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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貝克街杯推理大賽第一題評分帖

樓主: 7 | 查看: 1萬 | 回復: 68

7
發表于 2013-8-6 20:21:03
名次類別參賽者得分備注
1組隊仵作1725樓
2q131341514樓
3組隊謎之彼岸1354樓
4雀翎12
4組隊Chobits12
4fym_33112
4山羊月12
4hero的徒弟12
9漆黑の追跡者11
9組隊-銀色子彈11
9組隊偵探的光輝11
9組隊請叫我先知11
13組隊絕望羅勒10
13組隊我和我的小伙伴10
13偵破天宇10
13組隊推理偵探10
13南木可10
13潘多拉幻翼10
19煉弧9
19組隊御坂x米卡莎`9
19771042519
19天馬行空9
23組隊蒼天有井獨自空8
23minmin8
23椰奶1508
23Insania8
23亦小塵8
23明鏡止水8
23組隊烈焰8
23組隊美杜莎的凝視8
23組隊二逼一大坨8
23abcxiaoheiren8
33PolyH7
33雪亦7
33tlzsc7
33組隊霧島三郎隊7
33陳葉7
33SH。亂步7
33組隊SH莫里亞蒂7
33陌上散花7
33組隊翼默羽7
33X·土豆6
43黑貓警長6
43銀翼6
43a582852906
43涼宮燕6
43暮雲ヾ遲6
43最強偵探鳴海步6
43oxygen6
43灰原哀的玫瑰園6
43瞳孔6
43xielunyan6
43MMlover6
43小小偵探6
43組隊eclipse6
43組隊探路人6
43小偏執6
58莫鉉夜5
58Rengar5
58逍遙王爺5
58組隊旭安5
58安室透RX75
58冷逸5
58魔笛5
58組隊幸福Ice5
58終卜憶╮5
58組隊兩把劍5
58lym5979726425
58小炫5
58風雨斷腸人5
58lalumicc5
58心魂5
58才華值幾個錢5
58小帥哥5
58組隊神之翼5
58組隊月神夜5
58阿瑟5
58放大`鏡5
58碎羽why5
58組隊花生飯5
58杰克的地獄5
58殘秋の斷淚5
83雪狐4
83zxy4
83棟天4
83組隊帕米爾4
83沫筱依4
83alaijun4
83思吾邪の瑞凡那4
83Forever宇翾4
83凈水藍天4
92組隊薔薇偵探社3
92嘿咻。3
92偵探_華奔3
92harry3
92Snake丶Eyes3
97羽溢2
97奧特成品2
97組隊極度拉風2
97塵世遺夢2
97DeIn2
97小鼠乖乖2
97組隊波洛之灰色細胞2
104組隊赫濛悠1
104終須一別1
104月光幽靈1
104第二個福爾摩斯1
104星幻之蝶1
109dddd0同一人多次回帖
109組隊Bureau_Noc0未匿名
109爻Ж世界之魂0同一人多次回帖
109黑貝爾摩得0
109房檐茉莉0
109組隊水滴0
109十月の菊0
109詩風古韻0
109影子の手法0未匿名
109Y玥0同一人多次回帖
109組隊小時候的遺書0同一人多次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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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13-8-6 20:24:34
沙發~~猴子辛苦~
| 發表于 2013-8-6 20:28:40
本帖最后由 潘多拉の淚 于 2013-8-6 20:46 編輯

寫了那么多字,才有9分...突然就覺得一點信心都沒有了...
17-9=8...13-9=4...
和前幾名都差這么多...第二題答的更是亂碼七糟的...
前三目測是無望了...
有一種期末考試考砸了般的感覺...
不過那個小茨和LUNDON221B難道真的是隱藏的大神么...
話說我們的答案有10000多字節...5000多字呢...
話說第一名和第二名的答案貌似還比較認同、尤其是第一名的那么細致確實是自愧不如...
但是第三名的答案真心覺得超不服...

貼內沒發好...用這個再召喚一遍...
@q13134
| 發表于 2013-8-6 20:55:19
解推理題的關鍵是用精煉有條理的話把案情分析清楚,不確定的可能性結論盡量少,否則就是邏輯差。如果結果是一樣,那么篇幅越長,推理力和概括力就越弱。
| 發表于 2013-8-6 21:30:06
本來今晚上來噴第二題的,沒想到時間延長了。看了第一輪評分表,倍感驚訝。沒想到絕大多數人都不滿10分,而第一名的居然有17分。頓時,新生探究之心,仔細拜讀25樓之高分答案。但觀后,略感失望,層次混亂、邏輯松散、亮點極少、和眾人之真相基本沒有區別,唯一搶眼之處是字相較之下確實不少。故,寫點觀后感,如有不服之處,可直接反駁。
| 發表于 2013-8-6 21:30:52
本帖最后由 椰奶150 于 2013-8-6 21:36 編輯

兇手是唐木、趙大波、錢津。
一、疑點歸納分析(不在場證明、作案手法)
1.“在收快遞時分別被毒殺、勒斃、戳死。”三位死者,三種死法。
如果假設是一人所為。
按照常理,應該是三個人死于一種手法。而事非如此。那么,用三種手法的原因值得探討。此處筆者提出猜測。是兇手為了掩飾三人死于同一人嗎?應該不是。因為兇手是假裝成快遞員,“兇手則是一個穿著快遞員制服、戴著黑色鴨舌帽的快遞員。”并且送《喬布斯傳》,而三個案子之所以可以連在一起,就是因為有了這本書以及兇手外表的相似,顯然,兇手是希望被發現這種關聯,換句話說,就是兇手是希望利用這共通點被認為三個案件的兇手為同一人。此種假設否定掉。故兇手并非一人。
(點評:一人行三案為何應該用一種手法?因為三案有相同點,就說兇手希望被發現這種關聯,邏輯上是行不通的。拋開不在場證明不談,一個路人甲冒充快遞員連三殺,有何不可?綜上,僅僅因為三種殺法+《喬》+疑似快遞員,就說兇手并非一人,邏輯上是推理不出來的。)
2. “三個嫌疑人分別對應三個死者,但這個不在場證明……”羅輯說著又看了一遍手頭的資料。(題外話:這句話好像是在給參賽者提示,但是又很容易將參賽者引入歧途。)的確,三種死法的話,如果是三個人所為,那就不足為奇,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認為合適的殺人方式。暫且認為兇手為三人,即,趙、錢和唐。
3.“趙的電腦內找到一些殘留的網上聊天記錄,內容過于零散,聊天對象疑似是唐木。
唐的電腦中并未發現特別的聊天記錄,但有明顯的清除記錄痕跡。
錢的電腦中未發現特別的聊天記錄也無特別的清除痕跡。”趙和唐有聯系。兩個看似毫無交集的人,為何有聯系,并且聊天記錄還被特意破壞過。這就讓人有些頭大,不過也正因為如此,案件更加清晰。聊天記錄之所以被破壞,當然是有那么不想讓人知道的事,會是什么事呢?將二人都是懷疑的對象的這件事連起來想,大概就想得通了。二人大概是在交流著這件案子,即,他們為了達到自己的某種目的在進行某種交易。
(點評:這里只能推出兩人交流過。不能推出清除聊天記錄和案件有關。)
4. “經調查,曹遇害當天,趙正于外地出差有多名證人可證實。林與李遇害時則無不在場證明。
經調查,1月10日“快遞員”出現在4S店時錢正在案發地附近飯館與朋友吃飯,期間沒有離開過。但根據錢朋友的證詞,曹中毒身亡后他們一行人曾前去圍觀,后來不知什么時候錢獨自離開。
林遇害時,錢正獨自在家玩電腦網游(即上述的部落對戰游戲),根據錢的戰友以及當時與錢對戰的敵方部落證實,錢一直都在線并且戰斗表現一如往常水準。
李遇害時,并無不在場證明。
經調查,曹遇害時,唐并無不在場證明。林遇害時,唐在公司上班有公司同事證明。李遇害時,唐已于案發前一天晚上回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這是他們三人的不在場證明的描述。整理一下如下:
嫌疑人        無不在場證明        有過節的人
趙        林        李        曹
錢        李        林
唐        曹        李
就此可以發現,很巧的是,本來有作案動機的人卻有不在場證明,無作案動機卻又偏偏無不在場證明。至此,筆者可以大膽將題目還沒看完就有的想法提出來了——很可能這就是交換殺人。具體于本案就是:趙——林、錢——李、唐——曹。
這也就再次印證了上面所提到的,本案有三個兇手。
(點評:這個表格里可推理出來的是趙、錢都可以殺李,你憑什么理由排除趙殺李?)
5.“1月10日“快遞員”出現在4S店時錢正在案發地附近飯館與朋友吃飯,期間沒有離開過。但根據錢朋友的證詞,曹中毒身亡后他們一行人曾前去圍觀,后來不知什么時候錢獨自離開。”這段話看似是作為錢在曹案中的不在場證明而存在的,但是最后一句有讓人有疑慮。錢的獨自離開這一行為,讓筆者猜測,是否是與什么人單獨碰面。聯想到第四點筆者所提出的觀點,應該錢是與趙或唐碰面了吧。而這,或許可以彌補錢聊天記錄沒有發現什么的空白(也算是對第三點的補充)。
(點評:錢看到曹死了,就知道兇手了?錢憑什么知道是交換殺人?難道趙會告訴他自己請了別人來殺曹?趙當時正在別處制造不在場證明,錢找到了趙又能如何?正好證明趙是無辜的。)
6.至于三個人是如何認識,并且定下殺人計劃的。尚無頭緒。
7.本案“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喬布斯傳》,根據案件描述,兇手都是知道死者有訂購過這本書。那么,他們是如何得知?
①“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這個網上商城的某某員工看到第一個死者叫曹啥來著的訂了這本《喬布斯傳》,而這個曹啥來著的正好和他有仇,于是他便在真正的快遞到來之前假裝快遞去殺了他。”這句話有一半是對的,就是前半句。趙是“本市豐順快遞公司員工,該快遞公司與東京網上商城有長期合作關系,該商城的送貨服務全部由豐順快遞負責運送。”因此,對于趙來說,知道曹訂購了書不難。
②“林遇害前一天,錢曾去過他家,根據網上商城的數據,林就是在該時間內訂購的《喬布斯傳》。”也是說,在林家,錢知道了林訂購此書。
③“李的電子郵箱內發現了一封1月25日收到的郵件,內容是宣傳《喬布斯傳》最后一天打折促銷。無法查出郵件由誰發送。”的確,發郵件的人不確定,但是根據筆者的上述思維,那么這個人應該就是唐。
至此,三位嫌疑人都是知道和自己有過節的人訂購了《喬布斯傳》,再聯想他們的聊天記錄,他們應該就是交換了此消息,因此,本案的共通點出現了。
二、作案動機
其實已經很清楚了,不過在此再次歸納一下,以完整筆者的答案。
(點評:這里說得沒錯,動機確實都是文里直接寫明的。)
1.曹案。
曹與趙為同鄉,然而兩年前曹慫恿趙投資某股票最終導致趙多年的積蓄賠的血本無歸,趙妻子與趙離婚帶著兒子改嫁他人。趙曾多次在醉酒后與朋友說自己要殺曹報仇。因此很有可能,唐在趙的告知下,為了履行他們的交易,使交易順利發展并“自己獲利”,唐殺害了曹。而趙因為預先知道,就選擇出差來作為自己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以逃脫嫌疑。
2.        林案。
“錢與第二名死者林曉明是游戲好友,同時兩人也是某游戲中兩個敵對部落的首領,互為對手。在以往的多次游戲戰斗中,錢所在部落常被林所在部落擊敗,主要原因便是林高超的操作技術。四月份國際上將會舉辦該游戲的大賽,本來以錢所在部落目前的實力是得不到參與該大賽的名額,但林現在遇害,錢所在部落將很有機會取得參賽資格。”為了游戲而起了殺意。很可能是錢在目睹了曹案后,被趙、唐兩人的計劃吸引,參與其中。而趙在他的告知下,幫他除掉了游戲上的障礙。他因為預先知道,便選擇玩游戲來作為不在場證明。
3.李案。
“公司領導便有意提拔兩人中其中一名擔任部門主管,在李遇害前一直對兩人的工作進行觀察對比,當時的結論是李雖然有些貪小便宜但工作認真負責,唐同樣工作認真但一月初唐的前女友曾經來公司大鬧一番,公司這才知道唐的私生活很混亂。”而“唐的前女友前來大鬧是因為被李慫恿。”早已參與了交換殺人的唐,告知了錢,于是錢就殺害了李。也正因預先知道,唐就選擇了看父母這一不在場證明。
三、證據。
說真的,對于這點,筆者并沒有多大信心。
1.趙和唐的聊天記錄已經模糊了,不過還是有一定作用的。
2.兇手作案的裝束,即快遞員制服和黑色鴨舌帽,按理說,他們的交換殺人已經完成了,而作案工具也應該銷毀,若是來不及銷毀,那么應該就還在錢那里,因為他是最后一個案件的兇手。
(點評:這個屬于自添條件,如你所說,未必還保留)
3.送快遞的人在監控錄像中并沒有強調有帶著手套,如果真的沒有,那就更好辦了,死者那里的快遞包裝應該都沒與來得及扔掉(因為他們死的太快了),可以提取指紋加以對比即可。
(點評:如果上面有指紋,那兇手早就確定了)4.對于那三本《喬布斯傳》,或許上面可以提取到兇手的指紋。當然,筆者總覺得李買《喬布斯傳》很大一部分是出于郵件的原因,即,發郵件的人希望李快點買書,換言之就是,兇手已經準備好書來對他進行謀殺了。不知道查網上此書的訂單能否有所收獲。
(點評:同上條)
綜上所述,兇手依次是唐木、趙大波、錢津。

案件回放(僅代表個人觀點)   
    曹于1月8日在網上訂購了《喬布斯傳》,趙或許是無意間看到了,于是一個謀殺計劃開始醞釀。趙與唐或許早就認識,兩人都與各自不喜歡的人,甚至很恨的人。于是兩人在網上聊天,并制定了殺人計劃。1月10日,趙按原計劃,出差。唐拿著自己早就涂好氰化物的書,穿著可能是趙利用工作便利找來的快遞服,戴上可以遮掩自己面部的帽子,到了曹的工作地方。由于曹忙于工作,急急收下快遞,待到中午時,趁著吃飯空隙,打開了快遞包裝,手沾到了氰化物,因為吃的是麥當勞,手會不小心碰到食物,于是就中毒身亡了。
    而此時,在附近吃飯的錢和朋友來圍觀,不知發生了什么,錢和趙、唐有了交集(你隨便舉個例子,說說錢會在什么情況下和趙、唐有交集,并且知道他們的殺人計劃?),三人由于為了達到自己的某種目的而進行了某種交易,即,交換殺人。
    唐已經幫趙除掉了曹。接著,他們就計劃著去殺害林。1月17日,錢到林家,看見林訂購了《喬布斯傳》,于是就通知了趙。1月18日,錢在網上正常打游戲,趙穿著快遞服來到林家,將林勒死。
    錢看到自己的對手已死,便開始了交易。1月25日,唐給李發了一封郵件,告訴他關于《喬布斯傳》的事,于是李趕緊訂購了下來。于是,第二天一早,錢就出現在了李家,當李在簽收快遞時,發現有端倪,便詢問,誰知,錢便用刀將其捅死。而此時,唐正在父母家。
    至此,三人的交易完成,自以為天衣無縫。
(點評:這個真相和大多數答題者給出的有什么區別?憑什么別人連一半分數都沒有?)
| 發表于 2013-8-6 21:33:13
看來第二題不努力,就沒戲唱了!嗚嗚
| 發表于 2013-8-6 21:52:11
可是我第二題已經沒時間做了……還在加班中……啊啊啊啊!!!!
| 發表于 2013-8-6 21:53:55
我貌似已經沒戲唱了。。。。。。
| 發表于 2013-8-6 21:56:09
截題時間延后了???天不亡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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