能做到的。其次,連線后會呈平滑的曲線,高的一端在鬼屋靠里的地方,骨頭要想進到里面就意味著要“往上走”,有違地心引力。最后,骨頭上沒有什么洞,無法將其固定。
            所以骨頭要想進到廚房,必須得有生物攜帶它從側面的洞里進去。成年人不可能,那也就只有小孩和“非人類”。
            再翻過來看第一段,當時膽子最大的大牛都退縮了,何況別的小孩呢?如果是大人強求小孩將骨頭帶進去也不可能。一是小孩徒手拿著骨頭或肢體定然不敢;二是村里的人比較迷信,沒有人敢拿那間屋子和人骨開玩笑。若是將完整的尸體帶進去,屋子里也沒有切割肢體的利器,更何況沒有人能夠操作。因此,只有動物帶進去的可能。
            而能擁有拖拽股骨的力量,身型不太可以鉆進洞里的就只有狗,而且是馬波家的狗。
            因為大仙村的村民都對狗照料有加,想來狗幾乎是膘肥體壯,只有馬波家的狗瘦骨嶙峋(因此馬波被視為怪人)。只有狗的身形允許,狗才能鉆進去。除此之外,還有幾點證據:
            1)骨頭表面有多處動物啃咬的痕跡。
            2)狗有得到東西后藏起來的習慣,且狗不在乎迷信風氣。
            3)李九每兩個月給馬波送一次貨。通過他說“最后一次送貨狗少了”,再結合6月25日時十多條狗只剩五條,得知這兩個月的期間里狗減少了五條以上。按常理來說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可以推斷,馬波家的狗啃咬了袁旺的尸體,而間接的誤食砒霜中毒死亡。
            即使馬波要求狗拋尸,狗是活物,也不一定服從他的命令,更何況從文中得知馬波對狗并不好。那么這就說明,鬼屋并不是拋尸現場。我認為,拋尸現場是森林。
            引用
            “這而方圓300米都沒人煙。雖然昨晚說的那個故事是騙小孩,但村民最不愿意接近的是舊屋旁的那片森林。幾年前有一位村民在這片森林尋找資源,沒料到被野獸攻擊。少部分村民是靠采集山貨養家,所謂的天生天養,這就是命啊!”

            通過引用可知,森林里有野獸。由此大可推出整個“密室”形成過程:兇手殺人后將尸體拋尸在平常無人靠近的森林里,離森林近的狗們和一些野獸爭搶袁旺的尸體。因為狗比不過其他野獸,因此就搶到了一根股骨。然后狗將它藏起來,形成了“密室”。

            *馬波他殺的線索

            引用
            獵槍口、死者頭部和背后墻壁的彈孔,三者形成一條直線

            從百度中得知,霰彈槍本身打一槍出去,多枚彈丸會散布出一個較大的命中面。然而根據引用,可得知槍彈擊中于頭部,這一點對于散彈槍的特性是不合理的,因為如果真是自殺,彈孔不應只集中于頭部。
            所以是兇手拿散彈槍超近距離(射程距離越近槍彈分散就越集中)殺害馬波以后再擺出這樣一個造型,偽裝成馬波自殺。

            *A是誰?

            首先最可疑的肯定是馬波,不過我認為他僅僅是一個毒品制造商,而【A】是賣家。根據別人的證詞,馬波平時足不出戶,因此更不可能在城里交易現金或放置貨物。
            引用
            剛開始,袁旺為【A】和S市的買家穿針引線。【A】行事十分小心

            鑒于以上引用,我認為A是趙志一家。而在城里交易毒品,則是通過他的女兒趙雪。
            題目開篇說過“雪雪進城了。”這里的雪雪指的應該是趙雪。因為趙雪有哮喘病,進城去看也是理所當然。鑒于【A】的小心行事,很有可能想出這個方法,畢竟趙志作為史龍的助手并不能時常出去。雖然并沒有決定性的證據,但作為與其他可能是販毒者的比較,趙志一家是最可能的。不過趙雪是不知道“捎”的東西是什么的。
            通過馬波家的狗瘦骨嶙峋及結合馬波制造毒品,可以得知“甩腦丸(這個名字莫名想起了搖頭丸)”對狗的身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都是哺乳動物……人也差不多)。而趙雪同時也符合這個情況。她的哮喘極有可能是因為長期接觸毒品造成的。

            *第一案的兇手

            如果我的上述推(xia)理(meng)正確的話,那么第一案的兇手是趙志。
            引用
            根據旅店入住記錄,袁旺不是第一次到大仙村。每相隔3到4個月,他會回來村子一次,每次都是住一晚就退房,也每次都勞煩旅店老板訂巴士車票。

            結合題目中的引用內容,袁旺入住酒店和甩腦丸事件的大體時間符合,也符合“每相隔3到4個月”。且結合“每住一晚就退房”可知,大仙村是袁旺與買家協商交易等等事件的地點。
            而這樣,除了買家和毒販們,沒有其他人知道袁旺的行蹤,更不可能再大仙村設點殺害袁旺。然而通過【A】的描述及一般毒品交易的常識,都是先交錢,再提貨。如果買家在這時候殺害袁旺,他的貨就沒了。且買家沒有殺害袁旺的動機。因此,只有毒販有機會殺害袁旺。換句話說,如果關于【A】的推理正確的話,只有馬波和趙志可以做到這一點。
            翻回頭看馬波,馬波只是個制造毒品的,袁旺什么時候賣其實一點都不關自己。就好比商家進貨后怎么賣都是生產者完全不在意的。
            其次就是之前說過的,馬波足不出戶。雖然這幾點有些牽強,但真正讓我懷疑趙志的其實是這一點:
            引用
            別看這鍋雜燴不起眼,是大仙村村民招待貴客才做的一道菜……趙志為他們各盛裝一碗雜燴。楚南仔細吃在嘴里,這滋味可好到不得了。唯一美中不足,香料和辣椒下的太重了,楚南嘗了過后舌尖都麻了好一會兒,胡莉則被嗆得不斷咳嗽。

            先說說下毒的手法:袁旺以前是緝毒組的成員,且當過好長一段時間,也應時不時和毒販較量。因此,想制服這樣一個“強悍”的人,只能智取。那么,就是把砒霜(老鼠藥)下在雜燴里,借辣味掩蓋。
            馬波是外鄉人,自然不掌握大仙村地道的雜燴做法,且作者如此廢筆墨地去描寫雜燴自然不是白搭的。因此綜上:兇手只能是趙志。
            (不過如果【A】不是趙志我就瞎了)

            [fly]以后再也不拖延了……動機第二個案件什么的都沒時間說……[/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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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理積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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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8-4-6 19:15:24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密室形成:馬波先用三氧化二砷把袁旺毒死,后把他的尸體拿給狗吃,他以為這樣可以毀尸滅跡,不曾想其中的一只狗把袁旺的骨頭咬到了那個房間里。
              袁旺遇害過程:袁旺被釋放后,回來找馬波,想讓馬波幫他想辦法助他逃脫,但馬波知道了袁旺肯定被警方列入嫌疑人的名單,所以下毒將袁旺毒死,(文中說袁旺每3 4個月都要來大仙村待一天,可以看出他是來找馬波拿“甩頭丸”的,與文中開始的S市新聞摘要的時間不謀而合,所以馬波和袁旺肯定是長期的合作對象。)后讓自家的狗把尸體吃了,所以后來楚南他們去看現場的時候馬波家的狗只有5只了,估計其中的幾只狗吃了尸體的肉,被毒死了。
              馬波他殺線索:被打爆的半邊腦袋,精密的機關設置,幾天前還叫李九送了東西,可以看出他并沒有要自殺的心,一個要自殺的人肯定會把自己的后路安排好并不會像馬波這樣倉促。
              兇手:史龍和趙志,袁旺的尸體被發現后,他們知道警察肯定會來檢查,這樣就會發現他們與馬波之間的關系,所以事先就把馬波給殺害了,要讓一切死無對證。史龍10年從警局出來后,覺得自己為警局奉獻了一生,但是好像沒什么回報,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他接觸到了毒品,并在大仙村扎根,馬波因為有化學方面的技能,所以一直為史龍和袁旺提供“甩頭丸”,趙志在無意之間發現了史龍和馬波之間的交易,并打算報警的,但是史龍告訴他,他可以叫馬波研制一種藥幫助趙雪,所以趙志就和史龍他們一起狼狽為奸。(文中說趙雪發病時臉色發白,嘴唇和手指都發紫,說他女兒是哮喘,由此可見他女兒是心源性哮喘,嗎啡可以解除她的氣促和窒息感,所以當時陳淑芬給她吃的藥丸,應該是含有嗎啡的。)
              A是史龍,從文中可知史龍有多年的從警經歷,知道大仙村發生命案了,他肯定會調查并找到其嫌疑人,結果等來的卻是馬波的死亡;文中說A身份隱秘,行為謹慎,足以看出他有很好的反偵查能力,所以說A只能是史龍,其他人并不能做到如此。
              | 發表于 2018-4-6 19:37:03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嗯,首先,這期謎題太難啦。
              然后個人認為,袁旺出了旅館之后來到了 A  家長,被打暈后被服下砒霜的狗咬開,帶進那個密室,馬波他殺這個真的猜不到,A 是趙志吧。。
              頭像被屏蔽
              | 發表于 2018-4-6 19:53:41 | 發自安卓客戶端
              1.密室形成以及袁旺被害原因:
              (1)袁旺被害原因:袁旺和馬波是同伙,袁旺由于被警察抓到審問,雖然沒有被查出什么。但是在馬波那里,由于同伙被抓,一方面由于怕同伙袁旺供出自己,另一方面怕警方懷疑到自己,所以決定殺害其同伙袁旺。
              (2)作案手段:馬波殺害袁旺,為了不引起懷疑,決定使用大仙村村民家中必備的,即使用原本于毒老鼠的藥砒霜來殺害袁旺。(袁旺的股骨被法醫檢測出含有三氧化二砷,該化合物為砒霜的主要成分)。馬波殺死袁旺后,為了毀尸滅跡,用自己養的狗將其尸體作為食物吃掉,以達到毀尸滅跡的目的。(馬波之前養了10條狗,用其5條將袁旺的尸體吃掉,因袁旺尸體中含有砷化物,所以那5條狗也被毒死,其中有一條狗將袁旺的股骨叼到“鬼屋(密室)”,因為那個密室正好只有類似狗這種體型的動物能夠從窟窿進入,成年人是進不去的,小孩是不可能作案的,所以由此推斷是馬波的狗將袁旺的骨頭叼過去的)
              2.馬波被害原因:
              馬波被害原因:馬波不是自殺的,是他殺的。因為,首先,從作案現場來分析,一個人若想要自殺,完全沒有必要設計原文圖中那樣復雜的機關來自殺,完全可以自己拿著槍扣動扳機以達到目的。其次,從動機上分析,馬波將袁旺殺害后,已經達到斬草除根掩蓋自己的目的,沒有理由再自殺。所以,綜合這兩點來看,馬波不是自殺的,是他殺。殺害馬波的兇手的動機,結合楚南和胡莉到大仙村查案的時間,可以猜測是史龍。原因如下:首先,史龍作為一個具有十年破案經歷的經驗豐富的老刑偵人員,在大仙村呆了這么久,竟然沒有發現馬波的異常之處(比如馬波屋子里的化學實驗室),這對于這樣一個經驗豐富的刑偵人員來說不合理。其次,趙志的女兒趙雪有所異常之處,當楚南他們在趙志家吃飯的時候,趙志的女兒趙雪的哮喘突然犯病,她的媽媽給她吃了一粒藥丸,從趙雪的手和嘴唇發紫,臉色發白,由此可判斷這是心源性哮喘,而這種哮喘可以用“嗎啡”抑制病情,而趙志為了得到嗎啡(或者類似的藥物)給女兒治病,也可能是承擔不了正規醫療費用或者其他原因,故只能從馬波化學實驗室那里取廉價藥品。所以,從這可以知曉,史龍和趙志兩人一定是知道馬波的底細的,而進一步推測,史龍和趙志極有可能與馬波是一伙的。所以,史龍和趙志為了不讓楚南查出事情的真相,怕馬波將其上家供認出來,所以遂對馬波提前動手,特意制造馬波自殺的假象以掩蓋真相。
              3.A是誰?
              所以,綜上,可以判斷,這個A是史龍。
              | 發表于 2018-4-6 19:54:06 | 發自安卓客戶端
              1.密室的形成。
              密室所在地不是第一案發現場。密室準確來說也不是完全封閉,存在著一個小洞。這個洞其實是個狗洞,完整的袁旺和兇手無法進入,但是部分的袁旺可以。兇手讓狗叼著袁旺的骨頭進入成人無法進入的場所,因此形成密室。
              2.袁旺遇害過程。
              袁旺被馬波所殺。袁旺來大仙村的頻率大概是三四個月一次,每次住一晚,剛好與甩腦丸時間發生頻率一致。結合馬波家的制毒實驗室,可知,袁旺過來是向制毒人馬波取毒品,兩者是同一條繩上的螞蚱。袁旺被調查后,逃到大仙村找馬波,尋求幫助。馬波擔心自身被袁旺曝光,決定殺死袁旺。他先趁袁旺沒有戒心時讓其吃下砒霜,毒死后,驅使自家的狗去啃食袁旺的尸體。狗們啃食袁旺尸體后,將袁旺各部位的骨頭藏匿起來(狗的習性)。而狗們因為吃了袁旺身上帶有砒霜的肉后,也先后死去(狗的數量變少的原因)。馬波將狗的尸體處理掉。
              3.馬波非自殺的疑點。
              其一,自殺的方式。一般人自殺選擇霰彈槍的很少,而且還是如此復雜的手法。除此之外,有很多方式能夠實現自殺,上吊,割腕,喝砒霜。
              其二,手法的疑點。還手法要實現,必須調整好角度。然而如果是馬波自身布置的,他難以把握自身坐在沙發上的位置。
              其三,自殺的環境。馬波自殺一般不會特意還鎖門把門栓上,如果怕別人知道,那沒什么還留一個窗戶?很明顯,某人殺馬波后,不想那么快暴露,鎖門后,從窗戶逃離。
              殺害馬波的可能是趙志。疑點是趙志比史龍還敏銳地注意到房子里發出的尸體腐臭的氣味。動機是自己女兒患了絕癥,需要大筆錢治病,因此看上了制毒的馬波。
              4.A是誰?
              A是袁旺。袁旺給自己造的虛擬身份,目的是轉移警方注意力。因為甩腦丸都是袁旺從馬波那里弄來的,馬波本身腿腳不便,不適合進行販毒活動,因此毒品都掌握在袁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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