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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1:09:46 | 2019-8-12 12:07編輯
綠色字體為材料中的線索,粗體字為重要結論。入手點是死者為什么會在二樓的廁所里面。根據指紋提取可知,三樓是男女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林霄的指紋,但門內沒有,說明此時三樓的兩個衛生間都無法打開,因此林霄只能到二樓上廁所。能鎖上衛生間的只有公司老總和保潔員,其中保潔員并不知道林霄脾胃不好,因此無法針對這一點做出行動,所以只可能是周睿博鎖上了衛生間的門,導致林霄到二樓衛生間周睿博當晚八點進入B市,有充足的時間作案,他可以走樓梯來到三樓,這樣就避免被電梯里面的攝像頭拍到,通過群里面吃宵夜的消息推測出林霄要上廁所,然后借老趙不在的時候鎖上衛生間 。接下來分析第一現場,只有門外有林霄指紋,可以推測出林霄是進入衛生間之后被殺。傷口在背部,,口鼻處有手套上的毛線纖維說明襲擊時 兇手從背后捂住林霄的口鼻,避免他發出聲音,再用匕首將其刺死,然后把行兇時穿的雨衣鞋套手套等丟掉。根據千度公司三個女生的口供可知殺人的時間在22:10之后,但林霄在22:07就沖出了辦公室,下樓時間最快30秒,可以估計如果林霄出辦公室后到男女衛生間轉動門把手再直接下樓,大概只用一分鐘,那么可以得知林霄是上完廁所走到門口之后兇手才將其殺死,并拖拽轉向偽裝成進衛生間時被殺手機正面沒有任何痕跡,說明兇手使用過手機,隨后擦除了痕跡,并且那一條微信有可能為兇手所發。手機放在右側口袋背部的血跡卻在左下,上部朝外不符合習慣,顯然是被別人抽取出來之后放進去形成的,而且兇手是個左撇子。U盤粘在手機上并且黏著物本身粘性不大,說明標簽是不久前被兇手撕下,原本標簽上寫的是“愛的證據”,被膠布蓋住“愛的”兩個字后,就只剩“證據”,容易讓人誤會成其他的證據,因此引起了兇手的注意。兇手想要查看其中的內容并刪除,需要一臺電腦,二樓的環境他并不熟悉,因此最好的選擇是去三樓。三樓有人在加班,為了不引起別人注意,最好的選擇是鋪有地毯的會議室,因此門把手末端留下了血跡且原本拔出的插頭被重新插上,插插頭的過程中形成了按壓痕跡兇手把U盤格式化之后,刪除開機記錄,撕去“證據”二字放入死者口袋其中完成行兇過程后兇手以最快速度上樓打開三樓的男女衛生間并打開會議室的門,其中的5秒間隔正好符合張晨所看到的的熄燈間隔,也吻合亮燈時間。此外,文中看到的辦公室內的觀音像香爐中還插著燒完不久的香火,公司里面只有周睿博一人迷信,因此可以視作周睿博殺人后心虛因此去拜觀音。但殺人動機不明,推測是1.周睿博也收了艾德佳的好處;2.周睿博害怕林霄功高蓋主;3.周睿博喜歡謝琳芳,阻撓兩人成婚。                                                                             
              因此,還原出來的殺人過程如下:21:44~21:55周睿博走樓梯來到三樓并鎖好衛生間的門,隨后躲在二樓衛生間等待。22:07 林霄去上廁所,發現門鎖上之后下樓進入二樓男衛生間。22:11林霄出衛生間,周睿博從背后捅死他之后進行拖拽、處理衣物和搜身。22:12周睿博來到三樓把衛生間的鎖打開,并進入會議室。22:20之后周睿博撕掉標簽,回到二樓放回U盤。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1:48:34 | 2019-8-12 19:59編輯
藍字和引用均為原文內容,紅字為重點結論
殺害林霄的兇手:周睿博


時間線整理:
2017年6月18號
3:13 U盤文件和電腦文件創建時間
2017年6月19號
上午洽談投資
17:30 趙連鵬、張晨、李羽天、陳俊峰出辦公室前往全福德吃飯(李羽天之前在衛生間)
18:09 4人+林霄回到辦公室(電梯監控)
20:00 周睿博駕車回到B市
21:40 趙連鵬買宵夜(電梯監控)
21:55 趙連鵬買完宵夜回來(電梯21:54監控)
22:07 林霄出辦公室
22:09 2樓顏瑩穎上衛生間,大概1分鐘內出來;丁蕾、崔文思在2樓玩手機等顏瑩穎
22:11 林組長發微信說有事先走
22:13 張晨去走廊抽煙玩手機
22:17-18 張晨回辦公室
22:30 趙連鵬、張晨、李羽天和陳俊峰各回各家
23:21 羽天說自己已經到家
2017年6月20號
8:30 保潔員張嫂于2樓男廁發現林霄尸體


引用
“沒事沒事,今天你們六人不是談成了那筆大投資嗎?等明天老大回來,我們把這個天大的好消息告訴他給他一個驚喜,他肯定會‘犒賞三軍’,我張哥肯定是大功臣,會有大筆獎金!”“我哪算什么大功臣,別說林組和老王,眼前老趙和俊峰就比我強。還有青敏,今天多虧了她才能說服了投資方。”
引用
而這些都是因為上午談成的那筆投資合作終于給了大家信心和希望,當然也多虧了徐青敏的三寸不爛之舌。

推論:今天上午去談投資的人有:張晨、林霄、王木斯、趙連鵬、陳俊峰、徐青敏,六個人。
1.具體死亡時間分析:
疑點①:林霄為何死在二樓男廁內
引用
字節躍動公司的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以及其他人被覆蓋過的殘缺指紋,女衛門內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紋,而男衛門內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紋,男衛電燈開關最上方則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紋。經詢問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時曾去過衛生間。而6月20日當天提取指紋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沒去過衛生間,因為發生命案后大家對上衛生間似乎有些恐懼和抵觸。

推論:林霄在門外轉動過3樓兩個衛生間門外的把手但是并未進入,而且是最后一個轉動過門外把手的人。李羽天是在6與19號17:30從衛生間出來,當時天色尚早并不需要開燈,所以包志的指紋才在男廁點燈開關的最上方。
引用
死者任何藥物殘留,胃中發現了一些已經差不多消化的食物。
引用
加班期間趙連鵬曾經在21點40分離開辦公室去買宵夜,往返約花費了15分鐘,寫字樓外賣燒烤的擺攤小販證實見過趙連鵬。寫字樓唯二在運行的監控都在電梯內,監控拍到了字節躍動晚上加班的5人在18:9搭乘B電梯一起回到公司所在的3樓。21:40趙連鵬乘坐B電梯從3樓到1樓然后離開,21:54他再次搭乘B電梯從1樓到3樓,兩只手分別拎著兩袋燒烤和一袋啤酒。與口供符合。

推論:食物在胃里一般消化2-4小時基本就會消化完,當然根據食物的種類還有區別。晚飯是在17點30-18點09分吃的,如果死者吃了夜宵則是在21點55之后。而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22點到0點,所以如果要全部消化完燒烤則是在23點55-01點55,而作為夜宵的燒烤在胃中消化一般需要4小時,所以死者很可能并沒有吃燒烤,胃中的食物來源是之前吃的全聚德,那么食物消化完的時間則在19點30-22點09。也有可能是只吃了一點就想去上廁所,畢竟之前在吃飯的時候中途就去過一次衛生間
林霄去3樓衛生間的原因:
林霄當晚出辦公室是捂著肚子出去的,而且死者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進食后總是很快就去排泄,所以當時林霄應當是想去上廁所。但是他轉動3樓男廁的把手卻打不開門,情急之下,轉動了3樓女廁的把手,因為當晚加班的人包括他都是男性,不會有女性會在衛生間,可是他也沒有打開3樓女廁的門,所以才去的2樓男廁上廁所。所以3樓兩個衛生間只是門外把手有林霄指紋,門內最上面的指紋卻并不是。
至于為什么不去別的樓層是因為:寫字樓是新建的,目前只有2樓的千度公司和3樓的字節躍動,4樓往上要么還沒公司入駐要么還在裝修,而1樓則是公共區域不屬于任何公司。
而林霄沒進入3樓衛生間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為衛生間的門被鎖上了,而張晨說過,衛生間的鑰匙寫字樓的幾個保潔員和每個公司的老總都有吧
疑點②:走廊的燈
引用
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我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引用
所以這棟樓的走廊燈都是定時的感應燈,白天不亮晚上得有人經過或者一直呆著才會亮,如果感應不到人了,過15秒就會自動關閉。

根據感應燈區域圖所示,女衛生間前是2號感應燈,樓梯前的燈是1號感應燈。
推論:在22點12分45秒之前2號燈感應區域內有人,在22點12分50秒之前1號燈感應區域內有人。
為什么是有人:因為是感應燈,雖然有動物經過也會亮,但公司附近似乎沒有流浪貓狗,也沒人帶寵物來公司
引用
李本亦測試了一下,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

推論:所以是有人在22點12分45秒離開了2號燈感應區域,并于22點12分50秒進入了會議室。而這個人很有可能就是兇手。
引用
會議室左側的墻上則掛著白色幕布用作投影,而在靠近走廊的墻頂端安置了一排封閉的玻璃窗,高度約30cm。

但是當時張晨從辦公室出來除了走廊燈之外并未發現別的可疑之處,所以如果是有人進入了會議室,那么說明這個人并沒有開燈,不然玻璃窗會把光透出來讓外面的人能看到。
疑點③:奇怪的血跡
引用
手機機身為黑色,機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跡,橢圓形狀帶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跡已經干透,衣服口袋內對應位置也沾有血跡,形狀及摩擦痕跡基本相同。
引用
套內未發現殘留的人體組織、毛發,推測兇手可能戴了不止一個手套以避免留下線索。現場門內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點死者的血跡,呈現摩擦狀,門外把手上沒有血跡。門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紋及部分掌紋,門內把手沒有。
引用
但是到會議室后李本亦并未詢問什么而是在門內把手上仔細查看,張晨忍不住也湊近看了一下,門內把手上什么都沒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視的位置仔細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隱隱約約有一點紅色。
引用
“你們公司有人是左撇子嗎?”“啊?”張晨一頭霧水,“據我所知應該沒有吧……”“那有人右手或者左手受傷不能用嗎?”“沒有啊。”

推論:林霄手部沒有受傷,不然在2樓男廁和3樓兩個廁所的門外把手上也應該留下血跡或是在進入男廁之后受傷,但門內把手無指紋只有血跡說明是戴手套,血跡是手套上的,如果說是血跡滲透出的手套,那邊不可能用受傷的手去開門而是另一只手。所以林霄手機上的血跡和2樓男廁門內把手上的血跡以及會議室門內的血跡都是兇手沾上去的。
引用
宵夜快吃完的時候,應該是22點7分我那時正好看了一眼手機時間,林組長離開隔間急匆匆的直接往辦公室外跑去。林霄在22點12分發出的微信記錄確為其本人微信賬號發出,與企鵝公司聯系后確定該賬號自從上周四開始就在該手機登錄,并未在其他設備上登錄過。微信聊天記錄的準確發送時間是22點11分58秒。

林霄在從辦公室離開之后曾用手機發過微信表明自己先走,但是在林霄的手機正面并沒有發現任何指紋,然而手機的背面卻有林霄和女友的指紋,說明手機正面被人擦過,把指紋擦掉了。這部手機是死者上周四剛買的,自然不會是什么小靈通、翻蓋手機、老人機之類的,當時觸屏手機已經很普遍了,新出的能符合一個領導身份的肯定是觸屏啦。而且林霄的手機并未設置鎖屏密碼,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所以手機背面的血跡不可能是不小心留下的,而是兇手曾使用過林霄手機,并且進入過會議室。
據描述手機上的血跡在機身背部中央偏左下,如果是右手握住手機,左手打字,那么沾到血跡的地方就是右手的手掌處;如果是左手握住手機,右手打字,那么沾到血跡的地方就是左手手指。而且血跡的形狀是橢圓形狀帶有往上方向的摩擦,是在使用的時候擦到的,很像手指的形狀。而且張晨說,公司內沒人左撇子,而在衛生間門內卻都是左手指紋,門外是右手,這說明在衛生間內部的門把手在門的右側,門把手外側是朝向左邊的;而門外則相反,所以在衛生間里面大家都是左手開門。所以兇手是左手的手指部位沾到了血跡,兇手是個右撇子。
那么林霄就很有可能在發微信之前已經遇害,使用其手機發微信的是兇手而不是林霄本人,所以才需要擦掉手機屏幕上的指紋,因為觸屏手機戴手套很難打字,而發微信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別人認為死者當時已經離開了公司并且混淆死者的死亡時間。而林霄的死亡時間也是在19號的22點到20號0點之間,林霄22點07出的辦公室,正好在死亡時間內。
結論:林霄是在22點07出辦公室之后到22點11發微信之間遇害。
補充:除打字的時候,兇手摘掉了右手手套,其他時間兇手雙手都應是戴著手套的。


2.作案兇手分析
引用
早上8點半寫字樓的保潔員張嫂發現的尸體,她每天早上都要將1、2、3樓的衛生間打掃一遍。

兇手若為公司職員就會知道保潔何時會去打掃,想要控制尸體被發現的時間也是可以的。
引用
除手機與U盤外,死者褲子口袋里還有錢包和鑰匙,脖子上則掛著員工卡。
引用
“當然是關著。”丁蕾壓低聲音,“悄悄告訴你,昨晚我們偷偷開了空調。”“嗯,昨晚是挺熱的。這門是用電子鎖是吧?開關方便嗎?”

而死者身上錢財都在,而且兇手穿雨衣和防水鞋套殺人,當晚也并沒有下雨,所以不可能是搶劫殺人,而是有預謀的殺人,所以只能是和死者認識的人。
疑點①:電腦的開機記錄
引用
張晨在李本亦的注視下一通操作調出了電腦的開機記錄,開機記錄顯示除了剛剛這次開機外最近的一次是上周五早上9點12分,張晨表示那應該是上周五的晨會。“開機記錄是可以刪除的對吧。”“對。”
引用
“我們昨天上午在這里和投資商開會,當時連接線拔下來連到了林組長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上,而且會議結束后也沒有插回去,今天因為林組長的事公司的晨會取消了,沒有人進來過。這怎么會又插上了……”

根據描述,晨會的時候才會使用會議室的電腦,而周一談投資時使用的是林霄的電腦并沒有使用會議室電腦,而因林霄的死,晨會取消,所以會議室電腦開機記錄最近一次是上周五晨會記錄并沒有什么問題,但是因為開機記錄可以刪除所以并不具備參考價值。
1).關于字節躍動公司加班的人
引用
張晨就往辦公室左側的隔間走去“呃……林組,晚上和我們一起吃飯吧。”“你們?”“就是今天加班的人,我、老趙、俊峰、羽天,就去對面的全福德。”

推論:在6.19當晚字節躍動加班的人有:張晨、趙連鵬、林俊峰、李羽天。
引用
其余加班人員除死者外在22點~22點30分這段時間內只有張晨離開過辦公室,他聲稱自己是到走廊抽煙,時間不超過5分鐘。在時間上得到另一位加班員工趙連鵬的證實,雖然趙連鵬的座位看不到張晨離開辦公室后的行動,但張晨離開和回來座位他是可以看到的。其他兩人也是互相可以看到,下班前均未離開過座位,因為專心工作以及座位的擋板導致視野遮擋,所以他倆并未注意張晨曾離開。下班后四人各自回家,之后是否有再返回寫字樓則不得而知。

據口供,當晚加班人員除了張晨,到下班結束,無一人在林霄出辦公室后出辦公室。而為了體現所謂的“科技感”,這里并未設有傳統寫字樓必備的門衛、傳達室,大門設定為定時開啟和關閉,分別是早上8點開啟與晚上23點關閉。所以如果加班的4人中要是有人在大家都走之后回來殺害林霄,從時間上來說非常趕,但也不是不可能,但是林霄是被發現在2樓衛生間的,作為第一案發現場,如果之前林霄說有事先走,之后又回來,那么只能是被人約回來的或者被人迷暈在衛生間,但是林霄體內沒有藥物殘留,所以這種可能性是沒有的;至于被人打暈更不可能,不說加班的人沒人在林霄之后出去過,就說林霄尸體上只有一處致命傷,所以這種可能也是沒有的。如果是約到了衛生間,為什么約衛生間而不是別的地方,而且根據之前的推理,林霄是在去衛生間后不久便遇害了。所以,若張晨未撒謊,那么加班的四個人(張晨、趙連鵬、林俊峰、李羽天)無作案時間,其中李羽天在微信群里于23點21發了消息。
2).關于千度公司
二樓的千度公司也是剛搬來的公司與死者并無交集,沒有殺人理由。而加班的三人是一起離開的公司,顏瑩穎上衛生間也就1分鐘,即使沖進男廁殺人也來不及何況死者旁邊還有兇手穿過的衣服
3).關于女友
引用
感情方面林霄非常專一,與女友從大學時期便開始戀愛長跑,至今快9個年頭,兩人感情穩定已計劃今年內結婚。林霄的女友當晚與閨蜜去KTV為閨蜜慶生,后來到閨蜜家睡了一晚,這件事她事先已經告訴給林霄。第二天她就一早直接去上班了,直到警方通知她才知道林霄出事。

死者林霄感情專一,女友當晚也有不在場證明,沒理由沒時間去殺害林霄。
4).關于字節躍動公司未加班的員工
引用
其他未加班員工中無明確不在場證明的則有五人:周睿博、陳凱、包志、關官、徐青敏。
引用
“再后來我們繼續工作到了22點半就收工各自回家了。第二天我還在上班路上的時候,同事陳凱突然在微信群里在說寫字樓的保潔員在2樓男衛生間里發現了尸體,他去圍觀以后跟我們說那個尸體好像是……是林組長……”

陳凱家離公司最近也需要30分鐘來公司,他在8點半樓下保潔發現尸體叫喊之后趕到了2樓,說明陳凱在8點之前就已經在公司了,如果說是陳凱殺了人之后一直躲在公司等第二天開門也不是不可以。至于其他人都沒有不在場證明。
但是根據之前推論,林霄之所以去二樓衛生間是因為三樓衛生間的門都上鎖了,迫不得已才去的二樓,而只有幾個保潔和寫字樓每個公司的老總有衛生間的鑰匙。所以,綜上所述,殺人兇手就是周睿博。而周睿博在林霄被害當晚8點就駕車回到了B市,而且在收費站有記錄。
疑點②:被撕毀標簽的U盤
引用
U盤內被復原的文件是一個壓縮包和一張圖片,創建時間均為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
引用
警方檢查了死者家中的電腦,未發現與壓縮包內容有關的文件,但找到了那張密碼圖,創建時間也是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

推論:U盤里的壓縮包和圖片可能并非都是死者添加的,其中密碼圖是死者放在U盤的,而壓縮包死者家中電腦沒有,可能是在公司電腦或者是會議室或周睿博辦公室電腦中或其他哪里。但是在同一時間里,只有圖片在死者的電腦上很奇怪,畢竟3點13是當夜的凌晨時分,死者在自己家并不奇怪,那么這個壓縮包為什么不存在于死者家的電腦呢,如果說是刪除掉只存在U盤上是不可能的,畢竟是陳俊峰出賣公司的證據,所以這個壓縮包不是死者放的,也不是死者的。而壓縮包的創建時間是可以修改的,直接修改系統時間即可,因為壓縮文件的默認時間是系統時間,所以是有人創建了一個壓縮包修改了時間再放到死者的U盤里面的。
引用
U盤的容量僅僅只有1GB,外形小巧甚至有些女性化,外殼的其中一部分還貼著白色膠布用作固定。對U盤進行檢查后確定該U盤曾被人手工改裝過,無法修改和寫入任何數據,但可以進行格式化。
引用
警方詢問過與林霄同居的女友謝琳芳,確定該U盤是多年前謝琳芳贈送給林霄的生日禮物,上面原本貼著一個愛心標簽,上面寫有四個字:愛的證據,之后警方將白色膠布撕下,確定了白色膠布下正是寫有“愛的”兩個字的標簽上半部分,與被撕掉的下半部分標簽位置也對的上。

推論:U盤被人手工改裝的時間在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之后,否則無法存入密碼圖,之后被貼著白色膠布。被撕掉的標簽上寫的是證據。
引用
壓縮包的名稱是“出賣的證據”,壓縮包因為被加密無法解壓,但可以看到壓縮包內包含的文件名稱和格式,其中包括34張圖片以及5份以.log為后綴的文件。

眾所周知,log后綴名的文件指得是日志,通常是系統或者某些軟件對已完成的某種處理的記錄。而根據警方的調查陳俊峰確實倒賣了快音的源代碼為了給自己母親治病,并且這個壓縮包里的文件就能給他定罪。但艾德佳是三周前推出短視頻分享的APP「抖手」,也就是5月29號,而陳俊峰的賬戶是在5月10號打進的一筆巨額資金。不過字節躍動公司也只研發了3個月,上個月剛搬到遷到現在的寫字樓,所以陳俊峰賣代碼的時候還在研發初期,艾德佳公司研發出來也需要一些時間。所以壓縮包里的東西應不存在作偽,陳俊峰確實出賣了自己的公司,倒賣了源代碼。那么從這點上看,陳俊峰是有作案動機的,如果是他殺的人之后格式化U盤,撕毀上面的標簽看起來合情合理,畢竟寫著證據兩個字,但如果真的是他殺人為什么不直接把U盤扔了摧毀,而是還要放回去呢。而且通過之前的推論,我們已經得出是周睿博殺的林霄,那么有極大的可能是周睿博栽贓陷害陳俊峰。因為隔壁公司比自己公司早發行出短視頻app,而且相似程度極高,所以周睿博懷疑自己的公司里面有內鬼,賣代碼給對方公司,于是便暗中調查,并且查到了陳俊峰賣代碼的證據,很可能林霄也知道,因為林霄曾經在飯局上懟過陳俊峰,那么很有可能林霄知道是誰賣了代碼。
壓縮包是周睿博放入林霄的U盤里面的,而之后周睿博把林霄的U盤改裝成了無法修改和寫入任何數據,然后格式化,之后用白色膠帶纏住愛的兩個字,撕下證據,轉移警方注意力。讓別人誤認為是因為U盤貼著證據兩個字才撕掉的標簽,當然如果女友不記得上面的字也沒有辦法。至于格式化U盤再放回去,自然是為了營造一種,兇手的目的就是為了銷毀里面東西的假象,給壓縮包加上密碼,讓警方的視線轉移到壓縮包身上而不是密碼圖,從而達成栽贓陳俊峰殺人的目的,同時也為了讓陳俊峰為出賣自己公司付出代價。(所以為什么不刪掉密碼圖之后改不能修改模式)


3.案發經過
引用
“離開前我去了一趟衛生間。”名叫顏瑩穎的女生接了話茬,“但是很快就好了呀,也就1分鐘吧,接著我們就走樓梯離開了。”
引用
“這個……噢,當時我有給男朋友發了一條短信,我看看。”丁蕾拿出手機翻出短信息,“就是這條。”她指著昨天22點09分發送的一條短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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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亦拿過崔文思的手機,cilicili上的播放歷史顯示昨天22點09分開始觀看某視頻。

推論:在22點09分到22點10分的時候2樓走廊里站著三個女生,雖然她們加班的時候門是關著的,但是肯定會開燈,走廊里也會看到。而林霄是在22點07出的辦公室然后由于打不開3樓衛生間的門才去的二樓,而2樓的三個女生并未看到林霄,時間差上很有可能是錯過了。
引用
“真是的,公司大半年都沒加過班,一加班就遇上這種事了。”急性子的丁蕾率先發難。

這也就是為什么周睿博準備把死者林霄引誘到二樓殺人的原因,因為二樓千度公司再來了之后從未加過班,誰成想當晚偏偏加班了,因為雖然她們是關著門加班,但是總會有光能透出來。
所以當晚周睿博8點到達市區之后就來到了公司,因為他知道老趙每次一加班都會買宵夜,而死者林霄跟他是多年的摯友兼中學、大學同窗,所以對于他脾胃不好是知道的,直腸子,每次吃飯都會上廁所。所以周睿博在來到公司之后先去三樓把兩個衛生間的門都鎖上,之后蹲在二樓的衛生間等待林霄過來(應該是躲在隔間里面,畢竟如果中途有別人來衛生間的話就會暴露)。只是當晚他來到公司的時候才發現2樓的公司也有人在加班但是沒有時間去準備別的計劃了,或者干脆他根本就沒看到二樓有人。
引用
尸體被發現時仰面朝上,雙腳朝向門口,兇器被遺留在尸體右手邊,兇器上未發現任何指紋。在衛生間的垃圾桶中發現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線手套,手套材質與死者口鼻中的纖維一致。雨衣和鞋套推測是兇手行兇時所穿,可惜未能在雨衣和鞋套內找到有效的線索。手套內未發現殘留的人體組織、毛發,推測兇手可能戴了不止一個手套以避免留下線索。正方寫字樓2樓男衛為第一案發現場,地上的血跡和死者的衣服肩膀處褶皺顯示兇手曾經雙手抓住尸體肩膀將其拖行了一段距離。

推論:死者被殺時是面朝門口,被人用左手捂住口鼻,右手用刀捅入身體遇害。林霄死后,兇手拔出匕首,雙手拖著死者肩膀緩緩將死者放下,把兇器放到了一邊,之后脫下了身上的雨衣、鞋套、手套。然而兇手戴了兩雙手套(可能多層),之后的門把手上沒有指紋都是因為還有另外一副手套,之前的毛線手套沾了血跡自然是不能用了,而且除了門把手上發現了很少量的血跡并沒有其他地方發現血跡。因為外面的手套為毛線手套,很可能就是因此將血跡滲到里面的手套上,或者是在脫手套的時候不小心沾到的。之后兇手拿出了林霄的手機和U盤,用手機發了一條微信便把手機放回了衣服兜(就是這個時候衣服兜內側沾上了血跡),而后他拿著U盤來到了會議室。
引用
從2樓男衛最快速上樓到3樓男衛大概是30秒

這里的時間點應該是:
22:07林霄出辦公室于22:08到達了2樓男廁,之后再林霄上完廁所準備離開的時候,周睿博出來殺害了林霄,于22點11分58秒用林霄手機發送了一個消息到微信群,然后拿走死者的U盤于22點12分28秒左右來到3樓,快速解鎖了衛生間的門,此時剛好對應了2號感應燈亮,然后快速來到了會議室,途徑1號燈感應區域,1號燈亮。剛好在進會議室的時候,張晨出來了,發現走廊燈亮。(這里衛生間的門可以不開,可能時間比較趕,不過因為2號感應燈是亮的,說明周睿博來到過2號燈感應區域,可能是走過去發現,張晨要出來于是跑到了會議室;而去會議室的原因是,如果要去自己的辦公室,勢必會經過張晨他們的辦公室,會暴露自己已經回來的事實,所以只能暫時先去會議室)
由于會議室靠近走廊的一側有窗戶所以如果開燈就會暴露自己,周睿博只能待在黑暗中。
至于后面修改U盤記錄的事情,會議室的電腦并沒發現有什么文件之類的,可能是使用之后刪除了,而會議室的連接線被插了回去證明確實有人動過,而會議室電腦的開機記錄也是可以修改的。最安全保守的方法是,在張晨等人下班離開之后再修改U盤里面的文件,這樣就不會有人發現,這里可以在自己的工作室也可以在會議室。
補充:周睿博來到3樓之前應該是將2樓男廁的門鎖上了,畢竟如果有人下來發現就不好了。


4.殺人動機
引用
李本亦第一次見到了這個曾經是一名程序員的創業公司老板——周睿博。剛到而立之年的他外表看起來有著與年紀不相符的沉穩,脖子上還掛著一個與他的工作不太契合的奇怪觀音吊墜,身上還有一股香火的氣味。
引用
“你們還信佛啊?”李本亦在辦公室內游蕩了一圈后指著門口附近紅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觀音以及墻上的一幅從未見過而且畫風詭異的觀音畫像說,“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觀音像

在周睿博的辦公室、脖子甚至會議室里面都有觀音像,說明周睿博這個人可能信佛,但是觀音像很奇怪,有可能是比較冷門的菩薩(甚至邪教)
而且周睿博從前公司離職前半個月開始每月定期會從銀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還取了一次4888元,可能是交的香油錢,他從那時候開始信的這個觀音,也可能是被勒索,但是勒索或者包養情婦都不會每次只要這么一點錢。
而且在林霄的U盤里面還有一張密碼圖,這張密碼圖存在于林霄自己家的電腦里面,說明這張密碼圖確實是林霄自己的。而林霄很有可能就是因為這張密碼圖喪命的,密碼圖里面有周睿博的密碼。(可能是周睿博跟林霄的女友出軌的證據,或者是林霄想跳槽,因為這家公司雖然是周睿博當老板,但是資金都是林霄提供的,文中也有提到過)。或者是曾經周睿博干過什么見不得人的事情,從那以后才開始信佛。
補充:林霄之前可能通過微信等軟件跟周睿博聯系過,后來周睿博接觸手機之后刪除了,否則周睿博為什么突然回來,說是因為軟件,但是她8點就回來了卻沒有去公司,公司沒人見過他。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1:49:29 | 2019-8-12 11:52編輯
一、        尸體物證及現場環境分析

(一)        尸體分析
1、        死者“身上只有一處傷口,為背部心臟位置,”可見兇手是從后面襲擊了死者。心臟在左側,刀子要捅向左邊,左撇子更方便一些。也可能是兇手為了避免嫌疑特意用了左手捅刀
2、        在“死者的口鼻處殘留有些許毛線纖維”,在“垃圾桶中發現了……沾了血的毛線手套”,“手套內未發現殘留的人體組織、毛發”,可知兇手在毛線手套內戴有一次性手套,行兇時一手捂住死者口鼻,另一手快速捅刀進去。由于毛線手套有滲透性,拿刀的手上沾了血,透過手套滲到了里面的一次性手套上。因此現場出現的其他少量血跡就是兇手戴著一次性手套造成的。
3、        帶有少量死者血跡的地方有:
(1)“現場門內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可推斷為兇手開門出去造成的。
(2)在會議室“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隱隱約約有一點紅色。”:可推斷兇手到過會議室,這是離開時造成的。(1)和(2)兩處血跡都是在門把手的末端,應該是左手手掌處有血跡造成的摩擦
(3)死者手機上的血跡情況為“機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跡,橢圓形狀帶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跡已經干透,衣服口袋內對應位置也沾有血跡,形狀及摩擦痕跡基本相同”。從血跡的形狀【橢圓】和往上的摩擦方向可看出,有人用帶有血跡的手指在把手機從口袋中拿出,之后原樣放回。死者5秒內死亡,即使他的手能伸進口袋但手不會沾到背后的血,也很難留下血手印。并且死者正面沒有血跡,假設死者真的手上沾了血,也很難準確的伸入口袋而不弄臟衣服的其他部分。因此可推斷手機是兇手拿出來的。由于手機背面是黑色的,兇手沒有留意到上面沾了血跡,所以只擦掉了屏幕上的指紋。
4、“尸體被發現時仰面朝上,雙腳朝向門口”,“地上的血跡和死者的衣服肩膀處褶皺顯示兇手曾經雙手抓住尸體肩膀將其拖行了一段距離”,門外把手上有死者“右手指紋及部分掌紋,門內把手沒有”,結合死者出門的時間【22:07】及發信息的時間【22:11】,這里可推斷死者是剛進入衛生間,還沒來得及開燈,就被兇手從后面襲擊,然后拖向廁所里面【遠離門的方向】。根據門鎖的外形特點以及門外把手上有死者右手的指紋,可推斷出離開衛生間應是用左手開門,結合前面持刀的手會染上血跡,我們可知兇手是左手持刀的

(二)        物證分析
1、        現場有雨衣和鞋套,可見兇手是事先有所準備的,并非臨時起意。“死者褲子口袋里還有錢包和鑰匙,脖子上則掛著員工卡”,可知兇手并非為錢財。因此排除兇手是臨時見財起意。根據拖動痕跡也要排除死者自殺或是意外。
2、        死者的“手機背部有林霄與其女友的指紋,正面則沒有任何指紋”,正常手機正面一定會有使用者指紋的,之所以沒有就是有人用過之后擦拭了正面屏幕【可結合上面關于血跡的分析一同看】。死者在群里發的微信時間22:11,當時如果死者的確有急事要離開,發條語音不是更快嗎?為什么要打一堆字呢?因此推斷死者此時已死,信息是兇手發送的,目的就是為了不讓其他人出來找死者
3、        關于U盤。U盤里曾在案發前一天18日3點13分創建了一個名為“出賣的證據”的壓縮包,死者家電腦有同時間存檔的密碼圖,可確定U盤里內容是死者放進去的。案發當天死者“眉頭緊鎖,表情很是凝重”,應該是在猶豫是否把這一證據告訴老板,畢竟他也知道“內奸”陳俊峰的家庭情況。案發后U盤里空無一物,死者沒理由自己存入后再格式化,因此推斷U盤是被兇手格式化了。前面分析了兇手用死者手機發了微信,U盤當時和手機在一起,所以兇手看到了U盤,一時之間想要找電腦來看一下里面的內容,于是去了會議室
4、        U盤標簽:死者U盤是女友多年前送的,標簽一直貼在上面,案發后才被撕下。死者沒必要撕標簽,畢竟東西是他的,他和女友感情又很好。所以推斷標簽是兇手撕下來的,有可能是不滿死者的這個“愛的”印記

(三)        現場分析
1、        死者22:07從辦公室沖出去,但是在“男衛電燈開關最上方則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紋。經詢問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時曾去過衛生間。而6月20日當天提取指紋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沒去過衛生間,”可知死者當時并沒有去3樓的男衛,否則不可能不開燈
2、        死者公司所在樓層“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女衛門內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紋,而男衛門內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紋”。這里可以看出林霄試圖開過兩個衛生間的門,但根據門內指紋的情況可知他并未進過任一衛生間。結合他的尸體出現在2樓男衛,我們可推斷出當時的情況是林霄急于上廁所,但男女衛都上了鎖,他只好去了二樓男衛
3、        根據上面第2點,我們可以鎖定一下兇手的特征:
(1)        兇手知道死者“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進食后總是很快就去”衛生間。
(2)        兇手和死者同在公司微信群里,根據趙連鵬詢問大家吃什么,可判斷死者要去衛生間的時間。
(3)        兇手要有機會把三樓衛生間的門鎖起來,從而讓死者不得不去2樓衛生間。畢竟公司其他人都在3樓,如果在3樓行兇的話,很容易被其他人撞到,而2樓的公司多數都是女性,不會去男衛。
4、        感應燈15秒會關閉,張晨出來吸煙時,看到衛生間前的燈是在22點13分0秒關閉的,即22點12分45秒時有人在這個區域經過或逗留。樓梯前的燈是在22點13分5秒關閉的,可見有人是從衛生間附近走到了樓梯附近。“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也就是說從1和2號燈感應交界處走到會議室需要5秒。結合張晨所看到燈滅的順序,我們可推斷出有人可能在22點12分45秒左右的時間從衛生間進入了會議室,或者是從衛生間走到樓梯處下樓
5、        文中交代了“從2樓男衛最快速上樓到3樓男衛大概是30秒”,前面我們已分析出死者死亡時間在22:11分之前,兇手殺人后處理掉雨衣、鞋套、毛線手套,用過死者手機,取走U盤等等,完成一切后【22:12左右】再從2樓上到3樓,打開3樓衛生間的門,再去會議室,時間基本與第4點所交代的時間差不多。因此確定兇手是從衛方間方向進入了會議室,而不是從3樓下到2樓。再者,在當晚那段時間里公司內無人出入,也不會有2樓的人到3樓來,所以只能是兇手的行動路線。
6、        根據千度公司員工的證詞,可知22:09-22:10左右,丁蕾和崔文思站在女廁門口發信息和看視頻,走廊1號和2號感應燈是亮的。根據前面的分析,此時兇手應該還在男衛內。他在門內確定外面沒有動靜之后就快速沖向3樓。
7、        接下來分析一下會議室。
(1)“會議室地面全部鋪著紅色地毯”,所以有人進入不會發出過大的聲響。
(2)會議室的電腦在19號周一上午使用過,但是開機記錄中最近的一次是上周五,明顯有人刪過19號使用的開機記錄,可知兇案發生前后有人使用過這臺電腦,即兇手用電腦刪除了U盤里的資料。
(3)會議室“靠近走廊的墻頂端安置了一排封閉的玻璃窗”,如果會議室開燈的話外面會看到光亮,知道里面有人。因此兇手進入會議室后不能開燈。加上走廊沒有人,室內很暗,兇手向電腦處摸索走去的時候會踢倒插排,甚至踩在了上面,拉掉了連接線。所以“插排旁邊的地毯上還有一塊被按壓的痕跡,大小與插排差不多”。兇手使用電腦后,因為不知道周一上午大家用的是死者的個人電腦,所以習慣性地把投影儀和電腦都連接到了一起,試圖恢復成“原樣”。因此可推斷兇手是周一上午不在公司的人

二、嫌疑人及兇手分析:

1、        黑一瑋、王木斯:文中沒有明確不在場嫌疑的人不包括他倆,因此可排除他倆的嫌疑。
2、        謝琳芳:當天在閨蜜家,可排除嫌疑。
3、        陳俊峰、李羽天、趙連鵬:死者離開辦公室前他們都在辦公室內,死者離開后,張晨證明沒有人再出去,“辦公室只有一個門,我的座位就在旁邊沒看到有人出去”,因此可以排除這三個人的嫌疑。
4、        張晨:他承認有幾分鐘在“走廊抽煙……在時間上得到另一位加班員工趙連鵬的證實。”事后也和警察確定了就是在LOGO下抽的煙。LOGO上方有通風口,他站在那里抽煙也很合理。再者他抽煙的時間是22:13-22:18左右,與前面分析的死者死亡時間不同,可以排除他的嫌疑。
5、        陳凱:他家離公司近,每天都最早去公司,沒有可疑的地方,可以排除嫌疑。
6、        包志、關官、徐青敏:三個人除了職位和性別不同以外,沒有明顯的個人行動特征,所以一并排除嫌疑。
7、        周睿博:他就是兇手。具體分析如下:
(1)        他周五通過微信群告知其他人他大約周二回來,事實上周一晚上20點他已開車回到本市,之后的行動并沒有具體的人證。
(2)        他可以看到微信群內容,知道趙連鵬買夜宵的時間,也知道死者腸胃不好,有員工卡可以進出會議室。
(3)        辦公室的隔音不好,“走廊里回響著敲打鍵盤的聲音,即便是站在樓梯口也能聽到。”他身為公司一員也知道此事,可以根據鍵盤聲來判斷大家是否吃完了宵夜。同理,如果他當天回來后到公司加班,別人也可以聽到他辦公室發出的聲音,但沒有人聽到,可以判斷他至少當晚沒有回到辦公室辦公。
(4)        上面分析過兇手事先要鎖上三樓衛生間的門,而衛生間的鑰匙只是“寫字樓的幾個保潔員和每個公司的老總都有吧。”他是公司老總,所以有鑰匙。
(5)        上面通過對會議室的分析,知道兇手周一上午不在公司,而周睿博周五就離開了公司,因此他不知道投影儀和電腦是分開的。
(6)        周睿博“從前公司離職前半個月開始每月定期會從銀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還取了一次4888元”,這里推測這筆錢可能用兩個用途,第一種是付給之前公司的,原因是他違反了與舊公司的約定【保密合同之類的】,例如多長時間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而他在離職后就創立了同行業的公司。但一般這種行為支付的賠償是一次性的,而且不會這么少,所以排除這種可能。第二種是用來收買其他同行業公司的員工,固定給某人每個月多少錢,然后這個人把所在公司的相關信息告訴他,這種情況還算合理。一周前,這筆錢數有了增加,可見他安插的內鬼給了他很重要的信息,例如內鬼告訴他他的公司其實也有內鬼。
(7)        周與死者是“多年的摯友兼中學、大學同窗,”死者和女友也是大學認識的,感情還很穩定。從周撕下U盤標簽一事我們可推斷周一直暗戀死者女友,甚至于嫉妒死者。于是他在目前競爭對手市場占有率超過自己的劣勢下,想出一計,即殺死死者,然后把內鬼的名頭按在他頭上,不料他發現死者已找出內鬼,于是刪掉資料,把嫌疑轉移到內鬼頭上。
(8)        周用的觀音符咒都是為了化解自己的種種惡行,一身香火氣可見信的有點太過了。
三、        案件還原

周睿博和林霄是大學同學,周睿博暗戀林霄的女友,但林霄和女友感情很穩定。于是周表面上還是和林作好朋友。
周睿博離開舊公司準備創業,他知道業內競爭激烈,于是找了一個同行作他的“內鬼”,負責把其他公司的最新技術和資源告訴他,他每月就付一些錢給這個人。在“抖手”面市后,周知道了自己的公司有內鬼,他想到借此機會可以殺掉林霄,一方面給公司制造較大的社會新聞,一方面也算除掉了一個情敵。
案發前的周五,周稱父親生病要離開公司,周二再來上班。可是他周一晚上就已回到公司,事先準備好了雨衣、鞋套、毛線手套、一次性手套、刀等工具。通過看微信群的聊天內容,知道林等人吃飯的時間。趁他們吃宵夜時鎖上了三樓男女衛的門,然后躲在二樓男衛。
死者腸胃不好【腸胃不好還大吃大喝??】,出門上衛生間,發現門鎖了,甚至女廁也鎖了,由于4樓在裝修,他就沖到了二樓的男衛。一進門尚未開燈,就被兇手從背后一手捂嘴,一手扎刀的捅死了。兇手把尸體向里拖動,然后處理掉身上的衣鞋刀,戴著一次性手套拿出死者的手機發信息給其他同事,穩定人心,以免他們出來找死者。拿手機時發現了U盤。
兇手尚未離開男衛,2樓的幾個女生出來了。等她們離開后,兇手沖回三樓,打開了兩個衛生間的門,然后去了會議室。這時張晨來到走廊吸煙,看到了相繼滅掉的感應燈。
兇手透過會議室上面的玻璃窗確定張晨抽完回屋后,摸后來到電腦旁,結果碰掉了插排上的線,又踩到了插排。手忙腳亂后開啟電腦,查看U盤,刪里面內容,之后刪掉19號當天的開機記錄。按照印象中的樣子把投影儀和電腦連在了一起,關機下樓。
在把U盤放回死者口袋時,兇手一氣之下撕掉了愛的標簽,最后離開現場。


【題外話:做了好多壞事的人,燒再多香也是沒用噠】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2:06:34
兇手:周睿博
動機:想要獨自占有公司股權
過程:先假裝去看生病的父親,然后偷偷提前趕回來,制造假的不在場證明。然后再邀請死者在二樓廁所見面,再將死者在廁所殺死,并把他的U盤取走,把他的手機里的他約死者來二樓廁所這一條給刪除了,還把會議室的然后再來到三樓會議室的連接線取走,然后上了三樓,去了會議室。將U盤進行人工修改后將U盤放在了死者兜里。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3:47:11 | 2019-8-12 19:13編輯
while True:Kill
首先疑點梳理
6月19日17:30下班陳俊峰的話似乎是公司不能按時發工資,公司運轉不靈。
①抖手恰好在快音推出前上市,和同樣的主打需求。說明公司出現了內鬼,將自己公司軟件的信息以及推出時間賣給了對手公司。這點在后文也得到了映證。而林霄對陳俊峰的敵對態度以及后文找到的U盤上的出賣的證據,說明林霄當時已經找到并認定是陳俊峰出賣了信息。并在后文也得到了映證。但是并不代表陳俊峰就是主動泄露的,也許他受到什么人的脅迫被迫泄露,又或者他根本就是只替罪羊。

接下來吃了40分鐘的飯,到了6點10分,期間李羽天插嘴干涉了下點菜。
21點40——21:55燒烤回來(羽天生蠔!)

②22點07林霄出去,4分鐘后也就是22點11分發信息說走了。這里結合后文可以得知林霄的手機沒有密碼鎖,那么這條說走了的信息,未必是林霄本人發的。
然后22:30眾人工作結束,23:21羽天到家。

22點13張晨出去抽煙,感應燈15秒自動關閉,張晨大概22點17分抽完煙。

③尸檢可以得出的信息,兇手的手法精湛,精準度高,后文有提到二樓的喊叫聲音三樓的人可以聽到,所以手套捂嘴很必要。雨衣鞋套可見準備充足。門把手的血跡呈摩擦狀,說明死者準備關門進衛生間就已遇害,手可能剛接觸門內把手就被后背遇刺,然后手就從門上耷拉下來,所以末端會有一點摩擦狀血跡。

④因為死者在進衛生間轉過身關門,后背遇刺,然后將尸體放倒,所以尸體仰面躺,且雙腳朝向門口。兇手要想出去,就要移動尸體。因此可以證明兇手當時就在死者身后,也就是(二樓男衛生間)殺完人需要移動尸體拖行一段距離,方便自己出去。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要拖動尸體。

⑤因為林霄是右手開門,所以林霄是個右撇子,如果他放手機,右撇子更方便放在左口袋。可手機卻在右口袋(當然也不能說明什么,不能排除死者就愿意放右口袋);可是機身背部左下沾到血跡,結合死者后背心臟遇刺。如果手機放在左口袋,更符合手機背部偏左下染血,放在右口袋還背部粘血的幾率不大。且有摩擦應該是刀具穿過心臟時劃得。且只有右口袋的對應位置有血。如果手機背部上粘血了,說明死者對應位置會有傷,至少也不應該是基本相同的血跡形狀。這就說明手機被拿出來過。后來兇手是個左撇子,又給放回右口袋了。所以右口袋只有沾上血的基本相同的形狀。

6月18日3點13林霄就掌握了出賣的證據證據,到了19日晚還至于那么生氣嗎?只有電梯內有監控

⑥二樓千度公司Logo上方是通風口,所以兇手應該把雨衣等裝備和兇器放在了通風口。
22點09千度公司三個女生在樓道發信息刷視頻,上廁所啥的,文中有寫上廁所也就1分鐘左右,說明離開也就1分鐘時間,所以08左右到10分二樓樓道是有人的。

⑦會議室中一塊被按壓的痕跡,大小與插排差不多,會是什么。文中描述的觀音像?還有連接線被插上。也就是說在22點也就是19號上午和投資商開過會,后來又有人偷來過會議室。畢竟文中有寫開機記錄可以刪除

⑧結合上文林霄如果真的是上廁所,時間是22點07出去,肯定是就近原則再三樓上,為什么沒能上,這就說明把三樓衛生間的門被鎖上了。至少是打不開。所以無奈之下林霄跑去二樓。后文敘述從2樓男衛到3樓男衛大概30秒,如果林霄拽門大概5秒打不開就去了2樓,在上文所述08之前他是可以已經進了2樓衛生間的。那么沒有撞上2樓三個女生是合理的。
林霄微信說不回去的時間是22點11分58秒

⑨衛生間前的燈是22點13分0秒關閉的,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那么這個走的順序是從廁所這邊走向樓梯。感應燈時間是15秒,也就是說22點12分45秒感應到了人。衛生間這個燈的范圍在2號感應區,走出2號感應區要4秒,所以有人從45秒離開男衛門口,女廁到會議室要9秒,這就已經15秒了,樓梯在1號感應區,5秒后樓梯燈滅。

⑩會議室門內把手末端有一點紅色。前文也說過兇手不止戴了一層手套,有可能是第二層手套有外層手套滲流的血跡。

總結兇手是老板周瑞博
周瑞博從前公司辭職,林霄就過來幫忙,他算上是公司半個老板,可是周瑞博擔心林霄有一天會取代自己的位置。他內心不平,憑什么林霄什么都有。林霄倒是對他挺衷心的樣子。在公司研發出新的快音后。他和對頭公司私下合作,早在三周前就把信息賣給了對家。
總之周瑞博在20點回到本市,然后走樓梯上了公司3樓,然后用自己擁有的男衛鑰匙鎖了衛生間的門,去2樓男衛等待。后來成功在2樓男衛殺了林霄。然后用林霄發微信說不回去的時間是22點11分58秒。確定外面沒聲音了,開門上樓。大概是22點12分左右。
至于給陳的錢,周瑞博每月都取出1888 作甚大概求個彩頭?剩下詳細信息看疑點梳理。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4:39:36
兇手是周睿博。


首先,從兇手作案時使用的雨衣手套鞋套來看,這是一起有準備有預謀的犯罪。根據這一點,和死者一起加班的四名同事可以排除嫌疑。
微信里,林霄說有事離開的時間是22:11。
張晨走廊吸煙并發現燈還亮著的時間是22:13。

——李本亦測試了一下,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
這段做個簡單的計算,可以得出結論,從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到會議室門口,需要5秒鐘。
而這剛好又與張晨發現的燈滅的時間差相吻合(丁蕾提到過,開電子鎖的時間連一秒都不到)。
——“這個嘛……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我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因此結論是,林霄在廁所里發完微信后,離家男廁,徑直進入了會議室。

林霄自然是被人約去了會議室,結合會議室投影儀和電腦被人動過的跡象,說明這段時間有人使用過會議室電腦,那么這個人自然是林霄了。
——“這個怎么……”張晨拿起投影儀和電腦之間的連接線檢查起來,“沒道理啊。”會議室的電腦沒有聯網,那么林霄使用電腦的目的肯定是為了給那人播放u盤里的照片。——
值得林霄大張旗鼓地使用會議室甚至投影儀去播放證據的,只可能是因為這個人是他的上級。錯不了,兇手正是周睿博。

再說林霄尸體上的u盤,為什么會被格式化。如果是陳俊峰想銷毀證據,那么把u盤帶走銷毀就一勞永逸了,為什么選擇格式化,身為程序員的他不可能不知道文件格式化后是可以恢復的吧。
再者就是,將u盤格式化是需要電腦的。二樓衛生間的把手末端有血跡,會議室的把手末端也有一個紅點,說明是兇手殺害了林霄之后,又返回會議室,將u盤進行了格式化。
說到底陳俊峰有什么理由會在殺害林霄后,奪走u盤,格式化后又送回來呢?
因此結論就是,u盤是真正的兇手為了陷害陳俊峰而設下的陷阱。


以下是案件還原
22:07,林霄發現了陳俊峰出賣公司的證據,匆匆離開了辦公室。
這種大事自然是要向老板匯報的,辦公室外,林霄撥打了周睿博的電話。由于事關重大,林霄擔心被人偷聽,于是打開了男廁和女廁的門,確定里面沒有藏人,因此在門把手上留下了指紋。
電話里,周睿博告訴林霄,自己已經回來了,馬上趕來公司,讓林霄在會議室等他。
22:11,林霄發微信告知員工自己有事離開公司了,但其實是去了會議室。
22:13,張晨出門吸煙,發現走廊的燈是亮著的。
會議室內,林霄用電腦和投影儀向周睿博出示了u盤里的證據。
離開的時候林霄習慣性想上廁所,但擔心會在廁所里遇到員工們,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于是他選擇了去二樓的廁所。
但不料這時他卻遭到了周睿博的殘忍殺害。由于不知道二樓是否有員工在加班,周睿博只能把尸體從門口拖到廁所中間,從尸體里摸出手機和u盤,關上門后又來到三樓會議室。
將手機里和自己的通話記錄刪除(由于戴著手套無法操作手機,所以周睿博事后對手機屏幕進行了清理),并將u盤格式化后,周睿博放回手機和u盤,離開了辦公樓。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5:05:45
死者林霄是左撇子

引用
字節躍動公司的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以及其他人被覆蓋過的殘缺指紋,女衛門內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紋,而男衛門內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紋,男衛電燈開關最上方則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紋


其余人均是左手的指紋,只有林霄的是右手指紋。而經詢問,公司內并無左撇子。因此可知,死者林霄是左撇子。

由此可知。死者林霄在死前,先后觸碰過三樓女廁,三樓男廁,以及二樓男廁后被殺。

死者并無理由去女廁,因此可判斷是兇手指引。可推測,兇手向死者發信息說,在廁所碰頭。因未說明具體哪個廁所,所以死者才會先后打開三樓廁所及二樓廁所的門尋找。

而兇手選擇二樓男廁的原因是,二樓并無男員工,所以不用擔心會被上廁所的人發現。

據此整理時間線

22:07,死者離開辦公室
22:08,死者達到二樓男廁,被殺
22:09,二樓公司女員工下班
22:11,兇手用死者手機偽造微信消息
22:12,兇手上三樓,從女廁上到會議室

查看過U盤內容后格式化掉,又放回死者身上。并撕掉證據這兩個字的標簽。

因為張晨的偶然存在,導致此時間段內,加班的人員無作案時間。

故此,剩下有作案時間并無不在場證明的為,周睿博、陳凱、包志、關官、徐青敏。

這其中,最令人費解的是,兇手格式化U盤后,又重新放了回去,而直接將U盤帶走顯然更方便,也更隱蔽。但兇手卻冒了風險上三樓格式化后又重新放回死者口袋內。

而U盤中的證據直接指向了陳俊峰,也就是為兇手洗脫了嫌疑。

所以,U盤是兇手用來洗脫自己嫌疑的。但是,因為有密碼的存在。兇手不可能短時間內打開查看內容,即使如此,兇手也不在意U盤內的內容會指向自己。說明,兇手一開始就不在U盤指控的指控范圍中,也就是不再可以下載代碼的嫌疑人范圍內。

這樣,可以得出四個人選,關官,黑一瑋,王木斯,徐青敏

這其中,黑一瑋和王木斯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可以排除

兇手在使用了會議室的電腦后,特意刪除了開機記錄,卻沒有還原投影儀的線。這十分矛盾。

這其中,兇手使用電腦格式化U盤,完全不需要連接投影儀。故此,連接投影儀是兇手故意為之。也為了洗脫自己的嫌疑。

正常思路是,兇手沒有參加周一上午的會,所以認為正常情況是投影儀連接在電腦上。但現在兇手是故意而為之,說明兇手是參加了上午開會的人員。故此

兇手是徐青敏

動機,則是死者林霄即將結婚,因愛生恨,殺死了死者。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6:35:32 | 2019-8-12 19:52編輯
一、線索整理
背景:去年下半年B市政府在新城區劃分出一片區域命名為小關村科技園區。

1.昨晚
1.1 2017年6月19日17點30分還有15分鐘——17時15分。
1.2 兩周前公司的「快音」APP——2017年6月05日。
1.3 上午談成的那筆投資合作多虧了徐青敏。
1.4 17點30分——下班。陳俊峰加班。
1.5 一起的人:張晨、陳俊峰、趙連鵬、林組長和羽天
1.6 林霄面色凝重。
1.7 林霄若有所思的點著頭,隨后露出了招牌式的和藹笑容,“好哦,你們先去點菜吧,我收拾一下一會兒就過去。”
1.8 李羽天在廁所里摸魚。
1.9 四人先去全福德家常菜餐館吃飯。
1.10 點菜時候陳俊峰破冷水,被林霄聽到。
1.11 三周前另一家業內知名的大公司艾德佳卻先他們一步推出了同樣主打短視頻分享的APP「抖手」,雖然有不少bug卻瑕不掩瑜。再加上艾德佳鋪天蓋地的宣傳,竟然在短短三天時間內用戶量就突破了一百萬,「抖手」更被媒體稱為業界奇跡。
1.12 兩周下來累積了二十萬的用戶,市場好評度達到95%,可用戶量終究不過只是「抖手」的零頭。
1.13 一番鼓勵過后林霄也暫時不再與陳俊峰針鋒相對,只是依然板著臉。上菜后陳俊峰埋頭吃著晚飯,心里覺察出一絲不詳。

2.詢問
2.1 吃完飯后我們就回辦公室加班,時候大概是18點10分。
2.2 周總還是想盡量讓我們不要那么辛苦,身體比較重要,所以一周也只有工作五天。加班是輪流的。
2.3 21點40分的時候老趙也就是趙連鵬出去買宵夜。這是他的習慣了,每次他加班一定會幫大家買宵夜。
2.4 21點55左右趙連鵬回來。帶了一些燒烤和飲料,張晨拿了一些給隔間的林組長送去,之后我們四個就打算先休息一下吃了宵夜然后繼續工作。
2.5 22點7分我那時正好看了一眼手機時間,林組長離開隔間急匆匆的直接往辦公室外跑去。
2.6 22點11分,林霄在微信群里說有事先走了,大家注意安全。
2.7  22點13分也就是吃完宵夜后不久張晨到走廊去抽煙順便玩了一下手機,當時走廊的燈是亮著的。當時我正好拿出手機,看到手機屏幕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再加上走廊的燈所以特別有印象。在走廊抽了根煙,抽完就回辦公室了,大概也就4、5分鐘。
2.8 22點30分,眾人收工回家。
2.9 23點21 羽天到家群里報平安
2.10 第二天張晨還在上班路上的時候,同事陳凱突然在微信群里在說寫字樓的保潔員在2樓男衛生間里發現了尸體,他去圍觀以后跟我們說那個尸體好像是……是林組長……
2.1 這棟樓的走廊燈都是定時的感應燈,白天不亮晚上得有人經過或者一直呆著才會亮,如果感應不到人了,過15秒就會自動關閉。附近似乎沒有流浪貓狗,也沒人帶寵物來公司。

3.立案
3.1 林霄,男,30歲,于6月19日的22點~6月20日0點遇害。
3.2 身上只有一處傷口,為背部心臟位置,一擊致命。心臟被匕首從后刺入導致胸腔內大量出血在短時間(5秒內)內迅速休克,最終失血過多而亡。
3.3 死者的口鼻處殘留有些許毛線纖維,尸體正面未沾有血跡。
3.4 尸體體內沒有任何藥物殘留,胃中發現了一些已經差不多消化的食物。
3.5 尸體被發現時仰面朝上,雙腳朝向門口,兇器被遺留在尸體右手邊,兇器上未發現任何指紋。
3.6 在衛生間的垃圾桶中發現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線手套,手套材質與死者口鼻中的纖維一致。雨衣和鞋套推測是兇手行兇時所穿,可惜未能在雨衣和鞋套內找到有效的線索。手套內未發現殘留的人體組織、毛發,推測兇手可能戴了不止一個手套以避免留下線索。
3.7 正方寫字樓2樓男衛為第一案發現場,地上的血跡和死者的衣服肩膀處褶皺顯示兇手曾經雙手抓住尸體肩膀將其拖行了一段距離。
3.8 現場門內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點死者的血跡,呈現摩擦狀,門外把手上沒有血跡。門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紋及部分掌紋,門內把手沒有。
3.9 死在了2樓千度公司的男衛生間里。
3.10 死者離開辦公室的時間是22點07分,差不多是同一時間,千度公司加班的三名女員工下班,她們都表示沒有看到過死者也沒有發覺男衛有人
3.11 U盤是和死者的手機一起被發現,均放在尸體上衣外側右側口袋中,手機上部朝著口袋外。
3.12 手機機身為黑色,機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跡,橢圓形狀帶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跡已經干透,衣服口袋內對應位置也沾有血跡,形狀及摩擦痕跡基本相同。
3.13 發現時U盤粘在了手機屏幕上,后續檢查確定U盤上只有林霄的指紋,手機背部有林霄與其女友的指紋,正面則沒有任何指紋。U盤黏著的部分原本應該貼著標簽,標簽被撕掉后殘留的黏著物使得U盤粘在了同樣放在口袋里的手機上,手機機身除了這兩樣痕跡外沒有其他任何痕跡,據死者女友及同事說這部手機是上周四剛買的。
3.14 這個標簽是很久以前貼上,殘留的黏著物本身粘性就不大且與手機分開后幾乎就不再有粘性。
3.15 U盤的容量僅僅只有1GB,外形小巧甚至有些女性化,外殼的其中一部分還貼著白色膠布用作固定。對U盤進行檢查后確定該U盤曾被人手工改裝過,無法修改和寫入任何數據,但可以進行格式化。U盤內被復原的文件是一個壓縮包和一張圖片,創建時間均為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
3.16 壓縮包的名稱是“出賣的證據”,壓縮包因為被加密無法解壓,但可以看到壓縮包內包含的文件名稱和格式,其中包括34張圖片以及5份以.log為后綴的文件。
3.17 與林霄同居的女友謝琳芳,確定該U盤是多年前謝琳芳贈送給林霄的生日禮物,上面原本貼著一個愛心標簽,上面寫有四個字:愛的證據,之后警方將白色膠布撕下,確定了白色膠布下正是寫有“愛的”兩個字的標簽上半部分,與被撕掉的下半部分標簽位置也對的上。對于U盤里的內容,謝琳芳表示完全不知情,她甚至都忘了家里還有這個U盤。
3.18 死者家中的電腦,未發現與壓縮包內容有關的文件,找到了那張密碼圖,創建時間也是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
3.19 除手機與U盤外,死者褲子口袋里還有錢包和鑰匙,脖子上則掛著員工卡。
3.20 林霄是家中獨子,父親是個成功的商人,林霄目前暫無接手家族企業的想法。林霄平日待人溫和謙遜,從不與人結怨,人緣極好。他的女友也說沒有聽說最近他與誰有過爭吵、矛盾。林霄與字節躍動公司的老板周睿博更是多年的摯友兼中學、大學同窗,在周睿博從原公司辭職打算自己創業時林霄也一并辭職加入周睿博的團隊并在公司創立時出錢出力,算是公司的半個老板,不存在上下級矛盾。感情方面林霄非常專一,與女友從大學時期便開始戀愛長跑,至今快9個年頭,兩人感情穩定已計劃今年內結婚。
3.21 寫字樓新建不久只安裝了電梯內的攝像頭。
3.22 .log——服務器后端工程師技能。

4.內鬼
4.1 加班期間趙連鵬曾經在21點40分離開辦公室去買宵夜,往返約花費了15分鐘,寫字樓外賣燒烤的擺攤小販證實見過趙連鵬。
4.2 寫字樓唯二在運行的監控都在電梯內,監控拍到了字節躍動晚上加班的5人在18:9搭乘B電梯一起回到公司所在的3樓。21:40趙連鵬乘坐B電梯從3樓到1樓然后離開,21:54他再次搭乘B電梯從1樓到3樓,兩只手分別拎著兩袋燒烤和一袋啤酒。與口供符合。
4.3 其余加班人員除死者外在22點~22點30分這段時間內只有張晨離開過辦公室,他聲稱自己是到走廊抽煙,時間不超過5分鐘。在時間上得到另一位加班員工趙連鵬的證實,雖然趙連鵬的座位看不到張晨離開辦公室后的行動,但張晨離開和回來座位他是可以看到的。其他兩人也是互相可以看到,下班前均未離開過座位,因為專心工作以及座位的擋板導致視野遮擋,所以他倆并未注意張晨曾離開。
4.4 未加班員工中無明確不在場證明的則有五人:周睿博、陳凱、包志、關官、徐青敏。
4.5 林霄在22點12分發出的微信記錄確為其本人微信賬號發出,與企鵝公司聯系后確定該賬號自從上周四開始就在該手機登錄,并未在其他設備上登錄過。微信聊天記錄的準確發送時間是22點11分58秒。林霄的手機并未設置鎖屏密碼可以直接使用,警方查看后確定他的手機上確實有該段聊天記錄,因為是新手機所以其他微信聊天記錄還很少,沒有異常。其他的通訊方式諸如QQ、短信、電話等等也都沒有發現異常,但除了短信與電話可以到電信公司核實外,其他通訊方式是否有被刪除記錄并不能肯定。
4.6 林霄的女友當晚與閨蜜去KTV為閨蜜慶生,后來到閨蜜家睡了一晚,這件事她事先已經告訴給林霄。第二天她就一早直接去上班了,直到警方通知她才知道林霄出事。
4.7 周睿博父親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鎮,后來通過微信群告知其他員工他大概周二回來。不過其實他昨晚8點左右就駕車回到本市,在收費站有記錄。他說是因為父親病情大有好轉,而公司APP要上線新版本事務又多所以就連夜趕回,只是沒有通知其他員工。
4.8 短視頻的APP,兩周前剛剛發布,巧的是三周前艾德佳也發布了一款短視頻APP,叫抖手。艾德佳,靠抄襲起家的互聯網公司。兩家公司都在做短視頻,而且它們在界面上也有非常多相似之處。所以我對他們兩家的APP進行了反編譯,雖然這種商業APP的代碼肯定是加密過,但還是能看出在代碼結構上極為相似,有些甚至可以說是雷同。

5.千度公司
5.1 正方寫字樓樓如其名毫無設計美感,只是一棟標標準準的方形建筑,因為剛建成不久,目前只有2樓和3樓的兩家公司正式入駐,1樓則是公共區域不屬于任何公司。為了體現所謂的“科技感”,這里并未設有傳統寫字樓必備的門衛、傳達室,大門設定為定時開啟和關閉,分別是早上8點開啟與晚上23點關閉。為了保障各家公司內的財產設備安全,每家公司的辦公室門鎖均為政府免費提供的特制電子鎖,需要該公司的員工卡才能打開。
5.2 寫字樓有兩部電梯和步行的樓梯,通常上班時大家會選擇坐電梯而下班時有的人走樓梯有的人坐電梯并不固定。
5.3 2樓走廊盡頭墻上掛著千度公司的Logo,Logo上方是一個通風口。
5.4 早上8點半寫字樓的保潔員張嫂發現的尸體,她每天早上都要將1、2、3樓的衛生間打掃一遍。
5.5 今天早上她剛打掃完1樓的兩個衛生間和旁邊的女衛生間,然后就打開了男衛生間的門看到地上的血和躺在血跡末端的死者林霄,隨即大聲喊叫差點嚇暈過去。
5.6 當時雖然還早,但2、3樓的兩家公司也有三四個員工已經來上班,聽到叫喊聲2樓的員工率先趕過來,結果趕來圍觀的女員工又再次喊了起來,男員工則馬上報警。
5.7 3樓字節躍動的陳凱因為這幾聲喊叫也下樓來查看,認出了死者似乎是他們公司的林霄。
5.8 我們接警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那時候上班的人已經多了起來,但好在大家都沒有進過現場,保潔員也戴著手套,衛生間的門下方縫隙比較大沒有剮蹭到血跡,所以現場保留的很完整。大概11點收集完現場的證據線索后就暫時在門上貼了封條。
5.9 案發當晚,千度公司有三個女生加班。“公司大半年都沒加過班,一加班就遇上這種事了。”急性子的丁蕾率先發難。
5.10 10點多千度公司結束加班。
5.11 離開前顏瑩穎去了一趟衛生間。也就1分鐘吧,接著她們就走樓梯離開了。
5.12 其他人在玩手機等顏瑩穎,玩手機時丁蕾在昨天22點09分發送的一條短信說。
5.13 另一個女生崔文思也拿出手機打開一個軟件,“我當時正好打開cilicili(視頻app),首頁有個感興趣的視頻就點進去了,app里有我開始看視頻的時間。”李本亦拿過崔文思的手機,cilicili上的播放歷史顯示昨天22點09分開始觀看某視頻。
5.14 離開辦公室時是一起的,然后瑩穎馬上就沖去衛生間了,我和文思就一邊聊一邊走到女衛門口等她。
5.15 右邊的全木門和白色的墻面,門上的把手外形與衛生間的一致,只不過上方多了一個黑色的掃描器。“你們昨晚加班時門是敞開還是關著?”
“當然是關著。”丁蕾壓低聲音,“悄悄告訴你,昨晚我們偷偷開了空調。
5.16 門是用電子鎖。用員工卡碰一下掃描器鎖就打開了,1秒都不用。關門也很簡單,只要帶上門就行。

6.字節躍動
6.1 20日下午周睿博和徐青敏一起去見客戶還未回來。
6.2 門口附近紅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觀音以及墻上的一幅從未見過而且畫風詭異的觀音畫像說,“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觀音像,前面的香爐里還插著剛燒完不久的香火。
6.3 會議室和周總辦公室也有一個,而且周總辦公室的墻上還貼著符咒什么的。不過他說這只是為了圖個心安討個吉利,反正也不礙事。
6.4 辦公室里每個人的工位都有三塊擋板與他人隔開,所以雖然有幾個人的座位是面朝著門,但除非站起來否則并不能看到門外的情況,而這幾個人中就包括昨晚加班的陳俊峰和李羽天。
6.5 APP的代碼存放是租用了私密的網絡代碼倉庫,除了WEB端以外的代碼都是存在上面,只有我們用專門的電子密鑰才能登錄。
6.6 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我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6.7 周總的辦公室和會議室都有電腦。
6.8 會議室的門同樣用的是特制電子鎖,需要員工卡才能打開。門把手外形與廁所、辦公室一致(把手內外上方均有一個黑色掃描器),這種把手看來是這棟樓的統一配置。
6.9 會議室地面全部鋪著紅色地毯,就算是穿著高跟鞋走過也是悄無聲息。
6.10 在會議室中央是一個圓角矩形的會議桌,會議桌左側放著一臺一體機(鍵盤在顯示器前,鼠標在鍵盤右側,表面均無痕跡)以及一個投影儀,會議室左側的墻上則掛著白色幕布用作投影,而在靠近走廊的墻頂端安置了一排封閉的玻璃窗,高度約30cm。
6.11 投影儀和電腦之間的連接線,昨天上午在這里和投資商開會,當時連接線拔下來連到了林組長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上,而且會議結束后也沒有插回去。
6.12 李本亦低頭看了一眼,腳邊正好有一根電源線,從墻壁插頭處連接到桌子底下的10插位插排,掂量了一下插排還有點小重。上面只插著兩個插頭,一個連接著投影儀,另一個連接著電腦。插排旁邊的地毯上還有一塊被按壓的痕跡,大小與插排差不多。
6.13 會議室地毯是不打掃的,只有偶爾會擦一下桌子。案發后沒有打掃過。
6.14 電腦開機很慢,過了兩分鐘才進入到桌面,只是這桌面空空蕩蕩的,只有幾個常用的辦公軟件,例如PPT、Word。這臺電腦比較老了,沒有裝無線網卡,平時只是用來展示幻燈片也用不著上網。
6.15 開機記錄顯示除了剛剛這次開機外最近的一次是上周五早上9點12分,張晨表示那應該是上周五的晨會。開機記錄是可以刪除的。

7.陳俊峰
7.1 公司內除了老板周睿博以外有機會獲得源碼的人有林霄、陳俊峰、李羽天、趙連鵬、陳凱、張晨、包志7個人。
7.2 陳凱,今天早上很早來上班。據他說是因為他家是離公司是最近的所以習慣每天都最早來,不過雖說是最近但也要30分鐘的車程。
7.3 附近沒有網吧。
7.4 紋比對的結果已經出來,字節躍動公司的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以及其他人被覆蓋過的殘缺指紋。
7.5 女衛門內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紋。
7.6 男衛門內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紋。
7.7 男衛電燈開關最上方則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紋。
7.8 經詢問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時曾去過衛生間。
7.9 而6月20日當天提取指紋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沒去過衛生間,因為發生命案后大家對上衛生間似乎有些恐懼和抵觸。
7.10 陳俊峰就是倒賣快音源碼的內鬼,壓縮包內的證據足夠給他定罪。他的母親在一個多月前被查出癌癥,手術因為一直未繳納費用而一再拖延,直到5月10號陳俊峰的賬戶突然打進了一筆巨額資金替他解決了燃眉之急。
7.11其他員工的銀行賬戶情況都很正常,不過警方注意到周睿博從前公司離職前半個月開始每月定期會從銀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還取了一次4888元,至于當初辭職的原因他說是因為厭倦了給別人打工。
7.12 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
7.13 從2樓男衛最快速上樓到3樓男衛大概是30秒
7.14 衛生間的鑰匙寫字樓的幾個保潔員和每個公司的老總都有。
7.15 門內把手末端的位置隱隱約約有一點紅色。
7.15 周睿博。剛到而立之年的他外表看起來有著與年紀不相符的沉穩,脖子上還掛著一個與他的工作不太契合的奇怪觀音吊墜,身上還有一股香火的氣味。
7.16 張晨說據他所致公司里沒有誰是左撇子。
7.17 張晨說沒有人右手或者左手受傷不能用。


二、線索歸納
1.表面時間線
2017年05月10日 陳俊峰收到一大筆錢。
2017年05月29日左右 艾德佳的APP「抖手」發布。
2017年06月05日左右 公司的「快音」APP發布。
2017年06月16日 林霄換了手機。
2017年06月17日中午 周睿博父親病重,回去老家D鎮,后來通過微信群告知其他員工他大概周二回來。
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 林霄家中電腦創建了密碼圖。U盤內創建一個壓縮包和一張圖片。
2017年06月19日上午 談成的那筆投資合作多虧了徐青敏。
2017年06月19日17點30分 公司下班,張晨、陳俊峰、趙連鵬、林組長和羽天。李羽天在廁所里摸魚。
2017年06月19日17點30分 至
2017年06月19日18點10分 四人先去全福德家常菜餐館吃飯。點菜時候陳俊峰破冷水,被林霄聽到。之后林霄和陳俊峰針鋒相對。
2017年06月19日18點10分 五人回辦公室加班。
2017年06月19日20點左右 周睿博駕車回到本市,沒告訴其他人。
2017年06月19日21點40分 趙連鵬出去買宵夜。這是他的習慣了,每次他加班一定會幫大家買宵夜。
2017年06月19日21點55分 趙連鵬回來。帶了一些燒烤和飲料,張晨拿了一些給隔間的林組長送去,之后四人就打算先休息一下吃了宵夜然后繼續工作。
2017年06月19日22點07分 林組長離開隔間急匆匆的直接往辦公室外跑去(張晨看手機證實時間)。千度公司加班結束,加班人員:丁蕾、崔文思、顏瑩穎,加班過程中,千度公司人員關著門開著空調。
2017年06月19日22點09分 顏瑩穎去了一趟衛生間。也就1分鐘吧,接著她們就走樓梯離開了。
2017年06月19日22點11分 林霄在微信群里說有事先走了,大家注意安全。
2017年06月19日22點13分 吃完宵夜后不久張晨到走廊去抽煙順便玩了一下手機,當時走廊的燈是亮著的。正好拿出手機,看到手機屏幕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再加上走廊的燈所以特別有印象。在走廊抽了根煙,抽完就回辦公室了,大概也就4、5分鐘。
2017年06月19日22點13分 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張晨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2017年06月19日22點30分 眾人收工回家。
2017年06月19日23點21分 羽天到家群里報平安。
2017年06月20日早上  陳凱,今天早上很早來上班。據他說是因為他家是離公司是最近的所以習慣每天都最早來,不過雖說是最近但也要30分鐘的車程。
2017年06月20日08點30分 寫字樓的保潔員張嫂發現的尸體、
2017年06月20日11點 收集完現場的證據線索后暫時在門上貼了封條。
2017年06月20日下午 周睿博和徐青敏一起去見客戶還未回來。


2.林霄
2.1 林霄是家中獨子。
2.2 父親是個成功的商人,林霄目前暫無接手家族企業的想法。
2.3 林霄平日待人溫和謙遜,從不與人結怨,人緣極好。
2.4 他的女友也說沒有聽說最近他與誰有過爭吵、矛盾。
2.5 林霄與字節躍動公司的老板周睿博更是多年的摯友兼中學、大學同窗,在周睿博從原公司辭職打算自己創業時林霄也一并辭職加入周睿博的團隊并在公司創立時出錢出力,算是公司的半個老板,不存在上下級矛盾。
2.6 感情方面林霄非常專一,與女友從大學時期便開始戀愛長跑,至今快9個年頭,兩人感情穩定已計劃今年內結婚。
推測:根據林霄的為人和背景,分類屬于低侵害風險人群。明面上被害動機并不強烈。
2.7 林霄,男,30歲,于6月19日的22點~6月20日0點遇害。
身上只有一處傷口,為背部心臟位置,一擊致命。心臟被匕首從后刺入導致胸腔內大量出血在短時間(5秒內)內迅速休克,最終失血過多而亡。
2.8 死者的口鼻處殘留有些許毛線纖維,尸體正面未沾有血跡。
2.9 尸體體內沒有任何藥物殘留,胃中發現了一些已經差不多消化的食物。
2.10 尸體被發現時仰面朝上,雙腳朝向門口,兇器被遺留在尸體右手邊,兇器上未發現任何指紋。
推測:背部中刀,口鼻存在纖維提示兇手在別后捂住死者口鼻防止死者發生,然后背后刺入,然后把死者仰面放倒。尸體存在拖動,刀在死者右側,兇手如果面對著尸體,可能是左手放刀,提示左撇子或者偽裝左撇子可能。
2.11  U盤是和死者的手機一起被發現,均放在尸體上衣外側右側口袋中,手機上部朝著口袋外。
2.12 手機機身為黑色,機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跡,橢圓形狀帶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跡已經干透,衣服口袋內對應位置也沾有血跡,形狀及摩擦痕跡基本相同。
2.13 手機背部有林霄與其女友的指紋,正面則沒有任何指紋。
2.14 手機機身除了這兩樣痕跡外沒有其他任何痕跡,據死者女友及同事說這部手機是上周四剛買的。
推測:手機朝上,與正常人習慣不符,正常人都是手機朝下(你可以自己拿一下手機看一下),所以手機可能是兇手后來放進去的。正面沒有指紋提示被清理過。背部左下的血跡,可能是兇手使用手機所致,但是如果是手指上有血,單手操作手機,右撇子應該是右下部分有血跡。左下血跡是否提示兇手是左撇子,或者故意偽裝成左撇子。橢圓形帶有摩擦痕跡應該是把手機放回死者口袋所致。
2.15 發現時U盤粘在了手機屏幕上,后續檢查確定U盤上只有林霄的指紋,U盤黏著的部分原本應該貼著標簽,標簽被撕掉后殘留的黏著物使得U盤粘在了同樣放在口袋里的手機上。
2.16 這個標簽是很久以前貼上,殘留的黏著物本身粘性就不大且與手機分開后幾乎就不再有粘性。
2.17  U盤的容量僅僅只有1GB,外形小巧甚至有些女性化,外殼的其中一部分還貼著白色膠布用作固定。
2.18 與林霄同居的女友謝琳芳,確定該U盤是多年前謝琳芳贈送給林霄的生日禮物,上面原本貼著一個愛心標簽,上面寫有四個字:愛的證據,之后警方將白色膠布撕下,確定了白色膠布下正是寫有“愛的”兩個字的標簽上半部分,與被撕掉的下半部分標簽位置也對的上。對于U盤里的內容,謝琳芳表示完全不知情,她甚至都忘了家里還有這個U盤。
推測:U盤是謝琳芳贈送給林霄的生日禮物。而被撕掉的那兩個字,是“證據”這兩個字。
2.19 對U盤進行檢查后確定該U盤曾被人手工改裝過,無法修改和寫入任何數據,但可以進行格式化。U盤內被復原的文件是一個壓縮包和一張圖片,創建時間均為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壓縮包的名稱是“出賣的證據”,壓縮包因為被加密無法解壓,但可以看到壓縮包內包含的文件名稱和格式,其中包括34張圖片以及5份以.log為后綴的文件。
2.20 死者家中的電腦,未發現與壓縮包內容有關的文件,找到了那張密碼圖,創建時間也是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
推測:由此推斷,林霄得死,很可能與這個U盤有關。.log后綴文件,為服務器后端運營文件所特有,而服務器后端工程師,只有羽天和陳俊峰。
2.21 除手機與U盤外,死者褲子口袋里還有錢包和鑰匙,脖子上則掛著員工卡。
推測:錢包和鑰匙都在,排除了謀財可能。

3.周睿博
3.1 周總還是想盡量讓我們不要那么辛苦,身體比較重要,所以一周也只有工作五天。加班是輪流的。
3.2 林霄與字節躍動公司的老板周睿博更是多年的摯友兼中學、大學同窗,在周睿博從原公司辭職打算自己創業時林霄也一并辭職加入周睿博的團隊并在公司創立時出錢出力,算是公司的半個老板,不存在上下級矛盾。
3.3 未加班員工中無明確不在場證明的則有五人:周睿博、陳凱、包志、關官、徐青敏。
3.4 周睿博父親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鎮,后來通過微信群告知其他員工他大概周二回來。不過其實他昨晚8點左右就駕車回到本市,在收費站有記錄。他說是因為父親病情大有好轉,而公司APP要上線新版本事務又多所以就連夜趕回,只是沒有通知其他員工。
3.5 20日下午周睿博和徐青敏一起去見客戶。
3.6 門口附近紅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觀音以及墻上的一幅從未見過而且畫風詭異的觀音畫像說,“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觀音像,前面的香爐里還插著剛燒完不久的香火。會議室和周總辦公室也有一個,而且周總辦公室的墻上還貼著符咒什么的。不過他說這只是為了圖個心安討個吉利,反正也不礙事。
3.7 公司內除了老板周睿博以外有機會獲得源碼的人有林霄、陳俊峰、李羽天、趙連鵬、陳凱、張晨、包志7個人。
3.8 周睿博從前公司離職前半個月開始每月定期會從銀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還取了一次4888元。
3.9 至于周睿博當初辭職的原因他說是因為厭倦了給別人打工。
3.10 衛生間的鑰匙寫字樓的幾個保潔員和每個公司的老總都有。
3.11 曾經是一名程序員的創業公司老板——周睿博。剛到而立之年的他外表看起來有著與年紀不相符的沉穩,脖子上還掛著一個與他的工作不太契合的奇怪觀音吊墜,身上還有一股香火的氣味。
推測:每個月打款1888元,很像是某些宗教或者組織定期繳納會費。結合詭異的觀音像,考慮邪教組織可能性大。而最近一周4888元可能因為軟件遇到市場狙擊,而去祈愿。所以,周睿博可能從前公司離職前半個月開始就加入了某個邪教組織,定期打款。創業很有可能就是邪教鼓勵的,而剛開始的順風順水,也讓周睿博更加相信這個組織,創業時拉林霄入伙。上周五回老家D鎮,可能并不是去看望病重的父親,而是因為公司APP遭遇雷同,而且還是大公司,去參加組織聚會祈愿,得到組織的意見最后回來。

4.陳俊峰
4.1 案發當日下午加班吃飯時陳俊峰潑過冷水。
4.2  陳俊峰就是倒賣快音源碼的內鬼,壓縮包內的證據足夠給他定罪。他的母親在一個多月前被查出癌癥,手術因為一直未繳納費用而一再拖延,直到5月10號陳俊峰的賬戶突然打進了一筆巨額資金替他解決了燃眉之急。
4.3 APP的代碼存放是租用了私密的網絡代碼倉庫,除了WEB端以外的代碼都是存在上面,只有我們用專門的電子密鑰才能登錄。
4.4 短視頻的APP,兩周前剛剛發布,巧的是三周前艾德佳也發布了一款短視頻APP,叫抖手。艾德佳,靠抄襲起家的互聯網公司。兩家公司都在做短視頻,而且它們在界面上也有非常多相似之處。所以我對他們兩家的APP進行了反編譯,雖然這種商業APP的代碼肯定是加密過,但還是能看出在代碼結構上極為相似,有些甚至可以說是雷同。
推測:根據文中線索,及.log文件情況,陳俊峰向艾德佳售賣視頻APP創意及代碼的事情基本可以坐實。

5.二樓情況
5.1 寫字樓新建不久只安裝了電梯內的攝像頭。
5.2 這棟樓的走廊燈都是定時的感應燈,白天不亮晚上得有人經過或者一直呆著才會亮,如果感應不到人了,過15秒就會自動關閉。附近似乎沒有流浪貓狗,也沒人帶寵物來公司。
5.3 目前只有2樓和3樓的兩家公司正式入駐,1樓則是公共區域不屬于任何公司。為了體現所謂的“科技感”,這里并未設有傳統寫字樓必備的門衛、傳達室,大門設定為定時開啟和關閉,分別是早上8點開啟與晚上23點關閉。為了保障各家公司內的財產設備安全,每家公司的辦公室門鎖均為政府免費提供的特制電子鎖,需要該公司的員工卡才能打開。
推測:沒有貓狗,結合攝像頭的部分監控情況,及門鎖情況。兇手可能為公司內部人。
5.4 死在了2樓千度公司的男衛生間里。正方寫字樓2樓男衛為第一案發現場,地上的血跡和死者的衣服肩膀處褶皺顯示兇手曾經雙手抓住尸體肩膀將其拖行了一段距離。
5.4 現場門內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點死者的血跡,呈現摩擦狀,門外把手上沒有血跡。門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紋及部分掌紋,門內把手沒有。
5.6  在衛生間的垃圾桶中發現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線手套,手套材質與死者口鼻中的纖維一致。雨衣和鞋套推測是兇手行兇時所穿,可惜未能在雨衣和鞋套內找到有效的線索。手套內未發現殘留的人體組織、毛發,推測兇手可能戴了不止一個手套以避免留下線索。
推測:提示兇手帶著手套打開的門,而血沾著位置,結合開門的方向,兇手可能是用左手開的門。兇手存在左撇子或者故意偽裝左撇子的可能。門把手末端上的血跡可能就是兇手用左手拿刀捅死林霄之后沾上的。
5.7 加班時三女開了空調。
5.8 2樓走廊盡頭墻上掛著千度公司的Logo,Logo上方是一個通風口。
5.9 寫字樓有兩部電梯和步行的樓梯,通常上班時大家會選擇坐電梯而下班時有的人走樓梯有的人坐電梯并不固定。
5.10 千度公司不經常加班。
推測:結合電梯內監控情況,兇手可能走的樓梯。

6.三樓整體情況
6.1 辦公室里每個人的工位都有三塊擋板與他人隔開,所以雖然有幾個人的座位是面朝著門,但除非站起來否則并不能看到門外的情況。
6.2 加班人員互相兩兩證明。
6.3 門口附近紅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觀音以及墻上的一幅從未見過而且畫風詭異的觀音畫像說,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觀音像,前面的香爐里還插著剛燒完不久的香火。
6.4 會議室和周總辦公室也有一個,而且周總辦公室的墻上還貼著符咒什么的。不過他說這只是為了圖個心安討個吉利,反正也不礙事。
6.5 APP的代碼存放是租用了私密的網絡代碼倉庫,除了WEB端以外的代碼都是存在上面,只有我們用專門的電子密鑰才能登錄。
6.6 周總的辦公室和會議室都有電腦。
6.7 衛生間的鑰匙寫字樓的幾個保潔員和每個公司的老總都有。
6.8 會議室電腦開機很慢,過了兩分鐘才進入到桌面。
推測:加班人員兩兩證明,提示兇手可能是非加班人員可能。看不到門外的情況,使得林霄出去后的動向成謎。
6.9 會議室的門同樣用的是特制電子鎖,需要員工卡才能打開。門把手外形與廁所、辦公室一致(把手內外上方均有一個黑色掃描器),這種把手看來是這棟樓的統一配置。
6.10 會議室地面全部鋪著紅色地毯,就算是穿著高跟鞋走過也是悄無聲息。
6.11在會議室中央是一個圓角矩形的會議桌,會議桌左側放著一臺一體機(鍵盤在顯示器前,鼠標在鍵盤右側,表面均無痕跡)以及一個投影儀,會議室左側的墻上則掛著白色幕布用作投影,而在靠近走廊的墻頂端安置了一排封閉的玻璃窗,高度約30cm。
6.12 投影儀和電腦之間的連接線,昨天上午在這里和投資商開會,當時連接線拔下來連到了林組長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上,而且會議結束后也沒有插回去。
6.13 李本亦低頭看了一眼,腳邊正好有一根電源線,從墻壁插頭處連接到桌子底下的10插位插排,掂量了一下插排還有點小重。上面只插著兩個插頭,一個連接著投影儀,另一個連接著電腦。插排旁邊的地毯上還有一塊被按壓的痕跡,大小與插排差不多。
6.14 會議室地毯是不打掃的,只有偶爾會擦一下桌子。案發后沒有打掃過。
6.15 電腦開機很慢,過了兩分鐘才進入到桌面,只是這桌面空空蕩蕩的,只有幾個常用的辦公軟件,例如PPT、Word。這臺電腦比較老了,沒有裝無線網卡,平時只是用來展示幻燈片也用不著上網。
6.16 開機記錄顯示除了剛剛這次開機外最近的一次是上周五早上9點12分,張晨表示那應該是上周五的晨會。開機記錄是可以刪除的。
6.17 門內把手末端的位置隱隱約約有一點紅色。
推測:殺人之后格式化有沒有可能是用了會議室的電腦進行。而且門把手末端隱隱有一點紅色,這個紅色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和2樓一樣,左手開門,手套上的血跡粘在了門把手上,但是按理說,此時來自死者的血早已干涸,那么還有另一種可能,兇手左手用刀殺死死者,右手捂住死者口鼻,這個時候,右手食指被死者掙扎中咬傷。那么這時候兇手是用用手開的門,兇手可能是右撇子,只是在犯案過程中偽裝成左撇子。
6.18 字節躍動公司的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以及其他人被覆蓋過的殘缺指紋。
6.19 女衛門內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紋。
6.20 男衛門內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紋。
6.21 男衛電燈開關最上方則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紋。
6.22 經詢問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時曾去過衛生間。
6.23 而6月20日當天提取指紋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沒去過衛生間,因為發生命案后大家對上衛生間似乎有些恐懼和抵觸。
推測:因為20日沒人去衛生間,所以所有指紋都是19號之前留下的。門把手的左手指紋及門把手的設計,提示大部分人都是左手開的衛生間內門。假設包志說的是真話。那上周五以后,男衛的燈就沒有動過,左手食指指紋,是否提示包志是左撇子。而廁所外門都提示有林霄的指紋,可能提示門被鎖。
6.24 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
6.25 從2樓男衛最快速上樓到3樓男衛大概是30秒。
6.26 2017年06月19日22點13分 吃完宵夜后不久張晨到走廊去抽煙順便玩了一下手機,當時走廊的燈是亮著的。正好拿出手機,看到手機屏幕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再加上走廊的燈所以特別有印象。在走廊抽了根煙,抽完就回辦公室了,大概也就4、5分鐘。
6.27 2017年06月19日22點13分 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張晨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6.28 2017年06月19日22點07分 林組長離開隔間急匆匆的直接往辦公室外跑去(張晨看手機證實時間)。千度公司加班結束,加班人員:丁蕾、崔文思、顏瑩穎,加班過程中,千度公司人員關著門開著空調。
6.29 2017年06月19日22點09分 顏瑩穎去了一趟衛生間。也就1分鐘吧,接著她們就走樓梯離開了。
6.27 2017年06月19日22點11分 林霄在微信群里說有事先走了,大家注意安全。
推測:根據當時閃光燈情況,大概2017年06月19日22點12分45秒,有人可能是從廁所離開了,離開了2號感應燈的范圍。然后在1號感應燈范圍停留了幾秒(有可能是去樓梯間或者會議室),也有可能是從樓梯上來,出來之后往辦公室方向走,然后折返。大概2017年06月19日22點12分50秒左右進入了樓梯間或會議室。

三、進一步分析推斷
1.3樓衛生間的秘密
1.1 3樓衛生間鑰匙,案發當時只有周睿博有。
1.2 兩個門把手提示林霄曾試圖開兩個衛生間的門。而內側門把手沒有指紋,提示林霄可能沒有進入。
1.3 2017年06月19日22點07分 林組長離開隔間急匆匆的直接往辦公室外跑去(張晨看手機證實時間)。千度公司加班結束,加班人員:丁蕾、崔文思、顏瑩穎,加班過程中,千度公司人員關著門開著空調。
推測:林霄當時可能因為吃完夜宵后,腸胃不好,習慣性上廁所,第一選擇肯定是公司所在的3樓衛生間,但是衛生間的門都鎖上了,所以才會出現門外把手有林霄指紋的情況。在打不開門的情況下。林霄選擇了2樓的衛生間去上廁所。因為著急,所以去的很快,剛好在千度公司加班結束后,人從因為開了空調而關了門的辦公室開門出來前進入。

2.2樓衛生間的秘密
2.1 2017年06月19日22點07分 林組長離開隔間急匆匆的直接往辦公室外跑去(張晨看手機證實時間)。千度公司加班結束,加班人員:丁蕾、崔文思、顏瑩穎,加班過程中,千度公司人員關著門開著空調。
2.2 離開前顏瑩穎去了一趟衛生間。也就1分鐘吧,接著她們就走樓梯離開了。
2.3 其他人在玩手機等顏瑩穎,玩手機時丁蕾在昨天22點09分發送的一條短信說。
2.4 另一個女生崔文思也拿出手機打開一個軟件,“我當時正好打開cilicili(視頻app),首頁有個感興趣的視頻就點進去了,app里有我開始看視頻的時間。”李本亦拿過崔文思的手機,cilicili上的播放歷史顯示昨天22點09分開始觀看某視頻。
2.5 林霄,男,30歲,于6月19日的22點~6月20日0點遇害。
身上只有一處傷口,為背部心臟位置,一擊致命。心臟被匕首從后刺入導致胸腔內大量出血在短時間(5秒內)內迅速休克,最終失血過多而亡。
2.6 死者的口鼻處殘留有些許毛線纖維,尸體正面未沾有血跡。
2.7  死在了2樓千度公司的男衛生間里。正方寫字樓2樓男衛為第一案發現場,地上的血跡和死者的衣服肩膀處褶皺顯示兇手曾經雙手抓住尸體肩膀將其拖行了一段距離。
2.8 現場門內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點死者的血跡,呈現摩擦狀,門外把手上沒有血跡。門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紋及部分掌紋,門內把手沒有。
2.9 在衛生間的垃圾桶中發現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線手套,手套材質與死者口鼻中的纖維一致。雨衣和鞋套推測是兇手行兇時所穿,可惜未能在雨衣和鞋套內找到有效的線索。手套內未發現殘留的人體組織、毛發,推測兇手可能戴了不止一個手套以避免留下線索。
2.10 兇器被遺留在尸體右手邊。
2.11 加班三姐妹的話語提示千度平時很少加班。
2.12 張晨說他不知道公司里有人是左撇子。
推測:22點08分左右,林霄因為在3樓廁所鎖上了,所以去2樓上廁所,此時千度公司的加班三姐妹正在收拾,而因為她們 關門開空調,也沒有注意到林霄經過。林霄剛進入2樓男廁所,就被穿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帶了2層手套,外層是毛線手套的嫌疑人用右手捂住口鼻后,從背后用匕首刺入導致胸腔內大量出血在短時間(5秒內)內迅速休克,最終失血過多而亡。林霄掙扎中咬傷了兇手的右手食指。殺死林霄后,恰逢千度加班三姐妹出來,顏瑩穎要去衛生間。因為千度平時很少加班,兇手有點措手不及,為了擔心被三姐妹看到,兇手抓著死者肩膀往里稍微拖了一點,然后用左手關上了衛生間的門。因此內門把手上沒有指紋,而且有少許血跡。而公司里張晨給的線索是他不知道有人是右撇子,所以左撇子是偽裝的可能性大。

3.張晨看到的是什么
3.1 2017年06月19日22點13分 吃完宵夜后不久張晨到走廊去抽煙順便玩了一下手機,當時走廊的燈是亮著的。正好拿出手機,看到手機屏幕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再加上走廊的燈所以特別有印象。在走廊抽了根煙,抽完就回辦公室了,大概也就4、5分鐘。
3.2 2017年06月19日22點13分 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張晨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3.3 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
3.4 從2樓男衛最快速上樓到3樓男衛大概是30秒。
3.5  U盤是和死者的手機一起被發現,均放在尸體上衣外側右側口袋中,手機上部朝著口袋外。
3.6 手機機身為黑色,機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跡,橢圓形狀帶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跡已經干透,衣服口袋內對應位置也沾有血跡,形狀及摩擦痕跡基本相同。
3.7 手機背部有林霄與其女友的指紋,正面則沒有任何指紋。
3.8 手機機身除了這兩樣痕跡外沒有其他任何痕跡,據死者女友及同事說這部手機是上周四剛買的。
3.9 發現時U盤粘在了手機屏幕上,后續檢查確定U盤上只有林霄的指紋,U盤黏著的部分原本應該貼著標簽,標簽被撕掉后殘留的黏著物使得U盤粘在了同樣放在口袋里的手機上。
3.10這個標簽是很久以前貼上,殘留的黏著物本身粘性就不大且與手機分開后幾乎就不再有粘性。
3.11  U盤的容量僅僅只有1GB,外形小巧甚至有些女性化,外殼的其中一部分還貼著白色膠布用作固定。
3.12 與林霄同居的女友謝琳芳,確定該U盤是多年前謝琳芳贈送給林霄的生日禮物,上面原本貼著一個愛心標簽,上面寫有四個字:愛的證據,之后警方將白色膠布撕下,確定了白色膠布下正是寫有“愛的”兩個字的標簽上半部分,與被撕掉的下半部分標簽位置也對的上。對于U盤里的內容,謝琳芳表示完全不知情,她甚至都忘了家里還有這個U盤。
推測:殺死林霄后,兇手在林霄的口袋里發現了寫著“證據”兩個字的U盤,因為U盤的膠帶擋住了“愛的”這兩個字。結合之前三周前艾德佳也發布了一款短視頻APP,兇手決定去看一下U盤的內容。恰好林霄的手機不需要解鎖就可以使用,于是兇手用林霄的手機用左手(偽裝成左撇子)在群里發了“我有點事先走了哦,你們別做的太晚,注意安全”,此時是23點12分。然后,清理了一下手機屏幕,所以手機屏幕沒有指紋。然后將手機向上放入死者口袋,因為手套上有血,所以在使用手機時粘在了手機背面,放入手機時,在口袋上和手機背面留下了血跡,而這些血跡也可能是兇手故意留下偽裝成左撇子故布疑陣。然后兇手快速上樓,用鑰匙打開了3樓廁所的鎖偽裝廁所沒有被鎖過。然后轉身去了會議室,用自己的員工胸卡打開了會議室,所以張晨看到了衛生間前的燈22點13分0秒關閉,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4.會議室發生了什么
4.1 會議室的門同樣用的是特制電子鎖,需要員工卡才能打開。門把手外形與廁所、辦公室一致(把手內外上方均有一個黑色掃描器),這種把手看來是這棟樓的統一配置。
4.2 會議室地面全部鋪著紅色地毯,就算是穿著高跟鞋走過也是悄無聲息。
4.3 在會議室中央是一個圓角矩形的會議桌,會議桌左側放著一臺一體機(鍵盤在顯示器前,鼠標在鍵盤右側,表面均無痕跡)以及一個投影儀,會議室左側的墻上則掛著白色幕布用作投影,而在靠近走廊的墻頂端安置了一排封閉的玻璃窗,高度約30cm。
4.4 投影儀和電腦之間的連接線,昨天上午在這里和投資商開會,當時連接線拔下來連到了林組長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上,而且會議結束后也沒有插回去。
4.5 李本亦低頭看了一眼,腳邊正好有一根電源線,從墻壁插頭處連接到桌子底下的10插位插排,掂量了一下插排還有點小重。上面只插著兩個插頭,一個連接著投影儀,另一個連接著電腦。插排旁邊的地毯上還有一塊被按壓的痕跡,大小與插排差不多。
4.6 會議室地毯是不打掃的,只有偶爾會擦一下桌子。案發后沒有打掃過。
4.7 電腦開機很慢,過了兩分鐘才進入到桌面,只是這桌面空空蕩蕩的,只有幾個常用的辦公軟件,例如PPT、Word。這臺電腦比較老了,沒有裝無線網卡,平時只是用來展示幻燈片也用不著上網。
4.8 開機記錄顯示除了剛剛這次開機外最近的一次是上周五早上9點12分,張晨表示那應該是上周五的晨會。開機記錄是可以刪除的。
4.9 門內把手末端的位置隱隱約約有一點紅色。
推測:兇手到達會議室后,發現電腦連接線沒有插上,插上連接線,打開電腦,打開優盤,憑借自己程序員的功底,發現了U盤里的東西是陳俊峰出賣公司數據的證據。兇手作為程序員,知道這個U盤被加工過,只能格式化,但是格式化的數據也有可能復原,于是故布疑陣。將U盤格式化。電腦開機很慢,格式化時間一般也比較長,弄完了很有可能和公司加班的人撞車。所以兇手很可能等到公司的人加完班離開后,本能的用右手打開會議室的門離開,并清理了門外的把手。但是卻忽略了內門把手。而內門把手的那一點點血跡。從行兇時間和兇手處理來看,如果是死者的血跡的話,很有可能早就干涸了,不會留在這個位置上。那么其實,最有可能的是,兇手偽裝成左撇子殺死了死者,右手捂住死者口鼻過程中被死者掙扎中咬傷了右手食指,而之前一直偽裝左撇子,在2樓廁所也是用左手關的門。但是在這時候兇手疏忽了,用右手開的門,使得受傷的食指的血沾在了內門把手上。這也是之后為什么李本亦會問有沒有人手受傷了這個問題的原因。之后兇手將U盤“證據”那兩個字撕掉,放入死者口袋里。


5.兇手是誰
5.1 陳俊峰可能不大,首先因為U盤以及出賣公司數據,所以存在嫌疑。因為出賣數據被林霄發現,存在動機,但是陳俊峰對自己暴露并不知情,并且案發當晚加班人員互相兩兩作證。陳俊峰可能性不大。
5.2 其他人因為動機不足或者存在互相證或者因為文內根本沒怎么提到,所以排除。

5.3 3樓廁所的鑰匙只有周睿博和保安有。
5.4 周睿博可以打開會議室的門。
5.5 周總還是想盡量讓我們不要那么辛苦,身體比較重要,所以一周也只有工作五天。加班是輪流的。
5.6 林霄與字節躍動公司的老板周睿博更是多年的摯友兼中學、大學同窗,在周睿博從原公司辭職打算自己創業時林霄也一并辭職加入周睿博的團隊并在公司創立時出錢出力,算是公司的半個老板,不存在上下級矛盾。
5.7 未加班員工中無明確不在場證明的則有五人:周睿博、陳凱、包志、關官、徐青敏。
5.8 周睿博父親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鎮,后來通過微信群告知其他員工他大概周二回來。不過其實他昨晚8點左右就駕車回到本市,在收費站有記錄。他說是因為父親病情大有好轉,而公司APP要上線新版本事務又多所以就連夜趕回,只是沒有通知其他員工。
5.9 20日下午周睿博和徐青敏一起去見客戶。
5.10 門口附近紅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觀音以及墻上的一幅從未見過而且畫風詭異的觀音畫像說,“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觀音像,前面的香爐里還插著剛燒完不久的香火。會議室和周總辦公室也有一個,而且周總辦公室的墻上還貼著符咒什么的。不過他說這只是為了圖個心安討個吉利,反正也不礙事。
5.11 公司內除了老板周睿博以外有機會獲得源碼的人有林霄、陳俊峰、李羽天、趙連鵬、陳凱、張晨、包志7個人。
5.12 周睿博從前公司離職前半個月開始每月定期會從銀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還取了一次4888元。
5.13 至于周睿博當初辭職的原因他說是因為厭倦了給別人打工。
5.14 衛生間的鑰匙寫字樓的幾個保潔員和每個公司的老總都有。
5.15 曾經是一名程序員的創業公司老板——周睿博。剛到而立之年的他外表看起來有著與年紀不相符的沉穩,脖子上還掛著一個與他的工作不太契合的奇怪觀音吊墜,身上還有一股香火的氣味。
5.16 張晨說沒有人右手或者左手受傷不能用。
推測:每個月打款1888元,很像是某些宗教或者組織定期繳納會費。結合詭異的觀音像,考慮邪教組織可能性大。而最近一周4888元可能因為軟件遇到市場狙擊,而去祈愿。所以,周睿博可能從前公司離職前半個月開始就加入了某個邪教組織,定期打款。創業很有可能就是邪教鼓勵的,而剛開始的順風順水,也讓周睿博更加相信這個組織,創業時拉林霄入伙。上周五回老家D鎮,可能并不是去看望病重的父親,而是因為公司APP遭遇雷同,而且還是大公司,去參加組織聚會祈愿,得到組織的意見最后回來。而回來的原因,可能是邪教組織給的意見是——殺一個程序員祭天。廁所的鑰匙,還有周睿博和保安才有。綜上,因此才會有之前的事情發生。因為千度公司很少加班,而這個樓只有2、3樓開放,加班的人基本都是本公司的程序員,所以殺人很有可能是隨機殺人,即,只要當天殺死一個程序員就行。

四、時間線還原
2017年05月10日
陳俊峰向艾德佳公司出賣公司APP代碼后,收到一大筆錢。

2017年05月29日左右
艾德佳的APP「抖手」發布。

2017年06月05日左右
公司的「快音」APP發布。

2017年06月16日
林霄換了手機。

2017年06月17日中午
周睿博父親病重,回去老家D鎮,后來通過微信群告知其他員工他大概周二回來。周睿博可能從前公司離職前半個月開始就加入了某個邪教組織,定期打款。創業很有可能就是邪教鼓勵的,而剛開始的順風順水,也讓周睿博更加相信這個組織,創業時拉林霄入伙。上周五回老家D鎮,可能并不是去看望病重的父親,而是因為公司APP遭遇雷同,而且還是大公司,去參加組織聚會祈愿,得到組織的意見最后回來。

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
林霄調查得知陳俊峰是向艾德佳公司出賣公司APP代碼的人,在家中電腦創建了密碼圖。U盤內創建一個壓縮包和一張圖片。

2017年06月19日上午
在徐青敏的助攻下,談成一筆投資合作。

2017年06月19日17點30分
公司下班,張晨、陳俊峰、趙連鵬、林組長和羽天。李羽天在廁所里摸魚。

2017年06月19日17點30分 至2017年06月19日18點10分
四人先去全福德家常菜餐館吃飯。點菜時候陳俊峰因為自己賣了自己公司代碼的原因,對APP前景并不看好,潑冷水,被林霄聽到。知道陳俊峰出賣了代碼的林霄和陳俊峰針鋒相對。

2017年06月19日18點10分
五人回辦公室加班。

2017年06月19日20點左右
邪教組織給的意見是——殺一個程序員祭天。周睿博駕車回到本市,沒告訴其他人。準備實施殺人計劃,準備了雨衣、鞋套、手套、匕首等。然后給自己帶了雙層手套,從樓梯上樓避開監控,用手里的鑰匙將3樓衛生間都鎖上。因為加班的人都是男性,所以周睿博躲在了2樓男廁所里守株待兔。

2017年06月19日21點40分
趙連鵬出去買宵夜。這是他的習慣了,每次他加班一定會幫大家買宵夜。

2017年06月19日21點55分
趙連鵬回來。帶了一些燒烤和飲料,張晨拿了一些給隔間的林組長送去,之后四人就打算先休息一下吃了宵夜然后繼續工作。

2017年06月19日22點07分
林組長離開隔間急匆匆的直接往辦公室外跑去(張晨看手機證實時間)。千度公司加班結束,加班人員:丁蕾、崔文思、顏瑩穎,加班過程中,千度公司人員關著門開著空調。林霄當時吃完夜宵后,腸胃不好,習慣性上廁所,第一選擇是公司所在的3樓衛生間,但是衛生間的門都鎖上了,林霄抓住把手沒有打開門,在門外把手留下了林霄的指紋。在打不開門的情況下。林霄選擇了2樓的衛生間去上廁所。因為著急,所以去的很快,剛好在千度公司加班結束后,人從因為開了空調而關了門的辦公室開門出來前進入。林霄因為在3樓廁所鎖上了,所以去2樓上廁所,此時千度公司的加班三姐妹正在收拾,而因為她們 關門開空調,也沒有注意到林霄經過。林霄剛進入2樓男廁所,就被穿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帶了2層手套,外層是毛線手套的周睿博偽裝左撇子用右手捂住林霄口鼻后,從背后用左手拿匕首刺入導致胸腔內大量出血在短時間(5秒內)內迅速休克,最終失血過多而亡。林霄掙扎中咬傷了周睿博右手的食指。

2017年06月19日22點09分
顏瑩穎去了一趟衛生間。1分鐘左右,接著她們就走樓梯離開了。而此時,殺死林霄后,恰逢千度加班三姐妹出來,顏瑩穎要去衛生間。因為千度平時很少加班,兇手有點措手不及,為了擔心被三姐妹看到,兇手抓著死者肩膀往里稍微拖了一點,然后偽裝左撇子用左手關上了衛生間的門。因此內門把手上沒有指紋,而且有少許林霄的血跡。

2017年06月19日22點12分
殺死林霄后,周睿博在林霄的口袋里發現了寫著“證據”兩個字的U盤,因為U盤的膠帶擋住了“愛的”這兩個字。結合之前三周前艾德佳也發布了一款短視頻APP,兇手決定去看一下U盤的內容。恰好林霄的手機不需要解鎖就可以使用,于是兇手用左手用林霄的手機在群里發了“我有點事先走了哦,你們別做的太晚,注意安全”。

2017年06月19日22點13分
然后,清理了一下手機屏幕,所以手機屏幕沒有指紋。然后將手機向上放入死者口袋,因為手套上有血,所以在使用手機時粘在了手機背面,放入手機時,在口袋上和手機背面留下了血跡,偽裝成左撇子兇手使用手機故布疑陣。然后周睿博快速上樓,用鑰匙打開了3樓廁所的鎖偽裝廁所沒有被鎖過。然后轉身去了會議室,用自己的員工胸卡打開了會議室。此時吃完宵夜后不久張晨到走廊去抽煙順便玩了一下手機,當時走廊的燈是亮著的。正好拿出手機,看到手機屏幕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再加上走廊的燈所以特別有印象。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張晨在走廊抽了根煙,抽完就回辦公室了,大概也就4、5分鐘。
而周睿博到達會議室后,發現電腦連接線沒有插上,插上連接線,打開電腦,打開優盤,憑借自己程序員的功底,發現了U盤里的東西是陳俊峰出賣公司數據的證據。兇手作為程序員,知道這個U盤被加工過,只能格式化,但是格式化的數據也有可能復原,于是故布疑陣。將U盤格式化。電腦開機很慢,格式化時間一般也比較長,弄完了很有可能和公司加班的人撞車。所以兇手等到公司的人加完班離開后再離開。

2017年06月19日22點30分
眾人收工回家。兇手等到公司的人加完班離開后再離開。作案完成后的兇手內心稍微放松,本能的用右手打開會議室的門離開,并清理了門外的把手。但是卻忽略了內門把手。而內門把手的那一點點血跡。從行兇時間和兇手處理來看,如果是死者的血跡的話,很有可能早就干涸了,不會留在這個位置上。那么其實,最有可能的是,兇手偽裝成左撇子殺死了死者,右手捂住死者口鼻過程中被死者掙扎中咬傷了右手食指,而之前一直偽裝左撇子,在2樓廁所也是用左手關的門。但是在這時候兇手疏忽了,用右手開的門,使得受傷的食指的血沾在了內門把手上。這也是之后為什么李本亦會問有沒有人手受傷了這個問題的原因。之后兇手將U盤“證據”那兩個字撕掉,放入死者口袋里。兇手等到公司的人加完班離開后,打開會議室的門離開,并清理了門外的把手。但是卻忽略了內門把手,使得自己受傷后自己手上的血留在了會議室內門把手上。然后兇手來到2樓廁所,將U盤“證據”那兩個字撕掉,放入死者口袋里。然后在11點鎖門前,從樓梯離開。

2017年06月19日23點21分
羽天到家群里報平安。

2017年06月20日早上  
陳凱早上很早來上班。據他說是因為他家是離公司是最近的所以習慣每天都最早來,不過雖說是最近但也要30分鐘的車程。

2017年06月20日08點30分
寫字樓的保潔員張嫂發現的尸體、

2017年06月20日11點
收集完現場的證據線索后暫時在門上貼了封條。

2017年06月20日下午
周睿博和徐青敏一起去見客戶。

五、事件還原
林霄與字節躍動公司的老板周睿博更是多年的摯友兼中學、大學同窗。

周睿博在一個公司當程序員,在工作途中,因為前途上的迷惑,等原因,周睿博接觸到了一個教會,這個教會祭拜一個詭異的菩薩,并且聲稱能夠根據信徒的需求,幫助信徒改變人生。只是每個月需要交1888元的會費。并且如果有其他的需要,可能需要額外加一些香火錢。

周睿博加入了組織,并且聽從組織的建議,從原公司辭職,自己創業。在創業途中,林霄也一并辭職加入周睿博的團隊并在公司創立時出錢出力。公司建立后,公司招聘了一些人員,各自有分工,打算推出一個主打視頻分享的APP,叫做“快音”。而受到了組織的影響,周睿博覺得自己的奮斗和組織的祈福有著直接的關系,在公司里、自己的辦公室里、會議室里都擺放了組織的觀音像。而且自己平時也佩戴此類飾品。

公司中,林霄擔任開發組組長、陳俊峰和李羽天負責服務器后端工程、趙連鵬和陳凱負責安卓工程、張晨和包志負責IOS工程、關官負責WEB前端工程、黑一瑋負責UI設計、王木斯為產品經理、徐青敏負責推廣運營。為了公司和諧發展,也是受到了組織里某些思想的影響,周睿博規定一周只有工作五天。加班是輪流的。APP的代碼存放是租用了私密的網絡代碼倉庫,除了WEB端以外的代碼都是存在上面,只有專門的電子密鑰才能登錄。

原本公司的戰略前景一片大好。但是沒有想到的是,陳俊峰的母親得了癌癥,而陳俊峰短期內沒法湊齊手術費。情急之下。將公司的消息及APP代碼找到了艾德佳公司,并賣給了艾德佳公司,從而收到了一大筆信息費。有錢給母親做手術了。

艾德佳公司資金及實力雄厚,利用代碼在三周前飛快的推出了他們的APP,先行搶占市場。這也使得周睿博的公司情勢突變。急忙在兩周前匆忙退出APP,并加強維護來維持口碑。只是失去了市場先機,使得公司情況變得焦灼。只能不斷地去談合作來試圖緩解窘境。

情急之下的周睿博,周五去找組織祈福請求能否指引出路。并拿出了4888的香火錢。但是沒想到組織給出的意見是——事已至此,需要殺一個程序員祭天來改變公司運勢。

而通過代碼反編譯,林霄發現艾德佳的APP和他們公司的APP在代碼結構上極為相似,有些甚至可以說是雷同。開始懷疑有人抄襲,經過篩查網絡代碼倉庫,發現陳俊峰下載了不屬于他自己負責部分的代碼,從而有了懷疑,并且進一步查找,找到了證據。而林霄有一個女朋友送個他的U盤,U盤上原本寫的是“愛的證據”,林霄用膠布將“愛的”這兩個字擋住,留下了“證據”兩個字,做標記。在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林霄將證據保存在U盤里。

2017年06月19日上午,在徐青敏的助攻下,周睿博的公司談成一筆投資合作。但是此時還在組織祈福的周睿博可能并不知情。

2017年06月19日17點30分公司下班,因為加班是輪流的,所以這一天輪到了:張晨、陳俊峰、趙連鵬、林組長和羽天。李羽天在下班的時候正在廁所里摸魚。

下班后幾個人決定先去全福德家常菜餐館吃飯,吃完了回來加班。而此時林霄因為知道了陳俊峰賣了代碼的事,才會皺著眉頭。只是不想當面拆穿,使得陳俊峰難做,而且自己也需要和周睿博商量進一步怎么處理這件事情,所以皺著眉頭,但是在下屬面前馬上裝作沒有事情的樣子。讓大家先去吃飯,自己想一想怎么處理之后過去。點菜時候陳俊峰因為自己賣了自己公司代碼的原因,對APP前景并不看好,潑冷水,被林霄聽到。知道陳俊峰出賣了代碼的林霄和陳俊峰針鋒相對。也讓陳俊峰心中產生一絲不詳。吃完飯的五人在2017年06月19日18點10分 回辦公室加班。

周睿博接受了邪教組織的意見——殺一個程序員祭天。當晚20點左右 周睿博駕車回到本市,沒告訴其他人。準備實施殺人計劃,準備了雨衣、鞋套、手套、匕首等。然后給自己帶了雙層手套,從樓梯上樓避開監控,用手里的鑰匙將3樓衛生間都鎖上。因為加班的人都是男性,所以周睿博躲在了2樓男廁所里守株待兔。而為了混淆偵查,周睿博決定把自己偽裝成一個左撇子。

趙連鵬每次他加班一定會幫大家買宵夜,在2017年06月19日21點40分趙連鵬出去買宵夜。并微信詢問大家想吃什么。2017年06月19日21點55分趙連鵬回來。帶了一些燒烤和飲料,張晨拿了一些給隔間的林組長送去,之后四人就打算先休息一下吃了宵夜然后繼續工作。

林霄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進食后總是很快就去上廁所。在吃完宵夜后林霄再次肚子不舒服,在2017年06月19日22點07分 林霄離開隔間還捂著肚子急匆匆的直接往辦公室外跑去(張晨看手機證實時間)。而此時,千度公司在這一天晚上少見的加班,此時剛加班結束,加班人員:丁蕾、崔文思、顏瑩穎。加班過程中,千度公司人員關著門開著空調。林霄當時吃完夜宵后,腸胃不好,習慣性上廁所,第一選擇是公司所在的3樓衛生間,但是衛生間的門都鎖上了,林霄抓住把手沒有打開門,在門外把手留下了林霄的指紋。在打不開門的情況下。林霄選擇了2樓的衛生間去上廁所。因為著急,所以去的很快,剛好在千度公司加班結束后,人從因為開了空調而關了門的辦公室開門出來前進入。此時千度公司的加班三姐妹正在收拾,而因為她們 關門開空調,也沒有注意到林霄經過。林霄剛進入2樓男廁所,就被穿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帶了2層手套,外層是毛線手套的周睿博用右手捂住口鼻后,從背后用左手拿匕首刺入導致胸腔內大量出血在短時間(5秒內)內迅速休克,最終失血過多而亡。在掙扎過程中,林霄咬破了周睿博捂著林霄的嘴的右手的食指(因為捂人嘴的時候,食指是最接近牙齒的,可以自己比劃一下……)

因為千度公司平時很少加班,這一次加班出乎了周睿博的預料,而此時,殺死林霄后,恰逢千度加班三姐妹出來,顏瑩穎要去衛生間。因為千度平時很少加班,兇手有點措手不及,為了擔心被三姐妹看到,兇手抓著死者肩膀往里稍微拖了一點,然后用左手關上了衛生間的門。因此內門把手上沒有指紋,而末端有少許血跡。2017年06月19日22點09分 顏瑩穎去了一趟衛生間。1分鐘左右,接著她們就走樓梯離開了。

確認千度公司的人走了,殺死林霄后,兇手在林霄的口袋里發現了寫著“證據”兩個字的U盤,因為U盤的膠帶擋住了“愛的”這兩個字。結合之前三周前艾德佳也發布了一款短視頻APP,兇手決定去看一下U盤的內容。恰好林霄的手機不需要解鎖就可以使用,于是兇手用林霄的手機用左手在群里發了“我有點事先走了哦,你們別做的太晚,注意安全”。此時的時間是2017年06月19日22點12分 。

然后,周睿博清理了一下手機屏幕,所以手機屏幕沒有指紋。然后將手機向上放入死者口袋,因為手套上有血,所以在使用手機時粘在了手機背面,放入手機時,在口袋上和手機背面留下了血跡。而這些血跡都是林霄的,血跡的分布側方印證是用左手拿的手機,進一步幫助周睿博偽裝左撇子,所以周睿博沒有清除血跡,只是清理了屏幕。然后兇手快速上樓,用鑰匙打開了3樓廁所的鎖偽裝廁所沒有被鎖過。然后轉身去了會議室,用自己的員工胸卡打開了會議室。所以才會留下感應使得廁所門前的感應燈先滅,而樓梯前的燈后滅。此時恰好吃完宵夜后不久張晨到走廊去抽煙順便玩了一下手機,當時走廊的燈是亮著的。正好拿出手機,看到手機屏幕時間從2017年06月19日22點12分變成13分,再加上走廊的燈所以特別有印象。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張晨在走廊抽了根煙,抽完就回辦公室了,大概也就4、5分鐘。從而留下了人證。


而周睿博到達會議室后,發現電腦連接線沒有插上,插上連接線,打開電腦,打開優盤,憑借自己程序員的功底,發現了U盤里的東西是陳俊峰出賣公司數據的證據。作為程序員,知道這個U盤被加工過,只能格式化,但是格式化的數據也有可能復原,于是再次故布疑陣。將U盤格式化。因為電腦老舊,開機和運行很慢,而且格式化也需要時間。格式化完成,周睿博很有可能和公司加班人員撞車。所以周睿博準備等到公司的人加完班離開后再離開。2017年06月19日22點30分 眾人收工回家。周睿博等到公司的人加完班離開后,打開會議室的門離開,作案完成后的周睿博內心稍微放松,本能的用右手打開會議室的門離開,并清理了門外的把手。但是卻忽略了內門把手。

而內門把手的那一點點血跡。是周瑞博偽裝成左撇子殺死了死者,右手捂住死者口鼻過程中被林霄掙扎中咬傷了右手食指,而之前一直偽裝左撇子,在2樓廁所也是用左手關的門。但是在這時候周睿博疏忽了,用右手開的門,使得受傷的食指的血沾在了內門把手上。這也是之后為什么李本亦會問有沒有人手受傷了這個問題的原因。

之后周睿博將U盤“證據”那兩個字撕掉,放入死者口袋里。然后在11點鎖門前,從樓梯離開。

2017年06月19日23點21分 羽天到家群里報平安。

第二天,陳凱早上很早來上班。據他說是因為他家是離公司是最近的所以習慣每天都最早來,不過雖說是最近但也要30分鐘的車程。在第二天08點30分 寫字樓的保潔員張嫂發現的尸體。警方很快到來在11點收集完現場的證據線索后暫時在門上貼了封條。

觀音像上新上的香,提示第二天周博瑞上香祭天。

2017年06月20日下午周睿博和徐青敏一起去見客戶。最后周睿博和李本亦宿命的碰面。


六、最后的最后


最后的最后,向暴風影音致個敬!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6:37:40 | 2019-8-12 19:46編輯
我們的推理,開始了。
兇手是周睿博。【身高較大,脖子上掛著觀音吊墜,身上有著香火氣息】
周睿博于2017.06.19.的22:07~22:09在二樓男衛生間殺害了林霄。
動機:林霄參與字節躍動公司的創辦,算半個公司老板。但此次公司產品『快音』源代碼泄露,林霄耗費時間從中找到泄露源代碼的員工。除了員工陳俊峰泄露源代碼外,老板周睿博也有參與。甚至,陳俊峰受周睿博指使出賣公司,周睿博是幕后主謀。而陳俊峰收到的錢是周睿博轉給他的。
字節躍動公司經營不太好〖最近工資都沒發〗,周睿博頂不住壓力,為一己之私出賣手下員工和同學兼摯友林霄。此時公司拿到一筆大投資,情況有望好轉,但自己出賣公司的證據卻被林霄查到。

2017.06.18.
03:13:林霄通過私密倉庫的訪問記錄找到源代碼泄露的證據,于是錄入到u盤。
【由于公司近況有所好轉(最近林霄等六人談成一筆大投資),考慮到周睿博是林霄的同學兼摯友,并且字節躍動也是周睿博一番心血經營到現在。因此有關周睿博的證據沒有錄入到u盤。】

2017.06.19.
17:15:張晨敲代碼
17:30:字節躍動下班吃飯(4人先去,林霄有事隨后再來)
18:10:5人回來加班
21:40:趙連鵬去買夜宵
21:55:趙連鵬回來,張晨送夜宵去給林霄

(兇手與林霄通過微信約定在廁所會面)
22:07:林霄急匆匆往外跑
林霄打開男衛生間,沒人;打開女衛生間,沒人。〖三樓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都留下林霄完整指紋〗『10s』(兇手發來消息說是二樓男衛生間)
30s后林霄走到二樓樓梯口(1燈亮,5s后2燈亮),之后走到男衛生間(5s),打開門后進入。兇手躲在門后,在林霄進來后一手捂住林霄口鼻,一手拿著匕首從后背刺進林霄心臟,5s后死亡(1燈暗,5s后2燈暗)。【兇手身高要比林霄高大】之后兇手拖動林霄尸體往廁所里面走。
『10+30+5+5=50s』<1min
22:07~22:09時間在(60s,120s)的區間內
22:09:三名千度公司女性員工加班后下班,顏瑩穎前去女廁,丁蕾與崔文思在門口等待
(兇手停止拖動尸體,不敢發出動靜)
三名千度員工走后(從女廁走到樓梯口11s[15-4]后2燈暗),兇手等到2燈暗后繼續拖動尸體(脫下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毛線手套,由于出血過多,毛線手套內的手套也沾上少量林霄的血液)
22:11:58:兇手拿出林霄口袋里的微信。摘掉部分手套(露出大拇指觸碰手機屏幕『觸屏手機,帶手套基本無法操作』,方便刪除微信聊天記錄),向微信同事群里發送消息“提前走了”(發送完后擦除屏幕指紋)
同時發現口袋里還有一張u盤,兇手擔心u盤里有與自己相關的證據,決定查看一下
【30s能夠從二樓男衛生間走到三樓男衛生間】
22:12:30:兇手(帶上手套)離開二樓男衛生間(男衛生間內把手留下血跡)
22:12:50:兇手到達三樓樓梯口(1燈亮)
22:12:55:兇手進入會議室(關門時可能留下些微血跡)
打開電腦(連上連接線,挪動插排),插上u盤,查看資料(看到壓縮包的名稱,但不知道壓縮密碼),(因此決定)格式化u盤,刪除開機記錄,關閉電腦。
22:13:00:張晨來到走廊抽煙
22:13:05:1燈暗
22:18:張晨進入辦公室
兇手離開會議室(開門時可能留下些微血跡),前往二樓男衛生間,把u盤放進林霄上衣口袋。離開方形寫字樓
22:30:字節躍動公司四名加班員工下班回家
23:00:大門關閉

2017.06.20.
8:00:大門開啟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6:54:44 | 2019-8-12 16:59編輯

死者于六月二十號被發現于二樓男衛生間。
死亡時間為下午十點到十二點間。
死者口鼻處有些許毛線,推測可能被人捂住口鼻。
門外把手只有死者指紋,門內把手有死者血跡。
現場遺留死者U盤,死者手機。
至少可以排除一點,兇手不是為了死者的U盤來的。
死者手機背部有死者指紋及其女友指紋,正面卻沒有。
可以推理,死者于十點十一分發的那條消息,是兇手發的,如果是死者發的,正面肯定會有指紋,而且也不會去擦拭。為的就是造成死者當時還活著的假象吧。


死者在當天十點零七分離開辦公室,據張晨證詞,當天十三分時,三樓疑似有人經過,且衛生間前的燈要比樓梯前的燈滅得更早。說明當時有人經過衛生間門口,再從樓梯下樓,也有可能是從樓梯上來后,經過衛生間,然后從樓梯離去。
期間,張晨和辦公室的四人證詞,無一人離開過。那便是除這五人之外的人——周睿博。
他在當天早上八點就已經回來了,并且從二樓男衛生間的內把手上看,左側有著些許死者血跡,并且,在會議室里,門內把手上,末端處也發現有一抹淡淡的血跡。
可以推測,他在殺人后來到,先來到三樓辦公室,清洗血跡,之后進入會議室,之后離開時,手上的血跡未清洗干凈,致使門把手處也沾染了血跡。

至于動機,話說文中陳的母親患病時,身無分文,卻獲得了些不知從哪來的巨額財款,同時,周睿博的銀行卡消費記錄也有幾次的取錢記錄,金額不少。
或許,陳是周睿博的什么好朋友吧,或者是憐憫心。當他知道是陳倒賣代碼時,也沒有生氣,反而死者是想要以手里的證據來威脅陳嗎?然后周睿博看到原本就有著重病老母親的陳,于心不忍,痛心殺害了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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