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接受客戶委托時,大都從委托人的陳述中獲得了一定的信息和線索,或者通過對案情的初步分析研究獲得一定的信息。這些情況、線索因數量有限,缺乏驗證,可靠性較差,難以形成完整可信的判斷,用以指導即將開展的調查。但是偵探又必須采取行動,于是提出種種假設,用以指導將要采取的調查。這些假設以及偵探活動中必不可少的各種假設,是對已知情報、線索分析評估的基礎上的思想產物。思維方法是否科學,直接影響著假設的質量,影響著偵探的行動。
偵探的過程,是一個不斷地收集情報,調查取證的過程,也是一個對獲得情報、證據去偽存真的分析過程。對于數字情報、人名、時間、地址等,比較容易驗證;對于觀察情報、事實情報、人物對話、事件背景、作案動機方面的情報,驗證較難。正確的思維和科學推理、想象,補充缺環,完善過程,就顯得十分重要。
在偵探題材的文學作品中,有一種所謂推理小說,在故事發生發展的過程中,作者將這種僅靠有限的線索,著重正確推理的思想方法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使讀者為之嘆為觀止。事實上,何止推理小說,在所有的偵探實踐中,科學思維和邏輯推理始終伴隨著偵探并使其受益匪淺。可以這樣說,抽去了科學思維和邏輯推理,探索小說將索然無味,偵探們的生涯也將就此結束。從這個角度上講,一個稱職的偵探不僅是社會學家,而且是思想家、哲學家。
在偵探活動中,最常用的邏輯推理方法有兩種,一是演繹推理,一是歸納推理。
演繹推理方法:根據已知的一般原理,推知某個從屬于該類事物的特殊事物情況的新知,謂之演繹推理法。一切化學元素在一定條件下發生化學反應。惰性氣體是化學元素,所以,惰性氣體在一定條件下確實能夠發生化學反應。這里運用的就是演繹推理方法。
演繹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論法。三段論法就是從兩個判斷中進而得出第三個判斷的一種推理方法。上面的例子就是包含著三個判斷。第一個判斷“一切化學元素都在一定條件下發生化學反應”-提供了一般的原理原則,叫做三段論式的大前提。第二個判斷是“惰性氣體是化學元素”--指出了一種特殊情況,叫做小前提。聯合這兩種判斷,說明一般原則和特殊情況間的聯系,因而得出第三個判斷:“惰性氣體在一定條件下確定能夠發生化學反應”--結論。
歸納推理方法:從對個別事物考察中,抽象出其中的一般規律,然后概括到同類事物上,從而斷定這個由個別事物中抽象出的規律,也是該同類事物的共同規律。這種從個性中尋找共性的方法,稱之為歸納推理法。金是能夠導電的,銀是能夠導電的,銅也能夠導電的,鐵是能夠導電的。金銀銅鐵都是金屬,所以,金屬是能夠導電的。這就是歸納推理出的結論。
演繹法和歸納法是人們對客觀現實的兩種對立的認識方法的總結。兩者既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缺少任何一面,都無法認識真理。演繹法和歸納法,仿佛是相反的兩種方法,實際上在人們的認識過程中,兩者是辯證的統一。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正是在演繹和歸納的相互轉化的過程中充分發展起來的。沒有歸納就沒有演繹,因為演繹的出發點正是歸納的結果。演繹必須以可靠的歸納為基礎。沒有演繹同樣也沒有歸納。因為歸納總是在一般原理、原則或某種假說、猜想的指導下進行的。這一情況在偵探活動中尤其明顯。
無論從一般到個別或從個別到一般,在偵探所做的各種假設中,都必須保持思想的開放性,因為例外和特殊總是存在。1000只大象都是灰色,第1001只大象為白色的可能性總是存在。所有的金屬都有導電性,但電阻大小一樣,使用場合與效果也不一樣,用鐵絲充當保險絲就難以勝任,強而為之,后患無窮。
保持思想的開放性,就是既注意事物的個別與一般信息的收集研究,又注意事物中例外與特殊信息的收集研究,及時地修正原有的假設,產生新的假設,確定新的偵探方向和目標。貝弗里奇在<<科學研究的藝術>>書中寫道:“科學家絕不能容許自己的思想固定不變。不僅自己的見解不能固定不變,而且對待當時流行的觀點的態度也不能不變。”弗蘭西斯·培根在<<新工具>>書中也寫道:“我們不能像螞蟻,單只收集,也不可像蜘蛛,只從肚子中抽絲,而應像蜜蜂,既采集又整理,這樣才能釀出香甜的蜂蜜。”培根強調的“既收集又整理”,指的就是要善于運用歸納和演繹的科學思維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