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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7:50:52
第1題
一、案發現場狀況分析
(1)“門一打開,一股濃濃的酒精氣味撲面而來”“而引起大火的原因很可能是點燃了大量易燃物品,從而引燃了木質家具,點火的應該是一些拜神用的香,起火的位置似乎是書架”
書架上面的書屬于易燃物品,正常人不會將香火點在那里,且房間中有濃厚的酒精味,所以香火和酒精應該是兇手放于此處用于引燃的東西,或許是為了銷毀什么東西。
(2)“尸體沒有其他外傷也沒有其他中毒的癥狀,只有額頭一處槍孔,槍孔周圍沒有燒焦的痕跡,子彈穿過了頭顱。子彈在書架靠墻面的殘骸上被發現”
尸體面朝門口倒下,說明死者是在開門的時候倒下的,并且槍口離死者的頭部還有一定的距離。
(3)根據老秦的證詞
二、兇手分析
1.管理員老秦雖然對環境熟悉,但由于各種事物繁忙,無作案時間。
2.對于痕跡學十分精通的馮,經驗應該十分豐富,直到酒精所在位置,但他知道5:40的時候停電了,并且知道有人使用了廁所,而且他并無時間處理身上的硝煙反應,也沒有跟著大家一起放煙火,用煙火的硝煙來掩蓋硝煙反應,作案可能不大。
3.管理員女兒小夢,長大后很少來酒店,無明顯作案動機,且位于右棟樓的最右邊房間,如果來回往來做案,被看到的幾率大,雖知道酒精所在位置,但做案可能不大。
4.股神尚,他在5:00~6:30之中,都在和客戶進行工作匯報,有不在場證明,且無法知道酒精所在位置,作案可能不大。
5.保鏢李,知道酒精所在位置,說自己一直待在房中,并無不在場證明。
6.鄧對酒精的位置并不知情,而且他知道煤油的位置,如果使用他應該會用煤油來做引燃物,嫌疑較低。
7.我認為本案的兇手是方琪,首先他是知道酒精所在的位置,其次他說拉肚子的時候有一些遲疑,而且在大家都不知道有煙火大會能夠掩蓋硝煙反應的情況下,只有他用廁所進行了洗漱。而且雖然他帶了一把槍,但是沒有裝子彈,如果當真沒帶子彈,那他也沒有必要帶槍,所以我認為他應該一開始帶了兩把槍,并用一把空槍來作為自己清白的證明。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8:04:16 | 2021-11-21 19:44編輯
第四題
    1、兇手是死者要見的人,這樣才能在死者毫無反抗行為下殺死死者,他準備開202的鑰匙是為了鎖門;
    2、兇手還要知道保健室里有可以用于放火的酒精,故兇手不是最遲入住的尚安,可能為秦馬、秦夢、馮志誠、方琪以及李固登。
    3、兇手拿到酒精,卻不被監控發現,需要從右樓的樓梯上去,期間一旦遇到其他人,便容易打破自己的計劃,所以必須要有借口,最好的借口就是手受傷需要消毒,李固登滿足這一條件,也可以說是幫李固登拿消毒酒精。
    4、殺死死者的手槍上沒有指紋,說明兇手在殺死死者是帶著掩飾指紋的工具,在其他地方并沒有發現有硝煙反應的物品,便可能是用兇手自己的衣服(因為在場所有人的衣服都有硝煙反應)兇手為了掩飾槍聲,還需要用衣服裹著手槍,起到消音效果,事后還要掩飾身上的硝煙反應,便只有提出放爆竹的秦馬。
第五題
妖姬死在他們的老巢就意味著警察可以以正當名義調查自己的老巢,不利于參賽發展,即使想要殺妖姬,也要在外面。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8:07:00
第四題
兇手是鄧浠浠。
    本案件由傳說中的梅花Q的信引起,因為 這封信,大家才會聚集在一起,所以本次殺人事件一定與傳說中的梅花Q有關
    兇手不是秦馬。他是這個酒店的管理員,并不清楚關于梅花Q的事情。而且他為人本分老實,疼愛女兒,不可能在女兒面前殺人。且在五點到七點之間,他有不在場證明。五點開始置辦煙花爆竹,在這期間一定可以找到目擊者,包括后面的去庫房,去廚房,監控可以作證,上樓叫人時也都可以找到證人。所以秦馬的嫌疑排除。他的說辭可作為證據線索。他在從庫房回到廚房的期間,聽到了悶響,這可以基本確定殺人事件。就在五點半左右。
    兇手不是秦夢。她也不知道梅花Q的事情,同時,她并不認識林歡。這次來酒店只是偶然有時間。但是從案發現場來看,這場謀殺一定蓄意已久。她不可能殺人。所以秦夢排除嫌疑。其說辭可作為證據。
    方琪不會是兇手,她提到的六點前的一段時間在廁所,被馮志誠的話所證明,她沒有作案時間。
    與此同時,馮志誠的嫌疑也可以得以排除。他明確的知曉停電時間,并且知道有人在隔壁的廁所里呆過一段時間,他在這段時間中應該是都呆在房間里面的。并且他身上檢驗出來的硝煙方面較少,這又與他對煙花爆竹有陰影相符,說明他應該沒有使用過槍支。所以他也排除嫌疑。
    兇手不是尚安。據他所說,他交易到五點,然后整理資料又和客戶匯報到六點半,客戶可以為他做證明,他沒有作案時間。
    李固登不是兇手。他表明了身份,他是死者的隱藏保鏢。這也與他攜帶的物品相符合。由其不習慣睡木床而劃傷手臂,我們可知,他應該對這個酒店完全不熟悉,更別提去保健室拿酒精了。所以,他也排除嫌疑。
    鄧浠浠撒了謊。他說自己一直在再看看跨年活動,而根據馮志誠和方琪所說,五點四十分左右停電了幾分鐘,他不可能一直在看跨年活動,所以這段時間,他解釋不通。并且他對本酒店的結構應較為熟悉。他可以在很短的時間里面就拿來煤油。所以他應該也會很清楚酒店的結構,五瓶酒精放在哪里他也應該知曉。
兇手將75%的醫用酒精涂到林歡的那面墻上,而后再用拜神用的香點火。他的作案時間就在那段停電時間左右。兇手以梅花Q的身份進入林歡的房間,用槍將林歡射殺,拿走鑰匙,最后將其丟在樓下。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8:15:11
第二輪第四題答案:
兇手是秦馬!
先說說兇手的詭計,根據信息,可知這是兇手利用檀香制造的一個時間延遲詭計,根據死者的血液變成黑色這一條線索可知,死者死亡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因為血液變成黑色主要是血液中的鐵離子被氧化,和起火沒有直接關系,死者應該是在起火一段時間前死亡。死者死亡后,兇手把點燃著檀香放在書柜邊上,待其燃盡后便可燒到書本,點燃酒精,從而引起火災。而想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要有房門鑰匙,可以接觸到檀香和酒精,期間可以隨意在樓層里走動而不會引起懷疑,而能有這個能力的,就只有酒店管理員秦馬!
我想整個案件應該是這樣的!秦馬應該是紙牌屋的一個成員,而且還是三年前殺死那個小男孩的兇手!而死者林歡應該是雇主,秦馬完成兇殺后,林歡沒有兌現五百萬,所以秦馬就制造一起謀殺案......
秦馬完成一起謀殺案又逃離罪名需要不在場證明,而目擊證人也是最好的選擇,所以秦馬就將紙牌屋成員邀請過來過千禧年。秦馬首先將一些信息發到林歡房間信息接收器(可能所有房間都會接受到,所以秦馬把除了202房間以外的房間的電源關掉),林歡在信息接收器中得到了些信息后留在房間內,而之后秦馬來敲門,林歡開門后應該是一槍擊殺林歡,然后迅速布置現場,將檀香放在書柜上(文章提到秦馬拜菩薩,很容易得到檀香),把煤油倒在書架上,從而制造一個時間延遲的裝置。完成這一切后,利用備用鑰匙關上門,然后將手槍和手套丟掉,最后裝作什么事情都沒有發生一樣去做發生。再后來和大家吃吃晚飯玩玩煙花,等到林歡房間燃起來后便可以完成一個不在場證明......


第二輪第五題答案:
殺死段輝的兇手是若晴,
殺死妖姬的兇手是小劉,
殺死鍵盤和木馬的兇手是寒雨!

首先說說若晴,若晴是白鹿幫陳總安排在暗夜幫的臥底,也是海哥尋求殺死段輝的兇手!最開始若晴接到海哥殺人的信息,緊接著若晴便找了陳總幫忙,陳總在九點之前和段輝在Q巷見面,段輝離開的時候經過Q巷,而早藏在Q巷的若晴立即用夜刃捅段輝后急匆匆離開。
然后說是小劉,從妖姬抓取的牌來看,應該是暗示著小劉是兇手,另外小劉也是白鹿幫寒雨安排在暗夜幫的臥底,小劉殺死妖姬應該是受到了寒雨指使。
最后再說是寒雨,要殺死鍵盤,那必須要得到木馬的夜刃,而要得到木馬的夜刃,那么必須要殺死了木馬!而要在時間線完成這一系列操縱的人,那就只有寒雨一人!在21:20到21.40分之間,首先寒雨拿著鑰匙打開柜子取出齊哥的夜刃,然后去殺死木馬,因為寒雨認為木馬是白鹿幫陳總安排在暗夜幫的臥底;殺死木馬之后,再取走木馬的夜刃,寒雨想要制造不在場證明,所以就去找“我”說柜子門沒關,這就可以說明任何人都可以是殺死木馬的兇手。在之后若晴提出要去打桌球,寒雨便想到一個更好逃脫罪名的法子:用木馬的夜刃殺死鍵盤(寒雨知道鍵盤的出去的信息自己是安插在白鹿幫的臥底告之的,時間也正好對得上),所以便回房間取出木馬的夜刃;最后,寒雨在1:30分左右離開,在15分鐘之內跑到公園里,用著木馬的夜刃殺死鍵盤,從而制造出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8:19:55 | 2021-11-21 19:58編輯
第四題《鳳仙花酒店》解答:
根據警方的調查結果“所有能到達這里的路口的攝像頭都沒有看到行人的蹤跡或可疑跡象”,可以確定這是一個典型的封閉環境案件,因此兇手便鎖定于馮志成(201)、方琦(203)、鄧浠浠(205)、李固登(206)、尚安(207)、秦夢(208)和秦馬(經理)這七人之中。
首先,案發現場林歡的血跡“進入現場勘查的時候已經有點發黑了”,但是實際上因為“我”發現的比較及時,火并沒有來得及燒到林歡尸體所在的位置,因此血液已經發黑說明實際上林歡已經被殺害有一段時間了,而不是在六點半之后才被殺害的。
第一個可以被排除嫌疑的人就是秦馬。他本身的時間線除了五點到五點半之間前往雜貨店買了煙花爆竹搬到庫房之外,其余的時間都待在廚房中。而因為廚房的門口正巧處于攝像頭的監控范圍內,因此這個行動線是可以被確定的,沒有撒謊的可能。綜上所述可以初步排除秦馬的嫌疑。
那么根據秦馬的證詞,五點半他搬完煙花準備離開庫房的時候,聽到了“兩聲短促的悶響和一聲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但這個聲音并不來自于爆竹走火,再結合其他人的口供多次提到之后并沒有再聽到類似于槍擊的聲音,可以初步推斷這兩聲短促的悶響和一聲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就是兇手襲擊林歡時發出的動靜。
結合現場的情況,不難推斷出兩聲短促的悶響分別是射擊和子彈穿過林歡腦袋之后打穿書架打在墻壁上發出的聲音,而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應當是林歡倒地撞擊地面發出的聲音。兇手在五點半就將林歡殺害了,之后利用酒精和拜神用的香制作了延時的引燃裝置,讓林歡的房間在6:30之后才起火,誤導別人認為案發時間為6:30之后,而此時自己已經在晚宴上,以達成不在場證明。
從被拋棄在廁所窗戶下方草叢中的手槍、手套和鑰匙可以看出,兇手將作案用的工具從左側廁所中拋棄,因此工具包中的裝有子彈的手槍依舊存在的李固登的嫌疑就降低了不少。且由于李固登并沒有收到梅花Q的來信,同時是作為林歡的保鏢才前來酒店的,不太可能是這起案件的謀劃者,因此可以初步排除李固登的嫌疑。
那么根據李固登的證詞,林歡來這里是“約見”某一個人,且是不能讓李固登打擾的,那么很有可能這個約見的人就是殺害林歡的兇手。
而根據現場用來助燃的酒精,和保健室被用掉的四瓶酒精,可以得出兇手用來助燃的酒精正是從保健室中取得的。而剩余的五名嫌疑人中,秦夢、方琦和馮志成是知道保健室有酒精的(秦夢本來就知道,方琦和馮志成帶李固登去保健室消毒,也可以看出他們知道保健室有酒精),鄧浠浠沒有證據指向其知道這一點但有可能知道,尚安則是第一次來這家酒店,并且是因為其他店關門了迫不得已而來的,因此不太可能知道保健室有酒精這件事情。以此則可以初步排除尚安和鄧浠浠的嫌疑。
而在剩余的三人中,馮志成和方琦均有收到來自梅花Q的信件,而秦夢雖然聲稱自己有收到信件,但其物品中卻并沒有信件,但她卻又明確知道信件的內容,所以較大概率信件的發送者就是她,目的是將人騙過來進行殺害。



第五題《夜刃》解答:
先說結論,暗夜幫內間諜為木馬,白鹿幫內間諜為長眠;木馬案兇手為冰伯,妖姬案兇手為長眠,鍵盤案兇手為寒雨,段輝案兇手為若晴。
首先根據題目要求,先排除陳總的嫌疑。從寒雨的郵件來看,殺害妖姬的兇手為白鹿幫內的間諜,而陳總作為白鹿幫的頭目已經四年,寒雨進入暗夜幫的管理層也才兩年,因此陳總不可能是寒雨安排進白鹿幫的間諜,因此陳總沒有謀殺妖姬的嫌疑。
該題目中一共分為四起案件:木馬案、妖姬案、鍵盤案與段輝案,同時兩個幫派內各有一名對方幫派的間諜,且白鹿幫的間諜可以拿到位于暗月樓中的U盤,而暗夜幫的間諜則可以在雨露閣中擊殺妖姬,說明兩邊的間諜都為對方的管理層人員(即排除掉間諜是下屬小弟的可能性)。而在題目中,同一幫派的成員并無互相行兇的動機,因此行兇雙方只有兩種可能:一幫派成員殺害另一幫派成員或幫派內間諜殺害幫派成員(反過來幫派成員殺害間諜也成立)。因此,優先推理出雙邊的間諜,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鎖定真兇。
(一)暗夜幫內的間諜,首先可以排除掉“我”和寒雨,因此管理層只剩下三位:若晴、木馬和冰伯。結合長眠與小劉的證詞,以及發票上的時間,可以得知8月9號(上周日)的時候陳總就在木馬工作所在地的AA超市將暗夜幫的U盤交給了長眠。而上周六的時候那兩個U盤還存在暗月樓的儲物室中,因此U盤被盜的時間只能是上周六到上周日之間。而根據探員手機里黃經理的朋友圈,黃經理和若晴上周五到本周二均在遙遠的M省培訓學習,因此若晴沒有盜竊U盤的時間。同理,冰伯不久前從國外回來被隔離了十四天,本周二【今天周四,前天周二】才被放出來,也同樣的沒有偷竊時間。綜上所述,潛藏在暗夜幫內的間諜就只可能是木馬了。
(二)白鹿幫內的間諜(同時根據寒雨收到的秘密郵件也是妖姬案的兇手),首先已經排除掉了陳總,而作為死者被拍了照的妖姬也可以排除嫌疑。因此間諜出在探員、長眠、鍵盤、妖姬之中,而首先可以排除的是鍵盤,因為若是間諜為鍵盤,那么寒雨沒有動機將其殺害,而若晴則不會使用木馬的夜刃殺害鍵盤,且寒雨見到鍵盤尸體時的態度不會如此淡然。其次可以排除探員的可能性,妖姬死亡時手中握著三張撲克牌方片4、紅桃6和梅花7,正好是小劉當晚用于贏了兩局牌局的三張牌(大概率是出千)。這個牌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妖姬留下的死亡信息,另一種是兇手偽造的死亡信息企圖嫁禍他人,而探員在牌局結束后才抵達雨露閣,且之后大家談論的話題全是關于組織的相關問題,他沒有途徑獲知小劉打牌時的信息進而偽造嫁禍小劉,因此探員也不可能是間諜。因此只剩下小劉和長眠。而當天他們倆除了手機和自己房間的鑰匙,小劉還帶了一些發票,長眠則帶了一部筆記本電腦(冰伯同款),而在開完會后,小劉、長眠和妖姬的手機都被陳總拿走檢查了,因此只有帶了筆記本電腦的長眠才有能力拍下兇案現場的照片并用郵件發給寒雨【冰伯可以使用電腦視頻聊天,且根據圖片也可以看出,該筆記本具有攝像頭】,而小劉是沒有這個能力的。且照片中有拍攝到妖姬手中的撲克,說明此時兇手仍在現場,若兇手為小劉,不處理掉這個指向自己的死亡信息的可能性非常小。綜上兩點,可以確認白鹿幫內的間諜為長眠,而這也能說明為什么他拿到了暗夜幫的機密U盤后只是丟在E盤的一個文件夾里,并沒有認真去研究(如果真的經常研究,一般不會放在E盤某個文件夾這種角落的打開非常麻煩的地方)。綜上所述,白鹿幫內的間諜為長眠。
(三)木馬案的兇手,因為案發地點位于暗月樓內,因此兇手被鎖定在寒雨、若晴和冰伯三人之中。而殺害木馬所用的齊哥的夜刃,在20:30時還位于儲物室中,而在20:30到21:20這段時間中,在暗月樓的寒雨和冰伯均在一起打牌,而若晴還在公司加班,都沒有機會去取得這把夜刃。在21:30后,“我”就去將儲物室的門鎖了起來,且唯一一把鑰匙在“我”身上,因此在這之后也沒有人能在儲物室中取得這把夜刃。因此能取得夜刃的時間只有21:20到21:30這十分鐘的時間,而若晴打牌時并沒有在現場,她知道儲物室門沒有鎖進而偷偷來到暗月樓拿走夜刃又離開的可能性極小,且時間十分不充裕(即使21:10若晴就離開公司,抵達暗月樓時也已經21:25了),因此排除若晴的嫌疑。而若是寒雨動的手,那么動手的時間只能是21:20到21:30這么短短的十分鐘,她需要先前往儲物室拿到夜刃,之后在木馬門外(房門只有自己能開)叫醒木馬讓其開門,完成擊殺后離開木馬房間。這個過程完全不被發現的可能性非常低,因為木馬當時是比較累直接回房睡覺的情況,很難想象能叫醒睡著的人卻不讓其余的兩個人聽見。而且基于木馬是間諜,且因為陳總將U盤交到了白鹿幫中的間諜長眠手上,那么這個信息大概率也已經被寒雨得知,因此寒雨應該已經得知木馬是間諜這件事情,那么如果此時已經將木馬殺害,則完全沒有必要專門再讓“我”去把儲物室的門鎖上,因為鎖門的初衷已經不必再擔心了。所以寒雨犯案的可能性非常低,而冰伯則可以在這十分鐘內拿到夜刃,而在“我”與寒雨、若晴出門前往桌球館后,0:00到1:00這一個小時內,沒有其他人干擾的情況下,從容的完成對木馬的擊殺。且若是寒雨殺害的木馬,則她不會選擇再用木馬的夜刃去殺害鍵盤以嫁禍木馬(此部分推理見后面的鍵盤案)。而木馬作為間諜,冰伯則是“幫派中元老級人物,遇事沉著冷靜,善于策劃與統籌,擁有豐富的經驗,多年來培養了無數文武雙全的高手”,因此冰伯從蛛絲馬跡中發現木馬是間諜進而將其殺害的可能性很高。綜上所述,木馬案的兇手為冰伯。
(四)妖姬案的兇手,根據寒雨收到的秘密郵件,是白鹿幫中的間諜。因此根據(二)中的推理可得兇手為長眠,只有長眠知道撲克牌的事情偽造現場,同時還有拍照并發送郵件的能力。
(五)鍵盤案的兇手,由于死亡地點位于桌球館旁公園,且當晚0點后除鍵盤外沒有其他人離開雨露閣,因此殺害鍵盤的兇手不可能是白鹿幫的人,(也不可能是木馬,因為1:00之前木馬已經死了,而鍵盤死于1:00之后),而是在冰伯、寒雨和若晴之間。根據路人的口供,跟鍵盤聊天并殺害了鍵盤的兇手身高一定不超過170cm,大概在165cm左右,可以排除掉身高超過185cm的冰伯,鎖定在寒雨和若晴之間。而在鍵盤死亡時間1:00到3:30之間這段時間,兩人大部分時間均與“我”一起待在桌球館內,除了1:30到1:45的十五分鐘寒雨外出和3:00到3:10的十分鐘若晴外出,因此若是犯案則只有可能在這兩個時間段內。而如果兇手是若晴,她來回桌球館和案發地點需要四分鐘,買從售貨機買三罐可樂保底需要兩分鐘(需要選擇數量之后付款,還要等待自動售貨機慢慢一瓶一瓶的出貨),留給她作案的時間只有四分鐘,還要算上和鍵盤交流的時間,不是上來就動手,時間非常的趕?!井斎挥锌赡芸蓸肥翘崆皽蕚浜梅旁诒嘲锏?,但是自動售貨機一般是冷凍的,而若是提前準備好的可樂因為時間的問題必然是常溫的,“我”應該不會注意不到這個問題,因此可以排除這種可能性】而若兇手是寒雨,則十五分鐘的時間完全足夠來回、交談和犯案。結合(三)中提到的,寒雨很難在不驚動其他兩人的情況下叫醒木馬,而木馬現在手中的夜刃在她回房間時還在她的手里,并且木馬一般不會把夜刃交給其他人,因此殺害鍵盤的夜刃不太可能是現在木馬手中那一把,而是之前那次遺留在現場的夜刃。結合鍵盤在會議上提出要和暗夜幫合作和雨露閣儲物室里之前那把夜刃被拿走了,可以得出是鍵盤將其帶走并赴會,可能是想作為信物或者將其歸還以表達有好的合作意向。如若兇手并不知道木馬的間諜身份,不會故意使用這把能夠證明暗夜幫身份和主人是木馬的夜刃來殺害鍵盤,還將其遺留在現場,因此動手的人只可能是已經得知了木馬的間諜身份,想利用殺害鍵盤嫁禍木馬的方式來洗清嫌疑的同時栽贓木馬,讓白鹿幫對其失去信任。而相比于沒有什么信息途徑的若晴,有著長眠作為間諜的大概率已經知道木馬是間諜的寒雨顯然更符合這個條件。而且鍵盤此行約人的目的是和暗夜幫的人商量合作,所以應當是與暗夜幫中負責制定計劃的人或者首領聯系更為合情合理。因此殺害鍵盤的兇手應當是寒雨,她在交談中知道了這把夜刃,臨時起意利用這把夜刃殺害鍵盤同時栽贓間諜木馬。這也是為什么在間諜木馬死了的情況下,陳總手機還會收到鍵盤現場尸體的匿名短信的原因。除了兇手在襲擊時拍照外,其余人在其余時間都沒有機會可以拍照,而兇手這么做的原因只有可能是為了栽贓木馬。綜上所述,鍵盤案的兇手為寒雨。
(六)最后一案為段輝案,根據海哥的短信和“我”的分析,兇手為暗夜幫管理層中的一員親手襲擊了段輝,因此依舊只能是寒雨、若晴、木馬和冰伯之一。首先22:30路人發現段輝時的描述是“有個人倒在了道路中間,鮮血染紅了路面,可謂是非常顯眼”,而21:00陳總離開飯店經過Q巷時的情況是“道路中間一堆生活垃圾沒人掃,行走太不方便了”,這兩者顯然是沖突的。這有兩種可能的解釋,一種是襲擊發生在21:00之前,段輝只是被垃圾覆蓋住了所以陳總沒有發現,之后垃圾被清理才被路人看見;另一種是襲擊發生在21:00和22:30之間,在垃圾被人清理后才動的手。但即使是前一種情況,兇手也需要在21:00到22:30之間,有時間回來清理掩蓋了段輝的垃圾,因為若是其他人清理的垃圾,同樣會發現尸體并報案。因此兇手在21:00到22:30之間,必然要有充足的時間來一趟Q巷。而在這段時間內,寒雨和冰伯只有21:20到21:30這一段時間是沒有不在場證明的,而從暗月樓往返一趟Q巷都要24分鐘,時間根本來不及,因此可以排除寒雨和冰伯的嫌疑。而另一方面,木馬第二天還需要早起上班,且在21:30到0:00這一大段時間一樓活動室都有人,若是木馬是兇手,她出門的時間點只有在21:20到21:30這十分鐘,并且還要在外面呆到0:00以后回來才有可能不被發現,可能性不大。而若晴在21:10之后便沒有不在場證明了,直到21:40到達暗月樓,中間有30分鐘的時間,除去前往Q巷10分鐘和從Q巷前往暗月樓12分鐘,還有8分鐘的時間可供若晴襲擊段輝,時間是足夠充裕的。同時一開始若晴說自己要加班到9點,和實際的時間(如果兇手不是若晴則若晴下班時間為21:40倒推15分鐘的21:25)偏差較大。而且正常人一般發短信說自己還有多久到,都是在準備前往目的地的時候發,而不是在半途中發(因為準備出發的時候很容易確定大概還有多久到,而中途實際上你很難確定已經走了多久還剩多久),而若晴是在21:30發短信告知寒雨還有10分鐘到,而不是在21:25的時候發短信說還有15分鐘能到,這也側面證明了當時若晴的所在地更可能是離暗月樓12分鐘路程的Q巷,而不是15分鐘路程的公司。若是在公司,已經走過無數次的若晴很準確的就能判斷出15分鐘能到暗月樓,不太可能在半路才發10分鐘到的短信。且相比于玩電腦技術的黑客木馬,曾經手刃了鐮刀幫首領的若晴,顯然是更適合的雇傭對象,從海哥的角度考慮,雇傭若晴也顯得更為合理一些。綜上所述,段輝案的兇手為若晴。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8:20:58
第四題:
  兇手應該是老秦。他舉辦煙火大會的當天,林歡就被槍殺。而且剛好因為這個,大家身上都有硝煙反應。這未免太巧了;廁所傳來的奇怪聲響有可能和酒精有關系。因為久的倒完,就可以合理的開始用那些新酒精。一般停電,正常人都選擇點蠟燭,老秦卻讓鄧浠浠用煤油燈。林歡可能是這酒店的老板,她可能也是那個地下組織的成員之一。
第五題:這題水一下。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8:21:46
▍「超新星杯三校賽」第二輪作答
[4]《鳳仙花酒店》
首先注意到每個人的證詞,其中提取出的關鍵點在于六點之前的一段時間停了電,而兇手將鑰匙扔出窗外的時間應該是在方上完衛生間之后,在五點半左右發生了槍擊,而右樓中的任何人都沒有聽到,加上有關門的聲音,猜測兇手為秦夢。
接著注意到案發之后兇手將房間靠窗的一面點燃,而關于這么做的原因可能在于要處理掉LED。文中有意提到LED燈是紅綠色,并且給尚安一個天才操盤手的身份,所以這道題可能跟紅綠色盲有關。
接下來注意到文中寫道“ 咚咚咚的敲門聲響起。我緩緩地拉開了門,映入眼簾的是一位穿著樸素的年輕女孩,她臉上鮮艷的妝容給人一種不協調感,可能是因為和她一身的白衣灰褲不搭”,這里寫道秦夢身穿灰白色調的衣服,但是卻化濃妝,所以不難猜測她是紅綠色盲,所以化妝品在她嚴重幾乎是灰白色。加上她住在酒店里卻要依靠手表來看時間,所以可以肯定她就是紅綠色盲。那么LED燈在她眼中就是灰色的,所以我們假設兇手確實是秦夢,那么在她殺人之后,酒店恰好停電,LED的顏色突然變成黑色,那么她將會認為那是林歡做的保險裝置,所以點著書架和窗簾來燒毀LED燈。因為案發時秦夢沒有不在場證明,加上只有她有點火的理由,所以秦夢兇手論顯然成立(接著用鑰匙鎖上房門然后把鑰匙丟下窗戶即可)。
[5]《夜刃》
時間倉促,但還是答一下。
首先是排除陳總的原因,文中提到殺害妖姬的人是暗夜幫派去白鹿幫的臥底,那么陳總不可能是臥底,所以陳總不是兇手的原因是他不可能是暗夜幫的臥底
接著看白鹿幫派來暗夜幫的臥底。注意到儲物間的房門有兩次忘鎖,而寒雨看見門沒鎖卻沒有發現U盤丟失,所以她當時應該是趁機去里面取了什么東西出來,那她取的東西顯然是奇哥的夜刃。所以第一次忘鎖的時候丟了兩個U盤。注意到殺死鍵盤的兇手使用的是木馬的夜刃,所以不難推斷出兇手是先殺了木馬然后用木馬的夜刃殺了鍵盤。由于陳總等三人在木馬工作地傳遞了暗夜幫的U盤,所以推測木馬是白鹿幫派往暗夜幫的臥底。而寒雨發現木馬是臥底所以殺了木馬,并用木馬的夜刃殺了準備和暗夜幫合作的鍵盤。
所以打桌球時寒雨出去殺了鍵盤,那么襲擊段輝的是若晴。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8:49:56
兇手:秦馬
使用物品:煙花爆竹(掩蓋開槍后身上的硝煙反應)
          202房中的LED鐘(改變時間確保死者留在房中)
          手槍(殺死死者)
          手套(掩蓋指紋)
          備用鑰匙(進入死者房中)
          四瓶酒精(為點燃書柜作助燃物)
          香(引燃物)
作案過程:
       當天下午五點到五點半秦馬購置煙花爆竹,安置在庫房后在五點四十分左右制造酒店斷電(據馮,方兩人證詞),目的是借此將死者房中LED燈的時間提前(秦馬在午飯結束后提到過六點開始晚飯,怕死者提前離開房間錯失機會),接著在六點左右戴上手套上樓趁走廊無人時進入202房(既可使用鑰匙進入也可借口進入,符合方的證詞),使用槍殺害了林歡(由多處細節可知酒店房間隔音極佳,1.三點時鄧在房門外找過我我卻不知。2.秦馬上樓喊我們吃飯時我只聽見敲門聲卻沒聽見人聲??芍酥苯幼饔迷陂T上的敲門才可令屋內人發覺,與現場隔著兩扇房門的眾人是聽不見槍聲的,廁所的隔音未必好但方琪帶著隨身聽。),殺害林歡后注意到了墻上的鐘,因為不懂行害怕鐘會有記錄變化的功能,于是想要毀壞鐘,但直接毀壞必然受到懷疑,想到了利用香和煤油制造延遲點火裝置(之所以要延遲是得確保發現尸體時間要在燃放煙花爆竹之后),將鐘的損壞歸因于焚尸大火,出門反鎖后(害怕死者被提前發現,煙花爆竹還沒放呢),假裝剛上樓呼喚我們下去,在樓下拿到香后正巧遇到我下樓,因為害怕我干擾他的計劃(因為我中午也很熱情的在廚房幫助他),便讓我幫他到庫房搬煙花爆竹,但因此也無法再取得煤油,但轉念便想到雜物間的酒精也是引燃物,帶著香和酒精再次進入死者屋內,布置好現場后,取走死者持有的鑰匙(避免懷疑),反鎖房門后再次呼喚眾人下樓(害怕有人去叫林歡從而產生懷疑),隨后便下樓丟棄槍,手套,鑰匙后與眾人聚餐直到書柜被引燃,隨之便出現之后的事情。猜測秦馬是梅花Q(受邀者:我,馮,方,鄧,林。保鏢:李。臨時住客:尚。女兒:夢。)

其余嫌疑人排除:
馮:身上極其微量硝煙反應。
方:僅能從過程推斷非兇手。
鄧:助燃物大概率會選擇煤油而不是酒精。
李:隨身帶有武器但沒使用。
尚:不知道雜物室中有酒精。
夢:小蘿莉一個,主觀排除哈哈哈。





陳總不是兇手,因為兇手在殺害了妖姬后還拍了圖片發給寒雨,可知兇手即是寒雨安排在白鹿幫的臥底,陳總大概率不是臥底,原因有一:寒雨曾布置過手下暗殺陳總,二:陳總為白鹿幫首領,沒必要成為寒雨的臥底。

死者:木馬
兇手:寒雨
使用物品:齊哥的夜刃
作案過程:
       當晚九點二十分打完牌散后,各人回到自己的房間,寒雨住在一樓,注意到儲物室門沒關好,本想上樓提醒我,但突然發現這是個可以利用齊哥夜刃殺死木馬的機會(也許寒雨早就看出端倪木馬是臥底,由在儲物室丟的兩個U盤在木馬工作的地點由陳總交給長眠可推出木馬大概率是臥底),帶著齊哥夜刃上樓并借口進入木馬的房間(木馬自己開門,且由于我和冰伯在樓上并未發覺),用齊哥的夜刃殺死了木馬。

其余嫌疑人排除:
       兇手只能在九點二十到九點半之間拿到齊哥的夜刃,最大可能為寒雨。若是冰伯為兇手,則拿到木馬夜刃后不可能殺鍵盤(身高不符)。

死者:鍵盤
兇手:寒雨
使用物品:木馬的夜刃
作案過程:
       用齊哥的夜刃殺死了木馬后看見木馬自己的夜刃,寒雨心生一計,想要用木馬的夜刃殺死今晚打算約自己談合作的鍵盤(鍵盤主張合作,且凌晨孤身一人出門),并拍照后發給陳總,讓他體會一下自己的手下被自己的臥底殺了是什么感覺。于是在若晴提出去離雨露閣近的桌球室時毫不猶豫,并在凌晨一點三十借口出去透氣,在公園用木馬的夜刃殺害了鍵盤(小弟的證詞,身高符合),并將木馬的夜刃與尸體清晰的拍了下來,打算發給陳總。

其余嫌疑人排除:
       因為鍵盤主張合作,故白鹿幫臥底不太可能出手,且沒有人再從雨露閣出去過,因為兇器是木馬的夜刃,所以鍵盤的死亡時間大概率在木馬之后,且兇手大概率為同一人。


死者:妖姬
兇手:探員
使用物品:雨露閣儲物室的夜刃
作案過程:
       探員極有可能是暗夜幫臥底(臥底殺了妖姬后拍了照片給寒雨,當晚只有鍵盤(已死),探員持有手機)。當晚在所有人回到房間后,探員到儲物室拿了夜刃后借口進入妖姬房間,將妖姬殺死,并用撲克牌想將嫌疑引到當晚與妖姬爆發過爭吵的小劉身上,隨后返回房間。

其余嫌疑人排除:
       妖姬,鍵盤已死,臥底只能在長眠,小劉,探員之間,但陳總在不到一周前曾當著小劉的面將U盤交給長眠,若兩人中一人是臥底,消息大概率已傳到寒雨耳邊,寒雨即可發現儲物室門沒鎖,但寒雨始終沒找我,因此臥底只能是探員

傷者:段輝
行兇者:若晴
使用物品:若晴的夜刃
作案過程:
       九點十分離開公司,十分鐘到達Q巷后按要求刺傷段輝,拿走戒指,再利用十二分鐘于九點四十趕回暗月樓,期間有八分鐘,作案時間充裕。

其余嫌疑人排除:
       行兇者必然在暗夜幫管理層四人之間,從暗月樓到Q巷來回需要二十多分鐘,因此從九點二十解散到九點四十開會的冰伯,寒雨排除,若是木馬出門行兇,若晴到時必然會因木馬汽車不在而懷疑,若木馬走路出門,則回來時若想不引起我們發覺必然得等到零點我們出門之后,不符合前文推斷。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8:59:06 | 2021-11-21 20:00編輯
案件四:
兇手是方琪。
【作案手法】:
利用發信裝置(隨身聽)控制顯示器,吸引死者注意力(朝顯示屏方向看),借機在其身后開門,其后正對死者后顱開槍。殺死死者后,在書架周圍灑上酒精,在書架上將香綁在一本書上,香火高度在起火點上方,在衛生間拋下作案工具,沖水掩蓋墜物聲(此時為18:00左右)
香火的燃燒時間為30分鐘左右,18:30之后香火燃盡,起火點處鋪滿大量酒精,現場開始起火。



【兇手分析】
死者后顱貫穿,明顯是后腦中槍。聯系死者倒地位置,可以推斷,當時死者正對顯示器,而顯示器可以接收信號播放視頻,隨身攜帶電子設備的人是【馮】【方】【尚】,兇手應在此三人之中。
【尚】由于工作的特殊性,難以抽身,不在場證明較充分;且沒有收到邀請函,是意外到來人員,作案可能性降低。
【方】的“錄音筆”沒有特制功能,符合可以儲存文字、圖片這一要求的在場設備只有“隨身聽”和“電腦”。
【方】一把空槍子彈,前來酒店目的不明,且沒有發現17:40左右停電這一事實,有前往洗手間洗漱。
相對而言【尚】犯案的可能性更小,所以兇手為【方琪】


案五
陳總不是兇手的原因:妖姬忠誠,最近新立大功,是臥底的可能性低,陳總沒有殺掉妖姬的動機;且兇器為夜刃,陳總作為首領,不是暗夜幫的臥底,不具備作案條件。

段燁被襲擊:襲擊人是木馬。
由于嫌疑人鎖定在暗夜幫管理層,寒雨和我20:00-0:00都能互作不在場證明,寒雨排除;若晴在公司開會,21:30下班,21:40到樓,之后均有不在場證明,寒雨排除;冰伯20:00-0:00有不在場證明,排除。最終,21:20之后睡覺沒有出現的木馬是唯一可能執行襲擊的人,動機:接下海哥的單子。

木馬的死亡:兇手是寒雨。
動機是寒雨懷疑木馬是臥底,從臥底手中得知了“AA便利店”的U盤交易以及和鍵盤合作的消息,因此選擇斬殺。
會議結束后,從儲物室拿取武器,敲門擊殺木馬。

妖姬的死亡:兇手是小劉。小劉今年剛畢業入組的成員,最有可能是組織臥底,因此襲擊妖姬。且根據死者的死亡信息方片4、紅桃6和梅花7可知:兇手是一起打牌的小劉或者長眠(陳總已排除),而小劉半夜去過衛生間,表現不自然,嫌疑最大。

鍵盤的死亡:兇手是寒雨。
因為殺死木馬的兇手是寒雨,因而才有木馬的夜刃,才能實施犯罪。而寒雨1:30-1:45有透氣離開的時間,并且得到鍵盤和木馬“合作”的見面信息,具備犯案能力。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21 19:06:13 | 2021-11-21 19:44編輯
第二輪第四題解答
推論1→秦夢為紅綠色盲理由:①秦夢在呂心音房間內是通過自己的手表看時間,而卻無視了房內的電子鐘。結合紅綠色盲無法分辨出紅字綠底的數字這一特征,可知秦夢不去看電子鐘時間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為她是紅綠色盲患者。②秦夢的色盲癥導致她喜歡化很濃的妝,因此在隨身的書包里裝有大量的化妝品。原文部分:①【顯示屏是最常見的那款紅綠雙基色顯示屏,紅字綠底的顯示形式非常直觀】②【她臉上鮮艷的妝容給人一種不協調感,可能是因為和她一身的白衣灰褲不搭?!竣邸疽粋€異常顯眼的鐘掛在房門正對的墻上】④【她抬起左手,看看了手表】⑤【反倒是小夢看了看手表告訴我,已經到飯點了?!?br /> 推論2→房間內的電子鐘存在隱藏功能理由:①房間內的電子鐘采用了當時最新的技術,當然不可能僅僅用來看時間這么簡單,所以作者故意在這里賣了關子,讓秦馬在面對秦夢的質疑時選擇搪塞。②死者與在場除秦馬之外的所有人并不熟識且心存防備,甚至還帶了貼身保鏢保護自身安全,所以如果死者在午飯后約了除秦馬之外的其他人在自己房間談事的話,必然會要求保鏢在場。然而根據李固登的證詞,死者當時表示有要事辦讓李不要去打擾她,所以死者口中的要事并非是與在場的某人密會。③正如上一條所說,死者與眾人并不熟絡,可以排除他們之間互留聯系方式的可能性,那么在眾人各自回房后就無法通過手機或電腦這些正常的手段進行聯絡,只能選擇房內唯一存在違和感的“電子時鐘”作為通訊工具④兇手顯然并不能熟練使用該“電子時鐘”,或者說兇手只懂得發送或者查看消息,卻不知道如何徹底刪除聊天記錄,因此他利用酒精和線香作為延時點火裝置將整個書架包括上方的“電子時鐘”一起焚毀。那么兇手為什么不毀掉自己房間的“電子時鐘”呢?一方面如果兇手真的這么做了就等于變相承認自己與本案有關,另一方面他也在賭秦馬不會去關注這個鐘的真正用途。原文:①【它采用了當時最新的LED技術,聽我一個專業的朋友說,這是研究院的寵兒,信號接收器可以接收瞬時信號來更新顯示屏的內容】②【十年來一直沒有變過——整體的復古風格】③【坐旁邊的林歡則是一個看不出深淺的中年婦女,她的眼神中無時無刻都透露著一絲凌厲,感覺一直在提防一切身外之物般?!竣堋疚移鋵嵰膊惶宄?,在我被聘為管理員之后不久,旅店老板就在二樓所有房間安上了這種鐘,我既不懂這些高科技,平時也用不上,于是也沒有多管,上次女兒回來問我,我也只是打打馬虎眼?!垦a充:由推論2可知秦馬的房間沒有裝這種種,假設秦馬要聯絡位于二樓房間內的死者,必然會采取更便捷的方式,比如用前臺座機撥打房間電話,因此秦馬沒有毀掉死者房間“電子時鐘”的理由。此外,秦夢患有紅綠色盲癥,無法正常使用“電子時鐘”與外界聯絡;尚安首先進的是沒有前臺的左側樓,可知是首次入住這家酒店,自然也無法獲悉“電子時鐘”的玄機;李固登則是死者的貼身保鏢,從動機上來說不會主動去殺死雇主。因此兇手在鄧浠浠、馮志誠和方琪三人之中。
推論3→兇手開槍的地點位于一樓上鎖的房間內理由:①由本案時間線可知,秦馬于17:30返回酒店倉庫存放煙花,并在離開時聽見了異響,這與位于死者房間隔壁的馮志誠和方琪所提供的見聞存在較大差異,因為這兩人只聽見了隔壁有開關門的聲音以及廁所的沖水聲。同時段時間線如下:17:00→【秦馬證詞:去雜貨店買煙花】【尚安證詞:結束操盤】【林歡最早死亡時間】17:30→【秦馬證詞:返回酒店庫房存放煙花,期間聽見異響】17:40→【馮志誠證詞:停了幾分鐘電】18:00之前一段時間→【方琪證詞:停電】快18:00→【馮志誠證詞:隔壁廁所水聲】18:00→【方琪證詞:上廁所 洗漱 隔壁有開關門的聲音】由于秦馬的嫌疑已被排除,因此他的所見所聞真實可信。由本案不存在合謀這點可知,隔壁的馮、方二人不可能同時隱瞞這件事,因此秦馬在案發時段所聽見的異響并未傳入另外兩人的耳中,換句話說兇手開槍的地點并非位于202房附近。②根據秦馬的描述,他在聽見異響之后的第一反應是煙花爆了,但是進入庫房查看后卻一切正常,可以推斷異響的聲源離煙花存放的位置很近,也許只有一墻之隔,因此才會讓秦馬產生錯誤的判斷。③根據文中描述,死者額頭處的彈孔周圍沒有燒焦的痕跡,因此可以排除兇手是用手槍抵近射擊死者頭部這一作案手法,所以兇手開槍時與死者存在一定的距離。原文①【只有額頭一處槍孔,槍孔周圍沒有燒焦的痕跡】②【剛走出庫房幾步,突然聽到了兩聲短促的悶響,和一聲類似物體撞擊的聲音,我還以為是買的爆竹走火了,嚇得我趕緊回去檢查了一遍,還好沒什么大事?!竣邸揪o鄰六點的時候有人在隔壁廁所好像呆了一段時間,我聽到了水聲。其他聲音?我沒聽到任何槍聲,可能當時太入迷于試講報告,沒有注意到其他聲響。】④【意外的聲音似乎沒聽到太多,我在聽隨身聽里面的歌呢,好像隱約有聽到隔壁有開關門的聲音?!?br /> 推論4→兇手放火的原因是清除遺留在窗框上的彈孔以及其他證物理由:①已知兇手開槍的地點在倉庫隔壁(這里先假設兇手擁有進入一樓左側上鎖房間的手段,具體原因下文解釋)且死者當時并不在該房間內(如果兇手在此處殺害死者,需要將尸體搬到樓上,費時費力不說還容易引起更大的動靜),所以死者當時依然在202房內,只是所處的位置有利于兇手進行中距離射擊而已。②根據上一條分析已經不難想到,兇手必然是利用某種手段給死者留下了幾點鐘打開房間窗戶向下看的信息(比如通過房內的“電子時鐘” 進行聯絡),而就在死者探出頭的瞬間被早已等候在一樓的兇手一擊斃命,子彈穿過頭顱嵌入正上方的窗框內,因此會出現兩聲悶響和一聲撞擊聲(槍聲、子彈穿過頭顱聲,子彈嵌入窗框聲)。綜上,兇手為了掩蓋真相,只能回到202將窗框上的彈頭取下,然后將彈頭嵌入書架背板并在墻上留下輕微撞痕,設置好線香和酒精組成的延時點火裝置后鎖門離開。原文①【但著火的地方已經燒得面目全非,書架和半個窗簾都完全看不出原來的模樣】②【子彈在書架靠墻面的殘骸上被發現,而在上方的墻壁上則發現有輕微的撞痕。】③【而引起大火的原因很可能是點燃了大量易燃物品,從而引燃了木質家具,點火的應該是一些拜神用的香】補充:由于死者中槍后趴在窗沿上,而頭部彈孔中滲出的血液受重力影響會落在樓下,此時兇手利用事先準備好的墊有書頁的銅盆(防止血液滴落銅盆的聲音引起注意) 接住這些血液,等待死者傷口血液凝固不再滴落后將盆里的血液倒在現場地上,由于血液與銅盆接觸時間較長所以才會顯得很黑。(有圖可知尸體與起火位置存在一定距離,血液發黑并非是因為火焰灼燒的原因。)
推論5→鄧浠浠是本案真兇理由:①根據原文可知正是由于放煙花這一行為導致了硝煙檢測無效化,而馮志誠卻以童年陰影為由沒有參與,也就是說假如馮是兇手,他就等于放棄了一個替自己身上硝煙痕跡進行辯解的最佳機會。那么馮身上的微涼硝煙反應從何而來呢,其實就是被海風刮來的火藥殘留附著在他身上這么簡單。因此排除掉馮的作案嫌疑。②根據馮志誠的時間線可知,他與方琪關于停電時間的描述基本一致,那么在17:40停電時,方琪的確是在二樓房間內,如果她是兇手的話10分鐘時間根本不夠等待死者血液凝固以及處理布置現場。所以排除方琪作案的可能。③鄧浠浠的證詞中并未提及停電一事,只說了自己一直在看新年節目,因此可以確定停電的那段時間鄧并不在二樓任意帶有電子設備的房內,他撒謊的目的就是要掩飾當時自己在一樓這件事。原文:①【隨即警察對在場的所有人進行了硝煙反應檢測,除了馮志誠有極其微量的硝煙反應外,其余人都有明顯的硝煙反應,不過大家都參加煙火大會,并不能區分出是手槍還是煙花爆竹造成的硝煙反應?!竣凇疚矣浀媒裉?:40左右好像停電了,停了大概有個幾分鐘的樣子】【停電?哦,好像有這么一回事,就在六點鐘新聞之前一段時間好像】③【今天下午三點多本來想找呂先生幫個忙的,結果發現他好像睡著了,敲了敲門沒有回應,然后我就一直看跨年節目一邊等呂先生醒來,結果一等就到了飯點】補充:鄧浠浠提到自己曾于三點多敲門找呂心音未果,但是呂心音隔壁的方琪卻只聽見開關門的聲音,并未提及敲門聲,所以鄧浠浠對自己的行為撒了謊。
推論6→鄧浠浠的真實身份是酒店現任老板,林歡則是前任老板的妻子。理由:①鄧浠浠面癱?墨鏡的人設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易容術,因為戴了面具的緣故導致來不及作出豐富的表情,所以鄧浠浠的身份是經過偽裝的。②眾人接受到的邀請函中附帶有??Q這個符號,而??Q的含義表示英國以紅色薔薇花為標志的蘭開斯特王族和以白色薔薇花為標志的約克王族經過薔薇戰爭后終于和解,將雙方的薔薇花結在一起。因此神秘人的身份與兩家酒店的合并有關系。③遺留在現場的??Q是兇手給死者留下的啟示,結合《圣經》中的故事可知??Q的歷史人物曾經歷過改嫁,并成功實施了美人計。所以林歡的身份是前任老板的妻子,所謂合并不過也是現任老板利用股神K搞垮對手后進行的收購,林歡對此懷恨在心打算改嫁給對方再尋找機會報仇,結果卻被對方識破后反殺。原文:①【沒有落款,也沒有其他多余的痕跡,一張孤零零的梅花Q躺在信封的角落。牌的背面是一個缺了右上角的六芒星圖案?!竣凇径驮谑昵?,一位出手闊綽的老板盤下兩間酒樓】③【那個紙牌屋俱樂部里面赫赫有名的股神老K,傳說中3天做空兩家大公司,讓對手資產直接蒸發80%的天才操盤手竟然是如此一個小毛孩?】④【包里有著一封我所見過的邀請信和同樣的一張梅花Q撲克牌,還有一枚徽章,一面印著缺了左上角的六芒星圖案,一面刻著紅桃Q?!竣荨距囦讳唬荷弦驴诖b著同樣的信,一本《圣經》】
⑥鄧浠浠的真實身份是酒店的老板,擁有全部房間的鑰匙。


第五題解答
襲擊段輝的是若晴。暗夜安插在白鹿中的“鬼”是長眠,白鹿安插在暗夜中的“鬼”是木馬。殺死鍵盤和木馬的是寒雨,殺死妖姬的是長眠。
一、“鬼”的確認(妖姬被殺案)
因為暗夜幫和白鹿幫都互相安排了“鬼”去對方手下,而且妖姬還是死于暗夜的“鬼”手中,要想確認兇手,首先需要把雙方的“鬼”找出來。我們來看看,雙方的“鬼”都分別做了什么事情。首先看白鹿安排在暗夜中的“鬼”。很明顯,這個“鬼”是暗夜管理層之一,要不然肯定也不會知道暗夜的很多信息。千泉是上周六,也就是2020年8月8日和寒雨一起檢查時,發現儲藏室的抽屜里還有5個U盤,而8月13日,千泉只在抽屜里發現了3個U盤。而從小劉和長眠兩個人的共同證詞中可知,陳總在8月9日下午2點的時候,把暗夜的2個U盤給了長眠。說明,暗夜中的“鬼”是在8月8日至8月9日下午2點之間,把U盤偷走并給了白鹿的陳總。而在這個時間段內,因為千泉和寒雨互證對方不是“鬼”,而冰伯因為從國外回來,直到8月11日才解除隔離,若晴則是從她本人以及她同事黃經理的朋友圈共同驗證,在8月7日至8月11日之間,所有的員工都去了M省培訓。那么,暗夜中的“鬼”就只能是木馬了。因為有機會偷U盤的,只有木馬。而正因為她把U盤偷到手,才能正好在自己工作的超市把U盤給陳總,而陳總也是因為拿到U盤的時候超過了飯點,又急于把U盤交給長眠來研究,所以才會在8月9日下午2點吃飯。而要找出暗夜藏在白鹿中的“鬼”,只能從妖姬被害案入手。寒雨收到信息的時間是2點25分,說明殺害妖姬的兇手,在殺死妖姬后,還現場拍了照片發給寒雨。法醫檢查妖姬的死亡時間是在2點到4點30,結合寒雨收到的照片,可知妖姬是在2點到2點25分之間被殺的。而兇手幾乎是殺了妖姬之后,就現場拍了照給寒雨發過去。但是當晚,陳總在0點30分的會議結束后,收走了長眠、小劉和妖姬的手機,并把他們3個的手機帶回了自己房間。(陳總的房間反鎖,別人無法打開。)沒有被收手機的,只有探員和鍵盤。這里還要提一點,“鬼”用夜刃捅了妖姬之后,妖姬雖然是在2分鐘后斃命,但是因為“鬼”發給寒雨的照片中,妖姬手上就已經有了3張撲克牌(很明顯這3張撲克牌是當晚打牌中,小劉用來決勝的牌,這個死亡信息很明顯是指向小劉),說明,妖姬手上的死亡信息,兇手是知道的。而小劉當晚只帶了一部手機,2點的時候,手機在陳總手中,小劉無法和寒雨聯系,即小劉不是殺害妖姬的兇手,那么兇手放任3張撲克牌留在妖姬的尸體手中,只能是因為在白鹿的會議上,小劉和妖姬意見不合,所以兇手想嫁禍給小劉。同時,兇手是打牌時在場的人。(白鹿的幾個管理性別身材沒有相似的,被襲擊的妖姬肯定不會連這個都認錯,所以妖姬手上的死亡信息,是兇手布置的。)這里可以推出,探員不是暗夜的“鬼”,因為探員是在牌局結束之后,才來到的雨露閣,開會的過程中,不可能有誰會透露出具體哪3張牌這樣的細節信息(聊天最多只會說是打了牌,或者說因為3張牌決勝,而不會把具體哪3張牌這樣的細節透露出來,所以知道這個信息的人,一定是當時在場的人。)至于鍵盤,他之所以大晚上被人在公園襲擊致死,完全是因為他和暗夜某個人暗中溝通,想通過合作來達到互利共贏的目的。如果他是“鬼”,既然已經有自己隱蔽的渠道和寒雨聯系,沒有必要也不可能會在晚上溜出去和暗夜的人會面。所以鍵盤也不可能是“鬼”。與此同時,陳總也不可能是“鬼”(這個理由太多了,寒雨在4月份是計劃刺殺陳總的,總不能刺殺自己的“鬼”吧,而且陳總還是白鹿的老大,兩個老大如果暗中互通有無,幫派早就合并了。)那么,能做成暗夜的“鬼”的,只能是長眠了。雖然他的手機被陳總收走了,但因為他隨身帶有筆記本,筆記本是有拍照功能的,且他也參與了牌局,可以完成嫁禍給小劉的操作。他在當晚會議結束之后,從儲藏室拿著夜刃,帶著筆記本,隨便找個理由敲開了妖姬房間的門,乘著妖姬不注意,殺了她,把三張打斗地主時的關鍵牌放到妖姬手上,制造假的死亡信息。然后用筆記本拍下照片,發到了寒雨的秘密郵箱。
二、襲擊段輝案
襲擊段輝的兇手,是暗夜的一個管理層。而段輝是在Q巷被襲擊的,好巧不巧的是,案發當晚,陳總于21點離開飯店時,經過了Q巷(這些案子中,他本身是無辜的,不需要做假證,即如果此時碰到了被襲擊在地的段輝,他可以正常報警。或者可以在事后告知警方,但是他的證詞中,只提及了他21點時經過了Q巷,還提到了生活垃圾很多,卻只字未提有人被襲擊的事,所以推測此時段輝并未受到襲擊。)說明,段輝是在21點后在Q巷被海哥所雇的殺手襲擊。而暗夜的管理層中,千泉、寒雨、木馬、冰伯在21點20之前,都在暗月樓打牌。千泉、寒雨、冰伯在21點40分,在暗月閣一樓的活動室開會。因為Q巷離暗月樓有12分鐘的路程,千泉、寒雨、冰伯三人不可能襲擊段輝,因為他們三個完全沒有作案時間。而木馬雖然在21點20分回到了自己的房間,她雖然有機會偷溜出去為海哥做事,襲擊段輝。但是前面已經推出她是白鹿的臥底,她沒必要吃力不討好的還去做幫助暗夜發展的事情(因為海哥此時是暗夜的客戶)。所以襲擊段輝的人,只能是若晴。從她公司員工的證詞來看,21點10分時,若晴還在公司加班,但21點10分之后,就沒有人看到若晴了。若晴從公司去往暗月樓,其實只需要15分鐘左右的時間,但實際上,若晴卻是在21點40分才抵達暗月樓,而這中間的時間差,正好夠她拐彎去Q巷襲擊下班的段輝,之后來到暗月樓開會。(21點10分離開公司,21點20分可以抵達Q巷,在21點28分之前,襲擊段輝,然后去往暗月樓。)
三、鍵盤和木馬被殺案
從兇器上來說,木馬只有一次捅了人來不及才沒有把刀拔出來,否則她的夜刃會一直隨身攜帶。而殺害鍵盤的兇手用的是木馬的夜刃,說明只能是木馬殺鍵盤,或者殺害木馬的兇手拿木馬的夜刃再殺了鍵盤。能夠確定的是,殺害鍵盤的肯定是暗夜的人。鍵盤的死亡時間是1點至3點30之間,因為目擊者看到兇手的身高是165cm左右,排除冰伯。殺害鍵盤的兇器是木馬的夜刃。這里排除若晴。因為若晴21點40分抵達暗月樓之后就在開會,開完會就直接和寒雨和千泉出去打桌球了,根本沒機會拿到木馬的夜刃,更遑論殺人了,若晴同樣沒有機會殺害木馬。推理至此,可以排除若晴是殺害木馬和鍵盤的兇手。千泉是本案的偵探角色,天然排除在外,那么從時間上來看只有2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木馬半夜出去殺了鍵盤,然后回到暗月樓時,被冰伯尾隨進房間所殺。第二種可能是寒雨殺了木馬,再殺了鍵盤。我們一個個來分析,如果說鍵盤是木馬殺的,因為鍵盤死亡時間是1點以后,說明此時木馬還未死,木馬死亡時間在2點50分之前,而能夠在1點至2點50分這個時間段內進入暗月樓在木馬房間殺害木馬的,只能是冰伯了。但是這里有一個問題,儲藏室的鑰匙只有千泉手上有,在8月13日晚上21點半時,寒雨已經提醒了千泉去鎖上儲藏室的門,冰伯在此之前,根本不可能提前預判到木馬是臥底,并且提前把齊哥的夜刃從儲藏室拿出來伺機殺害木馬,何況即使他發現木馬是“鬼”,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在大家面前說明,然后由幫派來決定怎么處置。同時還有一個輔證,冰伯在1點到3點之間,都在和外國朋友視頻聊天,從警方的調查顯示,這個聊天記錄不存在作假的情況,那么只能排除冰伯是殺害木馬的兇手。而木馬不可能殺害鍵盤之后自殺,所以,第一種可能的推論不成立。那么就只有一種可能,殺害木馬的人就是寒雨。從前面的推理中,已經推理出了長眠是寒雨安插的“鬼”,而陳總把U盤給了長眠。長眠很可能通過電腦,把U盤的事情告知了寒雨,寒雨通過U盤被盜的時間,自己推斷出了木馬是“鬼”,于是在當晚21點20分,打完牌大家都回到房間的時候,去儲藏室確認U盤的情況,而因為千泉此時已經把3個U盤拿走了,寒雨去查看的時候,發現U盤確實如長眠所說,被“鬼”偷走了,于是她拿上齊哥的夜刃,敲開了木馬房間的門。來到木馬房間之后,將木馬殺害,并把木馬的夜刃拿回自己的房間。做完這一切后,敲響千泉的門,告知他未將儲藏室上鎖。殊不知,彼時寒雨已經用齊哥的夜刃殺害了木馬。在開完會之后,若晴邀請寒雨和千泉去打球,寒雨想到正好借這個機會,可以嫁禍給木馬。于是欣然同意,回到自己房間借助拿會員卡的理由,把木馬的夜刃放在了挎包里。(此時鍵盤應該與寒雨聯系上了,想商量雙方合作賺錢的相關事宜)。寒雨在打球休息的空隙,把鍵盤約到公園,拿出木馬的夜刃將鍵盤殺害。(這時被目擊者看到)
四、其他
1.寒雨殺害木馬之后,拿走她的夜刃就是為了嫁禍,而鍵盤正好這個時候聯系了寒雨,所以作為寒雨嫁禍給木馬的工具被殺。(這也是寒雨報復臥底的方法,光殺了還不夠,因為暗夜的傳統是會把尸體扔進R江里,這時候白鹿的人找不到木馬的人,也找不到木馬的尸體,但是發現鍵盤是死于木馬的夜刃之后,也會讓白鹿對木馬進行報復。)2.寒雨能正面殺害鍵盤,是因為鍵盤的被動屬性(體型瘦小,正面打架往往會敗陣)。3.橫線上填的話應該是:“殺害妖姬的,是寒雨安插在白鹿的‘鬼’(已經發送過信息確認),陳總不可能和寒雨有私下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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