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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表于 2021-11-19 10:44:44 | 2021-11-20 18:26編輯
第四題

一、        案發(fā)現(xiàn)場分析
(一)        大家發(fā)現(xiàn)202著火后,一同上樓查看,原文“202門鎖上了。老秦忙掏出備用鑰匙”,“一股濃濃的酒精氣味撲面而來”,“著火的地方已經(jīng)燒得面目全非,書架和半個窗簾都完全看不出原來的模樣”,“引起大火的原因很可能是點燃了大量易燃物品,從而引燃了木質(zhì)家具,點火的應(yīng)該是一些拜神用的香,起火的位置似乎是書架,這里的書也已經(jīng)焚燒成灰燼了,書架上方的顯示屏和接收器也連帶被燒毀,只剩下一些殘骸”,“左棟二樓廁所窗戶下方的空地時,于草叢中找到了一把手槍、一雙手套和一把可以打開202房間的鑰匙”。據(jù)此我們可知:
1、        案發(fā)現(xiàn)場的窗子朝向海邊,住客們都在海邊燒烤,因此可推斷兇手沒有從窗子進(jìn)出。大家趕到時,門是鎖著的,且在樓下空地發(fā)現(xiàn)了鑰匙,可知兇手進(jìn)入死者房間后拿走了死者的鑰匙,這一舉動可以把門從外面鎖上,防止有人來找死者或是提前發(fā)現(xiàn)死者死亡一事。
2、        從氣味上可判斷火災(zāi)的引燃物是酒精,原文“保健室抽屜角落里放著的五瓶75%醫(yī)用酒精都用光了,之前一直沒有怎么用過,上面都是灰,昨天用的時候還有四瓶沒有開封呢,可能都快要過期了”,可見兇手用的就是保健室的酒精。那么誰知道保健室有酒精呢?李固登手受傷之后,“方琪和馮志誠帶他到保健室消毒處理并包扎好”,可見李固登、方琪、馮志誠及老秦父女都是知道的。酒精的保質(zhì)期一般為2年,也就是說2年內(nèi)來過此地的人也可能知道。
3、        點火延時的物品是香,眾人吃過飯散去后,“老秦去了雜物間,拿出一把元寶蠟燭香”,可見香是放在雜物室的,而雜物室和保健室是同一個房間。因此兇手必然是知道這一點的人。
小結(jié):可知兇手知道雜物/保健室內(nèi)有香和大量未開封的酒精。他鎖上死者房門是為了避免死者被別人發(fā)現(xiàn)。
(二)        尸體的情況及屋內(nèi)環(huán)境
原文“尸體沒有其他外傷也沒有其他中毒的癥狀,只有額頭一處槍孔,槍孔周圍沒有燒焦的痕跡,子彈穿過了頭顱。子彈在書架靠墻面的殘骸上被發(fā)現(xiàn),而在上方的墻壁上則發(fā)現(xiàn)有輕微的撞痕”,“死者死于額頭上的槍傷,一擊斃命,死亡時間大約為下午5點到7點,子彈大小為9x17mm,和現(xiàn)場搜索到的手槍口徑相吻合,且手槍檢測出明顯的硝煙反應(yīng)。死者房間的未經(jīng)大火波及物品上均找到少量死者指紋,還有微量管理人秦馬指紋,剩余再無別的明顯指紋,手袋上有大量死者指紋。手槍上沒有任何指紋,丟在一起的鑰匙上則有死者和管理人的指紋”,據(jù)此我們可知:
1、        死者額頭所中槍傷為致命傷,且槍孔周圍沒有焦痕,可見是遠(yuǎn)距離射擊。從死者俯尸的地方是在門口可推斷兇手是在死者開門后立刻給了死者致命的一槍。文中提到死者“一直在提防一切身外之物”,可見為人謹(jǐn)慎。據(jù)案發(fā)后李固登所言,“她要和某些人秘密會面”,由于已知死者除了老秦以外和其他人不相熟,可見死者與兇手在約會見面前要通過某種方式進(jìn)行溝通聯(lián)系,確定身份。
2、        房內(nèi)未失火的物品上找到少量死者指紋和微量的管理人指紋,按理說管理人經(jīng)常來房間打掃,指紋不可能只有微量,加上前面提到樓下找到了一副疑為兇手所用的手套,可推斷兇手戴著手套在屋內(nèi)四下翻找過東西,從而掩蓋掉了管理員的大部分指紋。并且兇手非常謹(jǐn)慎,他知道住客中有一個痕跡學(xué)專家,因此為了掩蓋自己可能留在屋內(nèi)的線索,設(shè)定了一個延時起火裝置。
3、        通過子彈型號,我們可知該槍可能是較小的手槍,例如勃朗寧手槍,體積小便于攜帶和藏匿。
小結(jié):兇手和死者相熟,并且死者身上有兇手要找的東西。
(三)酒店的秘密
1、關(guān)于屋內(nèi)古怪的顯示屏和上鎖的房間。原文稱住客們收到的撲克,“好像是一個地下組織在做著許多不法勾當(dāng),但組織具體有哪些人則壓根不了解”,“左棟一樓上鎖的房間就只有”死者“和老板有鑰匙”,在老秦當(dāng)上管理員不久,“旅店老板就在二樓所有房間安上了這種鐘”。結(jié)合起來,我們可推測上鎖的房間內(nèi)有一些設(shè)備,可以發(fā)出瞬時信號,例如是一條信息,則相對應(yīng)的房間內(nèi)的顯示屏就會顯示出該信息,算是偷偷分配行動任務(wù)的一種方法吧。
2、原文中有證人稱“我買爆竹放到庫房后,正想回廚房,剛走出庫房幾步,突然聽到了兩聲短促的悶響,和一聲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意外的聲音似乎沒聽到太多,我在聽隨身聽里面的歌呢,好像隱約有聽到隔壁有開關(guān)門的聲音”,“緊鄰六點的時候有人在隔壁廁所好像呆了一段時間,我聽到了水聲”,這些證詞都表明該旅店的隔音效果并不好。
小結(jié):酒店房間內(nèi)的顯示屏是地下組織的聯(lián)絡(luò)方式,酒店內(nèi)的隔音效果不好。
二、        嫌疑人排查及確認(rèn)兇手
(一)        通過上方的分析,我們可以確定以下幾個兇手需具備的特征:
1、        熟悉酒店環(huán)境,知道酒店隔音效果差,知道香火和酒精所在的位置。
2、        由于酒店不隔音,加上死者死亡的時間是5-7點,那么兇手暗殺死者的時間點可能就有兩個:
(1)6:40多,尚安從樓上下來后,大家邊烤肉,邊“開始唱起了歌,放起了煙花和鞭炮”,這時的鞭炮聲可以掩蓋槍聲,但期間并沒有人離開海邊,因此可排除這個行兇的時間段。同時,兇手的槍是丟在了樓下,也可排除兇手利用道具延時射擊的可能性。
(2)5:30老秦聽到兩聲悶響,鑒于再無旁人聽到任何聲音,我們可推斷這就是兇手行兇的準(zhǔn)確時間。之所以是悶響,很可能是兇手用房間內(nèi)床上的枕頭充當(dāng)了消音器,之所以有兩槍,第一槍是殺掉了死者,第二槍是摧毀了顯示屏,因為上面很可能有關(guān)于兇手的信息??吹綀D中家具的擺設(shè),椅子是放在靠墻一側(cè),很可能開始時椅子是放在桌子右側(cè)的,兇手用椅子去撞擊了書架,造成了撞擊聲。撞擊的原因是可能想拆掉書架吧,或者想毀掉顯示屏和接收器。因此兇手殺人的時間就鎖定在5:30。
3、原文“這里還是偏僻的海邊,所有能到達(dá)這里的路口的攝像頭都沒有看到行人的蹤跡或可疑跡象?!币虼讼右扇司玩i定在各位住客身上。同時死者頭上槍痕表明死者不是自殺。
4、死者和在場的人幾乎都不認(rèn)識,只認(rèn)識老秦,因此兇手和死者要通過顯示屏進(jìn)行聯(lián)系。
(二)        馮志誠:在放焰火時,“他表示這個東西有陰影,玩不得”,可見他不能接受聲音和火光刺激,因此可排除他開槍殺人的可能性。
(三)        呂先生:他作為偵探,自稱一直到6:12都在睡覺,不具備犯案的時間,也可排除嫌疑。
(四)        老秦:如果他是兇手,他聲稱聽到悶響的聲音就是假的,但是其他人都沒有聽到任何聲音,因此可推斷老秦所說的就是實話,所以他不是兇手,可排除。
(五)        鄧浠浠:他在放煙花前有2分鐘的時間回到樓內(nèi)取煤油,假設(shè)他是兇手,他完全可以用煤油作為引燃物,沒必要再通過天橋繞到右側(cè)下樓去取酒精。而且時間上也不夠用??膳懦?。
(六)        李固登:他作為死者的保鏢,有很多殺死者的機會,而且明顯文中死者是被她要會面的人殺害的,因此可排除。
(七)        尚安:他是“逛了下就只找到這個酒店還在開業(yè)”,于是進(jìn)來的,可知他是剛到此地,理論上不知道保健室會有大量可供使用的酒精,并且他進(jìn)酒店時走錯了門,“這個酒店的前臺居然設(shè)置在右邊,從左邊的門進(jìn)去后還過不來”,可見他完全不熟悉這里的環(huán)境,可排除嫌疑。
(八)        秦夢:她在案發(fā)后有“一本寫滿了字的日記本”,記的都是之前呂先生給她講的事,可見她一下午都在寫東西,可排除嫌疑。
(九)        方琪:她就是本案的兇手。原因如下:
1、        她來過該酒店,并且在案發(fā)前去過保健室,看到那里有大量未使用的酒精。
2、        Q在撲克中代表了女性。因此可推斷叫眾人過來的梅花Q很可能就是一名女性,因為死者包里也有梅花Q的信,并且還有“一枚徽章,一面印著缺了左上角的六芒星圖案,一面刻著紅桃Q?!笨赏茢嗨勒呖赡芫褪墙M織內(nèi)的紅桃Q,而兇手就是梅花Q。
3、        在案發(fā)時間,方琪稱“在聽隨身聽里面的歌呢,好像隱約有聽到隔壁有開關(guān)門的聲音”,但是卻沒有聽到悶響或撞擊聲,可能就是在說謊。
4、        因為她知道老秦說6點半要叫大家去燒烤,于是拿走了死者房間的鑰匙并鎖上了門,以防老秦開門進(jìn)來喊死者。同時她提前去保健室拿了香和酒精,布置好現(xiàn)場,設(shè)置了延時裝置。之后去到隔壁的衛(wèi)生間,把槍、手套和鑰匙扔了下去。
5、        動機:推測是和幾年前死掉的男孩有關(guān)??赡芤驗槟撤N個人恩怨,她的孩子被組織的人殺了,她可能通過整容重新回到組織,要為孩子報仇。

三、        案件還原
案發(fā)時,死者通過酒店內(nèi)的顯示屏與兇手取得了聯(lián)系,兇手謊稱有其他信息要與死者分享。
下午兇手趁沒人注意時通過天橋來到右側(cè)一樓的保健室,拿走了自己所要用的酒精和香。5:30兇手去找死者,死者開門后,兇手隔著枕頭射殺了死者。隨后為了隱藏自己的信息也打爛了顯示屏,同時翻找了死者的東西,發(fā)現(xiàn)死者身上也帶有手槍,于是拿走了死者的手槍。隨后設(shè)置定時燃燒裝置,并拿走了死者房間的枕頭。接下來她走到衛(wèi)生間,從窗口把槍、手套、鑰匙等物品丟掉。







第五題

寒雨殺死木馬和鍵盤,若晴殺死段輝,長眠殺死妖姬。

一、        木馬案和鍵盤案
兇手是寒雨,具體分析如下:
(一)由于殺死鍵盤所用的兇器是木馬的刀,并且木馬在和眾人打完牌分開時,“手里把玩著她的夜刃,往自己房間走去”,因此可認(rèn)定木馬的刀一直在她自己身邊,可推論出要么是木馬殺了鍵盤后被殺,要么是殺了木馬的人取走了木馬的刀后用它殺了鍵盤。由于暗月幫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刀,并且鍵盤是對立幫派的人,殺鍵盤可以自己邀功,因此不存在有人看到木馬的尸體后,取走木馬的刀去殺鍵盤的可能性。同時千泉是警方臥底,描述也是從他的視角出發(fā),因此可以排除他殺人的可能性,下面就不再將他列為嫌疑人進(jìn)行分析了。
(二)        在木馬案中,我們可以得出如下信息:
1、        原文“死者是被“一刀致命,現(xiàn)場沒有移動的痕跡,……現(xiàn)場還有多個死者不是自殺的物證”,因此可排除木馬自殺的可能性。同時可知死者房間是第一案發(fā)現(xiàn)場,不存在移尸的可能性。
2、        我們再看一下誰有可能拿到兇器【齊哥的刀】。
(1)        原文“木馬倒在了地上,一動不動……她的胸口處插著一把夜刃……這把夜刃正是以前屬于前輩齊哥的那一把。”可見兇器是齊哥曾用過的刀。原文提到,暗月樓“唯一出入口設(shè)有智能識別鎖,僅有我們5人才能解鎖并進(jìn)入……其余人都無法通過任何方式進(jìn)入這棟樓”,因此拿刀的人也鎖定在這五個人之中。
(2)        通過上帝視角【即警方臥底千泉的自述】我們可知在案發(fā)當(dāng)晚20:30,這把刀還在儲物室【原文“關(guān)上抽屜,看著桌上的某把夜刃”】。之后千泉、寒雨、冰伯和木馬一直在一起打牌,沒有人可以去拿刀。
(3)        21:20四人相繼離開了活動室。直到21:30寒雨過來敲千泉的門,提醒他忘記鎖儲物室了。而千泉“快速將門關(guān)上并上鎖”,并沒有仔細(xì)檢查齊哥的刀是否還在。由于儲物室的鑰匙一直在千泉手中,作為警察他不會私下殺死任何人,因此可知他沒有拿走齊哥的刀,并且直到發(fā)現(xiàn)木馬尸體前,儲物室的門一直是鎖好的。那么這把刀丟失的時間就是在21:20-21:30之間。
(4)        文中可知若晴21:40回到暗月樓,不存在事先偷偷回來躲藏的情況,因此她沒有機會拿到這把刀。排除警察千泉和死者拿刀【死者有自己的刀】的可能性,有機會拿刀的人只有寒雨和冰伯。
小結(jié):有機會拿到兇器的人是寒雨和冰伯,即殺害木馬的人只可能是寒雨或冰伯
(三)        鍵盤案已知信息為死亡時間是“1點到3點30分……現(xiàn)場就是第一現(xiàn)場,他的死因是胸口的刀傷,一擊致命”,“他胸口上還插著暗夜幫的夜刃,誒這把夜刃是木馬的”,“兇手的身高,一定不超過170cm,大概就165cm左右”,“桌球館到公園尸體位置……步行2分鐘內(nèi)就能到”,木馬“的夜刃一般她都會帶在身上,不會交給其他人”。據(jù)此我們可知殺死鍵盤的人身高在165cm左右,木馬的刀只會自己用。由此可得出以下信息:
1、        原文稱白鹿幫“雨露閣外圍的幾個安保的小弟說,案發(fā)凌晨0點后某一時刻只有鍵盤出去過”,因此可排除白鹿幫人員殺害鍵盤的可能性。
2、        由于冰伯“身高超過一米八五”,可以排除冰伯殺死鍵盤的可能。
3、        1:00-3:30,千泉一直在桌球室,身邊一直有若晴或寒雨作證,沒有離開過。二人打球時他在看視頻,排除了他跑出去殺人的可能性。
4、        根據(jù)身高,木馬、若晴和寒雨【身高均為163cm】都有殺害鍵盤的可能。
(1)        若晴3:00-3:10出去買水,根據(jù)路程她有機會殺害鍵盤,但是她沒有木馬的刀,同時前面也分析了她沒有拿到殺死木馬的兇器的可能性,她既然不可能殺害木馬拿走木馬的刀,也就不可能用木馬的刀來殺害鍵盤。因此可以排除她的嫌疑。
(2)        寒雨1:30-1:40外出透氣,根據(jù)路程她有機會殺害鍵盤,同時根據(jù)前面的分析她也有可能拿到齊哥的刀殺害木馬,所以寒雨有可能是殺害鍵盤的人。
(3)        木馬21:20后到2:50死前的行動不為人知,她有時間過來用自己的刀殺害掉鍵盤,也就是說如果她是殺鍵盤的兇手的話,結(jié)合前面分析她最終死亡現(xiàn)場是在自己的房間,那么她最早可以在1點左右來到公園殺人,最晚殺人的時間是2:30【2:30再走20分鐘回到自己房間,2:50被殺】。因此她有殺害鍵盤的可能。
小結(jié):殺害鍵盤的人可能是寒雨或木馬
(四)        確定殺害木馬及鍵盤的兇手
結(jié)合第(二)點,即殺害木馬的人只可能是寒雨或冰伯,再結(jié)合第(三)點,即殺害鍵盤的人可能是寒雨或木馬。我們可以得到如下幾種組合:
1、        木馬殺鍵盤,冰伯殺木馬。假設(shè)木馬在2:50被人殺害之前去公園殺了鍵盤,那么她回到暗月樓被人所殺的時間點就應(yīng)該在1:20-2:50之間。但是冰伯“在1:00到3:00用筆記本電腦和外國幾位朋友視頻聊天,中途沒有離開過他的房間,其多位朋友也能證實這一點”,因此他不可能在這個時間點殺木馬,排除這種可能性。
2、        木馬殺鍵盤,寒雨殺木馬。同樣,假設(shè)木馬殺了鍵盤,她回到暗月樓的時間是1:20-2:50,這段時間寒雨一直和千泉、若晴在一起,即使中途離開了10分鐘也不能趕回暗月樓殺人。因此排除這種可能性。
3、        寒雨殺鍵盤,冰伯殺木馬。如果冰伯殺了木馬,那么他就要在1:30趕到桌球館外,趁寒雨在外透氣的10分鐘把木馬的刀交給寒雨,以便寒雨用木馬的刀殺掉鍵盤。但前面明確提到了冰伯在1:00-3:00之前視頻上網(wǎng),因此他不可能去給寒雨送刀,因此這種可能性也排除了。
4、        寒雨殺木馬,寒雨殺鍵盤。從時間點上來看,寒雨可以在21:20-21:30期間殺掉木馬,之后拿了木馬的刀,在1:30-1:40之間用木馬的刀殺掉鍵盤。還有一點可間接證明寒雨是殺害木馬的兇手。因為文中稱木馬為人謹(jǐn)慎,之前寒雨曾說過他們之中有對方的臥底,加上木馬的門鎖只能她自己解鎖,同時也不存在等她死后用她指紋解鎖的情況,可見木馬是主動讓兇手進(jìn)到自己房間的。對于幫派的其他人,木馬多少都會懷疑對方是不是臥底,只有寒雨她不會懷疑,畢竟寒雨是幫派頭目,不可能是臥底,所以寒雨也最有可能在木馬毫無防備的情況下進(jìn)屋殺死木馬。
小結(jié):殺害木馬和鍵盤的人是寒雨。
(五)        殺人動機分析
1、        寒雨殺木馬的動機
木馬是幫派的管理層,文中未提到她和寒雨有哪方面的過節(jié),那么根據(jù)題目里寫的關(guān)于幫派的近期目標(biāo),“1.斬殺白鹿幫成員;2.斬殺臥底”,可推斷寒雨殺木馬是因為她懷疑木馬是白鹿幫安排過來的臥底。具體分析如下:
(1)        文中提到白鹿幫陳總收到了己方臥底送過來的兩個U盤,同樣安排了臥底在白鹿幫的寒雨同樣會知道此事,她必定要去儲物室檢查U盤。原文“上周六我和寒雨檢查的時候還是5個的,怎么就不見了2個”。因此,寒雨確定了U盤丟失的時間是上周六【8號】至9號【9號的時候陳總收到了兩個U盤,從小劉和長眠的證詞中可知】。
(2)        由于寒雨是頭目,可以排除她是臥底的嫌疑,同時文中稱寒雨也排除了千泉的嫌疑,因此臥底嫌疑人就鎖定在了能進(jìn)入暗月樓的其他管理人員,即冰伯、木馬和若晴。首先,冰伯“不久前才從國外回來……因為疫情原因,被關(guān)在酒店強制隔離了十四天,前天才結(jié)束隔離”,可見冰伯8號、9號均未在暗月樓,可排除嫌疑。其次,若晴的公司“上周五到本周二公司組織員工乘坐飛機到遙遠(yuǎn)的M省培訓(xùn)學(xué)習(xí)。”但時間跨度長,并且沒有人證明若晴自始至終都在M省,因此若晴的嫌疑不可完全排除。
(3)        根據(jù)小劉的證詞,9號當(dāng)天下午2點,她和長眠及陳總在AA超市內(nèi)的餐飲店吃飯,吃飯時陳總給了長眠兩個U盤,即暗月幫丟失的U盤。因為陳總是在吃飯時將東西交給了長眠,可見十分急迫,也證明了陳總也是剛剛才收到的U盤,即臥底剛將U盤交給陳總。由于陳總等人去吃飯的地方正是木馬工作的AA超市餐飲部,方便接頭和交收東西。因此木馬的嫌疑也不可以排除。
(4)由于案發(fā)當(dāng)天發(fā)現(xiàn)又有U盤不見了【千泉拿走的3個】,若晴還沒回來,所以寒雨將嫌疑鎖定在了木馬身上。
綜上,寒雨在評估了若晴和木馬是臥底的可能性大小之后,認(rèn)為木馬是臥底。
2、        鍵盤被殺原因及誰是白鹿幫派出的臥底的分析:
(1)        原文稱鍵盤“隨身物品只有一部手機、一瓶古龍水和他房間的鑰匙,而這些物品都沒有被翻弄過”,可排除自殺和因財起意的臨時殺機。
(2)        寒雨21:20眾人回房后,檢查儲物室上鎖情況時,發(fā)現(xiàn)門沒有鎖,同時抽屜里的U盤都不見了。她經(jīng)過上面的分析,排除掉千泉和冰伯的嫌疑,若晴當(dāng)時還未回來,因此她將懷疑的對象明確的鎖定在了木馬身上,于是隨手拿起桌上齊哥的刀去找木馬。在殺了木馬之后,她知道木馬還沒有機會把U盤轉(zhuǎn)移,但是卻沒能在木馬身上及房間里找到U盤。反而有可能在木馬的手機上找到了短信【或是郵件信息】,得知木馬在和對方幫派的鍵盤談合作的事。至此,寒雨才發(fā)現(xiàn)自己殺錯了人,木馬并不是臥底,因為不可能臥底和他們自己人去談什么合作。
(3)        在案發(fā)后,陳總收到一條短信,“內(nèi)容是鍵盤的死亡現(xiàn)場,從圖片上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把刻著斑馬的夜刃插在了鍵盤的身上?!薄岸绦攀窃?月14日上午8:30發(fā)送的,號碼是一個虛擬號碼,我們難以溯源”,“雖然時間是8:30,但有可能發(fā)送者使用了一些延時軟件定時發(fā)送短信”。據(jù)此可知,白鹿幫的臥底并沒有死,根據(jù)上文寒雨評估出來的兩個臥底人選,除去已死的木馬,可斷定另一個人若晴就是白鹿幫安排過來的真正臥底。若晴是趁開會的空檔飛回來【畢竟是在國內(nèi),飛機基本上可以當(dāng)日抵達(dá)】偷U盤的。
(4)        鍵盤是一個“又矮又瘦的男性,性格暴躁,生性易怒”,他曾“表示想和暗夜幫的人合作,互利共贏”,在案發(fā)當(dāng)天,他很有可能要“和暗夜幫的人商量合作的事”。他當(dāng)天隨身帶了手機,“一瓶古龍水”,根據(jù)鍵盤的性格特點,他使用古龍水很可能是為了見某位女性,想給對方留下一個好印象。結(jié)合他想和暗夜幫的人合作,可推斷當(dāng)晚他和暗夜幫的某個人約在了公園見面。
(5)        因此,寒雨在殺害木馬后,很可能在木馬的手機上找到了她和鍵盤約定見面的信息,于是準(zhǔn)備赴約殺掉鍵盤,動機就是殺掉一個白鹿幫的管理層。當(dāng)晚若晴回來后提出去打桌球,寒雨稱要回房拿VIP卡,很可能就是回去拿了木馬的刀和手機,方便她冒充木馬和鍵盤談見面的事。

二、妖姬被殺案
兇手是暗夜幫的臥底長眠。
(一)根據(jù)題中現(xiàn)有線索,“白鹿幫的陳總謀殺妖姬的嫌疑可以排除,因為”“多名大客戶因難過美人關(guān),最終與白鹿幫簽訂了合作協(xié)議”,并且“上個月暗夜幫的主要目標(biāo)客戶是2個來自Y市的毒梟海哥和阿龍”,妖姬剛剛“通過情色交易,將兩個客戶全攬入白鹿幫的懷中”,“寒雨得知此事后親自上門和兩位客戶談判,才勉強留住了海哥這一個客戶,但是收益卻比之前協(xié)商好的少了2成。”可見妖姬不可能是暗夜幫派來的臥底,因為她的行為嚴(yán)重危害了暗夜幫的利益。正因如此,陳總也沒有理由殺掉一個對自己幫派作用極大的人,所以陳總不可能殺妖姬。
(二)原文對案發(fā)現(xiàn)場的描述為“現(xiàn)場多處痕跡表明死者并非自殺。”可知妖姬不是自殺,加上文中未提到幫派成員之間有任何矛盾,因此可推斷殺妖姬的人是暗夜幫派過來的臥底,動機就是為了除掉這個搶他們生意的女人
(三)原文稱“白鹿幫的老巢同樣有嚴(yán)格的門禁裝置,僅有白鹿幫的管理層(陳總、探員、長眠、妖姬、鍵盤、小劉)才能進(jìn)去”,“雨露閣外圍的幾個安保的小弟說,案發(fā)凌晨0點后某一時刻只有鍵盤出去過”,根據(jù)鍵盤外出的時間【0點后】及妖姬死亡的時間2:00-4:30,可知妖姬死時鍵盤不在樓內(nèi),因此可排除鍵盤殺人的嫌疑。那么殺妖姬的兇手就鎖定在探員、長眠和小劉之中。
1、原文稱“在死者面前還有一副散落的撲克牌,在死者手中背面朝上握著其中的三張。偵查員將其翻轉(zhuǎn)后發(fā)現(xiàn)這三張卡牌分別是方片4、紅桃6和梅花7”,這三張牌恰好是當(dāng)晚他們打牌時小劉抽到的“三張關(guān)鍵牌扭轉(zhuǎn)局面,甚至兩盤的關(guān)鍵牌都相同,都是方片4、紅桃6和梅花7”,因此知道這三張牌的人一定是當(dāng)晚參加牌局的人,即長眠和小劉。探員是在大家結(jié)束牌局后才回來的,可以排除她的嫌疑
2、根據(jù)文中所寫,寒雨曾說過,“妖姬也被我安排在陳總身旁的臥底殺了”,“寒雨將她手機里的照片展示給大家看”,“她手機上郵件接收的時間是2:25”,可知暗夜幫臥底在殺害妖姬后拍了照片,并發(fā)給了寒雨。而當(dāng)晚陳總在“0:30……向妖姬、長眠和小劉索要他們的手機……后面的時間,我回到自己的房間鎖上門”。陳總的房間上鎖后沒有人可以進(jìn)出,因此可知長眠和小劉當(dāng)時都沒有手機。不過從當(dāng)天隨身帶的物品中可知,長眠有一臺電腦 ,型號和冰伯的一樣,可知有攝像頭【冰伯可以用這臺電腦視頻】,可以拍照也可以發(fā)送郵件。因此可推斷長眠就是寒雨派出去的臥底,當(dāng)晚也是他殺了妖姬,并且故意讓死者拿著當(dāng)晚小劉抽到過的牌,意圖陷害小劉。。
3、證明小劉不是兇手的原因還有,假如小劉是兇手,妖姬“被捅后大約2分鐘后死亡”,她的確有時間在撲克牌中找到當(dāng)晚小劉摸過的牌,從而留下“小劉是兇手”這樣的死亡信息。但是前面說過臥底拍下了妖姬的死態(tài),也就是說在妖姬被捅后,兇手要么當(dāng)場拍照 ,要么回去取了拍照 設(shè)備再來拍照,無論是哪種情況,兇手都可以看到死者手上拿的牌,他不可能任由這樣明確指向自己的證據(jù)存在,因此小劉不可能是兇手。

三、段輝被殺案
殺害段輝的人是若晴。具體分析如下:
(一)原文稱“暗夜幫只有管理層成員才能夠和海哥交流”,“他想雇兇襲擊段輝”,“他要求兇手在段輝的背部捅三刀,并且拿走他手上那枚不值錢的那枚戒指。事成之后,海哥將會給兇手一筆不菲的報酬?!薄笆芎φ咴谀扯吻逍训臅r間,曾吃力地告訴我們兇手是使用夜刃捅他的”。因此可推斷殺害段輝的是暗夜幫的某個管理層成員,即前面提到的暗夜五人組。
(二)由于“犯罪地點(同時也是第一現(xiàn)場)在Q巷”,陳總曾說過,他21:00穿過Q巷時沒有看到任何異常,“道路中間一堆生活垃圾沒人掃”,而在22:30,有幾個人“散步發(fā)現(xiàn)有個人倒在了道路中間”,因此可推斷兇手行兇的時間在21:00-22:30之間。這段時間白鹿幫的人都在雨露閣開會,可以再次排除他們的行兇可能性。
(三)已知“Q巷離暗夜幫暗月樓至少12分鐘路程,而離若晴工作地點至少10分鐘路程”,當(dāng)晚21:00-22:30期間,前面已分析了木馬已被殺,因此可排除寒雨和木馬的嫌疑。千泉作為“上帝視角”及警方臥底也可排除,冰伯在21:20-21:40期間行動不明,但是從路程上來看不具備犯案的條件,就算他掐好時間剛剛可以趕回來,但他在21:40開會前幾分鐘是從樓上下來的,因此也可排除他出門殺人后又返回的可能性。
(四)殺害段輝的兇手就是若晴,動機就是為了海哥提出的不菲的報酬。若晴當(dāng)晚的行程“21:10后就沒人知曉了”,她是21:40到達(dá)的暗月樓,根據(jù)路程計算【公司10分鐘到Q巷,Q巷12分鐘到暗月樓】,她有30分鐘充足的時間行兇,同時她有作為兇器的夜刃。

四、案件還原
由于幫派爭斗,暗月幫派了臥底長眠到白鹿幫,白鹿幫派了臥底若晴到暗月幫。
7號若晴隨公司去M省培訓(xùn),但隨后8號她又搭機飛了回來,回到暗月樓偷走了儲物室的2個U盤,并將之交給了頭目陳總。之后再次回到培訓(xùn)地點。
9號,陳總將U盤交給了手下長眠。
案發(fā)的13號當(dāng)天,寒雨發(fā)現(xiàn)U盤丟失,經(jīng)過她的推理她認(rèn)定木馬是臥底,于是用了齊哥的刀去殺害了木馬,但是未在木馬房內(nèi)找到遺失的U盤,反而發(fā)現(xiàn)木馬在和對頭幫派的鍵盤談合作,于是假裝木馬發(fā)信息和鍵盤約定見面。
若晴下班后,到了Q巷殺掉了段輝,之后趕回暗月樓。
暗月幫眾人開完會之后,若晴提議去打桌球,寒雨回屋帶上了木馬的刀和手機。在打桌球間隙的時候,寒雨借出去透氣的工夫來到與鍵盤約定的公園,殺死鍵盤后趕回桌球廳。三人打球結(jié)束后在公園見到了鍵盤的尸體,若晴偷偷將尸體拍了下來。
再看白鹿幫。長眠來到妖姬房間,用刀殺了妖姬,之后在她手上放了象征小劉的撲克牌,然后用電腦拍照傳給了寒雨。
次日,陳總也收到了若晴發(fā)來的鍵盤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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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9 17:36:44 | 2021-11-20 11:43編輯
第四題:
懶得答題了,就稍微說下,撞痕不知道是啥,猜測應(yīng)該是點火的,這樣的話兇手就應(yīng)該是馮志誠,其他懶得去說了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9 21:38:00 | 2021-11-21 19:49編輯
第四題
嫌疑人范圍
由于【所有能到達(dá)這里的路口的攝像頭都沒有看到行人的蹤跡或可疑跡象】,兇手在當(dāng)晚住在鳳仙花酒店的九人之中。

邀請函分析
三年前紙牌屋發(fā)生的事是什么?從后文可以得知是指【三年前的冬天,有一個男孩被射殺在紙牌屋對面的便利店門口,門上還寫著:買命】的事情。“買命”的含義是指“用錢財換取性命;多指以賄賂求得免去死罪”,但此處這樣解釋似乎不太妥當(dāng),暫且簡單理解成“有人以五百萬換取男孩的性命,或者有人以男孩的性命換取五百萬元”,但顯然最終五百萬元不知所蹤,無人知道五百萬的下落,而組織成員之一梅花Q知曉五百萬的下落。
射殺男孩的人是誰?邀請函當(dāng)然不可能只是邀請眾人來告知眾人當(dāng)年真相這么簡單,往往是已故之人的友人或親人,邀請一群有嫌疑之人或是可能知曉真相之人前來,通過設(shè)置解謎游戲,或是訪談眾人,來獲得真相(知道誰是當(dāng)年的兇手),再殺害這個兇手。本案中的死者為林歡,林歡有【有一枚徽章,一面印著缺了左上角的六芒星圖案,一面刻著紅桃Q】,顯然林歡也是組織成員,很可能就是當(dāng)年射殺男孩的兇手。而殺害林歡的兇手是男孩的親人或是友人,通過給眾人發(fā)邀請函聚集眾人,從而找到兇手,并實現(xiàn)復(fù)仇。五百萬在林歡手中?不一定,但很有可能。
殺害林歡的兇手就是寄邀請函的人?大概率是。以下推理會以此為前提展開。
殺害林歡的兇手是組織的成員梅花Q?不一定。兇手或許只是以梅花Q的名義向大家發(fā)出邀請函,為了提高自己知曉真相的信服力;可能是兇手從梅花Q口中聽到過關(guān)于三年前事情的只言片語(但是兇手不了解全部真相),知曉梅花Q可能知道三年前真相,所以以梅花Q的身份發(fā)出邀請。
組織成員的數(shù)量?梅花Q的紙牌背面是缺了右上角的六芒星,而林歡的紅桃Q背面缺了左上角,六芒星有六個角,或許有6個組織成員。
誰可能是發(fā)出邀請函的人?從嫌疑人的隨身物品中可以看到,我、馮志誠、鄧浠浠、方琪都有信,秦夢聲稱自己收到信,但隨身物品中沒有,可能是沒有帶來,也可能秦夢就是發(fā)出邀請函的人。而有信的眾人當(dāng)然也可能是發(fā)出邀請函的人,可能是假裝自己被邀請。

作案需要用到的物品
1. 酒精
兇手在點火中使用了五瓶75%醫(yī)用酒精。酒精在雜物/保健室的抽屜角落。方琪、馮志誠和李固登曾去過保健室【方琪和馮志誠帶他到保健室消毒處理并包扎好的】且可能也曾使用過酒精消毒,他們應(yīng)該會知曉酒精的位置。不過從文中描述秦夢應(yīng)該是沒有一同去保健室才對,她卻說出【昨天用的時候還有四瓶沒有開封呢,可能都快要過期了】的話語,這一點著實令人注意。秦夢能知道保健室中酒精的位置,這并不奇怪,但是如果秦夢昨日并沒有陪同去消毒處理的話,她是在什么時候用到過酒精呢?不由得令人猜想,她是不是昨天提前去保健室看是否有酒精用于點火。
2. 元寶蠟燭香
點火的是一些拜神用的香,前文老秦在雜物間拿出了一把元寶蠟燭香,可知拜神的香是放在雜物間的。關(guān)于元寶蠟燭香的具體存儲位置,文中并沒有太提及。只能寬泛地推測,去過雜物/保健室的人可能會知道香的位置。

作案經(jīng)過
時間線
5點30分左右  秦馬說自己剛走出庫房幾步,突然聽到了兩聲短促的悶響,和一聲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
5點40分左右  馮志誠說好像停電了,停了大概有個幾分鐘的樣子
快到6點         馮志誠說有人在隔壁廁所好像呆了一段時間,我聽到了水聲(方琪說自己在廁所拉肚子

秦馬說的【兩聲短促的悶響】可能是開槍發(fā)出的聲音,而【物體撞擊的聲音】可能是子彈撞到桌板上的聲音【子彈在書架靠墻面的殘骸上被發(fā)現(xiàn),而在上方的墻壁上則發(fā)現(xiàn)有輕微的撞痕】。說明5點30分左右兇手就槍殺了林歡。之后兇手為達(dá)成某種目的做了某件事導(dǎo)致了停電。
之后兇手布置了延時點火裝置,在房間的書架上、書架上的書等位置灑上大量酒精,并在書旁點上拜神用的香,讓香斜著靠在書上,當(dāng)香燒到一定長度時,便可觸及到書上的酒精,書架則會瞬時變成一陣火海,這樣便可實現(xiàn)延時點火。
之后,兇手走出202,將門鎖上,將手槍、手套和鑰匙從二樓左棟廁所丟下去?;蛟S是在方琪進(jìn)去之前丟的,不過更可能是在方琪出來后丟的,為了陷害方琪。

最有可能是兇手的人
這里認(rèn)為秦夢最有可能是兇手,以下為原因:
  • 秦夢是管理員的女兒,對酒精、拜神的香等各種物品的位置了如指掌。
  • 秦夢說自己收到了邀請函,在其隨身物品中卻沒有找到,一般來說都會帶在身邊的吧。所以或許秦夢是寫邀請函的人。
  • 從秦夢的證詞中可以發(fā)現(xiàn),她說自己除夕前一天去過保健室用酒精。文中沒有描述她有需要使用酒精的情形,她也沒有陪同李固登去保健室,那她為什么要去保健室使用酒精呢,或許是在為除夕點火做準(zhǔn)備。
  • 秦夢曾向秦馬問過關(guān)于時鐘的問題。
  • 秦夢對我的一些案件非常感興趣,或許是想從中了解到三年前事件的真相。

排除尚安的作案可能
從尚安不知道酒店前臺位置可以看出,尚安確實是第一次來到酒店。這樣尚安應(yīng)該很難知道酒精和拜神的香的存放地點,也不會用這樣的物品來點火。且尚安作證自己5點鐘才收盤,和客戶做完線上匯報都6點過半了,這兩件事應(yīng)該很容易和客戶查證是否是真的。如果他是兇手,就不會用說出這樣的理由。

排除馮志誠的作案可能
兇手使用了手槍,所以應(yīng)當(dāng)會出現(xiàn)硝煙反應(yīng),即身上可能會留下火藥殘留物。通過搜索可以知道:【硝煙反應(yīng)能洗掉,但無法一次性清洗干浄,需要大量時間,只要多清洗幾次,一段時間后,硝煙反應(yīng)就會被洗掉】。我們暫時無法知道兇手有無時間去更換衣物或洗澡等,也無法知道兇手是否完全清洗掉身上的硝煙反應(yīng),但從兇手的角度去思考,如果能夠通過玩煙花和鞭炮,使得“理直氣壯”的出現(xiàn)硝煙反應(yīng),當(dāng)然是最好不過了。所以兇手一定會玩煙花和鞭炮(除非他心很大,或者使用了某種裝置保證沒有硝煙反應(yīng),或者對煙花鞭炮的心理陰影真的很大很大,但這些文中沒有前提或是小概率事件)
而九名嫌疑人中,只有馮志誠沒有參與玩煙花和鞭炮。故排除。

排除方琪的作案可能
馮志誠的證言中我們得知緊鄰六點的時候有人在左棟廁所好像呆了一段時間】,而警方搜查發(fā)現(xiàn)【手槍、手套和202房間的鑰匙被發(fā)現(xiàn)在左棟二樓廁所窗戶下方的空地】,結(jié)合這兩點很容易想到,兇手會不會是在臨近6點去左棟上廁所,并且往下擲下手槍等物品。而方琪說自己在6點前一段時間拉肚子了,由于房間內(nèi)沒有廁所,那么方琪一定會去左棟的廁所。難道方琪是兇手?很明顯不可能,如果她是兇手,她一定知道手槍手套和鑰匙的方位,不會這么隨意就說出自己在6點前去過左棟的廁所?;谶@一點排除方琪。

排除李固登作案可能
李固登聲稱自己是林歡的隱藏保鏢。如果李固登是兇手,應(yīng)該不會這么說。


第五題
總結(jié)
木馬是白鹿幫在暗月幫的臥底,木馬是寒雨殺害的。鍵盤也是寒雨殺害的。
段輝是若晴殺害的。
長眠是暗月幫在白鹿幫的臥底,妖姬是長眠殺害的。


暗月幫的臥底是誰
木馬是暗月幫的臥底,以下為推理過程。
千泉在2020年8月8日(即周六)曾和寒雨檢查儲物室,當(dāng)時還有5個U盤。而千泉上次打開后忘記鎖門了。在8月13日進(jìn)入儲物室發(fā)現(xiàn)只剩下3個U盤。且8月9日白鹿幫就拿到U盤,說明有人在8月8日到9日之間拿走了U盤。
排除冰伯的嫌疑:冰伯在7月29日到8月11日之間處于隔離階段,沒有機會拿到U盤。
排除若晴的嫌疑:若晴在8月7日到8月11日之間在遙遠(yuǎn)的M省培訓(xùn)學(xué)習(xí),也沒有機會拿到U盤。
排除寒雨的嫌疑:千泉已證明寒雨不是信息泄露者。所以寒雨不是暗月幫的臥底。
于是只剩下木馬有機會拿到U盤。故木馬就是暗月幫的臥底。

相關(guān)證據(jù)
2020年8月9日,小劉、長眠和陳總在AA超市吃飯,吃飯時陳總將U盤給了長眠。而AA超市即木馬工作的超市。很容易猜想,木馬在8月9日將U盤交給陳總,而陳總將U盤給長眠。
木馬先前在游戲行業(yè)工作,而后跳槽到AA大型超市當(dāng)信息管理員。盡管其聲稱原因是【前一任公司加班過于嚴(yán)重】,但或許真正的理由是因為成為白鹿幫在暗月幫的臥底,為方便傳遞信息等,故跳槽至AA大型超市。

木馬之死與鍵盤之死
木馬的死亡時間
不超過2:50(已考慮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木馬21:20還活著,故死亡時間在21:20到2:50之間。

殺害木馬的嫌疑人范圍
首先排除死者自殺?!敬送鈨蓚€現(xiàn)場還有多個死者不是自殺的物證】

由于【僅有我們5人才能解鎖并進(jìn)入雨露閣】,所以兇手僅在暗月幫管理層內(nèi)。且現(xiàn)場沒有移動的痕跡,再結(jié)合2020年8月13日的時間線,只有寒雨和冰伯在兩個時間段有時間殺害木馬。
9點20分到30分之間,寒雨和冰伯有機會殺木馬。
12點到1點之間,冰伯有機會殺木馬
(排除1點到3點的時間段,是因為這段時間冰伯在和外國友人聊天,且聊天不可能作假)
排除若晴、寒雨在桌球館玩的中途開車回來殺害木馬,若晴最多只離開10分鐘,寒雨最多只離開15分鐘,而從桌球館到暗月樓開車需要25分鐘。
也能得出結(jié)論:木馬在凌晨1點前就被殺害了。

鍵盤的死亡時間
死亡時間在凌晨1點到3點30分。

殺害鍵盤的嫌疑人范圍
首先排除死者自殺。【此外兩個現(xiàn)場還有多個死者不是自殺的物證】

排除白鹿幫成員嫌疑:在【0點后某一時刻只有鍵盤出去過】,其他白鹿幫成員并無外出過,故排除白鹿幫成員的嫌疑。

排除冰伯的嫌疑:由于目擊證人說明【兇手的身高,一定不超過170cm,大概就165cm左右】,而冰伯的身高【超過一米八五】,所以排除冰伯的嫌疑。

剩下寒雨、若晴、木馬三人。即兇手在這三人中。

排除木馬的嫌疑
用于殺害鍵盤的夜刃是木馬的夜刃,很容易聯(lián)想是木馬殺害鍵盤的。然而根據(jù)前面分析,木馬在1點前就死了。而鍵盤是在1點后死的,所以排除木馬的嫌疑。
結(jié)合目擊者看到鍵盤死前在和人聊天,以及鍵盤提出和暗月幫合作的想法,可以想到鍵盤應(yīng)該是在和暗月幫的人接頭,在討論合作的想法。前面已經(jīng)推理出木馬是白鹿幫在暗月幫的臥底,木馬應(yīng)該是和陳總直接聯(lián)系的,而陳總并不知道和鍵盤接頭的人是誰。如果和鍵盤接頭的人是木馬,陳總應(yīng)該會有所了解的。

用于殺害鍵盤的夜刃是木馬的夜刃,會有兩種可能:一是木馬親手殺的,二是有人拿了木馬的夜刃殺的。前面已經(jīng)排除是木馬親手殺的可能性,只有可能是別人拿了木馬的夜刃殺的。前面已經(jīng)排除了白鹿幫成員的嫌疑(沒有時間),所以只能是暗月幫成員殺的。暗月幫成員殺害鍵盤,卻要拿木馬的夜刃行兇,只能說明是想要假裝是木馬殺的,先不說這樣有什么好處,如果木馬還活著,“殺害鍵盤的人不是木馬”這件事就很快被人發(fā)現(xiàn),那也就沒辦法假裝了。這說明殺害鍵盤的人知道木馬已經(jīng)死了,甚至就是殺害木馬的人,這才能解釋為什么要用木馬的夜刃殺害鍵盤。

前面已經(jīng)推出可能殺害木馬的只有寒雨或冰伯,而冰伯不可能殺害鍵盤,故殺害鍵盤的就是寒雨。殺害木馬的也是寒雨。

案情梳理
木馬之死
寒雨在21:20到21:30之間用齊哥的夜刃殺害木馬。殺害木馬的原因可能是發(fā)現(xiàn)木馬是臥底,比如21:20到21:30之間看到木馬去儲物室拿齊哥的夜刃之類(寒雨和活動室都在1樓),或是其他可疑行為。
寒雨在殺害木馬后,拿走了木馬的夜刃。

鍵盤之死
從桌球館到公園里鍵盤的尸體位置約2分鐘的距離。在打桌球的過程中,寒雨離開了15分鐘,有充足的時間和鍵盤接頭和殺害鍵盤。

鍵盤之死中最大的疑點是發(fā)送到陳總的短信。

短信是延時發(fā)送的嗎?短信發(fā)送時間在8月14日早上8點30分。而白鹿幫成員在8月14日早上8點時已被警方控制住,暗月幫成員也在凌晨時被控制住,所以短信是延遲發(fā)送的。
短信是誰發(fā)送的呢?短信是用虛擬號碼發(fā)送的,說明發(fā)送者很注重對身份的保密性。而從短信的內(nèi)容很容易想到這是白鹿幫在暗月幫的臥底發(fā)送給陳總的,用于匯報任務(wù)進(jìn)度之類。但如果是匯報任務(wù),延時發(fā)送顯示不合適,肯定是及時性越高越好。如果臥底在完成任務(wù)后立刻發(fā)送給陳總,陳總便能一醒來就看到并刪掉,而不會被警方看到。從這一角度思考,發(fā)送短信的含義便不像是匯報任務(wù)進(jìn)度。
發(fā)送短信的人定是殺害鍵盤的人,也只能是寒雨。而寒雨絕不是臥底,那寒雨發(fā)送這條短信的目的是什么呢?陳總早上7點半起來發(fā)現(xiàn)妖姬被殺害,8點半又會收到鍵盤被殺害的短信,寒雨這一舉措更像是在挑釁?;蛟S是寒雨或許是從鍵盤或木馬的手機中獲得陳總的聯(lián)系方式,然后將短信發(fā)送過去。

段輝之死
死亡時間
第一目擊者在22:30發(fā)現(xiàn)段輝倒在Q巷路中央,而據(jù)陳總的口供,他21:00從飯店離開,穿過Q巷到達(dá)停車場時,并沒有看到段輝,說明死亡時間在13日晚上21:00到22:30之間(原文說明證詞真實可信,沒有提供虛假證詞或者刻意隱瞞,故這里選擇相信陳總的證詞)

兇手是誰?
暗夜幫管理層,即寒雨、若晴、木馬和冰伯四人中的某一人。
【后面的一系列對話和現(xiàn)有的證據(jù)均表明這個人是暗夜幫管理層,以及這個人親手襲擊了段輝?!?br />
排除寒雨和冰伯的嫌疑:由于已推出死亡時間在13日晚上21:00到22:30之間,而寒雨和冰伯只在21:20到21:30是有時間殺害段輝的。而Q巷離暗月樓至少12分鐘路程,則暗月樓和Q巷間來回需要24分鐘的時間,即使21:20從暗月樓出發(fā)去Q巷,也無法做到在21:30前趕回暗月樓。故排除二者的嫌疑。

排除木馬的嫌疑:前面已判斷出木馬在21:20到21:30之間被殺害,而暗月樓和Q巷間來回需要24分鐘的時間,故木馬也沒有時間殺害段輝。

所以殺害段輝的人是若晴。

若晴有充足的作案時間:若晴在21點10分離開公司,10分鐘便可以到達(dá)Q巷殺害段輝,從Q巷到暗月樓需要至少12分鐘時間,而若晴也在9點40分到達(dá)了暗月樓。且若晴從公司到暗月樓至少要15分鐘,但其用了30分鐘,這也能側(cè)面說明若晴去過其他地方。

妖姬之死
死亡時間
根據(jù)尸檢,死者死亡時間范圍在凌晨2:00至4:30,而寒雨在2:25收到臥底的郵件,可以繼續(xù)將死亡時間縮小至凌晨2:00到2:25。

兇手是誰
結(jié)論兇手是長眠,長眠是寒雨安排在白鹿幫的臥底。

推理經(jīng)過
首先排除自殺?!粳F(xiàn)場多處痕跡表明死者并非自殺】

由于雨露閣也有嚴(yán)格的門禁裝置,僅有管理層才能進(jìn)去,所以兇手僅在管理層(陳總、探員、長眠、妖姬、鍵盤、小劉)之中。

排除陳總:根據(jù)現(xiàn)有線索,陳總謀殺妖姬的嫌疑可以排除,原因或許是:妖姬是陳總的親人(如女兒或是其他女性親戚之類),或者妖姬是陳總的情人之類的。
排除小劉:小劉沒有給寒雨發(fā)郵件的設(shè)備。由于小劉的手機在凌晨12:30后被陳總收走了,一直存放在陳總的房間,而陳總的房間上鎖了,且小劉沒有攜帶其他能發(fā)郵件的設(shè)備,所以小劉無法在2:25發(fā)郵件給寒雨。而且被害者妖姬的手機也被收走,且妖姬也沒有攜帶其他設(shè)備,故小劉也無法使用妖姬的設(shè)備發(fā)送郵件。而長眠有筆記本電腦,故其嫌疑保留。
排除鍵盤:鍵盤在凌晨0點后某一時刻便離開雨露閣,而且沒有回來,所以鍵盤在凌晨2:00到2:25之間不在雨露閣,有不在場證明。
【雨露閣有其他人進(jìn)出嗎?案發(fā)凌晨0點后某一時刻只有鍵盤出去過。】

至此,嫌疑人只剩下探員和長眠。

死者手中背面朝上握著三張撲克牌:方片4、紅桃6和梅花7,這恰好是小劉在打牌時兩盤抽到的三張關(guān)健牌。而且死者是在被捅后大約2分鐘后死亡,難道是在2分鐘內(nèi)留下了死亡訊息嗎?可是前面我們已完全排除小劉作案的可能性。所以只能認(rèn)為這是兇手為了嫁禍于小劉,而放在妖姬手中的。且?guī)孜幌右扇硕紱]有攜帶化妝品之類的東西,也不可能易容成小劉,所以這不會是妖姬自發(fā)握在手中的,只能是兇手做的。

為什么兇手要嫁禍小劉呢?或許是因為在開會時妖姬和小劉對于財政管理的問題有較大分歧,會上爭吵比較激烈,某種意義上存在動機,故嫁禍于小劉。

需要注意的是,這是在今晚等探員來的時候打牌出現(xiàn)的撲克牌,因此探員是不會知道小劉曾打出過這幾張牌的。因此,可以排除探員的嫌疑。

所以兇手就是長眠。
而根據(jù)寒雨和我的對話,殺害妖姬的是寒雨安排在白鹿幫的臥底。所以長眠就是臥底。

長眠與寒雨的接點?長眠在白鹿幫主要的工作是研究藥物,而寒雨學(xué)習(xí)藥學(xué)、工作于藥品研究所,或許是這就是接點。

案發(fā)經(jīng)過
長眠事先從儲物室拿出夜刃,在2:00后進(jìn)入妖姬的房間,向其背部捅上一刀,在其死亡后,將三張撲克牌放在妖姬手中,希望嫁禍于小劉,而后用電腦拍攝照片,用郵箱發(fā)送給寒雨。

如何進(jìn)入妖姬的房間?或許是事先與妖姬約定好了在2:00后見面。

妖姬是在被捅后大約2分鐘后死亡,這2分鐘內(nèi)或許會呼救求救,但由于房間隔音效果很好,恐怕都無人聽見。

時間線補充
時間線1
2017年 上司安排我加入暗月幫
2018年 暗夜幫擊潰了當(dāng)時的勁敵鐮刀幫;寒雨、若晴、木馬被推為管理層
2020年04月 暗月幫出現(xiàn)白鹿幫的臥底寒雨成功往白鹿幫管理層的外賣中下藥,但白鹿幫成員將外賣全部丟掉
3天后 安排若晴帶領(lǐng)一眾精英在陳總周五晚上必去的酒吧暗殺陳總
2020年07月 寒雨與阿龍簽訂合作協(xié)議失敗,和海哥簽訂協(xié)議,但收益比之前協(xié)商好的少了2成;寒雨寫上新的目標(biāo):1.斬殺白鹿幫成員;2.斬殺臥底
2020年07月29日 冰伯回國,開始隔離十四天
2020年08月07日 若晴公司乘坐飛機到遙遠(yuǎn)的M省培訓(xùn)學(xué)習(xí)
2020年08月08日 我從儲物室拿過東西
2020年08月09日 下午兩點,小劉、長眠和陳總在AA超市吃飯(木馬工作的超市);
吃飯時陳總給長眠U盤
2020年08月11日 若晴公司結(jié)束培訓(xùn),從M省返回;冰伯結(jié)束隔離

2020年08月13日
06點00分 若晴開始加班,加班至09點10分

以下時間:大家一起聊天打牌等若晴(大家都在一起)
08點00分 我來到暗月樓;木馬、冰伯和寒雨的汽車停在在建筑旁邊的停車場。
08點00分到30分 我、寒雨、木馬、冰伯在活動室聊天
08點30分 從儲物室拿撲克牌時發(fā)現(xiàn)少了2個U盤,并拿走3個U盤;齊哥的夜刃還在。
【U盤是在我上周六(8月8日)拿完后到現(xiàn)在的時間之間被別人拿走的】
09點10分 若晴離開公司
09點20分 木馬最后打出王炸結(jié)束了牌局,拿著夜刃往自己房間走;我和冰伯也回到了各自房間
08點30分到09點20分,冰伯和木馬、寒雨打牌我旁觀

以下時間:打牌結(jié)束(大家沒有在一起)
【09點20分到30分,冰伯、寒雨有時間殺木馬】
【09點20分到30分,儲物室沒關(guān),夜刃應(yīng)也是在這段時間被偷】

09點30分 寒雨說我忘記鎖儲物室了;若晴說她10分鐘后能到;其他房門是關(guān)著的。

以下時間:等若晴來,開會(木馬不在)
09點30分到40分,寒雨、我、冰伯在活動室等待若晴
09點40分 若晴到了
10點30分 段輝被發(fā)現(xiàn)死于道路中間
12點00分 討論結(jié)束;冰伯回房。

以下時間:去桌球館
12點25分 我、寒雨和若晴到達(dá)了一家我們常去的桌球館
01點30分 寒雨和若晴的球局結(jié)束;她們打桌球時我在刷搞笑視頻;
     寒雨離開桌球館;我和若晴繼續(xù)桌球
冰伯開始和外國友人聊天(聊天不可能造假)
【01點30分到45分,寒雨離開了15分鐘】
01點45分 寒雨回來
02點25分 寒雨安排在陳總身邊的臥底動手殺了妖姬,并發(fā)郵件給寒雨
03點00分 若晴去買喝的;冰伯結(jié)束和外國友人聊天(聊天不可能造假)
【03點整到03點10分,若晴離開10分鐘,去買可樂】
03點10分 若晴回來
03點30分 離開桌球館,在公園的草坪上看到鍵盤。
04點00分 回到暗月樓發(fā)現(xiàn)木馬死了

白鹿幫8月13日當(dāng)日時間線
20:30 長眠到達(dá)雨露閣(鍵盤、妖姬已經(jīng)在場);長眠進(jìn)入房間看自然科學(xué)視頻
20:30 探員開始健身(有人證明)
21:00 陳總從飯店離開,穿過Q巷到達(dá)停車場
21:10 探員結(jié)束健身(有人證明)
21:25 小劉到達(dá)雨露閣(鍵盤、妖姬、長眠已經(jīng)在場)
【小劉到的時候鍵盤在場,但陳總到的時候沒提及鍵盤在場?】
21:30 陳總到達(dá)雨露閣(妖姬、長眠、小劉已經(jīng)在場);
   陳總、妖姬、小劉、長眠一起打牌
   探員離開健身館
【探員在健身館內(nèi)有20分鐘的空白時間】
21:45 牌局結(jié)束,妖姬將撲克牌放回自己的房間
21:50 探員到達(dá)
21:50到00:30 開會(期間無人離開)
00:30后某一時刻 鍵盤外出
01:30 陳總睡著
07:30 陳總上洗手間回房間時看到妖姬的房間沒有關(guān)門,進(jìn)去后發(fā)現(xiàn)她已死亡
08:00 警察到達(dá)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9 23:08:08 | 2021-11-21 19:48編輯
第四題,鳳仙花酒店答案
兇手:秦夢
秦夢是紅綠色盲,在8點20進(jìn)呂心音門時,看的是手表,不是看正對門墻的時鐘,中午飯時也是看的手表,也不是看時鐘,時鐘是紅字綠底,紅綠色盲看不到時間。

為什么秦夢是兇手,因為她是紅綠色盲,她與眾不同。

首先:秦馬不是紅綠色盲,他知道李固登的頭發(fā)是紅色的。
馮志誠也不是紅綠色盲,因為他能看到血跡由紅發(fā)暗。
尚安不是紅綠色盲,因為他股市有紅綠,而且他也是看了墻上的時鐘,發(fā)現(xiàn)到了6點30。
李固登:染了紅頭發(fā),再加上是保鏢。
鄧浠浠:是棋牌高手,棋牌有紅色,黑色,需要分辨,所以也不是紅綠色盲。

秦夢說過自己也收到過梅花Q的邀請信,可是在她的行李中,沒有那封邀請信。


用的延時機關(guān),等香燃到某個程度,酒精被點燃起,著火












第五題,夜刃答案


假設(shè)木馬還活著,假設(shè)木馬是1點后死亡,假設(shè)鍵盤是木馬所殺,木馬于1點-3點30殺死鍵盤后離開回到暗月樓。
而木馬死亡時間不超過2點50,公園距離暗月樓為18分鐘左右(桌球館距離公園2分鐘,暗月樓距離桌球館20分鐘,假設(shè)從暗月樓到桌球館20分鐘包含了公園2分鐘的距離)。
所以木馬是在1點——2點32之間殺死鍵盤才啟程回到暗月樓,最終到達(dá)暗月樓時間不超過2點50。
這期間1點---3點冰伯有視屏為證,所以排除木馬殺死鍵盤遺留斑馬刃后回來被冰伯所殺。
若晴與寒雨也無法在此期間殺死木馬,原因是寒雨離開的時間是15分鐘,若晴離開的世界是10分鐘,都是無法從桌球館回到暗月樓殺人,或者運送尸體回去,來回路程時間上不夠。
根據(jù)木馬一定是暗月樓內(nèi)的人所殺,所以能得出木馬是在1點前死亡。
同時排除鍵盤為冰伯所殺,冰伯身高185cm。
刺殺鍵盤的是斑馬刃,根據(jù)案件沒有合謀,斑馬刃確定是木馬擁有的那把夜刃,因此能得出刺殺鍵盤與刺殺木馬的人為同一人。
既然排除了冰伯不是刺殺鍵盤的人,那么根據(jù)以上也能排除冰伯也不是在一點前刺殺木馬的人。
既然冰伯不是殺死木馬,不是拿走斑馬刃的人,那么木馬的死亡時間又可以往前移,準(zhǔn)確時間為9點20——9點30之內(nèi),理由,殺死木馬的一定是暗月樓內(nèi)的高層,冰伯既然排除,那么便是剩下若晴與寒雨,可他們都在12點凌晨離開暗月樓,去往桌球館,臥底可以作證,同時,他們兩位在來到桌球館之后,離開的時間也不夠回到暗月樓。而在9點30——12點凌晨,冰伯,寒雨,臥底便一起存在于一樓活動室,形成互相人證,再加上9點40到來的若晴。
因此木馬的死亡時間一定是9點20——9點30之間。
暫時先放放殺死木馬的兇手,先說段輝。
Q巷距離暗夜樓有12分鐘,段輝是在22點30被人發(fā)現(xiàn),假設(shè)刺殺時間是在22點30之前2個小時內(nèi),也就是20點30——22點30之間為刺殺時間。
從8點30開始-9點20,冰伯,寒雨,木馬,都互相有人證。
從9點30——9點40,冰伯,寒雨,互相有人證。
從9點40——凌晨12點,若晴,冰伯,寒雨,互相有人證。
根據(jù)路程,可以排除,冰伯,寒雨為刺殺段輝的兇手。
排除木馬為刺殺段輝的兇手,假設(shè)木馬在9點20——9點30空白期外出去刺殺段輝,可從9點30開始,處于一樓的活動室一直有人(如果有人進(jìn)出大門肯定會知道),所以木馬在9點20——9點30離開暗月樓后,便是無法在9點30——凌晨12點回來暗月樓,無法被人所殺,無法被人拿走斑馬刃。(上面已經(jīng)排除冰伯為殺死木馬的兇手),同時上面已經(jīng)得出木馬的死亡時間為9點20——9點30之間,所以能排除木馬為刺殺段輝的兇手。
因此刺殺段輝的高層只剩下一人,那位便是若晴。
接下來繼續(xù)說下殺死木馬的兇手。
若晴是在9點10分離開公司,Q巷距離公司,10分鐘距離。 Q巷距離暗月樓12分種。公司距離暗月樓15分鐘。
假設(shè)若晴下班后先去的暗月樓,刺殺的木馬。假設(shè)若晴是在9點21就來到暗月樓,9點22完成刺殺便離開,那么去往Q巷刺殺段輝需要12分鐘,來回,24分鐘。在時間上,若晴無法完成,因為若晴是在9點40到達(dá)暗月樓,就算將若晴完成刺殺的時間定在9點20,假設(shè)去往Q巷,來回24分鐘,若晴到達(dá)的時間也會在9點44,與9點40不符合。
假設(shè)若晴下班后先去的Q巷,9點10下班,到達(dá)Q巷,9點20,完成刺殺后立馬去往暗月樓殺木馬,可Q巷距離暗月樓需要12分鐘,所以若晴到達(dá)時間會在9點32,這時一樓活動室已經(jīng)有了冰伯,寒雨,臥底,無法進(jìn)入殺人。所以時間上也是無法殺死木馬。
因此可以排除若晴為刺殺木馬的人,所以能刺殺木馬的人只有一人,寒雨。
寒雨是在9點20——9點30之內(nèi)的空白期殺死的木馬。
寒雨為什么殺死木馬:
木馬是臥底,儲藏室門是上周六(8月8日)未鎖,U盤是8月9號下午交到長眠手中,在當(dāng)時,冰伯處于隔離期(文中8月13的前天,也就是8月11日才解除隔離),若晴當(dāng)時在M省培訓(xùn)(上周五——本周二,也就是8月7日——8月11日)
所以若晴與冰伯無法完成偷U盤,寒雨肯定不會偷U盤,臥底更不可能,所以便是剩下木馬。
尤其aa超市更是木馬工作的地點。
接下來便是剩下妖姬與鍵盤。
寒雨在玩桌球時期,離開的時間是在1點30,若晴離開時間是在凌晨3點(若晴沒有斑馬刃,也無法獲得斑馬刃,所以無法用斑馬刃殺死鍵盤)
前文分析出了寒雨是殺死木馬的兇手,擁有斑馬刃,那么寒雨一定是殺死。鍵盤是在凌晨0點后離開,寒雨離開桌球館的時間為1點30,15分鐘后回來,因此可以縮小鍵盤的死亡時間為1點30——1點45.
寒雨手機郵箱接收照片的時間為:2點25,而警方推測妖姬的死亡時間為2點25——4點30??催@個時間,郵箱沒有啟動延時,是即時發(fā)送。
鍵盤在1點30到1點45之間被殺,所以鍵盤不是臥底,也不是殺死妖姬的兇手。
妖姬手中的牌為方塊4,紅桃6,梅花7.
寒雨郵箱接收到的照片,妖姬就已經(jīng)抓著三張撲克牌,可以說明一件事。這牌要么是兇手偽裝的死亡遺言,要么是兇手沒看到這死亡遺言。(按理說兇手不可能沒有看到這個死亡遺言,太過于明顯,所以這是兇手偽裝的死亡遺言。)
牌局是在9點45結(jié)束,探員是在9點50到達(dá)現(xiàn)場,如果是兇手偽裝,探員不知道這事,所以殺死妖姬的兇手不是探員。
陳總不是兇手,鍵盤不是兇手,剩下長眠和小劉。
小劉是今年剛畢業(yè)才來到白鹿幫,本科畢業(yè)一般都是6月份左右,寒雨安排臥底時間為4月份之前,所以小劉不是臥底。同時兩次抽到方塊4,紅桃6,梅花7扭轉(zhuǎn)牌局勝利的人都是小劉,如果小劉是殺死妖姬的臥底,那肯定不會把這個死亡遺言暴露出去,再加上已經(jīng)排除了不是。
小劉不是臥底,那么剩下便只有長眠為臥底,同時為殺死妖姬的兇手。這是一箭雙雕之術(shù),殺死妖姬,利用方塊4,紅桃6,梅花7偽裝成死亡遺言,嫁禍小劉。
發(fā)信息給陳總的應(yīng)該是寒雨,把兇殺案嫁禍給木馬,還是純粹想要調(diào)戲一下陳總。
寒雨與鍵盤的見面或許是調(diào)解矛盾,又或許是純粹散心遇到。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20 17:22:04 | 2021-11-21 17:49編輯
第二輪—第四題
兇手是馮志誠
1.作案時間分為殺人時間,布置現(xiàn)場和點火時間。
2.從死者行為上分析,死者臨時雇傭了保鏢,說明死者知道此行危險。說明死者明確知道三年前,五百萬是怎么回事。隨身物品中,也可以證明她的身份是紅桃Q。此行是應(yīng)梅花Q之約而來。而死者來的目的,應(yīng)該就是想得知500萬的下落。
3.從李固登證詞來看,二人到旅店時,只有206和207是兩個相鄰的空房。死者要求和保鏢分開一定是有原因的,并非她說避嫌的理由,因為保鏢不能貼身保護便失去了保護的意義,事實也是如此,保鏢對于這次行兇根本無能為力。而造成這樣的選房方式,可能就是兇手所為,目的就是分開保鏢對死者的保護。讓保鏢與死者分住兩個樓,這樣在死者房間中發(fā)生的聲響才不會被保鏢聽到。而死者為了得到500萬的消息,需要方便和梅花Q聯(lián)系,所以她會選擇和梅花Q住在同一個樓里。這樣的角度去看,除了我以外,201和203的客人是最有嫌疑的。
4.從201和203證詞中可以確定。5點40曾經(jīng)停電過幾分鐘。6點后方琪使用過衛(wèi)生間,并沒有在這個時間發(fā)現(xiàn)什么異常。聽到過202房門有打開和關(guān)閉的聲音,但是沒有表明具體時間,只能確定在6點之前。而201和老秦的證詞是有沖突的。老秦聽到了兩個沉悶的聲響,和重物倒地的聲音。第一悶響應(yīng)該是開槍的聲音,沉悶說明槍口處理了消音之類的東西,第二響是子彈擊打在書柜上的聲音,重物倒地應(yīng)該是死者中槍倒地的聲音。而201卻沒有聽到這個聲音,這個就有一點奇怪了。老秦說謊的情況不能排除。但是如果老秦說的是真的,那么201就有問題了,因為201可以聽到隔壁上廁所的聲音,水流的聲音,怎么可能會聽不到202發(fā)出的異常聲響呢?203雖然同樣沒有聽到,但是她當(dāng)時可能正在待著耳機聽歌。204沒有聽到是因為當(dāng)時的我正在睡覺。所以從這點來看,比較有嫌疑的是老秦和201住客。
5.點火用到了酒精,而知道醫(yī)務(wù)室有酒精的人有保鏢,老秦,老秦女兒,和送保鏢去包扎的201,203的住客。所以從這點中,這五個人是比較有嫌疑的。
6.停電的原因,反應(yīng)停電這件事情的只有1房和3房。身在5.6.7.8房的客人都沒有人說這件事,說明他們的樓并沒有停電。那么這幾分鐘的停電就很可能和兇案有關(guān)。而知道電閘位置的人嫌疑就會比較大一些,6房和7房都是第一次來這里,所以可以排除嫌疑。停電時間和老秦交代的案發(fā)時間可以組成比較完整的兇案過程,所以老秦的證詞可信度較高。
7.點火時間,因為延時點火裝置是由香完成的。如果是眾人集合之后點火,嫌疑人只有兩個,一個是7房尚安,一個是5房鄧浠浠。5房離開時間只有2分鐘,往返一趟并要拿回煤油,這個時間都已經(jīng)很緊張了。何況再上樓點火,和丟掉物證呢,所以5房的嫌疑排除。7房是最有時間完成點火的人,因為他6點半結(jié)束工作,十多分鐘之后才和眾人匯合,中間有足夠的作案時間。但是考慮到他第一次來酒店,甚至入住時找錯吧臺位置,所以他應(yīng)該不清楚電閘位置,和酒精,香的存放位置,所以排除嫌疑。所以點火的時間應(yīng)該在眾人集合之前,也就是6點12之前。
8.點火的目的,顯然點火并不是為了焚尸,那么就有兩種可能,一種提高室內(nèi)溫度,掩蓋死亡時間。不過從整個案件來看,時間并不是很長,點火加熱的時間也比較短暫,所以可能型不大。那剩下的就是燒掉證據(jù)。被燒掉的東西有電子鐘,書柜,書和窗簾。從燒掉的物品中,讓我想到了一種可能。
9.槍傷口沒有燃燒痕跡,可排除自殺可能。
推理犯案過程:
馮志誠(簡稱1號),想要殺掉林歡。殺人動機有可能是三年前的男孩被殺案,1號經(jīng)過三年調(diào)查,得知指使者正是組織內(nèi)的紅桃Q林歡。便利用梅花Q身份,邀請眾人來到酒店,好為自己脫身做準(zhǔn)備。
到達(dá)酒店后的1號,發(fā)現(xiàn)客房入住情況,林歡為了得到500萬下落一定會和自己住在同一樓方便溝通,而自己怕林歡帶有保鏢,而妨礙到自己的行動,所以選擇1號房間。因為當(dāng)時4號房被偵探住下。3號房可能已經(jīng)被方琪住下。自己住1號空出2號房的話,林歡即使帶保鏢過來,也只能住到另一棟樓去。事情果然如1號料想,林歡住到了自己隔壁。
因為保鏢受傷,1號和3號幫忙去治療,得知了醫(yī)務(wù)室還有沒用過的酒精,也得知了老秦為了準(zhǔn)備過年請神用的香,放在倉庫。眾人午飯過后,1號扯下自己房間的窗簾,戴好手套,一手拿槍,另一手用窗簾裹在槍身和手上。1號是痕跡檢驗的專家,自然知道這樣做既可以減少開槍的聲音,又可以避免硝煙測試。
五點半,敲響2號房門。2號剛開門便被手槍爆頭。開槍的聲音正好被樓下正在忙活的老秦聽到,只是老秦以為是剛放進(jìn)倉庫的鞭炮出了問題,也沒有細(xì)想,便返回倉庫檢查。3號正在房間帶著耳機聽音樂,所以沒有聽到外面的聲音。4號正在睡大覺,也沒有聽到槍聲。
1號槍殺2號后,便進(jìn)入了現(xiàn)場,首先安置了事先偷來的酒精和香火機關(guān),然后拉出電子鐘的零火電線,使其相交跳匝。突然的停電讓3號拿掉了耳朵上的耳機。1號再將自己房間里已經(jīng)被打爛的窗簾與2號房的窗簾進(jìn)行替換。停電的原因是不想被窗外的人看到換窗簾的自己,而單獨關(guān)掉2號房間的燈又比較可疑,所以不如直接讓整個樓跳匝。安排好一切便開門出去拉通電閘。而這時的開門關(guān)門的聲音被3號聽到。通電后,1號回到自己的房間。3號因為突然肚子不舒服,6點時去了衛(wèi)生間,被2號聽到。2號便臨時決定嫁禍給3號。
6點12分以后,4號睡醒下樓去找老秦。之后老秦通知每個房間下樓吃飯。1號只需要等3號先下樓,便可以返回2號房間點火,并把原本準(zhǔn)備一同燒毀的槍和手套取走。從衛(wèi)生間窗戶扔出,嫁禍給上過衛(wèi)生間的3號。隨后一同吃飯,吃飯過程中,1號發(fā)現(xiàn)5號和7號都有脫離大家的時間,便想著如何可以利用這一點,減少警方對自己的懷疑。后來知道要放鞭炮,1號感覺既郁悶又慶幸,郁悶的是早知道老秦要放鞭炮,那么自己就不需要費盡心思的避免硝煙反應(yīng)了。慶幸的是,如果他們因為都放鞭炮,而只有自己沒有硝煙反應(yīng)的話,豈不是最不被懷疑的一個。于是便推脫自己有心里陰影,離的遠(yuǎn)遠(yuǎn)的。即便如此,煙花的大范圍,還是讓1號身上粘上了少量的硝煙。
2號房中的香燃盡,點燃了書柜,燒毀了之前被拆下過的電子鐘,也燒毀了原本是一號房間里,帶有硝煙的窗簾。在最后錄口供時,1號還不忘提醒4號,血跡變黑可能和燃燒有關(guān)。意圖遮蓋點火目的,和讓4號誤判死亡時間延后,嫁禍給曾經(jīng)離席的5號和7號。

第二輪—第五題
殺木馬的兇手:寒雨
殺鍵盤的兇手:寒雨
殺妖姬的兇手:探員
在暗夜的內(nèi)鬼是:木馬
在白鹿的內(nèi)鬼是:探員
陳總不會殺妖姬的理由是:妖姬是海哥和阿龍與白鹿合作的關(guān)鍵人物,如果妖姬死掉,海哥和阿龍可能轉(zhuǎn)而與暗夜合作。這即是陳總不會殺妖姬的理由,也是寒雨指使探員殺妖姬的理由。
分析過程:
一:殺木馬的兇手,死亡時間凌晨2點50以前。滿足條件是暗夜內(nèi)部人員,和有機會在晚上9點20—9點30偷走奇哥夜刃的人。出我以外,若晴在9點40才回基地,所以她沒有偷走奇哥夜刃的機會,故而排除嫌疑。如果寒雨是兇手,她的行兇時間只有9點20—9點30之間。如果冰伯是兇手,行兇時間除了這段時間以外,只有半夜0點-1點之間。所以木馬的死亡時間可以縮短到半夜1點前。
二:殺鍵盤的兇手,死亡時間為晚1點-3點半。被木馬夜刃所殺。而木馬在1點前就死了,所以殺鍵盤的人,需要從木馬那里把刀拿來才可以。唯一可以做到這一點的人,就是寒雨。因為殺鍵盤的人身高可判斷為暗夜女性,排除冰伯嫌疑。所以木馬和鍵盤都被寒雨所殺。寒雨在9點20到30之間,發(fā)現(xiàn)我忘記鎖倉庫門,偷走奇哥的刀,并敲開木馬房門,和平進(jìn)入房間。殺掉木馬后,拿走木馬夜刃,然后找我鎖上倉庫的門。之后在臺球廳利用出去透氣的15分鐘用木馬的刀殺掉鍵盤。所以鍵盤的死亡時間是晚1點32-43分。鍵盤提倡與暗夜合作,他與暗夜的接頭人自然是暗夜的老大,并且兩人約定在臺球廳附近公園見面??上Ш瓴⒉幌肱c白鹿合作。因為寒雨為了拉攏海哥,雖然成功但是寒雨感到這是一種恥辱。并且近期制定的目標(biāo),就是滅了白鹿。首當(dāng)其沖的自然是妖姬,所以給白鹿內(nèi)鬼下達(dá)的命令是殺妖姬。而鍵盤的死亡時間,可以證明他無法殺掉妖姬,所以白鹿的內(nèi)鬼并不是鍵盤。
三:傷害段輝兇手,時間根據(jù)陳總提供,9點時,Q巷還沒有發(fā)生事情,報案時間是10點半。所以行兇時間為9點到10點半之間。這個時間,寒雨和冰伯都沒有足夠的作案時間,兩地往返一次需要24分鐘,他們在我的監(jiān)視下只有10分鐘的空白期,且木馬正死于這個時間,所以排除寒雨,冰伯和木馬嫌疑。那么只有若晴有時間殺人。她9點10分可以離開公司,9點20到達(dá)Q巷。行兇后9點28離開,9點40可以到基地。
四:殺妖姬的兇手,死亡時間2點到4點半。但是寒雨在2點25時就已經(jīng)接到了妖姬被殺照片。所以時間可縮短到2點—2點25分。地點雨露閣自己的房間。排除陳總和鍵盤的嫌疑,因為這時鍵盤已經(jīng)死了。剩下的只有小劉,長眠和探員。因為小劉和長眠手機被陳總收走了。所以殺掉妖姬并拍照發(fā)給寒雨的,只可能是探員。至于妖姬手中的撲克牌,妖姬與小劉本就有矛盾,妖姬感覺小劉在打牌是出老千,便想找出出老千的方法,所以拿著這三張牌研究,想要借此打壓小劉。這時探員敲門,妖姬正好想要和她一起研究研究,誰知被探員殺掉,手中則捏著這三張牌。因為打牌時,探員并不在場,所以他不知道這三張牌的意思,所以這三張牌并不是探員為了誤導(dǎo)故意設(shè)計的。
白鹿內(nèi)鬼自然是探員了。
暗夜內(nèi)鬼可分析。內(nèi)鬼排除我與寒雨。2020年8月13日是星期四,上周六我忘記鎖倉庫門,就是8月8日。8月9日陳總就已經(jīng)得到了2個U盤。所以內(nèi)鬼就是可以在8號到9號間拿走U盤的人。而若晴當(dāng)時正外出學(xué)習(xí)并有集體合照為證,所以排除嫌疑。剩下的只有木馬和冰伯。排除冰伯的原因是他近期出國回來,需要被隔離查看。但是并沒有說明具體時間,只有近期二字。而根據(jù)寒冰的行為來看,她是確定了內(nèi)鬼并不是冰伯,可能就是因為這點排除的。而且陳總拿出U盤地點正是木馬工作的地方,很有可能他們就是在這個超市造成交接的。
第二天發(fā)給陳總的圖片是寒雨發(fā)給他的,目地就是赤裸裸的挑釁了。你看我不僅殺了你的手下,還抓出了你派來的內(nèi)鬼。
匿名
1 | 發(fā)表于 2021-11-20 19:35:03
一:
<>:代表引用原文

【可靠的線索整理】
題中除了兇手以外的人的口供都是真實的,所以兩個人以上(包括兩個)提到的線索也都是可靠線索。
整理如下:
1 一直沒有明顯的槍聲(多人提到?jīng)]有槍聲)
2 17:40-18:00之間停電了(多人提到)
3 林的死是他殺(依據(jù)是"只有額頭一處槍孔,槍孔周圍沒有燒焦的痕跡",自殺頂著腦袋的話會有燒焦的痕跡)
4 林死于17:00-19:00
5 案發(fā)現(xiàn)場使用了酒精
6 兇手用香點燃書柜

【兇手分析】
因為大家到達(dá)燒烤現(xiàn)場以后就失去作案機會了,所以重點分析下午,特別是17點之后到下樓這段時間,大家的行為。
@秦馬
    他17:00去雜貨店,17:30回來,放下東西就回廚房了,后來就去喊人,再去燒烤現(xiàn)場。
    雜貨店老板和廚房的監(jiān)控都可以證明的,他不在視線內(nèi)的時間應(yīng)該不夠他作案,排除嫌疑。
    所以他提供的線索可信:17:30左右,他剛出庫房時聽到了兩聲短促的悶響,和一聲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
@秦夢
    一直在寫日記,有日記可以證明(日記的內(nèi)容和筆跡深淺感覺就可以證明的),排除嫌疑。
    她提供可信線索:雜物間里的5瓶醫(yī)用酒精被用光了,結(jié)合202現(xiàn)場的酒精痕跡,推測兇手從這里拿了酒精。
    因為拜佛的香也在這里,推測兇手還從這拿了香。
@馮志誠
    他休息一會后一直在準(zhǔn)備演講報告,有錄音筆可以證明(沒用過錄音筆,查了下,除了內(nèi)容也可以查看記錄時間),排除嫌疑
    所以他提供的線索可信:
    A 緊鄰六點的時候有人在隔壁廁所好像呆了一段時間,我聽到了水聲。
    B 血變黑。這里推測是林先死了一段時間,所以血慢慢變黑了,然后才著的火。
@鄧浠浠
    案發(fā)現(xiàn)場用了酒精,他沒接觸過酒店的酒精,不知道酒精放在哪,排除嫌疑
    所以他提供的線索可信:
    A 15點多,他去呂的房間(204)敲過門。
    B 18點40多的時候,他去庫存取煤油時沒感覺到樓上異常,靜悄悄的,也就是說那時202還沒著火。
@尚安
    他明顯是第一次來,更不可能知道酒精在哪,排除嫌疑。
    他下樓時樓里沒有異常。

@方琪 和 @李固登
    他倆的行為都沒有有效的證明。
    (方琪上廁所可以由馮來證明,但這只是一小段時間,不像別人是一直在做某事,所以光靠這點排除不了他的嫌疑)
    同時因為李之前的手受傷,馮,方帶他去保健室消毒包扎,所以方和李都知道酒精的位置。
    所以目前他倆都有嫌疑。
    但是有一點,方琪說他隱約聽到隔壁開關(guān)門的聲音,那他肯定也應(yīng)該能聽到隔壁204的敲門聲(鄧浠浠15點多敲的),
    可他在回答意外的聲音這個問題時,沒提這個。推測他說謊或者15點多時他就不在自己房里了(在202,隔了一間房所以沒聽到敲門聲)。
    基于這點認(rèn)為方琪是兇手。

【疑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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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槍聲
=》兇手死于槍殺,但口供里大家都沒有聽到槍聲,除了秦馬聽到的兩聲短促的悶響,疑似槍聲。
    感覺有兩種可能:
    (1)槍聲被掩蓋了。
        看下整個案情,能掩蓋槍聲的只有燒烤時放的煙花爆竹聲,但那個時候死者以外的所有人都已經(jīng)在燒烤現(xiàn)場了,所以排除這種可能。
    (2)槍聲被消音了
        結(jié)合老秦聽到的悶響聲,應(yīng)該是這樣。
        那具體是怎么做到的呢?
        查了下,槍聲的產(chǎn)生有三部分,最主要的是子彈出膛時,火藥燃?xì)馑查g膨脹產(chǎn)生的噪音,那阻止火藥燃?xì)馀蛎浘蛻?yīng)該能降低槍聲了。
        推測,兇手用浸滿酒精的繃帶布包住槍口。(不懂,自己腦補的:酒精沸點低,子彈出膛溫度高,酒精瞬間吸收能量蒸發(fā)降溫,阻止火藥氣膨脹。)

★關(guān)于大火
=》為什么要放火,而且燒的還是書柜那一片?是為了掩蓋什么嗎?猜測是為了銷毀證據(jù)(繃帶布之類),用酒精點火,掩蓋消音手法。

★關(guān)于動機
=》盲猜如下:
     方琪殺人是為了替三年前死在便利店的那個男孩報仇(兩人具體是啥關(guān)系就不知道了,兒子,弟弟等都有可能,身份可能都不簡單。至少呂懷疑方身份不簡單)。
     殺男孩的兇手可能是當(dāng)時恰好在紙牌屋里的某個成員,也是撲克牌組織里的一員。
     其中涉及到500萬錢。(可能,也許,說不定是用500萬來委托兇手殺男孩)
     但是最后500萬沒到兇手手上。
     而方琪現(xiàn)在想報仇,但她不知道兇手是誰,只知道是當(dāng)時在紙牌屋的成員中的一個(并非全員,而是當(dāng)時在場的人中的一人)。
     所以,她給當(dāng)時在場的人都發(fā)了邀請信(所以有些紙牌屋成員,比如尚安,沒收到信),說自己是唯一知道500萬下落的梅花Q,把他們約到鳳仙花酒店,她認(rèn)為兇手沖著500萬一定會到場。
     然后,在大家到達(dá)后她積極觀察試探所有人(表現(xiàn)出來就是自然熟),最終確定林就是兇手,殺之。

【案件整理】
林跟500萬的秘密有關(guān),她知道發(fā)邀請信的人會找她,所以她支開了保鏢李。
午飯后,方去找林,不知道聊了啥,之后在17點半之前去雜物間拿了酒精,繃帶布,和香。用酒精和繃帶布給手槍做了個簡陋的消音器,然后在17點半左右去林房間,并在門口,
迅速朝林額頭開了一槍,子彈擊穿林腦殼,撞到書柜上,老秦聽到的兩聲悶響,一聲是子彈穿透繃帶布的聲音,一聲是穿透腦殼的聲音,最后的撞擊聲就是子彈撞到書柜的聲音。
再之后,利用槍口燃燒的繃帶布點燃香,用酒精澆淋書柜,把繃帶布扔書柜上,再插上香,做成延時點火裝置。接著拿上林的鑰匙,出門,鎖門(防止別人進(jìn)入)。
去廁所清理槍上的痕跡,再把槍和鑰匙扔出窗外。然后洗漱,也就是清理自己。后面就是正常下樓去燒烤現(xiàn)場。


二:
<>:代表引用原文

"我",鐘民勇,陸偉泉,千泉:簡稱為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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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輝之死】
★目擊者證明段22:30已死于Q巷。而陳總21:00離開飯店穿過Q巷時還沒發(fā)現(xiàn)段的尸體,所以段的死亡時間是21:00到22:30之間。
★后來在海哥事件里,從密文中得出,兇手是暗夜管理層。
★暗夜管理層在這段時間里,有時間作案的只有若晴和木馬。原因如下,
    鐘排除,寒雨和冰伯在死亡時間內(nèi)只有21:20到21:30這段10分鐘的空擋期,而題中說Q巷離暗月樓12分鐘遠(yuǎn),所以排除。
★關(guān)于事件經(jīng)過有如下兩種推測,我比較傾向推測一,因為推測一可以合理解釋若晴為什么那么晚到暗月樓。但我又排除不了推測二的可能,建議先看完【木馬之死】再回來看推測二。
    推測一:
    兇手是若晴,她在21:10下班后去Q巷殺了段再在21:40回到暗月樓,路上時間22分鐘(她公司到Q巷10分鐘 + Q巷到暗月樓12分鐘)加殺人時間,
    時間上完全來得及,動機自然是接了海哥的委托。
    推測二:
    兇手是木馬,21:20到21:30之間冰伯偷了齊哥夜刃,而木馬在22:06(22:30 - 24分)之前去Q巷殺了段再回到暗月樓(時間肯定夠),因為這段時間其他幾位都在活動室里開會,
    所以不知道木馬出去了。而等到了0點以后鐘,若,寒都出去打球的時候,冰伯利用之前拿到的齊哥夜刃殺了木馬。木馬的殺人動機也是接了海哥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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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馬之死】
★題中鐘說“木馬的死亡時間不超過2:50(已考慮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她最近一次露面是昨晚21:20,所以木馬的死亡時間是21:20 ~ 2:50。
★兇器是齊哥的夜刃。鐘在去拿牌時確認(rèn)這把夜刃還在儲物室,他離開時是20:30,并在21:30時去鎖了儲物室的門,而儲物室鑰匙在鐘手里,所以這把夜刃被盜時間就在20:30到21:30之間。
★先不管其他人,單分析下若晴回來偷夜刃作案的可能性。
    A 單從時間上來說是可能的,若晴21:10分下班,題中鐘說過若晴公司到暗月樓要15分鐘,所以她回到暗月樓是21:25,這個時候大家正好打完牌回屋了,儲物室又沒鎖,完全可以偷齊哥的夜刃。
    B 繼續(xù)分析若晴的活動軌跡,她在21:40之后,就幾乎沒離開過鐘的視線,唯一一次是離開球館10分鐘,而球館離暗月樓20分鐘遠(yuǎn),她不可能在這10分鐘里回來殺人,
        這樣可以得出,如果若晴作案的話她只能在21:25到21:30之間拿到齊哥夜刃后就殺人,也就是說木馬在21:20回屋,在21:30就已死。
    C 如果是這樣的話,若晴就不可能去殺段,因為她殺段再回暗月樓要花至少22分鐘,也就是21:32回到暗月樓,已經(jīng)來不及偷齊哥夜刃了。
        那根據(jù)前面"★段輝之死"分析,殺段的人就只能是木馬,但這時木馬也不可能去殺段了,因為在段的死亡時間里,木馬只有21:20到21:30這10分鐘空檔期,也來不及去12分鐘遠(yuǎn)的Q巷殺人,矛盾了。
    D 總之,結(jié)合之前"★段輝之死"分析,若晴不可能回來作案。
★再看看寒雨,根據(jù)下面描述,可以確定寒雨不是內(nèi)奸,那如果木馬是內(nèi)奸,作為首領(lǐng),她殺木馬就不需要偷摸殺,應(yīng)該殺雞儆猴,讓大家都知道,如果木馬不是內(nèi)奸就更沒有理由殺了。所以排除她的嫌疑。
<寒雨如此信任我,是因為她已經(jīng)排除了我是內(nèi)奸的可能:上次暗夜幫信息泄露的那段時間內(nèi),我一直被她監(jiān)視,無法給白鹿幫提供內(nèi)部信息,當(dāng)然反過來我也證明了寒雨也不是信息泄露者。>
★題中鐘已經(jīng)排除了外人作案的可能,那最后只剩冰伯了。
    分析他的活動軌跡可以推測:
    冰伯在21:20到21:30之間偷了齊哥的夜刃。
    然后在木馬的死亡時間里,冰伯可以在21:20到21:30和0:00到1:00兩個時間段里殺人。
    (其他時間要么在開會,要么在視頻聊天)
★推測事件經(jīng)過:鐘在8月8號(上周六)拿完東西后忘了鎖儲物室的門。 冰伯是內(nèi)奸,他在8月9號進(jìn)儲物室偷走兩個U盤,并交給了陳總。那天陳總他們在木馬所在的AA超市里的餐飲店里吃飯,并拿出了U盤。
    U盤被木馬看到了,但她當(dāng)時不知道U盤的秘密(那時候寒雨沒有排除木馬內(nèi)奸的嫌疑,所以應(yīng)該不會讓木馬知道U盤的事)。
    為了以防萬一,冰伯殺了木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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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之死】
★題中說鍵盤的死亡時間是1:00到3:30。
★雨露閣安保小弟可以證實,白鹿幫的其他高層都在雨露閣內(nèi),排除他們的嫌疑。
★其他幫派的小弟看到兇手身高165左右,排除冰伯的嫌疑,因為他的身高是185。
★后來陳總手機里收到鍵盤死亡照片,說明兇手應(yīng)該是陳總安插在暗夜幫的內(nèi)奸,排除寒雨的嫌疑,因為她已經(jīng)被鐘證實不是內(nèi)奸。
★根據(jù)前面"★木馬之死"里的分析,木馬可能死在21:20到21:30和0:00到1:00兩個時間段,無論哪個時間段死,都來不及殺鍵盤,所以排除她的嫌疑。
★最后只剩若晴了,她有時間,也符合身高。也就是說她是內(nèi)奸(這邊有兩個內(nèi)奸),在3:00時從球館出去殺了鍵盤,再買可樂,3:10時回到球館。球館離尸體位置才2分鐘遠(yuǎn),時間上完全來得及。
★至于兇器為什么是木馬的夜刃?鐘說過木馬的夜刃有一次遺漏在現(xiàn)場,可以推測,若晴得到了這把夜刃,用之殺鍵盤。
★推測事件經(jīng)過:鍵盤在幫里屬于鴿派,早就有想和暗夜幫合作的想法,這點陳總是知道的。但是,作為幫派老大,陳總也知道,兩派不可能和平共處,
    特別是得到那兩個U盤知道寒雨對付白鹿幫的秘密作戰(zhàn)計劃后,他更要除掉鍵盤,所以他安排內(nèi)奸若晴,約鍵盤3點在那個地方見面談合作的事,然后殺了鍵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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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姬之死】
★根據(jù)題中下面這些描述,得出妖姬的死亡時間是2:00到2:27之間,而且兇手應(yīng)該是寒雨安插在白鹿幫的內(nèi)奸。
<寒雨退出圖片,我留意到她手機上郵件接收的時間是2:25。>
<被捅后大約2分鐘后死亡>
<根據(jù)尸檢,死者死亡時間范圍可壓縮到凌晨2:00至4:30(已考慮多各種因素影響)>
★陳總的嫌疑已經(jīng)被鐘排除
★在妖姬的死亡時間內(nèi),長眠,妖姬,和小劉的手機都被陳總繳了,而陳總證實當(dāng)晚他們所有人都只帶了一部手機,所以長眠和小劉排除嫌疑,因為他倆殺人的話,發(fā)不了圖片給寒雨。
★如果兇手是鍵盤,那他就是內(nèi)奸。他離開雨露閣的目的是啥呢?特意跑到外面給寒雨發(fā)圖片嗎?在雨露閣里關(guān)起門來發(fā)圖片,發(fā)完刪掉記錄不是更隱蔽嗎。
    作為內(nèi)奸,剛殺完人,更不應(yīng)該做可疑的事吧。而且如果他是寒雨安排的內(nèi)奸,寒雨發(fā)現(xiàn)他尸體時的反應(yīng)也不對。
★最后剩探員了,他是兇手,也就是內(nèi)奸。他在會議結(jié)束,大家回房后,拿到儲物室里的戰(zhàn)利品夜刃,偷襲妖姬,從背后桶了她一刀,再拍完照就走了。
    妖姬沒看到他的臉,但是因小劉跟她剛因為財政管理而吵了一架而懷疑是小劉殺她,就掙扎著弄散撲克牌,并找到那三張牌,來暗示兇手是小劉。(因為小劉之前屢次以這三張牌反敗為勝)
    其他房間里的人因為房間隔音好,沒發(fā)現(xiàn)這邊的事。
    這里探員偷襲妖姬的具體情形不太清楚,猜測有下面兩種可能。
    a. 正好妖姬上完廁所回屋,被探員抓住機會。
    b. 探員敲門后躲廁所,以妖姬豪爽的性格,她開門,發(fā)現(xiàn)沒人,轉(zhuǎn)身回屋,被探員抓住機會。
★探員被發(fā)現(xiàn)和若雨前公司有關(guān)聯(lián)時的反應(yīng),感覺很符合他內(nèi)奸的身份,暗夜幫被端了,他如果再被發(fā)現(xiàn)是內(nèi)奸,白鹿幫的人肯定嫩死他。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20 22:19:12
鳳仙花酒店
兇手是秦馬
排除我,呂先生,監(jiān)守自盜。
排除鄧浠浠,不知道酒精在哪里。
排除尚安,不知道酒精在哪里。
排除李固登,保鏢身份,不可能監(jiān)守自盜。
排除秦夢,留下的寫滿了字的日記本
排除方琦,自己有槍,不可能拿著雙槍殺人,再把一把槍丟了
排除林歡,自殺,沒有必要燒房子
排除馮志誠,錄音筆就是最好的證據(jù)。
所以兇手是秦馬

夜刃
填空:陳總不是暗夜幫的人。自家人不殺自家人。
死者段輝是若晴殺的,死者木馬是和死者鍵盤是寒雨殺的,死者妖姬是探員殺的。
首先是鍵盤的死。殺死鍵盤的是木馬的刀,上一次出現(xiàn)是在二十一點二十,幾人打完撲克,木馬拿著刀進(jìn)入房間。二十一點三十,白鹿幫開會,十分鐘不可能從暗月樓殺完人回到白鹿幫,從三人去桌球館的二十五分鐘就可以知道。所以說鍵盤的死只能是暗夜幫的人作案,排除我監(jiān)守自盜,排除二十一點三十才到家,之后全程在我監(jiān)視之下的若晴,排除打了倆小時電話,沒有時間殺人的冰伯,只剩下木馬和寒雨,其中木馬是兩點五十死的,這時候冰伯聊天還沒結(jié)束,我和若晴打球互相有時間證明,所以,這里能空出時間殺木馬的只有寒雨,如果是木馬殺的鍵盤,也就是說是木馬找了個時間殺完人回到家,被一路追回家的寒雨殺了,顯然這種推斷是不合理的,五十分鐘的往返路程加額外的上樓殺人時間,在寒雨出門的十五分鐘就完成了是邏輯說不通的。綜上所述只能是寒雨殺的。
與此同時,也就是說寒雨拿到了木馬的刀,也就是說,木馬是寒雨殺的,齊哥的夜刃也是她拿的。
妖姬是暗夜幫在白鹿幫的臥底殺的,在兩點二十五之前殺的,且兩點二十五的時候臥底擁有手機,那就排除了陳總,妖姬,長眠,小劉四人,余下探員和鍵盤,如果是鍵盤殺的,那么寒雨不會之后再去殺他,因為寒雨是知道臥底的身份的,她不可能去殺臥底。所以臥底只能是探長。也就是探長殺了妖姬。
段輝的死是找暗夜幫殺的,Q巷暗夜幫往返需要二十四分鐘,二十一點二十我,寒雨,冰伯三人分開,二十一點三十冰從樓上下來,和我和寒雨見面,時間緊湊,臥底探長二十一點三十才離開健身房,且有充足的人證。綜上所以只能是若晴殺的。
故只能是死者段輝是若晴殺的,死者木馬是和死者鍵盤是寒雨殺的,死者妖姬是探員殺的。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20 23:02:36 | 2021-11-21 15:51編輯
第四題:
首先,秦夢不可能是兇手,她與死者無任何關(guān)系,而且她的房間是208,是這里面離死者房間最遠(yuǎn)的,她帶的東西是一些化妝品和一本寫滿字的日記本,證明她過來這里的確是陪父親度假的·,并且她也的確有將我講的事情記錄下來。秦馬也是這樣,他是這家酒店的經(jīng)理,雖然他對這塊地方了如指掌,但他所做的事都是有證據(jù)證明的,而且廚房門口也是在攝像頭范圍以內(nèi),可以證明秦馬的行蹤。
接著,李固登是死者的私人保鏢,也在他的工具包中找到了裝有子彈的手槍和一把小刀,若他是用槍殺人的話,他不會準(zhǔn)備兩把槍來作案,所以那把槍不會是他的,因此他也不是兇手。
尚安是這里面最后一個到達(dá)酒店的,他甚至連死者的正面都沒見過,而且他隨身攜帶的只有一臺電腦,說明他真的是來找個地方辦事的,而且他是因為其他地方都關(guān)門了,迫不得已才來到這個酒店?,F(xiàn)場有提到一股酒精味,但一個剛剛進(jìn)到酒店的人不會知道這家酒店的酒精放在哪里,因此他也不是兇手。
馮志誠有一個錄音筆,其中錄有試講報告內(nèi)容,說明他是真的有準(zhǔn)備他的個人演講報告,而且后面放煙花的時候可以看到馮志誠是呆在一旁的,這與他對煙花鞭炮這些有陰影有關(guān),所以他對開槍這類事應(yīng)該也是會有陰影,所以兇手應(yīng)該也不是他。
鄧浠浠的個人物品中有一本《圣經(jīng)》,《圣經(jīng)》中有將“不能殺人”列入禁令中,那信仰基督教的鄧浠浠自然也不會做出違背《圣經(jīng)》的事。而且現(xiàn)場有一股酒精味,說明易燃物品是酒精,若是鄧浠浠作的案,他應(yīng)該會使用煤油作為易燃物品來點燃現(xiàn)場,所以他也不是兇手。
方琪在一開始的時候,因為李固登受傷,有跟馮志誠一起去保健室取酒精給李固登消毒,所以她是知道酒精的位置的,而且馮志誠說在六點左右有人呆在廁所,那時方琪正在廁所清理殺人證據(jù),她在202房中用槍殺害死者后,先用酒精淋上了書架那一塊,再將一炷香頭朝外放在書架那里,成為一個延時裝置,待所有人離開酒店后,那炷香燃到頭,點燃了酒精,引發(fā)了大火,燒毀了書架。所以方琪是兇手。
第五題:
首先先來看殺害木馬的人,木馬在21:20時離開了活動室,之后我便沒有看到她,再由木馬的死亡時間不超過2:50,可以得出木馬是在我們?nèi)プ狼蚴仪熬鸵延龊?。接著,因為鍵盤遇害時目擊證人說殺害鍵盤的人拿著木馬的夜刃,身高在165cm左右,所以冰伯可以排除掉。又因為若晴是21:40才來到總部,而且她一來就開始會議了,直到凌晨12:00會議結(jié)束,緊接著,她又邀請我和寒雨去打桌球,直到四點才回到總部發(fā)現(xiàn)木馬死亡,所以她也沒有時間作案。由此,可以看出殺害木馬的人是寒雨,在21:20后,在白鹿幫的臥底告知了寒雨她們的資料已經(jīng)外泄了,并且是在木馬所在的AA超市時外泄的,所以寒雨理應(yīng)懷疑內(nèi)部的臥底是木馬,所以她在21:20-21:30這段時間里殺害了木馬。她先敲門說有事要跟木馬聊聊,木馬怕寒雨發(fā)現(xiàn)自己是臥底,便開了門,但寒雨趁她開門的時候用齊哥的夜刃刺向了木馬,木馬因此而死。并且,齊哥的夜刃是放在儲藏室里的,所以寒雨才會發(fā)現(xiàn)我沒有鎖儲藏室的門,并叫我去把它鎖上,而我因為擔(dān)心被發(fā)現(xiàn)是警局臥底,沒有注意到齊哥的夜刃已經(jīng)被拿走了。文中也有寫到,我去鎖門的時候,其他門都關(guān)了,所以說明此時寒雨已經(jīng)殺完人了。
接著,我們來看殺害鍵盤的人,殺害鍵盤的夜刃是木馬的,而木馬一般是將夜刃隨身攜帶的,除非是因為時間問題不得已才會留在原地,若是木馬殺害了鍵盤,她有時間拍照延時發(fā)給陳總,卻沒有時間把夜刃拿走是不可能的,除此之外,她應(yīng)該是在一點后才回到總部,而且此時儲藏室已經(jīng)鎖上門了,鑰匙只有我有,所以齊哥的夜刃無法拿出來,僅剩留在總部的冰伯也不可能用齊哥的夜刃殺害木馬,因此不可能是木馬親自下的手。所以殺害鍵盤的人只能是殺害木馬的人,她在殺害木馬后,拿走了木馬的夜刃,與鍵盤會面后,因為利益不均衡,起了殺心,將鍵盤殺害了。桌球館到公園的距離只要步行2分鐘,而寒雨出去透氣了15分鐘,若晴出去買可樂花了10分鐘,以時間上來看的話,寒雨的時間更空閑一點,而且加上兇手是和鍵盤聊了一會,因為意見不同才下的殺手,若晴的時間就不足以解決這件事,所以殺害鍵盤的人只能是寒雨,并且寒雨還有木馬的夜刃,與前面相符。
然后,我們再看看殺害妖姬的人,首先,殺害妖姬的人是暗夜幫在白鹿幫的臥底,這個可以由妖姬死亡的圖片發(fā)給了寒雨證實,而陳總作為白鹿幫的首領(lǐng),不可能是暗夜幫派過來的臥底,所以陳總不可能是殺害妖姬的人。依據(jù)預(yù)測的死亡時間和我看到的郵件時間,可以確定妖姬的死亡時間是在2:00-2:25之間。妖姬死的時候,手中背面朝上握著其中的三張卡片,這三張是妖姬、小劉、長眠還有陳總打牌時有特別意義的三張牌,晚到的探員并不知道這個東西,所以探員不是兇手。緊接著,在兇手發(fā)給寒雨的照片中可以看到妖姬手上是有這三張牌的,說明兇手應(yīng)該是知道妖姬有留下信息,但兇手并沒有處理,所以手上那三張牌并不是妖姬所留下的訊息,而是兇手為了嫁禍他人而故意塞到妖姬手中的。小劉在面對警察的審訊時,她對這份信息似乎一無所知,甚至十分慌張,說明兇手并不是她。因此,將其他人排完后,只剩下了長眠,他是和小劉一起知道暗夜幫的資料外泄,而且他也和小劉還有妖姬一起打了牌,知道那三張牌意味著什么,而且他在會議上知道兩人因財政管理有分歧,所以他把那三張牌塞進(jìn)了妖姬手中,假裝是小劉殺的人。而且夜刃是在長眠房間隔壁的儲物室里,所以長眠更有機會拿出夜刃去殺人。因此殺害妖姬的人是長眠。
最后,我們來看看傷害段輝的人,暗月樓到Q巷的時間需要步行12分鐘,則一次來回就需要24分鐘,按照時間線,21:20散會,21:30便又重新聚起來了,所以當(dāng)時在暗月樓的人都不具備去襲擊段輝的時間,所以去襲擊的人只有若晴有時間,她在21:10離開公司后,來到Q巷襲擊段輝,捅完三刀后就急急忙忙趕去了暗月樓,時間上,若若晴離開公司后直接回暗月樓,只需要15分鐘就能到暗月樓,但她花了半個小時,時間對不上,反而與她先去Q巷襲擊段輝,再從Q巷趕回暗月樓的時間對的上,所以襲擊段輝的人是若晴。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21 04:31:37
第四題
兇手是方琪。
死者房間起的大火是因為用了保健室的酒精,且酒精是以前就在很久沒用過的,說明兇手是個酒店的??汀D敲吹谝淮蝸聿皇煜け荒敬矂潅睦罟痰呛驼也坏角芭_的尚安就沒有可能作案。而他兩都說沒有發(fā)現(xiàn)異常,左棟有兩人說停電,所以當(dāng)時是右棟正常而左棟停電了。秦馬一直在做菜期間去置辦了煙花,6點后的晚餐和煙花也證明了秦馬沒有說謊,且廚房門口還有監(jiān)控并沒有異常,所以秦馬也可以排除。秦夢滿滿的一本筆記本也能說明她沒有說謊。那么剩下的就只有馮志誠和方琪了,馮志誠準(zhǔn)確的說出了停電的時間,而且馮志誠對放炮有心理陰影,且手上只有微量的硝煙反應(yīng),所以他不可能開槍也可以排除。那么兇手只能是方琪了。方琪說自己在看電視又不能說出停電的準(zhǔn)確時間,只說是6點新聞之前的時間,又說自己沒看新聞。之后說自己沒有聽到太多聲音,當(dāng)時在聽隨身聽里的歌,又說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所有證詞都自相矛盾。所以他說謊了,他并不知道當(dāng)時停電了。根據(jù)秦馬的口供可以推測死者遇害時間在5點半左右,他當(dāng)時聽到的兩聲悶響是子彈穿過頭顱然后射進(jìn)墻壁的聲音,物體撞擊的聲音是將槍丟下樓發(fā)出的撞擊。李固登說的夫人要見的人就是方琪,方琪殺害死者之后先處理了兇器,之后又從2樓的天橋去了右棟拿香和酒精,而這個時候左棟剛好停電,且只停了幾分鐘,所以去了右棟的方琪并不知道,之后來到死者房間倒上酒精,再將香點燃插在書架中間,等香燃到頭之后就會點燃酒精即破壞了現(xiàn)場又制造了不在場證明。隨后去廁所扔掉了手套和鑰匙,并洗了手去除味道。這個時候正好是六點左右,也就是馮聽到有人在廁所的聲音。之后一起吃飯時時刻注意死者的房間,提醒大家著火的應(yīng)該也是方琪。兇手的動機可能是三年前的小男孩被射殺的案子。

第五題
木馬。
沒有外人入侵,所以殺害木馬的只能是內(nèi)部人員。若情21:40才回來,回來之后一直在開會,之后又去了25分鐘車程的地方打球,只有十分鐘時間不在眾人視線內(nèi),且木馬被儲物室的夜刃殺害,拿牌時夜刃還在,21:30儲物室上鎖,因為無合謀,所以若情沒辦法拿到夜刃且沒有時間殺害木馬,可以排除。那么只有我、寒雨和冰伯有時間作案,木馬死亡時間最遲不超過2:50,冰伯1到3點在視頻。所以木馬的死亡時間在21:20到30或者凌晨12點到一點之間。
鍵盤。
鍵盤死亡時間在1點到3點半之間。從目擊者的口供兇手不超過一米七可以排除冰伯作案,我一直在桌球室沒出去過也可以排除。雨露閣只有鍵盤出去過,而木馬在一點之前已經(jīng)被害,所以有嫌疑作案的只有若情和寒雨了。殺害鍵盤的夜刃是木馬的,木馬的夜刃從不離身且死于一點之前,木馬的房門是鎖上的且手指完好,那么除了兇手沒人能在不破壞房門的情況下去拿到她的夜刃,所以殺害鍵盤和木馬的是同一個人。而能同時滿足殺害這兩人的只有寒雨。也就是鍵盤死亡時間在1:30到1:45之間,木馬死亡時間在21:20到21:30之間。
妖姬。
從寒雨口中得知妖姬是被臥底殺害,發(fā)送郵件的時間是2:25。所以妖姬的死亡時間在2點到 2:25之間。妖姬、小劉和長眠都被收了手機,當(dāng)天所有人只帶了一部手機,所以沒有電子設(shè)備的小劉可以排除。鍵盤死于2點之前,那么臥底只能是沒有被收走手機的探員和有筆記本電腦的長眠了。在長眠的筆記本中有對付白鹿幫的計劃,也就是說臥底是長眠,他殺害了妖姬之后通過電腦拍照和發(fā)送郵件。妖姬中刀后兩分鐘才死亡,撲克牌是妖姬帶來的,而小劉把把抽中同樣的三張牌說明牌上有記號且妖姬也知道也能認(rèn)出牌后面是什么,那么妖姬手里的三張牌很可能是故意留下的死亡信息了。且很可能是英文+數(shù)字的暗號,分別是方塊、紅桃和梅花的英文,而數(shù)字代表的是第幾個字母,撲克牌是倒過來的,從后往前數(shù),也就是chm,長眠的拼音聲母。
段輝。
陳總在21點經(jīng)過q巷沒有發(fā)現(xiàn)段輝,說明段輝遇害時間在21點到22:30之間。從海哥口中可以知道襲擊段輝的是暗夜幫管理層,案發(fā)現(xiàn)場到暗月樓至少要12分鐘,除了木馬和若情,其他人在案發(fā)時間內(nèi)獨處的時間只有十分鐘,所以只有木馬和若情可能作案。木馬21:30以前就已經(jīng)死亡,且房間是第一案發(fā)現(xiàn)場,所以她沒有時間去襲擊段輝,也就是說襲擊段輝的人是若情。
內(nèi)鬼
從小劉口中得知9號時陳總就得到了u盤,交接的當(dāng)時若情在m省培訓(xùn)(黃經(jīng)理的朋友圈合照有她,周五培訓(xùn)到了周二11號,周六u盤還在),冰伯還在隔離(前天11號才結(jié)束隔離),我和寒雨互證不是內(nèi)鬼,那么顯而易見,木馬就是內(nèi)鬼了。寒雨殺害木馬的原因就是知道她是內(nèi)鬼,而之后陳總收到的郵件也是寒雨為了挑釁陳總發(fā)的,所以匕首拍的很清楚,也可能是為了讓陳總以為木馬又反水了。寒雨知道木馬是內(nèi)鬼的原因也是因為長眠收到u盤后告訴了寒雨,然后寒雨根據(jù)大家的動向推測出來的。長眠的對付白鹿幫的計劃可能就是13號當(dāng)天他自己殺妖姬,寒雨清理木馬,再騙鍵盤出來談事情用木馬的夜刃將其殺害,最后再將照片定時發(fā)送給陳總。
ps:沒想到家里有兩個內(nèi)鬼。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21 10:50:35 | 2021-11-21 19:11編輯
第四題:
兇手是方琪
根據(jù)兇案現(xiàn)場書架上的香灰和酒精的味道,兇手在殺人后用儲物室內(nèi)的酒精將書架澆上汽油,并點燃香做成延時裝置,目的可能是為了做不在場證明或銷毀證據(jù)。死者血液已經(jīng)變成黑色說明死者已經(jīng)死去有一段時間了。死者額頭彈孔周圍沒有燒焦的痕跡說明兇手不知將槍抵在死者頭上開槍。結(jié)合尸體的位置和血的位置,兇手應(yīng)該是在門口處開槍。
如果兇手不是秦馬,那么放煙花這件事就是偶發(fā)事件,發(fā)現(xiàn)的手槍上有明顯的硝煙反應(yīng),那兇手身上肯定也有明顯硝煙反應(yīng),那么兇手為了不被發(fā)現(xiàn)一定會想辦法掩蓋硝煙反應(yīng)。去廁所洗漱的方琪嫌疑最大。并且在他房間里發(fā)現(xiàn)的手槍里沒有子彈,可能他還另外帶了一把槍,就是本案兇器。
馮志誠身上硝煙反應(yīng)十分輕微,可以排除嫌疑。在前一天,因為李固登被木板劃破手臂,是方琪和馮志誠跟他去保健室包扎傷口的,這三人肯定都知道酒精放在哪。
根據(jù)馮的和方琪的說法,五點多左棟應(yīng)該是有停電的
第五題:
橫線的內(nèi)容:根據(jù)白鹿幫中的臥底發(fā)給寒雨的消息,妖姬一定是被白鹿幫中的臥底殺的,而陳總是白鹿幫的老大,不可能是臥底。
根據(jù)現(xiàn)場線索自動排除幾人自殺和意外的可能性。
首先推理暗夜幫中的臥底:
上周六我忘記鎖儲物室的門,且當(dāng)時里面有五個u盤,而8月9號(星期日)時白鹿幫已經(jīng)拿到了U盤,而除管理層外無人能進(jìn)入暗月樓,說明暗夜幫中的臥底是在周六到周日間拿走u盤并交給白鹿幫的。而這期間,冰伯被隔離,若晴在培訓(xùn)(有照片為證),我和寒雨可以互證不是臥底,那么根據(jù)排除法,臥底就只能是木馬。
然后推理白鹿幫中的臥底:
白鹿幫開會后陳總拿了妖姬,長眠和小劉手機,而寒雨的郵件是2:25收到的,那么這三人都無法用手機給寒雨發(fā)郵件,發(fā)現(xiàn)鍵盤死后寒雨比較高興,說明鍵盤不是臥底。那么臥底只剩下沒被收手機的探員。而根據(jù)妖姬手上拿的撲克牌,以及臥底寒雨收到的郵件中妖姬也拿著牌這點可以推得:妖姬拿撲克牌時兇手一定在場,妖姬拿撲克牌的原因應(yīng)該是想留下死亡訊息,而兇手不可能讓指向自己的信息直白的留在現(xiàn)場,而更改妖姬留下的死亡訊息從而誣陷別人的可能性會更高,因此三張撲克牌很可能是兇手為了誣陷小劉而留下的,那么這個兇手必然知道牌局的情況,這又與妖姬收好撲克牌后探員才到雨露閣相沖突。因此,探員并不是臥底。
那么臥底是如何發(fā)郵件的呢?由線索可知,長眠當(dāng)天帶著筆記本電腦,與冰伯的筆記本電腦型號一致,都有攝像頭,長眠完全可以用筆記本的攝像頭拍攝妖姬的尸體然后發(fā)郵件給寒雨。并給妖姬手中放入撲克牌從而嫁禍給小劉。
即:白鹿幫中的臥底是長眠,也是殺害妖姬的兇手。
然后推理誰襲擊了段輝:
根據(jù)與海哥的特定加密方式,可以把范圍縮小到暗夜幫中管理層的幾人,而陳總九點走過Q巷時并沒有尸體,到22:30分分時尸體被發(fā)現(xiàn),這段時間內(nèi)除了若晴之外都在老巢里。而若晴從21:10到21:40并沒有不在場證明,從21:10分算起10分鐘到Q巷以及從Q巷12分鐘到暗月樓,21:20到21:28分若晴是可以作案的。因此,若晴便是海哥委托去殺段輝的兇手。
再整理木馬案和鍵盤案的時間線。
零點后白鹿幫只有鍵盤離開雨露閣,可以排除白鹿幫其他成員的作案可能。
首先討論有人先殺了木馬,再拿走木馬的夜刃去殺鍵盤的可能。
這樣根據(jù)鍵盤案目擊者的證詞,殺鍵盤的兇手是身高1.65m左右的人,冰伯可以排除嫌疑,那就只剩寒雨和若晴。而要拿到齊哥的夜刃去殺木馬,只有9:20到9:30之間我沒鎖儲物間這段時間,只有寒雨和冰伯能拿到齊哥的夜刃。因此,只有寒雨才能做到拿齊哥的夜刃殺木馬后再拿木馬的夜刃去殺鍵盤。那么就得思考寒雨殺木馬和鍵盤的動機,如果是發(fā)現(xiàn)了木馬是臥底,那她并沒有必要在我和若晴面前隱瞞自己殺人的事情。她后來看到木馬死了時憤怒的情緒也顯得不合理。并且解釋不了后來陳總收到的短信(強行解釋的話只能是寒雨殺鍵盤后還拍照發(fā)給陳總嘲諷一番)
那么思考另一種可能,木馬殺了鍵盤,回到暗月樓后被殺。
鍵盤是在零點后出門,5分鐘路程就能到公園,而木馬是有車的,車程25分鐘便可到達(dá)桌球館,尸體在離桌球館2分鐘路程的位置。木馬完全可以在殺了鍵盤之后在一點之前回到暗月樓,而冰伯發(fā)現(xiàn)了木馬是臥底后,用齊哥的夜刃殺了木馬,再回自己的房間與外國朋友視頻聊天。大致過程為:鍵盤約木馬談合作的事情,而木馬作為臥底并不想合作,因此殺了鍵盤,并拍照發(fā)給陳總。冰伯在9:20到9:30之間進(jìn)儲物間拿走齊哥的夜刃,在木馬回來后(一點前)進(jìn)她房間刺殺她,再進(jìn)行視頻聊天。但矛盾點又出現(xiàn)了:為什么木馬不把自己的夜刃拿走,她明明有時間拍照,說明當(dāng)時并不緊急。
即結(jié)論為:
暗夜幫內(nèi)的臥底是木馬,殺了鍵盤
白鹿幫內(nèi)的臥底是長眠,殺了妖姬
海哥委托襲擊段輝的人是若晴,若晴襲擊了段輝
木馬案的兇手是冰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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