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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06:57 | 2018-8-5 20:38編輯
實在抱歉,應為我的個人原因,只能傳圖片,這次更倉促。望海涵。
個人原因,把陳懷仁看成陳永仁了,在此說明一下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18:17 | 2018-8-6 19:55編輯
重要事件時間軸如下:
2013.7黃惠茹在Y市偷竊被捕,口頭警告之后釋放
2016.6陳懷仁初戀情人在Y市遭遇車禍,隨后轉院至S市
2016.7.9黃惠茹在S市藍精靈迪廳涉及群毆,被扣留一晚
2016.10之后,K私立醫學院實驗室報失一小批管制藥品
2016下半年,黃力強從Y市插班到S市K私立醫科大
2016.11張陽被舉報偷竊實驗室藥品
2016.11.30左右,黃惠茹與張陽李勇廖啟銘三人去藍精靈;三人宣稱是最后一次見面
2017.1.13(20:00至23:00)黃惠茹死亡
2017.1.13(20:00至次日7:00)張陽三人一直在張猛別墅
2017.1.16左右黃惠茹尸體被發現
2017.3.23左右,陳懷仁情人蘇醒并對他講述離別后情狀
2017.3.26左右,陳懷仁情人去世
2017.4.8晚上,李勇、張陽、廖啟銘和黃力強四人在藍精靈狂歡。20:30左右李勇獨自離開,其他3人在迪廳逗留至凌晨02:00,藍精靈很多人可以作證。張陽、廖啟銘和黃力強離開后,三人在張猛的別墅過夜
2017.4.8(20:00至次日3:00)李勇死亡
2017.4.10李勇尸體被發現
2017.12.26廖啟銘尸體被發現
2018.5.7張陽晚21:00外出后失蹤
2018.5.10張猛報案

首先來分析第一個死者黃惠茹案件的真相。我們判斷,黃惠茹是被李勇,張陽,廖啟銘三人共同殺害。
支持這一結論的證據如下

一,黃惠茹和三個男生關系特別密切。他們分別是張陽、李勇和廖啟銘,這三人是迪廳的常客。黃惠茹和三位男生最后一次光顧【藍精靈】,大約在3個月前”,黃惠茹死于服食過量的興奮劑藥物,而藍精靈迪廳提供興奮劑藥物,不難想象黃案與藍精靈、也即張陽三人有關
二,死者口中的花朵,是草本曼陀羅花。S市四季氣候不適宜種植曼陀羅,在野外很難見到它的蹤影,只能通過溫室培植。張陽父親張猛的別墅溫室恰巧種植草本曼陀羅,這種情況不會是巧合。這一線索也可佐證案發現場極有可能在張猛別墅。
三,“尸體背部有12條鞭痕,7條鞭痕屬于舊傷,其余5條鞭痕是不超過7天的新傷。雙手手腕和雙腳腳踝,有被繩子捆綁的印痕。額頭、臉頰、四肢和身軀有多處瘀傷,雙手腕有多處新舊的銳器傷。死者生前遭受毆打或虐待。”表明死者遭受長期監禁和虐待。死者最后一次出現在公開場合是一個月前的藍精靈,合理推測在那之后便被囚禁在張猛別墅
四,“尸體腹部有三個刺割創,都在死后才形成。經過鑒定,這三道創口源自同一把刀具,但是刺入的角度和力度卻大相徑庭。”說明至少有三個人進行施暴。
五,“曼陀羅花常出現在西方巫術的獻祭儀式,而死者臂上刺青是西方巫術(witchcraft)五芒星,所代表的【水】符文。曼陀羅花置入死者口中,寓意鎮壓冤魂。”根據死者刺青選擇拋尸水中,放入曼陀羅花種種行為非常符合熱衷巫術的張陽等“神秘社”成員所為。如同后來的黃力強所說,他們無聊時貪刺激會用巫術當兒戲。六,“張陽5個月前被舉報偷竊學校實驗室的藥物,記了一次大過。”可見張陽或許偷竊了麻醉類藥物便于控制黃惠茹。
七,“強子!你知道我們時常根據咒術書里的儀式進行召喚,和惡魔交易。我擔心無意中真的召喚出惡魔,有份參與的人都死于非命。李勇的死實在令人害怕。”“和警察聊天時小心點,別說漏嘴!”“你給我閉嘴!那場交易,只是一場意外,誰也不想!你別TMD給我再提起那件事,不然老子狠狠地揍你一頓。”根據張廖黃三人的對話可以得知,他們對于同為伙伴的李勇的死,感到害怕。但是他們對話當中并沒有對擁有相似文身的黃惠茹的死過多驚訝,可以推測他們對黃惠茹的死是知情的。從他們對話得知,他們在祭祀時曾經發生過一次意外,并且導致了一個伙伴的死亡。并且這個人不是李勇,那么符合條件的就是黃慧茹了。



綜上所述,黃惠茹遭張陽李勇廖啟銘三人合謀虐殺。從刺青判斷,黃惠茹與他們屬于同一個團體“神秘社”,后來他們之間出現矛盾,三人合伙決定“懲罰”黃惠茹,于是在藍精靈獲得大量興奮劑后將黃惠茹帶回張猛別墅監禁并對她殘忍施暴。黃惠茹被喂食大量興奮劑致死,這可能是意外過量也可能是兇手故意為之。三人或許也服用了大量興奮劑,失去理智的情況下將尸體布置成平時感興趣的巫術“祭祀”場景——每人用匕首刺割腹部,在她口中含一朵曼陀羅(就像綾瀨水泥殺人案中一名兇手將死者喜愛的電視節目錄像帶放進水泥一樣,兇手有時會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并且按照刺青寓意將其拋尸水中。
至于三人虐殺黃惠茹的動機,會在后面分析。


下面我們要明確一點:除了黃惠茹案,其余案件都是對黃案的刻意模仿。首先,黃惠茹是三人合謀殺死的,而下一個死者是三人之一,他們既沒有理由內訌,更不可能真的為了完成“祭祀”去殺人。
其次,黃惠茹口含草本曼陀羅,而李勇等現場留下木本曼陀羅,二者當然有區別。兇手如果是神秘社成員,應該有機會從張猛別墅取得草本曼陀羅。因此后續的兇手也不是為了什么祭祀,而是單純的模仿。從充滿理性與計劃性的作案來看,兇手顯然也不是反社會人格與邪教,因此只能是對死者充滿怨恨。
警方對于曼陀羅一類關鍵線索自然會隱瞞,因此從后一條線索還能推理出兇手是有機會接觸警方調查的人。


接下來是李勇案件的真相:根據胃容物和死者腰后針孔判斷,兇手趁死者喝醉之時從腰部注射琥珀膽堿將其放倒,并移動到安全的地方。隨后兇手切去死者胸腹部皮膚,刺穿死者腹部,最后將其燒死。
死者胸腹部表面,大約25厘米X20厘米的外皮被割掉,形成巨大的創口。基于火燒過的緣故,創口肌肉變硬而導致扭曲變形,割創傷的表面不好判斷。有一點可以肯定,這塊外皮在死前被割去,是生前損傷。
割去一塊25cm*20cm的皮膚,可能是模仿西方巫術中的手法,或者是在給李勇于黃慧茹一般的被刀割創的待遇。
在沒有宗教意義的情況下,這個創口可能是兇手使用同等大小的烙具,在對死者進行拷問時留下的。而由于死者被火焚燒,所以法醫僅能調查出外皮被割。(監聽器是六月左右安裝的,此時兇手需要情報得從李勇口中獲取)
或者也可能是想把李勇尸體上的某些信息取走。
胸部和腹部之間發現一個創口。經過探針測量,皮膚層刺穿創口、肌肉層刺穿創口、和肝臟創口連成一條直線,這損傷造成了大量的腹腔出血。腹腔內血液蓄積需要一小段時間才形成,這是一個生前損傷。
這個創傷是兇手曾經在死者生前對死者進行手術所留下的,開刀精準從皮膚層到肝臟連成一線,手術內容應該是提取肝臟內的物質。這也說明了,兇手是一個擁有手術技術的人,可能是醫學背景有關。
另外,雖然死亡時間4月8日晚上20:00至4月9日凌晨03:00,包含了張廖黃三人離開【藍精靈】的時間02:00,但是從他的胃消化內容來看,李勇的死亡時間是在他進食后的兩個小時左右,不可能到02:00,因此張廖黃三人是擁有不在場證明的,所以兇手是擁有醫學背景的除了張廖黃三人之外的其他人。


我們判斷,殺死李勇及之后的廖啟銘的兇手,就是前任法醫陳懷仁。
理由如下:
一,“陳懷仁默默不語,全神貫注查閱三人的資料和口供。”陳懷仁對被害者的信息有所了解,此時可能已有殺心。
二,陳懷仁堅決辭去法醫一職,因為法醫身份顯然會限制他自由活動。
三,“死者體內發現麻醉劑硫噴妥鈉 (sodium thiopental),和肌松藥琥珀膽堿(succinylcholine)。這兩種藥物沒有過量使用,兇手擁有醫學這方面的學識。”同時我們知道,“K私立醫學院實驗室在最近半年期間,報失一小批管制藥物,其中包括硫噴妥鈉和琥珀膽堿”,陳懷仁身為K私立醫學院教師,其身份有能力偷竊該藥物,并且對該藥物的用量很有分寸。
四,陳懷仁與學生張磊談話時提到:“明年的夏天我會擴大房子旁的溫室,讓里面開滿郁金香”,可見陳懷仁具有栽培木本曼陀羅的溫室
五,在后面的廖啟銘自殺一案中,陳懷仁不顧破壞現場將廖啟銘放下來并進行長達十分鐘的心臟復蘇,違背常識。這期間可以抹去許多證據。
六,“從死者衣物成功采集幾項微證物。其中一項衣物纖維,與對死者施救的陳懷仁當天穿的外衣吻合”,這也是陳懷仁違背法醫常識進行急救的理由
七,“假設這起案件是他殺,兇手全程帶著手套干案,和擁有異于常人的謹慎”,陳懷仁具有強大的反偵察能力。八,陳懷仁是法醫老師的身份,他有專業能力和技術對警方尸檢行為做預判。

這八條證據都指向陳懷仁,因此有足夠的理由認為他就是兇手。

那么就可以合理地推測陳懷仁的殺人動機了。之前說了這種模仿行為帶有明顯的報復意味和對死者的恨意,因此陳懷仁是在對兇手復仇。使用這種方式,顯然他是在替死去的黃惠茹,也就是陳惠茹復仇了。
我們推測黃惠茹就是陳懷仁的私生女。
有如下依據:
1.陳懷仁有一個失聯多年的情人。
2.黃惠茹身份證上的姓氏是陳,并且身份證年齡比尸檢估計的要小。可以推測黃惠茹生父姓陳,但多年來和姓黃的母親一起生活,所以只愿意接受黃這個姓。
3.黃惠茹的監護人至今無法聯絡上。
4.“黃慧茹2013年7月在Y市偷竊被捕,被口頭警告后釋放。”以及對情人的描述年6月,她不幸遇上車禍。Y市的醫療設備沒有本市先進,她被轉來S市進行治療。”由此可知,黃惠茹和陳懷仁的初戀多年前均是在Y市生活。
于是,陳懷仁認出死者可能是自己的女兒之后便萌生復仇之心,辭去法醫職務。三月末他的情人去世,無牽無掛的陳懷仁在情人突然蘇醒之后確認了此事,于是決定要復仇。結合情人得到一筆整三十萬的善款用于治療,我們推測黃惠茹為了救母親從富有的張陽家中偷錢,提供醫藥費。這也解釋了為什么是整整三十萬,因為人們更喜歡將整錢放入金庫中。
偷竊可能被發現了,出于憤怒,三人才對黃惠茹監禁施暴。


下面分析廖啟銘上吊案件。根據上述推理,廖啟銘案件也不是自殺,而是陳懷仁精心設計的謀殺。
注:由于習慣問題,接下來以中文方式表達樓層,GF對應一樓,6F對應七樓,以此類推。
由于前后門都有監控,因此25日除了李牧之外的最后一個人,也就是陳懷仁走后,整個教學樓就成了一座密室,沒有人進出。這個時候,大樓內的廖啟銘當然活著,但是巡樓的李牧沒有看見人。由于活動室無法將人反鎖在屋里,因此廖啟銘只可能被鎖在了天臺。證據如下:

一,“死者衣服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這是一種戶外漆料。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而由于是室內的衣服,死者身上衣物是室內的穿著,從死者衣物成功采集幾項微證物。說明死者曾經穿著室內的衣服在室外逗留,而來到教學樓時室內的衣服是不會露在外邊粘上灰塵的。另外,死者未曾離開大樓,因此只能是天臺。推測白色漆料來自天臺鋼網籬笆。
二,天臺門上掛著一把嶄新的掛鎖,而李牧記得該門沒上鎖好幾天,該掛鎖也不是校方購置,說明掛鎖是兇手為了實施計劃而購置
三,教學樓的天臺,四周都圍起高高的鋼網籬笆,被關在這里的人無法逃脫甚至難以求死。
四,李牧年紀大,聽力極差,沒有做到每個小時巡邏的工作,即便李牧來到七樓時死者呼救,也無濟于事。五,當晚廖啟銘和張黃二人有約,不會不通知二人便無故失約,故認為是被囚禁。
六,死者褲子臀部沾到的灰塵可能是他在天臺被鎖,累坐在地上沾到的。

那么兇手如何將廖啟銘關進天臺呢?推測是用了恐嚇的手段“在抽屜找到一張照片,影像是一把特別的古董匕首。匕首握柄刻上許多骷髏頭,利刃上似乎染著黑色的血跡。”結合之前只有廖啟銘對“老地方”匕首不見了非常緊張,可見兇手通過長時間對神秘社進行監聽“在案發現場搜出2枚蓋上一層塵埃的監聽器,估計該活動室在半年前開始被某人監聽”),發現了藏匕首的地方并找到匕首,而這匕首極有可能就是刺割黃惠茹的兇器,還殘留著指向三個人的線索。因此憑借著一張照片完全能達到恐嚇目的,讓廖啟銘聽話地來到天臺。照片沒有必要回收,因為它是廖啟銘等人的罪證;竊聽器無法回收,因為很可能會遭遇警方搜身;而掛鎖的鑰匙則可以藏在天臺。至于“毒物報告表示死者體內有稍微過量的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估計死者曾在25日19:00至22:00服食該藥物”,很可能是因為天臺寒冷,死者服用搖頭丸取暖(當然也可能是廖啟銘按捺不住自己對興奮劑的情緒)。因為搖頭丸會讓人神經興奮,體溫升高。然而服用過后身體疲乏,精神萎靡,行動力降低,更給了兇手武力將他制服的機會。
最后,兇手只要在26日早上回到教學樓天臺勒死廖啟銘,再將尸體移動到神秘社活動室即可。由于25日陳懷仁最后離開,26日最先到達教學樓,因此陳懷仁的嫌疑最大。這也可以成為他的第九罪證。由于只有電梯有監控,而陳懷仁的活動記錄實際上分成兩部分:六點零六搭電梯到四樓,六點四十九搭電梯到六樓,這之間他有半個小時的時間,足夠他從三樓走樓梯到頂層,殺死廖啟銘運到活動室,做好偽裝之后再走樓梯回到三樓!

然而這種情況下,死者的死亡時間就應該是六點零六到六點四十九之間,比推定時間“由此斷定,死亡時間介于05:00至05:30之間”晚了整整一小時。因此死亡時間一定被偽造了!
題中說明:想把死亡時間延后是辦不到的。但是實際上,陳懷仁將死亡時間提前了。



擾亂死亡時間很困難,因為這是由多種因素共同決定的。
法醫原話是,“死亡時間是根據尸斑、尸冷、尸僵和尸體腐敗程度等形成條件,互相印證得來的結果。”
但是如果把這些因素全部考慮在內,擾亂法醫對死亡時間的判斷也不是不可能,尤其兇手陳懷仁本就是經驗豐富的法醫。因此接下來,我們將從這四個方面全面否定題中法醫的結論!
事實上,陳懷仁對張磊所說的話就是暗示——“張磊,你要記住。尸體不會說謊,活著的人才是騙子!”然而這次,騙人的恰恰是尸體。

一、尸冷
首先是改變尸溫,來控制死亡時間。
“現場平均溫度溫度5攝氏度,當天早上08:13,尸體肛溫16攝氏度。經 過計算,尸體溫度平均每小時下降7攝氏度。由此斷定,死亡時間介于05:00至 05:30之間。”
直腸溫度按照37度算,(37-16)/7=3,法醫根據尸冷得到的結論是距離8:15的3個小時前,也就是5:00-5:30的死亡時間。
此時法醫得到平均每小時下降7度這個結論,是根據現場的情況:現場溫度、尸體穿著、空氣流通情況、死者身體狀況等因素共同決定的。
那么,如果其中一個因素發生了改變,這個結論也會隨之崩塌。
資料:
1.尸體的衣著和覆蓋物對尸體冷卻也有一定的影響。裸露的尸體則冷卻較快,而衣著或覆蓋物較多、較好的尸體則冷卻較慢。
2.以春秋季節為準,尸體顏面、手足等裸露部分有冷卻感,為死后1,2小時或以上,著衣部分皮膚有冷卻感,為死后4,5小時,由此可見覆蓋的衣物對尸體起了很大的保溫作用。

被改變的因素便是:死者衣著
手法是將死者勒殺之后,將死者的衣物脫去,讓其軀體暴露在冷風中,從時間線來看,陳懷仁可以在六點初到六點五十左右,有近五十分鐘的時間讓尸體迅速降溫。
使得原本應該在三個小時所應該下降的溫度,在兩個小時內迅速降完。
(如附圖所示,五個符號分別對應五種元素,本案中冷風幫了陳懷仁大忙,與此對應的恰好是廖啟銘的刺青——air,空氣


二、尸斑
“由于尸體經過移動,尸斑出現尸斑轉移的現象。尸體上出現的尸斑呈暗紫紅色,估計死者在2至3小時以內遇害(尸斑在死后2~4小時出現)。”
因為尸體的姿態改變,所受壓力改變,所以尸斑也發生了移動。
而尸斑的形成是
資料:“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環停止,心血管內的血液缺乏動力而沿著血管網墜積于尸體低下部位,尸體高位血管空虛、尸體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結果,尸體低下部位的毛細血管及小靜脈內充滿血液,透過皮膚呈現出來的暗紅色到暗紫紅色斑痕,這些斑痕開始是云霧狀、條塊狀,最后逐漸形成片狀,即為尸斑。”
換言之,只要讓尸斑出所受壓力發生變化,即可調整尸斑形成的位置和顏色深淺。
陳懷仁在對廖進行搶救的時候,會對尸體進行按壓,而在場的只有不懂行的清潔工,陳懷仁有機會通過按壓的力道和角度,改變尸斑程度進行調整。

再不濟,就算是延遲一個小時后死亡,也同樣滿足尸斑出現的時間范圍(2—4小時)。


三、尸僵
原文:“尸僵在死亡后3小時半才開始出現,比平時縊死的案例遲,但還在合理范圍時間內(尸僵在死后2~4小時出現)。”
原文中已經給出了合理范圍,死者如果延遲了一個小時死亡,同樣處在合理范圍內,即2.5個小時。另外,報告中也指出3.5個小時比一般溢死的案例要遲。
所以,尸僵部分也同樣滿足要求。

四、腐爛情況
資料:“尸體腐敗,是指人死后組織蛋白質因腐敗細菌的作用而發生分解的過程。它是早期尸體現象的繼續,是最常見的晚期尸體現象。尸體腐敗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時或第48小時、72小時才開始出現,而要充分的發展就需要更長的時間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尸體腐敗發展的結果,便是尸體毀壞,直至僅剩白骨。”
資料中表明,尸體腐爛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利用尸體腐爛判斷死亡時間是死亡后較長時間的一種方法。顯然,如果死者在6點半左右死亡,到8點尸檢時,無法利用尸體的腐爛情況來判斷死者的死亡時間。
所以,陳懷仁同樣可以避開腐爛情況的死亡時間檢查。


綜上,將死亡時間往前推移一個小時是可行的,并且只有陳懷仁能做到。廖啟銘不是自殺。

另外,幾點關于陳懷仁手法的線索:
1.清潔工受的是日薪,他們大部分都選擇在這天上班。所以有清潔工發現尸體對于他而言是可以預知的事,而清潔工發現尸體的時間也是可以預知的。那么陳懷仁可以預判到法醫的尸檢時間,從而讓法醫得到錯誤結論,也讓自己獲得不在場證明。(換言之,如果尸體很晚被發現,死亡時間判斷不精確,陳懷仁可能不會擁有不在場證明了)
2.機械性前位縊死,自縊和他人勒殺的形態特征是不同的,如果廖啟銘做出抵抗行為將會給警察留下線索,所以需要誘導廖啟銘服下搖頭丸,降低他的反抗力,好讓自己模仿自縊特征。
3.陳懷仁的急救行為,使得尸體上沾到自己的衣服纖維變為合理。
4.陳懷仁所處的剖解室距離第一現場很近,可以在更短時間趕到樓上,讓尸體降溫時間更長。
既然是模仿殺人,這又是陳懷仁為女兒的復仇(關于巫術的部分很可能是陳懷仁通過監聽神秘社的談話了解)。
刺青象征"water"的黃慧茹尸體在水里被發現;
刺青象征"fire"的李勇被焚燒致死;
刺青象征"air"的廖啟銘在風中吊死;
可以想象刺青是“earth”的張陽是被陳懷仁埋在了土地里。或許就埋在發現匕首的“老地方”。

后三個問題都已經明確回答了,現在來具體回答一下第一個問題,分析所有涉案人員的關系。
黃惠茹(陳惠茹)是陳懷仁的私生女,與張陽、李勇、廖啟銘同屬“神秘社”,同其中一人或多人可能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發現錢款被黃惠茹偷竊后,三人合謀虐殺黃惠茹;陳懷仁為了替女兒報仇以“祭祀”方式連殺三人;黃力強則是神秘社的新成員,頂替黃惠茹得到了象征水的刺青。

2018-8-6 14:44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23:24 | 2018-8-6 20:00編輯
一、梳理涉案人物關系
線索:死者黃惠茹,身份證姓名陳惠茹。19歲 ,最后住址是J鎮。根據J鎮中學學生記錄,監護人是黃飛和黃曼珍夫婦,至今無法聯絡上。
——〉死者黃惠如本姓陳,很可能是陳懷仁或者陳浩的親生女兒。但結合下面的線索,判定黃惠如的父親是陳懷仁。

線索:“陳大情人和失聯多年的初戀情人相遇”
——〉陳懷仁年輕時可能由于出國留學(父母反對、或者誤會等等),當時沒有與初戀情人在一起。

線索:張磊被墻上一張舊照片給吸引住。一對年輕男女靦腆并肩合照,年輕男子的輪廓和陳懷仁有七分相似。
『永愛,懷仁+曼娟。』
“這年輕女子就是師母?” 張磊好奇地問。
“實在太慚愧了!我連名份都來不及給她,她已離我而去。” 陳懷仁非常傷心。“ 手術失敗后,醫生估計她活不過3個月。感激蒼天有眼!她過世前三天忽然醒了過來,告訴我們分開后的點點滴滴。她……三個星期前過世了 。”
——〉由于黃惠茹的監護人姓名為黃飛和黃曼珍,而陳懷仁墻上掛的照片,名字寫的是曼娟。曼娟與曼珍應該是姐妹的關系。根據原文陳懷仁并未來得及給曼娟名份,從而推論出年輕時,曼娟與陳懷仁很可能未婚先孕,生下了黃惠茹,因此黃惠茹身份證姓名是陳惠茹。交給曼娟的姐姐(或妹妹)寄養,黃飛和黃曼娟因此是黃惠茹的監護人。

在曼娟過世前三天醒了過來,告訴了陳懷仁這些年的種種經過,以及其實有個孩子是黃惠茹。而這時陳懷仁才第一次意識到轉到K私立醫學院前,陳浩給自己看的案件中的死者,竟然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在陳懷仁與陳浩之前的討論中,陳浩曾經說黃惠茹的死鐵定和K私立醫學院中的張陽、李勇、廖啟明有關。而陳懷仁恰恰就是這個學校的教授。陳懷仁希望去查清自己女兒的真正死因,為女兒報仇。


線索:“去年5月,她不幸遇上車禍。Y市的醫療設備沒有本市先進,她被轉來S市進行治療。她 已經昏迷將近7個月了,幸好有位大善人留下整30萬的醫藥費。明天會動手術,但醫生坦言醒過來的機會渺茫。
感謝老天安排!那天要不是我忽然心血來潮,到S市醫院探望老朋友 ,我無法再次遇見她。”

線索:黃力強是大二插班生,來自Y市。黃力強的父母是私營企業高級主管,因工作遣派而舉家搬遷到S市。

線索:黃惠茹初中二輟學,是J鎮警察局常客,有多次離家出走的記錄。2013年7月 在Y市偷竊被捕,被口頭警告后釋放。2016年7月9日 ,黃惠茹在S市【藍精靈】迪廳涉及群毆,被扣留一晚。

線索:監護人是黃飛和黃曼珍夫婦,至今無法聯絡上。

線索:【神秘社】是張陽在K私立醫學院建立的社團,會員只有他們四人而已。比起張陽和廖啟銘,黃力強的刺青剛刺不久。
——〉黃惠茹、曼娟、黃力強都曾生活在Y市,后轉到S市。而黃惠茹又與黃力強同姓,可推斷黃力強與黃惠如是親戚關系,與黃惠如是兄妹(或者姐弟)的關系,從小互相照顧,一起長大。黃力強為了查清黃惠茹的死因,故意接近張陽三人,加入神秘社。


黃惠如的監護人至今無法被聯絡上,有兩種可能性:
1、黃飛和黃曼珍就是黃力強的父母,由于曼娟出車禍,一并舉家搬遷到S市,為了照顧親人。由于搬遷,所以無法聯系上。
2、黃飛和黃曼珍并不是黃力強的父母,但與曼娟一起出了車禍,所以無法被聯系上。黃力強的父母另有其人。
相比較來說,第一種更有可能。

有位大善人留下了30萬的醫藥費,留下醫藥費的人要么是黃惠如的親人,比如黃飛與黃惠如夫婦其中一人。要么是車禍的肇事者,其實逃逸了,但為了良心過得去所以留下這筆錢。如果是車禍肇事者,雖然對此文章沒有明確證據,但肇事者可能是張猛或者張陽,留下30萬首先家境要足夠富裕,張猛在文中為了找到張陽線索,也用50萬來換取線索,像是這種直接用錢解決事情的人。


線索:廖啟銘,父母在他4歲時離異。母親是劉梅香醫生,S市醫院的神經外科權威。
——〉曼娟也在S市醫院被醫治,而且昏迷不醒,一定會在神經外科進行治療。廖啟銘的母親非常可能在曼娟的手術中主刀,然而最終手術失敗。

幾個人的刺青含義:
朝上的正三角形象征火(李勇),朝下的正三角形象征水(黃惠茹)。穿過水平線朝上的三角形代表風(廖啟銘),穿過水平線朝下的三角形代表地球(張陽)。




二、第一案——黃惠茹案件分析
(一)疑點
黃蕙茹的案件有以下幾個疑點:
1. 為什么口中有草本曼陀羅?是否證明案件確與巫術有關?
2. 為什么生前遭遇虐待?(陳舊性與新鞭痕,且手腕處也有傷痕)
3. 為什么死后被捅了三刀,且力度方向不一?
4. 為什么死后被投入水中?
5. 為什么與犯罪嫌疑人最后一次共同露面是三個月前?
6. 為什么聯系不上其監護人?
7. 為什么原姓「陳」,后改為「黃」姓?
這些疑點與黃蕙茹的遭遇密切相關,所以接下來我們就從疑點入手,對案件進行一個全面的分析。

(二)疑點的解答
1. 為什么口中有草本曼陀羅?是否證明案件確與巫術有關?
2. 為什么死后被投入水中?
這兩個問題是可以放在一起解答的。黃蕙茹身上有「水」之紋身,證明她和三位男生都是「神秘社」的一份子(暫且不論黃蕙茹是資源還是被強迫的),這四人共同組成了「火焰、旋風、淵水、荒地」的組合。而正如全文開頭的詩句所述「口中呢喃呻吟,停滯靜止的淵水不斷翻騰」、「詭異的情歌獻給,雜草中的女巫……曼陀羅」,無論是溺水還是口中的曼陀羅,都是在完成這個歌謠。
草本曼陀羅也正是來自張猛別墅。

黃蕙茹和張陽、李勇、廖啟明關系要好,所以會不時一起嗑藥,并且進行一些惡魔召喚的活動,這些活動中,會對黃蕙茹進行鞭打、虐待、性交、SM。

到2017年1月13號當天,三人再次試圖進行巫術活動時,將黃惠茹捆綁,使黃蕙茹吃進過量藥物,當場死亡。三人合計想怎么能夠處理尸體,為了避免三個人把這個事情透露出去,張陽拿出珍藏已久的古董匕首要求大家一人捅一刀,以示忠誠,以后誰也不能把這件事說出去(鑒于大家總是聚在張猛別墅,所以張陽應該是大哥大一樣的存在,是整件事情拿主意的那個人)。三人正好想到巫術書中關于「水」的描寫,于是就干脆在黃蕙茹口中放入曼陀羅,驅車前往池塘,并將黃惠茹尸體投入池塘,以對尸體進行處理。

再加上后來天臺上,張陽提到「那場交易,只是一場意外,誰也不想」,也可以側面證明,黃蕙茹之死是發生在交易過程中的,而交易更像是文中提到的與惡魔的交換,是某種儀式,而這種儀式中讓黃惠茹攝入了過量毒品,從而身亡。

3. 為什么生前遭遇虐待?(陳舊性與新鞭痕,且手腕處也有傷痕)
4. 為什么與犯罪嫌疑人最后一次共同露面是三個月前?
這兩個問題放在一起討論,是因為他們都指向了黃蕙茹生前遇到了什么事情。按照原文所述,黃蕙茹是離家出走的「不良少女」,也就是說可能性格比較反叛,那么關于手腕的銳器傷害,一種可能性就是黃蕙茹曾多次嘗試自殺,但都自殺未遂。
那么其他的鞭痕和繩索捆綁的痕跡呢?這種傷害指向了兩種可能,一是黃蕙茹離家出走后沒有金錢來源,所以和這幾位男生有一些性交易,而這三位男生有SM的特殊性癖(也解釋了「處女膜陳舊性破裂」及張陽家中的AV錄影帶「尺度大到令人咂舌」),所以這兩種傷害都是SM留下來的;第二種可能是,「三個月前」黃蕙茹就被囚禁,囚禁過程中遭遇了虐待,這也就是為什么關系密切的四人最后一次共同出現在「藍精靈」是三個月前,亦即2016年9月至10月。

第二種推斷,也提供了一種可能性,來解釋為什么黃力強突然出現成為「大二插班生」。如第一題我們的推斷,黃力強與黃蕙茹是兄妹關系,所以在妹妹被囚禁,聯系不上之后,黃力強舉家搬到了S市以查找妹妹下落。
同時,也可以猜測,所謂的巫術或是儀式,進行了不止一次,才在黃蕙茹身上留下了新舊不一的傷痕,而這一次,過程中大家嗑藥沒有掌握好尺度,導致了黃蕙茹的死亡。另外,大家每次嗑藥時,都會鞭打、羞辱黃蕙茹,這次嗑藥過多,造成了黃蕙茹的死亡。

5.   為什么死后被捅了三刀,且力度方向不一?
證明三刀非一人所為,恰是張陽、李勇、廖啟明三人所為。而且目的不是為了殺害死者,而更像是立誓。三人立誓誰都不能將事情透露出去,所以一人一刀以示忠誠。這里也牽扯出了后文屢次出現的古董匕首,正是用這把匕首完成了三刀。

6.   為什么聯系不上其監護人?
7.   為什么原姓「陳」,后改為「黃」姓?
這兩個問題放在一起,是因為它們都是在回答黃蕙茹的身世之謎。也正如我們在第一題提到的,也許黃蕙茹的監護人正是陳懷仁初戀的姊妹,而黃蕙茹則是陳懷仁的孩子。

(三)殺人動機
黃蕙茹和張陽、李勇、廖啟明關系要好,所以會不時一起嗑藥,并且進行一些惡魔召喚的活動,這些活動中,會對黃蕙茹進行鞭打、虐待、SM。
到2017年1月13號當天,三人再次試圖進行巫術活動時,將黃惠茹捆綁,使黃蕙茹吃進過量藥物,當場死亡。

(四)黃蕙茹遭遇的重現
黃蕙茹和張陽、李勇、廖啟明關系要好,所以會不時一起嗑藥,并且進行一些惡魔召喚的活動,這些活動中,會對黃蕙茹進行鞭打、虐待、SM、性交。
到2017年1月13號當天,三人再次試圖進行巫術活動時,將黃惠茹捆綁、性交,使黃蕙茹吃進過量藥物,當場死亡。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與第三案件中,廖所攜帶一致,也間接證明了是三人所為。三人合計想怎么能夠處理尸體,為了避免三個人把這個事情透露出去,張陽拿出珍藏已久的古董匕首要求大家一人捅一刀,以示忠誠,以后誰也不能把這件事說出去(鑒于大家總是聚在張猛別墅,所以張陽應該是大哥大一樣的存在,是整件事情拿主意的那個人)。三人正好想到巫術書中關于「水」的描寫,于是就干脆在黃蕙茹口中放入曼陀羅,驅車前往池塘,并將黃惠茹尸體投入池塘,以對尸體進行處理。

三、第二案——李勇案件分析
(一)疑點
李勇案件有以下幾個疑點:
1.         李勇真正的死亡時間是多久?
2.         為什么李勇獨自一人提前離開「藍精靈」?
3.         為什么李勇「胸腹部表面,大約25厘米X20厘米的外皮被割掉」?
4.         為什么李勇「胸部和腹部之間發現一個創口」?
5.         為什么他被注射了兩種不同的藥物,分別為「硫噴妥鈉 」和「肌松藥琥珀膽堿」?
6.         為什么作案手法極其殘忍,采取了火燒的方式?
7.         為什么李勇口中是木本曼陀羅而非黃蕙茹案中的草本曼陀羅?
8.         為什么5個月前,張陽所偷的藥和李勇被用的藥是一樣的?
9.         為什么沒有提到尸體被找到的地點?
這個案件是所有案件中,給予信息最為模糊的一個,包括作案地點等信息皆未列出。所以在推測中,我們也得出了幾個完全不同的犯罪嫌疑人。以下,先對李勇案的疑點進行解答。

(二)疑點的解答
1.         李勇真正的死亡時間是多久?
法醫推斷李勇的遇害時間是晚上10點至次日凌晨3點。而李勇腹腔內有消化了兩個小時的食物。一種可能是李勇離開「藍精靈」后還吃了飯,另一種可能則是李勇在離開「藍精靈」之后兩個小時遇害。如果是第一種可能,那么李勇腹腔內應該是有兩個階段的消化物。因此斷定,李勇的遇害時間就是離開「藍精靈」兩小時后,即晚上10點半之后。

2.         為什么李勇獨自一人提前離開「藍精靈」?
四位男生都是好友,一般來說,李勇獨自提前離開,一定會向三人打個招呼,說明去向。而根據事后三人在天臺的對話,基本可以確定,三人(或起碼是除黃力強之外的兩人),對李勇的去向是確實不明了的。也就是說,李勇自己對去向進行了保密,為什么要保密呢?一是,可能受到了對方的威脅,表明「請獨自一人前來,不要告訴別人」;二是,自己要去干一件特別的事。根據李勇的遭遇,應該是受人威脅的情況。

3.         為什么李勇「胸腹部表面,大約25厘米X20厘米的外皮被割掉」?
這是一個「生前」損傷,那么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在兇殺案之前就因為某種原因,自己或者他人割下了這么一塊;第二種是兇手所為。
如果是第一個可能,那么這也許正是「火」的巫術儀式的一部分,同樣也是用「古董匕首」割下,這也解釋了在天臺上提到的「四人都有份」的巫術儀式,正是在這個儀式中,李勇胸前被割下一塊。而目睹整個儀式的黃力強,終于明白了妹妹是在什么過程中死去,于是決定從李勇下手,問出事件的真相。而他之后在天臺上問其余兩人是否清楚李勇遭遇,也是為了套話。
如果是兇手所為,割掉外皮,通常是為了掩蓋某種證據。有兩種可能:要么此證據可能是紋身或者其它更深的痕跡,同時,兇手也應該是早在行兇前就得知了這個東西,所以應該是與李勇關系密切之人。要么是現場李勇做了一些事情,使胸前有了殺害自己的兇手是誰的痕跡,所以兇手要掩蓋這個證據。

4.         為什么李勇「胸部和腹部之間發現一個創口」?
5.         為什么他被注射了兩種不同的藥物,分別為「硫噴妥鈉 」和「肌松藥琥珀膽堿」?
這兩個問題放在一起,是因為它們都指向同一點,即李勇是慢慢死亡,再加上「硫磺妥鈉」也被用作吐真劑,所以證明李勇死亡之前,可能存在一個審問的過程。在研究此過程之前,我們先看看用藥和創口。
文中提到,用藥十分精準,那么應該是一個極其熟悉麻醉劑的人所為,那么就指向了陳懷仁。(另外幾人雖在醫學院就讀,但是每日在外面鬼混,應該醫學知識相對而言比較有限)而如第一題分析得知,陳懷仁是黃蕙茹真正的生父,他得知此事的時間正是初戀剛剛醒過來的時候,也就是2017年3月底。那么,這位法醫爸爸,為了替女報仇,便決定從李勇開始審問,得出一個真相,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從創口來看,創口之深,應該是一個比較魁梧的人所為。那么黃蕙茹的哥哥,也就是黃力強「身高6尺」、非常「魁梧」,正是做此事的不二人選。黃力強以前也是小混混,對逼供等事了如指掌,能夠下藥也理所當然。
再說到審問,審問證明了兇手也許對案件「不夠熟悉」,也就是說,相比之下,更有可能是黃力強進行了審問。所以,首先兇手,給李勇注射了一劑「肌松藥琥珀膽堿」以放倒李勇,之后再在李勇轉醒后,注射了「硫噴妥鈉 」,以方便審問,最后再打了一針「肌松藥琥珀膽堿」,讓李勇再被燒死的過程中更「安分」。

6.         為什么作案手法極其殘忍,采取了火燒的方式?
7.         為什么李勇口中是木本曼陀羅而非黃蕙茹案中的草本曼陀羅?
火燒也正是對應了李勇身上的「火」紋身。那么,李勇的遇害也是巫術儀式的一部分嗎?不同的是,李勇遇害時,口中是木本曼陀羅,而不是草本曼陀羅,也就是說兇手放錯了。這再次指向了兇手也許對黃蕙茹案「不夠熟悉」。但是兇手同時知道按照巫術,李勇應該面對「火燒」的情況,這既可能是兇手本來就了解巫術,也有可能是在逼供過程中,聽李勇提到了巫術的情況,才采取了這種模仿的方式。
文中提到「木本曼陀羅」是一種當地罕見的熱帶植物,也就是成長環境溫室為宜。文中明顯提到有溫室的就是陳懷仁,于是他再次作為犯罪嫌疑人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中。

犯罪手法如此殘忍,作為尋仇來說,是很合理的。那么尋仇之人的確應該是黃蕙茹的至親之人,也就是陳懷仁或者黃力強。黃力強參與過巫術活動,又不太清楚黃蕙茹案的具體細節,犯下這樣的錯誤是情有可原的。同時,也提出了另外一種可能,黃力強作為親屬與陳懷仁在曼珍的葬禮上相識,從陳懷仁口中進一步了解了黃蕙茹案的情況(但沒有提到更深的細節),還常常去陳懷仁那里坐坐,于是最后偷走了陳懷仁溫室里的曼陀羅并殺害了李勇。

8.         為什么5個月前,張陽所偷的藥和李勇被用的藥是一樣的?
這即有可能是個巧合,也有可能是因為兇手知道張陽偷了藥,想要栽贓陷害給張陽。5個月前,陳懷仁還并未入職K學校,所以對這種細枝末節的事可能并不清楚。而張陽是有可能把這種事說給朋友們聽的,或者被朋友無意提到,那么,這件事,黃力強是即有可能知道的,所以最后采取了一樣的用藥。這又加重了黃力強的嫌疑。

9.         為什么沒有提到尸體被找到的地點?
文中首先提到張猛別墅內沒有燒焦的痕跡。那么,更有可能尸體被發現的地點是沒有人的地方,也就是李勇確實是被人打暈后運到了這個地方,或者被約到了這個地方。

(三)作案動機
尋仇。

(四)犯罪嫌疑人
綜上所述,我們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了黃力強與陳懷仁兩人中。
陳懷仁:黃蕙茹生父,為女尋仇,動機明顯。家有溫室,可以隨時拿出木本曼陀羅。同時熟悉藥品,可以做到對李勇用藥精準。但是存在以下問題:
1.         作案手法殘忍,顯然情緒占了理性上峰,和陳懷仁冷靜的形象不符。
2.         在審問前,陳懷仁很難對巫術有了解,無法得知李勇對應的屬性是「火」,也無法準備燒死人的工具。
3.         熟知黃蕙茹案情,理論上不至于拿錯花。
黃力強:黃蕙茹哥哥,為妹尋仇,動機明顯。身體魁梧,可以輕易制服李勇。對巫術有基本的了解,可以準備好作案工具。是小混混,殘忍,有逼供經驗。對黃蕙茹案不熟悉,可能在細節上犯錯。可以說是非常符合罪犯畫像的犯罪嫌疑人,可是存在一個唯一的問題:
•        不在場證明。
由于平常黃力強與另外幾人通常都一起出沒于「藍精靈」,所以有時人的認知偏差會導致大家覺得看到其中的兩個人,那么其他人也在,事實上,黃力強就是趁此機會溜出了「藍精靈」,然后見到并殺害了李勇。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性是二人協同作案,但是對于陳懷仁、黃力強來說,要殺掉李勇,還是很容易的,沒有必要再拉上一個人一起作案。

幾種可能性相比較來說,我們更傾向于是黃力強完成了這個案件。

(五)李勇遇害的重現

在妹妹去世之后,黃力強就將兇手鎖定在與妹妹要好的三人身上,但是卻并不明白妹妹去世的具體原因和過程。于是先加入了神秘社,想要了解情況。通過參與神秘社的活動,特別是和他們一起做了巫術儀式之后,黃力強了解到妹妹在四人中代表「水」,所以最后出現在了水里,但是具體的作案過程還不知道。就在這時,自己的姨媽曼珍去世了,在葬禮上,他遇到了心情悲痛的陳懷仁,這時陳懷仁已經知道黃蕙茹是自己的孩子。交談之中,向黃力強更加詳細地描述了一些案發情況,比如口中的「曼陀羅花」等等,同時也表達了以目前的證據難以對三人定罪的事實。黃力強聽過之后,更加悲傷,決定私自替妹妹報仇。所以他從李勇開始逼供、殺人,為了洗脫嫌疑,也表達紀念妹妹的心情,決定按照巫術的順序處理之后的案件,因此也一開始就準備好了與李勇的「火」相對應的殺人工具。

4月8號當天,李勇收到黃力強的消息說,于晚上10點左右,在某個少人經過的地方見面,有要事相告,切不可告知他人。晚上,一行人到了「藍精靈」,8點30左右,黃力強就暗示李勇先走,自己會隨后跟上,于是李勇先行離開了「藍精靈」。

10點左右,黃力強見大家嗑藥、藥力已經差不多,趁亂離開了「藍精靈」,而其他人看到廖啟銘和張陽還在店內,也誤以為黃力強在。

黃力強和李勇碰頭后,首先從背后向李勇注射了一只麻醉,然后再將李勇綁了起來,等到李勇轉醒,便又注射了一只吐真劑,逼問妹妹去世的詳細過程,李勇說話支支吾吾不太清楚,黃力強就捅了他一刀,表示要慢慢放血直到他講清楚。最后李勇把該說的都說完了(也許一直強調這是一場意外),黃力強便再次向李勇注射了一劑麻醉針,并點火,讓李勇一邊流血,一邊在火焰中死去了。而后將死者口中放入了木本曼陀羅花,并驅車回到藍精靈。

四、第三案——廖啟明案件
結論:陳懷仁殺死了廖啟明,是他殺。

關于這起案件,有幾大疑點需要分析:
1、若是自殺,為什么當天晚上死者卻安排有活動,且沒有留下遺書?廖當晚明明有安排,為什么整夜沒有離開教學樓?

線索:他們三人相約25日14:00在活動室見面,計劃今晚圣誕夜到迪廳狂歡。而且在現場也沒有留下遺書。
——〉說明廖沒有自殺的傾向。

線索:張陽和黃力強覺得,廖啟銘案發當日的情緒和舉動與平日有異。
——〉若是兇手假借之前案件被查到類似的借口約了廖,卻把其困在教學樓中鎖住,一切就說得通了。

線索:6F共有14間活動室,除了發生命案的活動室,其余13間都上鎖了。門都是木制,門鎖一律是球形門鎖;這款門鎖無法把人反鎖在房里。離開前想要鎖門,必須先把門由內反鎖后再拉上門;在房外開門一定用上鑰匙 。
——〉但活動室的門,并沒有辦法將人反鎖在房內。在門內是可以將門直接打開的。所以死者并不是被鎖在活動室內因此沒有辦法離開教學樓。

線索:通往天臺的門被上鎖,無法打開。該門配有兩把鎖。球形門鎖被完全破壞,幾乎不可能上鎖。上方還有一把帶鎖扣的插銷門鎖,鎖扣上銬著一把全新的掛鎖。刑偵人員在該球形門鎖的把手發現大量殘缺、沒有任何參考價值的指紋。最奇怪的是,在掛鎖上沒有發現任何的指紋。

線索:關于通往天臺的門鎖,校方多次更換新的球形門鎖和掛鎖,但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就被學生破壞。最后校方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是偶爾用掛鎖鎖門。李牧記得該門沒上鎖好幾天,該掛鎖也不是校方購置。

——〉為什么在天臺的門上面,會有一把并非校方購置,并且沒有任何指紋的全新掛鎖?說明有人刻意放了一把鎖在這里,而且鎖上的指紋被刻意完全地擦干凈了。本來如果是學生,上天臺推門想看下鎖留下指紋,是很自然的事情,如果不是只留下一個人的指紋,沒有必要徹底將鎖擦干凈。說明要么這個鎖非常新,只會留下兇手自己的指紋,所以必須擦,或者這個指紋出現在這里,就能鎖定了兇手,因為兇手本來不會是到天臺的人。

恰恰在昨晚,保安李牧是從6樓一層層往下巡邏,并沒有來到天臺。如果兇手把死者約到天臺,用之前黃惠茹一案的證據(比如匕首照片),配以類似“我發現了你的秘密。黃惠茹,再加上一把骷髏匕首。XX點,教學樓7層天臺見。只許一個人來哦,不許帶手機!”這樣的字條,就可以把廖啟明約到天臺了。然后兇手在天臺門口,看到廖啟明在天臺內,就可以在門外,戴著手套,直接用全新的鎖將其鎖在天臺上,因此廖啟明不得不在天臺上呆了一整晚。而當時恰逢寒冬,天氣非常寒冷。全日溫度最高8攝氏度,最低只有0攝氏度。

死者食道粘膜糜爛及壞死脫落,胃黏膜下彌漫性出血,死者有支氣管肺炎。毒物報告表示死者體內有稍微過量的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估計死者曾在25日19:00至22:00服食該藥物,在25日20:00至26日02:00保持興奮狀態 。
——〉“死者食道粘膜糜爛及壞死脫落,胃黏膜下彌漫性出血,死者有支氣管肺炎。”都體現了凍死的尸體特征。另外在死者的口袋發現一個小塑料袋,塑料袋里頭有3顆迷幻藥,很可能是廖啟明非常冷,發現自己身上只有迷幻藥,于是嗑藥想讓自己保持興奮的狀態。

線索:死者衣服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這是一種戶外漆料。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 。
——〉正因為死者被鎖在天臺上,所以才會在鞋底、褲子臀部沾滿灰塵,背部有白色漆料碎屑,死者被鎖在天臺上,并沒有帶手機,呼喊也無人聽到,無奈只能找地方靠著墻坐下,因此沾上了灰塵以及漆料。至于右手食指的灰塵,有可能是死者在天臺上,感覺快被凍死了,所以想寫下一些東西,比如約自己在天臺見面的人的特征,或者對黃惠茹的抱歉的話語。

2、死亡時間的疑點:死亡時間判定為5:00-5:30,但保安李牧6點才打開前門,當時教學樓沒有其他人?若非自殺,如何修改警方法醫對于死亡時間的判定?

線索:現場平均溫度溫度5攝氏度,當天早上08:13,尸體肛溫16攝氏度。經過計算,尸體溫度平均每小時下降7攝氏度 。由此斷定,死亡時間介于05:00至05:30之間。死者頸部縊溝位于舌骨和甲狀軟骨之間。著力點壓迫頸項,導致閉塞了咽腔和壓住喉頭,引起呼吸障礙。勘查了現場,和尸體上的縊溝位置和方向,是典型的前位縊死。縊溝的寬度、深度、皮損和數目符合現場用于上吊的麻繩。縊溝有生活反應,外表傷痕符合自縊體位。死者衣著整齊,身上沒有任何的防衛或抵抗傷。

線索:死者眼球出現點狀出血、肺水腫、脾臟貧血,肺部、右心和靜脈系統高度淤血都是機械性窒息的常見癥狀。輕微腦水腫、多處內臟出現黏膜點狀出血和灶性出血。尸僵在死亡后3小時半才開始出現,比平時縊死的案例遲,但還在合理范圍時間內(尸僵在死后2~4小時出現)。由于尸體經過移動,尸斑出現尸斑轉移的現象。尸體上出現的尸斑呈暗紫紅色,估計死者在2至3小時以內遇害(尸斑在死后2~4小時出現)。判斷死因為縊死。

——〉根據現場線索,可以看到死者尸僵比預計時間出現得更晚。而兇手通過將廖啟明鎖在頂樓,當時恰逢寒冬,天氣非常寒冷。全日溫度最高8攝氏度,最低只有0攝氏度。本來廖啟明被凍了一夜,就已經出現了失溫癥狀,體溫降低,由于廖啟明在死亡當時的尸體肛溫就已經低于正常人體溫度,大概到了30-33度左右,由此干擾了警方法醫對于死者死亡事件的判定,使得警方估算的死亡時間早于死者實際的死亡時間,而讓警方將這起案件認定為自殺,以避免兇手自己被懷疑。

3、活動室房門:為什么房間在前一天晚上保安檢查時,十分確定門是鎖住的,第二天早上清潔工卻看到門卻是虛掩的?

線索:25日20:30:李牧搭電梯至6F(電梯監控),開始下樓梯在每一層巡邏。李牧十分確定【神秘社】活動室是鎖上的。

線索:26日07:03~07:15:楊潔梅發現6F某間活動室的門虛掩 ,打開后發現有學生上吊,她立即跑下樓求救。

——〉本來25日,廖啟明是最后一個離開活動室的人,離開活動室前,廖啟明鎖好活動室的門,鑰匙在他身上,因此李牧晚上巡邏時確定門是鎖上的。失溫癥狀讓廖啟明有較強的疲倦乏力和嗜睡感,反應力下降,接近于昏迷不醒。而兇手第二天早晨6點多的時候,通過樓梯上樓,避開監控,戴著手套,打開天臺的門鎖,將其拖到活動室,活動室鑰匙在廖啟明身上,用鑰匙開門后,將其吊死在活動室內。而后將鑰匙放回死者兜內。打開窗戶,讓冷風吹進來,使尸體盡快降溫,以保證盡可能延長警方對于死者死亡時間長度的判定。之后,楊潔梅就發現門是虛掩的了。

4、兇手究竟是誰?

首先可以排除張陽和黃力強。
線索:廖啟銘死后隔天,張陽和黃力強在律師的陪同下,主動配合警方調查。
——〉主動配合警方調查,并不像之前案件中遮遮掩掩。

張陽和黃力強在16:45左右離開,當時廖啟銘還在活動室。他們三人約定今晚22:00在【藍精靈】見面,然而廖啟銘卻爽約。張陽和黃力強在23:45離開,攜帶兩位女生到張猛的別墅過夜,直到明天早上。張陽四人承認26日凌晨在別墅里服食迷幻藥。兩位女生無法在神志清醒的情況下,證實張陽兩人的不在場證明。在廖啟銘一案,沒有任何線索指向兇手是張陽或黃力強。
——〉在廖啟銘一案,沒有任何線索指向兇手是張陽或黃力強。

接下來鎖定陳懷仁。

線索:“小磊十分抱歉。我看見學生上吊,立即把他解下進行急救。我魯莽的舉動給大家帶來諸多不便,真的很對不起!” 陳懷仁非常內疚。“怪我進入現場的那一刻,腦袋完全空白,多年的刑偵經驗都丟下了 。”
——〉陳懷仁作為一個有著這么多年經驗的法醫,怎么可能忘記保護現場?

線索:
25日是公共假期,全日無課 。擔任剖解系主任的陳懷仁,回辦公室計劃明年的教學綱要。非常晚才離開。
26日06:06:陳懷仁第一個進入教學樓,搭電梯至3F(前門+電梯監控 )。
26日06:32~06:45:楊潔梅和4位清潔工陸續進入教學樓,楊潔梅在06:43才出現在前門監控 。
26日06:49:陳懷仁從3F搭電梯上去5F(電梯監控)。根據陳懷仁的口供,他提前到實驗室為了08:00的人體剖解學課程備課 。
26日06:57:楊潔梅手里提著洗潔工具,從GF搭電梯至6F。
26日07:03~07:15:楊潔梅發現6F某間活動室的門虛掩 ,打開后發現有學生上吊,她立即跑下樓求救。她在5F的剖解室看見陳懷仁,陳懷仁了解情況后要求她一同上去現場。陳懷仁看見該學生,立即解下來進行搶救。根據楊潔梅的口供,陳懷仁對死者進行了將近10分鐘的心肺復蘇術,確定死者無任何反應后才停下。報案 中心在07:15接到陳懷仁的求救電話。

線索:死者其中一項衣物纖維,與對死者施救的陳懷仁當天穿的外衣吻合。

——〉陳懷仁舉止異常:作為法醫,判斷死者已死后,竟然做了10分鐘的心臟復蘇術,而沒有第一時間撥通求救電話?顯然是計算好了誤導警方所需要的時間,在刻意控制時間。并且提前太早時間來到教學樓,比清結工早半個小時,提前一個多小時來到實驗課房間備課,老師備課并不一定需要到課室,想必是為了第一時間被清潔工找到,從而可以通過實施救助的理由,移動尸體,并對在尸體身上留下的衣物纖維制造合理解釋。

除了以上的鐘鐘線索和分析外,從本案手法上,可以判斷兇手心思非常縝密,對于法醫學和警方如何破案有著深刻的了解。而且根據監控記錄的出入記錄,陳懷仁是唯一有條件完成本案的人。

5、殺人動機分析:
1)半年前,陳懷仁開始監聽活動室,希望找到殺害自己女兒黃惠茹的真兇。終于發現黃惠茹是張陽、李勇、廖啟明一起謀害的。因此謀劃已久,向死者復仇。
2)死者母親導致自己戀人曼娟手術失敗,希望她也體會到失去親人的滋味。
3)正如前文所述,黃力強與陳懷仁已經彼此知道真實身份。陳懷仁猜到了李勇案的兇手是黃力強,為了掩蓋這件事,決定自己做一案偽裝成連環殺人的一部分,擾亂偵查。

6、案件還原:
半年前,陳懷仁開始監聽活動室,希望找到殺害自己女兒的真兇。終于發現黃惠茹是張陽、李勇、廖啟明一起謀害的。同時,因為自己家的木本曼陀羅花被摘,與黃力強的交談,讓他意識到李勇案的兇手是黃力強。為了避免黃力強暴露,他決定殺死廖啟明,并運用看起來像是連環殺人案的方法。

案發前,陳懷仁把廖啟明約到天臺,用之前黃惠茹一案的證據(比如匕首照片),配以類似“我發現了你的秘密。黃惠茹,再加上一把骷髏匕首。25日晚7點(這個只是大概寫的時間),教學樓7層天臺見。只許一個人來哦,不許帶手機!”這樣的字條/短信給廖啟明,把廖啟明約到天臺。

陳懷仁避開監控,通過樓梯上到天臺,在天臺門口,看到廖啟明在天臺內,在門外戴著手套,直接用全新的鎖將其鎖在天臺上,因此廖啟明不得不在天臺上呆了一整晚。當然也可能陳懷仁在天臺面對面與廖啟明對談了,但考慮到陳懷仁的謹慎小心,面對面對談的可能性并不大。

而當時恰逢寒冬,天氣非常寒冷。全日溫度最高8攝氏度,最低只有0攝氏度。本來廖啟明被凍了一夜,就已經出現了失溫癥狀,體溫降低,由于廖啟明在死亡當時的尸體肛溫就已經低于正常人體溫度,大概到了30-33度左右,由此干擾了警方法醫對于死者死亡事件的判定,使得警方估算的死亡時間早于死者實際的死亡時間,而讓警方將這起案件認定為自殺,以避免陳懷仁自己被懷疑。

而陳懷仁第二天早晨6點多的時候,通過樓梯上樓,避開監控,戴著手套,打開天臺的門鎖,將其拖到活動室,活動室鑰匙在廖啟明身上,用鑰匙開門后,將其吊死在活動室內。而后將鑰匙放回死者兜內。打開窗戶,讓冷風吹進來,使尸體盡快降溫,以保證盡可能延長警方對于死者死亡時間長度的判定。為了偽裝成連環案件的一部分,并幫黃力強洗脫嫌疑,陳懷仁摘下來自己種植的木本曼陀羅花放在了兇案現場。同時,在竊聽過程中,他得知女兒最后是被古董匕首捅了三刀,所以早早盜走了匕首,拍下照片也放在了兇案現場,一方面為了紀念女兒之死,一方面也想震懾張陽。

然后,陳懷仁通過樓梯下樓,換下手套,再通過電梯上到5樓。而后,楊潔梅就發現門是虛掩,下樓求救。陳懷仁上樓移動尸體,做10分鐘的心臟復蘇術,而后撥通求救電話,以控制誤導警方所需要的時間。并對在尸體身上留下的衣物纖維制造合理解釋。


五、第四案——張陽案件分析
關于本案,疑點有以下幾個:
1、為什么短信約在5月7日晚上9點藍精靈后巷,張陽晚上21:00卻才外出?
線索:張陽在5月7日晚上21:00出外后,毫無音訊。

線索:警方解密張陽的手機后,最后一則短信是通過黃力強的手機,在5月7日傍晚18:34發出。
『我發現了一個秘密。李勇、廖啟銘,還有黃惠茹,再加上一把骷髏匕首。這秘密值5萬元嗎?今晚9點,藍精靈后巷。只許一個人來哦!
——〉短信約在5月7日晚上9點藍精靈后巷,張陽晚上21:00卻才外出,這個說明了實際兇手與張陽約定的時間也許并非晚上9點。
那么實際情況有三種可能:
1)兇手是黃力強:張陽壓根沒有看到手機上的短信,比如手機提前被黃力強偷了,后來又被放回張陽車上,然后實際上通過其他方式(比如面對面,或者寫紙條的方式)告知張陽見面的時間比如在晚上10點藍精靈有個聚會,會有表演或者會需要張陽提前拿到毒品,需要張陽提前點到,自己會晚點來,然后11點到達藍精靈后,再讓張陽到后巷。
2)兇手是黃力強:黃力強后來又發了一條短信,改了更晚的時間,黃力強知道張陽的密碼,拿到張陽的手機,把這條短信刪了。
3)兇手是陳懷仁:在黃力強有不在場證明的時間,陳懷仁在撬開黃力強儲物柜,發送短信,約定張陽9點見面,并且等待9點在藍精靈后巷綁架張陽作案。

2、        手機落在車里,為什么?
線索:張陽的手機遺留在車上,看來他的離去十分倉促。
——〉有兩種可能:
1)        張陽在后巷看到了什么東西,匆匆從車上下來,連手機也沒來得及拿。
2)        手機故意被放回車子里,因為兇手希望警方發現這條短信,把張陽的被綁架時間定在5月7日晚上9點,以保證自己有不在場證明。

3、        黃的不在場證明為什么這么完美?短信如何發出?
線索:當日,警方在【藍精靈】后巷不遠處發現張陽的跑車。張陽的手機遺留在車上,看來他的離去十分倉促。警方解密張陽的手機后,最后一則短信是通過黃力強的手機,在5月7日傍晚18:34發出。
『我發現了一個秘密。李勇、廖啟銘,還有黃惠茹,再加上一把骷髏匕首。這秘密值5萬元嗎?今晚9點,藍精靈后巷。只許一個人來哦!』
可是黃力強5月7日傍晚17:00至19:30正在操場練習足球,有20多對眼睛可以作證。黃力強在傍晚19:45才發現儲物柜被撬開,丟了手機。隨后,黃力強和6名隊友去附近的火鍋店吃火鍋至22:30。這段時間內,黃力強不曾離開隊友的視線范圍超過5分鐘。火鍋店距離【藍精靈】最少20分鐘的車程 。
——〉黃力強的不在場證明非常地完美,實在太完美了。顯得非常刻意和可疑。因為這條短信,大家都認為張陽消失的時間點是在5月7日晚上9點。實際上真的是這個時間嗎?更像是黃力強用這種方式來有效逃開警方的懷疑,偽造不在場證明。畢竟儲物柜被撬開丟失手機,存在可以偽造的可能性。短信也可以定時發出。

4、兇手鎖定
恰恰是由于黃力強的不在場證明過于完美,反而讓人覺得非常可疑。而給張陽發短信、刻意地制造9點前后時間的不在場證明、偷張陽手機這些行為又必須是跟張陽親近的人完成的,也就是更有可能為張陽的朋友黃力強。所以鎖定黃力強就是本案的兇手。其殺人動機就是為了黃惠茹報仇。

至于陳懷仁是否與黃力強合謀此案,陳懷仁、黃力強二人是否會在曼娟葬禮上就已經結識,后來因為兩個案子又彼此了解對方都在復仇找到真兇,私底下有過交流,也非常存在可能性,可惜沒有確鑿的直接證據來證明。在此案中,并沒有確鑿的直接證據顯示陳有參與,但存在陳撬開儲物柜、在后巷綁架張陽的可能性。

5、案件還原
自李勇、廖啟明死后,張陽與黃力強愈發親近,終于黃力強發現張陽是黃惠茹一案的兇手,決定為黃惠茹報仇。
在5月7日,黃力強5月7日傍晚17:00至19:30正在操場練習足球,提前設定好發送短信時間18:34。中間接著上廁所撬開自己的儲物柜柜門,將手機藏起來。(或者陳懷仁將儲物柜柜門撬開)。黃力強在傍晚19:45偽裝儲物柜被撬開,丟了手機。隨后,黃力強和6名隊友去附近的火鍋店吃火鍋至22:30。黃力強采用下面其中一種方法重新約定與張陽的見面時間。
1) 黃力強提前偷了張陽的手機,襲擊張陽后,拿到張陽鑰匙,將手機放回張陽車上,然后實際上之前已經通過其他方式(比如面對面,或者寫紙條的方式)告知張陽見面的時間比如在晚上10點藍精靈有個聚會,藍精靈會有表演或者會需要張陽提前拿到毒品,需要張陽提前點到,自己會晚點來,然后11點到達藍精靈后,再讓張陽到后巷。
2)黃力強后來又發了一條短信,改了更晚的時間,黃力強知道張陽的密碼,拿到張陽的手機,把這條短信刪了。

在藍精靈后巷,黃力強攻擊了張陽,使其意識昏迷。運到自己的車上,將其綁好,并且對其瘋狂毒打、或用刀棍捅他,瘋狂復仇,導致其半死不活,最后將其掩埋在一處荒涼偏僻、常人難以找到的地方。這也恰恰對應了最開頭的詩歌和張陽身上的符文。(若與陳懷仁合謀,很有可能將張陽埋葬在陳懷仁新開辟的溫室之中)。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24:17 | 2018-8-6 19:58編輯
思路好亂,線索好多,心好累,為了分數還是要答一答。做起來感覺是尸兄寫的。
解答(紅色部分原文,劃線部分重點,時間原因原文證據引用不全)
背景:
人物表(加粗的是疑點人物):
陳浩:刑警隊長,近40歲
陳懷仁:前任法醫
黃曼娟:陳懷仁妻子,曾因遭遇車禍昏迷不醒,于3月下旬前后死亡。
張磊:法醫
張小艾:法醫
梁紳:刑警
戴龍:刑警
黃惠茹(陳惠茹):第一案死者
張陽:最后失蹤,父親張猛(董事)
李勇:第二案死者。父親李國民(律師),有兩個姐姐
廖啟銘:第三案死者。父母在其4歲時離異,母親劉梅芳(神經外科權威),
黃力強:來自Y市,父母是私營企業高管
楊潔梅:43歲,K醫學院清潔工
李牧:62歲,K醫學院保安

時間線:
2013年:
7月:黃惠茹偷竊被捕
2016年:
5月:黃曼娟遭遇車禍,從Y市轉來S市治療。昏迷
7月9日:黃惠茹在【藍精靈】涉及群毆被扣留
9~10月:張陽,李勇,廖啟銘,黃惠茹在【藍精靈】聚會
2017年:
1月13日晚20:00~23:00:黃惠茹死亡
1月13日晚22:00~1月14日早07:00:張陽,李勇,
4月8日晚20:00~4月9日早03:00:李勇被燒死。
6月前后:【神秘社】活動室被裝了竊聽器。
12月26日早05:00~05:30:廖啟銘被縊死。
2018年:
5月7日晚21:00:張強失蹤

分析:
The first——為什么第一案死者口中發現的是草本曼陀羅?之后發現的都是木本?
死者體內發現麻醉劑硫噴妥鈉 (sodium thiopental),和肌松藥琥珀膽堿(succinylcholine)。這兩種藥物沒有過量使用,兇手擁有醫學這方面的學識……假設這起案件是他殺,兇手全程帶著手套干案,和擁有異于常人的謹慎。為什么以上特點在第一案中未提及。
死者口中的花朵,是草本曼陀羅花……死者口中的花是木本曼陀羅……抽屜還有一朵木本曼陀羅的花朵
因為案子根本就不是一個人犯下的。只不過是兇手為了營造出兇手連續作案的假象,于是將木本曼陀羅放在現場誤導警方而已。間接說明了兇手與第一案兇手之間并不十分了解。
而且如果殺人順序是地火水風。第一案放置曼陀羅是為了死后鎮壓冤魂,為了符合水的特性特意拋尸池塘。但在后面幾案中,死者直接死于火災,死于窒息,略有不同。
The second——第一案(黃惠茹案):
兇手是張陽,李勇,廖啟銘三人。
死亡概況:
①        死亡時間介于1月13日晚上20:00至23:00
②        氣管無充血狀,氣管和支氣管沒發現泥沙,呼吸道沒有泡沫。肺里只有少量的水,肺葉沒有溺死斑,死者不是溺水窒息死亡。
——蓄意謀殺
③        尸體腹部有三個刺割創,都在死后才形成。經過鑒定,這三道創口源自同一把刀具,但是刺入的角度和力度卻大相徑庭。——或許是三個人刺入的。
④        尸體背部有12條鞭痕,7條鞭痕屬于舊傷,其余5條鞭痕是不超過7天的新傷。雙手手腕和雙腳腳踝,有被繩子捆綁的印痕。額頭、臉頰、四肢和身軀有多處瘀傷,雙手腕有多處新舊的銳器傷。死者生前遭受毆打或虐待。——在某個地方被囚禁并遭到較長時間的虐待,結合黃惠茹失聯時間可確定
⑤        死者處女膜陳舊性破裂。——被迫產生性行為
⑥        提取心血、尿液、肝、及胃內容物送毒物化驗,均檢出苯丙胺類毒品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超標,心血含量為47.1ug/ml。死因是服食過量的興奮劑藥物。
綜合分析:
①        死者死因服食過量興奮劑,而【藍精靈】是S市其中一個興奮劑的供應點。既然是蓄意謀殺,那么結合興奮劑來源可發現,兇手應該是時常與黃惠茹出沒此迪廳的人,比如張,李,廖三人。
②        曼陀羅花常出現在西方巫術的獻祭儀式……你知道我們時常根據咒術書里的儀式進行召喚,和惡魔交易。我擔心無意中真的召喚出惡魔,有份參與的人都死于非命。獻祭儀式一般都需要祭品,所謂祭品也就是待宰的人。三人在服用興奮劑后對黃惠茹進行了毆打、虐待和強奸(概況④⑤),之后黃惠茹因服用過量興奮劑(可能也因為承受不了暴行,神經衰弱)而死。
③        寓意鎮壓冤魂……旁邊溫室種有幾盆草本曼陀羅,死亡后張李廖三人為了鎮壓冤魂,將曼陀羅花置入死者口中。

The third——第二案及后續案件兇手:
問題來了,為什么在第一案之后,另一位兇手要將李勇、廖啟銘這兩個第一案的兇手殺死呢?張陽又為什么會消失呢?
死者黃惠茹,身份證姓名陳惠茹……監護人是黃飛和黃曼珍夫婦……后天,你確定要到K私立醫學院當講師……陳浩嘗試打消陳懷仁辭去法醫的決定……『永愛,懷仁+曼娟。』……感激蒼天有眼!她過世前三天忽然醒了過來……三個星期前過世了。
為什么黃惠茹的身份證姓名是陳惠茹?或許是因為她就是陳懷仁的女兒。這一點在黃惠茹養母和陳懷仁妻子的名字上也得到印證。曼娟,曼珍,真像是姐妹的名字。或許是曼娟生下女兒后交給了親戚領養。
曼娟在三個星期前過世,可以發現這天是4月16日,李勇死亡后一個多星期的時間。
陳懷仁如此恰巧的在這樣一個時間點去K醫學院當講師。或許也可以說明通了。他得知自己的女兒被惡棍殘忍的殺害后悲痛欲絕,于是轉到張李廖三人所在的醫學院任教,同時尋找復仇的機會。在妻子死前兩人進行了一定交流,或許是妻子的請求讓陳懷仁定下決心懲奸除惡。
同時,陳懷仁一個人是難以明白死亡的真相的,于是他需要一個內援,這個內援是黃力強。
Y市的醫療設備沒有本市先進,她被轉來S市進行治療。……黃力強是大二插班生,來自Y市。黃力強的父母是私營企業高級主管,因工作遣派而舉家搬遷到S市。姓氏相同,原住址相同,黃力強和陳懷仁和黃惠茹應該也有一定聯系。可能是陳懷仁或者黃惠茹的親戚,是本案幫兇。而且黃力強與張,李,廖等人混在一起的時間剛好是李勇死亡前夕。
在案發現場搜出2枚蓋上一層塵埃的監聽器,估計該活動室在半年前開始被某人監聽此時大概是5~6月,正是第二案發生后不久。監聽活動室是為了掌握幾人的動向,好實施殺人行動。而文中沒有說社團的鑰匙在誰那里,也暫且認為是社團人員獨有,那么黃力強裝竊聽器的可能性應該更大。
至于其他人,描述不多,如張猛,劉梅芳,李牧,楊潔梅等人無明顯動機,暫且排除。

The fourth——第二案(李勇案):
兇手是陳懷仁。
通過the first的判斷,可以發現本案的兇手具備足夠的醫學知識。
死亡概況:
①        死者身上衣服碎片,有濃烈的汽油味,相信是蓄意縱火。
②        死者雙手被反綁,雙腳踝被繩子捆綁住。
③        死者胸腹部表面,大約25厘米X20厘米的外皮被割掉,形成巨大的創口。有一點可以肯定,這塊外皮在死前被割去,是生前損傷。
——兩種可能。充滿怨恨的報復或是慘無人道的獻祭。
④        口鼻腔、支氣管里和肺部發現煙塵存在。身上著火時死者當時還是活的,有呼吸就會吸入燃燒過程中的煙塵。
⑤        死亡時間是4月8日晚上20:00至4月9日凌晨03:00。
⑥        肝臟被刺導致失血性休克,和大面積的火燒傷都是致死原因。
⑦        可能兇手從后方偷襲把他放到,這才能將失去反抗能力的死者,運至案發地點。

綜合分析:
①        4月8日案發晚上,李勇、張陽、廖啟銘和黃力強四人在【藍精靈】狂歡。李勇20:30左右獨自一人離開,其他3人在迪廳逗留至凌晨02:00,【藍精靈】很多人可以作證。張陽、廖啟銘和黃力強離開后,三人在張猛的別墅過夜。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所以張,廖,黃三人不可能是本案兇手
②        雖然硫噴妥鈉和琥珀膽堿是管制藥物,但在黑市的貨源一點也不少……K私立醫學院實驗室在最近半年期間,報失一小批管制藥物,其中包括硫噴妥鈉和琥珀膽堿。兇手可以在黑市將這些購買到,那么為什么K醫學院還會丟失藥品?不可能只是巧合。所以兇手必然是K醫學院內部的人。結合分析①可知,兇手不是張,廖,黃,所以是陳懷仁
此外,黃力強可能通知了陳懷仁,讓陳懷仁能遇上李勇手刃仇人。

The fifth——第三案(廖啟銘案):
他殺,兇手陳懷仁。
死亡概況:
①        死亡時間介于05:00至05:30之間
②        著力點壓迫頸項,導致閉塞了咽腔和壓住喉頭,引起呼吸障礙。……是典型的前位縊死。……符合現場用于上吊的麻繩……外表傷痕符合自縊體位。死者衣著整齊,身上沒有任何的防衛或抵抗傷
——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死亡的。兇手是熟人。
③     估計死者曾在25日19:00至22:00服食該藥物,在25日20:00至26日02:00保持興奮狀態。——或許是自愿服食,也可能是被迫吞食。
④        判斷死因為縊死。
⑤    第一是廖啟銘沒有留下遺書。第二是廖啟銘似乎被恐嚇
——蓄意謀殺。
綜合分析:
①        我看見學生上吊,立即把他解下進行急救。我魯莽的舉動給大家帶來諸多不便,真的很對不起!” 陳懷仁非常內疚……25日20:13:陳懷仁從3F搭電梯離開教學樓(電梯+前門監控),他是最后一個離開教學樓的教員……陳懷仁第一個進入教學樓,搭電梯至3F(前門+電梯監控)……陳懷仁從3F搭電梯上去5F(電梯監控)。根據陳懷仁的口供,他提前到實驗室為了08:00的人體剖解學課程備課……其中一項衣物纖維,與對死者施救的陳懷仁當天穿的外衣吻合。陳懷仁之所以如此異常地跑過去卸下尸體,是因為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衣服纖維遺留在死者身上,不得已必須上去觸碰,讓這纖維被發現時變得正常。他故意留在5樓剖解室,這樣發現尸體的楊潔梅下樓后第一個看見的就是他,自然就會喊他上去查看
②   25日14:03~14:17:張陽、廖啟銘和黃力強陸續進入教學樓,搭電梯至6F。(前門+電梯監控)……25日·16:48:張陽和黃力強從6F搭電梯下樓,離開教學樓。(前門+電梯監控)……25日20:30:李牧搭電梯至6F(電梯監控),開始下樓梯在每一層巡邏。李牧十分確定【神秘社】活動室是鎖上的……廖啟銘案發當日的情緒和舉動與平日有異……張陽和黃力強在16:45左右離開,當時廖啟銘還在活動室。他們三人約定今晚22:00在【藍精靈】見面,然而廖啟銘卻爽約……死者衣服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這是一種戶外漆料。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廖啟銘沒有下樓,他一直都在大樓里。如果從后門走(后門監控文中提到,但是沒有說明是否拍到什么)或許也不會被發現,但是這樣的話兇手最終還要和廖一起回到大樓,有些礙事。如果李牧證詞無誤,則此時廖啟銘可以在其本來的活動室,也可以在天臺,這兩個地方保安都查看不到。天臺上可能會有白色油漆。所以可知廖啟銘曾上過天臺。廖啟銘為何要爽約?不太可能是出自他本身心愿,應該是要必須在這個時間去做某件事或者見某個人,結合身上沒有抵抗痕跡,發現應該他主動去了天臺。
③   前幾天我回去老地方,那把匕首不見了……在抽屜找到一張照片,影像是一把特別的古董匕首。匕首握柄刻上許多骷髏頭,利刃上似乎染著黑色的血跡。結合分析②,為什么廖啟銘最近的舉動十分異常?為什么他要爽約?為什么要上天臺?因為有人抓住了他們的把柄,那把殺死黃惠茹的匕首被人拿走了。上面沾有血跡,檢驗后可以發現是黃惠茹的血。于是勒索者拍了一張照片給廖啟銘,讓廖啟銘在當晚上天臺,這之后兇手又用匕首威脅廖啟銘下樓打開活動室并服用下興奮劑,然后等廖啟銘昏迷后吊死。
鎖扣上銬著一把全新的掛鎖……在掛鎖上沒有發現任何的指紋……所有的活動室沒有藏著任何人,更沒有發現掛鎖的鑰匙。掛鎖是兇手掛的,他拿走了鑰匙,他的目的暫無合理解釋。
⑤廖啟銘身上沒有抵抗痕跡,說明死亡時應該是昏迷或失去行動能力的狀態,而身上貌似沒有什么明顯的鈍器傷之類的,應該是在服用過量興奮劑后的一段時間陷入昏迷,在此期間兇手將廖啟銘吊起殺害。

The sixth——尾聲(張陽失蹤):
西方有四大元素之說,即地火水風。開頭的詩中也有暗示:火焰、旋風、淵水、荒地
黃惠茹之死——拋尸池塘——水
李勇之死——死于火災——火
廖啟銘之死——死于窒息——風
則張陽之死必與地有關,至今失蹤,則可能尸體放置在常人無法看見的地方,比如——地里。張陽可能被活埋。
信息是在18:34發出,此時黃力強在踢足球,有人作證,所以必然不是黃力強下的手。那么兇手只可能是陳懷仁了。

真相:
張,李,廖三人為了召喚惡魔,殘忍的殺害了黃惠茹作為獻祭。但是黃惠茹是陳懷仁的女兒,也是黃力強的親戚,于是陳懷仁和黃力強制定了計劃并開始殺人。陳懷仁在路上殺死李勇,又在醫學院殺死廖啟銘偽裝成自殺,最終一案中陳懷仁以黃力強的手機發短信給張,活埋了張。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26:32 | 2018-8-6 19:26編輯
1.黃惠如與李勇、廖啟銘、張陽四人是在【藍精靈】相識,雖然有代表神秘社的紋身,但本身與神秘社并無關聯,與張陽發生過性關系,疑為男女朋友關系。
李勇、廖啟銘、張陽、黃力強四人為同一大學神秘社成員,黃力強為新來成員。前三人達成過秘密協議,也進行過巫術獻祭儀式,黃力強不知道。
陳懷仁,是背后最大boss,推動所有案件發展的人,與神秘社四人是從屬關系。
2.黃惠如是張陽的女朋友,因為張陽變態的愛好,時常遭到張陽的鞭打和割傷,案發前幾天還受到過張陽的性虐待。在案發當晚,被其他三人約出來到張猛的別墅,被灌如大量興奮劑,后被三人強行捆綁起準備進行儀式割腕放血,但因吸食大量興奮劑而瘋狂反抗,被三人毆打,后因興奮劑過量死亡,再被進行獻祭儀式的骷顱匕首捅入胸腔,后用張猛別墅旁中的草本曼陀羅放入口中,被拖走拋尸。
李勇在20:30分時,獨自離開,之后,張陽、廖啟銘、黃力強三人仍在【藍精靈】,但是陳懷仁事先竊聽到他們在神秘社的對話并跟了上去,悄悄跟蹤李勇,并用準備好的催眠針對準李勇射出,李勇被麻倒后,用買好的肌松藥進行靜脈注射,然后割下大面積外皮并用骷顱匕首捅上一刀,之后將人火火燒死
3.他殺,按照儀式必須要進行他殺而且在活動室的匕首照片,也是被威脅的證明,而且窗戶一直打開,說明兇手是從窗戶進來的,一步一步將廖啟銘引上死亡
4.張陽死亡,被發現埋在地里,口中含著一株木本曼陀羅,死因是被注射大量迷藥。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44:38 | 2018-8-6 10:38編輯
1)分析所有角色之間的關系。
   黃惠茹,李勇,廖啟銘,張陽是一個小團體的(神秘社)。
   黃惠茹和張陽是男女朋友關系。黃惠茹身上的鞭痕,傷痕累累的,結合張陽家里搜出的島國羞羞書,大膽推測張陽變態喜歡玩亞洲捆綁各種變態性虐手段。正常來說如果會折磨和毆打后再殺人,說明兇手是很大程度是跟死者有仇,泄憤。但黃惠茹死因是興奮劑服用過多死了,這種死法有點相對太舒服了。所以結合這些,得出結論黃惠茹和張陽是男女朋友關系,因想嘗試各種刺激的羞羞玩法,服用興奮劑,結果服用過量了,死了。尸體得處理,于是按照某種西方的獻祭儀式,用來于惡魔交易之類的,儀式內容就有嘴里含著曼陀羅花,張陽家里種了曼陀羅花,草本曼陀羅,剛好就用著了,根據后面張陽和廖的談話,儀式哪里應該發生意外了。
   黃惠茹和陳懷仁是父女關系,母親曼娟。黃惠茹的身份證寫的是陳惠茹,而兩個監護人都是姓黃的夫婦,一般來說孩子都是隨父姓,個別是隨母姓。一個監護人叫黃曼珍,而且陳懷仁的舊照片上寫的是曼娟,聯想一下,陳懷仁的情人就是黃曼娟了。說是情人,是因為陳懷仁和人提起過,到死都沒有給曼娟一個名分。所以黃惠茹應該是陳懷仁和黃曼娟未婚先孕生下來的。而黃飛和黃曼珍應該是黃惠茹的姨父姨媽,陳懷仁和黃曼娟當年未婚先孕,結果因為種種原因,結不了婚。黃曼娟在生下后黃惠茹后,因為自己是黃花大閨女,未婚生子,傳出去在那個年代,對自己是及其不利的。而黃曼珍當時結婚了,所以就把孩子給黃曼珍扶養。
2)推理黃惠茹和李勇的遭遇。
  黃惠茹的遭遇在上面推理過,就不啰嗦了。
  李勇的遭遇,接著第一題黃惠茹和陳懷仁關系那里繼續推理。陳懷仁在醫院遇到曼娟后,接著手術,失敗后曼娟有三天清醒時間,和陳懷仁交流了一波。而這波交流讓陳懷仁知道了當年的事情真相,也就是未婚生子,孩子給別人扶養的事。也知道了之前那個池塘死尸是自己的女兒,這時候陳懷仁肯定是各種愧疚,各種自責。所以決定為了自己女兒報仇,而黃惠茹的案子,證據缺乏,雖然李勇,張陽,廖啟銘嫌疑大,但是依舊沒法定罪。所以陳懷仁決定放棄法律武器,用自己的手段來報仇。廖死亡是被火燒死的,嘴里含著木本曼陀羅,這種曼陀羅,在這個本市是不常見的,需要溫室的培育才能種出來的,而陳懷仁恰好就有這么個溫室,后面說這要改種郁金香,估計也是為了掩飾自己種了木本曼陀羅吧。
3)廖啟銘是自殺還是他殺?說出支持您推理的理由。
  廖啟銘是他殺,而且是陳懷仁殺的,結合廖屁股上的塵沙,和上天臺的鎖沒有任何人的指紋,可以推斷廖死之前,應該被人在上面襲擊了。鎖除非是故意擦,不然掛鎖上去肯定會留下指紋的。而且,被發現吊死的時候,作為一個前首席法醫,會表現的那么莽撞,行為非常不服。這樣做非常危險,而非得這樣做,應該是為了掩飾廖身上為啥會有他衣服上的纖維。所以不得不表現的冒失上去救人。而且,他那里的木本曼陀羅也是陳懷仁家里的。陳懷仁只知道黃惠茹死的時候嘴里有曼陀羅,但不知道她嘴里的是草本曼陀羅,而他自己家的是木本曼陀羅。所以他想模仿這個特點,讓人以為是殺害黃惠茹的兇手,和后面兩個都是同一個人。
4)張陽失蹤后的遭遇。
  張陽失蹤,也是陳懷仁叫出去的,結合陳懷仁模仿放曼陀羅的手法,以及陳懷仁已經殺完了,只還剩下張陽這個人了。推出,張陽接下來要背黑鍋了。陳懷仁會設計陷害張陽,讓這幾起殺人案都指向張陽。最后讓大家覺得事情都是張陽干的,而他自己就能脫身了,而跟她女兒死的三個人都被他給制裁了。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45:48 | 2018-8-6 19:58編輯
我認為案件的真相是這樣的:黃惠茹是陳懷仁和黃曼娟的孩子,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導致未婚先孕生下黃惠茹后離開S市,去了Y市,把孩子托付給她的妹妹黃曼珍、黃飛夫婦寄養。因為從小疏于管理,導致黃惠茹不務正業,成為社會青年。與李勇、張陽、廖啟銘廝混在一起,不僅性生活混亂,并且長期服用興奮劑,玩兒SM。2017年1月13日,四人在張陽家一起玩兒時,因為服用過度的興奮劑,在玩兒召喚時出現幻覺,導致黃惠茹死亡,其余三人為了保持同盟,分別用匕首刺入黃惠茹腹部,所以在尸檢報告中體現為不同角度和不同力度。案件發生后,法醫陳懷仁在偵破過程中發現死者黃惠茹是自己的女兒,極度悲傷憤怒,但是又因為其他三人背景深厚,又沒有直接證據,所以決定辭去法醫工作報仇。陳懷仁分別根據歌詞用火燒死了李勇,把廖啟明吊死在風中,最后把張陽溺死在湖中。                                     從黃惠茹案件細節中,黃惠茹的死因為服用過量興奮劑,而黃惠茹日常就有服用興奮劑的習慣,從樓頂天臺張陽和廖啟銘的對話中也體現出本來是一場意外,但是導致了黃惠茹的死亡,尸體體現為死亡后腹部有三處刀傷,但是角度和力度都不同,我認為體現為三個人用同一把刀,而在死亡后卻在尸體上造成創傷,體現為三人互為攻守同盟,用參與的方式來互相約束,以防有人去自首或者揭發。所以案件雖有嫌疑人但是沒有證據。                                 而陳懷仁作為法醫,首先能夠接觸死者背景和兇案物證:也就是那把匕首。這是他被懷疑的主要原因,其次他的突然辭職,以及在發現廖啟銘尸體時的反常表現,以及他的舊情人叫曼娟,而黃惠茹身份證叫陳惠茹,和他同姓,黃惠茹的監護人叫黃飛、黃曼珍,從名字來看和曼娟非常相近,所以懷疑她們是姐妹,這樣的話陳懷仁就應該是黃惠茹的親生父親,這樣他就具備了殺死李勇、廖啟銘、張陽的動機,就是復仇。                                                           在空中飛舞,流星劃過的火焰形成灰燼。
瞳孔無盡漩渦,深邃藍色的旋風帶來混沌。
口中呢喃呻吟,停滯靜止的淵水不斷翻騰。從歌里看到第一句李勇死于火,第二句廖啟銘死在風中,所以推斷張陽應該死于淵水,也就是淹死在水潭里。                                                廖啟銘是陳懷仁利用時間差制造假象殺死的,而不是自殺,死亡時間不是自殺應該的時間,那時候藥效已經沒有了,所以是他殺!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1:04:33 | 2018-8-6 18:57編輯
兇手是陳法醫
1關系,黃惠茹,張陽,李勇,廖他們四人是神秘社最開始的成員,右臂上的符號分別代表水,地,火,風
張陽,李勇,廖他們三人和陳法醫的女朋友的車禍事件有關,可能是張陽他們磕藥,然后撞了人逃逸了云云,李勇的父親辯護,廖的母親是手術醫生的緣故吧
之后黃立強加入社團


2-黃惠茹的遭遇,她發現了張陽,李,廖關于曼娟的事情,可能以此為脅迫他們,然后他們三個抓住了黃惠茹,先虐待她,問還有沒有人知道啥的,之后殺了她,為了保險,他們三一人給了一刀,然后拋尸池塘
李勇的遭遇,因為曼娟的蘇醒,陳法醫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決定復仇,首先是李勇,他在神秘社活動室安裝了監聽器,在四月十日那天叫出了李勇,準備模仿殺人以洗脫罪責,他在K院投了麻藥,然后燒死了他
3-廖是他殺
證據是廖的死亡地點是6樓的教室,在12月25日晚八點半時巡邏發現神秘社門鎖了,而之后發現時門是開的,如果是自殺,那么那么他在神秘社從前一天8點半待到第二天的五點決定自殺,期間還磕了藥,那么他是沒有必要特意去開門的,并且當時窗戶沒關,那時候是很冷的,在一個0度的教室不開空調是傻吧,還有衣服后面的白色痕跡與泥沙都表明他不是一直在神秘社,但是7樓的門鎖上沒有指紋,這是一個自殺的人是不可能特意去擦自己的指紋的


4張陽會被埋在土里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1:16:41 | 2018-8-6 19:37編輯
基于推理的過程,題目給出的4個問題,將不按原順序回答。
首先以廖啟銘的案子作為突破口。

一,        廖啟銘是自殺還是他殺?說出支持您推理的理由
廖啟銘是他殺,理由如下。

1,謀殺的判定
法醫鑒定表明,廖啟銘“身上衣物是室內的穿著”,同時“死者衣服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這是一種戶外漆料。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這就表明,廖啟銘死前曾經穿著室內的衣著,沒穿外套去了室外。案發當天氣溫很低,最高也只有8度,神志清醒的人不可能做出這種行為,這顯然是在不清醒或者受脅迫的情況下發生的。
既然廖啟銘在死前曾受過脅迫,或者失去控制能力任由別人把他帶去室外,那么他的自殺就難以成立了。我們判定他是被謀殺的。

2,兇手
法醫根據廖啟銘尸體的尸溫下降速度,往回推斷他的死亡時間為26日5:00至5:30。根據各人口供和監控錄像,這段時間內教學樓里只有廖啟銘和門衛李牧,而監控又證明李牧在25日晚上8點半巡邏過后再也沒上過樓。26日第一個走進教學樓的是陳懷仁,那時已經是6點06分。這樣看來,似乎沒有兇手嫌疑人。

然而,廖啟銘真的是死于5點至5點半這段時間內嗎?未必。
法醫首次驗尸是26日早上8點13分,根據尸僵和尸斑的形成(均在死后2~4小時出現),只能往回推溯出死亡時間約摸在4點13分至6點13分之間,那么有沒有可能廖啟銘是在6點以后死亡的?
再來看一下尸溫。顯然法醫是假定了被害人死亡時體溫是正常的37度,每小時平均下降7度,死亡3小時后尸溫下降到16度。但是,如果廖啟銘在吊死時,體溫并不是正常人的37度,而是處于一種低于37度的某種失溫狀態呢?這樣的話尸溫降到16度就不需要經過3小時,很可能經過約2小時就可以了,那么廖啟銘的實際死亡時間就可以是在6點以后

前面說過,廖啟銘在死前曾經到戶外呆過,天寒地凍沒穿外套呆在室外,如果呆的時間足夠長,體溫肯定會下降,前后正好印證了我們的猜想,即廖啟銘的死亡時間為26日早上6點至6點半之間。如此也能解釋為何法醫感覺尸僵出現得比較晚(相對于5點至5點半死亡而言)。

接下來就順理成章地鎖定了唯一的兇手嫌疑人,陳懷仁。
陳懷仁是本案的報案人之一,他當天的行為有很大的可疑之處。
根據另一個報案人,清潔人員楊潔梅的口供,26日早上7點03分至15分之間,“陳懷仁對死者進行了將近10分鐘的心肺復蘇術,確定死者無任何反應后才停下”。按照尸檢的尸溫往回推,7點多時廖啟銘的尸體溫度約21度上下(按法醫原來的推理結論),或者低于21度(按新的推理結論),這種狀態下,陳懷仁作為一位前首席法醫,一摸就知道人已經死透了,連行心肺復蘇都是多余,怎么可能需要進行將近10種的復蘇術才能確定人已死亡?完全不合理,這個搶救完全沒有必要。那陳懷仁是不是要借這個動作來掩飾某些事情?

我們馬上注意到,尸體衣物的微證物“其中一項衣物纖維,與對死者施救的陳懷仁當天穿的外衣吻合”。很顯然陳懷仁是借搶救這個動作,來掩飾死者衣物上有他的外衣纖維這一事實。也即,陳懷仁在發現尸體之前,早就已經與廖啟銘有過近距離的衣物接觸了。

至此,我們已經可以認定,殺害廖啟銘的兇手就是陳懷仁

同時還有一項佐證,就是案發現場的木本曼陀羅花。木本曼陀羅是熱帶植物,案發時S市天氣非常寒冷,野外的木本曼陀羅(如果有的話)根本不可能在這時節開花,而這朵花摘下來還不到一天,那它必然是在某個溫室里種植的。而陳懷仁之前曾向張磊說過,“明年的夏天我會擴大房子旁的溫室”,也即陳懷仁剛好有一個可以栽培木本曼陀羅的溫室,現場的花必定是26日早上或者25日從陳懷仁的溫室里摘下來的。

3,其他疑點。
(1)天臺門的球形鎖已經廢了,學校給裝了個插銷,但是案發時插銷上的新掛鎖完全找不到指紋。由于K私立醫學院(以下簡稱K院)的學生總是愛往天臺跑,這說明掛鎖是新過才掛上去的,還沒有被學生碰過。考慮到“兇手全程帶著手套干案,和擁有異于常人的謹慎”,這把掛鎖應該也是兇手在作案過程當中使用的。

(2)廖啟銘在25日晚19點至22點之間曾服食過MDMA,“在25日20:00至26日02:00保持興奮狀態”。
首先,張陽、黃力強、廖啟銘三人已經約好25日當晚去“藍精靈”迪廳見面,也就是三個人一起high,那他沒有理由自己一個人在教學樓里服食迷幻藥。推測應該是在受脅迫的情況下食用的。
其次,既然廖啟銘20點已處于興奮狀態,那么服用MDMA的時間就應該在19點至20點之間。陳懷仁于20點13分離開教學樓,完全可以在廖啟銘食用迷幻藥的事情上插上一腳。當廖啟銘服食了稍微過量的MDMA后,變得失去自控力,方便陳懷仁對他擺布。估計廖啟銘服食的迷幻藥跟在他口袋里發現的迷幻藥都是兇手準備的。

(3)在活動室安裝竊聽器的人,除了兇手不作他想。兇手安裝竊聽器,目的是為了掌握神秘社會員的行蹤,方便他挑選作案時間。

(4)根據百度結果,廖啟銘的手臂上刺青符號在witchcraft里面代表空氣,在題目序言的詩歌里被解釋成寒風。兇手有意把他的死跟邪教獻祭儀式聯系上,所以故意挑選了一個寒冷的日子來作案,讓他窒息死亡,并把現場窗戶打開,讓寒風呼呼吹進來,同時擺上骷髏匕首的照片和曼陀羅花。

綜上分析,我們來推理一下廖啟銘案的作案過程。
25日16:48張陽和黃力強離開樓,廖啟銘自己一人留在6樓的活動室中。推測他之前已經收到了兇手的某種信息,導致他“案發當日的情緒和舉動與平日有異”。兇手跟他約單獨在活動室見面。
大約18點至19點之間,陳懷仁經由樓梯(避開電梯)來到6樓活動室跟廖啟銘見面,在19點至20點之間逼迫廖啟銘吃下了自己帶來的MDMA,導致廖啟銘處于興奮狀態,失去自控能力。
接著陳懷仁鎖好活動室的門,把沒穿外套的廖啟銘扛上了天臺,放在地面上,這樣廖啟銘的衣物后背沾到了室外涂料,鞋底、右手食指、褲子臀部也是在天臺沾上帶沙子的灰塵的。
隨后陳懷仁離開天臺,并用一把新掛鎖把天門臺鎖住了,一來防止廖啟銘走下樓,二來也阻止別人(最主要是門衛)去天臺。
陳懷仁從樓梯回到3樓,再搭乘電梯去1樓,并于20點13分離開教學樓。
半夜里,或者廖啟銘的興奮狀態過后,他可能曾經醒過來,但是由于失溫,還是不太能控制自己的行動。他可能曾經短暫地掙扎過,想回到室內,但當然沒有成功。
26日早上6點一過,陳懷仁就借口教學需要回到了教學樓。他先搭電梯來到5樓,再走要梯上到天臺。這時廖啟銘已經已處于失溫狀態,但人還沒死。陳懷仁把廖啟銘扛下6樓活動室,掛上麻繩,把他布置成上吊自殺的樣子,讓他徹底死亡。
陳懷仁是前首席法醫,有專業的醫學知識,對人體和尸體的狀態變化十分了解,因此他完全可以很好地把握時間,讓廖啟銘在一定的時間內和一定的狀態下死亡。
陳懷仁還打開了活動室的窗戶讓寒風吹進來,又在抽屜里放上的匕首的照片和木本曼陀羅花。
為了尸體及時讓人發現,他沒有鎖上活動室的門,經由樓梯下到5樓,等待早上沿著固定路線清潔衛生的楊潔梅發現尸體。

二,        黃惠茹和李勇的遭遇
1,        李勇案
李勇案跟廖啟銘案有共同點,首先就是兩案都出現了S 市不常見的木本曼陀羅,再者兩案看上去都跟邪教的獻祭儀式有關。
前面分析過,廖啟銘手臂上的刺青符號代表寒風和空氣,他以窒息的方式死在了一個寒風呼嘯的寒冷日子。而李勇手臂上的刺青符號代表火,李勇被活活燒死了。
因此高度懷疑兩案的兇手是同一個人,也就是說,李勇也是陳懷仁殺的

李勇的尸體發現被注射過麻醉劑和肌松藥,法醫判斷兇手具有醫學專業知識。李勇死于4月8日,而K院在最近半年期間曾丟失過一小批同樣的管制藥物。陳懷仁于2月份開始在K院擔任講師,正好都有條件實施上述兩件事。
這里,雖然張陽也曾因偷竊藥物被記過,但是他還只是一個大二的學生,又是那種經常去迪廳嗑藥的人,我們不認為他具有注射適量麻醉劑和肌松藥所需的醫學知識和能力,因此排除他。

估計陳懷仁也是通過短信單獨把李勇約了出來,趁他不防“從后方偷襲把他放到”,并“將失去反抗能力的死者,運至案發地點”。隨后陳懷仁給他注射了適量的麻醉劑和肌松藥,然后在他身上刺了深深的一刀(或三刀?),再把胸腹的皮割掉(這里我們也腦內了是也可能是為了毀滅什么證據?),最后活活將其燒死。
我們猜測陳懷仁用如此殘忍的手法來殺害李勇,一則為了發泄對他的怨恨,二來也是參照邪教巫術的獻祭手法進行,再擺上木本曼陀羅花,為了使人覺得這就是一個邪教獻祭儀式。木本曼陀羅花自然也是陳懷仁自己的溫室里種的。

以上便是李勇的遭遇。他是被陳懷仁蓄意謀殺的

2,        黃惠茹的遭遇
黃惠茹案看起來也是一個邪教獻祭儀式,黃惠茹尸體被發現在池塘里,也符合她手臂上的刺青符號含義——水。但黃惠茹案與李勇、廖啟銘案又有所不同。

首先,黃惠茹案里出現的曼陀羅花是草本的,而李勇、廖啟銘案件中是木本的。如果黃惠茹案也是由陳懷仁所犯,他沒有理由放著自己溫室里的木本曼陀羅不用,而去找另一種同樣很難找到的花。當然也可以是他的溫室里同時種植了木本曼陀羅和草本曼陀羅,但我們不傾向于這個想法。

其次,黃惠茹尸體上被刺的三刀,是在她死后才刺上去的,而她也并不是直接死于她的刺青符號所代表的水中,即她不是被淹死的。換句話說,如果她這個也是獻祭,那么她是死祭——死了以后才用于獻祭。然而李勇卻是活祭,李勇身上的割創傷和刺傷都是在他還活著的時候造成了,他也直接死于火燒。廖啟銘因為要偽裝成自殺,所以沒有出現殘忍的獻祭手段,但廖啟銘也是直接死于他的表現符號含義——Air,空氣,窒息而死。
因此,我們判定黃惠茹的死跟陳懷仁無關

黃惠茹的死因是服食過量的興奮劑藥物。這就不得不把她的死跟張陽、李勇、廖啟銘三個人聯系起來。他們四人又是神秘會的成員,他們身上的刺青符號就是成員證明,黃惠茹死后被拿來獻祭也是按照她的刺青符號含義進行的,她尸體上不多不少被不同的三個人各刺了一刀。我們由此判定用黃惠茹的尸體來獻祭的人正是張陽、李勇和廖啟銘,而獻祭所用的草本曼陀羅,正是張陽父親別墅旁邊的溫室里種的。

但是張陽三人并沒有謀殺黃惠茹。張陽在后來跟廖啟銘的談話中說過“那場交易,只是一場意外”,聯系到黃惠茹以前經常跟張陽三人一起服用興奮劑,我們認為2017年1月13日晚上,黃惠茹也是跟張陽三人在張猛的別墅中服用興奮劑,由于過量服用而死了,她的死是一個意外。同時張陽覺得她人已經死了,用她的尸體來做些什么并 “沒有得罪任何人,也沒有為非作歹做些喪心病狂的事”。

于是在她死了之后,張陽三人決定拿她來獻祭,于是把她的尸體運去另一個地方,就是后來廖啟銘稱之為“老地方”的地點,每人都用骷髏匕首刺了她的尸體一刀,最后把她的尸體拋入池塘中。

至于黃惠茹身上的新舊鞭傷、手腳踝處的捆綁等等傷口,我們大膽認為是她之前在與張陽三人玩SM的時候留下了,畢竟題目也暗示了張陽三人也經常有女伴,還有大尺度的島國動作片,這種事情相信他們完全做得出來。

以上便是黃惠茹的遭遇。她是服用過量興奮劑意外死亡,然后尸體被張陽三人拿來做邪教獻祭

三,        所有涉案人員之間的關系
陳懷仁殘忍殺害李勇、廖啟銘的動機,就隱藏在涉案人員的關系當中。

先來關注陳懷仁。陳懷仁是S市武警隊長陳浩的老搭檔,陳浩今年40歲,陳懷仁應該也差不多,40歲上下。那個年代的人初戀一般都發生在高中或大學階段,我們猜測陳懷仁跟他的初戀情人曼娟相戀發生在約20年前。

陳懷仁與曼娟失聯多年,是在一次偶爾去醫院時發現她的,當時她因車禍正在醫院昏迷。

2017年4月16號陳懷仁告訴張磊,曼娟三個星期前去世了,那就是3月25、26號前前后后。而去世之前,曼娟曾蘇醒過來,并告訴了陳懷仁他們分別后的一切。緊接著4月8日,陳懷仁就殺害了李勇。

陳懷仁在2017年2月份就去了K院做講師,如果他有什么原因要殺李勇、廖啟銘的話,他應該早就動手了。特別是殺害廖啟銘要選在寒冷的冬天,而2月份還正是寒冷的季節,他沒理由2月份時不殺,要留到下一個冬天再殺。

因此我們認為,陳懷仁之所以對李勇、廖啟銘動了殺機,是因為曼娟醒過來以后跟他說的話引起的。那會是什么呢?沒什么線索表示曼娟認識張陽他們三人,也沒什么證據顯示她的車禍跟張陽三人有關(比如她看到肇事者的紋身于是告訴了陳?好心人是張陽那個有錢的爹之類就純屬腦洞了),那她說了些什么話,讓陳懷仁一下子就鎖定了李勇、廖啟銘、張陽?

下面是最為合理的腦洞時間。

我們發現,黃惠茹2017年死亡時是19歲,我們又注意到黃惠茹身份證上的姓名并不是黃惠茹,而是陳惠茹,而她的監護人之一姓名叫做黃曼珍。曼珍與曼娟,莫不成兩人是姐妹?黃曼珍既然是黃惠茹的監護人,也就不可能是黃惠茹的母親,而黃惠茹實際上又姓陳,難不成黃惠茹實際上是曼娟與陳懷仁的女兒?

如果真是這樣,那一切都解釋得通了。
20年前陳懷仁與曼娟相戀的時候,曼娟懷孕了,但是她沒有(或者還沒來得及)告訴陳懷仁,他們就分開了,陳懷仁一直不知道自己有個女兒。
未婚懷孕的曼娟生下女兒,覺得自己難以撫養,于是托給姐姐黃曼珍撫養,黃曼珍因此成為黃惠茹的監護人,黃惠茹口頭上也把姓氏改成了黃,但是身份證保留了父親的姓。

陳懷仁在辭去法醫工作之前最后一個接手的案子就是黃惠茹的案子,他很清楚黃惠茹的死絕對跟張陽三人有關。雖然曼娟并不認識張陽三人,甚至也不知道自己的女兒已經死了(因為一直在昏迷),但是陳懷仁一聽到自己女兒的狀況,他馬上就知道1月份死去那個年輕女孩黃惠茹就是自己的女兒。

如今曼娟死了,女兒也死了,正巧自己也在K院,他當然要展開他的復仇行動。他殘忍地殺害李勇和廖啟銘,雖然一方面有偽裝邪教獻祭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發泄怨恨。

張陽、李勇、廖啟銘就是同學關系并且是癮君子朋友,他們與黃惠茹是神秘社最初的也是僅有的4位成員。黃惠茹死了之后,黃力強取代了她的位置,成為了“水”。

不過黃力強對于黃惠茹被獻祭一事應該是不知道的,當廖啟銘向他解釋說什么害怕召喚魔鬼會害死人時,廖啟銘所說的顯然是黃惠茹的死那件事,而黃力強卻理解為是李勇死之前他們搞的另一場召喚。因此黃力強不會成為被害人。

四,        張陽失蹤后的遭遇
最后預測一下張陽的遭遇。

張陽肯定也是陳懷仁的復仇對象。張陽手臂的刺青符號代表的是earth,序言詩中解釋為荒地,張陽失蹤后的遭遇肯定跟土地有關,我們猜測有可能會被陳懷仁活埋在土地里面。

另外我們還注意到,2017年4月16日陳懷仁經對張磊說過,因為曼娟喜歡郁金香,“明年的夏天我會擴大房子旁的溫室,讓里面開滿郁金香”。
張陽失蹤的日子是2018年5月10日,已經是初夏了,距離廖啟銘死亡已經過了5個月之久。聯系到陳懷仁說過的話,我們覺得他等了這么長的時間才對張陽動手,正是因為他所等待的這個“明年的夏天”終于來了。

也就是說,陳懷仁很可能把張陽迷倒以后,帶到自己的溫室中,把他埋入土里。這應該就是張陽失蹤后的遭遇。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1:35:29
1.張陽,黃惠茹,李勇,廖啟銘四人是好友。四人出去玩嗑藥開車的時候撞了陳懷仁的初戀曼娟,并留下了30萬,陳懷仁發現真相并且利用幾人玩咒術游戲一事,將其三人殺害 2.黃惠茹:黃在玩時,被陳看到,把她帶走并且捆綁,黃已經食用興奮劑,陳懷仁對她毆打讓她說出事實,她說出事實后因興奮藥劑過量而死亡,陳懷仁不知道,用銳器刺入     李勇:陳懷仁在聽黃惠茹的事時,十分注意其他三人。在他喝酒回家時,陳從后注入藥,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并且將他帶走,李勇不承認撞人事實,陳一怒之下防火 3.自殺。陳懷仁拿走匕首,并且拍照放在活動室,利用幾人曾一起玩咒術,恐嚇廖,廖本來就害怕,在看到照片后,更加恐懼,自殺。 4.陳懷仁認為曼娟就是一株曼陀羅,他殺死陳陽后,在他的口邊放一株曼陀羅.......em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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