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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23:28:29
本故事中 李大美作為第一視角發現了5起命案。第一起發生在4月30日晚上的王岳之死。這個案件中,兇手需要將大家帶到特定的場景,看到王岳的紋身和體型,并在有限時間再帶領大家到現場看到燃燒的尸塊。孫梓閻先是提醒大家王岳沒到,再帶領大家走出門口觀察窗戶確認人形,再帶領大家去現場,所以兇手是孫梓閻。他利用窗口下的尸塊拼湊來了個人形,利用蠟燭和十字繡的線布置了現場。最后用汽油燒掉了蠟燭和線。房間也不是密封,因為有人救火就有人摸魚,鑰匙也是撞門后放床下的。另外小鍘刀悄悄分尸也只有身強體壯,安排大家行程住宿的孫梓閻能做到。第二起發生在4月30日晚上至5月1日凌晨的張土姬之死。張土姬不愿意和別人住,半夜偷偷出門,瞞過3樓沒有睡覺的男生宿舍,卻去開燈?顯然開燈的閣樓和隱秘的行動不符,說明燈是另外一個人開的,另外現場中的45碼鞋子也是兇手穿,用來布置現場的如果是失足,三樓死亡率很低。兇手應該是動手了,然后再布置了現場。男生都在宿舍,不可能合謀,所以兇手就是倆個女生中的的一個了。兇手應該很恨死者,希望死者艷照能公布于世,給死者帶來污名。死者右手緊緊地抓著一個檔案袋,左手的左手攥著一個紙。那手機是哪只手拿的?手機是死者帶來的那么一定有東西不是死者生前拿著的。 第三起發生在5月1日晚上的孫梓閻的失蹤之案件。這個事件中需要開燈讓大家注意房間,需要關燈混淆大家的判斷,只有現場的人才能做到,也只有孫梓閻. 孫梓閻從邊上的7號房開燈做出被劫持的假象,偷了莫鄧琦釣魚線,利用魚線和繩子自己之前藏起來的血布置現場第四起發生在5月2日凌晨的莫鄧琦之死莫鄧琦的死亡很奇怪。他被人勒死,卻沒有掙扎傷。所以他在臨死前一定制住了,全身都沒有辦法掙扎,活活窒息而死。廚房里的會有液氮。使用過量也可以造人缺氧死亡.最大嫌疑人是孫梓閻,殺體弱男子直接勒死就可以,不必需要限制行為 ,孫梓閻排除.兇手是兩個女生中的一個。夏雨是一直都在確認李大美是不是相信自己,實際上應該是夏雨已經懷疑李大美,她讓李大美去她自己的房間等警察,而不是等自己,夏雨詩想把自己和李大美分開。兇手就是李大美。第五起發生在5月2日的亂刀刺死的夏雨詩.兇手穿雨衣是為了防止被濺出血弄到身上,燒掉雨衣和鞋也是為了掩蓋自己,當時還沒有下雨。等燒完才下雨。李大美在日記中寫明了晴轉雨,夏雨詩實際上死了才下雨,殺人就是李大美了。其他不負責任的猜想1.        王岳的手機沒電是兇手在操作手機 最大可能就是刪除艷照。張土姬的艷照還在,所以刪除的就是另外一個女生的。孫梓閻是兇手,刪除的就是他的女友或者姐妹照片。可見是預謀殺人。孫梓閻背包很空里邊應該裝了之前儲備的血繩子小鍘刀啥的。孫梓閻應該一直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里,遠離人群又不遠離食物。不知道能不能看到莫鄧琦被殺的情景。船主人也只有孫梓閻有聯系方式吧,可以預約發短信給人把箱子帶走。他再把自己藏箱子里。這樣就能解釋放了幾天平白無故消失的東西。那得是個活物。2.最后一個按鈴的是夏雨詩。夏在死之前應該發現孫梓閻,所以選擇按鈴求救或者犧牲自己保重孫的安全。出現的第7個腳印就是大美的腳印 她剛把沾血的雨衣和45碼鞋燒了,又不想穿自己的碼數暴露,就做了其他掩護(換鞋,包裹,小工具之類的),或者只是45碼太大,她鞋子里邊穿了一雙別的碼數.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23:33:38 | 2020-8-3 19:26編輯

下面逐字逐句分析每個部分重點線索,和具體每個細節的犯罪手法,和兇手犯罪的思路。
該部分主要展示
1.每個段落細節可以推理出的線索
2.文章中有哪些可以推理出和指針兇手的細節
3.兇手的犯罪思路和具體的行兇過程是什么
4.為了便于評委老師打分,在分析最后列出提綱,簡要說明兇手犯案的行兇脈絡,便于評委查看。具體得分點已分布在前面全文分析中,麻煩評委老師細心查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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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23:49:03 | 2020-8-3 15:40編輯
一  推理基于李大美日記客觀部分的真實。

通過日記,可以得知“浮墨島”事件都是由孫梓閻所帶節奏。
不論是,提出游島活動、夜探小島、提議聚集活動、張土姬的紙條、實驗追兇、“遇害身亡”。
由此可以看出孫梓閻是重要一環,嫌疑巨大。

死亡順序:1.王岳 2.張土姬  3.孫梓閻  4.莫鄧琦  5.夏雨詩

王岳分尸焚毀案:
關鍵詞:液氮、汽油、縫線、蠟燭淚、鍘刀。
案發過程:吃過晚飯后,孫梓閻前往王岳房間假談app之事,聽到王岳想退出,預謀已久的殺心按耐不住,動手一刀劃過頸部。之后孫梓閻先前往一樓廚房拿汽油與液氮,然后回自己房間穿雨衣與鞋,拿鍘刀。東西齊全后,回到王岳房間,肢解尸體,然后澆上汽油,隨后利用液氮冷凍固定四肢與汽油,并將王岳尸體擺放至窗口,造成其還活著的假象。之后將被汽油浸泡過的縫線綁在王岳尸體下肢腳踝處,并與門把手相連,在其中間放置了一根合適長度的燃燒蠟燭。做完一切返回房間消除身上的異味,下樓按鈴邀人夜游,引導其看向三樓窗口的王岳。當他們一起去看,轉動門把手時,縫線降低,蠟燭火焰燒斷縫線點燃尸體使其解體并燒焦。
密室問題:由于門可以從外面鎖,所以孫梓閻鎖門之后,利用撞門進去的空隙可以將鑰匙扔到床底,造成密室。

張土姬墜樓案:
關鍵詞:字條、檔案袋、腳印、小腦
案發過程:張土姬半夜到一樓偷拿了閣樓鑰匙進入了閣樓,打開燈到陽臺尋找,不料竟然發現在陽臺外側貼著,隨即打開手機電燈,來夠檔案袋,在抓住的同時卻也不慎跌落慘死。
1.為什么檔案袋在陽臺外側?
那是孫梓閻放的,利用了張土姬的弱點,將其殺害。
2.孫梓閻怎么進入閣樓不留下痕跡?
王岳的四肢肢解,只是孫梓閻的障眼法,孫梓閻想用的是王岳的雙腳,王岳的腳大,可以掩蓋孫梓閻的腳印。

孫梓閻失蹤案:
關鍵詞:血液,繩子、手機、窗口
案發過程:孫梓閻利用電鈴和字條將其他三人引至較遠處,同時利用了房間燈光和莫鄧琦的手機引回三人。
孫梓閻先在自己房間的隔壁房間7號,自導自演吸引三人注意,趁著三人返回時間,將準備好的帶血繩子,放到自己房間,將血包中的血液噴射在房間然后一路倒退著向門口,向一樓去,最后拿上桌子的鑰匙串,躲到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

1.孫梓閻的血液哪里來的?
游島之前孫梓閻獻過血。
2.如何偽造血液密室?
先將三人騙至較遠處,在打開6號房間隔壁的7號房間的燈,半路關閉7號房的燈,在6號房制造血液一路倒退回一樓,此時慌了神的三人自然以為開的6號門就是孫梓閻當時所在位置。

莫鄧琦窒息死亡案:
關鍵詞:手機、勒痕
案發過程:莫鄧琦發現廚房的蹊蹺,想去驗證事實,被在廚房對面蹲點的孫梓閻抓住機會勒死。
1.莫鄧琦的手機哪去了?
孫梓閻拿走了,孫梓閻不確定莫鄧琦是否拍了照片,如果拍了照片回頭冷靜下來,發現孫梓閻當時在7號房間,那么一切都暴露了。

夏雨詩中刀死亡案:
關鍵詞:繩子、廚房
案發過程:夏雨詩明白了,她要去看看廚房,還有繩子。只是一切都晚了。

李大美發瘋案:
關鍵詞:電鈴、貓眼
案發過程:李大美鎮定之后,通過貓眼觀察門外,突然一個身穿雨衣的人從地上冒出來,李大美嚇的縮在了墻角,索性這個門得要兩個人才能撞開。

其他疑點:
1.島上為什么會有液氮?
孫梓閻安排的。
2.為什么快艇師傅可以收到匿名信息?
孫梓閻的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
3.為什么孫梓閻失蹤了?
燒掉雨衣和鞋之后躲在木箱里出島了,木箱里可能還有液氮。
4.為什么島上還有其他鞋印?
孫梓閻的準備,還有快艇師傅。

孫梓閻為了app賭上了自己的未來,為了上熱搜,策劃了整個案件。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00:04:24
在敘述我的推理之前,我先聲明我認為島上沒有第七個人。無論是王岳死后搜查房間沒有其他人,還是后來司機運出去的箱子都表明沒有其他人。
有了這個前提,排除確定死亡的四人和李大美,就剩下孫梓閻了。沒錯,孫梓閻就是殺這次案件的主導者。孫梓閻通過收集素材以進行謎題的創作的理由讓大家都去小島上,先通過某些渠道取出自己的部分血,放入血包內準備帶上島。然后通過自己編寫的程序設置了定時發送信息:五月二號早上發送信息給快艇司機,內容是搬重物箱子。接著六人便上了島。
首先說的是王岳的死:四月三十號晚吃完晚餐,孫梓閻帶著事先準備好的小型惻刀進了王岳房間,頸部一刀王岳直接斃命,將死者四肢砍下,然后開始布置現場。先把四肢扶好讓死者盡量能做到背靠窗戶撐著陽臺的假象,再在死者身上倒些汽油,把線的一段綁在門把手上,另一端綁在黏在房中間地上的蠟燭上,在蠟燭附近倒上汽油,再在蠟燭到死者的路上倒滿汽油,這樣就能做到一轉動門把手,蠟燭便倒下,瞬間引發火災,死者也因著火而倒下,因此第二次看向窗戶的時候看不見死者了。
在晚飯的時候王岳就已經把字條塞給土雞了,土雞準備深夜去拿,因此即便是孫梓閻要求大家都在一起土雞為了自己的名譽還是拒絕了。半夜的時候土雞去拿檔案袋,但沒想到王岳是故意把檔案袋黏在陽臺外的,本就重心不穩的土雞于是摔了下去。
5月1日晚上十一點,孫梓閻行動了。他首先找借口離開了莫鄧奇的房間,然后拿好自己事先準備的繩子,血包和字條,將字條放在電子鈴旁邊,過一會兒拉響電子鈴,接著躲在一樓廚房或者廚房對面的房間里,等待其他三人按字條指示離開旅館。接著上三樓,用部分自己的血撒一點在自己的房間誒,涂一點在繩子上,往自己臉上涂滿血,打開燈,把臉貼著窗戶,繩子放在脖子上,佯裝成正在被勒的假象,等其他三人發現后,立即關上燈,離開房間,邊跑邊滴一些血包的血順著樓梯一直滴到旅店大廳,然后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里。這就是假死的全過程。
莫鄧奇的死因是半夜或者5月2日大清早被廚房對面的躲著的孫梓閻勒死,本來就很虛打不過孫梓閻。
而夏雨詩也是一樣的在明白一些案件情況出來求證的時候被孫梓閻砍死。
孫梓閻之后拉響電子鈴想引誘李大美下來,但是李大美沒有下來,于是孫梓閻將計就計把鍋甩在李大美身上,但是僅靠李大美頂著一樣不現實,于是還是按原計劃偽造出島上有第七個人的假象:比如被燒掉的鞋子雨衣、不匹配的足跡。
最后躲在大木箱子里跟著快艇在5月2日晚8點時離開了這里。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00:25:35 | 2020-8-3 18:42編輯
Id 宮煮大人

第一起兇殺案 死者王 死于自己的房間密室中
密室的手法:簡單粗暴 一開始就不是所謂的密室 兇手把鑰匙拿走并鎖上了門 在事后救火時把鑰匙丟回房間
門把上的線:兇手巧妙利用里在門外拉動把手時屋內也會上下移動這點 將線一端綁在屋內的把手上另一端綁在死者或蠟燭上 在門外拉門把手時 由于慣性 死者或蠟燭會受到一個力倒下(尸體倒在蠟燭上) 火苗碰到兇手事先往死者身上和周圍潑上的汽油 導致在實圖開門的一瞬間引發大火
小道具:①汽油是拿做飯用的②斬刀是用來截肢尸體的攻擊 兇手帶了
兇手:雖然有懷疑夏但沒什么證據 所以我認為的兇手是孫(雖然這種感覺像的一般都不是)理由無非是他主動叫所有人一起去探險才會發現尸體 因為如果要用這個方法放火的話需要對時間把控的特別到位(當然不排除瞎貓碰上死耗子社長正巧替兇手把人都叫出來了)雖然沒什么直接證據吧(其實如果不拿直接證據砸的話夏可能也很大他在著火剛開始就注意到溫度上升 而且也是她發現的鑰匙在床下 所以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孫知道是夏殺的王 類似于他們仨或者王和孫倆在弄一個惡作劇但是被夏利用來殺了王)
死者:死者在陽臺上一行人看到的時候早就狗帶了,當時看到的應該只是一具擺到那的尸體(或者其他什么相似當可以燒沒的東西)

第二起殺人案 死者土雞 墜樓身亡
檔案袋:首先要說的是如果王出于不想在繼續糾纏了才把這些照片和u盤還給土雞的話完全沒有理由把東西放在危險的地方 再者說他如果真的要換為什么他的手機里還有土雞的艷照?這只能說明是有人要把事情偽裝成這樣(而且我是感覺王會長是喜歡或者不討厭土雞的在前面氮氣的時候他就提到土雞...而且雖然感覺氮氣和第一個案件的分尸有關.....但是還是不深入想了)
鞋印:1兇手提前布置好的(誒.....就當這樣吧)
手法:雖然感覺很蠢但感覺就是這樣吧....因為這個死者土雞身體非常不協調所以去拿陽臺外的檔案夾的時候直接不小心墜樓了.........................2不會以為我真的會這么說吧?誒...好吧其實我也沒太大把握就湊活聽一下吧,為什么死者手里緊緊攥著紙條,確沒有拿檔案袋(這可以說太大他拿不住)那為什么紙條上只提了在陽臺上沒提準確的位置死者還是知道在陽臺外面呢?(誒算了答案就當那個第一個吧,這個只是猜測)
兇手:實施這次兇殺案完全不需要在場 所以所有人都有可能 當然還是孫(雖然還是希望是夏)

第三起案件
孫提前帶好了自己的血(他背包里空出的位置)然后讓其余人到指定位置(正好可以看到自己)完成自己的被殺 血跡之所以看不出有人往下走是因為他就是邊往下走邊撒的血 然后第三層從東數第7個房間之所以有人住過的痕跡也是他為了制造出多出一個人的假象 好制造出他殺的假象 事后他穿著雨衣逃到了附近的(被發現篝火過的地方)

第四起殺人案 死者莫 被勒死
死法:如果是被人直接從后面勒死的話手里不應該拿著肉而是反抗時雙手拿著脖子上的繩子留出吉川線而莫則是反常的拿著肉(所以我推斷他如果不是在昏迷時被勒死就是自愿被勒死的)
死亡的理由:他在孫偽裝被殺時拿手機照出了端倪 孫發現了 過來毀滅證據 毀尸滅跡

第五起殺人案 死者夏 被捅死
兇手:李大美

木箱:匿名電話是孫打的 在殺完莫以后躲進了木箱 后被快艇師傅帶走 桃之夭夭(或者他已經死了)

(感覺我大方向是錯的被套路進去了...但是感覺還好.....希望大大們多多給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00:36:30
孫梓閻是兇手。

引用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

孫梓閻提前收集了自己的血

引用
孫梓閻今天跟我們炫耀說自己買了一副新的十字繡

十字繡拿到島上為了當繩子或魚線使用

引用
孫梓閻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方便大家裝物品

給王岳安排了裝鐮刀的任務

引用
所以每次活動我們都要帶上莫鄧琦,雖然他不怎么說話,但是他的手機拍照清晰啊

這樣孫梓閻就知道遠處大家也能看清他的面目

引用
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

孫梓閻在陸地上就策劃好,用來定時給快艇師傅發短信和轉賬的

當天下午孫梓閻殺死王岳后將他分尸,布置蠟燭+汽油的延遲裝置,但把尸體用十字繡纏好拼好后立在窗戶邊,用縫線把尸體和門把手捆上,正常鎖門,鑰匙放在自己身上。然后喊大家樓下集合,并指引大家往樓上亮燈的王岳房間看過去。之后延遲裝置點燃汽油,當大家跑來門口轉動把手開門時,就會把尸體拉倒并散落在地上。眾人跑到樓下看時,人已經不在窗邊了,再回來撞開門,屋內著火,此時兇手趁亂偷偷將鑰匙扔到床底下。

土雞的死亡手法很簡單,就是她失足墜落的,字條是王岳留的,但王岳沒想殺她。孫梓閻殺死王岳后發現了這件事,于是穿著王岳的大碼鞋提前將檔案袋貼在窗戶外側,使得土雞肯定會失足墜落。而這個手法不需要兇手去現場作案,所以孫梓閻拉著莫鄧琦當不在場證明待了一整晚。

之后孫梓閻把之前去獻血的地方采集的自己的血拿出來,自編自導了一出被別人殺死的戲碼,其實是他自己假裝勒自己,然后看到大家往回跑時,自己撒自己的血后藏到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這樣血就是完整的未經破壞的了。

后來夏雨詩去廚房時,藏在廚房的孫梓閻猜到肯定會有人來廚房,于是從背后將她殺害。

莫鄧琦想去閣樓收集膠條的指紋,被孫梓閻發現,勒死并從樓上推了下去。

最后兇手將自己的血撒在礁石上假裝自己被拋尸海里,再把行兇時防止濺上血穿的鞋和雨衣燒掉。其他人的足跡就是他穿這個鞋的痕跡。

8.2日晚上孫梓閻藏在木箱子里,木箱子有縫隙不會被憋死,被快艇順利帶回陸地

動機應該是孫梓閻想獨吞整個app項目。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00:39:39
兇手是孫辛閻

首先,在4月30號晚,孫辛閻來到王岳房間,趁其不備殺了王岳,肢解后布置現場,在窗邊和地上和尸體上撒上汽油,所以后面也發現了汽油減少了。利用蠟燭和十字繡的線制造了簡易的起火裝置,把尸體用線拉著門把手釣在窗邊,除了門把手上的線,其他的線都會和大火一起燒了,用鑰匙從外面鎖上房門。計算好時間,在一樓把大家都叫出來,共同目擊王岳的死亡,減輕自己的嫌疑。在用撲滅大火的時候,所有人都把目光放在滅火上了,趁亂把鑰匙扔在現場,偽造成密室殺人。

土雞手里的紙條是王岳生前寫的,王岳曾以艷照等威脅土雞發生關系,大美的日記里有寫到。王岳在白天把檔案袋貼在閣樓的危險處,引誘土雞上鉤,日記里提到過土雞平衡感很差,是一個平地都會摔倒的人,在閣樓的檔案袋完全是王岳設的陷阱,因為腳印是在王岳死前就在閣樓的,所以也不存在有人偷王岳的鞋偽造腳印,也并沒有其他人上過閣樓。大美在當天晚上聽到隔壁的開門聲,就是土雞趁夜上閣樓拿檔案袋,最后意外墜樓。

接著在5月1日晚上,孫辛閻找了借口出去獨自行動,首先在一樓摁響鈴聲,把其他三人引下樓,并且留下字條,讓三人一起出去。自己實際還躲在樓里,等三人出去后,拿出繩子和自己提前準備好的自己的血,計算好時間,到自己的房間里,偽造了自己被人勒死的場景。再在三人趕回房間之前處理好現場,拿著鑰匙串躲在隔壁的第七個房間。

日記里提到過孫辛閻曾去獻過血,但以他的身體普通獻血不可能會虛,所以可能他自己準備了一包血,獻血目的是在血庫中留下自己的血樣,通過血樣對比,假造自己遇害被拋尸大海的假象。

最后的5月2日,孫辛閻用鑰匙串躲在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在肉里放了迷藥之類的,把莫鄧琦迷暈后勒死,并且拿走了莫鄧琦的手機。
在這之后,夏雨詩也想明白了事件的一切,她讓大美躲在房間里,想自己去和兇手(孫辛閻)問個明白,最后也慘遭殺害。
最后孫辛閻利用一樓鈴聲,想把李大美吸引下來殺害,但李大美已經精神失常了。

緊接著孫辛閻把穿過的雨衣等行兇工具帶走,焚燒。利用自己計算機出身的技術,偽造了假的賬號,給快艇師傅發匿名消息,利用了工廠外的木箱子,晚上八點快艇師傅來島上搬運木箱,所以留下了快艇師傅的腳印,實際上孫辛閻自己就躲在木箱里,而且囑咐過木箱子挺沉的,兇手就這樣被送出島。

實際上孫辛閻出去尋求朋友幫助被老板拒絕了,不可能滿臉胡渣的樣子去見老板,滿身煙味是為了釋放郁悶的情緒。絕望之際他想到了那個謀殺新聞的熱搜,如果我們APP成員在活動期間出了謀殺案,自然會上熱搜,所以這一切從頭開始就是孫辛閻安排好的,這是“賭上了未來的決定啊”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00:43:42
兇手是孫梓閻和王岳。
先說明動機:孫梓閻為了這個“探閱app”賭上了自己的未來,幾乎是傾盡自己全部的財力在為這個app付出,但是app眼看著就要做不下去了,正好前段時間又看見那條殺人案的新聞,想到可以通過殺人案讓自己的app出名,便起了殺人的念頭。再說手法:首先一開始說準備給他們投資的大老板很有可能只是信口胡謅的,為的就是把自己的這幫子往日的伙伴帶到浮墨島上,方便制造不可能殺人。殺王岳的手法及原因:鑒于孫梓閻當時已經被逼到絕境,同時王岳又是第一個有可能要退出的人,他的第一個目標就是王岳。事先帶好鍘刀就說明他不是沖動殺人,在大家都各自回屋之后他便殺死了王岳,將其直接后用縫線或捆或縫把他支起來,然后在整個房間和尸體上撒上汽油,再在房間里點一根蠟燭,在上面捆上一根縫線,兩端線頭一段接在固定王岳尸體的線頭上,一段固定在內側門把手上,計算好蠟燭燃燒的速度,再把大家帶出來的時候正好能看見王岳最后“完整”的一幕等到蠟燭燃燒變短之后縫線會自動垂在蠟燭的火焰上點燃縫線同時引燃整個房間,大家上去之后正好整個房間被引燃,鑰匙在房內也有原因:用縫線穿過鑰匙,在穿過床單和床板的縫隙,然后把兩端線頭連鑰匙一起帶出房外,把門鎖好后通過門縫把鑰匙用線拉回去,在穿過床板的時候被卡住,由于他比較強壯,只要帶著手套用力一拉就能拉斷。
土雞之死:她的死可以說是一個“被意外”,王岳多年對土雞的控制,土雞有可能逐漸失去了控制,王岳為防止土雞報警,便“好心的”把照片還給了土雞,并且把照片粘在了陽臺上,估計也事先測量過土雞的身高,利用土雞先天平衡性差這個意外使她墜樓致死,可惜自己最終也沒看到這一幕。
“殺死自己”的手法及原因:他知道只有自己有能力把強壯的王岳殺死,到時候調查到自己頭上保不齊自己就會被發現,于是便決定“自殺”,他先是找借口出去,布置好現場和紙條,撒上自己事先存好的血液(見前文去獻血,在血庫中保存自己的DNA來為自己做死亡證明),灑滿整個房間和樓道,然后自導自演自己被勒死的好戲,開關只要用線繩拉開關就好,然后他便藏在三樓第七個房間(此時他已偷走全部的鑰匙,并換上了用于偽裝的鞋)。
殺死莫鄧琦的手法及原因:在孫梓閻正為自己的計劃沾沾自喜時,突然意識到自己“遇害”時莫鄧琦正在用手機拍攝自己,怕時候莫鄧琦通過錄像(雖然可能并沒有)發現他偽造死亡的證據,便對他起了殺心,先埋伏在廚房對面的房間,本想等他做早飯的時候殺死他,沒想到他偷吃,半夜來自投羅網,于是便殺死了他,由于不知道手機密碼,便干脆偷走了手機。
夏雨詩之死:她反應很快,從第一位死者出現之后便意識到了這次殺人的原因,并且認為這次殺人不會波及到其他人,在土雞死后,她認為這應該只是一場意外,在孫梓閻“死后”,她通過沒有找到尸體這個事實甚至有可能推斷出了兇手,但是在莫鄧琦死后,她慌了,她不認為莫鄧琦有任何原因需要被殺死,她也開始質疑土雞是不是也是被殺死的,于是便跑出去檢查土雞的尸體,沒想到被兇手誤解,以為她找到了線索,于是便殺死了她。最后給李大美按電鈴,結果最終發現其精神崩潰又沒有房門鑰匙便放過了她。
兇手逃脫:很簡單,燒毀證據,在礁石上撒上事先準備的血液,然后把自己裝進箱子里(工廠里有現成的),利用自己的定時發信軟件,讓船夫運走就是,同樣也解釋了為什么要網上付款,也是用定時軟件。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01:01:56 | 2020-8-3 01:03編輯
總結:
整個浮墨島案件的背后主使為孫梓閻
疑點分析:
1.王岳的死亡時間:
通過張土姬的眼神與閣樓的腳印證明,王岳在飯后一段時間依然存活,通過地上的蠟燭淚可以說明,兇手是利用線與蠟燭作為常見的計時機關,因為蠟燭燃燒時間不一樣,所以死亡時間在19:00到按鈴前十五到半小時左右。

2.鈴聲的意義
第一次鈴聲:4月30日19:00過后,讓人發現王岳死亡
第二次鈴聲:5月1日23:00,吸引莫鄧琦,夏雨詩,李大美三人下樓到旅館前
第三次鈴聲:5月2日,讓李大美發現夏雨詩死亡,也是宣告結束的一種方式

3.孫梓閻的下落 與 快艇師傅運送的箱子
將快艇師傅的口供,孫梓閻的離奇失蹤,孫梓閻4月19-4月23日的出差,旅館外的篝火和鞋聯系起來可知,離開的是六人中的一位,莫鄧琦,夏雨詩,李大美,王岳,張土姬下落知曉,得,孫梓閻通過快艇師傅的船離開了小島

4.旅館內的“陌生人”
通過快艇師傅的口供可知,在六人上島后并無其余人上島,因此“陌生人”可能為六人之一一人,也可能為在六人來前就存在于小島上的人。通過燒毀的鞋與雨衣可知,腳印為偽裝,則“陌生人”為旅館內一人,極大可能性為兇手。



案件還原:
幾年前,大學計算機系的六名學生,莫鄧琦,孫梓閻,張土姬,王岳,夏雨詩,李大美,在畢業設計時提出做偵探軟件“探閱App”的想法,因為當時李大美與孫梓閻編程能力在六人中較好,便順勢成為了軟件編輯的主力。

那時的六人自掏腰包,擔下了每月1500元的服務器費用,因為免費且質量不錯,很快就積攢下了一定的用戶量。

這時的王岳長相出眾,有許多女性追捧。而張土姬,則是他當時的女友。王岳對張土姬關愛有加,而張土姬則對王岳日漸失了興趣,時日長了便覺了膩煩,以門不當戶不對為由提出分手,卻不曾想王岳存下了她的艷照,并以此作為威脅讓她留在自己身邊,也是因此,張土姬有事雖表露出不悅情緒,但仍對王岳言聽侍從。

2016年,六人畢業,因缺少資金與辦公地點,軟件開發面臨資金挑戰,孫梓閻賭上自己的未來,將幾年來攢下的獎學金的一部分拿來租下了一個房子作為辦公場所,接洽了需要發廣告的小公司,通過App進行廣告發布賺取營收,省吃儉用地維持下來。

自從2018年起,APP活躍用戶開始下降,到現在已經下降超過了30%,近兩個月沒有收到廣告,發展進入瓶頸。

2019年4月18日,孫梓閻偶然看到一條某市發現被謀殺三個月的女尸的熱搜后,萌生了通過上熱搜或App排行榜的方式吸引用戶提升熱度的方式,但被高額的資金投入逼住,便想到了一個既能節省資金又能提高熱度,且通過自己可以辦到的方法——制造殺人案件。這也就是浮墨島事件的開端,孫梓閻自此開始籌備計劃。

2019年4月19-23日,孫梓閻以出差尋求好友幫助為由,聯絡旅館老板得到了旅館鑰匙,獨自一人前往浮墨島進行地形勘測。通過自己的編程能力,將旅館的電鈴與電燈與自己的設備進行聯通,并設法切斷了旅館內部的網絡信號。
23日下雨,道路泥濘,孫梓閻穿著不同于包括自己在內的所有人鞋碼的鞋離開小島,留下足跡。

2019年4月24日,孫梓閻回到工作室,編造了一個極好的消息來騙取信任,并每人給了5000元作為誘導,提出五一一起去浮墨島游玩一事。

2019年4月25日,孫梓閻借獻血一事抽取一部分血液,并令警方血庫中存有血樣,為浮墨島計劃做了準備。

2019年4月26日,孫梓閻主動給每人準備大型雙肩登山包,并將可拆分鍘刀,繩子,血,等作案工具裝進自己的背包中。

2019年4月28日,孫梓閻買了一副十字繡帶在包里。

2019年4月30日,晚飯結束,眾人回到房間后,王岳拿著寫好的紙條交給張土姬,去閣樓放好了檔案袋,隨后回到房間。孫梓閻待他離開房間時來到他屋內,了解到王岳與張土姬的事情,等他回來用刀割破喉嚨殺死了王岳,緊接著便用鍘刀將其分尸,向肢體上淋上從廚房拿來的汽油,用繩子一端掛起懸在窗邊,偽造出從窗外看是背靠窗,右手撐窗的模樣,另一端則拴在門把內測,留出很長線頭卡在防盜鎖舌上,以防上鎖,在房間中央點燃高于繩子的蠟燭,鎖好窗戶后將鑰匙扔在了床底,鍘刀扔在房間一處,檢查過登山包和手機后離開了房間,并將線條拉下鎖上房間,偽造出密室模樣。

隨后,來到一樓按下電鈴,召集所有人下樓,提議夜探小島,裝出并不知道王岳已死的模樣,帶著眾人來帶旅館外,讓看到王岳房間偽造出的形象。在眾人去往三樓的又回到樓下的過程中,蠟燭燃斷繩子,肢體掉落燃燒。眾人撞開門,發現尸體并撲滅火焰。在眾人調查房間時,孫梓閻按照王岳之前的足跡走進閣樓,將他放在閣樓的檔案貼在了閣樓靠外的位置,晚上則與莫鄧琦住在了一起。張土姬在眾人睡下后,獨自來到閣樓夠取檔案袋,但因為自身平衡力不行且檔案袋位置靠外,失足掉下樓去,當場死亡。

2019年5月1日,晚上十點半左右,孫梓閻稱自己驗證事情便離開了房間,進入隔壁第六個房間將血液灑在墻壁與繩子上,隨即來到一樓,在電鈴旁貼上“出大門向南走500米”的字條,拿起大門旁的鑰匙,一路將血跡沿到三樓從東向西的第六個房間,隨后來到第七個房間,用血糊滿面部,用手機遠程控制電鈴響起,待三人下樓時,將繩子系在自己脖子上,打開燈面貼窗戶,裝作自己被人從后拉住。在三人回旅館的過程中,將繩子扔在第六房間,自己則躲在第七房間,關上燈,偽造出自己憑空消失生死未卜的假象。等著三人回到房間,孫梓閻從第七房間出來,拿著不同鞋碼的鞋,雨衣,刀和繩子來到一樓餐廳對面的房間,從貓眼觀察著人的到來。莫鄧琦來到廚房尋找食物,孫梓閻則趁機從背后將其勒死,將可能存有證據的手機拿走。

2019年5月2日,即將離開的孫梓閻在旅館外等待著夏雨詩的到來,待她出來時,則用刀將其捅死,緊接著來到大廳按響電鈴。因需要嫌疑人與證人,則留下了李大美一人。一切結束后,孫梓閻前往小島附近的一處大礁石旁,將自己身上的血跡與剩下的血灑光洗凈,眼看天要下雨,來到小島一處點燃一些篝火,用雨衣遮起防止熄滅,在下雨時穿著不同于他在內的所有人的鞋,在旅館外留下足跡,隨后將鞋與雨衣在篝火中燒盡。八點,孫梓閻通過莫鄧琦的手機給船夫撥打電話,自己搬來廠房里的箱子躲在其中,被運回城區。
匿名
| 發表于 2020-8-3 01:07:04
兇手:孫梓閻
殺人動機:孫梓閻曾經說過,他將自己的未來和一切全賭在了app上,說明對這一切已經狂熱化,抱著賭上一切的決心。
4月18日有說過,孫梓閻看見了熱搜:女尸案
4月24日說,孫梓閻獨自一人去見老板 老板的要求是交一篇優秀的中篇推理小說,孫梓閻的自信看似勢在必得。
有了這兩件事,對于頭腦已不再清醒的孫梓閻來說,只有親身經歷才能寫出完美的中篇小說,只有鬧出大動靜才有可能上熱搜,只有上了熱搜他才有未來,于是便計劃了一起(無人生還模式)的殺人案。


案件還原  王岳之死:先將脖子動脈割斷致死,然后分尸,用線拉住尸塊裝作王岳還活著,汽油助燃,房間里的蠟燭快燒完時點燃了汽油,門被鎖住,但把手可以動,我們扳動把手的時候線拉動尸體(孫梓閻買的十字繡),尸塊散落在地上。
  張土姬:王岳死后的第二位死者,孫梓閻利用她經常絆腳,將她推下閣樓(讓人誤以為是自己不小心墜樓)。
  孫梓閻:假死,表面上的第三位死者,紙條指引大家去遠處500m,這段時間足以讓他準備好開始
引用
他的表演
站在窗戶口,用繩子系在窗戶上,假裝有人在勒他,血跡應該是割手故意為之(表演后去第七個房間)。
  莫鄧琦:真正意義的第三位死者,尋找吃的被勒死,初步判斷應該是發現了孫梓閻,在證實時被殺。
  夏雨詩:最后一位死者,在倒數第二天早上,因為發現了所有的作案手法以及證據,證實的時候被殺害,多處刀傷休克致死。
  夏雨詩死后,孫梓閻利用信息程序,佚名發給開船師傅一條信息委托,手機是莫鄧琦的,自己藏在被運走的箱子里,李大美被發現,精神失常。


疑點解釋
1,十字繡:作案工具。
2,軟件程序:最后佚名發信息有用到。
3,閣樓腳印:孫梓閻故意為之。
4,最后的箱子:孫梓閻完成編程定時后,讓開船的老頭把箱子運走,自己躲在有縫隙的箱子里(可以呼吸)。
5,莫鄧琦的手機丟失:因為幾個人當中只有莫鄧琦的手機是智能手機,其他人的學生手機應該都沒有佚名功能。
6,孫梓閻抽血:讓自己后來巖石等地方的血與自己的DNA匹配,制造自己已經死亡的假象
7,被燒的雨衣和尺碼不符的鞋子:文中有說孫梓閻背包略空,應該之前裝的都是這些東西還有作案工具,雨衣是因為那天下雨。
8,為什么孫梓閻沒有殺李大美?
1:李大美將門鎖住他進不去
2:他事先并不知道李大美一直寫日記,并且寫的這么詳細,按照他不知道李大美寫日記這個思路,應該是想讓李大美成為嫌疑人(或者說唯一的證人,但口述并不會詳細,畢竟李大美已經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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