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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2:38:07
兇手孫梓閻,他是社長,也是一心想讓APP發展越來越好,而想上熱搜的他,決定對想放棄夢想背叛他的王岳下手,于是他精心設計了這場屠殺。
1,首先場地是他找的,并且可能在4月23日外出跑投資的時候上過島,對島上的一切都做過現場調研
2,4月25日去獻血,目的是為了營造自己被殺拋尸海里后,根據血跡DNA來判斷是他本人,其次他自己又多留了一份血,用來布置自己遇害的場景,因此他才會比較虛。
3,4月26日,兇手給每個人配發了相同大的雙肩包,目的是掩蓋自己攜帶鍘刀。
4,4月27日,莫鄧琦的手機像素好,可以遠距離聚焦,剛好用于自己假裝遇害的證明。
5,4月28日,買十字繡,目的是提供線。
6,4月30日,晚飯后,大家各自回房間休息,兇手孫找到王岳并將其殺害,分尸,然后布置現場,先用鍘刀,然后用汽油澆在地上和尸體上,用線把尸體相對固定到窗戶可見范圍內,然后在地面中間擺放一根點燃的蠟燭,然后在蠟燭上綁一根線,連接著門把手,在外面轉動把手時,剛好將蠟燭拉拽傾倒,引燃汽油,燒斷相關縫線,使得尸體燒焦,并且失去縫線的固定,王岳尸體傾倒。布置好場景后,拿著鑰匙關門,從外上鎖。然后去按鈴,召集眾人,然后制造不在場證明。在眾人撞開門后,趁著慌亂,孫再將鑰匙置于現場,使得眾人在外出取沙滅火后,才發現鑰匙。至此,第一場不可能犯罪告終。
7,4月30日,第一場命案發生后,土雞并沒有同意大家在一起的提案,因為她在之前已經收到了王岳的紙條,想要拿回被威脅的艷照,因此她拒絕所有人待在一起。而在此之前,兇手孫早已知道王岳想在此把艷照歸還給土雞,因此,孫已經提前去到了閣樓,穿著已經被殺的王岳的鞋子,將王岳放在閣樓的檔案袋粘在了陽臺外,兇手孫早就知道土雞個子不高,運動不協調,因此特意粘貼位置靠下,使得土雞去取檔案袋的時候發生意外墜樓。同時兇手孫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與莫整晚未睡,以此來證明自己清白。
8,5月1日晚11點,兇手孫寫好編程讓電子鈴響起,在旁邊放好字條,把大家引出樓內且剛好可以讓莫的手機可以照見他,然后他自導自演了自己被勒的假象,然后房間里用自己提前準備好的血液布置,再將門口至房間滴上血液,自己藏在三樓第7間房,并且拿走了其余所有鑰匙,免得自己被發現。在大家返回各自房間后,他悄悄躲進廚房,然后將出來尋找食物的莫殺害。
9,5月2日,夏讓大美回房間,自己被殺害,然后孫再次按響電鈴,想引出大美,可惜大美已經害怕不已,沒有出門,使得計劃失敗。然后孫拿走了莫的手機,換上了新的手機卡,給船夫發了信息。自己又用血液偽裝自己被扔入海,并且穿不同于這6個人的鞋碼在島上行動,把箱子搬到與船夫約定的地點,然后將在島上用過的用品雨衣,鞋子等焚燒,自己躲進箱子里,等待船夫把自己運離海島。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2:44:11 | 2020-8-3 17:16編輯
先說結論:
兇手孫梓閻,
動機可能是為保留“探閱App”而制造轟動事件,以此為藍本讓金主買單為其宣傳從而使App得以保留。
可參考文中
引用
  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只是這些平臺的報價卻讓我們望而卻步。

然后就是各處疑點:
1.密室問題:(這個問題目前看來是可能最不是問題)本案中的密室乍一看確實挺是那么一回事,但實際上可能并不是一個真正的密室。眾所周知,密室的布置總是要有一定目的的,沒有一個兇手會閑的沒事去耗費心思搞些無意義的操作?,F在回歸本案,這個“密室”的作用其實很明顯,拖延時間,混淆視聽,讓人把嫌疑引向未知的“第七人”。鑰匙發現的時間和位置都很值得推敲,發現時間恰好在進入房間手忙腳亂滅完火后,位置又在床底下,很明顯就是在進入房間之后才趁亂扔在里面的。綜上所述,并不能構成密室。還有就是把手上的縫線讓人想到了唯一會做針線活且買了十字繡的孫梓閻。
2.王岳尸體狀態問題:為什么王岳這么慘呢,被殺死后又被分尸又被焚燒的可謂本案最慘死者。大概是兇手試圖通過這起事件將眾人的視線導向“第七人”,從而撇清自己的嫌疑(同樣也是為了之后警方調查時的撇清干系)。而他似乎也成功了
引用
“除了我們之外還有沒有其他人來這個島上?”土雞突然開口問道。
“按理說應該沒有,因為上島的途徑只有接我們的那個快艇,他說已經好久沒有人來這個島上了,就之前旅店的老板來了一回,應該是聽說我們要入住,來這里簡單布置一下當天就返回了?!睂O梓閻想了想說道,“但是不能排除有人自行利用漁船上島?!?/div>

當然,并沒有所謂的“第七人”,一切都是兇手的煙霧彈。分尸的目的將尸體拼接起來以偽造出死者仍活著的假象,而焚燒的目的將拼接的縫線燒斷以偽造分尸時間達到混淆視聽的作用。
引用
“所有人都在一起,窗門緊鎖,我們還看到了靠在窗上的王岳,短短幾分鐘里被人分尸焚燒。這么短的時間,這是怎么完成的。而且我們所有人都沒有作案時間和作案條件?!毕挠暝娬f道

3.起火原因:兇手事先在王岳房間內潑上汽油,然后在房間中間點上一根蠟燭。當蠟燭燃盡時,火苗接觸地面,汽油遂被點燃。4.張土姬死因:顯然張土姬的直接死因陽臺墜落摔死。當然她并不是自殺,而是精心設計的“意外”。王岳玩膩了土雞,想要拋下她,卻又害怕事后報復,于是干脆做事做絕,將艷照貼在閣樓陽臺的墻壁較高處,使得土雞需踮腳才能夠到,又因土雞天生小腦不發達,平衡性不好,于是失足掉了下來。
引用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

然后王岳就可以將艷照拿走就可以撇清關系,偽裝成土雞自殺。但他沒想到的是自己在當晚就被殺害。
5.孫梓閻尸體消失:孫梓閻是這次案件的幕后操縱者,他并沒有真的死去。他身上的血跡都是自己偽造出來的,他將一眾人引出旅店就是為了為自己的表演和脫身爭取時間,而他又知道莫鄧琦的手機足以看清在房間中發生的事情。這些的目的就是將自己置身暗處,效果類似《無人生還》中法官的死而又有些不同。那么如此數量的血又是從那弄來的呢?
引用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F在感覺有點虛。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可以看出他抽血了而且還抽的不少。
引用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

可見極有可能他已將帶來的東西用完了,因為作為特意準備大型登山包的人沒帶東西的可能性極小。
6.蹊蹺的電話和任務:據游艇師傅交代,有人讓他在5月2日將到島上的一個貨箱拉到其他地方,那么很顯然兇手就是通過這種途徑脫離小島的。兇手在島上,而島上并沒有手機信號,那么這條信息的指向就非常明確,兇手通過定時小程序來通知快艇師傅的。
引用
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最后梳理時間線:
4月24日 孫梓閻將投資消息告訴眾人后,開始思考如何寫出一篇足夠轟動的推理小說,他想來想去就想到了前不久看到的女尸事件,于是他想或許只有真正的才足以轟動,于是他開始了自己的謀劃,決定五一在無人島上度假,趁機將其他人都殺害。
4月25日 孫梓閻思考脫身策略,于是想到了假死,然后便借獻血為由,提前抽了自己的血存了下來,為假死做準備。
4月26日 孫梓閻給每個人買了大型登山包,掩蓋自己要裝大量東西的想法。
4月28日 買了副新的十字繡,使自己有了合適的作案工具,也使其存在合理化。
4月29日 想到了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于是提前定好5月2日上午轉賬發消息給快艇師傅,為其脫身留下后路。
4月30日 來到小島,一眾人收拾了一下房間。下午3點多,王岳悄悄將紙條塞給了張土姬。4點大家聚在一起做飯吃飯,大概過了一個小時左右。之后,各回各房間干自己的事。這期間,孫梓閻來到了王岳房間,一陣攀談過后突然暴起傷人,仗著自己更加強壯的體魄用刀砍到王岳的脖子上,致使王岳失血過多而死。然后孫梓閻開始布置“密室”,用鍘刀將王岳分尸,然后再用十字繡的針線將四肢縫上,擺在窗口假裝是還活著靠在窗戶上,然后用縫線系在門把手和尸體上。然后將汽油灑在地面和王岳身上,準備破壞現場。最后將一支蠟燭點在房間中央,待其燃盡就可以引發大火。離開王岳房間從外部上鎖,然后7點鐘孫梓閻拉響鈴,召集眾人,等到蠟燭快燃盡時帶眾人上樓查看。扭動門把手,帶動縫線將尸體拉倒造成王岳離開窗戶的假象。然后在破門后,孫梓閻趁亂將鑰匙扔在床下面。然后晚上孫梓閻提議住在一起,張土姬為了取回照片而沒有同意。晚上張土姬悄悄離開房間但被李大美聽到,上閣樓取照片,但太高難以夠到不慎跌落。
5月1日 發現張土姬的尸體,眾人再次搜查,一無所獲。晚上孫梓閻通過紙條將三人引出旅店后開始表演。首先在趴在窗戶上假裝被勒,通過預先準備的血包里的血加以修飾,然后退出房間,向房間中噴血。然后下樓再上樓,將血從樓下滴到房間口。做完后躲入旁邊的7號房間。
5月2日 偷偷溜入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通過貓眼觀察。等到莫鄧琦來時,悄悄來到莫的背后用繩子將莫勒死,并將其手機拿走,防止留下其他證據并方便之后與他人的聯絡。后來李大美和夏雨詩發現尸體,李大美回到房間,夏雨詩來到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正面遇上了孫梓閻,于是被其用刀捅死。然后換上雨衣和不屬于六人鞋子型號的鞋在小島上走動,偽造“第七人”,然后接近8點時將箱子搬到登陸處藏入其中,八點時箱子被快艇師傅拉走,孫梓閻順利脫離無人島。
5月3日 快艇師傅發現尸體并報警。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2:48:03
以下按照案件的時間順序依次說明。
  1.對于王岳被殺案,此案的疑點如下:
  1)兇手如何在極短的時間內做到殺人分尸 ;
  2)房間內是如何起火的;
  3)房間鑰匙位于房間內,即密室是如何形成的;
  4)兇手的身份;
  實際上王岳在被眾人在窗口目擊到之前就已經被殺害且分尸了,換言之眾人看到的是王岳的尸體,這就解釋了1)。但這引出了新的問題,即眾人看到的王岳的身體是完好的,透過窗戶還可以看到手臂上的紋身,如果王岳早就被分尸,那這一點兇手是如何做到的呢?這里推測兇手使用了液氮,因為斷肢處本身就有血液(也可在斷肢接口處灑水),利用液氮將血液冷凍而使斷肢連在一起。而且兇手應該將尸體的全身都進行了冷凍處理,這樣才能使尸體僵硬而能夠保持直立狀態。因此眾人通過窗口看到的是已被分尸且經過液氮冷凍的王岳的尸體。對于案發現場的起火裝置的布置,如圖所示。繩子的一段系在門把手上,另一端系在王岳尸體的腳上,中間繞過一根點燃的蠟燭。蠟燭與尸體之間的地板上澆滿了汽油,尸體身上、線上也都淋過汽油,這樣在有人轉動門把手時,一端繩子繃緊拉動尸體倒地,同時帶倒蠟燭,點燃地上的汽油,尸體這時便燃燒起來,這就解釋了2)。對于3)很好解答,鑰匙本來在兇手身上,兇手在眾人救火的慌亂之際趁人不備,將鑰匙丟到床下。對于4),出門帶線的人,不用說,是孫梓閻。
  2.對于土雞墜樓案,此案疑點為:
  1)土雞是他殺還是意外死亡?
  2)若是他殺,兇手是誰?
  對于1),明顯為他殺,兇手故意將檔案袋粘在陽臺外墻上,利用土雞小腦不發達的缺陷,造成死者墜樓。對于2),有兩種可能:(1)兇手是王岳。從死者手中的紙條,檔案袋以及現場的足跡來看,王岳是兇手的可能性是成立的。從王岳是兇手的角度分析,在土雞墜樓后,他應該回收證物(紙條及檔案袋)確保自己不被懷疑,這一點與事實矛盾,原因是很明顯,王岳被殺使證物無法回收。唯一有問題的地方在于閣樓里的腳印,為確保安全,王岳應當在離開閣樓后立即清除腳印,不過王岳也可能想在半夜沒人注意時再偷偷清理掉腳印,因此這一點無法完全排除王岳的嫌疑。(2)兇手是孫梓閻。孫梓閻可能早就知道王岳的計劃(指歸還艷照),因此在殺掉王岳后,穿上王岳的鞋來到閣樓,將檔案粘在陽臺外墻。從上分析可得孫、王二人皆有可能,不過在土雞觸碰液氮罐時王岳的表現來看,王岳殺人的可能性不大,因此推測兇手為孫梓閻。
  3.孫梓閻失蹤案,該案的疑點可以歸結為:
  1)為什么眾人明明看到孫梓閻要被勒死,但到達孫梓閻房間后卻沒人?
  2)孫梓閻是死是活?孫梓閻本人(或尸體)在哪里?
  對于1)孫梓閻被人勒死是自導自演的好戲,并沒人要勒死他,他只是假裝被人勒死。如果眾人走的近些就會發現這一點,所以這是房間的燈熄滅的原因之一。孫梓閻被人勒死的房間其實并不在他自己的房間里,推測是在7號房間,眾人只是因為房間在西側就認為是孫梓閻的房間,這明顯是被誤導了,這也是房間燈熄滅的原因之二,防止眾人發現房間的問題。而孫梓閻通過血跡、房間內的繩索、手機等布置進一步誤導眾人,讓人誤以為剛才目擊到的一切就發生在6號房間。而孫梓閻此時就躲在隔壁的7號房間。對于問題2),孫梓閻還活著,他最后躲在木頭箱子里,被快艇師傅運出了島。5月2 號快艇師傅收到的短信就是他發的。島上沒手機信號,他是怎么發的短信呢?當然是通過寫程序自動發送的,發送的設備當然也不是他隨身攜帶的手機,而是他家中的另一部手機。
  4.對于莫鄧琦被殺案只有一點需要說明,就是他被殺的原因。在孫梓閻失蹤案中,他拍到了孫梓閻被兇手勒著脖子時的照片,這照片很可能會暴露孫梓閻的兩個秘密,即1)孫梓閻是自導自演;2)孫梓閻當時并不在自己的房間。因此莫鄧琦被殺一是因為兇手要滅口,二是因為兇手要搶手機銷毀證據。兇手當然是孫梓閻。
  5.夏雨詩被殺案。這起案件沒什么好說的,很可能孫梓閻和夏雨詩打了個遭遇戰,兇手是孫梓閻(因為沒別人了)。
  6.其他。被燒毀的雨衣和雨鞋很可能是肢解王岳時所穿的衣服,所以被燒了,而島上有其他人的跡象也是兇手(孫梓閻)制造的假象。

2020-8-3 10:56 上傳

現場的起火裝置圖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2:52:32
孫犯罪過程動機:自己為APP賭上了一切,可眼看逐漸沒落,所有人都消極了,為自己尋找后路,棄自己而不顧。(尤其恨王岳)
犯罪過程(1.王岳、土雞),再拿一根縫線將鑰匙綁好(活結),使縫線【孫用刀砍傷其頸部殺死王岳,穿上雨衣,把王岳分尸后澆上汽油,用縫線連接把右臂和軀干縫起來擺在窗臺上,縫線另一端延伸,纏到門把手上,房間中央串一段長度合適的細蠟燭,再拿一根縫線將鑰匙綁好(活結),使縫線繞過床腿(一端是鑰匙,一端是縫線),然后點燃蠟燭,鎖好門后從下面門縫中拉縫線把鑰匙移動到床邊,用力拉扯一下,使縫線和鑰匙分離。處理好王岳,孫把紙條(殺死王岳后,孫在他房間里找到這張紙條和檔案袋)從門縫塞進土雞房間。之后穿上王岳的鞋子到閣樓上把檔案袋放到陽臺外合適(足以使土雞失足致死)的位置用膠帶粘好】按響電子鈴,引導我們發現王岳死亡。[/color]
   
引用
晚上孫和莫在一起,制造不在場證明與此同時,土雞墜樓死亡。

此時如果沒有其他人的話根據兇手作案手法,孫和莫嫌疑最大,為擺脫嫌疑孫制造死亡假象:他裝作自己發現線索獨自出門,在半小時內,孫首先回到自己房間取出提前抽出的大量血液,以及繩子,設定好電子鈴定時控制程序,再來到一樓放好紙條,藏起來。待三人離去后,把血液滴在樓梯到自己房間的的路上,用帶血繩子勒住頸部,造成假象。當看到手電筒的光快速向回移動確保他們看到這一幕后,扔開繩子,繼續在房間內滴撒血液,做完后躲到三樓7號房間然后孫在他們都回到房間后來到一樓廚房對面房間靜靜等待他們下來覓食。
3.莫莫下來后他趁其不備勒住其頸部使其窒息而死,隨后把莫擺好姿勢(偽裝成在吃東西的樣子),取走莫的手機,回到房間通過貓眼繼續觀察。4.夏和大美下來后不久大美上樓,孫打開門拿著刀追夏砍夏死在土雞旁邊

孫來到樓下用莫的手機從窗外觀察大美,后發現其瘋了,就不再理會。他用假的信息資料注冊支付賬戶和信息,打給快艇師傅準備躲在箱子里(以貨物的身份)離開。隨后就是后續工作:孫找到合適的拋尸點,把剩下的全部血液灑在礁石上。然后尋找偏僻隱蔽的地方用火銷毀犯罪工具在晚上8:00在箱子中乘著快艇離開小島。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03:34
首先,殺死王岳的兇手是張土姬,而殺死其他人的是孫,張利用汽油和氮氣爆炸燒死王,孫利用十字繡的針和其他工具,最后用編好的程序讓漁夫把他帶走,并利用他獻血讓警方知道他的死,因為他有鑰匙所以可以在其他房間住,他留著血,下的樓所以血跡才沒有破壞,他再利用先準備好的其他衣服和鞋,讓警方知道島上還有其他人。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10:24 | 2020-8-3 13:38編輯
貝克街推理大賽第1道謎題解答

——《李大美的日記》迷題解答


一.線索整理

1.王岳

(1)暗戀土雞,手中有土雞艷照。

(2)案發現場中央有蠟淚

(3)門把手有段棉線且末尾被燒焦

(4)窗戶為鋁合金推拉式窗戶,這樣的窗戶鎖是這樣的(如圖)


(5)尸體被肢解并且燒焦無法準確判斷死亡時間。

(6)由孫梓閻帶領著發現尸體,尸體頸部有割傷,死于失血過多。

2.張土姬

(1)從小走路容易摔跤。

(2)說話一針見血,不喜歡王岳卻在王岳說液氮的時候一反常態??赡茉诖酥笆盏阶謼l。

(3)收到過王岳筆跡的字條。最晚是在王岳死之前,因為死之后大家都在一起一直到說一起睡覺的時候土雞狀態異常。

(4)死與從閣樓墜落。

3.孫梓閻

(1)此次旅行的策劃者。

(2)留在現場的背包沒有什么東西。

(3)尸體消失生死未卜,消失后鑰匙串失蹤。

(4)有個透氣的大木頭箱子運出小島。

(5)獻血,體質好不應該虛卻有些虛,除非獻血超過常量。

(6)現場有許多孫梓閻的血。

(7)由孫梓閻引導發現孫梓閻被勒一幕。

(8)三樓第7個房子有人待過的痕跡。

(9)計算機系的學生,IT這方面比較在行。

(10)手機在現場。

4.莫鄧琦

(1)廚藝很好。

(2)死于窒息。

(3)廚房有液氮罐,死者脖子上有勒痕。

(4)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5)他的手機不見了。

4.夏雨詩

(1)為人善良,和藹。

(2)死于刀傷,并且尸體有多處刀傷。

(3)死后電鈴響了,死者倒在大門口。

(4)案發期間除了開始的王岳遇害和最后死亡一直與李大美在一起。

5.李大美

(1)“唯一”幸存者。

(2)被當成嫌疑人,精神失常。

(3)日記沒有撒謊。


二.指出兇手及動機

1.死者:王岳,莫鄧琦,夏雨詩

(1)兇手:孫梓閻

(2)動機:一直是大家最信任的,一直幫大家度過難關,可是賭上的只有自己的未來。最近團隊的成員一個個都有被父母催回家不要耽誤自己的情況,張土姬只是磨練,真正評上所有的貌似只有孫梓閻。以前都是自己的錢墊的,現在自己也沒錢了。也出去聯系了,可是根本聯系不上?,F在到這種地步,連孫梓閻都沒辦法了,他絕望了,可是除了大家在等他這一正面殺人理由外,反面的,則是解散后大家都可以各奔東西,唯獨他...無法在社會立足,因為他已經拼上了所有,再也沒有可以拿出來的東西了,他想要賠償...

2.死者:張土姬

(1)兇手:王岳(或依舊孫梓閻,不存在幫兇,王岳被利用)

(2)動機:土雞對王岳的冷淡已經受夠了,不管怎樣,威逼利誘都沒辦法讓土雞喜歡自己,戀情靠艷照這樣的把柄來維持都不能在一起多久,那么是時候結束了...


三.案件假設及還原

孫梓閻在“去外地”的時間里,最終決定殺掉大家來結束這一切...滿臉胡渣和滿身煙味不像是見到老板并且面談的樣子。策劃好一切,便開始實行。


首先,在去小島之前要做好充足的準備。孫梓閻先是在4月25日獻了血,當然是有目的的。當天之所以會虛,是因為我自己又多抽了許多,制成了血袋(考慮到血凝結,也有可能是為了說明孫梓閻體質好,流些血不至死)。除了讓警方在主觀意識上認為自己已經死了(滿地的血跡),還可以找樣本進行比對,確定其為我流的血。接著我又為大家買了同樣大的大型登山雙肩包,是害怕我一個人的包過大而顯得突兀引起懷疑。這個浮墨島也是我精心挑選的作案地點,提前查過很多資料并且制定了還算詳細的殺人計劃。在制定計劃期間,因為計算機系出身,用點心不難知道王岳拿艷照威脅土雞的事情,那么可能某個人都輪不到我親自動手了...


終于要出發了,出發前,我背包里的物品都準備好了,很簡單,一把拆分過的小型鍘刀、蠟燭、打火機、小刀(或匕首)、雨衣雨靴(比自己鞋號稍大)、粗一點的繩子、血袋(考慮血凝固的因素,也有可能是繃帶,但是滿房子的血跡我還是傾向于血袋)、十字繡及縫線。


到了浮墨島,這里果然和我了解的一樣,在旁邊的化工廠有可以逃脫的透氣木箱(也有可能本來想用雨靴制造第7個人的痕跡,和某個幸存者一起回并且說是遭到了“獵殺”,但是發現木箱后改變了主意)。接著在各自收拾房間的時候王岳給了土雞一個紙條,叫她去閣樓拿她的艷照。利用了土雞走路總摔跤的特性及個子不是很高,放在一個不太平衡的地方完全可以讓土雞失足。(或是本身王岳沒想殺她,而是正常放在了閣樓上,但是孫梓閻發現了這個事情后,殺了王岳,并穿著王岳的鞋子去了閣樓,將檔案用膠布粘在陽臺的外側面),接著到了吃飯的時間,由于收到了這樣的字條,土雞在聽到王岳說“你不要命了嗎?”并沒有生氣(這也是我懷疑孫梓閻利用王岳的地方)。吃完飯后,孫梓閻去了王岳所在的地方,用匕首將其殺害(此時很有可能穿的雨衣,畢竟現場會有大量血跡,兇手身上也會粘有),接著用鍘刀將四肢砍下,在用縫線簡單鏈接,擺在窗戶上(此時尸體站不住,需要用手扶著)接著用縫線系住尸體,將線繞過上方的某個支點(比如燈啊之類的),另一端拴在門把手上,用鑰匙鎖住,再取一根線系住這條線連接窗戶鎖和蠟燭,最后將地上澆上汽油,尸體也是。(這里可能用到液氮來使尸體固定)如圖所示(蠟燭下方有固定點)


做完這些便開始引導(按鈴并且帶領大家看到窗戶上的王岳)大家去轉門把手,等到門把手往下一壓,牽動繩子被蠟燭燒斷,尸體倒下拽下蠟燭并且鎖上了窗戶,這時候蠟燭就將地上的汽油點燃了,火一下就燒了起來遍及尸體。尸體上的簡單的連接線也就燒斷了,這樣就有了轉動把手沒多久門便燙起來,撞開門尸體肢體燃燒的一幕。(或許只是連接了尸體和門把手和蠟燭,窗戶鎖上從門里出來鎖上門后把鑰匙從門縫滑進去,這個相對而言就簡單一些)


接著大家都在一起,除了土雞。但這個孫梓閻是知道的,當然也不會阻止。因為土雞在今晚要去閣樓,掉進那個精心設計的陷阱。


第二天一早,大家聚合發現只有土雞沒來。其實土雞已經從閣樓摔下,這個我就不做過多解釋(上面有)。


接下來,該“死”的,應該是自己了,總在一起是不方便繼續殺人的,我需要有自己的時間。于是我給莫鄧琦說去確認一件事,讓他不是自己人不要出來(簡稱不要出來,妨礙孫梓閻辦事),接著孫梓閻寫了張引導大家發現自己“尸體”的紙條貼在了電鈴處,將包里的血袋和小刀拿出來帶走,其余的繩索、雨衣拿出來備用,按了電鈴,躲在暗處(可能是廚房,也有可能是廚房對面的房子。等他們出去之后,我來到樓梯下,將血袋割了個小口子,一邊滴著自己的血,一邊上樓,到自己房間后,將血袋里的血噴出。當然除了噴一房間,還噴了自己一臉。拿出先前拿出來的繩索(不然手上有血不能翻背包),繞自己脖子一圈,將燈打開,面目猙獰的貼著窗戶假裝有人勒住自己,被他們發現后,立刻關燈,把帶血的繩子留下,收拾好東西之后帶到第七個房間等待下次殺人的時機。過了一會我感到餓了,大家今天走的路比我要多,肯定很快就餓了吧,于是我拿著另一個繩子,去了廚房對面的房間。接著等待人的出現。莫是男生,廚藝也不錯,那么要找吃的肯定就是他了啊。再加上孫梓閻力氣很大,前文也有提到莫鄧琦是真的虛,便可得知孫梓閻可以將莫鄧琦勒死。(也可以提前帶上手套或者用雨衣墊著將罐子里的液氮打開,讓因溫度升高而滿滿膨脹溢出的液氮瞬間氣化,就這樣慢慢替代空氣,而且會導致溫度變低。這樣也會導致呼吸困難,再勒就不會那么麻煩了,只要殺了他之后開窗并且將液氮罐子關閉,或者本來開開窗戶,后來不用管了等氣放完也可以)

(主要是他跪著就讓我想很多,很有可能這不是死亡的第一現場,也有可能等尸體僵硬后移動過尸體,不想暴露他的死法)接著夏雨詩就讓李大美待在了房間里,自己下來,這時孫梓閻便對夏雨詩砍了很多刀使夏雨詩失血過多死亡。等她死后,自己按了電鈴,帶走一切相關殺人的用品,把雨衣燒了自己的鞋子燒了,畢竟外面下了雨,不可以留下自己的腳印,所以就穿著雨靴走了(也有可能是之前燒的,并且燒的鞋子是王岳的)。接著將血袋剩余的血擠到礁石上,偽造出拋尸的樣子。最后快到時間了,將箱子放在之前登陸的地方,自己進去后,等待被運走(因為木板間有縫隙不至窒息),就這樣成功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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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兇手身份確定

兇手是孫梓閻(以下簡稱社長)

夏雨詩再次看了一下檔案袋,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見土雞面目全非的尸體。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檔案袋掛住的地方很奇怪,如果只是普通的交還物件,并不需要放在這么外的地方。那么放檔案袋的人必然是希望土雞摔死的。也就是說,放檔案袋的人和兇手是同一個人。

我們用的都是學生時代的手機,出去拍照像素都不夠。
此處可以證明,眾人都沒有相機,那么拍什么東西都是用手機,原件也一定是在手機上。
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
進一步證明,艷照的原件應該在王岳手機上。
“當初你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拋棄了我,我拿著這些照片威脅你默默的跟了我這么多年,但是現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br /> 莫鄧琦在土雞的口袋翻到了兩把鑰匙。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檔案袋里面是U盤,手機沒法直接連U盤,而且手機上的照片原件也依然在。如果紙條上的內容都是王岳本人的意愿,那么手機上的照片應該已經沒有了。說明紙條內容和書寫者的個人意愿有偏差。
那么肯定存在一個人,知曉了王岳所做的事情并拿到照片,在王岳本人不愿意的情況下完成了這些事情。
那么他必然要具有一定的計算機能力,能夠黑掉王岳的手機拿到照片。
在六人之中,有能力做到這件事的只有李大美和社長。李大美的嫌疑可以通過莫子案的不在場排除。那么唯一可能準備檔案袋的就是社長。

距離比較遠,模模糊糊能看見3樓那個亮燈的窗戶上似乎有一個人影,可是距離實在是太遠我們看不清楚。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
李大美、夏雨詩、莫子當時都在外面。王岳、土雞已經確認死亡。再加上島上只有這么幾個人,那么可以確定,社長當時房間內根本就沒有人。
后來到達現場也確認,并沒有什么可以設計成機關的東西。所以社長被勒死根本就是自導自演,也只有兇手才有理由做這些。
綜上,全案件的兇手是社長。


二 各個案件的解謎
1王岳案

一具燒焦的尸體出現在了我們面前,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
所有人都在一起,窗門緊鎖,我們還看到了靠在窗上的王岳,短短幾分鐘里被人分尸焚燒。這么短的時間,這是怎么完成的。而且我們所有人都沒有作案時間和作案條件。
根據現場印象,眾人認為兇手在短短幾分鐘內就完成了分尸焚燒,期間從眾人第一次在樓下窗戶看到死者,并當時認為死者還是存活。

“還有一個可能。”土雞突然開口說道,“樓梯只有一個,如果有人從樓梯下來,不可能沒有人注意到。那么如果兇手是外人的話。他一定還在樓里!”
土雞的話給所有的人提了個醒。我們商議了一下,莫鄧琦留在樓梯口把守,我們拿著鑰匙串一個個房間進行查看,但是一直到了閣樓也沒有發現一只活物的影子。
我突然想到一個可怕的可能——兇手就在我們中間。

排查下來并未找到可疑人員,所以判斷兇手為文中登場人物,由于察覺不對時眾人待在一起,沒有單獨作案時間,所以現場被兇手布置成類似一個延時性質的密室。

“王岳死哪去了?”看著就差王岳沒到,孫梓閻嘟囔了一句之后走出了宿舍樓,“這家伙在干什么?!?br /> 除了閣樓因為有陽臺無法安裝護欄之外,所有房間的窗戶上都安裝了護欄,欄桿之間的縫隙也就僅僅夠我伸出一只胳膊。
大家跟著孫梓閻走出了大門,所有房間的燈都關了,只有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的燈亮著。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眾人通過紋身與體型判斷窗臺前為死者王岳的背身與手臂。
由于案發現場的復雜考慮到幾分鐘內通過機關難以實現一系列作案手法,所有確認此時王岳已經死亡,并且分驟發生在社長敲門聚集眾人之前。

孫梓閻今天跟我們炫耀說自己買了一副新的十字繡。我也真是佩服他,一個大老爺們居然會喜歡繡十字繡這個東西。孫梓閻對此的反應是:“你們這些糙老爺們和大小姐都不會針線活,上島之后需要補衣服可別找我哦!”
大家餓了一天,也累了一天,莫鄧琦又默默地做了些吃的,做飯的時候發現汽油比昨天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
我試著開了一下一樓走廊的電燈發現居然有電,看來我們之前準備的蠟燭是派不上用場了。

后文案發現場出現蠟燭淚,縫線,汽油被偷走。王岳的手機扔在登山包里,看起來似乎沒電了。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房門內的門把手上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內側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這時我注意到土雞看著王岳的尸體,眼神復雜。
我們連忙上了樓,房門一個男生用力撞不開,最后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

由現場得出密室由蠟燭,縫線,汽油的利用實現。


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鎖的,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門怎么這么熱?!毕挠暝娒嗣T突然說道。
我們感覺有些不對。連忙跑下樓去,試透過窗戶判斷一下王岳屋里的情況。窗戶上王岳的身影已經不見,但是透過窗戶似乎能看到著火了!

此時火以燃起,可以推測出密室的作用為延時尸體焚燒或者某個事件觸發了尸體焚燒,由于兇手為了排除自身嫌疑制造出兇手之前在屋內的假象的難以控制排除延時密室的存在,所有再次分析現場的線索與眾人第一次上樓的動作推測出密室組成,如下:
眾人聚集前,兇手就已完成殺害、分尸、布置機關,首先將尸塊(帶手臂與大部分軀體的部分)用多股的縫線綁在窗臺圍欄的柵欄上,使從外面樓下看起來王岳是活著的。然后在房間中央固定點燃的蠟燭,并用縫線與內側門把手連接。地面,尸體,縫線上都潑有石油助燃。
當眾人第一次上樓嘗試轉動把手開門時,門把手上的縫線被拽動,被縫線捆住的蠟燭隨即倒下,點燃汽油和作為導線的其他縫線,蔓延到尸塊上。很快,綁在尸塊上的縫線也被燃燒殆盡,于是尸塊掉下,外部觀察便看不見人影只能看見火。等到眾人破門而入,大部分縫線都已經燒盡,蠟燭也只留下一些蠟燭淚,只剩把手上還有殘留。至此,便營造出剛剛分尸結束的假象。

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
通過現場的痕跡判斷,有限的工具無法完成從內鎖門,并且移除鑰匙到床底的可能,所以判斷兇手布置好密室之后從外側鎖門,隨后找機會將鑰匙放回案發現場。

我們連忙上了樓,房門一個男生用力撞不開,最后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地面上有幾處散著的肢體正在著火。大家顧不上看這肢體都是什么,手忙腳亂的到樓下準備拿水撲滅火勢。但莫鄧琦馬上給我們科普汽油著火不能用水撲滅的,應該用沙子。于是我們又急忙趕到廠房附近——那里有幾個沙堆——用沙子將火撲滅。窗戶從屋子里被鎖的嚴嚴實實,萬幸整個房間里沒有什么助燃物,不至于燒得面目全非……
撞開門后眾人并沒有立即觀察現場,而是在兇手的計劃中為滅火離開了現場。趁著滅火的混亂,兇手把鑰匙扔在了床下,營造出密室的假象。

2 土雞案
土雞還沒出來,我們幾個人敲了敲土雞的房門也沒有回應。一種不好的預感再次在我的心中升起。夏雨詩提出下去透過窗子能不能看到些什么。于是我們四人下了樓。只是剛出了旅店大門,就看到一個人趴在旅店門外的地上,地上鮮紅的血液已經干涸。那個人的右手還緊緊地抓著一個檔案袋。不遠處一個手機落在地上。
土雞摔下去的時候手上還抓著檔案袋,說明是抓住檔案袋后很短暫的時間發生了什么事情,導致她掉下去。
我和夏雨詩打開房門正看到孫梓閻和莫鄧琦兩個人紅著眼睛從樓梯上下來。問了他們兩人才知道,他們就坐在床上互相睜著眼睛瞪了一宿,這也太拼了。
社長有不在場證明,因此是土雞在拿到檔案袋的時候觸發了什么機關。也就是說,檔案袋有問題。
檔案袋具有某種屬性,能夠在觸碰到的瞬間對觸碰者產生某種刺激,并且在第二天早上發現時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聯系島上的物件,很容易得出結論——檔案袋中裝了足量的液氮
社長將檔案袋盡量密封,只留下一點小孔,于是液氮的汽化速度就會很慢。而后土雞觸碰的時候,就會意外地發現檔案袋很涼。

夏雨詩再次看了一下檔案袋,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見土雞面目全非的尸體。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哈哈
。
再加上土雞的平地摔屬性,又想抓住,又被嚇到,很可能就會掉下去。
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
王岳的腳最大,說明社長完全可以穿他的鞋,這也就是現場只留下王岳和土雞的腳印的原因。社長在布置現場的時候穿了一雙大鞋,擺脫嫌疑,還主動要求和莫子一起熬夜,制造不在場證明。

3 社長案
前文已經證明此案是社長自導自演。

大概半個小時前,孫梓閻突然說他有一個想法要去證實,讓莫鄧琦除非確認是自己人之外不要隨便開門,然后就走了出去。
我們到了一樓,見到電子鈴旁邊留了一個字條,字跡正是孫梓閻的。
“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font>
社長利用電子零與字條引開眾人離去,給自己提供布置現場的時間。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
現場大量血跡的來源。

我們幾個人對視了一下,小心翼翼的往前走去。我回頭看了一眼,除了一樓大廳之外,整棟樓一片漆黑。外面很黑,夏雨詩貼心的打開了手機的手電筒給我們照明。可是到了地方,我們卻并沒有發現孫梓閻的影子,這時候旅店3樓偏西側的房間的燈突然亮了。
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說明有人一邊上樓一邊滴血,且沒有人下樓。
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墒牵覀兎浅4_定看到窗戶上孫梓閻那猙獰的臉。孫梓閻憑空消失了,生死未卜。
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
由血跡可知,社長的血落地之后,沒有任何人離開過社長的房間。而社長憑空消失了,也就是說,滴血上樓后,社長先在房間中進行死亡表演,關燈后,他一邊在房間中留下血跡一邊退出房間。為了不破壞樓梯的血跡,又不被其他人發現,他躲在了三樓的其他房間。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則可以進一步證明,社長演完戲就是待在自己隔壁房間的。

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
房間里面沒有說有血跡,很可能就是穿上了雨衣和鞋,避免在其他地方留下血跡,對自己不利。

4 莫鄧琪案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所有房間門上都有貓眼。

顯然,社長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通過貓眼觀察什么時候有人下來覓食。餓了的莫子,找肉時被社長勒死。

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
之前莫鄧琪用相機觀察社長房間。社長害怕莫鄧琪拍下了照片,警方看到照片,也許會發現自己當時背后根本沒有人。
再加上他自己有計算機知識,知道刪除照片沒有,甚至可能暴露自己,于是選擇直接拿走手機。

5 夏雨詩案

夏雨詩此時很可能已經開始懷疑社長了。
電子鈴聲再次響起。可我已經沒了開門的勇氣。我鬼使神差的走到了窗邊,向窗外看去。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因為夏雨詩的尸體是出現在張土姬尸體旁的,警方又沒有說明有其他的痕跡,所以斷定為第一死亡現場,所有夏雨詩失去確認張土姬的死亡真相。
去檢查了一樓的其他房間是不是有人,或者觀察土雞的手上有沒有凍傷,被社長發現,數刀砍死。

社長還想用鈴聲把李大美喊下來殺死,但是大美聽從夏雨詩的話,再加上害怕,沒有出門。
6 后續
化工廠里基本被搬空,廠房也基本都拆了。只有地上剩下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我們好奇的打開箱子看了一下,木頭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估計是以前放器械用。
化工廠原本就有很多木箱子。
“但是,”說到這里錢川突然頓了一下,“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焱煾涤X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
貨物很沉,說明里面確實有東西。而后來發現里面什么也沒有。要么有人接應拿走了東西,要么是里面的東西自己消失了。
再聯系社長的兇手身份和突然失蹤,很容易就能想到箱子里面就是社長。
也就是說,社長把返回時間安排在晚上,也是為了趁著夜色易于隱藏自己,而后借助船只逃離。

  
三 兇手動機
社長發現app到了瓶頸期,如果不渡過這次難關就很難繼續運作下去。
看到三月女尸的熱搜后,產生了制造新聞的想法。
為了讓app有足夠的熱度,他決定自己制造一個大案件。為了符合自己的推理美學,他制造了密室、不可能殺人、偽裝意外、暴風雪山莊等等手法。
好戲即將上演。


四 全還原
社長為app賭上了自己未來,因此他無論如何也希望讓app渡過難關。在看到三月女尸的熱搜時,他內心就已經有了一絲苗頭。聯系贊助方,對方提出的要求讓他不是很有自信,再加上王岳可能退出的壓力,社長做出了艱難的決定。
社長提出了社團一起去小海島野炊的建議,并打算在小海島上完成自己的殺人計劃,在此之前他做出了一系列準備。因為了解小島上的構造,出發準備上帶上來可以用于完成殺人卻不會被懷疑的物品。
為了自己消失后,警方判定自己死亡,社長需要在數據庫中留下自己的血液樣本,于是選擇了出去獻血。
為了合理地帶上縫線,社長買回了十字繡。
為了合理地帶上分尸用的刀,社長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足夠大的旅行包。
時間來到在島上的第一天,孫梓閻在大家自由活動時,來到王岳房間,用刀威脅他寫下了給土雞的紙條,并將其殺害、分尸、布置密室。
鎖好王岳的房間門后,社長前往閣樓將檔案袋粘貼在閣樓的窗外。檔案袋中裝有之前黑出來的艷照,并放了液氮在當張土姬收到字條后就會前往并墜樓死亡。
收拾好一切之后,社長將紙條傳遞到了張土姬手上,并集合社團成員,自然帶著所有人找上了王岳,嘗試開門時觸發機關,火勢開始蔓延,迅速讓門外感受到熱度。在眾人下樓查看時,便發現王岳的身體已經不見,營造出在這段時間迅速殺人分尸的假象。而后則趁亂將鑰匙扔在床下,營造密室的假象。得出兇手在眾人之中后孫梓閻主動提出跟莫鄧琪一個房間,并兩個人未合眼瞪了一宿,以給后來張土姬死亡事件提供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當所有人不會懷疑自己的時候,他獨自離開房間,按鈴,利用紙條將眾人帶離住所,自己悄悄回到房間利用準備好的血漿制造了上樓的血跡滴落布置現場,隨后為了不破壞樓梯上的血跡,又不被其他人發現,他在三樓的其他房間中藏匿了一段時間(隔壁房間)。
所以晚上潛在了廚房對面的房間里面,通過貓眼觀察是否有人經過,而后殺害了因為餓肚子到廚房的莫鄧琪。由于“死亡表演”的時候看見了莫鄧琪手機的閃光燈閃爍,擔心警方從照片上判斷出自己背后沒有人,直接拿走了其手機。到了第二天早上八點鐘聯系好快艇師傅,準備將自己裝進木箱離開小島。后來又看到了推測的張土姬死因夏雨詩將其殘忍殺害,誘導大美出來未果后在島上燒毀了雨衣跟鞋子離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25:51 | 2020-8-3 19:37編輯
請根據已知線索推理還原浮墨島上所發生的案件始末,并解釋案件疑點。

       整個連環殺人事件的兇手是孫梓閻孫的動機是拉贊助時為了讓app能夠上熱搜,因此制造了真實的連環殺人事件。

       按照時間順序梳理整起時間:
       2019年4月18日,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受到啟發,殺人制造熱搜的想法開始萌芽。

       2019年4月21日,王岳接到的電話,說如果app還是不成功就要會老家找工作,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2019年4月23日,孫梓閻說去外地找金主,其實是去構思并且采購了必要的用品(雨衣、和所有人鞋子大小都不同的鞋、鍘刀等)。

       2019年4月24日,孫梓閻以有金主贊助,需要團隊外出取材進行創作為理由,提議了整個荒島取材計劃。

       2019年4月25日,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實際上是兩手準備,一方面獻血,在血庫留下樣本,后續自己的假死可以有樣本進行比對,另一方面,他還抽了自己的一部分血準備了血袋,為后續他的血滴落在樓梯和自己房間門口,以及滴落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偽造自己已經被殺死之后拋尸在海里做準備。否則,有八塊腹肌,身體素質很好的孫梓閻是不會因為一次常規獻血就覺得很“虛”的。

       2019年4月26日,孫為所有人準備了非常大的登山包,以確保自己在除了常規物品外放下作案工具空間也完全足夠,不會令人懷疑。并且在自己的登山包預先準備了鍘刀,還有一個小尺寸的包裝著雨衣,一雙和其他人尺碼都不同的鞋等假死后的脫身道具。

       2019年4月28日,孫向所有人提及十字繡的事情,其實是為了將制造王岳密室不可能殺人事件機關的細線,變成自己隨身物品中合理化的一件物品。

       2019年4月29日,孫和李大美說的以前給女朋友發紅包的事情,證明了,孫的計算機水平能夠寫一個定時程序,因此孫在5月2日的早上,給快艇師傅發的匿名消息,就是利用事先寫好的定時程序,用一個事先準備好的不在小島上的設備進行定時發送。

       2019年4月30日,莫帶了漁具,全員到達小島,島上沒有手機和網絡信號,4點全員集合,做飯吃飯之后的自由活動時間里,王岳因為其實已經決定了要回老家,因此才偷偷寫了紙條給張土雞,告訴她自己已經把偷拍的東西放在閣樓,但還沒來得及把紙條給張土雞,就已經被孫梓閻殺害。
       孫梓閻看到了王岳寫給張土雞的小紙條,聯想到張土雞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的情況,于是決定在處理完現場之后去閣樓處理一下王岳留下的檔案袋,使得張土雞能夠“意外死亡”。
       就像李大美看小說看到齊練華白雪作刀殺盡欽天監練氣士一樣,孫梓閻用沙子和水混合作為模型,利用液氮的低溫制冷效果將水速凍成一把冰刀,割喉將王岳殺害,同時取走了王岳已經寫好的小紙條。然后從自己的登山包里取出鍘刀,在王岳的房間里脫下了王岳的鞋,然后穿著雨衣將王岳的尸體分尸,將王岳身上特征最明顯的有鳳凰的紋身的右前臂擺在窗臺上,同時靠十字繡的縫線將尸塊固定成一個人靠在窗臺上的樣子,把帶來的汽油潑在尸體上和房間里,避開門口放背包的位置,余下的線拉直橫跨整個房間,另一頭綁在門把手上,同時在房間中央的地上點燃了之前準備的蠟燭,蠟燭在燃燒到和細線等高之后就會燒斷細線,細線落到地上引燃房間內的汽油。做完這一切之后,他打開了王岳房間的燈,將用完的鍘刀和王岳的手機放在王岳的登山包之后,把王岳的登山包放在門后,用細線繞過床腳一圈,將線的兩端放長至門外,出門鎖上門之后,把鑰匙系在線的一端,拉另一端,聽到鑰匙撞床腳的聲音之后把門外的線剪斷,鑰匙自然留在床下。
       之后,孫梓閻穿著王岳的鞋走上閣樓,把王岳放在閣樓上本來比較安全位置的檔案袋,用膠布固定在陽臺外側,且走上來的人能夠發現的位置。
       做完了這一切的孫梓閻下樓在二樓,把王岳寫好的小紙條塞進張土雞的房間,然后下樓來到一樓大堂,按響了鈴,召集所有人走出旅館,指出王岳沒到,讓所有人看到王岳靠在窗臺上有紋身的手臂和已經固定好的的尸體在窗邊形成的人影,然后帶著所有人去敲王岳的門。
       此時,蠟燭已經燒斷了細線,在汽油做助燃劑的情況下尸體和房間內其他易燃物迅速燒著,細線燒斷之后,尸體失去支撐,被分尸的尸塊散落在房間里,王岳的手臂和“人影”從窗口消失,尸體上的細線在燃燒里基本消失,綁在門上的細線因為門后登山包的位置缺少助燃劑因此導致綁在門把手的縫線沒有被燒掉,而是呈現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孫敢提議全員一起行動,是因為他知道張土雞看到了自己塞給她的王岳的小紙條,是一定會為了拿回自己的照片半夜偷偷上閣樓的,所以他可以做出這個提議洗清自己的嫌疑,是因為篤定張土雞會反對這個提議。
       之后,孫和莫住一間房,因為張土雞的死亡不需要他本人出場,莫將成為他不在場證明的證人。當晚,李大美去了夏的房間,就在張土雞的隔壁。
       因此,半夜李大美迷迷糊糊似乎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就是張土雞半夜偷偷出門上閣樓取回照片的聲音,張土雞因為一心想著要去閣樓取回自己的照片,上到閣樓陽臺,發現貼在陽臺外側的檔案袋,一手攥著紙條,踮起腳,大半個身子探到外面,另一只手去拿檔案袋時,由于張土雞自己本身平衡感不好的平地摔體質,這個危險的姿勢直接導致張土雞從閣樓墜落,摔死在旅館門口。
     
       2019年5月1日,李大美發現張土雞遇害,孫梓閻提議搜索小島,把大家的思路引到外來人作案上,快到晚上11點時,孫開始導演自己的假死,孫梓閻事先利用血包在自己的房間制造了血跡,留下手機和滴著血的繩子,最后關掉了房間的燈,之后帶著事先收拾好的雨衣、王岳的鞋、和所有人的鞋都不一樣尺碼的鞋等物品下樓,躲進一層廚房對面的3號房,并留下小紙條稱自己半小時前出門。                                                                                                              
廚房
8號房 7號房 6號房   大 堂   孫梓閻
藏身的
3號房
2號房 1號房
一樓示意圖

由于孫梓閻留下的紙條,所有人從旅館出門,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孫,這個位置能夠確保眾人沒辦法用肉眼看清窗口的情況,且在之后返回旅館的路途上給孫留下足夠的時間,于是在旅館外去找孫的眾人,只能通過唯一有高科技手機的莫鄧琦的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看到窗口的情況。
       而孫通過二號房貓眼觀察到眾人離開之后,從二號房出來拿走鑰匙串,帶著前述物品和血包滴血上樓制造樓梯上的血跡,直到自己的房間門前,之后進入隔壁房間打開燈,也就是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吸引了旅館外面的人的注意,之后用血包,繩子在窗口自導自演了有人勒住他的脖子,而他滿臉是血掙扎不停的一幕,最后關燈。
                                                                                                                                                                                               
8號房 7號房
孫梓閻
演戲處
6號房
孫梓閻
5號房 4號房
王岳
3號房2號房
莫鄧琦
1號房
三樓示意圖

       其他人是通過亮燈的房間在三樓西側且只有孫的房間在三樓西側默認事件發生在孫的房間,且孫引眾人去的位置距離旅館較遠,無法辨認出6、7號房的區別,只是憑西側認定孫就是在自己的6號房掙扎,因此回到旅館之后之后被血跡引導到孫的房間門口,加上看到孫梓閻事先布置好的房間,就自然而然的認為之前的事情都是發生在孫的6號房。而且此時樓下的鑰匙串已經被孫拿走,孫在7號房也不擔心會有人進來撞破。

       2019年5月2日,莫下樓找吃的,卻被在廚房預先埋伏好的孫用事先準備好的細線勒死,同時拿走了莫的手機,避免防止長焦鏡頭拍到的畫面讓人看出當時孫帶血掙扎的演戲場景是7號房而不是6號房,并且用沙模制冰的手法制作了另一把刀。
       早上,孫留在島外的事先設定好的手機通過定時小程序給快艇師傅發出短信,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
       李大美睡醒后與夏雨詩發現了樓下莫的尸體,讓李大美回房間,自己想再去昨天他們看見孫梓閻在窗口掙扎的位置確認一下,被躲在廚房斜對面1樓2號房間(廚房在一樓的北面,斜對著由東到西第3個房間)觀察廚房情況的孫尾隨,在走到旅館門口出門之后,被孫捅了若干刀。
       之后孫按響了大廳的鈴,本來想也殺死李大美,結果發現李大美從窗口看到夏雨詩的尸體已經瘋了之后,索性直接離開旅館,穿著和所有人鞋碼都不一樣的鞋,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燒掉了殺人的雨衣和王岳的鞋,將自己血包剩下的血滴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最后來到和快艇師傅約好的地點,自己鉆進廠房里的一個一立方米左右的箱子里,等待快艇師傅把自己當作“貨物”運往郊區工廠,由于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也不用擔心在里面會悶死。

       至此,完美“無人生還”完成,孫梓閻順利逃脫。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26:46
兇手是孫梓閻。
王岳并不是在大家一起去敲門的時候死的。在這之前就已經死了。晚飯后死的。晚飯后大家都沒有不在場證明。孫這時利用刀將其殺害,然后分尸,分尸是為了讓人覺得在幾分鐘內兇手殺人并分尸,給人不可能犯罪的感覺。分尸時利用液氮止血,防止用針線縫傷口時流血過多導致不便,同時防止血濺到有紋身的手上??p合好后,尸體潑上汽油(地板可能也放有汽油)。放到窗臺邊擺出背靠外面、手在窗臺上的樣子。之后將線纏繞在門把手上,另一頭連著尸體。房間中間有蠟燭,線拉直時能與門把手、蠟燭、尸體上綁線的點成三點一線。讓線稍微長一點,從蠟燭旁邊經過,線的長度要合適,轉動門把手后,線會變短,調試使得線能恰好從蠟燭上面經過,此時門開著。點燃蠟燭。出門,關門,多數門不用扭門把手就能關上,利用鑰匙鎖門。(現場有手機,但個人覺得手機應該用不上。這個詭計對于什么時候引燃有時間要求,需要大家在一起并且目睹了死者靠窗的場景后。島上沒信號沒辦法發短信控制,同時如果手機設定時的話就不一定能控制得好引燃時機。而利用門把手轉動引發機關則沒有時機的問題,并且手機似乎沒電)。之后孫到一樓按鈴把剩下所有人交出來,這個動作是必須要做的,不然詭計不成立,而且不可能寄希望于有別人來做,因為恰好有別人來喊大家的概率太小,所以做這個動作的人是兇手的可能性非常高。然后大家發現死者不在,出外面看見他背靠窗,然后上樓,扭動把手,引發機關,線引燃了尸體上的汽油,開始燃燒,縫合尸體的線被燒掉后,尸體倒下,肢體都倒在在窗臺下。由于尸體焚燒嚴重,針孔什么的就難以辨認了。有人感到熱,下樓看,發現不對,上樓撞門,發現燃燒的尸體。大家手忙腳亂滅火。兇手只需趁著混亂將鑰匙扔在不明顯的床底下。大家冷靜下來后也只會覺得當時沒注意到鑰匙而已。由此密室就完成了。
土雞的死是個意外。兇手有殺死所有人的想法,但還沒動手殺土雞她就死了。那張通知她去拿艷照等東西的紙條應該是王岳死前她收到的。因為發生殺人案,應該抱團取暖,但她拒絕了。不然她晚上沒法去拿艷照。這說明紙條是在死者死前她就收到的。晚上她出門,拿鑰匙,上閣樓(我聽到她出門的聲音),伸手去拿東西時,不慎摔落。因為該動作難度高,同時她小腦可能不好,平時平地就能摔跤。所以是自己不小心摔了,應該是意外。      在此排除兇手殺王岳之后,利用他寫的但沒有送出的紙條制造兇殺。證據在于腳印。那里沒有兇手的腳印。而且三樓窗都被封,沒辦法從下面把艷照沾到上面或者從下面將身體伸出外面的死者拉下來。有沒有可能是王岳設局殺人,也不太可能,因為如果是他故意把艷照等放在外面,讓死者去拿時,失足跌落或者去推一把。那么他第一次進閣樓放東西的腳印就應該會清理。而且該方法風險太大。即使墜樓,后續還要處理艷照等決定性證據。太容易引火燒身。
至于兇手自己的兇案則是詐死。他曾經說自己去獻血,實際上是抽血備用,背包很大,完全放得下。先是找借口讓所有人出到外面一定距離,離得遠就看不太清細節。待大家都走了以后,他從一樓開始滴血直到自己房間門口。之后他偽裝成后面好像有人在勒他。讓大家看見,但不清楚細節。大家回來找他時,出自己房間門時,他就將血弄在自己房間里。然后躲在自己隔壁房間,鎖門。(有說到這里有人使用過的痕跡)。同時為防止大家一一搜索房門,之前下一樓撒血時他將鑰匙串拿走了。
莫之死:死了這么多人,大家開始害怕并躲進了房間。這時兇手從躲的地方出來,躲到了廚房附近的房間里(里面也有人待過的痕跡),因為大家肯定會餓的不行來廚房找東西吃,所以在這里等很好。兇手等來了一個人來的莫,從背后將其勒死。這也說明兇手是孫,因為島上沒有外人,而勒死一個人很難,只有兩個男生符合。而尸體已被確認為王岳了。只有尸體未被發現的孫了。兇手帶走了莫的手機,因為當時孫假裝有人勒他時莫可能用手機拍照了,可能留下破綻,于是帶走處理掉了。
夏之死:夏發現了端倪,但依舊被孫殘忍殺害。她死時眼角的淚珠也說明兇手是她認識的人。
兇手打算殺死所有人,但是因為李小美鎖了門,而且這門一個男人撞不開。并且自己設定的定時轉賬發短信的時間快到了(島上沒有信號,必須得在外面發,所以只能定時)。于是放棄殺李小美。到石頭上留下血跡,讓人以為自己掉進海里了。同時燒掉自己殺人時用來掩蓋血跡的雨衣和鞋,同時鞋的尺寸與自己常穿的不同,用它來留下腳印。(也可能是詐死后的其它時間做的。也可能燒掉的是自己平常穿的鞋,穿上準備好的鞋,只要注意殺人時不沾上血跡,然后留下腳印。)然后到指定地點,躲在大箱子里,等人來將自己帶走。到郊外后等人走了就從里面出來,逃之夭夭。
關于動機,感覺有點難猜。在此做些猜測。這個app項目是孫賭上自己的未來來做的。但是目前已到了快結束的地步。他去找資助,但是回來時卻是滿臉胡渣、煙味。按照常理,去拉資助肯定會打扮的體面一些,所以是在見完資助人之后才變成這副樣子。這就很難讓人相信他拉資助成功了。并且別人問他條件時他也是“想了想”才回答。他根本就沒拉到贊助。同時他獎學金也耗光了,app沒活路了。此時決定他實施一個無人生還的計劃,之前三個月女尸上了熱搜,他覺得無人生還肯定能上熱搜,拯救自己的app,拯救自己的夢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28:29
兇手為孫
作案動機:孫將他的一切都投在了“探閱app”中,孫對成功執念很深,為了app火可以做出一切,所以他想出了制造轟動世界的案件并在“探閱app”上發布,炒作,讓“探閱app”火
第一天晚上,孫來到王岳房間,趁王岳不注意,從背后捂住王岳的嘴,拿出裝在登山包里帶來的鍘刀將其殺害并分尸,然后用針線將王岳四肢縫合起來固定在窗邊,再在王岳房間內撒滿汽油,點燃蠟燭放在地上,離開王岳房間(密室未解),到達一樓大廳,控制好蠟燭燒到底可以點燃汽油的時間,按鈴,讓大家下樓集合,看到王岳站在窗邊的樣子,就在大家趕去王岳房間時,蠟燭點燃汽油,房間內燃起了火,縫補尸體的線被火燒盡后尸體分開,營造出了王岳在幾分鐘內被殺死并分尸的假象,也為孫制造了不在場證明。
孫在殺死王岳的時候在王岳背包里看到了王岳寫給土雞的紙條,于是穿著和王岳一樣45碼大的鞋去到閣樓放檔案袋,因為土雞經常平地也能摔跤,他故意用膠帶把檔案袋粘在了陽臺外側上,這樣土雞只能墊著腳去拿,從而不小心從閣樓摔下,而“我”昨天聽到了隔壁房間有聲音,應該就是土雞出發去閣樓。殺死土雞后,孫用之前獻血時自己多抽出來的血偽裝成自己被殺害,并故意用紙條引導剩下的人去到一個地方,大家看到他臉貼窗戶,滿臉是血,有繩子套在他的脖子上,讓大家誤以為有人殺害他,其實是他自己抹的血,將繩子固定在門鎖上,偽裝被人勒住,當剩下的人趕回時,他已經利用之前取得的七號門鑰匙從自己的6號房間去到了隔壁的7號房間,而此時樓下的鑰匙串也已經不見了,剩下的人也不能尋找,從而制造出自己已經消失的假象
當天晚上“我”因為害怕繼續和夏雨詩一起待在她的房間,莫鄧琦晚上因為餓跑去廚房,煮了一塊肉,當他拿起肉正吃的開心的時候,躲在廚房對面房間的孫梓閻抓準時機,沖了進來,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子勒死了莫鄧琦,拿走莫的手機,將他按照死前的姿勢擺好,又躲回了廚房對面那個房間。第二天一早,“我”餓了,我和夏雨詩來廚房找吃的,看見了背對著我們坐著的莫鄧琦,我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的肩膀,他倒了下去,我們看見他的脖子處有很深的勒痕,應該是被人勒死了,夏雨詩讓我回到她的房間鎖好房門,等警察到來,她說她要去求證一件事情,我猜她可能懷疑外面的箱子里藏有人,要去查看,夏雨詩在查看過程中,孫梓閻從背后偷襲她,在她身上捅了數刀,又把她拖到土雞尸體旁邊放著,隨后回來按響鈴,想將“我”一起殺害,“我”因為害怕不敢下樓查看,只敢打開窗戶,便看見了沒有生氣的夏雨詩躺在土雞旁邊。
孫是計算機系的,擅長編程,因為島上沒有信號,他事先在登島前編寫了一個程序,可以在5月2號早上自動匿名發送到快艇師傅的手機,告訴他去島上運貨物,而孫就藏在那個要被運輸的大木頭箱子里離開了島,海邊的大礁石發現的血和此前孫獻血是留在血庫的血一樣,是孫故意留下的,從而讓警方相信他已經被殺害并被拋尸,而他通過快艇師傅已經帶著有島上照片,對后面app炒作有很大作用的莫的手機離開了島,到達了工廠,成功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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