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著了一些灰塵,左手手腕上有環(huán)狀淤青,兩手的手心都出現(xiàn)了幾個小傷口,里面還扎著幾根木質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間靠近喉嚨的位置發(fā)現(xiàn)了四道一模一樣傷痕,左邊兩個右邊兩個,左右之間相距5cm。每個傷痕長約0.5cm,寬約0.2cm,傷痕不深僅僅造成皮膚表面一些損傷,但是目前還沒有找到造成對應傷口的器械。
在死者后腦勺有三處撞擊傷,在后腦正中及偏右位置,三個受傷部位相距不超過5厘米,與鉛球所造成的傷口吻合,最終因為失血過多在9月19日21點到22點間去世。他穿著男士長褲,腰間別著一條皮帶。褲子右邊口袋里是倉庫的備用鑰匙,褲子膝蓋及小腿正面有灰塵,金屬皮帶扣大部分區(qū)域有被擦拭過的痕跡,在皮帶扣下側意外發(fā)現(xiàn)半枚沒被擦掉的屬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紋。
一、方青涯鎖骨上的傷是有撐衣桿的尖頭造成的,所以正在晾衣服的崔媚有責任。根據(jù)對話可知當時露臺還有人,那么只能是方白鹿和鄧青云。右手抓墻,而左手上環(huán)狀淤青,可以想到應該左手是被人抓著的。兇手應該是方白鹿和崔媚。
二、方明山為了方白鹿丟的發(fā)卡而夜晚去學校。正常的話應讓方白鹿自己明天去找才對。所以是另有目的。他的膝蓋和小腿有灰塵,結合之前的煉銅,可能是強迫方白鹿ghs。淤青可能是方白鹿反抗造成的。此時是夜晚,倉庫沒有照明設備。同時佘耀穿著純黑衣服利于作案,教室就在附近,他可能發(fā)現(xiàn)倉庫的動靜,但比較巧合。所以應該事先與方白鹿預謀好了殺掉方明山。
三、如果孟吳月要自殺的話直接灌老鼠藥得了,沒必要用筷子之類的。所以也是被方白鹿所殺。筷子上都有名字,下毒十分簡單。
所以兇手是方白鹿、佘耀、崔媚。動機是方青涯曾經使崔媚流產,佘耀家殺掉其他人名正言順地將方白鹿過繼。方白鹿也對原本的家庭不抱希望,也為了參加數(shù)學競賽能夠有未來出人頭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