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我所認為的推理小說謀殺技巧中的精義,不用自己動手,或是自己很少動手,讓目擊者,甚至是警察去為自己“殺人”與完成自己快要完成的謀殺案,今天我所要寫的這類謀殺技巧,可以說是貫穿所有推理小說大師作品始終的靈魂詭計,這類詭計或是兇手心理操控被害人,或是心理操控警察,但是其目的只有一樣,就是讓自己用最奇幻的手段達到逍遙法外的結果
1.暗示型
這類謀殺技巧首推艾勒里.奎恩的《生死之門》,兇手利用醫生的身份,暗示被害人患了絕癥,從而讓被害人自殺,對于這種心理殺人的方法我在《論推理小說大師中的另一個神---艾勒里.奎恩》這文章中有過詳細論述
當然最經典的還在于艾勒里.奎恩的《十日驚奇》,在本書中,兇手利用了一系列的暗示最終成功的把所有的殺人罪名推到了被兇手嫁禍的人身上
2.偽證型
這類謀殺技巧首推艾勒里.奎恩的《臉對臉》,在書中,兇手與他的女同謀計劃殺害兇手的妻子,兇手先是和女同謀自造了自己與她分裂的假象,然后女同謀去找警察說兇手逼迫自己在將來的某一時間做兇手殺害他兇手的妻子時的不在現場的證人,結果,兇手的妻子真的在這一時間被人殺害了,然而警察一直找不到兇手到底是找哪個人做同謀去殺人的妻子,其實,真正的兇手就是那個女同謀,他去找警察也只不過是讓警察相信她不會殺人,從而把自己撇清,這樣她在行兇時就沒有了殺人動機與時間
3.綜合型
這種類型,我在一開篇就提到了,也就是一.密室型中的假死型
寫到現在,我也該首尾呼應的把焦點回轉到我開篇提到的,關于推理小說中謀殺技巧的綜合問題了
在上面我總結的推理小說的謀殺技巧中,我的分類是,密室型,不在現場型,角色型與心理滲透型
通過以上的分析,大家也就都明了這些類型,當中包括那些天馬行空的殺人技巧,而且其實用性也是毋庸懷疑的
但是中國人有句話是這么說的:合抱之木,起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雖然這句話本意是說,做人,做學問都要腳踏實地,但是,只要我們深入了解這句話就會發現,這其實是教導我們如何像蓋房子一樣,把一塊一塊的轉頭變成參天大廈的---沒有最基礎的東西,就沒有最后寬廣的勝利---而心理滲透型的謀殺技巧就是所有推理大師以及推理小說謀殺技巧的基石以及靈魂
我今天要闡釋的謀殺技巧的理念也在于此---這只是推理境界中的第一重---至于推理境界的第二重,第三重,第四重,我在關于星際境界的帖子中有過論述
謀殺技巧的第一重境界,就在于如何天馬行空的把所有“落單”的謀殺技巧用心理滲透的技巧綜合起來,成就青出于藍的新技巧
例如,在我開篇所提到的A.假死型的謀殺技巧中,雖然從表面上看這種類型是密室型的謀殺技巧,但是就這么一個包括在一.密室型謀殺詭計當中的小類,就綜合了一.密室型,二.不在現場型,四.心理滲透型的謀殺技巧
因為,對于一個兇手來說其謀殺的首要目的就在于如何讓自己殺人后逃脫法律的制裁,而逃脫法律的制裁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讓人發現自己是兇手---當然大家也可能說利用法律漏洞殺人最徹底---當然大家這么說也不錯,但是利用法律漏洞殺人也有局限性---大家通過看我寫的法律漏洞系列文章就可以看出來
所以,基于兇手的這種心理,我們逆向思維的話,就可以看出兇手利用這種殺人方法的高明
引用 第一,兇手利用第三者充當第一個發現被害人在房間中對于呼叫沒有反應的人,并且讓自己當了順勢當了目擊者,同時在破門而入后殺死被害人---但是第一個目擊者,已經先入為主的認為被害人在破門而入之前就已經死亡---破門而入后的假象現場又加深了第一個目擊者的確信,這樣兇手就巧妙的用“不言自明”的心理滲透方式,讓所有人都不會先懷疑自己
第二,兇手在利用這種密室殺人的手法殺人的時候,還為自己制造了不在場證明,因為第一個目擊者已經確信自己在破門而入之前,被害人就已經死亡,所以真正的兇手是不會在破門而入后殺人的
第三,兇手利用這種密室型殺人技巧殺人后,其所造成的沖擊力也讓迷信的人會認為是厲鬼所謂,而非人力所謂,因為,一個人是無法穿透墻壁殺人后,再穿透墻壁逃脫的,所以兇手的心理滲透不僅在于以上各點,更重要的是,兇手通過這種謀殺技巧的實施,其本身就為把懷疑的目光從自己身上轉移開提供了足夠的保障
所以,我寫到這里,大家也就明白了,心理滲透技巧這無處不在的實用性---因為我上面所寫的每個具體的謀殺技巧都是自始至終的貫穿了這種心理滲透的謀殺技巧
而這還不算完,因為,我還沒有講今天的重點中的重點,那就是如何綜合利用心理滲透的方法---這也是我所提倡的僅次于法律漏洞殺人技巧的殺人方法
而為了闡釋這種理念,我也會用實例的方法來把這種思想闡釋給大家
這個例子就是,我在四.心理滲透型,2.偽證型中所提到的《臉對臉》
這個案件中,兇手的詳細作案過程是這樣的
男主角a是一個小白臉,平時專門引誘年老色衰的女人,從而騙取錢財,最后他為了錢和一個有錢但是因色衰而過氣的女歌手結婚了,他為了早點得到妻子的巨額財產,他決定謀殺妻子
他的計劃是這樣的,因為平時,他在外面有很多女人,所以,他決定自己不動手,而是挑選一個對自己癡迷的女人做兇手,殺掉自己的妻子,而自己則去找以前的老情人b---現在已經鬧崩了,給自己做不在場證明
誰知道,事情峰回路轉,當a在某一晚找到自己的老情人,而且一直糾纏到天亮的時候,第二天女主角b---也就是男主角的老情人,從報紙上得知a的妻子被人殺了
于是,b就忙不迭的去警察局報了案,說她可能被自己的老情人利用做了不在現場的證明,就在那晚,a找的另一個情人把a的妻子殺了
在此后的幾個星期中,警察翻遍了整個城市,約談了男主角a的所有情人都沒有發現,誰在案發那晚提男主角充當了殺人兇手殺了他的妻子
案情大白后,警察發現,其實真正的兇手就是那個作證說男主角a和自己整晚都在一起的女主角b
看到這里,大家也許覺得,這個案件太過平淡無奇,難道這樣平淡的案件會和我要說的心理滲透類的綜合謀殺有什么關系嗎
大家向下看
在這個案件中,a綜合利用了,不在現場型,角色型,心理滲透型的謀殺技巧,尤其是心理滲透謀殺技巧的運用真是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
第一,a和b首先制造了兩人分裂的假象,從而給滲透給了警察一種初步的心理印象---這也是心理滲透的結果---b不可能給a做假證---b的證詞也就堂而皇之的成立了
第二,既然b不可能給a做假證,那么a在自己的妻子被謀殺的當晚也就確實沒有親自去殺自己的妻子可能---雖然有買兇殺人的嫌疑---但是就連買兇殺人的證據都沒有,而警察相信了b的證詞,還給a和b帶來了好處,那就是,既然警察相信了b的證詞,從而a有了不在場證明,但是a與b的不在場證明是相互的,既然a有了不在場證明,那么真正的殺人兇手b也就有了不在場證明
所以,現在大家也就看出,心理滲透的殺人技巧在這四種殺人技巧中,起到了什么樣的作用
心理滲透型的謀殺詭計,在這四種殺人技巧中充當了操縱著的作用,因為不論是那種殺人方法,都得用到心理滲透型的殺人技巧,因為不管是什么樣的殺人方法,其兇手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把懷疑的視線從自己身上轉移到別人身上,而轉移視線的技巧,其本質上也就是由心理滲透型的殺人技巧所操控的---至少原理是一樣的。
所以,大家現在看出了,不管什么樣的殺人技巧,從本質上來說,心理滲透技巧是根本,從實用性上來說,綜合利用才是保證,綜合以上兩點,只有把所有的情況與實際綜合起來考慮才可以創造出最完美的謀殺案
前幾天,我在星際的帖子中說到了無招勝有招是佛的境界,對于人間的無招勝有招的境界,就算是有人能達到,那也只是人類特有的境界,這種境界是不能與佛的境界相媲美的,這也意思也就是說,不管是對于星際的戰術戰略的運用,還是對于犯罪詭計的實施,用人類的這種最高境界去實施總會有破綻的---也就是運氣的成分太多
所以,從哲學境界的意義上來說,要想把犯罪實施的完美,其原理就與運用星際戰術是一個道理,就像我說過的boxer與flash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無招勝有招的境界,boxer的境界是以萬變應不變,flash的是以不變應萬變,相對于犯罪來說,其道理是一樣的,當然對于出千與魔術也是一樣的,要想讓自己的行為沒有破綻,只有一個方法,那就是,用小動作,掩蓋大動作,所謂,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對于犯罪來說,要想讓自己的犯罪行為不被發覺,就原理就是要用密室型,不在現場型,角色型,心理滲透型來綜合的制造假象,從而掩蓋自己是兇手的真相,這樣最也就像星際的無招勝有招的境界一樣,把警察---星際對手,可能的應變以及出乎自己意料的察覺可能性給減小到最少
當然有的兄弟會說,布魯克斯先生那樣殺與自己無關系的人,也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
但是我要說,一個人殺人的沖動,其目標大多數是對于那些自己熟悉的人動手的,因為只有自己身邊的人,才最有可能惹自己生氣
同時,布魯克斯所實施的犯罪行為,也沒有跳出密室型,不在現場型,角色型,心理滲透型的犯罪技巧范疇
下面我就說以說為什么
第一,布魯克斯先生在殺人前都會去自己的工作室,從而自己的妻子也會為自己作證,而布魯克斯先生就有了不在現場的證明,這樣就符合了不在現場型的范疇
第二,布魯克斯先生的工作室是一個密封的房間,所以他的妻子是不知道房間有暗道的,所以布魯克斯先生運用的這種逃生的手法又符合了密室型的范疇
第三,布魯克斯先生殺人時都會化妝從而讓別人認出自己的概率降到最小,而這又符合了角色型的范疇
第四,布魯克斯先生所綜合運用前三種類型,其本質都是用心理滲透型來貫徹掩蓋自己真是面目的目的,從而心理滲透的犯罪技巧也被布魯克斯給用上了
通過以上分析,我想大家也就不言自明的明白,我寫的這篇精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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