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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8-3-30 19: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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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6(周五) 20:00
屆時將放出第97期答案以及第98期謎題。(回答期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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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8-3-30 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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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5 18:58編輯
第97期謎題《狗仙》解答:
毒死袁旺槍殺馬波的兇手是趙志,【A】是趙志。
袁旺的身份已獲警方確認,【A】擔心袁旺會爆出自己的身份,決定提前干掉袁旺。而這個時候老婆帶女兒去城里治療哮喘,對他來說是個絕佳的機會,所以他約了袁旺到自己的家里吃飯,在雜燴里放入大量的老鼠藥(因為不確定老鼠藥里面砒霜的含量,而為了確保干掉袁旺所以放了很多),之后袁旺吃了雜燴死了。
趙志強掩著嘴,沖到屋外大吐特吐。
因為看不習慣尸體的趙志沒有能力獨自處理掉袁旺的尸體,而且為了嫁禍給馬波,就把袁旺的尸體丟給馬波的狗狗們。袁旺的左股骨就是被狗狗帶到了舊屋廚房里面。之后趙志殺死了馬波制造畏罪自殺的假象,以洗清自己的嫌疑。
Ⅰ、密室的形成。
題目已經排除掉門窗還有屋頂,現場只有墻角一個寬40厘米,高30厘米的半圓窟窿,能通過這個半圓窟窿的只有動物和小孩。因為
骨骼表面有多處被動物啃咬過的痕跡
所以排除掉小孩,因為
該左下肢被以用力扯裂的方式脫離原本的軀干
所以排除掉老鼠。
袁旺的左股骨被發現的地點離馬波家不遠,李九每月兩次送補給去馬波家,最后一次6月15日去送補給的時候發現狗狗數量少了
,而袁旺的左股骨是6月12日被發現的,所以如果是狗狗因為啃了袁旺的骨頭因砒霜中毒而死,時間上也對得上。
這些狗都是一副皮包骨的模樣,看來它們常常不得溫飽,長期營養不良。
因為狗狗長期得不到溫飽,兇手故意把袁旺的尸體丟給馬波家的狗,想利用馬波家的狗來處理掉袁旺的尸體,狗狗開始爭搶這天賜的食物,狗狗因為害怕別的狗狗來搶自己的食物,所以把啃下來的骨頭咬到別的地方獨自享食,其中的一只狗狗就把袁旺的左股骨咬到了舊屋廚房那里獨自享食,可能是因為股骨的表面附著7枚不銹螺絲釘和一片鋼板,所以狗狗也沒有吃完就從半圓窟窿出來,最后吃了袁旺尸體的狗狗幾乎都因為砒霜中毒而死了,所以狗狗的數量才會減少。
大仙村很久沒有發生兇殺案,馬波聽見大牛發現人骨的消息,嚇得臉色都變了!
如果狗狗因為砒霜而死的話,馬波不會不知道,他之所以會如此驚訝,說明他肯定也有看過袁旺的骨頭,他以為是因為甩腦丸而死的仇家找上門來,所以特別害怕。狗狗的尸體還有袁旺剩下的骨頭應該就是被馬波處理掉了。
Ⅱ、推理袁旺遇害過程。
1、根據題目的線索我們只發現了袁旺的左股骨,而且根據Ⅰ的推理袁旺的左股骨是被狗狗帶到舊屋廚房那里,那么這對兇手來說就是個意外了,兇手的目的是不想讓我們發現袁旺的尸體才毀尸滅跡的。
2、
從殘余的肌肉組織,發現含有嚴重超標的三氧化二砷。
根據上面的線索,可以證實袁旺是死于砒霜。
3、什么人有動機殺害袁旺?第一、想為因甩腦丸而死之人報仇的人,這個可能性因為沒有相關嫌疑人、相關證據線索支持而排除。第二、【A】有動機殺害袁旺。袁旺的毒販身份已獲警方確認,抓捕袁旺只是時間上的問題。如果袁旺被抓捕之后供出【A】的身份,對【A】來說是極為不利的情況。
4、根據我們掌握的線索,除了警方知道袁旺的毒販身份,還有就是馬波和【A】,而且根據Ⅳ的推理,馬波和【A】并不是同一個人,根據Ⅲ的推理馬波是被謀殺的,制造成畏罪自殺的假象,從這點就基本可以排除掉馬波殺害袁旺的嫌疑。
5、根據Ⅳ的推理我們知道了【A】就是趙志。
他們嫌市面上的老鼠藥毒性不夠猛烈,托人從城里引進一大批含砒霜的老鼠藥。幾乎家家戶戶都有留著些。不過這老鼠藥氣味重,村民們又很小心,至今沒聽說有人誤食老鼠藥的慘劇。
因為老鼠藥的氣味重,袁旺不可能那么輕易的吃掉老鼠藥。
唯一美中不足,香料和辣椒下的太重了,楚南嘗了過后舌尖都麻了好一會兒,胡莉則被嗆得不斷咳嗽。
如果是把老鼠藥大量放進雜燴里面,利用里面香料和辣椒的氣味去掩蓋老鼠藥的氣味,袁旺會吃下老鼠藥也是不足為奇了。那么如果趙志是在家里毒死袁旺的話,他的老婆和女兒不就是目擊證人了,趙志會當著老婆跟女兒的面殺人嗎?答案當然是不會。
可憐的趙雪倒在母親的懷中,臉色發白,嘴唇和鼓鼓的手指頭都變紫色了。
嚴重哮喘發作時常有呼吸費力、大汗淋漓、發紺、胸腹反常運動、心率增快、奇脈等體征。嘴唇和鼓鼓的手指頭都變紫色就是發紺的體現,趙雪確實是得了哮喘沒錯。
“姐姐,我想念雪雪。好幾天沒見到她了。” “阿花!雪雪進城了。” 平時少說話的狗蛋,是雪雪的鄰居。
這里的雪雪就是趙雪,之所以進城想必就是為了去看病,而且不可能獨自一個人進城。袁旺的左股骨被發現的幾天前,趙志的老婆就帶趙雪進城去看病了,所以趙志才擁有了犯罪時機。
6、
根據調查,他最后一次被目擊,是在2018年5月4日。
如果袁旺是在5月4日死的話,前面的推理幾乎都要推翻掉。比如趙志的犯罪時機就不能很好地得到解釋;比如馬波的狗狗數量為什么會減少,在李九發現的6月1日到6月15日之間,畢竟狗狗肯定不會去吃腐爛一個多月的尸體;比如袁旺的股骨怎么會出現在舊屋內?
但村民最不愿意接近的是舊屋旁的那片森林。幾年前有一位村民在這片森林尋找資源,沒料到被野獸攻擊。
雖然也有可能是野獸把袁旺的股骨帶到舊屋內,但是我們對野獸的身形也不了解,它一定通得過寬40厘米,高30厘米的半圓窟窿嗎?之所以沒有再被目擊到可能是5月4日那個時候袁旺確實是離開大仙村,之后回到大仙村可能是趙志直接開車把他載到了自己的家,之后又在家里殺掉,所以才沒有被目擊到。
Ⅲ、整理馬波他殺的線索,和找出兇手。
1、12號口徑鹿彈它立起來大概是一個7厘米高的直筒狀,在這個7厘米高的直筒內,除了下面的底火、火藥、填充物之外,還需要容納一定數量的彈丸,如果是直徑約9.1毫米彈丸的話,可以放8-9顆。9.1毫米×9顆=81.9毫米。然后題目出現的是7.6毫米的鹿彈,81.9毫米/7.6毫米=10.78顆。現場發現了26顆7.6毫米鉛彈,一個12號徑(Gauge)霰彈殼,然而一個12號徑(Gauge)霰彈殼是不可能裝下26顆7.6毫米鉛彈的。
所以如果是自殺的話,現場就不止一個12號徑(Gauge)霰彈殼,因為現場只有一個12號徑(Gauge)霰彈殼所以是他殺。
2、
果然,胡莉發現其中一個窗戶是虛掩的,翻進屋內后,從里面把門打開。
馬波的死亡現場不是密室,不排除他殺的可能性。
3、根據線索知道馬波是制毒的逃犯有兩個人,袁旺和【A】。Ⅱ的推理已經證實了袁旺是被【A】干掉的,所以知道馬波是制毒的逃犯只剩下了【A】,而馬波又是被制造成了畏罪自殺的假象,有理由這么干的只有毒死袁旺真正的兇手【A】。
4、像往常一樣【A】假裝去拿甩腦丸,趁機搶走了馬波的獵槍往馬波的腦袋打了一槍,之后制造自殺裝置的時候又對準死者的腦袋開了一槍為了使自殺的現場顯得更為逼真,但是自殺的話是沒有辦法更換子彈的,所以兇手拿走了其中一個霰彈殼,可是兇手萬萬沒有想到我們會調查鉛彈的數量從而判斷是他殺。
5、因為袁旺已死,【A】必須找一個替罪羔羊,這就是【A】殺死馬波的動機。
Ⅳ、【A】是誰?給出理由。
【A】是趙志。
理由是他可以熟練地把馬波家的狗驅散,說明他很熟悉馬波家的狗,而且馬波家的狗也很熟悉他。但是這并不是因為趙志是大仙村的居民對狗的脾性摸得一清二楚,李九也是大仙村的居民,為啥他每次送貨時提心吊膽的?如果不是經常去馬波家的話,馬波家的狗不會那么熟悉趙志,那么趙志為什么經常去馬波家?最有可能的就是去馬波家拿甩腦丸,以此我推測趙志就是【A】。
1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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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8-3-30 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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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6 13:00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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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自
安卓客戶端
紅色字體
為引用原文
藍色字體
為推理要點。
這題我就直接回答問題吧。這個星期太忙了。。。
當然,為了方便答題時邏輯清晰流暢,我會先回答第四題。
1)密室的形成。
2)推理袁旺遇害過程。
3)整理馬波他殺的線索,和找出兇手。
4)【A】是誰?給出理由。
答4 :
楚南在實驗室的桌上看見一些散落的藥錠。從外表和形狀,楚南可以確認這就是“甩腦丸”。
這里竟然是生產該毒品的大本營!他們倆仔細搜索一輪,再無其它發現。
【A】是誰呢,可以肯定的是,【A】和這兩名死者都和 “甩腦丸” 的制造和傳播有著密切的關系,這三人應該是合伙的毒品罪犯集團,以大仙村馬波家為制造毒品的基地。
【A】的身份可以用排除法來得出:
一、史龍
“史龍?10年前在警界被稱為【罪惡克星】的史龍前輩?”
石局長點點頭,“史龍在一次槍戰中,腰部脊椎受到嚴重的創傷。史龍不想提早退休,警方唯有安排他駐守在郊區,執行比較輕松的任務。他率領助手勘察現場后呈上的報告,可信度極高。
可以看出史龍應該是正義感極強的人,干了這么多年,很難被任何私人利益動搖。他很久以前就隱退,也和“甩腦丸”的出現不符,難道他隱退那么多年,卻突然一年前就開始制造毒品販賣?這不太可能。
就題目公平性來看,如果史龍是【A】,那么題目的很多信息線索都不可信了,他完全可以改動/摧毀現場證據,呈上假報告,甚至可以身為整個地區的總行政頭兒,把這件事壓住。在
這種假設下,整個題目本身都會站不住腳,因此【A】不會是史龍。
二、【A】 就是死了的馬波
這個結論也不太可能,首先題目沒有決定性線索指向這一點,而且,我有理由相信這個犯罪集團不可能只有兩人,
否則不可能出現兩人在不同時段如此因謀殺先后死去,這更像是有第三個同伙殺了本案中的兩名死者。
三、【A】是趙志。
這才是【A】真正的身份,線索如下:
- 趙志的家擺上一桌
道地美食
,款待二人。
在一張不是很大的桌子上,堆滿了大盆小盆的食物。
- 趙雪追逐的腳步漸慢,整個人蹲踞下來,小手很痛苦的捂著胸口。陳淑芬立即在口袋摸出一瓶藥,倒出一顆讓趙雪吞下。可憐的趙雪倒在母親的懷中,臉色發白,嘴唇和鼓鼓的手指頭都變紫色了。
- “阿花!雪雪進城了。” 平時少說話的狗蛋,是雪雪的鄰居。
- 趙志先下車,
熟練地把這一群狗驅散。不愧是大仙村的居民,對于狗的脾性摸得一清二楚。
-
我非常不愿意來馬波家,因為他屋外養的整10多只狗太兇了
,送貨時提心吊膽。
首先,最明顯的矛盾就在于,
其他村里的本地人也對馬波家的兇狗避而遠之,十分畏懼,而偏偏趙志就可以熟練地驅散這群惡犬,單單以趙志是“本地人” 是無法解釋的通的。
最明顯的原因就在于,趙志對這些狗很熟,狗也和他很熟,趙志就是和馬波、袁旺一起制造售賣“甩腦丸”的第三個同伙,趙志就是【A】。
同時,趙志不過是一個偏僻小村莊的警長助手,收入不可能太高,而我搜到的
治療哮喘的藥物(噴劑和藥片)對于農村人家來說實在是價格不菲,更別說哮喘是很難治愈的頑疾,而根據題目一開始小伙伴的對話,趙志可能還經常帶女兒進城看醫生。
那么一個這樣的低收入家庭如何支付的起趙雪的醫療醫藥費用呢? 趙志便是參與了制造毒品,販賣毒品的不歸路,用這骯臟生意掙的錢來換取女兒的健康與性命。
這么一來,這兩場謀殺的性質和動機就也比較明了,就是這個毒品犯罪集團內三人有了沖突,趙志可能想要金盆洗手不干了,或者就是分贓有了問題,因此內訌之下,【A】趙志先后殺死了這個小集團的其他兩名同伙。
趙志,也自然是這兩起謀殺案的真兇。
答1 :
密室的形成是利用了狗的幫助/是狗無意中形成的。兇手本身應該不知情。
- 所有門窗都被木板封住,沒有發現其他入口。封閉門窗的木板腐朽老舊,
在近期內不曾被撬開,更不可能在近期內釘補上去。
警員利用長梯爬上屋頂處,也沒有發現大小可以供人穿過的洞口。瓦片上長滿厚厚的青苔和堆積的塵土,排除有人在近一年內揭開過瓦片。失修的屋頂多處都漏雨,但最大的破洞或縫不超過3厘米,
排除從屋頂投下骨頭的可能性。
舊屋沒有地下通道,
唯一的通道只是墻角一個寬40厘米,高30厘米的半圓窟窿
。
成年人不可能通過該窟窿,連小孩鉆過去也非常困難。該窟窿的四周長滿野草,窟窿周邊的磚塊和水泥色澤陳舊,不可能是近一年內砌上去。
警員強行打開舊屋后,在廚房處只發現那根疑是人類左股骨的骨頭。現場沒有打斗跡象、沒有發現大量的血跡、沒有發現可疑的鞋印、沒有發現能夠分割肢體的利器。
大仙村的負責警員在6月13日把疑是人類的左股骨送到S市警局,要求刑偵組的確認和分析。”
“該左股骨被證實是人類的股骨。
根據殘留在髖關節的髖臼韌帶,該左下肢被以用力扯裂的方式
,脫離原本的軀干。
股骨只附著少量的肌肉組織,骨骼表面有多處被動物啃咬過的痕跡。
密室的形成是這樣的,兇手毒死袁旺后,
把袁旺的尸體給狗分食,也就是為何股骨上找得到撕扯和咬痕。
而在這過程中,
可能就有一條狗叼著股骨,將股骨藏到了這個隱秘的廢棄小屋內(不想與同伙分食),于是密室就這么形成了。
也只有狗能解釋這跟股骨是如何被放入看似不可能的這間“密室小屋”,因為
洞雖然不足以成人出入,但一只狗還是綽綽有余的。
更重要的是,股骨被丟棄于此最有可能就是兇手意料之外發生的事,因為兇手不可能會
偏偏只在廢棄小屋內扔一根股骨
(腦子進水?),有足夠的理由可以確定
密室的形成完全出于狗私藏食物的行為。
這應該不是兇手的本意,因為狗這么一做反而形成了暴露罪行的證據。兇手喂狗的本意是在于毀尸滅跡。
答2 :
袁旺是被下毒而死的,殺死死者的毒素來源便是含有大量砒霜的老鼠藥。之后殺手將尸體喂狗,企圖解決尸體。
- 從殘余的肌肉組織,發現含有嚴重超標的三氧化二砷。有理由相信該股骨的主人已經中毒身亡,人類無法在攝取如此大劑量的三氧化二砷后存活。
- “史老哥,在大仙村要得到砒霜,會很困難嗎?”
“砒霜?一點也不難。村人對老鼠十分痛恨,他們嫌市面上的老鼠藥毒性不夠猛烈,托人從城里引進一大批
含砒霜的老鼠藥
。幾乎家家戶戶都有留著些。
不過這老鼠藥氣味重,村民們又很小心,至今沒聽說有人誤食老鼠藥的慘劇。
你怎么忽然問這個?”
“尸檢報告陳明,袁旺攝下大量的砒霜,還斷定袁旺不可能活下來。對了,村里的人對袁旺有印象嗎?”
題目說了,
老鼠藥的味道很重,因此不可能是死者誤食意外死亡
,那么趙志是死者是如何攝入老鼠藥而不起疑的呢?
- 稻田野生鱔魚、小龍蝦、滿山跑的野雞、還有精心腌制的大頭菜燴成一鍋,配上
辣椒和多種香料
- 趙志為他們各盛裝一碗雜燴。楚南仔細吃在嘴里,這滋味可好到不得了。唯一美中不足,
香料和辣椒下的太重了,楚南嘗了過后舌尖都麻了好一會兒,胡莉則被嗆得不斷咳嗽。
趙志便可以請死者吃了頓飯,比如讓妻子做這么一頓大雜燴,然后他加入含砒霜的鼠藥帶給袁旺,讓死者吃了這一頓令人垂涎三尺卻又十分重口味的大雜燴,由于十分辛辣,香料多,能讓人舌頭都麻了,這么做可以確保死者毫不起疑地攝入大量砒霜而死,察覺不出。
那么如何退出兇手是將袁旺的尸體喂給了馬波家外養的狗?
- “該左股骨被證實是人類的股骨。
根據殘留在髖關節的髖臼韌帶,該左下肢被以用力扯裂的方式
,脫離原本的軀干。
股骨只附著少量的肌肉組織,骨骼表面有多處被動物啃咬過的痕跡。
- 我非常不愿意來馬波家,因為他屋外養的
整10多只狗
太兇了,送貨時提心吊膽。雖然
最后一次去送貨狗兒數量少了
,但是還是很嚇人!
- 守在外圍的
5只狗
,全部跟著并圍在車子不斷吠著
狗的數量突然少了一大半,這是很不尋常的,而兇手把體內殘余大量砒霜的袁旺尸體喂給狗兒分食,導致吃尸體的狗中毒而死,能完美地解釋這個詭異的現象。
答3 :
馬波被殺,兇手【A】(趙志)制造了馬波自殺的假象
。
- “死者被確認為馬波,被發現死在自家的客廳里。根據尸體腐爛程度,
死亡日期大約在6月19日至6月20日。
死者坐在沙發,正對面3米外,有一把單管獵槍固定在一張椅上。該椅子其中兩個腳被鐵盒子墊高,校準射擊角度。獵槍的扳機系上一根繩索,繩索的另一端則在死者的手里。
- 從血跡飛濺的方向、槍創的形成、和尸體墻壁的彈孔,推測死者在近距離中彈。獵槍口、死者頭部和背后墻壁的彈孔,三者形成一條直線,鉛彈發射的角度也吻合。火藥殘留物/煙硝的分布在獵槍附近,死者身上只有極微量的煙硝反應。
在死者身上未發現其他的傷痕和致命創。在獵槍采集了一些指紋,需要送回S市警局做進一步的對比。初步推斷,死者用獵槍、椅之和繩索合成為自殺的工具。
只要一拉扯繩索扣動扳機,獵槍就向死者發射一堆鉛彈。
- 每次送貨,馬波都向我打聽村子里發生的特別事。大仙村很久沒有發生兇殺案,
馬波聽見大牛發現人骨的消息,嚇得臉色都變了!
首先,馬波死在袁旺之后,而袁旺是被喂給馬波的惡狗的,因此,袁旺下毒一案,
很可能是趙志和馬波一塊動手合謀殺害了袁旺
,二人把袁旺叫來吃飯(具體細節請見上方第2文解答),給他下毒害死了他。也是為何馬波聽到發現人骨會臉色突變,因為他們沒料到會有這種突發狀況,將袁旺之死帶出了水面。
那么趙志為何要殺死馬波呢?
可能是因為趙志想要徹底殺人滅口,并造成“甩腦丸”背后元兇只有馬波袁旺二人,馬波先殺袁旺后自殺的假象,企圖讓警方以為可以結案。
當然,也可能是二人后來又有了利益沖突。也可能是馬波知道東窗要事發,慌亂了,要賣出趙志/或者想要不干了。
更可能是趙志在警隊知道事情暴露了,在全面調查開始前趕快滅口。
最后一種可能性是趙志一直都想要金盆洗手不干了,但又知道二人不會放過自己,于是先誘馬波合伙除去袁旺,自己再殺死馬波。
那為何說馬波是被殺而不是自殺呢?
1. 正常人自殺玩這種花樣?
2. 有什么動機自殺?除去袁旺不是正好少個可能出賣自己的同伙,自己獨霸所有利益,壟斷毒品市場?馬波根本沒有必要自殺,最多遠走高飛就好了。
3. 就算死者就愛玩花樣自殺,并且突然就有了尋死的動機,
在被獵槍近距離爆頭,不可能是死后“
繩索的另一端則在死者的手里。
”
趙志找馬波商量事宜,然后在馬波的食物飲料里下藥使之昏迷/打暈馬波(或者也可能是給他下了砒霜,但這有點傻,一查就查出來了。不過弄暈馬波就要考慮到可能會醒過來。 不過這里題目就沒怎么提供線索排除了),然后布置好成上述的“自殺現場”,趙志拉動繩索開槍殺死馬波,將繩子放在馬波手里,清理所有指紋痕跡后逃離現場。
做答完畢,謝謝。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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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8-3-30 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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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6 18:45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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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自
安卓客戶端
居然還是尸兄的題
考科一加清明三天假直接導致我沒時間答了。密室是狗把骨頭放進去的。
他殺證據:12號口徑不會有二十多顆7.62mm鹿彈,肯定不止一槍,而且散彈槍后坐力太大,不能還是一條直線對著頭。而且狗也少了。A是趙志。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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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8-3-30 2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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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6 18:18編輯
這期答得趕,估計答歪了,下期可能沒時間答了。
尸兄寫題辛苦了!
猴王改題也辛苦了!
綠字引用原文
藍字表示推測
1) 密室的形成。
“舊屋沒有地下通道,唯一的通道只是墻角一個
寬40厘米,高30厘米的半圓窟窿
。成年人不可能通過該窟窿,連小孩鉆過去也非常困難。”
“現場沒有打斗跡象、沒有發現大量的血跡、沒有發現可疑的鞋印、
沒有發現能夠分割肢體的利器
。”
“該左下肢被
以用力扯裂的方式,脫離原本的軀干
。股骨只附著少量的肌肉組織,
骨骼表面有多處被動物啃咬過的痕跡
。
”
“從殘余的肌肉組織,發現含有
嚴重超標的三氧化二砷
。”
“馬波聽見大牛發現人骨的消息,
嚇得臉色都變了
”
“雖然最后一次去送貨
狗兒數量少了
,但是還是很嚇人!”
1.我對尸檢不是很懂,但是我猜測死亡后再服下三氧化二砷,肌肉里不會有嚴重超標的三氧化二砷,所以推測袁旺是被毒死后,大腿才與身體分離。
2.屋內沒有發現能夠分割肢體的利器,說明大腿是分割后到達舊屋內。
3.由 “多處動物啃咬的痕跡” 、 “撕裂型傷口” 和 “舊屋的出入口尺寸” 推測是狗把他的大腿拖到舊屋內。
4.從馬波聽見人骨被發現的消息后的反應來看,馬波知道人骨屬于袁旺,因此他與袁旺被殺一定有關系,由于袁旺的尸體仍含有超標的三氧化二砷,因此啃食過尸體的狗被毒死,且李九最后一次送貨時,發現馬波門外狗的數量減少,推測馬波住處門外的狗數量減少就是因為狗分食了袁旺的尸體中毒死了(從時間上來看也吻合,李九每月送兩次貨,所以上一次送貨時間大約在5.31或6.1左右,而袁旺最后一次被目擊在5.4,骨頭在6.12被發現,所以死亡時間在5.4-6.12內)。至于狗為什么會把袁旺的大腿骨拖到舊屋內,我想是巧合,因為狗有藏食物的本能。
結論:袁旺大腿由馬波門外的狗叼到舊屋內。
2) 推理袁旺遇害過程。
“
每相隔3到4個月
,他會回來村子一次,每次都是住一晚就退房,也每次都勞煩旅店老板訂巴士車票。”
“2017年
4月8日
,3名年輕人懷疑誤食有毒藥品,在迪廳暴斃身亡。
2017年
7月17日
,5名大學生被發現躺在黃銅街的公車站,全部昏迷不醒。經證實后,他們服食過量的興奮劑,兩人腦死。
2017年
10月13日
,S市警方證實黑市正流傳著一批來歷不明的興奮劑,命名 “甩腦丸” 。
2018年
2月6日
,2名年輕人從13樓墜下身亡。有理由相信,當時他們倆服食了 “甩腦丸” ,神智失常。”
S市新聞每次也是剛好相隔3-4個月有關于毒品的新聞,從時間間隔來看,推測每3-4個月袁旺去大仙村住一晚的目的是為了拿到毒品。
“他最后一次被目擊,是在2018年5月4日。那晚,袁旺離開旅店后一直沒有回來。”
推測5.4當晚袁旺沒有如以往拿到毒品,但由于袁旺的死亡時間在約5.30-6.12間,因此當晚并沒有被殺害。
“馬波聽見大牛發現人骨的消息,嚇得臉色都變了”
馬波聽到袁旺被殺后很驚恐,推測他知道人骨是袁旺,因此他與袁旺被殺有關。
結論:袁旺5.4離開旅店后找了馬波,由于沒有拿到藥物,在大仙村待了一段時間后因為某種原因被使用砒霜殺害,馬波利用狗毀尸滅跡。
3)整理馬波他殺的線索,和找出兇手。
“從死者的的創口發現
18顆
鉛彈,從墻壁取出
8顆
鉛彈。經過初步對比,這些鉛彈都是
直徑7.6毫米的1號鹿彈
(buckshoot)。在現場只發現一個
12號徑(Gauge)霰彈殼,該彈殼留在獵槍內。
從血跡飛濺的方向、槍創的形成、和尸體墻壁的彈孔,推測死者在近距離中彈。獵槍口、死者頭部和背后墻壁的彈孔,
三者形成一條直線,鉛彈發射的角度也吻合。
”
“果然,胡莉發現其中一個窗戶是虛掩的,翻進屋內后,從里面把門打開。”
1.由于槍管里只有12號彈殼,而12號鹿彈直徑約為18.5mm,死者身上和現場只能找到1號鹿彈直徑為7.6mm,子彈和彈殼不匹配。
2.此外1號鹿彈發射一次有100多顆鉛彈,但是現場只能收集到26顆。
3.馬波住處的窗戶是虛掩的,所以并不是密室。
以上三個原因再加上調整過的槍口角度、機關的布置都可以反應出現場經過精心的偽造,因此可以判定為謀殺。也說明至少有第三人存在。
“剛開始,袁旺為【A】和S市的買家穿針引線。【A】行事十分小心,每次和買家聯絡都是用一次性電話號碼。【A】約定買家,在臨時決定的地點交錢后,買家會收到短信,通知提貨地點。每次交易都是不同地點,無跡可尋。
就算是和Ta多次交易的買家,也不曾見過【A】一面,甚至連通電話的聲音都經過變聲器處理。【A】
謹慎異常
,要逮捕Ta不是一件簡單的任務。”
由兇手精心偽造了現場,可以猜測:
殺馬波的理由是因為馬波知道很多信息,馬波住處離袁旺股骨發現地最近,因此他一定會遭到警察盤問,但因為馬波腿腳不便,不容易逃跑,最終第三人不愿意承擔信息泄露的風險而殺害馬波。
聯想文中【A】小心謹慎的行事作風,推測第三人就是【A】
4)【A】是誰?給出理由。
“車子停在院子處,趙志先下車,熟練地把這一群狗驅散。不愧是大仙村的居民,對于狗的脾性摸得一清二楚。”
“我非常不愿意來馬波家,因為他屋外養的整10多只狗太兇了,送貨時提心吊膽。”
趙志熟練地驅散了馬波住處門外的狗,文中給出的理由是趙志是本地人,然而同樣是本地人的李九卻覺得狗很兇,所以這個理由不成立,我認為趙志之所以能熟練地驅散狗的原因是因為這些狗認識他,因此我認為
趙志是第三人,也就是【A】
。(這里估計答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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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8-3-30 20: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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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6 19:02編輯
一、關于密室
這里的密室應該說的是袁旺腿骨在廢棄屋子的密室吧。
舊屋沒有地下通道,唯一的通道只是墻角一個寬40厘米,高30厘米的半圓窟窿。成年人不可能通過該窟窿,連小孩鉆過去也非常困難。該窟窿的四周長滿野草,窟窿周邊的磚塊和水泥色澤陳舊,不可能是近一年內砌上去。
從這里可以完全排除屋子被人動手腳的可能了。也就是說,并沒有什么機械手法來制造密室。
根據殘留在髖關節的髖臼韌帶,該左下肢被以用力扯裂的方式,脫離原本的軀干。股骨只附著少量的肌肉組織,骨骼表面有多處被動物啃咬過的痕跡。
破屋內四處可見惡心的老鼠干尸,還有成小堆、林林總總、大大小小的不知名白骨。
從這里其實就能推斷出死者的腿骨是怎么進入屋子的,很顯然是被動物叼過來的。而進入的通道自然就是那個半圓窟窿。再加上這個村子的信奉,不難猜出叼過腿骨的就是村子里的野狗了。由于死者中毒,體內也含有劇毒,因此叼腿骨過來的狗也中毒了。屋子中那些不知名白骨應該就是那些狗死后的骨頭。老鼠干尸的存在也是因為老鼠啃食了尸體的緣故。
二、誰殺死的袁旺
不出5分鐘,一棟莊家式的木屋出現在眼前。還沒接近房子,守在外圍的5只狗,全部跟著并圍在車子不斷吠著
我非常不愿意來馬波家,因為他屋外養的整10多只狗太兇了,送貨時提心吊膽。雖然最后一次去送貨狗兒數量少了,但是還是很嚇人!每次送貨,馬波都向我打聽村子里發生的特別事。大仙村很久沒有發生兇殺案,馬波聽見大牛發現人骨的消息,嚇得臉色都變了!
根據這兩條線索基本就能確定殺死袁旺的兇手了。根據李九的證詞,原來馬波屋外有十多條狗,而最后一次去的時候狗減少了很多,另外眾人去查看馬波家的時候也發現只有五只狗,再加上當李九和馬波談起兇殺案的時候馬波的反應,可以推測袁旺的死至少一定和馬波有關。合理猜測不管是不是馬波殺的,袁旺的尸體一開始肯定是藏在馬波家附近的,估計是找了個地方埋起來,然后馬波屋外的狗發現了尸體。由于這些狗一種不得溫飽,因此看到尸體一定會大肆撕咬,并且撕扯下了尸體的腿骨,并叼到了廢棄的屋內。然后在啃食尸體之后狗中毒而死,因此只剩下這么幾只狗。而馬波聽到發現腿骨的消息后驚嚇自然是因為他不知道尸體居然被發現了。
三、馬波的死
從現場來看,馬波的死被安排的非常像自殺。但有兩點可以證明并不是自殺。第一,獵槍綁在椅子上開槍時由于巨大后坐力很有可能會把椅子彈倒。但現場的描述似乎并沒有說椅子倒了。第二,也是最關鍵的一點,現場的鉛彈是1號鹿彈,而現場只有一個12號口徑的霰彈顆,說明鹿彈是裝在霰彈中發射的,雖然沒查到具體的數量,但12號霰彈能裝的鹿彈數量應該最多不超過14顆。但現場的鹿彈卻又26顆,而只有一枚彈殼。很顯然,26顆鹿彈只可能是至少兩枚12號霰彈發射的,也就是說,現場當時應該開了兩槍,但只有一枚彈殼,說明一定有人清理了一枚彈殼,而開槍自殺后的馬波顯然做不到這一點,所以很明顯,馬波并不是自殺,而是他殺后偽裝成自殺。
馬波案的兇手應該是趙志,而趙志應該也就是文中的A。理由如下:
首先文中出現的嫌疑人中,李九是沒有作案時間的,因為死者死亡時他在雜貨店,這一點應該不容易造假。但李九應該也在進行著勾當。很有可能馬波制造毒品的原料應該就是李九每半個月送過來的。史龍的話排除他的理由是他的腰傷,應該是無法承受獵槍的后座力的,所以他應該沒有能力開槍。而趙志目前來說沒有任何不在場證明,而且也有能力開槍,再一點就是趙志能夠如此熟練的驅散野狗,很有可能是因為經常到馬波家從而野狗對其有些熟悉。
從A的描述來看,其具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因此作為警察的趙志也是有能力的。
先寫這么多吧。實在推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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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8-3-30 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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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6 19:15編輯
日常占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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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寫尸兄的題我都學到了很多知識
然而我還是不會hhhh
史龍:
“姐姐,我想念雪雪。好幾天沒見到她了。”
“阿花!雪雪進城了。” 平時少說話的狗蛋,是雪雪的鄰居。
他率領助手勘察現場后呈上的報告,可信度極高。
那天趙志帶女兒妻子去了城里(趙志有車,應該是去看哮喘了),所以報告是史龍一個人寫的。
網上說,哮喘與遺傳是有密切關系的。哮喘發病的遺傳因素大于環境因素。如果父母都有哮喘,其子女患哮喘的幾率可高達60%;如果父母中有一人患有哮喘,子女患哮喘的可能性為20%;如果父母都沒有哮喘,子女患哮喘的可能性只有6%左右。在飲食中忌食或少食蝦、蟹、香菜、麥類、蛋、牛奶、肉、鯽魚等可能引起哮喘及腹脹,致使呼吸困難的食物。
趙雪患有哮喘,作為她是直系親屬的趙志與陳淑芬會有很大的幾率也是哮喘患者,在題中看來趙雪的父母并沒有哮喘病,這概率是很小的。再則,女兒患有哮喘,不宜吃蝦、香菜、辣椒等食物。但在招待楚南兩人時吃的是
稻田野生鱔魚、小龍蝦、滿山跑的野雞、還有精心腌制的大頭菜燴成一鍋,配上辣椒和多種香料
的雜燴。作為父母再怎么熱情好客也不會拿女兒的身體健康開玩笑。
陳淑芬給了一個生硬的笑容
感覺陳淑芬不太喜歡史龍等人的到來。
再看餐桌上的對話,一直都是史龍在介紹當地特色菜與風土人情,
“村民常說大仙村有三寶,旅游、吹牛、小米酒!” 史龍似乎有點醉意了。
史龍一直在吹牛很像本地人啊。
沒問題!今晚不巡邏也無妨。大仙村村民守望相助,村子太平的很。”史龍真的有點醉了,慫恿他人擅離職守的話都說出口。
2003至2016袁旺是S市偵毒組探員,2016年因毆打上司而被革職查辦。
2008年,史龍在一次槍戰中,腰部脊椎受到嚴重的創傷。警方安排他駐守在郊區
2015年,馬波定居大仙村
2017年4月8日,3名年輕人懷疑誤食有毒藥品,在迪廳暴斃身亡。
2017年7月17日,5名大學生被發現躺在黃銅街的公車站,全部昏迷不醒。經證實后,他們服食過量的興奮劑,兩人腦死。
2017年10月13日,S市警方證實黑市正流傳著一批來歷不明的興奮劑,命名 “甩腦丸” 。
2018年2月6日,2名年輕人從13樓墜下身亡。有理由相信,當時他們倆服食了 “甩腦丸” ,神智失常。
2018年4月22日,警方破獲一批 “甩腦丸” 。經實驗室分析后發現,該藥丸的迷幻藥劑量超出普通迷幻藥3倍,制成藥錠的藥輔參雜很多有毒物質。
2018年4月23日,警方逮捕袁旺未搜查出毒品
2018年4月25日,釋放袁旺,失蹤
2018年5月1日,李九去送補給,還有10只狗
2018年5月4日,官方數據顯示,至今 “甩腦丸” 直接或間接造成36人死亡。警方誓要找出源頭。那晚,袁旺離開旅店后一直沒有回來。
2018年6月12日,三名孩童在大仙村郊外的一所舊屋中,發現一根疑是人類左股骨的骨頭。趙雪進城
2018年6月15日,李九11點送東西到馬波家,狗少了
2018年6月19日至6月20日,馬波死亡
2018年6月20日,石局長通知史龍
2018年6月23日,石局長讓楚南前往大仙村
2018年6月24日,楚南兩人來訪大仙村
袁旺不是在老屋那遇害的,左腿骨是狗從洞里給送進去的。老屋里的白骨是狗的,狗吃了袁旺含義砒霜的尸體(可能就是腿),毒發于老屋,死了后被老鼠吃,老鼠吃了后也死了,所以有許多老鼠的干尸。由于報告只是史龍一個人寫的,所以有很多細節沒寫進去,不是人類的骨頭和老鼠的尸體都沒有送檢。狗是馬波家的,所以他家原來10只狗變成了5只。袁旺去馬波家拿毒品時被殺。
袁旺不是本地人,不知道老鼠藥的氣味,老鼠藥可能被下在飲食飲料中。
12號口徑獵槍是其口徑和1/12磅質量的鉛球直徑相同,也就是一磅純鉛熔化后鑄成12個小球,這樣一個小球的直徑就是這種獵槍的口徑。在現場中有24顆鉛彈,所以應該有兩個12號口徑彈殼,但現場上只有一個。且散彈槍一是泵動式霰彈槍,需要滑動上膛,用機關只能打一槍(可能吧…)椅子其中兩個腳被鐵盒子墊高,校準射擊角度,抬高的應是一側的凳腿,使槍口側高,扳機側低,1號鹿彈后坐力大,應該會把椅子移動甚至翻到。所以馬波死于他殺。兇手是史龍也是A。史龍腰部脊椎受過傷,陰雨天應該會疼痛(小說上都那么說
,也許是個假的 ),覺得史龍也是個毒警。他去找馬波的時候用自帶的散彈槍在馬波不注意的時候開槍殺人,然后布置現場,把線放在馬波手上,尸僵又軟化扣動扳機,所以
獵槍口、死者頭部和背后墻壁的彈孔,三者形成一條直線,鉛彈發射的角度也吻合。火藥殘留物/煙硝的分布在獵槍附近,死者身上只有極微量的煙硝反應。
由于散彈槍射擊后彈殼是留在膛內,所以推測是兩把同型號槍射擊的,在現場只發現一個12號徑(Gauge)霰彈殼,該彈殼留在獵槍內。
........然后就沒有然后了,想不到直接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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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8-3-30 20: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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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小霸王手機
袁旺是在一次聚會上吸毒時被砒霜毒死,尸體被馬波家的其中幾條狗吃了,所以馬家的狗少了,至于骨頭則是被老鼠或者螞蟻之類搬進了鬼屋里面。馬波被殺是因為霰彈槍的后坐力很強,如現場那樣開槍椅子一定會改變位置,而不是三者一線。至于A,我認為是那個送補給的店鋪伙計,因為只有他可以肆無忌憚的進出甩腦丸的制作場所,也只有他可以以自己的送貨身份堂而皇之地把藥送給那些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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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8-3-30 21: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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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6 16:40編輯
殺死袁旺的人是馬波(趙志可能合謀);殺死馬波的人是趙志;【A】是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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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包含三個部分,一個是甩腦丸的毒品案,另一個是袁的兇殺案,還有一個是馬波的兇殺案。而袁旺是販毒過程中的一環,馬波更與甩腦丸的制作直接相關,所以這兩人的死與毒品案關系密切,故先從袁旺的骨頭被發現開始分析。
1. 股骨密室
“根據殘留在髖關節的髖臼韌帶,該左下肢被以用力扯裂的方式,脫離原本的軀干。股骨只附著少量的肌肉組織,骨骼表面有多處被動物啃咬過的痕跡。”
“成年人不可能通過該窟窿,連小孩鉆過去也非常困難。”
“現場沒有打斗跡象、沒有發現大量的血跡、沒有發現可疑的鞋印、沒有發現能夠分割肢體的利器。”
根據文中描述,在
廢宅發現的股骨是被直接撕扯下來的
,而又
被動物啃咬過
,同時
股骨出現的地方是只能通過一個小洞才能進入
的,所以不難推測
袁旺的股骨是被動物從本體直接咬下來,然后被帶到廢宅里的
,而根據大仙村的情況,
這個動物就是狗
。
2. 袁旺之死
“因為他屋外養的整10多只狗太兇了,……,雖然最后一次去送貨狗兒數量少了”
“大仙村很久沒有發生兇殺案,馬波聽見大牛發現人骨的消息,嚇得臉色都變了!”
“每相隔3到4個月,他(袁旺)會回來村子一次,每次都是住一晚就退房”
“托人從城里引進一大批含砒霜的老鼠藥……不過這老鼠藥氣味重”
“尸檢報告陳明,袁旺攝下大量的砒霜,還斷定袁旺不可能活下來。”
袁旺
死于砒霜中毒
,而
含有砒霜的老鼠藥具有特殊的氣味
,所以
袁旺不會是主動吃下老鼠藥
,這樣對于袁旺被用砒霜毒死有兩種猜測。第一種,袁旺先被迷暈,然后兇手強行將老鼠藥喂給袁旺;第二種,兇手處理了老鼠藥,提純了砒霜用于殺人。
袁旺參與販毒
,同時知道大仙村,而
馬波制作毒品
,所以
馬波和袁旺兩人很有可能互相認識
(說不定三年前馬波逃跑就是袁旺幫的忙)。
袁旺的股骨在馬波住所附近被發現
,
股骨被轉移到廢宅能需要狗的幫助
,正巧
馬波家又養了許多狗
。最重要的是,
馬波聽說人骨的消息后臉色突變
,顯然馬波和袁旺的死脫不了干系。所以
推測用砒霜毒死袁旺的人就是馬波
。如果兇手是馬波,考慮到馬波有制作毒品的設備,所以
馬波從老鼠藥中提純砒霜也不是難事
,故,馬波毒殺袁旺是用提純后的砒霜。
另外,
馬波家的狗數量減少
,推測是
因為那幾條狗吃了馬波的尸體,后來因為尸體中的砒霜而中毒死亡了
。而馬波之所以吃驚,是因為馬波自認為自己已經把尸體處理干凈了(喂狗或者掩埋),但是尸體被狗啃的過程中(掩埋的情況下,尸體被狗刨出),狗狗偷偷私藏了一根股骨到廢宅(廢宅對于狗狗而言可能是一個屋)。
3. 馬波之死
“從血跡飛濺的方向、槍創的形成、和尸體墻壁的彈孔,推測死者在近距離中彈。獵槍口、死者頭部和背后墻壁的彈孔,三者形成一條直線,鉛彈發射的角度也吻合。火藥殘留物/煙硝的分布在獵槍附近,死者身上只有極微量的煙硝反應。”
初步看來,馬波死于自殺,但是實則不然。文中提到
獵槍口、死者頭、單孔三點一線
,而實際上,獵槍是固定在椅子上,椅子又放在鐵盒上,如果馬波用文中的方法自殺,
獵槍一定會因為后坐力導致椅子發生一定的偏移
,也就是獵槍口不會和死者頭、單孔三點一線(椅子:壓槍了解一下),所以
案發現場的三點一線是兇手事后布置的,也就是說馬波死于他殺
。
至于殺死馬波的兇手,應該就是【A】,因為
馬波比較孤僻,所以沒有人會和馬波有聯系
,而
雜貨店的伙計也沒有動機和時間殺死馬波
,故從動機上來說,
與馬波有毒品交易的【A】是最有可能成為兇手的
。馬波殺死袁旺,袁旺已經暴露,同時袁旺可能威脅馬波要錢,
馬波為了自保殺袁旺滅口
,當然也存在【A】指使馬波殺人自保的可能。而【A】殺馬波也是一樣的,袁旺的股骨被發現,殺袁旺的事瞞不住了,馬波一定會被調查,于是
【A】為了自保就殺馬波滅口
。
4. 【A】的身份
“車子停在院子處,趙志先下車,熟練地把這一群狗驅散。”
“我非常不愿意來馬波家,因為他屋外養的整10多只狗太兇了”
既然確定了馬波是【A】殺的,那么確定【A】的身份就是要找到那個與馬波熟悉的人。
李九多次給馬波送東西,而馬波家的狗依然對李九很兇
,但是
趙志,作為只見過馬波一次的人,卻直接把狗驅散了
,說明趙
志和馬波家的狗很熟
,所以趙志絕對不止見過馬波一次,故趙志是馬波的熟人,也就是說,
趙志就是【A】,是殺害馬波的兇手
。
“唯一美中不足,香料和辣椒下的太重了。”
“陳淑芬立即在口袋摸出一瓶藥,倒出一顆讓趙雪吞下。”
“我家雪雪哮喘發作。”
雪雪如果有哮喘,那么
大雜燴里就不會放辣椒
,同時
哮喘發作時應該是吸氧而不是吞藥
,所以
推測雪雪不是哮喘,而是心臟病,這樣趙志販毒的動機就完備了,就是為了掙錢給雪雪做手術
;而發現股骨那天,雪雪不在應該是進城體檢了。更進一步,趙志的老婆應該也知道趙志販毒,但是我不把她當作【A】,因為史大警官也會這么做。
1)密室的形成。
狗將袁旺股骨從尸體上扯下,通過廢宅的小洞(狗洞)帶入廢宅內。馬波房間窗戶沒關緊,故不是密室。
2)推理袁旺遇害過程。
袁旺被馬波用從老鼠藥提純出來的砒霜毒死,之后被狗啃了尸體。
3)整理馬波他殺的線索,和找出兇手。
槍口、馬波的頭、彈孔,因為霰彈槍后坐力的存在,不會在一條直線上,所以馬波是被他殺。而殺馬波的人是【A】。
4)【A】是誰?給出理由。
【A】是趙志。因為【A】必定是馬波熟人,而從馬波家的狗對趙志的反應,可以推測趙志是馬波熟人,而馬波沒有其他熟悉的人,所以趙志就是【A】;同時趙志為了給女兒做手術,有動機做【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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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8-3-30 21: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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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5 10:59編輯
【A】是趙志。原因:他熟知狗的習性。而且屠夫家的狗對他們的車狂吠,很可能是對趙志狂吠,因為他殺了馬波。
袁旺來到大仙村,因為分贓或毒品方面糾紛與趙志爭執,趙志用帶砒霜的老鼠藥毒死了袁旺(同時誤毒了他的女兒趙雪,因為砒霜中毒的癥狀也有胸痛,咳嗽),然后讓群狗分尸。再用肉之類的從舊屋屋頂投下,讓野狗鉆過狗洞進入舊屋,把骨頭留下。
馬波之所以大驚失色估計也是因為聽說袁旺死了,知道自己很快也會死去。可能是因為食用甩腦丸后神智失常,中了兇手的布置的機關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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