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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與現代科學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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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07-12-20 20:40:15
作為小說史上最偉大的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大名是無人不知的。而作為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一部作品,也是我們的華生醫生作為福爾摩斯的助手和傳記作家所經歷的第一個案件,《血字的研究》也在世界推理小說史乃至整個近代歐洲文學史上占據著極高的地位。雖然《血字的研究》不如柯南道爾爵士后來所寫作的《四簽名》以及《巴斯克維爾的獵犬》那般成功且風靡全球,但是其作為爵士筆下的福爾摩斯系列的開篇之作,卻有著其獨特的意義。故而,通過這部書來分析一下道爾的偵探小說及其主人公夏洛克•福爾摩斯對于現代警察探案方式所起到的作用和影響,是在恰當不過的了。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夏洛克•福爾摩斯是一個天生的神探,他身材清瘦、身披大髦、嘴銜煙斗,有著鷹鼻和銳利的目光,他乘坐著那個時代四處可見的四輪馬車,出沒在倫敦的碼頭或者英格蘭鄉下夜霧籠罩的古堡。他的推理能力高強,整個歐洲的罪犯都對他聞風喪膽,使歷史悠久的蘇格蘭場的偵探們都甘拜下風。自負的他最受不了向那些智力明顯不如自己的人解釋推理的過程。這位典型的英國紳士給偵探史上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很多熱愛偵探小說的讀者常常將福爾摩斯與其他幾位偉大的偵探——波洛、杜萍或者布朗神父相提并論。可是,福爾摩斯與這幾位著名的神探以及其他那些有名的偵探有一個決定性的區別。他所依靠的不僅僅是自己天才的觀察力和推理里,他采用的也不是那種將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召集到一起,然后從中指出罪犯的推理游戲。

在所有這些偉大的偵探當中,福爾摩斯之所以能夠脫穎而出成為世界第一名探,并不是因為他比其他偵探有著更為敏銳的洞察力或者更嚴謹的推理,而是因為福爾摩斯對待案件的科學態度和他所擁有的對于偵探這個職業至關重要的各種知識。

不可否認,福爾摩斯所具有的觀察力和推理力即使在所有世界聞名的偵探當中也是屈指可數的:在《血字的研究》,他僅僅觀察了素未謀面的華生醫生幾秒鐘,立刻判斷出他曾經在阿富汗做過軍醫(當然,這只是福爾摩斯憑觀察就能判斷出對方的職業和生活習慣的眾多案例中的一個)。但是,這種觀察和推理是建立在平時不斷積累的知識之上的。

在福爾摩斯向華生醫生解釋為什么他能夠得知醫生在阿富汗做過軍醫的時候曾做出了這樣一段著名的推理:“這一位先生,具有醫務工作者的風度,但卻是一副軍人氣概。那么,顯見他是個軍醫。他剛從熱帶回來,因為他臉色黝黑,但是,從他手腕的皮膚黑白分明看來,這并不是他原來的膚色。他面容憔悴,這就清楚地說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歷盡了艱苦。他左臂受過傷,現在動作品來還有些僵硬不便。試問,一個英國的軍醫在熱帶地方歷盡艱苦,并且臂部負過傷,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痹噯?,如果沒有平時日積月累的觀察,他怎么能夠分辨出“醫務工作者的風度”或者“軍人的氣概”?如果沒有充分的醫學知識,他怎么能夠只看了一眼華生醫生“行動不便的左臂”便得出了那里曾經受過傷的結論?而福爾摩斯偉大的推理能力和“演繹法”將他從知識和觀察中得出的結論組織和聯系在了一起,得到了正確的結論。而這些正是現代科學探案中所必不可少的因素。

如果讀者曾經看過美國著名的偵破連續劇《C•S•I》(犯罪鑒證科)的話,各位一定會對其中的探員們模仿犯罪當時的情景,以期得知什么樣的情況才會對尸體造成這樣的傷害的做法印象深刻,孰不知福爾摩斯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經采用過了類似的方法。在《血字的研究》第一章中,華生醫生便從小斯坦福的口中得知了“福爾摩斯先生曾經拿了一小撮植物堿給他的朋友吃,以了解藥物的作用”以及“他曾經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體”。雖然這些做法在人們看來有些駭人聽聞,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柯南道爾筆下的這種行為,正是現代科學探案的開端。要知道,第一部系統的敘述這種科學探案方法的書籍——《科學的偵察手段》(英、斯派特著)是在《血字的研究》問世后27年才出版的,并且書中大量的援引了《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當中的案例和材料。而在那之前,蘇格蘭場的偵探們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奔波于各個殺人現場,作著徒勞無功的努力,當然也造就了一個又一個無法偵破的大案。開膛手杰克也許是這其中最著名的一例了,柯南道爾先生曾經在當時通過一點點警方披露的線索大膽而準確的斷言了杰克是一個外科醫生的結論。試想一下如果當時警方有人能夠重視一下福爾摩斯的探案方法和科學手段,也許JTR就不會是歐洲最恐怖的未破迷案了。


在偵探小說界,從古典偵探小說流派到以阿嘉莎•克里斯蒂為代表的歐洲第二代偵探小說作家以至二戰后的偵探小說作品都充斥著這樣一個定式:發生兇案——偵探搜集證詞——發現證詞當中的漏洞——揭開謎團。而且在那些著名的偵探小說中,往往嫌疑犯都有一個固定的范圍,并且犯人在犯罪之后還能夠心安理得的呆在大家中間,等待著被偵探抓獲。這種定式雖然是偵探小說的大勢所趨,卻也在一定程度上背離了小說的基礎——現實生活。并且這些“名偵探”們,從來不細心的調查犯罪現場,也不會從一切犯罪殘留物來判斷事件的真相,更不會不避艱險,深入虎穴,調查案情。但是夏洛克•福爾摩斯會。

在今天,我們已經很難想象讓肥胖的波洛或者風度翩翩的亞森•羅賓一頭扎進煤堆、草叢中,找尋一切可能的線索,更不要奢望金田一耕助們只憑一點泥巴就知道犯人曾經經過哪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些人并不是偵探,而僅僅是推理專家。

我想真正的偵探,需要的是對犯罪現場細致的勘查和對犯罪本身嚴謹的態度,科學的面對一切證據,用非凡的推理力將豐富的知識和細致的觀察所得到的結論緊密地聯系在一起,構成一個完整的推理。就像偉大的夏洛克做的那樣。

記得在《血字的研究》中,福爾摩斯在案發現場憑借“馬車輪子留下的痕跡、泥地上的腳印、血字的高度、地上的墻粉、散落的煙灰和地上點點的血跡”準確地判斷出了“兇手是個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當中年。照他的身材來說,腳小了一點,穿著一雙粗平方頭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煙。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馬車用一騎馬拉著,那騎馬有三只蹄鐵是舊的,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這個兇手很可能是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边@些推論雖然在科技發達,擁有指紋和DNA鑒定技術的現在似乎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波洛能夠掌握這些知識,通過現場殘留物分析出犯人的體貌特征,那么在這些固定的嫌疑犯當中,我們的比利時大偵探就能夠一眼分辨出兇手,也不用如此大費周折的為搜集證詞而煩惱了。

也許《血字的研究》在《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當中并非非常引人注目的作品,也許他的案情設計尚不夠精彩,也許他的推理還不是那么完美。但至少,他給當時的探案手段帶來了一股新風,從根本上顛覆了傳統的偵破理念。在《血字的研究》問世后,人們開始正視科學在破案過程中實際應用的前景,也是從那個時候起,法醫和鑒證科走進了現代警察體系中。

可以這么說,《血字的研究》和《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為偵破手段開創了一個全新的時代,將科學首次引入了辦案過程,也讓現代偵破手段有了全新的發展。所以,一些西方的犯罪學家和警界高層將柯南道爾爵士引為現代科學探案的開山之祖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還沒有看過《血字的研究》或者《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的讀者,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引起你們對福爾摩斯,對偵探小說的興趣;當然也希望,科學能在更新偵破手段,更有效的打擊犯罪的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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