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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資料]
世界經典推理小說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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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4
發表于 2009-7-26 19:06:07
世界推理經典評析
摘自:水木社區
原作者:meteor9 (菁菁韶華)
一、Y的悲劇(艾勒里.昆恩)
對于一個「正統本格偵探小說作家」,對于自己的作品,他該負什么樣的「責任」?這個問題的提出可能顯得有些怪異,我想表達的是,推理小說的作家既被「定義」(或稱「歸類」),而作家本身也以此「類型」為傲,顯然他必須在作品里「做一些什么事」來使他夠資格成為「足以為傲的類型」。
對于正統的(或稱「古典的」)推理小說迷來說,閱讀一種構成于公平、合乎
邏輯的解謎推理游戲,是一種至高無上的享受,這種推理迷所企盼的,自然是趨近于此一條件的登峰作品(所以才會有所謂的「推理十誡」這種規則的產生)-風氣的驅動導致作家的寫作習慣-Y的悲劇即是這種風潮之下的產物。
昆恩到底「做了什么」,才使得這本書成為古典推理迷心目中的第一名?我認為是他「大膽」的寫法。怎么說呢,常讀推理小說的同好都有過類似的經驗:當我們很認真地在思考某部作品的謎團關鍵時,總是絞盡腦汁不得其解,看到最后才明白原來作者很討厭地隱藏了這個謎團的某個小地方-在很多時候,作者為了維持作品劇情的懸疑性,不讓太多讀者容易地猜出謎底,難免會隱藏某些小關鍵,使讀者無法獲得充實足夠的破案資訊-當然,在考慮作品結局的意外性時,這種作法是不得不然的結果,否則讀者可能會矛盾地覺得這本小說不夠精彩,對于作者來說,兩者的平衡點真是難以取舍。
然而,昆恩卻愿意提供足夠的破案線索,甚至可以說是過多,并且以反覆辯證的邏輯推衍來強調這些破案的關鍵,加深讀者們對案情重心的掌握與了解----這種「愿意」是很少有作家做得到的。二來則由于這個案子的獨創性夠強烈,昆恩更能夠自信滿滿地表現出「即使告訴你們所有的線索,你們也不見得猜得出來」的態度,不得不使所有的讀者甘拜下風。
當然,有些天才的讀者果真能從所有的線索之中整合出那個「唯一的解答」,這也應證了鯰川哲也曾說過的:好的古典解謎推理,其謎題要讓大多數讀者猜不到,但也不能所有讀者都猜不到。做不到前者是作者設計的謎團太簡單,做不到后者是作者沒有提供足夠的線索。
小說的價值是需要經過千錘百煉的,眾讀者的百般苛求使這部作品證明,它的確有資格獲得這個殊榮。
二、童謠兇殺案(阿嘉莎.克莉絲蒂)
以一首「別有深意」的歌謠來作為貫串全書的主題,并不是由這本第二名首創。范.達因的「主教謀殺案」之中的「鵝媽媽童謠」才是其濫觴(這本書也排名十四大之中,以后再作介紹)。但是克莉絲蒂之所以被尊稱為推理女王,并不僅僅因為其大部份的作品皆有水準之上的表現,也不只是她巧妙的謎團布局,更重要的是她能想出前所未見的獨創詭計。
而即使其詭計并非首創,她也能改變表現的形式,產生與眾不同的閱讀樂趣。這本「童謠兇殺案」就是最佳典例。一群人受邀到某孤島度假,然后是接二連三的殺人事件,被害者一個一個身亡,到最后全死光了,島上一個人都不剩......
高木彬光在其處女作「紋身殺人事件」中利用書里的一角對推理小說(應屬本格解謎)下了一個定義:包含了非常奇怪的要素和非常理性的要素。的確,讀者們想看的并不是報紙的社會新聞,推理小說絕對要具備「奇怪」與「理性」的吸引魅力。「童謠兇殺案」想表現的正是這樣的一個概念。
就邏輯上而言,把孤島設為密室,島上如果發生殺人事件,若事先島上無人躲藏,則兇手必為島上這群人的其中之一。克莉絲蒂想表達的「奇怪要素」是:若島上所有人全被殺害,則兇手為何?再加上「印地安兒歌」、「印地安木偶的消失」,「奇怪的要素」相互羅織糾纏,故事里是否存在破案的偵探已不重要,因為這種魅力很自然而然地驅使讀者去扮演聰明的旁觀者,透過自身的想像力與思考邏輯去
解釋謎底----當然了,答案是沒那么容易就能看得出來的....
三、桶子(F.W.克勞夫茲)
剛剛提到的冠軍跟亞軍,各位可以發現兩者的寫作取向是有很大的差別的----這也可以說明:推理小說并沒有既定的創作法則。
縱然不是古典、不是本格,沒有提供公平解謎線索....也不見得無法擄掠讀者的心,大家看了「桶子」之后,我相信這種感覺一定會更深(這個類似結論的感想希望能給有意創作的同好一點幫助)。除了以上兩種推理小說的寫法之外,還能便出什么花樣?
「桶子」并不想讓讀者參與推理,也不想告訴讀者一個匪夷所思的故事,他想告訴讀者的是一件曲折離奇的兇殺案 有人可能會問了:曲折離奇的兇殺案,能給予推理小說迷什么樣的閱讀樂趣?前兩名推理小說,都有一個讓人震驚的答案,出乎意料的結局....但是「桶子」沒有。
這本書的重點不在于此,但并不表示它不好看,它自有其魅力。從杜邦、福爾摩斯、亞森羅蘋等超人型名探以來,許多讀者對于「小說的前大部份充滿著一大堆繁瑣、支離破碎、沉悶的龐雜線索,最后再由名偵探一針見血地指出破案關鍵,真兇于是落網」這類公式化劇情已感疲乏,原因是名偵探固然令人崇拜,其智力與一般讀者畢竟相差太過遙遠,難免有神化的感覺,太不真實。
反觀在現實世界中,刑警們不屈不撓、抽絲剝繭的辦案精神,卻可以給讀者真切的感覺。由一個疑裝有 體的木桶之遺失開始,克勞夫茲鉅細靡遺地詳述了偵探們追查真相的經過,一件驚天動地的大兇案逐漸披露內情。這本書比較特殊的地方是一共有三位偵探出場!
一般說來,在推理小說里出現復數的偵探時,彼此總是互相競爭對立,而當中有一位偵探算是真正的主角。這本書則不然,叁位偵探在辦案時并沒有明顯的交集,各作各的事,但在「交接」的地方并無任何不順暢的感覺。這顯示作者說故事的能力極強,而劇情的曲折、懸疑程度也讓人隨著偵探的情緒而起伏,這是非常成功的一點。
這種寫法到現在已成為一個流派。像森村誠一、西村京太郎等名家都寫了相當多量的這類作品(尤以十津川探案為著名)。所謂的「參與」也變得不像是過去的「得知、收集線索」,更讓人感到別具風味的「體驗追緝真兇、尋求謎團出路」。
四、羅杰.艾克洛德命案(阿嘉莎.克莉絲蒂)
記得在介紹第二名「童謠兇殺案」的時候曾經提過,克莉絲蒂寫小說時十分致力于獨樹一幟,對于舊有的詭計愿意翻新手法去詮釋,更有嘗試突破前人窠臼的勇氣,比方說像知名度相當高的「東方快車謀殺案」,而這本「艾克洛德命案」則是意外性最強烈、代表性最高的例子。
其實說真的,要我源源本本地寫出對這本書的心得,而又完全不會 漏書中的主要謎團,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在此就只好運用「旁徵博引」、「天馬行空」的方式來說明了。沒看過這本書的同好可能會完全不知道我意指為何,只得多多包涵了。
推理小說也是文學的一支,只不過其予人的刻板印象被認為非現實性過高,文學價值過低,登不上大雅之堂,因此至少在臺灣來說,推理小說是「弱勢團體」,地位比市面上琳瑯滿目的言情小說還不如。而其實就許多推理小說家來說,他們也不需要寫一些純文學式的內容,畢竟兇殺案的內幕對他們而言更具魅力,因此,文筆平實即可。
不過也有一些作家不愿意甘于現狀,他們希望推理小說不只是推理謎題,還需要具備文學性、人性。比方說像松本清張、森村誠一、連城叁紀彥等人。這當然是一件好事了!譬如松本的努力使得推理小說造成全日本的風行與普及,自此成為日本大眾文學的主流。
另外有些作家則迥異于這些「入世」的作家,將文筆拿來「故弄玄虛」,以「文字」本身來制造謎團、更進一步地擴張「詭計」的定義。比方說像綾十行人的作品、余心樂的「推理之旅」皆有這種傾向。這種寫法有點「后現代」,總之讀者看完這些作品也的確有「驚艷」的感覺,也愿意去肯定推理小說家作這方面的突破。
在古典推理小說中本來有許多神圣不可侵犯的戒律,由于這個緣故而紛紛土崩瓦解,這顯示了不同時期之下,推理小說家與推理小說迷心態上的轉變。對于那些戒律,小說家與讀者經常都會產生共同的疑惑:就直覺上來講,的確是「不要這樣寫比較好」,但如果「真的有人這樣寫」,其實也不是「不能接受」。這種想法往往陷入兩難的困境,尤其是小說家,動起筆來可真是縛手縛腳,舉步維艱。
但就是有這么「勇敢」的作家愿意嘗試突破戒律!我想克莉絲蒂的作品直到如今仍是世界推理迷的最愛,她的「勇氣」也不無貢獻吧!尤其在當時仍是古典解謎風盛行之日,許多作家仍然「視戒律為圣經」,她在此刻創作出許多「獨一無二」的名著,試別人之所不敢試,誠然足以給今日許多有心創造的朋友作為借鏡了。
毫無頭緒地寫了這么多,沒看過這部作品的人大概還是覺得莫名其妙,總之「艾克洛德命案」確實是一部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排行殿軍的名次也表示了這部作品并不因它突破了傳統的寫作戒律而稍減顏色,反而更增其光芒。
五、人頭(西姆農)
說起來其實是一本很奇異的推理小說。讓人感到很古怪的一點是:作者(推理雜志譯為席夢儂)在陳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血案之后,探長梅古雷完全不像其他名偵探一樣明察秋毫地搜查現場百回,或是傳訊數十名關系人進行冗長的對談以幫助讀者對于案情的掌握,反而無所事事地在酒館里晃逛,與一名似乎與案件風馬牛不相干的青年混....
其實就一個像我一樣的「現代」讀者而言,這種寫法并不算十分特殊,只不過我們在拜讀推理大師之作品時,往往會先入為主地考慮到作者的「年代」,而認為他筆下的名偵探,自當偵辦的是「古典」的犯罪,而這種「古典」的犯罪自然又會像范.達因所謂的「一切的一切皆出自于精準的籌畫」諸如此類云云(這種論點在第六名的格林家命案會加以詳述),于是乎,讀者們也就覺得梅古雷竟然沒有偵辦
這種案件而感到奇怪,感到特殊了....
寫到這里,或許大家還不太清楚我所想表的意思,在此舉出一喻:梅古雷偵辦「人頭」這件案子,就好像哲瑞.雷恩偵辦「幽靈列車」的感覺一樣....有人還是莫名其妙吧?既然梅古雷辦的不是古典犯罪,那他偵辦的案件又該是屬于什么類型?
在此先試著對「古典犯罪」下個定義好了:兇手具有極高的智慧、精湛的演技、超人的執著,他可以殘酷無情地連續殺害五條十條人命,也可以隱姓埋名地藏匿數十年只為了殺一個人,更可以馬不停蹄地制造一大堆不動如山的不在場證明-這又需要過人的體力耐力....
就小說的領域來說,這種人當然能被創造,但讀者更清楚現實生活中絕不可能。在「古典犯罪」中,兇手已經不被當成「人」了。而在當時的推理小說中仍有尚未被觸及的領域,心理學。它賦予了小說里的兇手「人」的意義。「人頭」的重點不是在突破人為詭計的障壁,而是將「人的心理」當作是「詭計」來加以探討...
.
當然了,現在這類作品已經相當多,推理小說多樣化風格的結果,不過在那時就西姆農就已經嘗試著這種寫法,也可說是一項創舉了。然而就當時眾作家仍以「視連續殺人為芝麻小事」的推理文風來說,能否被接受就見仁見智了。
之前提到古典推理不把兇手當人看,儼然一副「批判舊文化」的眼光,其實對于推理小說迷而言(至少就我個人而言),古典、正統推理的時代已然是「人去樓空」,絕不可能有過去百家爭鳴的黃金輝煌之勢,驚人獨創的詭計謎團也不復重現(或只是曇花一現),身為讀者只能夠「心向往之」了。
六、格林家命案(范.達因)
第六名的「格林家命案」倒是可以讓所謂的古典本格迷滿足閱讀欲望,因為正如范.達因自己所制訂的「推理小說二十則」所述,就是有人非純粹的正統推理不愛,他所寫的推理小說幾乎完全合乎這些嚴苛的規定,而由我這么一個讀過許多種類型的推理迷看來,此書真可說是正統中的正統、純粹中的純粹了。
在這本書里頭,我們可以看到什么叫做「死者死得越乾脆越好」,「犯罪責任歸屬全由一人兇手承擔」,「完全沒有描寫戀愛故事」,「完全沒有文學性的藻飾」....所有推理作品希望達成的理想境界,都出現在這部作品里頭。
我想提出的問題是:這部作品的確可稱得上臻于完美,但讀者是不是一定都會喜歡所謂的完美?首先來看看為什么會有「推理小說二十則」。
推理小說萌芽之因,其實源自于人類對于未知事物的好奇心,發展到輝煌時期,則被視為「一場公平的智慧游戲」,讀者與書中的偵探競爭,看看誰先猜出兇手是誰。不過由于推理小說家的角色乃「球員兼裁判」,所以被要求不可偏袒書中偵探,以免妨礙這種「君子之爭」。
如果說,讀者希望能與偵探進行一場「公平的智慧游戲」,那所有的推理小說家的確是應該遵守所謂的「規定」,不然就稱不上是成功的作品。諾可斯在綜合了當時讀者的需求之后,于1928年發表「推理十誡」,正式條列出推理作家的守則,而身為美國推理小說大師的范.達因也不甘示弱,在同年更完整地規定出「推理小說二十則」,極有自信的他更表示他的作品全都可以符合這些繁雜嚴苛的規定。
此為由來。如果說,讀者的確希望能跟書中的偵探進行一場「公平的智慧游戲」,那小說家的確是必須遵守這些規定。然而,如果不是呢?現在的讀者已不像過去的讀者那么愛「進行公平的智慧游戲」了,而正統的推理小說也發展到了「詭計難以獨創、翻新」的瓶頸-在這里的「詭計」泛指「兇手在殺人時為掩人耳目、擺脫嫌疑所擬定的犯罪計劃」,總之,日換星移,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樣了。這也就是
為什么赤川次郎的無厘頭搞笑、夏樹靜子的愛恨交織、松本清張的社會意識會有那么多死忠讀者的故。
對作為一個「現代」讀者的我來說,這種發展是令人欣喜的。推理小說不再只偏重于詭局的設計,風格與類型多變,大家可以各讀所欲。從這這角度來看,推理小說應該算是突破了瓶頸,尋出了新的方向。當然了,在潛意識下我還是會希望能有一個現代的艾勒里.昆恩,或是現代的克莉絲蒂,只不過面對洪流般的寫作文風,如前所述,僅僅能夠「心向往之」了。
七、稻草的女人(卡薩琳.亞蕾)
第七名是卡薩琳.亞蕾的「稻草的女人」,新譯名為「女傀儡」,新譯名比較容易讓讀者瞭解這本書的故事內容。沒錯,這本書的主角是個女人,一個被人操縱的女人。
推理小說里有一種形式,從我介紹第一名以來一直都不曾提過,那就是「倒敘推理」。初讀推理小說的朋友可能對這個名詞不太瞭解吧!以下先作一個簡單的說明。
推理小說的原型是由美國的推理小說之父愛倫.坡所建構而成的。他才活了四十歲就辭世了,一生只留下五篇推理小說,而這五篇推理小說,卻是日后所有推理小說的原始雛形——后世所有的推理小說家皆模仿這五篇小說的形式,脫離不出來,這可說是愛倫.坡一件很偉大的事情。
只是,這五篇小說并沒有包括所謂的「倒敘推理」。「倒敘推理」的定義大略是這樣的:故事并不由命案發生之后、警方現場找尋線索開始,而是從兇手的觀點開始描述,描述他自產生殺意、籌策犯罪計劃,到實行計劃動手殺人的過程——可能有人會問啦!閱讀推理小說最大的樂趣即在於從錯綜復雜的人際關系之中,抽絲剝繭地抓出真兇,但既然從故事一開始作者就已讓讀者知道兇手是誰了,那還有什
麼樂趣可言?
其實,「倒敘推理」的閱讀樂趣并不亞於尋出真兇的身份,其最有魅力的地方在於故事即將結束的時候,當身為主角的兇手正自認其犯罪計劃天衣無縫,卻半路殺出一個程咬金(大多是一名平凡的小警員),對兇手說:「我們知道你是兇手!因為....」注意喔,此時兇手之所以事跡敗露的理由就很重要了!而這個理由通常都是當初兇手在犯罪時沒有注意到的盲點,有時甚至可能是兇手自以為計劃中最完
美的部份!
這類小說擴展了「推理小說」一個嶄新的視野。其特別的地方有二:
一是提供讀者更高、更公平的參與度。在故事的前半部,作者會鉅細靡遺、不厭其煩地詳述兇手的犯罪手法、進行方式、實施細節,一步一步讓讀者親身去思考此兇手犯罪計劃中可能出現的漏洞,讓讀者去扮演偵探,抓出兇手的狐貍尾巴。這比起看偵探走遍大街小巷去明查暗訪,全書充斥著冗長繁瑣的對話,有著截然不同的刺激感。
二是增加案件的現實性、人性。由於作者可以從兇手出現殺意開始描述,故能夠在兇手心態的微妙改變上多加著墨,有時兇手的犯罪肇因於被害者的壓迫,這又讓讀者們多窺知一些社會的黑暗面,作品的價值也因此更接近純文學,卻又包含通俗文學的范疇。讀這類小說,心理經常會陷入一種矛盾:不由自主地同情兇手不得不犯罪的坎坷遭遇,社會正義卻又必須將其繩之以法。而或許小說家只有深刻寫出
這樣的矛盾,才足以讓人對人性有更深沉的省思吧!
「稻草的女人」在這方面有卓越的表現。全書篇幅不太長,但於人性的描寫令人動容,并為結局報以濃密的悲哀。
八、埃及十字架的秘密(艾勒里.昆恩)
第八名是艾勒里.昆恩的「埃及十字架的秘密」。昆恩的顛峰之作自然是名探哲瑞.雷恩的「悲劇系列」,而由名探艾勒里.昆恩所偵察的「國名系列」,則是他另一水準之上的集合。「國名系列」一共有十個長篇,本篇與「荷蘭白粉的秘密」應是其中的最高杰作。
首先介紹一下名探艾勒里.昆恩。昆恩的本行是推理小說家,而扮演華生角色的則是其父老昆恩探長。這個系列有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故事即將結束前的「向讀者挑戰」,由于艾勒里.昆恩號稱師承古典推理大師范.達因,同屬本格派,故線索的公平、讀者的參與度特別重要。于是昆恩就搞了這樣一個噱頭:在「向讀者挑戰」中向大家宣告:關于案子的所有線索皆已詳列,身為讀者的你是否能推得真相?這個特別的地方,后來高木彬光的神津恭介探案也有模仿。我個人認為這純屬作家的作秀(show)行為,就是這樣而已。
本篇「埃及十字架的秘密」,牽涉到了一個古典推理小說中最重要的詭計之一:無頭尸體。「無頭尸體」系指死者因死后的肢體殘缺,遭截斷藏匿或是嚴重破壞,而造成此死者身份之難以判定的情形。而這個詭計又與「雙胞胎」詭計互有關連。總之,這個重要的詭計幾乎所有的推理小說家都亟欲動筆嘗試,將此一概念推陳翻新,創造出光芒萬丈的謎局。在此原想舉出幾本同類的杰作供讀者們作為選書參
考,但轉而一念,覺得這樣一來我可能有「破壞讀者樂趣」,所以只好作罷。
「無頭尸體」為什么有這么大的魅力?我在這里試著作作一點個人的猜測。根據島田莊司對古典本格偵探小說的說法,其要素應有下列四項:陰森的氣氛、恐怖的情節、神秘的開端、離奇的謎團。而一具無頭尸體的出現,或是已遭肢解的尸塊,皆足以營造出這四樣要素。小說最大的魅力是以文字的描述來提供讀者無限可能的想像力,故命案場景倘若如同神秘宗教的祭壇一般,極端殘忍又極端慘不忍睹,
確是可以給予讀者極大的震撼,同時也造成了故事強烈的懸疑性。
「無頭尸體」詭計的主要目的通常是要造成死者身份的混淆。最常見的例子是兇手與被害者的身份顛倒,也就是讓警方誤認,而實際上殺人的真兇是警方誤以為的被害者。最簡單的情形是如此,而怎么樣才能夠讓讀者對這個老套的目的留下鮮明的印象,可就要看作者的功力,如何由此一簡單的目的衍生出變化多端的花樣了。
然而,隨著科技的進步,「無頭尸體」這個詭計已然走入瓶頸。由血型、指紋、齒型到DNA鑒定,警方能夠更準確地得知死者的確實身份,狡獪的真兇再也沒有辦法順心如意地顛倒被害者的身份,進而達到完全犯罪了。于是乎,推理小說家只好再加入巧合程度較高的「雙胞胎」詭計,兩種詭計混合運用。感覺起來這條路走得越來越狹窄了、越來越艱辛了。
不過無論如何,「無頭尸體」曾經獨領一時風騷,古典派推理小說家如今仍然視其為一最具挑戰性的寫作方向,近年來有一部極具知名度的日本作品更是將此一詭計發揮得淋漓盡致,令人耳目一新(這部作品我就不提名字了),顯示「無頭尸體」或許依然大有可為。
九、死之吻(艾拉.烈文)
這篇小說并不太長,但是情節的鋪陳十分令人激賞,表現的形式也與一般的推理小說大異其趣。這部作品曾經獲得1939年美國愛倫坡獎最佳長篇處女作獎項(如果沒記錯的話)。
這篇作品除了風格十分特殊之外,里頭也有和前面所介紹的八部作品完全不同的地方,就是所謂的「素人偵探」。「素人偵探」是日文直譯,翻成中文,則是「外行人偵探」。
我們知道偵探的第一型是愛倫.坡所創造的「天才神探」,也就是杜邦、福爾摩斯、白羅、金田一耕助一類的偵探,這類偵探皆具有驚人的智能,能夠洞悉別人所不能察者,邏輯、歸納與思考的能力超強,也是最具魅力、最令人神往的偵探。
偵探第二型則是「凡人警探」,由福里曼.克勞夫茲所創,除了他在「桶子」里所出現的班里、華茲、萊登以外(見第三名),諸如西村京太郎的十津川、松本清張的三原、森村誠一的棟居都同屬之,他們通常貌不驚人,推理與思考能力也不太強,調查罪案所憑藉的就只有那一股堅強的毅力與耐力,而其最吸引人的地方應當是在辦案時那種專注的神情、以及百折不撓的精神吧!
偵探第三型,即「外行人偵探」。
這類偵探的個性就更平凡了,他們的樣子絕大多數就跟我們生活周遭的親朋好友沒什么兩樣,有優點也有缺點,有好有惡。他們會去偵辦命案的原因,泰半是出于好奇心,或是身不由己地涉嫌于命案之中,或出于懷疑心理去追查使自己的親人、愛人死亡或失蹤的內幕真相。可是,他們甚至卻連最基本的辦案技巧也不會,多是魯莽地東問西查,作不少白工,而邏輯推演能力的欠缺,使他們的判斷往往出自于第六感式的直覺。
好了,講到這里,有人會懷疑,這種偵探會有人喜歡嗎?
答案是:有的!而且還很多!
在此試著分析一下各型偵探獨具的魅力:
讀者對「天才神探」的喜愛多出于「崇拜」;
對「凡人警探」的喜愛多出于「敬佩」;
而對「外行人偵探」的喜愛,則是出自于——「親和力」。
「外行人偵探」的個性與一般人無異,追查真相僅憑直覺,這使得讀者對他們自然而然地產生由衷的認同感,更常將自己投射到書中的角色里;這類小說的最精彩處大多不是偵探在整理所有線索后,推理而得的真相之宏偉議論(白羅最喜歡搞這一套),而是在于偵察過程的曲折性——這就有點像在玩RPG游戲了!偵探靠第六感查案子,經常出入險境而不自知,最后仍然福星高照、化險為夷,這能給讀者相
當程度的刺激與滿足感。
在我的印象當中,最常寫「外行人偵探」的作家應該是夏樹靜子吧!她筆下的偵探有血有肉、個性強烈豐富,讀者容易產生認同感,這也是她成功之處。不過這類偵探通常不會成為系列探案的主角,注重日常性的緣故,一般人在一生中不太可能經歷兩次以上的罪案。
十、X的悲劇(艾勒里.昆恩)
第十名又是美國作家艾勒里.昆恩的作品「X的悲劇」,主角是聾偵探雷恩。
身為范.達因式古典解謎派的后繼名家,昆恩的確在邏輯思辨上作了很大的努力。在介紹「格林家命案」的時候就曾提過,古典式的純粹解謎推理并不一定合于現代讀者的口味,畢竟文風的潮流是會隨時間改變的,十九世紀乃古典推理的黃金時期,突梯神奇、匪夷所思的絕妙詭計在那時也被寫得差不多了,在這種情形之下,既要標榜傳統的推理小說寫法,昆恩大部分的作品僅僅能維持最后一道防線:公
平合理。
說起來這是相當尷尬的結論。既然不可思議的情節已經難以翻新構筑,作家也是人啊,吃飯生活靠的是動筆的稿費版稅,那么理所當然地不停被榨用的腦袋終有才思枯竭的一天,于是筆下的命案也就越來越索然無味——尸體背后的故事不再驚天動地,讀者們好像在翻退休老探長的陳年日記....這樣的狀況下怎么可能會有「開頭的不可理解性」?怎么會有「過程的懸疑性」?怎么會有「結局的意外性」?
相較于「Y的悲劇」與「埃及十字架的秘密」,這部「X的悲劇」在魅力上的確是差了一截,因為它的確在以上的三項推理小說魅力要素上,有明顯的不足。它沒有被亡魂詛咒的家族,也沒有邪惡的T形十字,頂多說那輛擠滿乘客的公車,是個移動的密室——這也很「正常」吧!
但是,我這么分析并不代表它不好看。是的,它是缺乏魅力要素,但它有它的實力要素加以補強充實。什么是實力要素呢?就是公平的線索與滴水不漏的推理過程!太過強調其魅力要素,容易滋生巧合與非人性,這樣讀者在看完最后一個字時是不會有滿足感的,唯有縝密的邏輯思考與合理的線索連集才能讓讀者獲得豁然開朗的喜悅!名偵探雷恩身具莎翁演員的傳奇性色彩,娓娓道出精辟入木的長篇議論
,讀者讀來嘆為觀止。昆恩這道最后防線實在是守得精彩絕倫!
如果有人想嘗試創作正統推理,我會勸告他盡量往這方向深入探討。五重密室?這個人家早想過了,不論是機械性或心理性密室,前輩的答案都比較好。而入微的明察和深刻的剖析則是推理小說的精髓所在。
十一、黃色房間之謎(卡斯頓.勒胡)
接下來提到的第十一名,剛好與第十名相反,是部強調推理小說魅力要素的作品。
「黃色房間之謎」的作者卡斯頓.勒胡(舊譯名卡士頓.魯路)曾寫過另一部大家耳熟能詳的作品「歌劇魅影」,兩部作品的風格同出一轍,玄異奇妙得令人心醉神迷。
對勒胡我是心有向往。究竟是什么樣的性格,什么樣的思維,才能造就像「黃色房間之謎」這么一部絕無僅有卻鬼斧神工的杰作?沒錯,勒胡在之后雖然續寫了這個系列的其他故事,但那些故事已不算是屬于推理小說的范圍;沒錯,勒胡的推理小說,終其一生僅有這么單獨一部。
當時正是法國報載小說逐漸衰微的時期,勒胡當時發下一個宏愿:寫下一部絕對的密室推理,超越愛倫.坡的「莫爾格街兇殺案」,超越柯南.道爾的「斑紋繩」!真的,他真的寫出了一座沒有入口、沒有出口、絕對的密室。
我不知該怎么形容讀到這部作品時的驚喜神情,那彷佛是一切所有的密室,都被它找到了共通的答案,我也承認,在整體的表現上,它太多巧合,多得讓人目不暇給,多得讓人以為這是個傳奇史詩,然而它實在是太有魅力了,高得讓人寧愿臣服、寧愿浸溺在勒胡所建構的幻想世界中。
對于這部作品,我們所能作的大概就是把它買起來放在書架上的一角,偶爾隨手抽出來翻閱一段,品嘗勒胡所設計的曲折迷宮。它幾乎不可能被模仿,幾乎不可能被超越,連作者本人都沒辦法另寫一本媲美它的推理小說。
在歷史學中史記只有一本;宗教里圣經只有一本;在推理小說中,還好,我們有一本「黃色房間之謎」。我這么說是過譽之詞嗎?好吧,我也承認,但在面對它的魅力下,我發現沒有比如此形容它更適當的詞句了。
密室殺人至今仍然是推理小說家亟欲突破的課題。比起無頭尸體詭計,密室詭計顯然更具多樣性,更具變化性,卻同樣緊緊吸引讀者的目光。讀過這本「黃色房間之謎」,我們雖然深知此一古典答案不可能再被超越,但我們依然可以期待:隨著科技的進步、人性的愈趨復雜,許多機械性、心理性的密室將源源不絕地會被日后的推理小說家發掘出來。
十二、殺意(法蘭西斯.艾爾斯)與十三、膽量(狄克.法蘭西斯)
第十二名法蘭西斯.艾爾斯的「殺意」與第十三名狄克.法蘭西斯的「膽量」,讓我們觸及到推理文學的一項心理層面:驚悚。而這兩本書的「驚悚方向」是南轅北轍的。「殺意」所表現的是「身為兇手的驚悚」,而「膽量」則表現出「身為偵探的驚悚」。
在介紹「稻草的女人」時,小弟曾經提到倒敘推理,「殺意」也是一篇倒敘推理,但它所表現的風格氣質卻和「稻草的女人」不太一樣。在讀「稻」之時,小弟感到的是一種軟弱者的恐懼及不由自主式的悲哀,這正是其所意欲表達的,然而「殺意」給人的感覺卻是一觸即發的憎恨、邪惡思維的芝麻種子不斷壯大。
「稻」的主角是一位被人操縱陷害的女子,而「殺意」的主角卻是一個不滿現狀、人格扭曲、身懷尖刻情緒的醫生。由這名醫生所看到的世界,是不公平、不美滿的,他的這種強烈愛恨自然激起讀者們的心靈波蕩。每當他心思一轉,讀者即可嗅到邪惡的氣味,一步一步精心策劃的殺人計劃,構成了這篇小說緊張的心理壓力--全書充滿了可能讓讀者驚呼出聲的驚悚。
「膽量」寫出了驚悚的另一形式。外行人偵探,這在本套叢書的「死之吻」也看過,「死之吻」的內容驚險萬狀,不論書中的偵探、兇手與書外的讀者都感受到片刻不容喘息的氣氛。然而「膽量」所表現出來的特殊驚悚味與其又大相逕庭。它是一種由微小、毫不察覺、容易忽視的許多小疑點,經過作者的鋪陳洗鏈,終于爆發出日常生活逃脫不去的強大危險。那位無奇的賽馬騎師在馬場上起起落落,楣幸
交錯,乍看下是平凡世界的平凡人物之遭遇,然而卻又怎知會有一雙手在背后無形操縱?這篇小說并不是一開始就將情節的張力顯露于外,反而在書的后半把所有細小跡象全部作一整體的爆發,方才帶給讀者絕大的訝異,再回想到當初渾然不覺的情境,豈不令人冷汗一身?
驚悚是這兩本小說于文于詞的工筆風格,然而在情節的描寫上,兩者又帶給我們不同層面的思考空間。
「殺意」從一位開業醫師入手,醫生殺人的手法全由不為眾人所知的醫學專業知識而來,同樣偵探也必需在得知這些醫學知識的情況之下才有破案的可能。雖然就公平性來說,標準的邏輯盲點雖然比冷門的專業學問來得受讀者歡迎,但倘若作者文筆深入淺出,將專業知識作一明白的介紹,讀者也會欣然接受此一知識的洗禮。在推理小說之中,有許多破案的關鍵也常常是在這些鮮為人知的事物上,舉凡醫
學、化學、物理、地理,甚至風俗、方言、忌諱等等,都有可能決定一案能否偵破于于一念之間。無怪乎推理文學夠格稱得上是博物文學!
「膽量」的「專業」則又是另一方面的。此稱「賽馬推理」,不為別的原因,只因為它描寫了社會中某特定人群的生活圈,或是商業上的便于分類。賽馬推理即是把賽馬界的故事以推理小說的形式來描寫,通常也都具備了一般人所較不熟悉的知識之條件。其余如「棒球推理」、「美術推理」、「戲劇推理」、「新聞推理」、「鐵路推理」等等皆屬此類。這類推理小說之所以比較吸引人的地方即是在于獲
得這些族群的特別常識,而對作者自身而言,若是身有專精,也能夠寫出深刻逼真的作品,而不僅僅是小說家的憑空想像。
這兩篇小說雖然不屬解謎式的推理作品,但也確有其獨特之處,小弟知道狄克.法蘭西斯更是暢銷書榜的常客,相信一定能帶給讀者們很高的樂讀樂趣。
十四、主教謀殺案(范.達因)
小弟首先要說的是:這篇作品居然是我在讀完這套書十四本以后,最愛不釋手的一本。
當然我也承認在線索的鋪陳、邏輯的推理、絕妙的想像力上,這篇小說并不比「Y的悲劇」、「童謠兇殺案」來得高明,但它卻有著異于其它杰作的非凡氣質。
余心樂曾經在他的「推理文學面面觀」說到:范.達因是個天才。在小弟讀過這本「主教謀殺案」之后,才了解什么是「天才的氣質」。
范.達因在撰寫推理小說前學的是戲劇、文學,然而他興趣廣泛,對于科學、數學也很有心得。在他巍然成為一位知名學者后,在一次醫院養病的病院生活中,迷上了推理小說,進而專心研究,前后寫出了十二本長篇推理。
在他的這本推理小說中,小弟所感覺到的天才氣質即在于此。此書中除了有難度最高的鵝媽媽童謠「無意義主題殺人」為開頭,讓人感覺到恐怖寒心之外,書中人物幾乎全是科學家、數學家、西洋棋手,這些人物在對談時所述及的專業知識涵蓋層面極廣極雜,而且各有深度,真令人難以想像駕御這些高深學問有多么困難,且尚需以讀者能了解的言詞表現出來,更是絕高至極。
這是范.達因所粹煉出來的推理小說。博學而深刻。在他筆下推理小說才真正成為值得細細精讀的優秀文學。當然他的詭計不見得神妙意外,但他的筆力創意卻是無人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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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9-7-26 23:45:46
帖子收藏了,不錯的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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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9-8-5 13:34:21
個人比較喜歡x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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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1-7-24 18:07:11
不錯不錯,我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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