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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期謎題答案提交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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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于 2012-12-30 19:50:23
謎題地址如下: http://www.njjzkj.com/thread-32683-1-1.html

請根據題目中給出的線索對整件案件作出合理的推理。

另,答案請盡量詳細,推理依據很重要,只有結論沒有推理過程的答案是不可能高分的。

截題時間:2013-01-13 20:00 屆時將放出第59期答案與第60期謎題。(回答期限為2周)

若要修改答案請直接點擊編輯帖子,若發帖修改答案,則取最后一次回帖為你的答案。

截止時間后直到評分完成期間發現編輯答案的按作廢處理。

對題目有理解障礙等疑問時請以站內信聯系版主,請勿私下或公開討論,一經發現,終生禁答每謎,帳號禁訪學院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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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12-12-30 20:01:24
本帖最后由 水葫蘆 于 2013-1-8 00:28 編輯

首先一點,三人之間互不認識,這便排除了協同作案的可能性。
但根據現場的觀察,保險箱在內發現推銷員的指紋,這點是其他兩人無法造成的結果。死者做事十分小心謹慎,故平日不會讓推銷員接近保險柜,同樣也不存在忘關保險柜的情況。又因為保險柜設上了密碼,故推銷員在其內留下指紋的時間只能是兩種情況:
1.整件事都由推銷員所為。推銷員聲稱前來還債,在死者打開保險箱取出收據時襲擊死者,之后將保險箱內的收據取走,并留下指紋。
2.抵達死者家中時死者已死或失去意識,保險箱已被人打開。因推銷員經常向死者借錢,故知道死者會將自己的借據保存在保險箱內。這時來到保險箱前翻找收據,打算趁這個機會取走借據,抹清身上的債務。
我們來考慮第一點,會發覺三點不通之處:
其一,保險箱被移動時,流至保險箱一角的血跡已干,不然在移動保險箱時血液流動不會產生直角形的缺失。但推銷員接觸保險箱應在犯案之后,且不可能在下場停留如此長的時間,而停留后也無理由最后移動保險箱。
其二,推銷員明顯是缺錢的,為何沒有將保險箱中的錢順便取走,如此還能裝出有人入室搶劫的樣子。
其三,白紙灑落的時間在保險箱一角的血液干涸后,他沒有理由特意做這些。
顯然,造成現場情況的除了推銷員外另有其人,由血跡判斷,應為廚師與死者女兒中的一人。
依死者的受傷情況及血液的凝結程度來看,打開保險箱的為參與兇殺中先來拜訪死者的人(后面用a來表示),并造成死者頭部的損傷。但因此損傷并不致命,且受傷倒地后死者仍留有意識而未昏迷。故死者身上的勒痕同樣來自a,死者也因此陷入深度昏迷,而a則認為死者已死。但廚師與推銷員并非第一個人,因為保險箱內借據少了,但大量的錢并未帶走。若廚師與推銷員為第一人,那么作案后兩人都會選擇將保險箱內的金錢拿走,如此可將案件的性質向入室搶劫的方向引,同時由借款可知,兩人本身缺錢,但事實卻是保險箱內的財物未失,丟失的唯有其內的借據,如此一來兩人定會受到懷疑(后面會解釋推銷員為何沒有取走保險柜中的金錢)。
再有一點,第一次襲擊發生在保險箱旁,而廚師第一次向死者借錢,并不清楚借據在死者的保險箱中,若死者從枕頭底下拿出借據,如此拿走借據后無法嫁禍于其他人,反而會因借據的丟失使自己遭到懷疑。
故犯案的兩人中先來的一位是死者的女兒。而之所以打開保險柜,為了使此事看起來像入室搶劫。但當她在保險箱內發現了推銷員與廚師的借據后,轉而將借據拿走。反正父親死后,這些財物都將由自己繼承,現在拿走金錢,反而會成為累贅。故在其達到目的后并未將父親的財務取走。
做完這些,死者女兒離開現場,但并未鎖門,也并未在陽臺門處動手腳。因為當天道路泥濘,從水管下去后難免會在水管上留下鞋印,會使警方將其定為兇手的障眼法,故房間將成為密室致使警方懷疑持有間鑰匙的自己。
現已有兩人,但并不存在廚師也參與其中的可能。
原因有三:
1.死者身上的傷可分為兩部分,一為頭部鈍器擊傷,倒地時陶瓷碎片劃傷,以及頸部的勒傷;二為后胸的刺傷。故由兩人造成,而現已有死者女兒和保險員方好兩人。
2.上面有提到,廚師不可能為第一個人,因為廚師并不清楚死者會將收據放在哪里,若不在保險箱。那么事后單單自己的借據消失,會使警方懷疑到自己。
3.廚師也不可能是犯案的兩人中后來的一個,因為后面來的那一位在布置現場時需要故意將門開關一次,以在防盜系統上留下開關門次數。但廚師第一次向死者借錢,并不知道這一系統的存在。
而廚師也不是三人中最后一個到場的,在廚師在供詞中說道來的時候一切正常。而在借據被人取走,且沒有傷害死者的情況下,廚師沒必要謊稱拜訪死者時一切都正常。

故綜上可得:第一次襲擊來自死者女兒,而推銷員因在保險箱內留下的指紋,故其拜訪死者的時間在死者女兒后,而廚師則先于女兒進入現場。故其拜訪順序為廚師,死者女兒,推銷員(隨便一個大概的時間:廚師15點到死者門口15:30出門口;死者女兒15:40進入,16:05出門口;而推銷員16:15進入,17點出門口),廚師并未參與這次的謀殺。

死者的女兒C訪問死者,以向死者借錢為由,使死者打開保險箱。這時C在死者背后用花瓶猛擊死者頭部,死者倒在地上血液留出,流至保險箱的一角。但C卻很快發現這一擊并未致死,死者仍在地上呻吟著,但已失去反抗能力。而C手中的花瓶已碎,故C欲用某樣繩狀物將死者勒死(即便身體較為瘦小,但勒死一個毫無反抗的人仍輕而易舉)。通過對死者頸部與耳后的勒痕觀察,這件物品應是死者掛在一旁的領帶。領帶細的一端在右耳邊,因其較細而C用力過大而使勒痕近乎垂直,且比領帶寬的那端勒痕要深。這一過程中,C將死者拉離保險箱,故血液只流到了保險箱的一個角。
這之后C本打算將死者保險箱內的錢財取走,以使案件看起來像是入室搶劫。但當其打開保險箱后卻發現其中有著廚師A與推銷員B的兩份借據,于是將其取走,欲將罪行嫁禍給兩人。并沾著死者流在保險箱旁的血液,從保險箱那里滴下,一直延伸到門口,做出兇手由門口離開的樣子。且C走時并未將門鎖上,因為密室形成后會使警方懷疑有房間鑰匙的自己。
C離開后,B欲拜訪死者,卻發現死者房門未關。驚奇下進屋,卻發現倒地的死者與地上的鮮血。在經過最初的震驚后,C快速來到保險箱前(因其經常向死者借錢,故知道死者會將自己的借據保存在里面)。但一番翻找后,并沒有在保險箱中發現自己的借據。礙于保險箱旁邊的血跡而無法仔細翻找,于是將保險箱搬離原位仔細翻找。這時突然發現先前本以為死亡的死者卻從深度昏迷中悠悠轉醒,看到了自己。情急下,B將一邊的水果刀刺入死者后心,死者即刻死亡。仔細翻找一番后,B仍沒發現自己的借據。如此自己沒有任何收獲的情況下參與進了一場謀殺案,且真正殺死死者的正是自己,情急下開始考慮如何使自己擺脫嫌疑。C從洗手間中取來塑料手套,將刀柄上的指紋擦去,又將門打開又關了一次(因三人并不認識,故不清楚今天會有幾人拜訪死者,其中的6次開關門是實際的六次,推銷員因經常找死者借錢故知道這件事,擬造兇手由門離開現場,為之后使警方懷疑兇手有鑰匙做準備),并在房內將門鎖上(B沒鑰匙,如此B不可能在門外將門鎖上并將鑰匙原封不動歸回屋內。若需要鑰匙的話便摸來死者的鑰匙,事后放回去便好),由此降低自身的嫌疑,讓警方懷疑有鑰匙的人。后將白紙灑的滿屋都是,為了讓人認為這都是那位“未知兇手”一手做的,地上雪白的紙張欲證明在兇手行兇后并沒有人再進過房間(若進入,難免會在滿地的白紙上留下腳印)。推銷員并沒有將保險箱中錢財取走,因為搶劫犯顯然不會有鑰匙,若將錢財取走,便與兇手有鑰匙這點相沖突,比起錢財,顯然讓自己洗清嫌疑更為重要。同時,推銷員并不擔心因借據被取走而使警方懷疑到自己,因為兇手不回如此明顯的指明兇手就是自己。而后B將刀柄上的指紋等房間內自己的痕跡清除,但在清除保險箱中自己的指紋時并沒有清除干凈。因當時B翻找文件的時候并未帶上手套,現在想要清除很容易漏掉自己的某處指紋。
做完這些后,B來到陽臺。在窗臺上印上掌印后用布等物品輕輕擦拭,使自己的掌紋變得無法辨認。而后用房間中的鑰匙將陽臺門打開,將鞋用鞋帶綁在一起,掛在脖子上,穿著襪子由陽臺通過上下相連的水管下到樓下。如此像是有鑰匙的“兇手”故布的疑陣(在陽臺印上不清晰的手印,陽臺門鎖不見,沒有鑰匙的犯人好似通過陽臺逃離現場),但因水管上沒有發現腳印(當時地面泥濘,若穿鞋通過水管下來,會在水管上留下鞋印)而懷疑這其實是“有鑰匙的兇手”布下的疑陣。如此亦真亦假,會使警方的注意力進一步集中在有鑰匙的人身上,使“有鑰匙的兇手”行兇變得更為真實。再來可以混淆警方的判斷,使其不清除究竟哪里是真的哪里是假的,以增加警方的破案難度,使其對自己的懷疑降至最低。
以上便是葫蘆對此次案件推理的全部內容。

回想推理的整個過程,會發現有關推銷員的四點證據:
1.保險柜內的指紋。
2.雖然推銷員在由水管離開現場前將鞋子脫下將鞋帶綁在一起掛在脖子上,從而未在水管上留下污跡。但水管上卻會掛有推銷員當時所穿襪子的纖維,只要與推銷員家中襪子的纖維進行比對便會發現其屬于一雙襪子。
3.在水管下的位置應該會發現推銷員的鞋印。
4.經激光照射屋內,通過對屋內腳印的觀察便會發現,其中有一組推銷員的鞋印在門內止于門前。

而整個事件中,廚師不會接近保險箱,因為若還錢借據會由死者取來,故不會在保險柜附近留下腳印。接近過保險柜的只有推銷員與第一位兇手兩人,但推銷員不會踩到保險柜附近的血跡,因為會在上面留下血腳印,這也是其將保險箱挪位的原因。故被保險箱附近血跡遮蓋住的腳印只有死者與第一位兇手的。所料不錯的話經激光照射后會在血液邊緣發現部分被血液遮住屬于死者女兒的腳印,動機則出于對死者的恨意。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3
    | 發表于 2012-12-30 20:14:42
    本帖最后由 天馬行空 于 2013-1-13 19:52 編輯

    好感動吖..兩個月了..沒想到今年還能看到....
    前排占座坐等碼字........

    "死者身上有四個個受傷部位。"
    "三人都承認今天來過死者,"
    標題現在說修改三處..可我腫么才見到倆吖..

    "小區門處電路故障"的描述沒看清楚..意思應該是15:30到16:10小區門只有15:50有一人進去吧..

    先看看四個受傷的痕跡.
    可以假定致命傷是最后的吧.(如果哪種傷是死后受傷的應該可以驗出來吧..)
    死前深度昏迷,是由于壓迫導致的窒息.(敲砸"尚不足以讓死者陷入昏迷","累累傷痕"更不至于..)
    "在下巴到兩耳間有著很深的壓迫痕跡"應該是被人在身后用肘部箍住(反正就是那種動作..我也不知道腫么形容..)"在右耳下面垂直于原來的痕跡還有一條更深的痕跡"就是手上有什么東西,比方說腕部的手表及腕帶等或者靠肩部的衣服裝飾或者衣服之類的.
    如果是腕部戴了什么東西(鑒于題目啥都沒說,就假設是最常見的..手表吧..),說明是用左手,說明是左撇子,但左撇子應該將手表戴在右手(正常來講),所以排除.(ps.從題目中廚師A右手指背的刀傷看出A是左撇子,但廚師戴手表的確會不便..的吧..)
    于是我假設那是靠近肩部的一側.看到題目說推銷員B習慣聳右肩,就先假設那個傷是B干的吧.(聳肩的動作應該是可以由于用力更大或者擠到衣袖造成更深痕跡的..吧..鑒于題目沒有更多關于痕跡的描述,也不太好說..)
    死者是謹慎的軍人,應該不會輕易將背面讓給別人,也應該不會被輕易制服,所以不妨假設受此傷已有傷.

    具體地,假設先是額頭被陶瓷花瓶敲砸,然后被壓迫窒息,陷入深度昏迷;倒下時碰到地上的花瓶碎片,所以裸露的四肢有累累傷痕;最后,便是致命的刀傷.
    那么,第一次受傷是花瓶敲砸.死者是謹慎的軍人,故排除意外.血跡在保險箱旁,推測此時在場的是A或B(于是他有理由開密碼箱),同時由于分心才被偷襲到.(傷在額頭而不是后腦勺?說是中招時剛好回頭也不是不行吧..)

    "三人互不相識"所以碰到這種事情,他們相互間沒有信任的理由(于是也先不考慮有合謀吧).于是假設他們三人的確沒有相互見到.
    安全門處水管較干凈,地面又泥濘,故假設沒人從安全門上去.(不用考慮這種時候還有人爬的同時還弄干凈吧..)

    再看血跡.
    密碼箱旁血跡已凝固,推測為額頭傷流的血.直角缺口表示受傷時有別的直角形的東西擋住了血液,推測為借據等文件.后來被拿走,所以留下缺口,且在場紙張干凈(題意應該是說仍在現場的紙張沒有吻合的血跡吧),同時拿走時留下了"一條已經凝固的血跡".
    而"在那個有缺失直角的血灘旁的地上還有幾個模糊的直角血跡",表示文件并沒有在受傷后立刻拿走,而是在血跡稍干后才拿走的.模糊血跡是因為被拿走前有移動,推測是A或B在尋找/收集與自己有關的資料(如借據)(所以拿到資料先放在一旁,最后全拿走).但A是首次借款,猜測資料不多,不該留下太多模糊血跡,故推測拿走資料的是B.
    而B找資料時死者當然不可能還清醒著,加上之前的推測,B來到時死者額頭已受傷,又被B壓迫昏迷,然后B就找資料拿走了.

    那么,如果說剩下一個人A便是造成最后一個傷的人,那就三個人都有動手了..齊了..=_=那就可以說得通..B已經使死者昏迷,ms沒需要再加一刀..(昏迷時當然是倒在地上了,雖說靠近心臟的位置是在左側,但也不能說是否左撇子..)
    嘛..反正先假設把他弄昏迷的人離開前沒有弄死他.已經昏迷的他沒法開門,那弄死他的人腫么進去?只能是有鑰匙的女兒吖..

    好像沒時間碼字繼續胡扯了..那就醬紫吧..
    我知道其實我好像啥都沒說..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1
      | 發表于 2012-12-30 20:47:51
      本帖最后由 漆黑の追跡者 于 2013-1-1 17:44 編輯
      引用
      她伯伯曾經是軍人,做事十分小心謹慎。
      (體質好,小心謹慎不容易被襲擊)
      引用
      保險箱被打開了
      (因為是密碼鎖,所以只能是死者自己打開的)
      引用
      我走到密碼保險箱旁,發現地上竟然有一攤奇怪的血,已經凝固,卻有一個缺失的直角。我再看了看拿開的白紙,異常的干凈。
      (說明兩點,一是當時地上有一張沾滿血的紙,但被拿走了。二是之后又有人在血液凝固后把白紙扔在地上。)
      引用
      額頭有很嚴重的傷勢,根據現場推測應是由硬物敲砸造成的,這一傷口造成時會大量流血,且會持續近1min的時間,之后繼續緩慢流血,但這傷口尚不足以讓死者陷入昏迷。在下巴到兩耳間有著很深的壓迫痕跡,這一傷勢讓死者有一段時間處于窒息狀態,痕跡很寬,約6cm。在右耳下面垂直于原來的痕跡還有一條更深的痕跡,約2cm。第三個傷口就是那一刀傷,是致命傷,且屬于一擊必死型。第四個是死者的手臂和大腿部分上的累累傷痕,上面還沾有許多陶瓷碎片。死者在受致命傷前處于深度昏迷狀態。
      (首先受致命傷前處于深度昏迷狀態,而以上的傷痕只有第二個傷痕能讓人窒息,所以致命傷在第二個傷痕之后形成。第四個傷痕可以看成是死者在倒下的時候倒在碎片上劃傷的,這也說明在死者倒地前有了第一個傷痕。然后結合死者的體格推斷應該是先被砸然后被掐窒息的。第二個傷痕應該說明在掐的時候是右手大拇指在左手三個指頭下面。那么這可能是跟慣用手有關)
      還有著一條尚未已經凝固的血跡連著那灘血延伸至門口。(這里沒有說那攤血是腳印造成的,那么應該是死者從門口走向保險箱。)
      引用
      1.廚師A,右手的指背上有很多刀傷。
      (這么說應該是左撇子。平時用左手拿刀。)
      引用
      2.推銷員B,右肩常習慣性地往上聳聳。
      (這么說應該是右撇子。)
      引用
      3.一女子C,較為瘦小,有死者家鑰匙,
      (體格上應該還不足以和死者搏斗。)
      引用
      無關緊要的白紙或文件,還有許多錢。
      (錢沒有被拿走,是因為兇手不是1、2還是怕拿走后會引人注意?但是借據被拿走了,因為都不知道其他人會不會來,所以應該不可能是嫁禍)
      引用
      在死者房間內的陽臺處有一雙手紋,不過很模糊,但可以確定是男性的手印。水管較為干凈。
      (如果有人從水管下去應該會留下痕跡,至少應該會和陽臺一樣留下手紋。現在水管較為干凈應該是被雨水沖刷的,所以應該沒有人從水管爬出。)
      引用
      門開關各6次。
      (三個嫌疑人和死者按正常的情況應該是7次開關門,那么6次的話有三種情況,一是一開始是死者和一個人一塊來的,二是有人不是通過門離開的。三是有人出去的時候沒關門。但是水管上沒有痕跡。那么第二種情況就不成立了。)
      引用
      今天15:00被那大門吵醒。
      (說明死者15點第一次回來。)
      引用
      死者死亡時間為16:10.
      從門口走到死者家至少15min,樓內也只有一條樓梯道。小區門進來時須按一按鈕。今天小區門處電路故障,15:30才恢復。在16:10前,小區門記錄只有15:50有一人進去。
      (既然15:30到16:10分之間只有一個人進來,說明另外兩個人應該是在其他的時間進來。又三人說都沒有看到其他人,而一來一去至少30分鐘。所以這樣算下來在15:00到15:30只能最多有一個人來。那么第三個人只能是在16:10之后來。)
      引用
      原只放了一些賬單、白紙、借據、金錢。屋內現已沒有任何借據。保險柜中有推銷員的指紋。
      (借據被人拿走了,因為三個人都互相不認識,也不知道其他人今天會不會來,所以故意拿走嫁禍的可能性比較小,所以說應該是當事人自己拿的。而保險柜上有推銷員的指紋,說明推銷員碰過保險箱,但是雖然文中沒說,顯然刀上應該是沒有指紋的,那么就可以知道,推銷員應該不是殺人兇手,因為他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會來,所以不可能只擦掉刀上的指紋而留下保險箱上的指紋。)


      以上是通過文中線索推斷的一些內容。之后最主要的就是三個人來的順序。按照推斷第二個來的人是給死者致命傷的人。同樣按照上面的推斷,推銷員應該不是兇手。但是顯然推銷員曾經從保險柜里拿過東西。那么我們想一下。如果死者活著的時候,推銷員顯然不能觸碰保險柜。那么只有兩種情況,要么推銷員將死者弄暈,要么就是推銷員來的時候死者已經死了。但是文中只說保險箱上有指紋,那么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看成其他地方都沒有指紋,如果這樣的話,那么推銷員也就不可能將死者弄暈了。那么就只能是推銷員去的時候死者已經死了。也就是說,推銷員是第三個去的。接著看第三個嫌疑人,如果按照第三個嫌疑人的身材來看的話,就算給死者頭上一擊,應該也不能將死者掐暈。這樣一看,把死者弄暈的應該是那個廚師。然后再來想,推銷員來的時候死者已經死了,那么他怎么進來的?只有一種可能,就是當時門沒關,這也是為什么記錄記了6次開關門。然后看一下這些傷痕,上面已經推斷出傷痕的順序了,那么還需要解決的就是每一個傷痕之間隔的時間長短。因為砸傷只是大量出血沒有昏迷,所以一般為了不受懲罰的話既然做了會直接把人殺死為止,另外頭部粘到了地板上,所以應該是血還沒凝固的時候頭部接觸地面,這樣血液凝固后才黏住的。這都說明頭上的傷和脖子上的掐傷是間隔很短的。再來看致命傷。如果說兇手將死者掐暈后認為他已經死了,那么可以不需要那道致命傷,那么致命傷就只能是之后來的人造成的。但是因為受致命傷的時候死者是深度昏迷狀態也就是說是一動不動的,那么后來的人也就沒什么必要再加上這個致命傷。所以推斷致命傷是兇手在將死者掐暈后造成的。也就是說,這四處傷痕應該是同一個人造成的。如前面所述,死者的女兒應該還沒有體力能將死者掐暈,而推銷員也不是兇手,那么最后是兇手的只能是那個廚師。這樣一來,三個人來的順序也就清楚了,先是死者15:00回來,然后15:00到15:30之間死者女兒回來,15:50廚師到,16:25分之后推銷員到(兇手逃走也得15分鐘。)
      整個過程應該是這樣的。前面死者和他女兒的到來不必細說。之后廚師到來,應該是商量關于貸款的事,然后某種原因使廚師想要殺死死者,搶回貸款證明之類的。。于是趁死者將東西放入保險柜的時候拿花瓶砸了死者,死者手里的東西掉地上,被血染上,然后兇手將死者掐暈,在背上又添上致命傷,之后拿了材料走了,于是形成了缺了直角的血跡。至于延伸到門口的血,文中沒有說明白是什么形狀的,可能是兇手拿走的資料上滴下來的,活著是兇手身上沾的血跡滴下來的。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死者搶走資料之后死者跟了上去想搶回來,然后兇手將死者掐暈,然后又拖回去,再殺掉他。然后兇手將門虛掩,在陽臺做上痕跡,之后離開。然后16:25之后推銷員到達,看到門虛掩,進去看到死者死了,保險柜打開,雖然不知道究竟發生什么情況,但正好可以將自己的借據拿走,于是就拿走了借據,此時一些紙掉到了地上。推銷員出門后隨手關上了門。
      以上是推理和整個過程的猜想,兇手是廚師,而推銷員,應該也有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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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理積分 +3
        | 發表于 2012-12-31 16:43:01
        首先,我們可以從死者的傷痕中看出幾點,那個兇手是習慣上使用右手力并且不是死者的女兒的,我們可以從【死者的從下巴到兩耳間有著很深的壓迫痕跡,這一傷勢讓死者有一段時間處于窒息狀態,痕跡很寬,約6cm】看到,此兇手不僅手大而且力氣很大,絕不是瘦小的女兒干得到的;從【在右耳下面垂直于原來的痕跡還有一條更深的痕跡,約2cm】,我們可以看出此人是經常不自禁的使用右手力的。在三個嫌疑人中,符合以上條件的只有推銷員B。為什么不是廚師A呢??因為廚師A等分右手指背上經常有刀傷,這就證明了廚師A是左撇子,因為用左手拿刀,剛開始學會切菜或切肉是都會有很多的刀傷。加上保險柜上有推銷員B的指紋,但是保險柜里的借據卻仍然還在,可屋內的借據已經不見了,從看出此兇手不是死者的親人,不然不可能不知保險柜的密碼,且跟死者有借錢的可能性。可能推銷員B首先在3點進來,與兇手有些爭執,然后想用硬物——花瓶敲下額頭,但死者看到后打算從門外逃走,一開門時但卻不及兇手快,所以兇手立即關上門被后用花瓶向頭上敲下去,造成大量流血,因為現場地下發現花瓶陶瓷碎片,之后不停地在屋內找借據和金錢,可是沒料到死者竟然沒有昏迷下去,然后死者嘗試逃到陽臺上向人救命,所以才會有陽臺鑰匙掉在臭水溝上,因為兇手一看到,立刻把死者拉回來,并且掐死死者,然后想把鑰匙拿下來,誰知力量超負,把鑰匙弄斷,所以把鑰匙孔連剩下塞在鑰匙孔里的鑰匙一并扔在臭水溝里,可是,他不知死者只是陷入深度昏迷,但因兇手不知保險柜的密碼,所以就這樣離開了。就這樣開關們各兩次。可是有一個疑點,為什么他不向門外逃生,要從陽臺上呢??那是他剛好要去門外逃生,一開門就讓兇手看見了,然后關門再把他推到在地上,所以死者身上有如此多的碎片,但因死者未有死,所以打算繼續逃到陽臺逃走,但就被兇手發現,就發生以上一連串的東西。從這次,就發有了四次開門。之后死者的女兒來了,因為她有死者家的鑰匙,所以很容易的就可以進來,看到此情況,她只會感到開心,因為她本來就很恨兇手,所以她不僅不感到傷悲,看到兇手已醒了的時候,并且向她走過來的時候,還用死者家里的水果刀把死者一刀致死,并且裝成死者是因和盜賊爭奪才會導致死的,把保險柜打開,弄得周圍都很凌亂。至于周邊的奇異直角血跡,我想應該是推銷員的身份證,由于他是第一次犯罪,不小心流下了指紋和直角血跡。但這直角血跡卻被死者女兒發現了,當她看到周圍情景,身份證不見了,很多借據也不見了,就知道是推銷員B做的,因他經常來向死者借錢,久而久之,就認識了死者的女兒,他們應該是情侶。所以死者女兒想幫推銷員掩飾,所以他想幫推銷員擦掉這血跡,可沒料到血跡因為已經過了幾十分鐘而已經凝固了,所以她只能用白紙充當那奇異的直角,所以后加上的白紙沒有血跡,異常的干凈。所以兇手是間接兇手地推銷員B和直接兇手死者的女兒。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5
          | 發表于 2013-1-1 16:25:44
          本帖最后由 誰碰你丶我拼命 于 2013-1-13 19:53 編輯

          首先保險箱密碼只有老伯一個人知道~~所以額頭上的傷一定是打開保險柜之后的事了~~那么保險柜里有什么呢~錢沒少~身份證卻不在了~這只能說明推銷員來過現場~并不能肯定是他殺了老伯~女兒是有鑰匙的,不需要老伯給他開門~開關門六次,那就說明三個人中有一個人肯定回來過~按照老伯頭上的傷,被砸之后沒有昏迷來看~最先進來的應該是推銷員~因為他的右臂時不時會聳起來~說明他右臂有殘疾~力道也不大~推銷員表示要再借一筆錢,可以把身份證繼續抵押,所以他趁老伯打開保險柜之后,那花瓶砸傷老伯,在保險柜里拿了身份證之后逃走,老伯只是砸傷,并沒有造成昏迷~穩了穩神站起來后,隨后廚師按門鈴,老伯捂著頭去開門,進來之后,說貸款可不可以再延后,老伯拒絕之后,廚師就悻悻地走了,廚師走在半道上,想到自己的處境,所以就又返回去,老伯又給他開了門,進來之后,兩人還是商量不通~所以廚師解開自己身上的皮帶準備勒死他,老伯拼命掙扎著,大腿沾上了陶瓷的碎片,昏迷了之后,拿了根繩子造成老伯上吊自殺的假象,隨后從窗戶爬到外面~還把窗戶上的鎖打開扔進了下水道~造成了入室搶劫的假象~拿走他和老伯之間立下的貸款條約,但是他慌忙中忘了一樣東西,就是保險柜里的錢~錢因為被白紙遮蓋著,所以廚師就忽略了~若無其事地走出了大門,隨后女兒用鑰匙打開門之后,看見了上吊的父親,出于血緣關系把父親救了下來,父親醒了之后,兩人又因為矛盾吵起來~女兒就拿刀子趁父親轉過身的時候刺死了他~~~就是這三個人殺害了老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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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3-1-1 22:39:01
            新手初試  我認為兇手是廚師 推理如下 首先3:00 女子c到達案發地點 打開了門 (開門一次)然后似乎那莫名的恨是因為死者與她母親離婚之類的吧 然后讓死者打開保險柜拿出照片之類的 作為死者女兒這還是可以做到的 當死者打開保險箱后 女子c拿起周圍的花瓶砸向死者 并用手臂鉗住死者喉嚨 因為比較瘦小手臂只有6厘米粗細這也是勒痕的由來  死者昏迷 女子c找到自己要的東西卻把文件散亂了一地 女子c誤以為殺人了想要移開尸體 移動時拖動花瓶殘渣使得死者身上多處劃傷 到達門口時 聽見門外有聲響 趕忙把尸體移回原處躲藏起來 而后郵遞員b來到現場看見景象不管死者馬上開始尋找他的證件(開門兩次) 在保險箱周圍凝固的血液中找到證件隨后拿走 留下了直角血跡 當他打開門準備離開時(開門三次)看見遠處慢慢走來的廚師a 趕忙跑到死者房間的陽臺打開安全門的鎖(在房間里找到鑰匙后)跳下去逃離 之前將鎖從水管扔進下水道 廚師a進門看見情景開始找自己的借據 而死者卻在此刻醒來看見廚師a 廚師a用平時做飯用的麻繩勒暈死者 因為害怕死者醒來控告他 所以用身上或者廚房里的道具將死者從背部刺殺 然后找了半天才找到血泊中的借據留下直角血跡 然后離開 女子c也隨后離開
            關于直角血跡也有可能是郵遞員b搗亂的  然后廚師a在血液中發現借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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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3-1-2 01:05:12
              當天下雨,地面臟,可是陽臺那邊通向一樓的水管是干凈的,也就是沒有人走陽臺那條路,即使陽臺有指紋,也只是蹭了一下。也就是說所有人都是走的正門。死亡時間是16.10分,也就是那一下致命一擊,可是15.50有人進小區了,且只有一個人,而死者這個時候是昏迷的,只有有鑰匙的人才能進房間,那么這個人就是C女兒,從時間上來看她就是殺人兇手。而廚師A和推銷員B今天都來了死者家的,那么只能在15.00~16.10之間,廚子手背上的刀傷還有推銷員在保險箱里面的指紋都說明了他們參與了這個事件,但是又不能存在先后順序,否則第二個人進不了房間,因此他們是組團行兇的,但他們只是用花瓶敲腦袋,用手掐脖子,木有殺人,拿走借據,可能還拿走了部分錢財。最后還是有女兒C回來補刀,當然女兒C可能碰到了AB也可能沒有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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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3-1-2 22:31:32
                占樓丫丫丫y
                | 發表于 2013-1-6 22:24:50
                兇手并不只一個,他們三個都是兇手,也就是說他們三個一起害死了伯伯。
                  首先是因為電路故障,15:30才恢復,而在這之后15:50的時候有人進來過,之后就再也沒有人來過了,也可以推出15:50是最后一個進來的人。而鄰居說在15:00的時候門關的聲音而吵醒,又說伯伯家門是有些生銹的,第一次關的聲音會很大,也可以推出在15:00的時候門是第一次開關,也就是伯伯剛回來的時間,而從外面到伯伯的家起碼要用15分鐘,而他們都說在來去時都沒看見任何人,但一個人至少進出需要30分鐘,兩個人就是60分鐘,這樣一推算第二個來的人就是15:30以后了,那么就不存在15:30之后只有一個人來過,從這些話可以說明他們三個在說謊,還有在說話時右肩或是左肩向上聳聳,這種動作是對自己的話不自信的表現,可以說推銷員這種動作是說謊的表現,由此也可以看出。
                  接下來是還原現場:
                  首先伯伯到家后的之后半個小時,有兩個人先后來到伯伯家,之后在15:50的時候又有一個人進來,接下來推銷員,廚師,伯伯的女兒都來到了屋子里,也許發生了什么事情,或是事先預謀好的,廚師和伯伯發生了爭斗,廚師拿著菜刀和伯伯搏斗著,導致雙方都有刀傷,廚師的手指背也許就是當時背刮傷怕被發現于是自己在自己手上多劃幾刀來誤導人們,因為伯伯曾經是軍人,所以還是有搏斗技巧的,但由于廚師的力氣很大,再加上自己也比較老了,所以最后被廚師用兩把菜刀的前面的部分夾住伯伯耳朵到下巴的部位將其壓緊,最后導致窒息昏迷而去,那耳朵到下巴的那部位便會出現菜刀垂直部分的痕跡,廚師將他摔到地上,伯伯的頭便砸向地面導致額頭流血,廚師為了誤導現場又將花瓶砸碎,將些碎片放在伯伯受傷的部位看作像是被花瓶砸的,而那大灘缺失了直角的血跡則可能是廚師的血跡,而那缺失的直角可能是刀的直角部分掉在了上面又被撿了起來又留下了模糊的直角痕跡。而那一直延伸到門口的凝固血跡因該是廚師走時手上的血一直流而滴下來的,他們找到保險柜的鑰匙打開后推銷員去拿些東西而留下的指紋,錢沒有拿走恐怕是怕留下什么證據或是并沒有全部拿走,但還是留下了指紋。陽臺上的男人手印也許就是廚師和伯伯斗爭時留下來的。
                  接下來他們又偽造是伯伯開了陽臺的安全門后有人從一直通向一樓的水管爬上來后將伯伯殺害,但又因為水管非常干凈,當天下雨,地上有很多濕泥,在水管上總會出現些泥巴痕,但并沒有發現反而十分干凈所以可以推出這種做法不可能,那下水道里的鎖和鑰匙就是偽造現場時他們丟下來的。接下來是門開關各六次,死者女兒有死者家鑰匙,所以做到開關門六次很簡單。還有就是散落在地上的白紙異常干凈,這也許是因為他們在屋子里做偽造現場時花了些時間,于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血就凝固了,這時再將白紙蓋在上面來偽造現場,這時因為血已經凝固的原因白紙并沒有粘上血。
                    從這些東西來說明兇手就是廚師,推銷員,死者的女兒,他們一起殺的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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