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10 14:34 編輯
首先我們看到,根據岳廣福的證詞,死者在8點左右曾經找過他,并且確實是死者本人 “老板,8點時你見到的死者確定是秦一鳴本人嗎?” “確定。” 如果岳廣福的證詞是假的,那沒什么好說的,他就一定是案子中的相關人物。只是,如果只有他一個人的兇手,那么從表面上根本看不出動機來,除非他是個正義感相當強的人,但是我們也看到,是死者去找的岳廣福。 岳廣福坐在柜臺旁摸了摸自己已經稀松的頭發嘆了聲氣,明天兒子要回來,也許可以和他商量一下 從岳廣福的舉動中我們沒有看到有想殺死者的舉動。 另外,如果岳廣福的證詞是假的,也就是說,他看到的并不是死者本人,那么他這段假證詞的目的,應該就是為了將死者死亡時間拖后,來制造不在場證明,但是我們看到,死亡時間調查與證詞一致,并且在證詞限制的作案時間【20:05到20:30之間】里,沒有人有不在場證明(一個在湖邊,兩個在自己房間,一個去地下室),所以,這段證詞如果是假的,那么也沒有什么意義,所以不妨假設這段證詞是真的。 那么接下來有這么兩個疑點,就是為什么要移尸以及為什么要把浴缸里的水放掉。 徐天和王國強來到床鋪前面警員所指的地方。 “這里,魯米諾試劑有反應,而且從這里到浴室的路上都曾有過拖拽所留下的血跡。” 這里有明顯的移尸痕跡,并且,第一現場看起來應該是床邊,那么為什么兇手要把尸體移到浴室呢?我能想到的第一個答案就是為了制造成意外,也就是和王警官推測的那樣,死者是要洗澡的時候滑倒。但這里顯然存在著矛盾,首先,徐天的判斷顯示,死者已經洗完澡了。 而且我之前摸過床上的浴袍是有點濕濕的,應該是剛洗完沒錯。 另外浴缸里的水也放掉了,這也顯然不符合兇手的想法,因為洗澡必然浴缸里得是有水的。 接下來轉向第二個疑問,為什么要把浴缸里的水放掉。會是為了沖掉什么東西么?但是一來現場是在床邊,跟浴室沒什么關系,二來沖到馬桶或者帶走扔掉也都是好辦法,根本不需要費勁拔掉塞子。那么說明兇手的某種目的只有放掉浴缸的水才能達到(當然,這個目的一般來說是為了洗脫兇手的嫌疑)。那么放掉浴缸里的水能洗脫誰的嫌疑呢?答案很顯然,吳曉波。 “我們原本計劃這次只呆兩天,曉波平時就不喜歡洗澡,所以沒帶那些東西。” “但是晚飯后他換了一件衣服啊。” 一點點的話沒關系但不能是能擠出很多水的濕毛巾 手套不大,大概只能遮到手腕往上7厘米,只是洗衣服的話確實可以保護雙手 垃圾桶里扔著一個紙筒,岳廣福說那是保鮮膜的筒子,今晚晚飯后正好保鮮膜用完了 “你到浴室查看塞子時,浴缸的水位是多少?” “這個該怎么說,差不多是在鐵鏈一頭固定位置往上20厘米多的地方。” 我們看到,吳曉波有恐水癥,雖然題中給出了不少的防止的可能性,比如保鮮膜,橡膠手套,但是卻都不能實現【他們沒帶保鮮膜,并且廚房垃圾桶的保鮮膜晚飯時剛剛用完(當然,如果這里再出現一個備用保鮮膜就要吐槽了),另外剛來的他們不太可能知道保鮮膜的位置;而橡膠手套也保護不了整個手臂,因為浴缸里的水深20cm+而橡膠手套只能保護到手臂7cm處,因此直接伸手一定不行(雖然也想過可以用臉盆啥的先舀出來點,但是文中沒有盆的線索,而且,要舀出三分之二的水需要的時間也夠多的),而包衣服也是不行的,因為衣服濕了手臂也會沾水,所以也不行】,因此這里我們看到,對于吳曉波來說,確實是沒有什么辦法(如果這個恐水癥是假的就另當別論了,但是如果是假的那么制造這個詭計就沒意義了,這個要查也是很容易查到的)。既然這個浴缸放水的詭計吳曉波無法達到那么一定是另外的人做的了,但是做這么個詭計又是為了吳曉波,那么我便推測,這里很可能存在著幫兇,也就是說,很可能是吳曉波殺了死者,然后有人為吳曉波開罪。 接下來再看最后一句話, 在岳廣福的房間衣柜內找到了一塊抹布,上面沾著死者的血跡 這一句話簡直就是直接把兇手指向了岳廣福,那么就先推測這個抹布到底是陷害,還是岳廣福自己弄的。首先對于陷害這一招,我認為不太可能,因為這里首先岳廣福和死者在表面上沒有任何關系,兇手如果要是陷害應該陷害一個動機比較明顯的,死者的那三個同學可以說都是動機比較明顯的,所以這種陷害并不合常理。但是如果是岳廣福自己弄的,那么他留下證據的目的說明他想讓警方發現,并且認為自己是兇手,那么這么一來我們看到,岳廣福的目的,就是包庇。綜合來看,我認為真正的兇手是吳曉波,而包庇者是岳廣福。 但是從表面上來看,岳廣福和那三個人沒什么關系,怎么會包庇真正的兇手?那么這樣我們就需要尋找岳廣福和吳曉波之間的關系。那么從年齡上來看,兩個人最有可能的關系也就是親戚關系了,比如說是父子。這里我就找出了這么一個證據,但是有些坑爹。 “我……小時候被開水燙過,雖然只是左手但后來兩只手就都一直很怕水。” “記不清楚,可能3、4歲也可能5、6歲,實在記不得。” “學長很小時候手被開水燙傷過,所以特別害怕水,你看這里還有疤呢。” 可以看到吳曉波的左手小時候曾被燙過,還有疤痕。然后我們看那張照片。
照片中小孩的左手大拇指下方有一塊斑一樣的東西,看上去應該不是影子,因為根本不成形狀,所以推測這可能就是一塊燙傷的疤痕。所以根據這個證據我推測,照片中的孩子,是吳曉波。另外我們從岳廣福給吳曉波擦手的動作來看,也不像是沒有關系的兩個人的動作,還有岳祁君曾說過他母親的一句話,但是岳廣福卻說生下了照片中的孩子后他母親就去世了,所以也能說明照片中的不是岳祁君。 至于岳祁君的角色,雖然一開始認為可能是岳祁君提前回來殺了死者然后假裝剛剛回來的,但是一來沒有動機,二來也就沒有必要制造浴缸放水的詭計,所以認為他應該不是兇手。 岳祁君30歲,吳曉波22歲,也就是說吳曉波出生的時候岳祁君7歲了,但是看起來岳祁君并不知道吳曉波這個人另外如果只是一般的父子關系那么吳和岳也沒必要分開。所以這里就YY了,吳曉波或許是岳廣福的私生子,然后,一切也就可以解釋了。 綜合說一下,吳和岳廣福是父子關系。首先,秦一鳴或許是故意訂了這么一個旅館(或許之前他已經知道了兩人的身份,所以可能想敲詐或者什么的),然后晚上8點,秦一鳴給吳打電話,說了這件事,或者把他叫過來說了這件事,并且試圖敲詐之類的,然后吳就把他殺了,而這一切,都被岳廣福看到了(或許是回來的時候無意看到,或許是一直就在場),并且,岳廣福知道了兩人的關系,于是就決定為吳洗脫罪名,所以收拾了現場,將死者拖到浴室,并把水放掉,這樣制造了吳不可能作案的可能性,之后將帶血的抹布藏到自己屋里,希望把嫌疑放到自己身上。 動機手法在上面的YY中也都提及了,接下來是證據,猜測吳泡著的衣服里很可能有血,手上或許也會檢測出魯米諾反應。 至于岳廣福想和岳祁君商量的,或許就是他和吳的關系這件事。還有,從岳祁君握手的動作來看,他應該是左撇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