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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一曲悲哀「答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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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謎題] 【原創】一曲悲哀「答案公布」

原創  已解決  簡潔模式
發表于 2023-7-14 14:27:07 山西| 2023-7-21 09:14編輯 發帖際遇
未經作者同意,禁止轉載本篇謎題

那是不為人知的一個故事,一次又一次,只因為一句“情節較輕”讓周圍的人不得安寧。

“喂,你就不能把箱子丟到垃圾桶嗎?”一位三十多歲的中年已婚婦女看著面前的男子說,這名男子正費力的搬著手中的箱子,“天天放樓道里擋住別人路了。”

男子沒有理會,只是瞪了她一眼。女人被嚇得不敢說話了,旁邊的鄰居提醒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算了吧。”說罷,用眼神示意女人離開。

男子回到自己的房間,鄰居這才告訴她:

“這人就一小混混,別惹他,他可有背景了,咱惹不起的”

“什么意思?”

“知道前幾天王醫生家丟了的古董花瓶嗎?就是他拿的,王醫生報了警,結果只是歸還了花瓶,沒追究責任的,也不知道是為什么,總之肯定是有后臺的。咱們還是少惹他比較好。”

女人聽后,回家告訴自己兒子,小心點對面房間的那個男人,不要亂出門,也不要亂搗蛋。

這時候,門口傳來一陣敲門聲,女人去開門,原來是丈夫回來了,丈夫牽著八歲大的女兒放學回來了。一開門,女兒就沖進家門,給媽媽講著今天老師夸她畫畫畫的好,還得了一朵小紅花。說完亮出手背給媽媽看那朵紅艷艷的小花,弟弟投來羨慕的眼光和媽媽說:“我也想要!”

“好好好,西西也要小紅花,西西也要好好讀書,好好讀書就有小紅花了哦。”媽媽摸了摸弟弟的頭,笑著說。

“這里環境還不錯,小區對面還有個公園,早上好多人在那晨跑的,有空咱一家人也去玩玩?”進門換鞋的爸爸問道。

“可以啊,今晚去看看唄?”

“今晚得加班,明天吧,明天順便給西西買小紅花。”爸爸對著媽媽說,也對著西西說。

這天下午,小混混鎖門離開自己家,像是出去赴約似的,不時看看表,拿出手機:“在哪吃,我馬上就來!”

剛下樓就遇到一個人牽著一條大阿拉斯加正準備上樓,他嚇得連忙貼墻走開,又礙于面子,罵道:

“天天牽條狗,裝××呢裝。”

男子沒有理會,看了看這平時囂張跋扈的小混混害怕的樣子甚至嘴角微微上揚,好像是在嘲笑他一般。

“遲早得給你燉成狗肉湯”小混混又對著他的狗說到,發泄了一頓才離開,掏出鑰匙開車走了。

第二天早上,接到報案,說是一戶人家丟了幾百塊錢,正是這個小混混的小區中的人家,甚至在同一層樓。

“我的錢就放在這個柜子里,昨天晚上還在的,今天早上起來莫名其妙就不見了。”青年著急地說,好像那幾百塊錢對于他很重要一般。

丟錢的青年名叫白聰,是一名高中生,據他所說,他本來是想攢錢給女朋友買一個包當作生日禮物的,每天早上起來都會檢查自己的錢還在不在。他說自己家里也沒什么人來過,除了自己女朋友,就沒有別人了,這是自己在外面租的房子,父母在外地打工也不常回來。

房門沒有被撬開痕跡,這個門是一關即鎖的那種,他回憶到昨天有人到家里修空調,自己在房間里上網課,也沒注意。時間大概是晚上九點多鐘,人家修完就走了,在那之后,他檢查過柜子里,錢還在,所以自己也就安心的睡了。

但第二天早上起來,一看柜子,只剩些日用品了。

警方檢查了他的房門,發現上面有膠帶粘過的痕跡,警察說了幾句套話,說是一定會抓到這個小偷,然后就走了。

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這天晚上,那一家人一起去了公園,小混混也照平常一樣,在公園河邊的小路上跑步,一切都是如此和睦。

那天夜里,可為人知的是這些,但還有一些藏在現象后的本質。

就在那天夜里之后的第二天,警方接到報案。

公園里死人了!

小混混死在了公園的小路上。

報案時間是早上7點,一名在那條路上跑步的年輕人發現的尸體,尸體躺在路邊上,頭碰到路邊的路沿上,腳底有泥巴,因為昨天下午剛下完一場雨,路邊的樹林里都是泥土,應該是踩到泥土后不小心摔到了。

理論上,這種情況應該是意外,但是,正恰巧出現了幾處奇怪的地方。

警方在旁邊的一棵樹上發現了綁過東西的痕跡,小樹旁的小路,往前走有一個落在地上的牌匾,是旁邊功德亭上面掛的牌匾,上面寫著大大的三個字“功德亭”,它落在地上,被摔成了兩半,上面檢測到死者的毛發,同時死者頭上確實有兩處撞擊的痕跡。

更奇怪的是,死者口袋里有幾百塊錢,正常人出門又怎么會帶這么多錢呢,除非他是要去做什么,或者……

死者好像是從林子中的小路走出來到湖邊小路才摔倒的,因為他摔倒的朝向是橫著的,而且林子中的石子路上也有他從涼亭牌匾處往外走的腳印,泥濘尤為清晰。

經過調查死者鞋子上的泥濘來源于石子路旁邊的泥地里,死者的腳印還留存著,朝向是向著涼亭的方向。由此可見,死者是從泥地走到涼亭下,被砸昏后又從石子路走出來,走到路邊時滑倒,不幸意外身亡。但是,聽死者熟人說,他是一個挺愛干凈的人,不會希望自己腳底下踩上泥巴的。

更何況,只要是個正常人,就不會在下過雨后走泥地的,而且旁邊還有石子路。

警方根據死者攜帶由外向內系的方式,確定兇手另有其人,而并非意外。而且口袋里的大筆錢也沒有辦法解釋。警方又根據死者手上撞壞的表,表的玻璃渣也落在了現場,上面的時間停在九點二十五分。法醫的鑒定死亡時間是八點半到九點半這一段時間,恰巧符合。

那個牌匾經過檢查,好像不是因為螺絲松動之類的原因掉落的,更像是有人刻意摘下來的,一個牌匾大概有一個八九歲的小孩那么重。

警方了解到死者總是會在九點至九點半這段時間夜跑,又因為他是知名的小混混,他這個作息,基本是所有人都知道。

嫌疑人控制在他那層樓的幾個人當中,因為他們最近都與死者產生過沖突。

那位青年得知死者口袋里有那幾百塊錢,興奮不已,一見警察就說那些錢是自己的,肯定是自己的:“他平時就是一個愛貪小便宜的人,公共廁所的衛生紙都要順路帶走,吃完飯都會把飯店免費的水果帶走,總之,他就是愛貪小便宜,什么也貪,我就知道,我的錢果然是他拿的,這貨終于死了,終于安寧了。”

他聲稱自己最后一次見到死者是在昨天下午,他出門倒垃圾,聽到那個小混混正和別人打電話:說晚上來公園陪他喝酒。白聰還提到,小混混總是挑逗良家少女,年齡不限,他肯定又是在約哪個女孩出來。而且,他強調自己晚上一直在和朋友打王者,不信可以查他的戰績,一晚上六連勝哦,面對警察,他甚至都快拿出手機帶他們打王者了。

另外一個就是那一家人了,父母都聲稱那天晚上和孩子們在公園玩,但是他們在九點半左右看到一個人慌慌張張的從湖旁的小路那邊走出來,跑的很快,但是能看出他的樣貌,而這個人,恰好是他的鄰居,那天警告這個母親的那個鄰居,他們一家人說一晚上四個人都待在一起,沒有離開過,肯定不是他們殺的人。

但他們似乎隱瞞了父親中途離開的短短三分鐘,監控下,他們的父親消失了三分鐘,他們沒有告訴警方,但警方已經查到了。

而家境不太好的鄰居,面對警察的詢問,雖然很緊張,但表面上非常淡定,“我沒殺人的,我就是從那路過,看到尸體有些害怕而已,真的,其他事情都和我無關,我沒殺人。”他雖然說話緊張,眼神也有些飄忽不定,但他對殺人一直是否認的。他說這人死的好,正和他意,他總是在自己面前羞辱自己女朋友,自己也只能忍氣吞聲,女朋友也總是讓自己忍一忍。

他聲稱自己昨天晚上在外面吃飯,和自己女朋友,女朋友一直和自己待在一起,而且那個飯店老板也記得他們。那個飯店就在公園旁邊,離案發現場不是很遠,他們兩人面對面坐著,中途,鄰居說自己肚子有點不舒服,去上了個大號,大概十分鐘左右,正門的監控確實沒有拍到他,警方調查了那個廁所,廁所有個窗戶,可以自如打開,一出去就進了公園的一個小路上。

她的女朋友說,他那時離開時表情挺夸張的,捂著肚子就跑了,我看了下表,大概是九點十分左右。回來的時候腳底下好像有些泥巴,那個鄰居解釋說自己本來想給自己女朋友一個驚喜,去外面買一束花回來的,但是沒有找到花店,只好從廁所正門偷偷回來了。

最后一個就是那個牽著狗的大叔了,他也有些緊張,因為他平常比較老實,沒遇到過這種情況。那條晚上他聲稱自己在朋友家打撲克牌,他的朋友也在場,他們在臥室里,他說那時朋友還問自己時間了,他給他朋友看看表,才九點十一分。

警方問了他的朋友,朋友全然肯定,說當時外面還有垃圾車的聲音,每天垃圾車都是九點多來的,肯定沒錯。警方核對了一下垃圾車來的時間,確實是九點十幾分來的。朋友說:“我一般八點就睡了,我們前一天就約好今天來打牌的,我讓他來了再把我叫醒,我們一直打到12點。”

“你確定是十二點嗎?”

確定的,我的鬧鈴每天十二點都會報時“北京時間,十二點整”

引用
分析推理兇手和案發過程,動機可以進行簡要猜測

引用
補充/修改:父親離開時間在九點以后
白聰總共丟了600元,案發現場死者口袋只有500元
綁痕在樹干上
提示:時間上做了手腳
3人評分
破案經驗 +9 英鎊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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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3-7-21 09:12 被選定為謎題答案

| 樓主| 發表于 2023-7-21 09:12:38 山西| 2023-7-21 09:38編輯
解答篇

警方重新梳理了線索,結合死者的性格特點,確定了兇手。

死者這天在公園的小路上跑步,為什么到這里就停下來了,去走泥地到石子路上,又重新從石子路走到小路上。結合死者身上的現金,夜跑的人怎么會帶這么多現金,說明必定是其他人,是兇手或是另有他人。而600元卻只剩500元,結合一家人看到的離開的鄰居,以及鄰居的慌張表現,可以初步推論,錢是鄰居拿走的。至于是不是鄰居殺的人無從得知。

樹上的綁痕,結合死者的異常行為,死者去涼亭下不走石子路,說明石子路上有讓死者不得不繞路的東西。兇手這么做的目的,是為了讓死者在不在其他人的迫使下自己走到泥地,在鞋底留下泥濘,映照在小路邊上滑倒意外身亡。

從社區其他人的口述中,死者害怕狗,據說曾經被狗咬過,每次見到稍微大一點的狗都會訓斥,畏縮。牽狗大叔總是牽著一條阿拉斯加犬,可以猜測兇手是將狗綁在旁邊的樹上,狗正好在石子路上擋住去路,兇手只好繞到泥地上。

那沒什么死者要到涼亭下呢?一定是有什么東西引誘了死者。根據嫌疑人的證詞,結合死者愛貪小便宜的性格特點和那500元錢,可以猜測是金錢的誘惑。如果只是狗擋住死者跑步的道路,沒必要走到泥地中再到涼亭下。

摔落的牌匾,可以推斷死者第一次受害是在涼亭下,兇手提前摘下牌匾,從身后給死者一只因。至于是為何不是牌匾意外摔落,牌匾是掛在一個釘在上面的螺絲上的,螺絲沒有松動,說明不存在意外摔落。

石子路上留下死者離開的腳印,但這時如果兇手不在旁邊,說明綁在上面的狗還沒有被帶走,死者就不可能從石子路離開。說明死者不存在意外摔倒后醒來的可能,也不存在兇手不在旁邊設置計劃的可能,因為死者若倒在這里很長時間,而且狗依然綁在樹上,被人看到,一定會懷疑到自己。

因此,兇手在用牌匾砸倒兇手后,為了偽裝成意外,將死者的鞋脫下穿上,背著死者走到路邊,再用死者鞋子在地上偽造出滑倒的痕跡,然后換上自己的鞋,給死者穿回鞋,再用死者的頭撞一遍路牙子。

一家人看到鄰居離開的時間是九點多鐘,此時的鄰居是慌張的,說明此時死者已經遇害。可以進一步推出死者死亡事件在九點左右。

以上大概可以推斷出兇手就是牽狗大叔,而牽狗大叔在九點左右已經在朋友家了。此時存在兩種解釋,一種是兇手在八點半到九點這一段時間里犯案,然后九點到朋友家;另一種是兇手調了自己的表,將時間提前,此時或許已經九點半以后了,給朋友看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然后在窗外定時播放垃圾車的聲音。結合一家人在九點到九點半沒有看到大叔離開,說明前者的概率更大,但兇手從小路其他地方離開也是有可能的。

警方調查到了附近的監控,確實有拍到大叔在8點45分,牽著狗從另一條路出來,說明此時死者已經遇害。所以兇手是將死者的表調到九點二十五分,再將其砸壞,偽造出死亡時間在九點二十五分的假象,正好符合法醫鑒定的死亡時間“八點半到九點半”。然后再去朋友家制造不在場證明。

至于偷錢的人,大概率是大叔偽裝成維修工進入白聰房子,乘機找到放錢的地方,離開時用膠帶封住門鎖,等到半夜再潛入偷錢以便實施自己的犯罪行為。

經過對死者鞋子的調查,發現確實有另一個人的汗液,經過DNA檢測,確實是牽狗大叔的。原來牽狗大叔是看不慣這些年輕人不務正業擾亂民生,但又總是逃脫于法律之外沒有辦法得到制裁,只好采用這種極端的措施。他承認自己偷錢栽贓,然后用錢作誘餌,散落在地上的600元作為誘惑死者的誘餌,引誘死者到涼亭撿最后一張,乘機犯案。而那最后一張落在了現場,鄰居也承認是自己一時糊涂拿走了,才會顯得那么緊張。

警方詢問了父親,那三分鐘的時間去做了什么,三分鐘的時間沒有可能犯案,但還是需要了解一下。

“給孩子買小紅花去了。”

1 | 發表于 2023-7-14 20:18:40 河北| 來自小霸王手機 發帖際遇
兇手:白聰
案發過程:1(丟錢)   小混混貪便宜,然后乘著修空調的工作人員給白聰修空調沒關門,在門上貼膠帶,在工作人員走后門雖然關上了但是從外部還能打開,從而偷了錢
2(人死) 白聰因為警察的不作為而氣憤,但是他認為是小混混偷的錢。然后在小混混夜跑的時候用繩子將小混混綁在樹干上,可是小混混掙脫開后滑倒,然后白聰就將牌匾弄下來,將小混混砸昏,小混混跑后絆倒而死
動機:白聰并不富裕,但是個戀愛腦,然后想給女朋友驚喜,可是錢卻被偷,因為報警無果,想自己報復,并拿回錢來
最后注明:少一百可能是小混混已經花了100
1 | 發表于 2023-7-14 20:23:08 新疆| 發自安卓客戶端
大叔是兇手
被害人的作息大家都知道,在他跑步之前大叔將狗的繩子綁到樹上(之前被害人在樓梯口遇到大叔和其狗發生了沖突并且大叔發現被害人害怕狗),被害人路過時看到狗想報復,就去把繩子解開,然后狗很大再加他有點害怕狗,狗往它主人的方向跑,被害人沒反應過來就被狗牽著跑,到了涼亭附近,大叔事先將牌匾的螺絲擰松然后用繩子固定,此時大叔將繩子解開,牌匾掉下來砸到被害人,被害人注意到想去追但很暈倒在路邊頭碰到路沿,然后大叔將被害人破損的手表校時,最后將手套繩子等扔到廁所(垃圾車就在這段時間來)清理鞋底的泥,回到朋友家。
動機 大叔的狗與被害人的沖突,以及被害人想要報復的心理。
1 | 發表于 2023-7-15 04:21:55 廣東| 2023-7-15 04:23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發帖際遇
首先,列出嫌疑人,一共四名:父親、白聰、鄰居、大叔。
根據我的猜想,兇手是父親,解釋如下:
1.白聰:丟錢這件事本身就很奇怪,我想不明白白聰家的柜子里有錢這件事是怎么被死者知道的呢?思來想去,我想到一種可能性,錢是白聰受到死者欺壓自己交給死者的,而偷竊案的發生是他打算把死者殺死后,從而合理合法再把錢拿回來的辦法。
竟然如此,白聰為什么又放棄了殺人,今晚沒有行動呢?原因是,下午他聽見了死者的電話,死者晚上有約人,他并不確定會不會有人赴約,所以放棄了那晚殺人的方法。因此,他的證詞也就是完完全全的正常。
2.鄰居:他被詢問時的慌張從何而來?我想到有關鄰居一個描述家境不太好,我有了一個猜想,鄰居找花店的說法是真的,在前文描述中鄰居并不像是新到這個小區,他熟悉小混混的本性,還與母親分享小區中的發生的事,是個老居民了。所以,附近有沒有花店他肯定是知道的,出了廁所窗戶應該就是去花店的路上,聽見了死者的倒地聲或者叫聲,他第一時間想去看看情況,去幫幫忙。可上去卻發現倒在地上的是小混混,以及他身邊的一百塊,一時間平日的恨涌上心頭,他不管小混混的死活,拿錢就慌張的跑了。
3.大叔:關于他,我第一時間就想到他在利用朋友給他做出偽證,可回來就放棄了,因為手表可以調,鬧鐘可以調,但垃圾車是時間是固定的,無法改變。
再加上,大叔對死者并不想其他人那樣處于弱勢的地位,他的狗反而是死者懼怕的東西,沒有其他人幫忙死者恐怕都不敢招惹大叔。
最后,就是兇手了。
兇手:父親。
前一天,父親在家中提起要去公園,在妻子同意的情況下,又說自己加班,明天再去。父親說的加班或許是真話,但在上下班時間內他有足夠的時間布置牌匾。
而在案發當晚,父親的行動時間相對其他人來說,非常靈活,作案條件十分充分。
最后,推論開始:案發當晚,死者如往常一般在公園跑步,和家人在一起的父親默默觀察著他的行動路線,在死者快要達到涼亭時,提前落位。
在死者達到涼亭時,拉動與樹相連的牌匾,讓其砸落,混混并砸的很痛,摔倒在地,忍痛睜開眼后卻又注意到了牌匾連接的繩子,注意到了這是有人在搞鬼。一時怒從心起,猛的起身向那邊過去,卻沒想到泥巴路難走又是一摔,一命嗚呼了。
這就是我的推斷吧。
父親一開始并沒有想殺死者,而只是想給死者一個教訓,為什么這么說?八九歲孩子的重量加上小公園涼亭的高度,確實有殺傷力,但想要一擊斃命,還是不太可能的。
另外,關于警方判斷死者死于他殺的鞋子穿法,我如此解釋,父親事后冷靜回去處理繩子的同時,發現了死者被牌匾砸落時飛出的鞋子,為了讓人不懷疑死者為什么不穿鞋也要進入泥巴地里。
事后是證詞,恐怕也是父親將事情告訴了母親,兩人一致決定的口供。
父親的動機,我覺得跟死者的一個習慣有關系,他調戲女孩,不限年齡。我把混混想的畜牲一點,或許女兒也被他調戲過吧。
最后的最后,關于標題,我也給出一個我所理解的解釋,曲,通常是指歌曲,一首的歌的長度就是父親的作案時間。悲哀,指父親并不是想殺人的事實。
(ps:我覺得兇手應該沒猜錯,但過程肯定不對。
1人評分
英鎊 +2
1 | 發表于 2023-7-15 09:25:29 浙江| 發自安卓客戶端
剛看完,有個感覺混混其實不是壞人,但是都先入為主了吧,所以悲哀
| 發表于 2023-7-15 23:32:54 江西
關于本案的手法,兇手如果是蓄意謀殺,完全沒有必要用到牌匾這么笨重低效的兇器,更不需要設置機關。真實情況應該是:用綁在樹上的繩子將正在夜跑的死者絆倒后,用鈍器砸死死者,然后將牌匾拆下砸斷在死者頭上,然后布置現場,留下足跡和移動牌匾。理由如下:兇手作案之后沒有必要幫死者把鞋穿上,除非兇手想讓死者穿上這雙鞋;聯系到死者不會留下泥地上的腳印,可以推測是兇手留下足跡后給死者換上自己的鞋——而在場沒有找到死者的鞋,兇手毫無疑問將其帶走了,如果沒有多帶一雙鞋的話,應該是以穿上它的方式。同理兇手也不會走泥地,除非是在作案完成后用來誤導警方,因此腳印是在作案后留下,兇手需要時間來布置現場,偽造出死者意外被牌匾砸到后慌不擇路地離開結果不慎摔死的假象。因此作案的不是鄰居也不是父親,因為換鞋很容易被女朋友和店老板察覺;對于父親來說,三分鐘的時間不夠布置現場。由此可知,鄰居的證言真實,也就是說鄰居在九點十分到九點二十之間看到了尸體,很可能在此期間偷拿了100塊。也不是大叔,因為11分鐘的時間,對于殺人布置現場趕到朋友家中也顯得太短。那么就只剩下青年:沒有真正的不在場證明,并且恰好知道死者晚上將前往某處赴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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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學員已被刪除
2 | 發表于 2023-7-16 12:50:34 | 發自安卓客戶端 發帖際遇
提示:東方特快列車謀殺案,只不過這一切都是有預謀的意外。時間回到前一天,叫白聰的青少年報案失竊,其實這只不過是自導自演,門上那所謂的膠帶痕跡應該也是他自己弄的,然后第二天晚上小混混根據以往的路線跑步,這時牽著狗的大叔出現在面前,小混混很害怕狗所以才不顧自己愛干凈的毛病跑進泥濘的小路,為了把小混混往小亭子方向趕,注意這時才九點多,隨后大叔趕往朋友家打牌。這時鄰居在亭子放了500塊錢,位置正好在牌匾落下的位置。此時牌匾被人做了機關,螺絲被人松掉了,只要用根線綁在支撐點上整個機關就完成(我也猜測牌匾可能是事先卸下來再用人毆打的,但是不太可能,牌匾掛得都高,人抬頭就能看到,如果有人在九點前看到亭子牌匾不見那么一切都有暴露的風險)。等到小混混跑步來到這邊時,看到錢掉落在地上,于是來到牌匾下剛把錢揣進兜里,鄰居等到確認這一幕發生后拉動繩子把牌匾落下砸到小混混的頭,有人可能會疑惑能做到這些嗎,當一個人經常跑步時,途徑的路線也一樣,那么經過的時間也是可以計算的,至于為什么要等到小混混把錢揣進兜里才動手,這樣就是為了坐實是小混混偷了白聰的錢假象,而且一般人撿到便宜為了防止失主回來找,通常都是把東西裝進兜里不讓人看見以防被失主剛好原路返回尋找看到。小混混應該是砸暈過去了,以防計劃暴露鄰居又急忙回到飯店,但是在臨走時還特意留了一個絆腳的陷阱,在路的兩邊綁了一條繩子,20多分鐘后小混混醒來后腦袋還是迷惑的(因為小混混來的時候走的是泥濘路離開不走旁邊干凈的小路就是解惑點),走著走著沒注意腳下被絆倒然后腦袋磕到路牙子而死。九點半多的時候鄰居應該是過來回收繩子,剛好看到小混混死在繩子旁邊,立刻聯想在一起,解了繩子就急匆匆走了,剛好被一家人看到,至于高中生白聰丟失的600元為啥少了一百,那多半是被家境不好的鄰居貪了,為啥說白聰丟失的錢當出現在小混混身上時咋這么肯定說錢是他的,就是他參與了這一切。而且各位可以看到大家都有明顯的不在場證明,要么在和朋友一起玩游戲,要么在和朋友打牌,要么是在和女朋友吃飯,都有第三方證人。證據就在飯店的收銀臺,里面應該有一張一百沾了白聰和鄰居的指紋,不然家境不好的鄰居會約女朋友去飯店吃飯?就是說明突然有了錢,至于那父親,我也考慮過作案可能,但是三分鐘太短了,雖然能預測時間但是總有誤差存在,鄰居最有作案可能,十分鐘足夠。那你知道父親離開三分鐘去干嘛了嗎,我已經猜到了,就在開頭的對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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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表于 2023-7-16 14:19:30 河北| 發自安卓客戶端
兇手:牽狗大叔
案發過程:
大叔把狗拴在樹上,自己躲在涼亭頂上,小混混過來看到狗很害怕,走了旁邊的泥地,發現了地上的錢,一共600,散落在地上,撿到第五張的時候被大叔放下的牌匾砸暈,穿鞋,牽狗,調表,之后去了朋友家。
而鄰居從廁所的窗戶里看到有人倒在地上,過去查看發現是小混混,想起小混混平時的所作所為,沒有實施救援,撿起了他身旁剩下的一百元錢,從飯店正門回去。
父親缺少作案時間,或者是說父親 提前 在牌匾上做了手腳,用繩子牽住牌匾等待小混混過來,拉繩子使牌匾砸到小混混,就算是這樣小混混也應該看到了繩子或者是樹后的父親(因為從監控中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從樹林中跑出的是鄰居,所以當晚的光線應該比較明亮),而且沒辦法解釋旁邊泥地上的腳印,而且我覺得父親可能和那個鄰居一樣,只是看了看并沒采取救援措施,從文中可知父親一家應該是剛來不久,或許是聽到了關于小混混的傳聞,或許是看到小混混勾搭別家女孩,讓父親對小混混沒有好印象,就沒有多管。
1.白聰的錢是誰拿的不重要,大叔只需要知道白聰丟了錢就可以作案,因為警察只說了幾百元錢并沒有說明具體數目(那么大叔可能是只放了五百元在地上,鄰居可能沒有撿走任何錢財)
2.白聰的錢是大叔拿的,白聰修空調沒有關門,大叔做了手腳,拿了白聰的六百元想著嫁禍給白聰,小混混沒來得及撿最后一張100被砸暈,最后一張100被鄰居撿走
另外,大叔的朋友每天八點睡覺,為什么會知道每天12會報時?想來是兩人串好的口供,而
大叔作案的工具是扔進垃圾桶被垃圾車帶走了
1人評分
英鎊 +3
2 | 發表于 2023-7-16 16:39:50 浙江
兇手:牽狗大叔
第一次牌匾痕跡是鄰居丈夫3分鐘內完成的,他知道死者總是會在九點至九點半這段時間夜跑,散步時也看到了對方,死者鞋帶由外向內系,說明生前鞋帶散開過,系鞋帶是需要蹲下的,趁這個機會用牌匾爆頭一擊,之后怕讓人看出幫死者系上了鞋帶,動機是為了孩子安全,隱瞞也是做錯事了怕被抓到;
第二次倒地撞到路沿是因為一次腦部重擊和喝酒的原因,碰到牽狗大叔的狗,習慣性的嚇得連忙躲避,被雨后的泥地弄摔倒意外致死,他去查看怕狗亂跑,把狗拴在樹上,因為狗比較大所以狗繩在樹干位置,他發現混混死了慌了怕攤上事,于是通過手表偽造事故時機,又利用約好的在朋友家打撲克牌,也調整了自己的手表,并錄下了垃圾車的聲音偽造不在場證明;
500是栽贓的,是家境不太好的鄰居偷的,600為什么留100,因為要付錢,利用和白聰家近,探知了一些情況,順利偷錢,但是終究很怕,于是在廁所發現了這個機會后,藏在了尸體上,完美甩鍋
1人評分
英鎊 +3
1 | 發表于 2023-7-16 18:49:16 廣西| 發自安卓客戶端
中年婦女那一家案發當晚去公園了?不是說丈夫要加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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