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漆黒の追跡者 于 2012-9-1 21:48 編輯
首先看看劫匪是如何得知路線的。
引用 既沒發現有單獨的可疑車輛跟蹤,也未發現反復出現在監控中的車輛
也就是說,排除了有人跟著運鈔車并報告的可能。
引用 我們發現此車似乎是直接開往案發地堵截的
也就是說,劫匪早就已經知道了運鈔車的行走路線。先不談是否知道一開始行長選的路線,至少劫匪已經知道運鈔車肯定會走案發那條路。
引用 于是心血來潮就決定了這條線路
行長的選擇可以說是很隨機的。
引用 從行長辦公室出來一直到將信封交到押運隊長手上這整個過程中大都很正常
他與一個正上樓的職員撞上了,導致寫有路線的信封掉到了地上
那位押運隊長證詞中說他拿到信封時,密封措施完好
這是秘書在將信交給押運隊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只有一個意外就是碰到了一個職員。
引用 在開了半個多小時的時候聽見交通廣播里提示路線前方正由于交通事故而堵車
車子整個前部嚴重撞毀,車內的肇事司機一家三口當場死亡(酒駕說的是他)
這里需要考慮的是這起交通事故究竟是故意的還是真的是意外。如果是故意的,那么劫匪團伙的一個同伙就應該是肇事司機,但是可能有點殘忍,為了搶劫而讓一個同伙去獻出生命,這是說不通的。如果同伙是那個卡車司機,雖然他可以隨便撞一個,但是能碰上酒駕的可能性還是很小,況且交警也是可以調查出究竟是誰的責任。所以綜上,這起交通事故應該是意外。
引用 有一個住在銘苑小區的無線電發燒友,他在案發時間段調試自己的接收器時聽到了奇怪的聲音
他把這些電碼記下來后經過破譯發現竟然是此次被劫運鈔車的路線
這樣可以看出,劫匪是通過無線電發送摩斯電碼來聯系的。那么首先就必須有兩個人懂得摩斯電碼的相關知識,并且有一個人還會發送無線電。
引用 從那里到案發現場的距離應該不夠啊
從表面來看,運鈔車的選擇路線是隨機的,因此劫匪應該無法知道路線,但是通過劫匪的行動,顯然劫匪已經知道了行走路線。那么一定在這其中有人是同伙,也就是說在銀行里一定存在著同伙,否則是無法知道路線的。
有嫌疑的人先鎖定為行長、秘書、職員、押運四人、電臺的人
這次押運可以大致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行長選路線到隊長接到指示。一個是押運途中。由于劫匪知道的是運鈔車繞道的結果,因此無法知道運鈔車繞道的人就可以排除嫌疑,比如行長,如果他是同伙,那么劫匪的目的地應該是一開始選的路線。還有秘書和那個職員,因為信封密封完好,所以不存在信封被打開的可能,那么如果這兩個人是同伙,唯一的辦法就是換信封,但是這樣如果路線和行長選的不一樣就會暴露,而且這兩個人也無法知道路線的變化。所以這兩個人也不會是同伙。
因此如果要選內鬼的話,親自參與押運的人會是很好的人選。所以在這押運的四人應該會有同伙。
其實我們可以這樣想,最終的結果肯定是劫匪知道了運鈔車會經過案發地點,并且這個消息一定是在運鈔車行進途中知道的。如果是早就設計好要走那個路,那么劫匪一開始就知道根本不需要無線電聯絡。所以可以表明劫匪是在運鈔車行駛過程中知道的。這就可以肯定四個人中一定有一個同伙。因為當時只有這四個人知道路線的變化。
當時四個人在車上都沒有什么異常的舉動,也就是說沒有人會向外面發像摩斯電碼這樣的信號。那么電碼一定會是由某個中間人向劫匪發送的。那么這個人是怎么知道的呢?答案只有一個,就是這個人能聽到車內的談話。那么遠在其他地方的人能夠聽到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通過先進的科技,說簡單點就是比如手機通信,或者車上有竊聽器什么的。當然手機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車上只有一個人打過電話。是給他母親打的,就算他母親什么的是同伙先不說會不會發電碼,首先只要當時查一下通話時間,這種異常的長時間通話也會有所暴露的。所以可以排除是電話通信。那么能夠聽到的辦法應該就是車上或某人身上有竊聽器或者對講機之類的。
然后再來看一下那個發送電碼的中間人。暫時還沒想出來這個人有什么特點,但是這個人應該有這么幾個特點。首先這個人肯定會發摩斯電碼,然后這個人在案發期間由于某種原因或者說由于自身的身份問題無法打電話,前一個原因可能會讓人覺得奇怪從而查到,后一個原因可能會很容易被懷疑從而被調查。至于發電碼的設備嘛,本人也沒用過應該體積不會很大,所以很容易隱藏起來吧。
接下來還有一個問題,為什么不直接由車上的劫匪來監聽而讓中間人監聽。這個應該是由于距離的問題(好吧,百度上沒查到什么相關資料),也就是說這個中間人能在運鈔車的竊聽范圍內,同時又在電碼傳送范圍內(不過好像無線電距離無限吧,不過看文中的描述似乎無線電傳播還有一段距離。)這樣一來大致可以確定中間人的位置,先確定信號傳播的距離,然后以明苑小區和劫匪位置分別為圓心畫圓,再以運鈔車為圓心(最好以當時四人討論路線時的運鈔車位置為圓心)以竊聽器的竊聽范圍為半徑畫圓,這樣三個圓的交叉范圍就是中間人的位置,再尋找上面總結過的特征的人(可能的猜測是警察或者電臺主持人更有可能。)
這樣可以來總結一下了。首先至少六個人的問題,現場的劫匪四個這不必說,然后上面的分析運鈔車中四個人里有一個是同伙,需要時刻提供信息的。自我猜測嫌疑人集中在會計和押運隊員身上。隊員的嫌疑是他居然沒有開槍(雖然有解釋,但不太充分),會計嘛,由于薪水問題很容易被誘惑。當然由于押運隊員可能并不一定是他跟著。而會計的話只要這筆款項是他管他就要跟班(因為管著鑰匙)所以會計的嫌疑更大些。
然后是一個中間人,他是負責竊聽車內信息并且及時用摩斯電碼通知劫匪的,至于特征上面也說過了。
于是這樣加起來,至少六個人。其實自我感覺搶劫時可能開劫匪車的司機不會去打劫吧。因為他需要呆在車內以便及時發動車子,所以這么算的話應該至少七人。
然后特征首先有人會發電碼,有人會接收電碼并翻譯,還有個當時在Q市買槍支的人,然后對于那個作案車輛,肯定是劫匪調查過然后弄了輛一樣的車并且安個一樣的車牌,這樣的話應該會有個能夠調查的人,當然有可能只是隨便從路上找了輛適合假冒的人。另外,既然能準備車,說明劫匪中應該有個比較有錢的。目前只想到這些特點。
然后知道路線的方法,前面也應經有所描述,前面的行長秘書什么的都是“紅鯡魚”,真正的手法在后面,車上裝有類似竊聽器的東西,在運鈔車附近的人一直監聽著(當然由于距離問題不需要緊貼。)然后知道變道的信息后馬上通知(當然如果不變道的話車內的人就會用某種方式說出這個路線同樣也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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