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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08:31:22
我認為是孫梓閻,可能是他假裝自己遇害,殺完人后自己跑了
匿名
1 | 發表于 2020-8-3 08:37:36 | 2020-8-3 14:24編輯
推理社人員:孫梓閻、張土姬、夏雨詩、莫鄧琦、王岳。李大美(你問她?言曰:一個精神病,寫日記的)
讀完后發現,兇手就剩下了孫梓閻,首先他提出去島上旅游,后期尸體只有他不見了,匿名的去島上運送貨物的消息也是他發的,他技術很好,之前就給女朋友寫過自動發送520的程序,偽造個身份信息相信也不難,殺完人后要想離開島,就只能通過船夫運送的木頭箱子了,至于箱子很沉重的原因是因為箱子不止只有孫梓閻自己,還有幾個“零部件”,詳見推理過程。
推理過程:
1、        首先是王岳的死,死因分尸后火化。
密室手法:
引用
原文: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這種手法密室很常見,通過蠟燭的燃燒,燒斷連接門把手及蠟燭頂部一端(方便快速燃至線)和床腿(或者某處)的連線(所用的線也是孫梓閻的十字繡的線),等到蠟燭燃盡鑰匙自動滑向房間內,到達床下。
那么再來看肢解分尸的原因,兇手為什么分尸,還要火化。因為兇手想要掩飾此時的尸體,想讓所有在場的人認為,此時被焚燒的尸體就是王岳。
并且分尸和這些復雜的動作,是不可能在吃完飯那一點點時間,又不出任何聲響完成的。
所以再所有人到房間看到被火化的“尸體”,并不是王岳,此時的王岳可能并沒有死。(并且房間內的東西都沒被燒的面目全非,而王岳的尸體卻焦了,而且焚燒毀壞嚴重,這本就在時間上不太可能)。
所以王岳之死,是孫梓閻事先準備好的部分假肢體放到登山包里帶到島上,用來偽裝王岳尸體,這也就有了為什么準備了大型的登山包,他本人的包卻很空的原因。
引用
原文: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之后,在眾人吃完飯回房間之后,到達王岳房間,趁其不備襲擊(或者下藥),將他移至自己房間,隨后把準備好的肢體,放到王岳房間,利用汽油進行焚燒,再利用蠟燭和十字繡的線偽造密室現場。之后按鈴,叫上眾人出門,最后發現“尸體”。
2、“土雞之死”
        土雞收到的信確實是王岳所寫,這也是兇手暫時留他不死的原因,他需要這個紙條,引誘土雞上閣樓,又因為土雞小腦發育不好,老摔倒的習慣,讓其在到達閣樓,拿到被膠布吊著的檔案袋時,收到驚嚇,她就自己摔下去了,至于什么驚嚇,可能是王岳的臉吧(也或者沒收到驚嚇,就是小腦不好的原因)。土雞晚上不想和眾人待在一起的原因也是她收到了信,想去拿回照片。最后也是孫提醒大家土雞手里的紙條。至于閣樓的45碼腳印也是孫穿王岳的鞋偽造的。
3、        孫梓閻的自導自演的被勒消失事件
首先,和跟自己呆在一起的莫鄧說有新發現,之后留下紙條支開眾人,待眾人出去后,自己在窗口“演出”,并且文中也提及到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所以更堅定了他是兇手,血跡是從他自己的房間向外進行偽造的,并不是被人從外面拖進房間從而憑空消失。所以他的消失,只是為了后面更方便殺人,以及逃走的必要表演。
4、        屆時我們來到了剩下三個小羊羔
因為孫的“消失”,后面殺人就更容易了,先趁鄧出門找吃的,勒死莫鄧,后看到落單的夏雨詩將其致死。后來,李大美的瘋,可能是看到了王岳的真正被肢解的尸體,瘋掉的,孫可能也看她瘋了就沒殺她。
5、        最后兇手逃走
給船夫發消息,運送貨物,將偽裝的肢體連同自己放進大木箱子,等待船夫運送走后,逃之夭夭。船夫感覺很重的原因,其實也是因為里面除了孫以外還有偽裝尸體用的“肢體”。
6、        補充說明:
①        后來警察檢查的王岳尸體DNA,是那幾個人被殺死之后孫真正把王岳尸體肢解后焚燒的。
引用
原文: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

這就是王岳真正被焚燒的點。
引用
原文: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孫隱藏自己時待過
引用
原文: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

離開島嶼需要手機觀察時間等信息,孫拿了在木箱時拿了莫鄧琦的手機。
7、        動機
來來來,最后說一下動機,臥槽,是什么讓此人心狠手辣,四殺朋友,整瘋一個。
從網站APP的分工來看,
引用
負責整理謎題及小說的張土姬建議對部分內容進行收費。
負責維護用戶群體的夏雨詩表示了堅決的反對
王岳自告奮勇的攬下了外聯這個工作。

讓我注意的就是王岳負責的外聯,殺他的原因可能有二,1,被孫發現王岳這個做外聯私吞支持網站的錢,并且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他當然不允許這個人渣毀了自己的未來。2,王岳那照片威脅土雞的這事孫也知道,從讓王岳寫下紙條可以看出來,所以可能也是為了土雞吧,但他也把土雞殺了,可能也是土雞不自愛,李大美看到過土雞和王岳分手后還去過酒店,當然是照片威脅,但可能孫也喜歡土雞,所以因愛生恨,也或者土雞家里沒有給他們APP投資,產生恨意。
至于去其他的人為啥死。。。
咱們一起問問孫吧。。。心里變態不知道咋想的。。。
孫梓閻:你看我還有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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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8-3 08:41:45
5月2號時,兇殺藏在箱子里,讓快艇師傅將他運出去。兇殺為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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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8-3 08:59:36 | 2020-8-3 10:14編輯
我認為孫梓閻是兇手,因為就他的尸體沒有發現,因為這個點是孫梓閻推薦的,所以他對這里比較熟悉。而且這個化工廠中有一個大木箱。兇手先是利用他自制的系統定時發信息付款。讓師傅來拿木箱之后逃脫。血跡是他去獻血時拿了一些灑在地面上,營造出被殺的樣子。而頭是王岳的,王岳在三樓去世,而土雞在外面,當土雞死的時候,其他人的視線肯定會在土雞那邊,而忽視對王岳的管理,從而可以將頭顱割下來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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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8-3 09:05:14 | 2020-8-3 14:50編輯
首先,我們先來逐個分析每個案子,并且順便提到前面的事。
第一案:密室殺人
引用
王岳的包里沒有什么特殊物品。王岳的手機扔在登山包里,看起來似乎沒電了。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這時我注意到土雞看著王岳的尸體,眼神復雜。

引用
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引用
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首先是案發現場,有蠟燭淚,說明現場的引火裝置正是蠟燭,然后是背對著“我們”的王岳,實際上是王岳的尸體,所以沒有露臉,而尸體消失是因為門上的線。

作案手法:
兇手先在吃飯后去找他,然后將他殺死,并分尸。然后倒上汽油,之后再在門把手上繞線,綁住蠟燭以及尸體的上半身(只用得著上半身),在用線穿過鑰匙,繞過床腳,之后當鑰匙剛好在床底時剪斷線,把線取出,之后讓我們去叫他,去叫他時,我們一定會扭動把手,而把手上的線就會把蠟燭牽倒,然后引發火災,之后尸體也會因此散架,掉到窗戶邊上。


第二案:土雞墜樓
引用
孫梓閻過去看了一眼,搖了搖頭,對我們說已經死去好久了。土雞的骨頭都摔碎了,原本還算好看的臉也摔得稀爛,看起來似乎是從高處墜落。
女生都住在2樓,而且旅店都有防盜護欄。那么唯一可能的地方,只有閣樓。
莫鄧琦在土雞的口袋翻到了兩把鑰匙。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這里有東西。”孫梓閻的話在這個時候突然響起,只見他費力的扳開了土雞的左手,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引用
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引用
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見土雞面目全非的尸體。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引用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

引用
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
這時候我們才看到,那個罐子上寫的液氮。但是土雞居然沒發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

引用
孫梓閻建議我們所有人都在一起行動包括晚上休息。土雞表示了明確的反對,然后甩著臉回自己的房間了。


根據上面的證據,這一場應該是個意外,畢竟土雞很容易就摔倒,而拿到檔案袋需要探大半個身子(細節在作案手法中詳講)

作案手法:
首先,王岳在大家不注意的時候在閣樓把東西粘在墻上,所以留下腳印,再在吃飯時,當土雞打開液氮時,給土雞條子(所以土雞沒有生氣,就去看條子),當晚土雞并沒有跟大家在一起,她是要去拿檔案袋,然后上閣樓,之后在拿袋子的時候一不小心摔了下去,意外身亡。(文中有寫他很會摔跤)


第三案:尸體消失
引用
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

引用
走到半路,3樓的燈突然關了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

引用
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color]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color]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可是屋子里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

引用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引用
我們到了一樓,見到電子鈴旁邊留了一個字條,字跡正是孫梓閻的。
“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


經過分析,唯一無法用硬證確定死亡的只有孫,我估計孫就是兇手,在這次辦案中,他用的應該是莫的血,他當天去獻血,應該是向莫要了很多,所以會虛,而莫和孫當天應該都去獻血了,他倆互換名義,以孫的名義獻莫的血。

作案手法:
首先兇手在屋子里撒滿莫的血,給他們紙條,再到樓梯的自己房間門口,裝模作樣,之后帶著莫的血一步一步走下去,行程有人上樓的錯覺,實際上起點才是屋子。在撒血的時候拿走鑰匙串。后來在三樓燈光的時候,在七號房間隱藏。


第四案:取肉窒息(順便把第五案解決了)
引用
只是剛到了一樓,我們就看見莫鄧琦正背對著我們坐在廚房的地上。我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結果莫鄧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color]手上還拿著一塊肉。[/color]
我強忍著恐懼摸了一下莫鄧琦的頸動脈,已經涼的透透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

引用
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總得來說,就是兇手用繩子(孫偽造自殺的時候用的是繩子,這里推測他還有繩子)把找東西吃的莫勒死走人。(這個時候兇手藏在廚房對面的房間,估計是知道有人要來吃東西)夏出去尋找一些真相,估計是暴露了兇手的一些行蹤或者不利的線索。故將夏殺害。

最后的細節
引用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
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兇手,也就是孫,應該在自己的包里準備了很多東西,鞋子特地用了與自己不同的鞋子,雨衣和鞋子都是他帶來的,那些血都是莫的,因為只跟獻的血做對比,所以沒看出來。讓自己假死后就藏在第七個房間里,所以有住過的痕跡,還有他應該是用定時發送給老板的,畢竟島上沒信號,只能放在家里,而他自己藏在箱子里等人運走,完成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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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8-3 10:07:29 | 2020-8-3 16:06編輯
以下黑字部分為原文,紅字部分為解答,藍色為分析王岳死亡兇手及手法。兇手:孫梓閻。手法:吃完飯已經晚上七點了天都黑了,大家各自回屋。......關了燈看到孫梓閻正在那一臉壞笑的按著鈴.按鈴是孫梓閻按的,為了控制著火的時間,為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把所有人聚集在一起,見證王岳被殺.....并提議去夜探小島......所有人都在一起,窗門緊鎖,我們還看到了靠在窗上的王岳,短短幾分鐘里被人分尸焚燒。這么短的時間,這是怎么完成的。而且我們所有人都沒有作案時間和作案條件。”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一個小型的鍘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邊,它的大小剛好拆分后可以放進我們的登山包里還能余下很多空間。王岳的登山包在門后,并沒有被尸體起火波及。王岳的包里沒有什么特殊物品。王岳的手機扔在登山包里,看起來似乎沒電了。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兇手在晚飯之后各自回到房間時,來到王岳房間,用攜帶的鍘刀對著王岳的脖子一刀斃命,然后分尸,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為了防止血液噴濺,兇手穿上了雨衣和雨鞋,分尸結束后,用針線將尸體簡單縫合,做飯的時候發現汽油比昨天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兇手私自拿取汽油之后,在尸體上撒上汽油并扶好靠在窗戶邊。在房間中央放置一根短蠟燭,蠟燭上牽線,一邊連著尸體,另一邊連著門把手,先將把手按下至最下部分,然后用縫線綁住把手,連接下方的鎖并逆時針繞一圈綁回把手,接著出門,在門外將門外把手擰回原味,內把手帶著鎖就可以鎖上
張士姬死亡兇手及手法:意外墜樓晚上所有人都睡了,李大美迷迷糊糊聽到隔壁有開門聲,晚上土雞出門去閣樓,按照王岳的字條來到閣樓尋找檔案袋,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在夠檔案袋的過程中不慎摔下樓死亡。我們拿著從土雞口袋里翻出的鑰匙試了一下,其中一把是土雞房間的鑰匙,土雞的房間里沒有什么特殊的,和我們都一樣。然后我們到了閣樓。閣樓門沒鎖,孫梓閻用鑰匙試了一下,另一把鑰匙果然是閣樓的鑰匙。閣樓的燈開著。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王岳先拿著鑰匙串來到閣樓,將檔案袋貼在陽臺外側,然后把鑰匙串歸還至一樓,晚上土雞出門拿了鑰匙,來到陽臺此時王岳應當是想趁機將土雞推下樓,偽造成意外墜樓,但是王岳先死了。我昨晚抱著夏雨詩睡著了,迷迷糊糊的我似乎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早上我醒過來看到夏雨詩正無奈的看著我,也就是夏雨詩吧,換成其他人可能都受不了我這樣傲嬌還黏人的脾氣。我和夏雨詩打開房門正看到孫梓閻和莫鄧琦兩個人紅著眼睛從樓梯上下來。問了他們兩人才知道,他們就坐在床上互相睜著眼睛瞪了一宿,這也太拼了。土雞死亡的時候,李大美和夏雨詩待在一起,孫梓閻和鄧莫琦一夜沒睡,互相監視,都有不在場證明,所以土雞只能是自己掉下去的。孫梓閻: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一般身強體壯的男性獻血400ML是不會導致身體虛弱的,孫梓閻可能是抽血,并且超過400ML,并不是去獻血。我回頭看了一眼,除了一樓大廳之外,整棟樓一片漆黑。外面很黑,夏雨詩貼心的打開了手機的手電筒給我們照明。可是到了地方,我們卻并沒有發現孫梓閻的影子,這時候旅店3樓偏西側的房間的燈突然亮了......因為在五百米遠的位置,且樓是一片漆黑的,突然亮了一片,只是注意到在三樓偏西側,有6、7、8號三個房間,慌亂中并不確定是哪一個。距離比較遠,模模糊糊能看見3樓那個亮燈的窗戶上似乎有一個人影,可是距離實在是太遠我們看不清楚。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趕緊回去!”夏雨詩說了一聲。我們三人連忙返回走。走到半路,3樓的燈突然關了。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說明并沒有人下樓,......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說明沒有人從孫梓閻的房間里出來.大概半個小時前,孫梓閻突然說他有一個想法要去證實,讓莫鄧琦除非確認是自己人之外不要隨便開門,然后就走了出去。孫梓閻回到自己的房間,打開背包,拿出之前抽的血,布置好現場并且到一樓.....我們接著還發現了一件更可怕的事情,樓下的鑰匙串不見了,擁有鑰匙串的人可以打開其余的所有沒有住人的房間......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兇手拿著鑰匙串打開了三樓七號房,并且在七號房待了一段時間。由此,孫梓閻先是找借口一個人離開鄧莫琦的房間,用先前抽的血布置好現場后,到達一樓,在一樓留下字條并按響鈴鐺,接著躲在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等李大美等人發現字條并出門之后,用先前存下的血包,偽造了上樓并滴血的假象,接著到達七號房將血抹到臉上,將繩子綁住自己的脖子,打開燈吸引注意,成年人的步行速度在5km/h,到達五百米處需要6分鐘左右,并且夏雨詩的手機手電筒也為孫梓閻提供了他們的位置信息,在計算好時間,猜測李大美等人已經返回時,關掉燈,并躲在七號房,等人離去。接著來到海邊,在海邊的礁石上留下血跡,偽造成被丟入海里的假象。
鄧莫琦:早晨去一樓廚房尋找食物時被從一樓三號房躲藏的孫梓閻從背后勒殺,并拿走手機,因為鄧莫琦的手機拍下了孫梓閻“遇害”之時的房間位置。
夏雨詩:夏雨詩外出求證,被孫梓閻遇上,用小型鍘刀砍死

疑點1,快艇師傅運的是什么東西支付賬號和短信的發送人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我和孫梓閻是計算機系的學生......4月29日的日記“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孫梓閻和李大美都有一些程序偽造的能力,推測給快艇師傅發短信和轉賬的,要么是李大美,要么是孫梓閻,5月2日晚上八點運送一個較沉的木箱,一立方米的木箱是完全可以裝下一個成年人的,當時大美在房間里,所以箱子里的應當是孫梓閻。疑點2,孫梓閻的殺人動機作為之前社長的孫梓閻用自己存下的獎學金租了一個房子開始我們的起航。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孫梓閻還給我們每人發了五千元作為慶祝。開玩笑似說,他上學期間攢的獎學金已經徹底被我們掏空了。在未來渺茫,所有的獎學金幾乎都花光然而并沒有什么起色之時,孫梓閻覺得都是這些隊友的錯,要不是這些人都是廢物,自己不會這么疲憊,而且孫梓閻本身也熱愛推理,就用自己的行動策劃了一場不可能犯罪
案件時間線梳理:4月23日,孫梓閻去外地找朋友想辦法,4月24日,滿臉胡渣,渾身煙味的回來,投資被拒,孫梓閻回到工作室謊稱有老板愿意投資,并提出去小海島野炊,并購買了大型登山雙肩包。4月25日,孫梓閻抽了超過400ML的血液,并購買一把小型鍘刀,雨衣雨鞋一起放入背包,4月28日,孫梓閻購買十字繡并攜帶。4月30日,六人到達小島,30日晚,孫梓閻將王岳殺害并布置現場,當日深夜,張士姬為拿回檔案袋到陽臺意外墜樓。5月1日,孫梓閻偽造自己遇害的現場,5月2日一早,莫鄧琦被孫梓閻勒死,同日,夏雨詩外出求證被殺,李大美在房間瘋了,見李大美不肯下樓,無法實施殺害行為,離開到某個洞口將雨衣雨鞋燒掉。然后孫梓閻將箱子搬到靠岸地并進入箱子,晚上八點,,進入箱子的孫梓閻被運送到郊區廢棄工廠,等快艇師傅離去后逃離。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0:07:57
作案人:孫梓閻
動機:孫梓閻并沒有成功為app找到投資商,對他來說這個app堵上了自己的未來,他受到真實案件啟發后決定自己創造案子來制造熱點,挽救app或者說是救贖app,app對他來說就是一切,現在app瀕臨死亡,對他來說這其實是信仰的破滅,為此他不顧一切,甚至給每個人發了5000塊,用盡了自己的獎學金。
作案過程:
一案:王岳
晚飯后大家各自回了房間,但是孫梓閻來到了王岳的房間并用小型鍘刀割開了他的脖子,并且分尸,澆上廚房的汽油,隨后為了偽裝王岳還活著的現場,用自備的十字繡的線固定尸塊,使其有鳳凰紋身的右臂保持撐在窗臺上的姿勢,然后把固定尸體的線連到門內側的把手上,由此在眾人確認房間情況時拉動連接尸體的的線,尸體便會散開,變為散落的尸塊,在房間中央放置蠟燭,作為一個簡單的延時裝置,蠟燭燃燒到頭時便會點燃澆上汽油的尸塊,并把連接尸塊的線也一并燃燒銷毀,現場實際上是一個偽密室,床底的鑰匙是孫梓閻在破門而入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尸體上,并且忙著滅火的時候偷偷放入床底。布置好所有的現場后閻帶領大家目擊王岳在窗邊的一幕,完成自己的不可能犯罪。

二案:張土姬
孫梓閻主動提出所有人一起行動,但是他早已預料到張土姬一定不會答應,因為早前在做飯的時候,王岳在拍開土雞的手的時候遞給土雞一張字條,上面寫著艷照在天臺,讓土雞晚上來取的內容。孫梓閻在早前注意到了兩人之間的異常,并運用自己的編程能力,得知了他們的對話內容,并且在上島之前得知甚至是勸說王岳把照片等交還給土雞,然后再以全新的方式和土雞重新開始,王岳把資料和u盤帶上了島,孫梓閻在殺害王岳后準備實施下一個計劃,他穿上王岳的鞋走上天臺,放置資料的位置(王岳也有可能此前已經放置好資料,但是肯定不是閻需要的位置,這樣可以解釋重疊的腳印,但是作者在文中沒有進一步的信息,重疊的腳印也可能是和土雞的腳印重疊),他利用土雞下盤不穩并且矮小的身材,把資料袋貼在陽臺外側,迫使土雞伸手去夠,這樣土雞會踮起腳,再加上沒有護欄天臺,土雞肯定會摔下去而喪命。實施計劃的時候他并不需要一定本人在現場,為了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進一步引導大家精神崩潰,他主動提出和莫鄧琦一個房間居住。

三案:孫梓閻
孫梓閻的死亡是他所有計劃中最重要的一環,他通過偽造自己的死亡以達到金蟬脫殼的目的,方便他進一步的計劃,他假裝發現線索并且告訴莫千萬別開門,方便自己布置現場,他先在自己的房間里布置血跡,手機,放置好沾血的繩子,然后拉鈴并留下字條,引導大家出門,此時旅店中只剩下他一個人,他拿走鑰匙串,上樓時在樓梯上滴落事先準備好的血跡(之后說自己獻血后很虛,實則很有可能是獻常規的血之外另外自己抽了過量的血,攜帶在身上,方便此次行動)并且躲到了自己房間的隔壁,即三樓從東向西的第七間房內,等剩下的人到達字條上的指定位置后打開三樓的燈,由于距離較遠,不能輕易確認房間的準確位置,但由于那個位置旁邊的第六間是閻的房間,因此在那種情況下旁觀者會主觀認為那就是閻的房間,莫的手機相機有長焦的的功能,因此可以從遠處清晰的看到有閻“正在被兇手勒住脖子”的血腥畫面,同時莫可能拍下了或者錄下了當時的畫面,他的手機里可能記錄了關于房間的線索,閻在事后把莫的手機收回(這就是莫的手機找不到的原因)。等剩下的人打開閻的房間是,必然找不到閻,因為閻此時正處在隔壁的房間里,閻就這樣憑空消失,并且因為沒有鑰匙串,也無法搜索剩下的房間。

四案:莫鄧琦
所有的人此時已經精疲力盡,神經接近崩潰,把自己鎖在房間里,這更加方便了閻的行動, 他埋伏在廚房對面的房間內,等待下一個被害者的出現,莫鄧琦來到廚房找吃的東西的時候,被在對面等候多時的閻突然襲擊,從背后勒住了脖子并且因為閻比莫壯很多,莫無法反抗,就這樣被勒死了。

五案:夏雨詩
夏雨詩出去時被穿著雨衣和另外尺碼的鞋,并且拿著刀的閻殺死,在島上偽造出第七個人存在的痕跡并且在海邊巖石上留下血跡,燒毀雨衣和鞋子后藏進箱子等待逃離。

逃離方式:在5月2日早上匿名聯系快艇師傅在晚上8點之前運送木頭箱子,在處理完島上的所有后續事宜后躲入箱子,由快艇師傅運送到工廠后逃出箱子。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0:31:29
兇手是孫。

      首先排除是外部人員作案,劃船者的這幾天的觀察,沒有人開船去島上,水流環境不支持游泳到岸上,而且,整個案件很復雜,明顯是有預謀殺人的,如果是外部人員的話,不了解這群死者的活動情況,無從得知啥時候來這個島,這個島是具體是什么樣,基本信息都不清楚那就無法策劃這么大的行兇方案了。同樣的這些說法,很符合孫是兇手的這個結論。地方是孫挑選的,來這邊是孫建議的,孫有時間考察地方,設計方案。

     第一起案件分析,從著火這個時間點入手,上面已經分析過了,排除外部人員作案,著火的時候,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那么根據現場的情況,線頭,蠟燭,可以推斷出,兇手是設計了定時裝置來達到點火的目的。現場物品簡單明了,沒有什么高科技的物品,有一個手機還是沒電的,所以高科技是指望不上了。那么蠟燭線頭汽油,以及可以轉動的門把手,和纏繞了一圈線頭的門把手,可以推斷出,兇手利用大家上來查看情況的時候,轉動門把手,從而導致使線頭移動,被蠟燭點燃,線上粘上了汽油,燃燒速度快。所以,門那會會感覺到熱。同樣的,這種手法容錯率也高,因為汽油很容易點燃,不用很精準。島上有電,但是大家伙還是帶了蠟燭來,孫聯系的旅店,正常人的思維是默認旅店有電的,除非人家說了沒電,才會帶蠟燭,孫再有電的情況,還帶蠟燭,也是為了自己作案手法,特意攜帶的。
       之前,在外面看到死者靠再窗臺上,那也是通過線捆綁固定好,火一燒線一斷,尸體散落下來了,至于為什么要用火燒,火燒可以毀壞很多戰場布置的物證,同樣的,尸體上捆綁的痕跡,傷痕都可以掩飾過去,而分尸的原因,給人造成從大家到樓上這短短的時間內,兇手要殺人,要分尸,是不可能犯罪的手法。同樣鑰匙還在屋內,還是反鎖狀態,在搭上了密室的感覺。而這個密室的話,鑰匙在外面都可以鎖上,那兇手在外面鎖好,利用線穿過鑰匙,拉回房子里,再撤回線就可以了。這種方法參考柯南里面的手法就可以簡單做到了。
       這個方案要實施成功,有一個很重要的點,那就是要所有人,都同時看到王靠在窗戶上,然后大家一塊去房間里找人,而從日記上來看,當時并不是都想出去玩的,李一開始還只想回去床上睡覺,所以,兇手要把大家集中在一起,是很關鍵的,而干這個事就是孫。

       接著第二起案件,王拍自己女朋友艷照這種私密的事,肯定不會告訴別人的,所以這些照片資料,都是王準備的,別人也弄不到。紙條上寫的這些應該就是王想要做的這些,之前王就說了,搞不起來了app就回家了,回家前還艷照這種事情,也說的通。兇手是在王寫完紙條,還沒有給張的時候,就發現了這情況。所以利用這張紙條設計了謀殺張的方法。
       在第一起案件現場,有一個可以支撐這個說法的證據,就是王的登山包,沒有被燒毀,如果是被燒毀了,那么張可以會覺得東西都被燒了,而當天晚上不去拿,包放在一旁,東西明顯不在,就會讓張認為東西就在樓上,然后晚上去樓上拿回來,這也是為什么張拒絕晚上大家一塊睡覺的原因,畢竟這種關系自己艷照名聲的事,讓別人發現也不好。
       同樣的對于兇手來說,要制造不在場證明,那就需要有人給他作證,這回的方法不能把大家集中在一起做不在場證明了,所以大家一塊睡覺,邊上需要有一個人做不在場證明。而提出別分開的,又是孫。
        至于兇手的殺人方法,是利用了張頭腦發達四肢簡單的情況,估計把資料沾在陽臺危險的位置,這樣自身特殊情況的張,就很容易因為拿東西摔死了。這個情況大家生活了這么久,都知道張四肢簡單的情況,走平地都經常栽倒。而且來之前還栽倒過,被大家笑。至于另外的腳印,是放東西上去踩的,后面也有發現燒毀的雨衣和鞋,說明這些腳印大小都可能是偽裝的。

       第三起案件,孫被人殺害,這起案件也是大家一塊目睹的,而把大家集中在一起的,還是孫,說實話,有時間留字條按電玲的功夫,都可以上去叫人了,這點本身就可疑。而且孫被害的情形,并不能證明被人弄死了,大家沒有看到后面的人,而且上去又沒有發現尸體,只有一地的血跡,這個血跡是大家去了五百米外,回來后才有的,這個時間段,足夠孫趁大家出去了,然后一路撒血上樓了。
        至于血,肯定是孫自己的,不然后期警察來查發現不是孫的,那對孫很不利,而現場實時放血,放血太多了,容易身體虛,不方便后續行兇,結合之前孫獻血把自己八塊腹肌的精壯小伙都弄虛了來看,當時獻血不少,為了不作案時現場放血搞虛自己,那就得提前準備,提前準備讓人看到虛了,難免多想,所以索性獻點血掩飾一下。

       第四起案件,莫被殺了,死的同時手機不見了,莫當時觀察孫被殺的時候,用手機攝像功能觀察過,孫當時可能看到了,不知道是不是被拍了,擔心拍出破綻了,后續被警察發現。所以,以防萬一,趁著莫出來找吃的,從后面偷襲,勒死了人后手機也拿走了。
        在孫的那起案件后,旅店其他房間的鑰匙不見了,這個突然發生的事,很可疑,鑰匙是的作用是開房間的,大家都有自己的房門鑰匙,都不缺,唯一缺的就剩下裝死躲起來的孫了,孫需要藏身之所,圖謀殺害莫,躲在房子外面不好觀察,躲在屋子房間里,就方便多了,甚至可以直接去莫的旁邊屋子里藏著,方便觀察。拿走一把,發現少了一把,可能大家會去那個房間查看,容易露餡,藏再死過人的房間,萬一大家心血來潮去案發現場重新查看,那就完犢子了。所以鑰匙全拿走,每個門都關了,剩下的人,不可能把所有的房間門都撞開看,就剩下一個男的了,哪有這么容易撞,而且聽到這么猛的撞門,也可以乘撞別的時候跑走。

       夏在莫死之后,可能有所猜測,畢竟自己不可能勒死自己后,呈現出這種現場,繩子都不見了。而剩下的活人,就還有李,而李一晚上都摟著自己睡覺,那有機會去殺人,所以她很清楚,兇手不是李,要么是島上有其他人,或者是那些所謂死了的人行兇,生要見人,死要見尸。沒見著尸的就剩下孫了,而且孫死完鑰匙都沒有了,這時候夏可能已經推斷出了,李還沒有死,躲在這些房子里,所以她可能自己獨自去求證了,結果出去就被李直接拿刀單殺了。
       日記最后面,李發現夏也死了,接著電玲又響了,說明兇手還想誘惑李出來。這時候李還能寫日記,說明夏死了,沒嚇瘋她。后面還有更流批的事情嚇懵逼了她,都嚇瘋了都。死人跑出來殺人了,夠刺激不,發現一起的好朋友結果都讓之前覺得很信賴的老大哥給宰了,現在還在屋外頭轉悠來宰她了,多重打擊下,僅僅是嚇的精神失常,沒有屎尿齊流就不錯了。
       至于后面為啥,最后兇手放過了李呢,不是兇手良心發現,或者覺得老李都傻了,沒關系了。而且老李瘋了,門又不會開了,自己咋進去弄死她,強行破壞門進去的,動靜太大,會留下痕跡,后面警察來了,尸檢時間一出,發現最后一個死的,是被人干死的,那說明最后面還有一個活人了,那跟兇手的初衷動機是不符合的,所以不能這么干。
       而且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叫來開船拉貨的快來了。前面日記里有說過,老李和孫這種技術型人才,是可以設置定時發消息轉錢的,現在島上沒信號,這些都是提前設置好時間的,晚上人家就來拉貨了,自己得趕緊去箱子里待著,不然萬一拉貨的提前來了,看到沒箱子,或者拉了一個空箱子跑了,自己就出不了島了,而且哪些雨衣和鞋之類的,都還需要焚燒處理一下,時間并不是很充裕,所以剩下的那個老李,就逃過了一劫。

      還有動機,老孫視為一生的未來,馬上就要撐不下去了,之前三月女尸案,上了熱搜。讓老孫看到了希望,自己搞一個更猛的,探悅成員五死一傷案件,自己血跡再海邊弄了點,估計是為自己做后路的,回頭假裝被兇手勒完扔海里去了,但是大難不死,沒勒死,再海里又飄到岸上了。這樣爆炸性的新聞,肯定能上熱搜,然后事件的唯一生存者,操作一波,自己的探悅說不定又可以起死回生了。所以,老孫就精心策劃了這起案件,特意找了這么個鳥不拉屎的地方,沒人啥都沒的地方。

      案件還原:為拯救自己的心血app,想著制造一起驚天大案來蹭這個熱度,拯救一波。于是找了一個封閉式的小島,設計幾起不可能犯罪。4月24號,孫想好了一切計劃,考察清楚場地,編造一個找到了金主爸爸,為了完成任務,大家一塊去小島玩耍找靈感的理由,然后定下日期,收拾裝備。
       作案所需要的物品,蠟燭,膠帶,汽油,這些都是常規物品,直接讓人一塊采購過去就可以,線以十字繡的名義帶過去,閘刀自己拆開放包里,為了讓人不覺得他東西多,異于常人,就每個人配置一個大包。還有一雙大碼的鞋,一身雨衣,一些準備勒死人的繩子。同時還有之前以獻血的名義,存下來的血。還有設計一個定時發送消息和轉賬的程序,同時島上也準備好了木箱子,到時候可以裝下他,還留了縫隙,不會憋死。
       到了島上之后,當天晚上吃完飯,趁著大家都回到各自的房間,帶上刀,來到王的房間,都是熟人王對孫沒有什么防范,孫趁其不備,上來照著脖子一刀,捂住他的嘴,無聲殺人。考慮到之前獻血過猛,提前在島上準備了液氮,可以先往王的房間里放入大量液氮,讓其吸入后,神情恍惚反應能力各方面都下降,方便一招制敵殺人。
       殺完人后,分尸,布置現場,做好別人轉動門把手時著火的裝置,把鑰匙用線頭穿回來。期間發現王給張寫的小紙條,決定利用這個殺害張,于是特么把包放在一旁不容易被燒毀。弄完之后,換上一雙大碼鞋,去樓頂把資料貼在陽臺外側,然后再去張房間門口塞紙條。然后收拾好東西,去一樓按玲,帶領大家看到這場兇殺案,然后大伙上房間轉動門把手,擊發之前布置的機關,燒毀這一切。
        當天晚上提議,跟莫睡覺,好有張死的不在場證明。所以故意一晚上大眼瞪小眼,熬一晚上。張當晚去樓上看到資料,激動的就上去拿,忽略了自己小腦不發達的原因,然后摔死了。
接著第二天孫又騙莫說要去證實一件事,然后去自己房間布置現場,寫張騙人去500米外的紙條,弄好之后按響電玲,躲在附近,大家看到就出去找人了,然后他出來把之前的血跡撒出來,撒到三樓房間,然后弄一臉血,弄根繩子在脖子上,偽裝成別人要勒死他,打開燈吸引大家伙發現。最后在大家來到房間前,收拾東西躲起來。
         這時候應該是躲在某個房間,鑰匙串都拿走了,估計找了間莫旁邊的房間,埋伏起來,方便觀察莫,等待莫單獨出來的機會,從后面勒死。勒死之后,又躲起來,接著后面夏來找了,看著落單,又拿刀殺死了,放在張尸體旁邊一塊作伴了。剩下一個李,躲在房間,按玲也不出來,又不能破門而入,和人約定拉木箱子的時間不多了,還得處理雨衣鞋子,而且少死一個李,對他無傷大雅,所以就放棄了繼續殺害李的想法,去處理后續的銷毀作案工具事宜。然后再躲進箱子里,等待船夫把他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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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住在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當李大美等人到后,先用鍘刀將其殺害。灑滿汽油,再用線連接安全鎖。從中間穿過鎖另一頭。然后纏繞住門把內側。退出房間,將線拉住。王岳與土姬一同上過天臺,事后土姬拿到紙條,而王旭則被殺害。傍晚,土姬為拿到照片失足摔死。孫梓焰猜測兇手藏在那個房間里。將其他人支出,在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找到兇手。被兇手勒死。莫鄧其和夏雨詩均在走出門后被害,李大美精神失常。
五月二日,兇手提前藏身在木箱中,用偽造賬號使船夫將箱子搬到郊外工廠,再從箱子離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0:39:12
兇手是孫梓閻。
他的縫線是來自十字繡中的。在肢解了王岳后,他把尸體放在窗臺上,點燃的蠟燭放在地上,倒上汽油,將它們固定在一根線上,再將線綁在門把手上,把自己房間的鑰匙和刀丟在床底,用王岳的鑰匙從外面鎖上門離開。當大家轉動門把手時,蠟燭和尸體被帶倒,隨之點燃了汽油。在大家找沙子滅火的時候,他再把床底下的鑰匙換成王岳的。大家不會在進入王岳的房間了,所以以后孫梓閻又把刀收了起來。
而土雞之死是王岳一手促成的,他把膠布固定的太往外,導致土雞失足墜亡。
隨之,孫梓閻營造自己死亡的假象,他按了鈴之后躲到一邊并拿了一樓的一串鑰匙,大家去找他的時候,他用自己之前獻過的血邊滴邊上樓,到自己房間之后營造出有人勒自己的形象,中途關燈,換了鞋躲到了三樓第七個房間。
大家熟睡時,孫梓閻躲到了一樓廚房對面的放假,看到了莫鄧琦出來找吃的,從后面勒死了他,并拿走了他的手機。
孫梓閻到了海邊,放出血包里的血,營造拋尸的假象。他又去了一個偏僻的地方,燒了雨衣和鞋子,并給人打電話,讓他5月2號來取箱子,而他自己就在箱子里。送到倉庫后,他等待夏雨詩出來,用刀將她殺死。隨后按響一樓的鈴,但李大美沒有出來,所以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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