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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6-8-11 20:06:39
本題截題時間:2016-08-13 21:00 屆時將放出第四題答案,2016-08-14 20:00 將放出第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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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6-8-11 20:06:4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03 編輯
紫色字體】為引用原文
紅色字體】為重要結論
杜浩思是高一行殺的,其他三個為秦恒志所殺。
一、疑點歸納分析
1、秦申志案件:“攝像頭拍到在10:55時有一個戴著黑色鴨舌帽,穿著黑色衣褲的人進入車內,10:58:11車開始啟動,于10:58:19撞上正過馬路的死者。”從黑衣人接近車子到啟動到撞上只用了8秒鐘時間,說明兇手是用鑰匙啟動車子的。
2、由于車子是死者的,那么能接觸到死者并拿到鑰匙的人只有在一個周前去過死者家里的哥哥秦恒志。
3、杜浩思的案子:首先這是個密室,密室的鑰匙在死者身上死者被掉在家里的電扇下,有原文描述可知,窗子的下拉扳手只要往下拉就可以使窗子鎖上,而死者的桌子被挪到門邊應該是為了堵住門,以至于被人發現的時候能啟動某種機關。
4、“江流讓兩名警員嘗試了一下,身體健康的成年男性從2樓窗戶跳下應該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所以說兇手可以從窗戶逃走,而窗戶的密室可以用魚線完成,魚線一頭壓在桌子腳,在窗戶邊的地方加一根分叉魚線用活結鉤住窗戶下拉扳手,合并后的魚線放出窗外在尾部掛一個重物,由于是推拉式的窗子,底部有一定的空間可以壓住魚線,當推動桌子桌子腳的魚線挪動后重物會落下,導致扳手拉下,由于原文說“這個窗戶的鎖生銹的厲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拉下”所以才會用重物,這也解釋了工人在發現尸體的時候
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聽到“砰”的一聲。”筆者推測這個是扳手拉下來或者重物落地的聲音。
5、“根據樓道口的攝像頭,在昨晚8點曾經有一個身著黑衣戴著黑色鴨舌帽的男人來到2樓,但攝像頭沒有拍到他離開的畫面。”如果說進去沒出來可以跳窗,那么誰都有可能作案,但是現場并沒有發現有魚線累的東西,所以魚線是被回收了,能做到這點的就是住在樓上的高一行了。在案發當晚,“根據攝像頭,他在昨晚9點從外面回來回到自己房間所在的3樓,高一行的房間就在杜浩思房間的上方,直到第二天早上8點再沒出去過。”而杜浩思的死亡時間是8-9點,所以筆者推測高一行在八點穿上黑衣黑帽進入監控,在房間殺了杜浩思之后布置好現場從窗戶跳出去把黑衣黑帽脫了在從門口回來。
6、關于窗戶:有兩點猜想,一是如果窗戶外有一點可以在站住腳的地方,那么可以在跳下去之前回身把窗戶拉好再跳下去,那么只用完成窗戶下拉扳手拉下來的機關就行了。二是如果沒有可以回身關窗戶的站腳點,那么直接跳下去,之后再從自己家用竹竿一類的東西把窗戶關起來,鎖窗手法同上。
7、“尸體是在今天下午1點,那時候高一行正在自己的房間內午休。”由于案發現場的線沒處理,所以高一行肯定在自己房間觀察重物是否掉下去,等大家發現尸體的時候,下去把魚線回收即可。
8、呂譽案件:“呂譽一周前出獄后只回來向他們拿了點錢說自己要去外面住就離開了,好在呂譽還是告訴了父母自己的住址讓江流可以找到他。”由此看來呂譽是一個周前剛出獄,所以知道他行蹤的人不會很多除了父母就只有仇人了。
9、關于密室的形成,呂譽確實一直沒出去,而且值班的幾個人一直沒看到有人進去,那么只能說明兇手在這之前就已經到達公寓內部了。
10、由于現場“呂譽的房間內彌漫著一股極其難聞的氣味,地板上扔著五六個空的啤酒罐,墻上用馬克筆寫著一個“火”字”燃燒現場難聞的氣味筆者認為是某種化學物質反應導致的燃燒,而墻上的火字是用特殊的墨水寫下的字,遇熱會出現字,就像酸遇到石蕊的道理,所以在警察到呂譽家之前就寫了這些字,而燃燒筆者有兩個推測:一是利用究竟和某種化學物質導致燃燒,二是啤酒罐里的東西,五六個啤酒罐體內不可能只有少量酒精,而啤酒罐里的氣體能燃燒,而兇手利用這點殺了呂譽。由于筆者理科渣只能表達這么多了。
11、許昌嵐案子:確定了死亡時間是在8月11號的晚上9~10點,也就是說他和秦申志是在同一天被害。而許昌嵐是被人打電話約出來的,如果說有誰能把許昌嵐電話約出來只有以前認識的秦恒志。
12、警方調取了通信記錄發現對方號碼是從拂煦路的一家商店的電話撥出的,根據店家 的證詞,當天有一個穿著黑衣褲戴著鴨舌帽的男人來打了一通電話,但是因為這名男子戴著口罩他們也不知道男子的相貌如何,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凱三人的照片給店老板辨認,老板說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由這點來看并不能排除嫌疑人。
二、嫌疑人排查
此四起案件無意不是跟17年前的案子相關,他們對田琦順所做的事情都還給他們了,所以除開田琦順家人作案,如果他們要報復早就開始了,就只有三個嫌疑人:秦申志,高一行,檢察官
1、秦申志的案子,能拿到鑰匙的只有哥哥秦恒志,所以不是他開車撞死秦申志就是他幫真正的兇手拿到鑰匙犯案,只要查查秦恒志當天的記錄就可以知道是否犯案,
2、杜浩思的案子可以確定是高一行所做,只要查查10號上午是否礦工就可以排除他殺秦申志的嫌疑,由于發現尸體到報案時間很短,所以掉在窗子下面的重物應該沒來的寄處理,只是藏在附近了,調查一下就知道了。
3、呂譽的案子:由于呂譽一案,筆者推測使用了某種化學反應的手段,而高一行如果沒上班就要排查,如果在上班就不是他,那么剩檢察官和秦申志,檢察官出差了,所以只要查行程就可以排除,行程有錯那么另外排查。
4、許昌嵐的案件:許昌嵐是被人叫出去的,所以初步認為只要認識的秦恒志能叫他出去,此處根據高一行的上班時間和檢察官出差來看只有秦恒志能做到這點。
5、根據時間點來分析:8月10日晚8-9點杜浩思死  8月11日 早上10:58 秦申志死  8月11日晚8-9點許昌嵐死  8月11日晚11點出現黑衣人 12日凌晨4-5點呂譽死
綜合以上五點,時間線上來說一個人犯案完全有可能,而且如果有一個人存在說謊或者檢察官出意外那么要排查一堆人的嫌疑,筆者此處值分析檢察官去我是出差沒有中途返回,高一行確實沒有翹班這一種情況。10號案子推測為高一行所做,所以11號上午10:58高一行在上班,檢察官出差,所以只有秦恒志能犯案。11晚許昌嵐死,原文所說是被人重吉頭部致死,所以應該是死亡后再找來的油桶和水泥,所以這點檢察官做不到,而高一行由于監控和上班也不可能做到,唯有秦恒志能做到。而呂譽死的時候出差的檢察官沒回來,高一行同樣不可以,也只有秦恒志能做到。
三、案件還原
等了17年終于呂譽被放出來了,在8月4日,秦恒志到弟弟的家里拿到了弟弟的備用車鑰匙,在11日上午10:58開車撞死弟弟,逃離現場,而另一個蠢蠢欲動的高中男友也在蓄意著報復,所以在得知呂譽被放出來后開始報復行動,或者說他們二人早就計劃了一場殺戮。高一行利用住在杜浩思的樓上和監控這點制造不在場證明殺了杜浩思,秦恒志則在警方查杜浩思案件時展開了另外的謀殺,設計把呂譽和許昌嵐都殺了,如果非得說動機那就是17年前他由于害怕他們四個的威脅而扼殺了一個17歲的生命,以及在日后的日子里極大的收到心靈創傷,必須做個了斷。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1 20:07:01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31 編輯
兇手:秦恒志

兇手推斷:老板說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
作案動機:防止秘密泄露

案件一(風)
死者:秦申志
原文分析:①“10:55時有一個戴著黑色鴨舌帽,穿著黑色衣褲的人進入車內,10:58:11車開始啟動,于10:58:19撞上正過馬路的死者”說明兇手            事先就知道死者會經過這里
                 ②一周前許久不見的哥哥秦恒志曾經來過他們家。說明秦恒志很有嫌疑。
                 ③但是當田綺順被囚禁在秦家時是由秦恒志來負責田綺順的飲食,一審時被以協助犯罪起訴,判決無罪。說明其也有犯罪可能
結論:秦恒志想和弟弟商量除掉呂譽以防止自己的秘密泄露,卻被拒絕,為防止秘密泄露,假意約出弟弟,然后撞死。

案件二(林)
兇手:杜浩思
原文分析:①房間的門鎖被反鎖,但鑰匙在杜浩思的衣服口袋里,而門前有桌子。說明兇手沒有從門離開
                 ②房間窗戶是普通的推拉窗,拉上以后從內部才能鎖住,但是這個窗戶的鎖生銹的厲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拉下
                 ③體健康的成年男性從2樓窗戶跳下應該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說明兇手有可能跳窗離開
                 ④原文一:樓道口的攝像頭,在昨晚8點曾經有一個身著黑衣戴著黑色鴨舌帽的男人來到2樓,但攝像頭沒有拍到他離開的畫面
                    原文二:高一行在昨晚9點從外面回來回到自己房間所在的3樓。說明兇手不是高一行
                 ⑤尸體的脖頸上有兩道勒痕,很顯然是先被勒死后再吊起來。
                 ⑥房間窗戶正下方的一塊草坪似乎被什么較大的物體壓過。可能兇手跳窗逃離
結論:秦恒志八點潛入殺死死者,然后把桌子推到門邊。打開窗戶,把窗戶搭扣打好,猛地一推,就可以關上。跳樓逃離。

案件三(火)
死者:呂譽
原文分析:①在尸體體內發現有少量的酒精, 死因就是燒死,死亡時間在凌晨4~5點。可能是酒精自焚
                 ②8月11日晚上11點曾經有一個穿著黑色衣褲戴鴨舌帽的男子出現
                 ③這棟公寓的窗戶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門一個出口。三名下屬表示沒有看到任何人進去過。說明兇手沒有進入
結論:秦恒志威脅呂譽,逼迫其寫字后自殺。

案件四(山)
死者:許昌嵐
原文分析:①汽油桶外寫著“山”字而上方還有一個人頭
                  ②李德凱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來。說明李德凱沒有作案時間
                 ③8月11日的中午他接到一個電話后便出門去了,也沒有說去哪里
結論:秦恒志將李德凱約出后殺害,拋尸。為了防止秘密泄露。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1 20:09:13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32 編輯
解答篇
確定兇手為四人合謀:高一行、李德凱、陸仁賈、秦恒志

1、時間分析
按照題目的描述,受到車禍報案當天,之后就收到了報案杜思浩死了,是死在昨天晚上的
后面問秦家的時候說什么一周前就是8月4日,那么當天就應該是8月11日,那么
杜思浩就是死在10號晚上,男朋友在11號一直沒出去,之后又上班,因此沒有時間去參加11號的車禍了,然后11號當天也是警察去找呂的那天,11號晚上11點有戴鴨舌帽的人來,但是卻是鄰居在12號殺的,戴鴨舌帽的人估計是為了保持和之前案子的一致性去露個像。而且這個人極有可能是11號晚上9點殺完許的檢察官
許的案子是在11號晚上9點,11號早上,鄰居顯然不會是那個人,下午5點就有警察來守著了,許是在晚上9點死的,警衛反應無人進出那么鄰居排除。11號中午許接了個電話,電話是在某個商店打的,但是男朋友中午應該在工作,也就可以排除,所以也只能是檢察官干的
綜上各自的犯罪時間相互矛盾,顯然不會是一人所為
文中也表示【知曉此案者無一不對四名犯人的罪惡行徑憤慨不已】,所以大家也都是有理由有動機的了。



2、再說下密室手法
【江流走到宿舍背面,在杜浩思的房間窗戶正下方的一塊草坪似乎被什么較大的物體壓過。發現尸體的工友說撞開房門時,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聽到“砰”的一聲】
這就證明這不是個真實的密室,在兇手殺完人走掉以后,現場都不是處于一個密室狀態,而真正讓現場處于密室狀態的是,在大家撞開門的那一瞬間所以這個門應該是連接了什么機關的。聽到這“砰”的一聲結合草坪被什么壓過了,就證明有一個重物是被吊在窗外,開門觸發了這個機關,使重物掉落,然后把就將窗戶鎖上了,而這個重物就是黑衣兇手高一行,重物在窗外掉落時就觸動了機關順便關了窗戶制造了密室殺人現象。然后高一行在樓上把重物提上去。那么黑衣人是高一行,他殺了兇手后從窗臺跳下,然后再回去自己房間。


3、出租屋的密室
出租屋被燒死的呂譽,邏輯推斷,兩個警衛全程監視保證沒有人上樓,沒有窗戶也不可能走窗戶。那么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殺他的人從一開始,就在他的屋子里,但是這顯然也是不可能的,因為發現尸體后,藏在房子里的人也跑不掉。第二個可能,就只能是一直在樓上的鄰居了,【發現幾個空酒罐子】猜想是鄰居來請他喝酒,因為他是晚上通宵白天睡覺,白天應該不會買酒,而且這個警察第一次去的時候沒有看見有酒。所以兇手只能是鄰居陸仁賈。
高一行進入自己房間后就沒有出去,而10:52這個時間他在上班,所以兇手排除高一行。
兇手對秦的生活很熟悉,可以猜想秦恒志透露了他的生活方式,但是難以想象能親手殺死自己的弟弟,所以我們確定兇手為李德凱。
2杜浩思的案子里黑衣人進去了然而沒有出來,我們猜想黑衣人就是兇手,然后他在窗戶逃走。后面會有作案手法
4許的案子是在11號晚上9點,11號早上,鄰居顯然不會是那個人,下午5點就有警察來守著了,許是在晚上9點死的,警衛反應無人進出那陸仁賈排除。11號中午許接了個電話,電話是在某個商店打的,但是男朋友高一行中午應該在工作,也就可以排除,所以也只能是檢察官把許昌嵐殺死。



綜上的邏輯推斷,就是四個對罪犯深感厭惡的人殺了這四個兇手。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1 20:10:0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33 編輯
一,        案件分析
1.車禍案
原文:
引用
(1)一輛黑色廣州本田以極快的速度沖來。就在撞倒了正要過馬路到校門口去接孩子的一位家長后,沒有一絲猶豫、停頓
(2)攝像頭拍到在10:55時有一個戴著黑色鴨舌帽,穿著黑色衣褲的人進入車內
(3)肇事車輛與死者本人所駕駛的系同一輛車
(4)“最近都有誰接觸過死者?”
“大部分是死者的同事、父母,不過據死者的妻子說,一周前許久不見的哥哥秦恒志曾經來過他們家。”

分析:兇手顯然是非常了解秦申志的時間表,動手時干脆利落,僅幾秒鐘就完成了兇案過程并駕車逃跑,同時,通過監控可以知道兇手進入秦申志的車子沒有使用暴力,而是直接進入,因此兇手是和死者熟識,并且能碰到死者車鑰匙的人。
2.上吊案
原文:
引用
(1)房間的門鎖可以通過鑰匙從外面反鎖,但鑰匙在杜浩思的衣服口袋里被找到,而即便有其他鑰匙的存在,也無法解釋擋在門前的桌子是怎么被移動到這個位置,間窗戶是普通的推拉窗,拉上窗戶以后從內部才能鎖住,但是這個窗戶的鎖生銹的厲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拉下扳手鎖住。
(2)身體健康的成年男性從2樓窗戶跳下應該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3)江流來到這個外人難以進入的工廠
(4)高一行的房間就在杜浩思房間的上方
(5)在杜浩思的房間窗戶正下方的一塊草坪似乎被什么較大的物體壓過。
(6)發現尸體的工友說撞開房門時,大家吵吵嚷嚷的但他似乎有聽到“砰”的一聲。

分析:首先這個工廠是外人很難進入的,所以作案者應該是廠內人員。在看死者房間,他的房門是無法突破的,但是房間還有另外一個出口,那就是窗戶,同時也發現他的窗戶正下方的草坪被重物壓過,想到兇手應該是跳窗逃跑,但是窗戶的插銷很難插上去,聯想到那聲碰撞和被重物壓過的草地,有重物迫使這個插銷插上去,那么打開門時候的響聲應該就是這個機關的啟動聲音,所以我們畫了示意圖如下。
1號繩子有個扣在門的鎖舌上面(也可能是被桌子壓住了),這根繩子是重物的承重繩,2號繩子則是直接捆到插銷上,繞過窗戶上沿和重物相連(此時繩子不繃緊)。等到有人撞開門,1號繩扣脫落,重物下墜拉緊了2號繩,此時插銷被插上,而繩扣也脫落。而能回收這些物品且有殺人動機的人只有高一行一個人。
(窗戶機關圖的名字是window)

3.焦尸案
原文:
引用
(1)但從呂譽的父母口中得知,呂譽一周前出獄后只回來向他們拿了點錢說自己要去外面住就離開了,好在呂譽還是告訴了父母自己的住址讓江流可以找到他。
(2)一周前許久不見的哥哥秦恒志曾經來過他們家。
一周前……一周前……8月4日……”
那天是主犯呂譽刑滿出獄的日子。
(3)呂譽的房間內彌漫著一股極其難聞的氣味,地板上扔著五六個空的啤酒罐,墻上用馬克筆寫著一個“火”字,但現場沒有發現打火機、火柴一類的點火裝置。江流走到房間的窗戶邊,這棟公寓的窗戶都是被封死的,所以只有房門一個出口。三名下屬都一致表示在自己值班時沒有看到任何人進去過。
(4)。在尸體體內發現有少量的酒精, 死因就是燒死,死亡時間在凌晨4~5點。
(5)在公寓附近路口的一個監控攝像頭發現,8月11日晚上11點曾經有一個穿著黑色衣褲戴鴨舌帽的男子出現。

分析:呂譽單獨出去住顯然是被告知了殺人,知道他住處的人只有父母和警察而已,但是呂譽既然是才剛剛出獄,怎么能這么快找到房子,那么可能有人幫他找了房子,而這個人可能寫下了“火”字,所以這個人還是呂譽十分相信的人,呂譽入獄17年,社交基本為零,能相信的人除了家人,便是當年的同伙。
再說呂譽的死,在密閉的房間一個酒鬼被燒死,屋內還沒有任何火源,那么如果兇手進不來,進來的便是火,這就想到了一個物理現象“燭芯效應”。兇手在窗外用超大功率激光筆或者微波加熱器將死者身上點燃數處,當死者皮膚破裂之后,油脂融化到衣服上,成為“蠟油”,此時他被慢慢燃燒(時間大概4-5小時),但是這個過程對人來說是痛感非常小的,更何況此人爛醉如泥,尸油燒出難聞的味道,驚動了鄰居,于是大家便發現被燒死的呂譽。
4.水泥案
原文:
引用
(1)許昌嵐的尸體是在呂譽死后兩天的8月14才被發現,就在一處正在施工的工地上,一早準備干活的工人們發現工地多了一個汽油桶,汽油桶外寫著“山”字而上方還有一個人頭
(2)確定了死亡時間是在8月11號的晚上9~10點,死亡原因是被人用鈍器多次擊打頭部造成顱內出血,也就是說他和秦申志是在同一天被害。
(3)李德凱8月9日就去外地出差,8月13日才回來。
(4)從許昌嵐的父母處得知,8月11日的中午他接到一個電話后便出門去了,也沒有說去哪里。
(5)當天有一個穿著黑衣褲戴著鴨舌帽的男人來打了一通電話,但是因為這名男子戴著口罩他們也不知道男子的相貌如何,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凱三人的照片給店老板辨認,老板說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

分析:許昌嵐當天出門是十分干脆利落,說明是熟人叫出去的,而這個人也被證實是秦恒志。死者在14日被發現在一個正在施工的工地上,說明他的尸體是13日晚被移動到那里的,而且移尸人害很熟悉這工地的時間表。死者11日便死去,但是卻在14日被發現;再看死者的死因,被擊打頭顱,導致顱內出血,是不是兇手只能打他的頭呢?此時他可能已經被封到水泥之中,既然他早就被做成了水泥樁子,為什么兇手不直接拋尸呢?那么兇手和移尸人可能不是一個人。
二,        關于兇手
車禍案中,高一行和李德凱沒有作案時間,而且能拿到鑰匙的人也只有秦恒志
上吊案中,工廠外人難以進入,所以應該是內部人員犯案,而且死者的宿舍窗下還有壓痕,說明有人曾經跳窗,能做到的只有高一行,他假扮黑衣人殺人之后,再跳窗出廠假裝自己再回宿舍。
焦尸案中,知道呂譽住處的人必是他的熟人,那么剛剛結束17年牢獄的他的社交圈只剩下了當年的同伙,那么這個神秘的黑衣人只能是還活著的秦恒志
水泥案中,殺人者顯然是早就準備好,卻等到了檢察官回來才去拋尸,說明殺人者在等拋尸者。那么這殺人者便是能取得許昌嵐信任的秦恒志,而拋尸者便是檢察官李德凱
這系列案件有他的特殊標志,那么這便是一個完整的謀殺,如果是秦恒志,那么他無法進入外人很難進入的工廠;如果是高一行,那么第一起案件發生的時候高一行正在上班,沒有時間去殺人。這個黑衣人在時間和地點上和我們列出的嫌疑人都有一段完美的不重合(詳見我們畫出的黑衣兇手時間表),那么如果是一伙人作案,那么就有可能了。
(時間表圖見下方)

三,        案情還原
秦恒志,高一行,李德凱三人因為當年的案件走到了一起,秦恒志心中懷著愧疚,高一行是復仇,李德凱是正義,便開始他們的殺人計劃,得知呂譽被放出來之后,他們便開始了自己的準備。4日秦恒志去弟弟家復制了弟弟的車鑰匙,9日李德凱出差,10日,高一行殺死杜思浩;11日10:58秦申志遇害,之后秦恒志去聯系了許昌嵐,把他弄暈之后封在了水泥之中。廠友發現杜思浩尸體,報警。晚9點許昌嵐被擊打致死。晚11點,秦恒志出現在呂譽公寓點燃呂譽。13日,李德凱回來,當天晚上,李德凱將許昌嵐移動到工地。

2016-8-13 19:22 上傳

2016-8-13 19:22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1 20:13:0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53 編輯
從死亡留言“風”“林”“山”“火”以及楚翔的一系列黑鴨舌帽黑衣褲可以看車這是一起某殺案,且兇手是同一個人。
兇手是:秦恒志。

【秦申志】
兇手熟悉死者的日常活動,并且能夠輕易的偷車。認識死者,沒有被目擊者和攝像頭拍到,說明兇手熟悉周圍環境,并且知道哪里有攝像頭。方向盤只有死者的指紋,說明兇手戴著手套,是有預謀的。

【杜浩思】
樓道口的攝像頭之拍到兇手8點去了2樓,卻沒有拍到他離開,要么就是兇手沒有從房間門出來,要么就是兇手知道攝像頭的位置。房間里的是推拉窗,要從里面鎖上,且生銹的厲害,那兇手的如何用桌子頂著門從鎖著的窗戶逃走的?兇手是跳窗離開的,只不過他是從隔壁的房間跳。所以樓道的攝像頭沒有拍到他離開。事先把重物從窗口扔下去,讓人以為他是從死者的窗口跳下去的。桌子的詭計是:把桌子靠近門,桌腳繞繩子放出門口,把門關上,從外面鎖著,把門底縫的繩子拉桌子靠近門內,把繩子抽走。

【許昌嵐】
許昌嵐的死亡時間是晚上9點到10點。而高一行晚上9點回房一直到第二天8點都在房間沒有出來,所以沒有時間殺人。
兇手是在中午打電話約他出來的,然后困在某地,等晚上殺了杜浩思在去殺他。用鈍器擊打頭部而死,然后把尸體藏起來。等到13號晚上灌上水泥放工地門口。

【呂譽】
警方是從死者父母那里得知他的住處的,兇手又是怎么知道的。除了從警方那里得知,就只有從死者父母那里得知了。警方從下午5點就開始蹲守在死者樓下的保安亭里。兇手晚上11點出現過。兇手不能從前門進,而死者的窗戶也是封死的,也不能從窗戶進去。那死者是怎么著火的?只要利用酒精與強氧化劑。兇手在死者出獄那天就知道了死者的住處,恐怕已經上門做客過了。而當時只要留下強氧化劑的物品,之后只要在11號當天給死者幾瓶啤酒(內容物已被掉包),酒精滴落在強氧化劑上放熱引起火災。之所以體內存留著少許酒精,可能是喝了幾口后發現酒精濃度太高了,就扔了,把每瓶打開都是這樣,灑出的酒精就滴落在兇手留下的強氧化劑上。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1 20:13:2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05 編輯
《花園寶寶暑期探案の放火燒山,牢底坐穿》
坐在電視機前的花園寶寶們看完之后紛紛議論起來了此案
依古·比古:“沒想到他們17歲就喝威士忌,我都只喝二鍋頭。”
唔西·迪西:“別傻了,那都是作者想喝喝不到瞎編的,啥威士忌啊,就是哈啤而已。”
瑪卡·巴卡:“哦,那一定是呂譽喝的咯,他死前都喝了酒。”
湯姆布利柏:“一休哥!我看透了一切。兇手就是高一行”

“不,你錯了,我的兄弟。”突然冒出一個門來,門打開了,一屋子金燦燦的光芒~。
一個肚子圓滾滾的貓和一個拿著扇子的人從那扇門里逆著金光而出,相信看過前面的小寶寶們都知道他們是誰了吧。沒錯,他們啊,就是黑貓警長和濟公活佛!


湯姆布利柏:“你們倆誰啊,這是我們的地盤,兄弟們,打。”(噼里啪啦一頓聲響)黑貓警長和濟公被逼到墻角,被捆綁了起來。

湯姆布利柏:“兄弟們,我更改一下,其實兇手有三個人!”
黑貓警長和濟公:“你扯犢子呢,大兄弟。”“你小子哈啤喝多吧。怎么可能有三個。”
湯姆布利柏:“瑪卡·巴卡,拿你的襪子把他們的嘴巴堵上,還有鼻子和耳朵。”

多年前,當呂譽在喝著樂堡啤酒走在大街上準備去跳廣場舞時。他被旁邊的一位小蘿莉吸引住了,他從褲兜里掏出了··豬豬俠限量版超級棒棒糖··走向了那名小蘿莉。
“大妹子,你叫啥名啊,喝酒不?來,干了這瓶,叔叔獎你·豬豬俠限量版超級棒棒糖·”
“我叫江珊,對不起,叔叔,我只喝威士忌。”
“好品味,走叔叔帶你去買威士忌,棒棒糖給你,接著,大妹子。”

于是呂譽牽著滿7歲的江珊手一步一回頭的走了,此事剛買完巧樂茲的江流發現自個的大侄女不見了,江流趕緊把巧樂茲吃完了,然后打了報警電話。
“莫西莫西,警察嗎?我侄女丟了,請求支援!請求支援!!!”穿著剛領到的警服的江流大吼到。
呂譽走后,不僅買了酒還買了包紅塔山。帶著江珊進了大山。著急的江流突然看見不遠處山冒起了煙,從消防大隊調的刑警大隊的他立馬沖了過去
,看見了江珊,憤怒的江流撿起地上的煙頭就往呂譽身上燙。燙出了一輛丁丁車,燙出了一架飛飛魚。然后將呂譽逮捕了,于是有了呂譽不小心說出了本文的故事

呂譽出獄后,由于在獄中沒酒喝,于是去找十幾年前的一起入獄的朋友借錢,結果都不給。在他找杜浩思時,碰到了高一行,找秦申志時碰到了秦恒志。于是他們三決定桃園三結義!

話說呂譽出獄后,正值里約奧運會,他決定帶著大哥和三弟一起干點大事,幫奧運健兒分擔點媒體的壓力。于是變起了殺心。

呂譽先戴著黑色鴨舌帽,穿著黑色衣褲去找高一行,然后將杜浩思勒死。呂譽將桌子搬到了門前擋住了門,并從里面反鎖了。他們要怎么出去呢,對,這時候一扇門打開來了,沒錯,相信小朋友知道是誰了。他們倆從門里走了出去。沒想到穿越到了第二天中午,然后boom的一聲掉到了窗戶下面。
此前秦恒志先去找秦申志借了車鑰匙,又制作了一把,然后開車撞死了秦申志。
緊接著,秦恒志打電話叫出了許昌嵐,沒想到許昌嵐會兩把刷子,來了一場三英戰呂布,可是敵不住三人拿著超級棒棒糖一頓亂打。就這樣許昌嵐死了。
準備慶祝的三人,買了啤酒準備慶祝,沒想到警察來了,于是秦恒志和高一行兩人藏到床底,帶警察走后。慶祝完了。然后不可描述了一番。
幫呂譽點了根煙的兩人走了。呂譽吸了半天,突然想起了剛才來找的刑警好像很眼熟,就是胖了點。然后他看著手中的煙,他想了起來,woc,是他!本能反應的把手中的煙一丟,結果點燃了身旁倒翻的樂堡啤酒。于是燒死了!
呂譽自殺的!

湯姆布利柏把襪子拿了下來,卻沒想到黑貓警長和濟公已經窒息。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1 20:17:3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8:32 編輯
        “秦恒志,呵”,江流掐掉手中的煙“你們兄弟倆真是一點感情都沒有呢”。
桌子對面是低著頭一語不發的秦恒志。
       “當年他們四個能被抓,你還是有一點功勞的。怎么,現在,又起了殺心呢”,江流用左手不停的轉動記錄筆的筆蓋,眉頭緊鎖。
       “你也別不說話,你那個朋友,剛才可是跟我談的很愉快呢”。
       “當年懲罰他們的是法律,我受到的屈辱,我可,一直都,記著呢”。此時的秦恒志目露兇光,似乎絲毫沒有悔意。“他們想對待狗一樣對待我。善良? 有個屁用。我親眼看著他們把一個姑娘玩兒死,他們逼我成為和他們一樣的人。 兄弟?哼,狗屁! 他們三個虐待我的時候,他自己在一旁強奸意識模糊的少女,興奮的像看到肉的野狗!”秦恒志越說越快,卻依然沒有抬頭。
江流感覺到背后發涼,動了動身體,在本子上記了點東西。“再來說說你是怎么殺人的吧,詳細點,我好記錄”。
       “他們對我拳打腳踢,在我面前為非作歹時我就想一定要自己了斷這些禽獸不如的東西。判刑?不夠。他們不該活著,他們該被殘酷的殺死。 高一行,他也是個正直的人啊,為民除害什么的,我們不謀而合啊。”秦恒志似乎有點興奮,“秦申志和呂譽是我殺的。 秦申志,呂譽出來那天我去他家了解了一下他的生活,他老婆說他放學要去接孩子,倒是容易,一下就撞死了。至于呂譽,他到哪兒都一個德行。我去之前找陸仁賈的時候,路只說想弄死呂譽,卻不說為什么。 我本想給他錢收買他的,他卻沒要,就幫我了。11號午后我帶了些啤酒去呂譽公寓,我假裝佩服他,看望他。5點你們過來我躲了一下。你們走了我們就開始喝酒,當晚我住下,凌晨給他嘴里塞了東西就活燒了他。陸仁賈5點過來接應我。他大喊了幾聲樓下的警察到達前我躲到他了的房間,他拉上門,你們的人上來他就帶著他們撞門。后來我才離開。”
       “你怎么肯定你弟弟11號那個時候會去接孩子的?”
       “他老婆讓他去他就得去,他每天都去”。
       “車鑰匙什么時候準備的?”
       “好幾年了,他剛買了車我就想用他的車撞死他。”
       “我們去找呂譽的時候你藏在哪里?為什么要躲?還有,再說一次怎么燒死他的”
       “我知道你們回來找他,沒有別人會找他的。你們敲門我就躲在床下了。呂譽他也怕人見到我找他。凌晨我起來打暈了他,往他嘴里塞了團毛巾東西免得他叫,我把床單裹在他身上,澆了我帶過來的酒精,點了。 他死了之后我把毛巾拽出來燒了。打火機我一直帶著,你們沒在現場沒找到。”
       “監控顯示11號晚上有黑衣人出現在公寓附近,是高一行吧?”江流邊問邊寫。
       “你都寫上了,還問”
       江流點了支煙,幾口抽完后拿起筆記本離開了審訊室。
       “頭兒,高一行那邊已經審清楚了,這孫子有點腦子”站在門口的劉軍說道。
       江流白了他一眼,繼續向前走,回到辦公室才舒了口氣,倒了杯水,坐下來休息。
       沒一會,江流剛要劉軍帶來的記錄冊,劉軍就沖進來了。
      “頭兒!讓我們抓高一行的時候,你已經什么都搞清楚了吧”,劉軍諂媚的笑著。
被嚇了一跳的江流白了他一眼,沒說話。
劉軍見勢拉了把凳子坐下,目不轉睛的看著江流。
     “我想杜浩思的死你也想到是高一行干的了吧。他死亡的時間是晚上8-9點,高一行9點回宿舍,衣人到宿舍二樓。既然外人難以進入工廠,那么黑衣人極有可能是工人了。 11號晚上8點,高一行穿黑衣,戴黑色鴨舌帽來到宿舍二樓,到了2樓后就沒有監控了,監控不可見房間門口的情況。  兇手敲開被害的房門,進去后馬上用手里的粗繩將其勒死,關上門并且用桌子抵上后,把被害的尸體吊在風扇上。宿舍的窗開在宿舍樓背面,兇手帶著被害房間的鑰匙,利用繩索,從2樓窗戶爬進自己窗戶,換好衣服,拽著繩子從2樓跳下離開,9點從宿舍正門到2樓,到被害門口反鎖房門,然后回到自己宿舍。夜間,兇手順著自己窗戶的繩子到被害房間,將鑰匙放到被害口袋。之后吊在繩子上拉上窗戶,回到自己宿舍。”


       “可是頭,窗戶里邊是鎖著的,這你是怎么想的?”劉軍一臉詭笑。
       “這簡單”,說著,江流在本子上畫出這樣一幅圖。“兇手離開前,布置了這樣的機關。繩子細而結實,下墜重物,大概是自己的桌子吧。繩子繞在桌腿上,用力一拉就能開。窗閘,通過窗戶邊界,到外面。 撞開門,繩子松了許多,重物自由落體,扯開繩子,鎖上窗戶,繩子也被重物拽著離開房間,形成完全密室。發現尸體之后,眾人發現窗戶鎖著,才沒有看窗戶下面,兇手利用了人們這樣的心理,才在后來處理了重物。”
        “高一行說他殺人是因為他們奸殺了他女朋友,頭兒你覺得還有其他原因嗎?”
        “高一行高考落榜,應該是受這件事影響的,此后他厭惡學校,毀了學業,人生軌跡大變,于是對這幾個人懷恨在心……”
        “至于許昌嵐,作案手法就簡單許多了。我想你也知道。”江流喝了口水,表示他不想說了。
        “許昌嵐于8月11號中午接到秦恒志的電話出門,秦恒志以呂譽名義,把許昌嵐約到了一處酒店,早在酒店等候的高一行對其進行了虐待,并于晚上11點將其帶到案發地點殺死,澆了水泥。”說完,劉軍吹了一下自己額前的頭發。
         End.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1 20:17:57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20:24 編輯 ]\n\n
第四題   答案
根據文中17年前秦恒志17歲,弟弟秦申志16歲。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可能會對16歲以下的罪犯有減免政策,所以我們推斷秦申志應該替他哥哥秦恒志承擔了責任,使他哥哥最后無罪,而自己可能因為從犯加上保護法被判了很短時間就出來了。而且再加上其他人也都是17歲與秦恒志年齡相同,所以秦恒志更可能是和那幾個人是一伙的事真正的罪犯。
而如今的殺人卻是選在了呂譽剛出獄后,也更加證明了秦恒志是為了讓當年知道真相的人把這個秘密永遠的保存下去而進行的連環殺人。
首先的是秦申志被撞而死事件。【這么看,兇手應該是死者很熟悉的人啊,知道他的行動軌跡精確的撞死死者然后逃逸】也確定是死者很熟悉的身邊人。【一周前許久不見的哥哥秦恒志曾經來過他們家。】也基本確實兇手是秦恒志。
接著是杜浩思被殺事件。【在昨晚8點曾經有一個身著黑衣戴著黑色鴨舌帽的男人來到2樓,但攝像頭沒有拍到他離開的畫面】這個一定是兇手,然后是從窗戶逃走的。那么其實高一行也有嫌疑,可以從樓上通過繩索爬下來,可是因為窗戶是從里面開的,他的這個舉動一定會引起杜浩思的警惕,而且最主要他不能打開窗戶,得里面的杜浩思才能給他打開。所以他的嫌疑排除了。那么這個黑衣人就是秦恒志了,根據目擊者的證詞開門時聽到一聲響,再加上窗戶是關這的。所以我們推理出來一個裝置,如下圖,可以使外人撞門的時候使桌子落下帶動把窗戶也拉下,最后繩子會斷裂,使大家以為是兇手用來勒死杜浩思剩下的繩子。最后兇手應該扔下一個床墊,然后跳下去,這也就造成了一個很大的壓痕。

然后是呂譽火燒事件。在這之前有一個線索,當年他們喂小姑娘強力膠,強力膠是一種類似毒品的東西能使人產生幻覺。【來到呂譽的住所時已經是下午5點,沒想到的是他竟然還在睡覺,呂譽對此的說法是自己昨晚通宵泡網吧所以白天要補覺】很有可能是吸毒過后休息。【地板上扔著五六個空的啤酒罐】可是在他體內只檢測出少量酒精,所以說那空啤酒罐里裝的應該是毒品加白磷或者還可以再加點自燃性氣體。因此使呂譽在吸毒的過程中自己一邊沉浸在幻覺,一邊被燒了。當然這些啤酒罐是秦恒志來看他的時候帶給他的,告訴他是毒品,并在墻上寫了火字。因為文中沒說警察進屋,所以應該是沒進去只是看到呂譽沒事就走了,并在警衛室呆著。
最后是許昌嵐被殺事件。【根據店家 的證詞,當天有一個穿著黑衣褲戴著鴨舌帽的男人來打了一通電話,但是因為這名男子戴著口罩他們也不知道男子的相貌如何,江流拿出了秦恒志、高一行和李德凱三人的照片給店老板辨認,老板說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就是秦恒志殺的人。

2016-8-13 08:45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16-8-11 20:31:5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8-13 19:49 編輯
一,呂譽案件
1,田綺順案件,四個犯人中,呂譽被作為主犯判的最重,死人先后死亡是在呂譽出獄后一個星期,其他三人已經過上正常生活。
如果兇手是要懲罰這4個沒受到應有懲罰,所以殺4人,為何不在4人相繼出獄時就開始一個接一個的殺,他們的死本來就會讓人聯想到田綺順的被害案,而要在一17年后才開始懲罰他們。
2,呂譽出獄后一周自己單獨住在外面,警方從下午5點一直監視到第二人凌晨5點,兇手無法從警察眼皮下進入呂譽房間而不被警察發現,只有在凌晨5點鄰居陸仁賈去拍呂譽房門,才發現呂譽正在燃燒的尸體,現場只有5,6個空啤酒罐,體內只有少量酒精,墻上用馬克筆寫的“”火"字,窗都是被封死的,無打火機,火柴類點火裝置。
如果隔壁能發現呂譽房間異樣,那么兇手在進入房間行兇時,呂譽為何不掙扎呼叫,被燒時還不痛喊,呂譽體內只有少量酒精,無致昏迷物質,5,6個空啤酒罐如果全喝光應該體內應該不止只有少量酒精。
因此,兇手根本無法進出呂譽房間,根本就沒有兇手殺呂譽,呂譽是自焚,啤酒罐里藏著汽油機油等引燃物,呂譽全部倒自己身上,用摩擦引燃,,或者將火柴藏到馬克筆筆桿中,被火燒毀,在凌晨5點才被燒死。   因此,呂譽是自殺,無人可讓呂譽自殺。
二,其余三起案件的兇手
1,秦恒志
在多年不與秦申志聯系后突然找秦申志,田綺順案件時,田綺順被囚禁在秦家,那4個人做了什么秦恒志不可能不知道,他未參與凌辱卻也不制止,提供飲食,被判無罪。秦申志早就放出來來了,他為何在呂譽出獄后才去找弟弟,他要殺死4人,也該早殺了其余3人了.
在許昌嵐案件里,許的尸體是發現在工地,也就是說有人約他出來,而之前商店老板認出給許電話的感覺上比較像秦恒志,也只有秦恒志能約許出來,也只有秦恒志知道弟弟秦申志的車和出行時間,但是他如果要殺這二人早就殺了,現在更無動機殺人。
但是他黑衣鴨舌帽口罩打電話給許昌嵐,必然與幾起案件有關但是不是真正實施犯罪兇手,就如同當年殘害田綺順一樣。
2,李德凱
田綺順案件的檢察官,大聲疾呼也無法扭轉判決,在8月9日到不月13日,也就是4起案件案發期在出差,既然是出差必然有證人作證,并且過17才開始法外行刑不符合常理。
因此,李德凱不是兇手。
3,高一行,
杜浩思死亡時間是晚上8點到9點,案發時,杜浩思晚上9點才從外面回來,樓道監控8點拍到黑衣,鴨舌帽男子來到2樓,無出去記錄,高一行無作案時間,要殺人早就殺了在同一工廠樓下的杜浩思,何必等17以后。

因此,高一行不是兇手。

4,陸仁賈
無殺人動機,在警方監視時也沒進入過呂譽房間。
因此,陸仁賈不是兇手。

5,呂譽
呂譽是自殺,警方未告訴他秦申志和杜浩思死亡的事,那他為何在墻上寫上"火“。與之前的,風,林,相呼應。
警察找到時下午5點還在睡覺,他在獄中待了17年都沒自殺,回來就自殺,只能因為他完成了自己的計劃。在田綺順案件中,開始撞田的是秦申志,因田綺順打電話一起虐待她的是許昌嵐,還有一起凌辱田綺順的杜浩思這兩個人都沒有被判跟自己一樣多的牢獄。同樣犯罪,只有他被判成是主犯,17年回來什么都沒有了,其他三人卻開始正常生活,呂譽心中不忿,因此,開始殺害其余三人,但是由于已經脫離社會太久,所以呂譽需要一個提供信息的人,而此人就是當年被無罪釋放的秦恒志,呂譽以咬出當年他的犯罪為由迫使秦恒志提供其余三人信息,約出許昌嵐等,許諾自己會自殺不會連累他。


因此,呂譽是殺害秦申志,許昌嵐,杜浩思的兇手,秦恒志只是負責提供信息,和約出許昌嵐。

三,案件還原
1,秦申志案件
8月11日,呂譽從秦恒志那里知道秦申志的黑色廣州本田以及車牌號,和會去去哪里,換上黑衣褲,戴鴨舌帽戴著手套,在秦申志10點52分,停車離開后,
10點55分進入秦申志車內,10點58分鐘1秒發動汽車,10點58分19秒撞上正在過馬路的秦申志,駕車逃逸,避開監控,找地方停下,用紅油漆在車擋風玻璃上寫下“風”字。然后逃離現場。
2,許昌嵐案件
8月11日中午,秦恒志給穿黑衣褲戴鴨舌帽口罩給許昌嵐打電話,約他晚上8點在某地見面
呂譽等在工地,等許昌嵐來了之后,反復擊打對方頭部致死后,將許昌嵐割頭,身體放進汽油桶里,汽油桶外寫下:“山" 字,安排秦恒志在自己死后兩天,8月14日將許昌嵐尸體放在李德凱家附近的工地上等人發現。
因此,呂譽不想死后又被當做兇手,好像自己也是被殺的一樣,所以在推遲許昌嵐尸體發現時間。
3,杜浩思案件
呂譽從秦恒志處知道杜浩思上班的工廠,趁工人下班進出隨意時穿黑衣褲,戴鴨舌帽帶著繩子晚于點進入杜浩思所在的房間,騙杜浩思開門,二人可能以前關系不錯,趁其不被用繩子勒死了杜浩思,反鎖門,吧鑰匙放進杜浩思口袋里,把繩子繞在吊頂電風扇上,吊起杜浩思,有一頭拴在窗口月牙鎖上,桌子推到門口,刻上“”林"字,繩子另一端繞過桌子,人一推門時,桌子向前移動根據方向拉力拉動繩子,把月牙鎖開關拉下來,因為有點生銹,再被拉下是,發出“砰”的一聲,而繩子脫離桌子和月牙鎖,現場只是呈現杜浩思被粗麻繩吊在電風扇下。布置好一切,呂譽爬出窗外,關上窗,跳下二樓,所有窗下才有較大物體壓過。

4,呂譽自殺案件
呂譽殺了三人后,將汽油等放進啤酒罐里,警察找到他時,他知道警方已經開始調查,在自己房間里,喝一點酒,在墻上用馬克筆寫下火字,開始采取摩擦生熱引火,終于在臨晨5點前點燃火,或者,將火柴藏在馬克筆的筆桿中,把啤酒罐里的汽油倒在自己身上,點燃,把火柴藏進馬克筆筆桿中,馬克筆放到口袋里,身上開始著火,呂譽被活活燒死,鄰居陸仁賈聞到呂譽房間的氣味才來拍門,警方才來發現呂譽被燒死了。

四,結論
呂譽殺害了秦申志,許昌嵐,杜浩思,然后自殺。
秦恒志是提供給呂譽線索的人,并且最后擺放杜浩思尸體的人。
證據,呂譽只能自殺,在不知道秦申志和許昌嵐死亡后墻上卻出現火字,還有呂譽的出行記錄,因秦恒志是給許昌嵐打過電話,可從他處獲得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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