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三十四年前的車禍系孟凡勝與其兄嫂共同策劃,目的是為了能夠在車禍中偷取一具與孟凡勝體征相仿的尸體。孟凡勝在與妻子的吵架中失手殺死了妻子,為了脫罪,盜走徐家博的尸體并砍下頭顱與妻子的尸體一起縱火焚燒讓人以為自己已死。之后,因為意料之外的生還者梁愛國的口供,引來了呂曉峰的追查。為了排除呂曉峰對于替換尸體的懷疑,孟凡勝與兄嫂合謀了一出戲,用砍下的徐家博頭顱成功的誤導了呂曉峰,結束了他對此案的偵查。三十四年后,因為偵探‘夏天’的介入,呂曉峰對孟凡勝和其兄嫂誤導自己的手法產生了懷疑,并在重新開始的調查中,發現了現在鄭家村的村長就是當初殺害了自己妻子和一車人的兇手,孟凡勝。盛怒之下,呂曉峰殺死了村長,并打算將他的死嫁禍給稍后被呂目擊來找孟凡勝取畫的劉偉。
1.梁愛國證言的可信程度。
從偵探夏天在三十四年前車禍的檔案中獲得的描述來看,在這樣的一起事故中梁愛國的生還純屬偶然,并且如果梁愛國和本案中發生的其他案件有關,按理說是沒有必要舊事重提,花錢去雇傭偵探去查一樁舊案的,因此從動機角度和三十四年前車禍中生還的偶然性考慮,梁愛國的證言基本屬實。但由于車禍當時梁已身負重傷,并且眼睛充血,雖然可以相信他的證言但卻不能排除很多誤認的可能性。
2.三十四年前的車禍。
基于梁愛國證言可信的結論,可以從梁愛國的證言中對三十四年前的車禍分析出以前關鍵性結論。
2.1車禍系人為制造
三十四年前的車禍并不是偶然發生的,而是人為制造的。支撐這個假說的線索在文中可以發現很多,并主要集中于梁愛國的證言里:
引用 大客車由于故障晚了點,所以晚上九點多鐘才到達自然保護區的大門口
客車的故障存在人為安排的可能性。引用 車開了一個多小時,可是外面的雷雨絲毫沒有變小的跡象。我和徐家博還在聊著天。就在這時,一聲巨大的聲響在車外響起,仿佛天崩地裂般!
落雷擊中地面會在瞬時產生數千度的高溫,并在附近制造出強大的空氣沖擊波將附近的人或物麻痹和擊飛。文中梁愛國只提到巨響和之后的紅(火)光,卻沒有提到落雷時候應產生的刺眼強光與空氣沖擊波。此處應該并非是真正的落雷,而是人為制造爆炸(鑒于文章歷史純粹架空,也有可能是震撼彈一類的東西)和燃燒。引用 我看到,對面拉上窗簾的窗戶外面突然變得明亮,發紅!所有乘客都被這一聲巨響驚醒了,與此同時客車突然向右側開去并且開始傾斜!
引用 后來我從警方那里得知…事故的原因是雷擊到了車子開過的馬路旁邊一棵高大的樹。之后可能不知道從哪里飛奔出了一只鹿出現在了大客車面前,司機被雷聲和出現在眼前的物體嚇了一跳,下意識地迅速向右躲閃
警方對車禍給出的解釋是,車子開過的一棵樹被雷擊,而后為了躲突然出現的鹿,而迅速右閃跌下懸崖。
但若是行駛中客車近距離處出現落雷,巨響的同時還應伴有強烈的刺眼光線,與沖擊波震擊玻璃,最后才是樹木燃燒。而文中梁所提到的,僅僅是,‘巨響和之后的紅光’。中國的汽車為左側駕駛,一般而言如果正前方出現障礙物,司機會選擇的往往是:一,車燈能照到的明亮的(對向)車道,二,拐向與自己駕駛方向相反的方向。從這兩點來看,司機當時瞬間本能會做出的反應都不說向右躲閃而是向左躲閃。
綜上所述,種種的矛盾表明車禍本身并不具備自然發生的條件,唯一的合理解釋就是有人故意促成了這起車禍。
2.2制造車禍案的手法。
兇手的幫兇先在大巴發車前制造故障,拖延了大巴發車的時間,制造了雷雨天深夜行車的條件。而后在回程的山路上,選定了事故發生的矮護欄橋作為設卡點。待大巴駛來,釋放事先準備好的炸彈(或震撼彈一類制造驚恐的道具),并點燃樹木,同時在不遠處的前方事先擺好一只被撞死的小鹿,封擋住對向車道。
3.移動的尸體與巨龍
梁愛國對于徐家博尸體行走及巨龍出現得證言無疑是整個案件中最讓人吃驚的部分了。結合之前對于梁愛國證言的分析,可以認為梁愛國并沒有在說謊,但卻有極大地概率發生了誤認。
3.1徐家博的尸體
引用 他背對著我,向前小步小步地走著,我看到他腳上穿著黑色的皮鞋,褲子是白色的,上衣是一件黑色的T恤!而且后腦勺梳著卷曲的燙過的頭發,頭發留到后頸的中央。我突然意識到,這是我的朋友徐家博!
徐家博在移動的時候是背對著梁愛國的,當時光線昏暗,梁愛國并不能十分清楚地看到徐家博移動的真實狀況。世界上沒有鬼怪,只有裝神弄鬼的人。徐家博的尸體不會自己移動,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此刻有一個人在正面背著徐家博的尸體在艱難的挪動,而梁愛國因為角度與光線的問題將此誤認為了徐的尸體自己站起來走動了。
3.2單眼巨龍。
引用 我仰望著天空,突然一道巨大的閃電亮了起來,并持續地閃動了大概2秒鐘。借著閃電,我在天空中看到了一條巨龍!這條巨龍渾身黑色,巨大的嘴張開,兩側是它展開的巨大無比的翅膀!身后是一條細長的尾巴。最奇怪的是它的眼睛,它只有一只眼睛,雖然不是很大,但是卻十分明亮,閃著黃色耀眼的光芒
閃電發生的時間極其短暫,按理說是絕對不會出現‘持續2秒鐘’這種情況的,因此對于梁愛國所看到的亮光的解釋,也只能歸于人為。結合后文中,老村民李大嬸的證言
引用 對了,我半夜起來上廁所,在天上看到了一個很亮的星星。
在距離車禍現場5、6公里的鄭家村也有人目擊了這樣一個明亮的物體。可以判斷當時此物所處的高度至少應該在數百米至一千米的水平。不可能是任何人為操控的低空光源,而應是類似于信號彈之類的高空光源——用來向同伴明示自己的所在之處。而黑色的巨龍,應是在強光映射下襯托為黑色的云層所形成的映像,細長的尾巴,即是發射信號彈時產生的尾煙。
4.鄭家村縱火案。
4.1縱火案動機。
三十四年前調查此案的刑警呂曉峰曾表示,懷疑是有人盜用了徐家博的尸體。這個猜測我覺得是十分合理的。單純看2和3中對車禍的推論似乎都沒錯,但關鍵的要點,兇手制造車禍的動機卻缺失了。
車禍現場最近的定居點就是鄭家村,但是也有5-6公里的距離。大車出事的第二天凌晨,徐家村就發生了縱火案,死者的頭部消失,可以確認非自殺。為什么頭部缺失了?結合大巴尸體被盜的情況,我也認為徐的尸體被偷走后,用來替換了火場中男子的尸體。被替身的孟凡勝多半還活著,并且是替換尸體是為了毀尸滅跡而采取的不得已行動。由此可以推斷,火場中的另一句尸體,孟凡勝的妻子乃是被孟凡勝所殺,制造車禍的目的就是為了掩蓋孟凡勝殺人。
4.2徐家博尸體消失之謎。
反觀第1條中對車禍案的重構可以發現,原本大巴車的25人中應該是沒有人能夠從這么嚴重的事故中生還的,梁愛國的生還乃是意外中的意外。制造這起車禍的人壓根沒想到會有人活下來對此案提出疑點,所以自然也就在呂曉峰懷疑到替尸的時候極度惶恐,遂想到了用展示尸體的方式對其替尸的假設進行反駁。但這卻也是極其愚蠢的行為。因為在展示尸體時,兇手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
引用 一具尸體,徐家博的尸體,他的胸前插著一把刀,而且胸口全是血跡。他穿著黑色的襯衫,白色的運動褲,和黑色的皮鞋。靜靜地躺在那里。他的衣著破亂,頭上還綁著繃帶,繃帶上似乎還有一些血跡。
在燒毀徐家博的尸體時,為了避免法醫從牙齒入手檢測出紕漏,兇手砍去了徐家博的頭顱。在做好了展示徐家博尸體的打算后,兇手根據自己的記憶,找來了和徐家博案發時所穿相似的衣服。但他沒想到的是,自己記錯了一點,那就是徐家博的上衣。梁愛國曾明確的提到過,徐家博所穿上衣是一件黑色的T恤衫,而不是襯衫。這也成為了呂所見徐家博尸體為偽造的證據。
4.3偽造尸體并展示的手法。
可以想見的是,兇手此刻手中只有徐家博的頭顱,而身體并不存在。可以提出一種假設。比如說用充氣娃娃的身體,按照兇手對徐家博衣著的記憶,穿上衣服平躺在地上,然后把徐家博的頭劈成兩半,里面掏空再接合,并用繃帶隱藏起接合的部位(關于70年代有沒有充氣娃娃的問題并無需討論。畢竟這題架空,很多提過的東西原本都不該出現。)。展示用的房間事先進行昏暗化的布置,讓人無法看清細節,只留有限的觀察空間讓人看到死者的臉,以讓人誤以為這是徐家博的尸體。在讓關鍵人物呂曉峰確認過身份后,兇手(或其幫兇)再制造混亂,在混亂中瞅準大家都不注意的時間,從靠著山坡的窗戶開著的10cm縫隙中利用事先準備好的機關放掉假身體的氣,并把頭分兩部分拽出來,身體癟了以后和衣服一起拽出來。
基于對徐家博尸體消失之謎的剖析,還可以得出一個重要的結論。那就是,孟凡勝的哥哥和嫂嫂是孟凡勝的幫兇。想來照明彈本身就是為了提醒同行自己的位置而存在的。可以想到,車禍一案時孟凡勝和其兄是分頭去尋找墜崖的大巴的,而一個人找到了,所以發射照明彈叫對方來幫忙搬運尸體到孟凡勝的車里。
5.村長被殺之謎。
趙海龍作為鄭家村村長,十年前才到任,按理說是絕不會知道鄭家村三十四年前曾經發生的詭異案件,但在其死亡時,地面上卻留下了徐家博的字樣,可見趙海龍被害一案的動機和三十四年前的舊案是脫不開干系的。
5.1兇手剖析。
在文中出現的與村長之死相關的人員并不多。一個是劉偉,一個是呂曉峰。
用排除法來看,可以排除掉劉偉。
劉偉成名在3年前,略晚于他遇到村長趙海龍。
文中有線索提示,趙海龍也會畫畫,
引用 我走過去,觀察了一下這個噴壺,非常舊應該是用了很多年的,壺身上有各種顏色,但不像是本身的噴漆而是后來黏上去的。我戴上手套把噴壺拿起來摸了摸,似乎是畫畫用的油彩。
同時,劉偉在成名后也開始經常性的向趙海龍打錢,并且數額不菲。據調查二人之間沒有親緣關系,或任何已知的金錢來往。文中偵探曾經看過劉偉自己畫的畫,與風評中的評價或已知的成名作風格都不符合。結合以上線索可以得出結論,劉偉的‘作品’都是從趙海龍處買來的。這些所購買的畫作中,應該就也包括文中提到的,陳老板的訂貨。
從動機角度分析。趙海龍因為某些特殊的原因不能公開身份售賣自己的作品。四年前,一次與青年不得志畫家劉偉的偶遇使得他看到了改善自己生活的良機。兩人遂達成合作,以劉偉的名義出版作品,收入分成。劉偉非但沒有任何殺害趙海龍的動機(兩人已經合作3年了,有仇早就可以報),甚至可以說劉偉現在的小洋樓和跑車,都是拜趙海龍所賜。對劉偉來說,是沒有任何道理去殺害這樣一位金主的。
但劉偉確實在警察到來前就已經知道趙海龍被人謀殺。顯然他已經到過案發現場。根據推論,劉偉收到訂單后就把工作轉交給趙海龍,并約定次日凌晨取貨。但在取貨時,劉偉卻意外地發現趙海龍已經被殺,所以劉偉在拿走了現場趙海龍要交給自己的畫之后,便匆匆離去了。
那么排除掉劉偉殺人后,剩下的就只有呂曉峰了。
5.2殺害村長的動機。
首先還是要強調一個基本點。殺害村長的動機一定與三十四年前的舊案有關。
呂曉峰本人就與三十四年前的舊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文中曾提到:
引用 在我的強烈建議下,局長的特批。那段時間很多同事都把我當做異類看。這案子明顯有很多疑點
引用 之后我們又調查了幾天,但是沒有找到兇手,也就不了了之了,將這起案子定為意外事故…后來,我繼續調查,因為我懷疑這兩具尸體其中有一具是偽造的。
可以發現呂曉峰本人對鄭家村縱火案是有著超乎尋常的熱情與執著。即便是在局里同事已經將他當成了怪人,也要申請特批單獨調查這個案件。文中并沒有能直接將呂曉峰本人和三十四年前縱火案聯系起來的線索,但是考慮到與此案相關的車禍案同樣受到呂曉峰的關注并且牽連甚廣(死了24個人)。可以作出假設,呂曉峰具有更深層次的動機,強烈地想要將縱火案和車禍案的兇手繩之以法。三十四年過去了,這樣的動機在心底慢慢發酵,變成了殺機。
從呂曉峰的殺人動機分析來看,他殺的一定是導致了當年車禍案發生的孟凡勝與其兄嫂中的一個,而孟凡勝的兄嫂卻早已搬到了南方。唯一合理的推論就是,趙海龍就是畫家孟凡勝!
6.總結。
三十四年前的車禍系孟凡勝與其兄嫂共同策劃,目的是為了能夠在車禍中偷取一具與孟凡勝體征相仿的尸體。孟凡勝在與妻子的吵架中失手殺死了妻子,為了脫罪,盜走徐家博的尸體并砍下頭顱與妻子的尸體一起縱火焚燒讓人以為自己已死。之后,因為意料之外的生還者梁愛國的口供,引來了呂曉峰的追查。為了排除呂曉峰對于替換尸體的懷疑,孟凡勝與兄嫂合謀了一出戲,用砍下的徐家博頭顱成功的誤導了呂曉峰,結束了他對此案的偵查。三十四年后,因為偵探‘夏天’的介入,呂曉峰對孟凡勝和其兄嫂誤導自己的手法產生了懷疑,并在重新開始的調查中,發現了現在鄭家村的村長就是當初殺害了自己妻子和一車人的兇手,孟凡勝。盛怒之下,呂曉峰殺死了村長,并打算將他的死嫁禍給稍后被呂目擊來找孟凡勝取畫的劉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