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33 編輯
一, 案件分析
1.車禍案
原文:引用 (1)一輛黑色廣州本田以極快的速度沖來。就在撞倒了正要過馬路到校門口去接孩子的一位家長后,沒有一絲猶豫、停頓
(2)攝像頭拍到在10:55時有一個戴著黑色鴨舌帽,穿著黑色衣褲的人進入車內
(3)肇事車輛與死者本人所駕駛的系同一輛車
(4)“最近都有誰接觸過死者?”
“大部分是死者的同事、父母,不過據死者的妻子說,一周前許久不見的哥哥秦恒志曾經來過他們家。”
分析:兇手顯然是非常了解秦申志的時間表,動手時干脆利落,僅幾秒鐘就完成了兇案過程并駕車逃跑,同時,通過監控可以知道兇手進入秦申志的車子沒有使用暴力,而是直接進入,因此兇手是和死者熟識,并且能碰到死者車鑰匙的人。
2.上吊案
原文:引用 (1)房間的門鎖可以通過鑰匙從外面反鎖,但鑰匙在杜浩思的衣服口袋里被找到,而即便有其他鑰匙的存在,也無法解釋擋在門前的桌子是怎么被移動到這個位置,間窗戶是普通的推拉窗,拉上窗戶以后從內部才能鎖住,但是這個窗戶的鎖生銹的厲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拉下扳手鎖住。
(2)身體健康的成年男性從2樓窗戶跳下應該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3)江流來到這個外人難以進入的工廠
(4)高一行的房間就在杜浩思房間的上方
(5)在杜浩思的房間窗戶正下方的一塊草坪似乎被什么較大的物體壓過。
(6)發現尸體的工友說撞開房門時,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聽到“砰”的一聲。
分析:首先這個工廠是外人很難進入的,所以作案者應該是廠內人員。在看死者房間,他的房門是無法突破的,但是房間還有另外一個出口,那就是窗戶,同時也發現他的窗戶正下方的草坪被重物壓過,想到兇手應該是跳窗逃跑,但是窗戶的插銷很難插上去,聯想到那聲碰撞和被重物壓過的草地,有重物迫使這個插銷插上去,那么打開門時候的響聲應該就是這個機關的啟動聲音,所以我們畫了示意圖如下。
1號繩子有個扣在門的鎖舌上面(也可能是被桌子壓住了),這根繩子是重物的承重繩,2號繩子則是直接捆到插銷上,繞過窗戶上沿和重物相連(此時繩子不繃緊)。等到有人撞開門,1號繩扣脫落,重物下墜拉緊了2號繩,此時插銷被插上,而繩扣也脫落。而能回收這些物品且有殺人動機的人只有高一行一個人。
(窗戶機關圖的名字是window)
3.焦尸案
原文:引用 (1)但從呂譽的父母口中得知,呂譽一周前出獄后只回來向他們拿了點錢說自己要去外面住就離開了,好在呂譽還是告訴了父母自己的住址讓江流可以找到他。
(2)一周前許久不見的哥哥秦恒志曾經來過他們家。
一周前……一周前……8月4日……”
那天是主犯呂譽刑滿出獄的日子。
(3)呂譽的房間內彌漫著一股極其難聞的氣味,地板上扔著五六個空的啤酒罐,墻上用馬克筆寫著一個“火”字,但現場沒有發現打火機、火柴一類的點火裝置。江流走到房間的窗戶邊,這棟公寓的窗戶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門一個出口。三名下屬都一致表示在自己值班時沒有看到任何人進去過。
(4)。在尸體體內發現有少量的酒精, 死因就是燒死,死亡時間在凌晨4~5點。
(5)在公寓附近路口的一個監控攝像頭發現,8月11日晚上11點曾經有一個穿著黑色衣褲戴鴨舌帽的男子出現。
分析:呂譽單獨出去住顯然是被告知了殺人,知道他住處的人只有父母和警察而已,但是呂譽既然是才剛剛出獄,怎么能這么快找到房子,那么可能有人幫他找了房子,而這個人可能寫下了“火”字,所以這個人還是呂譽十分相信的人,呂譽入獄17年,社交基本為零,能相信的人除了家人,便是當年的同伙。
再說呂譽的死,在密閉的房間一個酒鬼被燒死,屋內還沒有任何火源,那么如果兇手進不來,進來的便是火,這就想到了一個物理現象“燭芯效應”。兇手在窗外用超大功率激光筆或者微波加熱器將死者身上點燃數處,當死者皮膚破裂之后,油脂融化到衣服上,成為“蠟油”,此時他被慢慢燃燒(時間大概4-5小時),但是這個過程對人來說是痛感非常小的,更何況此人爛醉如泥,尸油燒出難聞的味道,驚動了鄰居,于是大家便發現被燒死的呂譽。
4.水泥案
原文:引用 (1)許昌嵐的尸體是在呂譽死后兩天的8月14才被發現,就在一處正在施工的工地上,一早準備干活的工人們發現工地多了一個汽油桶,汽油桶外寫著“山”字而上方還有一個人頭
(2)確定了死亡時間是在8月11號的晚上9~10點,死亡原因是被人用鈍器多次擊打頭部造成顱內出血,也就是說他和秦申志是在同一天被害。
(3)李德凱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來。
(4)從許昌嵐的父母處得知,8月11日的中午他接到一個電話后便出門去了,也沒有說去哪里。
(5)當天有一個穿著黑衣褲戴著鴨舌帽的男人來打了一通電話,但是因為這名男子戴著口罩他們也不知道男子的相貌如何,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凱三人的照片給店老板辨認,老板說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
分析:許昌嵐當天出門是十分干脆利落,說明是熟人叫出去的,而這個人也被證實是秦恒志。死者在14日被發現在一個正在施工的工地上,說明他的尸體是13日晚被移動到那里的,而且移尸人害很熟悉這工地的時間表。死者11日便死去,但是卻在14日被發現;再看死者的死因,被擊打頭顱,導致顱內出血,是不是兇手只能打他的頭呢?此時他可能已經被封到水泥之中,既然他早就被做成了水泥樁子,為什么兇手不直接拋尸呢?那么兇手和移尸人可能不是一個人。
二, 關于兇手
車禍案中,高一行和李德凱沒有作案時間,而且能拿到鑰匙的人也只有秦恒志。
上吊案中,工廠外人難以進入,所以應該是內部人員犯案,而且死者的宿舍窗下還有壓痕,說明有人曾經跳窗,能做到的只有高一行,他假扮黑衣人殺人之后,再跳窗出廠假裝自己再回宿舍。
焦尸案中,知道呂譽住處的人必是他的熟人,那么剛剛結束17年牢獄的他的社交圈只剩下了當年的同伙,那么這個神秘的黑衣人只能是還活著的秦恒志。
水泥案中,殺人者顯然是早就準備好,卻等到了檢察官回來才去拋尸,說明殺人者在等拋尸者。那么這殺人者便是能取得許昌嵐信任的秦恒志,而拋尸者便是檢察官李德凱。
這系列案件有他的特殊標志,那么這便是一個完整的謀殺,如果是秦恒志,那么他無法進入外人很難進入的工廠;如果是高一行,那么第一起案件發生的時候高一行正在上班,沒有時間去殺人。這個黑衣人在時間和地點上和我們列出的嫌疑人都有一段完美的不重合(詳見我們畫出的黑衣兇手時間表),那么如果是一伙人作案,那么就有可能了。
(時間表圖見下方)
三, 案情還原
秦恒志,高一行,李德凱三人因為當年的案件走到了一起,秦恒志心中懷著愧疚,高一行是復仇,李德凱是正義,便開始他們的殺人計劃,得知呂譽被放出來之后,他們便開始了自己的準備。4日秦恒志去弟弟家復制了弟弟的車鑰匙,9日李德凱出差,10日,高一行殺死杜思浩;11日10:58秦申志遇害,之后秦恒志去聯系了許昌嵐,把他弄暈之后封在了水泥之中。廠友發現杜思浩尸體,報警。晚9點許昌嵐被擊打致死。晚11點,秦恒志出現在呂譽公寓點燃呂譽。13日,李德凱回來,當天晚上,李德凱將許昌嵐移動到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