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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7:29:39
夏家昊隨母姓,從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母親也從不提起,若是多嘴問了幾句還可能會招來打罵。
如往常一樣,夏家昊會在吃飯時說起校園軼事,這次的主題很顯然會是秦天,他將自己與秦天相遇的情形簡單說了一遍。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夢。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閉嘴!”母親的大聲呵斥讓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沒有提到父親。
“聽著,我不準你再和那個姓秦的有什么往來!”夏曉鈺進一步指著兒子的鼻子厲聲道。
“媽……為什么啊?我和他只是交個朋友而已,而且我已經答應了要幫他查清他家的火災,您不是常說做人要言而”
沒等最后的兩個字蹦出來,夏曉鈺的巴掌就先一步來到兒子臉上。
“我說不準就是不準,你可是個大學生,成天和一掃大街的混在一起像什么話!”
夏家昊捂著自己的左臉,憤而拿起背包疾步摔門而出。偌大的家中只剩夏曉鈺和一桌豐盛的菜肴。
夏家昊通過微信把自己母親的話轉告給了秦天,后者馬上同意了好友請求。晚上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夏家昊不自覺的笑了起來。在他的印象里,母親一直是個溫柔善良的人——除了提到父親的時候,但是上周突然發火讓他對母親有了些不好的想法,現在看來只是母親太過擔心自己的前途做出了過激反應,那個善良的母親一直都在。
母親不可能無緣無故呆發火。秦天很有可能跟他的父親有某種關聯
“江叔找了當年和秦鵬相熟的幾個工廠同事,從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秦鵬。”
秦鵬很可能有外遇,至于原因
94年兩人結婚,婚后余娟懷了兩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產,直到第三胎才順利生下秦天。
可能與這個有關
“誒,你怎么知道?!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兩個老人家到現在還在村子里等著。也不知道跟秦天家的火災有什么關系……”
那時母親還只是一家面包廠的女工,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只是個臨時工身份,所以廠里不分配宿舍。
聯想到之前的推理,很可能秦天的外遇對象就是夏曉鈺,并且夏家昊的父親就是秦天。而且從身材來看,或許夏在當時還未成年。
證件也不是被賊偷走的,而是離家出走導致的。
稍微有點問題的地方在這:
“其實也沒什么特別的原因,可能就是投緣吧。對了,你幾歲啊?”
“我1997年的。”
“誒!我也是啊,我5月30號生日,你呢?”

秦天瞪大了雙……單眼,“我也,我也是5月30號生日。
從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秦鵬。
不過他們也沒說是陰歷陽歷,也許秦天是陽歷,夏家昊是陰歷,夏曉鈺在那時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懷孕
如果推理結果屬實,那么夏曉鈺就有殺害秦天以及他的父母的動機。
先看秦天被殺的案件:
現場門窗均無外力破壞的痕跡,屋內也無明顯打斗痕跡,但從抽屜的情況來看應該有人曾經進行翻找,現場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及錢包、現金,房間的鑰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旅館的其他住戶均表示對此事不知情,棚戶區周邊噪聲多,還有城鐵從上方經過,沒有聽到聲響也算合理。
從現場來看,似乎是入室搶劫殺人案,但為什么兇手會挑秦天下手卻非常奇怪。
秦天從制服兜里掏出一臺屏幕都裂了一條大縫的智能手機,手機外殼看起來臟兮兮的,運行速度也很慢,操作了一分鐘才打開微信
雖然名為旅館,但這里住宿卻是按月交錢,且價格便宜一個月只要300塊,不少外地來的民工都住在這兒。
桌子的兩個抽屜都被人拉出來,一個翻倒在地上,另一個還在原位。小桌上放著幾個吃完但還沒扔的泡面桶
因為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秦天都不是一個值得下手的對象
后來他聽人說B市可以賺更多的錢就踏上火車來到了這里,人生地不熟對他來說倒是好事
并且他在此地也沒有熟悉的人,那么有一個人嫌疑就非常大了。
11月22日也就是秦天遇害當天下午5點左右,夏曉鈺發了微信給秦天說要約他出來聊聊他家火災的事。約會時間就定在晚上7點學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廳。我們去星星咖啡廳詢問過店員也查過店內監控,兩人的確在晚上7點左右來到咖啡廳,大概聊了半個小時后一起離開。之后兩人的去向不明,棚戶區沒有監控,夏曉鈺本人則說離開咖啡廳后就開車兜了下風,然后在9點前往自己的烘焙店,一直到10點下班后才離開
但是夏有一個不在場證明:
如果夏曉鈺是兇手,她的確可以在9點前殺了秦天,可是她卻沒法在9點后去丟匕首。
當天負責那條街道巡邏的是兩名環衛工人,一個叫茂又另一個叫陳達浪。他們確實是9點左右——確切的說是9點1、2分的時候,因為在他們停車前廣播臺里9點準時開播的節目已經開始播放——開車(自動垃圾車)到了小昊烘焙后廚那條巷子,將放有垃圾的垃圾桶清理干凈再放回。茂又是負責開車,陳達浪則是負責將垃圾桶放到自動傾倒裝置上。我還特地問了一下陳達浪當時的情況,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而且他很確定把垃圾都倒干凈了,因為他每次倒完都會檢查一下。垃圾車開不進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邊,那里光線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這里不存在漏看的情況應該是他倒的那桶吧,如果兩桶都這樣,那真是神了
激動的李亙亦趕緊掏出手機給同事小品打了個電話,讓小品去垃圾桶原位置附近看看有沒有什么機關安置的痕跡。大約半小時后,小品回電表示沒有找到任何可疑痕跡
機關詭計pass,如果用冰塊之類的話作者至少會提一下建筑的情況
那么那把匕首真就憑空出現在了垃圾桶里了嗎?
我們先來整理一下思路,如果兇手想借此制造不在場證明的話,她就必須要讓其他人發現這把匕首。
那么,看一下垃圾桶的情況:
“就是這個垃圾桶。”女生指著自己右手邊的垃圾桶說道,“這里面發現了一把匕首,上面沾著血。”
我還特地問了一下陳達浪當時的情況,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而且他很確定把垃圾都倒干凈了,因為他每次倒完都會檢查一下。
“呃……俺想想……”陳達浪拿起茶幾上給客人準備的茶自顧自喝了一口,“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
“當時兩個垃圾桶都有垃圾嗎?”
是啊,俺記得一個堆滿了另一個很少。”
李亙亦朝后退了兩步,在后門的兩側的確一左一右放著兩個垃圾桶,外觀都是綠色的大小也一致。
也就是說從正對門的角度來看,左邊,也就是靠近小巷入口的應該是優先丟垃圾的,然而當天晚上卻不是這樣。兇手為了讓別人發現垃圾桶里的匕首特意調換了垃圾桶的位置。
再來看看垃圾桶所處的環境:他沒有逗留而是繼續和同事小品往前走過兩個店面,在繞過街角走了一小段路后眾人拐進一條黑黢黢的小巷,一看平時這里就不會有人路過,怪滲人
李亙亦朝后退了兩步,在后門的兩側的確一左一右放著兩個垃圾桶,外觀都是綠色的大小也一致。
李亙亦抬頭看了一眼,門上方有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光線昏黃完全被日光燈蓋了過去所以他剛剛才沒發現。
這樣的環境誤看也不奇怪,當然為了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條件
李亙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綠色的垃圾桶內一看,借著白色的日光燈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著一把墨綠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滿了血。除此之外別無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漬)。
李亙亦戴上手套俯身小心將匕首取出仔細觀察,原來
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跡,不過刀上的血已經凝固并氧化,呈現暗紅色。李亙亦把刀靠近鼻子聞了一下,似乎是人血。他將刀交給同事放進證物袋后就開始詢問情況。
墨綠色,暗紅色,讓人聯想到了紅綠色盲,色盲看這兩種顏色應該應該都近似于黑色并且顏色差不多,誤看的可能大大提高。加上光線昏暗,把刀放到垃圾桶內白熾燈的陰影里,誤看也就不奇怪了。(不是就很丟人了,但我實在是想不到別的手法了)
那么,也就是說陳達浪是個紅綠色盲,同時也說明了夏曉鈺是兇手。
進一步推斷出柳晴天是被誤殺的
李亙亦將口罩裝進證物袋詢問彭衛國是否見過,后者點點頭,說柳晴天從上周開始有些感冒就買了這個口罩戴著,12日那天他記得也看到柳晴天戴著口罩。
夏曉鈺把柳晴天誤當成秦天殺了,因為晴天和秦天讀起來一樣,而且戴口罩的特征也符合
對死者人際關系的排查暫時沒有任何突破,死者來到B市僅兩年,交際范圍幾乎僅限于學校的教職工。如尸體發現者彭衛國所說,死者平日待人和氣、熱心腸,從未與人結怨,也未曾表現出想要輕生的念頭,可能導致自殺的事由實在是一件都找不出來。
這也佐證了柳晴天的死亡不是他殺就是意外,但是意外也過過于巧合了
在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且這條路是可以通往無名湖的。
沒一會兒門就被推開,一位富態的中年女子從門內出來,她的身后還站著店長和另外三名店員。
“您好,我就是這家店的老板夏曉鈺。”中年女子做了個自我介紹
身體特征也符合,身高可以偽造一點,但是我們從原文中扒出來的數據也可以作個參考、
房間內一名身高約一米七的男子腳對著門頭朝著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桌子的抽屜翻倒在一邊,里面的東西撒了一地。
一路上夏家昊都摟著秦天,這本有些引人注意。而兩人的穿著和半個頭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不免讓路過的人們多看幾眼。
母親一把抱住兒子并踮起腳親吻了他的額頭,夏家昊的臉霎時就紅了。
其實她母親挺高的
之所以之前提到的身材嬌小應該是未成年的緣故,當然還有外遇對象不止一個這種可能。
至于殺人的過程嘛,我們可以作個猜測
在校園的西南角有一無名湖,周圍被樹木環繞,只可惜湖面不大毫無看點。湖旁除了樹木就只有一棟每屆校長都說要拆但一直都沒動工的二層小樓,小樓上布滿了爬山虎像是恐怖故事里的鬼屋,平時除了勤雜工為了打掃地面而來這里,其他人是不會來的
再說咱們這勤雜工工作安排有時候挺亂的,連著幾天沒上班也不是啥稀罕事
11月13日B市一整天都在下雨,如果柳晴天是12日在這失足落水或是其他什么情況,腳印痕跡也早已被雨水沖刷干凈。
無名湖旁邊的二層小樓沒有人出入的痕跡,小樓大門上掛鎖的鑰匙早就不知所蹤,整個掛鎖銹的連找人開鎖都不行只好直接砸了。里面只有厚厚的灰塵和蜘蛛網。
她應該是之前就計劃在這天在小湖周圍殺人拋尸,(湖周圍沒人,下雨會掩蓋痕跡)先是找個理由將柳帶到湖邊,可能是聽到小屋有動靜之類的·,在同柳的交談中得知他不會游泳,干脆找個機會將他推到湖里,使之溺死。不過她后來也從兒子那里知曉了自己犯的錯誤,直接約他見面,找機會殺人。
那么就剩下98的那起案件了。
火災的起火點就在你家的臥室內,起火時間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點左右。發現著火的是你家隔壁的鄰居,他在睡夢中聽到了哭喊聲以及聞到燒焦的氣味就起來查看,發現火情后馬上撥打了119和120。在消防隊趕來前,其他住戶們也都被這位鄰居叫醒,大家沖進了你家幫忙滅火,也因此及時搶救出了當時躺在嬰兒床中嗷嗷大哭的你。只是……你的父母沒那么好運,火是從窗戶的窗簾燒起,他們的床就靠著窗簾,整張床連同他們倆都被……”李亙亦稍作停頓,“被燒得難以辨認。為了核實身份,法醫將你的DNA與兩具尸體做了比對,確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鵬和余娟。”
當時消防人員檢查了門窗,門雖然被鄰居們踹掉,但是并沒有其他撬鎖的痕跡,窗戶也是。而兩具尸體也都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燒死,雖然更準確的說應該是嗆死。所以消防人員就認定為意外失火了,而起火原因是打火機使用不當誤燒了窗簾。
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只可惜他的手機也在火災中被燒毀無法知道短信內容。消防人員也曾試圖撥打了那個號碼,提示無法接通。秦鵬的朋友們沒人認得那個號碼,而那時的手機號也沒有實名認證這么一說,所以這條線索到這就斷了。
那么,這條短信毫無疑問就是發給夏曉鈺的,我們來猜猜看短信的內容,是她睡了,速來,還是我們分手吧,怎么都無所謂了,因為夏曉鈺知道了他有家室,而且不可能和自己結婚,于是之前就打算滅門。她應該是用乙醚之類的迷藥,使他們兩人昏睡過去,再點燃床簾,想要放火燒死他們全家,之后帶著夏家昊便潛逃至B市。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7:39:41
殺害柳晴天、秦天的兇手是夏曉鈺,也就是19年前真正的余娟。同時她也是19年前縱火案的真兇。
幾起案件的根源是20年前秦鵬在余娟懷孕期間出軌了,對方是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目睹秦鵬的是和秦鵬、余娟同工廠的同事,所以排除了余娟就是那個和秦鵬一起進入賓館的嬌小女人。
夏家昊一直做的噩夢里“軟和的木匣子”是指嬰兒床,“被許多動物環繞”是指嬰兒床上擺放的動物玩具,“星空”和“月亮”應該指的是嬰兒床上懸掛著星星和月亮的床鈴。“飛到空中”是指嬰兒時期的他被人抱了起來。實際上這個噩夢是一段嬰兒時期的記憶:他躺在周圍擺放著動物玩具,懸掛著星星和月亮床鈴的嬰兒床上,然后嬰兒床被搖動,有人把他抱了起來放到了地上,過了一會兒,他的右邊起火了,火勢越來越大,之前抱起他的人再次抱起了他逃走了。秦天的夢和夏家昊的類似卻相反,實際上是指他在嬰兒時期被從外面放到了懸掛著星星月亮床鈴的嬰兒床上,然后周圍出現了大火將他吞噬。秦天身體右邊的燒傷也正好印證了夏家昊夢中的起火點在右邊。
推測余娟19年前已經發現秦鵬出軌了,還和出軌對象有了孩子。1998年4月6日凌晨0點50分,余娟用安眠藥之類的手段讓秦鵬沉睡后用秦鵬的手機給他的出軌對象發了信息,讓她帶著孩子來秦鵬家,然后把她弄昏,可能是在給她喝的水里加了安眠藥之類的。然后余娟把出軌對象和秦鵬放到床上擺成正在睡覺的樣子,把出軌對象的孩子放在自己孩子平時誰的有星星月亮床鈴的嬰兒床里,在凌晨2點左右用打火機點燃挨著床的窗簾然后抱著自己的孩子離開。余娟父母早亡,她帶著自己的孩子最終了無牽掛離開S市來到B市,改頭換面。兩個孩子差不多大,尸體被燒得難以辨認,而DNA檢測兩具尸體確實與從火災中被救出來的孩子存在親子關系,秦鵬的出軌對象和她的孩子就徹底被當做了余娟和秦天。而秦鵬的出軌對象應該就是19年前失蹤的那個女孩。
曾經的余娟成了現在的夏曉鈺,曾經的秦天成了現在的夏家昊,但夏曉鈺沒想到的是出軌對象的孩子被當做秦天活了下來。夏家昊對秦天感到的莫名的親近感實際上可能是因為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弟,兩人都是1997年5月30號生日并不是巧合,那一天其實是真的秦天,也就是夏家昊的生日。一直到夏家昊上小學的年紀,夏曉鈺才終于補辦好戶口本和身份證也并不是因為小時候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是因為夏曉鈺偽造了自己的死亡,舍棄了以前作為余娟的身份。夏曉鈺直到第三胎才順利生下夏家昊,所以對這個孩子十分珍視,對他給予厚望,同時也對在懷孕期間出軌的丈夫十分痛恨,特別不希望夏家昊和現在的秦天有聯系。
在夏家昊向夏曉鈺提起在學校遇到了一個帶著口罩的叫秦天的勤雜工和他有相似的夢境還經歷過火災的時候,夏曉鈺立刻意識到當年那個孩子竟然沒有被火燒死,因為聯想到了夏家昊出軌的父親甚至打了兒子一巴掌,禁止兩人再有往來,而且那個孩子竟然還想要調查當年火災的真相,夏曉鈺決定下手殺了他,但是卻錯殺了柳晴天。她可能聽到有人稱呼柳晴天為“晴天”,誤以為是“秦天”。又聽夏家昊說秦天穿著勤雜工制服、帶著口罩,就錯將同為勤雜工,因感冒帶著口罩,年齡也相仿的柳晴天當成了秦天。
“在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且這條路是可以通往無名湖的。”夏家昊和秦天去食堂路上夏家昊曾摟著秦天,兩人有半個頭的身高差,秦天身高一米七,而夏曉鈺踮起腳可以吻到夏家昊的額頭,推測夏曉鈺身高可能也在一米七左右。而且夏曉鈺看起來很“富態”。符合監控攝像中嫌疑人的基本體貌特征。2017年11月12日下午5點多,夏曉鈺變裝后來到B大,找到了柳晴天,也就是她以為的秦天。B大游客很多,柳晴天生前很熱心腸,夏曉鈺大概是用讓柳晴天幫忙帶路之類的方法讓他和自己一起到了無名湖。B大離小昊烘培很近又是夏家昊的學校,夏曉鈺到B大的機會不少,應該對校園很熟悉,所以順利避開了絕大多數監控。無名湖附近平時沒有人去,夏曉鈺和柳晴天來到無名湖附近,出其不意襲擊了柳晴天將他溺死在了無名湖里,然后避開監控離開了B大。
在夏家昊說死去的勤雜工不是秦天時,夏曉鈺主動提出要加秦天為好友,說是自己在S市有熟人,可以幫他查19年前火災的事。11月22日也就是秦天遇害當天下午5點左右,夏曉鈺發了微信給秦天說要約他出來聊聊他家火災的事。晚上7點兩人在學校附近的咖啡廳見面,大概7點30一起離開前往位于棚戶區的秦天家。從警局出發到小昊烘培步行約20分鐘,B大距小昊烘培步行約10分鐘,從警局出發到棚戶區開車約15分鐘,夏曉鈺有車,8點左右可以到達秦天家。她跟隨秦天進門,趁秦天背過身可能是收拾桌子或是在抽屜里取東西的時候帶上手套用匕首刺向了秦天的心臟,刺入后稍微旋轉了一下,然后迅速拔出匕首。匕首被拔出后部分血液涌入肺部,秦天來不及呼喊就昏迷了過去并最終死于失血性休克。殺了秦天后,夏曉鈺慌忙翻找了抽屜看秦天有沒有找到當年縱火案的線索。夏曉鈺找到秦天的手機想要刪掉聊天記錄,但秦天的手機運行速度很慢,夏曉鈺又著急趕回小昊烘培扔掉兇器制造不在場證明,所以干脆直接把手機拿走了,只拿走手機會顯得很奇怪,所以她拿走了手機、錢寶和現金偽裝成劫財殺人。棚戶區周邊噪聲很多,212房間又位于頂樓走廊盡頭,不會有人經過,旅館平時人來人往,沒有人發覺兇案的發生。夏曉鈺為了讓秦天的尸體盡快被發現,把房門開著,帶著兇器匕首迅速離開了棚戶區前往小昊烘培。丟棄兇器的小巷附近存在監控死角,夏曉鈺到了烘培店以后有意要避開監控去將匕首扔在了面對后門右邊的垃圾桶,也就是前一天空著沒有使用的垃圾桶,然后把兩個垃圾桶的位置交換了。然后趕9點垃圾車來之前進入小昊烘焙并一直呆在店內,她知道10點扔垃圾的時候兇器匕首就會被發現,所以刻意沒有進后廚也沒出過前門。
夏曉鈺扔匕首的方法主要是利用了環衛工人和烘焙店店員對左右的認識偏差:環衛工人說的“門右邊”是指面向門的右邊,而烘焙點的店員指的右邊則是從后門出來背對門的右邊。實際上兩個方向是完全相反的。后門的兩側一左一右放著的兩個垃圾桶,外觀大小一模一樣。發現兇器匕首的垃圾桶位于背靠著后門的右手邊。前一天店員倒垃圾只使用了背靠門右邊的垃圾桶,另一個垃圾桶應該是空的。夏曉鈺將匕首扔在了空著的垃圾桶,然后把兩個垃圾桶的位置交換了。垃圾桶裝有輪子,即使是裝滿的垃圾桶以夏曉鈺的體型也不難推動。“環衛工人陳達浪明確表示9點左右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而且他很確定把垃圾都倒干凈了,因為他每次倒完都會檢查一下。”實際上環衛工人倒的是被夏曉鈺交換以后,面向門右邊的垃圾桶。另一個實際上放了兇器匕首的垃圾桶環衛工人只是揭開蓋子瞥了一眼。小巷的光源一般情況下來自烘培店后門光線昏暗的白熾燈,日光燈在店員出門扔垃圾的時候才會打開。匕首的刀柄是墨綠色的,刀刃沾滿了血,而且刀上的血已經凝固并氧化,呈現暗紅色,整個匕首的顏色很深。兩個垃圾桶都是160L的容量,高度應該在一米以上,只是瞥了一眼的話,在光線昏暗的白熾燈下深色的匕首被掩蓋在光線的陰影中,讓人誤以為垃圾桶是空的,空的垃圾桶環衛工人也就不會進一步推到街邊去確認了。到店員扔垃圾的時候把把光線強的日光燈打開,就發現了匕首。
作為老板,夏曉鈺近兩天減少了烘焙坊的產量,讓晚上扔的垃圾減少到只使用一個垃圾桶就可以,使另一個垃圾桶空了出來。根據環衛工人陳達浪所說,在前幾天周日夏曉鈺曾提醒他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而且當時兩個垃圾桶一個堆滿了另一個很少。這一方面說明烘培店平時主要使用的垃圾桶也就是店員口中在門右邊的垃圾桶,對于他來說是在左邊,另一方面是夏曉鈺在為之后丟匕首的手法做準備,如果環衛工人習慣性的只看了平時垃圾多的垃圾桶發現沒有垃圾,而沒有倒另一個垃圾桶,她的手法就會被發現。店員發現匕首后夏曉鈺立刻提議報警,是為了趁店員和環衛工人記憶清晰的時候偽造自己不可能在九點之后丟棄匕首的假象。夏曉鈺阻止了警察對后門拍照,是為了防止警察拿照片去讓環衛工人指證究竟倒了那個垃圾桶,用照片指證的話她的詭計就被識破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7:48:46
放火焚燒秦天一家,以及殺害柳晴天和秦天的兇手是夏曉玨。秦鵬妻因妻子頻頻流產,所以找了外遇,夏曉玨則是秦鵬的外遇對象,19年前她離家出走與秦天私奔,并與秦鵬偷偷生下了一個私生子夏家昊,后來秦鵬妻子生下一子,夏曉玨得知秦鵬有合法妻子且育有一子,于是心灰意冷,二人產生隔閡,秦鵬最后拋棄了夏曉玨,重新回歸正常生活,夏曉玨因此懷恨在心,出于報復,在1998年4月6日放火謀害了秦天一家,秦天僥幸活命。2017年,夏曉玨聽到自己的兒子夏家昊要幫助秦天調查火災事故,為防止事情敗露,夏曉玨就準備謀殺秦天,并在過程中出現了點意外,將柳晴天錯認為秦天誤殺了。柳晴天和秦天同為學校勤雜工,當時又帶著口罩,年齡以及名字的讀音也與秦天相似,夏曉玨把他誤認為秦天,在喬裝打扮之后將柳晴天推入湖中溺死。隨后,根據夏家昊之口得知自己殺錯了人,于是又重新找機會謀殺秦天,為保險起見,她向兒子索要了秦天的聯系方式,并在11月22日約秦天出來討論火災事宜。隨后,跟蹤秦天來到旅館,謊稱自己還有事情要找秦天,秦天開門后,夏曉玨趁秦天不注意拿起匕首偷襲了秦天,秦天失血過多死亡。夏曉玨將秦天的財物拿走,偽裝成劫財的現場,然后離開,并故意將門虛掩,是為了讓人盡快發現,好讓自己的手法得逞。夏曉玨離開現場后,返回烘培店,將匕首堆在沒有垃圾的垃圾桶里,9點垃圾車來之后,陳達浪往沒有垃圾的垃圾桶里撇了一眼,小巷光線很弱,垃圾桶常年有很多殘留污漬,再加上匕首的刀柄是墨綠色,刀刃沾滿血呈暗紅色,陳達浪有極大可能沒有看清垃圾桶里有匕首,于是只將另一個裝有垃圾的垃圾桶推出小巷傾倒,這樣便構成了9點前匕首存在于垃圾桶的時間差。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7:50:26
第五題《業火中的噩夢》解答(注:原文用紅色字體標注重點推論用加粗標注
本題共三個案件,分別為十九年前貍貓換太子式的火災、如今的柳晴天死亡案和秦天死亡案,分敘之
先說結論:十九年前火災為余娟所放,如今夏家昊的母親夏曉鈺就是當年的余娟;柳晴天為夏曉鈺誤殺,秦天同為夏曉鈺所殺
第一案:十九年前的火災
問題1:當年余娟生了雙胞胎還是只生了一個?
答案1:只生下秦天一個,因為火災是在秦天一歲時所發生的,也就是當時秦天已經生活了一年了,如果有雙胞胎不可能沒有人知道秦天的父親叫秦鵬,母親叫余娟,都是S市第一肥皂廠的職工,兩人在廠里相知相遇相愛。94年兩人結婚,婚后余娟懷了兩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產,直到第三胎才順利生下秦天。可是在秦天即將滿一歲的時候,家里就發生了火災。),而且如果是雙胞胎,在火災發生后另一個孩子失蹤應該受到重視尋找才對,而在警方的資料中也沒有提及(“火災的起火點就在你家的臥室內,起火時間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點左右。發現著火的是你家隔壁的鄰居,他在睡夢中聽到了哭喊聲以及聞到燒焦的氣味就起來查看,發現火情后馬上撥打了119和120。在消防隊趕來前,其他住戶們也都被這位鄰居叫醒,大家沖進了你家幫忙滅火,也因此及時搶救出了當時躺在嬰兒床中嗷嗷大哭的你。只是……你的父母沒那么好運,火是從窗戶的窗簾燒起,他們的床就靠著窗簾,整張床連同他們倆都被……”李亙亦稍作停頓,“被燒得難以辨認。為了核實身份,法醫將你的DNA與兩具尸體做了比對,確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鵬和余娟。”)。
同時計劃生育是指不能生多胎而不是不能生雙胞胎,秦天的父母也沒有刻意隱瞞另一個孩子的必要。因此不可能是雙胞胎
而夏家昊和秦天生日相同、都有夢見有火災的事情,都在同一道題(笑),二者確實有聯系。
問題2:為什么說如今的夏曉鈺是當年的余娟?
答案2江叔找了當年和秦鵬相熟的幾個工廠同事,從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
說明秦鵬有婚外出軌嫌疑,而且在余娟懷著秦天的時間內,一起去酒店的,那么女性肯定不為余娟,在懷孕期間做愛時很有風險的,相信秦鵬也知道這一點,但妻子長期懷孕導致性生活缺失從而出軌(也可能秦鵬一直就是個渣男),那么當年大火燒死的兩個人有兩種可能性1、秦鵬和余娟2、秦鵬和小三,通篇全文核心,未被燒死的那位女性就是如今的夏曉鈺,當然,火也是她放的。
首先從上文描述可以得知,秦鵬出軌的哪位女性身材嬌小,而夏曉鈺時柳晴天和秦天案件的兇手(嫌疑人就她一個),在柳晴天案件在中,嫌疑人描述為: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雖說經過偽裝,但怎么樣一米七身高,偽裝假設是一米六,也和身材嬌小挨不上邊,身材不符合
再看夏家昊和秦天的夢:
(夏家昊)夢里的我躺在一個軟和的木匣子中,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開始搖晃,我整個人飛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過了一會兒,我的右邊就會出現了一團紅色。
那團紅色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樣。
我又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
后來一切都開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無盡的黑暗。

(秦天)他的夢境開頭和夏家昊正相反,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圍就開始出現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還伴隨著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
之后他也并沒有像夏家昊那樣逃離了紅色,而是感覺自己一直處在紅色之中。

由此可見,夏家昊和秦天的夢異曲同工,而小孩子會將看到的事務演化成夢境,事實上這兩個夢就是火災當天他們親身經歷過的,但由于當時年齡小,大腦將這個不可磨滅的記憶轉化成夢的形式表現出來。
夢境物品映像。星星月亮的地方:帶有星星月亮掛墜的嬰兒床也因此及時搶救出了當時躺在嬰兒床中嗷嗷大哭的你);紅色、刺眼的光:火災;黑暗之處:室外,當時是晚上(起火時間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點左右)飛到空中:被人抱起來。
那么通過映像解答很明顯得出,夏家昊是從原本的嬰兒床被人抱出來,放到一旁,看到火災,在被人抱著逃離了著火的房子,而秦天是從別的地方,被人放到嬰兒床,著火,并沒有逃走被鄰居救了下來。因此假設說被燒傷的秦天是原本的秦天,那么不應該是他一直在嬰兒床嗎?為什么他是從其他地方被放到火災現場的?而原本在嬰兒床上的夏家昊被人帶走了?因此夏家昊才是當年的秦天
從夏曉鈺的對秦鵬和秦天的態度也得到,夏曉鈺很痛恨秦鵬,同時也痛恨小三和她聲的孩子(如今的秦天)
夏曉鈺是右撇子夏家昊捂著自己的左臉,憤而拿起背包疾步摔門而出。)打左臉所以是有撇子,而火災起火點在右邊窗簾
從上文得知余娟當時并沒有懷雙胞胎,但夏家昊和秦天的生日又都是5月30日,而且都和當年的火災有聯系,是巧合的幾率為零,而夏家昊是母親告訴他生日的,秦天則是因為在火災現場被默認為是原本的秦天,所以被告知生日是5月30日,我們認為秦天(后)實際的生日魚年齡都比原來的秦天要小,只要警方徹查秦天DNA和骨齡等推算出他真實的年齡就能夠揭開謎底
誒,你怎么知道?!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這里說的愛女是被燒死的小三,所以一直沒有回去。假設是小三燒死的秦鵬和余娟她大可可以回去,不存在身份暴露的情況
關于身份:(那時母親還只是一家面包廠的女工,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只是個臨時工身份,所以廠里不分配宿舍。母親只好在外面租了一個小房子,小到沒法容納一方小桌,母子倆只好端著飯碗站在鍋臺邊。
一直到夏家昊上小學的年紀,母親才終于補辦好戶口本和身份證,讓兒子上了學校,自己也終于在廠里轉正。
)夏曉鈺其實并沒有編制,說的是家中遭竊賊導致證件遺失,補辦證件是夏曉鈺本人,因此可以說夏曉鈺從一開始就沒有身份證明,補辦身份便可以隨意偽造身份。
關于DNA:(被燒得難以辨認。為了核實身份,法醫將你的DNA與兩具尸體做了比對,確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鵬和余娟)死者是無法辨認的,通過DNA驗證,但當時警方認為的是被燒死的是余娟和秦鵬,認為只要DNA匹配成功就能證明死者身份,但其實燒死的是秦鵬和小三,也是嬰兒床上也是小三的孩子,所以DNA也是匹配的
嬰兒在一歲時候并沒有太大差別,也不可能從樣貌上辨別,至于為什么不和爺爺奶奶做DNA比對,因為輩分相差過大,而且是秦鵬的孩子,所以肯定有爺爺奶奶的DNA片段
關于動機:余娟發現丈夫出軌,而且還生下一個孩子,在火災當天余娟故意出去,秦鵬乘妻子不在給小三打電話私會(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被發現后余娟將二人和他們的孩子燒死,帶走了自己的孩子。
還原:19年前在余娟懷孕期間秦鵬出軌,并和出軌方懷上一個孩子,余娟也對丈夫出軌起了疑心,在原秦天一歲時,余娟外出,丈夫和小三私會,被余娟發現,她一怒之下現時拿來了小三生下的孩子(比原秦天小),放到嬰兒床中,帶走了真秦天,點火燒著房子將打算將三人燒死,但那個孩子被鄰居救下,通過DNA比對和被燒死二人DNA已知因此被當作了秦天,因此他也一直以為自己生日就是5月30日。而余娟和真秦天因為殺人以及大家都認為余娟死了不能回去,改名換姓成為夏曉鈺和夏家昊(原秦天)獨自生活。
第二案:柳晴天案
問題3:為什么是誤殺?
答案3:前文分析,夏曉鈺只是對秦天有殺心,而平時為人和善,是不可能殺死無緣無故的路人的,在夏家昊給她說了和秦天的遭遇后,害怕事情敗露同時也是對小三和小三孩子的恨讓她打算殺死秦天,但根據夏家昊的描述:這次的主題很顯然會是秦天,他將自己與秦天相遇的情形簡單說了一遍。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夢。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他和柳晴天有很多相似之處
1、        二者均為學校的清潔人員不過兩名大學生很快注意到對方穿著的是學校勤雜工制服手上還拿著笤帚;根據這個勤雜工彭衛國辨認以及學校職工檔案里的照片,已經基本確定是本校的勤雜工柳晴天
2、        二者名字后倆個字讀法相似,晴(qing)天和秦(qin)天,只是前后鼻音不一致,很容易搞混,
3、        二者都為人謙和,不愛打交道,且都沒上大學,年齡也相差無幾很好啊,小柳這孩子很熱心,對長輩也很尊重。不抽煙不打架的,就是腦瓜子笨了點沒考上大學;只不過因為性格內向不擅和人交流,他一直沒有朋友。)
4、        二者都處于某種原因帶著口罩是一個戴著黑色布口罩還用劉海遮住了半邊右臉的男生;其中一人手里拿著一個白色口罩;說柳晴天從上周開始有些感冒就買了這個口罩戴著,12日那天他記得也看到柳晴天戴著口罩。)雖說顏色不一樣,但在夏家昊給母親的描述中也沒說口罩的顏色,因此夏曉鈺只知道帶來口罩,假設人是夏家昊所殺,他是不可能認錯的,因此兇手只可能是夏曉鈺
而根據上文分析,柳晴天之死為誤殺。
(“不是,是另外一個人,不過年紀跟我也差不多。”夏家昊往嘴里扒了一口飯,“媽,湯是不是可以了?”他走到鍋臺邊看了一下,“媽?”
夏曉鈺回過神來也湊到鍋臺,“可以了可以了,你先出去吧,我這就收拾一下端過去。”
大概一分鐘后,夏曉鈺用隔熱手套小心翼翼端著湯放到餐桌中間事先預留的空地上。忙活了將近3個小時的夏曉鈺終于坐了下來,她深深呼了一口。

還原:夏曉鈺在得知秦天還活著的時候想殺死他,但由于缺失條件誤將柳晴天認成秦天,在學校旁邊開店的老板,對于學校的監控位置很熟悉,因此她乘人少跟著柳晴天,刻意躲開監控,趁他不注意勒住他按到水中,柳晴天被突如其來的襲擊和水導致受到刺激,聲門痙攣,閉塞呼吸道導致干性溺亡
第三案:秦天案
根據上文分析,殺死秦天的和殺死柳晴天的只可能是一個人,因此兇手同樣是夏曉鈺。根據原文夏曉鈺在秦天死亡時無不在場證明,同時她也是重大嫌疑人,唯一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刀子為什么會出現在垃圾桶。
詭計分析:首先看時間線:15號發現浮尸,16-17號夏家昊回家,夏曉鈺得知自己殺錯了人,同一周日晚,夏曉鈺見到收垃圾的陳達浪,給他說了什么,22號晚發現匕首和尸體
從時間線看到,夏曉鈺去見陳達浪是為了準備詭計,即為殺死秦天做準備
詭計解釋如下:當警察來的時候店員背靠著門,面朝警察(在燈光下有一個穿著羽絨服的女生背靠著門,雙手交叉抱在胸前。)而她告訴警察匕首在哪自然是要面向警察的(“就是這個垃圾桶。”女生指著自己右手邊的垃圾桶說道,“這里面發現了一把匕首,上面沾著血。”),也就是當她說這句話時時面朝警察的,因此在警察看來她的右手邊實際上時警察的左手邊垃圾桶。在確認之后夏曉鈺再一次加強警察對于“右側垃圾桶的印象”可您拍照這以后要是傳出去,我們就不好做生意了。要不您把右邊這垃圾桶拿走都行),她讓大家認為這里裝著匕首的垃圾桶和后文收垃圾描述的右側垃圾桶時同一個垃圾桶,但從收垃圾的視角來看,裝著匕首的垃圾桶實際上是左側的垃圾桶。
在陳達浪的證詞中(“呃……俺想想……”陳達浪拿起茶幾上給客人準備的茶自顧自喝了一口,“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此時夏曉鈺對陳達浪說別忘了右側的垃圾桶是從收垃圾(即警察)視角來看的垃圾桶(如圖),這么做的目的是為了加強收垃圾的人對右側(警察視角)垃圾桶的印象,讓他在收垃圾的時候首先先觀看這一側的垃圾桶。

因此在這句證詞中: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這里的右側才是真的右側。
那么詭計就很清楚了(后續垃圾桶均為從店長視角看):這幾天的廚余垃圾一個垃圾桶就足以裝下(這兩天的垃圾不算多,一個垃圾桶正好夠裝滿),他們二人倒垃圾的時候倒進右側垃圾桶中,收垃圾要在第二天9點才來,因此夏曉鈺乘著空擋將兩個垃圾桶調換了位置或者將右側垃圾桶中垃圾拿到左側桶中,但垃圾有點重(按一般常見的廚余垃圾算,可能也得要170公斤左右吧)或許會很難抬動。
夏曉鈺殺人后,將匕首直接丟到右側的空垃圾桶中,垃圾桶很深(兩個垃圾桶都是160L的容量),刀柄顏色與垃圾桶顏色相仿(墨綠色的刀柄的匕首)再加上小巷燈光昏黃,只有倒垃圾才會打開日光燈(我們倒垃圾的時候會把門上方的日光燈打開,一般來說是不會看漏的。”李亙亦抬頭看了一眼,門上方有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光線昏黃完全被日光燈蓋了過去所以他剛剛才沒發現。)而陳達浪只是瞥了一眼沒有垃圾的桶子(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因此并沒有看清。陳達浪來收垃圾拿走的是左邊裝滿垃圾的垃圾桶,右側只是瞥了一眼,實際上匕首就在里面。(過程如圖示)

但由于這個詭計很容易戳穿,只需要讓陳達浪來到事發地點指認即可,所以夏曉鈺讓警察把垃圾桶直接拉走。
解答完畢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7:54:16 | 2020-8-15 19:09編輯
兇手夏曉鈺無關勤務工的死亡很明顯也是夏曉鈺干的。但她由于沒有具體信息,只能通過年齡判斷,很容易就誤殺了。在發現殺錯了后,她有了新計劃。
秦天的死亡夏曉鈺從兒子那拿到了秦天的信息。去找環衛工人,用一包面包提醒了他要倒右邊的垃圾桶,讓他記得倒垃圾并且保證在夏曉鈺執行計劃時兩個垃圾桶都是空的。她只用在殺人那一天保證左邊的垃圾桶是空的就好了,因為這里沒什么人會來,這很簡單對于她來說。
夏曉鈺先約秦天在賓館見面,進入賓館后,趁他吃泡面時在他背后插一刀。拿走手機,銷毀聊天記錄,翻亂房間,看看是否還有其他證據。在九點前回到面包店后,把刀扔到左邊的垃圾桶。然后乖乖待在面包店就ok了。
環衛工人來收垃圾時,陳達浪去收的。那時還沒開燈,左邊垃圾桶一看,欸,墨綠色融于綠色的桶底,黑色的血遮住白刀加上桶底污漬也看不見。一看右邊垃圾桶,好了,今天只用倒右邊的垃圾桶。我猜夏曉鈺讓他干的事也就是李本亦問的最后一個問題。陳達浪應夏曉鈺的要求,把左右兩個桶換了個位置。這樣店員們看到的就是右邊垃圾桶里有刀。這樣不在場證明就破解了。
夏曉鈺的身世十九年前失蹤的女人應該就是夏曉鈺了。而夏家昊的爸爸就是秦鵬。估計是秦鵬出軌了,在把夏曉鈺搞懷孕了后不管不顧了。在火災當晚,夏曉鈺最后一次找秦鵬,得到了否定的答案后,放火燒了他們。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8:02:14 | 2020-8-15 19:59編輯
兩單兇案的兇手都是冒用“夏曉鈺”名字的余娟

“夏曉鈺”實際上是余娟,“夏家昊”實際上是秦鵬和余娟所生的孩子秦天,“秦天”則是秦鵬與小三生的孩子。此前的火災是余娟發現秦鵬偷情,決心把他們3人燒死。而失蹤的女子則是小三,因為已經被燒死,而警察和消防隊又認為死的人是“余娟”,所以小三被判定為失蹤。

題目中包括夢的描述,兩人的生日相同等線索,都是在暗示“夏家昊”和“秦天”是兄弟,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引用
整張床連同他們倆都被燒得難以辨認。為了核實身份,法醫將你的DNA與兩具尸體做了比對,確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鵬和余娟。

這里只是說明“秦天”是兩名死者的兒子,但是實際上死的人是不是余娟并沒有確定。從復查案件的回顧來說,這個“意外”明顯存在疑點,很有可能是有預謀的縱火案。到后面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只可惜他的手機也在火災中被燒毀無法知道短信內容,這么晚了,秦鵬需要發短信給誰呢?為什么秦鵬的朋友們沒人認得那個號碼?沒人認得是因為偷偷摸摸,是因為秦鵬這個時候是把小三約到自己家里!結果被正房余娟發現,并策劃了這起“意外”。

引用
“閉嘴!”母親的大聲呵斥讓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沒有提到父親。
“聽著,我不準你再和那個姓秦的有什么往來!”夏曉鈺進一步指著兒子的鼻子厲聲道。

夏曉鈺聽完兒子的描述以后,知道小三的孩子還沒死亡,于是很氣憤,把自己兒子怒罵一頓,并且開始策劃如何把他殺了。

引用
過了5分鐘左右,三人返回水面,其中一人手里拿著一個白色口罩。

到了第一起案件,死者一是學校里面的勤雜工,剛好他又因為感冒而帶上口罩。平時柳晴天很熱心,對長輩也很尊重,不抽煙不打架,沒有與其他人結怨。只是簡單聽兒子描述的夏曉鈺以為柳晴天就是“秦天”,所以這是一起蓄意但是誤殺的案件。

引用
電話那頭母親還是一如往昔的溫柔,只是聲音聽起來還帶了一些哀求。

與后文主動了解校內事情結合可知,夏曉鈺迫切想知道自己是不是成功的已經把小三的孩子殺死。在得知自己并沒有成功殺死“秦天”后還有些許失神。隨后主動和兒子聊起“秦天”,并試圖與之套近乎,為最后的謀殺做鋪墊。

引用
在夏家昊的記憶里,小時候家里就是這樣吃飯。那時母親還只是一家面包廠的女工,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

實際上并不是家里被盜竊,而是夏曉鈺帶著自己的兒子出來,并且“余娟”已經死了,無法再使用“余娟”的身份。為了不被發現,所以前幾年甘愿當黑戶。一直到夏家昊上小學的年紀,母親才終于補辦好戶口本和身份證。

引用
“我剛剛進門的時候看門上貼著的廣告,你們這的面包都是每日現做?”
“是的,都是當天出爐所以非常新鮮可口。”
“那沒賣出去的怎么辦?”
“沒賣出去的有時會由店員們分掉帶回家,或者當作垃圾倒掉了。”


引用
李亙亦說完向大家點頭致意,隨后拿出手機想拍下后門的情況,卻被夏曉鈺阻攔。
“您這讓我們不要把匕首的事說出去,那我們也不想惹事呀。可您拍照這以后要是傳出去,我們就不好做生意了。要不您把右邊這垃圾桶拿走都行。”


最后垃圾桶的匕首,個人猜測是環衛工描述的左右和烘焙店店員描述的左右是相反的,因為環衛工是面對門口去收拾垃圾桶,而店員則是從后門出來,所以相對于他們雙方的左右是相反的。
時間不足,未能完全答題,請見諒~~

最后祝第八屆賽事完滿結束,撒花 裁判組辛苦了:ali_bainian: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8:07:02
①在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且這條路是可以通往無名湖的。   一位富態的中年女子從門內出來,她的身后還站著店長和另外三名店員。
從這里可以看出,夏母的身材是符合“運動服"的,而秦天的身材雖然也符合,但是他窮,買不起阿迪達斯。而她的身份是面包店老板,自然是買得起的。
②門上有個貓眼,門鎖則是常見的方形防盜鎖,
從這里可以看出兇手進屋時沒有用鑰匙但是他還是能進屋,而且門上還有貓眼所以這個兇手肯定是和死者認識,而死者交往圈又不大,而且最近聯系的人只有夏和夏的母親,所以只用在他們兩個中判斷。
③我們老板娘可是獨自經營店鋪,從一個很小的門面經營到現在這么大的規模,我真是很佩服她。
從這里可以看出老板娘對九點垃圾車到來和十點到垃圾的事情很熟悉,所以他是有機會作案的
④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
從這里可以看出
⑤,其中一人手里拿著一個白色口罩。
秦天帶的也是口罩,而且兩人都穿的是勤雜工的制服,所以兇手很可能是把他們倆弄混了,所以就把這個人錯殺了,而且根據文章,這個人并沒有仇人,也可佐證這一點。而且因此他向夏要了這個人的微信以便確認他的身份
⑥19年前的火災應該不是自殺,因為如果是自殺的話,秦應該會將他的兒子給送走,所以當時應該是他殺,而如果是他殺的話,就應該是夏的母親,因為當時有人看見秦摟著一個女人進了酒店再加上下的母親后來聽說秦后反常的反應。,而動機應該就是在懷孕后發現秦已經有妻子了。
⑦然后是秦的尸體,房間里抽屜被翻也可以反證他的母親和十九年前的火災隱有關因為秦市秦的兒子,可能掌握了一些信息。再加上二人之間手機的對話。所以當時,夏的母親翻找的應該是他的證件以及手機。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8:07:28 | 2020-8-15 18:18編輯
分析與推理
1. 劇情與時間線梳理
19年前(1998年),秦鵬家發生過火災,秦天和夏家昊可能是那場火災的親歷者,而他們的父母輩也有一些深藏的恩怨。
到如今2017年11月,夏家昊和秦天在命運的捉弄下相遇。之后,夏家昊向母親夏曉鈺提起過“戴口罩”的秦天。
2017年11月12日下午5點后,柳晴天溺亡,可能是一個170左右的、衣著有偽裝痕跡的人做的。
2017年11月18-19日的那個周末,夏家昊回家,和夏曉鈺說起柳晴天的死亡,夏曉鈺還特地問過那個人是不是秦天。隨后,夏曉鈺向夏家昊要了秦天的微信。
2017年11月22日,晚上8點到10點之間,秦天被殺,一刀奪命,兇手將現場偽裝成入室行竊的樣子。隨后,兇手將兇器匕首扔到了“小昊烘焙店”外的垃圾桶里。
當晚9點,夏曉鈺進入到店內,一直在監控之下;9點01分后,環衛工人來倒了垃圾。10點05,店員李隋藝和趙哥發現了匕首,合計后報警。
這謎題的突破口,就是秦天。所以下文先從秦天死亡案件開始分析。

2. 秦天死亡案
秦天在22日晚上8點到10點死亡。死者是背后中刀,現場也沒有很多搏斗的痕跡;根據現場的情景判斷,死者當時應該在吃泡面,人是處于清醒的狀態。如果是外人突然從門外闖進,很難造成背后刺殺的那種偷襲。可懷疑兇手是秦天所認識的人,并且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或者說根本沒想到那人會殺他。(不支持入室行竊殺人或者沒有動機的隨機殺人
而22號的晚上7點,秦天曾經和夏曉鈺到咖啡館聊事情,半小時后兩人一同離開。
根據秦天薄弱的人際關系網,在他死亡時間內,有可能和秦天呆在一起的人,只有夏曉鈺
所以,如警方的“套路”,我們有理由懷疑,夏曉鈺就是殺害秦天的兇手。

3. 垃圾桶與不在場證明
如警方分析,夏曉鈺不可能有同伙;如果她是兇手,她是獨立完成了行兇并且處理了兇器。
22日晚上8-9點,夏曉鈺有時間作案和處理兇器;晚上9-10點直到警方到烘焙店,夏曉鈺都有不在場證明(沒做過手腳的監控及店員都可以作證)。
問題在于:夏曉鈺9點就已經抵達了烘焙店,再往后她都沒有時間把匕首扔到垃圾桶里。而環衛工人是9點01之后才倒垃圾的,最后垃圾桶里出現了一把匕首,指示兇手是在9點后才把匕首放到垃圾桶里。
這就是夏曉鈺的不在場證明。(也是她為了保護自己而做的小把戲)
強化這個不在場證明的細節:警方在22號問訊的時候,曾向店員賈如和何碧確認,他們兩人昨天倒垃圾的時候,就是把垃圾倒在放匕首的那個垃圾桶。這段信息的言外之意是:現在,昨天放的垃圾沒了,但卻多出了把匕首。所以,匕首一定是昨天的垃圾被垃圾車收走后放進去的。

4. 垃圾桶所隱藏的細節信息——破解不在場證明

(1)左右方向的指示——咬文嚼字
11月22日晚上10點后,警察李恒亦來到小昊烘焙店,當時夏曉鈺和她的店員都是走到門外面和警方談話的。
原文:
“就是這個垃圾桶。”女生指著自己右手邊的垃圾桶說道,“這里面發現了一把匕首,上面沾著血。”
所以,放著匕首的垃圾桶,是站在門外的人,面對大門時,門外的人的右手邊的那個垃圾桶。(那它就是“門左邊的垃圾桶”。)
而后文警察問環衛工人陳達浪的時候,陳達浪表示:
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而且他很確定把垃圾都倒干凈了,因為他每次倒完都會檢查一下。垃圾車開不進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邊,那里光線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注意,這里陳達浪倒走的是“門右邊的垃圾桶”。門右邊的垃圾桶,他會拖到街道邊進行傾倒檢查,那邊光線充足,沒有看漏的可能;而對“門左邊的垃圾桶”,他只是瞥了一眼,發現沒東西(這里,陳達浪可不敢保證自己沒有看漏)。

(2)店員的習慣和左右垃圾桶互換位置
今天倒垃圾的人,是李隋藝和趙哥,他們本來打算把垃圾倒到發現匕首的那個垃圾桶里;而昨天,店員何碧和賈儒也是把垃圾倒到后來發現匕首的那個垃圾桶。
對于具體是哪個垃圾桶,店員只能是根據垃圾桶的位置來判斷。所以,這些店員的意思就是:每次倒垃圾,他們都會把垃圾倒到“門左邊的垃圾桶”
另外,對陳達浪的詢問時,陳達浪提到過夏曉鈺和他的對話。夏曉鈺提醒他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后面,兩個垃圾桶也是一多一少。
夏曉鈺提醒時所說的右邊,指的很可能是“門的右邊”。平常,店員會把垃圾倒到“門的左邊”,所以門左邊的垃圾桶是很滿的,門右邊的垃圾桶則可能會空空如也,所以那次夏曉鈺才會特地提醒他“也要倒門右邊的垃圾桶”。
綜合上述信息,可以得到推論:店員平常都會優先把垃圾倒在門左邊的垃圾桶里,等倒滿它后,才會繼續倒門右邊的垃圾桶。而在21號晚上(22號問詢當天的昨晚),何碧和賈如只倒滿了“門左邊的垃圾桶”,門右邊垃圾桶則沒有倒入任何東西(所以,環衛工人在22號晚上9點才會看到只有一個垃圾桶是滿的,另一個垃圾桶是空的)。
但是,到了22號晚上,環衛工人卻是看到“門右邊的垃圾桶”是滿的,“門左邊的垃圾桶”是空的。(所以,工人只處理了門右邊的垃圾桶,門左邊的垃圾桶只是瞥了一眼)。
推論:22號晚上,夏曉鈺在行兇后,將兇器放到了空垃圾桶里(原本在門的右邊)。隨后,夏曉鈺把左右垃圾桶互換位置(因為垃圾桶下有輪子,所以她雖然搬不動垃圾桶,卻可以推得動)。夏曉鈺這么做的目的,就是為了讓那把匕首,出現在店員慣扔垃圾的位置,讓人誤以為,那個垃圾桶就是昨晚裝滿垃圾的那個垃圾桶。

(3)燈光與顏色
如前推論,在9點前,夏曉鈺把匕首扔到了空垃圾桶里,并且把門左右兩個垃圾桶互換位置。隨后,夏曉鈺進入店內,獲得不在場證明。
9點01之后,環衛工人過來,把原本裝滿垃圾的垃圾桶(那時候在門的右邊)倒干凈,確認它再沒有任何東西殘留;但當時環衛工人并沒有倒門左邊的垃圾桶,而只是瞥了一眼,看到里面沒東西,就不再理會它。
小昊烘焙店的店員證詞提示:他們在10點后把店內垃圾倒入垃圾桶時,才會打開明亮的日光燈;平常,門外估計只有“昏黃的”白熾燈。環衛工人證詞也提到,把垃圾桶拉到街道邊后,才是“光線充足”的;指示他們收取店門口垃圾的時候,那里光線昏暗。
因此,9點01左右,環衛工人來收垃圾桶里的垃圾時,那里只亮著那盞昏黃的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是暗黃色的燈光,而匕首本身是墨綠色的,刀刃上則是暗紅色的血,垃圾桶本身的顏色又是綠色的。墨綠色和暗紅色放在綠色的背景里,又是在昏黃的光線下,如果只是瞥一眼,確實有可能沒發現里面的匕首。這就是環衛工人的視野盲區(如果他本身有一點點紅綠色盲,就更加看不到了)。
后來,10點后,開的是明亮的日光燈,所以店員們才能發現匕首。

(4)夏曉鈺阻止警方拍照留證
22號當晚,警察想要給門口垃圾桶拍個照,夏曉鈺阻止了。因為如果警方拍照后,方位就很容易定下來。隨后,警方會更容易發現:“店員倒垃圾的垃圾桶和環衛工人收走垃圾的 垃圾桶,不是同一個垃圾桶。”
為了左右掉包的詭計,夏曉鈺想盡可能模糊左右的信息,所以她不希望警方拍照留證。

(5)李恒亦最后想問環衛工人陳達浪的事
原文最后,李恒亦本來想問陳達浪22號晚上的另一個細節,并且那個細節會佐證他的猜想。由于哥哥接了個電話,我們讀者便沒看到那個細節是啥。
合情推理:那個細節,應該就是李恒亦向陳達浪確定垃圾桶的位置,他在確定“左右關系”,確定當時陳達浪處理的是哪個垃圾桶。

(6)總結
21號晚上10點后,店員把店內垃圾倒在“門左邊的垃圾桶”。22號8點后,夏曉鈺跟著秦天來到秦天的住處,并最后突然下手,殺死了秦天。為了不在場證明,夏曉鈺把匕首扔到了空垃圾桶里,并且把左右兩個垃圾桶互換了位置(換位之后,門右邊的垃圾桶裝滿垃圾,門左邊的垃圾桶空空如也,只有一把不起眼的帶血匕首)。晚上9點后,環衛工人過來收走了門右邊的那個垃圾桶的垃圾,卻因為光線和色差的緣故,沒發現門左邊垃圾桶的匕首,以為那是個空垃圾桶。10點后,店員打開明亮的日光燈,照例往門左邊的垃圾桶倒垃圾,自然發現了沾血的匕首。

5. 柳晴天溺水案
11月12日下午5點后,柳晴天在B大無名湖溺斃。這里先順帶說一下“干性溺水”的概念:與“濕性溺水”不同,死者的肺內沒有大量的水灌入。死者是因為“冰冷刺激、驚嚇”等緣故,導致喉頭痙攣,聲門關閉(相當于氣管支氣管堵住了),最后空氣沒辦法進出肺部,所以就窒息死了。掉進水里,確實很有可能引起“干性溺水”,而死者身上有沒有查到其他引起他窒息的外因,所以死者確實是掉到水里死的。“干性溺水”,只是讓他尸體能在3天內浮起來,被發現。(如果他的肺里灌滿水,尸身會更重,說不定要更長時間才能浮起來)
這個案件的問題是:柳晴天沒有自殺的動機,也找不到有殺他動機的人。看上去是意外失足,但那個身穿運動服的人,幾乎避開了所有監控,這點又讓人不得不懷疑。
結合前后文,如果這不是意外,那么最可能害死柳晴天的,還是夏曉鈺,性質是誤殺
下面從文中的細節信息進行分析推論:

(1)夏曉鈺的信息偏倚
夏家昊和秦天認識后,那個周末,夏家昊回過一次家。按原文時間推,那個周末最可能是指11月11-12日的那個周末。
所以,夏曉鈺和夏家昊是在11月11日星期六談起的秦天,繼而夏曉鈺打了夏家昊一巴掌,夏家昊憤而離家。所以11月12日,夏家昊不在家,夏曉鈺完全有可能獨自偽裝出去,行兇。
夏曉鈺和夏家昊聊天時的原文:
如往常一樣,夏家昊會在吃飯時說起校園軼事,這次的主題很顯然會是秦天,他將自己與秦天相遇的情形簡單說了一遍。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夢。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所以,夏曉鈺可能知道的秦天的身份信息包括:秦天的年紀和夏家昊差不多,是B大勤雜工,戴著口罩。
浮尸案中,警方搜湖底發現了一個口罩,結合彭衛國證詞可知,柳晴天因為感冒緣故,在12日那天也是戴著口罩的。
所以,在12號那天,柳晴天的年紀、職業、外貌特征(戴口罩)都和秦天很像。夏曉鈺完全有可能把他誤認為是秦天,繼而誤殺了他。
后文,下一個周末(11月18-19日),夏曉鈺和夏家昊聊天時,確定浮尸案的死者不是秦天,夏曉鈺有一段沒反應過來的時間。因為她那時候發現自己誤殺了。所以她隨后才向夏家昊要了秦天的微信。

(2)兇手特征
唯一的監控中,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拍到和柳晴天在一起的嫌疑人的身體特征是:身高約1.7米,穿著阿迪運動服,戴著鴨舌帽,看上去略有些肥胖。
因為是冬天,只要往衣服內塞東西,瘦子可以偽裝成胖子;但身高卻很難偽裝,而且能穿阿迪運動服的,也不是很窮困的人(柳晴天是個勤雜工,他的交際圈估計沒多少有錢人)。
原文秦天的案發現場提到過,秦天身高170cm左右;原文第二節提到,夏家昊和秦天的身高差了半個頭;原文第五節提到過“夏曉鈺踮起腳親吻了夏家昊的額頭”。
根據這些信息可推:夏家昊比秦天高半個頭,夏家昊也比母親夏曉鈺高了半個頭,所以夏曉鈺和秦天差不多高。所以夏曉鈺的身高是170cm,符合監控拍到的嫌疑人形象。
而夏曉鈺家里比較有錢,也有可能傳一個“阿迪運動服”進行偽裝。

(3)夏曉鈺的過激反應
夏曉鈺不讓夏家昊提他父親,說明中間有一段故事。當夏家昊第一次提起秦天的時候,夏曉鈺的過激反應和夏家昊提起父親時一樣,提示秦天和夏曉鈺的丈夫有某種聯系,這是夏曉鈺想要殺秦天的動機。
后來,在發現誤殺了人后,夏曉鈺主動想要秦天的微信,因為她在偽裝,想要套取信息,繼而準確地謀殺秦天。

6. 殺人動機與火災
如前述,夏曉鈺從兒子夏家昊口中得知秦天的存在,并立馬想要謀殺他。第一次,夏曉鈺誤殺了一個無辜的柳晴天;第二次,夏曉鈺不惜引起警方懷疑(要了微信約見面的行為),也還是要殺了秦天。
秦天之前和夏曉鈺并不認識。所以夏曉鈺對秦天的殺機,只能和秦天的父母輩有關,這只能是和19年前的火災事件的相關劇情有關。

(1)人物關系與串聯
秦鵬當年同事的證詞提示:秦鵬在老婆懷孕期間,可能曾經和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所以,秦鵬有外遇,婚內出軌。
原文還說了個事:19年前有個失蹤案,某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她的父母一直還在村里面等著。
所以,當年的故事是一段三角關系,三位主角分別是:秦鵬、余娟和失蹤女。(這只是其中最可能的一種關系,畢竟年代久遠,只能這樣推論)。

(2)夏曉鈺是誰
如前述,秦鵬、余娟和失蹤女,便是那三角關系的三個人物,秦鵬和余娟是眾所周知的夫妻,失蹤女是秦鵬的情婦。問題是,現在的夏曉鈺,她是當年那段關系中的誰呢?
她會是哪個失蹤女嗎?她會是秦鵬的情婦嗎?答案是否定的。
其一,如果夏曉鈺便是那個情婦,那位失蹤女,她那么長時間都沒回過老家探訪父母,這十分不對勁。
其二,如前推論,夏曉鈺身高170cm左右,而情婦則是一個身材嬌小的女性,所以夏曉鈺并非秦鵬的情婦。
所以,在三角限定的人物關系中,只剩下一種可能:夏曉鈺便是當年的余娟,她在火災之后,改名換姓,來到B市活了下去
(當然,這只是一種可能,畢竟年代久遠,只能這樣推論。如果當年不是簡單的三角關系,而是有更多的人物牽涉進來,那可能性就更多了。這里只是在推敲簡單關系中,最可能的一種。)

(3)夏曉鈺就是當年秦鵬老婆余娟的佐證
其一,當初那場火災,把尸體燒得面目全非。警方只能確定,兩位死者分別是秦天的父親和母親。由于火災地點是秦鵬的家,所以大家才會以為:死掉的父母就是秦鵬和余娟,幸存的兒子就是秦天。但是,即使有秦天的爺爺做親子鑒定,也只能確定,秦天是秦鵬的兒子,死去的男尸確實是秦鵬;但死去的女尸,真的是余娟嗎?答案是未必。
其二,夏曉鈺曾經是丟失戶口和身份證的人,她后來補辦戶口和身份證,完全可能改名換姓了。所以,夏曉鈺有可能是當初秦鵬的老婆余娟。
其三,如果火災場上死掉的女尸是情婦,也就是失蹤女。這就解釋了為啥那個失蹤女失蹤沒有回去找父母,因為她已經死了。這也支持余娟沒有死。
所以,當時死掉的是秦鵬和他的情婦失蹤女,幸存的兒子就是這兩個人的兒子。由于大家誤以為死去的人是秦鵬和余娟,所以就誤以為幸存的兒子就是秦天(誤以為是秦鵬和余娟的兒子)

(4)夢的解析
經常反復做的夢,可能是童年意識懵懂的階段所留下的記憶印記。以這個為前提,可以合理解釋秦天和夏家昊的相似的夢境。
夏家昊的夢境中,提到過一個“柔軟的木匣子,許多動物環繞”;這可能是嬰兒床。
“頭上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這可能是真正的星空和月亮,也可能是嬰兒床上的擺飾。(結合秦天的夢境,星空月亮應該就是嬰兒床的擺飾)
“飛到空中和落到地面”,代表他被抱起來,被移動后放下。
“紅色”就是大火。
還原出來的夏家昊的劇情大致是:嬰兒夏家昊本來躺在搖籃里,后來被抱起來,放在另一個地方(暫時放在地上),隨后他旁邊就著火了,之前把他抱出來的那個人就抱著他逃離了現場,來到了一片黑暗中(那是個無星無月的夜晚,所以黑暗)。
對應的,秦天夢境所對應的劇情是:嬰兒秦天從外面(黑暗)來到了房間內,秦天被放到了嬰兒床上(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之后就是紅色的大火吞噬一切,直到秦天夢醒。

(5)夢的解析——嬰兒床的構造
夏家昊的夢中,嬰兒床是被星星和月亮覆蓋的,而且還有動物環繞;秦天的夢境中,嬰兒床上只是被星星和月亮覆蓋。
這可能和嬰兒床的構造有關,月亮和星星遍布嬰兒床,但動物只在一側環繞。嬰兒夏家昊和嬰兒秦天的躺著的角度不同,所以一個看到了動物,另一個沒有。
總之,這是在論證:他們躺著的嬰兒床,有可能是同一張嬰兒床(為后文兩小孩嬰兒床易主做說明)。

(6)火災當晚的劇情還原
客觀現實:秦鵬在火災當晚00:50左右給某人發了個短信,而結合前面三角關系的推論,秦鵬很可能是給他的情婦發短信了。因為最后死在火災里的人,很可能是秦鵬和情婦,所以秦鵬發那條短信,目的是叫情婦來私會。
結合夏家昊和秦天的夢境,可以還原當年的故事劇情:
火災當晚,秦鵬的老婆余娟臨時有事,要外出一趟,還和丈夫秦鵬說可能后半夜都回不來。于是,余娟就獨自出門,處理她的急事去了,那時余娟的兒子(現在的夏家昊)正躺在嬰兒床上。秦鵬見余娟外出,長夜漫漫,想找個人陪,便試探性地給情婦發了短信。恰好情婦沒有睡著,便欣然應約前往。情婦還把她和秦鵬生的兒子抱過來,一家三口小團圓。
情婦來到后,把兒子(現在的秦天)放到嬰兒床上(對應秦天夢境,有星星月亮的嬰兒床),同時還把原本躺在嬰兒床上的小孩放到了外面地上(對應夏家昊的夢境,他那時候飛起后又落到地上)。
隨后,情婦和秦鵬幽會,慢慢就睡著了。
另一方面,余娟可能臨時想起了什么,回了一趟家。進門后,她發現自己的兒子躺在了地上,而嬰兒車上卻放著別人的兒子;更讓她氣憤的是,自家老公正和另一個女人睡在了一起。
余娟沒有吵醒他們,而是放了一把火,把一切都燒了。隨后,余娟抱起自家孩子,逃了出去。
再之后,余娟改名換姓,變成夏曉鈺,而她的兒子就成了現在的夏家昊。
而在火場中,秦鵬和情婦都死了,但情婦的兒子幸存了下來。秦鵬的爺爺誤以為他就是秦鵬和余娟的兒子秦天,便把他養大。

7. 疑點的指示——秦天和夏家昊的生日為何相同
夏家昊的生日,是母親告訴他的,這是他真正的出生日期。
秦天的生日,是爺爺告訴他的,因為秦鵬和余娟,就是在那一天生的“秦天”。
實際上,夏家昊才是真正的“秦天”,而現在的秦天,指示情婦的兒子。
爺爺不知道這一層關系,以為情婦的兒子就是秦天,自然告訴秦天的生日是5月30日。
所以,兩人生日的巧合,源于“身份調換的誤會”。人們誤以為情婦就是余娟,所以就誤以為情婦的兒子是余娟的兒子,所以就把“余娟兒子的生日”告訴他。


故事還原
19年前,秦鵬和他老婆余娟生了個兒子,叫秦天。但是,秦鵬出軌,找了個情婦,而且也生了個兒子。
火災當晚,余娟臨時有事,外出一趟,而且后半夜都不會回來。秦鵬看到有機會,便發短信約情婦來家里幽會。情婦帶著他們的兒子,來到秦鵬的家;情婦把自己的兒子放到嬰兒床里,把余娟的兒子抱到外面。情婦和秦鵬私會,然后就睡著了。
余娟那邊出現了變故,她臨時決定去而復返,在2點后回到家里。進家后,卻看到了讓她動殺機的一幕:丈夫和情婦睡在床上,他們的兒子還霸占了自家兒子的嬰兒床。
于是,余娟一把火燒了他們,帶著自己兒子出走。
余娟改名換姓成夏曉鈺,重新發展,同時也給自己兒子改名夏家昊。
另一方面,那場火燒死了秦鵬和情婦,但他們的兒子卻被救了下來。外人不知內情,以為死掉的就是秦鵬和余娟,以為幸存者的孩子便是他們的兒子秦天。從此,那個秦天被爺爺收養,慢慢成長。
到了2017年,夏家昊和秦天在命運的作弄下重逢。
夏家昊向母親提起秦天,母親一聽到這個名字,就聯想到了當年火災的所有前因后果,推測出秦天就是秦鵬和情婦遺留下來的那個兒子。當初,夏曉鈺對秦鵬和情婦是十分憎恨的,情婦和秦鵬是破壞了她家庭幸福的人。所以,夏曉鈺恨秦鵬(不讓夏家昊提起父親),也恨情婦和情婦的兒子。
在得知情婦的兒子還存活時,夏曉鈺就決定殺了他,復仇泄恨
11月12日,夏曉鈺因為信息偏差,誤殺了柳晴天。
11月18日或19日,夏曉鈺從兒子夏家昊口中得知自己誤殺的事實。夏曉鈺進一步向兒子要了秦天的微信。
(另外,夏曉鈺可能在11月19日晚上處理了殺死柳晴天時所穿的運動服及鴨舌帽等,理由是她當晚特意囑咐環衛工人倒右邊垃圾桶的垃圾。)
11月22日晚上7點,夏曉鈺把秦天約出來見面,隨后跟著秦天回到秦天的住處,再從后面突然下手把他殺了。夏曉鈺可能拿走了一些秦天母親的照片(因為秦天誤以為自己的母親是余娟,而不知道情婦的存在;所以秦天有可能留有余娟的照片,而余娟又和眼前的夏曉鈺長得很像),并且把現場偽裝成強盜入屋殺人的樣子。
8點到9點之間,夏曉鈺帶著兇器匕首,來到自家店外的垃圾桶處。夏曉鈺把匕首放到了“門右側的垃圾桶”(那是個空垃圾桶),并且把門右側的垃圾桶和門左側的垃圾桶互換位置。最后,有匕首的垃圾桶在門的左側。夏曉鈺隨后入店,并一直呆在店里。
9點01后,環衛工人來倒垃圾。環衛工人把“門右側的垃圾桶”收走倒掉,確保倒干凈了;但對另一個“門左側的垃圾桶”,陳達浪只是瞥一眼,就走開了。由于光線和顏色的關系,陳達浪沒有看到放在空垃圾桶里面的匕首。
10點后,店員出來倒垃圾,照例先往“門左側的垃圾桶”倒,在明亮的日光燈照射下,他們很容易就看到了匕首,并且報警,并且誤以為這把匕首是晚上9點后才被放進去的。(夏曉鈺不在場證明的小詭計差點成功)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8:08:24 | 2020-8-15 19:57編輯
兇手:夏曉鈺
殺人動機:她非常愛自己的兒子,她不希望有人,去傷害她的兒子,也不想讓當年的事浮出水面。
真相:
秦天,夏家昊,會做同一個夢,這肯定不是巧合。秦天的父母在那一場火災中雙雙身亡,只留下秦天一個人。文中也說到過,在秦鵬的老婆懷孕的時候他出軌過,而那個人是夏曉鈺。所以夏家昊與秦天是一對兄弟,而且是同父異母的兄弟。但是后來有一場火災將秦天的父母都雙雙身亡,那場火應該就是夏曉鈺放的,她事先得知秦鵬已經有一個妻子,她或許是不愿意當小三,對秦鵬有恨意,所以她才會放火殺他們的。然而,在多年之后,自己的兒子與秦天突然成了好朋友,夏曉鈺才會很激動,她不想讓他們查明真相,所以打算去殺害他們。夏曉鈺本來想在學校偷偷殺害秦天,于是她便選擇了學校里幾乎沒有人去的地方,潛入學校然后將秦天殺害。但她并沒有料到這個時候,柳晴天會在湖邊打掃,她害怕警察會問到柳晴天有沒有可疑人進入過學校,以將他殺害了。但自己的時間馬上就要到了,所以這次并沒有成功,立馬回去了。回去以后她知道偷偷潛入學校,將秦天殺害是不可以的,所以就想利用夏家昊與他的關系就可以將他殺害了。于是她就騙夏家昊說自己在S城有認識的人,可以幫助秦天,夏家昊自認為母親會幫助秦天,所以就很信任地將他的微信號給了自己的母親。于是夏曉鈺就可以通過微信讓秦天的地址發給自己,假借兜風之名去見秦天,將他殺害。然后再回到自己開的小店。將秦天殺了以后,本來是想在九點之前將匕首扔進垃圾桶,被垃圾車帶走,但是自己卻回來的晚了一些,所以就錯過了。于是她就將匕首扔進另外一個垃圾桶,再將兩個垃圾桶調換,隨后她才回店里的。為了自己的兒子不受影響,為了不讓當年的事浮出水面,她什么都可以做,以至于殺人。
修改:
兇手:夏曉鈺
殺人動機:她對秦天的爸爸拋棄懷孕后的自己心懷怨恨,也不想讓當年的事浮出水面。
真相:
秦天,夏家昊,會做同一個夢,這肯定不是巧合。秦天的父母在那一場火災中雙雙身亡,只留下秦天一個人。文中也說到過,在秦鵬的老婆懷孕的時候他出軌過,而那個人是夏曉鈺。所以夏家昊與秦天是一對兄弟,而且是同父異母的兄弟。但是后來有一場火災將秦天的父母都雙雙身亡,那場火應該就是夏曉鈺放的,她事先得知秦鵬已經有一個妻子,她或許是不愿意當小三,對秦鵬有恨意,所以她才會放火殺他們的。然而,在多年之后,自己的兒子與秦天突然成了好朋友,夏曉鈺才會很激動,她不想讓他們查明真相,所以打算去殺害他們。夏曉鈺本來想在學校偷偷殺害秦天,于是她便選擇了學校里幾乎沒有人去的地方,潛入學校然后將秦天殺害。但她卻因正好將戴著口罩的柳晴天錯認成秦天,錯殺了他,直到兒子告訴她才得知。所以就想利用夏家昊與他的關系就可以將他殺害了。于是她就騙夏家昊說自己在S城有認識的人,可以幫助秦天,夏家昊自認為母親會幫助秦天,所以就很信任地將他的微信號給了自己的母親。于是夏曉鈺就可以通過微信讓秦天的地址發給自己,假借兜風之名去見秦天,將他殺害。然后再回到自己開的小店。將秦天殺了以后,本來是想在九點之前將匕首扔進垃圾桶,被垃圾車帶走,但是自己卻回來的晚了一些,所以就錯過了。于是她就將匕首扔進另外一個垃圾桶,再將兩個垃圾桶調換,隨后她才回店里的。為了自己的兒子不受影響,為了不讓當年的事浮出水面,她什么都可以做,以至于殺人。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8:08:46
當年秦鵬進賓館摟著的女人就是夏曉鈺,夏家昊就是私生子。當年火災發生前,秦鵬發送的信息是給夏曉鈺的,內容應該是拋棄她們母子之類的,然后那場離奇的火災是夏曉鈺造成的,這也是為什么秦天的噩夢最終是被紅光包圍的原因。而大學里的勤雜工柳晴天被殺則是誤殺。夏媽從夏家昊那里得到的信息是勤雜工,帶著口罩。而當時,柳因為感冒戴著口罩,所以被當做秦天殺害。
在和秦天加過微信,并且約好見面后,在旅館里,用匕首從背后殺死了秦天。22日當晚,環衛工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而女服務員對警察指明是自己的右手邊的垃圾桶,兩者說的其實不是同一個垃圾桶。夏媽在和環衛工聊天過程中,強調了門口右邊的垃圾桶,而實際上,垃圾車只倒了門右邊的,匕首放在門口左手邊的垃圾桶,加上里面還有污漬,所以沒有看見。從而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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