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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58:31
1.兇手是金肖戔。金肖戔是唐學博的鄰居,更容易知道唐學博的作息規律從而確認犯罪時間。2.作案過程。27日晚,八點十五分唐學博回家后,金肖戔敲門,唐學博看見是熟人就開門了,金肖戔趁唐學博不注意使用扳手敲向其后腦勺,但是未將其砸倒,于是唐學博奮起反抗與金肖戔發生爭斗,金肖戔再次敲向其右額將其砸昏,由于傷口在右額,所以兇手為左撇子,而金肖戔用左手扶眼鏡的細節也證明金肖戔可能為左撇子。唐學博昏倒后,金肖戔將事先準備好的登山繩的一端固定在陽臺欄桿上,然后將繩子穿過唐學博的皮帶,又用登山繩的另一端呈相應角度固定在在門把手上,這樣就使得唐學博被登山繩掛在陽臺外側。隨后,金肖戔又用木衣架掛在門把手上,用塑料衣架簡單固定呈合適角度,掛鉤鉤住反鎖鎖鈕,一切完畢后小心翼翼的把門關上,將鑰匙包扔在電梯地板前,并返回家中上課。八點五十分左右,保安巡崗到六樓后發現了鑰匙包,于是詢問金肖戔,金肖戔裝作不知情,然后聽到保安敲601門后出來和保安一起轉動把手推門,轉動門把手就相當于觸動了機關,門把手角度改變,使得固定在門把手上的登山繩脫落,用來固定唐學博的登山繩失去一端的支撐力后從而墜落身亡,同時繩子的一段也會被唐學博的重力和摩擦力帶到陽臺。與此同時,木衣架也改變角度,掛鉤將反鎖鎖鈕由水平狀態變為垂直狀態,將大門反鎖,木衣架失去支撐掉落在地,發出的聲音即為保安口中的掉落聲。
3.關鍵物證。兇手作案時定會接觸到血跡,金肖戔用鋼筆寫字是為了利用墨水的酸性來掩蓋其手上殘留的血跡。同時案發現場有沾染著死者血跡的足跡,對兇手所有的鞋進行血液反應檢測,可以作為證據進行定罪。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59:24 | 2020-8-6 19:58編輯
兇手是姓金的


過程

。。。。金老師今天特別的閑,因為他打算殺一個人。他早早的下了班,一直就在家里等著唐老師回來。


在8:00的時候,他已經準備好了一切,他想了想以前去登山的時候唐那里有登山繩,覺得可以用一用。然后8:15的時候,他聽見了唐老師回來的聲音,他笑了一笑,然后用上了他以前準備的手套(這種手套又輕又薄,而且還不會有指紋)。他特別的客氣敲了敲唐老師的門,咚咚咚,“老唐啊,我找你有點事。”然后他進門了跟唐聊了幾句后,看見矮書柜上有扳手,然后拿起扳手往唐的前額砸去,當唐準備反擊之后又重重的砸向他的后腦勺(衣帽架被打翻,矮書柜里的皮夾粘上了血),他看見倒地的唐倒地暈了之后他笑了一笑(活該死)他看見地上沾滿血的鑰匙,然后用唐的左手拿著鑰匙,右手拿著錢包,將鑰匙放進錢包里。然后在矮書柜里翻找登山繩,將一些雜物翻了出來,將唐運在陽臺邊,將繩子的這頭緊緊的栓在陽臺的某個東西上,繩子中間部分緊緊的套在唐的皮帶尾端,繩子的另一端扔在他的陽臺上。


在翻登山繩的時候發現矮書柜上的一個藤編小盤子下蓋著鑰匙包,他笑了笑將唐的鑰匙包丟在走廊里。看了看矮書柜旁的衣架和夾子。將夾子夾在門的反鎖口上,用衣架掛在夾子上,衣架掛在門把手上,用一根細繩穿過衣架,然后再穿過門上面的縫隙里,將繩子的兩端都拿在自己手里。出門然后將輕輕往下一拉門就鎖上了(衣架還在反鎖口上,只需要門把手輕輕一動就掉了)。然后慢悠悠的走到自己家陽臺邊,自己20年的力氣并使用晾衣桿將繩子拉直,使唐從陽臺上慢慢的懸在空中。后再將繩子的這端掛在晾衣桿,然后就去給孩子上課了。


到8:57的時候,他聽到了保安的敲門聲,然后……當警察拉唐家門把手時,他在隨便去將陽臺上的繩子解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01:41
一,動機。
        金,曹,石,汪,王均有動機,題目已詳細點明,不再復述。總之都恨死者。
二,兇手及過程。
       金,石。曹包庇石,為他消嫌,不過沒親自動手。汪與王也許知道計劃,但也沒親自動手。
       曹與石對過口供,石提供登山繩,并入室打了死者。這就是為什么沒有指紋。由于金明知反鎖時扭門把手也不行,說明他是假的,是哥哥。上課也是他代替,為了為金制造不在場證明。他假裝去洗手實際是為了詢問如何回答警察問題。
       當天金在五樓一室,石把失去行動能力的死者從陽臺放下來,這也是血液滴落的原因,把一頭拴在陽臺上。這樣做一是為了推遲掉下樓的時間供兇手逃跑,二是能干擾警方視線。至于密室,石可以把衣架上掛鉤掛在反旋鎖上,用>形的那頭套住門把手,再用線穿過衣架,出門,關門,從合適角度操縱線使衣架旋轉,反鎖上門。抽回線離開。至于掉落于地,可以是金哥轉把手時掉地(所聽聲音),其它玩意,包括死者沾血鑰匙,那個籃子,是故意布置干擾的,讓人先入為主。
        金估算好時間,解開死者皮帶上的繩。來到王的房間,反正轉把手就能打開。警方走后再回自己房。保安看到的包也是布置的,給金不在場證明。
        時間倉促,很多沒注意渣渣推理見諒。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02:12 | 2020-8-6 19:56編輯
兇手是金肖戔

先從唐的家說起
唐的生活規律,他的手機在書房說明他當天在八點十五分左右回家后,對房子進行了打掃,才來到書房。既然打掃了房間,那么,為什么在靠近衣架的矮書柜臺面上會有灰塵?可以認為唐不常用這里的東西所以忽略了,但是,如果唐與犯人在矮書柜前打斗,東西散落一地,有,本子,雨傘,衣架等等,木頭衣架來自衣架,夾子來自陽臺,本子應該來自書房,如果這都是矮書柜上的,那么唐沒有理由不打掃這個地方,再加上這在門前,事關房子的形象,肯定要打掃的,為什么不打掃,那么肯定是因為不常用這個柜子,那么一定是兇手偽造的現場。再加上藤框中少了東西,這個后面再解釋

再說說唐的尸體
唐的尸體的頭部有兩處傷,一是后腦勺的,應該是背后攻擊,二是在右前額上,應該是兇手與唐面對面時兇手所打的,應該是兇手用左手拿扳手敲打(說明兇手是左撇子)
或者用右手或雙手拿扳手從右上到左下打擊。
兩次擊打后唐陷入眩暈,大約一個小時。

再說說唐的社交
唐說,對王老師潑水,人們就分不清王老師和汪老師了,還說王老師是缺少滋潤的汪,也就是缺水的汪。可以看出唐喜歡在漢字的偏旁上開玩笑,而且都喜歡見別人鄉巴佬。

曹與石在為某個研究奔波,曹甚至在警察問話時也在想,這與唐那次在電梯里喝醉后說的話相照應。

為什么我認為金是兇手?
1,金是左撇子
金在抬眼鏡時用左手,而且用鋼筆寫字時也是左手蹭到墨水,說明他是左撇子,與尸體的傷口照應
2,金拿了唐家里的鋼筆
金用的鋼筆很老氣,猜想不是他的,那么就和矮書柜上的藤框相應,為什么要拿鋼筆?
因為唐看到了兇手(在右前額的傷口可以證明),他又喜歡在漢字的偏旁上開玩笑,唐應該是以鋼筆作為死亡線索,鋼的偏旁就是金,指兇手是金。
而金是知道唐對王說她是缺少滋潤的汪,說明他也知道唐的這個癖好,所以他看破了唐的遺言,故把鋼筆拿走。
3.金對照片撒了慌
照片上的應該就是一個人和那個人的鏡像,應為光在反射的同時也會折射,所以兩個人的顏色會有差別但是不會太多,而且在警察問他是誰給他拍的照片,他也是模模糊糊地回答。說明他對照片的不熟悉,由此猜想照片可能也是唐的。
所以我認為金是兇手


物證:
王的電影票下面的小票沒有剪掉,說明她沒有去看。
說明王的確與汪有染

唐的的錢包已經滿了,沾上血的鑰匙卻夾在錢包里,說明鑰匙原來不在錢包里,說明那個鑰匙包是唐的,鑰匙上有血,有唐的血脂紋,說明兇手用唐的手用了鑰匙

至于金的手法我真的不知道……
密室可能是唐自己反鎖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02:15
兇手是曹一鳴
汪琨泉帶王鳳白去相親,石廣生在辦公室等待實驗結果至9點,無作案時間,金肖戔恐高,無法完成作案。
作案時間為7點57到8點57之間,曹一鳴進入唐學博家中,趁其不備用雨傘擊中其后腦勺,待其轉身后又擊中其右前額,至其暈倒。之后曹一鳴開始布置密室,用衣架穿過了夾子的小孔,用夾子夾住了反鎖旋鈕,將登山繩綁住唐學博的皮帶,用長度足以落到下一層的繩子再固定后,把唐學博放在陽臺上,將門口藤編里的鑰匙包拿走,出門將門關上,然后將鑰匙包放在電梯口,走緊急樓梯回到自己房間,操作升降晾衣架降到601,勾住繩子,待保安巡邏時發現鑰匙包敲門時,將升降晾衣架升起,唐學博隨即因為重力大于拉力而掙脫登山繩墜落而亡,同時,登山繩、繩子都脫離了晾衣架,登山繩掉入了501的陽臺,繩子掉落在601的陽臺邊上。保安聽到動靜后轉動門把手,碰到夾子使門在里面被反鎖,夾子,衣架等散落一地。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04:17
答案推理在第二行開始......線索及證據在答案推理之后......

兇手在死者8點15分回到房間后,緊隨其后進入房間,死者與兇手明顯很熟。兇手與死者發生爭執,兇手拿起扳手第一次造成第一處鈍器傷死者因為晚上喝了酒暈的摸了摸下意識摸了摸頭上的傷口兇手準備拿走鑰匙死者叫兇手將鑰匙還給他,死者拿到鑰匙手上沾有血跡,便放進了藤編小盤子上的鑰匙包里兇手這時又用扳手向死者造成第二次鈍器傷倆次鈍器傷加喝了酒死者暈倒(暈倒時間可以在一小時以上)
這時兇手便開始布置密室先將門把手處斜著將木衣架再將夾子與門把手與木架子固定。觸發裝置完成。當轉動把手時,會使木架子掉落發出聲音。
然后再將登山繩從死者腰帶位置穿過去將另一頭扔到七樓固定住
便將死者掛了起來然后再將登山將勾住的繩子解掉繩從死者腰帶位置穿過去將另一頭扔到七樓陽臺固定住兇手則從大門走出將鑰匙包扔到樓梯口可做誘惑,讓保安或其他人來觸發這個門把手的陷阱兇手來到七樓將勾住的繩子解掉死者便墜樓而死密室結束。
我認為兇手是曹一如
推理小白瞎嗶嗶的……
線索1.從目前掌握的線索看,要是案發當晚有人在死者打掃完房間后進入601號房。
死者的手機、錢包、錢包里的現金、證件都沒有被盜,可見兇手并非圖財。
死者先是頭部兩次被鈍器打擊,死因為高空墜落
兇手的目的更傾向于謀人。
死者家里沒有除他之外的新鮮指紋,預謀作案幾率上升。
死者家門門鎖完好,陽臺外墻a.高空墜落而死高度超過15米足夠構成.
a1.死亡前有跟兇手發生爭斗,造成頭部倆處鈍器傷.
b.手機、錢包、錢包里的現金、證件都沒有被盜,非以錢財為目的.
b1.死者家門門鎖完好,陽臺外墻各個方向沒有被攀爬過的痕跡說明兇手是和平進屋,熟人作案.

總結1.兇手與死者相熟,謀殺
兇手非從陽臺進入.
各個方向沒有被攀爬過的痕跡,說明兇手是和平進屋,熟人作案。
a.高空墜落而死高度超過15米足夠構成.
a1.死亡前有跟兇手發生爭斗,造成頭部倆處鈍器傷.
b.手機、錢包、錢包里的現金、證件都沒有被盜,非以錢財為目的.
b1.死者家門門鎖完好,陽臺外墻各個方向沒有被攀爬過的痕跡說明兇手是和平進屋,熟人作案.

總結1.兇手與死者相熟,謀殺
兇手非從陽臺進入.

線索2.尸檢報告
1.死因是高空墜亡。死者顱腦損傷嚴重,身上有多處骨折,重要臟器被刺破引起內出血。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傷,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傷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應。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帶血扳手與死者頭部傷口吻合,可認定為致傷工具。
2.可認定為致傷工具。法醫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據血液形態判斷,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
3.害當晚曾喝過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0毫克。
總結2
a.兩次鈍器傷兇器為扳手.
a1.死者被垂吊時位置不在十二樓及五樓(樓層確定為七樓與六樓)
b.被害人當晚喝酒.

線索3
1.的新鮮指紋都屬于死者;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掃得比較干凈,雖然找到了不屬于死者的新鮮足跡,卻未能進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跡主人應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矮書柜前方地面上發現的少量血跡屬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跡也屬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沒有指紋。死者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也因此錢包內的血跡大致呈現為鑰匙的形狀。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警方在保安吳志華撿到的鑰匙包上沒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檢材。
2.通過查看宿舍電梯里的監控,警方發現死者是當晚20點15分25秒進入電梯的,約20秒后到達6樓。此后直至警察到達前,沒有人乘坐電梯到過6樓。死者墜地后不久,保安鄭大同便進入了路面監控范圍查看尸體情況,時間是當晚的20點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場。
a.矮書柜有血跡,屬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跡也屬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沒有指紋。
a1.死者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
b.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
c.通過查看宿舍電梯里的監控,警方發現死者是當晚20點15分25秒進入電梯的,約20秒后到達6樓。此后直至警察到達前,沒有人乘坐電梯到過6樓。死者墜地后不久,保安鄭大同便進入了路面監控范圍查看尸體情況,時間是當晚的20點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場。
總結3
矮書柜的血跡屬于死者是用兇器扳手倆次擊打造成.
死者自己將鑰匙放入錢包并且是在第一次收到扳手擊打時能進行行動時放入.
兇器登山繩.兇手將登山繩穿過死者的腰帶,
死者皮帶后脊椎那嚴重變形,可知死者是被吊著的,但又皮帶變形,用物理來說明,死者的力向下,而上面拉著一根繩子繩子的力是向上的,所以得有一個在高處的穩固的著力點。七樓可能是固定點支撐他不掉下去,需要一個穩固的著點
皮帶變形,用物理來說明,死者的力向下,而上面拉著一根繩子繩子的力是向上的,所以得有一個在高處的穩固的著力點。七樓可能是固定點
線索4
1.在門口附近的矮書柜前方的地面上發現了零星血跡,在陽臺找到一條綁在欄桿上的繩子。繩子的長度足以落到下一層。其他的地方暫時沒有異常。”
2.
這里似乎有過打斗,以至于東西掉了一地。從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看過去,先是有一個直徑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編小盤子,一個帶血的扳手,一本B6筆記本,一把三折伸縮雨傘,一個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長皮夾,一個用舊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則丟著兩件短袖襯衣,幾個木衣架,和一個塑料衣夾。
李聃彎著腰檢查矮書柜的臺面,在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發現了一個圓形的灰塵空白區.
3.死者家的門是反鎖的嗎?”
“嗯。”中隊長原先爽朗的眉眼一下陰沉了起來:“問過專家了,這門鎖是常見的執手鎖,未上鎖的情況下轉動把手就能開門,兩側把手在其中一側操作時都會一起轉動。不過從里面用反鎖旋鈕關上后,把手雖然還能旋動,但門打不開,即便有鑰匙也打不開。”
“那住戶出門后安全性如何保障?”
“用鑰匙可以在屋外或屋內給門上鎖或開鎖,效果也是一樣的:把手能旋動但門打不開,而且鑰匙上鎖所操控的鎖舌和反鎖旋鈕所操控的鎖舌截然不同。這點已經確認過,現場的門鎖確確實實是被反鎖旋鈕反鎖了,絕不是用鑰匙上鎖。”
“那用鑰匙能從外面操作反鎖旋鈕關上和開啟嗎?”
“當然不能。”
“反鎖旋鈕啊……”
a.找到登山繩'長度3米多(一層樓足矣)
b.死者與兇手期間發生過爭斗,盤子,帶血的扳手,木架子,夾子'位置發生變化.
b1.藤編小盤子放的東西
c.門是反鎖的
線索5.
從綁在死者家陽臺的繩子上找不到有價值的線索,陽臺外墻各個方向均未發現有被攀爬過的痕跡。501號房陽臺和屋里各處有大量陳舊足跡。校方反饋有可能是保安巡邏或是新入職老師選宿舍看房時留下的。案發當晚8點半本應由保安鄭大同負責巡樓,但當時他鄉下的老婆打電話來商量老家拆遷的事,于是請另一位保安吳志華先幫他頂班。
總結5
兇手無法從601跳到501。
感謝作者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05:25 | 2020-8-6 19:57編輯
殺害死者的兇手是住在602的金肖戔。
一,兇手的分析
死者墜樓之前,頭上被扳手敲過兩次,一次敲擊在右前額,還有一次敲擊在后腦勺。通過法醫鑒定我們可知,兩次敲擊都不致死,但是會使人陷入昏迷。說明,死者第一下被敲中的部位是右前額,第二下才是后腦勺。因為能使人昏迷的,肯定是后腦勺那一下。而如果死者先被人打暈,再被敲擊下右前額的話,很大可能會因為劇痛導致死者從昏迷的狀態醒轉過來。而在死者的家中,兇手是和平進屋的,只是出其不意的襲擊了死者,而從后面偷襲只能打中后腦勺,不能打中前額,所以兇手襲擊死者時,第一下是當面進行攻擊的。那么,第一下面對面攻擊,打中的是死者的右前額,說明這個兇手,是個左撇子。而兇手襲擊了死者第一下之后,死者馬上轉身逃離,然后被兇手跟上從后面襲擊了第二下,然后昏迷。
死者房間的物品很雜,在剛進門的矮書柜和衣帽架附近,有很多散落的雜物。而這些雜物里面,有個東西很奇怪,就是死者的錢包。他的錢包外部上有死者左手血指紋,錢包內部的鑰匙有死者右手的血指紋,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和帶血的左右手指紋,說明,死者動錢包和鑰匙,是在被兇手襲擊之后,前面我們自己推斷出,兇手是面對面襲擊死者在先,死者被襲擊之后有個轉身逃跑的過程,而在這種逃命的過程中,死者竟然能分出心神來動“無關緊要”的錢包和鑰匙,說明死者因為自己在家被兇手偷襲,預感到自己在劫難逃,所以,這個錢包和鑰匙,很可能就是死者留下的“死亡信息”。
死者是個研究古漢語文字的教授,鑰匙在錢包里面,也可以看成是是金肖戔。鑰匙的鑰是一個金加一個月字,而戔字則是錢字去掉一個金字旁。
死者喜歡玩文字游戲,還有一個方面可以看出來。他經常開汪琨泉和王鳳白兩個人的玩笑,比如跟王鳳白說“看你的樣子就是缺少滋潤的汪琨泉”,還有對汪說“要是你跟王老師幽會時被發現,只要趕緊朝她身上潑水,別人就肯定分不出你們倆誰是誰”這類的話,因為在他一個研究古漢語的人眼中,王鳳白三個字分別加個“水”字,就是汪琨泉了。而這種話,在別人聽來,就會覺得很莫名其妙。所以,死者留下的死亡信息,其實是證明兇手是金肖戔的佐證。
在案發當晚,死者是20點15分25秒進入電梯的,20秒后到達6樓,而死者是在20點57分59秒墜樓的,說明死者受襲擊的時間,在20點15分到20點57分之間。而在這期間,沒有人通過電梯到6樓,當晚汪琨泉陪同王鳳白去了市中心的西餐廳相親,他們出發的時間是6點半,回來的時間是10點往后,根本不可能分身來死者房間襲擊,所以排除。而12樓的石廣生,9點之前,都在辦公室,這個有監控作證,不在場證明也成立,所以排除。
而金肖戔是在8點半給孩子開始上視頻補習課,只是在8點57分的時候,離開了攝像頭1-2分鐘的時間,乍一看他也沒有作案時間,但其實,死者被襲擊的時候,是在20點15分之后,所以他也有作案時間,即20點15分到20點30之間。所以,推理到這里,兇手只可能是602的金肖戔和701的曹一鳴。
而后續的手法,只有602的金肖戔可以完成,曹一鳴沒有辦法控制時間。(手法寫在后面。)
二,案發現場的手法
法醫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據血液形態判斷,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而下的。因為死者墜樓之前是受過傷的,說明,死者墜樓前曾經在601的陽臺上。死者被兇手襲擊之后,最少是被掛在教師宿舍501.601.701這3個宿舍其中一個的。(雖然血跡從601的高度掉落,但是因為死者陽臺上有條可以上下順延一樓的繩子,所以是這3個房間。)而501中,有大量陳舊的足跡,說明沒有人在案發期間進去過,而701的曹一鳴已經確定不是兇手,所以死者墜樓前只能被掛在自己房間的陽臺上。
而死者的皮帶上,有很明顯受力外翻的痕跡,說明,死者當時被吊著時,皮帶是全身的受力點。金肖戔家中是跟曹一鳴一樣的手搖式升降晾衣架,只需要把晾衣架升到一定的高度,用繩子穿過死者的皮帶和晾衣架,讓死者處于一個懸空的狀態,繩子的一頭另綁在601陽臺的欄桿上,另一頭放在自己家中固定,等到了想讓死者墜樓的時間,只需要在自己家中,把系緊的繩子解開,死者就自然的往下墜了,而那根繩子因為有一頭綁在601的欄桿上,會在死者自身重力的作用下,回到601房間。
上面說的是讓死者墜樓的手法,現在來說說死者所在601的房間密室的手法。保安當晚看到電梯口的鑰匙包,逐個敲了6樓兩個房間的門,敲到601時,發現沒人,轉動了門把手,然后聽到了有木頭落地的聲音。這種門是在外面轉動門把手,不管鎖舌是否伸出,內側門把手也會跟著轉動。而保衛在敲門無果,又聽到住601的唐教授墜樓,肯定會下意識的去轉動門把手,而轉動門把手,就相當于幫著兇手,完成了密室的最后一步。
兇手在門口做了一個簡單的機關,先用藤盤壓住衣架的一端,然后在藤盤上放上筆記本,把錢包,雨傘,扳手壓住筆記本,使衣架穩固不會掉落。把衣架的另一端(這里說的兩端是衣架45cm的兩端)用衣夾子夾著,同時衣夾子還夾住反鎖旋鈕。(為了保險,還可以把反鎖旋鈕掰成臨界狀態,這時候稍微有點力帶動,就能帶動反鎖鎖舌鎖住。)而這時候,保安轉動外側門把手,帶動房門內側門把手轉動,門把手觸碰到衣架,衣架帶動衣夾子鎖住了反鎖旋鈕,至此,密室也就形成了。而兇手之所以確定保安會敲唐教授的門,就是因為電梯前地板上的那個鑰匙。他只需要在把機關布置好之后,在靠近電梯的那邊,把鑰匙包扔在那,每天固定時間巡樓的保安,看到電梯門前不遠的鑰匙包,會下意識先敲離得近的602的房門,這時候,金肖戔只需要順口跟巡樓的保安說不是他的鑰匙,讓他去問問601,保安就自然而然會去敲601的門。而兇手只需要這時候,把繩子解開,保安在聽到有人墜樓的消息時,自己再跑出去,和保安一起裝作要推門的樣子,轉動門把手,形成密室,這個詭計就成了。同時,把鑰匙包扔在門口,還有一個好處,保安敲自己門的時候,自己可以自然而然的和學生說有人敲門,出去看看,這樣,可以在讓學生幫自己做不在場證明的同時,自己還分出身去實施殺人。
三,案發經過
金肖戔是有預謀的殺人,因為死者的作息很規律,所以他在觀察了幾天之后,選定在這個周五實施自己的計劃。當天晚上在死者回到家中之后,他在大概20點20分左右的時候敲門進入死者房間,(他敲門的時候,死者正好在書房,聽到有人敲門,放下手機,走出書房來開門。)拿出準備好的扳手突然對死者發動襲擊,第一下打中了死者的右前額,在死者轉身逃跑的時候,打中死者后腦勺至其昏迷,(死者這時候留下死亡信息的錢包掉落在地上)隨后,他把死者用繩子吊好,做好墜樓機關并收拾現場處理血跡,因為時間匆忙,他哪怕發現了死者在昏迷前動了錢包和鑰匙,也無暇去想著怎么不破壞血指紋而拿出鑰匙,再者他應該也沒想明白死者把鑰匙放進錢包的用意,所以他只是簡單的撿起錢包,隨手拿出衣帽架里面本來晾著短袖襯衣的木衣架,衣夾子加上藤盤里的傘,還有看到的手提包,筆記本之類的東西,在門邊布置機關。而短袖襯衣則被隨手扔到了地面上。(之所以拿兩個衣架,是因為一個衣架只有45cm,不夠從矮書柜到門把手的距離。)布置完現場之后,拿起死者的鑰匙包,離開現場。在樓道中,把鑰匙包扔在電梯口,靠近自己房門的地方,然后趕回去跟學生上課。等到保安來敲門時,他順勢跟學生說,有人敲門,得以離開視頻。在開門應付了保安并打發他去敲隔壁的門之后,就把繩子解開,讓死者墜樓。死者墜樓之后,保安接到通知,開始大力敲門,他正好借口看情況出門,讓保安幫著自己完成密室。(這時候保安即使不去轉動門把手,他也會去轉動門把手來完成密室。)密室完成之后,他就借口已經報警,回到房間繼續上課。
四,動機分析
金肖戔之所以殺唐教授,動機就是因為死者醉酒說的那句“鄉巴佬,因為這么點事就自殺”。因為這個自殺的人,是金肖戔的哥哥,也就是照片中的另外一個人。因為他們兩個長的很像,但是他們在照片中,就反應出了一個很明顯的差別。警察說的跟鏡子里一樣,而鏡子里面的是相對的,也就是說,他們兩兄弟,一個是右利手,而另一個,則是左利手。而出現在警方面前的這個金肖戔,是個典型的左利手。(關于他是左利手有兩點佐證,第一是他用左手推眼鏡。第二則是6月28日警方找他問話時,他是在用老式鋼筆寫文件,左手要翻過來才能看到墨跡,說明是手的側面,而寫字時會使手的側面蹭到墨跡,那么左手一定是他寫字的手,而不是他用以固定紙的手。)另外一個人,很可能就因為一些事自殺了。而現在的金肖戔是頂替他兄弟的工作,所以他在聽到死者醉酒時說鄉巴佬自殺,很憤怒,然后對死者起了殺心。而這個所謂的小事,自然就是金肖戔的兄弟,因為性格孤僻,所以被其他老師排擠,從而想不開自殺。因為他的兄弟是有恐高,但是他沒有,所以做出死者墜樓的機關。
五,其他
兇手之所以做出這個密室,有幾點原因。一是為了在死者的墜樓時間,自己可以有完美不在場證明,讓視頻的學生給自己做證。二是為了讓保安和警方認為,兇手是在案發時,把死者推下樓,而自己順著繩子離開的案發現場。
關于死者房間的藤盤,可能就是死者進門放鑰匙和錢包的,然后被兇手用以做形成密室的工具。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08:00
擊暈唐的是曹,設計唐墜樓的是金。
曹來找唐的時候發生了口角,憤怒之下把唐擊暈,這一幕被隨后來找唐的金看到了,他們二人都對唐有怨恨,因此商量合謀設計殺害唐。
金不在場證明的制造:曹金商量好后,先把繩子一端綁在陽臺,穿過唐的皮帶,曹把繩子從陽臺遞給住在隔壁的金,在利用伸縮衣架把唐吊起來,金在自家固定好繩索的另一端,等保安來敲門時,金只要剪短繩子,就可以使唐墜樓,而自己又有不在場證明了。
關于密室手法:先用衣夾子夾住門的反鎖鈕,用魚線把掛在門把手上的衣架和衣架子鏈接在一起,關門,從門外拉魚線的時候就可以操控衣夾子完成反鎖,最后回收魚線即可。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08:51
死者8點15分回到家,保安8點半巡邏,從頂層開始往下走樓梯巡邏,電梯監控沒有拍到其他人,天臺上鎖,說明案發時沒有外人進入。死者家陽臺沒有攀爬痕跡,兇手和平進屋,熟人作案,沒有指紋,預謀殺人。所以兇手就在該樓房認識死者的人之中。
關于石廣生。
石廣生案發時在學校做實驗,雖然是獨自一人,但是出入都有監控,并沒有拍到他離開的影像,且此人情緒波動大,激情殺人有可能,預謀殺人有點懸,可以排除。
關于王鳳白與汪琨泉。
案發時王鳳白與汪琨泉在市中心相親,有其他人作證,之后各自離開也和其他人一起,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排除。
關于曹一鳴與金肖戔。
曹一鳴案發時獨自一人在家,沒有明確不在場證明。金肖戔雖然8點半之后在給別人上課,但是之前并沒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死者8點15就回到了家。所以有時間作案的只有這兩人。
關于死者。
死者頭部兩處受傷,后腦勺與右前額,門廊前有打斗痕跡,地上有血跡,推測是兇手進門時從背后給了死者一扳手。照理說死者如果這個時候暈了過去,前額不該受傷,如今前額也有傷說明當時死者還有意識,回頭的時候又被補了一扳手。正面受擊,應該是左前額受傷,而死者是右前額。說明打他的人是左撇子。金肖戔在警察來訪時用左手扶眼鏡,被看到手上有墨水,金說是寫字時沾上的,說明金是個左撇子。金在警察叫門時馬上就開了門,說明房間不隔音,而當時隔壁發生打斗金并沒有表示有聽到其他聲音。死者是一個古漢字學者,一個玩文字的。曾經說往王鳳白身上潑水,就沒人分的清她和汪琨泉,王鳳白是缺少滋潤的汪琨泉。潑水王變汪,白變泉,缺少滋潤,汪變王,泉變白。死者當時說的應該是他們的名字,說明死者平時喜歡從名字上做文章。兇案現場有一個帶血的錢包,里面有一個鑰匙,且上面有血指紋,兇手沒有必要拿著死者的手拿著鑰匙放到錢包。說明是死者被打后失去意識前有意識這樣做的,也就是說這是死者留下的死亡訊息。鑰匙屬于金屬,戔有錢的意思,聯想到死者的職業與平時嘲笑汪和王的行為,可以猜想死亡訊息指的是金肖戔。因為家里已經打掃過衛生,所以現場留下的腳印就是兇手的,170男性體重中等,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只有他和曹一鳴,曹一鳴體型偏胖,所以腳印不是他的,那么只能是金肖戔的。綜上,說明擊打死者的人就是金肖戔。
關于現場。
手機在書房,說明死者回家回家已經打掃過衛生,然后被金叫開門兩扳手打暈。門廊前的小盤子裝不下其他東西,但是鑰匙肯定能裝下。平時這個盤子可能就是用來裝鑰匙之類的小物件,當時因為打斗的關系打翻了這些,于是死者也臨時想到了留下死亡訊息的方法。樓下滴落的血跡判斷出是從601滴落,說明死者確實是從自家陽臺墜落。保安撿到一個鑰匙包,但是沒有任何指紋。沒有指紋要么是帶了手套無法留下指紋,要么是被擦掉了。如果是被搽掉的,那么說明是兇手故意留下的,但是留下這個沒有意義,也就是說這個鑰匙包是無意中掉落的。鑰匙包平時都要用到,除非帶了手套,不然不可能沒有指紋。金肖戔有個和他很像的兄弟,且他家用的升降晾衣架,看起來好像不止他一人住一樣。如果說鑰匙包是他兄弟掉的,平時為了不留下痕跡而帶著手套生活的話,那么就--太扯淡了。如果不是帶手套生活,鑰匙包又沒有指紋的話,只能說明這個包的主人沒有指紋,也就是曹一鳴,也就是說曹一鳴當時來過6樓。
關于密室。
現場有幾個木衣架和一個架子。陽臺沒有攀爬的痕跡,雖然有根繩子吊到樓下,但是樓下并沒有新的痕跡產生,說明兇手不是從陽臺離開,這個繩子只是用來誤導警方的。那么只能從門口想辦法了。將兩個衣架夾住反鎖旋鈕,再用架子夾住,在突出的一端掛上手提包,關上門以后讓重物使反鎖旋鈕鎖上,鎖上以后旋鈕豎直,就算有夾子也很容易讓衣架掉下來。
關于墜樓。
死者皮帶靠近尾椎骨的地方有被往外拉的痕跡,且留有登山繩的纖維。推測是用登山繩穿過皮帶,讓死者趴在欄桿上,這也解釋滴落的血跡,然后再人為的拉動繩子讓死者墜落。死者墜落時金肖戔在門外,且他有恐高癥,又沒有去爬山應該沒有登山繩。而且如果是他控制死者墜落,只能從側面陽臺拉繩子,平行的話很難讓死者墜落,所以他應該還有一個幫手。而這個幫手就是沒有不在場證明,又在案發時來過6樓,且住在死者樓上的曹一鳴了。當時他可能是來6樓幫助金肖戔放鳳的,之后等現場布置完畢后他再回樓上將繩子放下來,金肖戔穿過皮帶后扔回樓上,然后再制造密室離開。制造密室的方法可能也是曹一鳴教的,因為他好像擅長玩這類機關。
結論:金與曹合謀,金打暈死者,布置現場,曹負責讓死者墜樓。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10:08
王鳳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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