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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2-10-14 09:41:25 四川| 2022-10-20 19:12編輯 發帖際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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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磨難、絕望,她的身上發生過什么?

威脅、侵犯、暴力,深夜的雨巷里,誰是那個潛伏在黑暗中的兇手?


夜晚,淅淅瀝瀝的小雨,已經下了半日。

顧言穿著雨披,穿過了擁堵的人群和警戒線。

前方,是一條漆黑的小巷,小巷盡頭,一群警察正在忙碌著。

大約一小時前,110接警臺接到一個中年婦女(身份為拾荒者,與案件無關。)的報案,小巷里發現一具年輕女性的尸體。

死者黃梓菲,17歲,市衛校二年級學生,死者身上穿著一套睡衣,衣衫不整,腳上穿著便鞋,鞋底有少量淤泥,淤泥上粘有少許紅色磚渣,背靠在靠近小巷盡頭的墻壁上。身邊倒著一個可樂瓶,地上發現了一點可樂漬。

死者的死因是氰化物中毒,死者口內,可樂瓶和地上的可樂漬中均發現了氰化物成分,死者的后腦發現了一處新鮮的擊打傷(微量出血,鑒定為輕傷,并不致命。),死者身上沒有發現抵抗傷,也沒有其他新鮮傷痕。死者的脖子上、胳膊上、腿上,發現了多處紅色斑塊。右臂上發現了數個不規則分布的針孔。

死者體內、睡衣上沒有發現京(和諧)液,在其睡衣口袋內發現了錢包,財物、證件均沒有丟失,但死者的手機被人摔壞在尸體旁邊的地上,已經無法開機使用。

死亡時間為晚上20:00-20:30之間。

小巷為南北向,北邊盡頭是一個死胡同,無法出去,南邊連接東西向的林西街,小巷兩側是正處于拆遷中的城中村,該區域內沒有監控探頭,城中村已經處于拆遷閑置狀態,房屋內堆放著許多拆遷產生的廢棄建筑材料,早已淪為拾荒者的據點。(一部分房屋的窗戶可以看到小巷里的情況。)報案的拾荒者稱,當天晚上聽到巷子里有一個年輕女子大聲叫喊的聲音(聲音內容大致為救命,不要等等。),但她當時沒有在意,時間大約為19::55分前后。

林西街的東、西兩個路口安裝有天網監控探頭,案發當天并未拍到死者(或者死者穿著的人)從監控區域中經過,進入林西街的場景。(想進入案發的小巷附近區域,必須經過這兩個監控探頭中的一個。)

死者家位于距離案發現場2公里外的市糧食局家屬區,顧言和同事趕到死者家,發現死者家有明顯的擾動或打斗跡象,并在玄關地面上發現一顆男式襯衣的紐扣,據死者鄰居反映,19:30左右聽到死者家傳來死者大聲呼喊的聲音。持續了約兩分鐘。(死者家居住的小區隔音效果不好,聲音內容大致為滾,流氓,我殺了你等等。)

死者家小區有前、后兩個門,前門安有監控。后門沒有監控,后門外不遠處為黃潭河河灘。小區內(包括樓道內)沒有安裝監控。

因為案發時間天色已晚且正在下雨,死者家小區附近和死者尸體被發現的地方附近,未發現有價值的目擊線索。林西街一代也沒有死者的關系人。

“也許,這里只是一個拋尸現場。”警方做出了這樣的推斷。

黃梓菲家庭條件很差,從小和母親一起長期遭遇父親家暴,三年前父親因交通事故死亡,現在與母親相依為命。母親是一名環衛工人,其母近期回老家出席家中老人白事不在連城,但是沒有在死者家中發現環衛工人的制服。

據黃梓菲的朋友和同學說,長的很漂亮,為人也非常和善,因此在學校很受歡迎,追求者很多。但黃梓菲又是一個敏感、多疑的人,因此,社交圈比較窄。


綜合黃梓菲手機通話記錄和相關人證、視頻監控,發現兩個三個可疑人員。


一、程可,19歲,大學一年級學生,家里非常有錢,是死者的狂熱追求者之一,為人霸道,性格狂躁易怒,有參與校園暴力活動的記錄,死者對他的追求非常抵觸,曾經多次和他發生沖突。據說,程可曾經公開威脅過死者如果不同意和他在一起,就讓她付出代價。

當晚18:45分左右,看到程可開車離開居住的小區,往死者家小區方向開去。20:10,程可開車來到廣運街上的一個酒吧,下車進入酒吧,但程可的神情非常慌張。后來,程可一直在酒吧呆到22:00,期間沒有離開過酒吧。(這一點有充分的證據可以確證。)

案發當天下午17:00,程可曾經和死者有過一段大約十五分鐘的通話。有人告訴警方,看到案發當天下午,程可開車帶著死者從衛校返回死者居住的小區。

在程可的車上發現了死者的頭發,程可的衣服袖口上的一顆紐扣不見了(可以確定在死者家玄關發現的那枚紐扣就是程可襯衣袖口上丟失的紐扣。),袖口上發現了屬于死者的微量血跡。手上有魯米諾反應。

以下是程可的證詞和相關證據:

“她打電話給我說要和我談一談,我就開車都她學校接她,她今天挺奇怪的,在車上說晚上想和我私下聚一聚,地點就在她家后門附近的河灘。我是大約19:20到的河灘,我發現,她穿著睡衣,就覺得有點奇怪,后來她就開始,搔首弄姿的撩我,我以為她同意和我在一起了,河灘上安靜又沒有什么人,,就想和她那啥,可是我剛想動手,那個女人居然啪給了我一耳光,還羞辱我,說我是個軟蛋,靠父母,她不會看上我這種廢物,然后轉頭就要走。我當時,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順手就從地上拿起一塊石頭,沖她后腦砸了一下,她大叫了一聲倒在地上,就不動了。我上去用手試了試,結果發現手上有血。我嚇得半死,就開車離開了。”

當時的時間,大約是19:35。我開車在路邊找到一個公共衛生間(公共衛生間及其所在路段沒有監控),洗了洗手,抽了一只煙,醒了醒神,去了酒吧。我本來想,喝點酒,壯下膽去自首的,沒想到你們居然找到了我。

我并沒有去試探她的鼻息,我當時已經嚇壞了,把那塊石頭丟進河里,就跑了。(河灘上沒有發現血跡,但不排除死者出血比較少沒有滴落在河灘上的可能性,程可交代的他停車的地點是一處河灘,無法保留輪胎印記。)

林西街東西兩側的監控沒有拍到程可的車或者程可本人步行進入林西街的影像。從死者家開車到酒吧需要的時間約為15分鐘。

程可不承認自己去過死者家,不承認自己毒殺了死者,也不承認自己曾經移動過死者或者死者的尸體。

“警察叔叔,這個女人就是個雞,你們一查就知道,她業余時間在金圣夜總會站素臺,惦記、記恨她的男人可多了。”(這一點得到了多方證實屬實,但黃梓菲沒有明確的包養者,和許多男人之間確實有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事情。)



二、林彥

17歲,某高中二年級學生,死者的初中同學,家境貧寒,住在死者家不遠的小區,也是死者狂熱追求者。死者對林彥的態度好于程可,但因為介意林彥家境貧寒沒有答應他的追求。

林彥自幼父母離異,和爺爺一起長大,性格偏執、自卑,曾經有過虐待小動物的記錄。林彥對死者追求者很多這件事極度不滿,曾經當著很多人的面罵死者水性楊花,不會有好下場。

以下是林彥的證詞和相關證據:

19:35左右(確切時間是19:37)我接到了她的電話,她說自己被人欺負了,讓我快來她家幫她解圍。(林彥確定給自己打電話的人就是死者,而非變聲。電信部門證實了這通電話的存在。)

19:50 林彥從死者居住小區正門進入小區(被小區門口監控拍到)。

我來到她家,看到她家門是虛掩著的,里面沒有人,而且,看起來有些雜亂,我就非常擔心是不是她出事了。(林彥自稱他離開的時候關上了死者家的房門。)

20:00 林彥又接到了死者打來的電話。(這是死者手機撥打的最后一個電話。電信部門證實了這通電話的存在。)

她的聲音很虛弱,只斷斷續續的說了有毒,林西街,救救我等幾個字。

20:03 林彥離開死者小區,在小區門口打了一輛出租車。(出租車司機證明,林彥是獨自乘車的。)

20:08 林彥在林西街的一處24小時便利店門前下車。(司機和超市店員證詞)

林彥在超市內買了一瓶可口可樂(與死者喝下的有毒的可樂是同品牌,同款式包裝)但林彥辯解說,自己平時就喜歡喝可樂,而且有越著急越想喝可樂的習慣,包括死者在內的很多人都知道。

20:23 林彥步行東林西街東口離開。(天網監控拍到)

我在林西街找了一圈,沒有找到人,而且我打她的手機,發現她已經關機了。我就覺得,是不是她又在耍我呢。于是,我就去別的地方,透了會氣,九點左右就回家了。

(林彥說他曾經在發現死者尸體的巷子里走過一圈,時間是20:15左右,但當時巷子里什么都沒有,沒有發現死者,他就離開了。)

林彥21:00返回自己家(20:30到20:52林彥一直在距離自己家不遠的一處棋牌室看人玩牌,這一點可以得到確證。),林彥稱自己買的那瓶可樂自己喝完了,可樂瓶丟在林西街的一個廢紙盒里,但已經被拾荒者撿走,無法查實。死者手機上發現了林彥的指紋。

林彥堅稱案發當天他沒有見到死者,也沒有殺害死者。



三、陳富海

47歲,和死者居住在同一個小區,離異,市醫院麻醉師,身負多起調戲、偷窺、偷拍女性的違犯治安條例的事件,據死者鄰居表示,曾經多次見到陳富海挑逗死者。

“警察同志,這你可就冤枉我了啊。案發當天我連門都沒出的,一直在家看電視來著,不過,我到是真有一些情況,想和你們反映反映。”(陳富海為獨居,無人可以證實他在案發當天晚上的行動。)

據陳富海交代,當天晚上19:30左右,他從外面看別人下棋回到小區,從后門經過的時候,偶然看到有一個年輕男子,神情非常慌張,走向了一輛紅色路虎(與程可所開的車一致),但他沒有注意到年輕男子的長相和車牌號。

20:00左右,陳富豪從家中廚房的窗戶,看到另一個年輕男子,神色十分匆忙的從死者家的樓道出來,離開小區、陳富豪說那個男子好像是林彥。

林西街東西兩個路口的案發當天晚上的監控錄像中,沒有拍到陳富海進出林西街的影像。



本案缺乏直接證據,程可、林彥和陳富海都有說謊的可能性。(程可和林彥都曾經聽死者提到過對方的名字,但并不相識。程可和林彥均不認識陳富豪,但陳富豪曾經在學校門口騷擾死者的時候,與林彥發生口角。)


根據以上信息對案件進行分析,并列出相關證據。
1人評分
破案經驗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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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2-10-20 19:04 被選定為謎題答案,獲得破案經驗 10

5 | 發表于 2022-10-19 13:24:33 寧夏| 2022-10-20 21:37編輯 發帖際遇
首先,慣例分析是否敘詭或自殺。此案為顧言所在的連城發生的真實案件,涉及人員較多,排除敘詭;死者生前無明顯自殺傾向,排除自殺。
其次,先分析死者。
1.死因是氰化物中毒而死,名偵探柯南中有描述在可樂及檸檬紅茶中加入氰化物毒害成功,但事實上可并不一定如此。如果有足量的糖存在于溶液中,氰化物可與其反應生成無毒性的α-glucoheptoic anhydride,之后再經由水解及氧化產生碳酸鉀(K2CO3)。所以盡管旁邊的可樂瓶及可樂漬里均檢測出氰化物,毒可樂也不是致死物。
2.死亡時間是晚上20:00-20:30之間。法醫鑒定的死亡時間證明“19:30左右聽到死者家傳來死者大聲呼喊的聲音”和“19::55分前后巷子里有一個年輕女子大聲叫喊的聲音”都是真實的,不存在提前錄音當時播放的可能。那么結合尸體發現地點的情況和周圍的監控,出現了第一個疑點:死者是怎么到達這個小巷深處的?小巷北邊是死路,南邊是有監控但未拍到死者的林西街,那么死者進入小巷的唯一路徑就是小巷兩側的城中村房子朝小巷開口的窗戶。
3.尸體身上的紅色斑塊和針孔。我有一個很惡心的猜測,針孔是注射麻醉劑和氰化物留下的,紅色斑塊是陳富海嘬出來的。
4.嗅聞氰化物毒氣會導致立即性昏迷、抽搐,并在一至十五分鐘內死亡。攝食致命劑量的氰化物,可能需二十分鐘或更久才會見效。所以死者攝食致死量氰化物的時間在19:40-20:10之間。
5.死者的手機打過三通電話,第一通是下午17:00打給程可,第二通是晚上19:37打給林彥,第三通是晚上20:00打給林彥。前兩通電話也是真實的,因為均被接通了且進行了對話,最后一通電話真實狀況存疑。
6.死者家丟失環衛工人服。肯定不是死者拿的,因為死者和嫌疑人應該都沒那個情趣愛好,死者坐臺的地方也相當高級,不需要自帶情趣工作服;死者母親是去外地處理白事,也沒必要帶環衛工人服。那么只能是三位嫌疑人中的兇手拿的,環衛工人服有什么作用呢?很簡單,冒充環衛工人。

接下來分析三位嫌疑人的證詞。
先看程可。由兩個疑點判斷程可撒了謊。第一點:死者家現在只有死者一人居住,死者媽媽不在,那為什么約會還要在小區后面的河灘上?一個下著雨的露天河灘有什么可約的?也不方便學習,容易感冒。第二點:程可證詞表明他19:20到達河灘,與死者在河灘發生爭執,受到羞辱,遂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用石頭砸了死者后腦勺,之后摸了一手血嚇跑了。那么19:30左右鄰居聽到的女子大喊是誰發出的聲音?女鬼?顯然不可能。這一大段事情全部發生在10分鐘內,10分鐘內死者還要從被砸暈中醒來回到自己家也不太可能。所以程可當天確實去過死者家,案發當天下午有人目擊程可開車帶死者回家,死者家也有程可當天所穿衣服袖子上缺失的紐扣可以證明。而根據死者當時喊的“流氓”,可以判斷程可是送死者回家后,欲與死者在死者家中進行學習,被死者拒絕還扇了巴掌,暴躁易怒的程可感覺自己的男性自尊受到了蔑視,遂用什么東西擊打了死者的后腦,死者倒地時奮力抓住了程可但只扯掉了程可袖子上的紐扣,之后根據陳富海證詞(陳富海不認識程可,他在這點上沒必要撒謊),程可應該是摸了一手血,以為自己砸死了人,在19:30左右就慌慌張張地離開了死者家開車逃跑了。逃跑之后的路線程可沒撒謊。程可到達酒吧的時間是20:10,那么19:30到20:10這40分鐘的時間,刨去從死者家開車到酒吧路程所需的15分鐘,還剩下25分鐘,這25分鐘雖然確實符合停車洗手上廁所抽一根煙所需的時間,但無人證實。根據林彥20:00離開死者家所在小區,乘坐出租車20:03就到達了林西街可知,死者家到林西街,開車只需3分鐘。程可完全可以開車帶著死者將其拋棄在城中村。但這里出現第一個矛盾點:19:37死者確實給林彥打了電話,可19:30程可就已經從死者家小區的后門經過,上了自己的車了。被打了后腦勺的死者還能心平氣和地坐在程可的車上給林彥打電話?更別說明知程可要帶自己離開,好不容易打出去的求救電話卻把地點選在肯定會離開的自己家?所以,19:37死者確實是在自己家中打的電話,程可確實是把死者丟在她自己家,慌張地逃跑了。故排除程可是兇手。
再看林彥。死者當時肯定還活著,所以程可走后,死者緩了7分鐘,摸到手機,在19:37給林彥打電話,就是叫人來撐場子,防止程可再回來。那么這里出現第二個疑點:死者是怎么從家里跑到城中村的?她為什么在給林彥打了電話后還要在雨夜離開家去城中村?待在家里等林彥到達不好嗎?有兩個可能,第一種可能:死者與林彥約在城中村見面,那里或許是死者和林彥的“老地方”,但是這個可能性為0,如果死者與林彥約在城中村見面,林彥會直接打車去城中村,不會先去死者家,再去城中村。退一步說,林彥先去死者家是為了拿那件環衛工人服裝進包里,然后打車去林西街,買了一瓶可樂,就是預備到了城中村之后給死者吃下氰化物,死者知道不好跳窗逃跑結果毒發死在了小巷里,然后林彥將剩下的氰化物放進可樂里將可樂丟在死者尸體旁邊,因為下雨所以雨水洗去了可樂瓶上的指紋。那這里出現第二個矛盾點:林彥拿那件環衛工人服有什么用?給死者保暖用嗎?顯然不可能。喬裝打扮成環衛工人嗎?那林彥為什么要故意買可樂,故意打出租車,故意被監控拍到?這明顯與拿環衛工人服希望偽裝不被發現的動機背道而馳;第二種可能:死者被某人脅迫去往城中村。那這個某人就只能是陳富海了。
所以陳富海是兇手。陳富海是麻醉醫師,比兩個學生嫌疑人能更便利地接觸到氰化物,且死者身上無抵抗傷,所以我推測陳富海為死者注射了麻醉劑。陳富海拿環衛工人服是為了隱藏自己的身份,年齡上來說一個老男人環衛工也比一個年輕的豆芽菜環衛工更不惹人懷疑。陳富海與死者同住一個小區,自然知道小區哪里有監控哪里沒有,且身為市醫院的麻醉師,肯定相當有錢,有車也不奇怪,而且是老年本地社會人士,熟知小區方圓百里的建筑物分布,知道城中村沒監控。

作案過程:
陳富海早就對死者覬覦已久,當得知死者母親出遠門,死者一人在家時便已計劃好了要奸殺死者,也準備好了足量的氰化物和麻醉劑。
19:30之前發生的事情正如我之前分析程可時所說。當程可拿著砸了人的東西離開后,躲藏在樓道角落聽到了一切的陳富海溜進了死者家,趁死者背對著門口剛打完電話的功夫,一針麻醉針扎在右胳膊上將死者放倒。
當然陳富海聽到了死者與林彥的對話,于是死者家當然不能安全的對死者施行侵犯,自己家也不行,會遺留生物痕跡。于是陳富海靈機一動,想到了離小區開車只需3分鐘的空曠城中村。因為陳富海與死者同住一個小區,知道死者母親是環衛工人,但是他不知道接電話的林彥什么時候會到,所以他只能臨時改變計劃,急忙翻出環衛工人服穿上,戴上口罩,將死者裝進編織袋(既然死者家經濟狀況窘迫,那么身為環衛工的死者母親必然會留些編織袋用于裝廢棄瓶子之類的拿去賣),扛到自己的車里,開車帶著死者和準備好的氰化物、麻醉劑到達了城中村。
19:40左右到19:57這段時間里,變態陳富海與死者在城中村的房屋內發生了慘無人道的學習行為。因為陳富海的學習工具有毛病,所以他的前妻與他離婚了。欲求不滿的變態陳富海一針又一針地給死者打麻醉針,讓死者保持大腦清醒卻不能發聲也動彈不得的狀態,這期間陳富海在死者身上嘬出了很多草莓,但是陳富海的學習工具就是沒反應,變態陳富海氣急敗壞,覺得都是死者的錯。此時陳富海突然想起自己走的太匆忙,忘記關上死者家的門了!于是陳富海最后給了死者一針準備好的氰化物,嘲笑一番死者(臭x子、小x貨,我給你打的是毒藥,你就在這跟你正合適的xx垃圾地方絕望地等死吧之類的)后拿上編織袋和環衛工人服開車回小區(當然陳遺留的生物痕跡都很小心地抹去了)。
20:00,陳富海把車停好,將編織袋和環衛工人服丟進黃潭河。結果當他到達死者家附近時,剛好碰見林彥從死者家出來,陳連忙躲好,看見林彥將死者家門關上,自己的顧慮解決了,于是陳富海心滿意足地回家了。
可陳富海沒想到,死者雖然被麻醉針放倒,但她趁陳富海翻環衛工人服時偷偷將手機藏在了身上,區區17分鐘左右的學習時間陳富海也沒把死者全部脫光,所以陳一直沒發現她偷藏的手機。當陳富海離開后,死者立刻撥通了林彥的電話,但只能發出微弱的氣音斷斷續續地求救。
20:15,當拿著未喝完可樂的林彥到達小巷時,他呼喚的聲音被死者聽見了,但死者此時已經中毒18分鐘左右,即將死亡,手機也沒電關機了。所以林彥未發現任何異常,丟下可樂離開了。
于是當死者從窗戶丟出手機,沒有回應,又好不容易爬出窗戶翻進小巷時,林彥早走了,死者只能悲傷地喝了一口林彥丟下的可樂,在黑暗的下著雨的小巷里死去了。雨水將死者身上陳富海遺留的最后一點生物痕跡和可樂瓶上林彥的指紋都洗刷了個干凈,于是懸案形成了。
2 | 發表于 2022-10-14 10:03:34 上海 發帖際遇
前排占位,芥川龍之介竹林中的味道
| 發表于 2022-10-14 16:16:20 上海| 2022-10-14 16:30編輯 發帖際遇
因為沒有直接證據,只能進行邏輯分析,
首先是受害人和嫌疑人的側寫
死者
死者家庭條件很差,從小和母親一起長期遭遇父親家暴,三年前父親因交通事故死亡,現在與母親相依為命。母親是一名環衛工人,其母近期回老家出席家中老人白事不在連城,但是沒有在死者家中發現環衛工人的制服。這說明死者性格養成上比較獨立,而且不僅沒有父親,母親可能也已經失業了,死者白天上課,晚上要靠夜總會的收入維持母女的生活。死者的脖子上、胳膊上、腿上,發現了多處紅色斑塊。右臂上發現了數個不規則分布的針孔,說明死者生前是癮君子。死者身上穿著一套睡衣,衣衫不整,腳上穿著便鞋,鞋底有少量淤泥,淤泥上粘有少許紅色磚渣,背靠在靠近小巷盡頭的墻壁上。說明死者并非有出門的打算而是臨時出門的,少量淤泥和磚瓦說明死者穿過了城中村,且死者生前可能受到性騷擾。
嫌疑人1
程可,富二代,為人霸道,性格狂躁易怒,有參與校園暴力活動的記錄,死者對他的追求非常抵觸,曾經多次和他發生沖突。這種屬于典型的激情犯案者,絕對做得出拿石頭砸人這種事,而下毒這種有計劃犯罪就完全不是他的風格。但是死者讓他接送,還主動打電話給他,說明兩人雖然有矛盾,但也有共同的利益或者還好,實際上就是程可也吸毒,而死者是程可的藥頭,高價賣毒品給程可。
嫌疑人2
林彥是黃梓菲的初中同學,家境貧寒,住在黃梓菲家不遠的小區,也是黃梓菲狂熱追求者。林彥是那種又自卑又自傲的復合性格,黃梓菲沒有答應他的追求極其傷其自尊,容易對他因愛生恨。性格偏執,思考問題會鉆牛角尖。加上17歲正叛逆的年紀,不加正群引導,很容易走極端,做出瘋狂的事。
嫌疑人3
陳富海是一名離異獨居,市醫院麻醉師,平時喜歡拈花惹草,基本屬于渣男海王,這種男人基本上屬于廣撒網型的,玩玩性質,就算有姑娘拒絕他,也不會特別當回事,了不起再找下一個,可能同時和好幾個女人打的火熱,而且到了這種歲數他臉皮已經很厚了,說好聽點就是心理建設已經很強了,為感情原因犯案的可能性極低。而且看作者只了了寫了幾筆,這么少的篇幅,就知道存在感這么低的人一定不會是兇手,既然他不是兇手,那么相反他的證詞可性度就提高了。死者一直被他糾纏,考慮到死者生前吸毒,而他的職業是麻醉師,很有可能會向他購買藥品,他就能靠這個接近死者。
案發現場還原,
案發當天下午程可送黃梓菲回家,17:00程可回家途中,曾經和黃梓菲有過一段大約十五分鐘的通話。黃梓菲告訴程可最近搞到了新貨,約程可今晚再到家來過把癮,當晚18:45分左右,程可離家開車去往黃梓菲家。19:30兩人吸完毒,程可乘著嗨勁,想和黃梓菲發生關系,遭到黃梓菲的強烈抵抗和怒斥,并拽落程可的衣服袖口上的一顆紐扣。左右鄰居聽到黃梓菲家傳來黃梓菲大聲呼喊的聲音,持續了約兩分鐘。黃梓菲要求程可離開,并為了擺脫程可,自行從小區后門走向不遠處黃潭河河灘,一邊走一邊撥打林彥的電話,告訴他自己被人欺負了,讓他快來她家幫她解圍,這時時間為19:37。當黃梓菲來到黃潭河河灘時,程可駕車從小區后門出來也尾隨而至,并把黃梓菲拽入車中,車內兩人的爭吵非但沒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開始互相辱罵中傷對方,黃梓菲牙尖嘴利,語速又快,譏諷程可全仗家里有錢,本身一無是處,最后程可還被黃梓菲打了一耳光,車子沿著河灘開出一公里多(雨巷方向)停下,黃梓菲打開車門,下車,自顧自向前走,程可越想越氣,惱羞成怒,跟著也下了車,隨手在河灘上撿了塊石頭,砸向黃梓菲后腦。黃梓菲倒地后,程可也慌了手腳,摸了下黃梓菲傷口,結果發現手上有血。他嚇得半死,眼看四下無人,趕緊把那塊石頭丟進河里,遂迅速駕車掉頭逃離。彼時時間為19:45。兩三分鐘后,黃梓菲從短暫昏迷中逐漸蘇醒過來,她搖搖晃晃站起身來,暈暈乎乎的繼續向前走,而她并不知身后正跟著一個人,黃梓菲的鄰居陳富海。陳富海當晚從外面看別人下棋回到小區,從后門經過的時候,偶然看到有一個年輕男子,神情憤怒,走向了一輛紅色路虎,并從后門開出,他依稀記得,這輛車這段時間經常來找黃梓菲,于是他向著路虎開的方向望去,河灘上一名穿著睡衣的女子正向前疾步走,陳富海好奇心起,也跟了上去,看到黃梓菲和那個年輕男子講了幾句話,被他拽上了車,向前開走。陳富海本來是打算看出好戲的,沒想到這么快就謝幕了,于是在河灘邊又向前走了幾步,準備掉頭回去,沒想到那輛路虎竟然比他動作更快,先掉頭回來了,經過陳富海身邊的時候,他注意到車子內只有那名年輕男子,并沒有黃梓菲,而且那名年輕男子神色慌張。于是陳富海納悶的向前走去,然后他就遠遠看到黃梓菲慢慢從河灘上爬了起來,并搖搖晃晃的向前走去,于是他就趕緊跟了上去。黃梓菲蘇醒后,摸了下后腦有些許血漬,但血量不多,基本上傷口已經止住了,應該是僅僅砸破了頭皮,但她此時又不敢立刻回家,怕程可在家里等她,于是漫無目的的向前走去,但這個時候前面已經沒什么路了,旁邊是一片城中村,黃梓菲想起來只要穿過城中村,從里面一條小巷子,就可以到林西街,于是她穿過城中村,靠著小巷的矮墻高度連一米八也不到,踩著靠墻的建筑材料,很容易就翻過去了,當黃梓菲剛翻過墻進入小巷,背后有一只手捂住了嘴巴,她回頭看,是陳富海,陳富海壞笑著對她說,如果她想找人包養的話,他可以,說著話,手已經在黃梓菲身上亂摸起來,黃梓菲大聲呼救,陳富海這時頭腦突然清醒過來,這里是城中村周圍還是住著不少人的,而且將近晚上八點,時間還早,諾是被人當成強奸犯,就變成偷雞不成失把米了,于是他恨恨的爬墻想返回,但是他還是賊心不死,翻過墻后并沒有迅速離開,而是躲在墻根,聽見黃梓菲正和人通電話,叫著林彥的名字,黃梓菲對著電話說你現在還在我家那里啊,你快過來找我,我在林西街的那條巷子里。林彥是在晚上19:37接到了黃梓菲第一通的電話,她說自己被人欺負了,讓林彥快來她家幫她解圍。林彥知道又是程可在找她麻煩,他非常氣憤,即氣程可老是騷擾黃梓菲,又氣黃梓菲總是和那些富家公子不清不楚,事到臨頭才想到要打電話給他,于是他帶著從打工的電鍍廠偷出來的氰化鉀,他也不知道打算怎么用,差不多想嚇唬嚇唬他們,19:50 林彥從黃梓菲居住小區正門進入小區(被小區門口監控拍到)。來到黃梓菲家,看到她家門是虛掩著的,里面沒有人,而且,看起來有些雜亂,他就非常擔心是不是她出事了。 20:00林彥又接到了黃梓菲打來的電話,讓他去林西街的小巷找她,于是她離開黃梓菲家,走的時候關上了黃梓菲家的房門,20:03 林彥離開黃梓菲小區,在小區門口打了一輛出租車。20:08 林彥在林西街的一處24小時便利店門前下車,感到口渴,買了一瓶可樂,然后在小巷里找到了黃梓菲。他和黃梓菲碰面后,勸說黃梓菲放棄現在的生活狀態,黃梓菲經過一晚上的事加上吸了毒,精神已經不太正常,有點歇斯底里,她甚至攻擊起來幫他的林彥,說林彥這輩子就是個窮人的命,怎么養得起她。林彥心想我這么愛你,把你當成我的女神,可是你卻不自重,不自愛,不如現在就殺了你,至少你死的時候也不會被人指指點點,說三道四。于是他把毒藥放入了可樂中遞給了黃梓菲。之后20:23 林彥步行東林西街東口離開。(天網監控拍到)。林彥21:00返回自己家(20:30到20:52林彥一直在距離自己家不遠的一處棋牌室看人玩牌,這一點可以得到確證。)
證詞分析
他們的證詞出于個人的原因和利益,都是有真有假,掩蓋了部分事實。程可怕自己吸毒的事實曝光,當他得知黃梓菲被砸只是受輕微傷,理論上最多受治安處罰,學校記大過,如果學校知道他吸毒,必定開除,所以他寧愿承認自己砸傷了黃梓菲也要極力否認去過黃梓菲家。陳富海為了掩飾自己曾在巷子里猥褻過黃梓菲的事實,甚至查出他販賣麻醉藥的事情,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所以推說自己一直在家看電視,并且為了證明自己在家還假說自己看到過林彥,實際上他只是通過黃梓菲的電話得到這一訊息。林彥除了在小巷子里謀殺了黃梓菲這段,其他到都是真實描述,而且他的行蹤都有監控做記錄。
| 發表于 2022-10-16 19:55:10 廣東| 2022-10-19 15:20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發帖際遇
隨便分析一下。
黃梓菲房間的玄關地面掉落一個男士襯衫的紐扣,通過上文已有的線索來看,可以確認此紐扣為程可所有。
那么我再在此基礎上分析程可證詞正確與說謊兩種情況。
假設程可說謊,那么程可可能說了兩種情況的慌。一,程可去過死者家但沒去過海灘。二,程可去過死者家也去過海灘。
而無論這兩種可能性是哪一種成立都說明了一件事情,即程可想讓警方認為,程可沒去過死者家。回想一下,程可的證詞出現過這么一句話。
“后來她就開始,搔首弄姿的撩我,我以為她同意和我在一起了,河灘上安靜又沒有什么人,,就想和她那啥,可是我剛想動手,那個女人居然啪給了我一耳光,還羞辱我,說我是個軟蛋,靠父母,她不會看上我這種廢物,然后轉頭就要走。”
從這段證詞里可以看出一個嚴重的問題,不論這個證詞正確與否,都可以從中得出一個結論。即,黃梓菲撩程可另有其他目的。為什么這么說呢?從證詞里所提到的黃梓菲莫名約程可且主動撩他就可看出問題之處,明明黃梓菲很討厭程可,為什么還主動撩他呢?解釋起來可簡單了,因為她有某種需要以撩他這個行動才能達成的目的。是說,因為她有某種需要程可放松警惕,且接近他才能做到的事。是什么?聯想一下,假設程可沒說謊,那么程可的紐扣會掉在黃梓菲家的玄關門口是因為?因為有某個人扔在了黃梓菲家的玄關門口,這個人一定接觸過程可,且還從他身上,扯下了紐扣。滿足這個條件的有誰?以我前文所說的,黃梓菲似乎有某種需要從程可身上得到的東西,結合這一點可得。假設程可沒說謊,那么黃梓菲家玄關的紐扣就是黃梓菲自己放的。
反之,是程可為了讓警方以為玄關的紐扣是黃梓菲放的,即紐扣是程可自己放的。










隔了幾天才重新推理,前面說了啥我也記不清了,改也太麻煩了,所以我姑且在這說出我的新想法。
首先,程可說紐扣與自己無關,換言之程可想說自己沒去過死者家,那么程可到底有沒有去過死者家呢?程可的證詞并不是百分百正確,所以自然也存在程可證詞有誤的可能性,因此我決定對證詞有誤與證詞無誤這兩種可能性進行分析。


假設程可證詞有誤,程可去過死者家,并且在死者家留下了紐扣。


那么程可的紐扣為什么留在了死者家,就可得出以下的解釋。
1,程可故意將紐扣放到死者家口。
2,程可是在無意間將紐扣留在了死者家。


假設解釋1成立,程可是故意將紐扣留在死者家門口的,那么程可的動機是什么?對于此問題,我進行了設想。如果程可把紐扣放到了死者家門口,那么會發生什么呢?我們先回到案件,在案件的描述當中,警方已然是發現了這個紐扣,并且已經知道了這個紐扣就是程可的了。
所以若程可把紐扣放到死者的家中,會使警方發現死者的家存在程可的紐扣吧,換言之,警方就會立馬察覺到程可可能去過死者家的這個事實吧。可是程可卻在紐扣是自己放的情況之下,極力否認自己去過死者家,為什么?
所以我們現在要思考的,就是為什么程可要做出自己沒去過死者家的證詞呢?為什么呢?是為了讓警方考慮紐扣是程可以外的人放到死者房間的可能性吧,因為程可本人都極力否定了,警方自然會嘗試做出其他假設。
所以,若解釋1成立,程可將自己的紐扣放到死者家的動機就是為了偽造假線索,讓警方做出紐扣是除了程可以外的人放的假設,以此引導警方往錯誤思路推進。
更為完整的來說,若紐扣是程可自己放到死者家里的,那么程可的計劃就會是這樣的。首先,程可自己把紐扣放到死者家,而自己若極力否認,為的就是讓警方認為紐扣是程可以外的人放到死者家里的。可是,若警方做出的假設要成立,就得真的可能存在程可以外的人將紐扣放到死者家里才行。所以,這個紐扣的存在就必須在與程可無關的前提下合理才行。
先說說放紐扣的人必須滿足的條件
這個人絕對是能夠接近程可的人。
這個人可以進入死者的房間放紐扣。
這個人有在死者房間放紐扣的動機。
若按照這個條件進行篩選,我想警方很快就會得到這么一個結論,將程可的紐扣放入死者房間內的,就是死者自己,并且還有證據證明(當然,這個證據存在于程可的證詞當中)。
先說接近程可,在程可的證詞當中,死者主動撩程可完全可以做到接近程可,死者完全有機會趁機摘下程可的紐扣。
然后是進入死者房間,死者自己進入自己房間自然沒問題。
再者是動機,在程可的證詞里,死者似乎故意撩程可,誘導程可“q犯”。然后死者將程可紐扣放到自己家的行動,可以解釋為為程可到過自己家里的證據。然后是鄰居聽到的死者家里的聲音,可以解釋為死者自導自演。最后是死者叫林彥到死者家的原因,完全可以解釋為為了讓林彥看到死者家里的情況,以使林彥確認死者的家里的雜亂,以起到證人的作用。將這些信息結合起來,就可得,死者為了偽造自己被程可q犯而在自己房間放的紐扣。
證據為,討厭程可的死者卻刻意撩死者,明顯有某種動機。
動機為得到程可紐扣,偽造程可q犯死者。
以上都為程可刻意讓警方得到的結論,而讓警方得到這一結論,也為程可放紐扣的動機。
但是,若此動機對程可而言沒有任何宜處,或者沿著紐扣為死者自己放的這一條思路走,會與案件的某一個事實產生矛盾的話,又或者能夠證明程可沒去過河灘的話,紐扣為程可自己放到死者家的這一個假設就不成立。
1 | 樓主| 發表于 2022-10-20 19:07:49 四川 發帖際遇
這是我設計的答案:

表面上看,這起案件并不復雜。

本案大體上有以下幾種可能性:意外死亡,程可殺人,林彥殺人,陳富海殺人,合作殺人。

但是,仔細分析就會發現,就這起案件而言,每一種可能性都是“不可能犯罪。”

1、排除意外中毒和激情犯罪的可能性。

死者黃梓菲死于氰化物中毒,氰化物是一種嚴格管控的劇毒,普通人很難得到,而且死者的性格敏感多疑,不會無緣無故喝來源不明的可樂,因此,可以排除死者是意外喝了摻有毒藥的可樂死亡,以及激情犯罪的可能性,本案確定為有預謀的犯罪。

2、排除程可殺人的可能性

如果兇手是程可,他作案的過程只能是,當天下午,與死者約見,傍晚開車前往死者家,在死者家或者河灘趁死者不注意,把死者打傷致昏后,抬到車上,開車趕到小巷,給昏迷的死者灌下有毒的可樂,殺害死者。

疑點分析:

第一,死者黃梓菲和程可關系非常不好,且性格敏感多疑,不會輕易和程可見面,即使見面也應該有很強的戒備心,不會輕易被程可攻擊。

第二,現場呈現出的情況是:死者是自己主動喝下可樂的(身上沒有抵抗傷,不是在清醒狀態下被人捏住脖子和嘴巴強灌可樂。),而死者不會輕易喝程可給她的飲料。

第三,死者沒有遭遇性侵,而且身上沒有抵抗傷,說明程可并沒有強奸死者,以程可的性格,如果他有預謀的襲擊、制伏和殺害死者,他應該會對死者進行奸污。

第四,死者死亡時間是20:00-20:30,根據證人證詞,19:55分的時候,死者還活著,而程可把車停在在酒吧的時間是20:10,作案、處理現場,再開車來到酒吧,時間過于緊促。

第五,程可的車及其本人,都沒有出現在進入林西街必經的兩個路口監控里,案發小巷實際上在兩處監控的“控制”下形成了一個廣義上的密室,而程可并未在案發時間段進入過這個密室。

最后,程可沒有任何理由,把死者運至小巷殺害,如果程可預謀殺害死者,為什么把死者殺害后開車找一個荒無人煙的地方拋尸,而是把尸體拋在相對人流密集的城區呢?

3、排除林彥殺害死者的可能性。

如果兇手是林彥,他作案的過程只能是,用什么理由,約死者在案發的小巷見面,騙她喝下摻有毒藥的可樂,在死者死亡后離開。

疑點分析:

第一,林彥預謀毒殺死者的話,完全可以事先就準備好毒可樂,根本沒有必要,在案發時間去超市買可樂,留下明顯的疑點。

第二,死者雖然對林彥有所信任,但不會輕易的同意,和林彥在距離自己住處較遠的偏僻小巷見面。

第三,死者不會穿著睡衣和便鞋去這么遠的地方和林彥見面,也不應該以這樣的穿著和一個男生私下見面。

第四,林西街東西口的兩個監控,并沒有拍到死者進入林西街。

第五,林彥家境貧寒,身份清白,到哪里去取得氰化物這種劇毒呢?

4、排除陳富豪殺人的可能性

雖然陳富豪作為麻醉師,有可能有渠道獲得氰化物,但是陳富豪明顯缺乏殺害死者的動機,而且陳富豪和死者的關系不好,陳富豪既沒有辦法,將死者騙至小巷,也沒辦法讓死者在平靜狀態下喝下有毒的可樂。

5、排除合謀合謀殺人的可能性。

三名嫌疑人并不認識,而且互為情敵,不存在合謀殺人的可能性。

當然,這起案件也與夜總會那些男人無關,那些男人的目的只是玩弄女性,死者又不是一個被某個男人長期包養,侵知一些機密的女人,不會因為站素臺而引來殺身之禍。

程可、林彥、陳富豪都不是本案真兇,那么可以認為他們的證詞都是可信的,則這個案件只剩下唯一的可能。

死者黃梓菲自殺,偽造了他殺的現場,報復程可、林彥二人。

黃梓菲家境貧寒,父親早年拋棄她們母女而去,給她心理留下了巨大的陰影。

黃梓菲為了籌集學費,去夜總會站素臺,受盡了夜總會那些男人的冷眼、欺凌。

黃梓菲發刊自己患上了紅斑狼瘡(她脖子上、胳膊上和腿上的多發性紅色斑塊就是紅斑狼瘡典型的特征),已經無法治愈,想到自己就是花光母親的積蓄也終究無法活下去,她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但她生前多次遭到程可的威脅,林彥的侮辱,對著兩個人有很深的仇恨,因此她制定了一個把自殺偽造成他殺陷害二人的計劃。

死者了解林彥,知道他喜歡喝可口可樂,因此把氰化物(死者就讀于衛校,比較容易接觸到獲得氰化物一類藥品的渠道)摻進一瓶可樂里,死者也了解程可,知道程可是一個對自己想入非非,以性色誘惑就會上鉤的人,為這兩個人量身制定了“計劃。”

案發當天,死者主動聯系程可,晚上到自己家小區后面的河灘,然后,主動搭乘程可的車回家,在程可的車上留下自己的頭發。晚上死者出門與程可見面前,把錄音(事先用錄音筆錄制了自己大聲叫嚷的錄音。)定時播放,死者鄰居聽到的,并不是死者和人爭吵的聲音,而是錄音,她的目的就是制造自己曾在家里被某個人騷擾,并發生爭斗的人證。然后,從后門離開小區前往河灘。

在河灘上,死者主動勾引程可,在程可要對其動手的時候,又想辦法激怒他,程可是一個性格暴躁又一定暴力傾向的人,程可拿石頭打傷了死者,死者順勢裝作重傷甚至已經死亡的樣子,程可發現自己“殺人”,嚇得半死,開車離開。(死者在激怒撕扯程可的時候扯下了他襯衣袖口的紐扣。)

死者看到程可離開,打電話給林彥,假意向林彥求救,讓他來自己家,然后回到家,以最快的速度關掉并且毀掉錄音,在家里制造曾經有人在房間里發生爭吵和打斗的假象,把程可襯衣上的紐扣丟在玄關,穿上母親的環衛工人制服,戴上口罩,把門虛掩,離開家。

死者騎著自行車以比較快的宿敵趕到林西街(監控拍到的是一個身穿環衛工人制服的人騎車進入林西街的場景,通常不會引起懷疑。),潛入巷子附近一處可以看到巷內景象的廢棄房屋,把自行車和制服藏好,給林彥打了第二個電話,騙林彥來到林西街。

死者在房屋內,觀察小巷里的情形,看到林彥進入小巷尋找自己,而且手里拿著一瓶快喝完的可樂,知道自己的計劃已經基本完成(林彥進出林西街的身影會被監控拍到,會有監控和證人證明林彥買過一瓶可樂),等林彥離開后,離開房屋,進入小巷,喝下毒可樂身亡。

在喝下可樂之前,死者略把衣衫弄亂,摔壞了手機(以死者和林彥的關系,想讓自己的手機上有林彥的指紋,不是什么困難的事情。),發出了大聲呼喊的聲音,偽造成自己在巷子內和某人發生爭執的假象。

支撐這一結論的證據。

第一,相對于程可、林彥,死者黃梓菲是比較容易接觸的獲得氰化物的渠道的。

第二,黃梓菲鞋上的淤泥里,粘有紅色磚渣,說明她進入過小巷左近的城中村廢棄房屋(里面堆砌著廢棄建筑材料),搜索房屋就可以找到黃梓菲用于偽裝的環衛工人制服和自行車。

第三,死者穿著睡衣的原因,第一,穿著睡衣,可以“更有利于”色誘、激怒程可。第二,死者還要在外面套上環衛工人的制服,死者的母親是一名環衛工人,最近沒有工作,家里卻沒有發現環衛工人制服,顯然是被人穿走了。第三,可以讓警察一目了然的發現自己衣冠不整,直接懷疑到自己生前和某個男人發生了沖突或者遭遇了某個男人的性侵犯。

第四,可以把死者喝的那瓶可樂的生產批次,與林彥購買可樂的超市貨架上的可樂進行對比,大概率不是同一批次的產品,可以證明死者喝的可樂不是林彥買的那一瓶可樂。而且,那瓶可樂上也檢驗不到林彥的指紋。

死者選擇在下雨的夜晚執行這個計劃,有兩個個原因。

第一,下雨的晚上,無論是小區周圍,林西街,還是小巷附近,都沒有什么人,可以最大程度避免被人目擊。

第二,夜晚天色昏暗,加上下雨,監控的清晰度會受到影響,加上自己穿著環衛工人的制服,不容易被分辨出來。

黃梓菲為了讓自己的“自殺偽造他殺”行為更為逼真,更具有迷惑性,設置了“雙保險”,一重保險陷害程可,一重保險陷害林彥,無論二者誰成為警方重點懷疑甚至拘捕調查的對象,黃梓菲都會含笑九泉。可惜的是,自己犯下的一些小錯誤(消失的環衛工人制服,可樂瓶上的指紋,足底的磚渣等。)最終讓自己的計劃,功虧一簣。
| 發表于 2024-2-20 21:19:32 新疆| 發自安卓客戶端
有個疑問哈,她為什么要陷害林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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