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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3:59:18 | 2021-11-21 17:04編輯
第四題《鳳仙花酒店》(排除法)
【1】
1.受邀者
都是來過鳳仙花酒店的人
都是紙牌俱樂部的人
都和秦馬有某種聯系
2.秦馬問過我一個關于錢,權,真相哪個更重要的問題

綜上,秦馬是借梅花Q的名義邀請“我,林歡,方淇,鄧浠浠,秦夢”
(其中邀夢是為了與夢團聚)

3.鄧受邀后寫了一封“神秘”信給馮志誠
邀請他來鳳仙花酒店與自己會面
【2】
1.方說過
‘不為什么而來,只是有點在意的東西’
2.馮與鄧私下在馮的房間見面
3.尚安是偶然來這家酒店的
4.李固登是受雇傭而來的
5.夢很少回來
6.我對以前發生的事了解很少
7.馬是冒充者,不是梅花Q
綜上,方淇是梅花Q
【3】
1.方與林住的很近,林與李反而住的遠
2.【2】中的信息(2,3,4)
3.夢很少回來,與林沒什么聯系
4.我之前不認識林
綜上,林歡要見的人是方淇
【4】
1.方淇待在衛生間時聽到隔壁有開關門聲
2.馮說臨近六點的時候聽到衛生間有水聲
3.結合前面分析的――鄧與馮約好會面
綜上,方聽到開關門聲時,鄧離開馮的房間
,馮剛好在送鄧時聽到衛生間傳來的的水聲
【5】
1.馮說血液經高溫而加速氧化,已經有點發黑
(說明血液沒有長時間暴露在空氣中,否則,經高溫后,血液不會只有點發黑)
2.鄧曾獨自回到酒店中,那時酒店只有鄧和林
3.其他人在酒店里皆未聽到
槍聲,求救聲或火燒聲
綜上,
鄧是兇手
鄧開槍時,其他人都在酒店外面
【6】
1.馬剛離開庫房是聽到聲響
2.結合前面線索和結論
綜上,鄧把鑰匙,手套,手槍從
廁窗(位于庫房上方的廁所)扔出
【7】
結合林住的房間留有的指紋痕跡和前面信息,結論可得,手槍是林自己的,而拿走槍和鑰匙的是鄧,手槍被擦拭過
【8】
1.墻上的撞痕
2.擺放雜亂的書
3.LED電子屏和連接器及其位置
綜上,撞痕是搬開書架后連接器撞到墻上留下的痕跡
【9】
1.李,鄧,方去過存放酒精的房間,
并給李使用酒精消毒
2.林房間有濃重的酒精味
3.案發后,酒精瓶皆空
綜上,酒精被鄧潑灑在書架和書等位置上了
【10】
1.書架上有拜佛用的香的殘留物
2.曾經,馬拿出一把香并點燃一部分拜佛
綜上,香是從拜佛的地方拿的,運用香燃燒時間和現場條件制作一個定時點火裝置

第五題《夜刃》
橫線部分:陳總十分善于收買人心,在他當老大的這4年中,也十分照顧所有幫派成員,經常給他們發獎金,
所以陳總沒有殺她的理由和必要。

1.若晴殺了段輝,動機――為了錢
從當晚各種情況來看,只有若晴有殺段輝的條件。
2.寒雨殺了木馬,動機――誤會木馬是叛徒,理由――之前白鹿的人去木馬工作的地方,寒雨以為木馬與他們接頭,于是殺了木馬。
過程:寒雨拿了齊哥的夜刃去木馬那敲門,等木馬開門后,找機會殺了木馬,再到我房間前敲門讓我去關一樓我管理鑰匙的門。
冰伯才回暗夜樓不久,沒有殺人動機,而且從刀插入情況來看,冰伯太高了,不符合痕跡
而其他人沒有殺人的機會。
3.鍵盤殺了妖姬,動機――鍵盤是臥底,要斬殺白鹿隊員,而當天有殺她和嫁禍于人的機會
鍵盤是臥底的理由:鍵盤死時,寒雨馬上說是木馬下手了,她以為是木馬知道鍵盤是臥底,所以當晚去暗夜樓之前殺了鍵盤,然而,有下手機會的人不止她一個。鍵盤之前也提到過想和暗夜合作,并且鍵盤這么晚,帶著這點東西出門也不合情理。
若晴是臥底的理由:鍵盤死時只有千泉,若晴和寒雨有拍照并發給陳總的機會,而千泉和寒雨不是,所以若晴是。而且目擊者所說的殺鍵盤的人的身高與若晴相符合。
4.若晴殺了鍵盤,動機――斬殺臥底,若晴出來后剛好碰見來找寒雨的鍵盤,與鍵盤聊了起來,聽說鍵盤是臥底的事后用之前木馬留在殺人現場的夜刃殺了鍵盤。
(若晴和鍵盤是臥底)
5.若晴背叛了暗夜
6.鍵盤背叛了白鹿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5:00:42 | 2021-11-21 18:06編輯
第四題
兇手是方琪
不存在敘述性詭計,排除主視角作案
額頭沒有燒焦痕跡,排除自殺
酒精在保健室的抽屜里面,知道這個位置的只有馮志誠,方琪,李固登。
知道酒精的只有馮 李 方
馮幾乎沒有硝煙反應,排除
如果李是兇手,那他無法處理兇器,因為作案之后,方占用了隔壁廁所
所以方是兇手

第五題
文章內容空缺的原因是,寒雨收到了內鬼發的圖片,而陳總不可能是內鬼,所以可以排除陳總作案嫌疑。
首先,暗夜幫的內鬼是木馬。這是因為我在上周六忘記鎖儲藏室,內鬼偷了兩個u盤。冰伯因為在酒店隔離無法做到,若晴上周末去培訓也不在,老大寒雨自然排除,因為沒有敘述性詭計“我”也排除,所以只能是木馬偷了兩個u盤。
這個故事一共有四個命案,我們先從木馬案分析起。木馬案兇器是前人的夜刃。木馬死亡時間早于2點50。所以若晴完全沒有時間行兇。而由木馬死亡位置可知,木馬案的兇手只能是暗夜幫管理層。因為木馬不是自殺,且沒有敘述性詭計,所以兇手只可能是冰伯或者寒雨。冰伯可能的作案時間是9點20到9點30之間以及12點到1點之間。寒雨可能的作案時間只有9點20到9點30之間。
之后我們再來看鍵盤案。首先白鹿幫除去鍵盤全都沒有外出,所以都沒有行兇可能。由目擊證人的證詞,排除了冰伯的作案可能,所以只可能是寒雨木馬若晴三人之一作案。她們三人的身高信息也與目擊證人的證詞一致。注意通過對木馬案的分析,一點的時候木馬是一定死了的。而鍵盤的死亡時間是一點到三點半,所以不可能是木馬殺的鍵盤。那么可能的兇手只有寒雨和若晴。再注意到鍵盤案的兇器是木馬的夜刃,如果不是木馬作案,就只能是殺死木馬的兇手作案,結合上一個命案可知只可能是寒雨殺了鍵盤和木馬。
下面我們來看段輝案,由陳總的證詞,陳總在9點路過Q巷,當時并沒有提到有受害者。而路人在10點半發現段輝遇害。所以作案時間只能在這個時間段。由海哥的證詞可知行兇者只能是暗夜幫管理層,再結合他們開會打牌時間以及Q巷到暗月樓的時間可以排除冰伯和寒雨,故只能是若晴或者木馬。但由前面的分析可以知道木馬在9點20到9點30之間已經被寒雨殺了,所以只可能是若晴下班之后去捅的段輝。
最后來看妖姬案。因為陳總收了妖姬、小劉和長眠的手機,而內鬼是給寒雨發了圖片的,所以內鬼,也就是行兇人只可能是探員或者鍵盤。還是由我們前面對鍵盤案的分析,兇手是寒雨。而寒雨打臺球離開的時間是1點30到1點45。而妖姬案的死者死亡時間是兩點到4點半,所以內鬼只可能是探員。這里面還有一些輔助信息幫助推理。比如如果內鬼是鍵盤,寒夜又親手把鍵盤殺了,這就很不合理。同時,他們打撲克時只有探員不在,所以探員無法理解死者握著的三張撲克牌,也從側面反映了兇手是探員。
至此,所有案件的兇手都已經找出,不過還有一個疑點沒有解釋,那就是陳總收到的延時短信。因為白鹿幫夜晚無人外出,這個短信只可能是暗夜幫的人發的。那么最自然的情況就是內鬼通過延時短信發給了陳總,但根據我們前面的分析,內鬼是木馬,而木馬死的比鍵盤早。所以不可能是木馬發的。所以只可能是若晴或者冰伯發的。注意到若晴在打臺球的過程中也曾離開過,臺球館和公園相聚很近;而冰伯直到3點都是沒有行動機會的,冰伯也不知道鍵盤案的發生。所以最自然的解釋就是延時短信是若晴發的。這說明若晴應該也是內鬼。當然這和這個故事的案子已經沒什么關系了,只是為了完整的一些分析。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5:13:30
兇手是李固登
1.早晨8點秦夢來找我,而秦夢說是8:20。即LED鐘與現實時間相比慢了20分鐘。
2.案發時間(死者被槍擊時間)為5:40。
3.點燃死者房間用的酒精為保健室的醫用酒精。因此兇手為李固登、方琪或馮志誠。
4.兇手槍殺死者必然留下硝煙反應,而馮志誠沒有硝煙反應,故不為兇手。
5.兇手用香做延時工具,即兇手在老秦拜完菩薩后拿走香。
6.兇手可能用書抵著死者額頭開槍,因此槍孔周圍沒有燒傷的痕跡。

橫線所填內容:妖姬幫白鹿幫促成了很多協議,為其創造了巨大利益,故陳總沒有動機。
1.木馬是白鹿幫的臥底
        臥底在上周六(周日)偷走了U盤,而若晴在出差,冰伯被隔離,我和寒雨不是臥底,因此臥底是木馬。后文中陳伯在木馬工作的AA超市將U盤給長眠和小劉也能從側面說明木馬是臥底。
2.寒雨殺死木馬
        首先排除自殺,因為快意決戰了,不可能自殺。
        確定作案時間:1)12:00后我等三人無作案時間(車程25分鐘)、1:00-3:00冰伯無作案時間;
                                2)12:00-1:00冰伯無法開門(理論上木馬已經睡覺);3:00后因為無法確定我什么時候會來而無法作案。
由此可確定作案時間為21:20-21:30,即木馬離開后到開會前。
        兇手殺死木馬需要用到儲物室里的刀,即要在21:20離開到我21:30鎖門期間拿到刀。又因為我上周忘記鎖上儲物室的門是偶然行為,因此知道刀在儲物室的只有木馬、寒雨,因此是寒雨在此期間拿到刀,騙木馬開門后殺人,再裝做無事發生讓我鎖門。動機是她發現U盤少了兩個,由1可知木馬是臥底,因此將她殺死。
        排除冰伯:1)冰伯不知道有刀因此無法拿到刀;
                         2)由1.冰伯不是臥底,由2.只有寒雨才能知道臥底是誰,因此冰伯沒有動機。
        排除若晴:1)若晴不知道有刀;
                         2)由1.若晴不是臥底,由2.只有寒雨才能知道臥底是誰,因此若晴沒有動機;
                         3)若晴21:40到,而此時我已經鎖上儲物室的門,因此她無法拿到刀;
                         4)若晴到后在開會、與我和寒雨打桌球,期間只有3:30離開15分鐘。而驗尸結果說明死亡時間不超過2:50,故沒有作案時間。
3.寒雨殺死鍵盤
        首先排除自殺。鍵盤的死亡時間是1:00-3:30,由后文負責安保的小弟說的話可得知白鹿幫其余成員無作案時間。因此兇手為暗夜幫的寒雨或若晴,目擊者關于身高的證詞也符合。又因為兇器是木馬的刀,由2.得拿走木馬的刀的人只能是殺死木馬的兇手,即寒雨。因此殺死鍵盤的兇手是寒雨。但是將刀留在現場,或想將木馬的死嫁禍給冰伯(因為在我的視角中,木馬殺人后在暗夜樓被殺,兇手顯然是此時仍在暗夜樓的冰伯)。但寒雨沒有嫁禍害死冰伯動機(讀者并沒有找到冰伯是臥底的證據),因此兇手是若晴?
        1)排除白鹿幫其余成員:沒有被目擊出現在案發現場;
        2)排除若晴:沒有兇器(沒有辦法拿到木馬的刀)。
4.長眠殺死妖姬
        首先排除自殺,再排除陳總殺人。由寒雨收到妖姬死亡的郵件可知案發時間在2:25前,因此兇手要用手機或電腦發送電子郵件。由陳總的話可知他索要妖姬、長眠和小劉的手機并且沒有歸還,因此可排除妖姬和小劉(沒有電腦或手機),故兇手為長眠或探員或鍵盤。又由3.知鍵盤死亡時間為寒雨離開的時間即1:30-1:45。妖姬的驗尸結果說明死亡時間是2:00-4:30,此時鍵盤已經死亡;探員21:50到,此時其余成員已打完撲克,她不知道方片4、紅桃6和梅花7,因此她不是兇手。因此兇手是長眠,他可以用電腦拍照發郵件。讓死者拿著方片4、紅桃6和梅花7的目的大概是想嫁禍給小劉(小劉和妖姬有爭執)。因此暗夜幫在白鹿幫的臥底是長眠。
        1)排除妖姬和小劉:手機被陳總收走沒有歸還且沒有電腦,無法拍照發郵件;
        2)排除鍵盤:由3.得鍵盤死亡時間為1:30左右,而妖姬死亡時間為2:00-4:30,故排除;
        3)排除探員:探員21:50到,此時已打完撲克,她不知道小劉贏的關鍵牌,因此排除(如果硬湊反而會弄巧成拙)。
5.若晴襲擊段輝
        首先排除自殘。由后文密信可得是暗夜幫的管理層動的手。由前文若晴手刃鐮刀幫首領、若晴帶領一眾精英暗殺陳總可得若晴在暗夜幫中的職業是刺客。加之案發時間21:00-22:30暗夜幫的管理層中只有若晴不在場(21:20-21:28)。因此兇手是若晴。
        1)案發時間:Q巷為第一現場;21:00陳總經過Q巷到22:30第一目擊者報案,因此段輝遇襲時間為21:00-22:30;
        2)排除暗夜幫其余成員:21:00-21:20除若晴外在打牌、21:30(寒雨叫其余成員開會)-22:30,又案發現場離暗月樓至少12分鐘路程,故沒有作案時間,故排除。
P.S.
探員認識若晴
        探員的辯解證明她認識若晴。
        探員在雨露閣旁邊的健身館被目擊21:30離開,21:50到雨露閣,中間的20分鐘去哪了?探員襲擊段輝?
        段輝恰巧抄近道,恰巧被襲擊,要說沒有人安排我是不認可的。由陳伯的話可知Q巷中間的生活垃圾是為了堵住段輝。
小劉認識木馬
        小劉的辯解證明她認識木馬。
        小劉拿到兩把一樣的關鍵牌扭轉局面,要說牌局沒有人出老千我是不認可的。又因為我出老千很厲害,因此白鹿幫也有警方臥底。
        小劉在會議結束后的中途去廁所,途中必然經過妖姬門口。由4.知妖姬死后(2:25)沒有鎖門(陳伯的證詞),即她有很大概率發現妖姬的門沒鎖,進而發現妖姬死亡。但她沒有和任何人說,因此懷疑她是警方臥底(但她出老千讓自己拿到兩把一樣的關鍵牌扭轉局面的行為就很純)。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5: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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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 第四題《鳳仙花酒店》

首先,來思考嫌疑人。
由于警察對于附近路口的調查,可以證明無人出入酒店,那么一定是當時在酒店里的人作案,即用攝像頭和大海代替大雪的暴風雪山莊試案件。酒店中除了死者,還有八個人:呂哥(偵探),馮志誠,尚安,鄧浠浠,秦馬,李固登,秦夢,方琪。

是死者自殺嗎?不是的。如果自殺,兇手離窗戶比較遠,無法處理手套、手槍、鑰匙,也沒有找到能把它們扔出去的機關。即使有這么個自動處理手套手槍的機關,自殺的人槍口會離額頭比較近,傷口周圍會被燒焦——故事里也沒有這么個自動開槍的機關。
是呂哥(偵探)作案,或者存在沒提到的一個人嗎?不是的,并非敘述性詭計。

是馮志誠作案嗎?不是的。馮志誠有心理陰影,煙花都不敢放,更遑論開槍,而且他身上也沒有硝煙反應。除非他制作出觸發式開槍的機關,可是沒有。即使他心理陰影是假的,可以開槍,那除非他洗澡了或者存在有個洞的遮擋物,不然無法讓自己身上沒有硝煙反應。前者會讓方琪聽見水聲,后者故事里沒有這么個遮擋物,所以不可能是他。

是尚安作案嗎?不是的。雖然他有珍貴的別人都不在酒店里不用擔心別人聽見槍聲的作案時間,但是問題是,他今天中午第一次入住酒店,甚至不知道酒店一樓左右兩棟無法互通。這樣,他就不可能得知酒精在什么地方并且使用。就算他知道酒精在哪,也無法精妙的躲開一樓的監控。

此時,兇手的條件有:1,以前來過鳳仙花酒店,知道監控范圍,會巧妙的從右棟樓梯下來而不是大門進入;2,知道酒精放在雜物室里,至于香倒不必看見秦馬中午從雜物房里拿出來,拿酒精的時候存在臨時起意的可能。

是鄧浠浠作案嗎?不是的。首先,知道酒精在雜物房的人,有昨天去保健室的方琪,馮志誠,李固登,語言中提到知道酒精在哪的秦夢,以及一定知道各種東西在哪的管理人秦馬。這中間沒有鄧浠浠,他不可能知道酒精在哪,就不知道去用。而且,想到助燃的東西的時候,他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庫房里的柴油,如果點火他會用柴油。(雖然柴油這個證據不一定完全成立,比如狡猾的兇手故意造成這種印象,但是鄧浠浠一定不知道酒精在哪,所以不是他。)
是秦馬作案嗎?不是的。由于存在右棟大門的監控,秦馬出入酒店都被攝像頭記錄了下來。他唯一不在廚房可能去其他地方的時間段是5:00到5:30去買煙花的時間段。但是這件事只要求證雜貨店老板、看一下雜貨店與酒店的距離就能證實。但是真說是不是完全不可能是他作案,我只能說存在著秦馬作案的可能。

是李固登作案嗎?不是的。首先,李固登剛來酒店,不知道酒店一樓的監控范圍,不一定能正好躲開攝像頭。不過,他本身就住右棟,存在右棟下來正好就進入雜物室這么一種巧合發生的可能性。其次,他從右棟下來,很難讓秦夢聽不見。他的手又受了傷,拿酒精上來腳步輕盈可能性比較小。但是真說是不是完全不可能是他作案,我只能說存在著李固登作案的可能。作為保鏢他可能精通手槍,或許知道手槍如何槍聲比較小。而且,他作為保鏢,下午被要求遠離死者房間,應該比較難敲開死者的門——旁邊的倆人可都沒聽見敲門聲,兇手是應該本來就和死者約好時間下午見面。

是秦夢作案嗎?不是的。因為她的日記本寫滿了。只需要呂哥一看,就能知道是事先寫好的內容還是他上午告訴秦夢的內容。手寫比敘述應該慢一點,上午呂哥敘述了一上午,秦夢寫一下午沒寫完很有可能,日記本的分量證明了她沒干其他事。但是真說是不是完全不可能是她作案,我只能說存在著秦夢作案的可能。比如,她可以事先其他地方打聽呂哥經歷寫下來,水一些字數。

最后,是方琪作案嗎?我認為,兇手就是她。她沒有證據自己下午在做其他的什么事,她昨天李固登去保健室消毒包扎知道酒精在哪里,她是鳳仙花酒店老顧客可能通曉攝像頭監控范圍能巧妙的躲開。而且,沒什么其他噪音的馮志誠沒聽見隔壁門開關的聲音,看了電視又戴耳機聽音樂的她聽見了隔壁門開關,這非常可疑。總之,所有人中,她的可能性最大,比其他所有人都大。

其次,來思考作案手法。故事中我最為疑惑的就是,全員都像是聾子,啥也沒聽見。根據百度的結果,就算是加了消音器,手槍的聲音也很難在有共振回聲的房子里不被聽見。庫房外面的秦馬能聽見兩聲短促的悶響一聲撞擊聲,在他樓上的馮志誠卻啥也沒聽見。就算呂哥睡覺,馮志誠聽自己的演講錄音,鄧浠浠和方琪看電視,尚安集中精力工作,秦夢認真書寫,還有個應該豎起耳朵的李固登呢,結果他也啥都沒聽見。

對于大家都沒聽見槍聲的作案手法,我有這幾種可能的猜想:
1,手槍使用微聲手槍,并且加裝消音器。不過故事里也沒提消音器,也沒提手槍是不是微聲手槍。然后就這樣在房間里作案。兩聲短促悶響是子彈出膛和穿過頭顱,撞擊聲是子彈撞到墻上。
2,上面的那種說法,問題在于,對于聲音的解釋不是很能讓人信服。而且,一槍爆頭,人體的血壓會讓血液在房間里呈噴射狀,不會如圖所示形成血泊。所以我覺得更加可能的猜想是,第一現場并非死者房間。之所以秦馬聽到了悶響和撞擊聲而馮志誠沒有,其他人也沒聽見槍聲,是因為槍殺死者的現場在上鎖的房間。上鎖的房間在出場人物中只有死者能進,這才是更加可靠的會見地點。這樣死者不愿意李固登住在旁邊,就是不想讓他知道自己會出門。這樣也解釋兇手為什么要放火,因為子彈并非穿透了書架往下落,淺淺的撞痕是偽造的——可能是槍柄砸一下,所以她要燒掉書架,讓偽造的書架的子彈洞被燒掉看不出破綻。
3,解釋馮志誠聽到的水聲。通過水聲,兇手要掩蓋自己帶尸體回202室的聲音,掩蓋她偽造撞痕和子彈洞的聲音,掩蓋把手槍扔到樓下的聲音。并且,秦馬說要放煙花是臨時起意,在兇手殺人的時候,必須考慮如何掩蓋自己身上的硝煙痕跡——洗手,洗澡,換衣服。
4,解釋秦夢沒有聽到有人上下樓的腳步聲。當然,存在兇手腳步輕盈的可能。但是更可能的是,殺人和放火,不是同一時間的。兇手可能通過窗戶知道大部分人下樓了,再去保健室拿取酒精和香。最后,在做完這些以后,再去廁所從窗戶把兇手房間鑰匙、手套扔下去。



第二輪 第五題《夜刃》

首先,為什么陳總不可能謀殺妖姬?
因為寒雨說了,殺死妖姬的是她的臥底。如果陳總不是暗夜在白鹿的臥底,即使有其它的謀殺妖姬的理由,也絕不可能把殺死妖姬的照片發給寒雨。而陳總是屬于暗夜的臥底的可能性極低。畢竟,如果臥底已經做成老大了,那還有什么繼續臥底的必要?直接臣服合并聽指揮就是了。而且,寒雨多次暗殺陳總,雖然都被陳總回避了,理論上有做戲的可能,但是如果是這樣,寒雨就不應該那么正式的大肆反內鬼以至于盯著千泉那么久——她如果知道陳總逃脫暗殺是和她自己唱雙簧,就意味著她一定很清楚自己隊伍里并沒有那么一個臥底。最后,寒雨進入暗夜是求財,如果陳總真的是臥底,就不會插一杠讓能從海哥身上賺的利潤少兩成。

其次,在三起兇殺案一起傷人案之前,我們先來思考:誰是白鹿在暗夜管理層的內鬼?
今天2020.8.13,上周六千泉忘鎖儲物室的門,是8.8,在8.9的下午陳總當著小劉的面把u盤給了長眠。那么,暗夜里的內鬼一定是8.8~8.9這期間把u盤偷出來給了陳總。暗夜的五個人,千泉,寒雨,若晴,木馬,冰伯。千泉和寒雨相互監視,不可能是內鬼。若晴在探員和黃經理都合照的培訓里有照片,培訓是上周五到本周二,即8.7~8.11,在遙遠的M省,若晴自己也說了培訓占了整個周末,她8.8~8.9肯定不在。冰伯出國隔離十四天,前天剛回來,即7.28~8.11隔離,不在。所以,內鬼唯一的可能就是木馬。下午兩點陳總和另外兩人在AA超市吃飯把u盤給長眠也得以解釋,因為他要等木馬下午上班(新工作輕松,所以上班時間才能在這里找到木馬)才能從她手里拿到u盤。

那么,我們來考慮鍵盤之死。由于零點后離開雨露閣的只有鍵盤,所以殺死他的人肯定不是白鹿的人,只能從暗夜這邊思考。暗夜的五個人,千泉,寒雨,若晴,木馬,冰伯。首先無敘述性詭計,不是千泉,目擊者說殺人者165左右,排除人高馬大的冰伯。鍵盤可能的死亡時間是1:00~3:30,這期間,可能是1:30~1:45寒雨動手,3:30~3:10若晴動手,或者在木馬死亡之前木馬動手。

現在,我們暫時放一下鍵盤之死,思考一下木馬之死。能進入暗夜樓的只有暗夜管理層的五個人,去掉她自己,是千泉,寒雨,若晴,冰伯。無敘述性詭計,不是千泉。由于她被齊哥的夜刃殺死,所以兇手必須在千泉看過齊哥夜刃之后、木馬回房間之后以及寒雨喊我鎖儲物室門之前拿走夜刃,即9:20~9:30兇手在暗月樓中,所以不是當時還沒到的若晴。兇手只能是寒雨或者冰伯。如果是寒雨動手,要在9:20牌局結束后、9:30喊我下樓前動手。如果是冰伯除了9:20~9:30,還有可能是0:00開完會后、1:00視頻通話以前動手。

此時,我們把鍵盤之死和木馬之死二者合并思考。最關鍵的地方在于,殺死鍵盤的夜刃是木馬的。因為白鹿的人沒出來,不可能是白鹿的人拿以前木馬遺留的夜刃殺死鍵盤。而暗夜的人除了白鹿安插進來的內鬼以外不會拿到另一把木馬的夜刃。所以我認為,殺死鍵盤的夜刃就是千泉看到木馬回房時手里把玩的那一把。由于門鎖的性質,不可能偷竊,或者在木馬死后拿走夜刃,那么只有殺死木馬的人才能夠拿到殺死鍵盤的兇器。而冰伯由于身高不可能殺死鍵盤,他殺死木馬的話,殺鍵盤的兇手就拿不到木馬的夜刃,除非木馬先殺鍵盤,回到暗月樓再被冰伯殺害。可是如果這樣,冰伯殺木馬可能的動手時間最遲是1:00,而鍵盤最早的可能死亡時間也是1:00,這樣木馬沒時間去殺死鍵盤再回來。那么,殺死木馬的就只能是寒雨,動機應該是發現了木馬是內鬼。輔證是她發現了儲物室門沒鎖,讓千泉鎖門。

那么,是寒雨殺死了木馬,拿到了她的夜刃,誰殺死了鍵盤呢?也應該是寒雨殺死了鍵盤,輔證是她出去的時間比較長,15min。不過還有一個可能,就是她把木馬的夜刃給了若晴,讓若晴殺死鍵盤,因為若晴背了背包。夜刃這種匕首長20cm,雖然也能裝進口袋里,但是容易戳破衣服或者割到手。而且若晴曾經手刃鐮刀幫幫主,下手可能比較有經驗。不過這里千泉一直和若晴寒雨在一起,沒有描寫什么時候寒雨什么時候把夜刃給了若晴(除非寒雨出門把木馬夜刃放到了某個地方,然后若晴去拿,不過這沒有證據),所以最終結論還是應該是寒雨殺死了鍵盤。那么,殺死鍵盤,為什么要給陳總發短信?我認為,這可能是寒雨的一種示威,讓陳總同時知道妖姬和鍵盤都被我暗夜的人干掉了。而至于寒雨殺死鍵盤的動機,可能是因為寒雨是個兇狠的人,在白鹿吃了虧以后只想報復,而鍵盤則性格易怒,嘴上發狠,這可能導致在談合作的時候他們兩個發生了口角,而懷揣夜刃的寒雨可能本來就只想報復沒想合作,被話語激怒以后更是冒火,就按原本削弱白鹿干部的計劃殺死了鍵盤。至于為什么非得用木馬的夜刃,可能是因為她不想讓別人知道木馬是叛徒。一來她可能還殘留一點點在大學里三人組的姐妹情誼;二來是她不能讓別人知道和她關系如此嚴密的人都能被策反,會動搖幫派的軍心;最后,可能是向陳總表明,你的內鬼的夜刃被我用來殺死鍵盤了,你猜猜我知不知道內鬼是誰、把她怎么樣了?所以她把特寫木馬夜刃的鍵盤尸體照片發給了陳總。

第三,誰殺死了妖姬?白鹿管理層,除了妖姬自己以外五個人,陳總,探員,長眠,鍵盤,小劉。前面已經證明,不可能是陳總,只能是剩下四個人里,暗夜安插到白鹿來的內鬼。妖姬死時手里拿了三張牌,正巧和今晚牌局的關鍵牌一樣。背著牌面,可能是暗示背叛。那么是抽到牌的小劉嗎?殺死妖姬以后要拍照發給寒雨,而小劉、妖姬、長眠的手機被陳總收了上去。那么是探員和鍵盤?他們倆又沒參加牌局。但是,突破口在于,參加牌局的是陳總、妖姬、小劉、長眠,小劉手機被收上去了,長眠還有筆記本電腦可以拍照。他的筆記本和冰伯同款,都有自帶攝像頭。輔證是,發給寒雨的照片是郵件,而不是短信。妖姬2:00~2:25寒雨收到郵件時這段時間內被殺,不妨礙長眠的瀏覽視頻記錄。所以,殺死妖姬的是內鬼長眠。輔證是,應該是寒雨安插在白鹿的內鬼讓她知道了暗夜里的內鬼是能拿到u盤的人,排除陳總和無法拍照的小劉,只剩拿到u盤的長眠。他的工作是藥學,可能在學校里或者在企業里和寒雨有關系,所以負擔了成為暗夜打入白鹿臥底的重任。另外一個輔證是,陳總不收探員和鍵盤的手機,是因為信任、認為他們倆里面沒有內鬼,內鬼一定在收手機的幾個人里面。
(此處判定長眠的過程有疏漏。因為殺死妖姬的必定是暗夜安插過來的內鬼,內鬼一定要拍照。能拍照的人今晚只有長眠、探員、鍵盤。按照上面的推斷,鍵盤死在妖姬之前,所以只剩長眠或者探員。問題是,沒有辦法確定就是哪一個人。只能說,在不添加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從寒雨殺死木馬的動機,為長眠是內鬼的可能性加成。我最后鎖定長眠的原因是死亡信息,但是死亡信息實在有太多種解讀方式,誰知道作者到底怎么想、想到哪里是足夠深入還是過度思考。比如說,按照“參加牌局的人、背叛的人”來說,是長眠,可是發給寒雨的照片上面有死亡信息,這個死亡信息很可能是兇手偽造的,既然指向長眠,那就是探員做的,但是如果這么解讀,這個信息是有可能射到小劉、不一定壓死長眠的;或者解讀為“沒來參加牌局的人”,指向探員,因為是兇手偽造,所以是長眠做的;或者死者只是拿了三張牌,因為背面沒注意花色,和花色沒關系,是這三張牌的原因只是小劉最后抽到這三張牌,結束了沒洗牌,總之重要的地方在于“三”而不在于花色,上方第三是妖姬不可能,所以是下方第三是長眠;又或者這個三是指今天第三個到場的人,是探員,而粗心的兇手就是沒注意三張牌的消息。如此種種發散解讀,不一而足。)

最后一個問題,是誰捅傷了段輝?陳總9:00路過Q巷還沒有他,10:25他被發現。由于是暗夜的管理層接受海哥委托,捅傷他的人可能性除了千泉,寒雨,若晴,木馬,冰伯外,還有內鬼長眠。不是敘述性詭計,不是千泉。而寒雨、冰伯在這段時間內不在千泉眼前的時候只有9:20牌局結束到9:30。這段時間寒雨殺死了木馬,不可能是她倆,而十分鐘來不及冰伯捅傷段輝再趕回去自己屋子里從樓上下來。長眠只有9:00~9:30看視頻的時間可以去,但是按陳總的開車時長來看也不大可能,況且他還有視頻記錄。所以,只有若晴,在9:10下班到9:40抵達暗月樓的過程中有可能捅傷段輝。動機是海哥的委托,可能是海哥倒向暗夜的附加條件。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5:31:26 | 2021-11-21 18:24編輯
——第四題《鳳仙花酒店》作答——

一、初步線索分析整理:
1.犯人應該是寫信叫大家來的“梅花Q”。
“梅花Q”在信中提到500萬與三年前的事件,而三年前的事件有一男孩被殺害,所以“梅花Q”的目的可能是想用500萬引出殺害男孩的兇手,為他報仇。

2.死者應該是“梅花Q”的目標。
“我”對三年前的事沒印象,而且有多人收到邀請信,說明“梅花Q”寫信時不知目標人物是誰,所以把懷疑對象都請來。
而死者正是收到信的人之一,又恰好表現得【眼神中無時無刻都透露著一絲凌厲,感覺一直在提防一切身外之物般】,可見她知道自己是目標人物,在警惕著旁人。
而死者之所以會接受邀約,肯定也想找出“梅花Q”的真身,除掉對方或者是想得到那500萬,或者兩者都要。

3.可排除老秦的嫌疑。
·如果老秦是“梅花Q”(犯人),他不應該寫那種信給女兒,難道確認女兒是目標人物他還能對唯一的女兒下殺手不成?
·【監控全程沒有看到任何異常,均為正常的進出。】
老秦下午幾乎就在廚房忙活,監控范圍包涵廚房的門,所以監控可以證明他在廚房忙的這部分是真的。
而他廚房忙完之前“我”就下樓來了,之后老秦也一直忙活,個人行動時間微小,這之后也不具備犯案時機。
另外他就只有5點至5點半外出了半小時買煙火回來放去庫房,如果老秦是犯人,他只可能在這個時間里作案。
而老秦提供了一個證詞【剛走出庫房幾步,突然聽到了兩聲短促的悶響,和一聲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我還以為是買的爆竹走火了】
槍戴上消音器后開槍,聲音會像爆竹聲。
如果老秦在這個時間里作案,他不可能出賣自己(何況別的人都沒聽見),不可能特地告訴警察他唯獨在沒有監控證明清白的時間里聽到“自己開槍”造成的槍聲。
更別說他提供的槍聲與現場不符,警察也沒找到消音器……
他要真是犯人,絕對不可能說這些引得自己被懷疑的,多余的供詞。

4.犯人作案時間與第一案發現場。
(1)上已排除老秦嫌疑,作案時間就是老秦聽到兩聲槍響的時候,下午5點半左右(偏后)。
(2)
·【驗尸報告,死者死于額頭上的槍傷,一擊斃命,死亡時間大約為下午5點到7點】
一槍斃命,202現場也只找到一顆子彈(及一處子彈痕跡),充分說明了202現場只開過一槍。
而老秦聽到的是兩聲槍響,所以202房很可能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以一槍爆頭的出血量,第一現場的血跡可不是簡單能清理干凈的,犯人也沒有特別多的時間干這個,所以真正的案發現場應該是一個別人不能隨便出入的房間,并且這個房間離老秦當時應該最近(只有他聽到槍響),唯一滿足條件的,就只有左棟一樓在倉庫隔壁的上鎖房間了。
·老秦聽到的是用了消音器的槍聲,可警察只發現了槍沒發現消音器,所以消音器很可能就是藏在這個房間里。
綜上所述,第一案發現場最可能是這間上鎖的房間。

5.初步排除尚安的嫌疑(因為需要先使用他的口供,之后還會進一步排除)
犯人使用了保健室的酒精。
【(尚安)見鬼了,這個酒店的前臺居然設置在右邊,從左邊的門進去后還過不來。】
可見尚安連左右兩樓可通過二樓來往都不知,而酒精是放在保健室抽屜角落里的酒精,很隱蔽,他不應該知道。
另外如果不知道可以直接從二樓去死者房間,他就要先下樓再去左棟樓,就會在監控中留下“不正常”的出入情況。

6.尚安房間的led顯示屏的時間被改動了。
【把燒烤爐搬到了離酒店20米左右的海邊】
【鄧浠浠突然站起來:“柴火好像不夠旺啊,肉缺了點火候可不好吃,我去拿點煤油來燒旺它。”說罷就走回酒店,不出兩分鐘就拎了一小罐煤油回來】

浠浠從吃飯地到酒店來回加上拿東西都不超兩分鐘(兩處地方離得的確很近,只有20米),那從酒店走到這里最多也就一分鐘罷了。
【已經六點半了,就差林歡和尚安沒見蹤影。十幾分鐘后,只見尚安姍姍來遲:“真香,都有啥吃的?”】
以“我”所見,尚安是在六點四十多分才來的,“我”當時在室外,看的時間不可能是led顯示屏的。
【早晨八點的鈴聲讓我從睡夢中醒來】
“鈴聲”說明我有自己的時間,我在室外也能確認時間說明我帶的自己的時間是“手表”,我的“手表”戴在身上別人想動不太可能,所以我看到的時間是正確的時間。
所以尚安的確是在六點四十多分才到吃飯地,那他離開房間的時間與之也就相差一分鐘左右,也就是比六點四十多分少一分鐘,可他在口供中說【收拾完畢和客戶做完線上匯報了六點過30分了,我抬頭看了看墻上的表,便下去和他們一起吃個飯放松一下。】
先排除了他不是犯人,他的口供為真,那他所看到的顯示屏上的時間就是錯誤的,比正確時間慢了十幾分鐘。

7.只有左棟樓停電了,右棟樓沒有。
在左棟樓的馮志誠與方琪都說停過電,犯人只有一個,他倆中總有一個說的是真話,所以右棟樓的確停過電。
·尚安用筆記本在線“工作”肯定要連網(需要用電),5點至6點半之間他完成了線上匯報工作,之間他沒有受到停電影響。
·浠浠下午三點過后就在房間里看電視一直到吃飯,中途也沒停過電。
哪怕浠浠是犯人說謊了,尚安的口供也可信任,右棟樓確實沒有停過電。

8.死者故意選擇202房間,很可能盯上了方琪。(此可能性是以保鏢是真保鏢,不是犯人為前提)
由“我”在尚安入住登記時看到入住情況的事可知,死者在入住酒店登記時能看到在她之前登記的人住哪間房。
再參考“我”當時看到的入住情況以及保鏢的口供(左棟沒有相連空房了)可推測,死者登記時看到的已入住情況是:201-馮志誠,203-方琪,205-鄧浠浠。(小夢比他們都更早入住,但沒有做登記)
老秦把204給我留著,所以此時只有右棟樓有連續空房供死者選擇,死者帶了保鏢來,卻不選擇為保自身安全與保鏢住相鄰房間,獨自用左棟的202房,這其中必然有她的目的。
撲克牌Q代表皇后,特別是死者是女性且她就是“紅桃Q”,她也會下意識認為“梅花Q”是女性。因此,死者猜測寫信人“梅花Q”是女性,上面三人中只有方琪是女性,所以死者選擇住在202,離方琪最近,就近監視她方便行動。

9.控制led顯示屏的設備應該在上鎖房間。
顯示屏有接收器,肯定就要有發送器,那個年代……就算是無線發送應該也不能離得太遠吧?所以應該就在酒樓內。
而死者是秘密的酒店所有者,又是某危險組織里的大人物,特地在二樓客房安裝這種特別的顯示屏來顯示時間,又在酒店里弄了一間酒店管理人都不能進去的房間……怎么想,那間上鎖房間里就是放著控制顯示屏的設備,并且是用來做非法的事,比如——用來傳遞(犯罪)信息。
關于LED顯示屏:用這個來當個時鐘實屬浪費(特別是那個年代,高科技不多?),它不僅可以顯示數字,根據收到的信號不同,還可以顯示文字、圖像。

10.小夢可能是紅綠色盲癥患者。
【顯示屏是最常見的那款紅綠雙基色顯示屏,紅字綠底的顯示形式非常直觀】
【“不好意思啊,哥哥,這么早就打擾你了。”她抬起左手,看看了手表,“才8點20分呀】

led顯示屏時鐘就對著房間門,小夢站在房間門口視線就正正對著鐘,可她卻要抬手看手表確認時間。
【不知過了多少時間,直到腹中饑餓仍興致不減,反倒是小夢看了看手表告訴我,已經到飯點了。】
之后小夢在“我”的房間里聊天,也是看自己的手表確認時間而不是看房間墻上就有的鐘。
加上她給自己化的妝鮮艷得“不協調”(色盲癥患者看到的世界顏色偏黯淡)……

11.下午敲門叫起我的人是犯人。
老秦是在我起來之后才上樓喊人吃飯的,而別人沒有必要這樣秘密地叫我起床,所以最可能的就是犯人為了完成他(她)的作案需要,把睡著不起的我叫起來。


二,保鏢受的傷?
可能性一,真是自己不小心受傷:
一個帶槍又帶刀的大男人受傷原因卻是“床先動手的”,并且在受傷后不自己處理,也不找隔壁幫忙,甚至不找酒店管理人幫忙,偏要去另一棟樓找那里的客人幫忙?
或是受傷后碰巧最先遇到的人就是他的保護對象(至少他自稱是)所住房間的左右隔壁兩位客人?
可能性二,故意受傷(此可能性下,保鏢就是真保鏢):
死者盯上了方琪,懷疑她是想謀害自己的“梅花Q”,故意住在她隔壁,再讓保鏢弄傷自己以此為借口找方琪幫忙(志誠是順便),待方琪領著保鏢去樓下保健室的時候潛入方琪房間(死者是酒店實際所有者,連老秦沒有的上鎖房間的鑰匙都有,她有著酒店所有房間的鑰匙很合理),卸下方琪槍中的子彈拿走(若有備用子彈全拿走),這樣方琪要真想殺她武器也廢了。(在死者看來,等到方琪對她開槍時才發覺槍沒子彈不是更妙?開個空槍的尷尬之余立即被反殺!想想就替死者興奮……)
槍是個好武器,但沒有子彈,槍的用處可能還不如一塊磚頭好使,這不合理——所以,這種可能性還完美解釋了為什么方琪只帶槍不帶子彈的問題。
往上看看,這兩種可能性,不論是存在感還是說服力,可能性二都遠遠超出可能性一呀!
所以保鏢就是真保鏢(因為是真保鏢并且還協助死者所以不太可能是犯人),方琪的子彈都被偷光了,她沒有子彈殺人,死者又死于子彈,所以方琪也不可能是犯人。


三,死者打算如何對付“梅花Q”?
死者敢應邀來肯定有準備,但她的行李中沒有武器,她一個中年婦女也不可能靠徒手搏斗,所以她肯定另安排了人(殺手)對付“梅花Q”。
上面分析了,死者會使用顯示屏來傳達信息,很可能就是對她所在組織的人下達“命令”用的,而她另請“老板”作為明面上的酒店所有者,她明顯是想藏于背后,所以才會盤下這個酒店還給酒店裝上這種“時鐘”并把控制“時鐘”的設備藏在上鎖房間,連酒店管理人都不讓進。
而上鎖房間又很可能是第一案發現場……
所以,非常可能——死者偷偷來到左棟一樓上鎖房間,開門進去,打算用這里的設備通過led顯示屏秘密向殺手傳達對付她認為的“梅花Q”的指令。
也就是說,酒店里有一個人是死者準備來除去“梅花Q”的“殺手”,這人不是犯人,并且會在房間里等待顯示屏的“通知”(命令)。
因為此“殺手”不是犯人,供詞是真實的,所有人的供詞中只有保鏢什么都沒做,獨自在房間里呆了一下午,加上他帶槍又帶刀,并且像是某組織的人,再符合不過了,進一步排除保鏢嫌疑(保鏢大概不知死者的最真實身份,以為她只是某位需要他保護的夫人,所以死者才會讓保鏢呆在房間里,獨自秘密行動)
可結果死者死了,其他人都沒死,保鏢也一直呆在房間里,那她發送“命令”這一步肯定出問題了。


三,死者為什么會死在一樓上鎖房間?
在酒店的人中只有死者有鑰匙,死者又要主動去上鎖房間發送信息,那就是——死者用鑰匙開門進入左棟一樓上鎖房間時,犯人趁機進入,在她未能發送信息之前就把她槍殺了。


四,犯人移尸體的時間范圍。
排除尚安,大家六點半都到達吃飯地,雖然之后浠浠離開過兩分鐘但這個時間絕對不夠偽造第二現場,所以犯人只可能是在左棟樓的人都離開(除了死者和犯人)后及6點半之前。


五,是誰改動了尚安房間的led顯示屏時間?改動的意義?
口供中大家都沒有做這件事,所以只可能是說謊的犯人以及沒有做口供的死者。
只有死者能打開上鎖房間,她打開這個房間是為了發送信息,但她在發送信息之前就死了,不可能是她改動的時間,所以改動這個時間的只可能是犯人。
可尚安不是犯人,更不是死者,他一下午乖乖呆房里工作,不管是犯人還是死者都不應該會針對他,改動他房間的時間也毫無意義。
所以可以猜測:不只是尚安房間的時間被改動了,而是統一(至少以一棟樓為單位)改動,其中包括尚安的房間。
死者沒能來得及發送信息就被殺害了,犯人只能在死者開門后才能進這個房間,也只能是在死者死后能自由使用這個房間(利用死者的鑰匙)所以犯人是先殺害死者再改動的時間,改動這個時間的意義就只可能是:
1.為了制造時間來偽造202房間現場及其它。
從文中時間來看,5點半之后有用的時間只有老秦說的“6點開飯”,要想獨自移尸這些只能是等大家都離開后,所以要把時間調快,可實際尚房房間的時間被調慢了。
而且不管怎么調,犯人都應該在移尸之后把時間改回去才合理。
再有,這樣做的作用不大,還非常冒險,因為有的人有自己的時間(手表,電腦),一旦有人習慣看自己的時間,而顯示屏時間又那么明顯,一對照就會發現時間不對,或者是看了錯誤時間下樓來,聽老秦(只有二樓有那種顯示屏)一提真正的時間分分鐘就暴露……犯人這不是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自掘墳墓)嗎?
結論:改變顯示屏的時間對犯人不僅沒什么益處還弊端多多充滿風險!
2.意外導致的結果。
因為“1”的結論,所以只能是“2”了。


六,為什么會停電?
目前可有以下兩項推測-
可能性一:為了阻止死者發送信息(通過led顯示屏傳達信息),在發現死者要進入上鎖房間時,及時關閉左棟樓電閘,殺人之后再打開,因此停電幾分鐘。
優點:非常貼合“只有左棟停電,右棟沒停”這一點。
缺點:
1.必要性不大。
既然知道死者什么時候會進上鎖房間,不如直接跟進去,在她發送信息之前殺了她就行了。
2.太引人注意。
用消音器說明犯人不想被人聽到槍聲(正常也不會想被聽到吧),而停電會造成“安靜”,電視聲音消失,在看電視的人或者其他注意到停電的人會突然提起注意(聽,看),所以犯人不應該特意關電并這之后開槍殺人。(現在剩下的嫌疑人全都是高智商設定呀)

可能性二:犯人當時開了兩槍,可殺人只用了一槍,那另一槍是打到了別處因此意外造成停電。
死者進入上鎖房間后就準備發送信息,聽到有人開門進來,回頭一看是個拿槍的人!犯人舉槍就要對她開槍,她肯定馬上閃躲,因為她原來位置在控制led顯示屏輸出信息的設備前,她閃躲開了,這顆子彈就打到了這個設備上,接著犯人馬上補了第二槍,才殺死死者。
而控制設備被一槍打壞,因此造成短路-跳閘-停電。
因為左棟和右棟原本就是兩棟樓,所以控電就是分開的,上鎖房間在左棟,設備連接的是左棟的電路,因此只有左棟停電。
缺點:是意外。
優點:
1.滿足“只有左棟停電,右棟沒停”。
2.滿足“為何犯人開了兩槍,死者卻只中一槍”。
3.滿足“為何會意外變動led顯示屏上的時間”(因為控制設備壞了)的前提。
對比來看,可能性二雖是意外卻也比可能生一感覺合理?
(此點之后再進一步確認)


七,打壞控制led顯示屏的設備后,犯人是如何解決這件事的?
1.首先造成了停電,肯定就盡快去打開電閘,恢復通電。
2.顯示屏是要接收“瞬間信號”來更新顯示,沒有新的信息供給,顯示屏上的時間應該不會走了,所以犯人需要馬上弄個“新設備”來控制led顯示屏,讓它的時間正常走動,而個人會帶來酒店的物品中,也只有電腦(筆記本)能代替這一設備了。
因為是意外事故,所以犯人不可能提前準備電腦帶來,所以必然是自己需要用到的。
這里就可進一步排除尚安的嫌疑,因為尚安的筆記本還在,沒有拿去上鎖房間當“新設備”。


八,犯人為何要移尸?
老秦是5點的時候臨時起意買煙火,犯人提前不知道,所以犯人的原計劃應該就是在上鎖房間殺人并藏尸在這里。人只是找不到不會馬上報警,所以犯人大可悠哉度過一夜,半夜趁大家睡熟的時候好好洗個澡,洗去硝煙反應。(如果是在殺人后晚飯前洗澡,怕只有他(她)一個人這么做,浴室又連著廁所,大家又沒睡覺,太容易被發現,并且時間不夠頭發干……總之,太可疑了)
但發生了意外,死者弄壞了上鎖房間的設備,要用自己的電腦代替,所以不能讓這個房間成為命案現場了,必須移尸。
另外老秦就把煙火放在隔壁倉庫,犯人殺人之后發現了隔壁的煙火,決定了新計劃,決定利用煙火來掩蓋硝煙反應,所以不需要洗澡,也就不需要藏尸于上鎖房間,所以可以移尸于別處,可以讓尸體早點被發現。

什么時候開始移尸:
在大家還在房間里時移尸太冒險了,犯人不能保證左棟二樓房間的人不會剛好出來,保險(有腦子)的做法至少要等到左棟房間的人都離開去吃飯后。

九,排除馮志誠的嫌疑。
理由:
1.他有一大手提包裝卷宗及調查報告,如果他有筆記本,他需要用的信息應該多數都使用筆記本記錄,讀取,不太可能還另提一大包紙質資料來。
2.放煙火的時候,只有他不參與(上面已分析過,犯人決定移尸的同時就決定利用煙火來掩蓋硝煙反應)。
3.如果他是犯人,小夢就不是,小夢房間在右棟浴室隔壁,她沒有聽到外面有什么動靜,所以他沒有使用這里的浴室洗澡。而左棟浴室廁所那里有拉肚子的方琪……總之,如果他是犯人也沒洗澡,身上不可能只有微弱硝煙反應。


十,只有右棟樓的led顯示屏時間被改動了。
【(馮志誠)緊鄰六點的時候有人在隔壁廁所好像呆了一段時間】
【(方琪)下午我一個人無聊地在203里面看電視…………我沒有看新聞,因為我……拉肚子了】

這里方志誠聽到的用廁所的人正是方琪。
已知被改動的顯示屏時間慢了十幾分鐘,并且這個時間改動就在犯人殺人后不久(六點之前),如果左棟的時間也被改了,馮志誠看到的緊鄰六點實際是過了六點,估計是六點十分往后一點,那在看電視的方琪就會看到六點的新聞,事實上方琪卻沒有看到新聞……
所以,左棟的顯示屏并不像右棟一樣被改慢了,保守估計就是沒有被改動吧(因為犯人最多就帶了一臺電腦,要用一臺電腦來控制,改動的時間應該是統一的)。
因此可以推測:控制兩棟樓led顯示屏的設備分為兩臺,一臺控制一棟樓,而犯人破壞的那臺是控制右棟的。


十一,進一步確認停電原因。
【(馮志誠)我記得今天5:40左右好像停電了,停了大概有個幾分鐘的樣子】
已確認左棟時間沒有被改動,所以可確定左棟停電時間就是5點40分左右。
可犯人是在5點半左右(最多偏后一點)殺人,所以停電是在殺人之后過了一會兒才發生的,這一時間就可排除(六)中提到的兩種停電可能性。
因此就有“停電原因可能性三”:(與可能性二非常相似,但“停電”不是意外)
犯人只是在殺人時不小心打壞了控制設備,沒有造成停電,而為了不被發現這件事,在能讓led顯示屏恢復正常時間走動之前(怕被人注意到,從而引得人聯系到上鎖房間這處控制室),犯人先關上電閘斷電。
也許是因為犯人不知道左右兩棟樓是分開控電的(嫌疑人都是高智商,這個可以排除吧),也許是因為某種特殊原因犯人誤認為打壞的設備是控制左棟樓的,所以只關了左棟樓的電閘。
直到拿電腦來上鎖房間,連接上發送瞬間信號的線之類的東西,使得顯示屏又能重新接受信息走動時間之后,再打開電閘恢復力,因此造成了左棟樓停電,右棟樓顯示屏時間顯示錯誤的結果。


十二,為什么犯人會意外造成時間顯示錯誤?
只是一個時間,用電腦來控制應該就是用的電腦上的時間,說明犯人電腦上的時間就有問題。
比如說,從國外拿回來的電腦,顯示的是國外的時間,時差有十幾分鐘或者一天偏差十幾分鐘,這一點目前看來只有小夢最符合,她從國外回來的,她也說她平時要用電腦,但她的物品中恰好又少了電腦。
【紙牌屋其實是一個高智商俱樂部】
【她正是管理員的女兒秦夢,也是我在紙牌屋俱樂部的一個好朋友】

小夢既然是高智商(剩下的嫌疑都是這個俱樂部的人,都是高智商設定),如果自己是從國外回來的,應該能考慮到時差問題然后在連接顯示屏設備時調整為當地正確時間?
但犯人有可能想不到的是,“千禧年”危機……(千禧蟲對計算機的危害!)
如果不是犯人沒有考慮“時差”問題,那就是犯人所在的國外在這天已經迎來了“千禧年”第一天,筆記本系統因此已經出了故障,哪怕犯人把時、分、秒都調成了當地時間,在連接上可控制顯示屏的線路之后,發送的信號仍會出錯,因此才造成了時間顯示錯誤。


十三,還原犯人殺人之后的行動。
在上鎖房間里時聽到外面有動靜(有人出入隔壁倉庫),等了小會兒確認外面人離開后再悄悄出來,想確認剛才聽到的動靜于是去隔壁倉庫看了下,發現煙火,想出一個新計劃:隱藏第一現場,移尸……
關電閘,拿電腦控制led顯示屏……這部分上面已說過了,不再重復。
要偽造第二現場,尸體在第一現場把血流干凈了可不行,所以犯人拿了一個每個人房間里都配有的黃銅盆來,把死者的頭放在里面,讓血流進盆里。(甚至懷疑,有可能為了讓偽造現場的子彈的打擊力度像是穿過人的頭部,犯人還用這個盆來減緩子彈速度,打穿了盆……)
但抗著一具尸體從一樓搬到二樓死者的房間,這個過程太容易被人發現(指不定誰突然從房間出來就看見了),所以犯人至少要等左棟的人都離開(下樓去吃飯)后。
而老秦去倉庫之后起,犯人不得不敲我的門把我叫起來。
等左棟最后一個人(“我”)下樓后,犯人趁老秦搬燒烤爐去海邊時偷拿香和酒精,這會兒我也把煙火搬出倉庫去海邊了,犯人可以來這邊上鎖房間移尸了。(不管是上鎖房間還是死者的房間,鑰匙都在死者身上,犯人可得到手)
抬尸體到202,擺尸體,把盆里的血倒在死者頭部周圍偽造現場,開一槍偽造是打死死者的子彈留在現場。
但此子彈沒有真正穿過人頭部,所以上面沒有腦內組織血液等等(這樣的痕跡后期抹上去與開槍穿過的肯定是有區別的吧?),加上也需要點火制造“不在場證明”,所以要放火(把子彈都燒了,上面應該有什么人體組織特征也燒沒了),酒精灑在書架上,用一根香來延遲點火……
((((不過以點火的位置來看,像是想要燒掉顯示屏……比如這里就是第一案發現場,兇手的確開了兩槍,一槍打中了接收器導致顯示屏時間不走了,所以要燒掉毀滅真實的作案時間……但……這種可能性下,停電和右棟時間不準確怎么圓?……還有好多好多線索在等待編織進“答案”里……要說犯人布置現場時手抖不小心又打壞了接收器感覺更扯?反正這個走向我想了,真的想了,但沒能說服自己……區區一個點火位置的“巧合”不能為了它屈服!堅持住呀!就快碼完了……))))
布置完現場,就把手槍,手套,死者房間鑰匙等扔到了左樓廁所窗下(也許是犯人等待左棟人離開時知道了方琪用了挺長時間廁所或浴室,覺得她是個不錯的嫁禍對象?)
不過,犯人主要還是想讓人以為是外人潛入酒店殺人(所以要在大家都不在酒店的時候起火),所以才會把消音器藏起來,因為如果死者是在大家在酒店的時候被槍殺,槍又沒有用消音器),那不可能沒人注意到槍聲。
做完這些事情就馬上趕去吃飯地,6點半到達(花了十幾分鐘)。

方琪聽到隔壁的開關門聲:
因為“我”是在她下樓之后再起,犯人更是在這之后再去202,所以她聽到的聲音是死者要去上鎖房間時從房中出來的聲音。
因此犯人先用的盆是拿自己房間的,因為裝過血(洗了也能檢測出來,或者真的打穿了?)所以藏到上鎖房間,再把死者房間的盆拿回自己房間假裝是自己的。(死者房間示意圖中沒有盆)
方琪拉肚子:
懷疑有可能是死者或者犯人對她下了拉肚肚的藥;死者的目的自然因為是懷疑她是梅花Q,想消弱她的力量,或者趁她在廁所毫無防備殺了她的成功更高?犯人的目的就是想嫁禍她,她長時間用過廁所(會被懷疑洗硝煙反應),之后再故意把槍放廁所窗下……
但是,要給她的午飯下藥,要么是在廚房,要么是在吃飯當時,監控的范圍包含廚房出入還有飯廳,【監控全程沒有看到任何異常】,所以犯人要是潛入廚房或者在吃飯當時給死者下毒,監控會拍下來,就不會是“無任何異常”了……
所以,拉肚子只是意外更合理。


十四,確認犯人真身。
現在嫌疑人只剩下浠浠和小夢。
如果犯人是浠浠,他在打壞控制設備,回房拿電腦(假如他帶了電腦)時他就會看到自己房間的顯示屏時間不對(不顯示或者顯示的時間不走動),然后他就能確認他打壞的設備其實是右棟樓的,他就該去關上右棟樓的電閘……
然而右棟樓沒有停電,以及改完時間后他如果再回一次房間也應該發現時間顯示得不正確……
加上沒有線索指向他有電腦并且是從國外剛回來,他的嫌疑幾乎可以排除。
再說小夢,她可真是條條滿足條件,越想越符合犯人特征……
1.因為是色盲患者看不了顯示屏上的時間,所以無法確認時間是否在走動又是否顯示正確,所以才會把控制左右棟顯示屏的兩臺設備搞反了也發覺不了。
2.因為從國外剛回來,從國外帶回來的電腦有時差(并有電腦上的時間有可能提前迎來千禧年)。
3.因為是色盲,所以沒有特別注意保鏢。
【以前是很少見這種紅頭發的,估計是不知哪里的混混跑到這個小地方來了。】
【我仔細觀察過他的右手,估計私底下和某些混混組織脫離不了干系】

但對色盲小夢來講,保鏢看起來并不顯眼,說不定對他右手上的紋身(彩色紋身的話)都沒多注意。
如果是一個注意到保鏢這些特點的犯人,目標又是某組織的大人物,應該會懷疑死者要傳遞信息的對象是保鏢,是在右棟樓,而不會誤判為左棟。
對色盲小夢來講,死者應該會帶一個殺手來,死者選擇住在左棟,所以默認左棟里就有死者安排的殺手,所以她才會誤認為她打壞的死者準備發送信息的設備是控制左棟顯示屏的。
4.【好像還是第一次帶小夢放煙花呢,不知道她喜不喜歡。”我們倆目光同時投向秦夢,她在耀眼的光影里笑得好美,我拍了拍老秦的肩膀。】
小夢是個色盲,看煙火應該……沒什么特別感覺吧,這里笑得美,更像是大仇已報的愉悅?
5.她化的妝。
【映入眼簾的是一位穿著樸素的年輕女孩,她臉上鮮艷的妝容給人一種不協調感,可能是因為和她一身的白衣灰褲不搭。】
看衣著,小夢不是一個愛打扮的人,可她卻刻意畫上妝,并且行李里帶了大量化妝品。
方琪在口供中說【新年節目確實無聊,年年都是那么幾個花樣,不像人,可能一年就是一副模樣】
這里,方琪可能就是在暗指小夢,小夢長大后就少有回來,她有可能就是怕被誰認出來,比如說死者,所以才會帶大量化妝品用化妝來修飾容顏,但因為是色盲癥,顏色把握不好,所以化得太鮮艷了。
6.稱收到了梅花Q的信的人中,只有她的物品中沒有信。
7.她的物品少了電腦。
8.她應該是除尚安之外(活人),最后一個去晚飯吃飯地的人。
【老秦告知大家晚上六點一起吃團年飯】
老秦和大家說了是6點吃飯,所以有部分客人是到時間自己下樓來的,而老秦在6點過的時候上樓喊過一次吃飯,從大家的口供只有小夢提到老秦喊吃飯。
另外,犯人故意敲了“我”的房門把我叫醒,目的自然是為了讓我離開好移尸,需要這樣特別“催”我肯定是左棟的客人都走了只剩下我了,而老秦喊人吃飯是在我起了下樓之后的事了。
【(浠浠)然后我就一直看跨年節目一邊等呂先生醒來,結果一等就到了飯點,我只好盤算著等吃完嗨完再找呂先生談正事】
右棟的浠浠是到飯點就去吃飯了,不過右棟的人不重要,他們要下樓也不太可能過天橋到這邊下,而天橋兩頭有門,把門關上右棟二樓就看不到左棟了。
總之,關鍵的左棟我是最后一個起的,還是犯人把我叫起的,之后老秦才叫人吃飯,小夢聽到她爹叫人吃飯,所以她肯定是在左棟人都離開之后還在樓上,滿足犯人這一點(等左棟沒人了移尸)
總之,小夢能滿足犯人的點太多,難以想象除了她外還會有別人是犯人,而且其他人也都排除了……定了就是她!


十五、簡單還原(補充)故事起始:
小夢上次回來時就向老秦問起過顯示屏的事,她應該是發現了其中的問題,某組織的人會利用這個顯示屏秘密傳達“犯罪交易、命令”之類的事情。
保鏢口供說【我只能說拿錢辦事,這次事沒辦好。】
【而三年前的冬天,有一個男孩被射殺在紙牌屋對面的便利店門口,門上還寫著:買命,據說這個槍殺案的兇手可能就是組織其中的一名成員。】
她知道她的目標人物會買兇殺人,并且就是通過這個led顯示屏發號施令,于是想到了找出三年前犯人的報仇計劃,故意寫信引誘,約上懷疑的人來這個酒店,她判定她的復仇對象會再使用三年前的方式買兇。
案發當天,她就躲藏于上鎖房間附近,等來了死者,看到死者用鑰匙開門進去。
等她跟進上鎖房間,看到死者正要發送“命令”時,她絕對確認了死者就是她的目標,開槍……(此部分+移尸等等之后的過程上面已經詳細說明,不重復了,到此結束(枯了)






——第五題《夜刃》作答——

一,暗夜幫中的信息泄漏者(臥底)
被偷走的兩個U盤放在只有五個管理層能解鎖進入的暗月樓,所以此臥底就是這五人之一。
【上次暗夜幫信息泄露的那段時間內,我一直被她監視,無法給白鹿幫提供內部信息,當然反過來我也證明了寒雨也不是信息泄露者。】
排除寒雨,另外千泉肯定也不是,剩下三個嫌疑人。
【奇怪,上周六我和寒雨檢查的時候還是5個的,怎么就不見了2個?】
而8月9日的發票,這天在AA超市白鹿幫就得到了U盤。(之所以是下午2點才去吃飯,自然是想在人少的時候做這個秘密交易)
所以U盤是在上周六(8月8日)至8月11日之間被盜的。
【冰伯說道,他不久前才從國外回來,但是因為疫情原因,被關在酒店強制隔離了十四天,前天才結束隔離。】
前天是8月11日,冰伯在8月11日之前兩周都沒有自由身,他沒有時機偷U盤,可排除他。
【點開其(探員的)朋友圈,最新的動態是上周五到本周二公司組織員工乘坐飛機到遙遠的M省培訓學習。】
【(探員說)這個是黃經理,若晴是她前面的那個】

也就是說,8月7日至11日若晴公司組織在遙遠的外省培訓拍的照片上有她,她也沒有偷U盤的時機。
最后只剩下木馬,(而且AA超市正是他工作的地方)他就是偷U盤的臥底。


二、鍵盤之死(上部)
【聽雨露閣外圍的幾個安保的小弟說,案發凌晨0點后某一時刻只有鍵盤出去過】
排除在雨露閣內的白鹿幫幾個人(包括臥底)。
【除了那只斑馬,匕首上的還有一系列的特征表明這正是屬于木馬的夜刃,也就是她進入房間前還握著的那把】
這里“就是她進入房間前還握著的那把”,是指今晚在暗月樓時【木馬手里把玩著她的夜刃,往自己房間走去】
既然確認了是她這時還拿著的刀,那這把刀就不可能是【她的夜刃一般她都會帶在身上,不會交給其他人。當然之前也有一次例外,那次她捅了人后為了抓緊時間離開現場,沒把夜刃取回就離開了】這之前丟的這把。
另外也說了木馬會隨身帶著刀,不會交給別人,所以她這把刀只可能是殺害木馬的人從木馬這里取走的,或者退萬步說,鍵盤就是木馬殺的!
(直接排除千泉,之后就不再重復排除他了……)
假如是木馬殺了鍵盤:
那木馬就是在鍵盤之后死的(鍵盤死于凌晨1點之后)
【冰伯在1:00到3:00用筆記本電腦和外國幾位朋友視頻聊天,中途沒有離開過他的房間,其多位朋友也能證實這一點】
【“那么這個聊天有可能造假嗎?”】
【“不可能造假。”】

警察說了不能造假的了,那就是真實可信的證據,木馬死于2點50分之前,當時冰伯還在視頻聊天,不可能是他殺害木馬。
【離暗月樓至少20分鐘路程的桌球館】
而其余三人在凌晨1點至3點半之間,寒雨離開過15分鐘,若晴離開過10分鐘。
她倆要回去殺害木馬至少要用40分鐘,時間不成立。
結論:
1.木馬不可能死于鍵盤之后。
2.木馬不可能殺害鍵盤。
3.殺害木馬和殺害鍵盤的兇手是同一人,此人先殺木馬得到木馬的刀,之后再用木馬的刀殺害了鍵盤。

【唯一能夠提供的信息是兇手(殺害鍵盤)的身高,一定不超過170cm,大概就165cm左右】
163穿個鞋就有165了,恰好暗夜幫三女巨頭都是163的身高,排除了木馬(冰伯的大個直接不用考慮),可能殺害鍵盤的嫌疑人只有寒雨和若晴。


三,木馬之死(上部:死亡時間范圍)
殺死木馬的刀(齊哥的刀)在儲物室,儲物室的門只有我有。
8點半要打撲克時我打開儲物室門刀還在,之后,直到9點20分結束打牌大家離開,到9點半寒雨罵我沒鎖上我趕緊去鎖上時發現刀丟了。
因此,丟刀的時間是在9點20至9點30分之間。
假如兇手是寒雨:
她必須在9點20分至9點30分之間偷走齊哥刀殺害木馬并拿走木馬的刀藏起來。因為在9點30分她叫千泉出來之后就一直與他在一起直到發現木馬尸體,除了在桌球館時離開過15分鐘(都不夠回暗月樓)。
假如是若晴:
她是在9點40分才到暗月樓來匯合,之后和千泉和寒雨一直在一起,之間只有在桌球館離開過10分鐘(回去暗月樓至少就要20分鐘),所以,她要偷拿到齊哥的刀并殺害木馬,只能是9點10下班,15分鐘趕到,9點25至9點30分之間的5分鐘內悄悄潛入暗月樓偷得刀,到二樓殺害木馬之后再拿走木馬的刀離開暗月樓……
總之,木馬死亡的時間只可能是在這晚9點20分至9點30分之間。


四、段輝遇刺
【后面的一系列對話和現有的證據均表明這個人是暗夜幫管理層,以及這個人親手襲擊了段輝。】
【除了我,另外的四位管理層成員分別是寒雨、若晴、木馬和冰伯。】

兇手是暗夜幫管理層,管理層包括千泉在內就這五個。
【因為犯罪地點(同時也是第一現場)在Q巷,鮮有人經過,我們所知的第一目擊者是幾位路人,他們在13日晚上22:30散步發現有個人倒在了道路中間,鮮血染紅了路面,可謂是非常顯眼】
【(陳總)大約21:00,我從飯店離開,穿過Q巷到達停車場。唉,現在想起來,走Q巷真是受罪,道路中間一堆生活垃圾沒人掃,行走太不方便了!】

段輝在晚上10點半被人發現倒在Q巷中間路上,非常顯眼,而在一個半小時,也就是當夜9點時陳總路過Q巷時路中間只有垃圾,證明那時段輝還沒有被襲擊。
因此,段輝被襲擊的時間范圍為:當夜9點至10點半之間。
在這一個半小時之間,在暗月樓的千泉只有10分鐘沒看到寒雨,只有不到20分鐘沒看到冰伯。
【Q巷離暗夜幫暗月樓至少12分鐘路程】
一趟至少12分鐘,回來至少要24分鐘,因此排除寒雨和冰伯。
而木馬在9點至9點20分之間和大家在打牌,之后10分鐘之內就死了,所以不可能是她。
剩下的,殺害段輝的兇手只可能是若晴了。
若晴如何行刺:
【若晴她多位同事聲稱她當晚在公司加班,18:00-21:10這段時間都在公司里面】
【Q巷離暗夜幫暗月樓至少12分鐘路程,而離若晴工作地點至少10分鐘路程。】

若晴9點10分離開公司,9點20分能到達Q巷,9點32分能到達暗月樓。事實是她9點40分到達的暗月樓,相差的8分鐘就是刺殺段輝等等用的時間以及一些誤差時間,完全OK!


五,木馬和鍵盤之死(下部:誰是兇手)
因為木馬的死亡時間是9點30分之前,若晴不可能在9點32分之前趕到暗月樓,所以不可能是若晴殺害的木馬。
因此只有寒雨能殺害木馬。
殺害木馬的人就是殺害鍵盤的人,所以是寒雨殺害了木馬和鍵盤。

寒雨如何殺害鍵盤:
在桌球館時,凌晨1點半寒雨說要出去透氣離開了,離開了15分鐘,就在2分鐘距離的地方與鍵盤見面。
【鍵盤表示想和暗夜幫的人合作,互利共贏】
【(陳總誠實證言)鍵盤當天和暗夜幫的人商量合作的事?我不清楚,只知道鍵盤之前是有這個想法的,但是具體方案我沒去了解,和他接頭的人我也不清楚。】

鍵盤想與暗夜幫合作,在暗夜幫有一個接頭人,這個人正是暗夜幫的首領寒雨!
但是……
【寒雨走到會議桌前方的白板處,用力地擦去“近期目標”標題下的內容:“與海哥和阿龍簽訂合作協議”,一筆一劃地寫上新的目標:“1.斬殺白鹿幫成員;2.斬殺臥底”。】
她自己做下決定,所以自己親手先“斬殺臥底”,再斬殺白鹿幫成員”。
而在殺害鍵盤時她已準備好了木馬的刀,說明她要殺鍵盤遇到鍵盤不是偶然。
猜想就是她約鍵盤出來的,因為鍵盤想與她合作,可以這樣引出來……她就把木馬的刀藏在口袋里,拿出來,就這樣殺了本想合作的他……(可憐的鍵盤)


六、妖姬之死
陳總確定不是殺害妖姬的兇手(文中直接排除了),他在妖姬死之前收走了妖姬、長眠和小劉的手機,其中只有長眠還有個能拍照的筆記本。
所以嫌疑人只有:長眠、探員、鍵盤。
兇手拍了照發郵件給了寒雨,寒雨說:“這是臥底發到我秘密郵箱的。”
【寒雨退出圖片,我留意到她手機上郵件接收的時間是2:25。】
鍵盤死于1點30分至1點45分之前,他不可能拍照發給寒雨,所以排除他。
另外兇手明顯是想嫁禍小劉。
【照片中趴在地上的女人確實是白鹿幫的妖姬,照片中的她背部插著一把夜刃,刀口有明顯血跡,手中抓著三張撲克牌】
【在死者手中背面朝上握著其中的三張。偵查員將其翻轉后發現這三張卡牌分別是方片4、紅桃6和梅花7。】
【勝者都是小劉,非常神奇的是這兩把牌局中她都是在最后時刻抽到三張關鍵牌扭轉局面,甚至兩盤的關鍵牌都相同,都是方片4、紅桃6和梅花7,運氣真好。】

因為能看到兇手發給寒雨的照片,因此能知道兇手拍照時妖姬手上就擺好了“死亡信息”,兇手也不是瞎子,何況還有照片能看得到……總之,因為“死亡信息”指向小劉,而沒有手機小劉嫌疑已排除,可知兇手就是想嫁禍小劉(兇手也沒想到千泉是臥底并且他們暗夜幫在之后不久就會警方圍剿了,導致他拍照的事以及這張照片都暴露了呀)
【牌局結束后,妖姬便將撲克牌放回自己的房間,五分鐘后,大概21:50探員才到達】
探員這個時間才來,不僅沒有參與牌局,連撲克牌都沒看到,所以她并不知道小劉的“好運牌”,更不會想到用這種方式嫁禍小劉,因此可排除探員。
剩下的唯一嫌疑人,長眠,他就是寒雨安插在白鹿幫的臥底,是殺害妖姬的兇手。
(正好長眠和寒雨一樣是搞藥品研究的,可能就是工作上認識的)
這也可以解釋,為什么是用“郵件”發送照片而不是更簡單的其它方法,是因為長眠的手機那晚被陳總收走了,所以只能用電腦發郵件。
為什么選擇嫁禍小劉:
1.她與妖姬不合。
2.陳總得到U盤的事(特別是那個地方),除了陳總外在場的只有長眠和小劉。一旦暗夜發現木馬是奸細,陳總首先就會懷疑長眠和小劉吧,因此嫁禍小劉是最優選擇。

寒雨是如何發現木馬是臥底:
幾天前木馬在AA超市把偷來的兩個U盤給了陳總,陳總交給長眠,因為這個地方是木馬工作的地方,當長眠把這件事匯報給寒雨后,寒雨就想到是木馬干的了。
另外,她稱回房拿會員卡的時候,就把木馬的刀偷偷帶在身上。



其它細碎的分(猜)析(想):

*根據現有線索,白鹿幫的陳總謀殺妖姬的嫌疑可以排除,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為千泉已知道是寒雨安插的臥底殺了妖姬。
最簡單的道理:如果白鹿幫的首領就是寒雨的臥底,白鹿幫還怎么玩?寒雨不早發現木馬是奸細了?她不早“一統兩幫”了?
另外:
【若晴曾向我透露,寒雨在白鹿幫安排了屬于暗夜幫的臥底】
寒雨是安排屬于暗夜幫的人去白鹿幫臥底,這里有個先后順序:這個臥底先加入的暗夜幫,之后再被寒雨安排去白鹿幫,而寒雨能做這樣的安排,應該是成為首領之后。
寒雨是兩年前才成為首領,可陳總已在白鹿幫當了四年老大了,所以陳總絕不可能是寒雨成為首領后才安插進入白鹿幫的人。
因為陳總不可能是臥底,所以就不可能是他殺的妖姬。

*向陳總發鍵盤死亡照片的人是誰?
僅分析出場人物(至少有個名字的):
白鹿幫的管理層在鍵盤離開之后沒人再離開過雨露閣,沒有機會拍照。
暗夜幫這邊,不是冰伯、木馬(一個沒時機,一個先死了),就只有寒雨和若晴兩個。
寒雨要拍照只能是在她殺人之后,若晴的話只能是她出去買飲料的時候。
如果是若晴,她買飲料意外發現鍵盤死了卻不和寒雨說,只是偷偷拍照發給敵對幫的首領,她是木馬之外的第二個臥底?(臥底不一定只有一個),可若只是為了通知陳總,為什么要等到早上8點后才發送照片?這說不通。(可以考慮軟件延遲發送功能)
再說寒雨,她本身就做了件“奇怪”的事,她下令斬殺臥底和白鹿幫的人,可她卻要偷偷殺這些人并對自己手下隱瞞,這是為什么?
如上所說,臥底不一定只有一個,除掉木馬后寒雨仍不能信任手下其他的人,比如她不喝若晴給的飲料,她就是個會下毒的人,自然會警惕別人給自己下毒。
寒雨想要確認除了木馬是否還有其它臥底,所以隱瞞她發現了木馬是臥底并殺了她的事,還要特意用木馬的刀殺害鍵盤偽造成木馬做的,再拍照(特意把木馬的刀的特征拍得非常清晰),用隱藏號碼發送給陳總,并且要到第二天8點半,在人起床之后,在他發現妖姬被殺之后。
接連得知手下死訊,陳總該很受打擊。
寒雨希望陳總看到這張照片的時候長眠有機會能在一旁觀察陳總的反應,如果白夜幫中還有陳總的臥底,陳總很可能會馬上聯系另一臥底確認情況。
(另外,也有可能,還想,幫長眠掩護身份?因為陳總要是相信木馬的話,木馬會殺鍵盤,他會懷疑也許是木馬發現了鍵盤是他組織中的臥底所以殺了他?)

*有沒有可能,寒雨安插在白鹿幫的臥底是隱藏管理層,是臥底殺了段輝?
目前已知長眠是臥底,但長眠那晚8點半就到了雨露閣,沒有時機,排除他。
會不會除了長眠,寒雨還有其他臥底在白鹿幫?
探員有一可疑之處:她9點30分離開健身房并稱自己“趕回”的雨露閣,健身房就在雨露閣附近,用“趕”的方式從附近回來竟然用了20分鐘,9點50分才到?
并且陳總約大家在9點40分見面,她用著完全足夠(綽綽有余)的時間回來還遲到了十分鐘?
但陳總開車從Q巷回到雨露閣都用了近半小時時間,探員不可能在20分鐘來回Q巷,所以也不可能是她。
徹底排除他人后,殺害段輝的真兇還是……只可能是若晴!

*那探員為什么遲到了?(如果這個“遲到”沒什么特別意義,不需要推理的話……請跳過這段(- -。)
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她是臥底,加上陳總都不檢查她的手機,應該是查明她是清白的了。
如果一定要猜測一個她的遲到理由并用上文中線索的話……正巧與她有“間接關系”的若情的有些信息還沒用上:
【10分鐘后,若晴回來了,并從背包拿出三罐可樂】
【這個可樂應該是在桌球館旁邊的自動售賣機買的】

首先時間,桌球館到附近公園都只需要兩分鐘,就到旁邊的自動售賣機時間更短,若晴用十分鐘有點長了。
其次是背包,只是去近處買可樂,有同伴一起,正常不會把背包帶走吧,更不可能是為了裝可樂背去的,若晴可是親自手刃鐮刀幫首領的角色,拿個三罐可樂還拿不了?
而正好這家桌球館離白鹿幫近(健身館也在附近)……而且還離暗夜幫較遠?
而她們會來這里,是因為寒雨有這里的會員卡。寒雨在白鹿幫即安插了臥底,又是鍵盤談合作的秘密“接頭人”,辦張會員卡經常來這里“玩”說得通。
而寒雨有那家桌球館的會員卡+少有拒絕若晴 = 若晴知道她提出去玩桌球就能去那家桌球館。
如果若晴去那家桌球館有她的目的,倒是可以勉強和探員的遲到對上……比如說:探員就是若晴工作上的客戶,一個為了工作,一個為了賺錢,她們倆又不想被幫里的人誤解,所以彼此保持這個關系,并讓黃經理作為中間人(或者只是書面上),而為了不留下“證據”,這一天探員9點半結束健身后,就先去桌球館(不遠)附近,在某地方藏了某樣東西(與她理財相關的),而若晴下班后沒有時間先來這里拿東西,所以在開完會后提出去玩桌球,特地背上背包,要買可樂還帶上背包離開,這個背包就是用來藏探員留給她的東西。

*如果寒雨是直接聯系鍵盤讓他出來,那鍵盤的手機上很可能還留下了聯系內容,可寒雨殺人之后沒有動鍵盤的手機?
鍵盤的尸體就這么扔著,最終會有警察來調查,她再是混道上的人被警察抓住殺人證據同樣跑不掉。
如果沒有“因為現在手機都有鎖,只有鍵盤能打開,他死了就沒人能打開了”這種設定,那寒雨應該是讓其他人轉達的鍵盤,比如說某臥底。怕臥底身份暴露?沒關系!鍵盤出來后就要把他殺了的,死人是開不了口的。

*小劉半夜去廁所?
【(陳總)一直到早上7:30,我上洗手間回房間時看到妖姬的房間沒有關門,進去后發現她已死亡,便直接報警】
【(小劉)隨后就開會到凌晨0:30,結束后我就回房間了,中途去了一次洗手間,然后你們警方到達我才醒來的】

小劉從她房間去廁所會路過妖姬房外,但她沒有發現異常,說明那時妖姬的房門是關上的。
要么小劉去廁所是在長眠殺害妖姬之前;要么,長眠是聽到或者偷看到小劉去廁所的事情,想進一步嫁禍小劉,所以故意在小劉去廁所之打開妖姬的門。

*寒雨的憤怒。
【“誰干的?”寒雨掃視著我們幾個,簡單的幾個字卻難以抑制住她憤怒的心情】
人是寒雨殺的,她這難以抑制的憤怒就不是對“兇手”,而是對木馬,她氣木馬的背叛,殺了木馬都遠不以平怒。
而木馬的叛變也容易想,她們三巨頭一起立功,寒雨成為首領,若晴成為二把手,只有她混到個管理層,心里肯定不不平衡么。
(好像……沒什么可分析的了?這樣結束吧)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5:56:43
第四題 鳳仙花酒店
一、關于邀請函:
    1.署名,自稱梅花Q;
    2.梅花Q紙牌背面,是缺了右上角的六芒星圖案。這張紙牌,可以看作是梅花Q的名片,也就是說,梅花Q,以及缺了右上角的六芒星圖案,都是代表同一個人,此人代號就是梅花Q。
二、關于死者身上的遺物:
    1.邀請函(包括梅花Q紙牌名片)
    2.一枚徽章,一面印著缺了左上角的六芒星圖案,一面刻著紅桃Q。
三、根據老秦的說法,有這么一個組織,專干違法勾當,其中的成員是以撲克牌來命名的,那么,若此事不假,那么這件事的組織者,梅花Q,很可能就是這個組織的成員,而且,既然他的名片背后以缺角六芒星圖案為標記,那么,很可能此組織,就只有六個人,其中一個就是梅花Q,他代表的是六芒星的右上角。
如果說,如同梅花Q這樣的紙牌,是代表名片的話,那么,這枚徽章是什么呢,大膽推測,是身份證。也就是說死者林歡,是紅這個以紙牌為標志的組織(以下稱之為“撲克幫”)成員,代號為紅桃Q,圖案為六芒星的左上角。
四、三年前的往事
    1.邀請函上提到的三年前的往事是:“我是唯一知道那五百萬下落的梅花Q”。
    2.老秦提到的三年前的往事是:“而三年前的冬天,則有一個男孩被射殺在紙牌屋對面的便利店門口,門上還寫著:買命,據說這個槍殺案的兇手可能就是組織(撲克幫)其中的一名成員”。
綜合以上兩點,三年前的往事,很可能是:有人出錢(五百萬),雇傭“撲克幫”在紙牌屋對面的使得店門口,槍殺了一個男孩。 而之后,這五百萬,卻并沒有落入撲克幫的口袋,不知所蹤,所以關心這錢下落的人,在撲克幫,大有人在。但既然這案件是別人出錢給撲克幫的人干的,那么,這錢,就有可能是落在了某撲克幫成員的手里,而此人私吞了這筆原本應該是撲克幫公款的錢。既然梅花Q說,他是“唯一”知道這錢下落的人,那么,錢就在他的手里,他就是私吞這錢的人。如果,既然梅花Q知道是另外有人吞了錢的話,那么除了梅花Q,還有那個吞錢的人知道,梅花Q就不是“唯一”知道錢下落的人了。所以,這說明,梅花Q吞了這五百萬。
如此一來,那么,除了偵探之外,可以說,這次來到鳳仙花酒店的人,一定有“撲克幫”成員,比如十分明顯的“老K”。
死者紅桃Q林歡,而她在接到邀請函后,為了對付梅花Q,還特意臨時雇傭了保鏢李固登,而李固登,確實是帶著刀,帶著槍,像是很有戰斗力的樣子。(根據偵探視角,這個家伙更像是一個小混混,而且一來就弄傷了手,可見當保鏢的水平不怎么樣,而且最后,這家伙也沒起什么作用,很可能,是臨時花錢雇的。按老秦的說法,林歡是酒店常客,甚至很可能是酒店實際上的所有者,但她的保鏢李固登,卻是第一次來酒店,進一步證明,李固登是近期新雇的保鏢。)
從老秦對林歡的分析,“林歡和酒店的老板是老相識,實際上酒店的所有者可能就是她,雖然不太清楚,酒店這些年來發生的一些傳聞可能和她都有關系。”那么,林歡跟這個殺人事件,一定有關系。從她到場后“她的眼神中無時無刻都透露著一絲凌厲,感覺一直在提防一切身外之物般。”說明,她帶著核槍實彈的保鏢,來鳳仙花酒店,是來找梅花Q的,甚至,她很可能跟三年前被殺的小孩有關系,這次,是專門來殺梅花Q的。
綜上所述,本案死者,是紅桃Q,而本案兇手,必定就是梅花Q。
而且,到場之人,若是有撲克幫成員,那么,都是來找梅花Q算賬的,這些人若是不殺掉梅花Q,就會被梅花Q殺掉。既然死者林歡不是梅花Q,那么,殺她的人,必然就是梅花Q。接下來,繼續會有人要殺梅花Q,而梅花Q也會繼續殺人。
所以最后偵探說:“看來案件的真面目遠沒有看起來的簡單,鳳仙花之火才剛剛燃起,我們卻似乎像那畫上的蝴蝶,無法扇動翅膀。”
所以本案只要找出梅花Q即可。
    1.LED鐘,掛在書架上方,下面是書架,這也正是起火的位置,這種LED鐘,只要超載,本身就很容易起火。加上大量的酒精,就能引起后面大家看到的大火。所以,起火時正在參加慶祝活動的所有人,均不能免嫌。
    2.202在左側建筑的二樓,而一樓是上鎖的房間,和只有老板和死者有鑰匙,連管理員秦馬都進不去的房間。這間房里,很可能有左側建筑的配電設備,利用這種設備,可以加大202房里LED鐘超載,促使LED鐘起火。
下面開始排嫌:
“由于已經是元旦前夜,這里的人都根據傳統去S廣場跨年了,加上這里還是偏僻的海邊,所有能到達這里的路口的攝像頭都沒有看到行人的蹤跡或可疑跡象。”所以,兇手就是在鳳仙花酒店里的人,不存在外來人作案可能。
A:李固登,他根本沒有出席慶祝活動,原本嫌疑很大,但,第一,按偵探視角,他只不過是個小混混,不可能是老謀深算的“撲克幫”成員,第二,雖然林歡是鳳仙花酒店的常客,經老秦證實,李固登卻是第一次來鳳仙花酒店,更不可能是“梅花Q”,而是“紅桃Q”林歡為了對付“梅花Q”,臨時請來了,此人按說是保鏢,但卻帶著刀槍這些殺人工具,到不如說,是來殺人的。
B:秦馬和秦夢,雖然,秦馬在紙牌屋旁邊的鳳仙花酒店工作多年,秦夢曾對偵探說,她也收到了邀請函,所以二人有可能是“撲克幫”成員。
但起火時他們在慶祝場地,父女二人不在酒店,身上沒有帶任何電子設備足以用來遠程引起起火,所以此二人無法放火。既然兇手只有一人,那么殺人的人跟放火的人就是同一個人,二人既然無法放火,就沒有殺人。因此,此二人的口供,全是實話。因為除兇手外,口供全是實話。
殺人的時間,按秦馬的供詞,是5點半后(買爆竹回來),六點之前(“聽到了兩聲短促的悶響,和一聲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我還以為是買的爆竹走火了)這里應該有一聲是槍聲,另外一聲,則是死者撞到書架上,留下撞痕的聲音,之后還有些撞擊聲,則是尸體倒下發出的。秦馬聽到槍聲的時候,是在倉庫,也就是202的正下方,聽到尸體拿下的撞擊聲,很正常,但槍聲那么小,說明開槍的人,做了聲音處理,應該是個很老練的用槍高手。
C:尚安,他是在午飯后,偵探跟秦馬聊天的時候來入住的,這個時間,秦夢已經在房間里開始寫作了。所以,他完全沒有機會去偷保健室里的酒精。雖然他自稱老K,很可能也是“撲克幫”成員,但他“分分鐘進出幾十萬”,不像是會太在意那五百萬的人。而且,他“一個都不認識”,跟三年前的事沒什么交集。所以不會是梅花Q。
從秦夢的口供,作案現場的酒精,是從右側一樓的保健室偷的,從右側一樓的監控來看,從這三間房通過一樓出來,再進入左側建筑,是不可行的,而從二樓天橋過去,則會被秦夢發覺,從一樓走則會被監控發現。因此,到保健室偷酒精,必須發生在秦夢在中午午飯后回房之前,那里尚安還未入住,免嫌。
D:馮志誠,擅長是痕跡學,他也收到了梅花Q的邀請函,但這可能跟他在痕跡學方面的造詣有關,被邀請的原因跟偵探一樣。他在口供中提醒要注意死者的紅桃Q身份,說明他不是撲克幫成員,否則完全沒必要這樣說。當然,如果他是兇手梅花Q,則這里有假話就很正常。
E:鄧浠浠,鄧浠浠隨身只帶了“梅花Q”的邀請函和一本《圣經》,鄧浠浠雖然面癱,但是棋牌高手,可以說十分擅長布局。他身上帶著邀請函,說明他也是被梅花Q邀來的,或者他自己就是梅花Q。鄧浠浠的口供說,他是來“尋找真相”的,那么,他不是梅花Q,但卻是撲克幫成員,是來殺梅花Q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他自己就是“梅花Q”,那么這句也是假話。
鄧浠浠雖然是唯一一個中途離開過爆竹會的人,有嫌疑。
但他離開的時間只有兩分鐘,去庫房拿了煤油立即返回,時間都有些緊,來不及做其他事。如果說他在返回的時候,趁秦夢在爆竹會,到保健室偷酒精,再到202放酒精,再安排機關點火,然后再返回爆竹會,時間遠遠不夠,就算是長跑運動員,時間都是不夠的。而且,鄧浠浠既然很熟悉庫房里放著煤油,足以引火,就不至于多此一舉,會去保健室偷酒精來引火。
所以,鄧浠浠不是兇手梅花Q,鄧浠浠的供詞全是真話。
那么,他去找偵探幫忙的事,大概也只是跟他的學術研究有關,與三年前的往事,無關。他也不是撲克幫成員。
方琪(兇手),剩下的只有方琪了,只能是他是兇手了。首先,她說她一直在看電視,如果真是這樣,那么5點40停電,她就應該知道,但他卻說不能確定,因為他不知道停電的具體情況,他那時根本不在看電視,而是在殺人,所以,編造了個拉肚子的謊話。何況,她在殺了人之后,確實到過廁所,清洗,因為她不但用槍殺了人,而且,還在202室里放置了酒精用來引火,然后,還放置了香用來做延時引火裝置,確實手有臟了,所以到廁所洗手,這也是因為事先馮志誠已經聽到了廁所的水聲。而且,偵探視角,一開始,偵探就猜測這人的來頭可能很不簡單,說她是梅花Q,很合理。方琪來鳳仙花酒店,是因為“只是有我在意的東西”,說明,她跟三年前的事很可能是有關系的。她隨身帶著手槍,又沒什么同伴,說明她是會用槍的人,那么,三年前的小孩和這次的林歡都是死于槍擊,都是她這個殺手干的,一點也不奇怪。
方琪比偵探來得更早,所以,她完全有機會,在當秦夢在偵探房間聊天的時候,到保健室偷了酒精,然后,在下等5點30分之后,去找林歡,告訴她自己有關于梅花Q的消息,騙林歡開門讓她進屋,然后,在屋子中槍殺了林歡(根據彈道彈痕,以及子彈穿過死者后的位置,開槍地點應該是在屋內靠近床的位置,而不是門口),如果不是因為方琪也是女人,林歡怎么會讓她進屋,并接近自己的床鋪。
作為老練的槍手,方琪自然懂得處理指紋這些問題,并且設置了香和酒精的組合機關引火,用以作自己的不在場證據。而她隨身還帶著另外一把備用但沒上彈的手槍,也是老練的槍手適合做的事。但設置機關后,香呀,酒精呀這些東西都太刺激,容易讓人起疑,所以才到一旁的廁所沖洗,并將作案手槍和從林歡身上獲得的鑰匙,從窗口扔出。
為了保證萬無一失,即使香和酒精的延時引火方式失敗,方琪隨身帶著隨身聽和耳機,這些東西,很適合改裝成信號發射器,而且,在爆竹慶祝會上,帶著隨身聽和耳機,并不奇怪。用來遠程發信號給202室內的LED電子鐘,讓其過載起火。設置機關放火的原因,主要是為了給自己做不在場證據。殺掉林歡之后,就可以得到樓下鎖著的秘室的鑰匙,可以進秘室,這也是殺林歡的一個重要目的,大概有可能是方琪三年前把那五百萬藏在那間房間里了,若是如此,那么,林歡就是梅花Q組織這次活動最重要的目標。
方琪是自來熟,又先于偵探入住酒店,又是女人,之前能跟秦夢攀上交情的機會很大,而保健室在之前本來是秦夢的房間,聊到保健室的可能也很大,從而知道保健室內有可燃的75%酒精的可能性也很大,只不過沒機會拿到。直到秦夢去和偵探聊天,這才有機會去你保健室拿酒精。但她并不知道,在202下的倉庫就有煤油。
作為紅桃Q的林歡是女人,所以,梅花Q方琪也是女人,這一點也不奇怪。
林歡出場時就“她的眼神中無時無刻都透露著一絲凌厲,感覺一直在提防一切身外之物般。”而且還帶著核槍實彈的保鏢,她是跟梅花Q仇恨最深的,她并不缺錢,所以應該不是為了五百萬而找梅花Q,很可能是三年前死者的親人,這樣一來,勢必與三年前的兇手梅花Q不死休,因此也就成了梅花Q第一個要殺的人了。
根據李固登的證詞,林歡之所以跟他分兩頭住,是為了“她要和某些人秘密會面”,而這個時候,最有可能約林歡會面,并讓她不惜支開保鏢的理由,就是自稱“知道關于梅花Q的信息”,而且,還是個讓人沒什么防備心的自來熟的女人方琪,若她自己就是梅花Q,那自然是有辦法向林歡證明她是知道關于梅花Q的信息的。
方琪殺完人離開202的時候,出現意外,就是秦馬出現在二樓,在招呼人去參加爆竹晚會,這個時候,她無法確定自己出現在廁所這件事是否會被人發覺,所以,才編出個拉肚子的理由,讓自己合理地出現在廁所。否則,既然大家中午在一起吃飯,為什么只有她一個人拉肚子。而且,基于“非兇手供詞為真”原則,馮志誠只要不是兇手,那么,他所說的“緊阾6點時出現在廁所用水的人”,就是兇手,而方琪自己已經認了那人是她。
方琪出現在鳳仙花酒店,是因為“只是有我在意的東西”,作為一個槍手,她最在意的,除了錢,當然就是別人想要她的命了。
而且,這個時候,出現在鳳仙花酒店中的人,撲克幫成員,應該不止林歡一人,而“梅花Q” VS “撲克幫”這場不死不休的游戲還在繼續,所以偵探說:“鳳仙花之火才剛剛燃起,我們卻似乎像那畫上的蝴蝶,無法扇動翅膀”。

第五題 夜刃
    1.段輝案。
兇手 :木馬。
段輝死于暗夜幫管理層手中的夜刃,臥底免嫌,嫌疑人只有163小分隊三人和冰伯。163小分隊除木馬外其余兩人都跟千泉在一起,有不在場證明,冰伯視頻聊天,也可作不在場證明,眾人中,只有自稱去睡覺的木馬不在大家視線之內,有時間下手,所以兇手就是木馬。而且對一個老人背后下手,連捅三刀,可見兇手不是個對用刀很有自信的人,木馬擅長電腦,而不是刀,所以,兇手是木馬。動機是海哥的委托。
而且,木馬在進屋睡覺前,一直把玩自己的夜刃,說明她根本不是去睡覺,而是去殺人,同時,對此有很大心理壓力,所以學著寒雨的方法把玩夜刃,說明她很緊張,同時,這也說明她殺段輝,是出于寒雨的命令。而木馬去“睡覺”后,寒雨立即帶眾人離開,就只是為了打臺球?實際上,是為了讓大家不能看到木馬出門去殺人,說明木馬殺段輝,寒雨是知道的。
從海哥手上接此任務的,是寒雨,但因為幫中有臥底,寒雨須要木馬為暗夜幫殺個人來證明她不是白鹿幫的臥底,所以才派木馬去殺段輝,而且段輝是個老頭,用刀殺起來更容易些,所以才派出了木馬。否則,以木馬只會玩電腦,不會用刀子的人,怎么會跑去用刀殺人。而殺一個老人在背上捅三刀,實在是有點不尋常,所以在寒雨的授意下,海哥發了后來的關于殺人的奇怪要求的信息,用來解釋這種不尋常。至于戒指,則可能是海哥先前就想要要的了。

    2.妖姬案。   
兇手:小劉。
妖姬在中刀后,死前的兩分鐘,從一副牌中找出三張握在手中,自然是為了指出兇手。根據當晚早些時候的令人印象深刻的牌局,妖姬手中握的三張牌,直指兇手是小劉,審訊時,小劉對這三張牌的反應,也證實了這一點。
而且發照片的時候,寒雨明講是她安排在白鹿幫的臥底殺了妖姬。所以這個臥底,就是小劉。
在爭奪生意過程中,暗夜老大寒雨受了屈辱,而造成這種屈辱最主要的罪魁禍首,就是妖姬。在白鹿幫的臥底,是寒雨派出的,所以這個臥底近期最主要的目標,就應該是妖姬,妖姬死了,兇手自然是暗夜幫臥底,何況用的還是夜刃,為的是標記妖姬是死在暗夜幫手里。兇手在白鹿幫聚點不難找到一把之前的戰利品夜刃,事后留在尸體上,是為暗夜幫示威,殺人后立即將照片發給寒雨,說明妖姬之死,必是臥底所為。而寒雨自己,也證實過這一點。
而根據警方掌握的證據,小劉很有可能是暗夜幫派在白鹿幫的臥底。而且小劉本身是個年輕姑娘,容易與同樣是年輕女性的寒雨親近,她又是最近一年才加入白鹿的新人,是白鹿幫頭目中入門最晚的。所以在白鹿幫偷夜刃殺妖姬的,是白鹿幫中的暗夜幫臥底小劉。
陳總作為白鹿幫老大,專門與暗夜幫作對,不可能是暗夜幫的臥底,所以陳總不可能為暗夜幫殺妖姬,就算是他殺妖姬,也不可能留下暗夜幫的夜刃為暗夜幫示威,而且若陳總殺了妖姬,則鍵盤就沒有深夜跑出去被人殺的理由了。更何況妖姬還剛剛在毒品生意上,為白鹿幫立了大功。
至于探員,她做投資,而且做得挺認真的,不像是有臥底收入的人,而且投資收入也算正常,不像收了暗夜幫的錢。但做投資的時候,無意透露出了白鹿幫的重要信息,也是可能的。

    3.鍵盤案
兇手:若晴。
鍵盤:根據目擊者證詞,鍵盤只能死于163小分隊成員之手,死前還跟此人談話,可見是熟人。兇器是木馬的夜刃,但兇手未必是木馬。
木馬是玩電腦的,動手能力跟鍵盤一樣不足,所以殺一個老頭都要背后下手,還連刺了三刀,可見對用刀效果不是很有自信。所以她未必有勇氣從正面用夜刃刺殺鍵盤,而且也未必有一刀就能殺死的自信,鍵盤至少是個男人。
但寒雨在見到鍵盤尸體時,說木馬動手了,這是因為她早已經知道身邊有白鹿幫的臥底,但還沒找到,既然木馬殺了段輝,就不會是白鹿幫臥底,那么,千泉是白鹿幫臥底的可能就更大了,不能在他面前,自暴殺人罪行。
鍵盤之前曾經在白鹿幫提出跟暗夜幫合作,說明他認識暗夜幫的干部,甚至曾經發生過聯系,所以有條件談合作。在暗夜幫,有條件跟別的幫談合作的干部,就只有寒雨老大一人。
臥底(小劉)在殺妖姬時,來回都要經過鍵盤房間的門口,應該是被這個鍵盤發現了端倪,以他的本性,不會上報,而是會聯系寒雨,以此要挾,勒索暗夜幫。這種事,作為暗夜幫老大寒雨,為了保護臥底,唯一的處理辦法,自然是答應鍵盤提出的一切條件,在他把此事告訴別人之前,約其立即見面然后殺之。但寒雨和若晴此時在打臺球,手邊沒有夜刃,所以借用了跑來找她的木馬的兵器。
木馬在殺了段輝之后,因為不常用刀,驚魂未定,跑去找老大寒雨,來到了臺球室旁邊。而寒雨這個時候在打臺球,只好出門安慰木馬,同時拿了她的夜刃用以殺鍵盤,這才讓她回去。然后寒雨將夜刃交給若晴,讓她去赴鍵盤的約,以證明若晴不是白鹿幫臥底。兩人當面說話,就是鍵盤在以臥底身份為由勒索若晴。按寒雨的命令,若晴殺了鍵盤,她本來就擅長用夜刃殺人,況且鍵盤本身動手能力并不行,在鍵盤自以為對方不會動手的情況下,攻其不務,當胸一刀自然解決。但此時,木馬和若晴都為對付白鹿幫而殺了人,千泉是白鹿幫臥底的嫌疑就反而更大了,所以,不能讓千泉掌握若晴殺人的證據,所以按照寒雨的要求,若晴把夜刃留在了尸體身上。同樣原因,見到尸體時,寒雨明知能一刀斃命,必是若晴的手筆,但她仍然說是木馬動的手。當然,殺死妖姬的,一定不是陳總,否則,鍵盤就沒有深夜出來見163小分隊成員寒雨的理由了。

    4.木馬案
兇手:冰伯。
木馬死在只有她才能進去的自己的房間。
木馬死前,把自己的夜刃交給了寒雨,(木馬的夜刃從自己的房間跑到臺球室旁邊,只能是木馬自己送去的。)同時回到總部自己的房間,畢竟不常用刀子殺人,難免情緒會有點動蕩。這個時候,木馬基本沒什么戰斗力, 要殺她易如反掌。
但此時,還在暗夜總部的,就只有一個冰伯,只有她有時間和機會殺木馬。而且冰伯作為暗夜高層,是有機會搞到U盤交給白鹿幫的,所以,他是變節投靠白鹿幫的臥底。
冰伯在自己的總部殺人,自然不會用自己的夜刃,所以用了儲物間的齊哥的夜刃。
作為臥底,冰伯是私自配了儲物間鑰匙,用來盜取U盤的。先前,千泉去儲物間拿撲克時,發現門沒上鎖,以為是自己兩天前忘記鎖了。但是后來,只不過幾分鐘沒鎖,就被老大寒雨發現了,如果兩天都沒鎖,寒雨會發現不了嗎?
所以必是另外有人配了儲物間的鑰匙,并用之盜取了U盤,但做這事的并不是警方的千泉,而U盤后來落到了白鹿幫手上,說明盜U盤的人,是白鹿幫的臥底。而此人,至少是在總部里的。
只能是163小分隊三人,冰伯和千泉這五個人。這一點甚至連老大寒雨都是知道的。
老大寒雨自然不可能是臥底,老三木馬殺了段輝證明了自己不是臥底,千泉是警方的,而且也和寒雨一起證明過不是白鹿幫臥底,老二若晴剛剛殺了鍵盤證明自己不是。
所以只能是冰伯。
冰伯,前天才結束隔離回到總部,立即就發生了U盤被盜事件,而被盜的U盤則是到了白鹿幫的手里。可見,白鹿幫臥底,必是冰伯。
冰伯文武雙全,用刀不成問題,他有儲物間鑰匙,拿到桌子上齊哥的夜刃不成問題。既然是臥底,當然要抓住這難得的良機。
木馬回到總部時,情緒激動,冰伯完全可以以一個長輩的身份出面安慰,以此為由就能哄木馬開門,進入她的房間。然后用齊哥的夜刃,一舉擊殺木馬,為白鹿幫立大功。而殺木馬這種事,以冰伯文武雙全的身手,上個廁所的時間就能解決,不會打斷他整晚網上聊天。
綜上所述,至此,寒雨指使了兩起謀殺,而若晴和木馬,均親自動手殺人,163組合犯罪證據完整,加上冰伯殺木馬,證據確鑿。
暗夜幫案件,證據完整,千泉警察這個二五仔,功德圓滿。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6:29:11 | 2021-11-21 19:55編輯
第四題:
案件解析:
本案件由于在殺人動機上和各個嫌疑人的背景故事的線索有點少,所以本案難以從犯罪動機的角度來首先確認兇手,判斷兇手的方法只有用案件給出來的部分細節來縮小兇手范圍。
接下來將通過解決以下問題來得出兇手與手法:兇手怎么處理的硝煙反應、兇手的殺人時間、燒書柜的原因、書架的撞痕怎么來的,書柜為什么這么亂,我為什么會在18:12秦馬喊人前聽到敲門聲
兇手怎么處理的硝煙反應:這個案子中這個問題是關鍵,首先兇手要殺人肯定是做好準備消除硝煙反應的,無非是通過清洗自己和讓別人和自己一起染上,而酒店中有清洗自己的只有方琪,能讓別人和自己一起染上硝煙反應的只有秦馬,因為只有秦馬知道他自己要辦煙火晚會,并且在用煙火大會作為契機讓大伙都滿足身上有硝煙反應的額條件,那么有一個人就滿足了這里的全部條件——秦馬,其他人是無法預判到這點的,他安排了這一切跨年的流程,一切作為兇手的首要條件他都有體現,甚至他在這里的裝備也更加完備。在行動路徑上面,秦馬的出入廚房是在監控范圍之下的,也就是說他所說自己做事的時間,幾點去廚房做事,是有時間證實的,這方面是無法撒謊的,兇手鎖定在秦馬和方琪中間
兇手的殺人時間:已知死者死亡時間是17:00-19:00,接下來只要知道兇手是什么時候開槍的就行了,但是奇怪的是在死者房間兩邊的馮志誠和方琪一直都沒有聽到槍聲,雖然兩人解釋一人在準備演說一人在聽歌但他們卻聽得到晚上秦馬叫他們出去吃飯,推測這倆人
1.要么都是干飯人(doge)
2.要么是有一個人撒謊一個人是真沒聽見
3.要么是都說實話,直到他們去吃飯前確實沒有人開槍
若是3,我們就要考慮秦馬的證詞,據他所說他在17:30分將買來的煙花爆竹放到庫房時聽到過兩聲短促的悶響和一聲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如果方琪和馮志誠沒有撒謊,那么林歡在18點之前就還沒死,秦馬可能是在騙人,在誤導警方林歡死亡時間,若秦馬是兇手,殺人時間就是18:12左右
若是2,撒謊的就應該是嫌疑人方琪,方琪中午飯是和大家一起吃的,卻只有她一個人拉肚子是很奇怪的,而且根據方琪的證詞,她下午在看電視,那么她就應該知道六點鐘新聞在10.19號后是晚上19:30點開始的,此時沒有她說的六點鐘新聞,所以她肯定是在撒謊,結合她的證詞推測她是記者,她來是為了挖新聞的,這段時間她沒有在看電視而是在監聽隔壁,這也意味著這段時間兇手沒有行兇,(感覺她料應該蠻多的,或許可以賣個好價錢哈哈······我在聽隨身聽里面的歌呢)
燒書柜的原因、書架的撞痕怎么來的:首先是兇器上的選擇以及點火的裝置,從文中可以判斷,兇手選擇槍殺,用酒精助燃,用拜佛的香作為延遲裝置,而根據林歡死亡的朝向、彈孔沒有燒焦痕跡和彈孔知道兇手是在門口一定距離開的槍,可以排除林歡自殺且可以知道兇手不是在在林歡開門時開的槍,在點火裝置的選擇上,秦馬是知道保健室里面有酒精的;書架的撞痕,可能是方琪安裝的竊聽器被燒炸了造成的
我為什么會在秦馬喊人前聽到敲門聲、書柜為什么這么亂:首先這聲音肯定不是秦馬或者任何人敲門發出的,因為18:12分秦馬還在樓下拜佛,那么這聲音只能是來自樓下被上鎖的房間或者隔壁方琪所在的203,我聽到的聲音是由弱漸強,而不是同等強度的敲擊,推測是有人在快速的走動,方琪只是監聽202沒理由快速走動,聲音來源應該是樓下被上鎖的房間,而同在樓下的秦馬沒有任何反應說明這聲音是秦馬發出的,他剛從上鎖的房間出來偽裝成剛拜完;接下來考慮書柜的書籍凌亂,可以看到書柜上層的書被移到最下面一層去,這是很不尋常的,一是為了留空間制造起火裝置,二是為了防止他人看出書柜被移動過,書柜附近有暗道可以到樓下被鎖的房間
停電造成LED顯示屏顯示的數據沒有全部顯示
所以兇手是秦馬,他在喊完人同時叫林歡開門殺了林歡,假裝下樓搬東西,實際通過樓下上鎖的房間上到202設置了起火裝置并把門鎖上,鑰匙手槍和手套丟出去
理由恐怕是為妻子報仇,六芒星的下三角有女性陰部的意思,缺右上角的下三角是不是說這個紙牌組織是和賣卵有關,秦馬老婆可能曾因缺錢賣卵導致卵巢受損最后在生秦夢時不幸死亡。
第五題:
木馬殺了鍵盤,冰伯殺了木馬,若晴襲擊了段輝,探長殺了妖姬
首先分析鍵盤和木馬被殺,木馬和鍵盤若是自殺那么木馬(鍵盤)沒必要用齊哥(木馬)的夜刃自殺,木馬死在自己的房間內且房間內沒有移動痕跡,所以木馬死亡現場就是她的房間,她的的房間要有她的指紋才能進去而她的手指沒有受損,推測木馬是自己打開門讓兇手進入的房間,根據鍵盤身上插著木馬的夜刃和雨露閣外圍的幾個安保的小弟的證詞:白鹿幫的人在0點以后只有鍵盤一人出去過,可以推出鍵盤是暗夜幫的人殺的,接下來一個個分析,首先殺害鍵盤兇手不可能是冰伯和我,鍵盤死亡時間是1:00-3:30,這段時間我在打桌球,而鍵盤被殺時有人目擊到公園有倆人在站著聊天,兇手的身高在165cm左右,冰伯身高185+cm所以排除嫌疑,若兇手是木馬,那么木馬的死亡時間是1:20-4:00, 那么殺害木馬的只能是冰伯,冰伯有機會拿到殺害木馬的齊哥的夜刃,齊哥的刀在20:30我去拿撲克時還在,所以這夜刃是在21:20-21:30這段時間之間被拿走的,這段時間只有寒雨在一樓的房間內所以冰伯有機會拿走,若兇手是若晴,那么她也是殺害木馬的兇手,不然她無法得到木馬的夜刀,但是根據若晴是21:40才到的暗月樓,此后一直和我還有在一起寒雨,木馬是21:20后就沒露面,若晴根本沒時間接觸到木馬,所以排除嫌疑,若兇手是寒雨,和若晴一樣,若寒雨殺害了鍵盤那么她也殺害了木馬,她在21:20-21:30這段時間趁我忘記鎖門拿走了齊哥的夜刃,找原因敲開了木馬的門殺害木馬并拿走木馬的夜刃,第二天1:30-1:45時以出去透風為借口到旁邊的公園用木馬的夜刃殺害了鍵盤并把夜刃留下,但這無法解釋陳總手機為什么會收到鍵盤死亡現場的照片且寒雨作為首領殺了人后沒必要向我和若晴隱瞞,所以殺害鍵盤的兇手是木馬,殺害木馬的兇手是冰伯,木馬殺害鍵盤是是受到陳總指示,陳總懷疑鍵盤是內鬼所以讓木馬去殺了他并且拍了帶有木馬夜刃的照片作為證據,木馬殺完人后發現寒雨或者若晴從旁邊的桌球館出來慌張之下落下了她的夜刃,這樣一來冰伯殺人時間壓縮到了2:15-4:00,冰伯完全可以在3:00視頻通話后去木馬房間找理由讓她打開門然后殺了她。
其次分析段輝被襲,根據段輝證詞以及海哥證詞知道是暗夜幫的高層襲擊了段輝,段輝是在Q巷被襲擊的,而陳總在21:00從酒店經過Q巷去往停車場,此時的Q巷還沒有段輝,所以段輝是在21:00-22:30被襲擊的,而在這段時間有時間的人只有若晴,若晴在21:10下班,卻花了30min才到實際只用15min就能到的暗月樓,推斷若晴下班后沒有立馬去暗夜樓,而是先去Q巷襲擊了段輝
然后分析妖姬被殺,妖姬自殺無法拍照給寒雨,排除自殺,接下來首先排除暗夜幫的人,他們進不去玉露閣,根據寒雨說妖姬被安插在白鹿幫的內鬼所殺以及手機收到短信的時間可以確定,妖姬被殺時間為2:00-2:25,此外鍵盤死了沒時間殺,陳總作為白鹿幫的老大不可能是內鬼,也就不可能殺妖姬拍照給寒雨證明,綜上兇手在探員、長眠、小劉之間,根據長眠和小劉的手機被陳總收走沒辦法發妖姬被殺的圖片給寒雨推測兇手是探長
最后分析內鬼,木馬和探長是內鬼,寒雨和木馬本來是多年的好友,突然殺了木馬是很不正常的,唯一的可能是寒雨認為木馬是暗夜幫的內鬼,其次暗夜幫的U盤是在8.8號丟的,這個時間冰伯還在酒店被隔離,若晴也還在M省培訓,這倆人都沒辦法偷走U盤,所以內鬼只能是木馬,8.9號白鹿幫的陳總等人到木馬工作的AA超市吃飯時陳總拿到了暗夜幫的U盤交給了長眠也側面印證了木馬是內鬼,她偷走了U盤,寒雨殺了木馬后把鍵盤約出來做掉,妖姬被內鬼殺了,探長殺了妖姬,探長是內鬼,此外探長上周五到本周二到M省培訓學習,拍下的培訓合照有若晴照片,她被審問時緊張暴露了她認識若晴,知道若晴的長相
妖姬給出的方塊4紅桃6和梅花7,這三張撲克剛好是小劉打牌最后抽到的牌所以小劉被問到時緊張,但這三張牌另有意義,首先是迷惑兇手她那這三張牌的意義,其次是三張牌里有撲克四個花色里的三個,沒有黑桃,結合從她被刺到死亡有2min,她想表達黑桃代表的人是兇手,和其他不是一伙的,撲克牌中紅桃象征愛情,即妖姬自己,梅花象征權利,對應制藥的長眠,方塊象征金錢,也就是財務小劉,牌面朝下暗示兇手不是這三個,兇手是探長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6:42:31
第四題:
首先,監控范圍覆蓋了廚房門口,秦馬處理切肉、腌肉是在廚房,買爆竹可以有店主證明,放了爆竹后回到廚房,5:00前和5:30后全程都在監控下行動,5:00-5:30可以根據路程以及雜貨店店主的證詞估計時間大概能判斷沒有足夠的作案時間,因此可以排除。
秦夢剛回來3天,且今天第一次見到死者,沒有足夠的作案動機,也可以排除。
尚安不認識任何人,今天是因為工作需求偶然住進這家酒店,也不會知道保健室抽屜角落里放著的五瓶75%醫用酒精,而兇手使用了這些酒精加大火焰,故可以排除尚安。
考慮到使用酒精的話,今天使用酒精的時候上面還有很多灰說明已經很久沒人打開見過這些酒精了。而能知道酒精在保健室抽屜角落的人,只有管理員秦馬,當時受傷的李固登,以及為他包扎的馮志誠和方琪,故鄧浠浠嫌疑下降,可以暫時排除。
一般人就算帶槍也不會同時帶兩把槍在身上(作為保鏢一把槍也足夠了),所以個人物品中有手槍的李固登和方琪嫌疑下降,可以暫時排除。
所以兇手最可能是馮志誠。
通過死者物品中的信件以及徽章(徽章背后有紅桃Q),可以推測出死者也是某地下組織的一員,代號紅桃Q。【接下來一小段全是猜測】---【從另一個角度,猜測可能是三年前的案件,出手殺死男孩的就是紅桃Q,而梅花Q恰好是男孩的某個有關系的人(親人或其他之類的),梅花Q把雇主用來買男孩命的500萬藏起來,然后調查組織中的紅桃Q是誰,接著鎖定了收到信件的人,將他們邀請過來,找到紅桃Q后殺死她報仇。所以兇手可能就是梅花Q。而知道這個的,鎖定在馮志誠、鄧浠浠、方琪、秦夢以及李固登中,李固登說“和那撲克牌沒有任何關系”,說明他也是知道相關事情的。而馮志誠說“至于她為何會死,可能是跟她的身份有關,她可能是某個組織里面的大人物吧?那個特別的紅桃Q標志看起來就不簡單”可以推測因為他是知道一些事情的,很可能就是梅花Q要殺身份為紅桃Q死者。】
作為痕跡學專家,現場以及所有的證物沒有任何指紋也可以解釋得通,一般人根本難以做到完全不留下痕跡。根據方琪所說,隱約聽到隔壁有開關門的聲音,當時她在洗手間,隔壁就是201,說明馮志誠是出過門的,而他在入迷試講報告的時候還能發現短短幾分鐘的停電的原因大概是那時候他恰好在行兇,發現鐘斷電了。
所以案件大概是5:40-5:50馮志誠去202行兇,然后方琪聽到201的開門聲。死者皮膚沒有燒焦痕跡說明槍不是貼著死者腦袋開的,那么應是行兇時用某些物體包住槍掩蓋槍聲,秦馬聽到的兩聲短促的悶響估計就是開槍聲以及子彈打在書架導致書架掉下的聲音,然后物體撞擊的聲音是接收器撞到墻上的聲音。為了掩飾這些痕跡,兇手把行兇前準備好的酒精和香準備好,準備引起大火燒掉痕跡,然后便離開等待晚上大火引燃。至于手套手槍和鑰匙,找一個沒人的時間到洗手間丟棄即可。
綜上,兇手是馮志誠。

第五題:
填空:多名大客戶因難過美人關,最終與白鹿幫簽訂了合作協議,在招攬生意上有重要作用,作為雨露閣的首領,沒有理由去殺這么一個人。而且妖姬死亡照發給了寒雨,說明是白鹿幫的臥底暗殺的,作為首領,還安插了臥底在敵對勢力,不可能是敵對勢力的臥底。

木馬的夜刃是殺死鍵盤的兇器,而木馬的夜刃從不離身,可以推測出木馬死于鍵盤之前,而殺死鍵盤的兇手也是殺死木馬的兇手。倘若不是一個兇手,一個兇手殺死木馬,首先另一個兇手就進不了房間拿到木馬的夜刃,所以不可能是不同的兇手。而同一個兇手為什么會殺死兩個敵對幫派的人?最可能的情況便是這兩個人其中一個是臥底。陳總善于收買人心,而木馬擅長黑客技術,恰恰是白鹿幫缺少的人才,所以很可能木馬就是暗夜幫內的叛變的臥底。
根據證詞“殺死鍵盤的兇手的身高,一定不超過170cm,大概就165cm左右”,可以排除冰伯。所以第一個兇手鎖定在寒雨和若晴中。而若晴21:10后才沒有證人證明在公司內,而她從公司到暗夜樓至少需要15分鐘,就算到達時21:25。到寒雨21:30來叫我鎖門期間只有5分鐘,要完成殺人,關門,再離開,假裝21:40到場實在是不可能,所以也排除。
因此,第一個兇手是寒雨。她在21:20大家散開后發現儲物室沒鎖門,便拿上齊哥的夜刃去殺了木馬,再在21:30的時候叫我去鎖門,而后一起等21:40若晴的到來。而敵對勢力的鍵盤提議和暗夜幫合作共贏,便可能聯系到寒雨,在1:30離開桌球館時與之見面,談崩后或者本來就打算殺死他(本來就打算殺死的可能更大,畢竟準備了木馬的夜刃),用木馬的夜刃殺死了鍵盤,再若無其事地回到桌球館。
而襲擊了段輝的人,便是若晴。她21:10離開公司到達Q巷后完成襲擊,再回到暗夜樓,加上襲擊過程大致就是21:40到達暗夜樓。另外,21:00陳總路過Q巷,并沒有段輝,而路人報警實在22:30,可以推測襲擊時間是21:00-22:30,在這期間,暗夜樓的所有人都沒有20分鐘以上的時間單獨時間從暗夜樓到Q巷進行來回。所以襲擊段輝的人是若晴。
對于殺死妖姬的人,可以確定是白鹿幫內的暗夜幫臥底。根據推測,妖姬遇害時間在2:00-4:00,加上照片接收時間是2:25,可以確定行兇時間是2:00-2:25之間。寒雨手機照片上的妖姬尸體已經手握三張撲克了,作為兇手不可能沒注意到這一點,所以尸體握著的方片4、紅桃6和梅花7其實是兇手留下的假的死亡訊息,想讓人把兇手往當晚因為這三張關鍵牌翻了兩次盤的、且在開會中與妖姬有爭吵的小劉。如果是小劉,看到這三張牌一定會將它們拿開,所以排除小劉。
如此一來,兇手便鎖定在長眠和探員之中。對于長眠來說,他之前便拿到了陳總給的從暗夜幫中偷出來的U盤,如果他是臥底,這么長時間不可能還沒有和寒雨聯系,聯系了寒雨不可能不訓斥我上周六沒鎖儲物室的門。所以長眠不是臥底,那么臥底,也就是兇手,就只可能是探員了。
綜上,殺死木馬和鍵盤的兇手是寒雨,襲擊段輝的是若晴,殺死妖姬的是探員。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7:28:39
第四題:首先,從案發現場的情況來看,火燒的時間并不長,由于只燒到半面墻(木質書架和半個窗簾),所以我推測從剛發生火災到我們發現火情大概只過了十五分鐘左右。根據文章內容可知,我們發現火情大概是在六點四十左右,所以起火時間大概是六點二十五左右。在這個時間有嫌疑的,一個是尚安,一個是鄧浠浠。其次,由于大家都沒有聽到槍聲,所以槍聲要么是混在煙花爆竹聲里面,要么就是用的消聲手槍。第一種可能性其實幾乎為0,因為煙花是在尚安下來之后放的,這時候不可能有人在死者房間殺人,所以只有第二種可能。而很顯然放火的跟殺人的是同一個人,所以能懷疑的也只有前面所說的兩個人。然后,從李固登的話可知,兇手很有可能就是死者約見面的那個人。下面使用排除法。首先,排除帶槍的,他們沒必要帶第二支槍(這樣非常麻煩),即排除方琪和李固登(李固登的嫌疑其實很小)。再者,排除跟我(偵探)有交道的人,即排除秦馬、秦夢、馮志誠、鄧浠浠。這是因為如果他們跟偵探有交情,而他們又想殺了林歡,他們不可能選擇這樣一個時機。有偵探在多一道風險這道理人人都懂。所以,我認為兇手(尚安)的作案手法是這樣的:首先在預訂時間跟死者會面,出其不意殺了她,之后再回到自己房間。他之所以不同時放火是因為這時候大家都在自己房間,如果放火被發現的可能性極大,他不敢過多耽誤時間。等到大概大家都走了之后,他再回到死者房間放火,再出來把手槍、手套和鑰匙扔到二樓廁所底下的空地,之后再出來跟我們匯合。最后一個問題:他為什么要放火呢?這看起來多此一舉,但只要想到這些人因何而來,不難推測:尚安就是發出那些信的人,他放火是為了引起我們這些收到信的人的注意,從而發現林歡被殺,也算是信中所謂的“答案”吧,很有可能林歡與那件事情有很大關系。所以,整件事情的真相應該就是這樣。
第五題:首先理一下時間線:
(1)八點半,暗夜幫眾人(除若晴)打牌;
九點二十,打牌結束 木馬上樓;
九點半,我去關儲物室;
九點四十,若晴到,四人開會;
十二點,會結束;
十二點二十五,三個人到達桌球館;
一點半,寒雨出去透氣;
一點四十五,寒雨回來;
三點,若晴買可樂;
三點十分,若晴回來;
三點半,三個人離開桌球館,發現鍵盤的尸體;
四點,回到暗夜樓,發現木馬尸體(木馬死亡時間不超過兩點五十);
(2)九點半,陳總到達雨露閣;
九點五十,探員到達,開始開會;
十二點半會結束;
探員睡覺(小劉大致相同);
一點長眠睡覺;
一點半陳總睡覺;
一點至三點半的某一時間,鍵盤死在桌球館前的停車場;
兩點至兩點二十五的某一時間,妖姬死在自己房間;
七點半,陳總發現妖姬尸體。
(3)十點二十五之前,有人在Q巷襲擊段輝。
首先敘述下為什么兇手不是陳總。第一,他是白鹿幫的頭目,他要是兇手且使用夜刃還給寒雨發郵件,說明他是暗夜幫的臥底,如果是這樣之前寒雨就沒必要派人暗殺他了,要是頭目的話暗夜幫也沒必要這么跟白鹿幫斗;第二,從現場來看,兇手殺人后將死者的房間門開著,他是想讓人發現死者尸體,要真是陳總是兇手,他就不會在第二天去當第一個發現者了,這與他的最初想法矛盾。所以,殺死妖姬的兇手不是他。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7:34:09 | 2021-11-21 19:53編輯
四.
1.秦馬在大概5點30分將煙花爆竹放入庫房,準備回廚房時聽到兩聲悶響,和一聲撞擊聲,可推斷死者死亡時間大概在5點30分。
2.房間的燃燒是點燃拜神的香,將香的一端放在酒精中,等香燃燒到一定程度便點燃酒精,使房間被點燃,那么兇手一定會有離開一段時間來作案。
3.75%的醫用酒精潑灑出去大概半小時就能揮發完,兇手必須在潑灑酒精后立馬點燃香,而鄧浠浠只離開了2分鐘,明顯沒有足夠的時間作案。
4.酒精用的是放在雜物室抽屜角落里的醫用酒精,尚安是第一次來到酒店,連前臺的位置都走錯,明顯對酒店并不了解,不太可能能夠找到角落里的酒精來作案。
五.
1.因為妖姬對白鹿幫打擊暗夜幫起了重大作用,并且妖姬是被寒雨安排的臥底殺死,陳總明顯不可能是臥底,所以不可能是陳總殺的妖姬。
2.(1)我在8點半的時候還在儲藏室內看到夜刃,在9點半時將儲藏室鎖上,所以夜刃是在這期間被拿走,而此時我已將u盤拿走,冰伯最近才回國,還被隔離,沒有參加之前對付白鹿幫的事所以不是臥底,若是他去拿夜刃,肯定會發現u盤被偷,告訴大家,而若晴在這期間還沒到達暗月樓,也不會是她那的,那么就是寒月在進儲藏室時發現u盤被偷,而她知道我和冰伯不會是臥底,而且我沒說u盤被偷,所以她認為就是今晚被偷的,那么剩下的在場的就只能是木馬偷的了,所以她去找木馬將她殺了,然后拿走了她的夜刃。
(2)鍵盤原本就有跟暗夜幫合作的想法,所以1點多時與寒月會面,但沒有交流好被寒月殺害。有目擊者看到是個不高于170的人,那么只有可能是寒月或者若晴,而若晴只出去了10分鐘,還要買可樂,時間不足。
(3)襲擊段輝的只能是暗夜幫在白鹿幫中的臥底,小劉剛剛加入,不會是臥底,長眠有著幫內機密文件,說明陳總是比較信任他的,也不太可能是臥底,所以是臥底是探員,是他襲擊了段輝。
(4)由寒雨得到的信息可知是臥底也就是探員殺了妖姬,至于妖姬手中的牌,應該是兇手為了陷害小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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