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篇
2013年8月5日 雨
習慣性地把大家召集在一起,現在是解密時間。
“大家節哀,我知道現在是個比較艱難的時刻,但你們有權利知道案子的真相。”
“好好,探長您趕緊說完我們就可以下班了。每次都這樣,明明是我帶隊來調查的,您卻要先發表你的推理我們才能抓人。”路人警官表達了一番不服氣,被我瞪了一眼就又假裝看窗外風景了。
我定了定神,繼續說道:“這次案子不像二十年前,可以比較簡單清晰地排除掉嫌疑人。但我們還是會從手法出發,盡量做到這一點。”
“還是從現場開始吧。首先要辨別現場是不是一個比較嚴格的密室。首先密室門由我親自測試過,是鎖著的,鑰匙也是正常打開。臥室的窗戶也是鎖著的,只能在屋內方向操作把手才能把窗戶上鎖。不存在著心理密室誤導大家的可能性。
“既然是個真密室,那么就不得不考慮一個最狗血的可能,自殺。這一點很容易排除,因為兇器不僅沒有被留在現場,還被仔細清洗過放回了廚房。考慮到現場的痕跡,除非有人幫忙,這一點憑死者本人不可能做得到。
“接下來就可以考慮死者本人上鎖的可能性了。相信由于死者過多的闡述,大家都很熟悉二十年的那個案子的劇情,死者為了袒護兒子而主動上了鎖。在本案中這個可能性是有的,死亡時間內也有兩個人可以訪問到死者。其中李喜是不可能被死者袒護的,因為他們關系已經破裂。而張資則有可能成為受益者,畢竟現場的跡象跟當年很像。然而他暈血,不太可能使用刀刺這種方式去殺人。也許我們可以猜想,隔著門捅一刀,或者用機關,讓張資自己看不到血不就行了?但是兇器是被仔細清洗過放回了廚房的,不考慮合謀的情況下,這就徹底斷絕了張資的作案可能。動機上看,張資也是犯案可能性上最小的。
“現在我們考慮下鑰匙上可不可以玩玩花樣。開門時候的鑰匙是真的,但是之前是否存在替換鑰匙的可能性?張習是負責去翻找鑰匙的人,如果她早就拿到了真鑰匙,只是一直在假裝找鑰匙最后才遞給哥哥,就可以隨意出入死者房間。但她如果要犯案,最大的問題是作案時間。她是2點30分之后,雨剛開始下的時候加入了我們的對話的,然而死亡時間是2點30分之后。她如果想要做一個延遲作案的裝置,因為她沒有再出去過,因而也沒有時間回收那個裝置。而現場并沒有留下什么明顯的類似裝置,所以她的作案可能也是可以排除掉。
“接下來看看楊逸。他在死者離開后就只有2分鐘的空白時間,實在很難想象他能有什么空間去開展兇殺的行動。他也沒辦法拿到作為兇器的小刀。
“時間最充裕,機會也最充足的,就是李喜。”
“你是說,這個密室依舊存在著漏洞?” 窗戶(把手向下為鎖,把手向右為沒鎖) “沒錯。首先,窗戶的鎖比較簡單,只要把把手拉下去就好了。而窗戶正好對著房門,只要用釣魚線稍微拉住窗戶的把手,通過門下的縫隙往門外拉,因為門縫比窗戶低,存在著把把手往下拉的力,就能拉下把手了。這樣一來,這個密室在2點30分前,就破了。”
“這又有什么用?死亡時間不是在2點30分以后嗎?”
“剛才只是闡釋了兇手如何離開房間而已。而在兇手離開之前,它能布置好房內的一切,讓死者準時死在里面,也就是一個遠距離殺人裝置。
“留意到尸體相對吊燈的位置,吊燈上還有一些血跡,這個方法也就不難猜測了。兇手,也就是李喜,是用釣魚線綁住水果刀的后端(留意水果刀圖片),讓水果刀吊在吊燈上垂直向下對準了死者,一旦松開釣魚線,水果刀便能刺向死者。因為刀的高度太低,傷口不是很深,不一定令死者死亡。為了彌補這一點,刀上就還附帶了毒。
“之后,兇手就可以往后拉釣魚線,從容地將刀從門外拉,從門縫中進行回收。吊燈上的血跡便是那時留下的。同時,兇手也利用了衣帽架,讓它在刀的行進路線中起到了轉折點的作用,也順便打翻了衣帽架,于是在衣帽架上也留下了血跡。最后便能在門口的門縫處回收水果刀。” [align=center][/align] “等等,還是有點東西不對。李喜無論如何也是完全離開過房間的。用來鎖窗戶的釣魚線就算了,可以隨便暴露在門縫下面。但是吊燈上的刀,兇手一離開房間,就沒法再控制了!還怎么利用重力讓刀落下?而且,為什么要這么麻煩,利用衣帽架做轉折點?”
“如果把連住水果刀的線也固定住,不也沒問題了?兇手就是用了膠帶,把釣魚線都直接貼在了門底部,一把水果刀的重量并不是很重。利用衣帽架主要是想營造一個尸體外的能集中血跡的地方,讓人認為死者是在該處遇害,而不是一開始就躺在了地上。而兇手只要在拉刀的時候,故意讓刀在衣帽架附近多停留一點點時間,就足夠了。”
“那么綜合起來就是,李喜先是用安眠藥迷倒了死者,鎖上房門,把他放到地上,準備好釣魚線連著毒刀掛到吊燈,繞到衣帽架,用膠帶固定在了門下端。另外準備了釣魚線兩端鉤住了窗戶的把手,一路延伸到門下面。然后自己從房間窗戶離開,關上窗戶。再來到房門外,拉線鎖上窗戶。她第二次離開書房時,松開臥室門下的釣魚線,利用重力用毒刀刺傷死者,然后向門外拔出。刀途徑吊燈、衣帽架,便在現場留下了奇怪的血痕。最后,李喜清洗了毒刀,將其放回原處。”
“那……她為什么要這么做?”張資問,”動機也許是為了錢。但為什么要這么麻煩,做出這么一個密室?”
“很顯然,她是想模仿二十年前的那個案子。”我嘆口氣,“現場留下的血跡跟當時很像,你也是死者疼愛的對象,書房也有訪客,在見證著一切。如果不是你暈血,也許這個案子就會往那個調查方向走了:死者為掩飾兒女罪行,自行鎖上房門。我的出現也許只是個意外,現場見證者可以是楊逸,然后只要兒女有一個在2點半后離開書房就好了,兇手就能把嫌疑都推到那個人身上。”
“張單對那個案子的吹牛真是害人不淺啊,連兇手都信了。”明明是悲傷的死亡現場,不知道誰又嘀咕了一句繼續傷害死者,仿佛在告訴我們,多做實事少吹牛這種老掉牙的哲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