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 開始研發
2017年5月10日 陳俊峰得到大筆收入
2017年5月29日 對手app搶先上市
2017年6月05日 (兩周前)發布app
一周前 周睿博從銀行取了4888
2017年6月18日 03:13 U盤內創建了壓縮包和密碼圖 林霄電腦內也創建了密碼圖
2017年6月19日
17:30 下班時間,羽天在廁所,張晨去叫林霄吃飯
18:09 5人乘電梯回公司
20點 周經常收費站
21:40 趙連鵬去買夜宵 21:44到夜宵店 21:51開始返回 21:54上電梯
21:55 回到公司,張晨把夜宵給林霄
22:07 四人吃完夜宵,林霄出門
22:09 二樓女員工在廁所門口等人(一分鐘后離開下班)
22:11:58 林霄發微信說先走
22:13 12分轉13分時張晨出門抽煙并查看手機
22:13:00 走廊燈滅 22:13:05 樓梯
22:14 張晨用微信回復了林霄在群里發的消息
22:18 張晨抽煙回位置
23:21 羽天在微信回到家
兇手是張晨
一、羽天
引用 1. 張晨四處張望了一下,“羽天還在衛生間嘛。” “估計是在里頭摸魚忘了時間。” 路過衛生間他們正準備敲門叫李羽天,恰好對方就從里頭冒出來,臉上洋溢著摸魚成功的喜悅。
2. “張哥今天多點幾道吧,來個水煮牛肉~水煮肉片~水煮活魚~” “喂喂,還沒到發工資的日子你就開始禍害張晨了?”趙連鵬把李羽天拉開。
3. 字節躍動公司的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以及其他人被覆蓋過的殘缺指紋,女衛門內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紋,而男衛門內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紋,男衛電燈開關最上方則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紋。 由3可以看出林霄兩個衛生間的門都試過了,男廁所出現了什么情況讓他又去了女廁所。大家都知道林霄的腸胃功能特別發達或者說是腸胃功能特別不好,不好到幾乎是吃了就拉。羽天在點餐時,點了各種水煮,之后在夜宵期間點了腸胃功能不好吃了容易拉肚子的生蠔(趙連鵬發的圖里并沒有生蠔,但他偏偏點了),居心之叵測。加之根據指紋可以看出最后進男廁所的就是羽天,他在廁所里呆了很長時間并沒有開燈,出來時也沒有打開門讓大家看到廁所里的樣子,很有可能是對廁所做了什么手腳(把紙用完之類的),之后點了讓人容易鬧肚子的食物,為的就是讓林霄上不了三樓男廁所。目的不明(可能是惡作劇想看林霄發火,可能是別有目的)。女廁所應該是林霄本來想上的,因為覺得公司只有一個女員工,又不在加班,所以想去上,女廁所門上沒有羽天的指紋可能他沒弄,也許是徐青敏弄的,但沒有證據。可能是林霄忽然想到可以去樓下廁所,所以又放棄了。
二、燈
引用 1. “當然了,現在講究節能,所以這棟樓的走廊燈都是定時的感應燈,白天不亮晚上得有人經過或者一直呆著才會亮,如果感應不到人了,過15秒就會自動關閉。”
2. “看到了走廊的感應燈亮著?”“是,這個我上午都說過了吧” “那你記不記得后來燈是什么時候關閉的?” “這個嘛……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我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3. 李本亦測試了一下,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
“剛剛我從2樓男衛最快速上樓到3樓男衛大概是30秒……這么說來……”李本亦自言自語到。
圖上男廁所到到樓梯的距離不到15s(還要加上走樓梯的時間),但是懶得改了。燈15s就會自動熄滅,區域一的燈比區域二的燈滅得晚,沒有說三號燈亮,那張晨出來的時候是有人從區域二走到區域一,即從男/女廁所走到會議室(9-4=5s來得及)或者是走去樓梯。路過區域二與區域一交匯處的時間為22:12'45'',離開區域一的時間為22:12'50''。
如果是有人從周睿博辦公室快速走到樓梯口,即從區域二和區域三重合的位置離開區域一和區域二重合的位置,時間也是對的上的。
而林霄在群里發消息的時間為22:11'58'',如果22:07林霄是急著去上廁所,那他22:08也應該到二樓了,這時正好與22:09分出來上廁所的二樓女員工錯開。上廁所的時間不太可能計算出來。假如死者22:07真的是去上了廁所,那么他應該是去2樓的廁所,而且他也沒去查看會議室,也沒有理由在上廁所上到一半發個有事的信息。如果22:07的時候林霄進了三樓的男廁所,晚上他應該要開燈,但是燈上卻沒有他的指紋,那就意味著他可能沒進廁所,或者很早就進了廁所。燈上的指紋是周五晚上的人留下的,周一在廁所里的羽天卻沒有,說明這個燈白天是不亮(不用開的),如果林霄在羽天出來后去了廁所,也就是吃飯之前,那么他也不用開燈,只需要打開羽天關上的廁所門,男廁的紙被羽天用完了(臟著屁股去找紙么??),所以他去了女廁,不用開燈,拿了紙又回沒關門的男廁所。
三、死者與內奸
引用 1. 他應該是過了15分鐘左右就回來了,帶了一些燒烤和飲料,我拿了一些給隔間的林組長送去,之后我們四個就打算先休息一下吃了宵夜然后繼續工作。宵夜快吃完的時候,應該是22點7分我那時正好看了一眼手機時間,林組長離開隔間急匆匆的直接往辦公室外跑去。
2. 尸體體內沒有任何藥物殘留,胃中發現了一些已經差不多消化的食物 食物消化至少要3~4小時,死亡時間在22~24點的林霄應該不能將22點吃的夜宵消化,也就是說22:07林霄跑出去并不是因為吃了夜宵肚子疼去上廁所。在餐館他已經去過一次,也不可能是去排泄餐館吃的東西。如果說林霄異于常人消化特別好,不需要3~4小時那另當別論。
引用 1. “就是今天加班的人,我、老趙、俊峰、羽天,就去對面的全福德。” “哦……”林霄若有所思的點著頭,隨后露出了招牌式的和藹笑容,“好哦,你們先去點菜吧,我收拾一下一會兒就過去。”
2. 解釋起來有點麻煩,不過從他所說的來看,他們公司內除了老板周睿博以外有機會獲得源碼的人有林霄、陳俊峰、李羽天、趙連鵬、陳凱、張晨、包志7個人。 林霄在18號已經知道了陳俊峰是內鬼,并且里面的證據一定可以將他定罪,但他卻沒有立刻這么做,說明他覺得內鬼不應該只有一個。林霄聽到他們要去全福德一起吃飯的人員,和他懷疑的人員高度重合,所以決定和他們一起去吃飯。在餐桌上的言語已經讓陳俊峰有所察覺,陳俊峰是安卓工程師,對手app上線應該會是安卓蘋果以及網頁端同時上線,蘋果工程師和網頁工程師也有可能參與到其中,所以林霄按捺不動,想一網打盡。
引用 1. “你們APP的代碼是如何存放的?”李本亦問。 “這個……我們是租用了私密的網絡代碼倉庫,除了WEB端以外的代碼都是存在上面,只有我們用專門的電子密鑰才能登錄。”
2. 你們這兒除了辦公室的電腦外還有其他地方有電腦嗎?” “怎么突然問這個……”張晨愈發不解眼前這個戴著圓框眼鏡的年輕人在問什么,“周總的辦公室和會議室都有電腦。” “會議室在哪?” “就是樓梯對面的那個房間。” “帶我去看看。”李本亦命令到
3. “能,但是要在數萬的同步記錄找到是誰曾經額外下載了不屬于自己負責的代碼,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林霄肯定是花了很多時間才最終確定了內鬼。那個陳凱,今天早上很早來上班?”
4. 這電腦能上網嗎?” “不能,這臺電腦比較老了,沒有裝無線網卡,平時只是用來展示幻燈片也用不著上網。” 同步記錄指的可能是mac地址,公司配的都是筆記本,MAC是生產廠商燒錄好的,一般不能改動。林霄應該是查到陳俊峰用自己電腦下了不屬于自己的額外代碼,所以在壓縮包里有.log為后綴名的日志文檔。同時他發現下載數據的mac地址多了一個,所以他懷疑有人用會議室的電腦插了網卡后下載數據,知道了不止有一個內奸。公司的周圍沒有網吧,只有在平常上班時間下載代碼才不會被懷疑,所以他們只能選擇自己的電腦或者公司沒人用的電腦(不太懂是不是要用公司的IP才能新建帳號在代碼倉庫里下載東西)。林霄懷疑有人用了會議室的電腦,所以假裝離開,其實是潛伏在會議室中,等待兇手來下代碼。他們的加班是輪休的,如果兇手在加班的時候下代碼,不太可能在半小時內就結束,所以他得第二天早早在晨會前回收,所以陳凱很有可能也是內奸之一。
引用 1. 等李本亦趕到字節躍動,陳俊峰早已被警方帶走,辦公室內的氣氛相較昨天更加壓抑。“哦,是你啊,警察小哥……”張晨依然是第一個注意到門口的人,“你的同事已經把俊峰帶走了……”“……”“俊峰出賣了公司的代碼,是真的嗎?”張晨的這個問題一出口,其他人也都將目光集中到了李本亦身上,后者沒有言語,只是點了點頭。張晨低垂著頭,懸在鍵盤上的雙手止不住的顫抖。
2. “這個嘛……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我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3. 現場門內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點死者的血跡,呈現摩擦狀,門外把手上沒有血跡。門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紋及部分掌紋,門內把手沒有。
4. 張晨忍不住也湊近看了一下,門內把手上什么都沒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視的位置仔細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隱隱約約有一點紅色。
5. 兩人往樓梯方向走去接著來到3樓,3樓走廊盡頭的墻上同樣是掛著公司Logo——字節躍動。走廊里回響著敲打鍵盤的聲音,即便是站在樓梯口也能聽到 警察帶走犯人的時候是不會向別人透露逮捕原因的,逮捕陳俊峰的原因也可以是殺人,但張晨卻肯定地認為是因為出賣公司代碼而被捕的,這說明他知道陳俊峰不是兇手并且偷了代碼。張晨在警方的調查找中顯得異常積極,大多數證詞都沒有錯誤,但他是在12分到13分之間拿出了手機,也就是說他會先看到群里的消息(沒有屏蔽群),他回信息卻是在14分,打那么幾個字不需要那么久的時間,這期間他在干什么呢?他說燈滅的時間又是否準確。當時三樓,除了他就只有林霄,但林霄在這之前已經發信息說離開了,不太可能在這之前還沒走。如果他說得是真話,
之前已經排除了林霄22:07分出來上廁所的可能,而已林霄沒有回辦公室拿東西,不會經過區域二并且是從07等到12才走(這段時間在干嘛目的不明)。林霄死于辦公樓內,其他沒有加班的人看見微信消息,會認為林霄走了,如果里面有兇手,兇手沒有途徑知道林霄在公司,或者通過什么方式(通訊都被警方查了)約林霄回公司。通訊上沒有發現有用的東西,我們姑且認為死者并沒有離開公司,而是在會議室里等待什么。之前分析過有內奸在會議室下載數據,林霄去會議室的時候看到了正在運行的電腦(他在去吃東西之前臉色不好,可能是發現了別的線索發現有人在下載,所以等了下才去找他們,之前他已經去過會議室看見了有人在下東西),由于他是在飯桌上才發作的,所以內奸才發現了自己暴露了,但由于他們是一起回來的,所以內奸沒有空去回收東西,同時也抱著僥幸心理。
四、林霄案的兇手
1:看林霄在22:11分在群里發的,“有點事我先走了哦,你們別做太晚注意安全。”,當晚沒有加班的人看到這句話都知道了林霄回去了沒有在公司,就沒有理由知道林霄還在公司,這樣的話就排除了周睿博,包志,關官,黑一瑋,王木斯,徐青敏的嫌疑。周睿博是公司創始人,不太可能是除陳凱峰外竊取數據的人。
2:
把林霄跟包志、陳凱排除,我們的嫌疑人就剩下了陳俊峰、李羽天、趙連鵬和張晨。已知陳俊峰是內奸。“左撇子”只能指向了趙連鵬,死者手機上橢圓形狀帶有往上方向的摩擦猜測是左手導致了,所以偵探才會那么問。而公司沒有發現左撇子的情況下,就是右手被占用不得不使用左手。會議室門把上的紅色印記可能是外賣上面的辣椒油。可是那個時候死者還沒死,外賣也不一定非得拿著。(21:40 趙連鵬去買夜宵 21:44到夜宵店 21:51開始返回 21:54上電梯 21:55 回到公司,張晨把夜宵給林霄)趙連鵬沒時間去會議室,其嫌疑可以排除。陳俊峰是因為母親住院才當間諜的,他是因為缺錢,這可以理解,沒有理由殺了林霄。剩下兩個人,張晨跟李羽天,我感覺是張晨的可能性會更大點。
3:趙晨如果沒有說謊的話,13分走廊上亮著的燈只能是死者導致的。死者在07分出去的話,可能是去上廁所,去了三樓的男女廁所發現都無法進去,所以才選擇了去二樓,可能是在二樓女員工下班之前(08分)。上完廁所發了短信假裝回去之后又偷偷回到會議室,被兇手發現才被兇手殺了。張晨作為目擊者的話,他是有機會知道死者偷偷去了會議室。另外一種猜測是查WIFE的連接推理出死者還在公司。
4:周睿博身上有香火的味道可能是案發當晚有到會議室,因為會議室有觀音像可能會燒香。那張晨看到的走廊燈亮有可能是周睿博導致的。要么就是同性戀跟林霄偷偷約會。要么就是林霄約他跟他說內奸的事情。至于林霄可能是同性戀的理由,經常肛交可能會大便失禁,所以才會經常上廁所。
5:死者總共上了三次廁所,吃飯前上了次廁所,吃飯上了一次,蹲點又一次。前面已經說死者是在吃飯前去了次廁所,他已經知道了三樓沒有紙,所以他目的明確的去二樓上廁所,但是被兇手尾隨殺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