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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30:44 | 2020-8-3 18:29編輯
      本題兇手比較明確,除了張土姬為王岳所殺,其余死者都為孫梓閻所殺。
      簡要推理一下,李大美日記沒有撒謊,則李大美可以排除兇手。通過快艇師傅證詞可以排除外人作案。快艇師傅5月2日接到消息后于晚8點取回大木箱,還挺沉,并送到郊區廢棄工廠,之后警方則僅發現一個空木箱,可以推知有人藏在了木箱里,而同上島的其他人除了李大美和孫梓閻都確認死亡,李大美還在島上,則回來的只能是孫梓閻。島上沒信號,通過29日孫梓閻炫耀520的事可以推知,他寫了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于5月2日使用留在岸上的手機匿名給快艇師傅發消息,即他于上島前就策劃好了這一切。
      王岳、張土姬、莫鄧琦和夏雨詩死亡時間于日記描述時間大致相符,則我們從后往前看,夏雨詩死亡時,兇手只能是孫梓閻;莫鄧琦死亡時,夏雨詩被李大美抱了一晚,排除嫌疑,兇手只能是孫梓閻;張土姬死亡案后文解釋,暫且不表;王岳死亡案,眾人集合后一直一起行動,而一開始眾人在樓下并沒有發現起火,說明兇手使用了延時起火裝置。能控制時間讓眾人目擊這一切,造成“不可能犯罪”假象的,只能是按鈴將眾人集合起來的孫梓閻。
      下面再從前往后分析每一個案件的手法。
      王岳死亡案,如前所述,眾人集合后,無論是上樓、下樓還是救火,兇手都不可能明晃晃當著眾人面進行分尸,說明王岳早就被分尸了,結合尸體四肢散落在窗臺底下,可推知兇手孫梓閻使用了他擅長的十字繡,將王岳分尸后再將四肢縫合起來,靠在窗邊,讓眾人通過其手臂紋身進行辨識,并造成尸身完好的假象。延時起火裝置有多種手法,這里列出一種:將蠟燭底部斜切一刀,傾斜著粘在地板上,使用一根長線,一端系在門把手上,一端系在尸身上,使得長線懸垂于蠟燭中段上方,再將從蠟燭到尸身的這段線和尸身都灑上汽油,點燃蠟燭關上門,使用鑰匙鎖上,就構成了密室犯罪手法。算好時間,等到蠟燭快燒到線時集合眾人,先目擊王岳在窗邊,再上樓,此時蠟燭將線和尸身引燃,縫線燒斷,四肢散落,門把手這邊的線因為沒有汽油沒有燒完,留下了被燒焦的痕跡。而密室的關鍵,鑰匙,只要等到眾人撞開門后趁人不注意丟到床下就行了。蠟燭則迅速燒完,或者被兇手趁亂取走,僅留下了一點蠟燭淚。
      孫土姬死亡案,結合她手里抓的檔案袋四個角上有殘留的膠布,閣樓陽臺的外側面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她要摸到膠布的位置得大半個身子探到外面,以及她經常平地摔,自稱小腦不發達這些線索,可以推知兇手正是利用她平衡性不好的特點,讓她取檔案袋時不小心墜樓。從她左手攥著紙條,需要費力扳開可知并不是兇手事后放入。結合紙條上是王岳的字跡,閣樓上只有王岳和張土姬的腳印,王岳的腳印檢查閣樓時就有,以及他們確實分手后還一起去過酒店,但張土姬一臉不高興這些線索,可以推知這正是王岳策劃的,王岳被張土姬拋棄后用艷照威脅張土姬,這次則用取回艷照為誘餌害死了張土姬。王岳到閣樓粘好檔案袋,把紙條給張土姬,沒想到之后自己卻被孫梓閻殺死。
      孫梓閻案,雖然這家伙是兇手,但還是要解釋下他用什么手法制造的被害假象。首先是血跡,很可能他在獻血時或之后用某種方式自己留了部分血液(或者他獻血就是為了留下能比較DNA的樣本),藏在雙肩包里。臉上的血和地上的血跡,以及后來海邊礁石上的血跡都是他用這些血制造的。但眾人在遠處看到房屋亮燈時,他并不是在自己的房間,因為窗戶都有護欄,血跡也被制造成無法出門和無法下樓的樣子,眾人回來他插翅難飛。因此他只能躲在旁邊的房間,在這個房間的窗前制造被勒假象。這也和警方偵查的,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相吻合,由于距離過遠,眾人只能通過手機觀察,視野狹窄,無法判斷究竟是不是第6個房間,只知道是西側的房間,由此造成誤判。而孫梓閻只要趁眾人回來前,將繩子扔到第6個房間里就行了。
      莫鄧琦案和夏雨詩案就簡單的多了,孫梓閻趁眾人睡著后躲入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等莫鄧琦下來找吃的時將他勒死。夏雨詩為求證孫梓閻到底死沒死挨個房間尋找,被孫梓閻刺中多刀失血性休克而亡。
      至于動機,王岳害死張土姬是因為張土姬拋棄了王岳;孫梓閻害死王岳可能是因為王岳要放棄這個團隊,而害死莫鄧琦,從莫鄧琦手機不知所蹤看,可能是他的手機拍到了某個證據,比如亮燈的是具體哪個房間,或者是莫鄧琦去釣魚時被在礁石上放血的孫梓閻看到誤以為看到了自己,害死夏雨詩則是怕夏雨詩發現先下手為強。當然,也可能僅僅是為了給APP熱搜制造有轟動效應的事件。
      其他線索:關于液氮,有可能是孫梓閻提前運到島上,保鮮血液用;關于身材描寫,暗示八塊腹肌的孫梓閻可以較為輕易地制服王岳、莫鄧琦和夏雨詩,完成作案;關于與六個人均不相符的足跡,是孫梓閻事先準備好的不一樣碼的鞋,害死夏雨詩后穿這雙鞋離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34:50 | 2020-8-3 13:39編輯
兇手是孫梓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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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動機,孫梓閻是APP的創辦者,用原文的話說賭上了自己的未來,在CX推理網都關停的情況下APP的未來也不被人看好,他不接受自己的未來的灰暗,只好鋌而走險,挽回的方法很明顯,就是得到金主的贊助的那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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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思路就是把制造一個不存在的第七人屠殺了這六個人的假象,洗脫嫌疑,將資金卷走,改頭換面,從頭再來。
拉到贊助之后的4月24日,邀請眾人去島上野營。
4月25日去獻血,是警察能夠通過島上的拖拽痕跡來血液對比證明孫梓閻這個人已經死了。
4月26日進行布局,聯系客房。
4月30日王岳案:在吃過飯以后,來到王岳房間進行殺人分尸。利用蠟油和金屬絲線。用蠟燭到燃燒時間來延緩房屋的燃燒時間。利用金屬線固定王岳的尸體。之后下樓按鈴,之后交給張土姫王月的紙條,在傍晚的時候,使張土姬來到天臺。將張土姬推下。
5月1日,晚上10:30左右,孫梓閻出門進行準備。可能是事先準備的,也有可能是現取用自己的血液,從旅館外進行偽裝拖拽的痕跡,留下字條后按上門鈴。在眾人到達指定地點后打開燈,偽裝成有人正在勒著自己。當眾人趕過查看時離開脫身。
5月2日,在一樓埋伏,將莫鄧琦勒死,(也有可能是發短信告訴莫鄧琦自己沒有死,騙他到一樓,勒死后偽裝現場。)夏雨詩有可能是猜到了孫梓閻的目的,打算與其談話,卻被孫梓閻所殺。因為李大美鎖死了門,無奈之下選擇了放棄。在留下最后通向海灘的血跡之后。將染上血的衣物以及用來偽裝第七人的衣物焚燒。
5月2日傍晚,藏入木質的大箱子中。船夫把箱子帶走后,送入工廠。脫身離開。
PS.孫梓閻持有所有房間的鑰匙串(在假死之后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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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對兇手的鎖定可以從5月2日凌晨還活著的人物中排除,李大美日記所說的都是正確的。排除李大美和死亡的夏雨詩之后只剩下生死不明的孫梓閻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47:45
兇手:孫梓閻

案件發生過程
       第一天晚上,吃過晚飯后,王岳在自己房間內寫完要給張土姬的紙條,準備好檔案袋后,孫梓閻進入王岳房間與其聊天,趁其放松警惕時,用未組裝的鍘刀刀身砍向王岳,刀身砍在了王岳脖子上,導致立即死亡。期間,孫梓閻知曉了王岳和張土姬之間的事情。隨后孫梓閻使用組裝完畢的鍘刀將王岳分尸,又用自身攜帶的十字繡用的棉線將其上半身組織簡單縫合,放置在窗邊。他做完這些后,取走了王岳房間的鑰匙和他的鞋子,以及放在桌上的紙條和檔案袋。之后開始布置密室。先是用廚房偷來的汽油灑在尸體和周圍的地板上,然后使用棉線和蠟燭組合,將汽油點燃機關連接在門把手上。布置好一切后,自己在房間內清理好身上作案痕跡,隨后出門將門鎖上,利用門與地面的縫隙將鑰匙用手指彈回房間的床下。
       做完這一切后,孫梓閻又來到閣樓,穿著王岳的鞋子在地板上踩出了腳印,把檔案袋貼在了對于張土姬來說極為危險的陽臺外側,并在必踩的位置灑上了一點不為人察覺的汽油。
       之后,孫梓閻將鞋子藏了起來,到一樓按下了電子鈴,并提出夜探小島的主意。然后領著除王岳以外的眾人出門查看王岳為什么沒下來(此時王岳已被孫梓閻殺死,重新縫合尸體上半身是為了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眾人看到王岳待在窗邊,于是便決定上去催一催。所有人來到三樓王岳房前,開門時門把手轉動,啟動了汽油點燃裝置。一點燭火落在汽油上,火勢猛然增大,順著汽油痕跡燒至窗邊尸體上,將縫合的棉線燒斷,尸體沒有了棉線,又重新變成尸塊散落在窗邊。此時熱量已經波及至門周圍,夏雨詩察覺到了門不尋常的熱,眾人擔心,下樓試圖通過窗戶查看王岳屋內情況,但發現王岳身影消失,還看到了屋內的火光。于是快速上樓決定將門撞開。但此時強烈的火勢足矣將尸塊燒毀,待眾人找到沙子滅火后,尸塊已經變成了焦塊。
       和眾人一起目睹了王岳的死后,孫梓閻找機會讓張土姬在晚上休息前收到那張紙條。隨后在大家聚到一起時,提議大家一起行動休息,促使張土姬說出反對使其落單。孫梓閻則主動要求和莫鄧琦在一起休息,再次排除自己的嫌疑,而剩下的李大美和夏雨詩兩個女生一起休息。深夜,張土姬按照紙條要求,在半夜獨自前往閣樓,發現了檔案袋的放置位置,但因為是晚上,她沒有注意腳下踩到了汽油,之后滑倒摔下閣樓死亡。
       第二天早晨,孫梓閻以搜查小島為由,用集體行動掩蓋自己偵查小島的做法。
       第二天晚上,依舊是兩兩一組待在房間里。但到了近10:30,孫梓閻自稱要驗證自己的想法,囑咐并確認莫鄧琦不會自己出來后,去了自己房間拿走包中自己的獻血血包,到一樓大廳拿走鑰匙串,將事先抽空寫好的紙條放在一樓大廳桌上,并摁響電子鈴,迅速躲到一樓由東到西的第三個房間。在確認下樓的三個人走出大門后,他從房間走出,用針在血包上扎眼,從大門走到自己房間,然后布置好繩索和簡易開關燈的裝置,并在臉上涂好血液后啟動裝置開燈,裝作猙獰樣。待外面的三人奔回到一定距離,再次啟動裝置關燈。起身后留下繩索和手機,站在房間門口用力擠壓血包向房內噴灑血液。然后收好血包,快速躲到了三樓由東到西的第七個房間。
       三人上樓查看,卻未找到孫梓閻。(此時的孫梓閻在其余三人眼中已經被判定為死亡)
       在大家都回到房間后,孫梓閻從自己房間拿走繩子后,回到一樓的第三個房間。過了一會兒,莫鄧琦因肚子餓而前往廚房。就在莫鄧琦到達廚房吃東西時,在第三個房間聽到動靜一直用貓眼觀察的孫梓閻突然沖出,將毫無防備的莫鄧琦勒死,并拿走了莫鄧琦的手機,回到第三個房間。
       次日早上,孫梓閻提前打開了液氮的罐子。李大美和夏雨詩感到肚子餓,下樓準備到廚房找些吃的。沒有料到會看見死了的莫鄧琦,兩人十分慌張。此時,夏雨詩似乎意料到了什么,將李大美說服,讓其回到自己房間不要出來,而自己則前往廚房查看。此時廚房內因液氮升華,空氣內含氧量嚴重不足。夏雨詩走進廚房不一會兒后,感到頭暈,孫梓閻出現,將一罐液氮噴到了夏雨詩臉上,夏雨詩因眼睛接觸到液氮,幾乎看不到什么東西。隨后孫梓閻用廚房的刀,在夏雨詩身上砍出多處刀傷,并將其拖至門口張土姬尸體旁,等夏雨詩死亡后,再次摁響了電子鈴。
       但孫梓閻并未見到李大美走出,便穿好帶來的雨衣和故意買錯鞋號的雨靴,以及提前設置好定時短信紅包發送小程序的莫鄧琦的手機,前往來時發現木箱子的位置。過程中,天氣晴轉雨,孫梓閻在走過礁石區的時候,因雨靴鞋底的材質和鞋號原因,腳底打滑不慎摔在大礁石上,磕出了血。之后雨停,孫梓閻找了一處偏僻地方將雨衣和雨靴焚毀,拖著木箱子來到來時的登陸位置,躲在箱子里等待。
       最后,船員晚上八點準時到達。因天色已晚,周圍一片漆黑,船員未曾發現藏在箱中的孫梓閻,便毫不知情的將木箱運走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49:36
島上沒有其他人,兇手是孫。他“創造”了一個殺人兇手“第七者”。

這次旅程看起來好像是探閱APP重生的轉機,其實是大家各奔東西的最后一次相聚。沒有人提得起興致去準備旅程的用品,因為很多人都在計劃著離開。

在準備用品的時候,孫不僅準備了旅行必要的東西,還準備了跟自己腳不符的鞋子,殺人用的工具,裝有自己血的血袋,準備了定時發送消息的短信小程序,擋雨用的雨衣雨鞋以及一套閉合的殺人方案。另外,他提前乘坐漁船來過島上。

4月23日到24日,他沒有去找投資。而是一個人來到島上,23日那天下雨了。

死去的人都是因為各種理由單獨行動而被殺死的,他們可能不能相信身邊的人。

王確實是要把艷照之類的東西還給張,手機和檔案袋是提前計劃好帶來的,字條應該也是一開始就準備好的,而這些孫應該是知道的。

王給張的字條是在晚飯之前,所以王阻止張開液氮瓶時,張一反常態。

在第一天的晚飯之后,孫來到王的房間,帶上了裝有鍘刀、汽油、蠟燭還有縫線的背包。透過貓眼,王看到是孫,放心地開了門。孫敲開王的門之后,因為王比孫高,孫應該是趁著王轉身的時候抹了王的脖子,用鍘刀肢解了王的肢體并用縫線縫了起來,把他支在窗臺上。把
蠟燭擺在房間中間,孫提前試驗了蠟燭燃燒的時間,這是一個定時裝置,為的是讓剛好下樓的人看到王還在房間的假象。然后在尸體上淋上汽油,縫線綁在內把手和尸體上,蠟燭壓在縫線上,縫線作為引線,蠟燭燒到底會引燃縫線。鑰匙應該是拿出來在外面鎖上門,再通過門縫或者其他裝置彈到床底下,但是暫時還沒想通。

因為需要獨自去拿東西,所以張明確反對跟大家一起。但是她沒想到要拿的東西被粘在墻上,本來平衡感就不是很好,想拿到其實不是很容易。雖然王本身就很高,但是他既然想還,應該不會故意捉弄張。所以檔案袋原來應該只是放在陽臺上,而孫在殺了王之后,穿著王的鞋子把檔案袋粘了上去。張掂起腳來好不容易拿到了文件,大半個身子趴了出去,掉下去了。這里的解釋不是很合理,但是暫時想不到別的。

孫主動提出來要跟鄧一起睡,還跟鄧干瞪眼了一晚上,目的是為了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接下去,孫要為自己洗清嫌疑。寫字條讓大家都出去,并且是一個極其精準的距離,他才有足夠并且合適的時間布置現場。打開自己的血包滴在樓梯上,然后回房間,故意趴到窗臺上演出面目猙獰的樣子,將房間灑滿血。再換上提前準備好的不符合自己尺碼的鞋子,躲到三樓從東往西第7個房間。也就是自己的隔壁。

莫明知道有危險的情況下,還下來吃東西?顯然不太符合邏輯。因為他發現汽油不知道怎么變少了,所以他判斷有人來過廚房。為了驗證是不是外人做的,莫讓夏和李在一起,這樣就能排除這兩個人的嫌疑。莫手里的這塊肉應該不是為了自己吃,而是他聽到聲音,發現這塊肉的時候被勒死的。

夏也猜出了廚房里有問題,想找出個究竟。但是還是被殺了。

莫的手機沒有找到,可能是因為他在手機里面記錄了真相,被孫發現丟掉了。

為什么不處理李,因為需要一個嫌疑人來應付這一切。

而孫,在處理完這些后,在海邊灑上自己的血跡,在23號登島時的位置把自己的雨衣雨鞋都燒掉,躲到木箱里,等著回去。等著聽到一個驚天的大案件。


(第一次答題 重在參與 重在參與)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53:20
兇手是孫梓閻
與朋友的老板商談失敗,張土姬家不支持投資,王岳決定回老家,APP 的運營面臨著失敗,團隊面臨著解散,一切心血都白費,孫梓閻便生出一個謀殺計劃。
他一開始先用小型鍘刀趁王岳不備在他脖子上抹了一刀,使其死亡后分尸,被分尸后的王岳被孫梓閻擺正讓其尸體背靠窗臺。孫梓閻用延長了的十字繡線繞過王岳的身體輕輕打了個結,計算好大概長度再用另一端纏繞門把手,在房間中央放置一截短短的蠟燭點燃,在周圍潑上汽油,用鑰匙鎖上門后,把鑰匙從門縫踢回內屋。
孫梓閻按照計劃時間?把大家召集出來,當大家看到背靠窗臺的王岳其實是已死被分尸的王岳(不過現實中在逆光的條件下從一樓看向三樓應該很難看到王岳的紋身,而且王岳的紋身在右前臂),當大家轉動門把手是由于繩子一緊一扯,被分尸后的王岳會到處四散,快燃盡了的蠟燭的火焰遇著汽油火勢加大,就成了撞開門后大家看到了的那一幕。
張土姬死亡疑點有兩處:王岳為什么不直接把檔案袋和u 盤直接給張土姬,非要讓張土姬等大家睡了以后到閣樓的陽臺去拿。
檢查房間的人員只是在門外而沒有進房間檢查的嗎?如果只是在門外檢查,那檢查根本沒有意義,如果進房間檢查為什么閣樓的腳印只有兩個人的?
熟悉張土姬的都知道容易平地摔,更何況以土姬的身高摸到膠布的位置需要墊腳,大半個身子探到外面。
?孫梓閻沒有死亡,等莫鄧琦等人到達孫梓閻指定的地方后,孫梓閻便走進窗邊掐自己的脖子,地上的血跡是孫梓閻離開的時候用血袋滴出的
莫鄧琦脖子上的勒痕是孫梓閻用十字繡線勒的。
夏雨詩是發現兇手是孫梓閻?被他殺的,而且孫梓閻還在旅館里。
快艇師收到的信息是孫梓閻?編寫的定時轉轉賬的程序發的,他搬運的木箱里正裝著孫梓閻。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54:15 | 2020-8-3 16:11編輯
我認為,是從剛開始的時候,兇手就已經先到了島上,或許是通過那一立方米的箱子,但是當李大美一行人到達時,查看了箱子里并沒有人,后來在島上也確定了應該沒有人,首先王岳死了,兇手應該是在大家去活動時,偷拿了孫樣閻王岳的房間在孫梓閻召集大家下去之前,殺掉了王岳,在地上灑上做飯時的汽油,用縫線綁住固定好的蠟燭,縫線的另一端系在門把上,并讓他的尸體靠在窗口,等大家上去叫他時,兇手把王岳分尸,鎖好門,躲在床下,等大家進來時,綁在門把手上的線動了,把蠟燭一起弄倒了,這樣尸體就燃燒了起來。至于土雞的死,我認為只是個意外,因為兇手,并不知道王岳要回老家的事情,兒閣樓上只有王岳和土雞兩個人的腳印,再加上土雞小腦不太發達,經常摔倒,加大了她發生意外的幾率。而孫梓閻,他可能發現了兇手的一些東西,然后他留下了紙條,并且把電子鈴設定好時間,然而可能發現了縫線的事情,就到他的房間里,準備查看縫線少了沒有,他卻碰到了兇手,兇手砍了他一刀,他一路跑上三樓,被兇手逼到了他的房間,然而兇手卻沒有料到這時電子鈴響了,很大的聲音,情急之下,他打開燈查看,讓李大美一行人發現了,而孫梓閻準備叫喊,想引來伙伴,兇手情急之下,只好用繩子勒他,李大美他們看見后,馬上跑了上來,兇手在一刀割了他的頸動脈之后,將他的尸體處理了,為了不讓李大美他們發現,就暫時移在了隔壁的那個房間一一警方表示有人待過的那間房間。正在拋尸的時候,意外的遇見了正在找食物的莫鄧琦,殺死了他,并且兇手拿出了自備的肉,放在了他的手里,營造他無辜慘死的現場,加深其他二人的恐懼,在雨詩知道后,定要去廚房一探究竟一一哪里來的肉。而兇手咋在廚房對面一樓的那個房間守株待兔,用小刀刺死了詩雨。然后就按下電子鈴,在鉆進木箱子里,在晚上時等人把他送走。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3:58:51 | 2020-8-3 19:47編輯
題目:李大美的日記
題設:
1.        本題不存在敘述性詭計,不存在合謀。        ——>單兇,可以各自單獨作案
2.        日記內容可以理解為李大美的證詞。
3.        李大美的日記沒有撒謊。        ——>敘述均可相信為真

案件人物:孫梓閻、張土姬、夏雨詩、莫鄧琦、王岳、李大美
警方確認的被害人尸體:張土雞 夏雨詩 莫鄧琦 王岳
兇手:孫梓閻、王岳(各自單獨作案,孫梓閻殺害了王岳、莫鄧琦、夏雨詩,王岳則利用土雞平衡感不好的特點在陽臺外高處粘貼檔案袋使土雞在取檔案袋的時候自行墜樓)
案件發生地點示意圖:






疑點:
1.        王岳案的密室
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房門一個男生用力撞不開,最后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
        ——>眾人進入前房間門是鎖著的
旅店的鑰匙只有這一串,每個房間的鑰匙只有一把,房門只能在內側或者外側通過鑰匙鎖上。        ——>鑰匙唯一,且必須通過鑰匙鎖門
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鑰匙沒有被調換過
房間有一個鋁合金的推拉窗。只能在屋內鎖上。        ——>推拉式窗戶,無明文提示操縱機關(或說明線劃痕之類的存在)
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        ——>進入房前窗戶已被關上
窗戶從屋子里被鎖的嚴嚴實實                ——>進入房內時已被鎖上
于是我們又急忙趕到廠房附近——那里有幾個沙堆——用沙子將火撲滅
文中也沒有提到門下可以傳送鑰匙的縫隙或者房間內可以傳送鑰匙的縫隙。——>無法從外部利用機關把鑰匙傳送進房間內。
分析:對房間僅有的出入口,門與窗,進行分析對比發現,房間在眾人趕到時為密室狀態,鎖門必須的唯一鑰匙被發現在房內。門縫也沒有明文說明存在,故假設要在事前將鑰匙置入屋內,只有通過屋內唯一的人,死者。然死者若為自殺,無法把自己分尸亦無法殺死后續的死者;死者死前也沒有要將房間布置為密室的理由。因而事前將鑰匙置入屋內不可能,鑰匙為事后放入。事后能單獨處理現場的機會并不存在,但是存在一段混亂期,大量沙子被潑入現場。鑰匙若被兇手藏于潑過去的沙堆內,則可蒙混過關,將鑰匙送入屋內,形成看似的密室。


2.        王岳案的分尸與起火
只有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的燈亮著。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身體完整,沒說明已經點燃與否——>從后文窗外看到著火,這時應該沒有著火。——>根據紋身,這人確定是王岳,雖然文中后面沒有寫四肢上的紋身。
“門怎么這么熱。”夏雨詩摸了摸門突然說道                ——>已經起火
窗戶上王岳的身影已經不見,但是透過窗戶似乎能看到著火了!        ——>身體消失
一具燒焦的尸體出現在了我們面前,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        ——>明文表示先被分尸后被焚燒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另外轉動外面的門把手,內側的門把手也會跟著轉動        ——>定時點火/牽引身體裝置
做飯的時候發現汽油比昨天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   ——> 用于焚尸的汽油是從廚房拿的

分析:前幾分鐘還看似完好的身體,在很短時間內就被先分尸再焚燒了,在此期間沒有人能單獨處理現場。密室的情況前面已經討論過,門窗均不存在能讓身體離開房間的機會。以上說明尸體已在更早的時間被分好。前面大家看到的身體,推測為用針線事先連接好的。經過焚燒后,線都被燒盡了。針線物主孫梓閻因而具有重大嫌疑。
同時,利用房內的道具,兇手已經做到了讓身體自動下落,跟房內自動點火。
燭淚暗示房間終于存在一支點燃的蠟燭。把放在窗臺的身體(已分尸后用線簡單縫合,故意不平衡放置)用縫線連在某個稍高的地方,縫線另一端連接在門把手上,當門把手轉動的時候,縫線向下,借助蠟燭燒斷縫線,尸體失去支撐力量而墜下,本來就是簡單的縫合下墜的力量讓尸體摔成尸塊。房間已被事先倒滿汽油,縫線被燒斷后帶著火苗點燃汽油,于是開始燃燒所有可做證據的縫線。

方法二:綁在門把手上的縫線盡頭綁在正在燃燒的蠟燭上,然后利用液氮將王岳尸體的各肢體鏈接住,放置于窗臺,等眾人來到門外,轉動門把手時,門內的門把手也是跟著轉動,拉動縫線,拉倒蠟燭,倒地的蠟燭接觸汽油,汽油一下子燃燒起,王岳的尸體一受熱,液氮熱化消失,失去冰凍連接的作用,隨后尸體四肢散落在地上并著起火,所以四肢也呈現散落狀。

示意圖:轉動門把手,拉動繩子,蠟燭倒地,接觸汽油。



3.        孫梓閻案的孫憑空消失
距離比較遠,模模糊糊能看見3樓那個亮燈的窗戶上似乎有一個人影,可是距離實在是太遠我們看不清楚        ——>并沒有看清具體是哪個房間
走到半路,3樓的燈突然關了。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三樓存在一個人關了燈,血跡來源還在三樓沒有下樓,且沒有其他人再上過三樓
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可是屋子里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        ——>只是順著血跡找到了現場,現場有大量血跡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匿藏房間
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         ——>血跡并無偽造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        ——>血來源
見到電子鈴旁邊留了一個字條,字跡正是孫梓閻的。        ——>偽造字跡不容易
除了莫鄧琦那個數碼狂人手機換的比較頻之外。我們用的都是學生時代的手機,出去拍照像素都不夠。所以每次活動我們都要帶上莫鄧琦,雖然他不怎么說話,但是他的手機拍照清晰啊。         ——> 莫有唯一的“望遠鏡”手機
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 ——>手機被毀掉了

分析:眾人雖然看到了孫梓閻的猙獰的臉,但是并沒有確定走到孫梓閻所在的房間。血跡來源雖然還在三樓,眾人也并沒有去仔細一個個檢查房間,可推斷血跡來源當時仍在三樓的某個房間,比如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但是血跡也將三樓以下變成了一個密室,上過去三樓的人,沒有途徑再跑下來。由于題目已由各種敘述(快艇師傅、湍流、居民)排除了外人進入該島的可能性,那么當時島上活著的人,除了集合的眾人就只有孫梓閻。但假設兇手為孫以外的夏雨詩、莫鄧琦、李大美,則他們無法從三樓下來;無辜的孫梓閻當時若有意識,也不存在不逃出來求救或者指證犯人的道理。因此確認兇手為孫梓閻。
房內的大量血跡,若是來自于孫梓閻現場放血,則孫當時必死無疑,他所在的其他房間也應留有痕跡,但后來JC并無發現。其血液來源應為孫梓閻早有提過的獻血,應是自己抽血備用。
此案的起點也為留有孫梓閻字跡的字條,考慮到偽造字跡的難度,兇手就是孫梓閻本人確實合理。
殺掉莫跟毀掉莫手機是孫為了謹慎起見,因為他知道眾人為了在樓下看清楚他在窗口的表演很有可能會利用莫鄧琦的高像素的手機,雖然他不知道莫鄧琦是否會把當時的情況錄像或拍照,但是以防萬一他要把莫的高像素手機毀掉,防止錄像/照片被仔細研究發現了自己布置的假現場不是自己的房間,在殺了莫拿到手機后,可能因為無法解鎖,不知道莫究竟有沒有錄像拍照,所以將莫的手機帶走銷毀,也就是最后JC沒有找到莫的手機的原因。

4.        土雞墮樓案
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         ——>土雞小腦不發達,平衡感不好
右手還緊緊地抓著一個檔案袋。
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見土雞面目全非的尸體。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土雞為了拿艷照,因平衡感不好意外喪命
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王岳寫的紙條,難以偽造
“當初你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拋棄了我,我拿著這些照片威脅你默默的跟了我這么多年,但是現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
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
          ——>王岳所說的照片和原件都要給土雞顯然是假的,那他要在夜里騙土雞去閣樓的意圖就很可疑了。另外對這種渣男行為先吐為敬 he~tui! 傳遞紙條的時間是在王岳死之前,因為這種私密的事情并不會假手他人,文中也沒有明確門縫之類的可以傳遞紙條。正是由于土雞想要晚上去拿照片,所以在第一天晚上才拒絕了大家呆在一起的建議。
廚房的角落里有幾個看起來像是煤氣罐的東西,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         ——> 可能是傳遞紙條的瞬間
但是土雞居然沒發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假設紙條不是以上面那個瞬間傳遞,而是提前已經給了,那么是因為怕發脾氣改變王岳交出艷照的想法,所以土雞并沒有發脾氣。
閣樓的燈開著。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 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閣樓現場只有王岳和土雞進過,是王岳先行布置的陽臺文件,意欲害死土雞
“我爸給我打電話了。”王岳突然說道,“我爸說如果App還是不行的話,讓我回老家找個工作,不要耽誤自己。”
——>王岳殺土雞的動機,他要回老家工作,無法再和土雞保持關系,得不到就毀掉。

分析:高大的王岳布置好閣樓檔案袋后,找了個機會把紙條遞給矮小的土雞,讓平衡感不好的她去拿照片,然后將檔案袋粘在陽臺外的高處,張土雞探身的時候因其小腦不發達失足摔落,于是不幸送命。其他人在上島之前不知道艷照的事情,無法模仿字跡,以及沒有決定性證據證明腳印是偽造的。王岳本應該在夜里土雞墜樓后清理腳印拿走檔案袋的,可是自己卻先一步被殺了。

5.        莫鄧琦&夏雨詩案

前文分析了莫鄧琦必須死的原因,那么孫是如何保證莫鄧琦必定會在半夜里獨自行動呢?畢竟他們的人設都是推理愛好者,在懸疑片中發生了這么多案子之后還會獨自行動的做法看上去并不聰明。房門上鎖后一個男性無法撞開,他們只需要在房間里呆到警察到來就可以了。除了作者要他們必須死之外,還有一些線索勉強可以做出解釋。

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莫鄧琦身體比較虛,島上第一晚孫和莫相顧無言了一整晚,很可能消耗了莫的零食儲備或者莫干脆就沒有零食儲備,因為畢竟莫的廚藝不錯,孫料定莫會半夜饑餓難忍去廚房找吃的,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等他下來勒死了他。

“我要去求證一件事情。大美,相信我。”         ——夏雨詩因為發現了什么而遇害
那么又是什么給了夏雨詩一個女生勇氣讓她自己去驗證自己的想法呢? 顯然是作者在這里分析一下夏雨詩發現了什么,想去驗證什么。此時的鑰匙串已經被拿走了,夏雨詩無法進入旅店的其他房間,她與李大美在一樓發現莫的尸體后囑咐李大美回到二樓鎖門,而且她本人是死在了樓外,推測是她察覺到前一晚看到的孫并不在自己的房間里,所以想要出樓回到當時的位置確認,撞見了孫所以被殺。


6.其他線索
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只是這些平臺的報價卻讓我們望而卻步。        ——>潛在動機:上熱搜
孫梓閻又說,金主爸爸為了評估我們團隊的能力,要我們2周后交一個中篇推理案件,他們以此為藍本幫我們宣傳。                ——>潛在動機:案件,宣傳
“我爸給我打電話了。”王岳突然說道,“我爸說如果App還是不行的話,讓我回老家找個工作,不要耽誤自己。”聽完他這句話,所有人都沉默了。  ——>潛在動機:動搖軍心,想要跑路   (但根據時間線,王岳說這句話時,孫好像已經出差了,因為文中用詞這幾天,而不是這兩天)

孫梓閻今天回來了,他滿臉胡渣、滿身煙味的樣子讓人心疼。
“我一個朋友的老板跟我談過之后,決定對我們App的發展進行支持!”孫梓閻一進門就帶來了好消息。——>出去跟人談合作不是應該整理自己,不應該這樣,滿臉胡渣和滿身煙味好像是待在一個小房間很久的樣子,或許孫根本就沒有出去跟人談合作,而是跑到一個賓館或者小房間想了幾天,最終想到了讓app火的方式,這樣是最直接,也最不需要花錢的。

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這個app就是孫梓閻的未來,將一切賭在了這上面。

莫鄧琦這家伙居然帶了一套漁具,用他的話說,都到海邊了不釣釣魚豈不是很遺憾。——>文中在王岳案后沒有再提到過線性機關,另外根據沒有合謀這一設定,莫鄧琦應該也沒有借過魚竿給別人,不然事后應該會提下,還有也沒有提過魚竿會放置于那里。第二而孫梓閻也沒有借過縫線給別人,事后文中也沒有提過。所以兇手還是縫線擁有者孫梓閻。縫線沒有燒完是孫梓閻所沒有預料到的事情。


孫梓閻擔心我們大家已經生疏了,提議五一假期一起去周邊一個小海島去野炊。        ——>事件提議者
孫梓閻還給我們每人發了五千元作為慶祝        ——>死前吃頓好的
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即便是在沒有網絡的島上,孫梓閻仍可提前設置好程序,將開機手機放置于別處,可能是郊區那邊,時間一到,手機自動發送消息給快艇師傅讓其取件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        ——>孫梓閻可能還沒死
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        ——>箱子有一立方米大,孫梓閻可以在作案完畢后藏于箱內,借助運貨由頭暗度陳倉,回到大陸。至于孫是如何得知島上有箱子的,他是和旅店老板的聯絡人,老板也給他發了照片,他可以提前問到。

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孫在包里藏了鍘刀和雨衣鞋子等作案物品,另外文中也只有孫的包被提到過略空。

排除孫梓閻案,王土雞案,莫鄧琦案夏雨詩的嫌疑,因為當時李大美不是抱著夏雨詩,就是與夏雨詩在一起,所以排除嫌疑(當然文中也沒有提到李大美睡覺會睡得很熟,畢竟迷迷糊糊都能聽到隔壁土雞開門的聲音)


案件整理:
孫梓閻為了讓“探閱APP”存活,打算自導自演一出案件幫助APP上熱搜/交出劇本獲得金主的信賴,就提出讓推理社的大家去荒島旅游找靈感。出于一手創立app對它有一種慈父般的愛,只要它能火哪怕他今后再也無法露面也無所謂。他事先抽血獲得自己的血液,也準備好了定時轉賬發短信給船家的小程序,帶好了針線、鍘刀、雨衣和不同尺碼的鞋。成員之一的王岳因為要回老家找工作,無法繼續威脅張土雞和自己保持不正當關系,又不想放手,出于得不到就毀掉的心理也設計了陷阱,利用字條騙取矮小的土姬去探出陽臺取文件,她小腦不發達經常摔倒,于是中計摔落樓下而亡。孫梓閻找個機會殺死并分尸王岳后,進行分尸,因為題中沒有表示王岳的分尸現場有大量血跡,可能是被清理干凈了,也可能是利用液氮對分尸處進行了處理,血液冰凍后減少了流出的量。孫簡單用針線縫合了王岳的身體,將王岳的身體擺放到房間窗邊,細小的縫線置于高處,吊著尸體,故意將紋身露出讓大家看見(或者利用液氮將尸體在窗邊固定)。房間已被孫梓閻用鑰匙在外鎖好,并做好了房內點火跟移動王岳身體的裝置。大家集合發現王岳身體消失,房門酷熱,撞門又發現房內起火,在用沙堆滅火時,孫梓閻趁機將房間鑰匙隨沙潑(扔)入房內,偽造密室。晚上留下自己的字條騙大家出門,自己則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里,等大家出門后他帶著自己的血液沿著樓梯、走廊到自己的房間一路上樓布置好血跡,將大家引致自己不在的假現場,自己藏于三樓7房,對著樓下眾人表演了一副自己被人勒住的情景劇,然后假裝自己已經消失。當晚他又藏于一樓3房,埋伏勒死莫鄧琦,毀掉他的唯一高像素手機。再殺掉可能發現了關鍵線索的夏雨詩后,他于5月2日晚8點,如同計劃一樣,藏身木頭箱子離開島上。離開前,他把作案/分尸時換上的帶血雨衣、鞋子一并燒了,留下了灰燼痕跡跟那雙鞋子的腳印在島上。他還制造了礁石上的血跡,讓外人以為他已經身亡被拋尸。只留下習慣寫日記的李大美作為證人來向人講述這一個‘精彩’的案子。
最后他離開時應該是沿著石頭邊離去,所以也沒有留下了腳印。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4:01:10
兇手是孫梓閻。
他提議五一去小島上玩,就是為了殺人。先是王岳,孫梓閻趁所有人回房休息的時候去王岳房間殺死他并分尸,然后把尸體固定在窗前,讓尸體看起來像是站在窗前一樣。在地上放點燃的蠟燭,把汽油倒在地上,走的時候用繩子連接尸體和門把手設置一個機關,大概就是有人轉動門把手,尸體就會散落并打翻蠟燭,汽油燃燒,造成其他人看到的現象。
至于張土姬,應該是自己拿東西的時候不小心摔死的。
孫梓閻失蹤的那天晚上,是他演的一出戲,讓其他人認為他已經死了,好洗脫嫌疑。他寫了張字條放在桌上并按響了電子鈴,等其他人都出去找他后,他回到房間弄傷自己放出一些血,濺在房間里,然后用帶血的繩子假裝勒住脖子,在窗戶上表情猙獰,讓其他人看見。時間差不多了,他邊下樓邊把血滴在地上,出去后在礁石旁滴一些血,這樣看起來就像他已經遇害了。他穿上與所有人尺碼不符的鞋子在島上留下腳印,制造出島上有其他人的假象,并且把鞋子和雨衣燒毀。
孫梓閻找好時機躲在廚房對面的屋子里,趁莫鄧琦去廚房吃東西的時候,從背后捂住她的口鼻,讓她窒息而亡。隨后趁夏雨詩出去的時候用刀劃傷她,讓她失血過多而死。
快艇師傅收到的匿名消息就是孫梓閻發的,他是計算機專業的,提前編寫了一個定時發信息和支付的程序,定時給快艇師傅發信息和支付錢,好幫助他逃出小島。孫梓閻躲在指定的木箱子里面,然后被快艇師傅帶到了廢棄工廠里。
匿名
1 | 發表于 2020-8-3 14:02:09
首先說結論,孫梓閻沒有死,張土姬命案是場意外,但可以認為是王岳有意造成,其他三起命案都是孫梓閻所為。

孫梓閻案

我們認為孫梓閻是大部分兇案的兇手,所以先解釋為什么他全程沒有死。

關于孫梓閻案,有如下疑點。
1、海灘邊石頭上的血跡。
2、房間內大量的點滴狀血跡以及帶血的繩子。
3、孫梓閻旅行包幾乎是空的。
4、樓梯上沒有被破壞的上樓留下的血跡。
5、主角團在離開和返回旅店的路上都沒有遇到任何奇怪的人有出入旅店的行為。
6、孫梓閻留下的字條。


分析
由于在孫梓閻案發生的時候主角團剩余人員都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我們假設是非主角團的外人作案,那么至少存在以下這些無法解釋的行為。
1、為什么他在襲擊了孫梓閻后要把他帶回旅店增加風險,假如是他追趕孫梓閻而來,為什么會沒有破壞孫梓閻在樓梯上留下的血跡,孫梓閻又為何不在接近旅店的時候大喊求救?
2、既然兇手采用的是勒殺,為什么會在房間留下大量點滴狀的血跡?這種點滴狀血跡更像是撒在墻壁上的。
3、為什么兇手在明知已經暴露的情況下依舊選擇在藏匿的時候帶上孫梓閻的尸體?卻留下了作案工具。
所以,我們只能認為不是外人作案,而是孫梓閻自導自演的一出戲以擺脫自己的嫌疑。

海灘礁石上的以及房間內的血跡都是孫梓閻在來島上之前“獻血”得到的,他確實去獻了血,但是卻未必只抽了規定血量的血,不然體格健壯的他不會因為一次獻血就變得虛弱,他甚至可能連續抽了多次血液以保證需要用的量足夠。
血液的保存其實只需要有血液保存液就可以做到短期的保存。
點滴狀血液是因為那就是他撒上去的,沒有破壞樓梯上的血跡是因為他的確只一個人上樓了一次,之后就用鑰匙串上的鑰匙打開了其他房間躲在了里面。
孫梓閻的背包是空的是因為包里放了血液包以及很多作案工具,比如王岳案的鍘刀等。留下的字條是為了將主角團引到足夠遠的地方以避免他們發現自己的破綻。


張土姬案

張土姬案主要有如下幾點疑點
1、閣樓陽臺上以及檔案袋上的膠帶。
2、張土姬運動神經不是特別發達。
3、張土姬與王岳的關系。
4、張土姬手上的王岳寫的紙條。
5、閣樓陽臺上的腳印。其中大的腳印在前一天就已經存在。

分析
張土姬死亡的那一天晚上,孫梓閻和莫鄧琦一夜沒睡互相監視,李大美抱著夏雨詩睡了一夜,都可以構成不在場證明。在我們基本可以確認島上沒有其他人的情況下,可以認為這是一場意外,但是因為檔案袋被貼在較高的護欄的外側,則說明這場意外是有人刻意為之。如果是孫梓閻雖然可以在殺害王岳后穿著王岳的鞋子上了閣樓做這件事,即使他能通過王岳的手機得知艷照和威脅事件的存在,但是他顯然并不能知道王岳給張土姬的紙條,那一切的前提就不存在了。而且在自己還沒“死”之前就采用這樣一個不十分牢靠的方法殺死張土姬顯然存在很大的風險,孫梓閻沒有必要冒這種風險。所以這個計劃只能是王岳在死前做出的,他也是最有動機的人。

王岳案&警方調查


王岳案&警方調查主要有如下疑點
1、主角團看到的窗邊的王岳
2、王岳的死亡時間和分尸的時間
3、房間中央的蠟燭淚
4、門把手上的縫線
5、王岳房間的密室結構
6、漁夫收到的雇傭信息


分析
1、首先要解決的是王岳的分尸問題。
因為日記中沒有提到王岳房間內的血跡情況,考慮到如果有大量血跡不應當沒有被注意到,所以我們當做沒有血跡處理。這樣一來,分尸的手法只有在殺人后將尸體用液氮進行快速的降溫冷凍處理,然后分尸,這樣就不會留下太多的血跡。為了防止凍傷,兇手可能穿上了雨衣和手套以勉強作防寒服用。
2、關于王岳的死亡時間。
正如文中所說,王岳不可能從被在主角團看到在窗邊到發現尸體這短短的時間內就被殺死并分尸燃燒,所以只可能主角團看到的王岳就已經是尸體了,這樣一來王岳的死亡時間應該在這之前很久,至少要留夠分尸以及布置現場的時間。但是后文有提到王岳的死亡時間和日記中記載的差不多,我們認為這與液氮以及焚燒有關。
3、關于主角團在窗邊看到的王岳。
散落的尸體自然無法立在窗邊,但是被凍成人棍的尸體則可以,兇手可以先將王岳的衣物脫下,然后凍尸分尸,然后穿上衣服作為固定連接尸體之用,潑上汽油后靠在窗邊,這樣就能讓人看上去王岳是整個人靠在窗臺上的,同時為了更加牢固的固定尸體并且盡量不露出破綻,兇手可以用針線將尸體連接起來,再套上衣服遮蓋連接處,其后燃燒的時候因為縫繩被燒掉所以不會被發現。
4、關于尸體的燃燒和密室
兇手可以將蠟燭點燃立在房間中央,連上線繞在門把手上,然后在房間內潑上汽油確保尸體腳下有足夠的汽油,然后出門用鑰匙鎖上之后在門縫下將鑰匙彈進去或者可以乘著滅火時的混亂將鑰匙扔到床下。在主角團轉動門把手的時候,內側門把手也轉動帶動蠟燭倒下,點燃尸體,因為是汽油著火,在解凍尸體的時候即使有水滴下也不會熄滅。因為蠟燭落在汽油當中,所以很快就燒光沒有留下痕跡。
5、關于船夫收到的雇傭信息
船夫運送的箱子里很顯然是一個人,島上沒有網絡和手機信號,如果不是島外的人發送的信息,那么只可能是有人設置了定時裝置,定時發送信息和轉賬,這樣的事情孫梓閻明顯做過。不過同樣擁有編程能力的李大美一樣可以做到。
6、關于第一個選擇王岳下手的原因
因為此時島上還未有異常,所有人都沒有多少戒備心,所以相比兩個女生和虛弱的莫鄧琦,最強壯,威脅也最大的王岳就是最好的選擇,因為這樣就可以確保之后的計劃能順利進行。

綜上,同時能擁有縫線以及編程能力的人,只有一個孫梓閻,所以真正的兇手只可能是孫梓閻。

關于王岳案的一點小疑問
因為以上的推理都是我們建立在房間內沒有大量血跡做出的,而且其中其實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兇手即使穿了雨衣那真的能保證自己不會被凍傷嗎?同時如果有大量血跡,那么很多內容將很明顯的不成立。所以我們按照這種情況還有一種方案,那就是將王岳分尸后先縫起來,然后依靠尸僵現象或者依舊是使用液氮將尸體冷凍的方式使其能在窗邊站立。

莫鄧琦案&夏雨詩案


莫鄧琦案主要的疑點是兩個,一個是他手上的肉還有一個是他丟失的手機。
夏雨詩案的疑點則只有一個,那就是她離開旅店去求證的事情。


分析
1、關于莫鄧琦案
莫鄧琦是一個數碼產品狂人,主動遺棄手機和丟失手機的可能性都很低。那就只有可能是被兇手拿走了。兇手沒有拿走其他任何人的手機,唯獨拿走了莫鄧琦的手機,只能認為是莫鄧琦手機中存在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所以我們猜測,當天晚上莫鄧琦一個人在三樓自己房間內并沒有睡著,而之前制造了自己死亡并同樣躲在三樓的孫梓閻可能是要出去尋找食物或者有下一步動作時被莫鄧琦發現并跟蹤拍下了證據,然后被孫梓閻發現并勒死,然后孫梓閻發現了莫鄧琦手上的手機,因為莫鄧琦死前拼命握住手機,所以孫梓閻好不容易抽出手機后發現莫鄧琦的手因為尸僵呈抓握狀無法恢復,同時因為莫鄧琦這種數碼狂人往往對自己的手機的安全措施做得很好,孫梓閻短時間內沒有辦法刪除證據,所以他帶走了手機并塞了一塊肉在莫鄧琦的手中裝作是來尋找食物的時候被害。當然,也可能確實是在莫鄧琦來尋找食物的時候被殺,在被殺的時候掙扎的過程中拍下了證據。
2、關于夏雨詩案
夏雨詩去求證的事情很可能就是她覺得孫梓閻還活著,因為自己整夜都和李大美在一起,而她求證的方法則很可能是利用莫鄧琦失蹤的手機來尋找兇手,但是在尋找的過程中卻撞上了正在處理證據的孫梓閻,于是被殺,此時孫梓閻很可能穿著雨衣,所以雨衣粘上了血跡。
3、關于他人作案的可能性
雖然文中有提到第7人的腳印,但是根據漁民周邊的居民的證詞根本不可能有其他人上了島,所以第7人的腳印只能是孫梓閻創造的,用的就是被燒掉的那雙鞋。雨衣則因為在殺夏雨詩的時候留下了血跡所以不得不銷毀。
4、關于李大美的存活
李大美的存活應當是在計劃外的,殺死夏雨詩后,兇手企圖用電子鈴以及夏雨詩的尸體來勾引李大美并殺害她,但是膽小的李大美并沒有出去的膽量,而兇手也沒有辦法進入鎖著的夏雨詩的房間,最后因為孫梓閻必須在5.2晚上八點離開,只能作罷。

關于動機

關于動機,其實可能性有很多,因為文中沒有提到詳細的內容,但想必和孫梓閻拉到的贊助有關,為了完成這個計劃甚至將自己剩下的所有獎學金掏出來作為獎勵發給成員們以確保他們每個人都會上島。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4:06:14 | 2020-8-3 17:52編輯
兇手
殺害王岳、莫鄧琦、夏雨詩的兇手:孫梓閻
殺害張土姬的兇手:王岳

殺人動機
孫梓閻殺人動機:孫賭上了自己的未來,制作了這款APP,然而眼看著APP每況愈下,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讓孫產生了一個念頭:制造一起離奇的殺人案,讓APP登上熱搜。
連日未拉到投資,使孫日益焦慮,殺人的念頭也越來越強烈。王岳提起要回老家工作,讓孫感受到了背叛。孫開始了他的殺人計劃。孫的初始計劃是殺害王岳,然后自己假死。這樣一來,APP得以登上熱搜,而剩下的人手也足以運營,作為技術人員的李大美也能接手孫的工作。
王岳殺人動機:王岳對于土雞有著病態的愛戀。土雞拋棄了王岳,王岳便用照片威脅土雞繼續跟他保持關系。而如今,王岳打算離開,但是他卻不打算放過土雞,既然無法得到,就要將其毀滅。

案件始末
4月24日,孫謊稱自己拉到了贊助,需要2周內提供中篇推理案件為由,邀請所有人去海島野炊,尋找靈感。(孫說自己去談贊助,然而滿臉胡渣,滿身煙味,可見孫并沒有去見金主)
4月25日,孫去獻血,用于案發后留檔,證實自己死亡。另外,孫也額外抽出了大量血液,準備用于自己假死。由于抽出了大量血液,孫顯得有些虛弱。(也可能是孫以前有過獻血,當天僅抽血用于假死)

登島前,孫寫了程序,設置在5月2日早上,發短信轉賬給快艇師傅,讓他在晚上8點去小島岸上取貨物,屆時,孫會躲在貨物箱子內,被快艇師傅運離小島。(孫有寫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的經歷)

4月30日,眾人登島。安頓完住處后,下午3點,眾人開始逛島,孫借此考察地形。
而此時,王岳將紙條交給土雞,同時,也布置好了閣樓上文件夾陷阱,等待土雞晚上去閣樓取文件夾時,由于土雞的小腦不發達,從而失去平衡墜樓身亡。
下午4點,旅店門口集合吃晚飯。土雞無意間接觸液氮,被王岳打斷,而土雞并沒有發脾氣,可見土雞收到了紙條,對王岳有所改觀。而王岳的想法是,不能讓土雞發生些別的意外,導致陷阱殺人失敗。
晚上7點,吃完飯后,所有人回房休息。而孫開始執行他的殺人計劃。他穿著雨衣、鞋子,進入王岳房間,將王岳殺害。由于密室裝置使用的棉線并不能承受太大的重量,于是將王岳分尸。之后將手臂的尸塊和上身尸塊放在窗臺上,偽裝成王岳還活著,站在窗邊的假象,并在尸塊上都澆上了汽油(第二天做飯的時候發現汽油比之前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接著,孫在房間中央放置點燃的蠟燭,利用“門把手——棉線——尸塊”的方式連接棉線并關上門。只要在門外轉動門把手,便會將尸塊從窗邊拖下,接觸到蠟燭并點燃。(具體見文末示意圖)之后,孫拿著王岳房間的鑰匙,從門外鎖上了王岳的房間,之后便下樓按鈴召喚同伴下樓,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通過眾人在王岳門外轉動門把手,改變了密室內尸體的狀態。眾人后來撞開房門后,由于尸體的慘烈和火勢,場面十分混亂,孫趁亂將房間鑰匙丟在床下,將案發現場偽裝成密室。
之后,孫提議統一行動,而土雞由于要偷偷去閣樓取文件袋,拒絕了這個要求,獨自回房。而孫則提議住在莫的房間,為之后在自己房間的假死提供空間。
5月1日,土雞由于去取文件袋,失足墜樓身亡。
晚上10點半左右,孫找借口離開了莫的房間(302),回到了自己的房間(306),利用自己之前抽取的血液,偽造自己假死的案發現場。之后,孫在一樓桌上留下紙條,在晚上11點時按下急促的鈴聲后,躲進103房間,等待其他人看到紙條,出門500米尋找自己。眾人出門后,孫拿走了所有房間的鑰匙,帶著血袋,一路滴血上了3樓,走進了307房間,開燈并在窗臺表演起了自己被勒死的戲份,之后關燈。由于眾人離旅店500米,只隱約分辨出是在3樓的西側房間,默認為孫梓閻的306房間,而孫實際出現的是307房間。這導致了306房間沒有人離開的痕跡。而在孫表演的過程中,發現了莫竟然在用手機拍攝。為了防止自己在307房間的事情暴露,孫必須將莫的手機弄到手。
5月2日,孫找到莫覓食的機會,將莫勒死,拿走了莫的手機并銷毀(未找到莫鄧琦手機的原因)
而此時,夏雨詩隱約意識到,昨天晚上看到的房間是307房,而非孫梓閻的306房,想上樓驗證,結果發現了孫假死的真相,被孫滅口。
孫將夏的尸體丟在夏的205房間能夠看到的地方,并按下電鈴,以杜絕李大美出門的可能。
之后,孫在海邊一塊大礁石上涂上自己的血液,并島上偏僻的角落,燒毀殺人用的雨衣和鞋等物件。
當天夜里,孫借助提前編輯好的短信,讓快艇師傅來拿箱子,自己躲在箱子里離開小島(只有地上剩下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木頭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這些縫隙透氣,人躲在里面不會被悶死)
快艇師傅在小島泥濘的路上留下了有別于島上6人的腳印。
自此為整個案件的全部過程。

彩蛋
1. 題目的作者個人空間里的興趣愛好是:吃飯睡覺打閻閻
而這次的主要兇手叫 “孫子”閻?注定是反派角色23333~
2. 本次題目中的5位“死者”(包括假死),分別為王岳分尸焚燒(火),張土姬以頭搶地(土),莫鄧琦用繩勒死(木),夏雨詩亂刀砍死(金),孫梓閻拋尸大海(水)
3. 李大美看的小說是《雪中悍刀行》,雪中悍刀行第209章的標題:一塊肉
這塊肉是從趙毅身上割下來的人肉。
那么本文中莫在死亡時,手中也握著“一塊肉”,是否預示著這塊肉是王岳尸塊的一部分。如果是這樣,王岳也可能是在1樓被殺后,被孫梓閻用廚房的液氮冷凍,更便于切割切且沒有血水,之后分批次帶回304王岳房間,再布置現場。而在一樓殘余的小部分尸塊被莫發現,之后莫被滅口。
4. 土豆燉雞這道菜名也是意味深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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