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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9:31:53
方青涯之死:
       1、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著了一些灰塵,左手手腕上有環狀淤青。說明在他要掉下去之前有人抓住他左手手腕企圖要救她即陽臺上也有人在。而頂樓的住戶均有不在場證明且正方形小窗戶大人是進不去的,鄰居聽到一個小男孩的聲音說“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說明白鹿和鄧在說謊他們應該是回去了。可能是繼續在露臺打鬧,方青涯手心的傷痕可能是在打鬧時抓住欄桿時留下的。(猜測是白鹿故意引誘他們過去,因為之前在露臺打鬧時明明兩個人都差點摔在露臺的邊緣白鹿依舊是靠在欄桿看。她曾說過老師你給我補習,也不收錢,能幫到老師的地方我都可以來幫忙。”所以可能是為了幫老師報仇,為了那個流產的小孩。)
       2、而青涯胸前的傷痕是規則的,只有輕微劃痕。應該是崔在晾衣服時看到露臺掛個小孩。因為露臺距離他們窗戶2米不到,小孩1.2米還要多,在加上還是掛在露臺邊緣,因此崔是可以看見的。而她想起了他的流產和吳的話,便用竹制撐衣桿(剛好是四個腳)劃傷他加速他的墜落。

方明山之死:
       1、3位晚自習的值班老師和宿管證明昨晚晚自習的初中學生和往常一樣在自己班級的教室內上晚自習也按時回宿舍,3位值班老師也是11點一同離開學校。學校的圍墻高度將近3米,上面還加裝了防盜鐵刺網和玻璃碎片,想翻越的難度很大。為了以防萬一警方也將圍墻都檢查了一遍,沒有發現攀爬的痕跡。因此,可以排除他們的嫌疑以及其他人進入的可能。因此,只剩下白鹿和死者的嫌疑。
       2、白鹿之前被侵犯可能是其父親所為。在前面說到,他父親進他屋內反鎖門等等可以推斷。而死者當天喝了酒,可能想再次侵犯白鹿。因此,借口去了倉庫。而白鹿也像借此機會殺了傷害他的父親(之前余說給他送發卡,當時發卡應當是再頭上的。)倉庫的鑰匙白鹿在和余一起進去是或者其他途徑知道了鑰匙位置,而后死者拿到鑰匙在外面開了鎖便有了指紋。但是因為插銷還被插著,因此用發卡或者其他工具一點點的給劃開了,便有了劃痕和指紋以及手上的機油。(因此發卡可能遺落下來)進入后,因為死者喝醉也不便控制自己身體,如果在被白鹿在背后一推直接裝上木柜(死者膝蓋和小腿前面有灰塵,前額有撞傷,因此應該是面沖木柜),而后鉛球隨之落下砸到死者。然后白鹿離開。離開時可以先用其他工具把插銷劃過去,而后從通風口用木棍之類的把鎖勾上去。

吳之死:
      他們的筷子都有名字標記,因此不會用他碰到老鼠藥。在其他人死后,白鹿甚至連飯都吃不上,再加上他們家以前重男輕女的思想和行為。白鹿把便有了把他毒死的想法,而后他就可以被余收養的想法,選擇用老鼠藥毒死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9:31:56
第一位死者:方青耀
他經常去露臺玩,在那天和方白去露臺玩的時候,他失足落下了露臺,排除方白兇殺的原因是方青一向對方白好,是方家唯一一個喜歡方白的人,方白試圖將方青拉上來,但是方青過于重,方白過于瘦小,兩相比較之下,方白也許會被方青拽下露臺,所以崔會聽見放開我這句話,但即使方青是失足落下露臺,這里也有崔的推波助瀾,崔之前因為方青流產,這輩子也不可能再有孩子,露臺在她家左上兩米左右,而且崔當時拿著晾衣桿,看見方青就用晾衣桿從下面戳了方青,方青試圖擺脫崔,這也是他手心里有木質倒刺的原因。
第二名死者:方明山
方明山是方白用鉛球砸死的。方白借要去找發卡讓方明去了體育室,她之前和佘來過,所以知道鑰匙的所在地,提前布置了現場。她把鉛球在外面滾上平青苔,以便于它可以落下,在方明去木頭柜子后面拿著手機照明找發卡時,方明不小心磕到了柜子,她趁機讓鉛球滑下來,砸死了方明。出去之后,體育室里有體育用的器械,她應該是用樂器或者某種器械,把閘拉上了,所以才會有劃痕。
第三位死者:孟吳月
孟吳月是被方白殺死的,原因是:首先方家是重男輕女的,他家的女性自然以男性為生活支柱,在兒子丈夫死后,她并沒有生活的欲望,所以是不會吃飯的;而要死的人,即使是吃飯,也不會細致的拿筷子吃,所以判定為兇殺。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9:32:45 | 2020-8-9 19:39編輯
殺死方明山的兇手是佘耀和方白鹿,方白鹿說服醉酒的父親來學校,將他帶到倉庫指定位置,佘耀再將那天放在木柜上的鐵球落下,因為看門大爺聽力不紅好,所以沒有聽到任何動靜,佘方二人隨后離開。佘強奸方是瓜田李下,鬧這一處出是為不讓警方懷疑。                 方清涯的死是一場意外,但崔媚借機作鬼。                   孟吳月的死是方白鹿所為,因為只有方白鹿知道老鼠藥在哪,如果是孟吳月自殺,那么她大可不必用筷子的另一端沾毒藥。             動機:方白鹿在方家飽受煎熬,佘家夫婦有意收她為女兒,父母,弟弟成為她走向幸福生活的絆腳石,需要逐一清除。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9:33:01
兇手:方白鹿,佘曜
方清涯,鄧青云還有方白鹿三人被佘曜趕走后,有一次回到露臺,方清涯與鄧青云二人繼續在露臺打斗,所以會聽到“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這句話。但由于沒有護欄,二人打斗的時候,方清涯不慎即將掉出露臺,那時他用右手扒住了露臺邊緣(有他右手指紋)。并且他的左手原本帶著方白鹿的皮筋,方白鹿對自己的弟弟沒有恨,想去救他,于是拉著那根皮筋想救他,把他拉上來(所以左手手腕上有環形勒痕),但方清涯不想連累方白鹿,所以他說“放開我,你撐不住了”。方清涯快落下去的時候,崔在晾衣服,她手上拿著竹制晾衣桿,她用那個晾衣桿伸到他前胸鎖骨那個地方想給他一個支撐,但最終方清涯還是落下去了,在方清涯掉下去的時候,他抓住了晾衣桿,被晾衣桿上的木質刺扎傷手,但最終仍墜樓。方清涯衣服上的灰塵是與鄧青云打斗時沾到的。

方明山和方白鹿到倉庫后,方明山將倉庫門反鎖想對方白鹿實行性侵(只有方明山的指紋,并且方明山右手沾有機油,所以是他自己關的門),方白鹿由于受到驚嚇蹲在木柜旁邊,方明山彎下腰撲過來的時候,方白鹿躲開,方明山由于喝了酒,反應遲鈍,前額頭撞到了木柜的一角,昏了過去(撞擊部位有青苔,推測是在來的路上,方明山由于喝酒后神志不清,重心不穩導致摔倒,是額頭上沾到了青苔,撞到木柜時也沾到了木柜上),木柜由于受到撞擊震動搖晃,不穩定,所以放在柜子上的鉛球掉落,正好砸在由于撞到柜子昏過去的方明山的后腦勺上(木柜移動可能是由于撞擊)此時佘曜聽到動靜趕來倉庫,方白鹿將倉庫門從內打開,佘曜知道是方明山對方白鹿干了那些豬狗不如的事情,想為她報仇,于是用倉庫的工具箱里的小刀(我覺得工具箱里有美工刀,再不然就是佘他自己辦公室里用來削鉛筆的美工刀)將他下體割了。為了不留下指紋將皮帶上的指紋擦去,但殘留了半個指紋。然后為了偽造密室,他用方白鹿的發卡,將發繩和插鞘夾在一起(有劃痕),然后二人出倉庫,方白鹿手小,所以她將發繩的另一頭穿過插鞘需要通過的孔,從外面拉動發繩,由于發生的一頭與插鞘固定,所以拉動發繩時也會帶動插鞘,所以插鞘會被拉上,但由于發卡不能長時間固定,所以最終被彈開,落到木柜旁,而發繩則被方白鹿拿在手上,回收走。

孟吳月一起事件中,方白鹿知道孟吳月的習慣(會把筷子倒過來當做公筷給方清涯和方明山加菜,再加上二人已經死亡,她夾完菜后為了不浪費食物會自己吃掉)于是方白鹿用家里除老鼠的老鼠藥涂抹在孟吳月筷子的尾端。當孟吳月給“方清涯”和“方明山”(二人已死)的碗里夾菜時,碗中的飯菜會沾上筷子尾端上的老鼠藥,當孟吳月吃下兩個碗中的飯菜時,也會吃下飯菜上沾的老鼠藥,最終毒發身亡。

動機:方白鹿在方家不受待見,并且方明山還對她進行性侵,她懷恨在心,她希望可以過繼到佘曜家去,做他們家的女兒,所以想殺了方明山和孟吳月。而佘曜則是因為他很喜歡方白鹿這個小姑娘,把她當作自己的女兒看待,但是方明山卻做出了那種豬狗不如的事情,他想為方白鹿報仇所以下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9:33:09
第一個死者為方青涯,死因為墜樓。第二個死者為方明山,為第一個死者的父親。我認為殺死第一個死者就像一個意外,但又不是意外。好像是兇手故意偽裝成為失足跌落,暫且不討論第一個死者,先討論第二個死者。方明山死在了學校倉庫,因為倉庫有一股子酒味,目測為死者喝,兇手與死者發生過爭斗,木柜下方的灰塵分布來看位置有偏移,也就是說撞擊過柜子,柜子移動而柜子上方放著鉛球,假設柜子上方的鉛球因為撞擊而掉落,而兇手則利用鉛球開始對死者瘋狂襲擊,其中一個鉛球砸到了死者,導致了死者死亡,倉庫是從里面鎖的,兇手離開了。因為為了防盜,把窗戶用木條從外封死,又在東西兩面墻距房頂10厘米處各開了個6寸見方的通氣口,假設兇手為小孩,那么兇手可以通過通氣口離開倉庫。如果是這樣,那么兇手為方白鹿,假設是方白鹿。因為根據她之前所說的,她被強奸了,如果不是佘,那么就是她的父親方明山。她在第一次與佘進入倉庫時,借機在整理物品是將發卡弄在木柜旁,因為那邊有青苔,可以讓人滑倒。第二次她借口她的發卡在倉庫弄丟了,讓方明山和她一起去找。可作為重男輕女的一個人,在兒子死后還有心情去找發卡?不可能,除非他想乘這酒興再強奸一次方白鹿,于是他進入倉庫,并從里面鎖上倉庫大門。而方白鹿則指著發卡,方明山過去拿,不小心踩到了青苔撞到了柜子上,隨后鉛球掉落,方白鹿從沒有青苔的地方,拿到鉛球開始對本來就喝了酒并撞擊了木柜的方明山開始擊打后腦勺,之后根據通風口離開。第一個死者,方青涯:當佘拍視頻被方白鹿知道后,那個表情網友說像殺人的表情。可能她那個時候就想殺掉方青涯,只不過因為佘出來拍了視頻,所以她沒有達成也可能她不想殺死方青涯,因為當時方白鹿有鄧作證,假如方青涯是自己想去露臺的時候,不小心被尖銳物刺傷,從而掉落但他被人抓住了,抓住他的應該不是大人,在方家唯一對方白鹿到好的就是方青涯,那么她想殺死方青涯的可排除,方青涯來跌落時,方白鹿抓住了但因為她營養不良,根本沒有力氣,所以方青涯說放開他,因為她抓住他,只會全都死。那么那些刺傷方青涯的東西是什么,這個我不知道,但我認為這個東西是崔媚放的。所以第一個間接殺死方青涯的是崔媚,第二個是方白鹿直接殺死的方明山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9:33:12
標簽答案
崔媚殺死了方青涯     余耀殺死了方明山
孟吳月自殺

崔媚因為方青涯玩捉迷藏推了她的緣故流產了,本來該很幸福的生活被打亂。她痛恨方青涯,在方青涯和同伴們在天臺玩的時候,崔媚從陽臺探出身子,用晾衣桿將方青涯絆倒,方青涯抓住天臺,崔媚用晾衣桿戳他的鎖骨,將他戳了下去。那四個印記就是晾衣桿的印記。

方白鹿給余耀講述了自己在家,方明山虐待自己并對自己進行性侵犯。余耀本來很喜歡方白鹿,方白鹿很有天賦也很乖,所以余耀很痛恨方明山,在方明山帶方白鹿在倉庫性侵的時候趁機動了殺手。自己因為知道鑰匙和鎖的結構所以制造了一個密室。

孟吳月自殺因為自己老公死了,兒子死了,又有一個累贅女兒。在他們家重男輕女,所以兩個男人的死讓孟吳月沒有了生活希望。自己給自己下了老鼠藥,自殺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9:38:21 | 2020-8-9 19:58編輯
方青涯案件的兇手是崔媚。
方明山案件的兇手是佘耀。
孟吳月案件的兇手是方白鹿。

本文推理中藍色為引用原文,紅色為重要結論。

一、方青涯案件
案發過程的時間線:
9月18日
18點 學校放學 佘耀與崔媚一起回家
18點15分 佘耀崔媚到家
18點30分 佘耀上天臺抽煙 崔媚打電話給父母
                佘耀錄視頻勸阻小孩玩鬧,鎖上天臺大門
18點40分 佘耀離開天臺回家,剪輯視頻并發布
19點 譚老師打電話來,佘耀崔媚發現方青涯墜樓

1、樓梯口南邊的小窗是個離地1米邊長1尺多的正方形窗戶,窗上的玻璃早不知被哪個淘氣的小孩砸壞了,物業干脆直接把周邊的玻璃渣都掰下來改成通風口。他側頭望向窗外,落著灰的白色塑料窗框內嵌著的是被夕陽渲染的橘紅色天空。
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著了一些灰塵。

雖然佘耀在拍攝完視頻后,將天臺上玩耍的小孩都趕走并鎖上了天臺大門,但是樓梯口南面有一個一尺多的窗戶,小孩子們的體型足夠通過,方青涯等人有條件重新回到天臺。再結合方青涯身上有灰塵痕跡,說明他很可能是通過小窗回到了天臺

2、在方青涯墜樓的露臺東邊邊緣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墻痕跡和指紋。左手手腕上有環狀淤青。
說明當時方青涯右手扒著露臺,左手被人拉著而留下了印記。

3、方白鹿和鄧青云一致說他們當天在被佘耀趕出天臺之后就在樓道里玩了一會,方青涯提議再去天臺,但是他倆不同意就沒跟著去,而是繼續再樓道里玩。
而其中一戶住著離露臺比較近的鄰居張大嬸當時在臥室看書,在天臺小孩子離開之后,他隱約聽到有小男孩的聲音說“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她以為是小孩子又上去鬧了也沒管。后來又聽到有人喊“放開我,你撐不住了”。

鄰居張大嬸聽見有人喊“放開我,你撐不住了”,如果這句話是方青涯本人說的,每個人都有求生本能,那么他為什么會讓救他的人放開自己呢,所以這句話一定不是方青涯本人所說,而是方青涯掉下去的時候,拉他的那個人說的。那么這個拉他的人應該就是鄧青云或者方白鹿,這也說明了鄧青云和方白鹿一致咬定自己沒有再會天臺是在說謊,他們之后去了露臺。

4、今天早上鄧青云主動找校長說,當時他聽到的是佘老師在鼓勵方白鹿堅持數學競賽,他因為當天作弊被抓心存不滿,就說了謊。當他看到說謊的后果這么嚴重,就決心來說出真相。
鄧青云之所以在第二天突然承認自己說謊,是心虛方青涯的死與自己有關,他和方青涯在露臺上打鬧的時候失手將他摔到了露臺邊,為了讓方白鹿替自己作假證,作為條件他也主動找校長承認了誣陷佘耀的事實。

5、他的前胸中間靠近喉嚨的位置發現了四道一模一樣傷痕,左邊兩個右邊兩個,左右之間相距5cm。每個傷痕長約0.5cm,寬約0.2cm,傷痕不深僅僅造成皮膚表面一些損傷,但是目前還沒有找到造成對應傷口的器械。
方青涯的前胸中間出現的四道傷痕,并不屬于正常墜樓所造成的傷痕,說明是其他原因造成的。露臺周邊沒有任何可以造成這樣傷口的物品,加上露臺上的人也無法夠到死者的前胸位置,說明造成這個傷口的工具并不是來自于露臺上的人。

6、出事露臺就在他家的左上方約2米的地方,并且和他通話的譚英洲也隱約聽到了崔媚的聲音,可以證明當時夫妻二人確實都在家里。
位于佘耀家陽臺窗戶頂部左側半米再往上一米的地方。
還拿著新買的竹制撐衣桿的妻子站在一旁驚恐地看著他。

根據四道傷痕的描述,現場唯一符合這個形狀的工具就是崔媚手里的撐衣桿。一般的撐衣桿在1米-1.5米之間,結合方青涯的身高條件(1米2左右)和現場物理距離(直線距離約2米),用撐衣桿正好可以從佘耀家陽臺夠到方青涯的前胸。所以唯一有可能對方造成四道傷痕的人就是崔媚。

7、兩手的手心都出現了幾個小傷口,里面還扎著幾根木質倒刺。
崔媚繼續說,當時她拿著撐衣桿準備把洗好的衣服晾在陽臺上,就聽見窗外有“放開我”的聲音。

露臺附近和鄧青云方白鹿手里都沒有可以留下木質倒刺的工具,死者手上的倒刺只可能是崔媚手里那個新買的撐衣桿留下的。扒在露臺上的方青涯左手被人握住,右手四指扒著露臺,手上的傷口一定是在右手滑脫后造成的。如果說前胸的傷口是崔媚想救人不小心留下的,那么手上的倒刺就能證明崔媚的真實目的一定不是救人而是殺人,方青涯在被撐衣桿攻擊之后,墜落前抓住撐衣桿劃破手掌。因此方青涯不是意外墜亡,而是被謀殺。
張大嬸的證言“放開我你撐不住了”,崔媚只說自己聽到了“放開我”,少了四個字就完全是另一種意思了。原句的話顯然并不是方青涯本人所說,崔媚的證言則誤導人以為是死者說了“放開我”,天臺有人將他推下去。也側面印證了她說謊的目的是為了掩蓋自己用撐衣桿捅掉扒在露臺上的方青涯。綜上,殺害方青涯的兇手是崔媚。


二、方明山案件

案發過程的時間線:
9月19日
19點 晚自習老師來值班
20點 佘耀來校抄寫題目
21點15分 方明山與方白鹿來到學校
21點40分 方白鹿獨自離開學校
22點 佘耀離開學校 方白鹿到家
22點20分 佘耀到家
23點 晚自習老師3人離開學校

1、現場線索整理
(1)青苔
他前額有一大塊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狀與木柜子上的撞擊痕跡吻合,在淤青和木柜撞擊痕跡位置上都發現了些許青苔,但木柜其他地方均未發現有青苔。
首先排除二次撞擊的可能,法醫并沒有發現異常,說明前額淤青就是在木柜處造成的。
其次這兩處唯獨出現了青苔,現在的庫房雖然地處偏僻,但是木柜應該不會長有青苔,正常情況下額頭上也不會蹭到青苔,所以這個青苔是被人故意制造的痕跡,目的就是讓人以為前額淤青是不小心撞上柜子導致。由此可以推出,方明山的死并不是意外,而是被人偽造成意外的謀殺。

(2)作業
此時方明山推門進來反手鎖上門……“行了別磨蹭,做今天的作業吧。”
方明山說是方白鹿用了很久的發卡掉了,孩子鬧著要他陪著來找。李大爺從他身上聞到了一股子酒味,但是看他神志清醒。

方明山來到女兒房間如果目的是監督作業,那么完全沒有必要反手鎖門,他來女兒房間的目的一定不單純。案發當晚他聲稱要幫女兒找發卡,一個重男輕女的父親酒氣沖天,何必為了女兒的發卡晚上大老遠特意來找,加上庫房沒有照明,白天找也一樣,所以他帶女兒來庫房是另有目的。和佘老師的那場誤會中,方白鹿被發現下體撕裂,由此也就解釋了家庭作業和找發卡的原因,那就是方明山一直在侵犯女兒,所謂作業就是指性侵,找發卡也只不過是去庫房的借口。

(3)鑰匙
學校一直有門衛看管,從門衛大爺的口供中知道,他對方明山并不熟悉,說明方明山幾乎不來學校,晚上帶女兒來庫房也是第一次,而他們能知道庫房鑰匙在哪,是因為方白鹿18號和佘耀去庫房整理時,看見了佘耀從窗戶木條上拿備用鑰匙的位置,所以晚上可以拿到備用鑰匙進入庫房。方明山肯定不會主動提議去一個自己連鑰匙都不知道放哪的陌生地方,也證明了當晚是方白鹿主動提出去學校庫房的。

(4)80cm
死者位于前兩天佘老師鬧誤會的那塊墊子上,身邊是6枚掉落的鉛球,而他面前的木柜子上距離地面80厘米的位置有個明顯的撞擊痕跡……褲子膝蓋及小腿正面有灰塵。
死者雖然最后是趴在地面上,但是只有膝蓋和小腿正面有灰塵,再結合80cm的撞擊位置,推測出他是跪在地上進行那個什么運動時被襲擊(80cm大致符合那個動作的高度,皮帶上有別人的指紋說明是其他人幫他整理了皮帶)。

(5)鉛球
在死者后腦勺有三處撞擊傷,在后腦正中及偏右位置,三個受傷部位相距不超過5厘米,與鉛球所造成的傷口吻合。
那幾個沾有血跡的鉛球上面指紋就很多了,學生老師的都有,但是沒有死者的指紋,鉛球與地面接觸的部分并沒有血跡。

兩個違和點:一是現場散落了六個鉛球,并且都有血跡,但是傷口卻只有三個。二是如果是從高空砸落到死者后腦,那么隨著鉛球滾動,血跡也會蹭到地面上,但是實際上接觸部分卻沒有血跡。由此可以看出現場的鉛球痕跡是被人偽造出來的,目的是讓人以為鉛球從木柜上掉落砸到死者后腦形成意外。

(6)移動的木柜
從木柜下方的灰塵分布來看,它的位置也較原來有些許偏移。
木柜被移動同樣是因為要讓人以為死者是被掉落的鉛球砸死,所以移動了位置。

(7)指頭的機油
在掛鎖和插銷的桿上找到了方明山的指紋以及其他一些老師、學生的指紋。
右手的指頭上沾有和門栓上一樣的機油,沾的最多的是右手食指和拇指,其他指頭沾到的比較少。

死者關門掛鎖只有指頭上沾了機油,但是正常關門栓的動作應該是右手指頭與手指上都沾到機油,所以指頭上的機油和門栓上死者的指紋應該屬于兇手拿著死者的手偽造出來的,之所以偽造也證明死者被襲擊的時候門并沒有關。

(8)掛鎖沒有上鎖
雖然是密室,但是掛鎖沒有上鎖也是讓人認為死者在找東西時遭遇意外,因為沒有人會在庫房找東西還掛上鎖將自己反鎖起來。

2、確定兇手
(1)排除校外人員作案

學校的圍墻高度將近3米,上面還加裝了防盜鐵刺網和玻璃碎片,想翻越的難度很大。為了以防萬一警方也將圍墻都檢查了一遍,沒有發現攀爬的痕跡。
墻面沒有攀爬痕跡,門衛大爺也沒有發現有任何可疑人員進出校園,所以兇手是通過大門出入,并且不是校外人員。
(2)排除值班老師和初中部學生
當晚21點15死者到達學校,22點前死亡,因此兇手的殺人時間是在21:15-22:00之間,兇手就集中在這個時間段內在學校的人中間。初中部的3名值班老師在23點一同回家,并且因為要監督晚自習也不可能有單獨作案并偽造現場的時間,因此排除。初中生這個時間段也在上課,因此也排除。所以兇手就只能是21:15-22:00校園里的佘耀和方白鹿之間。
(3)皮帶上的指紋
死者皮帶扣下側留有死者的半枚指紋,方明山生前與佘耀的接觸并不多,所以他的皮帶上正常不應該出現佘耀的指紋,因此說明佘耀在案發當晚來到過現場。
(4)兇手條件
從1里面的線索整理可以看出,兇手需要從背后將死者撞到木柜,并用鉛球擊打死者后腦勺,以及移動木柜等手法,一個鉛球是5kg,舉起鉛球砸傷人的行為對于一個體重不到50斤的10歲小女孩應該是無法做到的。因此,符合兇手條件的人只能是佘耀(但方白鹿知情)。

3、地理位置分析
抄完競賽題,他走到窗邊望著操場,感覺自己又是當初那個人見人愛的佘老師了。
為了防盜,把窗戶用木條從外封死,又在東西兩面墻距房頂10厘米處各開了個6寸見方的通氣口。

倉庫沒有裝照明設備,方明山與方白鹿在庫房里面一定會打手電,窗戶雖然封死但是東西墻上都開了通氣口。結合校園地圖,從補習教室望向操場的視野里,能看見倉庫朝東的那面通氣口,晚上沒有人的倉庫突然有亮光,佘耀老師一定會去查看,就是這個時候他發現了庫房里的方明山與方白鹿。

4、錄像
原文總可知,佘耀老師是一個凡事都喜歡錄像取證的人,當他晚上去倉庫看見有學生被侵犯,以他的性格和習慣,肯定會走進錄像取證。死者當晚喝了酒,加上平時暴躁的性格,發現后一定會與佘耀發生沖突。但是現場沒有打斗痕跡,再結合木柜上的撞擊痕跡是在80cm,正常站起來后的撞擊傷一般會在身高高度左右,說明死者還沒有爬起身就被佘耀推向了木柜擊暈。皮帶扣上留下佘耀指紋,也說明了死者的皮帶都是佘耀幫他系上的。之后佘耀以為自己殺了人就繼續偽造了一個意外身亡的現場。

5、黑色外套
因為當晚穿的黑色外套,加上倉庫光線昏暗,所以他進倉庫時并沒有第一時間被死者發現,黑色也遮蓋住了殺人后噴濺在身上的血跡。

6、密室手法
(1)窗戶被木板封死,通氣口沒有多余指紋與痕跡,10厘米的邊長也無法讓人進出。由此,兇手是從大門離開現場
(2)原文可知門栓確實是撞門之后飛出去的,即撞門之前門栓確實固定在門板上
(3)鎖片完好的被沒上鎖的掛鎖卡在插銷上,即雖然脫離了門板,但鎖片與插銷是連成一個整體
(4)上周幾個體育老師自掏腰包請人把一些容易松開的連接點重新加固,還將門內的門栓和門外的門環換新,并刷了機油潤滑防銹,再用螺絲釘重新固定。甚至還有平時修理工用的裝有扳手螺絲刀等工具的工具箱也放在這里。
門栓上的螺絲釘可固定即也可拆卸,庫房有螺絲刀可以將螺絲釘擰松。門栓雖然撞門前是固定的,但是鎖片上的螺絲釘可以提前擰松,這樣就可以在鎖片掛鎖的狀態下,插銷左右移動插進栓孔。
(5)插銷底部的機油不但有被剮蹭的痕跡,而且從插銷的桿到近門方向還有一些垂直于插銷間隔3毫米左右深淺不一的劃痕。
剮蹭說明兇手用了某樣工具套在插銷橫桿上,劃痕則是某種利刃留下的痕跡。
(6)佘耀正在辦公室里用小刀削著鉛筆。他數著手里的跳繩無奈笑一笑,這兩塊錢一根的跳繩都是打著結在湊合著用。
從原文中可知,佘耀有小刀這種工具以及庫房里有跳繩
(7)門縫雖然不足1厘米,但足夠通過跳繩這種繩類。

密室手法總結:
綜上,將線索聯系在一起即可推出密室手法。
兇手殺人后,布置完偽造的意外現場,將鑰匙放進死者口袋,并用死者的手沾上機油讓人以為是死者自己鎖上了門。之后他用倉庫里的螺絲刀將鎖片上的螺絲釘擰松,鎖片脫離門板和插銷一起可以來回移動。插銷橫桿套上跳繩(套在插銷右半端或者左半端均可),跳繩兩頭拉到門外,將插銷移到最右邊后,關門離開。之后從門外對準插銷孔用跳繩向左拉動插銷,另一邊輔助用小刀從門縫中伸進去,一點點將插銷移到最左邊,最后將跳繩抽回,即完成上鎖的密室狀態。(具體如下圖所示)
第二天,有人撞門后門栓被撞飛,即使發現鎖片上的螺絲釘已經不在門上,也不會懷疑被動了手腳。



三、孟吳月案件
1、警察都已經對她家熟門熟路了,檢查她家之后并沒有發現外人闖入的痕跡,門窗完好,錢物也沒有損失。
沒有財物丟失以及闖入痕跡說明不是外人作案

2、孟吳月大概是晚上8點死的,死因是老鼠藥中毒且未及時送醫,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檢測到了微量的老鼠藥成分,這藥就是她家廚房用來藥老鼠的。
排除了外人作案的可能,家里只有孟吳月和方白鹿,說明只能是自殺或者兇手是方白鹿的可能。如果是自殺,孟吳月何必在筷子尾端混上老鼠藥自殺呢,直接喝下就可以了,何必多此一舉。其次,孟吳月的習慣就是用筷子尾端給自己喜愛的兒子夾菜,即使兒子死后她也堅持如此,即使自殺她也不會把毒下在給兒子夾菜的筷子尾端,所以孟吳月不是自殺,殺死孟吳月的兇手是方白鹿。

3、孟吳月習慣性將筷子倒過來,用紅色的尾端當公筷把10歲方白鹿碗里的紅燒排骨挑進了6歲方青涯的碗里。
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飯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飯之后再夾幾塊清燉排骨到另外兩個碗中,仿佛丈夫和兒子馬上就要回家。等到6點半吃晚飯時候,再默默把另外兩個碗里的飯吃掉。

兒子丈夫去世后,孟吳月每天中午都會夾幾塊排骨放到兒子丈夫的碗中,晚飯時候再吃掉,再結合她有用筷子尾端夾菜的習慣,方白鹿就是利用這個習慣,即使自己不在家也能完成毒殺的目的。方白鹿只需要將老鼠藥下在孟吳月的筷子尾端,中午孟吳月用沾了老鼠藥的筷子夾排骨到丈夫兒子的碗中,晚上吃飯的時候,自然會吃到沾有致死劑量的老鼠藥的排骨。而筷子尾端因為中午清洗過,所以只剩下微量老鼠藥成分。

4、她懂事地把余下的餐具一同收起送到廚房,熟練地將母親洗好的碗筷整理好,按照筷子尾端上刻著的名字整齊地擺放在櫥柜中。
家里的筷子刻有名字,方便方白鹿精準下毒到孟吳月的筷子上。

四、動機
1、崔媚的動機
“和一個小孩計較什么?不會從自己身上找問題嗎?他還只是個孩子啊!”
這句話,和說話人的厭惡嘴臉像噩夢一般糾纏著崔媚不知多少個日日夜夜。

崔媚身為化學老師,本來懷孕就不容易,因為方青涯的頑皮任性,害得崔媚失去了最后一次做母親的機會。即使她怨恨方青涯,但是也被其他人認為自己無理取鬧,跟一個小孩子過不去,被貼上了一個“不夠大度”的標簽。雖然方青涯掉下露臺不是她的過錯,但是當她看見扒在露臺上的方青涯,以及自己手中的撐衣桿,曾經讓自己受盡委屈不甘的怨恨涌上心頭,所以她并沒有選擇救人,而是選擇用撐衣桿將死者捅掉墜樓。

2、佘耀的動機
這下絕對說不清了,“強奸犯”“戀童癖”之類的標簽已經死死貼在了他的頭上了。
佘耀作為一個人見人夸的老師,深受學生們的愛戴,但是18號與方白鹿在倉庫里發生的誤會卻讓他被貼上了莫須有的“戀童癖”標簽。所以當他看見那個真正的惡魔在侵犯自己的學生時,想起自己所受的屈辱,憤恨一時占據了內心,于是失手將方明山砸暈,并偽造了現場。

3、方白鹿的動機
“還會偷錢買糖吃了?真是個賠錢東西。”
方白鹿身為女孩在自己重男輕女的父母眼中,只是一個“賠錢貨”,這個標簽從她出生就伴隨著她,只要在這個家里一天,她就永遠擺脫不了這個標簽。于是她選擇逃離,用母親偏袒弟弟的方式毒死了自己的母親。


五、關于方白鹿
以上根據已有線索的推理已經全部分析完畢。
以下的這一部分純屬心證論述,心證很難權衡對錯,甚至就連警方都無法用于定案,所以只放在這里單獨分析,補充一些對于這道比較喜歡的謎題的額外見解。

崔媚與佘耀都不是預謀殺人,屬于在特別環境下的激情殺人,所以他們殺人的現場都留下了明顯的證據,比如崔媚用撐衣桿留下的四道傷口,和佘耀留在皮帶扣上的半枚指紋(甚至可能是方白鹿幫忙時故意沒有抹去的)。如果說他們在被人貼上“標簽”后會在特定環境下會殺人,那么這個特定環境又是誰去創造的呢,真的是巧合導致他們分別沖動殺人嗎?也許答案并不是那么簡單。

1、數學考試后,交完卷子就可以去操場活動,所以后半節課會有很多同學出現在操場。倉庫就在操場附近,方白鹿和佘耀去倉庫后,倉庫大門并沒有關閉,這個時候方白鹿一直在倉庫里抱著老師,會很容易被人看見。女同學和年輕男老師共處一室還抱在一起,論誰都想入非非,再加上方白鹿長期遭受父親的性侵,被驗身后,佘耀自然會被貼上“戀童癖”的標簽而解釋不清。這是第一步。
2、每天方白鹿都會參加數學競賽班到7點,回家吃飯后又要幫忙做家務和做“作業”,根本沒有時間和弟弟一起玩耍。出事之后補習班停課,方白鹿終于可以6點下課提前回家,并有時間在飯前和弟弟一起玩耍。玩耍過程中的描述可以看出,唯獨方白鹿抓住欄桿看著弟弟和鄧青云在沒有護欄的露臺上打鬧,于情于理都很奇怪,甚至說她是冷眼看著弟弟一直處于危險邊緣,隨時都有掉下去的可能。
崔媚的回憶中,方白鹿經常去天臺上幫她曬衣服,甚至還去他們家做客,所以方白鹿對于崔媚晾曬衣服的習慣十分了解,甚至可能知道她家買了一根新的晾衣桿。所以如果方青涯掉下去,叫聲引來鄰居們,崔媚的陽臺離露臺最近,看見掛在露臺上的方青涯,崔媚的選擇一定是趁機報仇。這是第二步。
3、鄧青云以為是自己的過錯,于是方白鹿以讓他承認自己撒謊為條件幫他作偽證,于是競賽班恢復。按照往日習慣,佘耀老師又開始在20-22點在補習教室準備第二天的競賽題目。于是當晚,方白鹿主動要求換個地點和父親去學校倉庫。備課結束后,補習教室離倉庫很近,佘耀會很容易就發現在倉庫的方明山父女,結合自己被人誤解質疑,佘耀一定會沖動殺死了方明山。這是第三步。
4、最后,方白鹿用絲毫不留下任何證據的方式殺死了母親,完成了最后一步。

綜上前兩起案件,看似和方白鹿沒有任何聯系,但似乎都在她的推動下一步步進行,雖然體型弱小,但她通過他人之手順利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即使有警察調查,也有最直接的嫌疑人,完全能撇清自己的關系。就連最后一起自己親自動手的案件,也沒有留下真正的物證。也許只是重男輕女家庭里的可憐人,也許是個高智商犯罪的壞小孩,關于方白鹿,都沒有唯一的解讀。


六、案件還原
方青涯案件 9月18日19點
露臺上玩耍的方家姐弟和鄧青云被佘耀老師趕下天臺后,任性的方青涯提議再回露臺和鄧青云一決勝負,于是三人穿過天臺大門旁邊的小窗口溜回天臺。打斗中,鄧青云不小心將方青涯推下露臺,方青涯右手扒著露臺,左手則被鄧青云抓著。他們的喊叫聲也引來了露臺下方在陽臺上用撐衣桿曬衣服的崔媚,崔媚看見掛在露臺上的方青涯,想起自己曾經流產的孩子,在丈夫趕到前,一時沖動用手里的晾衣桿將方青涯捅了下去造成墜樓身亡。作為交換條件,鄧青云第二天主動向校長承認自己撒謊誣陷佘老師,方白鹿則幫鄧青云作偽證沒有再去過天臺。

方明山案件9月19日21-22點
恢復補習班后,佘耀按照往日習慣來到學校補習教室備課。對于每天飯后的“作業”,方白鹿主動提出要帶父親去學校的倉庫進行。
佘耀備課完后,看向操場方向,沒有安裝照明設備的倉庫里,似乎能看見一些光亮,于是他走過去,發現了在倉庫里正性侵方白鹿的方明山。他的當下拿出手機進行錄像,喝醉酒的方明山準備起身反抗,就被佘耀按住撞向了前方的木柜。佘耀以為自己殺了人,幫死者穿戴好皮帶(留下了指紋),然后拿他的手蹭上門栓上的機油留下指紋,用青苔抹在了方明山的額頭和木柜上,用木柜上的鉛球砸死者的后腦勺,并挪動柜子,偽造出鉛球砸中意外身亡的假象。
離開前他將倉庫鑰匙放進死者口袋里,將螺絲刀擰開鎖片上的螺絲釘,關門后用跳繩和小刀將插銷插進鎖孔,制造成密室(具體手法見第二案描述)。雖然身上噴濺上了血跡,但由于他身穿黑色長袖,所以沒有被門衛大爺和妻子發現異常。
第二天其他老師來到倉庫發現尸體后撞門,門栓被撞飛的同時,原本就被拆下來的螺絲釘的手法也被成功掩蓋。

孟吳月案件9月26日20點
丈夫兒子死后,孟吳月每天中午都會夾幾塊排骨放到兒子丈夫的碗中,晚飯時候再吃掉,再結合她有用筷子尾端夾菜的習慣,方白鹿就是利用了這兩個習慣。前一天晚上回家后,方白鹿將老鼠藥下在刻有孟吳月名字的筷子尾端,中午孟吳月用沾了老鼠藥的筷子夾排骨到丈夫兒子的碗中,18點半晚飯的時候,孟自然會吃到沾有致死劑量的老鼠藥的排骨。而筷子尾端因為中午清洗過,所以只剩下微量老鼠藥成分。因為沒有人會發現孟吳月中毒送她去醫院,所以20點孟因為未及時送醫中毒身亡。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9:39:48 | 2020-8-9 19:42編輯
關于方青涯墜樓一案,在案發之前。方白鹿,方青涯,鄧青云在露臺不是玩耍,而是方青涯在保護姐姐,要作一個了結,因為鄧青云正是欺負方白鹿的人之一(所以當發現倉庫中的佘老師和方白鹿在一起時,選擇了污蔑佘老師,因為這樣可以同時污蔑方白鹿)。因為怕被家長知道,當佘老師錄像的時候,鄧青云和方白鹿都慌了。而后被趕出天臺,天臺的門也被上鎖。雖然天臺的門被上了鎖,但是還可以翻窗上天臺,所以方青涯和鄧青云繼續之前的事(由鄰居的證詞可得),但是不料方青涯失足,只有手抓住了露臺,然后方白鹿抓住了方青涯的手腕,所以尸體的手腕處有淤青,但是由于這件事情不可告人,所以他們沒有選擇呼救。就在這時,這一幕被收衣服的崔媚看見了,于是想起之前自己流產的事情,殺心遂起。用收衣桿捅了方青涯的手,想讓方青涯墜樓,于是方青涯的手心就留下了木的倒刺,還捅了方青涯的胸,于是留下了胸上的那個印記,隨后方青涯墜樓身亡。
         關于方明山密室殺人一案,由于方明山皮帶扣下側檢測出佘老師指紋,而在此之前,佘老師沒有任何機會觸碰方明山皮帶扣,所以佘老師只有在當晚能接觸到方明山,所以當晚有方白鹿和佘老師接觸方明山,而這兩人正是兇手(引誘死者需要方白鹿,而開倉庫的門來提前布置現場則需要佘老師幫忙拿鑰匙,由此可得共犯關系)。在之前校醫問話方白鹿的時候,佘老師明明結扎了,不可能作出侵犯,但是方白鹿還是作出了那樣的描述,那就說明有另外一個人侵犯了方白鹿,而這個人就是方明山。方白鹿把自己受到侵犯的事情告訴了佘老師,于是佘老師就和她一起計劃了這個案子。方白鹿利用發卡事先標記好倉庫里的位置,方明山到了倉庫后,方白鹿告訴了他鑰匙的位置,之后引誘方明山和自己去到發卡的位置,方明山由于想在這里對方白鹿再次進行侵犯,所以進來以后鎖了門,但是方明山解開皮帶后,卻被早已埋伏在這里的佘老師推了一把,于是就像計劃中的一樣,方明山撞向柜子,然后柜子上的鉛球掉落砸到方明山的頭上。(這就是為什么要用發卡標記的原因,在特定位置,鉛球才能砸中人)因為是向前倒的,所以方明山的膝蓋和小腿前面有灰,而佘老師又不想暴露方白鹿遭到了方明山的侵害,所以幫方明山又把皮帶扣扣上了。于是佘老師自己先從倉庫門走出,然后讓方白鹿在里面打下插銷掛上掛鎖,再讓叫她利用那6寸見方的通氣孔(成年人不行,小孩可以,而且應該還借助了繩子之類的道具),從倉庫中爬出來。
        而最后孟吳月一案很明顯是方白鹿所殺,因為死者死于毒殺,而毒位于筷子后頭,也就是利用了孟吳月使用筷子的習慣(雖然兒子死了,但是還是有用筷子另一頭幫兒子夾菜的習慣),而此時知道這個“習慣”,而且能自由進出方家的人就只有方白鹿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9:39:50
案件1:
作案人:崔媚
手法:利用竹子撐衣桿擊打了掛在天臺上的方青涯,當時方青涯一只手被方白鹿抓住,被晾衣桿擊打后失手掉下去。

案件2:
作案人:佘耀
手法:在后方將方明山推倒后撞在木箱上,有鉛球掉下來砸到了頭部,再用鉛球砸死。
密室制作方法:用倉庫里的螺絲刀把門那一側的螺絲擰掉,把墻的一側的擋板擰松兩顆。門就可以制造出一個空隙,下面掛上鎖,然后關上門。證據就是插銷下方的擦痕。

案件3:
作案人:方白鹿
手法:在前一天里把排骨湯混入老鼠藥涂在孟吳月的筷子的尾端,因為孟吳月中午會做飯用尾端給另外兩碗飯夾菜,晚上再吃掉,所以會在晚上中毒。
證據:家里只有她一個人知曉自己的家的生活習慣和老鼠藥位置。

原因:方白鹿痛恨自己的父母,因為母親重男輕女,父親禽獸不如對自己進行了侵犯。佘耀和崔媚夫婦恨她的弟弟,因為她的弟弟害崔媚流產。所以他們合作殺死自己的父母和弟弟,這樣佘耀和崔媚夫婦可以收養方白鹿。
方白鹿和鄧青云在天臺上把方青涯碰到了天臺邊上,這時候曾經想用木棍去拉,方白鹿還拉住了弟弟的一只手,在懸吊中,被下方的崔媚用晾衣桿擊打失手。
鄧青云和方白鹿擔心自己被告發,所以和佘耀和崔媚夫婦達成協議,鄧青云去向學校承認自己誣告。
第二天時,方明山想再次侵犯女兒,被女兒帶到體育倉庫,而佘耀正好也在學校,在方明山想動手的時候,從后方攻擊,導致鉛球落下來砸死了方明山,之后制造密室,讓方白鹿自己先回去,造成方明山自己摔倒意外死亡的假象。
最后是方白鹿利用筷子的尾端下毒,讓自己的母親在晚上才中毒。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9:40:34
1、方青涯:方青涯是崔媚殺的,當時崔媚正在晾衣服,看見了方青涯一個人在天臺上玩,突然就想起半年前自己流產的事情,于是一怒之下就拿晾衣桿抵著方青涯的鎖骨,把他推了下去,但是方青涯卻拿左手抓住了晾衣桿桿反抗,這也是他左手手掌留下木刺的原因,但是崔媚并不想讓方青涯手里拿著她殺人的證據,所以就用力握住方青涯的左手腕,這時候方青涯大喊了一聲:“快放開我,你快撐不住了。”這一句話,也略帶一點威脅的意思。
2、方明山:方白鹿跟余耀串通好,要一起去倉庫殺方明山。方白鹿就暗示方明山要去倉庫一起干些事情,然后把方明山騙到了倉庫之后,余耀就把他的頭摁到了木柜上,木柜上的鉛球就掉了下來,把他砸死了。動機大概是因為方明山騷擾方白鹿,從校醫的問話中就可以看出方白鹿是真的經歷過那些事情,那么她身邊的人中能做那些事情的人,也就只有方明山了。密室是余耀制造的,制造方法是先把大門關上,然后用一個很薄的類似于卡片的東西從門縫里塞進去,把插銷刮到另一扇大門的擋板上的鎖槽里面。至于掛鎖,應該是用磁鐵吸住,通過在大門上移動把掛鎖給掛上去。因為要和門衛大爺的供詞保持一致,所以就把方白鹿的發夾留在了倉庫里面。
3、孟吳月:孟吳月的事情很明顯是方白露干的,只有方白露知道他媽媽在吃飯的時候會用筷子的尾端當作公筷給弟弟夾菜,并且只有她知道在她弟弟和爸爸死后,她媽媽會把她弟弟和爸爸的飯全部吃完,也只有方白鹿才知道他家的老鼠藥藏在哪里。方白鹿正是利用了這個才讓孟吳月把老鼠藥吃了進去。1、方青涯:方青涯是崔媚殺的,當時崔媚正在晾衣服,看見了方青涯一個人在天臺上玩,突然就想起半年前自己流產的事情,于是一怒之下就拿晾衣桿抵著方青涯的鎖骨,把他推了下去,但是方青涯卻拿左手抓住了晾衣桿桿反抗,這也是他左手手掌留下木刺的原因,但是崔媚并不想讓方青涯手里拿著她殺人的證據,所以就用力握住方青涯的左手腕,這時候方青涯大喊了一聲:“快放開我,你快撐不住了。”這一句話,也略帶一點威脅的意思。
2、方明山:方白鹿跟余耀串通好,要一起去倉庫殺方明山。方白鹿就暗示方明山要去倉庫一起干些事情,然后把方明山騙到了倉庫之后,余耀就把他的頭摁到了木柜上,木柜上的鉛球就掉了下來,把他砸死了。動機大概是因為方明山騷擾方白鹿,從校醫的問話中就可以看出方白鹿是真的經歷過那些事情,那么她身邊的人中能做那些事情的人,也就只有方明山了。密室是余耀制造的,制造方法是先把大門關上,然后用一個很薄的類似于卡片的東西從門縫里塞進去,把插銷刮到另一扇大門的擋板上的鎖槽里面。至于掛鎖,應該是用磁鐵吸住,通過在大門上移動把掛鎖給掛上去。因為要和門衛大爺的供詞保持一致,所以就把方白鹿的發夾留在了倉庫里面。
3、孟吳月:孟吳月的事情很明顯是方白露干的,只有方白露知道他媽媽在吃飯的時候會用筷子的尾端當作公筷給弟弟夾菜,并且只有她知道在她弟弟和爸爸死后,她媽媽會把她弟弟和爸爸的飯全部吃完,也只有方白鹿才知道他家的老鼠藥藏在哪里。而且他們家的碗筷都刻了自己的名字,這也方便了方白鹿下毒。方白鹿正是利用了這個才讓孟吳月把老鼠藥吃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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