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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20:19
根據嫌疑人的口供,可以發現石廣生、汪琨泉、王鳳白三人無作案時間,保安吳志華為今天臨時頂班,無法提前策劃。所以兇手鎖定在金肖戔和曹一鳴之中。我認為兇手是金肖戔,推斷過程如下:
原因一:唐學博專攻古漢語,愛玩文字游戲,王X白加水變汪X泉是他的惡趣味,估計唐臨死前把帶血的鑰匙放在錢包里是留下的死亡信息,意指兇手是繁體的錢和鑰,金戔+金月正是金肖戔的名字。
原因二:金的左手有墨水痕跡,說明是左撇子。死者右前額被打,說明兇手大概率是左撇子。
原因三:只有金能通過電梯口的鑰匙包誘導保安敲自己房門,從而確保唐掉落時保安和自己在一起,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

作案過程和物證:
藤編小籃子放不下別的物品,平時估計是個放鑰匙的地方。
死者回家后應該是先回了書房,所以手機在書房,那么兇手應該是敲門來的,死者去門口開門,那里也就成了行兇現場。
扳手之所以留在了現場,是因為金做好了自己的不在場證明也戴好了手套消除指紋,拿走扳手血跡容易被發現,反而會暴露。
所以應該是金和唐面對面,唐被金用扳手敲了右前額,然后唐轉身想跑,同時捂住傷口沾到血跡,并從小籃子拿鑰匙和錢包留下信息,然后唐又被敲了后腦勺導致昏迷。
那個扔在六樓的鑰匙包應該是金扔的,為了讓保安發現然后敲門時金觸發讓唐掉下去的機關,這樣就有了不在場證明。
唐8:15回家-金8:30上課-保安約8:55撿到鑰匙包問金-8:57唐墜樓-金和保安轉門把手,有東西掉落
首先8:15-8:30的時間,應該是金敲暈唐、布置機關、返回602、樓道放置錢包
所以一定是保安叫走金的這個時間,有個短時間的操作,使得唐墜樓,然后再在跟保安轉動門把手的時候(有東西掉落的聲音),觸動另一個機關,這個機關的作用,要么是收回某些重要道具,要么是偽造亂七八糟的現場。應該是觸發了衣夾子。
皮帶有被用力拉扯外翻變形,有登山繩纖維,說明唐被登山繩吊著的皮帶吊了很久,與保安保證不在場證明相互印證。
金的具體操作手法應該是在敲暈唐后,把門反鎖,將登山繩穿在唐的腰帶上,把昏迷的唐掛到陽臺欄桿外,把另一根繩子拴在欄桿上,并把繩子另一端放在唐的身上,然后直接翻越欄桿到達602。把登山繩掛在升降式晾衣桿上,然后去上課,在保安叫他時,將登山繩一頭松開,導致唐掉落,然后把登山繩都收回來。因為死者很輕,所以可能能夠做出這樣的裝置。601掛的另那根繩子是金為了混淆警方視線,讓警方認為兇手有從501或701逃走的可能性。

行兇動機:猜測是和金的哥哥有關,金的哥哥可能是唐參與的冒名頂替事件的受害者,哥哥后來因此自殺了。
推斷過程:金和哥哥長得很像,金和唐之前在電梯處的相遇,唐喝多了把金看成他哥哥,抓著金的手說‘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這個指的應該是金的哥哥。金家里只有和哥哥照片說明感情很深,但只有小時候的黑白照片說明哥哥已經去世了,原因就是唐一手操縱的冒名頂替上大學導致哥哥沒上大學,然后哥哥因此自殺。這樣能夠互相印證。

金自稱有恐高癥也是蓄謀已久,早就知道了唐是害死自己哥哥的人,為了讓警方不懷疑他從陽臺直接去602才編造的。而青壯年的普通人翻越約一米寬欄桿到達隔壁是不難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22:10 | 2020-8-6 19:26編輯
兇手:金肖戈:腦部傷口

             曹一鳴:設置機關使死者墜樓

一、頭部傷口和墜樓不是同一人造成

二、墜樓時屋里沒有人

三、兇手不是從陽臺逃跑的

金肖戔  動機:唐教授當年參與了冒名頂替的事情,將金的雙胎哥哥頂替了下去,金的哥哥悲痛至極,想要尋死,唐也在金面前說過:"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與哥哥感情親密的金因此對唐懷恨在心,于是計劃殺了他。

在警官詢問過程中,金用左手推眼鏡,使警官看見了他左手上的墨跡,由此說明他是個左撇子,從唐的死亡痕跡可以看出,金當時是與唐對立站著,因為他是個左撇子,所以用扳手砸向唐的時候,傷口會在右前額,唐倒地后,金因為憤怒,又沖著他的后腦勺砸了一下。至于沒有指紋,是因為金帶了手套,所以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金的不在場證明是他尋死未成的哥哥,金家僅有他一人,是不可能用手搖式升降晾衣架,這說明他將哥哥留在了家里,而金家里的照片也說明了金的哥哥和金長得十分相似,就像在照鏡子里一樣,金打傷死者之后通過曹一鳴的計劃,坐不在場證明

曹一鳴動機:死者辱罵曹一鳴的家人。

曹一鳴通過緊急樓梯來到六樓, 目擊到了金肖戈用扳手打傷死者后的現場,看到矮書架上藤編小盤里的登山繩(死者也去了爬山遠足)后,提出了一個計策

他把登山繩的一端系在陽臺欄桿上,另一端穿過死者的皮帶,系在門把手上,接著把死者掛在陽臺(垂直滴落的血滴)。

然后把衣夾子夾在反鎖旋鈕上用細線拴住側面,走出房間并關上門,接著從門縫里使勁拉細線,衣夾子旋轉反鎖旋鈕,門從里面上鎖,再用力,衣夾子脫落,細線被拽出房間。曹一鳴把從死者家的鑰匙包放到電梯前,給保安一個敲門的動機

保安巡樓時看見鑰匙包去詢問金肖戈和死者,轉動門把,繩子脫落,把矮書架上的東西刮掉,死者摔下樓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23:40
兇手是金肖戈和保安,兇手將死者殺死后放到比死者高一層的樓用繩子將死者掉到平臺上注意:這個時候死者已經昏迷了但兇手認為死者已死。密室是靠夾子和盤子完成的,但我不會。。
至于衣架和打斗痕跡,打斗痕跡是死者腦袋上挨了一板子,之后倒下形成的血跡和盤子的掉落也是一樣。
將衣架拿走是因為將死者放在陽臺上時,防止衣架壓在死者身底下。
纖維是為了嫁禍石廣生,金肖戈手上的指紋也是再放在陽臺上時磨掉。

但是,這是有一個疑點。死者為什么沒在陽臺上?
因為,在放時發生了意外,掉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25:06
601號房間其實不是唐墜樓的地點,屋里的防盜門是內鎖的,陽臺沒有攀爬的痕跡,門外掉落的鑰匙包,鑰匙是帶血的,所以601是偽造的密室。兇手是金肖戔,唐的后腦勺和右前額收到鈍器傷害,說明兇手先是正面打傷,然后從背后繼續襲擊,兇手是金肖戔,從緊急通道帶到501,用登山繩系起皮帶,再用晾衣架控制。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25:47
兇手:曹一鳴

501的我陽臺和屋內各處都有人走過的痕跡,應該是兇手為了殺死者踩點留下的
死者的錢包里面有鑰匙,而且鑰匙帶血。辭職的鑰匙包也丟在了外面。可以看出,死者第一次頭部受傷是在屋外,拿出鑰匙打開門之后,捂血的手拿出鑰匙放放在錢包里,所以鑰匙上沾到了血順帶沾到了錢包上。
保安想開門時聽到了木頭聲,應該就是兇手弄了機關弄在了門里的反鎖旋鈕上,關門的時候按鈕會自動關上,所以說房門就鎖上了。
從文中大致可以看出,金蕭劍是一個比較老氣的人,而死者說的鄉巴佬應該就是他,所以說金肖戔對死者會有恨意,而金肖戔不去登山活動的原因很有可能就是金肖戔去的話,會被他們欺辱。


推測:
我們的鎖是曹一鳴弄的,死者被殺也是曹一鳴弄的,死者死的時候處于昏迷狀態,死者是被登山繩拉扯掉下樓的。


案發過程:
曹一鳴與死者發生爭執,先從前方敲打死者使死者受傷,趁死者不備時,又從后方敲打死者,打暈之后,用機關把登山繩掛到死者褲腰帶上,然后走出死者房門,用機關把死者的房門從內側鎖上,在之后就是保安和金肖戔看到的那樣……

(感覺解得有點懵……估計錯了好多,多給點分可憐可憐我把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26:09
首先推導案件經過:鑰匙和錢包上留有死者的帶血指紋,可以得出死者是在受到鈍器敲擊后又拿出鑰匙進入了自己的房中。文中說兩次敲擊后,死者會暈厥一個小時左右,可見死者是在第二次被敲擊時暈厥的。文中并沒有提到兩次敲擊痕跡不一樣,說明兩次敲擊均為同一鈍器(扳手)造成的,所以造成兩次敲擊的兇手也只有一人。可若是死者受到第一次敲擊之后才拿出鑰匙進入房中,那么兇手在門外想要再次和平進入是不可能的。所以應該是死者拿出鑰匙還未打開房門,便被兇手敲擊并擊暈。文中又提到死者皮帶上的痕跡且上面留有登山繩纖維,很顯然死者被兇手擊暈后又被其掛在了登山繩上,這一點也解釋了陽臺上的登山繩。后面的事也很清楚了——死者醒來后開始掙扎,從登山繩上掉下來,被摔死。掛好死者后,兇手又將死者的鑰匙賽回錢包中。并在門上做了點手腳——兇手用衣服夾子夾住門鎖旋鈕,又將一個衣架鉤子處掛在夾子上,將衣架的另一端掛在門把手上,再把周圍的東西(藤編小盤子、多余衣架、衣帽架上的衣服等)散亂在周圍。這樣的話,等到有人轉動把手,衣架就會從門把手上滑落,而鉤子掛在夾子上,由于衣架自身重量使門鎖旋鈕鎖上,又由于衣架重量使得夾子和衣架一同滑落在地(這便是某樣東西落在地上的聲音)。至于電梯口的鑰匙包,那肯定是兇手留下的,因為錢包上的指紋證明兇手是將鑰匙塞在錢包里的,保安又問了金老師,金老師也說鑰匙包不是他的(如果鑰匙包真是他的,那他也沒必要撒謊;如果他是兇手,那結論依舊沒錯——鑰匙包是兇手留下的)。六樓沒有其他老師,如果鑰匙包不是六樓住戶的,不在六樓卻又去了六樓的人怎么能不是兇手呢?兇手將鑰匙包留下的目的,正是想讓保安去死者家詢問關于鑰匙包的事,這樣的話保安就會去旋轉門把手,使得自己的制造密室機關成功。否則自己制造的機關就沒用了。
然后推導兇手身份:“死者是當晚20點15分25秒進入電梯的”“死者墜地后不久,保安鄭大同便進入了路面監控范圍查看尸體情況,時間是當晚的20點57分59秒”如果兇手是在死者家進入電梯前才敲擊死者的,那么監控中一定會有所體現,而文中卻并未提到。說明死者只有可能是在上樓之后才遇害的,說明死者遇害時間是在20點15分到20點57分之間。
——“不過我們辦公樓里和出入口都有監控,你們可以去查。我肯定是9點后才走的。”由此推知石廣生不在場證明有效,不是兇手。
——“昨天晚上8點我一個人在家。”由此推知曹老師不在場證明無效。
——“8點半到9點15分。每周兩次,周三一次,周五一次。”金老師不在場證明無效。
——“7點半,約在市中心的銀皇后西餐廳。”“我們9點左右吃完飯。”兩人(名字省略)不再成證明有效,均不是兇手。
嫌疑人剩下金老師和曹老師,而文中說金老師恐高,沒有去登山活動,所以不會用登山繩作為道具實施殺人手法,即便要用這種手法也應該會選擇更為方便獲得的繩子作為工具,金老師自然可以排除嫌疑。即兇手是曹老師(文中石廣生有提到登山繩都是自己拿著的——雖然是這對男女之間,但是也可以見得每人的登山繩都在自己手上,符合作案條件)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29:12
兇手是曹一鳴。
曹晚上回來后?到唐教授家,用扳手擊暈唐致唐昏迷,再對現場進行布置,用登山繩將唐固定在陽臺,利用夾子和衣架當之后在門外有人轉動把手時,帶動機關使門反鎖,拿走唐的鑰匙包,離開后,從外面上鎖,在電梯前丟掉鑰匙包。回到家后,讓繩子放下唐,導致唐墜樓。
曹一鳴沒有指紋,體型在現場給出的嫌疑人側寫之中,熟知類似于魯班鎖的益智玩具,對制造機關有了解?。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29:35 | 2020-8-6 19:40編輯
??
一.根據文中線索推理得出的結論
?
1.?兇手及作案動機:
答:根據線索推理論證,兇手為金肖戔。動機是唐某嘲笑剛分手的金某吧
?
2.?作案過程:
答:2020年6月27日周五晚20點21分左右,喝的有些微醺的唐學博走出六樓的電梯,回到房間在打掃完房間后不久。
剛拔出鑰匙關上門就聽見敲門聲。
有預謀作案并的金某等到唐某回到房間關上門的瞬間敲響了死者的房門。
唐某剛打開門后,金某假意借筆走進了死者的房間,而有些醉了的唐博學并沒有注意到金帶上了手套
金某就用左手拿出藏在衣服里的扳手向唐某頭上敲下將唐某打倒在屋門內。
金某進門關上了房門走進屋內,看著求饒拿出錢包皮夾遞出的唐某步步逼去
手里還拿著鑰匙的唐某想向屋內爬去后腦勺又被金某以扳手重擊,然后暈厥了過去。
金某將死者用扳手打暈后到達陽臺,將死者掛在陽臺欄桿外面用從早先自己房間陽臺拋過來的登山繩系過死者皮帶將死者唐綁在了房間陽臺的欄桿上,將死者唐某吊在了陽臺外面。
陽臺掛死者示意圖1.
(帖子后面第一張圖)
? 而后回到門廊將死者遺落的鑰匙包里的沾血鑰匙取下夾在了皮夾里。然后將矮柜上以及門廊的雜物撒在地上(包括桌子上用來放鑰匙的小籃子)制造混亂的假象并拿走了死者的鋼筆。然后從死者的衣柜里拿出兩個衣架盒塑料夾子將衣物丟棄在地上以衣架盒夾子制作了一個門內反鎖小機關.
門內鎖機關示意圖2:
(帖子后面第二張圖)
制作完機關,關上門后兇手趕回了房間。
金某將擦拭過的鑰匙包放在了電梯前保安的必經路上,然后回到房間等待著晚上8點半后巡邏宿舍的保安,而保安大志巡邏到六樓是后發現了鑰匙包,于是他先敲開了里走廊較近的金某房間的門,金某說鑰匙包不是他的并暗示大志去問問死者唐然,后回到屋內。
而當保安大志去敲死者唐的房間門時,金某立刻將固定昏迷的死者唐的登山繩索解開,死者從六樓墜樓身亡。在墜落的過程中登山繩索與皮帶摩擦在并皮帶上留下痕跡。
在一樓的保安發現死者后用對講機呼叫大志,而后金某聽到保安拍門后立刻出了自己的房間假意去與保安一起拍和扭動唐的房門實際是為了鎖觸發門內鎖舌機關反鎖了房門制造出了密室假像,之后保安報警。金某借口學生還在等他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間。并收拾掉了房間內的繩索痕跡。
而后被錄口供時,隱瞞了真實情況。但是李聃注意到了金肖戔左手扶眼鏡的動作和左手沾的墨水確定了他是左撇子。與金某從死者那里拿來的鋼筆
而金某的不在場證明其實是委托自己的用自己的賬號給學生補課。所以他完全有充足的時間作案。
?
?
3.?重要證物及作用
答:1.鑰匙包
? ? ?鑰匙包上面檢車不出任何的生物痕跡明顯是被擦拭過。也就是說有人有意的將鑰包遺落在保安的必經之路上,就是為了引起其注意。而后觸發后面的計劃布置。
2.?死者唐博學右側前額頭的挫裂傷
死者頭部前右側的傷口反應的是攻擊從對向的左側而來若是受到攻擊
3.?登山繩
在上次登山上沒去的金某留下登山繩的可能性極高,也起到轉移視線的作用
4.?老式鋼筆
一個與年輕人使用性格與習慣完全不符的東西出現在嫌疑人家中這顯得非常突兀不說。在死者家矮書柜的雜物中有筆記本確少了筆,這更顯可以。而且金肖戔的用筆習慣使手上粘上墨水更是暴露金肖戔的慣用手。
?

4.文中疑點解析
藍色為原文(為了推理緊密,所以不按照原文順序),黑色為解析,紅色為重要推論。

“沒敢動他所以也不清楚。但我知道他是6樓的唐教授,所以趕緊聯系了正在巡樓的小華,然后報了警。”鄭大同搓了搓手,似乎還心有余悸。“小華?”李聃插嘴問了句。“一起值班的保安,吳志華。”“他現在在哪兒?”“601號房的門口。”李聃迅速在筆記本上記錄下鄭大同提供的信息。“你發現尸體后有離開過嗎?”“沒。”
可知兇手沒有案發后再次回到現場的可能性


那個叫吳志華的保安:“樓下出事的時候你在哪里?”吳志華眨了眨眼似乎才回過神來:“我在巡樓……”“幾點開始巡的樓?”“晚上8點半左右。”“你們巡樓的時間是固定的嗎?”“基本上是。”“說說你巡樓的路線。”“按規定我先搭電梯到了頂樓。接著走進兩邊的防火門,看看有沒有什么異常。如果沒有就在樓道內設置的保安點打卡。然后從緊急樓梯往下走一層,繼續檢查。”
保安巡樓時間基本固定,兇手應該是熟悉這點的,兇手應是樓內住戶或熟悉這里這里的相關人員。

從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看過去,先是有一個直徑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編小盤子,一個帶血的扳手,一本B6筆記本,一把三折伸縮雨傘,一個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長皮夾,一個用舊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則丟著兩件短袖襯衣,幾個木衣架,和一個塑料衣夾。

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編小盤子,輕輕地覆在空白區上,然后直起身子觀察——完全重合!

灰塵空白區是藤編小盤子之前一直放置的位置,但是卻移動了位置說明被死者或是兇手移動過,而在放在藤編小盤子中的東西應該是鑰匙包。

“當我走到6樓的時候,我發現電梯前的地板上有一個鑰匙包。”“鑰匙包?”“嗯。我想可能是住這層的唐老師或金老師不小心落下的,于是就撿起來逐個去問。”“誰丟的?”“不知道。”吳志華搖搖頭“不知道?”“嗯。”吳志華解釋:“我先敲了金老師的門,他說不是他的。讓我去問問唐老師。接著,我去敲唐老師的門,但沒人應。”“你敲了多久?”李聃在筆記本上寫了幾句。“大概10來秒吧。”“然后呢?”“然后老鄭就用對講機跟我說唐老師跳樓了。”“當時你就在死者家門前?”李聃再三確認。“對。”吳志華點頭如搗蒜:“我試著開門,但打不開。”“有誰能證明?”“金老師能證明。當時我嚇得用力拍601的門。金老師立刻跑出來問我怎么回事。”“門是警察到場后才打開的?”“是。”“當時屋內有沒有什么奇怪的動靜?”“我跟金老師試著推門時,聽到里面好像有東西掉下來的聲音。”吳志華有些拿不準地回了句。“具體點。”李聃有些著急。“好像是什么木頭的東西掉在了地上。”“那個鑰匙包在哪?”“交給警察了。”
鑰匙包被發現后,本來該繼續檢查的保安就停下巡查,詢問鑰匙包的主人,這是一個人的正常反應,所以我們有理懷疑——鑰匙包可能是兇手故意設計丟下的,目的是為了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繼續分析這段原文,我們得到保安在10秒敲門的時候,死者同時掉了下去,樓下保安打電話通知樓上保安詢問情況,這時保安才拍門。
“保安前腳剛走后腳我就聽到他用力拍隔壁門的聲音。于是我趕緊出去看怎么回事。也是那時我才知道唐老師出了事。我和保安試著轉把手推門,但沒什么用。”“當時有聽到什么聲音嗎?”“好像是有什么東西掉了。”“那之后呢?”“之后我想反正都報警了而且我也幫不上什么忙,學生還在等我,就先回家了。”
但當保安和金肖戔轉把手推門時,才有木頭掉落的聲音,但當時死者已經掉落死亡。對于這點我們分析推理,首先這是一個密室,門的反鎖只能從內部反鎖,但是定時的機關也可以達到形成密室或定時殺人的作用,推門是聽到的木頭聲,得到兩種可能性:1.這個機關是用來制造整個密室的關鍵。2.這個定時機關是導致死者死亡的觸發機關。

之后再根據原文分析:
李聃問:“死者家的門是反鎖的嗎?”“嗯。”中隊長原先爽朗的眉眼一下陰沉了起來:“問過專家了,這門鎖是常見的執手鎖,未上鎖的情況下轉動把手就能開門,兩側把手在其中一側操作時都會一起轉動。不過從里面用反鎖旋鈕關上后,把手雖然還能旋動,但門打不開,即便有鑰匙也打不開。”
門把手只要一側轉動,另一側也就會轉動,而當他們轉動時才有木頭掉落的聲音,說明這個機關只有轉動把手時才會觸發,而敲門時保安沒有轉動,說明這個機關與死者的死亡沒有直接關系。那么第二種可能性排除,第一種可立。得到推論:門口設置的機關,是為了制造一個密室。

童法醫皺了皺眉:“死者男,年齡在60歲左右,身材矮小目測不到1米65,身形瘦削估計只有45-48公斤左右。從目前情況判斷,死者死狀基本符合高空墜亡特征。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痕跡。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兩處傷口上均有生活反應即生前造成,而且這兩處傷口均不致命。”
死者后腦勺和右前額受傷,如果兇手要正面造成右前額的傷害,那么兇手慣用手很可能是左手。均不致命——兇手可能從最開始的預謀就沒有打算立即殺死死者,而是已經決定營造一個密室。在用其他的推理依據——現場并不是很混亂,沒有明顯的打斗痕跡,兇手有預謀已經看出來,接下來在于密室是否有預謀,死者將鑰匙放進了錢包中,這時應是第一次被襲擊后的事情,所以會染上死者的血跡,并且從“鑰匙都是血跡,內側血跡也都由鑰匙造成”可以知道,鑰匙本身沒有放在錢包里,而是被死者從哪里取出來。而前面所提到的鑰匙包就很可能是鑰匙本身存在的位置。

警方在保安吳志華撿到的鑰匙包上沒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檢材。
鑰匙包被兇手清理過,說明鑰匙包上有關鍵性證據,可能是兇手的指紋,也可能也是兇手為了讓保安敲門的手段。

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

法醫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據血液形態判斷,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

死者在被打昏厥后被人用登山繩固定在601陽臺,然后等待時機丟下去。


可能是因為才到學校工作不久,也可能是因為單身獨居,金肖戔的房間看起來空蕩蕩的沒什么裝飾。于是,那放在客廳電視柜上的黑白照就顯得尤其扎眼。李聃拿起相框看了看:“這是你小時候的照片?”“是。”“哪個是你?”“穿白衣服的。”聞言,李聃又仔細分辨了好一會:“哦,這個呀。黑白照還真不太能看出顏色呢。旁邊這個小孩是你兄弟?”“是我哥。”“照片是父母幫拍的嗎?”“好像是,不太記得了。”“你們倆長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張桌子上寫作業。要不是衣服的顏色深淺有些不一樣,還以為照片里只有一個小孩,另一個是旁邊玻璃窗的倒影呢。”“沒那么夸張,黑白照分辨率不高而已。”金肖戔笑了笑。“當時你們幾歲了?”“我哥8歲,我7歲。”說著,金肖戔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咦,金老師,你手怎么了?”孟軻指著金肖戔的手問道。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看了眼:“可能是剛才寫字蹭到墨水了。你們先坐,我去洗干凈。”“好。”走向沙發前,李聃好奇地瞄了眼擺在餐桌上的幾份文件。
劃線句子可以知道,金肖戔有個雙胞胎哥哥,可以幫助金做家教的不在場證明,并且金是左撇子。

2020-8-6 19:28 上傳

2020-8-6 19:28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32:22 | 2020-8-6 19:59編輯
密室
反鎖旋鈕僅能在內部鎖上,若人為從內鎖上,有人留在室內一側,直到警察到來打開門,沒發現人。
如果是死者唐學博鎖上的,那他在鎖上之后暫時不會有危險。沒必要從陽臺跳下去;而且從他身上的傷來看,他應該出現過一段時間昏迷的情況,也無法自己從陽臺跳下去。
如果是另有人在房內鎖上門,則這人必須會在警察趕來之前離開。但從大門離開必須打開門,這樣就無法從內部將反鎖旋鈕鎖上,而且案發之后保安吳志華守在門口直至警察到來,吳志華和金肖戔互為佐證,這等待這段期間發生的事情沒有能夠隱瞞的信息。而從陽臺離開則很大機會留下痕跡,除非是用一些升降的機器,可以盡量不接觸陽臺,但從條件和技術來看行不通。
密室也可以在一開始并不是密室狀態,在襲擊了唐學博之后,兇手從大門離開,后來通過一些設置導致內部的反鎖旋鈕鎖上,從而形成密室。

不在場證明
唐學博20點15分25秒進入電梯,到當晚的20點57分59秒保安鄭大同發現其墜樓的尸體,確定唐學博死亡時間在20點15分之后。
石廣生8點多鐘在辦公室,盡管是自己一人在等待實驗結果,但辦公樓和出入口都有監控,證明他沒有離開。
汪琨泉和王鳳白下午6點半離開學校,9點左右才吃完飯,又是在市中心的銀皇后西餐廳里,不在場證明比較充分。汪琨泉差不多10點回到學校,王鳳白凌晨回到,都錯過了唐學博的死亡時間。因為二人都在外面接觸的人較多,可以證實他們的行跡。而且王鳳白對活動的細節描述比較多,兩人證詞可信。
金肖戔在晚上8點半開始給朋友的小孩視頻輔導,視頻并不是事先錄制,可證明金肖戔在8點半到8點57的活動。但在8點57時離開,有機會在給保安開門時順便去往陽臺。而且在八點半前,他仍然有約莫15分鐘時間與唐學博接觸的機會。從金肖戔開門給警察的速度來看,他對門外的動靜是比較敏感的,在客廳的話,唐學博或保安吳志華經過門前也會容易察覺。
曹一鳴沒有不在場證明。但唐學博宿舍留下的新鮮足跡于他而言,就體型的判斷上,更傾向于金肖戔。

血滴
從現場的血滴來看,是601陽臺垂直滴下的,所以當時血液應該是懸掛在601陽臺某個懸空的位置。而且血滴尚未凝固,警察3分多鐘就抵達現場來看,血滴落的時間與尸體落下相差的時間無幾。

證詞
石廣生:上個月學校老師一起去爬山,大家可能都有登山繩,登山杖,沖鋒衣和山地鞋這些裝備。這些東西并不貴,也不難得到。
曹一鳴:手指長年接觸化學品,指紋都被腐蝕掉了。喜歡機關之類的小玩意,擅長操縱他們,表現老練。在調節廣生和唐學博的沖突時被罵過。
金肖戔:曹一鳴家=宿舍的陽臺和他的一樣,都有一個手搖式升降晾衣架。
汪琨泉和王鳳白:金肖戔沒有去,他恐高。唐學博、石廣生、曹一鳴汪琨泉和王鳳白等老師都去了,爬山可能都有登山繩之類的工具。

兇手:曹一鳴

作案過程:在唐學博回到宿舍開門后,兇手用扳手襲擊了唐學博的右前額,血滴到唐學博拿鑰匙的手上,唐學博失去反抗能力。之后兇手擊打唐學博后腦使其昏迷,離開了現場。
(這時金肖戔聽到動靜過來查看,留下了足跡,但為了避免惹禍上身,并且唐學博不招人待見,并沒有報警)
兇手返回701放下登山繩到樓下,返回唐學博宿舍,將唐學博移到陽臺,并和601陽臺欄桿的繩子連在一起,穿過唐學博的皮帶。然后將衣夾子鉗住旋鈕,通過衣架和和把手連在一起,聯動裝置。出來,離開,江門關上,做成一個從外面轉動把手就會鎖上旋鈕的裝置。這時反鎖旋鈕并沒有鎖上。旋鈕是在保安吳志華轉動把手時鎖上的。然后衣架脫落。地上的東西是擾亂視線。
兇手拿走了小盆子上的鑰匙包并扔在了電梯門口。

動機:唐學博說曹一鳴不是正教授。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32:45 | 2020-8-6 19:48編輯
兇手是金,

        死者八點后回來,兇手進入死者的房屋,因為都是熟人,所以死者并沒有什么防備,兇手趁其不備,用扳手敲暈死者。接著找來手套戴著,扳手上的指紋也清理干凈,在找到兩根登山繩,繩子A的一頭穿過死者的皮帶打一個活扣,另外一端綁在欄桿上。另外一根繩子B,綁著死者的皮帶,跟之前綁的同一個位置,另一端往自己陽臺丟過去。然后把死者外陽臺外丟出去,再回到自己的屋子的陽臺,用B繩子把死者拉上來自己的陽臺放好。把繩子B從死者皮帶上解開,綁在繩子 A活扣的解扣那一端。這一系列的過程,死者有一段時間掛在陽臺外面的,敲破了頭,血跡就有掉落再樓底地面上了。兇手要是拉不動死者,太沉拉不起來的話,也可以利用升降晾衣架,拉起死者來。

        接著回到死者房間里,在門那邊的,給門留一個可以過人的小縫隙,接著反鎖的那個旋轉按鈕,用夾子夾住,夾子的另一端,用衣架扣住,垂直于地面放置,這樣有往下的力,就可以帶動夾子,使反鎖按鈕旋轉,從而達到反鎖房門的目標。這時候只需要在衣架上面掛上一些重物,足夠帶動反鎖按鈕旋轉和拉的夾子和反鎖按鈕脫離就可以。掛好足夠的重物后,再最底部支撐個扳手,打人的那個扳手,扳手跟門有點輕微的角度就可以。因為最底下支撐的只有一個扳手,所以穩定性很差,有別的力破壞了這個平衡,就會使重物失去支撐,然后帶動衣架,夾子拉動反鎖按鈕,反鎖住門,還順帶把夾子也從按鈕上拉開了。扳手上有血跡,錢包內部有血跡,這應該是扳手支撐上面的重物,最墊底的就是那個打開的錢包,鑰匙也裝在里面,才會這樣有鑰匙的血跡形狀和錢包內部血跡跟多。弄好這些,兇手慢慢的從縫里出去,然后慢慢的拉上門就可以了。  根據后續的情況,別人敲門撞門都可以震動里面的扳手破壞平衡,使得反鎖裝置成功反鎖。因為推開門會讓東西散落推離原先的位置,扳手上的血跡也會蹭到地面上。

        接著扔一個鑰匙包再樓梯口那邊,根據保安們的習慣,到了快九點的保安會巡邏到這里,到時候不管是先敲兇手的門,還是敲死者的門,都可以讓兇手出來,跟保安說鑰匙包不是自己的,讓他敲死者的門,同樣的都可以讓保安給自己做不在場的證明。

        兇手布置完現場后,回到自己的房間里,把手套啥的收拾收拾,就給學生開視頻講課去了。接著,到了往常保安巡邏到這里的時間,保安到了這里,敲敲門,兇手跟學生說出去,然后跟保安說不是自己的,接著關門回家,走到自己的陽臺上,把死者丟出去,因為繩子A是綁在死者的陽臺那一端的,所以丟出去后,死者是掛在死者陽臺下面那個位置,接著拉動繩子B使繩子A解扣了,死者就掉下去了,然后兇手再收回繩子把兩個繩子分開就可以。弄完之后,保安也差不多在死拍死者的門了,這時候跑出去露下面,去轉轉把手,保安不給力就自己給力點,觸發那個反鎖轉置。接著又回到自己家里,把繩子藏好,去給學生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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