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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51:45 | 2020-8-6 20:00編輯
主要結論:
1.        此次案件死者是唐學博,兇手是金肖戈。
2.        唐學博死因為昏迷中墜樓而死,觸發裝置為利用登山繩拋尸
3.        密室為利用衣架和夾子在門外操作關上反鎖旋鈕

案件流程:
   20:15時,死者唐學博進入電梯回家,在進入家門后開始打掃衛生。此時兇手金肖戈敲響唐學博的家門,在唐學博開門時利用扳手將其砸暈,拿走藤編小盤子中的鑰匙包,取出其中的鑰匙,用唐學博的手沾上血跡放入錢包中,之后用登山繩將唐學博懸掛于601室和602室陽臺之間,并下垂一條繩子偽造成有人爬窗臺離開的假象。完成后金肖戈利用衣架和夾子的裝置,在門外鎖上大門后,將空鑰匙包丟在電梯前的地板上,后返回自己的房間,開始給學生準備上課。
   20:57時,保安巡樓來到六樓,敲響金肖戈家門后,金肖戈離開電腦視頻,趁機解開登山繩并回收完成殺人,并出門利用保安制造不在場證明。

推理過程:
一、        兇手確認:
  死者返回宿舍時間為20:15,從樓上摔下時為20:57分,因此無論是否利用了延時裝置,兇手的行動時間必然在這之間(因為要用扳手砸暈人,此時兇手必然在場)。因此根據曹一鳴的證詞和辦公樓監控(既然石廣生敢于讓警察去查監控,應當是監控確實有拍到),石廣生8:00-9:00這段時間都在實驗室盯著實驗,因此可以排除作案嫌疑。而王鳳白和汪昆泉二人的不在場證明也十分充足,幾乎不可能作假。因此有充分的作案時間的人只剩下金肖戈和曹一鳴。
  再根據警方現場提取到的腳印“應為男性,身高1.7米以上,體重中等”的線索,與金肖戈和曹一鳴的身高體重對比之后,金肖戈嫌疑比曹一鳴大很多,因此初步懷疑兇手為金肖戈。再根據文中探訪金肖戈時的三重證據“和他的哥哥像是玻璃窗倒影”“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和“寫字時會蹭到墨水”,合理推斷金肖戈實際上是左撇子。而死者頭上其中一個鈍擊傷口在右前額,應當是左撇子所為。綜上,判斷金肖戈有重大作案嫌疑。

二、遠程墜樓手法及鎖門手法:
  在打暈死者后,金肖戈將登山繩從自己家拋至601,穿過死者褲腰帶和陽臺欄桿后又拋回自家,之后兩頭固定在晾衣架上,升高晾衣架,此時將死者推出,自然會懸掛于601一側(因為重力)。拋人時只需解開一條登山繩,死者就會墜樓而下且登山繩可回收。
  鎖門是利用夾子夾住反鎖旋鈕,利用衣架重力扭轉。

三、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52:15
唐教授是20:15進入電梯在20:57左右墜樓,期間只有50分鐘左右。但是唐教授被扳手敲暈昏迷至少1個小時,因為可以排除自殺或者意外墜樓等情況。
1、王老師和汪老師的不在場證明很充分,唐教授死亡的時間段他們都不在,可以排除他們的嫌疑。
2、石廣生8點左右一直在辦公室,9點鐘左右離開且辦公樓前后和樓道均有監控并且和曹老師有短信記錄,如果撒謊很容易被查出來。由此排除石老師的嫌疑。
3、唐教授回家時喝過酒,再加上他以前喝過酒也罵罵咧咧,所以可能乘坐電梯時就是如此,后來遇到曹老師,本來曹老師想送她回去,隨后發生一些爭吵直到601門口,而那個鑰匙包也是死者的,可能遺落在屋外在屋內兩人發生爭吵。那個腳印也符合曹的身高體重。兩人言語沖突后發生推搡,他磕到櫥子后曹拿起旁邊的扳手砸傷后離開。
4、而金雖然感覺沒不在場證明。但是通過衣架可以看出,也許屋內住的不只是他一個人還包括他的哥哥。他們長相很相似所以既方便行動也可以有作案時間等。
5、他們爭吵的聲音金可能聽到,在曹離開后他們就可以行動。門當時并沒有關閉所以方便進入,而后用一些工具,夾子衣架固定住鎖并把唐綁住。在他到達7樓后可以利用繩子控制尸體(前文提到系在欄桿上的繩子可以到達5口)。因此在保安到達門口后還是有東西掉下來的聲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52:25
兇手是曹一鳴,下文簡稱曹
1、關于死者:從文章中可以看出,死者人品極差(婚內出軌,罵人,造謠等)。他患有冠心病和高血壓,喝酒是會導致他血壓不穩定,心臟出現問題的。但當晚他大量飲酒,身體必定有所不適。根據文章,他一般是小酌兩三杯,就此明顯可看出,今天的行動可能并沒有按照往常那樣。根據這兩點,死者很可能沒有打掃衛生就被擊昏。
2可排除的人:金老師身上疑點重重,但他從八點半到九點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王鳳白和汪琨泉也有不在場證明,并且曹房間中的腳印不符合有單獨時間的王鳳白,所以兩人可排除。石廣生進出實驗室都有明確監控,故也不可能
3、曹的作案:曹回到宿舍后,遇到了死者,并跟隨他進了房間。由于死者爛醉并血壓不穩定,并沒有注意,曹趁機將他打暈,過程中由于死者不好控制,所以雜物滿地。曹沒有指紋,不用擔心這類問題。曹害怕等會搬運尸體時會撞上巡邏的保安,就沒有理會。然后,將尸體通過緊急通道運上樓。上樓后,曹藏好尸體,并在陽臺上系好了爬山繩的一端。下樓,另一端系在死者家的陽臺上,從屋內鎖好門并順著爬山繩向上攀爬。(爬山繩長度足夠一樓)由于他有一定的爬山經驗,這是沒有問題的。到達后解開繩子的一端,即警官看到的垂在死者家的陽臺上。然后拋尸。如果打暈人后立即拋尸,曹將很難逃脫(會被保安和其他人注意到)。由于死者會在曹家留下痕跡,所以警察來時,曹沒有直接開門,而是做了一定掩飾。警察問話是他也有遲疑。
4關于物證:孔明鎖:需要邏輯,為曹創造密室提供了想法
鑰匙包:有可能是曹搬已暈的死者時掉落的。
電影票:王和汪的不在場證明之一
錢包:內有外幣,說明死者最近有出國
夾子,衣架和藤編小盤子:未解決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52:29 | 2020-8-6 19:56編輯
一、        分析與推理
線索1:時間
原文1:墜落時間
通過查看宿舍電梯里的監控,警方發現死者是當晚20點15分25秒進入電梯的,約20秒后到達6樓。此后直至警察到達前,沒有人乘坐電梯到過6樓。死者墜地后不久,保安鄭大同便進入了路面監控范圍查看尸體情況,時間是當晚的20點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場。
原文2:問錢包的時間
“保安來的時候大概是幾點?”
“8點57分?!?br /> “這么準確?”李聃有些吃驚地盯著金肖戔。
“因為從8點半起我剛好在書房跟一個學生視頻上課?!?br /> 分析:也就是說,墜落時間與保安來問錢包的時間是同一時間。一方面可以說明金當時確實在自己的屋里,同時這也是金從攝像頭唯一消失的時間,換句話說,在死者墜落的時候,金沒有那一刻的不在場證明,因此不能通過這點來排除金的作案嫌疑。
線索2:扳手與傷口
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傷,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傷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應。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帶血扳手與死者頭部傷口吻合,可認定為致傷工具。
分析:死者頭部有一處傷口在右前額,說明當時兇手是左手持扳手,在行兇時,尤其是從正面行兇,兇手一定會用自己的慣用手,則可以推測死者極有可能是左撇子。
線索3:左撇子
由線索2的分析,我們從文章查看每個人的行為細節,其中原文對金的一段描述為:
“我哥8歲,我7歲?!闭f著,金肖戔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
“咦,金老師,你手怎么了?”孟軻指著金肖戔的手問道。
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看了眼:“可能是剛才寫字蹭到墨水了。你們先坐,我去洗干凈。”
分析:金用左手推眼鏡,同時上面有墨水,說明金是用左手寫字的。所以可以確定金是左撇子。其他人并未發現是左撇子的行為細節。
線索4:藤編小盤子
原文:
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編小盤子,輕輕地覆在空白區上,然后直起身子觀察——完全重合!
看來這個小盤子原先就是放在這個位置上。
這小盤子直徑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東西沒一件能放進去。難道,是少了什么?
分析:根據文中對盤子位置和大小的描述可知,這個盤子在門口的矮桌上,像是放雜物的,并且地上的東西沒有能放進去的,那就說明原本放在這里的東西是進出門經常會用到的,但它卻消失了,考慮到現場的錢包里只夾著一個鑰匙,而死者家不可能只有這一把單獨的門鑰匙,可以推測原本放在小盤子里的是一串鑰匙。
線索5:繩子
原文:
在陽臺找到一條綁在欄桿上的繩子。繩子的長度足以落到下一層。其他的地方暫時沒有異常。”
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
“601和602兩家陽臺中間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斷墻。目測陽臺欄桿邊緣相隔超過1米。所以,從602號房陽臺欄桿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強看到601號房陽臺的一部分。”
分析:繩子長度足以落到下一層,意味著繩子長度也可以到達上一層,因此上層的曹也有作案嫌疑。可以利用繩子把穿過腰帶,固定到樓上,到時剪斷繩子死者即可落下。同時,根據601與602隔斷墻的描述,繩子也可以接到602,因此金也存在作案嫌疑。
線索6:兩處傷口
原文: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痕跡。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兩處傷口上均有生活反應即生前造成,而且這兩處傷口均不致命。
分析:正常攻擊別人,只是想讓別人暈倒的話,打一下就可以了,但死者受到兩次打擊,并且兩次在不同位置,可以推測死者在中途可能清醒過一次,然后又被打了一次。同時能夠側面證明兇手并不想用扳手打死他,而是通過墜樓的方式殺害死者。
線索7:手機
原文:在書房找到死者的手機。
分析:當人在遇到危險,自己又無法保護自己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是求救,例如報警、叫熟人,因此在死者遇到危險的時候,可能會想辦法向臥室移動。聯系線索6可以推測,死者在第一次被打清醒后,可能會向臥室移動,不管是爬過去的還是走過去的,兇手中背后又用扳手給了他一擊,死者再次暈倒。
線索8:鑰匙
原文: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也因此錢包內的血跡大致呈現為鑰匙的形狀。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
分析:鑰匙只有一個用途,就是鎖門。鑰匙留在屋內,兇手只想表明鎖是從內部鎖死的,而不是其他人從外面鎖死的。但這和警方說的內部旋鈕鎖和外部鑰匙鎖的原理并不同。可以推測兇手并不知道門鎖的原理,誤以為內外鎖門是一樣的。同時即便兇手知道門鎖的原理,把帶有死者血液的鑰匙留在屋里,更能說明沒有外人參與。而血指紋是死者被打以后才流血留下的,可以推測那時候死者正在昏迷狀態,所以鑰匙的血指紋是兇手拿著死者的手蘸傷口的血留下。
線索9:密室
原文:從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看過去,先是有一個直徑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編小盤子,一個帶血的扳手,一本B6筆記本,一把三折伸縮雨傘,一個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長皮夾,一個用舊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則丟著兩件短袖襯衣,幾個木衣架,和一個塑料衣夾。
分析:本題明顯是利用了手法關閉了內部鎖門的旋鈕,因此必定需要物品與旋鈕相連,以此來到轉動旋鈕,那么距離門最近的是衣帽架,衣帽架附近是兩件短袖襯衣,幾個木衣架,和一個塑料衣夾。因此這些最有可能成為制作密室的道具:先用塑料夾子夾住門的旋鈕,然后再夾子尾部的鋼環里掛木頭衣架,如果重量不夠就在木衣架上繼續掛兩件短袖襯衣,塑料夾子就充當力臂的作用,因為木頭衣架和襯衣很重會自然地把旋鈕旋到豎直的方向。如果塑料架子和旋鈕的直接摩擦力過小架不住,還可以用襯衣墊在兩者之間加大摩擦力。當旋鈕將門鎖住后,旋鈕垂直地面,塑料夾就會慢慢向下滑落。在保安在拍門或者推門時引起門的震動,即可將塑料夾和衣架一起震落。也就是保安那時候聽到的木頭掉落的聲音。
線索10:指紋
原文:“曹老師,你的手指怎么沒指紋?”孟軻警覺起來。
“這很正常。搞化學的經常接觸腐蝕性物質,久而久之指紋就會磨掉了?!?br /> 分析:曹老師沒有指紋,因此作案會很便利。但并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嫌疑,其他人戴上硅膠手套也可以達到不留指紋的效果。
線索11:鑰匙包

原文:“按規定我先搭電梯到了頂樓。接著走進兩邊的防火門,看看有沒有什么異常。如果沒有就在樓道內設置的保安點打卡。然后從緊急樓梯往下走一層,繼續檢查?!?br /> “當我走到6樓的時候,我發現電梯前的地板上有一個鑰匙包。”
分析:鑰匙包的出現很可能不是偶然,它所帶來的影響和墜樓出現在同一時間。保安的出行時間和路線是固定的,因此兇手可以利用鑰匙包制造一個“必然事件”:保安撿到鑰匙包然后敲門問住戶。既然是在六樓撿到的,保安第一反應就是問六樓住戶。而因此擁有了不在601房間的證明的就是金。通過以上線索已經可以將嫌疑人鎖定在金和曹之中,而鑰匙包的有利方是金,如果是曹是兇手的話,鑰匙包放在7樓會更有利。

二、結論兇手是金。
案件還原:
        金先躲在緊急樓梯防火門那里,等著唐回來,唐回來后,金把鑰匙包丟在金及樓梯,就馬上去敲門,金借口進唐家以后,用藏在自己背后的戴著手套的拿著扳手的手,在背后偷襲唐后腦勺,唐倒在地上反應過來以后,就想找東西自衛,他伸手在矮書柜上找“武器”,鑰匙平常放在藤編小盤子里,唐就用鑰匙串不停擊打金,金用不停地格擋,手上有點受傷的痕跡。 金情急之下又用扳手打了唐的前額。金暈倒。

金先躲在緊急樓梯防火門那里,等著唐回來,唐回來后,金把鑰匙包丟在金及樓梯,就馬上去敲門,唐開門后,金就直接戴著手套用扳手打了唐的前額,唐倒在地上反應過來以后,就想找東西自衛,他伸手在矮書柜上找“武器”,鑰匙平常放在藤編小盤子里,唐就用鑰匙串不停擊打金,金用不停地格擋,手上有點受傷的痕跡。然后唐就向臥室跑去想拿手機,金追上去向唐的后腦勺用扳手打了一下。金暈倒。

這兩種情況下均有可能致使死者有兩處鈍器傷,且都可以使死者留下血跡(第一次沒打出血,第二次可以打出,借此可以用死者的手蘸血指紋)。

        之后金將死者的門鑰匙拿下來,用死者手蘸著死者的血跡,左手拿錢包,右手拿鑰匙放入錢包。
        密室:金先把登山繩系在唐的陽臺欄桿上,再把繩子穿過唐的尾部的皮帶,然后把繩子的另外一頭丟到自己房間的陽臺上,之后就把剛才唐用來打自己的鑰匙串帶走(鑰匙串上帶著自己的生物信息,留在現場會被警察查到自己,并且金為了誤導警方的調查思路,故意把另外單獨的一枚大門鑰匙放在唐的皮夾子里,這樣還可以讓警方猜不到藤編小盤子里原來放的是什么,也不會去找那串消失了的鑰匙串了。)
離開時,先用塑料夾子夾住門的旋鈕,然后再夾子尾部的鋼環里掛木頭衣架,如果重量不夠就在木衣架上繼續掛兩件短袖襯衣,塑料夾子就充當力臂的作用,因為木頭衣架和襯衣很重會自然地把旋鈕旋到豎直的方向。如果塑料架子和旋鈕的直接摩擦力過小架不住,還可以用襯衣墊在兩者之間加大摩擦力。當旋鈕將門鎖住后,旋鈕垂直地面,塑料夾就會慢慢向下滑落。在保安在拍門或者推門時引起門的震動,即可將塑料夾和衣架一起震落。也就是保安那時候聽到的木頭掉落的聲音。
        金只要在8點半前回到自己的公寓,用拋過來的登山繩穿過陽臺上的晾衣裝置(本質上叫省力滑輪組),然后用很小的力(至少要比唐的體重少一半的力,把唐拉到半空中)。
        不在場證明:金八點半后開始上課,上到八點五十七,保安來敲門(電梯口的皮夾子就是金從唐家出來以后丟的,目的是為了讓保安當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敲完門以后金用最快的速度跑到陽臺,用事先準備好的剪刀或者鉗子把繩子剪斷(繩頭可以立刻處理掉,或者直接解開這邊綁住的繩子也可),繩子那頭的唐就往下摔。繩子因為繞了一圈,所以唐掉下去的時候皮帶有明顯的外翻現象,實際金殺唐只用了不到十秒鐘。接著又若無其事地去上課了(整個不在場證明非常完美)。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52:45
殺死唐學博的兇手是曹一鳴?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53:13
受害人唐學博在27日晚吃完晚飯(喝過酒)后在晚八點十五分左右回到家,回到家他先打掃了衛生后到書房工作(落在書房的手機可以證明)。這時在住在七樓的曹一鳴敲門,唐學博打開門,曹一鳴要送一個鑰匙包給唐學博并讓唐學博當場試一試。就在唐學博剛剛掏出鑰匙,曹一鳴就拿出了提前準備好的扳手敲在了唐學博的頭上,唐學博進行了反抗但又受到了第二擊,兩擊都是打在頭上加上唐學博當晚了喝了一點酒,于是唐學博當場便昏了過去。(鑰匙上面的血跡就是唐在用手捂住頭的時候沾上的)
       曹一鳴在把唐學博打暈后,撿起了鑰匙將其放進了錢包里面,然后曹找到了住在唐學博旁邊的金肖戈,把自己打暈唐學博的事情告訴了他,希望他能配合自己完成這場密室殺人,曹一鳴清楚自己的體型很難爬陽臺,所以只能依靠一個年輕人來做這件事。在金答應后曹一鳴拿出從石廣生那里借來的登山繩。金就到唐學博的家中把唐學博扛到了曹一鳴的家中然后用登山繩吊住唐學博的皮腰帶把他吊在陽臺上,他再回到唐學博的家中反鎖了唐學博家的門,從搭在陽臺的繩子滑到了501的陽臺上,從501離開回到了自己的家中。然后金開始準備今天的補課,這樣他和曹約定的事情他就完成了。他就要準備他的不在場證明。
       唐學博之所以會在接近9點的時候墜樓就是因為這是曹一鳴為金準備的不在場證明。曹一鳴只需要在接近9點的時候把唐學博身上的登山繩解開,唐學博自然就會墜樓而死。而知道曹一鳴計劃的石廣生,因為唐學博多次對自己的羞辱,所以他把登山繩借給了曹一鳴,但是因為自己的情緒很容易激動,所以因為心虛在警察盤問他的時候他才會有那么大的反應。
       曹一鳴他清楚自己的指紋因為長期接觸化學藥品已經被腐蝕掉了,所以他敢肆無忌憚的對唐學博下手。而金因為長期被唐學博欺凌和杯葛,甚至他連上個月的登山活動都不敢去,只敢找借口說自己恐高,所以其實金的恐高是假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53:15 | 2020-8-6 19:54編輯
兇手:金肖戔

細節敘述:
1.案發當晚(6.27),熟悉住戶信息的鄭大同因為老家的時而讓吳志華替班。

2.尸體掉落在保安亭附近,即宿舍樓西南角(2室所對),因此墜樓前死者曾在二室待過,但由于居于二室的只有602的金肖戔和502的王鳳白,王鳳白又與現場信息不符,則證明死者墜樓前出現在金肖戔房內。

3.金肖戔房中的黑白照片,通過兩位警察的話可知,金肖戔兄弟分別為左撇子與右撇子,且樣貌相似。通過在詢問時金肖戔推眼鏡的動作可知,金肖戔本人為左撇子。

4.金老師左手的黑色為安裝晾衣桿是落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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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問題解析:
1.死者頭部的傷和他的墜樓是不是同一人造成的?

是。金肖戔進入唐教授房間后先將其用扳手敲暈,接著用登山繩和晾衣桿造成了墜樓(作案過程補充)

2.死者墜樓時屋里到底有沒有人?

沒有,死者墜樓位置在601與602之間,金肖戔在布置完現場后便離開了房間。

3.死者墜樓后,兇手是從陽臺逃跑的嗎?

不是,兇手從正門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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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線:
2020年6月27日(周五)

5:30:王老師下課回家洗漱,

6:10:汪老師給王老師發信息問可以出發了嗎,王老師回了電話出門。十幾秒鐘后,王老師搭電梯到一樓見到汪老師兩人一起去停車場。

6:30:兩人出校門。

7:00:金老師離開數學系辦公室,去食堂吃飯,順帶散步,曹老師和石助教開始跑實驗,之后兩人去學校食堂吃東西,之后曹老師回家寫實驗過程過程的文檔,石助教在辦公室等結果。

7:30王老師和汪老師與相親對象在市中心的銀皇后西餐廳吃飯,

7:40:金老師回到宿舍。

8:15二十五秒:唐教授進去電梯

四十五秒時到達六樓。

8:30:金老師開始上課,保安開始巡邏。

8:57吳保安敲金老師的門詢問鑰匙包的事,

8:58:石助教發信息通知曹教授,隨后離開辦公室;鄭保安發現尸體,金老師和吳保安試圖撞開唐教授的門。

9:01三十三秒,警方到達現場,汪老師送王老師相親對象的母親回家。

9:45:王老師與相親對象一同看電影。

10:00:汪老師回到宿舍。

00:00左右王老師回到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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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過程:
2020年6月27日,22:15,金老師在貓眼中得知唐教授回到房間,因為喝過酒,唐教授誤將本該放在鑰匙包里的鑰匙放進了皮夾中,鑰匙包掉在走廊。出于習慣,唐教授進門便將皮夾認作鑰匙包仍在藤編小框中,導致框沿受力不勻掉在地上。

一段時間后,金老師來到唐教授門前敲門,以安裝晾衣桿的名義進入屋內,與其一同來到陽臺,戴好手套,并拿到扳手作為作案工具,過程中與唐教授發生口角,因為他便為左撇子,因此正面傷到了唐教授左前額,唐教授抬手摸到血跡一時慌張,跌跌撞撞地來到門旁矮櫥柜前,因為沒有找到鑰匙包而翻亂了衣帽架。從皮夾中拿出鑰匙,企圖出門將人鎖在屋中然后報警,結果手機放在了書房忘記攜帶,過程中被金老師從腦后擊打,暈倒在地。

金老師在將人擊暈后,將他帶到陽臺邊,用一月前老師們外出登高時測量好長度的登山繩,一端扣在唐教授靠近尾椎的那節腰帶上,另一端系在了欄桿上,把晾衣桿搭在陽臺,一直通到602室,并將唐教授拋出搭在衣桿上,滑向自己房間。

接著,他從陽臺拿取幾個衣架和一個衣夾來到門前,用衣夾夾在門消上,再將衣夾的鐵絲穿過夾子的鐵絲部分,倒著掛在門把上,小心得出了房門回到自己房間。

22:30,金老師開始上課,本想等下課后再處理尸體,卻沒想到吳志華撿到鑰匙包過來詢問,情急之下,他向吳志華說明鑰匙包不是自己的,在此之后,來到陽臺將唐教授腰間的卡扣打開,令其墜樓,并把晾衣桿收回房內。當聽到門外的拍門聲后,來到門外主動幫忙,轉動把手令門內的衣架落下,帶動衣夾鎖上房門。

2020年6月28日,金老師起早將晾衣桿安在自己房間,等待著警方的到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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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物證作用:
1.鑰匙包
吸引保安到來,為自己定下不在場證明
2.鋼筆
是唐教授房間中的鋼筆,無意順走
3.皮夾
唐教授摸索時留下的血跡
4.登山繩
綁住唐教授,并減輕自己的嫌疑
5.晾衣桿
作為滑道運送唐老師
6.衣架和衣夾
制造密室

2020-8-6 19:49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53:17
本案查找兇手,最方便的還是殺人動機。死者所有污點和臭毛病中,可能造成殺機的其實只有冒名頂替和婚內出軌,如果合二為一那基本就沒跑了。
從表面看,所有嫌疑人與死者之間的矛盾基本都來自于死者嘴臭,但仔細梳理后,金肖戔明顯與眾不同。
一個有恐高癥的人,放著2樓3樓的那么多空房不選卻要住到6樓,3號4號房不選卻要住討人厭的死者隔壁的2號,加之其房內空空如也,可見其并未打算常住,來這就是找機會殺人的。
金的房間里有一張突兀的黑白合照。26歲的年輕人,出生時也已經是90年代中,七八歲時已經到了21世紀,那時候幾乎已無人使用黑白照相機。那么這張照片就是金自己做成黑白效果的老照片,做遺像用。哥哥的,可能也會是自己的。
死者口中的鄉巴佬就是金的哥哥,即在死者操縱下被冒名頂替上大學而后想不開尋了短見的人。
而且死者和金之間還不止這一個梁子,死者開兩位玩笑說的潑水之事,大概來源于自己壯年婚內出軌的往事。事發后,死者肯定是把臟水都潑到了女方身上,使其成為了輿論的眾矢之的,一定是心存愧疚,所以之后死者心性大便。
警官問金是否是父母幫拍照片時,進的答案不確定,大概是與父母尤其母親感情淡薄,母親極有可能就是與死者通奸的女人。由于死者潑來的臟水,母親一定保守煎熬,金的童年也一定并不十分美好,所幸還有個好哥哥,可哥哥最終也因死者自殺了。
金預謀已久。他先成功成為死者所在大學助教,之后住進宿舍樓,成為死者鄰居。他知道死者不久后就必須離校,所以也不打算常住,只要在死者離校前殺掉他。
因為金每周三五定時給學生上網課,他選了一個周五來行兇,以便讓學生給自己做不在場證明。
這天8:15,死者回到家簡單打掃了一下,沒過多久金老師就說有事前來拜訪。死者開了門,見到背著手的金老師就轉身把他往客廳領,卻不想他突然就給了自己后腦勺一下,死者趕緊用左手捂住,然后轉過身來準備質問金老師。沒想到金老師又照腦門給了死者一下,然后死者用右手捂了一下。左右手都沾了血。
由于金老師是左撇子,所以傷在死者右前額。金用左手扶眼鏡冰杯警察看到墨跡,說明平時也是用手寫字。說到這不得不吐槽一下,這種線索在推理題中見過無數次了,然而現實是幾乎所有左撇子都會用右手寫字,因為考試是由卷面分的,就是要避免左手往右寫字會觸碰墨跡。
死者見大事不妙,用右手拿起右手邊矮書架上放在藤盤中的鑰匙包,取下大門鑰匙,將藤盤碰掉。然后左右掏出錢包,將鑰匙夾在錢包中。這是死者自知必死,給破案者留的暗號。
金老師叫金肖戔,金加上戔,就是繁體的錢,那中間的鑰匙印記大概就是代指肖吧,至于為啥,只能猜測與古漢語相關,或者鑰和肖都有個月,不太靠譜。
吧死者打暈后,金老師把他拖到陽臺,大概是一個面朝下的姿勢趴在欄桿上。用帶來的登山繩一頭栓緊欄桿,另一頭穿過死者尾椎處的皮帶,然后余量都扔到自己家的陽臺上。
然后取了一個塑料夾子返回大門附近,在衣帽架上取下兩個襯衣里的衣架。把大門保持打開狀態,用夾子夾住旋鈕,然后把一個木衣架倒置與把手與夾子之間,使下部橫杠接觸把手,然后劍氣鑰匙包清理之后出門關上大門而沒有鎖。把鑰匙包丟在電梯口。
金知道每天保安巡樓的大概時間,就回屋去陽臺把繩子拴在晾衣桿上。然后就準備給學生上網課然后等保安來敲門。
不久后保安來敲門問誰的鑰匙包,金凱門后說不是自己的,然后回屋。這時他沒有繼續給學生上課,而是旋轉生氣晾衣桿是死者離地越過欄桿,之后解開繩子,死者落下樓去。
巡樓保安得知死者墜樓后,用力敲門,金再次出門詢問情況。這時保安轉動把手 ,本來沒有上鎖的房門就這樣鎖上了,因為把手觸動木衣架,木衣架觸動夾子,然后旋鈕就鎖死了,隨后木衣架和夾子一起掉落,其他東西是金早就布置好的障眼法。
按說金恐高,不會去陽臺布置機關,但是當時是大晚上黑漆漆一片,看不到周圍情況,恐高癥就沒那么嚴重了。這就是警官進入隧道后想明白的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53:23
(啊有點暈,沒啥思路瞎扯一點QwQ
兇手為曹一鳴??梢詮囊韵路矫娴弥?br /> 1.參與登山活動,所以家中可能有登山繩(而金并沒有)——死者是由登山繩懸掛后,解開登山繩而掉落的。
2.指紋被化學物腐蝕(先天優勢其他人還要提前準備手套)——現場沒有死者外的指紋。
3.對應時間無不在場證明——有充分的作案時間。
4.玩孔明鎖、魯班鎖,頭腦靈活,具備一定的機械裝置的構建能力——本次密室應為通過木衣架和塑料衣夾構成的機械裝置實現的。
作案過程:(有些玄乎,純屬胡扯QwQ
兩次敲打可能非一人所為。
第一次敲打是在唐剛到在家門口時,金哥哥與唐理論,氣急用某鈍物敲打唐頭部,見其流血害怕,便跑開了,唐喝醉了也迷迷糊糊的進了屋,發現鑰匙包丟失,便把鑰匙放入錢包,繼續自己的事沒受什么影響。然后過了一會兒,曹上門了,趁唐轉身,拿著手中扳手直接敲中唐的后腦勺,唐暈厥,順手一扒把矮書柜的小盤子扒了下來。然后曹將唐吊在了自己提前從自家(701)陽臺耷拉下來的登山繩上。然后開始在門口瞎搞,弄好了密室?;氐郊?,過了一會把登山繩解開,唐掉落。
關鍵證物:
1.鑰匙包——應為唐的,通常在其回家后放在矮書架的藤編小盤子里。
2.陽臺的繩子——陽臺繩子可能與本案無關,根據501的房間情況推測,繩子可能是唐自己綁的,然后通過繩子爬下501(意義不明),并且可能是在這期間聽到了502的某些動靜,或者正好撞見王與汪在一塊,于是便有了幽會、有染的傳聞。
3.登山繩纖維——推測通過登山繩懸掛唐,因此兇手范圍鎖定在參與登山活動的老師中,而曹是唯一沒有明確不在場證明的,且曹住在701,可以通過自家陽臺來懸掛唐并在之后解開繩子,造成其墜樓時間在他離開房間之后,即密室殺人。
4.門口木衣架及塑料衣夾——根據鄭及金的證詞,在他們推門后掉落的應該就是木衣架,那么推之,本案密室應該就是在這上邊作的文章。首先用衣夾夾住反鎖旋鈕,然后用木衣架構成某種機械裝置,在門外實現反鎖。
5.金家的晾衣架——推測金并非一人住在宿舍里,極有可能他的哥哥也和他住在一起,而二者長得極其相似只要只有一個人出現在外人視野里就沒太大的事。而在保安敲601的門時,出來的很有可能就是金哥哥,因為金教學離開的時間與學生所說并不對應。而金哥哥如此積極出來的原因可能是因為第一次敲擊是金哥哥敲的,害怕扯上關系,想看看情況。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53:37 | 2020-8-6 19:57編輯
初步懷疑是金肖戔和曹一鳴合謀
突破點:一張小時候的照片。
頭部傷是金肖戔所傷,因為他是個左撇子。
金肖戔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說明他可能是左撇子
左手上有墨汁,說明用左手寫字
照片里兩兄弟看上去像玻璃窗的倒影,說明一個是左手拿筆一個是用右手拿筆,正好看上去正好鏡像。
綜上,金肖戔是個左撇子無疑,這跟被害人右額頭的傷口正好符合。說明是左手擊打。
兇手用登山繩穿在皮帶尾椎的一節,利用兩家的收縮晾衣架收縮繩子,把唐老師吊起,在保安敲門金老師出來的階段把繩子一頭松掉,使之掉落。然后再收起另一家的繩子即可。
金肖戔給學生上課也許是讓他哥哥代替。
汪老師和王老師有充分不在場證明,排除!
石廣生也有監控證實,有不在場證明,排除!

信息
吳志華8點30分左右開始巡樓(那巡樓到6樓時,應該在8點45到9點)
從頂樓開始
保安在六樓電梯前額地板上發現有個鑰匙包。(是否為兇手故意放置呢,為了讓保安巡樓時發現,從而為兇手制造不在場證明。如果是這樣,這層只有金老師一個需要證明。所以......)
吳志華先敲了金老師的門,金老師說不是他的讓他去問唐老師。接著去敲唐老師的門,敲了十幾秒。于此同時,唐老師“跳樓了”。(兇手有可能就是掐這時間點行兇讓唐老師“跳樓”的)
吳志華敲金老師的門,金老師出來一次,吳志華用力拍601門,金老師立刻跑出來問話,第二次。
“我跟金老師試著推門時,聽到里面好像有東西掉下來的聲音。”(說明此時里面依然有人在里面,但是人是怎么出去的呢?)(會不會里面有人也是假象呢?門把手旋動,物品掉落,是否有機關?)
“好像是什么木頭的東西掉在了地上?!保ㄊ裁礀|西呢?)
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發現了一個圓形的灰塵空白區(矮柜上原本只放置了一個圓盤?里面可以放一些東西)
這衣夾子怎么會零丁出現在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陽臺。真奇怪……(這衣夾子必定是作案工具之一,是否配合衣架制造掉落聲音假裝里面有人的假象,木頭的生硬必定是木頭衣架了)
方法1:用塑料夾子把木頭衣架夾在們把手上,或者固定在門把手上,方法不限,當外面的人轉動把手,里面的把手也隨之轉動,塑料夾子被帶動脫離門把手木頭衣架脫落。這就是他們聽到的木頭掉落的聲音。
方法2:把木頭衣架的彎鉤部分固定在反鎖扣上類似于開瓶器方式,用塑料夾子承托住,當外部有人轉動把手,塑料夾子無承托力后木頭衣架旋轉掉落,掰動鎖扣上鎖,形成密室。
在書房找到死者的手機(說明死者之前是在書房,有人來之后才出來的)
在書柜前方的地面上發現了零星血跡(可能兇手在書柜前方敲暈唐老師)
在陽臺找到一條綁在欄桿上的繩子(1、這可能是兇手逃脫的工具,2、也可能是用來把死者固定在陽臺之外的。根據后面血液形態,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因此第2種可能性居多。)
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也許可以判斷兇手行兇時的習慣,傷口在右前額,可能是左撇子)
傷口不致命且有生活反應(說明在被擊暈后有一段時間的存活期,直至從陽臺掉落才死亡。)
死者長期服用抗抑郁藥,并且有高血液冠心?。ú贿m合喝酒,但是他有喝酒習慣。這是造成他胡言亂語的原因)
501號房陽臺和屋里各處有大量陳舊足跡。校方反饋有可能是保安巡邏或是新入職老師選宿舍看房時留下的。(是否可能存在通過501逃跑呢???)
警方無法由此確定死者是從幾樓如何墜落的。根據后面血液形態,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至少在01室曾經有血垂直滴落。說明死者被吊在外部然后落下)
法醫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說明這幾滴血是不久前滴落的新鮮血液,是否意味著在掉落前他才被放置到陽臺外面呢?)
死者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也因此錢包內的血跡大致呈現為鑰匙的形狀。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唐老師在受到襲擊后打開錢包把鑰匙放進去的????)
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兇手用登山繩穿在皮帶尾椎的一節,把唐老師吊起,在保安敲門金老師出來的階段把繩子一頭松掉,使之掉落。 懷疑是不是利用旋轉伸縮晾衣架來吊起。需查驗登山繩材質纖維是否與石廣生家的相同,其他人家里應該也有登山繩,但沒有說看到有登山繩存在。也許已被處理。)
警方發現死者是當晚20點15分25秒進入電梯的,約20秒后到達6樓。死者大約20點57分59秒墜樓。3分34秒后警方到場。(死者從到家到墜樓大約為40分鐘時間)
兇手是和平進屋,熟人作案。
“思路理到這,我們不得不注意3個情況。一,死者頭部的傷和他的墜樓是不是同一人造成的?二,死者墜樓時屋里到底有沒有人?三,死者墜樓后,兇手是從陽臺逃跑的嗎?圍繞這3個疑問,各組按既定方向繼續開展。(作者在此處給與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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