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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3-8-10 18:16:1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10 18:31 編輯

老板岳廣福是兇手。吳曉波可能是老板的兒子,岳祁君不是他親生的。老板在吳被灑水后,對他的舉動,還有岳祁君說的話:“我母親常對我說做人要心存善念。”可老板說她“生完這個孩子就死了”很矛盾。可能是老板知道了吳的病,之后明白的。所以幫吳曉波出氣。吳可能目睹了這一切,老板將他的身世告訴他,并且告訴他為什么他會這么做。吳之后很恍惚,可能是一連串的打擊讓他不知所措。
還有一點,老板說秦對他說說那個塞子死活打不開,可是老板又說之前有個客人用力拉壞了。如果他真的很用力的話,怎么會打不開,而且后來秦死后塞子還是打開的。所以老板很有可能在說謊。
而且最后為什么要打開塞子呢、可能就是在掩飾。
還有那幅照片,無能為力了,因為看不清。
匿名
| 發表于 2013-8-10 18:17:53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10 18:51 編輯

兇手應該是吳曉波。

死者在與吳曉波通話后,吳曉波來到了死者的房間,之后死者被吳曉波用煙灰缸砸死并拖至浴室。吳曉波可以戴上黃色塑膠手套后拔掉浴室的塞子讓水流走(水深有20厘米。但黃色塑膠手套足可以保護至手腕上方7厘米處,于成年人而言手掌長度約有18cm,加上7厘米足以拔下水下20厘米的塞子),這樣可以以自己雙手無法接觸水為由為自己開脫罪名(其他人殺人不需要特地去拔掉浴室的塞子)。

吳曉波的衣服應該在殺人時濺上了死者的血,所以才需要清洗,可以通過對衣服檢測血液反應進行證明。

關于吳曉波的動機,應該是為了許文文。他與許文文假扮情侶是許文文為了氣秦一鳴所做的表演,但對于吳曉波內心仍是喜歡著許文文。他知道許文文一直喜歡者秦一鳴,可是當秦一鳴打電話給他勸他放棄許文文時,吳曉波選擇了殺掉秦一鳴讓許文文選擇自己。

之后是死者被清洗的血跡,這應該不是吳曉波所為,而是岳祁所為。岳祁說母親曾教導過自己做人應心存善念,但根據父親的話,岳祁之母生岳祁時就已經死亡了,可以推測他們兩人之中有一人說謊。而從兒子的角度說并沒有必要說謊,若自己并未見過母親,完全可以說是父親教導自己做人應心存善念。所以岳廣福說了謊,隱瞞了岳祁之母死亡的真相。

引用
岳廣福坐在柜臺旁摸了摸自己已經稀松的頭發嘆了聲氣,明天兒子要回來,也許可以和他商量一下。


這說不定正是岳廣福想告訴岳祁真相的表現。只是岳祁對此并不理解并懷恨在心,所以將地板上和煙灰缸上的血跡清除后將抹布藏在岳廣福的衣柜里,以嫁禍給岳廣福。所以盡管有時間擦去地板和煙灰缸上的血跡,但他卻并沒有將抹布上的血跡洗去,目的只是為了嫁禍。
匿名
| 發表于 2013-8-10 18:27:37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10 18:28 編輯

一. 各人作案動機及可能性分析

徐天(警察,直接排除,不進行分析)

岳廣福
動機分析:
表面沒有明確動機。
可能性分析:
從時間上來說,岳有充足的時間作案,首先所有秦一鳴找他的事情全是由他自己講述,并沒有第三者可以證明。唯有一通電話可以證明在8點時秦一鳴還活著。因此從時間上來說沒有不在場證明。
那么岳的話是否真實呢?關于塞子的描述,警方在事后檢查過塞子無法塞緊,也就證明確實有曾經塞住后用力被拔出過的痕跡。因此可以認為關于浴缸被塞住事件的描述是真實的。
至于在案發后到岳找到徐天過程中那段時間所發生的事情就無法驗證岳的口供是否屬實了。

岳祁君
動機分析:
沒有動機。他當天回來,秦一鳴等人到旅館來并非預定的,可屬巧合,并且他與死者并不相識。因此沒有動機。
可能性分析:
據他所說案發時他正在回家的路上,應該可以找到相應的證人,至少根據飛機到達時間也可以大致推斷。因此可以認為他沒有作案的可能性。

吳曉波
動機分析:
在吃飯時被死者欺負。并且死者在臨死前曾打電話要求他放棄自己的女友。可以認為他有殺死死者的動機。
可能性分析:
從時間上來說,沒有不在場證明。
唯一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發現死者尸體位置的浴室內浴缸的塞子被拔了。據岳廣福的描述,當時水位應該是在塞子以上20多cm處。而吳曉波的手套只高出手腕7cm左右。按照身高1米77的男性(實測),大拇指到手腕長度約為12cm左右,因此可以認為吳的手套只能保護其18~20cm之間,而水位如此之高,還是有可能導致吳的手臂碰到水。而當時店內保鮮膜全部被用完了,因此可以認為吳不可能做出拔塞子這樣的行為。從這點來看,似乎吳沒有作案后拔掉塞住浴缸的塞子的可能性。

許文文
動機分析:
雖然死者在外面沾花惹草,被她發現導致分手。可是從文中多處表現出她對死者仍然抱有感情,并且在得知死者死亡后,表現得非常痛苦。可以認為她沒有作案的動機。
可能性分析:
據本人所說當晚整晚都在屋內,但由于同屋的馮莉去了湖邊,因此沒有不確切的不在場證明。

馮莉
動機分析:
本身對秦一鳴這樣的吊兒郎當的公子哥就沒有好感。在吃飯期間秦一鳴欺負了她所喜歡的吳秀波,并且還試圖對她動手。因此兩人之間不和是肯定的。但沒有到了需要殺死死者的地步,因此只能認為只有輕微的動機。
可能性分析:
據本人描述案發期間在葫蘆湖周圍散步,有三個目擊證人。但是在葫蘆湖附近待了多久并沒有實際證明,因此可以認為沒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


從上述結論來看,除了岳的鋼琴家兒子外,其余所有人都沒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而從動機角度來看,除了吳曉波外,其余所有人都沒有要殺死死者的動機。吳曉波的動機也并非十分充分。

二 真•兇手分析
這題的突破點是在水缸塞子被拔掉的事件上。死者既然叫了老板來幫助其處理水缸問題,那么他就不會再費心思自己去拔掉它。結合各人的證詞,大家(除老板)都是在晚飯后就沒有再見過死者,所以在老板兩次到達現場的這段時間內,并沒有其他人來過這里,當然,除了兇手。那么拔掉塞子的人也就只可能是兇手了。

但是——
兇手如果是來殺人的,不管預謀還是突發,都沒有理由刻意去拔掉一個很難拔的浴缸塞子吧。除非,行兇的時候,有重要的證物掉進了浴缸里,而且不方便打撈(比如隱形眼鏡之類的,或者浴缸里面因為死者剛剛洗完澡,渾濁不清 - -)。可是這些情況在這題里面是不應該出現的,因為真正的案發現場是在屋子里面而不是浴室,這點可以通過檢測到的被打掃過的血跡來說明。

那么會是在搬運尸體過來的途中不小心把什么掉進浴缸了嗎?在解決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考慮的是,為什么要移尸? 從實際狀況看,這個僅僅是從臥室搬到浴室的方法似乎并沒有太大作用。隱藏兇器嗎?看似沒必要。而且如果要偽裝成意外的話,死者在衛生間摔死跟在客廳摔死效果都差不多吧。衛生間可以磕在臺子上,室內也可以磕桌子上嘛。因為只有浴室比較滑?看似有道理,可是如果真是細心到想要如此嫁禍的話,應該不至于連床上那個濕濕的浴巾都注意不到,注意到了也就很容易知道這種偽裝不靠譜(注:如果衛生間有很多水的話,似乎進去就有可能滑到的吧,比如去上廁所啥的,不過既然警察那么分析,就姑且認為這個浴室與一般旅店有差別,純洗浴用,不包括廁所等,也不能作他用 - -)。

其實浴室跟臥室唯一的差別就是一個地方水會比較多。如果尸體出現在水比較多的地方,那只會對一個人有利,這個人就是怕水的曉波。進一步可以想象,把尸體拖到現場就是為了讓兇手跟浴缸放水事件有比較緊密的聯系,警察會把浴缸塞子被拔也納入考慮。這樣一來,曉波的嫌疑就可以被排除了。因為前面說過,除了兇手不可能有人有機會并且有理由去拔塞子了。

那么塞子真的是曉波拔的嗎?不可能。因為他做不到… 水位已經在鐵鏈固定的一頭20cm以上,在其它位置不可能比這個數值更小。而曉波的手套只有手腕往上7cm,這個深度是不會夠的(雖然整個手套包括手的部分的話會很長,但是你拔塞子的時候是不可能把手伸直的,尤其還要用力去拽…)。而且如果塞子很緊的話,一般隨便找個小鉤子之類延長長度的話也未必能拔下來了,況且只是出門旅行,這樣的工具似乎并不好找。手套上端找東西拼接這樣的小把戲也直接忽略吧,不靠譜(不再詳述)。反正總之他就是做不到。

于是說,必然有另外一個人做了把塞子的動作,目的是為了包庇他。還可進一步推知,這個人同時也做了移動尸體清理現場的事情。因為曉波后來精神恍惚的狀態告訴我們他似乎不大有一個清醒的大腦來做這些事情,而且他之所以這樣恍惚,也應該是因為殺了人。

那么這個人是誰呢?
不可能是文文。因為從她的表現看,顯然她愛的人是死者,曉波只是他為了氣別人的工具而已。她不可能為了包庇殺害自己愛人曉波來做這樣的事情。
不可能是馮莉。雖然她是真正愛曉波的人,但是她當時根本就不在旅館里面。即便刻意認為她中途溜回來了,也不該去2樓找死者(除非她想被掐死)。就算她又剛好遇到從死者房間沖出來失魂落魄的曉波,然后跑過去了,她也不知道拔塞子可以拯救曉波。因為顯然如果沒有老板的說明,大家會默認為是死者拔掉的。另外,她的體力能否勝任移尸體,她的衣服為 何沒有血跡(也沒有說她換衣服)都說明她不應該是那個幫兇。
所以只有老板有可能做了。并且在他的房里還發現了他會這么做的證據——帶血抹布。除此還有老板的證詞。他說8:05離開死者房間的,而死者是8:00給兇手打電話的。如果電話是殺人案的導火索,他必定想辦法去證實在電話過后死者還活著。因此,根據實際狀況看,塞子壞掉,死者去找老板應該確有此事,不過老板很可能謊報了真實時間。(否則有必要說明一下為什么吳曉波接了電話之后,過了那么久才去死者屋子的。) 另外而且老板布置的現場其實也還是有破綻的,破綻在于他把開塞子的工具放在了門口。按照他的證詞,他是看到尸體后驚呆了,趕緊去找警察的。可是,他站在門口是看不到尸體的(參見文文到現場的描述),現場是在門左邊的房間里面,所以如果他真的是見到尸體驚呆了,那工具應該在浴室門口。

吳曉波殺人的動機應該與8點的那通電話有關。必然死者把吳曉波叫到自己寢室大肆侮辱了一番。曉波一下子氣不過,抄起桌上的煙灰缸就殺人了。從兇器上就可以看出這是沖動殺人。不過上面不一定有指紋,因為顯然老板擦過了。

而老岳包庇的動機,只能是父愛發作。從那張照片可以看出,他是一個充滿父愛的人。針對這一點,后面還有更詳細的分析。


三 案件還原
  當晚8左右,秦一鳴在老板去地下室拿修理浴室的塞子后,打了電話給吳曉波,叫吳曉波到他房間里和他商量事情,吳曉波到達秦一鳴房間后,秦一鳴很不客氣的把吳曉波鄙視了一番,說他根本就配不上許文文,許文文根本就不愛他,讓他離開許文文之類的話,在某一瞬間,秦一鳴背對吳曉波的時候,吳曉波終于不能忍受秦一鳴的辱罵,拿起桌子上的煙灰缸朝秦一鳴砸去,從而導致了秦一鳴的死亡,而吳曉波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殺了人,正在這個時候,岳廣福拿了工具來到秦一鳴的房間門口,他吃了一驚,把工具放在房間門口,這時他想起了他兒子小時候的樣子,再加上從馮莉口中知道的關于他們之間的一切,使他對吳曉波充滿了同情,由于他兒子常年不在家,他把這種父愛轉移到了吳曉波的身上,他讓吳曉波回去,自己把秦一鳴拖到浴室,并清理了現場,把浴室的塞子拔掉,這樣不能沾水的吳曉波就可以洗清嫌疑,之后他跑到徐天的房間里告訴徐天秦一鳴死了,裝作才發現秦一鳴死亡的樣子。而吳曉波回去之后把沾血的衣服洗了,換了一身新的衣服。裝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樣子。

四 證據
1 吳曉波換下的衣服應該有血液反應。
2 岳廣福房間的抹布上有死者的血跡,由于其他人不太可能有岳廣福房間的鑰匙,推測岳廣福參與了這起案件。

五 細節補充
吳曉波與岳廣福的關系猜測
吳曉波與岳廣福可能是父子關系。理由如下:
第一,【徐天又拿起旁邊一張一男一女的照片,可以看出照片上的男人是岳廣福。“這位是你妻子?”岳廣福點點頭。她現在在哪?”“生完這個孩子就死了。”岳廣福有些哽咽的答到。】這一段表明,岳廣福的妻子在孩子出生時死了,那么孩子應該沒有見過母親。第二【我母親常對我說做人要心存善念,雖然只有一面之緣但我還是愿意相信他們不是壞人。”】說明了岳祁軍是有母親的。假設岳有再婚,但目前卻是一人并且只放前妻的照片,顯然不是很合理。而且店里也沒有見他的妻子,似乎一直也是岳一個人照料這個店的。那么綜上,岳祁軍不是岳廣福的兒子。那么岳和吳之間或許有另一層關系也未可知。興許岳廣福聽了吳曉波的故事后發現和自己的兒子非常符合,他認定吳曉波就是自己的親生兒子,所以幫忙掩飾了吳曉波殺人的事實。或者即使沒有另一層關系,岳也可能因為吳和他親生兒子有相像之處而轉移父愛。岳在曉波手被潑到時表現出來的關愛也完全不像是老板對客人的禮節,也許這就是父愛本能吧。
匿名
| 發表于 2013-8-10 18:47:58
看完好感傷
先看一下四個人的關系
表面上秦是許的前男友,吳和許是現情侶,馮喜歡吳。

  事實上由前面爭執4間還是3間房以及馮的供詞
  許文文一個月前還是秦一鳴的女朋友,后來因為秦一鳴到外面找女人她一氣之下就分手了。然后她就又和學長也就是吳曉波好上,但她和秦一鳴根本沒斷干凈,兩個人三天兩頭的湊在一起。雖然總是說不到幾句就吵起來,但我看她根本不是真的生氣。而且我覺得她也不愛吳曉波,只是利用他來氣氣秦一鳴而已。
  以及:
  過了一會兒馮莉和秦一鳴從樓上下來,秦一鳴一副沒有睡醒的模樣,“抱歉啊,太累睡著了。”
“跟豬一樣。”許文文轉向一旁的吳曉波,做出一副撒嬌的樣子讓吳曉波夾菜給她吃。馮莉嘆了一口氣坐回自己的位置,秦一鳴看起來則有些不爽,他走到吳曉波身邊時伸手打翻了一杯水,水一下倒在了吳曉波手上。
  可知:許并不喜歡吳,她喜歡的是秦,許并不希望和共處一室。許只是利用吳,許在秦出現后才對吳很溫柔讓秦吃醋。
  由馮的供詞(上面那段)知:馮知情。
  由馮的供詞
  “那我怎么曉得,我和他差兩屆也不是同一個專業而且我最討厭那樣的富二代,如果不是學長讓我來陪陪許文文我才不會來。但我想秦一鳴是個情場老手,應該多少能猜到一些吧。”
  以及前面爭論4間房還是3建房(秦用來試探)許并不希望和共處一室。
  可知:秦知情。
  由
  “要不要去叫叫他?”吳曉波向許文文詢問。
  “你管好自己就行啦。”許文文有些不耐煩的說。
  “哦。”吳曉波垂下了頭沒有再說話。
  由此也可以知道:許不喜歡吳,許和吳的關系不對等。
“小文別說了,人家怎么也是長輩。”吳曉波夾了一塊排骨放到許文文的碗里。
“干什么呀!”許文文一下把排骨給夾出去扔到桌上,“真是的,誰要你自作多情。”
吳曉波皺著眉頭一聲不吭的將那塊掉在桌上的排骨夾到自己的碗里,徐天在一邊默默的吃著也不再說話.
  吳給許加排骨,是作為情侶關心,說明吳喜歡許。但是許并不領情。
  “真是的,誰要你自作多情。”
  說明吳的關心是自作多情的,話是對吳說的,說明吳作為情侶的關心是自作多情,對于吳,吳知道自己是在自作多情。
  由許文文坐在沙發上不停的哭泣,吳曉波則是在一邊沉默不語并沒有去安慰自己的女友,在徐天看來吳曉波似乎是在努力克制著什么。
  
  許很傷心,吳沒有以男友的立場安慰許。
  由以上兩點知:吳知情。雙方不是真正的情侶關系。
  由上:四個人都知道“她也不愛吳曉波,只是利用他來氣氣秦一鳴而已。”
  也由各自供詞知道對大家都知情,并不是都知道的。(這條結論不一定有用)
  綜上可推得:
  秦與許因某事鬧矛盾,雙方分手。許主動找吳成為戀人來氣秦,吳因為本身是喜歡許,(作為一個單純的屌絲,能和女神在一起哪怕是假的也是愿意的)同意了許的計劃。
  現場情況
  
  1“那塞子如果直接拔掉會怎么樣?”
  “會徹底壞掉不能再用,以前有個客人就是直接用力拔掉結果被他給搞壞了。”
  2“王局!”一位在房間內做調查的警員喊了一聲,“地板上發現有血液的痕跡。”
  徐天和王國強來到床鋪前面警員所指的地方。
  “這里,魯米諾試劑有反應,而且從這里到浴室的路上都曾有過拖拽所留下的血跡。”
  “原來還有人打掃過現場啊。”王國強饒有興趣的說,“看來應該對那幾個嫌疑人好好調查一番。”
  3“嗯。這里的裝修比較老土些,浴缸的排水口是用一個橡膠塞子塞住,塞子上連著一根指頭大小粗的鐵鏈,鐵鏈另一頭也是固定在浴缸內,洗澡的話水位一般會沒過鐵鏈,要放水的話需要把塞子拔開。老板說塞子出故障以前也有發生過,如果硬把塞子拔下來就會徹底壞掉不能用。”
  在浴室內做調查的警員聽到這話便拿起浴缸的塞子試了一下,的確變的塞不緊。
  4死者房間里的煙灰缸上也檢測了血液反應,據法醫鑒定這與死者腦后的傷口一致,而從傷口上看是一招斃命。在岳廣福的房間衣柜內找到了一塊抹布,上面沾著死者的血跡。
  
  可以推出行兇過程:
  兇手是利用煙灰缸擊中死者后腦,一擊斃命,然后將尸體拖進浴室,將浴室里的水強行放掉,用抹布清理現場,將抹布丟在岳廣福的房間衣柜內。
  
  嫌疑人有5個
  許   馮    吳    福    君
  首先排除掉君,因為是君案發之前不再現場,對現場并不了解,而且如果是君作案,他是從外面進來的,他可以將抹布扔在外面。(他怎么沒鑰匙呢?)而且他的供詞可以查證飛機場航班。
其他4個人均無完整在場證明
  第二個排除掉君的父親福,因為他同樣可以將抹布扔在外面,沒必要給自己增加嫌疑。(如果他是用這種方法給自己洗清嫌疑,就沒必要打掃現場)。
同時明面上君和福沒有犯罪動機
  此時嫌疑人為
  許   馮    吳
  死者是被煙灰缸擊中后腦,一擊斃命。許和馮是女子,力氣小,所以只有吳能做到。
  所以兇手是 吳
  
  由“好啦,反正這都是你們自己的事。”馮莉起身說道,“差不多要到晚飯時間,下去吧,聽學長說這家旅店的飯菜很不錯呢。”(因為是馮對許私下說的不知道能不能作為呈堂證供)
  可知:吳其實早就來過這家旅館。他對這家旅館應該熟悉。
  由“你以前和死者或是另外三位認識嗎?”
  “不認識。”
  可知:要么福在撒謊,要么就是他忘記了,因為福先被排除在外,(如果他是兇手,對于現場的描述過于詳細,對自己不利)所以應該是吳在很久以前來過,福忘記了。
  案發經過:
  當天8:00左右秦給吳打電話(內容可能為吳所講的),然后吳來到秦的房間,秦對吳百般侮辱,也說了吳配不上許,許也不喜歡吳,也說了白天許的表現告訴吳是不可能的。
  隨后吳在憤怒之下將秦殺死。將尸體拖到浴室(所以秦沒有穿鞋),帶上塑膠手套,并利用他對旅店的熟悉,利用旅館的工具,清除血跡,用浴盆里的水洗掉工具上的血跡,將水放掉,并將帶血的抹布其藏在福的衣柜里,目的是嫁禍。
  其他證據:
  首先,手套的長度7cm加上手的長度大概有25cm,前兩節手指彎曲后有20cm,所以吳是有能力犯案的。
  第二,吳擁有犯罪動機,前面推論出吳喜歡許,但是許喜歡的是秦,如果除掉秦,他可以得到許(單純的人,單純的思想,可能不存在)。秦白天對他的侮辱,他是個單純的人,但不是傻子。
  
  其他猜測(沒有證據):
  由于吳知道這家店,也許就是吳提議秦訂的這家旅店,那他就有可能是蓄意殺人,及時不是犯案過程也會更復雜,不能確定。
  如果吳知道旅館老板去找工具,那他放掉水是為了洗清嫌疑,但是因為不能確定他知道,(因為前一條可以看出不能斷定為蓄意謀殺)所以只能推出他是為了洗清血跡。他原來的目的也許只是利用抹布嫁禍給老板,洗清自己的嫌疑。所以這么早的發現尸體,卻沒發現他,以及他不能完成放水等工作只是偶然因素,這里他的無辜證明也是偶然的。
  吳也許知道老板沒認出來他。
  
  (ps:每次看到那張照片都不知道有什么用,那不成是是從多年的兒子,姑娘?糾結好半天)
  
  
  
匿名
| 發表于 2013-8-10 18:49:11
首先死者是被煙灰缸一擊致命而死,而兇器是死者房間的,加上兇手只是一擊的情況下,所以很可能是臨時起意。從現場痕跡表示兇手曾將尸體轉移到浴缸,并且把水放走。已知前提波的手指不能碰水,因此波無法完成將軟塞那掉這個步驟。而死者會在晚上找誰談話或者有誰找死者談話,然后令其產生殺意,我認為本案中只有3個人就是文文,莉,曉波。而結合文中兇手移動尸體到浴缸目的是令曉波脫離關聯的話,符合的人只有莉。還有我曾想過曉波能否用雙腳把軟塞拔開。
匿名
| 發表于 2013-8-10 19:05:51
第二屆貝克街杯推理大賽:
第三回合
《葫蘆湖殺人事件》

本隊伍推理過程如下:

疑點1:許文文是否真正喜歡吳曉波?
文中提到:“四人中有一男一女看起來似乎是情侶,女人正抱著男人的手臂一臉撒嬌的模樣。”
“三間房你個頭呀。”,“‘干什么呀!’許文文一下把排骨給夾出去扔到桌上,‘真是的,誰要你自作多情。’”。從這些情節可以看出,許文文并非真正喜歡吳曉波,而是故意裝作喜歡吳曉波來作秀給秦一鳴看的。

疑點2:打電話說明了什么?
文中提到:“我們查到死者8點時曾打了個半分鐘左右的電話給你,你們都說了些什么?”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晚上8點時,也就是老板岳廣福即將去地下室時,秦一鳴給吳曉波打了一個電話,說了些關于許文文的事。那么極有可能是因為此事導致吳曉波生氣來謀害秦一鳴。

疑點3:浴缸中的水為何被放掉了?
文中提到:“塞子壞了……但我剛剛看到浴缸里并沒有水。”從中看出,浴缸中的水已被人放掉了。那么是誰放掉的水呢?為何要放掉水呢?秦一鳴已經找了老板來處理此事,他不應該再去拔塞子,那么則是兇手放掉了水。更有可能是因為浴缸中的水里染上了血跡,兇手清理了現場,所以放掉了浴缸中的水。

疑點4:岳廣福的房間衣柜內的抹布為何會沾著死者的血跡?
文中提到:“在岳廣福的房間衣柜內找到了一塊抹布,上面沾著死者的血跡。”從這里似乎可以看出,老板的嫌疑非常大,但事實果真如此嗎?老板殺人確實沒有太多的動機,如果兇手不是老板,那么抹布就是兇手利用清理現場的工具,并且也是用來把嫌疑推給老板的工具。

綜合上述幾個疑點,本隊伍推理結果如下:

兇手:吳曉波

動機:秦一鳴打電話給吳曉波,電話中可能說出了許文文假裝喜歡吳曉波的真相以及有損吳曉波人格的話語,導致吳曉波憤怒,決定殺害了秦一鳴

作案手法:
秦一鳴在晚飯過后洗完澡后,發現浴缸的塞子壞了,于是下樓叫老板來修。老板因為需要工具箱的緣故,所以下地下室去拿。
這時,秦一鳴撥通了吳曉波的電話,向他說明了許文文假裝喜歡他的事實,以及損吳曉波人格的話。吳曉波被激怒了,他決定殺害了秦一鳴。
他怕因為水的緣故使自己無法完成這個殺人過程,于是戴上了事先用來洗衣服的黃塑膠手套。準備好之后,他先偷偷地來到秦一鳴的房間,趁秦一鳴不注意時用煙灰缸猛力砸秦的頭部,導致秦當場死亡。接著他開始清理現場,為了不使自己兇手的身份暴露,也為了制造出死者因誤滑倒意外死亡的假相,他將秦一鳴的尸體搬到了浴缸旁,因為浴缸中水不小心沾染了死者血跡的緣故,吳曉波決定放掉浴缸中的水減少嫌疑。因為有黃塑膠水套這個工具,它可以遮到手腕往上7厘米處,一只手加上7CM的長度足以超過塞子鐵鏈上那20CM水的長度,使吳曉波可以不怕水來拔塞子。但他不知塞子事先已經拔不動了,所以他用盡全力拔壞了塞子,使浴缸中的水飛濺到地上,也就有了地上的積水。吳曉波還拿了老板房間里的抹布擦掉了其余地方的血跡,并又將抹布放回了老板房間內,將嫌疑推給老板。也因為自己身上沾了死者的血跡,所以他才將衣服換掉洗凈了上面的血跡。
布置好現場后吳曉波回到了自己的房間,直到老板發現了秦一鳴的死后才被叫了出來。

證據:通話記錄、衣服上可以檢測血液反應、黃色塑膠手套上會有用力拔塞子時留下的痕跡

以上為本隊伍的推理過程。
匿名
| 發表于 2013-8-10 19:09:48
兇手:吳曉波
手法:吳曉波在20:05左右老板岳廣福去地下室后,帶上手套,來動秦一鳴的房間,用煙灰缸將秦一鳴打死,再將浴缸內的水放掉,因為戴著手套,所以并沒有關系,然后將秦一鳴的尸體搬到浴室內,偽裝成意外的樣子,再用抹布把現場清理干凈,最后為了防止警方懷疑自己,便將帶血的抹布放到岳廣福的房間衣柜內,將責任推到岳廣福的身上。趁大家還沒發現尸體,迅速離開現場,回到自己房間。
動機:應該與8點時死者打的個半分鐘左右的電話有關。
證據:如果調查,應該會在吳曉波的手套上檢查到秦一鳴的血跡。
匿名
| 發表于 2013-8-10 19:10:4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10 19:12 編輯

岳祁君
只有他有充足的時間
匿名
| 發表于 2013-8-10 19:21:47
尸體在2樓,秦一鳴死亡時間大概是8點5分到8點半之間。死因是頭部受到重物撞擊導致顱腦損傷出血死亡。兇器是煙灰缸,有人打掃過現場。在岳廣福的房間衣柜內找到了一塊抹布,上面沾著死者的血跡。是.吳曉波放的。

20:05到20:30之間

1.馮莉:在湖邊散步,有三個人說確實有看到過她,但是否一直在湖邊就無法確定了

2.許文文:在自己的房間里

3.吳曉波:在自己房間

死者8點時曾打了個半分鐘左右的電話給他
“他……他說……我配不上小文,讓我放手。”

三樓吳曉波的房間
浴室內有一件放在水槽里的衣服,他拿起那件衣服正是晚飯前吳曉波穿的。
前面喝咖啡不小心濺了點到衣服
吳曉波用手套洗
手套不大,大概只能遮到手腕往上7厘米,只是洗衣服的話確實可以保護雙手。
許文文說“曉波平時就不喜歡洗澡,所以沒帶那些東西”


4.岳廣福
在地下室
浴缸的水位是差不多是在鐵鏈一頭固定位置往上20厘米多的地方

5.岳祁君

剛出機場在來這兒的路上


兇手是吳曉波
許文文說“曉波平時就不喜歡洗澡,所以沒帶那些東西”
吳曉波戴上手套洗衣服大概只能遮到手腕往上7厘米
浴缸的水位是差不多是在鐵鏈一頭固定位置往上20厘米多的地方
有作案時間,動機是死者是他的情敵
匿名
| 發表于 2013-8-10 19:22:38
解答
先說疑點:
1.        時間是許定,旅館地點是秦定。(不存在是預謀好的)
2.        在懷疑照片的拍攝者,男人在為小孩梳頭,孩子心無旁騖的再玩玩具,桌子還沒有收拾,孩子的母親在生孩子的時候死亡。(這個拍攝者和岳家父子應該是很熟悉)
3.        許明顯在氣秦,然而秦的舉動(包括:吃飯的時候,給吳的電話。)說明他還是很在意許的,并且在吃醋。
4.        馮和許的關系顯然不是很好,但是馮很關心吳(從吳的手不碰水的事情,并且因為吳才愿意來這里度假可以看出)并且馮受到老人的喜愛。
5.        馮憑徐的幾句話就說出了徐的警察身份,馮在晚餐時上樓叫秦用了10分鐘,秦和徐住在一層,晚餐時候秦故意打翻水杯,并且和馮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有沒有可能在馮去找秦的時候,意外知道了徐的身份,也料到了秦和許其實沒有斷,只是在慪氣,所以她又機會讓許和吳分開,并且希望和秦合作)
6.        案發現場的浴缸水被放干,塞子是硬拔的,并且水位超過了20cm,然而保鮮膜在晚餐前用完,吳的手套只有7cm(至少吳不會是拔塞子的那個人)
7.        死者被發現是移尸到浴室,并且偽裝成在浴室里滑到致死,老岳知道死者洗過澡,死者真正的死因是煙灰缸的擊打,并且兇殺現場是在死者的床邊,死者在兇殺時間曾經與吳通過電話。連煙灰缸都擦干凈,但是床下這種小地方卻沒注意到。岳廣福的房間里找到了血抹布。(死者為什么會被移動?顯然移動尸體,打掃現場,拔塞子的那個人和殺人的人不是一個人,殺人者慌忙逃走的時候沒有注意到,但是被移動尸體的人看到,并且向幫忙掩飾罪行,但是她慌忙之中把死者是要去洗澡還是洗完澡弄混了,并且打掃現場需要碰到水,就算是用抹布也會洗干凈,會有人把它藏在自己的房間里等待搜索嗎?洗抹布需要水,浴缸里的水也被放掉了,可能是為了掩飾兇手,或者是為了打掃現場。然而岳廣福的房間的毛巾很有可能是嫁禍。)
8.        許聽到秦死亡時候的傷心很難看是裝出來的,吳在吃飯時候對許的關心有目共睹,并且他還吃掉了那塊排骨,可見他至少聽命于許。關于馮散步的證據很容易被推倒。(綜合上面那條,我們可以推論出兇手是一個不能收拾現場的人,然而收拾現場的人冒著被發現的危險打掃,但是還是對房間的布置不熟悉,并且不知道秦是否洗澡。)

綜上,我們可以做出以下推論:
許請吳幫她氣氣秦,但是許同時激起了馮的憤怒,在晚飯前馮看出來了秦的不甘,希望和他合作,于是有了晚餐的鬧劇,在晚餐后,秦洗好澡約了吳談論許的事情,但是因為某些言語的不適合,引起了吳的殺意,吳殺人后急忙回去處理自己身上的痕跡,但是這些都被馮看到,馮在情急之下開始打掃現場,為了消除吳的嫌疑,她還拔掉了下水道的塞子,之后離開現場,找到了散步這個模糊的不在場證明并且還把抹布藏到了岳廣福的房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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