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為引用性或概括性題中線索) 一、墜樓案 結論:方青涯意外墜亡。 1.有誰返回了天臺? 當天黃昏佘耀上樓頂錄像后把小孩子都趕出天臺,檢查了一遍已經沒人之后,把門鎖上的同時又錄了一段視頻,且【當時住在樓頂的住戶基本都有人證和物證證明自己并不在天臺,且他們的天臺鑰匙都在自己手中】說明天臺門沒有再打開。此時只有通過【離地1米邊長1尺多的正方形窗戶】能去往天臺,這個尺寸對于對于小孩子來說可以輕松通過【天臺樓梯口的窗戶早就被小區絕大部分熊孩子爬了一遍,大家的指紋鞋印都一個疊一個印在窗框上】但對于成人來說難以通過,且就算勉強擠過去也肯定會把指紋鞋印蹭掉。所以能回去天臺的只有小孩子,結合張大嬸的證言【隱約聽到有小男孩的聲音說“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推斷返回露臺的至少有“未分勝負”的方青涯和鄧青云,而方白鹿和鄧青云的證詞一致,屬于串供,所以推斷方白鹿當時也返回了天臺。即:方青涯墜樓時方白鹿和鄧青云在場。 2. 方青涯身上的痕跡 衣服上面附著了一些灰塵:熊孩子打鬧弄得一身灰是正常操作。 左手手腕上有環狀淤青:結合【露臺東邊邊緣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墻痕跡和指紋】【“放開我,你撐不住了”】推斷,方青涯懸在露臺外的時候右手扒著墻,左手手腕被人拉著,并持續了一段時間,造成了左手手腕上的環狀淤青。 兩手手心幾個扎著幾根木質倒刺的小傷口:通篇沒有描述天臺有木質器件,但當時崔媚正好在陽臺用【新買的竹制撐衣桿】晾衣服,推斷方青涯墜樓前雙手抓住過該撐衣桿,但最終滑落,于是手上留有木質倒刺。 前胸的傷痕:形狀與撐衣桿的架子末端完全符合,推斷方青涯雙手抓住撐衣桿時被撐衣桿蹭到了前胸,造成皮外傷。 綜合以上分析還原情景: 佘耀回家后,方青涯和鄧青云繼續回露臺“決斗”并由方白鹿作見證(這種小露臺作為擂臺在熊孩子眼中應該相當酷吧),而后方青涯摔到露臺外,右手扒著露臺,左手由方白鹿和鄧青云手拉手連接著露臺欄桿,但方青涯【快要躥到60斤】的體重二人始終拉不起來,絕望時刻方青涯對伙伴說“放開我,你撐不住了”被正在晾衣服的崔媚注意到,情急之下崔媚舉起撐衣桿讓方青涯雙手抓住,由于撐衣桿是斜向外撐,蹭到了方青涯的前胸,崔媚也不夠力氣承受其體重急忙叫佘耀出來幫忙,但為時已晚,方青涯滑落墜樓而死。方白鹿知道方青涯是家里的寶貝,如果被父母知道自己和他的死有干系,肯定不會讓自己好過,于是和鄧青云約定對外說沒有再返回天臺,鄧青云由于過于害怕也答應了。而崔媚因害怕被人認為是為半年前意外流產事件對方青涯的報復,也沒敢說出事件始末。 二、倉庫案 結論:人為+意外 1.是誰性侵了方白鹿? 倉庫鬧誤會后,經校醫檢查,方白鹿確實遭受過性侵犯,但實施者并非佘耀。我們最初的設想是體育譚英洲在倉庫實施的,導致方白鹿在倉庫回想起發生過的事,而撲向佘耀哭,但沒有進一步的線索指向譚英洲是性侵犯。當回頭看到【方明山推門進來反手鎖上門】我們發現事情并不簡單,父親進女兒的房間為什么要反鎖門?再重新看【“行了別磨蹭,做今天的作業吧。”】這句話的時候,如果“作業”是另一層含義的話,細思極恐…對方白鹿實施性侵犯的正是她的父親方明山!而且是像交作業一樣是每天都要。(禽獸!) 2.案發現場的線索線索整理:
這個倉庫墻體的不銹鋼板高3米多,占地面積約是40平米。為了防盜,把窗戶用木條從外封死,又在東西兩面墻距房頂10厘米處各開了個6寸見方的通氣口。校方為了省電加上倉庫基本都是白天使用所以干脆沒裝照明設備。鎖門的掛鎖,這鑰匙是教導主任在管。倉庫里面存放著雜七雜八的東西:體育器械,廉價鼓號隊樂器,裝有扳手螺絲刀等工具的工具箱。備用鑰匙放在被封住的窗戶的頂處夾縫里,這也是體育老師和音樂老師們都私下知曉的。當然,偶爾來
天臺,樓梯口南邊的小窗是個離地1米邊長1尺多的正方形窗戶,窗上的玻璃早不知被哪個淘氣的小孩砸壞了,物業干脆直接把周邊的玻璃渣都掰下來改成通風口,東面的鐵門偶爾會在刮大風的時候用普通掛鎖鎖上,住樓頂的幾戶人家和物業拿著鑰匙。
9月19日晚上佘耀穿純黑的長袖去學校批給他的小學部二樓空教室把第二天要講的競賽題抄在黑板上。
9月20日早上6點45分譚老師發現死者方明山。
但是沒有死者的指紋,鉛球與地面接觸的部分并沒有血跡。根據體育老師們所說,鉛球原本就被放置在木柜子上,鉛球的重量均為5kg。
右手的指頭上沾有和門栓上一樣的機油,沾的最多的是右手食指和拇指,其他指頭沾到的比較少。他前額有一大塊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狀與木柜子上的撞擊痕跡吻合,在淤青和木柜撞擊痕跡位置上都發現了些許青苔,但木柜其他地方均未發現有青苔。
在死者后腦勺有三處撞擊傷,在后腦正中及偏右位置,三個受傷部位相距不超過5厘米,與鉛球所造成的傷口吻合,最終因為失血過多在9月19日21點到22點間去世。他穿著男士長褲,腰間別著一條皮帶。褲子右邊口袋里是倉庫的備用鑰匙,褲子膝蓋及小腿正面有灰塵,金屬皮帶扣大部分區域有被擦拭過的痕跡,在皮帶扣下側意外發現半枚沒被擦掉的屬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紋。
抄完競賽題,他走到窗邊望著操場,感覺自己又是當初那個人見人愛的佘老師了。
還原情景: 方白鹿帶爹到倉庫讓他拿鑰匙開了門,進去之后她爹看烏漆嘛黑四下無人,就反鎖門,因為很黑又喝了酒,操作沒那么準確右手就蹭到了插銷底部的機油,然后走向方白鹿,邊松皮帶邊說今天的作業還沒完成呢,而這在方白鹿的意料之中,方白鹿小心繞開早就布置好的跳繩特意走到柜子前鉛球正下方的位置,在她爹被絆倒的時候立刻躲開,她爹直接往前摔跪撞到柜子,下意識用手摸被撞的前額的時候,鉛球掉下來,后腦被砸得腿都蹦直了,死了,余在教室看到方白鹿和方明山大晚上去倉庫遲遲未出來,聯想到方白鹿在家里的處境,害怕她出什么事,就去倉庫看了一下,看到方白鹿和被砸死的方爹,方白鹿就跟他說本來帶她爹來找發夾,沒想到她爹又要性侵她,然后他不小心被砸死了很害怕之類的,佘就跟方白鹿說沒事的他會處理好這一切,就讓她先離開現場,并幫死者穿好褲子皮帶,擦掉自己的指紋但還是留下了半個,然后拿工具箱里的螺絲刀把鎖片擰開,把插銷移到剛好能關上門的位置,用螺絲刀一點一點的把插銷撬到鎖上,所以在插銷底部留下了一道道間隔3毫米左右深淺不一的劃痕。
三、服毒案 結論:孟吳月被方白鹿毒殺 1.排除自殺 雖兒子與丈夫的死亡對孟吳月造成嚴重的心理傷害,也導致其被工廠開除,不排除其會產生輕生念頭。但若是選擇服毒自殺,更直接的應該是喝老鼠藥,而不是特意用筷子尾端蘸老鼠藥。故考慮為他殺。 2.手法 死者死亡時間是晚上8點,也就是晚飯后,而死者在兒子與丈夫死后每天中午都安排丈夫和兒子份的飯,中午吃自己份,晚上再吃掉中午丈夫和兒子的份。依其習慣,為別人夾菜會【習慣性將筷子倒過來,用紅色的尾端當公筷】,當筷子尾端蘸過老鼠藥,丈夫和兒子份的飯菜自然就沾上了老鼠藥。結合【沒有發現外人闖入的痕跡,門窗完好,錢物也沒有損失】知道其習慣并能下毒的只有除死者外唯一還住在家中的方白鹿。【方白鹿白天早早就去學校,留到初中生們都晚自習結束才回家】方白鹿只需要在晚上收拾碗筷的時候把死者專用的筷子【筷子尾端上刻著名字】尾端蘸老鼠藥后放好,就可以在晚飯的時候毒殺死者。考慮到死者本已缺乏生存欲望,推測死者在毒發時沒有決定向鄰居求救,而是選擇躺在床上等待死亡的降臨。 3.動機 自從弟弟死后,母親就【讓方白鹿上桌吃飯,還把她的碗筷都扔掉了】,父親還在的時候【喝醉偶爾善心大發的時候被施舍一點下酒菜】,【現在她只能等孟吳月上床睡覺的時候悄悄吃電飯鍋里的鍋巴,吃榨菜喝兩口肉湯,再留一點鍋巴白天吃】對于方白鹿來說這早就不是家,再這樣下去只會被餓死,索性把母親殺害,讓佘耀崔媚收養自己【她交作業的時候聽見辦公室的老師們說,他們有可能會去領養一個孩子,如果是自己該多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