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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期謎題答案提交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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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于 2017-10-6 2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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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17-10-6 20:06:13 | 2017-10-13 19:06編輯
紅色字體為引用題目
藍色字體為重點

這海報很經典啊,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

作答思路:

本題的死者死因是一目了然的,“死者的肝臟受損程度很嚴重,只要他喝大量的酒就很高機會暴斃。死因確定是藥物肝損害,引起爆發性起肝功能衰竭。” ,根據題意,這絕對不是一個偶然的酗酒暴斃的案件。但如果這是一場謀殺,那么真兇需要具備以下的信息。

1,似乎需要懂得一些醫學知識

2,知道死者的肝臟會受損嚴重,知道死者正在服用止痛藥,并還在酗酒。


只有如此兇手才可以利用死者需要服用止痛藥卻仍酗酒的機會引發死者暴斃。在這題的嫌疑人中,似乎只有馮伯對于死者的這方面情況最為了解,他知道死者在服用止痛藥卻仍不改酗酒的毛病,更可疑的是,馮伯也是給了死者開草藥的人。

死者尸體化驗時體內檢測出的不明藥物 “主要以草藥成份為主。重金屬化驗報告顯示里頭的水銀超標,不適合長期服用。C樣本的藥物雖然主要成分是草藥,但是里頭參雜一些“威爾剛”的成藥在里頭。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是死者通過不正當管道購得的壯陽藥物。” 這些含草藥成分的藥物想必就是馮伯給死者開的藥方。雖然說馮伯不是什么高明神醫,但也不至于不知道這些藥物的害處,那么一來,馮伯是兇手的嫌疑就很大了,因為馮伯極大可能是有意地給死者服用這些會讓死者肝衰竭的藥物,這或多或少地導致了死者的暴斃。

馮伯完全有能力,有足夠的信息害死死者,他和死者還經常一起出去玩樂,以上提到的含有壯陽藥物成分的草藥自然就是馮伯給的。

可惜,我掙扎糾結了很久,不得不排除馮伯是此案兇手的想法,原因很簡單:他沒有殺人動機。

我們來看看殺人動機:

死者暴斃而亡的最大獲益者是兩個人,報案的黃天與,以及死者養女小麗。他們兩人得到的利益是幾乎相同的。沒有了死者的阻撓,黃和小麗可說是有情人終成眷屬,小麗更是繼承了死者的房子。小麗對于死者對她的虐待打罵可能懷恨在心,而喜歡小麗的黃更是如此,加上死者還威脅要把黃趕出去。這兩人的殺機和得利是最大的,因此我有理由相信兇手在這兩人之中。

相比之下,馮伯雖具備作案條件,卻不具備作案動機。他和死者是好友,死者死了對他并無好處,他既得不到死者的遺產,也無法名正言順地占有小麗 (雖然題目中看得出他是個猥瑣大叔,對小麗有些非分之想)。同時,死者養女小麗和黃其實也掌握了足夠的信息,畢竟他們和死者住在同一個屋檐下,知道死者吃止痛藥,吃草藥,卻還同時酗酒。小麗和黃天與完全可以行兇。

我在這里要指認本案的真兇,就是死者的養女小麗,是她殺死了死者。本案較大的突破點在于小麗和黃天與二人證詞的矛盾與不合理之處。

黃天予的證詞是:“今天早上大約8點半,我被小麗的叫喊聲、酒瓶和杯子打破的聲音給驚醒了。我沖去客廳看見小麗蹲在角落處,把頭埋在雙膝不斷發抖。我趕快過去小麗那里,問她到底發生什么事。聽見小麗不斷含糊重復一句話。我不斷安慰小麗讓她冷靜下來,我才能聽清楚她重復的那句話:“他死了,他沒有呼吸了。”漸漸小麗的聲音越來越小,休克過去了。

但小麗的證詞是:“我不確定我當時有沒有叫喊,我完全記不起來。不知道怎么,我沒有知覺了,醒來后才知道我被送進醫院。”,問題就在于,小麗自己含糊其辭,說自己記不清了,可是對于其他的細節,如她什么時候買過止痛藥,發現死者的描述,卻是如此清晰有條理! 再說了,黃天與稱小麗休克了,但醫院卻沒有這么說,而且小麗一天之內就恢復了過來。于是我們可以斷定,黃天與幫小麗撒了謊,為小麗擺脫嫌疑。小麗也只是假裝昏迷罷了。很可能是小麗早上找到了黃天與,告訴他自己殺了死者,要求他配合,幫她撒謊。我可以斷定黃天與沒有參與小麗的殺人計劃,只是報案當天臨時收到了小麗的求助,不然兩人的證詞不會有這么明顯的出入和破綻。

黃天與沒頭沒尾地說了一句:“我沒殺人,小麗也沒殺人。李一傳平時作惡多端,死了是上天對他的懲罰。”,從心理學上來講未免有些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而且一般人的直覺是給自己開脫,而不是為了他人解釋。

還有一個極大的漏洞,現場對于酒杯碎片的指紋測試為 “從一片較大的酒杯碎片采集到死者的部分指紋,沒有發現其他人的殘缺指紋”,但小麗卻稱“我回來后看見他躺在沙發上。我放好了背包,進廚房喝了一杯水后便開始收拾茶幾上的花生殼,杯子等。”。這說明小麗說了謊,如果她是在收拾酒杯的過程中突然發現死者死亡,那么杯子上會有她的指紋。她根本就沒有正常地碰過茶幾上的物品,多半是后來為了制造假象隨手打碎了酒杯酒瓶。

服用止痛藥期間喝酒會破壞藥效,死者的傷只會一直地痛下去,而小麗就是利用了這一點,給死者買了大量超標的止痛藥,給死者制造了用藥超標至肝衰竭暴斃的條件。根據小賣部老板,“昨天大約下午4點半,小麗下樓來這兒買了一瓶Y牌礦泉水和一盒8粒莊的X牌子止痛藥。小麗在前天,應該是星期五那天也有買過一盒X牌子止痛藥。”。小麗在兩天就買了兩盒止痛藥!

基于死者屋子內還能找到兩顆藥,我們可以算出死者在這兩天便服用了14顆止痛藥,已經是嚴重超標了。隔壁的三姑婆也提到死者似乎每天都服用含有水銀和偉哥成分的草藥。加上死者一直猛灌烈酒,這一切都導致了死者的暴斃。而死者的死除了他本身的酗酒習慣之外,最直接的原因便是明知如此灌藥灌酒會害死人(小麗口供:叔叔的腿受傷后,樓上的爺爺曾經嘮叨過他好幾次了,勸叔叔少吃止痛藥。)卻仍然大量地買藥的小麗。


本案最大疑點:

為何死者體內“只找到微量的藥用輔料!藥用輔料通常占據藥片成份將近95%或更多,這很不尋常。
死者兩天用了14顆止痛藥,而尸檢告訴我們“從死者胃液殘留物化驗結果發現,里頭除了威士忌酒以外還有高劑量的對乙酰氨基酚。以X牌子止痛藥為標準,死者需一次性服食超過8粒藥劑。這說明了小麗在第一盒止痛藥尚未用完的時候,便又買了一盒 (第二盒才用了6顆,說明如果要一次性服用8顆以上,第一盒少說還剩2顆藥)。也是這一個細節說明了小麗預謀殺人。

目前想到的一種作案手法:小麗出門前先把8片以上的止痛藥都碾成粉,溶于一瓶Y牌礦泉水(這樣不就是已經除去了藥用輔料),她知道死者晚上肯定會看足球并酗酒。這么一來,死者在喝酒的同時攝入了大量高濃度的乙酰氨基酚,而且由于他是配著烈酒喝的,加上本身醉了,不會察覺。事后死者便在昏睡中肝衰竭暴斃。小麗第二天下班回到現場,便把這礦泉水瓶拿到廚房把其內部清洗干凈,再用另一個Y牌礦泉水把這一瓶倒到半滿。

這解釋了一些疑點,比如現場威士忌可以被打翻后撒了一地,但那瓶礦泉水卻沒撒(說明瓶子被蓋起來了,一個酗酒的人還會管這個?),以及死者喜歡兌礦泉水下酒,那么死者喝的大醉但還剩半瓶礦泉水也是不合理的。


題意分析:

我一直覺得一個題目的名字也可以帶來不少細節暗示,“惡犬”這個題名多多少少反映了整篇文章的情節內容。當我看到這個名字,內心便已經將兇手范圍縮小在小麗和黃天與兩人之間了。惡犬讓人想到的是寄人籬下,卻反咬主人的狗(我對這個詞的第一印象),而只有被死者繼養的小麗以及死者的租戶黃天與可以成全這個命題了。




總結:

小麗是兇手,可能有黃天與幫她撒謊做假證。這個案件不用看不在場證明,因為小麗和黃天與在死者飲酒期間都有不在場證明,說明若是下藥,是在之前下好的。現場居然找不到任何止痛藥成分,只能說明現場被清理了,如果還要找證據可以去廚房的水槽看看有沒有殘余乙酰氨基酚(假設我猜想的殺人手法是對的)。死者的死因也算是是一種延時死亡,所以此題不可以用不在場證明來推理。

因此此題我靠“兇手需掌握的信息”以及“動機”這兩大方面,加上“題目命題”等的小方面考量,排除推理除了小麗是真兇。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6
  • 7: 每謎評分
| 發表于 2017-10-6 20:54:11 | 2017-10-13 09:58編輯
兇手何小麗




馮伯這個不正規醫生接骨時也讓李一傳有了傷口感染,死者生前會感覺異常疼痛,但不致命,所以死者需要吃大量的X牌止痛藥止痛,根據尸檢說明死者連續五至七天大量服用X牌止痛藥五顆,才會造成那樣的肝損傷,而何小麗只在便利店買過兩次,所以是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那么另外的情況就是何小麗在別的地方買了X牌止痛藥,而王子力嘗試到一個地方找一樣東西,肯定是到了那一個星期未清理的垃圾堆內找X牌止痛藥的盒子。
平常不喝酒的李一傳都需要食用X牌止痛藥,喝了酒之后肯定更加要吞食這個藥物,而何小麗也知道這個李一傳的這個特性,所以就在星期五買了一盒X牌止痛藥后,在星期六又買了一盒,就是怕萬一止痛藥被吃沒了,藥量不夠,酒后痛起來沒得吃,從而達不到殺死人的效果。
另外最后交給痕檢的應該是茶幾,茶幾表面被水泡過凸起來了。如果這被水泡過的凸起表面也是在這星期六晚上或者星期天早上形成的話,何小麗就說謊了。
而李一傳是個十足的壞人,根據威爾剛的情況來看,死者可以經常性的強奸何小麗,另外,何小麗的母親也可能不是拋夫棄女,而是被殺了,或者被拐賣了。
殺人動機可能就是強奸自己,毒打自己,然后個原因就是自己的母親,可能李一傳酒后失言說出了什么真相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3
  • 7: 每謎評分
| 發表于 2017-10-6 21:01:59 | 2017-10-13 19:55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分析人物關系
和死者有矛盾的包括養女何小麗,租客黃天與,屠夫張鑫。有相識關系,有利益關系的包括馮醫生。
馮醫生曾經和死者進出花街柳巷,加上街坊對馮醫生的描述,他屬于有醫藥知識以及拿到不法藥品的能力。加上出入這種地方,自然需要壯陽藥,這種藥極大可能來自馮醫生。那么這種藥里的水銀也來自這種藥。而死者死亡,對于馮醫生無害無利,故此,馮醫生動機不足。
屠夫張鑫和死者曾經有糾紛,張鑫因此賠償過大筆錢財,二人存在矛盾,張鑫有殺人動機。死者是死于使用過量藥物,張鑫無法知道死者使用的藥物,只能知道死者周六看電視的一系列習慣,而且張鑫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即倒垃圾到回家之后死者都還活著(根據租客黃天與的證詞,在他11點回屋子的時候,死者還具有呼吸),因此,張鑫沒有足夠的能力殺人。
租客黃天與,租用死者的屋子但是條件很差,多次驚擾他的休息,其次,他喜歡死者養女,而死者對待養女態度很差。這樣看,他有殺人的動機。其次,他在8點出門,11點回去時候還看見死者有呼吸,之后情況不明。他可以知道死者的藥品,但是死者身邊的東西上完全沒有他的指紋,這點存疑,不排除戴手套作案。
養女何小麗被死者惡劣對待,加上街坊描述死者好色,何小麗長相身材都姣好,推測可能曾經遭到死者毒手,后來受不了選擇上夜班,導致死者和馮醫生去了花街柳巷。從礦泉水瓶看,居然只有死者和養女的指紋,沒有售賣者的指紋這點說明,這可能是兇手刻意去除了其他人的指紋(像藥片的錫紙上也有路人的指紋)。那么,能夠接觸死者藥物的,而且在第二天有能力收拾現場的也是她。
根據死者的驗尸報告,死者是食用了超過8片止痛藥含量的藥物,但是藥物輔料卻大大不足。一板止痛藥只有8片,一盒只有一板,而且現場發現的止痛藥的一板上還有2片,所以,死者當時吃掉的止痛藥是被人刻意提純過的藥物,那么死者確實是被謀殺。
分析手法
何小麗當天留下只剩一片的提純止痛藥給死者,預計死者會有喝酒吃藥止痛的習慣,第二天回到房子,收拾垃圾,把準備好只剩兩片的止痛藥放在桌子上,再將之前的那板藥拿走扔到垃圾處(因為沒人收拾垃圾,加上何小麗沒有接觸他人到別的地方,所以在垃圾堆可能能找到證據),再打碎酒杯等吵醒黃天與,裝作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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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每謎評分
| 發表于 2017-10-6 22:43:20 | 2017-10-13 15:40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兇手是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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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高濃度米酒
“從酒杯碎片的酒跡發現,里頭參雜了H牌子威士忌和一種未知高酒精濃度的米酒”
“地上黃色的液體是市面上H牌子威士忌……和酒瓶碎片上殘留酒跡相符”
“她說李一傳每次喝烈酒都要混一些冷凍過的Y牌子礦泉水,這樣酒的味道才特別好”

現場只有威士忌的瓶子但是沒有發現米酒的瓶子,所以杯子里頭出現的米酒非常可疑。不排除有人事后加進去的,但這樣做沒有意義,所以推測是死者自己加進去的可能性更加大??伤勒咭矝]有必要加入米酒,同時結合死者每次喝烈酒都要混水的線索,推測死者應該是將米酒當作冰水混入了威士忌中。也就是因為米酒的存在這是一起他殺而非意外。
更進一步,因為死者之前幾天每天都服用了大劑量的對乙酰氨基酚,所以在其肝臟受到了巨大的損害,故這一口高濃度的米酒很有可能要了死者的命。而在威士忌基礎上準備米酒的原因大概就是威士忌是劣質的,所以濃度不夠高。

2.高濃度對乙酰氨基酚
“從死者胃液殘留物化驗結果發現,里頭除了威士忌酒以外還有高劑量的對乙酰氨基酚”
“以X牌子止痛藥為標準,死者需一次性服食超過8粒藥劑。更加耐人尋味的是,死者的胃液殘留物只找到微量的藥用輔料”

胃液里發現了威士忌和對乙酰氨基酚,說明這里的部分并沒有被人體吸收,而根據我僅有的生化知識,像酒精和酚這類小分子物質應該很好吸收,不會經過了一夜還存在在胃里,尤其是高劑量的對乙酰氨基酚,故推測胃中發現的威士忌和對乙酰氨基酚是死者死后有人給死者灌下的。也就是說死者的死因不在于威士忌酒和高劑量的對乙酰氨基酚。
而本案最難解釋的點就在于高劑量的對乙酰氨基酚與少量的藥用輔材之間的矛盾,首先不能確定x牌止痛藥是膠囊還是藥片形式的,如果是膠囊形式的,將八顆藥集中到一個膠囊內或許可以滿足文中的描述,但是膠囊內的對乙酰氨基酚也是附著在藥用輔材上的,所以對于微量這個描述還是不能滿足;這樣一來,只能認為有人對x牌止痛藥中的對乙酰氨基酚進行了提純,提純的方法大概是重結晶。

3.垃圾站
“警察管不管垃圾?垃圾站已經一個星期沒人過來處理,臭死了”
垃圾站已經一周沒有處理了,也就是說兇手沒有辦法處理提純止痛藥或者裝米酒的瓶子,只要去垃圾站找這些東西驗個指紋就可以當作證據了。

4.遺產
“小麗是一個苦命的孩子,親生媽媽拋棄她后被李一傳領養了”
“2003年,與何雪梅注冊結婚……。李一傳在2006年向法院申請為何小麗的合法監護人,對外宣稱何雪梅拋夫棄女跟別的男人跑了”

李一傳死后,如果找不到何雪梅,那么小麗就可以繼承遺產,所以李一傳死后,小麗可以獲得較大的利益。

5.水杯
“一個杯子大小的水跡滲入茶幾,表面都凸起來了”
如果是杯子倒水溢出,應該不會只有杯子大小的水跡,推測是冰米酒的瓶子放在那個位置,然后水跡是冷凝水的痕跡,這也側面證實了米酒瓶子的存在。

6.威爾剛
“死者也曾經服食“威爾剛”這種藥物”
“C樣本的藥物雖然主要成分是草藥,但是里頭參雜一些“威爾剛”的成藥在里頭”
“聽說李一傳腿受傷前幾晚,兩人還出入煙花之地呢”
“痕檢科也在死者的床底下發現十二冊色情刊物”

從這些線索可以推測,威爾剛是老中醫開給死者的,而且死者的生活上來說也需要這個東西,但是和案件應該沒有什么聯系。(什么小麗???又不是愛麗!

7.手法與兇手
根據之前的分析,死者的死因是長期使用過量的對乙酰氨基酚,導致肝臟嚴重損傷,然后飲用高濃度的酒精后,引起爆發性肝功能衰竭死亡。所以這里對于不在場證明的分析沒有意義故略去,而這個殺人手法的核心是過量的止痛藥和高濃度酒精,根據這兩點可以直接鎖定嫌疑人小麗。
小麗幫死者購買止痛藥和礦泉水,也就有機會對止痛藥和礦泉水做手腳,比如提純對乙酰氨基酚、將礦泉水瓶中灌米酒;同時小麗是第一發現人,也就有機會取走米酒,同時讓死者服下提純后的止痛藥
這里需要說明,黃天與和小麗存在合謀可能,但是本著優先不考慮合謀的原則只講小麗考慮為嫌疑人
小麗殺人的動機,一個則是李一傳虐待自己,另一個大概是為了他的遺產。

案情重現
李一傳腿受傷后,小麗想到了一個殺死李一傳的手法,就是讓李一傳服用過量的止痛藥,然后再讓李一傳喝下高濃度的酒精暴斃。首先,李一傳的腿經常會疼(大概是因為老中醫手法不好),而小麗只要準備好足量的止痛藥,讓李一傳每天吃6、7顆即可。接著,根據李一傳的習慣周六晚上會看球喝酒,于是小麗周六離開前將準備好的米酒灌入Y牌的礦泉水瓶中,然后放入冰箱。之后小麗將一整盒止痛藥提純為一顆(雖然去上班了,但小麗有一個晚上的時間來重結晶)。第二天小麗回來后發現李一傳果然暴斃了,小麗就處理掉裝米酒的瓶子,換成前一天買的礦泉水,然后用威士忌喂死者吃下高濃度的止痛藥(用抹布包著威士忌瓶子,不留指紋),最后打碎威士忌的瓶子、杯子并大叫,而后暈倒(反正有辦法自己把自己弄暈就對了....),哦,對了,小麗第二天早上回家后,還去喝了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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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17-10-7 16:10:26
我覺得是他酒喝太多了
| 發表于 2017-10-9 09:17:06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小麗是兇手且馮伯可能為同謀。就需要長期服藥這點看就能排除其他人了,黃因為關系不好則難度太大。
馮伯是個色鬼并且覬覦小麗許久,小麗則將計就計讓馮伯把死者的傷口處理得不干凈,這樣才有機會去買止痛藥。(或者是死者曾叫小麗幫助自己換紗布,當然小麗是把紗布弄臟了的)還有小麗為了做不在場證明早早換到了晚班。

案件還原:小麗知道每周六死者會看球賽并喝大量的酒,于是早早備好酒和y牌子礦泉水,因為死者喜歡喝兌了冰凍y礦泉水的酒所以小麗提前往礦泉水里裝上高濃度酒精的米酒(估計一半水一半高濃度米酒,由于是冰凍的所以味道很難察覺出不一樣)。ps為什么要這樣直接把米酒放桌上不就行了
在這之前小麗還先往有酒的酒杯里加了大量的乙酰氨基酚(它是溶于酒精的),然后過濾掉輔料渣滓,放到茶幾上,和前幾天一樣。死者可能習慣了小麗走前會留下一杯酒。由于相溶,在多次的酒精沖刷下, 對乙酰氨基酚也會消失吧。
再加上死者抽大量的煙吃威爾剛,導致血液流動加快,從而加速了死亡。就這樣死者在昏迷中死亡。

早上八點小麗將礦泉水瓶洗干凈并加入一些新的礦泉水(之前有因為這個被罵所以肯定有備份的)。不洗酒杯大概是害怕上面死者唾液消失?ps還是不懂,要不然為什么還要撞碎難道不是為了掩蓋這點??

動機:1,小麗愛自己的媽媽,所以不允許死者說她媽媽拋夫棄女吧。2外加死者經常打罵自己所以有了造反之心。3小麗與黃子真心想愛可死者不同意。
小麗會休克是因為畢竟這是養了自己那么多年的人或者沒想到死者死的速度超出自己的想象(二者皆有也是可能的)。按第二個想法來,含有水銀和威爾剛的草藥估計是死者自己買的(既然可以慢慢死去,小麗為什么還要放水銀這種明顯的毒藥呢,除非藥是在馮伯那買的而他偷偷地幫她。。。)

證據:可以在茶幾上找到礦泉水瓶子看看含不含酒精,或者找找垃圾桶和冰箱里有沒有喝一半或空的礦泉水,或者看看洗碗臺那里有沒有酒精殘留。
然后去一個星期沒理過的垃圾站找找米酒瓶,應該有小麗的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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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17-10-9 10:13:34 | 2017-10-11 20:49編輯
《惡犬》解答:天道不會屈于人道,但這無法成為犯罪的理由。
1、動機
本案主要嫌疑人是黃天與、張鑫、馮伯和何小麗這四個人里面。前面三個人跟死者的關系就是鄰里的關系,頂多因為死者的品行不好而憎恨他。小麗就不一樣了,“小麗是一個苦命的孩子,親生媽媽拋棄她后被李一傳領養了。小麗名義上是養女,其實命運和奴隸沒什么兩樣。工作賺到的錢全部被李一傳買酒去了,放工回家還要做家務;李一傳心情不好還把小麗當作出氣筒毒打一頓”,小麗有殺害死者的動機。但是本格推理講究的證據而不是動機。

2、小麗案發當天回家的時間疑點“大約8點鐘,隔壁電視機聲量開得很大”,“不知道,他單位的租戶黃先生在球賽開始后不久,氣沖沖地走了下來算不算?我很記得當時是8點鐘左右”,黃天與從4樓7號到便利店的時間間隔很短,兩次都是8點左右。“今早大約8點,我開店時看見她經過,還和她打聲招呼呢”,“當天下午5點左右我出門上班,直到星期日的早上8點20分才回到家”,小麗從便利店到4樓7號花了有20分鐘,這跟黃天與花的時間相差很大。所以結論是小麗很可能在說謊,說謊肯定是為了隱藏什么事情。

3、殺人手法
文中給出了兩種方法,第一種方法是:“死者需一次性服食超過8粒藥劑”。可是“更加耐人尋味的是,死者的胃液殘留物只找到微量的藥用輔料!藥用輔料通常占據藥片成份將近95%或更多,這很不尋常。”所以不可能是一次性服食超過8粒,因為死者的胃液殘留物只找到微量的藥用輔料。第二種方法是:“根據肝細胞測量出來對乙酰氨基酚的濃度,死者幾乎每天服用大量的止痛藥。打個比方,死者需要每天服用至少5顆X牌子止痛藥,連續服用至少5~7天才會形成這樣的肝損傷?!?/font>這種方法同樣因為死者的胃液殘留物只找到微量的藥用輔料這點被排除。一開始我也有考慮過是第二種方法,因為“X牌子止痛藥是市面上很流行,不需要醫生處方就可以買到,幾乎所有他身邊人都有嫌疑”,“警察管不管垃圾?垃圾站已經一個星期沒人過來處理,臭死了”,“然后嘗試到一個地方找一樣東西”,嘗試到一個地方,這個地方可能性最大的就是垃圾站了,因為垃圾站一個星期沒人過來處理。而找的那個東西就有可能是止痛藥的包裝盒,包裝盒上會留下兇手的指紋??墒沁@就沒有辦法解釋“要求他到現場搜集一樣物件交給痕檢科分析”這一句。第三種方法:慣性思維會讓我們認為放在X牌子止痛藥盒子里面就是X牌子的止痛藥,可是前面的兩個方法都排除了,現在最有可能就是第三種方法——兇手只需要把X牌子止痛藥里面的藥替換成100%對乙酰氨基酚的藥就可以了。具體方法就是把膠囊弄開,把里面的藥弄出來,再把100%對乙酰氨基酚放進去。當然里面的藥不可能倒得很干凈,這就是為什么死者的胃液殘留物只找到微量的藥用輔料的原因。小麗在星期五和星期六的時候都有買過X牌子止痛藥,星期五的那盒8顆都吃完了,像這種一次性吃8顆止痛藥的話,死者在星期五的時候就已經掛了,所以星期五買的那盒X牌子的止痛藥不可能是死者吃的。在第二點上,小麗在時間上說了謊,小麗那段時間很可能是在布置現場。她把星期五買的那個X牌子的止痛藥的盒子上拿去沾上死者的指紋,再把它丟在垃圾桶里面,這就解釋了為什么星期五買的那個止痛藥上面有死者的指紋。如果我的推理沒錯的話,小麗在星期五買了盒止痛藥,把里面的藥換成100%對乙酰氨基酚。星期六再買的那盒跟星期五換了藥的這盒對調拿給死者,兩次的盒子都有留下來,為了證明自己買過,但是星期六買的那盒里面的藥就被扔掉了。所以嘗試到一個地方找一個東西,可能性最大的就是在垃圾站里面找那被扔掉的X牌子的止痛藥,上面應該會附有兇手的指紋。而要求他到現場搜集一樣物件交給痕檢科分析,這個物件可能性最大的就是桌子上那剩下的那兩顆X牌子的止痛藥,這兩顆止痛藥如果檢驗出來里面是100%對乙酰氨基酚,就證明我的推理是正確的。只有小麗具備這種殺人手法的條件,其他三個人黃天與、張鑫、馮伯都沒有條件使用這個殺人手法,畢竟他們沒有這個條件去給死者買止痛藥而又讓死者服下他們買的止痛藥。

4、小麗為什么要殺人?——更深層次的動機“上個星期小李一拐一拐來找我,說患處很疼”,“馮伯這個老色棍,把李一傳給帶壞了。聽說李一傳腿受傷前幾晚,兩人還出入煙花之地呢!”,“C樣本的藥物雖然主要成分是草藥,但是里頭參雜一些“威爾剛”的成藥在里頭。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是死者通過不正當管道購得的壯陽藥物”,死者右腿都不行了,肯定是不能出入煙花之地,但是干嘛還需要壯陽的藥物?這里有兩種可能性,第一:這壯陽藥物是死者自愿弄到的,不能出入煙花之地,無處發泄性欲,小麗有可能被染指,所以小麗才要殺人,不然也無法解釋死者干嘛買壯陽藥物。第二:一切都是馮伯的計劃,一開始帶死者去煙花之地,后面又在給他的草藥放壯陽藥物,目的就是為了讓小李去染指小麗,之后小麗殺人,自己就再不會被死者惡心到了,這純屬腦洞太大,還是第一種的可能是最大的。“小腿骨斷裂接口處有感染,死者生前會感覺異常疼痛,但不致命”,這個很有可能是小麗弄的,只有小麗有條件,可能是在做的時候故意去弄死者那個傷口,這樣死者才會去吃止痛藥。“叔叔的脾氣很壞,喝酒后還會動手。可是,只有通過他我才有希望找回媽媽。所以我默默忍了,一直留下來”,所以沒有這更層次的動機,我相信小麗是不會去殺人的。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7
  • 7: 每謎評分
| 發表于 2017-10-9 14:05:21 | 2017-10-13 09:27編輯
首先排除自殺
選擇服用藥物傷害自己的肝功能,再大量服酒,該自殺方式奢侈緩慢痛苦,且死者未表現出自殺傾向。

其次排除意外
1.
引用
更加耐人尋味的是,死者的胃液殘留物只找到微量的藥用輔料!藥用輔料通常占據藥片成份將近95%或更多,這很不尋常。

2.服用量過大,周五周六兩天內少了8+6=14顆止痛藥,如若均被死者服用,服用量大得驚人
藥用輔料的量異常,如若是沒有人為干預的意外事件,尸檢結果不應該為藥用輔料過少

這么一來,便可推斷死者是被謀殺的
既然是謀殺,那么先判斷死因
引用
死者的肝臟受損程度很嚴重,只要他喝大量的酒就很高機會暴斃。死因確定是藥物肝損害,引起爆發性起肝功能衰竭。

再加上死者在周六固定會看球賽與喝酒,兇手可以通過給死者服用大量的止痛藥來破壞死者的肝臟,死者的死亡則指日可待。

如此一來,所有人的不在場證明并不重要,因為這是一起慢性投毒謀殺,被害者死亡時兇手并不需要在現場完成謀殺
如果把“兇手需要在現場才能謀殺”作為兇手猜測警方的邏輯的話,那么反言之,當時有確鑿不在場證明的,也就是沒有機會當場下毒的人就是兇手。
由此排除黃天與直接下毒的可能性。
在加上一條“兇手要在平時也有機會下毒”的條件的話,如果不考慮多人合謀串供,那么三姑婆,張鑫,吳老板將沒有在平時給被害者下毒的機會。
另外,“我的藥方絕對沒問題!都祖傳幾十代了?!瘪T伯號稱藥方沒問題,那就真的沒問題吧。就算馮伯真的在藥方里下毒,他不住在死者的組房里,并沒有很多機會處理掉下了毒的藥方。故作為一個江湖神棍,馮伯不會通過自己藥方來殺人的,因為如果被害者毒發身亡,警方一定會將第一嫌疑人的目標鎖定自己。


那么,排除下來,就只剩下何小麗了。

接下來就是論證階段。
1.動機
何小麗掙到的錢被李一傳揮霍,平時任李一傳打罵、使喚,干預自己的感情,且自己的生母因李一傳而失蹤。
引用
可是,只有通過他我才有希望找回媽媽。所以我默默忍了,一直留下來。媽媽很疼我,我根本不相信媽媽會拋下我離去?,F在叔叔死了,我不知道怎么樣才能夠找回媽媽。

這是小麗不殺害李一傳的辯駁,可如果此時小麗已經找到了自己的生母,這個理由將不成立,而警方無法得知小麗究竟是否已經得知生母下落。
其實小麗生母很可能被李一傳賣到風流之地去了,而李一傳使用的“威爾剛”很可能使得小麗發現了自己母親的下落。

2.手法
既然不是案發時間的投毒,那么作為幫李一傳做家務的奴隸,她自然有機會下毒并且清洗食物中的殘留。
實際上,很可能是小麗在周六的晚餐中對李一傳實施了投毒,給做完晚餐后5點出門,由于是李一傳的奴隸,幫忙做晚餐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而在第二天將晚餐殘留清洗。
不過實際的下毒方法并不重要。
另外,為了確保李一傳死亡,她還混入了一種未知高酒精濃度的米酒確保李一傳能夠盡快死亡。且在第二天收拾的時候,企圖以打破酒瓶和酒杯來隱藏米酒和劣質威士忌。

3.證據
既然這么多天小區沒倒垃圾了,那么下了毒的飯菜自然可以被當成證據找到。

4.毒藥來源
兩種可能:
小麗通過簡單的刮掉糖皮外衣來減少藥用輔料,提高純度。
或者
有看不慣李一傳的人幫她提供高純度毒藥,但是這個就只能是猜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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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17-10-11 11:21:21
兇手是小麗
動機為母報仇,母親遭受李的迫害甚至殺害(不清)
方法,在李受傷后,勾結江湖醫生馮,有意使之傷口惡化疼痛,因此濫用止痛藥物
于2016年的母親節施以最后一擊,通過礦泉水中兌入對乙酰氨基酚,這也是為啥胃里輔藥少,作為不溶于水的渾濁沉淀過濾了。
于次晨收拾現場,拿走有藥物的杯子和礦泉水瓶,換事先準備的沒有的。
探長叫人采樣了桌上的水漬痕跡,應該能發現藥物殘留,而沒有奇怪的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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