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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9:15:50
首先死亡的是王岳,當一行人下樓看到的背影其實是已經被人分尸殺害的王岳,兇手事先殺害王岳,擺好位置,倒上汽油,利用縫線和蠟燭制造延時裝置,兇手只有可能是張土姬,王岳利用艷照威脅張很長時間,只有她有作案動機,離開時候用鑰匙從外面鎖上。當他們撞開房門的時候,趁亂將鑰匙扔到床底下。
而張土姬的死,是王岳故意設計的,如果要歸還艷照,何必讓張獨自上閣樓,并且把檔案袋放到張必須踮腳才能夠到的地方,張小腦協調性差,平地走路都能摔跤,更何況是那么高的地方。
孫梓閻按下電鈴,利用字條把其余三人吸引到樓房外五百米的地方,而他當時用鑰匙躲在一樓廚房對面房間,然后劃傷自己,造成一邊滴血一邊上樓的情況,然后亮燈,偽造出被人勒死的假象,莫鄧琦用手機拍到這個畫面。當他們返回,孫再次滴血,并且倒退著離開房間,然后用鑰匙躲在三樓由東往西第七個房間里。
莫鄧琦到廚房找吃的,死亡原因是窒息,而不是勒死,應該是他誤開了液氮罐導致窒息,如果是勒死,手里不可能還拿著肉。后來又加一道勒痕的人是孫,他是為了拿走莫的手機,手機里拍到了他的破綻,這也是為什么莫的手機沒有找到。
夏雨詩是被砍死的,她應該已經猜到了兇手,但是被殺害。
因為李大美躲在屋子里,所以沒有被傷害。
船夫收到的信息其實是定時發送的程序,孫是學計算機的,根據李大美的日記知道,他已經編出來這個程序。因為下雨,所以他換上別的鞋子,躲在木頭箱子里,讓船夫不知曉的情況下帶離小島。作案動機,孫賭上未來,想利用尸體熱搜來拯救app。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9:17:10
兇手:孫梓閻
殺人動機:注意到已經死了三個月的女尸可以上頭條新聞,引起關注,想要重振重振APP。卻沒人投資,之前出去找投資商,一身煙味地回來,其實沒有談成,并且提出來不可能的要求諷刺,想到為APP堵上了自己的未來,但是社員卻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吵,土雞家有錢,也不愿投資,王岳因為要限制土雞,留下來,但是對找投資商不上心。孫對APP的執念太深,著魔了,要讓社員集體死亡,炸出大新聞,讓APP最后風光一把(堵上了自己的未來)


鈴聲是不是有掩飾作用?轉移注意力,提醒大家下樓

王岳案件:孫在上樓
繩子,定時,延遲殺人事件,效果。,(會是針傷嗎),手機在旁邊,包在后面沒有燒到,起火時間不久
汽油是廚房的汽油,通過蠟燭定時引燃,(合作不行)分尸后,用針線縫補完整。他們在外面看到的其實是已經被分尸了的,又縫補成型的王岳,
轉門的時候,線松了?線可能連著蠟燭,可能連著王岳,所以轉動門的時候,蠟燭引燃汽油?王岳倒了?
門被鎖上了?
刀痕

土雞案件2,把文件貼在陽臺護欄外,文件兩角一貼護欄,兩角貼了線,線通到莫的房間(當時莫和孫在一個房間)需要土雞俯身去探,孫定時發消息,(通過王岳的口吻),引她來天臺,在她去拿文件的時候,通過窗戶護欄縫隙,將她拉下來,由于土雞本來就身體半傾,重心不穩,墜樓身亡,(手機在旁邊),土雞老是栽跟頭,平衡力不足
已經有腳印了。較大的腳印,會是王岳的嗎?

孫消失:地上墻上的孫說獻血時留下來的血。(如果是絞殺不應該會有那么多血)
之所以現場沒有被破壞,是因為他是從上門撒到下面的。從房間里開始撒血,然后樓梯下來,這樣,血痕跡也是不會破壞的,不是憑空消失,而是從三樓房間走到一樓大廳。然后,躲在一樓廚房旁邊的位置。

莫死:莫來食堂準備做飯,孫背后將他勒死
手機拍到了不該拍到的東西,拍到孫“死前”的樣子。說不定也拍到了兇手,所以他的手機找不到,或者。房間不同。

夏亡:她可能知道孫還活著,而且就在這里,她懷疑孫是殺手。

大美:后來聽到的鈴聲是孫敲的,如果大美下來的話,是不是也是死?所以大美只是瘋了,而不是死。

給船夫的信息和轉賬是定時的,(島上沒有手機和網絡,所以消息和錢包是提前定時的。那么這場謀殺也是預謀已久的)

不一樣的腳印是旅店的老板打掃時留下的。

最后出逃,孫穿戴雨衣鞋子進行殺人,到海岸邊,進行焚燒,洗去血腥味,
搬宿舍錢的一立方米的箱子到登船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9:19:50
設置這一系列殺人案的兇手就是假死的孫,自己的事業受阻,朋友愛莫能助,在他看到無解女尸案后,壓力重重的他內心病態,也想設計一個案件。
孫組織了這場行動,挑選在荒僻沒有信號的小島上。他為大家采購大型登山包的目的是為了裝兇器卻不引人注目,由大美的日記可以得知孫抽過血,且孫會編軟件定時發送信息與金額。孫在出發前編好信息、金額定時發送給漁夫,再躲進一立方米的箱子里,讓不知情的漁夫將他運出去。礁石上的血可能是運送時落下(木箱有縫隙),也可能是孫故意留下,造成拋尸大海的假象。
    在所有人沒有真正不在場證明的條件下,孫開始行兇殺人。孫有八塊腹肌,完全有機會偷襲殺害岳。他趁岳休息時將液氮打開,岳逐漸被冰凍,孫開始殺人分尸。在此之間,孫發現了岳給土的紙條(他手機沒電了),將尸塊拼靠在窗前,在屋內撒上汽油,在門把手處栓上足夠長的縫線(他帶了十字繡),點燃蠟燭立在房中心并栓上線的另一端。最后孫出房間,稍稍轉動門把手調整線長度,從門外將門鎖上。
      孫又拿鑰匙去了閣樓,因為岳的腳最大,孫可以照著他的腳印踩到陽臺,根據土的身高以及經常平地摔跤的特點,孫將東西貼在高處,再把紙條放入土的房間,最后附上鑰匙。(之前岳提醒土液氮的事,說她不要命了,岳對土沒有殺心)
      一切就緒后,孫下樓拉響警報,目的是為了讓大家聚集在一起,排除他的嫌疑,他率先出門看向岳的房間,讓大家一起做了見證人。
      大家上去敲門,轉動門把手,拽倒蠟燭,火勢迅速蔓延,門開始變燙,孫讓大家親自目睹火勢是自己發展的。熱浪可以將岳的尸體解凍,所以岳的身體不再靠窗,而是掉落在窗下。大家用沙子救火時,孫趁亂將鑰匙丟回房間,制造密室的假象。
      隨后他提出結伴過夜,一來是為了給自己找人證,二來利用土的脾氣,令她落單(這個羞羞事情單獨去)。
      孫隨后拿走了公共鑰匙,打開了自己隔壁7號門。支開琦半小時到自己房間布置現場,按響鈴后,將眾人支開在外面時,拿出之前抽血的血袋往樓上走,自導自演一場戲,趁眾人趕來前躲進隔壁房間。造成假死,繼續作案。
      3樓不方便他藏匿與活動,他搬到廚房附近的房間。落單的琦出來找吃的,孫趁起不備行兇,干掉琦。過程中,琦可能是拍到孫的照片,孫拿走了他的手機。
      雨一直和我在一起,我們不具備當兇手的條件。我們之中,除了孫沒有尸體之外,其他人的尸體都在(岳的右臂紋身證明是他本人),雨猜測孫還活著,于是她出門求證。
      落單的雨被孫亂刀殺死,最后倒在土的尸體邊。最后就只有我了,孫想通過按鈴引我出來殺掉我,但是我沒有開門。
      孫之前編的信息定時發送到漁夫那里,他沒有太多時間與我耗著,于是拿出準備好的雨傘雨鞋在小島角落等待(5月2日晴轉雨),關注船夫動向。在船夫快到時,孫躲進一立方米的箱子,通過船夫出島。
愚見,感謝查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9:20:18 | 2020-8-3 19:59編輯
本次案件的殺人兇手分別有王岳孫梓閻,首先王岳從他說把艷照和原件都給土雞,但是他手機里依然留有艷照,可以看出王岳根本就沒有打算跟土雞斷干凈,但是他不想讓土雞活了,因為他把她紋在了自己的身上,也紋在了自己的心上。王岳對土雞的感情已經到了一種偏執的狀態,他不能接受土雞離開他,更不能接受土雞和別人在一起。但現實是,王岳要回老家了,土雞遲早要回父母的公司,他們兩個沒可能,王岳知道這樣的結局,他不會讓土雞好過,與其看著她和別人在一起不如自己親手殺了她。他知道土雞小腦不發達,平衡力差,所以故意要把照片貼在高的地方,他知道如果土雞想要拿到那個檔案袋,會把大半個身子探出去,這種動作對普通人來說都很危險,更別說土雞了,他知道她一定會摔下去,所以王岳是一手造成土雞慘案的兇手。然后孫梓閻后面又說到他那個包比較空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帶了別的東西,帶了鍘刀和刀,自己的血包,雨衣,和其他人都型號不符的鞋子,用的一些東西,所以他的包顯得比其他人要空,而且,孫梓閻沒有帶零食,因為他心里很清楚自己用不到這些東西。前面有提到孫梓閻比王岳有力氣,所以當時他假借以我黑了你的電腦,搞到了張土雞的照片為由,或者跟王說討論謎題案子,穿著雨衣和鞋子進入了王岳的房間然后從背后捂住他的口鼻,拿刀切斷了他的喉管,可以讓王岳發不出聲,的情況下死掉,然后接下來再進行用鍘刀進行分尸,然后在他的身體上淋上去汽油。用自己帶來的十字繡針線將右手臂和軀體縫在一起固定在窗臺,這也是為什么王岳背靠在窗臺,卻能從樓下看到前手臂的紋身,就是孫為了讓所有人認為那是王岳。用線一端連著門內把手,一端連著窗臺,房間中央放著蠟燭,燒著線,在王岳身上潑了汽油,好讓他有時間制造不在場證明。之后孫把雨衣和鞋子脫在自己隔壁的房間,然后回到自己房間整理一下下樓,再按了電子鈴讓大家下來,一起見證王岳的死。王岳死后那晚他沒有機會行動,然后晚上十點半左右跟莫鄧琪說要去證實所謂想法,十一點左右按電子鈴之后躲在一樓廚房對面那個小屋,確認大家走遠后又跑到她自己的房間然后自導自演了一出,他自己好像是生命受到威脅的戲,然后在他們反應過來回到小樓之前的時候先去藏到他隔壁的屋子里,然后讓大家誤以為就是是別人還藏在這個島上,然后等他們都睡下了之后,他就從他那個屋子出來,然后穿好他原來的一些東西,就是和其他人型號都不符的鞋和雨衣雨披潛伏在廚房對面的那個小屋靜候著大家下來找吃的,正巧遇到了莫鄧琪,他用同樣的方式從背后接近莫鄧琪,用刀割斷了他的喉管。之后他就離開小樓用之前十字繡的線纏繞在一起做成一根比較粗的線在門外靜候著有人出來。夏雨詩之所以有了一些想法,是因為她想到他們都是下來找吃的得,莫鄧琪房間內還有王岳的包,里面理應有水和零食,但是莫鄧琪下來就說明沒有,之前他們翻包時孫梓閻的包也是空的不正常,缺少零食和水一類的,于是夏雨詩準備去島上搜尋一圈,出門碰到了穿著雨衣和鞋子的孫梓閻。然后他就是這樣勒死了夏雨詩。之后他燒掉了自己的雨衣和鞋子,然后故意在礁石上留下一些血跡,然后藏進箱子里等著快艇師傅來把自己接走,等到了之后他就找地方藏了起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9:24:07 | 2020-8-3 19:40編輯
兇手是孫梓閻

原文:幾具尸體經過與死者家屬的DNA對比,確認為張土姬、夏雨詩、莫鄧琦、王岳。
張土姬死因為高處墜落傷。夏雨詩為多處刀傷失血性休克。王岳尸體被焚燒,且被分尸,初步判斷死因為頸部傷口所致失血性休克。莫鄧琦死因為窒息。死亡時間與日記描述時間大致相符。但是王岳的尸體因為焚燒毀壞嚴重,可能存在誤差。經過驗證,那個鍘刀就是用來分尸王岳的。


在后文中,王岳被火焚燒致死、且分尸,張土姬是高空墜死,莫鄧琦是致息死亡,而夏雨詩是多處刀傷致死,李大美則是精神失常,只有孫梓閻失蹤。


還有原文中:2019年4月25日晴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我想他先把自己的血先儲存起來,然后再浮墨島上,進行殺人。

還有這個,原文:我們幾個人對視了一下,小心翼翼的往前走去。我回頭看了一眼,除了一樓大廳之外,整棟樓一片漆黑。外面很黑,夏雨詩貼心的打開了手機的手電筒給我們照明。可是到了地方,我們卻并沒有發現孫梓閻的影子,這時候旅店3樓偏西側的房間的燈突然亮了。
偏西側的房間,我們當中只有孫梓閻的房間在3樓偏西側!
距離比較遠,模模糊糊能看見3樓那個亮燈的窗戶上似乎有一個人影,可是距離實在是太遠我們看不清楚。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

我想這應該就是孫梓閻自己故意裝出來的,而且勒他脖子的繩子應該就是他之前買的十字繡的繩。 (還有之前王岳房間的繩子應該也是)

還有這個,原文:“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懷疑孫梓閻可能被害之后被拋尸海中。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衣服褲子和鞋子,這個也應該是他事先放在背包里面。


原文:“但是,”說到這里錢川突然頓了一下,“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
沙碧炎聽到這里點了點頭,“老錢,我跟你說,安樂椅偵探真的不好當啊……”


已知他們在搭船到浮墨島上的時候,快艇師傅已經走了,但會在5月3日來接他們,而且在后文當中警察己經察證了他的不在場證明,但是還有一個疑點就是那個木箱,那個木箱是有人用假冒得身份證付了錢的,為什么他會要快艇師傅在5月2日去把木箱送走,我想他是先殺了其他幾人,在事先弄好木箱。而李大美則躲在屋子里面沒有出來,而他也進不去,只好作罷,然后他就躲在木箱子里面等快艇師傅送到指定的地點后,等快艇師傅走了,他就可以從里面出去了。而那個地方是他事先找好的,所以也沒有監控。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9:24:16
孫梓閻在上島之前做了以下事情:
1.4月23日離開辦公室幾天前往島上去設計這次旅行和殺人的細節
2.4月25日去獻血,檢驗自己流出多少血會身體活動受到限制
3.4月28 日購買了十字繡,訓練自己的針線活
4.在去島上之前編寫了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并且將時間設置在5月2日早上

其實孫梓閻(以下簡稱孫)是喜歡張土姬(以下簡稱張)的,在上島之前孫就表達了自己的情感,但自己因為艷照而被王岳(以下簡稱王)威脅不能離開王。于是張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孫,孫表示自己可以幫她解決這件事,于是孫設計了這次島上的旅行。

2019年4月30日 晴
在大家吃完晚飯后孫前往王的房間,逼問他艷照的事情。(其實孫早就因為王想要拋下他們苦苦經營的APP回家的時候孫就已經對王不滿)在逼問的過程中兩人起了沖突,于是孫就用提前準備好的刀殺了王并將其分尸。然后去廚房把汽油到在屋子里,再用上島之前準備的因為島上有電而沒有用上的蠟燭點燃并在蠟燭的底端浸上汽油,等蠟燭快要燃盡的時候就可以點燃房間里面的汽油。孫用針線簡單縫上了王的尸體,確保王倒地的時候尸體可以散開,他再把王的尸體靠在窗戶上,他們在樓下看到的身影正是王死后的靠在窗戶上的。汽油被點燃后尸體身上的線就會被燒掉,尸體也就會倒在地上。孫在乘著大家滅火的時候就把鑰匙丟在了床底下。這樣孫就偽造了一個不在場證明。
在孫殺完人后,就到大堂按電子鈴召集大家去探險(目的就是讓大家來為他證明他的不在場)但是孫有一個舉動暴露了他:在他在質疑為什么王還沒有到的后,直接是到門外去看樓上,正常人第一時間想到的應該是到房間去叫王,而孫就是為了引導大家去看他為他自己制造的不在場證明。

2019年5月1日 陰
李大美在晚上睡覺的時候迷迷糊糊的聽到的開門聲正是張開門的聲音。張早發現了王留給自己的紙條,但是張自己已經沒有后路了,于是拒絕了和其他人一起睡覺,這樣她才能去閣樓上取自己艷照的檔案。但是讓張沒有想到的是王居然把檔案放在那么高的地方,因為張本身平衡就不好(張平時走路都會經常摔跤),在大半個身體探出去拿檔案的時候失足掉下了閣樓。(有可能是王故意把檔案袋放那么高,王對失去這個追求了的女朋友肯定非常不甘心)
晚上十點半左右孫離開了房間,用刀劃破了自己的皮膚,在用容器接夠了血同時又不影響自己行動的情況下,到旅店里按下了電子鈴(當時李大美三人都在樓上不可能有人下樓按鈴,只能是孫按的)并留下了他早就準備好的紙條:“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讓李大美等人走出足夠的距離,這樣孫才有足夠的時間來將血滴在上樓的路上和在自己房間撒好血,拿走旅店剩余的鑰匙)孫知道在非常黑晚上中如果有燈亮起絕對會吸引到李大美等人的注意,他和莫鄧琦(以下簡稱莫)有住在一個房間過同時他也是計算機高手,所以他知道李大美等人會用莫的手機的長焦畫面來看自己的房間。于是他假裝自己被人用繩子勒住,在李大美等人注意到后他就走出房間再把因為自己走出房間而破壞掉的血跡補上,然后他就躲到了三樓的七號房間,等李大美等人走后他才出來。
孫之所以會這么做是因為他想把自己變成受害人來把罪名嫁禍給一個不存在的變態殺人狂,但是他考慮漏掉了一點:樓梯和房間全是血,說明兇手肯定是有刀這樣的利器,那為什么最后李大美她們看到的卻是孫被人勒住脖子呢?兇手有利器為什么不直接一刀殺了孫而是要用繩子呢?所以這都是孫一個人自導自演。

2019年5月2日 晴轉雨
孫在假裝自己失蹤后就一直躲在一樓斜對著廚房的房間里(因為他拿走了旅店的鑰匙,他可以隨意進出除了李大美她們的房間外其余所有房間。斜對廚房的房間是因為孫也是人他也需要補充水和食物,但活著的人到廚房的可能性很大)
在凌晨莫到廚房找食物,沒有想到在廚房看到了同樣在找食物的孫,向來冷靜的莫馬上掏出了手機拍下了孫的照片(或者視頻),孫就用繩子勒死了莫(當時他應該在找食物,沒有想到那么晚了還能碰到莫,所以身上沒有帶刀)并拿走了莫的手機。(孫的身體是他們中最好的,要制服莫并將他勒死應該很容易)
在發現莫死后,夏詩雨提出自己要去求證一件事。其實她已經猜到了孫的行為,而她要去求證的事情就是孫最開始殺人的動機——張的艷照,如果孫是為了張而殺了王的話那么就算張已經死了那孫也一定會把張的艷照帶走。但在她卻被孫發現了,孫因為有了遇到莫的經驗于是身上隨時帶了刀,于是他用刀殺死了夏雨詩。
其實孫只想殺王一個人的,但是沒想到發生了一系列的事情,他也不想再繼續殺人了。
孫知道李大美膽小看到所有人都死完了后,李大美一定會躲在房間里面不敢出來。所以他就去旅館按下了電子鈴。
    之后孫就按照自己的計劃在化工廠里面找了一個箱子,把自己裝在里面然后只需要等著接到自己用軟件發出匿名消息的快艇師傅來接就行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9:24:20 | 2020-8-3 19:36編輯
兇手是孫梓閻,他殺了大家的原因是為了讓app能夠有話題。
在大家聽到鈴聲下樓時,王已經被分尸,窗臺上是軀干和手臂,被縫線(只有孫有)捆著。地上有汽油,蠟燭是火源,蠟燭燃燒完的時候火起。大家旋轉門把手的時候窗臺上的肢體落下,一起被焚燒。門此時其實是被從外面鎖住,鑰匙在孫手中,大家都進去后他把鑰匙扔在了床下。
土雞的死亡是王沒有預料的,王本想把照片還給她,但被孫得知。孫在王死后被燒之前換上王的鞋,上到閣樓找到照片,又粘到窗臺外面。王知道土雞的身高不夠,他不會這樣為難土雞。因為在土雞要摸液氮的時候,王的舉動是很在意土雞,照片的位置明顯不是王的本意。
孫把大家引下樓后,又回到房間里,裝作被人抓住的樣子。他有腹肌,說明他身體比較健康,在對付一個人時不應該如此占下風。而且大家此時距離遠,看的并不清楚,只有莫的照片。莫的手機沒有找到,可能就是因為那一張照片里有孫的破綻。隨后他從樓下把血跡留到樓上,又躲在三樓另一間屋子里。大家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間,孫此時去了一樓廚房對面的屋子。
莫在下樓找東西時被孫殺死,手機被拿走。
再之后,兩個女孩看見莫的尸體,夏突然意識到可能是孫的計劃,于是去求證,當然也被殺害。最后孫想引李大美下來,但她沒有下來。
一樓廚房對面的屋子有住過的痕跡是因為孫在等待莫做飯而殺害他,同時拿到汽油。孫去獻血是為了留下他的DNA,來形成不在場證明,讓暴風雪山莊能夠繼續下去。島上第七個人的足跡其實也是孫的,被焚燒的雨衣和鞋是孫為了毀滅證據干的。快艇師傅運的箱子里是孫,他通過這種方式離開了島。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9:26:51
2019年4月24日
孫梓閻回來,滿臉胡茬,滿身酒味。這是提前進行考察,選定作案地點。
2019年4月25日
孫梓閻獻血,后多抽了一些備用。
2019年4月28日
孫梓閻買新十字繡
2019年4月30日
下午3點,自由活動時間,王岳將檔案袋放到閣樓,把紙條交給張土姬,約其晚上將不雅照片拿回(因此晚飯時張土姬對王岳態度改觀,沒發脾氣)
晚飯后,孫梓閻殺害王岳,使用小型鍘刀將其分尸后,再用針線進行縫合,尸體放置到窗邊。尸體、繩子及地面澆上汽油,從尸體縫合處拉線,繩子在蠟燭中央纏繞一圈并繃緊,使其燒放松便會掉落到地上,點燃汽油。另一端繩子纏繞在內側門把手。關門拉緊繩子,從外面鎖門,將鑰匙拿好。下樓按鈴集合大家后,從窗外可以看到王岳背影,上樓轉動把手,緊繃的蠟燭掉落,引燃汽油,引起大火。這樣從窗外便能看到火光,門也會摸上去發熱。門被撞開后,趁亂將鑰匙扔到床底。
2019年5月1日
張土姬晚上(或凌晨)按照王岳留下的紙條,到閣樓尋找檔案袋。她打開手機,依靠亮光悄悄尋找,最后在陽臺外側找到了檔案袋。她竭力去夠,卻在抓到檔案袋時失去平衡,失足跌落。
晚上十點半,孫梓閻借口有想法去證實,從莫鄧琦房間走出,穿上雨衣雨鞋,布置自己房間的血跡(王岳被害時主動去莫鄧琦房間,也許就是為了現在的行動)。到一樓放好字條,拿走鑰匙串,按下電鈴后,躲藏在一樓自東向西第三個房間里,等三人走出大堂后,沿樓梯灑落血跡至自己房門前,與之前布置的血跡匯合。然后到隔壁,也就是三樓自東向西第七個房間,打開燈,臉上涂滿血,雙手抓緊脖子上的繩子,做出有人從背后勒他的樣子。等看到三人往回走,將燈關閉。
2019年5月2日
莫鄧琦到廚房找吃的,或許發現了孫梓閻的蹤跡,拿出手機拍照記錄證據。孫梓閻發現被抓住了把柄,便將莫鄧琦殺人滅口,并拿走了莫鄧琦的手機。由于莫鄧琦手呈抓握狀,拿走手機后恐怕留下破綻,便在他手中放了一塊肉。
夏雨詩去求證,似乎發現了端倪,也被孫梓閻殘忍殺害,按響電鈴。
李大美緊閉房門,無法進行下一步行動,孫梓閻于是將雨衣和鞋焚燒銷毀,等到晚上將木箱放到登陸位置,自己進入木箱充當貨物。晚上八點,快艇師傅按照孫梓閻提前編輯好的小程序發出的定時消息與定時轉賬,來到小島岸邊提貨,將箱子運往郊區。到達位置后,孫梓閻爬出箱子,開始潛逃。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9:27:48 | 2020-8-3 19:59編輯
兇手是孫梓閻。
        
        殺人手法:

        1、王岳案;

        借口進入王岳房間,見機把王岳割頸殺害,再用準備好的鍘刀鍘斷四肢。然后用一樓廚房的液氮冰凍拼接肢體,擺到窗邊,讓從窗外看的人認為王岳還活著。再在門把手端跟尸體上用線連接,地上再點一支小蠟燭,使轉動把手就能把線移到燭火上為止。再在尸體上和線上倒上汽油,等外面有人轉動把手,就能帶動線引上火,點著尸體,然后解凍肢體連接處,尸體就倒下了。另外鑰匙是趁著用沙子滅火時扔在床底的。

        2、 張土姬案;

        兇手知道王岳還艷照的計劃,將計就計在殺王岳后,未曝光前,穿著王岳的鞋子,把檔案袋貼在張土姬不好拿到的陽臺外側。張土姬本就小腦不發達,容易摔倒。在夜里拿檔案袋時掉了下來。

         3、孫梓閻消失案;

         孫梓閻自導的被害案利用了自己提前準備的血袋,先把別人引出樓走到500米遠的地方,自己則回到房間里布置,打開燈,又把人引回來,等他們走到一半,關上燈從房間開始滴血袋的血到一樓。

         4、余下案;
         莫鄧琦與夏雨詩案都是兇手躲暗處實施,至于大美瘋掉可能是在貓眼里被兇手嚇到了。

         兇手離開是用上島之前的程序讓汽艇帶走木箱,而自己躲在了木箱里離開島的。

         動機:因公司倒閉遷怒大家,從一開始就已經計劃好了,另外島上有人活動痕跡都是他做的障眼法。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19:32:50
由警方提供的證據,案發時沒有其他人上島,所以排除外人和船夫作案的可能。又由題目的前提可以得知,“我”也就是李大美沒有撒謊,文章不存在敘詭,再結合日記內容,故排除李大美作案的嫌疑。
        王岳的死因是頸部傷口失血所致,而且還是被鍘刀分尸,所以王岳沒有自殺的可能,一定是他殺。結合現場有縫線,而縫線只有孫梓閻玩十字繡才有,而且大家直到吃完晚飯時都還在一起,吃完晚飯后都各自回房了,所以除了孫梓閻以外的人想要拿到縫線,就必須要在晚飯后到孫梓閻那里拿,但是大家都說是各自回房,所以現場的縫線一定是孫梓閻帶進去的,孫梓閻說了謊,所以孫梓閻是這場案件的兇手。當晚他觀察王岳的行動,晚飯后去找王岳,割開了王岳的脖子,殺害了他,為了防止血濺到自己,孫梓閻還準備了雨衣(雨衣被警方發現),然后用鍘刀將他分尸,在地板上倒上汽油,再用浸了汽油的縫線把尸塊縫上去,再把尸體擺到靠窗的位置,線頭的另一端綁著準備好的蠟燭,用來作定時點火的裝置,另一端再綁著門把手以作固定,之后又用鑰匙鎖上了門,這樣一來,燭火燒到縫線位置時,縫線就開始燃燒,燒向尸體,所以被縫好的尸體又散成了尸塊,進而引燃地板上的汽油。孫梓閻按鈴吸引大家從窗外看到完整的尸體,是為了讓大家立馬發現尸體,也是讓大家誤以為自己人當中沒有人有分尸的可能。到了現場后,他趁大家用沙子滅火的同時,順勢把鑰匙丟回了現場,制造了密室。
        由于孫梓閻和莫鄧琦整晚互相監視,所以孫梓閻沒辦法去現場推張土雞下樓,所以張土雞是因為自己失足墜樓,但是由于王岳之前提醒過張土雞小心液氮,所以王岳沒有要殺張土雞的念頭,所以在殺害王岳的過程中,孫梓閻發現了王岳跟張土雞的事情,于是將計就計,所以他把王岳放在陽臺上的檔案袋貼在了陽臺外側,利用張土雞冒失的性格來一次概然性殺人,而只有兩個人的鞋印是因為孫梓閻為了作案,自己又準備了一雙鞋。(鞋子被警方找到)結果很明顯,孫梓閻又一次成功了。
        而之后孫梓閻按下一樓電鈴,吸引剩下的人看到留言,而自己則躲到附近,支開眾人后,孫梓萌開始自導自演一出自己被殺的好戲,利用自己的血制造現場,而自己則一邊滴著血,一邊后退著離開宿舍樓,所以沒有血跡被破壞。自己的血液則是“獻血”的時候順便收集的,為了保存血液,廚房還有液氮來提供低溫環境,而液氮也是孫梓閻出差那幾天準備好的。就這樣孫梓閻完成了假死。
        假死的人無需再使用其他詭計掩飾自己了,在這種情況下,孫梓閻拿了鑰匙串躲在附近,而莫鄧琦和夏詩雨接連遇害。
        孫梓閻在殺害完夏詩雨之后,將作案的鞋子和雨衣丟棄在島上,還偽造出篝火,以擺脫自己的嫌疑,還將自己剩余的血液撒在礁石上,使警方降低對自己死亡的懷疑。由于島上沒有信號,所以孫梓閻把另一臺手機留在有信號的地方,利用自己的計算機能力,定時匿名發送信息給船夫,而自己則把之前工廠里看到的空箱子運到接貨地點,自己則躲進去,等待船夫接貨,孫梓閻就利用這種方法逃出了小島。
        而作案動機,我猜測是因為app,他想要自己作出一個案子,放在app里,以收獲熱度,以便用來更好地發展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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