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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9:10:09 | 2021-11-21 19:23編輯
第二輪第四題《鳳仙花酒店》
結論:尚安是兇手

一、兇案
  • 現場和作案時間
    被害人的體內沒有檢查出藥物殘留的痕跡,現場也沒有搏斗的跡象,因此排除先將被害人擊昏再設計定時裝置殺害的可能性,所以兇手先將被害人用手槍殺害,再在屋內撒上了酒精,布置了定時點火裝置。
    根據現場血跡的顏色判斷,死亡時間在眾人發現尸體前至多30分鐘。以此作為條件排除每個人的不在場證明時間,只有最后到達的尚安和中途離去的鄧浠浠有時間。除了槍殺被害人以外,還需要時間布置現場,因此相比只有2分鐘的鄧浠浠,遲到了半小時左右的尚安更有可能。
  • 偷走酒精和香火的時間
    酒精存放在右棟一層的保健室,酒店經理秦馬在飯后一直在廚房,直到5點除去買煙花,所以能取走酒精和香火的時間是在5:00-5:30之間。
  • 停電
    在其他幾人的口供中都有提到停電,但在尚安的口供中,他說自己一直在和客戶做線上報告,如果停電的話他的報告不可能不受影響,所有他可能利用這個時間還做了些別的準備。
  • 酒店到海灘的時間
    酒店到海灘大概20m,根據尚安自己的說法他做完報告是在6:30,但當他到達海灘時距離6:30已經過了十幾分鐘,20m的距離不需要走這么長時間,所以他可以在這段時間殺害林欣并布置現場。
  • 作案過程
    被害人下午就和兇手見過面,當時可能提到了之后在晚飯時間再單獨見一次面。
    被害人傷口附近沒有燒焦痕跡,兇手在被害人打開門后在在走廊上直接開槍,拿走202的鑰匙,撒上酒精,通過拆卸信號器和電子屏,利用里面的導線和電池設計一個簡易的定時點火裝置,去廁所將作案工具丟到左棟樓下,然后離開現場和眾人匯合。


二、動機推測
被害人的包中找出了紅桃Q的徽章,上面有缺了左上角的六芒星。已知給眾人發邀請函的人自稱梅花Q,那么被害人林歡可能就是犯罪組織的另一名成員紅桃Q。在鄧浠浠的隨身物品中發現了一本《圣經》,在基督教中,六芒星代表的是惡魔,而地下組織的標記是撲克代號和六芒星,因此鄧浠浠不可能是組織的一員,自稱梅花Q的可能性也不高,但他可能對三年前的命案或者五百萬比較感興趣。
根據原文:
引用
閣下還記得三年前紙牌屋發生的事嗎?我是唯一知道那五百萬下落的梅花Q。
引用
而三年前的冬天,則有一個男孩被射殺在紙牌屋對面的便利店門口,門上還寫著:買命,據說這個槍殺案的兇手可能就是組織其中的一名成員。
引用
那個紙牌屋俱樂部里面赫赫有名的股神老K,傳說中3天做空兩家大公司,讓對手資產直接蒸發80%的天才操盤手竟然是如此一個小毛孩?

推測尚安的兄弟就是被殺害的男孩,原因是他給對手資產造成了損失,于是用著撲克代號的地下組織替對方完成了報復。這次尚安便借梅花Q的名號將當年動手的林欣約到了酒店,并用了五百萬這樣一個噱頭。


第二輪第五題《夜刃》
結論:若晴刺死了段輝和鍵盤,冰伯殺害了木馬,探員殺害了妖姬。
一、木馬案
木馬的死亡時間不超過2:50,兇器是放在活動室里面儲物室中齊哥的夜刃(標記為夜刃A)。
  • 兇器
    (1)取出兇器的時間
    儲物室的鑰匙在我手中,因此鎖門后只有我能夠打開。雖然上周六我忘記鎖門了,但在13日我晚上第一次進入儲物室時,夜刃A還在儲物室內。之后從20:15-21:20,活動室內所有的嫌疑人都沒有機會從儲物室中取出兇器。
    但是在21:20-21:30之間儲物室的門一直是開著的,因此只有在這段時間內才可以取出兇器,這是唯一可能的時機,那么當時在暗月樓里的所有人都有機會。
    (2)若晴在這段時間內取出兇器的可能
    若晴不可能取出兇器。
    若晴公司的同事可以作證若晴在18:00-21:10間一直在公司加班,而從若晴公司到暗月樓則需要15分鐘,從時間上來講若晴不可能取出兇器,因此若晴不會是殺害木馬的兇殺。
  • 作案機會
    最后一次看到木馬活著的時間是21:20,因此作案時間是21:20-次日2:50。
    (1)寒雨的作案機會
    從21:40-4:00發現木馬的尸體,寒雨獨處的時間只有在暗月樓21:20-21:40的10分鐘和在桌球館1:30-1:45的15分鐘。
    從寒雨、若晴、我三人從暗月樓到桌球館花費的時間看需要25分鐘,因此一點半后的15分鐘不可能作案。
    在暗月樓的10分鐘雖然有可能作案,但是考慮到這就需要取出兇器、殺害木馬、清理自己身上的痕跡、再去敲我的門偽裝成無事發生的樣子,10分鐘的時間明顯不夠。同時寒雨并沒有殺害木馬的理由,如果是懷疑她是臥底于是鏟除了她,那么在后面她沒有必要裝成對木馬的死感到驚訝和憤怒。
    (2)冰伯的作案機會
    冰伯沒有不在場證明的時間是21:20-21:40的10分鐘和開始視頻通話前的24:00-1:00。也就是冰伯有整整一小時殺害木馬并清理自己身上的痕跡,因此殺害木馬的兇殺是冰伯。


木馬案的總結:在21:20-21:40,冰伯趁大家都離開活動室,去儲物室取走了兇器夜刃A。在之后一直和其他人一起開會,當寒雨、若晴和我離開暗月樓后,敲開了木馬的門。因為木馬的房門需要本人指紋才能解鎖,物品無法解開,而木馬的手又是完好的,所以冰伯恐怕是借口說要商量組織上的事,進入了木馬的房間,并將其殺害。
至于為什么認為冰伯是臥底以及冰伯為什么在13日晚上動手將在后面解答鍵盤案時一起回答。


二、鍵盤案
發現鍵盤尸體的時間是在3:30,根據白鹿幫看門小弟的口供,白鹿幫的雨露樓當晚只有鍵盤一個人外出過。根據目擊者的證言,嫌疑人身高在165cm以下,因此有作案機會的只有分別一個人離開過桌球館的寒雨和若晴。
  • 兇器
    殺害鍵盤的兇器是木馬的夜刃(標記為夜刃B)。木馬現在的夜刃直到木馬進入房間時還在她自己身上,如果要用木馬現在的夜刃殺害鍵盤就需要先殺害木馬,再從她身上拿下來。然而根據先前的分析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殺害鍵盤的夜刃B是以前木馬在幫派戰斗中丟掉的夜刃。
    那么兇手就是偷偷持有木馬的夜刃并沒有還給她的人,那么這個人是臥底的可能性極大。
  • 動機
    通常情況下會認為是要鏟除敵對幫派成員,但是鍵盤案不尋常的地方是白鹿幫的首領陳總收到了鍵盤死后的報告照片,由此延伸思考,鍵盤可能是暗夜幫叛變成員接到陳總指令殺害的。那么作為暗夜幫首領的寒雨就可以排除嫌疑了,剩下的若晴就是臥底。


總結:白鹿幫的陳總下令殺害自己幫派的成員鍵盤,原因應該是他推斷鍵盤的暗夜幫潛伏在白鹿幫的臥底。于是他下令讓自己的內應若晴殺害鍵盤。因為鍵盤一直有與暗夜幫合作的想法,所以若晴可能假裝要和他談合作,然后將鍵盤約到了桌球館附近,在交談的途中拿出木馬曾經丟失的夜刃B殺害鍵盤。之后回到桌球館內,并在回到車上的路上裝出剛發現鍵盤的樣子指給寒雨看。
如果鍵盤是寒雨的臥底的話,寒雨在發現鍵盤的尸體后應該會很憤怒,并在看到木馬的夜刃后自然而然地懷疑木馬是臥底,若晴就能撇清嫌疑。之后再回到暗月樓發現木馬的尸體,冰伯就可以向寒雨邀功,兩人都能獲取寒雨的信賴。
但鍵盤并不是臥底,所以兩人都只能放棄原本的計劃。


三、妖姬案
橫線部分:白鹿幫的陳總謀殺妖姬的嫌疑可以排除,因為殺害妖姬的是寒雨安插的臥底

  • 寒雨收到的短信
    寒雨在2:25收到了妖姬死亡的匯報照片,所以妖姬是寒雨安插的臥底殺害的。
  • 兇器
    兇器是放在雨露閣儲物室里繳獲的夜刃(標記為夜刃C),誰都有可能取出來。
  • 尸體
    尸體手中抓著方片4、紅桃6和梅花7的撲克牌,這是13號晚上小劉的決勝牌。但瀕死之人從排隊中精準抓出這三張牌的可能性不高,而且臥底在給寒雨發的照片上死者就已經抓著這三張牌了,兇手不會放任死者留下死前訊息,只能是為了嫁禍安排的,所以排除小劉。
  • 手機
    陳總當晚對所有人搜過身,每個人都只帶了一部手機,并且除探員外所有人的手機都被陳總拿走,那么能發出照片的只有探員。


總結:探員在24:30所有人都回房間后,從儲藏室拿出夜刃C,進入妖姬的房間將其殺害,然后用撲克牌布置現場嫁禍給小劉,最后拍照發給寒雨匯報工作。

四、段輝案
嫌疑人由海哥委托,并按要求在段輝背后砍傷三刀,取走對方的銀戒指。
  • 時間
    根據陳總的說法,在21:00他通過Q巷時并沒有異常,路過的人發現段輝是在22:30,暗夜幫的人當中寒雨、冰伯、木馬有10分鐘作案時間,若晴有30分鐘作案時間。從Q巷離暗月樓至少12分鐘路程,往返需要24分鐘,所以寒雨、冰伯、木馬沒有作案機會。而Q巷離若晴公司至少10分鐘路程,她有足夠的時間。再加上21:10下班后若晴并沒有在15分鐘之內達到暗月樓,若晴的嫌疑更大了。
  • 交易內容
    海哥雖然是暗夜幫的交易對象,但他和嫌疑人的交易并不牽扯暗夜幫的利益,而是直接對嫌疑人本人有益,對身為臥底的若晴而言這筆交易也是合理的。


總結:若晴在下班后來到Q巷砍傷段輝,按海哥要求取走銀戒指,再來到了暗月樓。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9:11:36
李固登為死者保鏢,且案發后搜證他身上有一把手槍含子彈,可排除嫌疑。秦夢、尚安、鄧浠浠線索過少,可排除嫌疑。
房間內的鐘是可以接收瞬時信號來更新顯示屏的內容 ,而5:40左右有一次停電,且馮志誠和方琪說的關于廁所有人的時間點有點誤差說明鐘被調過,因此呂醒來所看到的時間也不準。
而方琪聽到的隔壁有開關門的聲音正是兇手來到202一槍斃命死者的聲音,殺完死者后兇手利用元寶蠟燭香設置時間裝置,并倒上事先準備好的酒精,靠近書架點火的目的可能是為了讓煙火晚會時容易被人發現,也可能是想毀掉指紋,后將作案工具從廁所丟下。為了掩蓋硝煙反應,兇手還特地臨時舉辦了煙火晚會。呂聽到敲門聲然后下樓看到老秦再上樓和秦馬所言相矛盾,由此推斷,兇手為秦馬,梅花Q也是他準備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9:32:24
第四題《鳳仙花酒店》 鮎之川隊解答
我們實力有限,無法找到一個令自己滿意的結論,故而對于本文的解答,只寫上已知結論、可能兇手以及未解開的疑點。

1:由于塵封已久的酒精瓶子空了,我們認為點火用的就是酒精且大多數人不知道這酒精的存在,所以犯人被框定在知道酒精存在的人身上。

2:老秦聽到的兩聲悶響可能就是犯人開槍的聲音,犯人一槍擊中了死者,另一槍可能擊中了鐘的接收器,這留下了兇手的作案時間,故而他要放火燒202房(也可能是有預謀,順便燒了鐘)。

3:通過第一段主角起床時墻上時間是8:00而秦夢表示是8:20,酒店內的表可能和正確時間有差別(也可能是我們對于題目的理解有誤),另外停電也可能引起店內時鐘和確實時間的差別以及左右兩棟樓時間的差別。

4:由于右半側樓的住戶完全沒有提到停電相關內容,故而認為只有左半側大樓停電了。

5:在外吃燒烤和放煙火都是老秦自己決定的,犯人不知道,不過犯人知道老秦在6:00前后會來一間間房間敲門。

6:手槍即使加上21世紀20年代的先進消音器,擊發時也會發出100分貝左右的轟鳴,犯人如果毫無顧忌地開槍無疑會被堵死在死者房間。

7:由于秦夢沒有聽到下樓的腳步聲,除非犯人是秦夢,犯人取得酒精應該是有預謀的。

為了盡可能多地滿足這些條件,最有可能犯案的應該是馮志成,因為方琪離開202隔壁是因為腹瀉,而腹瀉一定程度上是可控的,馮志成和死者約定好下午見面,并在午餐時給方琪下了一些瀉藥,5:30左右在判斷方琪離開房間以后,馮志成前往202射殺了死者,為了迷惑對于作案時間的判斷,他在202放了火。用前一夜取得的他回到房間,等待廁所沖水聲,再去廁所處理了手套手槍之類的證物。他在自己房間里換了一套衣服或者事前做好了因對硝煙反應的對策,因為知道事后會有硝煙反應檢測特意沒有靠近煙火。他錄音筆里的錄像可以是事前錄制的。

這個解答已經無法滿足很多已知條件了,但下面還有更多我們尚來不及考慮的未解之謎。
1.1999年12月31日中國股市休市,我又沒找到什么能對的上大陸時間5:00收盤的股市,也可能是我算錯了?
2.醫務室有空酒精瓶,犯人想必是是把五瓶酒精裝入了一個大型容器,這個大型容器去哪里了呢?
3.犯人為什么要處理把手槍丟到房間外,留在房間內不好嗎這不是增加被發現的風險嗎?手套為什么不一起燒掉呢?如果犯人是馮志成,把線索丟在自己隔壁房間窗外也不合適吧。
4.能聽到隔壁開門卻聽不到槍聲,方琪的聽力是個迷。
5.9x17在20世紀中期的歐洲還算常用,但是在20世紀90年代末的中國(介于沒有敘詭,我姑且認為這是1999年的中國大陸),這種子彈想必并不容易入手。
6.上鎖的房間究竟有什么作用呢?

能給出這等數量的疑點,又把線索藏匿得這么巧妙讓人無從發現,這題的解答真是令人期待啊!




第五題《夜刃》 鮎之川隊解答

我們先把眼光放在木馬被殺案件上吧,擊殺木馬的兇器是“儲藏室里的夜刃”,由于儲藏室在21:30分之后上了鎖,而持有鑰匙的只有主角,文中完全沒有提到任何“可能在鎖上后進入儲藏室的可能”,所以我們認為在21:30之后儲藏室就被徹底封印了,那么這把刀一定是在21:30之前被木馬、寒雨或者冰伯偷出來的,由于其他人無法進入暗月樓,(我們對于題目的理解是,即使有管理員幫忙開門,外人進入還是會觸發暗月樓的警報)這里我們姑且認為犯人是冰伯、主角或者寒雨。

再來看看鍵盤,刺殺鍵盤的兇器是“木馬的夜刀”,這樣看下來就很清楚了,鍵盤死亡時間冰伯正在房間內和老同學通話,主角一直在臺球場沒有離開,那能成為殺了木馬和鍵盤的兇手的就只剩下寒雨了。寒雨在21:20-21:30的自由活動時間用齊哥的夜刃殺死了木馬并取走了木馬的夜刃,之后她假扮成木馬和鍵盤碰頭,又用木馬的刀刺殺了鍵盤。

接著是段輝襲擊事件,由于陳總在21:00經過了Q巷,案件必定發生在21:00之后22:30之前,在這時有機會動手暗夜幫高層只有兩個人:木馬和若晴,木馬在9:30前已經死亡,無暇動手,那動手的只可能是9:10-9:40沒人做不在場證明的若晴了。

最后看一下妖姬被殺案件,由于白鹿幫的內鬼在妖姬被殺最早推測時間2:00僅僅25分鐘后就給寒雨發了信息,可以認為刺殺妖姬的兇手就是白鹿幫的內鬼。這位內鬼多次提供信息幫助暗夜幫刺殺白鹿幫領袖陳總,這樣基本就排除了陳總的嫌疑了,那么剩下的人里,誰有可能作案呢?由于陳總把探員和鍵盤之外的嫌疑人的手機全都沒收了,所以看起來能給寒雨傳遞消息的就只有探員了,但是這樣就無法解釋妖姬手上的三張牌了,如果犯人不是小劉,那妖姬手上的三張牌只能是參加了牌局的人對小劉的誣陷,那除了手機還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拍攝照片,傳遞信息一條龍呢?我們發現長眠持有一臺和冰伯同款的電腦,冰伯用這臺電腦進行視頻通話,那拍了照再發郵件當然也是可行的。

最后我們整理一下犯人們的行動。

段輝襲擊案件:
9:10分若晴的同事全部下班之后,若晴偷偷離開公司,來到Q巷刺傷了段輝取走了銀戒指,然后在9:40的時候到達了暗月樓。

鍵盤/木馬刺殺案件:
9:20分寒雨發現儲物室的門沒有上鎖,在檢查了儲物室確認了U盤遺失后,寒雨結合白鹿幫內鬼長眠給她的信息“在木馬工作的地方陳總得到了有暗夜幫秘密的U盤”推斷出了暗夜幫內鬼是木馬,怒從心中起,惡向膽邊生,她拿起儲物室的夜刃直沖木馬房間,木馬看是老大來找自己也不敢怠慢,給寒雨開門之后卻不料被寒雨刺殺。或許這時鍵盤聯系了木馬在臺球場碰頭,或許寒雨偷了木馬的刀和手機,在決定去打臺球之后回房間的兩分鐘里騙了木馬出來,反正寒雨在打臺球的時候還抽空去公園見了鍵盤,由于夜深再加上木馬和寒雨的體型相似,木馬第一時間沒有發現來人不對,遭到了寒雨的刺殺。寒雨拍了張照片告訴陳總,我用你插在我這里的內鬼的刀殺了內鬼的接頭人向陳總示威。

妖姬刺殺案件:
長眠在刺殺妖姬的時候沒有遇到什么阻力,他需要考慮的就只有怎么洗清自己的嫌疑,由于小劉是個新來的,本來就容易遭到懷疑,再加上小劉剛剛打牌的時候連贏兩場同樣的牌型給大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就決定為妖姬留個假的死亡信息。搞定了工作自然要向老大匯報,雖然手機被老大收走了,長眠還有可以拍攝的筆記本電腦,于是他用自己的筆記本電腦拍了妖姬的死亡現場,并于2:25給老大匯報了工作。

至此,感謝出題老師們的努力,辛苦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9:33:51 | 2021-11-21 19:57編輯
第四題

兇手是秦馬

一,時間線及相應推斷

眾人看到林歡放火的時間為下午6:40之后
據法醫鑒定的時間為死亡時間大約為下午5點到7點
這些都是可以考證的,便從5點至7點濾清各人的時間線(除去證詞外可考證的時間線以及證詞時間線

秦馬可考證的時間線
引用
1.敲門聲由弱漸強,我睜開眼一看表,6:12!看來該吃團年飯了。近幾年都是一個人吃,今年可算熱鬧點了。下樓正遇到老秦拜完菩薩,他說今年的團年飯是在海邊燒烤,順便搞了個煙火大會,讓我去庫房把準備好的爆竹和煙花搬出來,他則把燒烤爐搬到了離酒店20米左右的海邊,然后把所有人都通知了一遍
引用
2.說罷就走回酒店,不出兩分鐘就拎了一小罐煤油回來


由2.可知往返酒店所需時間在兩分鐘左右,秦馬可考證的時間線為:
6:12在拜菩薩,
6:16左右把東西搬到海邊并回旅店,然后把酒店里的人叫一遍

秦馬證詞的時間線
引用
1.沒怎么休息就又忙著準備晚上燒烤大餐,切肉,腌肉搞好了已經五點了,我心想女兒回來了就靈機一動整一個煙火晚會吧,就跑到不遠的雜貨店置辦了一批煙花和爆竹,大概30分鐘后回來存放在庫房,
引用
2.剛走出庫房幾步,突然聽到了兩聲短促的悶響,和一聲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我還以為是買的爆竹走火了,嚇得我趕緊回去檢查了一遍,還好沒什么大事。
引用
3.然后繼續回廚房把肉串好,準備好各種各樣的調味料就6點多了。我便上二樓把所有人喊出來吃燒烤,我忘了當時有誰應了,誰沒吭聲。死者一般話也不多,我喊了幾聲后就沒有繼續打擾了,

也就是說,他的證詞當中
5:00秦馬在準備燒烤
5:30左右回到庫房聽到聲響
6:00之后穿完串去喊人吃燒烤

整個秦馬的時間線看似沒有問題,但是他卻將自己拜菩薩的事情在證詞中并未提到,而且呂偵探住在左棟,下樓看到秦馬應在左棟,而廚房在右棟,也就是說證詞中所說的:準備好各種各樣的調味料,就6點多了便上二樓把所有人喊出來吃燒烤,這顯然是不成立的

其他人的時間線見大致概況圖

5:40左右馮志成,方琪都有提到停電的現象
其住屋為201,203,偵探在睡覺,而死者林歡已經無從考證了,而右棟完全沒有這種現象,也就是說,這時的左樓是停電了的
馮志成在六點左右聽到的水聲,與方琪拉肚子對應,而方琪卻聽到了開門聲,而其兩人在5:40左右都在左樓而卻都沒聽得到秦馬所說的悶聲,也就是說秦馬是編造的聲音,而推測出正是他關掉電閘的聲音

二,殺人步驟推斷
引用
1.準確地說是一個顯示屏連接著信號接收器。它采用了當時最新的LED技術,聽我一個專業的朋友說,這是研究院的寵兒,信號接收器可以接收瞬時信號來更新顯示屏的內容,而顯示屏是最常見的那款紅綠雙基色顯示屏,紅字綠底的顯示形式非常直觀,算是這復古風房間中的一抹亮色。
引用
2.我記得今天5:40左右好像停電了,停了大概有個幾分鐘的樣子

通過以上可知:秦馬先停電可能以修顯示屏為緣由進入林歡的房間,撞痕可能就是那時引起的
引用
敲門聲由弱漸強,我睜開眼一看表,6:12!
引用
而引起大火的原因很可能是點燃了大量易燃物品,從而引燃了木質家具,點火的應該是一些拜神用的香,起火的位置似乎是書架,這里的書也已經焚燒成灰燼了,


由以上并結合一,的時間線可以推理出以下過程:秦馬先停電可能以修顯示屏為緣由進入林歡的房間,并在那時產生撞痕,誤以為的敲門聲掩蓋住了槍聲,一擊斃命,然后用香火燃燒的時間定時裝作再拜菩薩,撒下酒精,讓其在7:00之后燃燒書架產生大火,引起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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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9:46:01 | 2021-11-21 19:53編輯
第四題
兇手是方琪

排除死者自殺:1.頭部中彈處沒有灼燒的痕跡,說明不是槍口抵住頭部開槍,不符合一般自殺情景。2.沒有證據表明死者的死直接指向某嫌疑人,說明應該不是死者意圖用自己的死污蔑別人。3.死者無法在死后在廁所處理行兇用的手槍,手套和鑰匙。
排除馮志誠:1.通過馮志誠不愿放煙花,并稱自己有恐懼,說明馮志誠畏懼與煙花效果相近的事應該是爆破的聲音而不是火光,因為馮志誠吃燒烤的時候是正常的,燒烤是明火他并不畏懼,因此,馮志誠不能做到開槍殺人的事情;2.馮志誠身上只檢測出微量的硝煙反應,并且沒有證據指出有消減開槍時硝煙反應的證據(例如有硝煙反應的外套、雨傘等);3.排除馮志強裝作害怕煙火以減輕嫌疑,因為兇手為了掩蓋自己開槍,會選擇放煙花而不是避開煙花。

通過起火裝置進行排除。
排除知道有煤油的人,因為酒精已經放置的很久,可能揮發了很多,燃燒效果并不好。反而通過燒烤時加了煤油熊熊燃燒的火焰,說明煤油助燃效果很好。所以知道庫房有煤油的人,不會用酒精助燃。老秦、秦夢、鄧澄澄暫時排除。
排除不知道有香和酒精的人。因為著火的書架上有香引火,有酒精助燃。所以兇手需要滿足知道這兩件物品,也就是進入過這兩件物品存放的雜物間\保健室的人。方琪、馮志強陪李固登上藥進去過雜物間\保健室,老秦拿香火進去過,秦夢發現酒精沒有了說明她也進去過。這里暫時排除鄧澄澄和尚安。
排除沒有可以發射電子信號機械的人。眾人下樓的時間,沒有聽到燒火的聲音,所以火應該是在眾人在樓下的時候,也就是6:30之后燒起來的。因為香的燃燒時間不夠長,所以應該存在遠程點火的裝置,也就是電子顯示屏和信號接收器了,可以接受信號以達到點火的目的。這里只有尚安的高級電腦和方琪的隨身聽耳機滿足條件,秦夢的手表沒有說明是機械表還是電子表,有無信號發射器。暫時排除老秦、馮志強、鄧澄澄、李固登。
此外,運用酒精和香而非煤油,說明是臨時起意殺人。
兇手用了手套所以現場本身就有老秦的指紋的時候,老秦沒必要用手套,嫌疑降低。
尚安作案可能性較低的原因是,他比其余嫌疑人下樓晚,而用了遠程遙控裝置的嫌疑人大概率會選擇一開始就與眾人一起,來降低自己的嫌疑。主要原因是,他剛來酒店,前臺都找不到,更不清楚香和酒精的位置。
綜上所述,唯一滿足所有作案條件的人就是方琪。動機可能與三年前在紙牌屋死去的男人有關,她或許發現了死亡的真相,決定向林歡復仇。

作案過程如下。
在陪同李固登上藥的過程中,注意到雜物間\保健室里的酒精和香。在房間注意到電子顯示屏和接收器。臨時決定要殺害林歡。方琪在5:40分前進入林歡房間,因為審訊中她似乎不清楚停電的事情,描述的停電時間可能是根據自己作案的時間推出來的。進入房間后,射殺林歡。老秦在5:30之后聽到的兩聲悶響應該就是射擊的槍聲和子彈打入墻體的聲音。悶響和撞擊聲相隔很近,可能是子彈穿過書架的時候,也穿過的書,書撞擊在墻上。而后方琪拿出酒精灑在書架上,又把香放在書架上,把信號接收器改裝成可遠程控制的點火裝置。拿走林歡的房門鑰匙,鎖門。6:00去廁所丟棄手槍,手套,鑰匙。回到自己房間。等到晚上大家在樓下的時候,用隨聲聽向林歡房間發射信號,啟動點火裝置,制造火災,企圖毀尸滅跡。因為彈道分析的精準性,所以她不得已將所有子彈移除,但是帶一把沒有子彈的槍不合常理。所以她可能有兩把槍,或者她拿走了林歡的槍。


第五題
一:殺死木馬的兇手是若寒。殺死鍵盤的兇手是若寒。
排除木馬用自己的夜刃殺害鍵盤后冰伯用齊哥的夜刃殺害木馬:因為木馬死亡時間在2:50之前,冰伯1:00-3:00有不在場證明,所以只有在1:00前行兇所以木馬1:00前需要在暗月樓而1:00后已經死亡,但是鍵盤的死亡時間是1:00-4:00(或3:30),木馬沒有辦法在死亡的狀態下行兇。所以排除這種可能性。
所以殺害木馬和鍵盤的人是同一人,且殺害木馬的時間在殺害鍵盤的時間之前:因為木馬不會主動將自己的夜刃交給別人。
殺害這兩人的人不是冰伯:1.目擊證人說兇手身高不足170cm.而冰伯有180cm;2.鍵盤死亡時間冰伯在視頻,有不在場證明。
殺害這兩人的人不是白鹿幫成員:白鹿幫成員不能進入暗月樓殺害木馬
殺害這兩人的人不是若晴:若晴在暗月樓期間沒有獨自行動過,21:40-24:00期間一直在活動室,無法殺害木馬。且在桌球室出來的那段時間不足以回暗月樓殺木馬,并回來殺鍵盤。
所以殺害木馬和鍵盤的人是寒雨。得知若晴快要回來的消息,21:20寒雨借口結束牌局,木馬和其他人回房,21:30寒雨叫千泉鎖門,說明寒雨沒有回房,21:40前寒雨在木馬房間用齊哥的夜刃殺害木馬后把木馬的夜刃拿走,離開房間,房門自動上鎖。會議進行到24:00,和若晴千泉去桌球館,在1:30-1:45之間用木馬的夜刃殺死約出來的鍵盤。

二:襲擊段輝的人是若晴
據海哥所述,兇手是暗夜幫管理層。根據證人所述,海哥是22:30被發現的,所以是22:30之前被襲擊的,而22;30前暗夜幫只有若晴不在暗月樓,沒有不在場證明。若晴21:00下班到Q巷10分鐘,襲擊海哥后,從Q巷回暗月樓12分鐘,21:40到達暗月樓。(陳總21:00經過Q巷時,若晴還沒到)

三:殺害妖姬的人是長眠
嫌疑人鎖定在白鹿幫成員中。
排除鍵盤:妖姬死亡時間是:2:00-4:30,而鍵盤在1:30-1:45之間被殺害。無法做案。
排除陳總:1.如果妖姬的dying message是真的,那么說明兇手是小劉;2.如果dying message是假的,說明兇手想要嫁禍給小劉,來向陳總證明小劉是暗夜幫的眼線,并且栽贓給小劉。陳總不需要給自己證明,并且陳總還檢查了妖姬、長眠、小劉的手機,所以說明他還不知道誰是臥底。
寒雨之所以會殺害木馬是因為認為木馬是臥底,而能夠提供木馬是臥底的信息的人,只能是在木馬所在商店見證u盤交接的三個人:陳總、長眠、小劉。陳總不是可能臥底,排除。
Dying message為偽造的目的是嫁禍給小劉的:連續兩把被小劉抽到那三張牌幾率太低并且妖姬能在彌留之際的兩分鐘在54張牌中找出三張可能性不大,更有可能的情況是死亡信息是偽造的,為了嫁禍小劉。這個人也必須是暗月幫的人,才有動機。而之所以嫁禍給小劉,是因為交接u盤的那次只有小劉,陳總和臥底本人在場。所以暗月幫在白鹿幫的臥底,可以向寒雨告發木馬,并且殺害妖姬并且嫁禍給小劉的人就是長眠。此外,長眠和冰伯的電腦是一個型號的也說明長眠可能于暗月社有關系。
長眠在打牌的時候做手腳,讓小劉連續抽到三張關鍵牌,而后在會議結束后,大家回房間,去儲藏室拿出夜刃,進入妖姬房間殺害妖姬,并且用撲克牌偽造死亡信息嫁禍給小劉。

四:白鹿幫在暗月幫安插的人應該是若晴。
因為只有臥底有動機給陳總發送鍵盤死亡的照片,而當時木馬已死,見過鍵盤死亡現場的人只有若晴、寒雨和千泉。寒雨不是,千泉是公安臥底,所以只能是若晴。而且若晴的公司和探員有聯系,雖然黃經理不是若晴,但是探員是可以從照片上認出若晴的,說明兩人其實是認識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9:47:09
第一題
由六芒星和紙牌屋等信息可知,很可能紙牌屋組織共有六個人,三男三女。死者林歡是紅桃Q,代表六芒星的左上角;發出信息邀請大家來的是梅花Q,女性,代表六芒星的右上角。尚安是K位,也屬于紙牌屋組織。根據收到信息的人數可知,除了呂心音之外,應該還有林歡,馮志誠,鄧浠浠,方琪,秦夢。
殺害林歡的兇手是秦夢。下午五點到七點,從六點十二分左右秦馬便開始叫人吃飯,只有尚安沒有下樓。尚安是下午時刻臨時到達,排除嫌疑。馮志誠沒有硝煙反應,排除嫌疑。馮志誠六點左右聽到的水聲和方琪去“拉肚子”的證詞相符,兩人互證。殺手應該是林歡認識的人,因此才會有“談話”這一說。推測殺手是梅花Q,知曉五百萬下落,而那五百萬就在林歡手里,所以進行了談話。談判破裂,兇手殺人。早晨之所以濃妝而樸素衣著,是因為要談話。秦夢手中的槍里有兩顆彈藥,因此秦馬聽見了兩聲悶響。秦夢的證詞證明了她知道酒精放在哪里。同時,作為秦馬的女兒,她也是最能夠靠近各個房間的備用鑰匙的人。要取得燃燒的酒精,必須要經過右棟樓梯,而“她沒有聽到有動靜”,是偽證。
第二題
死者共有四人,分別是段輝、木馬、鍵盤和妖姬。
殺害段輝的兇手是若晴。根據時間線,段輝死在Q巷,晚上十點三十左右被發現,但陳總九點鐘經過Q巷時地上沒有血跡和尸體,因此死亡時間在九點至十點三十之間。殺手是暗月幫里的人,晚上八點后千泉、寒雨和冰伯都已到達,只有若晴在九點五十左右到達,且九點十分后行蹤不明。計算一下路程和時間,若晴是最符合的。
殺害木馬和鍵盤的都是寒雨。木馬被齊哥的夜刃殺害,鍵盤被木馬的夜刃殺害。兇手必定是先殺害了木馬才能拿到木馬的夜刃去殺害鍵盤,又不存在合謀來交接夜刃,因此作案人是同一個人。冰伯在鍵盤的死亡時間內一直在視頻通話;若晴由于時間原因沒有辦法拿到放在儲物室里的齊哥夜刃;千泉沒有實施犯罪;因此是寒雨。寒雨在牌局結束后拿了齊哥的夜刃,同時在上樓時把木馬捅了(若晴不在,實施犯罪應當是輕易的),拿走木馬的夜刃,把木馬門關上后敲千泉的門叫他關儲物室。寒雨在透氣的時候去了公園,是和鍵盤約好的會面,在那里進行了一場短暫的談判,談判破裂,寒雨用木馬的夜刃將鍵盤殺害。寒雨的身高也和小弟描述的相符。
需要補充的是,鍵盤很可能是白鹿幫的臥底,木馬是暗夜幫的臥底。根據陳總的詞,鍵盤曾經提出要與白鹿幫交好,同時可能有接頭的人。當天晚上鍵盤的手機沒有被收走,所以鍵盤完全有機會和寒雨約好進行會面。至于木馬,陳總是8月9號在木馬的工作場所吃的飯給的U盤,而千泉沒鎖儲物室是在8月8號,相隔一天。吃飯時間奇怪,也能夠表明根本不是去吃飯的。寒雨應該是發現了木馬是臥底,痛下殺手。
排除陳總嫌疑,因為他照顧幫派成員,而且臥室里妖姬的較遠,犯罪實施不方便。
殺害妖姬的是小劉。明確證據是妖姬手上的牌,在被捅到死亡前的兩分鐘妖姬將牌組散落選出方片四、紅桃六和梅花七,指小劉殺害了她。更何況兩人矛盾已久,當晚針對金錢問題還吵了一架,小劉的動機是充分的。這同時說明小劉也是臥底之一。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9:47:13 | 2021-11-21 19:50編輯
第四題 空
第五題
  夜刃a:死者木馬,死亡時間是13日21:20到14日2:50之間,因為她的刀插在鍵盤身上,而這把刀只有木馬有。

  夜刃b 死者鍵盤,死亡時間是1:00到3:30。從他身上東西不難看出他是被約好來臺球館附近來見某人的。特定的到來臺球館說明他要見的人不是白鹿幫的,通過路人的證言也可以排除冰伯。尤其是他身上帶的古龍水和他在陳總面前提出希望和夜刃交好,可以看出他對要見面的人很重視,有好感進而我認為他要見面的人是個異性,而且她是夜刃的叛徒,我和寒雨已經能互相證明對方不是臥底,所以寒雨也不是和鍵盤聯絡的人。這樣還剩下生死不明的木馬和出去十分鐘的若晴。刀是木馬的,這樣看來兇手就是木馬,但也不排除是兇手想將這件事推到木馬頭上。
目前為什么要推到她頭上的理由目前還不明晰。
但是根據目前的線索,兇手是落晴。首先是她提出了要去臺球館,而去買水也是可以提前設計好。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9:48:59
兇手為秦馬
依靠自己多年在酒店工作的經驗,熟悉地形、構造和酒店內存放物品。
行兇完成之后故意斷電導致酒店內的顯示器時鐘時間停止,讓人誤以為秦馬是在六點準時叫眾人吃燒烤,但實際上由于“我”看的是手表時間,因此可以發現當時準確時間應為6:12。利用蠟燭和提前灑在房間角落的大量酒精,把握拜佛時對香燃燒的把握,成功制造出延時燃燒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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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陳總的口供,證詞真實可信,沒有提供虛假證詞或者刻意隱瞞。
   我是在21:30到場的,而在我到達前,妖姬、小劉、長眠已經在場。
  我們所知的第一目擊者是幾位路人,他們在13日晚上22:30散步發現有個人倒在了道路中間,鮮血染紅了路面,可謂是非常顯眼。
Q巷離暗夜幫暗月樓至少12分鐘路程,而離若晴工作地點至少10分鐘路程。

  由于陳總沒有說假話,所以他經過Q巷時必然沒看見段輝,所以段輝是在這之后被人害的。但在9:30之后有時間獨處的只有探員和若晴,然而若晴只有20分鐘,而她要完成犯罪需要至少22分鐘,故兇手為探員,由于這是海哥對暗夜幫發出的密令,所以探員能看懂暗夜幫暗語。故白鹿幫中的臥底為探員
殺死妖姬的肯定不是陳老板。原因如下:白鹿幫中的很多交易,是因為妖姬的身體而簽訂的,如果妖姬死了,那么很多生意必然會受到影響,這不是陳總喜歡看見的。
  故殺死妖姬的只有3個人選,探員,長眠和小劉。
我們也就開了兩把牌局,勝者都是小劉,非常神奇的是這兩把牌局中她都是在最后時刻抽到三張關鍵牌扭轉局面,甚至兩盤的關鍵牌都相同,都是方片4、紅桃6和梅花7,運氣真好。
死者妖姬的死亡地點是自己的房間,死因是背部的刀傷,被捅后大約2分鐘后死亡,兇器是一把暗夜幫匕首——夜刃。在死者面前還有一副散落的撲克牌,在死者手中背面朝上握著其中的三張。偵查員將其翻轉后發現這三張卡牌分別是方片4、紅桃6和梅花7。

因為臥底拍給寒雨的照片中,妖姬已經握著撲克牌了。如果是妖姬自己拿著指認兇手的話,不可能不被看到,故排除小劉。妖姬死于儲藏室的夜刃,臥底殺人不應該做的明目張膽,所以兇手也不是臥底,即探員。故殺死妖姬的為長眠,而死者是背部中刀,可推測為兩人擁抱時被刺。
所以兩人之間應有靈肉關系。
他唯一能夠提供的信息是兇手的身高,一定不超過170cm,大概就165cm左右。
所以兇手是163三人組中的一個。
該房間的門(房間唯一出入口)在關門后自動上鎖,在門外只能用木馬的指紋解鎖(除了木馬本人手指,其他任意物品都不能解鎖),同時我也留意到死者的手指亦沒有被切下。
因為鍵盤死于木馬的夜刃,而殺死鍵盤的是白鹿幫的臥底。
由于鍵盤死在公園,而且死相被拍到發到白鹿幫首領陳總,說明兇手是白鹿幫的臥底,故可排除兇手為暗夜幫的首領寒雨,且兇手不可能是“我”,故只剩下若晴,木馬,但殺死鍵盤的兇器為木馬的夜刃,由于若晴沒有單獨見過木馬,故若晴沒有機會拿到木馬的夜刃,所以只可能是木馬親自外出殺死了鍵盤。既木馬為白鹿幫的臥底,所以殺死的木馬只可能是留在基地的冰伯,由于冰伯用的是筆記本電腦視頻通話,存在有背景造假的軟件,因此可能是利用造假背景。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9:51:13
一、第二輪 第四題《鳳仙花酒店》分析
1、按照秦馬所說,三年前的冬天有一個男孩被射殺在紙牌屋對面的便利店門口,門上寫著買命,據說這個槍殺案的兇手可能是撲克牌組織的一名成員。偵探收到的神秘信件里提到關于這起案件有“五百萬”的案件細節。發出信件的神秘人知道秦馬所不知道的案件細節,推測神秘人是三年前案件的相關者,為了找出三年前案件的兇手,冒充撲克牌組織的梅花Q對所有他認為有嫌疑的人發出了邀請。三年前有人花錢買命,雇兇殺人殺了那個男孩,但是兇手并沒有成功拿到信件中提到的“五百萬”,神秘人打算以此引出嫌疑人,然后觀察嫌疑人的反應,從中找出真正的兇手。案發時鳳仙花酒店的眾人里林歡的反應最不自然,好像在提防什么似的,林歡的表現很有可能被神秘人認為是兇手因為知道有人發現了自己的秘密感到心虛。發出信件的神秘人可能就是殺害林歡的兇手。

2、信件上的字跡歪歪扭扭,是神秘人為了不從字跡暴露自己,特意進行了偽裝,神秘人很可能和某些收件人認識。神秘信件沒有寄信人和地址,說明神秘人知道所有收信人的地址,親自或者托人投遞了信件,神秘人已經對所有收件人事先進行了調查。偵探呂心音收到了神秘信件,在搜查時持有神秘信件的人有林歡、馮志誠、鄧浠浠、方琪,按照秦夢所說她也收到了,但是在搜查的時候并沒有發現她攜帶。所有明確收到或者可能受到的人都是紙牌屋俱樂部的成員,撲克牌組織的成員可能就是紙牌屋俱樂部的部分成員。
李固登說自己是拿錢辦事,“這次”事沒辦好,說明李固登已經不是第一次幫林歡辦事了,但是林歡是酒店的常客,李固登卻第一次來酒店,林歡之前來酒店并沒有帶保鏢李固登,說明林歡對這次在酒店的會面感到很緊張。林歡總是不讓人跟著和人秘密見面,林歡從事的很有可能是不法勾當。結合林歡的手提包沒有被翻動的痕跡,手提包里的徽章一面印著缺了左上角的六芒星圖案,一面刻著紅桃Q,應該就是林歡的所有物,推測林歡就是撲克牌組織的紅桃Q。鳳仙花酒店和紙牌屋相距不遠,撲克牌組織的成員可能把鳳仙花酒店當做了一個聚點。只有林歡和酒店老板有鑰匙的上鎖的房間,有可能放了有關撲克牌組織的物品。林歡和酒店老板都是撲克牌組織的成員。神秘信件里有一張梅花Q,牌的背面是一個缺了右上角的六芒星圖案,這應該是撲克牌組織的標志,神秘人有可能是撲克牌組織的成員或是相關者,知道一般人不知道的組織身份標志。撲克牌組織可能主要成員一共六個人,每人對應一個撲克牌代號,一個缺了一角六芒星圖案。從林歡戒備一切卻拋下保鏢和人秘密見面來看,三年前死去的男孩有可能就是梅花Q,所以收到同組織梅花Q的來信卻讓林歡十分戒備。與林歡準備秘密見面的人可能就是送信的神秘人,或者同樣撲克牌組織的成員。
尚安的包上用紅筆寫著老K,尚安可能也是撲克牌組織的成員,尚安是個天才操盤手,有可能幫撲克牌組織做一些不法勾當。2樓的房間整體風格復古,但是酒店老板在所有房間都安上了風格不相符的電子鐘,信號接收器可以接收瞬時信號來更新顯示屏的內容,顯示屏的內容不一定只能顯示時間,可能還能顯示其他內容作為傳遞信息的渠道。尚安有電腦,可能可以讓信號接收器改變顯示屏內容。
李固登稱自己的具體身份不便交代,和那撲克牌沒有任何關系,說明李固登本人不是撲克牌組織的成員,但是卻知道撲克牌是某種身份的象征,應該也知道林歡是撲克牌組織的一員。

3、秦馬下午5點到5點30分外出買煙花,剛走出庫房突然聽到了兩聲短促的悶響,和一聲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秦馬誤以為是買的爆竹走火了,鞭炮的聲音和槍聲很像,秦馬聽到的悶響應該就是犯人開槍的聲音,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應該是林歡中槍倒下的聲音。林歡在下午5點30分左右秦馬離開庫房時已經死了,發現尸體已經是一個多小時以后了,所以進入現場勘查的時候血跡已經有點發黑了,鄧浠浠六點多去庫房拿煤油也沒有發現異常。秦馬一共聽到了兩聲悶響,也就是說一共開了兩槍。犯人可能在開槍的時候用書籍之類的物品擋住了槍口,減弱了槍聲,起了消聲器的作用,所以秦馬聽到的是悶響。馮志誠的個人物品里有錄有試講報告內容的錄音筆,馮志誠案發時可能因為在播放錄音筆所以沒有聽見槍聲。

4、林歡的尸體離火源較遠,犯人點火并不是為了燒毀尸體。發現尸體時202門鎖上了,林歡是被槍擊額頭致死的,一槍斃命,不會是林歡自己鎖的門,鎖門的只能是兇手,兇手鎖門可能是為了防止林歡的尸體被過早發現。和手槍丟在一起的鑰匙上有死者和管理人的指紋,發現尸體的時候使用了秦馬的備用鑰匙,犯人使用的就是原先在林歡手上的鑰匙。
林歡房間只有一個手提包,沒有發現其他私人物品。結合說有要事要辦讓李固登別打擾她,推測林歡來鳳仙花酒店就是來和人會面的,所以也沒帶多的行李,因為需要和人秘密會面,特意讓保鏢回避了。林歡一直在房間等和她會面的人來,聽見敲門聲自己給犯人開了門。

5、子彈大小和現場搜索到的手槍口徑相吻合,且手槍檢測出明顯的硝煙反應,所以雖然當時酒店內一共有三把手槍,但是兇器是被扔到草地上的手槍。林歡倒在門口地上,額頭開了個小洞,槍孔周圍沒有燒焦的痕跡,子彈穿過了頭顱,子彈在書架靠墻面的殘骸上被發現,血跡表明尸體沒有被移動過,說明犯人開槍的位置在門附近。
林歡開門后,犯人趁林歡還來不及呼救,戴著手套在門口開了兩槍,射殺了林歡,但是出乎犯人意料的是第一槍射偏了,犯人緊接著開了第二槍擊中了林歡。打偏的第一槍打在現場子彈被發現地方上方的墻壁上,造成了輕微的撞痕,子彈并沒有就此停下,而是偏折線路以后擊中了鐘表的信號接收器,造成了短暫的停電。左棟下午5點40分左右停電了,停了大概有個幾分鐘的樣子,這差不多是秦馬聽到聲音的時間,推測停電和林歡的死有關。在犯人原本的計劃中,并沒有點火的部分,但是打偏的子彈損壞了鐘表的信號接收器,信號接收器可以接收瞬時信號來更新顯示屏的內容,接收器損壞以后顯示器正好停在了案發的時間,犯人看到以后就毀掉鐘表,又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所以利用香做了延時裝置點火。
鐘表下方就是書架,在書架上點上香,香附近的書籍很容易被點燃,書籍和木質家具的燃燒引起了大火。尸體被發現時,書架上方的顯示屏和接收器也連帶被燒毀,只剩下一些殘骸,大火如犯人所料破壞了顯示器,同時留在信號接收器里的打偏的子彈也因為大火和信號接收器的殘骸混在了一起,子彈大小只有9x17mm,所以并沒有被發現。同時點火可以銷毀用來做消聲器的書籍一類的東西。
犯人在燒烤的時候一直在注意林歡住的202房窗戶,注意到窗口可以看到火光以后特意提起了林歡,讓大家注意到林歡的房間著火了,犯人點火的目的只是破壞鐘表并不是破壞尸體或是破壞酒店,窗口能夠看到火光那書架和書架上的鐘表一定已經燒毀了。

6、鐘表掛在房門正對的墻上,顯示屏是紅綠雙基色顯示屏,以紅字綠底的形式顯示。這樣的顏色,對于紅綠色盲來說是看不見顯示的時間的。秦夢敲了偵探房門以后,抬起左手看了手表。鐘在正對門的位置,秦夢站在門口應該可以很清晰看到,她卻抬手看了手表上的時間,推測秦夢應該是紅綠色盲,這也是為什么秦夢艷麗的妝容會有不協調感。對于秦夢來說,那個顯眼的掛鐘應該只是一個會發光的顯示屏而已。秦夢問秦馬關于鐘的事,秦馬因為不懂所以打了馬虎眼,所以秦夢不知道也看不見鐘的顯示器會因為信號接收器被破壞而停下,所以兇手不是秦夢。
秦夢的個人物品里有一本寫滿了字的日記本,應該就是秦夢用來寫小說的本子。小說的內容是早上8點20分她去找偵探才知道的 ,無法事先準備好。鳳仙花酒店的左右兩棟原本是兩家獨立的酒店,電線相互獨立,左棟停電的時候右棟應該沒有受到影響,所以住在右棟的人都沒有注意到停電。

7、所有能到達這里的路口的攝像頭都沒有看到行人的蹤跡或可疑跡象,犯人當時就在酒店。林歡是被槍殺的,但是馮志誠對煙花和鞭炮有陰影,有可能經歷過槍擊或火災,不會選用開槍的方式,所以殺了林花的不是馮志誠。林歡的房間有濃濃的酒精氣味,結合秦夢所說保健室抽屜角落里放著的五瓶75%醫用酒精用光了,昨天用的時候還有四瓶沒有開封,兇手在點火的時候使用的助燃劑應該是保健室的酒精,鄧浠浠沒有進入過保健室而且知道酒店庫房有煤油,如果點火會優先使用煤油,所以兇手不是鄧浠浠。
點火的香和酒精都放在雜物/保健室,犯人去過雜物/保健室知道那里有自己需要的物品。案發前一天李固登的左手臂被木板劃破了口子,方琪和馮志誠帶他到保健室消毒處理并包扎好,所以李固登、方琪、馮志誠、秦馬和之前去過自己舊房間的秦夢都知道那里有香和酒精,或許還有可以點香的火柴或打火機之類的物品。監控的范圍看不到雜物/保健室的門口,所有人都有進入的機會。

8、神秘信件信紙泛黃,說明信件是早就準備好的,神秘人早就已經準備好了這次的計劃。神秘人為了準備自己的計劃,應該會多次到鳳仙花酒店觀察現場,所以神秘人不會是秦馬第一次見的李固登和尚安,尚安甚至搞錯了前臺的位置。偵探通過觀察李固登的右手推測他私底下和某些混混組織脫離不了干系,李固登的右手上可能有某些混混組織紋身一類的標志,即使他通過染成紅發混淆秦馬,也很可能會因為手被認出。李固登工具包中藏著一把裝有子彈的手槍,一把小刀,也符合李固登保鏢和混混的身份。
秦馬從酒店重建后一直工作至今已經10年了,唯一的親人秦夢又常在國外難得回來,酒店里死了人很可能影響到自己的生計,秦馬知道林歡和酒店的老板是老相識,甚至可能時實際上酒店的所有者,他沒有在酒店殺死林歡的理由。
鄧浠浠的個人物品里有《圣經》,推測鄧浠浠可能信教。鄧浠浠下午三點多想要找偵探幫的忙可能就是調查三年前事件的真相,對于鄧浠浠來說真相更重要。而且鄧浠浠六點多走回酒店拿煤油不出兩分鐘就回來了,燒烤地點距離酒店20米左右,時間不足以布置延時機關并把鑰匙扔到廁所窗外再找到煤油。
綜上,推測殺死林歡的兇手是方琪。方琪稱自己在聽隨身聽里面的歌呢,但又隱約有聽到隔壁有開關門的聲音,槍聲比開關門的聲音要大,而且犯人是門一打開就在門口開的槍,如果能天聽見開關門的聲音應該也能聽見槍聲。

9、煙火晚會時秦馬在下午5點臨時決定的,犯人之前并不知道會有煙火晚會,所以犯人之前在開槍以后會找方法清理身上開槍留下的硝煙反應。緊鄰六點的時候有人在左棟廁所呆了一段時間,馮志誠聽到了水聲。方琪稱自己在那段時間拉肚子了,順便洗漱了一番。秦夢寫作的時候基本沒聽到外面有什么動靜,說明右棟沒有人使用廁所/浴室。當天下午唯一去過廁所/衛生間的人只有方琪,只有方琪有機會清理硝煙反應。
方琪去廁所清理硝煙反應的時候,先把作案用到的的手槍、手套和殺了林歡以后在房間里找到的鑰匙從二樓左棟廁所窗戶扔了下去,窗下是草地,一樓是平時沒有人的庫房,所以沒有人聽見落下的聲音。

10、李固登稱“當初要是房間選相鄰的206、207就好了”,說明他和林歡入住時相鄰的房間只剩下206、207了,他們入住的時候201、203、205、208已經有人了,204秦馬預留給了偵探,林歡為了和人秘密會面,不會選擇相鄰的兩間房,林歡和李固登能夠選擇的有202、206和202、207兩種組合。酒店的右棟前臺至保健室區域覆蓋有一定范圍的監控,監控全程沒有看到任何異常,均為正常的進出,所以犯人不能專門去前臺在住房登記本上找林歡住在哪間,如果要從登記本上得知,正常情況下除了秦馬和李固登只有在林歡之后入住的尚安可以做到。林歡等著見面的人有可能是尚安,但是尚安忙著操盤,并沒有去。
左棟最右邊則開了一扇門通往天橋,從右棟是無法直接觀察到住在左棟的人進入了那個房間的,犯人如果和林歡一樣住在左棟,有可能通過看見林歡回房確定了林歡住的房間。

11、方琪特別喜歡和新認識的人聊天,很有可能是為了獲取情報。方琪稱感覺林歡料蠻多的,或許可以賣個好價錢,推測方琪有可能利用獲取的情報勒索過別人,或者是把情報賣給別人。偵探覺得她的來頭可能很不簡單,方琪的個人物品里有一把沒有子彈的槍,這把槍不是兇器,沒有子彈的槍起不到實際效果,只能起到威懾作用,方琪攜帶手槍的原因可能和她的職業有關,方琪也可能也在從事不法勾當。但是沒有子彈的槍起不到保護效果,方琪有可能是想要用持有一把沒有子彈的槍反而洗清自己的嫌疑。

12、6點12分有人敲門吵醒了偵探,敲門聲由弱漸強,吵醒偵探的可能是秦馬,在酒店的幾人中,和秦馬關系最親近的人除了秦夢,就是偵探,秦夢是女孩子,搬爆竹和煙花有可能會心有余而力不足,秦馬叫醒偵探幫忙。


二、第二輪 第五題《夜刃》分析
(一)關于木馬死亡一案
1、上周六千泉拿完東西忘記鎖儲物室的門了,直到案發當天才發現。上周六千泉和寒雨檢查的時候儲藏室里的U盤是5個,不見了2個,推測是臥底發現門沒鎖拿走了2個。木馬被害的現場沒有移動痕跡,現場還有多個死者不是自殺的物證。除了5名管理層成員,其余人都無法通過任何方式進入暗月樓。所以偷走U盤的臥底和殺死木馬的犯人都在5人之中。

2、整理時間線:20點到20點30分木馬和千泉、寒雨、冰伯在活動室聊天,20點30分到21點20分木馬和千泉、寒雨、冰伯打牌,21點20分木馬返回房間。21點30分到第二天0點千泉、寒雨、冰伯在活動室等待若晴到來,然后開會。若晴同事證明21點10分之前若晴一直在公司,若晴下班從公司到暗月樓至少要15分鐘,21點40分若晴到達暗月樓,開會到凌晨0點。后面若晴和千泉、寒雨一起到了離暗月樓至少20分鐘路程的桌球館,期間寒雨、若晴分別離開了15、10分鐘,無法往返離至少20分鐘路程的桌球館和暗月樓。冰伯在1點到3點用筆記本電腦和外國幾位朋友視頻聊天,中途沒有離開過他的房間,其多位朋友也能證實這一點,聊天不可能造假。木馬的死亡時間不超過第二天凌晨2點50分,那么有時間作案的分別是寒雨(21點20分到21點30分)、若晴(21點25分到21點40分)、冰伯(21點20分到21點30分、第二天0點到1點)。幾個嫌疑人有可能作案的時間都在凌晨1點之前,那么木馬死亡應該在凌晨1點之前。

3、殺死鍵盤的人使用了木馬的夜刃,木馬的夜刃一般都會帶在身上,不會交給其他人,那么殺死鍵盤的人應該是木馬或者殺了木馬的人。鍵盤的死亡時間為凌晨1點到凌晨4點,當時木馬已經死了,殺死鍵盤的人就是是殺死木馬的兇手。冰伯在1點到3點在視頻聊天,4點和其他人一起撞開了木馬的房門,3點30分鍵盤就已經死了,半個小時的時間不足以往返桌球館和暗月樓,冰伯沒有作案時間,而且冰伯身高超過185cm,與目擊者的證詞不相符,所以殺害木馬和鍵盤的是寒雨或者若晴。
晚上8點30分千泉從儲物室取U盤的時候齊哥的夜刃還在儲藏室。晚上21點30分,寒雨發現千泉忘記鎖儲物室了,千泉立即回到1樓,快速將門關上并上鎖。而儲物室的唯一鑰匙在千泉手上,其他人無法隨意打開儲藏室取走夜刃。那么殺死木馬的犯人是在儲藏室沒鎖的一個小時里偷走了齊哥的夜刃。儲物室在活動室里,偷走夜刃的時間只有活動室沒人的21點20分到21點30分。
大約21點40分若晴才到場,若晴沒有偷走齊哥夜刃的時間。即使若晴說謊,她21點25分趕到了暗月樓,也會因為不知道儲藏室的門沒有鎖,而不會選擇用齊哥的夜刃作為武器,而且若晴如果在21點25分到21點40分間殺了木馬,很可能被這段時間從三樓上下的寒雨、千泉、冰伯看見,而三人都沒有發現異常。若晴不知道木馬回了房間,以及木馬不參加之后的會議,無法判斷木馬的位置。所以若晴應該如她所說是21點40分到達的,沒有偷夜刃的時間,殺了木馬的人不是若晴。
那么殺死木馬的是寒雨。

4、房間的門(房間唯一出入口)在關門后自動上鎖,在門外只能用木馬的指紋解鎖(除了木馬本人手指,其他任意物品都不能解鎖),死者的手指沒有被切下。門外開門需要指紋解鎖,從門內開就不一定需要指紋了,推測犯人是敲門讓木馬自己開門以后用夜刃襲擊了木馬,之后從內打開門離開并關上了門。如果從內也需要指紋,犯人可以用木馬的尸體指紋開門。犯人有可能在進入的時候卡住了門,殺了木馬以后趁門沒有關閉迅速離開。

5、陳總拿到了臥底偷取的U盤,臥底只能是能夠進入暗月樓的管理層成員,不會是暗夜幫其他人。
上次暗夜幫信息泄露的那段時間內,千泉一直被寒雨監視,無法給白鹿幫提供內部信息,當然反過來千泉也證明了寒雨也不是信息泄露者。寒雨作為暗夜幫的首領,也沒有成為臥底的動機。
冰伯不久前才從國外回來,但是因為疫情原因,被關在酒店強制隔離了十四天,前天(8月11日)才結束隔離。8月9日陳總已經把臥底轉交的U盤交給了長眠,冰伯沒有偷取轉交U盤的時間,冰伯不是臥底。
和探員交流頻繁的黃經理,上周五(8月7日)到本周二(8月11日)乘坐飛機到遙遠的M省培訓學習。若晴稱上周公司培訓占用了整整一個周末。培訓照片的大合照里,若晴和黃經理是前后排,若晴也參與了同一次培訓。若晴同樣沒有偷取轉交U盤的時間,若晴不是臥底。
那么臥底只能是木馬。寒雨只要知道白鹿幫拿到了U盤就可以確認臥底是木馬,知道白鹿幫拿到U盤的人除了偷走U盤的臥底,有陳總、長眠、小劉,陳總不會是暗夜幫的臥底,小劉不知道U盤的內容,如果長眠是暗夜幫的臥底,寒雨就可以順利得知U盤到了白鹿幫,從而確定了木馬是臥底,這也是寒雨殺了木馬的動機。從寒雨殺了木馬來看,寒雨已經確定了木馬是臥底,那么長眠就是暗夜幫的臥底。

6、推測案發當晚21點20分寒雨在其他人回到房間以后發現儲藏室的門沒有鎖,進入儲藏室偷走了齊哥的夜刃,然后敲開了木馬的房門,當時木馬沒有入睡,木馬打開門以后寒雨進入房間刺死了木馬,然后離開并關上了門。接著敲千泉的門說他忘記鎖儲藏室的門了。晚上21點30分千泉回到1樓的途中留意到其他幾個房間的門都是關上了的,當時木馬已經死了。

7、木馬是被夜刃插胸口,一刀致命,發現尸體時夜刃還插在木馬身上,犯人作案的時間很短就可以完成,而且身上也幾乎沒有濺上血,案發后不容易被其他人發現。鍵盤、妖姬被害時也是一樣。

(二)關于鍵盤死亡一案
1、殺死鍵盤的人使用了木馬的夜刃,木馬的夜刃一般都會帶在身上,不會交給其他人,那么犯人應該是木馬或者殺了木馬的人,是暗夜幫的人。目擊者看見在公園里有兩個人在站著聊天,突然其中一個從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插向另一個人。鍵盤的死是被夜刃插胸口,一刀致命,現場沒有移動的痕跡,目擊者看到的應該就是案發時刻。鍵盤有和暗夜幫的人商量合作的想法,犯人在殺鍵盤之前和他在聊天,犯人應該就是和他接頭的暗夜幫的人。根據目擊者的證詞兇手的身高,不超過170cm,大概165cm左右。寒雨、若晴和木馬身材相似,身高都是163cm,穿上鞋剛好165左右。殺死鍵盤的犯人就在寒雨、若晴和木馬之中。鍵盤體型瘦小,正面打架往往會敗陣,從力量上來說女性也有條件從正面刺殺他。

2、整理時間線:晚上21點20分結束了牌局以后,木馬手里把玩著她的夜刃返回房間;次日0點25分,若晴、寒雨、千泉到達了桌球館,大約凌晨1點30分,寒雨和若晴的球局結束,寒雨離開大約15分鐘,凌晨3點若晴買喝的,10分鐘后返回。凌晨3點30分,若晴、寒雨、千泉發現了鍵盤的尸體。鍵盤的死亡時間為凌晨1點到凌晨3點30分。桌球館到公園尸體位置很近,步行2分鐘內就能到。那么有時間作案的分別是寒雨(凌晨1點30分到1點45分)、若晴(凌晨3點到3點10分)、木馬。
按照之前關于木馬死亡一案的時間線整理,木馬死亡在凌晨1點之前,那么殺死鍵盤的只能是寒雨(凌晨1點30分到1點45分)或若晴(凌晨3點到3點10分)。兩人中有時間能夠殺死木馬拿到木馬夜刃的,只有寒雨。那么殺死鍵盤的也是寒雨。寒雨在凌離開凌晨1點30分離開桌球館前往公園,和鍵盤聊了幾句后,從包里掏出木馬的夜刃襲擊了他,拍了照片之后迅速離開,在1點45分回到了桌球館。
寒雨在前往桌球館之前就已經決定殺了鍵盤。寒雨應該是在和若晴、千泉一起去桌球館之前,借拿會員卡進入自己房間的機會把木馬的夜刃放進了包里帶到了桌球館。同意若晴一起去桌球館也可能是因為桌球館和雨露閣距離雨露閣附近的公園不遠。木馬和寒雨有著多年情誼,得知木馬被策反背叛自己,寒雨怒火中燒,得知鍵盤想要促成合作更加憤怒,決定殺了鍵盤報復陳總,也可能是打算讓陳總以為木馬還活著,借用木馬的臥底身份殺了鍵盤偽造成鍵盤是臥底的樣子,保護真正的臥底長眠。

3、雨露閣外圍的安保的小弟證實案發凌晨0點某一時刻后只有鍵盤出去過,凌晨0點30分會議結束,雨露閣離鍵盤死亡的地點大約有步行5分鐘的路程,鍵盤凌晨特意去公園是去赴約。寒雨就是和鍵盤優越的人,她很謹慎,各種敏感信息都沒有保存在手機上,也包括對鍵盤的邀約信息。因為邀約的是暗夜幫的首領,而且鍵盤之前就有和暗夜幫合作的想法,所以鍵盤欣然赴約了。

4、8月14日上午8點30分,有一條內容是鍵盤的死亡現場的短信發送給了陳總,從圖片上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把刻著斑馬的夜刃插在了鍵盤的身上。暗夜幫、白鹿幫都安插了臥底在對方的陣營,鍵盤是白鹿幫的人,雨露閣外圍的安保小弟說證明,案發凌晨只有鍵盤出去過。那么知道陳總的聯系方式,給陳總發送短信的人不會是白鹿幫的人。
陳總收到的可疑短信來自一個難以溯源的虛擬號碼,這個虛擬號碼應該就是臥底木馬平時用來聯系陳總的,木馬是學計算機的,黑客技術高超,有使用虛擬號碼的技術水平。但是鍵盤死的時候,木馬已經死了,發送短信的人只能是殺死木馬和鍵盤的寒雨。
短信發送時間是14日8點30分,當時暗夜幫和白鹿幫所有管理層都在警方的控制下,不可能發送短信,發送者一定是使用了一些延時軟件定時發送,暗夜幫被警方一網打盡是寒雨所沒有料到的,定時發送應該是她被捕前就設定好的,她特意使用木馬的夜刃殺了鍵盤還拍照片發給陳總,有可能是想要偽造成木馬還活著,殺了“臥底”鍵盤,或者是偽造成木馬背叛了陳總殺了鍵盤。

(三)關于妖姬死亡一案
1、寒雨在2點25分收到臥底的報告稱殺死了妖姬,照片中的妖姬背部插著一把夜刃,刀口有明顯血跡,手中抓著三張撲克牌,和案發現場的情形相符,照片不是偽造的,當時妖姬確實已經死了,殺死妖姬的是暗夜幫在白鹿幫的臥底。陳總作為白鹿幫的首領,沒有成為臥底的理由,所以陳總謀殺妖姬的嫌疑可以排除。
妖姬的死亡時間為凌晨2點至4點30分,當時鍵盤已經死了。白鹿幫的老巢有嚴格的門禁裝置,僅有白鹿幫管理層才能進去,因此犯罪嫌疑人在探員、長眠、小劉之間。

2、整理時間線:21:2520點30分,長眠到達雨露閣,回房間看視頻;21點25分小劉到達雨露閣;21點30分陳總到達雨露閣,妖姬、小劉、長眠已經在場,幾人開始玩牌,探員離開健身館;大概21點45分牌局結束,妖姬將撲克牌放回自己房間;大概21點50分探員到達,幾人一直開會到凌晨0點30分,期間沒有人離開過;會議結束后,陳總向妖姬、長眠和小劉索要手機,回到自己的房間鎖上門檢查手機;凌晨0點30分到1點,長眠在房間看視頻;大概1點30分陳總睡著了;早上7點30分陳總發現妖姬的房間沒有關門,妖姬已死亡。
妖姬的死亡時間為凌晨2點至4點30分,結合2點25分臥底的報告,死亡時間可以縮短到凌晨2點至2點25分。當時妖姬、長眠和小劉的手機已經被陳總拿到了自己房間鎖上了門,幾人的隨身物品都只帶了一部手機,凌晨2點至2點25分能夠發送郵件的只有探員的手機或者長眠的筆記本電腦,臥底是探員、長眠之一。

3、臥底發給寒雨的照片妖姬手中抓著三張撲克牌,說明妖姬抓牌的時候,犯人就在現場,應該已經注意到的手上的撲克牌。妖姬被捅后大約2分鐘后死亡,有制造死亡留言的時間,但是妖姬手上的撲克牌應該是犯人留下的。開會前白鹿幫開了兩把牌局,勝者都是小劉,這兩把牌局中她都是在最后時刻抽到三張關鍵牌扭轉局面,甚至兩盤的關鍵牌都相同,都是方片4、紅桃6和梅花7,不排除小劉出千的可能,但確實讓人印象深刻,只要看到這三張牌就會讓人聯想到小劉,犯人是想要用撲克牌把殺人嫌疑引向小劉。犯人參與了牌局,知道關鍵牌的花色,排除沒有打牌的探員。推測殺死妖姬的臥底是長眠。

4、妖姬死亡的時間是在深夜一般人睡著的時間,凌晨2點至2點25分白鹿幫幾人都說自己是在睡覺,因為出了暗夜幫的臥底,白鹿幫的幾人在睡覺的時候都會把房門上鎖,幾人身上的鑰匙也僅有自己房間的。長眠想要進入妖姬的房間只能是妖姬給他開門。妖姬是背部中刀,可見妖姬對長眠十分信賴,即使知道出現了臥底也毫不防備他。推測當晚長眠先是去自己房間旁邊的儲藏室里拿了夜刃,接著敲了妖姬的房門,妖姬讓他進入以后,長眠趁其不備從背后偷襲了她。按照陳總所說,這些房間的隔音效果很好,在房間里面基本聽不見房間外的聲音,同樣在房間外也無法聽到房間內的聲音。所以敲門聲以及妖姬被殺發出的聲響并沒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妖姬是一名身材火辣,相貌姣好的年輕女子,長眠是一位皮膚白皙、高挑瘦削的短發男子,推測妖姬可能喜歡長眠,或者兩人是情人關系,所以即使長眠半夜敲門也并沒有起疑。妖姬的房間在衛生間隔壁,即使有其他人半夜起床看見長眠在妖姬房間附近,長眠也可以借口說是要去衛生間。
長眠要殺妖姬的動機應該是因為投誠了暗夜幫,想要在寒雨面前表功,可能也有想要斷了和妖姬情人關系的原因。長眠是作為暗夜幫的臥底殺了妖姬,所以選了具有暗夜幫特點的夜刃作為武器。

5、木馬以前從事游戲行業,現在跳槽到AA大型超市當信息管理員,木馬跳槽一方面是因為原來的工作總加班,主要原因應該是為了方便和白鹿幫的陳總接頭。8月9日陳總、長眠和小劉在AA超市的餐飲店吃飯,這個超市正好是木馬的工作地點。木馬應該就是借此機會把偷到的U盤交給了陳總,陳總轉手交給了長眠。長眠在電腦上檢查了U盤里的內容后,知道是暗夜幫的臥底帶出來的情報告訴了寒雨,寒雨已經排除了千泉的嫌疑,而冰伯和若晴那段時間都不在無法取得U盤,寒雨因此確認了臥底是木馬。
探員平時負責收集各類信息并加以分析,協助陳總出謀劃策,長眠主要的工作是研究藥物但是陳總卻把U盤轉交給了長眠而不是探員,陳總有可能已經對長眠有所懷疑想要試探他。會議結束后,陳總向妖姬、長眠和小劉索要了手機,卻沒有要鍵盤和探員的,陳總應該是認為臥底在妖姬、長眠和小劉之中。

(四)關于段輝遇襲一案
1、海哥和一名暗夜幫管理層成員用特定的加密方式交流,段輝確實也如海哥要求的那樣背部被捅了三刀,拿走了他手上不值錢的銀戒指,受害者段輝也證實犯人使用了夜刃,一系列對話和現有的證據均表明海哥雇傭的人是暗夜幫管理層,并且這個人親手襲擊了段輝。
段輝在13日晚上22點30分被發現倒在Q巷道路中間,鮮血染紅了路面,段輝遇襲以后沒有被移動過。段輝是在晚上22點30分之前遇襲的,被發現的時候段輝沒有因失血過多死去,還有過意識清醒的時候,遇襲的時間和段輝被發現的時間相距應該不會太長。段輝是背后遇襲,女性只要偷襲從力量上來說也可以做到。大約21點陳總穿過Q巷的時候發現道路中間有一堆生活垃圾沒人掃,段輝遇襲的時間在21點之后,案發時垃圾已經被清掃了。

2、整理當晚暗夜幫成員案發前后的時間線:20點到20點30分木馬、千泉、寒雨、冰伯在活動室聊天,20點30分到21點20分木馬、千泉、寒雨、冰伯打牌,21點20分木馬返回房間。21點30分到第二天0點千泉、寒雨、冰伯在活動室等待若晴到來,然后開會。若晴同事證明21點10分之前若晴一直在公司,若晴下班從公司到暗月樓至少要15分鐘,21點40分若晴到達暗月樓,開會到凌晨0點。Q巷離暗夜幫暗月樓至少12分鐘路程,而離若晴工作地點至少10分鐘路程。有時間做案的是木馬(21點32分到22點30分)、若晴(21點20分到21點28分)。按照之前的推測木馬在21點20分到21點30分已經被寒雨殺死了,那么襲擊了段輝的是若晴,目的就是得到海哥給的大筆酬金,而且幫海哥處理死對頭可以鞏固海哥和暗夜幫之間的合作關系。若晴應該是在21點10分同事都離開以后迅速離開公司前往Q巷,按照海哥的要求用夜刃襲擊了段輝,大概清理了血跡之后,在21點28分左右離開,21點40分左右趕到了暗月樓。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9:51:22
第五題:夜刃
最開始的任務是填橫線,陳總不是殺害妖姬兇手的理由。這里恐怕主角認為兇手應當是寒雨安插的內鬼,而陳總身為最高領導不可能是內鬼,所以兇手不是陳總。但我認為有一種情況不能排除:妖姬是寒雨安插的內鬼,寒雨直到自己幫派內部也有內鬼,故意在妖姬搶生意的時候給自己人表演,掩護妖姬的身份。而因為某些緣故,陳總還是發現了妖姬的身份,將其用夜刃殺死并拍照給寒雨是出于嘲諷的意思。而寒雨雖然心理很氣憤,卻因為懷疑若晴而不能明說,所以只能說是自己派去的內鬼殺了妖姬。陳總從時間上存在作案可能。
再細聊其他案件,先說段輝之死,題目中給定兇手為暗夜幫管理層,沒有敘詭排除主角,時間線完整排除冰伯和寒雨,剩下兩個人若晴從21:10開始到21:40為止,其中的任何22分鐘都可以去行兇。木馬從21:20后時間線消失,在死前的任何24分鐘都可以行兇。
然后是妖姬之死。如果不考慮那么多奇奇怪怪并沒有證據能排除的情形,兇手只能是探員。進雨露閣的只有領導層,沒有敘詭所以不存在未知身份或一人雙身份,文中給明陳總不是兇手,三個人被收了手機沒法拍照,鍵盤0點離開就沒回來過,唯一能行兇人只剩下探員了。但是還是存在一些沒法排除的情形:小劉和妖姬意見不合,出現內訌私下尋仇,用夜刃將妖姬殺死推卸給內鬼,妖姬死前留下信息指向小劉。或長眠因奸不允將妖姬殺死,用撲克牌嫁禍小劉。隨后真內鬼探員拍照邀功,假裝是自己的功勞。
鍵盤的死和木馬的死是有聯系的,需要一同分析。
木馬死在自己的房間里。能進樓的只有管理層,現場看似密室,但是關門自動上鎖的密室=不是密室。兇手只需要叫開門,把木馬捅死然后出門把門關上,就完成了,這其實沒有起到密室的任何作用。
兇手是誰這里出現了些許分歧:首先排除寒雨和冰伯,因為發現尸體的時候寒雨問了一句:誰干的。如果冰伯或者寒雨認為木馬是內鬼而將其殺死,則沒有必要不承認。且鍵盤之死需要一個一米六五左右有木馬夜刃的人,冰伯雙重排除。由此,內鬼和案件,存在以下幾種可能:若晴是內鬼,若晴殺死木馬。木馬是內鬼,木馬假裝自己死亡。只有這兩種情況,木馬是內鬼而若晴殺內鬼同上,沒有必要不承認,且沒有必要不用自己的夜刃。
兇手沒有用自己的夜刃,說明兇手不想讓人知道誰殺了木馬。如果若晴是兇手,則殺了木馬之后拿了木馬的夜刃將試圖和暗夜幫交易的鍵盤也清理門戶了,身為內鬼合情合理,作案時間則分別是首先21:10后提前回來,以及打臺球中間出去買水的時候。如果是木馬偽造自己死亡,則木馬是內鬼,借吃飯將u盤交給陳總。在寒雨嚴查之下,既要除掉叛徒,又要保證自己的安全,所以用自己的夜刃殺了試圖與暗夜幫交易的鍵盤,將夜刃留在尸體上。隨后改造齊哥的夜刃,通過化妝等方式,制造了自己看似死亡的現場,密室更加不攻自破,因為除了木馬本人沒人需要出入。被裝麻袋丟河里可以爬出來跑路,所以導致了警方沒有發現尸體,警方沒發現尸體也反證了木馬可能還活著,只是裝死。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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