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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3-8-2 17:53:00
很明顯,這是交換殺人,用以制造不在場證明~

從不在場證明可以看出,
第一個死者,曹家樂。兇手是唐木。

第二個死者,林曉明。兇手是趙大波。

第三個死者,李煒。兇手是錢津。

犯罪嫌疑人通過網絡,謀劃這次行動。據推斷,第一位被害人曹家樂,訂購了《喬布斯傳》,使身為快遞公司員工的趙大波得到靈感。
想利用三位被害人都訂購《喬布斯傳》來混淆視聽,并偽裝成快遞員進行犯罪。
林曉明的《喬布斯傳》,是錢津當時去他家的時候弄的。
而李煒的《喬布斯傳》,是用郵箱推薦打折的方式促成。

犯罪動機,文中都有交代的很明確。而三位嫌疑人,在和自己有聯系的被害人遇害時,都故意制造了不在場證明~
匿名
| 發表于 2013-8-2 18:41:4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2:10 編輯

  題中寫到“站在門口的人他并不認識,但從衣著上看似乎是一個快遞員。”可見李是不認識殺死自己的兇手的,能排除是唐殺害李。

    三起案件雖然有較多的相同點,但同樣亦有不同點,曹是在遇害的兩天前也就是1月8號訂購的《喬布斯傳》,而林和李都是在遇害的一天前訂購的《喬布斯傳》。這說明了曹訂購《喬布斯傳》并不是兇手意圖的,而是兇手發現了曹訂購《喬布斯傳》才萌生了這套殺人計劃,所以也才會有這個不同點。


以下是案件還原:
    1月8日曹訂購了《喬布斯傳》,這被身為快遞員的趙發現了,由于曹是趙的仇人,趙便開始設計殺人計劃。趙自己動手的話警方很快就會鎖定自己,于是趙便找來了唐(“趙的電腦內找到一些殘留的網上聊天記錄,內容過于零散,聊天對象疑似是唐木。”可得出趙和唐是認識的結論。這樣唐就會知道趙殺曹報仇的想法,而趙也知道唐因為李在背后搞鬼導致自己無法升職的憤怒。)。兩人為了各自的目的而聯手。
    計劃是這樣的:唐去殺曹,趙去殺李,他們都用同樣的方法接近受害者,身穿同樣的制服,這樣警方就會認為是1個連續殺人犯干的。而且曹是不認識唐的、李是不認識趙的,他們只需要在自己的仇人遇害當天為自己制造好不在場證明,警方自然就會放棄鎖定他們。然后就是風險分擔的問題了,唐在李遇害之前一定留有他們聯手殺人的證據,這樣唐和趙就是一條船上的人了,為了自己的安全趙一定會去殺李。李遇害后,兩人只需要清除互相認識的痕跡和證據這個計劃就算完滿成功。
    但計劃里并沒有要殺害林的部分,計劃只需殺害2個人就可以完成,并不需要多殺1個人來增加風險。所以林的死與趙和唐無關。
    1月10日唐按照計劃去殺曹,而趙就在外地出差制造不在場證明。為了避免唐殺錯人,趙會描述曹的特征甚至把曹的照片給唐。所以在4S店里唐一下就認出了曹,直徑走向曹拿出快遞讓他簽收。之后曹就在眾目睽睽之下中毒而亡。
    曹中毒身亡后引來了一行人的圍觀,錢就是其中之一。四月份國際上將會舉辦的游戲大賽,以錢所在部落目前的實力是得不到參與該大賽的名額的,但是林現在遇害的話,錢所在部落將很有機會取得參賽資格。錢萌生了殺人的想法,便獨自離開,好好計劃下。
    最后錢決定模仿之前的案件來殺林,把罪名嫁禍到之前殺人的快遞員身上。
    1月17日錢以有事為由來到林家中(雖然錢林兩人是游戲好友,但能到家中作客,兩人定必不是泛泛之交。)。錢先是向林介紹《喬布斯傳》這本書,林是喬布斯的超級粉絲自然無法抗拒,然后錢就叫林去曹訂購的那個網站訂購。然后錢就隨便找個理由叫林明天用自己的號上線,替自己玩一段時間(既然不是泛泛之交,林答應錢也很正常)(兩件事情的前后順序可調換)林最終答應了。
    1月18日錢喬裝打扮成快遞員來到林家送快遞(此時林正在用錢的賬號游戲中),趁林不備將林勒死,然后接過林的位置繼續玩游戲。(由于林的游戲技術本來就高超,所以錢的游戲角色的戰友以及當時與錢的游戲角色對戰的敵方部落證實,錢的游戲角色一直都在線并且戰斗表現一如往常水準也很正常。這樣就造成了錢一直獨自在家玩游戲的錯覺)直到錢覺得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已經足夠的時候才留下一份裝有《喬布斯傳》的未開封的快遞包,收拾好其他東西從林的家中離開。
    另一方面,趙見警方并不懷疑自己,便著手計劃殺害李。誰知此時傳出林被殺的信息,警方懷疑曹和林死于同一兇手下,趙便決定再觀察一段時間才殺李,以免殺林的兇手再次行兇與自己殺李的時間發生沖突令警方產生兇手不是同一個人的想法,導致計劃流產。
    1月25日趙開始執行殺李的計劃,先向李的郵箱發送一封內容是宣傳《喬布斯傳》最后一天打折促銷的郵件(真正的最后一天打折促銷是1月27日,李的電子郵箱內發現了一封1月25日收到的,內容是宣傳《喬布斯傳》最后一天打折促銷郵件必定是兇手發的虛假郵件。)。根據唐提供的線索,李有提拔為部門主管的可能以及李貪小便宜的個性,趙斷定李訂購《喬布斯傳》的幾率會很大。在收到李已經訂購《喬布斯傳》的消息后,趙就通知唐。(趙是快遞員,我堅信他可以查到這類信息)當晚唐就回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
    1月26日趙以送快遞的方式接近李。由于唐提供的線索,趙一下就認出了李并把李殺害。
隨后趙李兩人便開始清除兩人互相認識的痕跡和證據,從此過著互不認識的生活。

     只要能追查清楚趙和唐的關系,就能抓住他們的作案證據。
匿名
| 發表于 2013-8-2 18:42:1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8:50 編輯

偵探畢竟是偵探,羅輯嘴里說著抱怨的話,在腦中卻在不停地思考,沒過多長時間他就把案件的一切都理清楚了。
“交換殺人”這個詞語突然在羅輯的腦海中浮現出來,他急忙去翻看他所記錄的三個嫌疑人的不在場證明,簡單的思索片刻后心中豁然開朗,嘴角不覺浮現出一抹微笑。
網絡可以連接很多東西,可以是朋友之間真摯的友情,可以是戀人之間執著的約定,可以是家人之間不斷的思念。但是,也可以是兩顆想要復仇的心。
趙大波這名快遞公司的員工,平時喜好上網,一次在一個聊天室里偶然結識了一名叫唐木的會計公司會計員,兩人開始聊天,接著變得漸漸熟悉起來,便談到了自己的生活經歷和工作,趙大波總是向唐木抱怨,如果不是因為曹家樂,他也不會如此落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總有一天他要殺了這個人!而唐木也總是因為公司的事而感到心力交瘁,常常在不經意間說道自己的事,說道李煒的存在對他的威脅。
兩個人總說要報仇,要殺了這兩個人,本來是開玩笑,誰知說著說著兩人竟當真起來。開始計劃著除掉曹家樂和李煒,趙大波告訴唐木東京商城要對《喬布斯傳》促銷,于是他們首先告訴曹家樂《喬布斯傳》打折促銷的消息,讓曹家樂買了喬布斯傳后,唐木化妝成快遞員的樣子在書角抹上氰化物,將喬布斯傳給曹家樂,使得曹家樂中毒身亡。之后,為了混淆警方視線,趙大波利用職務之便查到了林曉明也購買了喬布斯傳,便前往林曉明的家,將林曉明勒死。
1月25日,趙大波和唐木給李煒發了一封郵件,內容是《喬布斯傳》最后一天促銷,李煒購買《喬布斯傳》后。趙大波再一次裝成快遞員前往李煒的家,連捅李煒八刀后逃走。
羅輯的推理完畢,劉隊長沉默半晌,思考后與下屬前往趙大波與唐木的家。
羅輯看著劉隊長的背影,心中感慨萬千,一念之差,三條人命。
匿名
| 發表于 2013-8-2 18:46:25
分析:

一月初,唐木的前女友在李煒的慫恿下大鬧公司,使唐木顏面掃地,前程渺茫,
由此唐木想要殺死李煒。他聯系了他早就認識的趙大波。兩人通過網上聊天聯系。
趙大波對曹家樂早有殺心,兩人決定殺死對方的仇家來報仇。趙大波利用職務之便了
解到曹家樂訂購了喬布斯傳,提供快遞員的服裝給唐木。1月10日,唐木偽裝成快遞
員給曹家樂送去有毒的喬布斯傳,毒死曹家樂。趙大波有不在場證明。

而此時錢津在案發現場知道喬布斯傳快遞殺人事件,想利用這個事件殺死林曉明來獲得
游戲大賽參賽資格。他知道林曉明是喬布斯迷,在1月17日來到林曉明家,慫恿他訂購
喬布斯傳。在1月18日,來林曉明家勒死林曉明,然后在林曉明家中玩游戲制造不在
場證明。之后留下喬布斯傳,迷惑警方視線。

唐木利用李煒愛貪小便宜的個性,在1月25日給他發去喬布斯傳的打折信息。李煒訂購
了喬布斯傳。1月26日,趙大波給李煒送去快遞,并捅死了李煒。唐木此時有不在場證明。


總結:
這三起殺人案,趙大波與唐木是合伙作案,錢津是利用這個事件趁機作案。
匿名
| 發表于 2013-8-2 19:03:06
可以以講故事的格式說出推理結果嗎?
《喬布斯傳》是整篇謎題的線索,一切兇案都是有這本書做引子的。3名嫌疑人都是非常恨3名死者的,所以,就是他們3個嫌疑人是兇手沒有錯,可是,在每一個被害人被害時,那相對應的本該是兇手的人卻擁有非常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但是3個被害人卻仍然被殺死了,這只能說明:3名兇手互相勾結,串通起來把3個被害人殺死了(謎題中有提到過趙和唐似乎有勾結,那么,他倆也能勾結上錢也是應該的)。下面是自編的故事:
    趙和曹雖然是仇人,但是曹多年前怕趙報復自己,搬了家,隱姓埋名打了份工,準備永遠不在見到趙。有一天,趙接到任務,要把一本書送到一個人的手里,他沒想到,竟然是他痛恨的曹,而且地址也明確,他非常高興,認為這是上天給他的機會。可是,他想了一下,如果這么就把曹殺了,一定會被發現的,、逮捕坐牢的,于是,他想起了在qq上偶遇的“知己”唐……唐和趙一次在qq偶遇,聊了一段時間后,變成了無話不談的“知己”。一次,他們聊起了各自的往事,于是自然的聊起了自己的仇人,他們倆不僅發現一些該談的,和無可厚非的,非常聊得開,連痛恨仇人也這么“心有靈犀”!唐的仇人是李,李因為工作上升職事,不好好地公平競爭,竟然鼓動自己的前女友來公司鬧事,害的自己沒有半點翻身的余地,恨不得馬上把他除掉!聊著聊著,他們就聊到了想要殺掉自己的仇人,偏偏兩人又是那種大膽的,豁得出去的人,便……這天,趙把想到除掉仇人的辦法和唐說了一下:“我有個辦法能除掉咱們的仇人,警察也拿咱們沒辦法,只要咱們善后做得好!”唐:“什么?趕緊告訴我!”趙:“我今天接到任務,我的仇人曹在網上買了一本書,恰好上面的讓我給送去,我正好得到了他的地址!這樣,你穿上我的制服,兩天后在幫我把東西修改一下再送去,我就說送去了,然后申請出差,我出差在外的時候你借著送快遞把他殺掉,這樣我就有不在場證明,你也不會被查出來。等我出差回來,我在給李發個匿名信件,告訴他這本書最后一天打折促銷,然后在接下送這份快遞,修改后我化妝一下,送過去隨便殺了他!”唐:“嗯嗯,這方法不錯,不過,我剛剛認識了一個同樣想除掉一個人的好友,要不也讓他參加這項活動?”趙(有點擔心):“這人可信嗎?”唐:“放心吧!”
    于是,新來的錢也加入了這項活動,他在林被害前一天同樣讓林買了本《喬布斯傳》。3個多星期,用了同樣的方法,每個人都制造了自己的不在場證明,3個被害者卻仍然被殺,每個兇手都達到了自己的目的。
    這就是我的推理,是否正確?(不正確看在我辛辛苦苦的份上多給些分吧!!)
匿名
| 發表于 2013-8-2 19:23:55
這是一起交換殺人案,錢,趙,偶然的一天他們在某個地方(可能是酒吧)認識,他們跟說了自己殺的人,想出了這樣一個方法,他們用網絡聯系,只不過為了不讓人發現,用了某種不引人注目的方法溝通。他們用了這樣的方法,三人中的錢殺李,趙殺林,唐殺曹,每個人殺人時另外兩人都要盡力做不在場證明,每一個人殺人時,都要隔一周,聯系下一次怎么殺人。這也是為什么三次的死法不一樣的原因
匿名
| 發表于 2013-8-2 19:29:27
趙、唐交換目標,用聊天聯系,如果錢利用黑客技術發現并利用,偽裝成同一系列殺人,不在場證明的矛盾可破。
匿名
| 發表于 2013-8-2 19:45:1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2 19:47 編輯

殺害曹家樂的人是唐木,殺害林曉明的是錢津,殺害李煒的是趙大波。
趙大波與唐木分別想要殺死曹家樂和李煒,為了不被懷疑,二人采用了交換殺人。由唐木替趙大波殺死曹家樂,同時趙大波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再由趙大波殺死李煒,同時唐木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趙大波與唐木二人為了找到作案機會,就雇傭了錢津入侵曹家樂和李煒的電腦,從而得知曹、李二人購書的具體時間。
于是在1月10日,唐木按照計劃毒殺了曹家樂。但這之后發生了一個插曲,就是錢津湊巧看見了曹家樂的死亡現場。于是錢津意識到兇手很可能是自己的兩位雇主趙大波、唐木。出于自己可能是共犯,又想到自己是碰巧到的命案現場應該不會被報復等等原因,錢津就沒報警。直到1月17日錢津親眼看見林曉明也訂購了一本《喬布斯傳》,這才使他動了殺害林,嫁禍趙、唐二人的想法。于是在1月18日發現了林的尸體。
唐木為了不在場證明,于1月25日發了一封宣傳《喬布斯傳》最后一天打折促銷的郵件給李煒。憑借唐對李的了解他斷定李肯定會訂書的,于是在1月26日趙大波按計劃殺死了李煒。
至于林曉明遇害時,錢津的不在場證明可以使用AI軟件來實現。
匿名
| 發表于 2013-8-2 19:52:51
我覺得兇手應該是錢津
林時喬布斯的超級粉絲,所以錢覺得關于喬布斯的書林一定會買,所以《喬布斯傳》是錢的目標(?)
林遇害前一天,錢曾去過他家,根據網上商城的數據,林就是在該時間內訂購的《喬布斯傳》。這可能是錢去推薦林買《喬布斯傳》,實行計劃。
林遇害時,錢很可能找別人替他打網游,而且那個人也很熟悉錢的作戰方式。
因為林精通電腦,所以李郵箱里的郵件無法查出是誰發送的。而且同樣可以知道誰誰什么時候買了什么書。
林在曹買書兩天后才殺,很可能是為了迷惑警方,臨時起的殺意。
好吧目前只想到了這么多……
匿名
| 發表于 2013-8-2 20:17:03
由于李偉問了一句“怎么沒問我的名字,”所以因為趙大波是快遞員,問客戶名字是很習慣性的一個動作,可以排除趙大波的嫌疑。因此殺害李偉的嫌疑人就是在錢津和唐木中了。然而在錢津和唐木中,只有錢津26號沒有不在場證明,所以就應該是錢津殺害了李偉。同時因為錢津精通電腦,所以應該能夠發出一封找不到地址的有打折內容的郵件,并且可以知道李偉是否買了那本死亡之書。所以當然就是錢津殺了李偉。但是為什么殺人兇手會有刀呢?我想,原因應該是錢津玩網游的關系。一個經常玩打打殺殺的游戲的人,會把虛擬世界和現實世界搞混,所以用刀殺人就是很容易解釋的事情了。至于他為什么要殺李偉,應該是由于在網上結識了唐木,既然他們又疑似聊天的情況,就不能排除錢津和唐木是聯合作案的。
另外,為什么錢津的電腦沒有特別刪除過的痕跡,錢津到底是怎么認識唐木的呢?我想是因為錢攻擊了趙和唐的網絡信息。也正是憑借這個得到了作案的機會。
既然錢津是一個電腦高手,所以要想攻擊誰的電腦是輕易而舉的事情,所以我認為錢津當初并不打算殺人的,但是當看到趙與唐的聊天記錄后,就產生了殺人的想法。
接著。
林曉明的死亡方式很特別,是被勒死的,而且是在家中,因此可以確定是犯人進入到他家來進行殺人的。在現場發現了一本《喬布斯傳》。這本書的發現地點卻很奇特,是在沙發底,按道理,把包裹放在沙發底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那么到底是誰殺了他,又是誰把包裹放在沙發底的呢?由不在場證明可以發現,在18號有機會殺他的只有趙大波一個人。由于林遇害的前一天,,錢曾經去過他家,就應該知道林買了一本喬布斯傳,于是便告訴了趙,趙第二天裝扮成快遞員,并且可能以要查身份證的理由進入了被害者的家中,最后用兇器勒死林。至于在沙發底下的包裹應該是因為想順便隱藏以下殺人動機。畢竟錢是一個電腦高智商。
最后就是唐殺了曹。由唐的不在場證明,可以很輕松地理解,曹家樂就是唐殺的。而且他是一個公司職員,知道氯化物是劇毒是很理所當然的事情。
接下來是細節的分析。
林遇害的前一天,錢曾經去過他家,可能是因為是錢推薦林買這本書,而去確認一下林是否買了。緊接著就可以實施殺人了。
曹中毒后離開可能是因為不在場證明結束了,也可能是憑借這件事以及自己通過網絡得到的信息去威脅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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