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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8:04:01
王岳案 兇手為孫梓閆 孫梓閆先將王岳殺害后分尸,利用液氮將尸體冷凍后,利用尸體的手支撐在窗臺,并再其身上淋上汽油等易燃物,,后將繩子一段固定在窗戶或尸體上,一段固定在門把手上,蠟燭固定在繩子上面。待有人旋轉門把手,蠟燭移動。從而點燃尸體身上的汽油。溫度高,尸體又恢復成分尸的狀態,密室手法則為利用貓眼,將線拴住床一端(活扣),把貓眼先拿掉,反裝并雙面膠固定在另一條細線上,將線穿過貓眼,在門外將門用鑰匙鎖住之后,將鑰匙沿著線滑下,之后把線抽調。鑰匙落在床下,之后抽回固定貓眼的線,用鑷子,鉗子之類歸到正常位置,重新安裝上貓眼即可。之后故意帶大家夜探,證明自己與此事無關。動機暫定制造懸案,借此對app進行宣傳。獲得投資人投資。
土雞案,土雞死狀為趴在地面,由此可大幅度降低失足的概率,應是在閣樓踮腳取照片時被人推下,至于腳印,應為犯罪者穿45號鞋刻意模仿。由于不存在合謀,孫梓閆與莫鄧琦在床上互瞪一晚,可相互作證,余下只有夏雨詩一人,應是提前得到王岳的字條以及照片,之后趁大美熟睡,誘土雞到閣樓推下土雞,動機為夏雨詩喜歡王岳,由于王岳手里有土雞照片,并以此要挾土雞,夏雨詩猜測土雞出于報復殺了王岳,所以殺了土雞報仇。
孫梓閆的血跡應為自己4月25日謊稱抽血所自己采集的血液,之后故作假象,等所有人快回來時,一遍走出房間一邊將自己血液撒到地面,之后去閣樓,用準備好的繩子在閣樓逃跑,由于島上無信號,快艇師傅所接收的短信,應為孫梓閆提前寫好的程序(讓師父后來回憶有第七個人的存在),1立方米箱子里,一開始是空的,可以以失蹤為緣由有第七個人的痕跡作為擔保把自己作為受害人,可以回來名正言順的以合法身份繼續公司運營。后看到夏的尸體意識到除了自己還有別的兇手再進入房間后看到死去的莫的尸體更加確定了,現在只剩下李沒有找到他按響了電鈴一是想知道房內還有沒有朋友幸存,二是不知道兇手是否還在房內,因為李大美沒有出來讓孫誤以為同伴全都死亡,本來計劃模擬第七個人痕跡的那個木箱被他當做逃生的工具離開島上。
莫鄧琦與夏雨詩兇手應為大美,本文缺少4月19號的日記,并且日記風格有時出現片段化,可以猜想大美本身存在著多重人格或失憶癥的表現,大美經過過多精神刺激后,是她開始恐懼,缺乏安全感,乃至下意識對所有人產生懷疑,故而殺了莫鄧琦與夏雨詩,之后喪失了對此事的記憶。夏雨詩讓她在房內帶著說去求證一個事情應該是夏知曉了莫是李大美殺害,可第二天李大美什么都不知道,她想跟李大美分隔找到的借口,甚至可能計劃殺死李大美,被李大美另一人格發現并殺掉。后李大美意識清醒她又回到了那個房間,本人格的李大美可能意識到人是自己殺的所以本人格也精神失常。
島上的第七人鞋印是包括汽油以及雨衣,為孫梓閆故意制造假象,制造島上有第七人的假象。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8:04:35
一、孫梓閻的心理變化:
“賭上未來”“一直是團隊里面正確的方向”,這些暗示著孫梓閻的執念。
“不惜一切代價”“最后的希望”,這暗示著孫梓閻在接下來的過程中,為了除去面前的絆腳石而不擇手段。
至此孫梓閻黑化。
以4月24號為黑化分界線,敘述案件前后。
二、前面的信息歸納:
王岳說如果app不成功就要回老家,特征右手的鳳凰(愛土雞的表現,但土雞一直不喜歡他),以艷照為要挾在一起(這件事估計整個小團體都知道),這個被孫梓閻作為引誘土雞。
土雞對待app是磨煉,而家里拒絕投資app,而且小腦缺乏平衡性,容易平地摔。
夏雨詩,溫柔。李小美,黏人傲嬌。莫鄧琦,默默付出。
三、以孫梓閻為視角:
4月24號:來自金主爸爸的壓力,孫梓閻開始計劃在孤島上實施計劃。(為此,還提前上島,液氮是在視察的時候發現,然后搬到了廚房,閣樓的結構,確定了土雞的死法。還確定了5月2號晚離開的地點)
4月25號:孫梓閻去抽了大量的血,為偽造后續被殺的現場鋪墊。交代了王岳身高最高,孫梓閻次之,但很壯,莫鄧琦最弱。
4月26號:確定孤島,聯系老板,著手編輯短信(5月2號晚8點),發大型的背包,裝上鍘刀。
4月27號:莫鄧琦有高像素手機。
4月28號:十字繡,關鍵手法中的線。
4月29號:孫梓閻和李小美一樣會編輯定時發送的短信。
4月30號:出發。3-4點的各自活動,拿了一部分汽油、氮氣備用。7點吃完飯,期間將模仿王岳叫土雞到閣樓的字條給到土雞。
各自分開后,穿上提前準備好王岳的鞋子,將準備好的艷照資料貼在陽臺較高的位置,以土雞的平衡性,問題不大。事后燒了多出的鞋子。
然后到王岳房間,勒死王岳后,倒液氮,用鍘刀分尸,避免濺到一身的血。然后將尸體背靠陽臺,用線固定好右手和上半身。淋上汽油一直到放中間的地板,在有汽油的地板點一根蠟燭,中間綁上細線,量好到距離,綁在門內的把手上,然后只要擰門把就會因為牽引而弄倒蠟燭,點燃汽油。回到王岳房間,穿回鞋子,點燃蠟燭,將鑰匙從門縫扔進去。回房間放好東西,提著液氮下樓放好,按鈴召集全部人。
引導眾人,另有兇手,因為時間上他們不可能分尸在焚燒。
晚上,土雞自己離開房間(李小美聽到隔壁開門的聲音),卒。
期間,孫梓閻為了撇開自己是嫌疑人的關系主動和莫鄧琦一間房。
5月1號,發現土雞尸體,找出字條。將視線轉移到已經死去的王岳身上。晚上,主動離開莫鄧琦,在一樓留下字條,并藏身在3樓的最后一間房里。并根據燈光判斷三人位置。回房,涂上血,假裝被勒著,看著3人燈光的動向,200多米的距離,足夠在房間里面潵血和提著血袋往樓下走,并把鑰匙串拿走。(所以沒有上樓破壞血跡的痕跡)
晚上,潛回,在廚房對面的房間埋伏。期間遇見了想煮吃的莫鄧琦,勒死,收了莫鄧琦的手機,繼續潛伏。(因為尸體后來發現,已經涼透了。)
5月2號,莫鄧琦被發現,因為是兩個人,沒有下手。夏雨詩說去求證一件事情,然后看到李小美自己回去了,看來是被發現了,或者是去廚房檢查多出來的液氮,正是下手的時機,跟著去廚房,拿起刀向夏雨詩捅去。夏雨詩想逃,但是到門口就倒下了,和土雞并排著。為了殺最后一個人,于是按下召集的鈴聲,但是等到很晚,李小美都沒有下樓,由于門要兩個人才能撞開,只能作罷。下雨了,披上雨衣,將木箱搬到和船家指定的位置,燒了雨衣和鞋子,躲進木箱。逃脫。
這樣一定是一個很好的真實案件,app也會因此而再次火起來,而自己可以以從兇手手中逃出,跳海然后在岸上獲救的理由,成為生還的最后一人。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8:06:42 | 2020-8-3 19:00編輯
兇手:孫梓閻
以下為浮墨島上案件始末的還原及案件疑點的解釋:首先是王岳的死,王岳有說過要辭職回老家,這引起了一直付出的孫梓閻的極度不滿。孫梓閻趁吃完飯大家都回屋的時間空檔殺死了王岳并將其分尸,用十字繡線將尸塊縫起來,并讓尸體靠在窗臺上。接著在門鎖上系上十字繡線,用蠟燭制作一個簡單的定時裝置,在地上澆上汽油 ,出門并從外側把門鎖上,然后用線把鑰匙送到床底下(類似于柯南中的小把戲)。然后按動電鈴,把大家召集下來,領著大家一起出去看靠在窗臺上的王岳,再和大家一起跑上去,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
此處為證據:1.“我下樓看到了孫梓閻正在那一臉壞笑的摁著鈴”“大家跟著孫梓閻走出了大門”屢次的帶頭正是他的不在場證明。2.“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門怎么這么熱。”夏雨詩摸了摸門突然說到”“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以及“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得出定時裝置和密室送鑰匙結論
好了,我們繼續還原案件:孫梓閻殺害了王岳之后,還想殺掉有錢卻不給app投資的土雞。他在王岳的手機里發現了王岳和土雞二人的事情,便決定借王岳之手,讓土雞死于王岳布置的“意外”。他穿著王岳的鞋子,把原本放在陽臺上的檔案袋高高地粘起來,讓土雞拿的時候重心前傾墜樓而亡,這樣一來,設計陷阱殺害土雞的人就只能是王岳了。
此處為證據:“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由此得出有人動了王岳的檔案袋,而那個人就是孫梓閻。
孫梓閻的計謀還沒有結束:孫梓閻為了完全洗脫嫌疑,不惜上演苦肉計來欺騙大家。孫梓閻先用自己擅長的編程修改了電鈴,然后留下字條,把大家叫出去目睹自己“受害”,并用自己的血跡來迷惑大家,后穿雨衣和其他號雨鞋逃離并在海邊的礁石上抹上自己的血跡,偽造出自己被拋尸大海的假象。
證據在此:“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勒住脖子至于整這么多血?如果說是他人至傷,那人為什么不直接把孫梓閻捅死?還要用繩子勒?由此得出孫梓閻自導自演苦肉計,用自己的血騙過了大家。
殺人魔還活著,殺人游戲還在繼續:孫梓閻要鏟除一切有可能看穿自己計劃的人,而莫鄧琦用高清鏡頭放大他“遇害”場景是他萬萬沒想到的,他怕大家發現他身后根本沒人,計劃就泡湯了。于是返回殺害了莫鄧琦。還剩下兩個人,李大美和夏雨詩,孫梓閻的計劃是殺掉其中一個,(并以防萬一她倆看見了莫鄧琦的手機畫面),另一個自然就成了警方懷疑的對象,嫁禍于人以后嫌疑人也就和自己徹底擺脫關系了。夏雨詩看透了真相,但她知道警方現在幫不了自己,如果她活下來了,就會被警方當成兇手處理,所以她便英勇赴死去找孫梓閻,把連環殺人兇手的位子留給了李大美。
這里的證據不是很多:“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如果有別的船要到那個小島,快艇師傅家住的那塊區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排除外來兇手作案的可能。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8:08:04 | 2020-8-3 19:53編輯
兇手:孫梓閻

根據原文:
引用
旅店分三層,只有一道樓梯,每層各8個房間。都在南向。其中一樓只有6個房間,因為中間的兩個房間的位置(也就是相當于二樓或者三樓由東到西第4、5個房間的位置)被改成了大堂。廚房在一樓的北面,斜對著由東到西第3個房間。所有房間門上都有貓眼。在宿舍的三層之上,還有一個小小的閣樓,閣樓外有一個狹小的陽臺。女生都住在2樓,男生都住在3樓,土雞、夏雨詩、我在2樓由東到西第4、5、6個房間,莫鄧琦、王岳、孫梓閻在3樓由東到西第2、4、6個房間。

可以得到房間圖如下:
根據警方偵查后可以知道尸體發現情況如下圖:


一、王岳死亡案件分析
根據原文:
引用
“王岳死哪去了?”看著就差王岳沒到,孫梓閻嘟囔了一句之后走出了宿舍樓,“這家伙在干什么。”

當時除了王岳大家都在一起。

根據原文:
引用
大家跟著孫梓閻走出了大門,所有房間的燈都關了,只有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的燈亮著。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他一邊坐在屋子里抽著煙,一邊撫摸著自己右前臂上那個鳳凰的紋身,一邊看著手里的可能合作公司的名單,這張名單上的每一個公司都被畫上了一個大大的叉。

雖然看不到臉,但是王岳是唯一一個手臂上有紋身的,從李大美等人看到的紋身和體型可以知道,當時房間里的人就是王岳,而不是別人偽裝的。

根據原文:
引用
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連忙上了樓,房門一個男生用力撞不開,最后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
大家顧不上看這肢體都是什么,手忙腳亂的到樓下準備拿水撲滅火勢。
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旅店的鑰匙只有這一串,每個房間的鑰匙只有一把,房門只能在內側或者外側通過鑰匙鎖上,被鎖上的房門可以轉動把手但是無法打開,因為會被防盜鎖舌卡住。

王岳的房間的門是被鎖上的,鑰匙是在屋內被發現的,但是這個旅店的房門可以從內外兩側鎖,而且大家進門之后十分混亂,而鑰匙又是在床下面被發現的。所以兇手可以在布置完屋內后帶著鑰匙離開,從房間外側拿鑰匙將房門鎖上,在大家進屋救火十分忙亂的時候,把王岳房間的鑰匙扔到床底下。

根據原文:
引用
隨著火的熄滅,一具燒焦的尸體出現在了我們面前,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
一個小型的鍘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邊。
王岳尸體被焚燒,且被分尸,初步判斷死因為頸部傷口所致失血性休克。
經過驗證,那個鍘刀就是用來分尸王岳的。
王岳的死亡冤死是頸部傷口所致失血性休克,從

受傷到死亡需要一定的時間,而分尸更是需要時間,不可能在大家上樓的這短短的一段時間就能夠完成,所以當大家在樓下看到王岳的時候,他很可能是已經死亡。而尸體之所以背對著窗戶沒有露出臉就是為了防止大家發現王岳已經死了,現在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讓大家在樓下看到一個“完整的”王岳。

可能有如下幾種可能:
1、他們在樓下看到的是沒有分尸的王岳在窗臺上,進屋看到的“尸塊”是別的東西偽裝的,由于匆忙,大家沒有時間分辨,再大家找東西滅火的時候,兇手再分尸,燒尸體。
2、他們在樓下看到的是已經被分尸的王岳,但是兇手使用了一些方法,讓他看上去是完整的。
從島上能使用的東西來說,有2種最可能的方式,(1)使用針線將尸塊縫合偽裝;(2)使用液氮將尸塊凍在一起。
這三種方式各有利弊,如果是滅火的時候分尸,那么他們進屋的時候要將完整的尸體藏在哪里?是否能夠不引人注意?偽裝尸體的東西是否能被燒干凈不被發現?是否有足夠的時間再不被別人發現和懷疑的時候完成分尸?
如果使用針線那么容易出現傷口的流血,線燒的不完全留下殘余的線或者是縫合的痕跡?尸體擺放的時候會不會散落或者難以站立?如果是液氮將尸塊凍在一起,那么需要有足夠的力量把液氮的罐子搬到三樓且不引起人們的注意?液氮冷凍需要多長時間,而尸體是否會在被發現前化掉?
但是綜合來看,最有可能的手法是使用液氮,利用水和液氮將尸塊粘在一起,起火后加熱融化,尸塊掉落在窗戶底下,被汽油焚燒。

那么遠程起火的手法呢?
根據原文:
引用
所有房間的燈都關了,只有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的燈亮著。
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隨后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
被鎖上的房門可以轉動把手但是無法打開,因為會被防盜鎖舌卡住。

利用蠟燭、線和汽油能夠完成遠程點火。將點著的蠟燭放地上,線的一端綁在門內側的把手上,另一端綁在蠟燭上,地上撒好汽油,當大家到門口試圖打開房門的時候,轉動把手,把手上的線就會將蠟燭拉倒在地上,點燃汽油。由于屋里的燈亮著,所以從外面并不會發現里面點燃的蠟燭。
當然,由于把手沒有具體描寫是不是球形的(勾形還是球形之類的),為了適應各種形狀的把手還可以選擇另一種方法,就是提前測定時間,把繩子綁在蠟燭上,蠟燭燒到繩子,繩子帶著火離開蠟燭落在地上點燃汽油,這樣即使沒有人轉動把手也能夠實現遠程點火。

雖然看上去這個手法誰都可以完成,但是,基本可以排除3名女生的嫌疑,因為不管是搬液氮罐子,分尸,擺放尸體,對于女孩子來說都很難實現。
根據原文:
引用
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真的虛的莫鄧琦完成難度也很大,王岳被分尸不可能是自殺,因此在此案中嫌疑最大的是八塊腹肌的孫梓閻

補充證明:
根據原文:
引用
孫梓閻今天跟我們炫耀說自己買了一副新的十字繡。我也真是佩服他,一個大老爺們居然會喜歡繡十字繡這個東西。孫梓閻對此的反應是:“你們這些糙老爺們和大小姐都不會針線活,上島之后需要補衣服可別找我哦!”

孫梓閻有足夠的線。

根據原文:
引用
關了燈我下樓看到了孫梓閻正在那一臉壞笑的摁著鈴。
“王岳死哪去了?”看著就差王岳沒到,孫梓閻嘟囔了一句之后走出了宿舍樓,“這家伙在干什么。”
“這貨怎么磨磨蹭蹭的。”孫梓閻皺了皺眉。
王岳的手機扔在登山包里,看起來似乎沒電了。

這個案件對時間的要求比較高,也必須要到外面去才能看到窗戶旁邊的尸體。而唯一能控制時間的就是按鈴的孫梓閻,也是他帶著大家去外面看到的。而且如果我們找不到人,一般會直接上樓去找,或者打電話,但是孫梓閻沒打電話,是否是在分尸時發現王的手機沒電所以沒打電話呢?而且他帶著大家出門了,仿佛知道一定能從窗戶看到什么。也因此輔助證明了孫梓閻殺害王岳的嫌疑。

二、土雞死亡案件分析
根據原文:
引用
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張土姬的手機里找到了幾條王岳曾以艷照威脅張土姬與其保持關系的短信。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
張土姬和王岳兩個人曾經談過戀愛,后來似乎是因為性格實在不合的原因兩個人分手了。但在兩人分手后很久,我一個人在街上逛街的時候看到兩個人一起走進了一間酒店,只是當時土雞的表情似乎有些不高興。

照片是打印出來的,所以不可能是臨時起意,因為島上沒有沖印照片的設備和地方。字條是王岳的筆跡,這點沒錯,而王岳手機里的艷照,土雞手機里的短信,大美看到的兩人進酒店都能證明紙條上的內容是真的不是臨時編造的。

根據原文:
引用
孫梓閻建議我們所有人都在一起行動包括晚上休息。土雞表示了明確的反對,然后甩著臉回自己的房間了。
“當初你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拋棄了我,我拿著這些照片威脅你默默的跟了我這么多年,但是現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

土雞在有人死亡的時候還堅持自己一個人,很可能就是因為要半夜去拿這些照片。從字條來看,王岳已經決定要回老家了,他要放棄他們的app了。

根據原文:
引用
孫梓閻搖了搖頭,看了看莫鄧琦,“不介意我今晚到你那里去住吧。”莫鄧琦木訥的點了點頭。
我昨晚抱著夏雨詩睡著了,迷迷糊糊的我似乎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早上我醒過來看到夏雨詩正無奈的看著我,也就是夏雨詩吧,換成其他人可能都受不了我這樣傲嬌還黏人的脾氣。我和夏雨詩打開房門正看到孫梓閻和莫鄧琦兩個人紅著眼睛從樓梯上下來。問了他們兩人才知道,他們就坐在床上互相睜著眼睛瞪了一宿,這也太拼了。

土雞死亡當晚,李大美和夏雨詩,孫梓閻和莫鄧琦,四人兩組能夠互相作證,沒有人能夠離開去殺死土雞。

根據原文:
引用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
夏雨詩再次看了一下檔案袋,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見土雞面目全非的尸體。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

可以還原當時的情況是有人想要殺土雞,所以將檔案袋粘在陽臺較遠的位置,因為土雞的個子矮,且天生平衡感不好,所以如果她自己去拿的話很有可能會摔下去。而檔案袋里的東西土雞不可能找別人幫她那,所以她自己去拿的可能性很大。

此時有一個問題就是,想要殺死土雞的人是誰?因為艷照和字條,所以此事肯定和王岳有關,但是兇手是王岳,還是兇手利用了王岳的字條呢?

根據原文:
引用
廚房的角落里有幾個看起來像是煤氣罐的東西,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
這時候我們才看到,那個罐子上寫的液氮。但是土雞居然沒發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

王岳并沒有想要土雞的命,否則不會在土雞要動液氮的時候阻止她,因此也不可能是王岳設計想要害死土雞的。所以最有可能的是殺害王岳的兇手看到了王岳的字條和檔案袋里的東西,將計就計,設計了這個方案,并利用王岳的死讓大家在一起制造了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因此,這雖然看上去是一場意外,但其實是孫梓閻設計好的。而閣樓的大點的腳印是孫梓閻穿著王岳的鞋子去布置現場的時候留下的,為了嫁禍給王岳。

三、孫梓閻死亡案件分析
根據原文:
引用
快到晚上十一點了,急促的鈴聲響起,我的心突然變得很沉很沉。
我和夏雨詩連忙下了樓,下樓的時候看到莫鄧琦正在從樓上匆匆下來,但是卻沒看到孫梓閻的影子。

鈴聲響的時候,大美和夏雨詩在一起,莫鄧琦正在從樓上下來,所以按鈴的只可能是孫梓閻。

根據原文:
引用
我們到了一樓,見到電子鈴旁邊留了一個字條,字跡正是孫梓閻的。
“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偏西側的房間,我們當中只有孫梓閻的房間在3樓偏西側!
距離比較遠,模模糊糊能看見3樓那個亮燈的窗戶上似乎有一個人影,可是距離實在是太遠我們看不清楚。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
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可是屋子里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
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

如果是繩子勒住脖子的話,并不應該滿臉是血,房間也不可能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所以這更像是假的。是孫梓閻用字條的調虎離山之計。而到處都有的血是他在到島上之前提前抽好的。由于血跡是從樓下往上形成且不可下樓,那么孫梓閻留下血跡至眾人上樓之前這段時間都在三樓。
當時應該是孫梓閻按鈴讓大家下樓發現字條離開屋子,此時他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因為一樓這個房間有留下有人待過的痕跡。等眾人離開之后,他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血漿,從下往上留下血跡,直至他自己房間的門口處,然后等大家走遠后突然開燈,引起大家的注意,同時做出被殺害的假象,然后撒血退出房間,藏到隔壁的房間。當然,也可以是反過來,從一樓偽裝滴血上樓,然后在自己的6號房間由里至外撒好血跡,退出房間進入隔壁的7號房,等眾人走遠后開燈假裝被殺,由于距離較遠,兩個房間又同處西側,眾人很容易就想當然的以為是有人住的6號房。考慮到時間和容錯率,更大的可能是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等大家離開屋子之后,撒好樓梯上和自己房間的血跡,然后到自己房間旁邊的7號房間,裝出遇害的樣子,由于天黑看不清,只覺得亮燈的在西側就一定是孫梓閻的房間,這樣他關燈不用擔心不小心破壞屋里的血跡。

根據原文:
引用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

孫梓閻獻血的目的一個是留下自己的血跡樣本,讓警方知道房間里的血是自己的,另一個是掩飾自己抽血的針孔,自己的臉色不好和身體虛弱。

根據原文:
引用
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駕駛師傅說自從化工廠倒閉后幾乎沒人再去“浮墨島”了,島上沒有手機和網絡信號。
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
只有地上剩下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我們好奇的打開箱子看了一下,木頭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

雖然島上沒有信號,看上去島上的幾個人不可能發短信交錢請快艇師傅幫忙,但是孫梓閻和李大美都有能力提前寫程序發短信網上付款。木箱子有一立方米大小,可以藏進去一個成人。小縫隙保證了里面的人不會缺氧死亡。如果是李大美發的短信,那么她和警察一起離開島,不可能有時間去把木箱子打開,也沒有水跡之類表明里面曾經放過冰之類會融化的東西。因此,是孫梓閻提前寫好信息和轉賬程序,在5月2日早上發給快艇師傅,然后在晚上8點前躲到箱子里,離開島嶼,等師傅離開后他就自己出來。而自己的血跡可以引導大家認為他被拋尸海中。

根據原文:
引用
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
今天和大家嘮到了手機。除了莫鄧琦那個數碼狂人手機換的比較頻之外。我們用的都是學生時代的手機,出去拍照像素都不夠。所以每次活動我們都要帶上莫鄧琦,雖然他不怎么說話,但是他的手機拍照清晰啊。土雞家里雖然有錢,不過土雞似乎對手機這類產品并不是很感冒,有錢人就是矯情。
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

由于只有莫鄧琦的手機像素比較好,所以孫梓閻不用擔心別人的手機留下證據,而他殺害莫鄧琦并拿走手機的理由不僅是為了不讓警方根據莫鄧琦手機里的照片知道他當時是在演戲,更是為了避免被發現案發時自己不是在自己的房間而是隔壁的7號房間。

四、莫鄧琦和夏雨詩死亡案件分析
根據原文:
引用
看著似乎被我抱著都沒有睡好的夏雨詩,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
只是剛到了一樓,我們就看見莫鄧琦正背對著我們坐在廚房的地上。我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結果莫鄧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手上還拿著一塊肉。

李大美和夏雨詩在莫鄧琦死亡時能夠相互作證,因此殺害莫鄧琦只能是孫梓閻了,理由則是前文所說的為了手機里的照片。此處還有一個猜想,就是莫鄧琦手中的肉是什么肉?由于文中沒有明確描寫,猜測有兩種可能,一個是并不是吃的肉,而是偽裝成王岳尸體的替代品,他因為發現了尸體有不對勁的地方,下樓查看,被殺害,但這種可能性前面已經分析過是非常小。另一種可能就是的確是他餓了下樓找吃的而被殺害。

根據原文:
引用
電子鈴聲再次響起。可我已經沒了開門的勇氣。我鬼使神差的走到了窗邊,向窗外看去。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鈴聲響起的時候,夏雨詩在門外的地上已經死亡,所以按鈴的人只能是孫梓閻,他想引誘李大美下來,但是大美沒有出門,保住了一條命。

五、關于動機
根據原文:
引用
作為之前社長的孫梓閻用自己存下的獎學金租了一個房子開始我們的起航。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

這個app是孫梓閻賭上自己的未來來做的,他不可能放棄這個app。

根據原文:
引用
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只是這些平臺的報價卻讓我們望而卻步。

如果上熱搜有可能救得了這個app但是他們沒錢買熱搜,那么如果他們的成員發生了離奇命案而他最后上演幸存者歸來就有可能不用花錢就上熱搜。

根據原文:
引用
我們都愿意喊她“土雞”。土雞家里很有錢,她也常常說來和我們一同創業相當于磨煉,等磨煉夠了,她就回她家里的公司上班去了。
“我爸給我打電話了。”王岳突然說道,“我爸說如果App還是不行的話,讓我回老家找個工作,不要耽誤自己。”
今天土雞說,她家里的人不看好我們App,拒絕給我們進行投資。

王岳的字條他的這段話表明了他已經放棄了這個app,而土雞家明明有錢卻見死不救,讓孫梓閻心生恨意,所以他們兩個是孫梓閻的主要目標。
莫鄧琦和夏雨詩、李大美都并不是主要目標,莫鄧琦的手機照相功能是他死亡的主要原因,而夏雨詩則是因為出去查找真相發現了什么。當然,也不排除孫梓閻殺紅了眼,為了制造轟動效果所以盡可能多的殺人。

六、其他補充
根據原文:
引用
孫梓閻今天回來了,他滿臉胡渣、滿身煙味的樣子讓人心疼。
“代價呢?”土雞還是一針見血。
“1年之后我們要獨立運轉,原創和獨家內容比例超過50%,實現正盈利,盈利的部分,他們要抽成30%。”孫梓閻想了想說道。

如果有人真的要給他們投資,孫梓閻就不會滿臉胡渣、滿身煙味的樣子了,而是會更加興奮和意氣風發,而且在土雞問了代價他想了想才回答,可以猜測根本就是現編的,因此根本就沒有人給他們投資。

根據原文:
引用
孫梓閻擔心我們大家已經生疏了,提議五一假期一起去周邊一個小海島去野炊,體驗一下野外生活的感覺,收集素材以進行謎題的創作。大家也確實很久都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集體活動了,也都紛紛同意。
孫梓閻還給我們每人發了五千元作為慶祝。開玩笑似說,他上學期間攢的獎學金已經徹底被我們掏空了。

明明他們已經沒錢了,要寫題也應該在城市里,這樣查資料也會更方便,但是孫梓閻拿自己的錢去慶祝,也說明了根本沒有金主爸爸。而去野炊去海島的原因就是因為方便他的殺人計劃。

根據原文:
引用
孫梓閻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方便大家裝物品。
一個小型的鍘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邊,它的大小剛好拆分后可以放進我們的登山包里還能余下很多空間。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孫梓閻給大家配了很大的包,但是自己的包里就有個十字繡,這是因為他要把鍘刀拆分后放進去,然后還要放自己的血漿,如果只有自己背著大包太顯眼了,所以才會一人發一個。

根據原文:
引用
終于把房間收拾的能住人了,我們吃了點零食去島上逛一逛。我們繞了半個多小時就繞了小島一周,莫鄧琦還找到了兩個適合釣魚的地方,看看表已經下午3點了。
孫梓閻建議大家再仔細的搜查一遍小島。我們幾人一起仔細的搜查了小島和工廠的每一個角落,可是都沒有什么收獲。
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他們曾在島上轉了兩圈都沒有看到火堆,所以這個是之后孫梓閻殺完人準備離島前燒掉的,而足跡有可能是孫梓閻為了偽裝島上還有其他人而特意準備的鞋子,也有可能是快艇師傅的腳印,從整體來看,更可能是第一種,孫梓閻為了偽裝島上還有其他人而特意準備的鞋子并故意留下了腳印。

案件還原:
由于app經營困難,也沒有錢買熱搜,但是孫梓閻已經堵上了自己的未來,把全部家當投入在這里面,所以他決定殺人上熱搜。
他選擇的殺害對象是已經放棄了app的王岳和明明有錢卻見死不救的土雞。為了完成這個計劃并保護自己,他告訴大家有人投資并建議一起去島上寫題。然后買了鍘刀等工具,提前準備好了發短信和轉賬的小程序,抽好了自己的血漿。為了帶這些東西上島不被人看出來,他給大家都配了大登山包。
到達島上之后,他在大家分開行動的時候去找王岳用刀子殺害他之后,在他的包里發現了紙條和裝著艷照的檔案袋,所以他穿著王岳的鞋子到閣樓將檔案袋粘在了陽臺外不太好拿到的地方,然后把紙條放到土雞屋里。
之后用鍘刀分尸王岳,并使用液氮將尸體拼接在一起放在窗邊,尸體臉面向屋內避免大家發現他已經死亡,手臂上的紋身沖外證明他的身份。然后,把繩子一端綁在門把手上,另一端綁在點著的蠟燭上,地上倒好汽油,關上房門鎖好離開。
然后到一樓按鈴叫大家出來并引導大家發現窗戶邊的王岳,大家去嘗試開門的時候,拉動繩子點燃汽油,凍住的尸體融化形成分尸后燒毀的樣子,他趁亂把房間鑰匙扔到床下。
晚上他故意建議大家在一起,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而平衡性不好的土雞在取檔案袋的時候跌落死亡。
之后,他利用電鈴和紙條引開眾人到屋外,然后布置血跡,假裝自己被殺害。
為了不留下自己假死的證據,他又殺了莫鄧琦并拿走手機,隨后夏雨詩出來也被他殺死在樓外。
他按鈴想將李大美引出來,但是大美沒有開門,所以沒被殺害。
之后他布置好其他型號的腳印,搬好箱子到碼頭,然后找地方燒毀作案工具回到碼頭躲到箱子里。
快艇師傅收到錢和短信,把箱子和他一起搬離島嶼,隨后他離開。而由于他假裝是被兇手扔到海里,所以可以在之后假裝被救回,重新經營app。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8:11:00 | 2020-8-3 18:28編輯
孫梓閻是兇手。
他用箱子把自己運到工廠然后逃走了。去浮墨島也是他提議去的,動機可能是他說的“他上學期間攢的獎學金已經我們掏空了”。他4.25日可能不是去獻血,是去賣血了。
4.30在我們吃完飯回屋后將王岳殺害并分尸,用某種手法制造密室(我不知道)用蠟燭作延時裝置。之后引導我們發現尸體。
在我們檢查的時候布置好閣樓,用寫好的小程序定時給土雞發消息引導她上閣樓,用文件袋引導她掉下去。
5.1演出被殺死的假象躲在島上。
5.2殺死鄧莫琪和夏雨詩,用木箱子逃走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8:13:29
兇手:孫
APP即將關閉,把未來賭在APP上的孫由無名女尸的熱搜想到靠謀殺案來拯救APP。提前獻血是為了能讓警方確認自己的“死亡”。之后,確定地點,踩點準備,拿鑰匙,配第二把鑰匙,送回島上。同時編寫5月2日早晨自動發送信息的程序。告訴大家投資和旅游的假消息(談合作的人外表不應這樣邋遢)。第一天,孫分配房間時男生的房間會隔一個是為了防止被聽到聲音。將要回老家的王把紙條給張,晚上,孫進入王的房間,用鍘刀殺死王,之后分尸,把尸體按類似于靠在窗邊的姿勢擺放,重點露出紋身。將十字繡的縫線綁住尸塊,另一端纏繞在門把手上,在尸塊上澆汽油,在離尸體不遠處點上蠟燭,丟鍘刀和王的鑰匙。用提前配的鑰匙鎖門。下樓,按鈴,人齊后王未來,故意領大家出去看一下,確認是王。上樓,拉動把手,扯動尸塊,尸塊落在蠟燭附近,燃燒。之后,特意要求與莫一起睡莫的房間。晚上,張上閣樓拿東西,墊腳時摔倒,落下死亡。第二天,孫假裝有事求證,告訴莫,出門。在自己房間內割傷自己,準備血跡。下樓,留紙條,按鈴,躲進廚房對面的房間。其他人出去后,回房,計算時間,開燈,演戲。之后關燈,丟手機,下樓,拿鑰匙串,防止其他人搜房。滴血跡到門口,回第7個房間。之后,半夜回廚房對面的房間,早上莫找食時勒死他,因為自己手機丟了,所以拿走莫的手機(畢竟他的手機比較好)。再用刀殺夏(多處刀傷應該是因為孫不睡覺而體力不足沒一刀致命,或夏深藏不露,要么二者皆有)。5月2日下雨后,在島上用不同于大家鞋碼的鞋制造腳印,由于下雨,用了雨衣,之后焚燒。游回碼頭,藏進木箱(提前藏在某個地方),被運到指定地點。
其它自己的猜想:夏估計猜到了兇手要殺死大家可能留下一人作為嫌疑人,故自己出去“送死”。所以走前告訴李除了警察外不要給其他人開門,沒有說自己。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8:13:32
兇手是孫梓閻。
作案過程:在去島上之前他故意去獻血,在血庫中流下自己的血樣,為自己之后消失做準備。在晚飯過后,孫梓閻去到王岳的房間(王岳是被一擊斃命說明他和兇手認識,沒有防備。)然后趁王岳不備,在王岳背后用刀劃開了王岳的喉嚨,然后穿上雨衣用鍘刀把王岳分尸。接著把尸體的主軀干放到窗臺旁然后用雙腿去支撐,然后把右臂放到窗臺上。造成他靠著窗戶的假象。接著把汽油倒到屋中央和尸體上。在汽油上放上一根蠟燭并點燃,最后用線(十字繡的線)一頭綁在蠟燭上,另一頭綁在門把手上(門把手上的線圈)孫梓閻完事后用鑰匙鎖了門,回到自己房間處理雨衣,接著下樓按鈴叫大家出來。等到有人扭動門把手,會把蠟燭帶倒點燃尸體。接著孫梓閻在所有人救火時趁亂把鑰匙丟到床底。
   在當晚土雞打開房門去閣樓(李大美聽到隔壁開門聲。)在拿照片時不慎跌落(土雞平時容易摔倒)。(孫梓閻和莫鄧琦整晚都在一起沒有睡覺,所以孫梓閻沒有做案時間)
     等到剩下的人回到房間,孫梓閻先下樓留下紙條,然后躲到廚房對面的房間。等其他人看到他留下的紙條出去后。劃破手指一邊上樓一邊滴血,就這樣回到自己的房間,用血涂滿自己的臉,并給自己套上繩子。等到預計位置出現亮光,就假裝自己被人從后面勒住。接著看到亮光向回移動時,孫梓閻一邊退到房門外一邊向房間周圍灑血滴,然后躲到第七個房間里。(所以剩余3人到達時沒看到孫梓閻,并且孫梓閻的背包比較空是因為帶了鍘刀)
      等到剩下的3個人回到房間,孫梓閻晚上下樓到廚房對面的房間里等待有人去找吃的。最后等到下樓想要做飯的莫鄧琦,在莫鄧琦拿肉的時候用繩子勒死了他。然后回到廚房對面的房間。
      5月2日早上孫梓閻用莫鄧琦的手機打電話給快艇師傅讓他來拿貨物。夏雨詩在看到莫鄧琦死后可能猜到了孫梓閻是兇手并且在房子里。在讓李大美回到房間后她在樓內尋找孫梓閻,結果被孫梓閻拿刀追殺到樓外被捅數刀失血而死。孫梓閻按鈴想要把李大美叫出來一起殺了,可是李大美看到夏雨詩死后不再出去。而孫梓閻沒有鑰匙無法進門去殺了李大美。所以他穿上他帶的其他所有人大小不同的鞋子到外面留下足跡偽裝成有其他人在島上,并在一處礁石上滴上自己的血跡,最后找一個隱秘的角落燒掉雨衣和鞋子。
     等到晚上接近8點,孫梓閻躲進廢棄工廠里的箱子里,被快艇師傅帶離島嶼。
動機:孫梓閻為了探閱APP付出了自己的未來,而土雞都把這當成歷練,王岳也準備離開。APP即將倒閉讓孫梓閻起了殺心,他向大家說了慌,其實沒有人投資(在土雞問道代價時他想了一會)。他離開這幾天就是準備殺死所有人的計劃。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8:14:11 | 2020-8-3 18:29編輯
1、王岳之死:
王岳是被孫梓閻殺的,孫梓閻當時叫大家下樓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當時大家在樓下看到的王岳的人影,其實是被肢解的尸體,用十字繡的針線縫了起來,將線綁在把手上來把尸體固定在窗臺上,最后線被燒掉,燃料用的是他們帶過去的汽油
2、土雞之死:
土雞是王岳殺的,王岳把檔案袋貼在土雞夠不到的地方,讓土雞以意外的方式墜樓身亡
3、孫梓閻之死:
孫梓閻其實是假死,被人勒住是自己演的,而房間和樓梯上的血,則是在來之前抽血,抽了七八百毫升卻只獻了兩到三百毫升,所以才會有看起來很虛,因為正常的獻血是不會影響健康的。先把房間撒滿血,再把血從樓梯往下滴,以此來制造密室的假象。孫梓閻就是第七個人
4、莫鄧琦之死:
莫鄧琦是孫梓閻殺的。孫梓閻埋伏在廚房對面的房間里,等待莫鄧琦,等莫鄧琦到了廚房后,將他從后面勒死,然后把莫鄧琦的手機拿走,因為里面可能拍到了孫梓閻的破綻,所以警察才沒有發現手機
5、夏雨詩之死:
夏雨詩也是孫梓閻殺的。一個去野外探險的人,不可能不帶刀,而孫梓閻消失時,他的包里并沒有發現刀,所以那把刀就是殺害夏雨詩的兇器
總結:孫梓閻約了他們到海島是為了制造無人生還的場景。開快艇的人5月2日早上收到的消息,其實是孫梓閻編寫的定時轉賬的小程序,而那個開快艇的人5月2日晚上搬的箱子里面裝的東西正是孫梓閻本人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8:16:01
孫梓閆是一個把生命未來金錢都投入到這個偵探app里的人。他忍受不了同伴王岳和土雞的背叛,他們都打算如果app不行了就回去繼承家產打工之類的。也是為了讓自己的app以“無人生還”模式的殺人事件登頂熱搜,證明“推理”未死,他是狂熱的推理愛好者,不會接受推理已經過時的言論,自己導演的這出殺人事件一定可以掀起推理的熱潮,黑暗一點來說,殺人事件才能刺激推理的激情。就像這次的杭州分尸案,幾乎人均福爾摩斯。
他計劃好了一切,20幾號出去的幾天可能就是去了小島,以旅店主人的身份,當然他是假冒的,可以提前聯系主人拿到鑰匙,讓他不用費心他們什么服務都不需要提供。他在島上觀察環境,構思布置他的計劃,去房間查看。大木箱子可能是裝液氮的,也是作為他逃脫的工具。如果說液氮是原來化工廠留下來的,也有可能,但肯定是他搬進廚房的,因為原來是宿舍區不可能有液氮,這種一定要小心搬運,所以為后面分尸埋下了伏筆。(搬上三樓不小心的話罐子要爆炸)
特意去獻了血,是因為后面方便警察對比血液,相信自己已經死了。買了超大型登山包,為了不惹人懷疑,給每個人都買了一個,裝殺人工具和雨衣不同類型的鞋子繩子膠帶之類的東西。
艷照也許是從王岳電腦里黑到的,提前準備好檔案,模仿王岳筆記寫紙條。(王岳沒有殺人動機甚至還會提醒土雞不要碰液氮,他也沒來過旅館,無法提前安排殺人計劃)
自由活動時間他把紙條放進土雞房間。
吃過晚飯后,他帶上工具,穿上雨衣,殺了王岳,砍下四肢,帶著肢體下廚房(裝尸體的可能是另一個小包或者塑料袋),讓液氮冷凍肢體(不完全冷凍,留連接部分),返回,利用針線縫一下尸體,讓他靠在窗口(硬梆梆的靠得住)澆上汽油,有紋身的手盡量讓樓下可以看見,一小節蠟燭擺在中間,讓十字繡的縫線和引線(可以用稍微粗一點點的線澆上汽油)接在一起,一頭接在門把手上,一頭接著尸體。保證點燃的蠟燭不會燒到線,只有當轉動把手線往下才會點燃。為了更保險可以再裹上一層薄薄的臘。脫下雨衣裝袋子里,把自己也清理清理,穿上王岳的鞋把文檔帶上閣樓粘到陽臺外,保證土雞要踮腳拿,還要發力撕。平衡能力極差的土雞就這樣摔死。
因為文章沒有說明尸體的鞋子的情況,孫可以把鞋子還回去,拿好鑰匙鎖門帶著鑰匙,帶走雨衣鎖門。王的手機可能是自己沒電了,但是孫一定會去看一眼,不可以讓看到尸體的土雞看到手機里還有艷照,不然騙她去閣樓可能就要失敗了,有電的話只要拿走電池,孫無法確定王的艷照會存檔在哪。
演過一出戲,主動帶人去窗口看人還活著的假象,當別人轉動門把引燃了尸體,縫合部位的線瞬間被燒掉,再加上樓、下樓、撞門的時間,尸體散落一地,蠟燭燃盡,孫只要在他們去找沙子的時候,最后一個離開門口,把鑰匙扔進去,就完成了這個密室。
晚上土雞因為紙條必然不同意和人一起睡,她要去拿艷照。然后死了。
留下紙條讓大家遠離旅館制造逃跑時間,提前布置好房間的血跡現場,帶走不利于自己的東西(雨衣之類的),在門口弄好血跡,在隔壁房間演戲。(提前弄和換房間演戲是為了節省時間,畢竟同伴離樓不會太遠跑回來最多幾分鐘,而且也不能讓他們離太遠,會看不到自己演戲。)距離和黑夜讓同伴無法認出具體的房間位置,孫也會估計到會用莫的手機放大查看,他確定不了莫是否會誤觸拍下他的演戲場景,由于孫身后確實沒人,下垂的的繩子會暴露他,他也不能保證莫如果拍到了莫是否會看到,所以殺了一了百了(孫的計劃本來就是只留一個作為本案的最大嫌疑人,所以不管怎樣莫都要死)。他滴著血倒退著下樓到門口,再拿起桌上所有的全部的鑰匙(自然不能再讓同伴一間一間的房間查找了),跑到一樓3號房間上鎖。
孫料定這個默默無聞為大家工作的人,會一早出來廚房做早飯,所以選個一樓3號房間很明智。孫帶走了莫的手機,智能手機,他不知道解鎖密碼,無法確定是否拍到證據,所以帶走扔海里最好。
夏可能真的覺得事情有蹊蹺,她走出旅館門口確認昨天孫到底在哪個房間,因為滿臉的血跡貼在窗戶上也許會留下痕跡。孫不會讓她有所發現的,正面對著大門無法絞殺,孫穿著雨衣換上不同鞋碼的鞋沖上去殺了她。
按響鈴聲,孫帶著他的所有工具跑了,帶著大木箱找到一處角落生火燒衣服燒鞋子,把他的血抹在了岸邊大石頭上,等待船夫的來臨。他早就在上岸前編好了定時發送短信的程序,島上沒有信號也沒事。
這個案子一定會登上各大軟件熱搜,推理app的成員們慘死于廢棄小島,探閱一定會成為焦點app。大概率可能壓根就沒有什么贊助商,孫靠自己為app搞了一波熱搜宣傳,這個奇奇怪怪的人可能也要讓別人知道推理未死,享受推理吧。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8:16:49 | 2020-8-3 19:54編輯
第一題解答
首先我們梳理一下文中發生案件之前給出的線索
1、土雞小腦不發達,經常走路摔跤
2、孫梓閻獻血(可能不止獻血,總之上島之前他一定抽了血)
3、王岳右前臂有一紋身(不知道作者的前臂究竟是指小臂還是指小臂前側,這里先默認為是后一種釋義)
4、莫的手機像素很高,其他人的像素很低
5、只有孫梓閻會十字繡,其他人均不會針線活
6、孫梓閻會設計定時發消息的程序
7、廚房內放有液氮

浮墨島上發生的事件包括以下五個案子:王岳案、張土姬案、孫梓閻案、莫鄧琦案、夏詩雨案。由于后兩個案子需要解釋的地方不多,所以我們將解讀重點放在前三個案子上。

一、王岳案
王岳案存在的疑點如下:
I、根據線索3,王岳的紋身是在小臂前側的。如果背靠窗戶手撐在窗臺上,窗外人是看不見小臂前側的紋身的。也就是說,眾人在外面所看到的必定不是正常活著的王岳
II、房間里中央地板上滴著蠟燭淚。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在房間中央點一根蠟燭,所以,這根蠟燭一定是兇手所布置的機關的一部分。
III、房間內側門把手上有一圈線頭,同II,這也是兇手布置機關的一部分。
IV、熱浪有汽油味,廚房的汽油少了一些。
根據上述疑點,王岳案分析如下:
由于后續搜查沒有發現島上有其他人,所以兇手必定就在當時還存活的五人當中。但五人一起看到了王岳“還活著”時候的樣子,并在幾分鐘內結伴上樓,所以理論上不存在殺人、放火、分尸的時間。
所以,在“犯人一定存在”的前提下,結合疑點I,我們可以判斷眾人所看到的王岳必定不是活著的,當時的王岳已經死了且已經被分尸。
已經被分尸了的王岳該如何呈現出文中的樣子?很顯然需要用某種手法將尸體拼合起來,而這就需要針線的幫助。結合線索5,在其他人都不會針線活的情況下,本案的兇手只能是孫梓閻。這也正好和他按鈴的情節相照應,因為只有按鈴讓大家下來,才能創造看到“活著”的王岳的契機,從而確立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結合疑點III與IV,我們可以分析出孫梓閻具體的作案過程大抵如下:
孫梓閻在吃完晚飯后,以一定的借口進入王岳的房間,趁其不備直接用刀子將其殺害,(體格壓制,所以比較容易)然后隨即用帶來的鍘刀分尸。雖然真正的犯案時間并非眾人上樓的幾分鐘內,但由于文末提到存在一定誤差,故這樣的時間差也在可接受范圍內。
在殺害了王岳之后,孫梓閻憑借十字繡的技巧、用線將尸體的四肢重新拼合回去,并把尸體身上的縫合線拉長,繞過床的鐵架子,再繞過地上的蠟燭,綁在門把手上,將門關上,尸體就被拉扯固定在窗戶上,造成了王岳還未死亡的假象。根據線索7,在此過程中,兇手還用液氮作為輔助迅速冷凍了王岳的尸體,止血并助力完成后續的拼接工作。而分尸時防止血液濺到自己身上、操作液氮時做保護用的雨衣,也被孫梓閻帶走并在后續過程中加以焚毀。
之后,他在房間的地板上澆上汽油,然后點燃蠟燭,最后計算好時間按鈴將大家叫出來,在大家看到“活著”的王岳后催促大家上樓即可。在這期間,蠟燭燃燒到一定長度,燒斷了連接王岳尸體和門的線,然后又點燃了地板上的汽油,使王岳的房間開始燃燒。而王岳尸體上的縫合線也一并被燒斷,因此最后王岳的斷肢會脫離軀干,落到窗臺下面。
關于密室形成的詭計,其實同樣可以用一根絲線完成。用十字繡的線穿過鑰匙,然后將線對折。這樣,線的兩頭處于一端,鑰匙處于另一端。將這對折的線繞過鐵架子床的床腳,大概對半分,然后在靠近線兩頭那端打個結做記號,再將兩端拉到門外。用鑰匙鎖上門之后,再將鑰匙從門縫塞進去。接著拉動線兩頭的那一端,鑰匙自然就被線帶了進去,看到線的打結處時,意味著鑰匙已經在床底下的位置了。放開線的一頭,拉動另一頭,這樣就能把線從鑰匙中抽出來。由于十字繡的線輕細,不會拖著鑰匙移動太大距離,密室就能完成了。(當然,由于開門與發現鑰匙存在相當大的時間跨度,兇手也可以直接趁亂將鑰匙扔到床底下,這樣就用不到上述詭計了)

二、張土姬案
張土姬案發生時大家均有不在場證明,而且現場并沒有留下除張土姬和王岳之外第三人的腳印,所以可以初步推測張土姬的墜樓并非直接由人力導致,但不排除兇手刻意布置機關加害的情況。
在本案中,王岳用紙條讓張土姬半夜上閣樓拿存有艷照的檔案袋。而由于檔案袋粘貼的位置,張土姬不得不踮腳并將半個身子探出樓外才能夠得到。而結合線索1可知,張土姬的平衡感很差,在這樣的姿勢之下,最終墜樓也在情理之中。
那么,張土姬案究竟是單純的意外還是有人蓄意加害?如果是蓄意加害,策劃者是誰?
首先,如果王岳是真心想歸還艷照,他完全沒有必要把檔案袋黏在陽臺外側、并且還是張土姬夠不到的地方。也就是說,這件事情并非單純的意外,而是有人蓄意加害張土姬,使其墜樓身亡。
接下來是兇手的問題。由于紙條上的字跡確實屬于王岳,所以紙條的確是王岳寫的無疑。但是遞送紙條、黏檔案袋的人到底是王岳還是孫梓閻呢?
1)假設兇手是王岳。這種情況是可以成立的,因為他只要寫好紙條、去閣樓黏好檔案袋并將紙條遞給張土姬即可。
2)假設兇手是孫梓閻,這種情況也是說得通的。他在殺害王岳后看到了桌上的紙條和檔案袋,便利用王岳的計劃,換上王岳的鞋子去閣樓陽臺黏好檔案袋,再把紙條通過門縫塞到張土姬的房間里(或者放在門外)。隨后他再返回殺害王岳的現場分尸、布置延時機關即可。由于發現尸體的時間是由孫梓閻自己鳴鈴決定的,所以不會存在來不及的情況。
上述兩種情況都有一定可能,也就是說這里沒有明確的點能把兇手鎖定到誰身上。但是從動機上來看,王岳沒有殺害張土姬的理由。既然真心誠意歸還艷照了,又何必在這上面動手腳加害于她呢?而且王岳真希望張土姬死的話,在廚房里她想打開液氮的時候就沒必要阻止。所以,推測2)的可能性更大,想要加害張土姬的人應該是孫梓閻。而這也是他主動搬去莫鄧琦的房間里的原因之一:晚上張土姬墜樓死亡時,自己能有不在場證明。
值得一提的是,其實張土姬的墜樓完全是不確定因素,屬于概率殺人。就算平衡感再差,也沒有人能保證張土姬一定就會墜樓。王岳的檔案袋出現是孫梓閻意料之外的事,他只是利用了這一條件臨時想出加害張土姬的方法。假如張土姬并沒有失去平衡跌下去,孫梓閻也有其他的方法殺害她。

三、孫梓閻案
首先,由于字條上的筆跡屬于孫梓閻,所以我們可以肯定這的確是他所寫。但是當眾人趕到旅館南方的500米外的時候,并沒有發現什么東西、也并沒有發現孫梓閻的身影。隨后,大家通過莫鄧琦的手機看到了孫梓閻在自己的房間里“遇害”。
假設孫梓閻確實發現了什么東西而被兇手殺害,那么按鈴之后、從南邊500米處被兇手帶回房間加以殺害的孫梓閻,必定會與出門的五人相遇;但實際上卻沒有。也就是說,孫梓閻并沒有在旅館南邊500米處看到什么東西,他只是想把眾人引到那個地點而已。
孫梓閻將眾人引到500米外是為了什么呢?答案此時已經呼之欲出:整個孫梓閻案都是他自己自導自演的,其目的就是偽造自己的死亡,同時也利于后續的殺人行動。
現場留下的血、以及后續警察在海邊礁石上發現的血液,結合線索2,這些都是孫梓閻事先準備好的。他假借抽血的名義提前儲存好自己的血液,并在其中加入抗凝劑和營養液使之保持新鮮并待到島上。隨后,他在案發當晚利用鈴聲將眾人吸引下樓后,自己藏在旅館北邊的暗處。確認眾人都往南邊走去后,他再回到旅館內,從一樓往上滴事先準備好的血液、偽造痕跡,然后來到自己的房間演出一場被勒死的戲碼。(原文“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中的好像二字,也是暗示演戲的可能性)
至于現場的血滴密室,其實僅僅是心理密室而已。雖然從樓梯上的點狀血跡來看,兇手上樓后無法下樓、也無法從案發的房間出來,但由于血液是提前準備好的,所以實際上不一定是連續滴落的,兇手可以操縱血滴的分布。只需要在上樓梯的時候不斷滴血,到房間門口后停止灑血、先進去演一場戲給三人看,再在出來的過程中在房間內以及房間門口灑血,與上來時的血滴對接,看起來就像是形成了血滴密室。隨后,孫梓閻不需要下樓,只要躲進三樓的空房間里藏起來即可。
如此一來,孫梓閻將眾人引到500米外的根本原因也已明了:給眾人提供目睹自己“被殺”戲碼的機會,同時也為自己布置現場留下足夠時間。因為外面太黑,眾人出去肯定需要照明。孫梓閻可以通過外面的手機燈光判斷他們所在的位置,從而安排自己的行動。

四、莫鄧琦案
相較于前三案,這個案子基本不存在什么手法,所以就不做詳述。孫梓閻藏在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里,趁莫鄧琦下樓吃肉的時候從背后悄悄靠近并勒死了他。由于之前莫和孫面對面一夜沒合眼,所以此時的莫鄧琦已經筋疲力盡以至于沒能發現孫的接近,因而毫無抵抗。
值得一提的是,莫鄧琦的手機還被兇手所拿走。孫梓閻拿走手機的目的,結合線索4來看,是因為只有莫鄧琦的手機像素很高。孫梓閻怕前一天晚上莫鄧琦通過手機攝像機拍到自己假死的破綻,于是殺害他并拿走了他的手機。

五、夏詩雨案
這個案子也不存在太多手法。夏詩雨作為一個女生出去確認自己的猜測,卻撞上孫梓閻隨后不敵被殺。
至于夏詩雨產所謂的驗證自己的猜測,其實應該是去冰箱里查看食物的殘留量。根據前文所述,必備品清單是夏詩雨列的,通過檢查冰箱里的食品是否有減少,可以查出島上是否還有其他人活著。

五個案子的真相大抵如上所述。殺害王岳、莫鄧琦、夏詩雨、張土姬的兇手是孫梓閻,他自己的死亡則是自導自演的一場戲。在殺害其他人之后,孫梓閻只需要穿上事先準備好的不同的鞋子,制造不屬于六人的鞋印,再將鞋子焚毀即可。(這也是他的背包有點空的原因,畢竟里面事先塞了鍘刀和鞋子)
最后,再補充一點關于孫梓閻如何逃脫的分析:
根據文中所說,孫梓閻只能借助快艇師傅來逃走。而快艇師傅又沒有直接載他離開過小島,所以孫梓閻離開浮墨島的唯一方法只能是藏在箱子里,等快艇師傅運箱子的時候把自己帶離小島,最終逃脫。這也解釋了為什么大木箱會很沉重:因為里面藏了一個活人。
雖然浮墨島上沒有信號,但是根據線索6來看,孫梓閻會設置定時發消息的程序。他只要事先計劃好殺人和逃脫的方案,并在上島之前設置好5月2日的定時消息,就可以順利讓快艇師傅把自己載出去。

關于動機
孫梓閻犯下一系列案件的動機,應該是為了拯救“探閱”App。通過殺人案使自己的App登上熱搜,并將之改編成中篇案件,就能引來不小的流量,進而拯救App。他為什么不殺害李大美的目的也在于此——只有李大美活著,才能將這些殺人事件公之于眾,才能引起一定的熱度;同時李大美也見證了他的一系列詭計,可以幫助他確立不在場證明、完成假死計劃。如果李大美死了,那么他的一切詭計都會變成無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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