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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3 19:46:35 | 2020-8-3 19:49編輯
為了方便閱讀,以下引自原文的內容標紅打引號。
先上結論,兇手是孫梓閻。
原因:“幾具尸體經過與死者家屬的DNA對比,確認為張土姬、夏雨詩、莫鄧琦、王岳。”尸體確認是死者本人,若兇手存在于尸體之中,考慮到夏的死亡不是可以在現場條件下達成的延時殺人,因此夏之前的尸體皆可排除。“案發(fā)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島外兇手排除。“你將它交給我,就代表著你們判定日記里的客觀部分是真實的。”因為日記真實,且李大美沒有說謊,那么李大美不具備作案條件。嫌疑人只剩夏殺人后自殺或尸體正體不明的孫。而孫在三樓遇險時,夏與莫、李在一起,并且現場條件不具備遠程殺害孫的手段,因此排除夏的嫌疑。于是嫌疑人只剩下孫。下面分析作案手法及過程。
過程(按死亡順序劃分):
王:王的死主要疑點在于靠窗時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而上樓撞開門后已經被密室分尸。密室手法由于沒有給出門的規(guī)格以及房間的具體布置,暫且認為是用鑰匙從門外鎖了以后將鑰匙從門縫滑倒床底。主要要點在于分尸,以及現場留下的痕跡“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由于孫的十字繡用了一部分,“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推測這里的手法是分尸后用浸了汽油的棉線將尸塊縫合,固定(或倚靠)在護欄上偽造人還未死的假象。棉線另一端繞過蠟燭,固定在門把手上,當蠟燭燃燒到底端時,棉線被引燃燃盡,縫合的尸塊散開散落到窗邊,并且蠟燭引燃了房間內原本布置的汽油,造成密室殺人分尸縱火的假象,為兇手制造不在場證明。

張:張的死亡疑點在于張死亡時夏李、莫孫兩兩對防,不具備作案時間。然而題目有提到,“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fā)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fā)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孫具備編程發(fā)定時短信的能力。前文推定孫殺王,王的手機沒有提到下落,這里認為孫可能拿走了王的手機,并通過編程定時給張發(fā)短信,大意為艷照之類的把柄在閣樓上。閣樓上的大碼腳印只需要穿大碼的鞋就很容易假裝成時王的腳印。事后由于沒有人檢查過手機短信,因此也有機會刪除痕跡。由于“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fā)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見土雞面目全非的尸體。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檔案袋固定在這個位置,張想要夠到需要大半個身子探到外面,而張的平衡感很差(甚至懷疑是漸凍癥)“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fā)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fā)達。哈哈。”在這種情況下大概率會墜樓。

孫:孫的死亡基本是自導自演的一場戲。現場的血跡和“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繩子勒頸的手法存在較大沖突,如果已經有銳器可以造成大出血,何必還要用繩子最后一擊呢。因此這些血應該是孫“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事先抽出備好的。孫的消失,結合“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孫應是在三人進屋后躲到了東到西第7個房間。

莫:莫的死亡即孫蹲守在廚房對面的房間,因食物不足三人一定會來廚房補充食物,此時即可完成擊殺,沒有特別的疑點。

夏:同上,可能發(fā)現了什么,試圖求證,但仍被擊殺。

留下李一方面是因為李不開門,另一方面是留下一人可能讓警方認為剩下的就是兇手。

之后孫拿走莫的手機(莫的手機更為高級,并且可能會留有自導自演時的視頻證據),留下自己手機。換鞋碼“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fā)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躲入岸邊的箱子中(化工廠搬來)“化工廠里基本被搬空,廠房也基本都拆了。只有地上剩下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我們好奇的打開箱子看了一下,木頭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估計是以前放器械用。”,有縫隙中空不會窒息。之后用莫手機匿名聯系快艇運自己離島,“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qū)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qū)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fā)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完成整個案件。

動機:推測是推理app實際上無以為繼,并且“開玩笑似說,他上學期間攢的獎學金已經徹底被我們掏空了。”,孫不想再耗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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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表于 2020-8-3 19:47:04
兇手是孫梓閻,他并沒有死亡,而是躲藏在了木箱中,用軟件定時發(fā)送消息,讓快艇師傅將自己運出了小島。首先第一案,王岳的死亡是一起密室殺人兇手將死者分尸后,用魚線將尸體串在一起,然后將一端綁在門把手上,使得門把手轉動時,尸體就會倒下,并且四肢四散來開。在尸體倒下的位置,孫又放置了一根蠟燭,并在尸體上灑上汽油。鑰匙是孫用類似的方法,從閣樓上面放下去的(推測沒有腳印可能是因為穿了王的鞋子)。因為當天晚上大家都有不在場證明,而且字跡屬于王岳,閣樓也沒有發(fā)現其它裝置,所以這可能是一起概率殺人。孫后來又偽裝自殺,讓大家到500m外發(fā)現自己被害的現場,然后用提前準備好的血液(文中說他曾去輸血),布置了一個偽密室,他本人則躲在一樓,等待他們上去后再離開。之后則一直躲在一樓廚房對面的屋子,等待其它人前往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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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表于 2020-8-3 19:48:09
兇手是孫梓閻
首先兇手用刀殺害了王岳,然后分尸,往他身上到了汽油,旁邊放了個蠟燭并點燃,在蠟燭上栓了一根線到門把手上,反鎖了門。
土雞在閣樓,探出頭去,拿文件袋,被兇手推了一把,摔了下去
孫梓閻在樓上假死,用繩子勒住自己,還把血撒在房間,等到他們上來,關上燈,躲在隔壁。
在莫鄧琦去找吃的時,兇手用繩子殺了她。
后來他把夏雨詩殺死。
最后自己再山崖上撒了些血,然后躲進了箱子里,讓那個快艇師傅把自己放到別處,再趁機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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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表于 2020-8-3 19:48:34
兇手是孫梓閻。
王岳房間里的機關需要用到縫線,這個東西只有孫有。王岳的尸體這么快就被分尸的原因是用液氮處理過,尸體很脆弱。
野營的地點是孫指定的,液氮這種東西,應該在野營客來之前就清理掉,沒有被清理掉說明是有人留下來的。
張土姬的死亡是人為的意外。有人發(fā)現了她和王岳的不正當關系。王岳想利用照片用張土姬那里得到最后一筆錢,回家找工作。回家意味著和張土姬分開,這樣手里再拿著照片也沒有用,至少對于維持兩人關系來說。此時王岳的目的從不正當關系轉向了錢財。
我猜測是孫梓閻發(fā)現了王岳寫得紙條,然后在王岳死后用紙條將張土姬引到樓上,意外墜樓。文中有描述,張土姬是一個平地都會摔跤的人。
孫梓閻手上有鑰匙串,能制造密室。
給快艇船夫的短信是孫梓閻通過小程序定時發(fā)送的,和520定時發(fā)送紅包一樣。
文中有提到孫梓閻失蹤后,大家去他的房間查看,他的包空了一大塊。
孫梓閻之所以讓大家離開旅店,去那么遠的地方,是為了混淆他做戲的實際地址。他在自己房間布置好,然后去隔壁房間制造了被襲擊的戲。他包里放著之前謊稱獻血儲存的血漿。樓梯及其他地方的點狀血跡是他離開留下的,而不是有人上樓時留下的。
莫鄧琦拍攝了孫梓閻被襲擊的場景,當時沒有發(fā)現什么,作為一名推理愛好者一定想通過自己的能力找到兇手,所以他一定會仔細檢查當時的場景,這也是他被殺的原因。
孫梓閻通過快艇船夫將自己帶出小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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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表于 2020-8-3 19:48:55
兇手是孫梓閻,他喜歡張土姬,因為孫梓閻是電腦高手,他于是入侵到張土姬和王岳電腦里,自然可以看到張土姬與王岳的對話,同時也就可以看到王岳對張土姬的威脅,于是他計劃了此次旅行。
      他殺王岳是在4月30日晚上7點之前,他先進入王岳房間用事先主備好的鐮刀殺掉王岳,并將其分尸,用自己十字繡的線將尸體縫合,然后將尸體用線栓在門上并將尸體靠在窗戶上,將線通過針穿在蠟燭里,點燃蠟燭出去后,用王岳的鑰匙鎖上了門,當眾人來到王岳門前時將門撞開后趁亂將鑰匙仍在床下。
      張土姬的死是王岳造成的,他本著自己得不到便要毀掉的心態(tài),提前將檔案袋粘在閣樓的窗戶上,并打開了窗戶,由于張土姬身材矮小,在取檔案袋時,不幸墜樓而亡。
      孫梓閻的消失,他先是從莫鄧琦的房間出來,來到一樓,寫下了那段話,之后拿著一樓桌子上的鑰匙串去了三樓從東往西數第六號房,將事先準備好的獻血時自己留下的血部分潑灑在六號房,之后打開燈做出了猙獰的表情,將三人騙回六號房,而他趁著三人上樓的時候,用一樓拿來的鑰匙打開了7號房門進入躲避。眾人未查看7號房,因此孫梓閻失蹤且未找到尸首,造成自己死亡的假象。
      莫鄧琦死亡后手機未找到,是因為孫梓閻痛過王岳的電腦得知張土姬的艷照是由莫鄧琦的手機拍攝的,并私下里傳給王岳,于是他趁著黑夜躲在一樓廚房對面,等待著莫鄧琦過來尋找食物,當莫鄧琦來找食物時,孫梓閻憑借著自己健壯的身體將他勒死。
      夏雨詩的死亡是因為孫梓閻害怕夏雨詩牛掰的推理能力將其所有的做案細節(jié)一一偵破,于是用鍘刀將其殺害。
      孫梓閻的高超的電腦能力,給船夫設計了一個定時轉賬程序并留言,要求船夫將木箱送到廢棄工廠。這個箱子里裝的其實就是孫梓閻,于是孫梓閻造成自己死亡被拋尸于海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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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表于 2020-8-3 19:49:50
孫梓閻在網上看到女尸的熱搜,為了讓論壇能得到關注投資,決定把“探閱APP”里想退縮的兩個人殺掉,讓論壇也成為熱搜,利用熱搜的機會論壇也可以火起來。
在孫梓閻提議外出旅行體驗前,孫梓閻先提前去獻血,為了在后面自己離開小島做好血型對比準備 。
在4月30號下午四點大家吃完飯后各自行動,在這個時間段,王岳在自己房間被孫梓閻用液氮迷暈殺害,并用鍘刀分尸,為了讓自己脫罪,孫梓閻利用縫線將已經被肢解的王岳尸體固定并放在窗邊,其中縫線的一頭圍在門把手上,縫線的中央旁放置燃燒的蠟燭,并撒上帶來小島的汽油,在外側用鑰匙鎖上門。做好這些布置之后,孫梓閻在晚上7點時候按響了鈴聲,故意提出去夜探小島,在所有人都下樓后,沒有見到王岳,但是看到王岳房間透露出窗邊的王岳的影子,大家上去轉動門把手發(fā)現門是關住的,轉動門把手導致火燒起來,王岳的尸體解散,窗邊也沒有再看到王岳的身影。在撞開門后發(fā)現火勢已經燒起來了。孫梓閻在殺掉王岳后發(fā)現王岳和土雞之間的事情,就篤定土雞一定會去拿檔案袋,利用這個機會,把檔案袋放在閣樓,利用土雞身高不夠高并且小腦不發(fā)達平衡力不行,便把檔案袋用膠布粘在土雞拿不到的位置。所以在提出大家晚上呆在一起時,土雞為了快點拿到檔案袋,獨自一個人呆在了自己房間,而孫梓閻為了脫罪,就提出和莫鄧琦晚上呆在一起。土雞就在大家睡著的時候上到了閣樓拿檔案袋,但是由于身高太矮,最終還是墜下樓。
5月1日,大家發(fā)現了土雞的尸體,并在檢查旅館的時候在閣樓出現了一樣的腳印。莫鄧琦在做吃的時候發(fā)現汽油少了一點。在晚上十點半點,孫梓閻提出要出去自證實一件事情。在晚上十一點后,大家聽到鈴聲下樓,發(fā)現了孫梓閻的字跡,大家沿著孫梓閻的提示走到那里,卻在莫鄧琦的手機上發(fā)現在三樓偏西側孫梓閻掙扎的畫面,但這一切都是孫梓閻設計的,大家回來后發(fā)現房間里并沒有任何人,只發(fā)現孫梓閱上樓和房間里的血跡。而當時孫梓閻就躲在自己的隔壁房間。莫鄧琦下樓找吃的恰巧發(fā)現了在廚房對面的房間有動靜,發(fā)現了孫梓閱,而后莫被滅口,夏雨詩和大美翻孫梓閻的背包發(fā)現略空,夏雨詩發(fā)現里面的縫線和王岳房間很像,就去王岳房間證實,而后被孫梓閻用王岳房間的鍘刀殺害。孫梓閻利用定時短信小程序在5月2日發(fā)短信給快艇師傅,然后躲在木箱子里,讓快艇師傅把他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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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表于 2020-8-3 19:49:51
如果排除外人作案,且兇手只有一個的話,那么兇手應該就是孫梓閻。讓船夫搬運貨物的應該也是他。他應該早就來過島上,所以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那箱子里裝的應該是他需要的東西。
第一個被殺害的王丘,雖然門把手可以轉動,但是打不開,可以判斷門被作了手腳。另外房間自己著火,八成是用汽油和某個易燃物品使著火,當然也要用線來延遲著火時間孫梓閻帶其他人出去的目的是為了自己有不在場證明,算好時間帶他人出去應該不算難。
第二個被殺的張土姬,閣樓上有兩個人的鞋印,一只是已經被殺的王丘的,但是鞋子尺寸之類的很容易自己知道,所以當時穿上王丘尺寸鞋子的不是他本人,而是兇手。
第三個被殺害的莫鄧琦應該是毒殺,也容易辦到,因為廚房里的液氮。
最后一個也不多說了。再反過來看,有一點未免太巧合了,孫梓閻剛去獻過血,在遇難時居然能找到他的血跡。簡直是想讓我們知道那個血是誰的似的。至于焚燒過的雨衣、鞋子,也是為了銷毀證據,對于一個殺了人的人要將尸體拋海,不會刻意留下鞋子再在其他地方燒毀,那么也就是說兇手不會那么做,只有他自己這么做了。
以上是我的回答。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3 19:50:00 | 2020-8-3 19:58編輯
孫梓閻是兇手。孫梓閻死的時候的影像是手機設定的自動播放投影,設備是前期師傅幫運過來的木箱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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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表于 2020-8-3 19:50:51
兇手:孫梓閻
過程
   晚上七點大家吃完飯,孫提議去探索小島,那個時候孫已經將王殺死了,首先孫帶著拆分后的的鍘刀,穿著雨衣進入王的房間(有雨衣所以血不會濺到身上),用刀割了王的頸部,使他失血性休克而亡。接著孫組合好鍘刀把他的四肢砍了下來,再用線的一頭連接著門把手,一頭連著他的右手,身體和窗戶鎖 (中間有個支點 )使他懸空站立讓眾人誤以為王沒死,并且只能看到王的后背和右手。然后孫又在房間的中央放了一個很快可以燃燒掉的蠟燭(又小又短),又在地板上灑上汽油 在王的尸體身上也灑上了(汽油少了一半),當眾人第一次上樓火就已經開始燃燒,只不過由于沒有很多可燃物火勢不是很大,所以但足以使門變熱,等眾人上樓轉動門把時由于門把牽著線,拉扯使王的尸體掉落,所以第二次眾人再次下樓的時候就沒有看到他的尸體,而那個時候尸體已經掉到了窗戶底下,窗戶也鎖上了 。第二次上樓時眾人將門撞開,孫趁著大家慌亂的功夫把王房間的鑰匙扔到床下,由于當時火焰燃燒的聲音,以及眾人的慌亂,沒人注意到鑰匙落地的聲音。眾人用沙子把火撲滅。 隨即夏發(fā)現了鑰匙,讓人認為這是密室殺人,孫一開始和大美他們在一起有不在場證明,所以沒有遭到懷疑,反而讓眾人以為這里還有別人。

孫殺了王后,通過他的手機,看到了張的艷照,猜到了王用張艷照威脅。(大美曾經看到王和張從酒店出來,張臉色不高興,就是因為王用艷照威脅她)在3-4點自由行動時,王去閣樓放檔案袋,由于王的身高和張身高差距太大,王放檔案袋的時候手能輕易伸到的地方,張卻要探出大半個身子,再加上張小腦不發(fā)達失足跌落。

孫先跟莫說要出去,然后到了一樓拿走那串鑰匙,寫下字條,然后按下電鈴,用鑰匙打開廚房對面的房間呆在里面,等眾人離開后,打開血袋上樓,一路滴出血液,回到自己房間后在自己臉上抹血,用一條繩索套在自己的脖子上,這時候眾人差不多到達位置,他便打開燈,在窗前假裝被人勒住脖子,面色猙獰,讓人以為被害,然后在眾人返回時,將燈關閉,扔下帶血繩索和自己的手機,在離門口較近的地方朝屋內用血袋噴濺血液,接著用自己提前準備好的干凈的鞋子換上,走出房間,帶走原來沾上血的鞋子,用鑰匙打開隔壁七號房間,躲在里面。

后來,由于持續(xù)發(fā)生案件,剩下的人難免慌亂,房間里不會準備充足的水和食物,并且剩下的有夏,大美兩個女生和莫一個男生,兩個女生肯定一起行動,莫多半會一個人下樓,于是孫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等待,當莫下樓找吃的時,孫用繩索將他勒死。

夏和大美發(fā)現尸體后,夏懷疑孫沒有死,便讓大美回房,自己去證實,孫趁夏落單,用刀襲擊她使她身上多處刀傷失血性休克。然后用殺死莫后拿的莫的手機,匿名給師傅發(fā)的信息,讓他晚上八點來運走箱子。然后孫將沾有血的雨衣和鞋帶到海島的偏僻處燒毀,并且還在海灘上的石頭上故意倒上自己的血跡,讓人以為被害后拋尸海中,然后孫躲在木箱里等待快艇師傅來帶著木箱離開島。

動機:
孫當時有幾天外出,找到了一個朋友的老板,但是他們提出的條件孫深知不能實現,但是老板答應會給資助。孫想要獨吞資金,便在這幾天里計劃將眾人殺害,這樣子便可以拿了資金,并且人都死了,也不用交稿件給老板了。拿了資金后還可以有足夠的錢為自己換一個身份,并且更有能力完成自己的事業(yè)目標。于是他選擇了沒有人的海島,他在這幾天中,計劃,勘察現場,做準備。所以他那幾天沒有好好休息,4.24那天回來才會滿臉胡渣滿身煙味。(如果真的是見老板客戶,必然需要整理衣裝,不會如此邋遢)4.25那天孫去抽血,他特意多抽了些自己的血儲存在血袋中,目的就是為了偽造自己被害,好排除嫌疑。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3 19:50:54
藍字為迷題原文紅字為日期

2019年4月30日   晴
4月30日晚,晚飯后,孫梓閻進入王岳房間將其殺害,穿戴一早準備的雨衣和鞋,并將其用鍘刀分尸。之后用十字繡附帶的線將王岳的肢體綁或吊在鋁合金推拉窗上,以此制造王岳背倚在窗戶上的剪影。潑上從廚房順來的汽油(做飯時發(fā)現汽油比昨天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在房間地板正中間擺放上燃燒的蠟燭。使用十字繡的絲線一端連在蠟燭上一端纏繞在門把手柄上。使用鑰匙在房間外鎖上門。
之后,孫梓閻召集大家之后自然而然的去催促王岳,轉動門把手牽扯絲線,蠟燭倒下,房間起火。在撞開門后至撲滅火的過程中,孫梓閻趁機將王岳的房間的鑰匙丟到床底,制造密室。(由于被鎖上的門將由兩個男生撞開,在開門的時間上可以盡量拖延。)


2019年5月1日
孫梓閻在王岳死后翻查王岳的手機,得知王岳手握張土姬艷照一事。(王岳的手機扔在登山包里,看起來似乎沒電了。)(王岳手機里有部分張土姬的艷照。)通過王大美之前的日記可知,張土姬的平衡感并不好。(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所以孫梓閻穿上王岳的鞋,將檔案袋貼在陽臺外側壁上,并趁張土姬取下檔案袋時將她推下樓。
張雛雞手中的小紙條初步推測是4月30日觸碰液氮瓶時被王岳塞的。(但是土雞居然沒發(fā)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暫時不考慮孫梓閻會模仿筆記的可能性,而且紙條內容結合之前王月提及的父親要求自己回家的現實也比較符合。)
晚上,孫梓閻囑咐莫鄧琦不要出門。利用先前存儲好的自己的血液布置了自己的房間,從內往外布置是可以保證地上的血跡不被破壞的。半小時后快到晚上11:00時,孫梓閻按響電子鈴后躲進廚房對面的房間(便于通過窗戶觀察王大美一行人向南邊的動向)(旅店的三樓由東到西第七個房間、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在確認王大美等人按指示行動后,奔向三樓由東到西第七個房間,一路滴撒血液留下血跡,之后打開第七個房間的燈光,假裝自己正在被人從背后勒住脖子。為了避免王大美他們回來之后再次查找每個樓層的房間暴露自己,還拿走了樓下的鑰匙串鎖好第三樓第七個房間的房門而敞開著第六個房間的房門。


2019年5月2日
晚上,孫梓閻潛伏在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通過門上貓眼窺探,在莫鄧琦尋找食物時勒死了莫鄧琦。初步推測兇器是莫鄧琦帶來的漁具中的釣線。在殺死莫鄧琦后孫梓閻還拿走了莫鄧琦的手機,可以用以查看時間、利用長焦鏡頭監(jiān)視剩下的王大美的人、并且以防之前莫鄧琦在前一天晚上進行過錄像。(孫梓閻、李大美的手機里并沒有找到特殊的線索。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發(fā)現尸體后夏雨詩求證的一件事多半是猜到了兇手是孫梓閻,但被孫梓閻用刀捅死。
孫梓閻在解決了夏雨詩之后,由于已經利用能定時轉賬發(fā)消息的小程序(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fā)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
與快艇司機約好了晚上8點,所以并無充足時間等王大美出房后繼續(xù)作案,他穿上雨衣、鞋等,來到島上一偏僻角落燒掉雨衣與鞋,來到約定的登錄位置、鉆進木箱,最后被快艇司機運送到郊區(qū)的廢棄工廠,逃出“浮墨島”。

計劃中所用的組裝閘刀和血包應該都是孫梓閻通過雙肩旅行包帶入島的。(孫梓閻給每個人配備了一個大型登山雙肩包)然而,之后再孫梓閻失蹤后王大美卻發(fā)現孫梓閻的背包略有些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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